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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會增進教師專業發展之探討—以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為例 /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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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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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會增進教師專業發展之探討—以教師專業發

展評鑑為例

馮莉雅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暨餐旅教育所教授

一、緒論

重視溝通回饋、反思、成長目標 更新,為近年來教師評鑑的新趨勢。 例如 Marshall(2005)主張教師評鑑策略 應以教師成長和學生學習為主體。即 如我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第 二條有關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目的: 「為協助教師專業成長,增進教師專 業素養,提升教學品質,以增進學生 學習成果」(教育部,2011)。 依據教師法草案第 26 條,校級教 師會是配合教育行政機構和學校促進 教學正常化,輔導學生適性發展及增 進教師專業發展,以提升教育品質之 組織。陳慶安(2000)主張學校教師會 有多種角色,例如維護者、協議者及 促進者等。而相關研究也發現學校教 師會的參與情形,會左右教師專業發 展評鑑計畫的推動情形(馮莉雅, 2011)。 基於許多學校反應「計畫應經校 務會議同意才能提出申請」此一規定 阻礙學校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教 育部(2011)將「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 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第七條修正為 「學校應經校務會議或課程發展委員 會同意參與後,成立教師專業發展評 鑑推動小組,…,分別報請本部或直 轄市、縣(市)政府申請辦理。」申 請條件放寬了,學校如何與教師會形 成夥伴關係,共同推動此一計畫,值 得加以探討。 綜合上述,此一立意良善的制度 否能被學校教師會接受?計畫實施的 過程是否會出現不理性的思維和行為 反應?值得加以探討。

 

