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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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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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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 設置方法研究.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自行研究報告.

(2) (095-301070000G-2022). 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 設置方法研究. 研究主持人:靳燕玲.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 95 年 12 月.

(3) ARCHITECTURE AND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RESEARCH PROJECT REPORT. Research on Personnel Safety Facility of Women in Community Common Space. BY CHIN YENG LING. Dec 31, 2006.

(4) GPN: ISBN:.

(5) 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研究.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96.

(6) 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研究 出版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電話:(02)27362389 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北新路 3 段 200 號 13 樓 網址:http://abri.gov.tw 出版年月:95 年 12 月 版(刷)次:第一版 工本費:300 元 GPN: ISBN:.

(7) 目次 表次‧‧‧‧‧‧‧‧‧‧‧‧‧‧‧‧‧‧‧‧‧Ⅲ 圖次‧‧‧‧‧‧‧‧‧‧‧‧‧‧‧‧‧‧‧‧‧Ⅲ 摘要‧‧‧‧‧‧‧‧‧‧‧‧‧‧‧‧‧‧‧‧‧Ⅵ 英文摘要‧‧‧‧‧‧‧‧‧‧‧‧‧‧‧‧‧‧‧ⅩⅡ. 壹、研究動機及目的 第一章 緒論 ....................................... 01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背景 ......................... 01 第二節 研究範圍及目的 ......................... 04 第三節 研究方法及流程 ......................... 06. 貳、建築物安全維護設施設置方法研究之建立 第二章 環境預防犯罪理論探討 ....................... 09 第一節 環境與預防犯罪之關係 ................... 09 第二節 安全維護空間層次 ....................... 14 第三章 安全維護空間之規劃策略 ..................... 15 第一節 空間維護策略架構 ....................... 15 第二節 犯罪模式分析 ........................... 16 第三節 安全維護目標及方法 ..................... 17 第四節 安全維護的策略 ......................... 22. 參、安全維護設施規劃 I.

(8) 第四章 集合住宅共同使用空間安全維護設施規劃 ....... 25 第一節 通用性原則 ............................. 25 第二節 集合住宅社區配置規劃 ................... 29 第三節 建築基地內規劃設計 ..................... 32 第四節 建築物維護設備設置方法 ................. 60 第五節 住戶專用與共用空間界面維護重點.......... 86. 肆、結論 第五章 研究結論及建議 ............................ 93 第一節 結論 ................................... 93 第二節 建議 ................................... 95 附錄一 研商建築技術規則增訂建築物安全防範設計相 關條文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紀錄............. 101 附錄二 本所辦理第 26 屆中日工程技術研討會「建築物 預防犯罪設計--集合住宅社區安全安心空間設 計、預防犯罪環境設計」座談會議資料....... 111 附錄三 期末簡報會議紀錄 ........................ 119. 參考書目......................................... 127. II.

(9) 表次 表 3-4-1 預防入侵及竊盜 4D 原則‧‧‧‧‧‧‧‧‧23 表 5-2-1 刑案紀錄補充項目建議表‧‧‧‧‧‧‧‧‧99. 圖次 圖 1-2-1 集合住宅空間屬性定義圖‧‧‧‧‧‧‧‧‧05 圖 1-3-1 研究流程圖‧‧‧‧‧‧‧‧‧‧‧‧‧‧‧08 圖 2-1-1 日常活動理論犯罪條件示意圖‧‧‧‧‧‧‧10 圖 2-2-1 防範空間層次圖‧‧‧‧‧‧‧‧‧‧‧‧‧14 圖 3-1-1 研究架構圖‧‧‧‧‧‧‧‧‧‧‧‧‧‧‧15 圖 3-2-1 犯罪模式與防範空間關係圖‧‧‧‧‧‧‧‧16 圖 3-3-1 空間防範方法‧‧‧‧‧‧‧‧‧‧‧‧‧‧17 圖 3-3-2 住宅社區侵入型犯罪特性‧‧‧‧‧‧‧‧‧20 圖 3-3-2 人身安全型犯罪特性‧‧‧‧‧‧‧‧‧‧‧21 圖 4-1-1 防範犯罪設計的四原則‧‧‧‧‧‧‧‧‧‧27 圖 4-2-1 社區周邊防範動線示意圖‧‧‧‧‧‧‧‧‧29 圖 4-2-2 住家配置案例圖‧‧‧‧‧‧‧‧‧‧‧‧‧31 圖 4-3-1 集合住宅配置情況‧‧‧‧‧‧‧‧‧‧‧‧32 圖 4-3-2 集合住宅出入情況‧‧‧‧‧‧‧‧‧‧‧‧33 圖 4-3-3 集合住宅之共同出入口應具有穿透性‧‧‧‧34 圖 4-3-4 住宅的領域範圍‧‧‧‧‧‧‧‧‧‧‧‧‧35. III.

