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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推理小說文化生產場域的行動者分析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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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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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新聞所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劉昌德 博士. 台灣推理小說文化生產場域的行動者分析 An Analysis of Agencies in the Field of Taiwanese Detective Novels Production. 研究生:劉芮菁. 撰. 中華民國 106 年 2 月.

(2) 謝誌 終於來到寫謝誌的一刻,一時間還真不知道要說什麼。寫論文的這段期間 不長不短,儘管過程中總是有一些不順遂,但看著它按部就班地完成,真有一 種「原來我也可以寫出 100 頁」的感動。 對此,首先要謝謝劉昌德老師,在確定研究問題時協助我釐清思緒,在研 究過程中給予具體建議與方向,也謝謝老師包容我在當研究助理時出了各式各 樣的狀況,給予我學習與改進的機會。其次要謝謝兩位口試委員──魏玓、陳國 偉老師,兩度從新竹和台中遠道而來,對我的研究給予許多具體建議與修正, 協助我釐清盲點,將論文修改得更完整。訪談過程中,也謝謝每位受訪者願意 撥冗接受訪談,分享各位的生命經驗與想法,尤其其中幾位受訪者願意替我引 薦,是對我莫大的協助,各位對推理創作的熱情,也讓我非常感動。 還有,謝謝一起努力的研究所同學們,陪伴我走過指南山下的這段歲月。 好幾次湘棻、慈安在莊敬九舍閒聊,討論傳媒與社會議題,是我在研究所中最 懷念的日子。還要謝謝品君、芛薇、顥文、Hans、堂靖、怡君、悠平以及其他 好多同學們,很高興能和你們一起修課、念書、寫作業,讓我在求取知識的過 程不會孤單。而每次和各位的聚餐、出遊、討論及互相勉勵,都讓這個多雨、 濕冷的政大校園多了一些陽光。 另外,也要謝謝政大勞促會的夥伴們,奕志、若想、昭儒、小辜、冠輝、 子為、志豪、修齊,無論是一起開會打議題、開記者會,或者出遊、烤肉,都 是我研究所生涯最愉快的回憶。和你們討論左派思想,也讓我在社會學上獲得 更深入的思辨;參與抗爭的過程,更讓我對勞動議題有更多認識。政大四維堂 的研究生學會辦公室,這裡的笑聲與吵鬧聲都讓我永遠懷念。 最後,要謝謝祝之易,陪伴我走過論文的最後一哩路。謝謝你願意當我的 心靈支柱,傾聽我的各種煩惱,讓我重新找回面對困難的勇氣。能和你辯論各 種議題,讓我們互相成長,讓我覺得自己很幸運。 碩班時光有各位的陪伴與指教,是我最大的榮幸。 2017 年 2 月. 2. 台北 筆.

(3) 摘要 2000 年以來,台灣出版社大量引進翻譯推理小說,日本及美國籍推理作家相繼 來台舉辦簽書會,顯現推理小說在台灣有一定市場版圖。相對之下本土推理作 品卻寥寥可數,本土推理創作者也鮮為人知。本研究以 Bourdieu 提出的文化場 域理論為研究架構,探討創作者與文化中介者的資本組合與美學標準,如何影 響本土推理小說的生產機制、交換條件與流通過程,並形成台灣推理市場以翻 譯為主的現象。 本研究先以次級文獻分析法調查彙整近年推理小說市場概況,再透過半結構式 深度訪談法相關行動者 15 位。研究發現 2000 年後歐美與日本推理小說出版產 業成熟,相對於 1980 年代後才重新起步的本土創作,使台灣出版業者傾向引進 翻譯作品,其中文化中介者的特定品味扮演了關鍵影響力。本土創作則以文學 獎為生產關鍵。創作者不僅能透過文學獎獲得象徵價值,也能獲得出版社與其 他創作者的社會資本,是進入本土推理創作文化生產場域的管道。 本研究也發現,這些本土創作者儘管部分堅持推理小說獨特的美學,但主要是 受到翻譯書市場排擠,只能以文學獎獲得出版機會,被迫形成小眾市場。本土 推理創作因此在台灣形成「小眾」的「通俗文學」。. 關鍵字:推理小說、文化生產場域、文化中介者、文化產業、出版.

(4) Abstracts Since 2000 A.D, lots of translated detective novels have being published in Taiwan, and noted American and Japanese novelists come to Taiwan to do signing for new books, which demonstrates that detective novel is popular in Taiwan. Nevertheless, there are seldom local detective novels to be published compared to the large market. The paper quoted the theory of field of cultural production by Pierre Bourdieu, and analyzed how the creators and cultural intermediaries’ form of capitals and aesthetic standards have constructing the production mechanism and logistics process of local and foreign novels in order to understand how the market of detective novels in Taiwan are dominated by foreign products. As for the research method, the paper adopts second documentary analysis and indepth interview. The former is to calculate the published detective novels from 2001 to Sep. 2015 sold in the dominant on-line bookstore, “Books”, in Taiwan, while the latter is to interview 15 related agencies included writers, editors, translators, and manager of bookstore to understand how the whole market of detective novels has changed in recent 15 years and the process of every agency interact with each other through their own capitals and form the production mechanism. The results contain 3 following issues. First, local production has re-started since 1980’s after a long-time decline, while the publishers in west and Japanese have developed into matured system and produced well-known novelist every years. In contrast with spending large costs to cultivate local writers on their own, Taiwanese publishers prefer to produce noted foreign works, while their taste have an influence on the judgement of works. Secondly, literary awards are the vital way in the production of local works, served as the way that the local creators enter into the field of cultural production. The creators receive symbolic capital through awards, and even obtain more opportunities to publish their works or cooperate with other related organization, which means the acquirement of social capital. Nevertheless, the publishers mainly promote those local works through the reputation of awards, so the novelists are still little-known in the popular market, and they still cannot survive through the creation of detective novels. Finally, the market of local detective novels is forced to be the field of restricted production as a result of supplanted by translated novels. There the local works can only be published through literary awards. As a consequence, the production of local detective novels becomes popular literature of niche market. 2.

(5) 目錄 第一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緒論 ............................................................................................................. - 1 緣起 ......................................................................................................... - 1 研究背景 ................................................................................................. - 4 研究問題 ............................................................................................... - 12 -.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 15 第一節 行動者的資本組合 ............................................................................... - 15 一、社會空間的資本結構 ........................................................................... - 15 二、慣習:連結資本與場域 ....................................................................... - 19 第二節 文化生產場域 ....................................................................................... - 20 一、文化生產場域的出現及其自主邏輯 ................................................... - 20 二、文化生產場域的運作機制 ................................................................... - 25 三、文學場域相關研究 ............................................................................... - 26 第三節 場域中的行動者及文化商品 ............................................................... - 28 一、場域中的行動者 ................................................................................... - 28 二、文化中介者 ........................................................................................... - 30 三、行動者的社會串連 ............................................................................... - 33 四、文化商品與文化場域行動者 ............................................................... - 35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 41 第一節 第二節. 研究架構 ............................................................................................... - 41 研究方法 ............................................................................................... - 41 -. 第四章 研究發現 ....................................................................................................... - 47 第一節 次級文獻資料分析結果 ....................................................................... - 47 第二節 翻譯與本土推理小說的生產機制 ....................................................... - 58 一、翻譯推理小說的生產過程 ................................................................... - 58 二、本土推理小說的生產過程 ................................................................... - 64 第三節 文化生產場域中的關鍵機制:文學獎與出版社 ............................... - 67 一、文學獎的重要性 ................................................................................... - 67 二、出版社的重要性 ................................................................................... - 70 第三節 行動者的資本組合 ............................................................................... - 76 一、創作者 ................................................................................................... - 76 二、文化中介者 ........................................................................................... - 79 三、網路串連 ............................................................................................... - 85 i.

(6) 第五章 結論 ............................................................................................................... - 87 第一節 研究結果討論 ......................................................................................... - 87 一、研究結果整理 ....................................................................................... - 87 二、理論反思與應用 ................................................................................... - 96 第二節 研究限制與未來建議 ............................................................................. - 99 參考資料 ….………………………………………………………………………………………………………………- 102 附錄一、訪談大綱──創作者 ................................................................................. - 106 附錄二、訪談大綱──出版業者 ............................................................................. - 107 附錄三、訪談大綱──評論人 ................................................................................. - 109 附錄四、訪談大綱──譯者 ..................................................................................... - 110 附錄五、訪談大綱──書店業者 ............................................................................. - 111 附錄六、訪談大綱──金車教育基金會 ................................................................. - 112 附錄七、訪談同意書 ................................................................................................. - 113 -. ii.

