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理性與信仰的融合-天主教大學憲章公布25週年有感/ 1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理性與信仰的融合-天主教大學憲章公布25週年有感/ 1"

Copied!
7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理性與信仰的融合-天主教大學憲章公布 25 週年有感

張德銳 天主教輔仁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授 汪文麟神父 天主教輔仁大學中國聖職單位代表

一、前言

黎建球(2005,頁 13-14)指出在 當代,常認為理性和信仰是衝突的, 而這樣的衝突現象確實也顯現在基督 教哲學發展的初期。惟經過一千五百 多年的發展過程,基督教哲學早已將 理性與信仰加以融合,成為現今基督 宗教辦理各級學校教育,特別是高等 教育的圭臬。 融合理性與信仰的天主教大學憲 章便係由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於 1990 年 8 月 15 日聖母蒙召升天節所公布的。 內容除了「緒言」與「結語」之外, 含有「身分與使命」、「一般規範」等二 篇(若望保祿二世,1998)。「緒言」 中直指天主教大學的特殊使命是盡量 以理性方式把兩個經常被誤認為對立 的現實,即探索真理和認識真理之源 (天主)二者有機地整合起來。「身分 與 使 命」 篇說 明了 天 主教 大學 的 身 分、天主教大學的服務的使命。「一般 規範」篇則以 11 個條文的方式,具體 規範了全世界的天主教大學以及高等 研究機構的設立和管理準則。「結語」 則再次強調了天主教大學在整合人類 文明(理性)和基督福音(信仰)的 意義和使命,並鼓勵教友們獻身於此 一使命的完成。 時光如梭,時序已至 2015,而天 主教大學憲章業已公布 25 週年。25 年 來,臺灣高等教育環境變遷迅速,如 何堅持天主教大學憲章所揭櫫的教育 原則,與時俱進,是關心臺灣高等教 育,特別是天主教高等教育者所必須 深思熟慮的問題。因此,本文擬先簡 要說明基督教哲學中理性與信仰融合 的觀點,其次從天主教大學憲章中引 述理性與信仰融合所引申出來的諸多 教育原則,最後則根據這些原則,建 議臺灣天主教高等教育機構辦學的方 向。

二、理性與信仰的融合

林玉体(2013,頁 110-111)指出 基督宗 教建立之初 , 教徒曾 飽受迫 害;然教會得勢之後,強調理性的希 臘羅馬學術亦隨之遭遇到部份教會領 袖的排斥。可說是理性與信仰處於對 立的局面。經中世紀教父哲學家聖奧 斯定(St. Aurelius Augustine, 354-430) 以及士林哲學家聖多瑪斯(St. Thomas Aquinas, 1225-1274 ) 等 人 的 先 後 努 力,將信仰與理性統合在一起,有效 解決了神學與哲學的爭端。 聖奧斯定認為知識是為了追求真 理,獲享智慧,由此得到幸福,但永 恆的真理、真正的幸福只有在天主那 裡才找得到。人的理性可以幫我們得 到知識,增益幸福,並且有助於一個 人預備接受信仰,或為信仰提供有力 的論證 。信仰則可 以 使人心 受到啟

(2)

迪,使得人可以認識到真理,也就是 說在神性光啟(illumination)之下,人 的理智才可以理解到真理,而永恆真 理的存在,是足以證明天主的存在(傅 佩榮,2011,頁 114-118)。 同樣的,聖多瑪斯亦要求神學與 哲學有充分的合作。他指出理性是由 上帝創造給人的本性,而信仰是上帝 的啟示,二者是不可能相互對立的, 因為它們係來自同一個真理的源泉。 如果有對立的現象的話,它們都是與 謬誤相對立的。聖多瑪斯認為理性可 以闡明信仰的合理性,證明某些它可 以把握的信條。信仰則是一方面讓我 們的理性能力能有效地發揮認識真理 的作用,另方面則超越了我們理性理 解能力,為救贖我們的靈魂產生了超 昇 作 用 ( 李 秋 臨 譯 , 2011 , 頁 387-388)。 由此可見,基督宗教是主張信仰 是可以統合理性的,而理性亦可以為 信仰服務的。二者是可以調和的、是 可以充分合作的。神學與哲學,以及 與從哲學所延伸出來的世俗科學,是 可以兼容並蓄或相輔相成的,因為它 們同是從不同的向度追求宇宙與人生 的真理,而這些真理是來自同一個源 泉,也就是上帝或天主。