(10) 圖 4-3-5 清除視覺死角圖‧‧‧‧‧‧‧‧‧‧‧‧‧36 圖 4-3-6 住宅之視線狀況‧‧‧‧‧‧‧‧‧‧‧‧‧38 圖 4-3-7 植栽配置方法‧‧‧‧‧‧‧‧‧‧‧‧‧‧38 圖 4-3-8 住商大樓之使用動線‧‧‧‧‧‧‧‧‧‧‧40 圖 4-3-9 公共空間之自然監視‧‧‧‧‧‧‧‧‧‧‧41 圖 4-3-10 住宅空間之人車動線圖‧‧‧‧‧‧‧‧‧42 圖 4-3-11 腳踏車停放處配置‧‧‧‧‧‧‧‧‧‧‧42 圖 4-3-12 掌握週邊道路狀況與住家關係‧‧‧‧‧‧44 圖 4-3-13 住家及外部空間之最佳關係‧‧‧‧‧‧‧45 圖 4-3-14 住家外部周圍之情況‧‧‧‧‧‧‧‧‧‧46 圖 4-3-15 住家外部開口應具有穿透性‧‧‧‧‧‧‧46 圖 4-3-16 住家入口之安全設備‧‧‧‧‧‧‧‧‧‧47 圖 4-3-17 住宅一樓外牆的監控‧‧‧‧‧‧‧‧‧‧48 圖 4-3-18 防火巷應設柵欄‧‧‧‧‧‧‧‧‧‧‧‧49 圖 4-3-19 防火巷間隔須設置照明設備‧‧‧‧‧‧‧49 圖 4-3-20 歹徒入侵的管道‧‧‧‧‧‧‧‧‧‧‧50 圖 4-3-21 住家之外部柵欄設置方法‧‧‧‧‧‧‧‧52 圖 4-3-22 植栽不要妨害四周對住家的視線‧‧‧‧‧53 圖 4-3-23 種植視線穿透性‧‧‧‧‧‧‧‧‧‧‧‧54 圖 4-3-24 住家出入口之監視狀況‧‧‧‧‧‧‧‧‧55 圖 4-3-25 公共廁所之穿透性‧‧‧‧‧‧‧‧‧‧‧56 圖 4-3-26 角落空間須設置監視器‧‧‧‧‧‧‧‧‧57 圖 4-3-27 路燈之設置高度‧‧‧‧‧‧‧‧‧‧‧‧58 圖 4-3-28 消除陰暗死角之燈管設置‧‧‧‧‧‧‧‧59 圖 4-4-1 住家陽台之安全情況‧‧‧‧‧‧‧‧‧‧‧61 圖 4-4-2 住家陽台之安全情況‧‧‧‧‧‧‧‧‧‧‧62 圖 4-4-3 單邊走廊型集合住宅安全規劃‧‧‧‧‧‧‧64 IV.