(7) 表目錄 表 1、1980-2007 年本土推理小說出版量...................................................................... - 2 表 2、受訪者名單:創作者 .......................................................................................... - 44 表 3、受訪者名單:文化中介者 .................................................................................. - 44 表 4、每年出版之推理小說數量 .................................................................................. - 48 表 5、每年出版之本土與翻譯推理小說數量 .............................................................. - 49 表 6、冬陽統計之推理小說出版變化 ........................................................................... - 50 表 7、冬陽統計之華文與翻譯作品所占比例 ............................................................... - 50 表 8、2001 至 2015 年台灣推理小說出版品來源國比例 ........................................... - 51 表 9、《福爾摩斯》系列佔年度英國推理小說比例 .................................................... - 52 表 10、創作者數量變化 ................................................................................................ - 53 表 11、2001 至 2015 年主要作者每年出版量 ........................................................... - 54 表 12、出版社數量變化 ................................................................................................ - 55 表 13、2001 至 2015 年推理小說主要出版社每年出版量 ......................................... - 56 -. 圖目錄 圖 1、社會空間中的文化生產場域 .............................................................................. - 24 圖 2、研究架構 .............................................................................................................. - 41 圖 3、翻譯推理小說的生產過程 .................................................................................. - 58 圖 4、本土推理小說生產過程 ...................................................................................... - 64 圖 5、翻譯推理小說的運作邏輯 .................................................................................. - 97 -. iii.

(8) 第一章. 緒論. 本章先指出推理小說在台灣當代社會的意義,確立本研究的社會價值,並 說明個人、社會與學術的目的。其次,本研究整理本土推理小說發展脈絡,初 步釐清當前推理小說市場的歷史發展,以及本土推理文化生產場域形成的過 程。最後,本研究將以本土推理小說的發展概況出發,引用適合的理論視野, 最後提出研究問題,並說明本研究的學術價值與社會價值。. 第一節 緣起 2000 年起,國內出版業者大量引進翻譯推理作品。2001 年一方出版社推 出日本作家宮部美幸的作品《模倣犯》,帶動國內推理小說出版風氣。2003 年 後,皇冠、商周、台灣角川、宏道文化等出版社紛紛投入翻譯推理市場,至 2006 年更攀升至出版數量的高峰,共出版超過 250 種推理小說(金儒農, 2008)。 2005 年,美國及日本推理作家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 、有栖 川有栖應邀至台北國際書展舉辦簽書活動(台北市雜誌商業同業公會‧電子 報,2005),可見國內推理閱讀風氣蓬勃發展。2006 年,城邦集團成立獨步文 化出版社,專門出版日本推理小說,尖端、圓神等業者亦跟進投入推理出版市 場(金儒農,2008)。2014 年,以「推理」為主題的獨立書店「偵探書屋」開 張,種種現象足見推理小說在台灣市場有一定的利基與版圖。 然而,當市面上出現上百本翻譯推理作品時,台灣部分創作者早已默默耕 耘推理文學。2003 年,這群推理愛好者成立台灣推理俱樂部,並開設「人狼城 推理小說獎」,推廣本土推理創作風氣;2007 年台灣推理俱樂部更名為「台灣 推理作家協會」,「人狼城推理小說獎」也同時更名為「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 獎」,至今仍持續徵稿;2012 年,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向內政部登記社團法人, -1-.

(9) 除持續出版系列叢書,更陸續舉辦講座及寫作課程(台灣推理作家協會,無日 期)。2014 年,台灣迎來第一間以推理小說為主題獨立書店「偵探書屋」,開張 後更與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合作,舉辦讀書會、寫作課程、講座等各種推理相關 文化活動,推廣推理閱讀並促進創作者與讀者交流。陳國偉(2013)援引 Bourdieu 的概念,指出 2000 年至今推理小說已逐漸形成結合生產者、文化中 介者和讀者的文化生產場域。 翻譯推理小說大幅引進,證明推理小說在台灣有其市場版圖。從每年出版 數量來看,本土作品儘管自 1990 年後大幅增加,但相對於每年出版 200 本以 上的推理小說,本土作品依然寥寥可數,台灣推理小說市場仍以翻譯作品佔多 數。 表 1、1980-2007 年本土推理小說出版量 資料來源:第 269 期文訊月刊 年代. 1980-1990. 1991-2000. 2001-2007. 本土推理小 說出版出量. 15. 31. 36. 發行推理小 說之出版社 數量. 3. 7. 13. 單位:本 從近 10 年誠品、博客來、金石堂等大型連鎖書店的暢銷排行榜來看,榜上 有名的翻譯文學多半與電影上映風潮相互輝映,如 2009 年的《暮光之城》系 列獲得誠品、博客來、金石堂暢銷排行榜前四名,《飢餓遊戲》獲得金石堂 2010 年暢銷排行榜第三名,《別相信任何人》獲得 2011 年誠品年度排行榜第 -2-.

(10) 一名、2012 年金石堂年度排行榜第一名,《格雷的五十道陰影》系列獲得 2012 年誠品年度排行榜前二名、2013 年金石堂年度排行榜第一名。而推理作品在年 度排行榜前 10 名較少出現,僅有 2004 年 丹‧布朗以《達文西密碼》拔得頭 籌,2011 年東川篤哉《推理要在晚餐後》獲得誠品年度排行榜翻譯類第三名, 2015 年東野圭吾《解憂雜貨店》獲得金石堂年度排行榜第五名(金石堂網路書 店,2015)。從大型連鎖書店的年度排行榜來看,排行榜由改編為院線電影的 小說獨霸,近年來不少熱門的犯罪電影,也讓推理小說增加不少曝光率。 「推理小說」早期以「偵探小說」的名稱自日本引入台灣,直到 1980 年代 林佛兒創立《推理》雜誌後,才使「推理小說」一詞在台灣通用。二戰以前, 日本以「探偵小說」指涉「推理小說」,「探偵」即日語「偵探」之意;1946 年 日本小說家木木高太郎提倡將「探偵小說」改名為「推理小說」,當時文壇反應 冷淡,但同年日本政府推行文字改革,「偵」字被廢除,「推理小說」自此取代 「探偵小說」,沿用至今(洪婉瑜,2007)。 推理小說的定義眾說紛紜,台灣資深推理出版業者傅博(本名傅金泉)提 出「推理小說的四項要件」,包括「發端要神秘」、「經緯要緊張」、「解決要合 理」、「結果要意外」;傅博也提出「推理小說的七項素材」,分別為時間、空 間、被害者、偵探、加害者、犯案動機、犯案方法(傅博,1985)。呂淳鈺 (2004)指出偵探小說的敘事結構以建立並解決謎團的過程為主要情節,由問 題的提出,透過邏輯推理重建被隱藏的故事,此類劇情多半是犯罪。洪婉瑜則 (2007)整理歐美、日本及國內各推理作家、評論家的說法,指出推理小說的 情節特色,是以推理的方式偵查案件,逐次解開謎團以開展敘事,閱讀的趣味 來自懸疑的氛圍與破解謎團的過程。由此可知,推理小說通常以命案或謎團開 展劇情,透過偵探的邏輯推理得到解答,形成完整的故事結構。 自日治時期以來,推理小說被歸類為通俗文類,其文化生產場域與市場的. -3-.

(11) 關係,也部分反映台灣大眾文學的產業特性。本研究欲透過本土推理小說產 業,描繪出台灣大眾文學產業的部分輪廓,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探討其面臨何 種社會結構與交換條件上的限制,並試圖找尋突破結構限制的可能,提供創作 者更完善的創作環境,為台灣的本土推理創作找尋更多可能。 研究者身為推理小說迷,從小在《亞森‧羅蘋》系列童書下耳濡目染,高 中時適逢日本推理作品大量引進台灣市場,也逐漸對日本推理產生興趣。在閱 讀大量翻譯推理作品後,研究者開始關注本土推理,發現在一般書店中「推 理」類型的架上,皆是琳琅滿目的翻譯作品,本土推理作品卻多被歸類為「中 文創作」或「華文創作」區域。這些經驗引起筆者的研究興趣,並希望以本土 推理文學為研究主題,探究此文化產品的生產過程中,存在何種結構性限制。 尤其過去文化產業的政治經濟學研究多集中在影視、音樂產品,文學創作 多半被歸類為人文領域的研究範疇,且僅關注文本面向。但大眾文學作為文化 產業的一部分,必然需要考慮其交換條件、資本流通與社會關係等產業結構。 本研究希望從產業的觀點分析推理小說的文化生產,關注其生產、文化中介與 流通過程,一方面拓展文化產業在通俗文學產業的研究範疇,同時瞭解文學作 為一項文化產品時,其社會位置和生產、中介與流通活動。. 第二節 研究背景 2000 年後台灣出版業者大量引進翻譯推理作品,這股風潮並非空穴來風。 自日本殖民時期以降,台灣本土推理創作早已發跡,並在時代變動下歷經數次 折衝。陳國偉(2013)指出,台灣本土推理創作起源於 1898 年的日本殖民時 期,當時台灣屬於日本的版圖,亦為日本推理文壇的延伸,要了解台灣的推理 創作歷程,必須扣連日本推理小說的發展脈絡。 1842 年美國作家愛倫坡(Edgar Allan Poe)發表的《莫爾格街兇殺案》,. -4-.