三、在理性與信仰的融合下,天

主教高等教育的幾個原則

經 過 閱 讀 、 分 析 天 主 教 大 學 憲 章,不難發現 25 年前所公布的天主教 高等教育規範,反應了「學術自由」、 「大學自主」、「知識整合」、「信仰主 導」、「信仰與文化的交融」、「服務社 會」、「關懷弱勢」、「服務領導」等諸多 天主教教育原則。其中前三個原則是 比較傾向理性的層面,而後五個原則 則較傾向信仰的層面。 (一) 學術自由 學術自由(academic freedom),係 指「教師、學生在教學、學習以及研究 出版過程享有高度的自主性,不受法 律、組織規定以及公眾壓力的不當干 預或限制」(吳清山、林天祐,2003, 頁 106)。惟有學術自由才能讓高等教 育工作者的理性能力有充分發揮的機 會。這種對學術自由的保障,天主教 大學憲章中亦有如下的明訂: 天主教 大學是一個 作 學術研 究的處 所,由一群學者以各學科之專業方法 探索真實,為人類的知識寶藏作出貢 獻。每一學科以系統方式從事研究, 並更進一步,藉不同學科的交談而互 相提昇(天主教大學憲章第 15 節,簡 稱 UC15)。 教會接受「人類文化,尤其是自然科 學的合法自主性」,承認學者們在每一 學科 內根據其各自的 原則和特有方 法,在真理和共同福祉範圍內的學術 自由(UC29)。 在大學中,神學和其他學科一同享有 合法的地位。神學有其特有的原則和 方法。使之成為知識的一環。神學家 們在忠於這些原則和方法時,也享受 同樣的學術自由(UC29)。

(3)

(二) 大學自治 周志宏(2000,頁 2)指出學術自 由主要是在對抗非學術勢力對於學術 的干預,而大學自治作為學術自由的 制度性保障則是在對抗國家對於大學 的控制。據此,我國大學法第 1 條仍 規定:「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 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在大學自治上,天主教大學憲章中亦 有如下的說明: 每 一 所天 主教 大學 , 以其 大學 的 身 分,都是一個以嚴謹和批判的態度, 藉著研究、教學及對地區的、全國的 與國際團體所提供的各種服務,來協 助維護及促進人類尊嚴和文化傳承的 學術團體。它擁有為有效發揮其功能 所必須有的機構自主性,並保證其成 員的學術自由;只要這些個人和團體 的權利在真理及公共福祉範圍內得以 保持(UC12)。 (三) 知識整合 天主教相信神學、哲學與科學調 和的必然性,為了追求同一真理,自 然 非 常著 重各 種學 科 知識 的高 度 整 合。這一點,天主教大學憲章說明如 下: 知識的整合是一個過程,而這一過程 常是不完備的;而且最近幾十年的知 識爆炸,以及各學科更精密的劃分, 使 得 這項 工作 更加 困 難。 但一 所 大 學,尤其是天主教大學,「必須是一個 由個別有機體而形成的『活生生的整 體』,獻身於追求真理‥‥我們必須努 力追求知識的高度綜合,只有如此才 能滿足 那深植於人 心 的對真 理的渴 望」(UC16)。 (四) 信仰主導 天主教大學既是一個為天主教所 支持或創立的大學,自然必須強調信 仰在大 學中的地位 與 重要性 。換言 之,天主教大學必須是一所具有天主 教特色的大學,才能確保其存在的意 義與價值。 既然天主教大學的目標是以具體的機 構保障基督精神臨在於面對社會與文 化大問題的大學世界,因此,每一所 天主教大學,以其天主教的身分,必 須具備下列各項基本特徵:「無論是 個人或大學團體,均須受到基督精神 的感召。在天主信仰的光照下,持續 不斷的 反省人類知 識 日益成 長的寶 藏,並渴望透過它自己的研究增進知 識。忠於經由教會傳給我們的基督訊 息。機構性的投身於為天主子民和人 類大家庭服務,協助他們從今世旅程 到 達 賦 予 人 生 命 意 義 的 超 越 目 標 」 (UC13)。 做為一所天主教特色的大學必須 為教會服務,為天主教信仰的發展做 出貢獻,因此及在大學活動中自然會 強調牧靈和福傳工作。 牧靈工作是天主教大學的活動之一, 它提供大學團體成員們一個機會,將 信仰和倫理的原則與學術性及非學術 性的活動整合;因此使信仰與生活整 合(UC38)。