(11) 圖 4-4-4 中間走廊型集合住宅共用空間規劃‧‧‧‧‧67 圖 4-4-5 中央核心型集合住宅共用空間規劃‧‧‧‧‧67 圖 4-4-6 中庭型集合住宅共用空間安全規劃‧‧‧‧‧70 圖 4-4-6 中庭型集合住宅共用空間安全規劃 2‧‧‧‧70 圖 4-4-8 停車之有效防範照明設備‧‧‧‧‧‧‧‧‧72 圖 4-4-9 停車空間應增設螢光燈補強‧‧‧‧‧‧‧‧73 圖 4-4-10 一樓公共空間安全維護設施設置‧‧‧‧‧75 圖 4-4-11 一樓住家共用空間安全維護設施設置‧‧‧76 圖 4-4-12 住家之共用空間安圈維護注意事項‧‧‧‧79 圖 4-4-13 住棟外部樓梯安全維護事項‧‧‧‧‧‧‧81 圖 4-4-14 樓梯間與室外須具穿透性‧‧‧‧‧‧‧‧81 圖 4-4-15 電梯間內之安全設備‧‧‧‧‧‧‧‧‧‧83 圖 4-4-16 屋頂逃生門之相關設施‧‧‧‧‧‧‧‧‧85 圖 4-5-1 防範歹徒入侵之示意圖‧‧‧‧‧‧‧‧‧‧86 圖 4-5-2 大型植栽位置導致歹徒入侵‧‧‧‧‧‧‧‧87 圖 4-5-3 排水管位置導致歹徒入侵‧‧‧‧‧‧‧‧‧87 圖 4-5-4 避免樓梯間開口部入侵‧‧‧‧‧‧‧‧‧‧88 圖 4-5-5 避免鄰棟間隔入侵‧‧‧‧‧‧‧‧‧‧‧‧89 圖 4-5-6 一樓住戶的防盜設備‧‧‧‧‧‧‧‧‧‧‧90 圖 4-5-7 窗化強化設備‧‧‧‧‧‧‧‧‧‧‧‧‧‧90 圖 4-5-8 住戶大門強化設備正面示意圖‧‧‧‧‧‧‧91 圖 4-5-9 住戶大門強化設備背面示意圖‧‧‧‧‧‧‧91 圖 4-5-10 榫式門拴強化示意圖‧‧‧‧‧‧‧‧‧‧92 圖 5-1-1、未來研究方向之課題架構‧‧‧‧‧‧‧‧94 圖 5-2-1、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用途分類示意圖‧‧‧‧97. V.

(12) 摘. 要. 關鍵詞:社區、共用空間、安全維護 一、研究緣起及目的 本 研 究 係 依 據 行 政 院 婦 女 權 益 促 進 委 員 會 人 身 安 全 小 組 第 18 次 及 第 19 次 會 議 決 議。建 議 本 所 辦 理 空 間 改 善 方 案 研 究。另 本 部 營 建 署 亦 函 請 本 所 針 對「 加 強 公 共 空 間 婦 女 人 身 安 全 課 題 」納 入 研 究。以 及 , 為遵循行政院. 院 長 指 示,配 合 文 建 會 實 施「 台 灣 新 社 區 六 星 計 畫 」,. 強化「健康照護」與「社區安全」兩大面向。又為落實本部. 部長倡. 導「全民拼治安」之政策宣示。因此,實有必要將關懷對象擴充為全 體民眾,並且以強化建築物預防犯罪功能為目標。 隨 著 社 會 變 遷 及 治 安 惡 化,本 研 究 具 有 重 要 性 及 迫 切 性。回 顧 我 國犯罪預防工作,對於以建築預防犯罪空間設計之探討並不多見,法 令制度配套措施亦仍為闕如。形成在犯罪預防上的缺口,亟待補充。 因此,本研究期能藉由以建築物預防犯罪設施設計及改善之探討,強 化「婦女人身安全」,進而達成提升「全民居住安全」。 此 外,本 所 有 感 於 居 住 人 身 安 全 之 重 要 性,特 將 此 議 題 納 入 第 26 屆 中 日 工 程 技 術 研 討 會,邀 請 日 本 東 京 大 學 小 出 治 教 授 擔 任 講 員,以 「 建 築 物 預 防 犯 罪 設 計 --集 合 住 宅 社 區 安 全 安 心 空 間 設 計 、 預 防 犯 罪 環境設計」為題,以廣泛蒐集日本先進國家之經驗,為我國推動之借 鏡及參考。 惟另依據本部營建署研商建築技術規則增訂建築物安全防範設 計相關條文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決議略以:因、、訂定目的為強化及 維護建築使用安全,依出席人員及機關建議,修正本章章名為建築物 安全維護設計,並配合修正相關條文之「防範」為「安全維護」。本 年度依時程修正不及,研究題目擬於後續配合修正為「安全維護」。. VI.

