質性研究的目的不在推論,而在深入探討瞭解研究對象,故研究對象亦多為立意取 樣。雖為立意但非僅依研究者喜、惡而定,仍需依其研究目地選擇能提供「深度」與「多 元社會實狀廣度」的資料為標準(胡幼慧,2008:123)。換言之,著重於樣本是否能提供 豐富的內涵。故除立意外 Kuzel(1992)曾根據不同研究目的,所產生不同的抽樣策略做一 整理。其中,若研究目的為焦點化、單純化可採用同質策略;及若為點出一般狀況可選 用典型個案(胡幼慧,2008:124)。依本研究的目的為了解經由認輔制度,認輔志工與學 校輔導單位如何推動學校輔導工作,即焦點於認輔志工及參與學校輔導工作。且本研究 為個案研究,亦為有一特定範圍與焦點集中的研究,故研究對象選取方向,有其一致的 標準。本研究所選取之個案意雖為立意取樣,但希兼顧增加其信度,故於研究個案邀請 前,先就全臺北市公私立小學做一電話調查訪問,就目前臺北市運用認輔志工參與學校 輔導工作的現況做一充分的了解,以下就本研究研究場域與個案選取過程做一說明。
一、研究場域調查
研究初期於 100 年 8 月份,先就全臺北市 152 所公、私立國小,不含 16 所補校與 2 所籌備中的小學逐一做電話訪問調查。由研究者,親自一一做電話簡短訪談調查。普查 臺北市內各國小:「學校是否有運用認輔志工,參與學校的輔導工作?」的工作,若回 答「有」,再詢問由何單位培訓?與實際參與服務的人數約有多少位?以了解現況。
調查前,透過臺北市教育局網頁,先將全臺北市國小製表,並找出各校聯絡方式包 括電話與電子信箱。起初,原希望能縮短蒐集資料的時間,故先擬訂簡短文稿,說明研 究調查目的與希調查事項,經由指導教授同意後,以電子郵寄方式寄出,希教育單位先 賢惠予寶貴資料(附錄七)。但是,寄出一個行政區後發現,郵件幾全數遭退回,研究者
63
推測原因可能為人事異動,所以,當初建檔之網址已非原承辦網址,且資料並未及時更 新。故放棄以電子郵件蒐集了解現況的方式,改採以電話訪問。
電話訪問之初始幾通電話,與電子郵件有相同之困擾,聯繫未果,故一一再至各校 網頁核對其聯絡電話,發現有些教育局網業上學校電話號碼竟與各校網頁上相異,故再 次更新自製表上的各校聯絡資料後,再逐校撥打調查。調查期間,適逢暑假期間,故撥 打輔導單位經常無人接聽,或是主要承辦人員輪休或研習,而無法取得資料。臺北市 12 個行政區,每所學校平均約需 2-3 次撥打後,才能蒐集到資料。
簡短電話訪問中,發現各校聽到「運用志工參與輔導工作」,幾乎第一個反應為 有運用志工參與「課業輔導」回應,需再次說明參與輔導工作意指的為協助進行小型團 體輔導或個案輔導,澄清所回應的狀況是否與研究者提問相同。但亦間接瞭解臺北市各 校多有運用志工協助學校輔導工作,但以課業輔導的協助居多。
二、研究場域調查結果
普查臺北市公、私立 152 所國小,運用認輔志工參與學校的輔導工作,其普查結果 12 個行政區,分別為:中正區 8 所國小,僅有 1 所;大同區 10 所國小,有 2 所;中山 區 11 所國小,有 4 所;松山區 8 所國小,有 4 所;大安區 13 所國小,有 1 所;萬華區 1 所國小,有 3 所;信義區 9 所國小,有 5 所;士林區 20 所國小,有 6 所;北投區 18 所國小,有 3 所;南港區 7 所國小,有 3 所國小;文山區 23 所,有 3 所及內湖區 13 所 國小,有 10 所國小。各區分配如圖:3-3
64
圖 3-3 臺北市國民小學,運用認輔志工參與學校輔導工作的各區學校數 資料來源:本研究調查整理
研究者根據電話普查結果統計,全臺北市有運用認輔志工參與輔導工作的學校,總 共有 45 所,約占全北市全國小 1/3。而於 45 所有運用認輔志工中,其中有 24 所,約佔 1/2 曾接受光寶文教基金會協助,目前仍有 12 所國小持續合作中。而 12 個行政區中,
又以內湖區國小為運用認輔志工參與學校輔導工作,最多的行政區。
依調查結果統計,有運用認輔志工參與學校輔導工作的認輔志工人數,各校從 1 南港
3/7
文山
3/23
大安
1/13
萬華
3/12
中正
1/8
大同
2/10
北投
3/18
士林
6/20
松山
4/8
內湖
10/13
信義
5/9
中山
4/11
65
人至 20 人不等,培訓單位除有運用的社區資源如:基金會、協會、大專院校、教會外,
也有少數由校方自行培訓。所運用的人力身分別,多為學校家長、少部分為退休老師及 心輔系所學生。
根據上述調查結果,及為達成本研究目的,並依其質性研究的選樣精神,若研究目 的為焦點化、單純化可採用同質策略選樣,並依其現況調查與當初研究者立意取樣對象 區域相符,故選擇研究的場域,以臺北市內湖區的國小為其研究場域,研究個案學校,
從此區中選出五個有認輔志工參與學校輔導工作的學校為其個案研究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