(4)

基於它的本質,每所天主教大學對教 會 的 福音 傳播 工作 都 做出 重要 的 貢 獻。它是基督及其訊息之生活的和機 構性的見證。在受俗化主義所影響的 一些文化裡,或在實際上幾乎尚未認 識基督及其訊息的地方,這一見證特 別重要(UC49)。 (五) 信仰與文化的交融 天主教除了強調信仰與理性的融 合之外,為了信仰在世界各地的順利 發展,勢必要融入當地文人化,與當 地文化做適度的對話與交流。做為一 所天主教大學,自然在這一方面有其 責任。 天主教大學在福音救恩訊息的深厚寶 藏 與 知識 領域 的多 樣 性及 廣闊 性 之 間,建立一種交往;又使前者落實於 後者。這個過程能讓教會與世上各種 文化的人民建立起無限豐富的溝通管 道。人的生命藉著文化而獲得尊嚴, 並 且 ,當 他在 基督 內 找到 他的 完 美 時,無可置疑的,那涉及他各方面與 革新他各方面的福音,對他所生活的 文化也有良好的效果(UC6)。 一所大學,以其大學的身分,藉著研 究促進文化的發展,經由教學而協助 將本地文化傳授給下一代;並藉著教 育性的服務,幫助各類文化活動。它 向所有的人類經驗開放,並樂意與任 何文化交談,且向之學習。一所天主 教大學參與這一點時,獻出教會自身 文化的豐富經驗。此外,天主教大學 意識到人類文化是向啟示和超越開放 的,因此它也是福音與文化間豐碩交 談的主要和特優場所(UC43)。 (六) 服務社會 天主教是一個強調公義與服務的 宗教團體。天主教大學除了服務教會 之外,自然必須獻身社會、服務社會。 天主教大學像任何大學一樣,是一入 世的團體;以延續它對教會的服務, 天主教大學在其應有的權限內,蒙召 做為個人及社會在文化進步上日益有 效的工具。為此,在它的學術研究工 作中,它會探討當代的緊要課題,諸 如:維護人的尊嚴、為所有的人促進 正義、提高個人與家庭的生活品質、 保護生態環境、尋求和平與政治的穩 定、促進世界資源的公平享用,以及 創造一個更有效地在國內與國際間為 人類服務的新經濟和政治秩序。大學 的學術研究要努力發現當代緊要問題 的根源和原因,特別關注它們的倫理 及宗教向度(UC32)。 (七) 關懷弱勢 關懷弱勢亦是天主教教義的一大 特色,在《四部福音》中,耶穌基督 對於貧窮者、疾病者、殘疾者、少數 族裔者的治癒與關懷之記載,是基督 徒的典範,而這種對於弱勢族群的關 懷亦充分展現在天主教高等教育上。 每一所天主教大學都有責任為它所屬 社會的進步作出具體的貢獻。例如: 它應設法使每一位能由大學得益的人 接受大學教育,特別是那些比較清寒 的,或那些較易被剝削教育權利的弱

(5)

勢團體。天主教大學在它的能力範圍 內,也有責任幫助成長中的國家進步 發展(UC34)。 (八) 服務領導 強調「愛與奉獻」的服務領導係天 主教教義的一大特色。耶穌基督在聖 經中以身作則為門徒洗腳的故事展現 了服務領導的典範,而天主教大學憲 章也勸勉全體教職員生以愛和奉獻, 致力教育。 天主教大學主任和行政人員透過他們 充滿服務精神的領導,促進整個大學 和團體的不斷成長。職員的奉獻精神 及生活見證,對大學的身分和生活也 是非常重要的(UC24)。 為別人服務以促進社會正義的基督徒 精神是每一所天主教大學所特別需要 的。這種精神必須為老師們所分享, 並在學生們身上發展(UC34)。