(13) 二、研究方法及過程 本 研 究 主 軸 在 探 討「 以 建 築 空 間 預 防 犯 罪 」。研 究 方 法 為 文 獻 蒐 集、國內犯罪資料及現況分析,國外相關措施及案例了解。俾探求妥 適之分析,作為研擬安全維護設施設置方法之重要參考。最後並研究 適用於我國之安全維護設施範例,並詳加說明分析,以提供建築專業 者參考應用。 三、重要發現 我國之建築物預防犯罪研究尚屬起步,不若其他先進國家累積豐 富的犯罪空間紀錄,以致於空間特徵與犯罪行為之分析資訊缺乏,是 本研究之限制。另一方面,這意涵過去犯罪預防工作忽略了建築界的 參與,亟待呼籲空間相關產業共同努力。未來,在打造預防犯罪環境 方面,尚必須連結公共領域及私人領域,概分為三個層次:政府部門 應投入公共空間的改善,共用空間改善有賴於住宅社區及管委會組織 運作,至於私人使用空間,是屬於住戶自發性強化居住安全的範圍, 需提供方法諮詢,鼓勵民眾自行投入資金,方能全面提升防範成效。 四、主要建議事項 根據研究發現,本研究針對行政檢查業務委託民間辦理處理的法 制化,提出下列具體建議。以下分別從立即可行的建議、及長期性建 議加以列舉。 立即可行的建議 建議一 擬以本研究成果作為編製「建築物預防犯罪安全設計手冊-集合 住宅共用空間篇」之基礎: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VII.

(14) 我國之建築物預防犯罪研究尚屬起步,不若其他先進國家累積豐 富的犯罪空間紀錄,以致於空間特徵與犯罪行為之分析資訊缺乏,是 本研究之限制。另一方面,這意涵過去犯罪預防工作忽略了建築界的 參與,亟待呼籲空間相關產業共同努力。未來,在打造預防犯罪環境 方面,尚必須連結公共領域及私人領域,概分為三個層次:政府部門 應投入公共空間的改善,共用空間改善有賴於住宅社區及管委會組織 運作,至於私人使用空間,是屬於住戶自發性強化居住安全的範圍, 需提供方法諮詢,鼓勵民眾自行投入資金,方能全面提升防範成效。. 建議二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增訂管理委員對社區安全管理之職責。「公寓 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及「保全業法」應訂定管理服務人、保全 人員之權責及罰則:立即可行建議 建議三 依 建 築 法 77 條 第 五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建 築 物 公 共 安 全 檢 查 簽 證 及 申 報 辦 法」,須將維護公共安全之內容擴及預防犯罪事項: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依 據 本 所 於 94 年 度 進 行 之 產 政 學 研 各 界 意 見 徵 詢 調 查 結 果,建 築 師 、 物 業 管 理 業 界 團 體 , 及 相 關 政 府 部 門 研 提 之 建 議 事 項 。 有 74.2% 受訪單位贊成採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制度,以建立預防犯罪設施 設備的長期、有效管理機制。. 建議四 消 防 法 及 各 類 場 所 消 防 安 全 設 置 標 準 中,「 消 防 安 全 」與「 人 身 安 全 」 之競合課題及制度探討: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消防署. VIII.