二、文獻探討 (一) 學校教師會的定位與角色 依據〈人民團體法〉之規定,學 校教師會乃是申請報備立案之社會團 體組織。而學校教師會並非學校行政 組織單位的一員,依據〈教師法〉對 教師組織任務及〈教師評審委員會設 置辦法〉之規定,學校教師會有權派 出 代 表 參 與 學 校 相 關 會 議 及 組 織 運 作,其定位是諮詢性質。但依據〈教 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之規定,教 師會對於學校人事之聘用任免具有實 質審查參與功能(林水林,2003)。 依據教師法草案的精神,學校教 師會是專業取向的組織,應強調教學 專業並保障教師自主、重視對學生的 服務與透過團體力量提升教育服務的 品質。而相關研究主張學校教師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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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有五種:(1)專業組織:站在維護 教育專業的立場,促進教師形象的提 昇,保障學生的學習權益;(2)資源提 供:規劃及引導教師繼續專業教育, 提昇教師專業知能;(3)交涉代表:關 注教師合法的權益,發揮壓力團體的 功能影響決策;(4)參與學校經營:站 在學校教育夥伴立場,引導教師能落 實執行學校教育工作。(5)自律團體: 能以守法、理性、和諧的精神,爭取 權益,並訂定專業倫理信條,建立優 質社會團體的楷模。 就法律層面上,學校教師會不能 強制學校行政應如何運作,但教師會 可以發揮壓力團體的角色,而左右學 校行政的決策。相關研究發現教師或 行政人員的認知不當或處事風格,則 可能造成教師會產生抵制或對抗行政 人員的動作(陳依萍,2010)。 教師會若定位於教師專業發展的 促進者,應致力協助教師專業發展, 提昇教師教學效能和品質(林志成, 2004;蘇船利、黃毅志,2012)。而學 校教師會可採行的策略有:(1)訂定學 校教育專業規準,(2)制定學校教師專 業公約或倫理信條,(3)提供教師進修 機會,(4)建立學校評鑑機制,(5)舉辦 校內專業知能研討會,(6)進行教育研 究,協助學校解決教育問題。 綜合上述,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攸 關教師專業自主權、教師權益,以及 學校校務運作。學校教師會應積極參 與並和行政單位共同協商。 (二) 學校教師會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 鑑 教師會是教師評鑑決策的重要關 係人之一,教師會關注的焦點是工作 安全、公平對待、教師成長,而教師 專業發展評鑑強調與考績、教師分級 脫鉤,教師自願參與,計畫須經學校 校務會議通過等(馮莉雅、蘇雅慧、楊 昭景、徐昌慧,2011)。從教師專業發 展評鑑推動小組的任務和表現,可以 了解教師會的參與情形。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的實施要 點,規定教師會代表是評鑑推動組織 成員 (教育部,2011),也明訂教師參 與評鑑是基於自願,所以教師會參與 的立場之一在於確保學校行政單位不 會強制實施教師評鑑。馮莉雅、曾憲 政(2012)發現 95%縣市的教師專業發展 評鑑推動委員會組成符合規定,聘請 教師會代表為當然委員,但絕大多數 縣市推動委員會其教師會代表只有 1-2 位,且只有 55%縣(市)教師會代表曾完 成初階研習,顯示縣市教師會的參與 度不佳。 學校推動小組成員在評鑑歷程擔 負重要決策角色,可是很少學校有訂 定出評鑑結果的通過標準(馮莉雅等 人,2009;潘慧玲、王麗雲、張素真、 吳俊憲、鄭淑惠,2010)。教師專業發 展評鑑的評鑑結果也是由評鑑者(代 表)與評鑑推動小組共同審議 (教育 部,2011),但絶大多數學校沒有訂定 複評標準(馮莉雅等,2009)。教師會是 否能積極參與學校教師專業規準之訂 定,須從各校推動小組成員之組合加 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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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設計與實施 (一) 研究對象 本研究從鉅觀和微觀分析學校教 師會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歷程。 前者係以 20 縣市推薦辦理教師專業發 展評鑑績優的 53 所學校為對象,分析 推動小組成員組成,了解各校教師會 參與決策之情形。後者係以立意抽樣 抽取國小、國中、高職各一所,每校 訪談行政人員代表、參與教師和教師 會代表各一位,探討教師會參與評鑑 決策、參與程度、關心利益和目標等。 茲將所有訪談對象以表 1 加以說明: 表 1 訪談對象基本資料表 代碼 身份 教學年資 J01 主任 23 年 J02 教師 16 年 J03 教師會會長 12 年 M01 校長 31 年 M02 教師 14 年 M03 教師會會長 25 年 H01 主任 25 年 H02 教師 18 年 H03 教師會會長 32 年 (二) 研究工具 本研究以文件分析法探究學校教 師會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的歷 程,包括學校推動小組會議紀錄、典 範學校檢核表等。訪談內容主要為決 策形式、參與方式和關注目標等參與 歷程。 (三) 資料處理 以次數和百分比等描述性統計分 析其推動小組成員組成。為提升本研 究的信度和效度,針對同一問題不同 人員的訪談資料和文件,進行三角校 正。 四、研究結果與討論 (一) 學校教師會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 鑑的決策情形 縣市推薦 53 所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辦理績優學校的推動小組,其教師會 代表參與情形如 2 所示。 表 2 學校教師會參與教師專業 發展評鑑的決策情形 委員會 類型 學校 類型 指定教師 會代表 指定未接 行政之教 師或教師 互相推選 指定具有 相當教師 評鑑知能 之教師代 表 國小 (n=23) 21.7% 39.1% 13.0% 國中 (n= 7) 50.0% 100% 2.0% 高中職 (n=12) 16.6% 58.3% 8.3% 全體 (n=53) 22.6% 50.9% 11.3% 由表 2 得知,雖然教育部補助辦 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第五條 明定「評鑑推動小組之成員應包括校 長、承辦主任、教師會代表(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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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師 會 者 可 免 列 入 )、 家 長 會 代 表…..,其人數及選出方式由校務會議 決定…….」,但本研究發現縣市推薦績 優的中小學中,只有 22.6%學校其推動 小組成員有列教師會代表,而高中職 和國小符合規定的比例只有 16.6%、 21.7%。