(12) 被譽為推理小說開山之作(陳國偉,2013)。在科技高度突破、理性主義盛行 的 19 世紀,愛倫坡以科學作為偵探邏輯推理的核心,成為推理小說的特色並 延燒海外。自 1860 年後,日本開始有部分作家翻譯、改寫歐美推理作品,黑 岩淚香在 1889 年發表〈悽慘〉,代表推理創作在日本本土生根;1923 年江戶 川亂步於《新青年》雜誌發表〈兩分銅幣〉,正式奠定日本推理小說的基本型態 (陳國偉,2013)。 1896 年中日簽訂馬關條約,台灣割讓予日本,成為日本推理文壇的延伸。 當時有零星的日本人在台灣創作推理小說,他們可直接取得日本文壇的資訊, 因此在寫作上傾向仿效當時備受推崇的愛倫坡(Edgar Allan Poe),著重小說 中的解謎性與邏輯性;目前可知第一篇台灣推理小說,是日人さんぽん 1898 年於《台灣新報》發表的〈艋舺謀殺事件〉,同年 10 月さんぽん又再《台灣新 報》發表〈苗栗工友命案〉,在台灣開啟以「紀實」為訴求的推理次文類「偵探 實錄」的寫作(陳國偉,2013)。 由於推理的敘事結構同時具備寫實性與戲劇性,引發在台日人的創作風 潮。1910 年代末陸續有飯岡秀三一發表〈士林川血染船〉(1919)、 〈絕世兇賊 騷動台北城〉(1920)、 〈血染的漂流船〉(1922),遠山宣次的〈犯罪之都與流 氓集團〉(1930),野田牧泉的《搜查密辛》系列(1933)等作品,發表於《台 灣警察協會雜誌》 、《台灣警察時報》及《台法月報》等刊物上,共有數十篇。 自 1940 年代,更有諸多在台日人的推理小說單行本出版,如林熊生《船中殺 人》(1943)、《龍山寺的曹老人》系列(1945);而《台灣警察協會雜誌》、《台 灣警察時報》及《台法月報》等刊物,隸屬於台灣總督府,顯示當時推理作品 受到政府監管,讀者也以法務人員和警察為主(陳國偉,2013)。 同一時期,英國作家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的名作《福爾摩 斯》在中國文壇掀起熱潮,台灣出版業者自中國大陸引進大量翻譯、改寫自歐. -5-.

(13) 美的推理作品,成為本土文人認識並理解推理小說的途徑。如嘉義的蘭記書局 引進《福爾摩斯自殺案》、《華生包探案》、《貝克偵探全集》…等數十部作品, 台灣文人開始仿效歐美推理體系進行創作,以福爾摩斯及亞森羅蘋作為神探的 典範。其中,李逸濤於 1909 年發表〈悔恨〉,為中文推理敘事的開端。1918 至 1924 年間,又有魏清德模仿亞森‧羅蘋系列(Arsène Lupin),在《台灣日 日新報》發表〈齒痕〉、〈獅子獄〉等,以及筆名「餘生」者在《台南新報》上 發表作品〈智鬥〉,都是古典文人對此外來文類的嘗試(陳國偉,2013)。 由此可見,在台日人帶來的歐美折射至日本之推理創作,以及本土文人仿 效自中國大陸引進之歐美推理作品,使台灣的推理創作在日治時期接受日本與 歐美兩種推理的知識體系,並發展出一定盛況。陳國偉(2013)指出,此時台 灣推理小說的發展已具備「跨國性」,成為日後台灣推理文學場域重要的兩股驅 力。 經歷二戰及國共內戰,1949 年國民黨政府遷台,在「反共復國」的文藝政 策下,1950 至 1970 年間台灣的推理創作進入沉寂,坊間僅有世界書局與東方 出版社引進《福爾摩斯》、《亞森羅蘋》系列,此時業者僅以青少年為閱讀市 場,「童書」成為當時台灣民眾對推理的認識來源。當時另有《偵探》、《偵探之 王》等少數刊登西方推理作品,但由於沒有版權概念,這些雜誌上的翻譯作品 沒有標明作者,讀者僅能從劇情場景辨認原作來自歐美。儘管同時台灣也有出 版零星的推理作品,但整體而言,這些作品並非在「推理」的概念下進行書 寫,未能形成推理的書寫風潮(陳國偉,2013)。 本土推理創作沉寂的現象直到 1980 年後才出現曙光。1970 年代中期,林 佛兒成立林白出版社,引進各種類型的推理小說,更在 1977 年推出「松本清 張選集」書系,直到 1990 年共出版 19 部松本清張的作品。這是台灣出版界首 次以日本作家為主題發行推理小說。松本清張是日本 1960 年代社會派推理大. -6-.

(14) 師,他在 1957 年出版的《點與線》,將犯罪動機結合社會性,對社會提出批 判,開啟日本 30 年以降的「社會派推理」路線。林佛兒出版的「松本清張選 集」系列,是將日本的寫實主義推理路線引進台灣(陳國偉,2013) 。 1970 到 1980 年代的台灣正逢解嚴前後的社會動盪,如中壢事件、美麗島 事件,台灣文壇歷經 1970 年代的鄉土文學論戰,也開始重視批判社會的現實 主義。此時林佛兒推出「松本清張選集」書系,也因應社會現況而受到閱讀市 場歡迎,使日本社會派推理的知識體系成為 1980 年代台灣推理文壇的主導力 量(陳國偉,2013)。 接著,林佛兒又在 1979 年成立「推理小說系列」,推出《日本推理小說傑 作精選》,引進 1960 至 1980 期間日本受歡迎的推理作家,包括橫溝正史、森 村誠一、夏樹靜子、西村京太郎、山村美紗等,這些作品台灣讀者過去都未曾 接觸。1990 年後,林佛兒更推出數項日本推理書系,包括「推理之最精選」、 「日本江戶川亂步獎得獎作品」、「日本推理作家協會獎得獎作品」等系列,將 1960 年代後日本推理發展的知識體系引進台灣市場(陳國偉,2013)。 1984 年林佛兒亦創辦《推理》雜誌,內容包括「特稿」、「創作推理小 說」、「長篇連載」、「日本推理小說」、「歐美推理小說」等。《推理》雜誌除連載 日本、歐美作品,也固定在「創作推理小說」刊登二、三篇本土推理作品,並 隨時附上相關評論及推理文壇動態等資訊(陳國偉,2013)。 《推理》雜誌也引進廣泛的歐美、日本推理作品,從愛倫坡、柯南道爾、 阿嘉莎‧克莉絲蒂等西方古典推理作家,到冷硬派作家菲利浦‧麥唐納(Philip MacDonald)、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莎菈‧派翠斯基(Sara Paretsky),以及江戶川亂步、土屋隆夫、東野圭吾、島田莊司、赤川次郎等日 本本格推理作家,和日本社會派推理作家如松本清張、夏樹靜子、森村誠一。 直到 1990 年代,《推理》雜誌仍持續引進綾辻行人、宮部美幸、伊坂幸太郎等 -7-.