(15) 協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依據研商建築技術規則中增訂「預防犯罪」相關議題專案,由內 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召開之「犯罪防制」工作分組會議決議事項。 並依據前揭各界意見徵詢調查結果,建築業界研提之建議事項。 中長期可行建議. 建議五 推動居住安全性能評鑑鼓勵制度,初期建議於新建住宅性能評估制度 中增列「預防犯罪」事項:中長期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依 據 前 揭 各 界 意 見 徵 詢 調 查 結 果,77.4%受 訪 單 位 認 為 應 以 法 令 規 範應符合之基本要求,性能制度鼓勵社區住戶改善至更高之安全標 準。並參採物業管理業界研提之建議事項。. 建議六 配合本部營建署研訂建築技術規則中「強化使用安全及預防犯罪,供 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公共空防範設備」,分年分期編製「建築物預防犯 罪安全設計手冊」,及「既有建築物預防犯罪安全改善手冊」:中長 期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依 據 前 揭 各 界 意 見 徵 詢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 有 41%的 受 訪 者 認 為 首 重 設計階段的空間規劃,顯見從空間規劃之初的設計階段最受重視。另 71%的 受 訪 單 位 認 為 預 防 犯 罪 設 計 手 冊 應 不 致 妨 礙 空 間 設 計 理 念,反 對 於建築物設計品質有加分的效果。因此,編製相關參考手冊有其必要 性及迫切性。. IX.

(16) 建議七 推動試辦住宅居住安全評估方法。研議「住宅居住安全評估表」作為 鼓勵既有住宅改善評估之參考。除符合法規之必要設置項目外,自由 設置部分應由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研提「居住安全評估表」提出改善建 議,供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管理委員會)參考,以確保住戶隱私之 自主權:中長期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物業管理服務業界相關公會團體 協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依據前揭意見徵詢調查結果,為避免防犯設備不致於過度侵犯住 戶 之 隱 私 權,30.6%受 訪 單 位 認 為 可 透 過 住 戶 區 分 所 有 人 會 議,決 定「 自 由設置」防犯設備之數量及位置。. 建議八 推動預防犯罪安全建材產品認證機制:中長期建議 主辦機關:裝修相關產業公會團體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依 據 前 揭 意 見 徵 詢 調 查 結 果,77.4%受 訪 單 位 贊 成 針 對 符 合 預 防 犯 罪功能標準之「人身安全設計設備或建築組件」給予認證。及建築業 及物業管理業界建議,惟本機制應為相關法令及規範建置完成後之配 套推動事項。. 建議九 建置「犯罪空間資訊」:中長期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警政署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依據前揭意見徵詢調查,並參採物業管理業界研提之建議事項。亟需 建立空間犯罪特徵資訊,以供建築專業設計、政府部門、學術研究單 位參考,鼓勵各界廣泛投入空間與犯罪行為研究。. X.

(17) ABSTRACT Keywords: Community, public space, personnel safety of women, crime prevention I. Research Origin and Objective This research is based on the resolutions of the 18th and 19th meetings of Personnel Safety Team, Commission on Women' s Right Protection, Executive Yuan. It recommended Architecture &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ABRI) to conduct space improvement research. Besides, The Construction & Planning Agency (CPA) also asked ABRI to study “ The topic for Reinforcement Personnel Safety of Women in Common Space" . Furthermore, in order to follow up the direction of Premier of Executive Yuan and cooperate with Council for Cultural Affairs to carry out “ Taiwan New Community Six-star Project" , “ Health Care" and “ Community Safety" are strengthened. And in order to implement “ All People Protect Public Security" policy promulgated by our Minister, it is necessary to expand the concern to all people, and reinforce building crime prevention function. Accompanying. with. social. change. and. public. security. deterioration, this research is very important and urgent. After reviewing the crime prevention task in our country, there are very few discussions on space design of building for crime prevention, and it also lacks regulation system and match measure. It becomes a gap of crime prevention, and it has to be complemented very soon. So, it is hoped that this research can reinforce “ personnel safety of women" and further achieve “ residence security of all people" through studying the facility. design. and. improvement. prevention. XI. of. building. for. crime.