只有 50.9%學校規劃推動小組 成員時,會思考如何經由教師代表的 參與,促使教師落實學校教育工作, 並訂定專業標準協助教師成長。由前 述發現不僅教師代表性偏低,具備評 鑑知能的委員比例不及 12%。 (二) 教師會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 運作情形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是學校本位評 鑑,包括評鑑內容、評鑑人員、評鑑 方式、評鑑資料來源、評鑑期程以及 評鑑後的輔導等,由學校推動小組決 定(教育部,2011)。訪談發現教師會參 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運作方式有三 個特徵:(1)教師會重視民意基礎的決 策,行政單位用外部壓力降低教師會 的反對意見;(2)關注利益優先是教師 工作安全、公平對待、合理的專業成 長途徑等,其次是學校發展;(3)教師 會 主 動 參 與 相 關 活 動 , 深 入 了 解 計 畫,提出其他可行方式或協助行政單 位推動。 1. 教師會重視民意基礎的決策,行 政單位運用外部壓力牽制教師會 訪談發現教師會成員以理性態度 參與教育品質管理的政策。行政單位 若展現尊重民意的溝通行為,訴求教 師專業時,教師會願意協助。符合蘇 船利、黃毅志(2012)研究發現專業自 主意識愈高與參與教師組織的意願也 愈高。學校推動改革時,家長會、專 家學者扮演制衡教師會的團體。如林 水木(2003)主張學校行政運作順暢有 賴家長教育權、教師專業自主權及行 政依法之權利。 「新議題或要修改原有的運作方 式,我們當然要考慮教師們的看法, 例如評鑑人員的安排,由受評者自選 二位教師,要改為教師自選一位教務 處 安 排 一 位 。 雖 然 主 任 有 先 找 我 溝 通,我也認同修正的目的。但我仍堅 持先在晨會說明改變原因,了解教師 的反應。因為我是教師會會長。」(J03) 「第二年因為要精進評鑑成效, 想修改評鑑方式和標準。教師會會長 是有能力、有理念的人,但背後還有 壓力團體,她無法公開贊成計畫修正 方向。幸好當天有邀請輔導委員列席 指導,找到折中方案,會長也順水推 舟,同意計畫修正。」 (M01) 「第三年,學校尚未參加的教師 覺得壓力很大,私下串連校務會議杯 葛,校長得知後請家長會代表們務必 出席,會中並要求付諸表決,察覺外 部壓力後,教師會代表表達行政單位 若能尊重教師個人意見,教師會不反 對此計畫。」(H02) 2. 優先關注教師工作安全、公平對 待,以及合理的專業成長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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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發現教師會扮演教師專業發 展的促進者的前提就是工作安全、公 平對待,但若學校發展出現外部威脅 因素時,教師會的關注目標會以學校 發展為優先目標,確保教師的工作安 全。此一發現符合馮莉雅等人(2011)、 Bridges & Groves(1999)之研究發現。本 研究也發現若教師會認定自己是專業 人士,會從訂定教育專業規準、辦理 教師成長活動、建立評鑑機制,協助 學校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符合林 志成(2004)、蘇船利、黃毅志(2012)的 主張。 「我是主任也是教師會會長,我 的責職是確保計畫方向能協助教師專 業成長。我不只是踩煞車,也主動參 與研習,完成教學輔導教師研習,才 能有較深入的了解。能避免學校衝太 快,讓同事有更多的適應時間,而我 的實際經驗,能化解觀念保守同事的 焦慮。」(M03) 「第一年我沒有參加教專計畫, 看到參與同事熱絡的討論,主動加入 她們的教學觀察活動,覺得很棒!就 鼓勵同事參加。學校有推動問題,我 一定協助,讓教師成長是教師會的重 要工作,我們原本就會依據教師需求 辦理會研習」。 (H03) 「我主動說服教師會會長參加教 專,用二個理由:(1)加入計畫後,表 達意見才能被接受,不會被認為是為 反對而反對。(2)參加才知道如何協助 同仁準備學校評鑑。協助學校發展, 將減班超額的問題降到最低,這也是 教師會的責任啊!」(J01) 3. 教師會主動了解計畫內容,提出 其他可行方式或協助行政單位推 動 訪 談 發 現 教 師 會 認 同 的 教 育 活 動,教師會能成為學校行政單位的合 作夥伴,唯引導學校教師會認同,有 賴 校 長 或 主 任 的 行 政 領 導 和 溝 通 能 力。即如馮莉雅、曾憲政(2012)發現教 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學校辦理的成敗 因素在於行政人員。 「教師會會長參加教學輔導教師 研習後,她協助家長不斷投訴的教師 或想要成長 的教師。之後,她較能體 諒行政單位措施,若教師有意見,也 為主動與我們商量化解教師壓力的方 法,尤其是教師進修、親師溝通等規 定。」(J02) 「資深教師是很有影響力的,教 師 會 會 長 她 參 加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後,認為額外增加的工作是老師可以 負 擔 的 , 且 計 畫 對 學 校 有 正 向 的 效 益,例如提高學校知名度、引入設備 資源。她除了參加多種評鑑人才培育 的研習,也主動關心各領域的參與情 況,鼓勵各領域要有一名教師完成教 學輔導教師研習,我就是這樣被鼓勵 出來的。她在學校服務 20 多年了,希 望學校能進步,凡有助於學校發展的 事,她都會用力鼓吹。」(M02) 「學校未試辦教專之前,教師會 會長已先以市教師會身份參加初階研 習了,她親自體驗後,肯定評鑑的目 的是協助教師專業成長。學校要參加 試辦計畫時,我立即找她商量,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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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一呼,就二十多人參加。有追求教 師專業的會長,學校推動教師專業成 長的活動就容易很多。」(H01)