(15) 重要作家的作品。陳國偉(2013)指出,《推理》雜誌是近代台灣推理文學發 展重要的里程碑,因為《推理》雜誌引進上百本國外推理作品,為台灣推理市 場與文壇提供更多元的推理想像,也提供本土推理創作的刊登平台,使沉寂 20 年的推理創作再度成長。 1988 年,林佛兒開設「林佛兒推理小說獎」,提供獎金並將得獎作品集結 出版,還有可能透過林白出版社發行小說單行本。此獎項至 1991 年停辦,共 舉辦四屆,培育出一批本土推理創作者,包括余心樂、葉桑、藍霄、楊金旺、 蒙永麗等。這些作家中,不少人更以承先啟後之姿,在 2000 年後成立的「台 灣推理作家協會」持續推動本土推理創作,培育出新一代推理創作者。《推理》 雜誌、「林佛兒推理小說獎」與林白出版社相互連結,除了在發行翻譯作品時和 林白出版社互相呼應,在《推理》雜誌上連載的作品也會集結成書,透過林白 出版社發行。「林佛兒推理小說獎」、《推理》雜誌更作為本土作家發表作品的平 台,形成完整的本土推理小說生產鏈(陳國偉,2013)。 1980 年代末,台灣主流出版業者注意到推理小說市場,紛紛投入出版的行 列。傅金泉陸續為希代、新雨、今天等出版社策劃出版推理書系,包括在希代 出版社發行的「日本十大推理名著」、「日本名探推理系列」(陳國偉,2013)。 志文出版社也推出「新潮推理」、「新潮短篇推理」等書系(金儒農,2008)。 1990 年代後,由於「林佛兒推理小說獎」停辦,加上《推理》雜誌內容開 始倦怠,同時許多出版社搶進推理市場,林佛兒在台灣推理文壇的影響走下 坡;又由於 1990 年後網路普及,台灣各地的推理讀者開始透過 BBS 站串連, 毋須《推理》雜誌扮演中介者,這批透過網路而串連的推理讀者開始拒斥《推 理》雜誌主導的社會派品味,轉而尊崇島田莊司的新本格美學,使《推理》雜 誌不再是台灣推理文壇的主導者(曲辰,2014)。 1997 年,詹宏志與遠流出版社合作規劃「謀殺專門店」書系,為台灣出版 -8-.

(16) 史上最大的出版企劃。詹宏志有感於市面上只流行日本推理,且認為推理小說 起源於歐美,應以歐美為推理小說發展之「正典」;因此,詹宏志透過遠流出版 社策劃「謀殺專門店」書系,引進 101 本歐美經典推理作品,為每一本書撰寫 導讀,介紹作者與作品,界定此作品在推理小說發展史上的定位,為讀者建構 歐美推理發展脈絡,企圖建構歐美推理作為「正典」的歷史(詹宏志, 2002)。 同時,詹宏志將城邦集團麥田出版社的歐美推理系列獨立出來,另成立臉 譜出版社,並請謝材俊(筆名唐諾)擔任總編輯,專門出版歐美經典推理作品 (陳國偉,2013)。臉譜出版社以作者為系列,推出勞倫斯‧卜洛克 (Lawrence Block)、雷蒙‧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米涅‧渥特斯 (Minette Walters)等人的作品(金儒農,2008)。在詹宏志的推動下,臉譜 出版社推出的歐美作品與遠流出版社的「謀殺專門店」形成互補關係(陳國 偉,2013)。 遠流出版社與臉譜出版社發行推理小說,象徵主流媒體介入台灣推理文學 場域,主導閱讀的知識典範。而詹宏志企圖建立歐美推理作為正典的概念,使 1980 年代來林佛兒的日本推理體系被次要化。陳國偉(2013)援引 Bourdieu 的「場域」概念,指出此時的台灣推理文學已逐漸形成完整的場域,內部具備 出版者、翻譯者、文化中介者、創作者等多重的權力位置結構。 「謀殺專門店」與臉譜出版社的發行,為台灣社會掀起推理小說熱潮,促 使 1998 年《中國時報》第三屆百萬小說獎以「推理」為主題。此獎項是台灣 首次長篇推理小說的徵文比賽,且提供歷年來最高額的獎金,吸引 56 件長篇 推理小說投稿,為台灣推理創作史的最高峰(陳國偉,2013)。在第三屆時報 文學百萬小說獎決選中,由鄭清文、蔣勳、施叔青、李奭學、平路擔任評審, 從成英姝《無伴奏安魂曲》、張國立《Saltimbocca,跳進嘴裡》和裴在美《疑. -9-.

(17) 惑與誘惑》三部入選作品中選出首獎,最後由成英姝《無伴奏安魂曲》奪得首 獎,並將決審記錄公布於《中國時報》的〈人間副刊〉(陳國偉,2013)。 然而第三屆時報文學百萬小說獎引發諸多爭議。首先,這些來自主流文壇 的評審,傾向以「文學性」與「創造性」作為勝出關鍵,傳統推理文學中向來 重視的謎團鋪陳、詭計和推理邏輯等,卻被列為較次要考量。其次,刊載於 〈人間副刊〉的評審紀錄洩漏了參賽作品的謎底,冒犯了推理小說的基本倫 理。部分對參賽作品的評論,也顯現評審對推理文學認識不足(陳國偉, 2013)。種種因素下,第三屆時報文學百萬小說獎的決審結果引發許多推理迷 和創作者、評論者不滿,聚集在當時最大的推理論壇「遠流識博網‧推理擂 台」上抗議。 陳國偉(2013)指出,第三屆時報文學百萬小說獎代表主流文學場域介入 推理文學場域後,試圖主導創作趨勢,更引發與既有推理文學場域的緊張關 係。當時的推理創作者多啟蒙自《推理》雜誌與林白出版社,和主流文壇對推 理小說的想像存在落差。加上 1997 年遠流、臉譜出版社視歐美推理為「正 統」的企圖,讓這批自林佛兒出版體系啟蒙的讀者、創作者感到焦慮,因此他 們決定另立主導規則,參與推理文學場域的權力鬥爭。2001 年成立的「台灣推 理俱樂部」,就是推理文學場域與主流文壇互別苗頭的證明。 與此同時,1990 年後電子布告欄系統(BBS)在台灣普及,各大專院校的 推理社團得以相互串連。根據研究者過去的田野資料,當時諸多推理讀者透過 BBS 站「批踢踢實業坊」上推理小說板交流,傳遞推理相關資訊與閱讀心得, 建立緊密的人際網絡。這批當時仍就讀大學的讀者,畢業後部分任職於出版 社,或擔任〈導讀〉、〈解說〉寫手,在 2000 年後成為台灣推理文學場域的核 心文化中介者、創作者。陳國偉(2008)指出,多向交流的網路平台,取代 《推理》雜誌與傳統出版社的單向輸送,成為創作者、讀者與出版業者集結的. - 10 -.

(18) 動態公共論壇。 Web1.0 興起後,部分推理創作者開始架設個人網站,提供推理資訊及討論 空間,使推理創作者與讀者互動密切。1997 年既晴、凌徹、夏空等人成立「密 室研究會」,刊登國外推理小說及相關評論。2000 年既晴又成立「恐怖的人狼 城」網站,隨後又與數名大學生陸續創辦《推理週報》、《狼報》等以推理為主 題的電子報(陳國偉,2013)。出版業者也注意到此趨勢,紛紛架設相關網 站,如臉譜出版社的「推理星空」、皇冠出版社的「22 號密室」、獨步文化的 「Bubu’ s Blog」,都是創作者、出版業者與讀者的互動平台(陳國偉, 2008)。透過網路,讀者、創作者與文化中介者建立密切關係,許多和出版業 者熟識的推理迷、創作者,更成為出版業者規劃「推理小說」類別的顧問或擔 任評論人。 2001 年,杜鵑窩人、藍霄、既晴等自《推理》雜誌啟蒙的創作者、中介 者,透過網路號召推理迷群,成立「台灣推理俱樂部(Taiwan Detective Club)」,推動本土推理創作。台灣推理俱樂部在 2002 年於高雄中山大學舉行 成立大會及第一屆年會,討論台灣推理文學的困境與展望,同年 6 月亦舉辦第 一屆「人狼城推理文學獎」(陳國偉,2013)。 2007 年台灣推理俱樂部改組為「台灣推理作家協會」,人狼城推理文學獎 亦更名成「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首屆人狼城推理文學獎舉辦時只有 5 篇 作品投稿,至 2014 年已高達 43 篇作品投稿(陳國偉,2013;台灣推理作家協 會網站,2015)。自 2003 年人狼城推理文學獎/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創辦 至今,培育出新一代的年輕作家,如林斯諺、冷言、陳嘉振、寵物先生、陳浩 基,可說是 2000 年後培育本土推理創作的搖籃(陳國偉,2013)。 2008 年後 Web2.0 科技風行,部分推理作家開始透過臉書、噗浪及部落格 與同好、讀者及出版業者交流。如林斯諺成立粉絲頁「林斯諺 Lin Sihyan」、寵 - 11 -.