四、結語

天主教大學憲章是天主教大學的 辦學準則,而根據上述天主教大學憲 章所歸納出來的幾個原則,可以具體 地指引天主教大學辦學的方向,茲說 明如下: (一) 確立辦學宗旨與目標 如前述第四個原則「信仰主導」 中所言,天主教大學應是一所具有天 主教特色的大學,才能確保其存在的 意義與價值。天主教大學既是具有天 主教特色的大學,必然有其與一般大 學不一樣的辦學宗旨與目標。以輔仁 大學為例,其宗旨係:「為追求真、善、 美、聖全人教育之師生共同體,致力 於中華文化與基督信仰之交融,獻身 於學術研究與弘揚真理,以促使社會 均衡發展及增進人類福祉。」在此一 宗旨下,有七個有關於人性尊嚴、人 生意義、學術研究、團體意識、文化 交流、宗教合作、服務人群之目標(黎 建球,2015,頁 19-20)。 (二) 確保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 學術自由是大學師生追求真理的 必要條件,是故依憲法及大學法加以 保障之外,天主教大學管理機關在積 極面宜 鼓勵教師及 學 生專精 學術研 究,追求真知力行,在學術領域上有 所創新及突破。在消極面,除非大學 中師生個人和團體的權利違反真理及 公共福祉,否則應不得做任何干涉。 另教會、國家宜尊重天主教大學 的自治權,不宜不當的介入或干涉。 例如,國家給予天主教大學較多的興 學自由、學校董事會對於重大校務興 革,尊重校務會議的審議權,不得逕 行變革等(周志宏,2000,頁 39-40)。 (三) 加強內部機構與外部機關的協調 合作 天主教高等教育的第三個原則係 「知識整合」,而為了加速知識的整 合,各單位實有加強協調與合作的必 要性,是故協調與合作亦是天主教大 學憲章的規範之一,據此天主教大學 各內部機構應加強教學、研究與服務

(6)

的協調與合作,特別是在學術研究方 面,更應加強整合性的研究計畫,以 加速推動知識的創新與整合。此外, 天主教大學彼此之間,以及與其他學 術機構在共同性、整合性研究方案的 合作亦是必要的。 (四) 強化牧靈與福傳工作 鄭石岩(1997)指出,教育如果 沒有宗教的融入,將失去生命意義的 追求以及高層次情操的培養。可見在 尊重宗教自由的大前題下,宗教的氛 圍與活動在大學校園中,特別是天主 教 大 學中 還是 有其 存 在的 意義 與 價 值。其中,牧靈與福傳工作更是天主 教大學非常具有特色的活動,值得加 以保留和強化,使得大學中的師生更 加瞭解基督信仰、尊重基督信仰的臨 在。 (五) 科技與人文的均衡發展 無論是在「知識整合」原則或者 「信仰與文化交融」的原則下,科技 與人文的均衡發展應是天主教大學宜 加以重視的議題之一。特別是在當今 高等教育機構面臨少子女化的衝擊之 下,為了搶食學生的來源,使得高等 教育市場化的現象更加明顯可見。在 教育市場化的趨勢下,科技學門的生 存較為容易,反之人文史哲等學門的 生存則較為不易。是故,如何協助人 文 學 門的 各學 系加 強 教學 與研 究 品 質,以加強其在高等教育市場上的競 爭力,也是刻不容緩的工作。 (六) 面向社會,滿足社會需求 如前述第六個原則「服務社會」 中所示,天主教是一個強調公義與服 務的宗教團體。天主教大學做為一種 服務型的大學,自然不能自外於社會 的需求,而緊守於大學的象牙塔內。 反之要勇敢的面向社會,以社會的需 求培養人才、從事學術研究以及提供 推廣服務。例如,輔仁大學管理學院 的社會企業碩士在職學位學程提供在 職社會 企業人士、 非 營利組 織經營 者、成功企業集團中新創事業推手及 政府政策參與者,有關經營社會企業 所需的觀念、技術與能力,便是一例。 (七) 持續關懷弱勢學生 天主教本是關懷弱勢的宗教,而 天主教大學的教職員當一本悲天憫人 的情懷,對於那些最貧窮及那些在經 濟、社會、文化及信仰上受不公平待 遇的學生,給予更多的關懷和照顧, 務使這些學生能在物質上免於困乏, 在精神上也能充實與成長。 (八) 提倡服務領導與服務學習 如前述第八個原則「服務領導」 中所示,天主教的教義係「以人為本, 以愛為核心,以耶穌為榜樣,以服務 為導向」。可見愛與服務是天主教的立 教基石。而做為天主教大學的教職員 應以耶穌基督為榜樣,以僕人式的謙 卑服務作為,服侍同仁和學生。此外, 服務領導亦可用於學生的服務學習活 動上,輔仁大學服務學習中心前主任 嚴任吉(2009)便強調透過服務學習