五、結論與建議

(一) 大多數學校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 鑑計畫時,教師會未能積極參與 決策,發揮教師專業發展促進者 的角色 雖 然 教 育 部 明 定 教 師 會 代 表 是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的當 然委員,但符合規定學校未達三成, 顯示有關全校性教師發展的計畫,教 師會參與度不高,未能有效扮演專業 發展促進者的角色,未能訂定教育專 業規準、制定專業公約或倫理信條、 建立教師進修制度、建立評鑑機制, 來協助教師持續專業發展。 (二) 外部壓力和公開檢視是促進教師 會參與教育改革的重要因素 本研究發現行政運作合法化,能應 協調家長會、專家學者的意見,引導 教師會重新審視學生學習權益、教學 自主權的內涵和範疇。因此,學校行 政 要 發 揮 統 整 協 調 的 功 能 , 借 力 使 力,以增進學校行政、教師會、家長 會三者的夥伴關係。 (三) 教師會參與學校發展,除了關注 教師工作安全、公平有效的專業 成長活動外, 也會將協助學校 發展列為教師會的職責之一 本研究發現理性教師會成員,會在 民主基礎上(自願原則),支持學校辦理 教師評鑑,尤其學校發展面臨某種強 力的外在壓力,例如優秀學生流失、 班級數減少或鄰近學校辦學績效吸引 公眾注意。學校評鑑推動小組是教師 專業發展評鑑的執行決策單位,小組 中教師會代表有相當的影響力,若有 加重教師工作負擔、減少安全感、破 壞學校和諧氣氛,以及造成資源分配 不均的提案,則教師會代表就會有抵 制或干預動作。因此要教師會積極參 與有助於教師發展之活動規劃,須訴 求教師工作安全、公平性及學校發展 的必要性,例如高中職申請優質化計 畫的基本條件是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 鑑計畫,教師會了解此一重要性,全 國高中職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學 校比例高達八成五,遠遠高於國中小 的三四成。 (四) 強化教師會參與提升學校教育品 質的活動,有賴行政單位的溝通 協調和結盟能力 本研究發現教師會重要成員對於 評鑑計畫有足夠的了解,不僅是計畫 的宣導人員、也是執行人員。因此, 學校應提供教師會參與學校發展計畫 的機會,讓教師會有足夠的實務經驗 化解其他教師的焦慮,或站在更高層 次思考學校發展、教師發展和學生學 習。這種策略結盟方式,能減少不尊 重教師專業意見的現象、提高參與決 策的機制,是減少教師會對行政單位 產生抗爭的有效方式之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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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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