(19) 物先生成立部落格「Nostalgiabyrinth」、呂仁「呂仁茶社話推理」部落格。台 灣推理作家協會除了成立官方部落格,刊登協會成員作品資訊及活動資訊,也 成立部落格「台灣推理夢工廠」,刊載部分本土作品。 另一方面,既晴在 2002 年以《請把門鎖好》獲得第四屆皇冠大眾小說獎首 獎,象徵獲得主流大眾文壇的認可,此後既晴更參與小知堂文化的推理出版企 劃。由於出版業者與創作者互動密切,許多出版業者請推理作家協會成員或相 關讀者撰寫導讀,如商周出版社首度推出日本作家東野圭吾的《惡意》,就請既 晴撰寫導讀。獨步文化出版社成立後,許多翻譯書籍的導讀、解說的撰寫者也 來自推理作家協會,如陳柏青、曲辰、心戒,或如傅金泉(傅博)。甚至,部分 成員如冬陽、Clain 等人已在主流出版業任職(陳國偉,2013)。 陳國偉(2013)認為,許多台灣推理作家協會成員成為主流出版業規劃推 理小說的顧問者或評論人,甚至前往各大專院校演講,可見台灣推理文學場域 已具備一定主體性,台灣推理作家協會成員也從推理文學場域的主導者,介入 主流大眾文學場域,並發揮相當於詹宏志、唐諾等資深文化中介者的影響力。 2004 年後,更多出版業者投入推理小說市場,除了原有的商周、臉譜、遠 流出版社外,還有尖端、台灣角川、麥田、時報、小知堂、高寶、圓神、木馬 文化、漫遊者文化…等 80 家以上的出版社也進軍推理市場(陳國偉, 2013)。繁花似錦的現象證明推理小說在台灣有大量閱讀人口。但相對於翻譯 推理的龐大市場,台灣卻沒有相應的本土推理出版數量。. 第三節 研究問題 回顧推理小說的發展脈絡,近年台灣推理的文化生產場域可分為三個時 期。首先,1980 到 1990 年是由林佛兒主導的時期。此時推理小說以林白出版 社與《推理》雜誌為發行管道,主要引進日本推理作品,並提供本土創作的平. - 12 -.

(20) 台,使二戰以來沉寂已久的本土推理再度萌芽,因此 1980 到 1990 年是日治時 代後,本土推理創作復甦的時期。第二個時期為 1990 至 2000 年,這段期間詹 宏志與遠流出版社引進大量歐美經典推理作品,加上中國時報百萬小說獎的舉 辦,象徵主流媒體介入推理市場,也代表主流文壇意圖主導本土推理的創作方 向,建立「歐美推理」作為推理小說「正典」的價值觀。但這段期間本土推理 的出版量仍持續成長,更在 1998 年的百萬小說獎達到高峰。 第三個時期為 2000 年至今,此時本土的推理小說已形成完整的文化生產場 域。一群透過網路串連的推理迷、推理創作者與出版者形成的人際網絡,形成 台灣推理場域的核心中介者、生產者及消費者,引進的推理作品數量更多,類 型也走向多元。這些透過網路串連的本土推理創作者組成「台灣推理作家協 會」,如今已主導台灣推理文學場域的內部規則,培育出許多創作者,更與主 流出版社等文化中介者關係密切,在本土推理場域中具有一定影響力。然而關 照台灣整體推理小說市場,現今本土推理創作的數量仍遠低於翻譯作品,這些 創作者也鮮為人知。 Bourdieu 在《藝術的法則》中,以「文化生產場域」的觀點分析文學生產 者與社會的關係,指出文學生產者在社會空間中,複雜的動力網絡交互運作 (許珮馨,2008)。Bourdieu 也提出「場域」概念,描述一個由各種社會地位 和職務所建構出的空間,而社會地位與職務決定了場域中個體的相互關係,呈 現的人際網絡也決定此場域的性質(邱天助,2001)。各種場域交互重疊或影 響,形成多面向的社會空間。 根據 Bourdieu 的論述,場域中個體依據其擁有資本的多寡進行鬥爭,爭取 建構運作規則。而資本具有四種形式,分別為經濟資本、文化資本、社會資本 與象徵資本;經濟資本意指經濟財貨與生產要素,文化資本意指知識能力的總 和,分為內化形式、客觀形式與制度化形式;社會資本指個體累積的社會關. - 13 -.

(21) 係;象徵資本則指涉名望及社會認可帶來的權威感,必須建立於其他三項資本 的基礎之上(孫智綺譯,2012)。 結合以上理論視野,本研究將在 1980 年代以來本土推理復甦的歷史脈絡 下,關注 2000 年後本土推理場域之變化。以 Bourdieu「文化生產場域」理論 為架構,本研究提出以下研究問題: 1. 當前台灣推理小說出版市場如何形成以國外翻譯作品為主流的現象?作為 文化生產場域,文化中介者在此現象中扮演的角色為何? 本研究從文化中介者的觀點出發,了解出版業者、評論者和書店業者等文 化中介者的選書標準如何形成,其資本組合又如何影響此標準。 2. 本土推理小說的生產機制、交換條件與流通管道為何? 本研究將探討推理小說的生產過程、創作者與出版業者協商契約內容的過 程,以及出版業者如何評估市場需求,並以市場需求影響推理小說的創 作,間接使市場影響創作自主。 3. 本土推理場域中的個別行動者為何?他們具備何種社會資本、經濟資本、 文化資本與象徵資本? 而網路科技又如何影響行動者的連結? 本土推理場域中的個別行動者包括推理作家、評論家、出版社編輯與主 編、專門書店經營者等,他們具有哪些資本組合,又這些資本組成如何影 響創作者的創作自主性、作品特質與銷售量? 透過以上研究問題,本研究將探討台灣推理小說的創作者與文化中介者, 其資本組合如何影響台灣推理小說以翻譯作品為主要市場的現象,以及本土推 理小說的生產機制、交換條件與流通管道。希望透過本研究,反映部分台灣大 眾小說市場的現況,本土作品的生產與流通過程。. - 14 -.

(22)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先援引 Bourdieu 提出的「資本」、「慣習(habitus)」等概念,解釋 經濟資本、文化資本、社會資本、象徵資本等概念,以及慣習如何連結行動者 和場域。其次,本研究將釐清 Bourdieu 對場域、文化生產場域的解釋,並整理 場域中行動者、文化中介者的相關研究,詳述行動者和場域的互動關係。最 後,本研究將整理以場域理論分析文學的相關研究,理解目前學術界累積的相 關研究案例。. 第一節 行動者的資本組合 在本節中,本研究先介紹 Bourdieu 對社會的想像,將社會視為一多面向的 空間,在此社會架構下介紹 Bourdieu 的資本理論,解釋經濟資本、社會資本、 文化資本及象徵資本的概念。第三,本研究再釐清「慣習」的運作機制,是如 何連結資本與場域。 一、社會空間的資本結構 Bourdieu 認為,社會是一個多面向的空間,個體依擁有的資本結構,被分 配於空間內的特定階級。資本是一種累積而來的勞動,以物質化或身體化的形 式存在,若行動者在獨佔、排外的狀態下擁有資本,可因而獲得物化形式,或 體現為勞動的社會能量。佔有資本所獲得的收益不只是經濟上的,也包括社會 收益和象徵收益(李猛、李康譯,2008)。 資本作為一種社會權力,分為經濟資本、社會資本、文化資本、經濟資本 四種形式。經濟資本指個人擁有的生產要素及經濟財貨總體,可直接轉換成金 錢,並以制度建構成財產權的形式,包括土地、財貨、工作、收入、遺產…等 (bourdieu,1986;孫智綺譯,2002)。. - 15 -.

(23) 社會資本指個人或團體累積的社會關係。社會關係提供每一成員該集體的 資本後盾,社會關係只以實際狀態存在,可透過物質或象徵的交換來維持。社 會資本可透過名字而建構並獲得保障,如家族、階級、部落或學校的命名,也 可透過一整套實踐行動而確立,此情況下的社會資本被制定後,得以維持並強 化。擁有社會資本的程度依佔有者可有效利用的社會網絡而定;換言之,社會 資本從不完全獨立於佔有者。社會資本產生的利益來自於成員的團結,這不表 示佔有者會有意識地建立網絡以累積社會資本,但社會網絡的存在來自組織內 部的不斷努力,是個人或集體投資策略的成果,因此社會資本的再生產是以集 體的不斷努力為前提(bourdieu,1986)。 文化資本指個人的知識能力資格之總體,可透過學校系統生產或家庭傳 承。文化本又細分為身體化的形式、客觀形式與制度化形式。身體化的形式是 文化資本的基本狀態,意指文化資本在長期累積下,從個體的行為舉止表現出 來,可稱之為「文化」、「涵養」、「教化」,且個體獲得的文化資本不能易主,也 不能透過贈與立即從經濟資本轉換而成,取得過程是無意識的 (bourdieu,1986)。 客觀形式的文化資本指具體的文化財貨(cultural goods),如畫作、書籍、 樂器等。文化財貨依某種層級被歸類,其消費活動也存在分級作用。因此文化 財貨的消費反映了經濟不平等,也反映區別(distinction)在文化領域進行的階 級鬥爭,以取得各種實踐的合法層級化(孫智綺譯,2002)。客觀形式文化資 本的定義只能透過與它內化形式的文化資本的關係來確立,但在物質形式下, 文化資本可被轉換,如轉換成經濟資本(bourdieu,1986)。 客觀形式的文化資本以自主、一致的狀態呈現,中介者不能縮減資本額。 但它作為一種在物質上與象徵意義上主動、有影響力的資本,只在一定範圍內 適用於中介者,且能在文化生產場域的鬥爭中作為一種武器被投資與執行。在. - 16 -.