(7)

的步驟:準備、服務、反思、慶賀, 培養學生在別人需要上,看到自己的 責任與成就。 參考文獻  若望保祿二世(1998)。天主教大 學憲章-精簡版。臺北縣:輔大出版 社。  李秋臨(譯)(2011)。基督教哲 學 - 從 其 起 源 到 尼 古 拉 ( Philotheus Bohner & Etienne Gilson原著,1951年 出版)。香港:道風書社。  吳清山、林天祐(2003)。教育小 辭書。臺北市:五南出版。  林玉体(2013)。西洋教育思想史 (修訂三版)。臺北市:三民書局。  周志宏(2000)。私立大學之學術 自由與大學自治-以日本法治為鏡。 臺大法學論叢,29(3),1-41。  傅佩榮(2011)。一本就通-西方 哲學史。臺北市:聯經出版。  黎建球(2005)。輔仁學派之哲學 基礎。哲學與文化月刊,368,3-22。  黎建球(2015)。天主教教育與輔 仁大學的實踐-紀念天主教教育宣言 公布50週年-紀念輔仁大學宗旨目標 20週年。載於天主教教育宣言公布50 週年教育論壇-天主教學校教學理念 之實踐之實踐與成果分享(頁5-20)。 新北市:輔仁大學教育學院。  鄭石岩(1997)。推薦人的話。載 於劉真(主編):宗教與教育(頁1-5)。 臺北市:正中書局。  嚴任吉(2009)。服務與領導、領 導與服務。載於輔仁大學第八屆教育 領導與發展學術研討會大會手冊(頁 21-26)。臺北縣:輔仁大學。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1.統㇐24強項的定義及 參考文獻 成⾧思維按年推展重點 強項 2.帶領教師團隊理念改

本彙集輯錄了多篇學校經驗分享的文章,闡述「管理與組織」範疇的各項全校 參與訓育及輔導工作模式的重點,請參閱教統局網頁,索引: 本局向學生及家 長提供的服務 >

誠 5 小白鷺 公義 關愛世界 社會責任 團隊精神 領導能力 公平 6 黑臉琵鷺 智慧與知識 有理想 好奇心 喜愛學習 創造力

STEM 教育課程領導學習社群 參與者 每所參與學校的核心教師團隊成員 每所參與學校的 2-3名課程領導

加强中文能力建設,有利於使中文在更大範圍內和更深程度上融入高質量共 建 “一帶一路” 的進程,承擔應有的國際交流責任;有利於破解共建

提倡道德領導並引入經營實務界的,尚有哈瓦特( Alexandre Havard)發展的「德行領導」(Virtuous leadership)。哈瓦特 1962 年 生於法國巴黎,是歐洲領導力發展中心(

2015 年中國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副主任何亞非在接受採訪時表

(ii) 不計入供款服務年資內的日數 (例如:無薪假期) ___________ 日 (iii) 完成十年公積金/強積金供款服務年資的日期 (即下一天起可獲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