(18) II. Research Method and Process The major issue of this research is to study “ crime prevention by building space" . The research methods are: literature survey, domestic crime data and current condition analysis, understanding foreign related measures and cases, and questionnaire investigation. So that the analysis result can be used as important reference for the execution of policy. III. Research Discovery (1) Domestic current condition analysis: According to the crime data in our country, 50.78% of crime is occurred in the building site. And 27.59% of crime is occurred in “ Housing Community" , which is only less than that or traffic place and can not be neglected. It is necessary to reinforce the type of safety protection space very soon. (2). Foreign. case. study:. To. collect. foreign. space. crime. prevention research literature and promotion measure, and analyze the topic and prevention strategy for which can be used as reference in our country. (3) Promotion trend recommendation: To consult domestic related industries, academic research institutes, and government authorities to get the recommendations on the creation of building space crime prevention mechanism and direction. The conclusions are as follows: 1. To recognize “ achieving the objective of building space 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design,. utilization,. management system" . 2. The setup regulation for the equipment of building crime prevention shall use basic items of “ imperative setup" major, then use performance system to motivate community household to improve it to higher safety standard minor.. XII.

(19) 3. The necessity to compile “ Building Crime Prevention Safety Design Reference Manual" and “ The Existing Building Crime Prevention Safety Improvement Manual" . 4. The building crime prevention monitor alarm equipment shall prevent privacy infringement problem, and shall creat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upervising system for the security companies. 5. Building crime prevention facility and equipment shall have periodic inspection and reporting system. 6. Other accommodation measure can refer to England and Japan for monitoring the industry to develop “ The Construction Material Standard for Crime Prevention Safety" and verification. IV. Main Recommendation Items According to above analysis and important discovery, it is tried to propose recommendation items from regulation system aspect, policy promotion aspect, information setup aspect. (1) Instant and feasible recommendation: [Regulation system] 1.. To. recommend. “ Apartment. Building. Management. Regulation" to add safety management duty of management member. The duty and penalty rule of management server and security person shall be specified in “ Apartment Building Management Server Management Method". and. “ Security Corporation Rule" . 2. According. to. “ Building. public. safety. inspection. certification and reporting method" specified in Clause 77 of Construction Law, it is necessary to expand the contents of maintaining public safety to crime prevention items. XIII.

(20) In-charge. authority:. Construction. &. Planning. Agency,.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Assistant authority: Architecture &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Policy promotion] 1. To promote residence safety performance evaluation monitoring system. It is recommend to add “ crime prevention" item in new housing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ystem preliminarily. In-charge authority: Architecture &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Assistant. authority:. Construction. &. Planning. Agency,.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2) Medium- and long-term feasible recommendation:. [Regulation system] 1. To promote “ fire fighting safety" and “ personnel safety" integrated topic and system discussion in Fire Fighting Law and fire fighting setup standard of various places. In-charge authority: National Fire Agency,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 Assistant. authority:. Construction. &. Planning. Agency,.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Architecture &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Promotion measure] 1. To accommodate Construction & Planning Agency to prepare “ reinforcement for the utilization safety and crime. XIV.

(21) prevention. of. public. building. space. protection. equipment" , and compile “ Building Crime Prevention Safety Design Reference Manual" and “ “ The Existing Building Crime Prevention Safety Improvement Manual" yearly (please refer to P. ○ for public part of housing community). In-charge authority: Architecture &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Assistant. authority:. Construction. &. Planning. Agency,.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2. The feasibility for the improvement evaluation and verification of the existing housing. The property management personnel shall submit “ Residence Safety Evaluation. Sheet". to. propose. improvement. recommendation. It shall be used as the reference of Owner Meeting (or Management Committee), and assure the privacy right of household. In-charge. authority:. Construction. &. Planning. Agency,.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Assistant authority: Architecture &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3. To promote crime prevention safe construction material product verification mechanism In-charge. authority:. Construction. &. Planning. Agency,.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Assistant authority: Architecture &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Information setup] 1. Setup of space crime prevention information In-charge authority: National Police Agency,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XV.

(22) Assistant authority: Architecture &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XVI.