(24) 社會階級場域(the field of the social classes)的鬥爭中,中介者行使權力並 獲得掌握此資本的一定獲益,進而累積內化形式的文化資本 (bourdieu,1986)。 制度化形式的文化資本則指透過制度產生的社會性認可,如學歷文憑,是 由合法機構建立教育制度,可對文化資本授予認可、財產與保障,在形式上獨 立於持有者。透學術資格作為一種文化能力的證明,它授予持有者一種約定俗 成、持續且受合法保障的尊重文化的價值。授予制度性認可後,文化資本可被 佔有、交換和比較,甚至建構出在文化資本與經濟資本間轉換的比率,且能在 轉換的同時依經濟資本建立出財貨價值,擁有者可依此獲得進入勞動市場的資 本。而將經濟資本轉換為文化資本的策略,在教育機構大增且學歷貶值的趨勢 下,是由改變利益的機會結構管理,這由其他不同形式的資本提供 (bourdieu,1986)。 象徵資本指所有牽涉到名望及認可的一套規範系統,來自社會對經濟、文 化、社會資本的認可,因而產生的一種信用與權威,使個體擁有實際的社會優 勢。象徵資本作為他人賦予行動者的信譽,是由一些客觀的特質如家庭、宗 教、國籍、職業、社會階級…等轉換而成,使社會承認此行動者擁有的社會特 質。但宰制者的象徵價值之所以存在,來自於被宰制者賦予宰制者特殊而正面 的特質。換言之,宰制者的權力取決於被宰制者為了宰制者的利益而授權的事 實。透過區別(distinction)的策略,部分行動者得以在場域中維持其宰制地 位,在文化實踐中維持區別的差距,甚至指導所有階級文化實踐的合法性(李 猛、李康譯,2008;孫智綺譯,2002)。 各種資本都來自經濟資本,只是在資本轉換過程花費不同,因此經濟資本 是其他形式資本及轉換的根源。以社會資本來說,社交能力的投資需要長時 間,因為時間是債務轉變成一種認同的重要因素。相對於經濟交換的透明,社. - 17 -.

(25) 會交換顯得模糊,信任成為時間經濟的前提。不同形式資本的轉換作為確定資 本在生產的策略,轉換過程中也區分出不同的資本形式。但不同形式的資本無 從比較,為佔有者在轉換過程帶來更高不確定性,也對文化資本的轉換帶來不 利,因為學術資格的制度作為一種組織化的形式,無法被轉換也不能協商。但 作為資本再生產的機制,教育制度涵蓋的範圍逐漸增加,隨之增加的在社會資 格上市場的統一,使行動者佔有較少位置(bourdieu,1986)。 不同資本組合構成行動者的位置,進而從行動者與其他位置的客觀關係建 構成場域。在特定時間點下的場域結構,反映出不同行動者之間的權力關係。 資本組合與總量決定了行動者在場域中的行動策略,在遵循場域運作邏輯的前 提下,行動者相互爭奪更多資本,試圖維持或改善其社會位置。但行動者也可 能改變場域的運作邏輯,顛覆宰制者既有的優勢地位(孫智綺譯,2002)。 Bourdieu 指出,要解釋社會結構與權力關係,必須承認不同形式的資本組 合。以瑞典為例,此國的社會資本是由政治資本建構而成,以工會、工黨的 「家長式統治」管理集體資源,進而產生可觀的利潤,才能形成社會民主主義 國家。此時社會資本的作用相似於他國的經濟資本(李猛、李康譯,2008)。 此外,不同資本間也存在等級,並隨著場域改變,資本的相對價值是由不 同場域,有時是場域內不同階段所決定。換言之,資本的價值取決於場域的運 作規則。位於場域中的行動者,遵守場域內的運作規則並在實踐中將之再生 產,依循規則在場域內進行權力鬥爭,藉以增加或提升他們的資本。但行動者 也可能更改場域的固有規則,如極力貶低他人的象徵資本,使場域朝不同方向 運作(李猛、李康譯,2008)。以台灣本土推理創作來說,既晴等自《推理》 雜誌啟蒙的創作者,成立「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另立推理小說的美學典範,是 進入主流文學場域,改變其既有的運作規則,進而改變推理小說在台灣文壇的 象徵地位及美學標準。. - 18 -.

(26) 二、慣習:連結資本與場域 在這個多重場域構成的社會中,行動者和場域結構的動力關係密切, Bourdieu 提出「慣習(habitus)」的概念,將場域和資本連結起來。慣習是由 某一階級情境的物質條件所製造,是一組可以維持運作、換位的「結構化的結 構(structured structure)」,作為實踐和再現產生的原則。這些實踐和再現具 有「管制」和「規律」的特性,不需行動者的自主意識就能使行動者在結構中 集體運作,達成目標(宋偉航譯,2004)。 慣習作為社會中的一種機制,會以特定邏輯推動行動者在社會空間中採取 特定策略,而行動者的實踐來自於他累積的資本組合。慣習是由知覺、評價和 行動的分類圖式(shèmes)構成的系統,具有一定穩定性,且能置換,慣習來 自於社會結構,又因個體的實踐而存在(李猛、李康譯,2008)。 慣習也藉由「常識世界(commonsense world)」的產生,促成行動者的實 踐和世界意涵的共識,使行動者的經驗世界得以協調,他們從社會空間中獲得 的經驗因而不斷強化,讓行動者的實踐都能了解、預測社會空見的回應,進而 把實踐的經驗視為理所當然(宋偉航譯,2004)。 在同一階級中,行動者的實踐會呈現統一且有系統的客觀意涵,凌駕於主 觀意識之上。慣習作為歷史的產物,又透過製造個人與集體的實踐再製造歷 史,藉此延續至未來,形成「性向體系」,其以「內在律」為原則,透過延續 「外在需求」不斷應用於社會空間(宋偉航譯,2004)。 作為個體和社會連接點,慣習透過社會化穩固了「階級慣習」的內化,建 構行動者的「階級屬性」,同時再生產同一慣習的階級,個體則在社會化的過程 中獲得慣習,並形成個人內化的實踐價值(ethos)以及外在的身體儀態 (hexis),前者意指實踐行為的原則或價值,是道德無意識內化而來;後者指 姿態、體態,個人與身體的關係也在社會化過程中被內化(宋偉航譯, - 19 -.

(27) 2004)。 慣習與場域存在雙向的模糊關係,這種關係有兩種作用方式,一種是制約 的(conditioning)關係,慣習來自於場域,也是場域中的必然屬性體現在個體 中的產物;另一種是知識的關係,場域透過慣習被賦予價值,成為一個充滿意 義的世界。但慣習與場域的知識關係必須以制約關係為前提,在場域與慣習的 彼此制約中產生慣習的結構。慣習的結構作用於行動者的實踐所組成的場域的 產物,只有當慣習融入場域,慣習才能把握它的行動場域。因此,慣習是一種 社會化的主觀性,既是個人而主觀的,也是社會的(李猛、李康譯,2008)。 透過慣習的運作,行動者依據擁有的資本組合在社會空間中實踐行動,其 姿態也反映出社會化在身體的內化。行動者的實踐組成場域,場域的必然屬性 也體現於行動者的實踐,並透過慣習產生價值。. 第二節 文化生產場域 在本節中,本研究先介紹文化生產場域形成、自主性確立的過程,釐清文 化生產場域的概念及其運作邏輯。其次,本研究再整理以「文化生產場域」觀 點分析文學的相關研究。 一、文化生產場域的出現及其自主邏輯 19 世紀法國面臨工業擴張,商人階級興起。這些批新興階級擁有高度消費 能力,並能以選舉影響政治,透過立法機構擁有政治合法性,構成了連結政治 與經濟緊密連結的世界。他們的出現促使閱讀人口提升,閱讀市場擴大。藝術 家的創作經驗因而開始有新的主導形式,布爾喬亞式的風格也使這些藝術家感 到榮耀(Bourdieu, 1996)。 19 世紀後,文化生產者和宰制階級成為一種結構性主從關係,依創作者在 場域中的位置有不平等的表現。它具備兩種主要調節機制,其一為市場,約束 - 20 -.

(28) 力由文化企業行使,直接影響如銷售量、票房收入,間接者在新聞、出版、插 畫等各種文化產業提供新位置。第二,它從生活方式和價值系統建構持久的連 結,在 19 世紀時透過「沙龍」運作,政治和貴族權威在藝術場域具影響力, 有權制裁報紙和其他出版品,透過其物質性和象徵利益來分配資源,例如影響 藝術家的補助津貼或公開演出機會(Bourdieu, 1996)。 Bourdieu(1996)以沙龍作為場域成形的案例。當時的沙龍不僅串連了特 定藝術家、作家,也能連結政治與貴族權威的場域,形成菁英主義的避難所。 政治與貴族權威將其美學價值加諸於藝術家,進而擁有藝術家的合法化權力, 藝術家則努力取得當權者的各種資源或象徵價值,形成藝術文化與政治勢力重 疊的場域結構。 由於報業經營者是沙龍的常客,沙龍的結構性統治力量也透過報紙實踐, 加上當時法國的報紙受到政府審查,報業工作者只能歌頌當權者。同時沙龍中 的藝術家、作家為獲得公眾注意,在報中撰寫專欄,製造出風格粗糙、通俗的 作品(Bourdieu, 1996)。 另一方面,閱讀市場擴張也吸引大批中學畢業生投入文學市場。這批新人 擁有基本的文學訓練,但缺乏經濟與社會地位,因而被推向文學、藝術產業。 他們直接面對市場,促使文化產業成形,並為自己取得謀生的空間,但也逐漸 受到市場制約。文學、藝術場域相繼受到政治權威或市場影響,引起福摟拜、 波特萊爾等作家反感,促成他們與資產階級決裂,逐漸產生「為藝術而藝術」 的自主意識(Bourdieu, 1996)。 獨立的政治與經濟權力作為社會空間的規範,在社會控制的客觀空間結構 與精神結構中形成文學、藝術場域的規範。而自主的文學、藝術場域,是由場 域中的行動者決定合法性原則。為確保規則能順利運作,場域中鬥爭勝利者透 過外部權威約束其他行動者。這些規範不僅呈現於行動者社會表現、價值判 - 21 -.

(29) 斷,也呈現於文本中,甚至有權選擇能流傳後世的文本(劉暉譯,2011)。 Bourdieu 指出,「場域」可被定義為「在社會空間中各種位置間存在的客觀 關係之網絡或構型(configuration)」。佔據位置的行動者或機構被這些位置強 加決定性因素,根據不同資本分配結構的實際和潛在位置(situs),以及與其它 位置的客觀關係,這些位置因此得到客觀性界定。場域作為一種客觀關係的空 間,具有自身邏輯和必然性,藝術場域則是透過拒絕、否定物質利益的規則得 以存在(李猛、李康譯,2008)。 場域的運作取決於它的結構形式,此結構由物質和身體上的生產與再生產 工具進行分配後組成。場域的運作也來自場域中各種特殊力量之間的距離,這 些力量確定了資本。只有在場域中,資本才能發揮作用。與此同時,資本又賦 予行動者支配場域的權力,並確定場域日常運作的規則,透過場域的運作生產 更多利益與權力(李猛、李康譯,2008)。 場域內部的行動者之實踐,與其周圍社會經濟條件,形成場域在社會空間 的仲介環節,影響行動者的外在因素並不直接作用於他們身上,而是透過場域 的特有形式下,其特定仲介環節先經歷一次重新形塑,在作用於行動者(李 猛、李康譯,2008)。 在場域形成的過程中,藝術家與世俗權力以諸多特殊形式建立客觀關係, 形成場域內部各種位置。19 世紀法國的藝術家透過象徵革命消滅市場,擺脫資 產階級約束,但他們隨即面臨藝術價值與市場價值的矛盾,這也形成有限生產 場域的特徵:反經濟的經濟領域。藝術家們身兼同行的消費者,具備象徵地 位。他們具備相似的經濟、文化資本,政治與美學立場接近,且擁有相似的社 會軌跡,因此在場域中佔據同源的位置(劉暉譯,2011)。 要確立唯美主義的場域,必須重建藝術佔據之社會空間,而此空間與某些 生產場域的位置同源。矛盾的是,必須把握創作者佔據的位置空間,才能採取 - 22 -.

(30) 創作者的觀點。此位置以兩個空間的結構同源性為基礎,構成創作者在內容與 形式上選擇空間位置的根源。以文學場域為例,場域內部空間的基本維度就是 文學體裁的等級制度。儘管等級制度向來處於權力鬥爭的狀態,但它仍可呈現 出「人們應該重視」的形象(劉暉譯,2011) 。 藝術家在創作過程中,其社會經驗和決定場域位置的因素,以及與其他位 置的相連系統,皆客觀呈現。創作者讓自己置身於場域中,進而客觀化佔據的 位置及精神結構。創作者一面對抗各種決定因素,卻一面借助各種因素成為創 作者,也就是成為自己作品的主體。場域以「價值」將藝術作品歸類,第一種 是環境與市場的純粹產物,第二種作品應產生自己的市場,甚至能透過解放作 用改造環境(劉暉譯,2011)。 Hesmondhalph(2006)進一步解釋,Bourdieu 透過定義社會空間下的特 定場域,理論化內部不同場域的相互關係,以及彼此相對存在的自主性。在國 家的社會空間中,Bourdieu 認為主要是政治與經濟的場域,並由權力場域和文 化生產場域構成(圖 1),權力場域內部包含教育場域、知識場域、文化生產場 域如文學場域、藝術場域、科學場域、宗教場域。權力場域具備高經濟資本、 低文化資本,而文化生產場域則是由低經濟資本、高文化資本構成。權力場域 與文化生產場域在國家的社會空間中,擁有相對高的文化與社會資本。由此可 見,文化生產場域與宰制階級的被宰制位置關係密切。. - 23 -.

(31) 圖 1、社會空間中的文化生產場域 資料來源:Bourdieu(1992) 受經濟資本影響程度 低. 高 CE +. CSs +. CE CC+. 文化生產場域 有限生產 大眾生產 場域 場域. CSs -. Aution + CE – CSs +. CC+. 權力場域 非專業的文化生產者. CE + CC -. Aution CE + CSs -. (國家的)社會空間. CE - CC-. 說明文字: CE 經濟資本 CC 文化資本. CSs 象徵資本 Aution 自主性. 其次,文化生產場域由兩個次場域的關係所構成,以自主程度分為小眾生 產場域與大眾生產場域。小眾生產場域又稱有限生產場域,自主性相對高,經 濟資本低,卻擁有非常高的象徵資本,傾向生產「純粹」的藝術產品,是為產 製者而產製;大眾生產場域則是受外界支配,服從他律性原則,傾向生產「商 業」的文化產品。在大眾生產場域中,文化產品銷售量越高,經濟資本也越 高,ˇ也越接近權力場域的特質,但其象徵利益較低(Hesmondhalph, 2006)。 小眾生產場域內部又分為兩極,一端稱為「神聖的前衛性(consecrated - 24 -.

(32) avant-garde)」,具備非常高的象徵資本,並以榮耀、聲望、認同等各種形式呈 現;另一端稱為「波西米亞式的前衛性(bohemian avant-garde)」,象徵資本 相對較低。而大眾生產場域內部又分為「布爾喬亞式生產」和「通俗大眾式生 產」(Hesmondhalph,2006)。 因此,識字人口擴張促成波西米亞式的風格出現,發展成特定場域,其中 創作者對作品、場域不斷自我批判與成長,加上出版業者、畫商等文化中介者 和消費市場擴張,創作者生產的藝術作品產生銷售通路,種種因素促成藝術場 域走向自主化(許嘉猷,2004)。 二、文化生產場域的運作機制 文化生產場域內部存在一種雙重結構:商業利益與象徵價值。作為經濟行 為的藝術品與場域形成三種關係,首先按照產品的價格與象徵消費的價格區 分;其次按照消費者規模和社會地位,區分經濟及象徵利益的重要性;第三則 按照生產週期來區分。而在象徵價值下,附屬於藝術品的文化實踐信用,隨著 公眾數量及社會分散程度降低,顯示象徵價值與經濟利益成反比。文化生產場 域的雙重結構,呈現出不同風格的主要對立情形,以及不同形式給予風格與作 者認可的細微差別(劉暉譯,2011)。 「純粹藝術」與「商業藝術」原則上對立,但對立之間又相互聯繫。這種 對立在客觀上影響了場域內部的位置,在精神上影響評價模式。行動者的鬥爭 促使信仰的生產與再生產,這種信仰是場域運行的基本條件與結果。「純粹藝 術」的生產者透過拒絕對世俗妥協獲得力量,象徵資本作為「純粹藝術」服從 典範並累積而成,也成為此生產者提取世俗利益的途徑。場域中的所有行動者 都不能忽視空間的基本法則:否認經濟利益(劉暉譯,2011)。 如 19 世紀法國流通的小說,不同種類的「等級」與公眾的社會地位直接相 符。相對於戲劇屬於資產階級的娛樂,當時小說的讀者只有大眾,小說家要獲 - 25 -.

(33) 得與劇作家相等的收入,必須在商業市場成功,但同時也面臨名聲敗壞的兩 難。因此文學場域形成後,每種體裁內部都產生更加自主的區域,並區分成 「探索區域」和「商業區域」兩個市場,它們作為同一空間的兩極,中間沒有 明確界線。每種體裁的分化過程與文學場域中的統一過程同時產生,逐漸以共 同的對立構成文學場域。因此體裁之間的對立有利於每個次場域的兩極對立, 一端是純粹生產,生產者同時作為消費者,具備同源的位置特徵;一端是大量 生產,創作品服從大眾的期待(劉暉譯,2011)。 文化生產場域不論對內和對外,都參與了權力鬥爭。對外,文化生產場域 與掌握政治權力的宰制者進行權力鬥爭,試圖取得象徵價值的界定權力;對 內,行動者在場域中爭奪象徵地位。Bourdieu 指出場域的鬥爭猶如一場集體幻 覺(collective illusion),而幻象則是權力。行動者以佔有的資本組合作為進行 權力鬥爭的資源,鬥爭過程中導致場域中各種社會動能相互吸引或排斥,構成 象徵產品不斷變化的動力(吳嘉猷,2004)。 Bourdieu 強調,文化生產場域是一個「矛盾階級位置」,因為它既屬於被宰 制的地位,卻又是宰制階級中的被宰制部分。文化生產場域也成為宰制階級 中,宰制者和被宰制者權力鬥爭的領域,擁有政治和經濟權力的宰制者,擁護 所謂「正統」的象徵價值和藝術品味。而身為創作者的被宰制者,雖然沒有政 治與經濟權力,卻擁有象徵資本。其中,被宰制者的象徵資本與宰制者的政治 與經濟權力相抗衡的程度,影響了場域的自主性。換言之,文化生產場域的自 主程度越高,場域中的象徵價值也越高(吳嘉猷,2004)。 三、文學場域相關研究 本研究整理國內以 Bourdieu 場域觀點分析文學的相關研究,王梅香 (2014)指出這樣的研究取徑在文學領域被歸類為文學的外部分析,探討文學 作品的生產機制、社群活動及傳播途徑等,此類研究多聚焦特定文學類型或文 - 26 -.

(34) 學現象。以推理小說作為主要研究對象者,目前僅有陳國偉(2014)的研究, 考察日本殖民時期以來台灣本土推理的發展,並從場域的觀點分析本土推理創 作者,指出 2003 年後以既晴為首的推理創作者們,在文學場域中透過象徵資 本的累積、另立場域規則等策略進行權力鬥爭,隨著台灣推理作家協會的成立 與法人化,逐漸在主流文學場域中取得一定象徵資本和社會地位。 在其他研究方面,專書如林芳玫(2006)著作的《解讀瓊瑤的愛情王國》, 分析 1960 至 1990 年代台灣以瓊瑤為主的言情小說。林芳玫(2006)以文化 生產場域的觀點來看創作者、出版業者和評論者的互動關係,社會脈絡、論述 架構與文本敘事的連結,以及創作者象徵資本的形成過程。 期刊論文部分,國內目前僅有須文蔚(2007) 、林淇漾(2009)與李育菁 (2014)等人的研究。須文蔚(2007)探討大專校園文學獎在文學場域的位 置,研究指出文學獎作為彰顯作家身分的指標、累積象徵資本的資歷,儘管大 專校園文學獎的得獎資歷並不受象徵資本高的傳統作家重視,位於場域邊緣的 網路作家卻比較重視此文學獎。因此,大專院校校園文學獎是青年作家進入文 學場域、累積象徵資本的開端。 其次,林淇漾(2009)以《文訊》月刊再版的 30 本文學經典書籍為例,探 討台灣文學出版市場如何透過舊書再製,重新形塑文學詮釋社群的典範。研究 認為文學舊書再版代表了「經典重塑」的過程,同時顯現場域自主性,但林淇 漾也強調不能忽略讀者代表的市場邏輯與社會脈絡。李育菁(2014)探討數位 化時代下,華文地區的出版體系產生何種相應的變化。研究指出台灣的數位出 版受限於市場規模,呈現小而分散的場域。中國出版市場則因龐大的消費市 場,發展出以網路文學為主創新商業模式。 因此,過去不乏場域觀點探討文學產業的研究,Bourdieu 在《藝術的法 則》中即以 19 世紀法國文學場域為分析對象。本研究延續文化生產場域的觀 - 27 -.

(35) 點,則關注台灣推理小說市場如何形成以翻譯作品為主的現象,以及本土推理 小說在此市場下,建構出何種生產機制、流通管道。. 第三節 場域中的行動者及文化商品 在本節中,本研究先關注場域中的行動者,與場域內部雙重邏輯的互動關 係。其次,本研究釐清「文化中介者的」的概念及後續研究。了解行動者和場 域的互動關係後,本研究將關照網路科技影響人際串連面向,補充相關案例與 研究。最後,本研究探討文化產品面臨藝術性與商業市場的雙重原則時,在場 域中的特殊性。 一、場域中的行動者 在文化生產場域中,行動者以近乎機械的方式服從作用與反作用的法則, 資本的擁有者與覬覦者的對立在行動者中造成緊張,兩者形成追逐與逃逸的競 爭關係。然而,行動者要在風格、流派或等級制度上產生顛覆性的變化,還需 仰賴相外部社會改變,最具影響力的是受教育人口的成長。換言之,場域的內 部鬥爭儘管在原則上獨立,但在根源上必須依賴與外部的聯繫(劉暉譯, 2011)。因此,要理解文化生產場域的內部鬥爭,須納入整體社會脈絡。 場域中佔據先鋒位置,卻沒有得到其他行動者認可的生產者,會將次要的 對立化約成主要的對立,透過與資產階級秩序和解而成功。永久的革命邏輯作 為場域的運行規則,成為現實場域中存在的模式並為人所接受。當場域中出現 新的思維模式,它會在行動者之間傳遞,促使人們按照此邏輯思考文化產品及 風格,並以「過時」為名譴責前一個潮流(劉暉譯,2011)。 行動者為了獲得同行的認可,以得到創作自主性與立場的合法性,他們製 造「知識分子」的面孔,試圖在政治上推行文化生產場域內部的自主原則,將 場域極力朝向自主方向發展。換言之,場域中的自主性使一名創作者得以獨立 - 28 -.

(36) 創作,此創作者也憑藉場域的自主性介入政治場域,讓自己成為「知識分子」。 知識分子在社會上具備被認可、卻又附屬的地位,他們遠離棘手的政治問題, 卻企圖在自身領的與貴族權威競爭,並反對低文化品味的身分,以換取政治場 域中的一個位置(劉暉譯,2011)。 文化生產場域的自主性與經濟、學術權威及市場關係密切,創作者可透過 其作品增加其獨立性。其自主性的內部結構同時建立一種特有的美學模式,此 模式在作品中呈現「創造」原則,且拒絕以美學觀點建構現代世界的世俗性 (劉暉譯,2011)。 場域中的創作者透過符號的「差異」,相互爭奪象徵價值的界定權。如各種 風格、學派、組織的命名,Bourdieu 認為這是一種「擬似概念(pseudoconcepts)」,在權力鬥爭的過程中被製造出來,透過命名產生符號的「差異」, 成為藝術品的表記(emblems)。這些表記作為藝術鑑賞的綱領,逐漸被其他行 動者接受,此現象同時反映文化生產場域的典律化(canonized)與世俗化(吳 嘉猷,2004)。 場域中位於宰制地位的創作者同時宰制了市場,因為他們經過教育系統的 制度化建構,成為文化資本的一部分。而顛覆他們的象徵資本,成為被宰制者 進行權力鬥爭的策略之一。與此同時,文化生產場域的界定權和品味也隨著時 間改變,形成歷史(吳嘉猷,2004)。 場域內部的行動者會以合法性為名進行權力鬥爭,形成永久的幻象生產與 再生產。幻象作為場域內部規則的集體認同,這種認同使行動者默認信仰的存 在,並成為以科學理性判斷文化產品價值生產的阻礙。但是,藝術家的價值是 在與其他行動者的關係中確立的,場域為行動者的象徵地位提供認可,是此空 間產生的特殊信仰形式(劉暉譯,2011)。 主觀配置成為價值的根源,但這些配置也具有客觀性,並建立在超越個人 - 29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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