(23)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第一節. 緒. 論. 研究緣起與背景. 壹、研究緣起 人身安全是衡量一個國家可居性最為重要的指標之 一,提 供「 居 住 安 全 環 境 」是 避 免 民 眾 遭 受 人 身 侵 害 的 根 本 解 決 之 道。 回 顧 我 國 犯 罪 預 防 工 作,對 於 以 建 築 預 防 犯 罪 空 間 設 計 之 探 討 並 不 多 見,法 令 制 度 配 套 措 施 亦 仍 為 闕 如。形 成 在 犯 罪 預 防 上 的 缺 口,此項 工 作 在 我 國 係 屬 新 興 課 題。本 所 本( 95)年 度 與 行 政 院 婦 權 會、營 建 署 及 警 政 署 共 同 推 動 建 築 物 預 防 犯 罪 之 整 體 實 施 方 案,具 體 工 作 項 目 為 進 行 集 合 住 宅 社 區 設 置 預 防 犯 罪 之 設 施 方 法 研 究,並 作 為 未 來 編製 推廣手冊之依據。 依 據 內 政 部 警 政 署 刑 案 統 計 分 析,台 灣 地 區 50.78%的 犯 罪 發 生 在 建 築 基 地 以 內。其 中「 住 家 社 區 」的 發 生 率 佔 27.59%,僅 次 於 交 通 場 所,其重要性不可忽視。因此,現階段預防犯罪範圍係以「居住類」 建 築 物 為 優 先,亦 即 建 築 基 地 內,包 含 建 築 物 本 身 及 法 定 空 地,且以 「 供 公 眾 使 用 」空 間 為 主。此 外,犯 罪 行 為 特 徵 可 區 分 為「 人 身 安全 犯 罪 」以 及「 住 宅 社 區 犯 罪 」兩 類,前 者 的 改 善 重 點 在 共 同 使 用 區 域 , 後者則是在私人住宅的入侵防止。換言之,二者在犯罪目標、時機、 場 所 及 流 程 皆 不 相 同,從 犯 罪 決 策 的 形 成 到 發 生,防 犯 重 點 及 策 略亦 有 差 異。然 而,預 防 犯 罪 設 施 的 設 置 經 常 是 與 社 區 友 善 性、居 住 隱私 性發生衝突的,亟需參考先進國家之相關經驗。. 1.

(24) 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研究 貳、研究之重要性及迫切性. (一 )「 以 建 築 物 預 防 犯 罪 相 關 研 究 及 法 令 制 度 」 亟 待 補 充 回 顧 我 國 犯 罪 預 防 工 作,多 仰 賴 警 政 體 系 之 努 力。本 部 警 政 署 對 於 社 區 治 安 之 維 護 可 謂 不 遺 餘 力,具 體 措 施 包 括 婦 女 生 活 路 線、愛心 商 店、校 園 周 邊 守 護 走 廊,以 及 推 動 社 區 安 全 顧 問 及 安 全 標 誌 認 證 措 施等。 直至近年居民社區意識逐漸形成,公寓大廈管理制度運作普及 化,其 中「 居 住 保 全 」一 直 是 最 受 民 眾 重 視 的 管 理 重 點,堪 稱 物 業 管 理產業中的要項,發展蓬勃。 然 而 , 以 環 境 預 防 犯 罪 的 理 念 , 美 國 早 在 1973 由 學 者 Oscar Newman( 1973)在 紐 約 市 地 區 住 宅 社 區 的 經 驗 研 究 發 現,犯 罪 行 為 與 環 境 設 計 有 關,犯 罪 率 較 高 的 社 區 具 有 某 些 共 通 特 徵,可 藉 由 空 間 設 計 手 法 加 以 改 善,降 低 犯 罪 率。然 而,我 國 對 於 以 建 築 預 防 犯 罪 空 間 設計,相關研究及探討並不多見,可供參考之案例及資訊較為不足, 相 關 法 令 制 度 配 套 措 施 亦 仍 為 闕 如。不 及 於 英、美 各 國 及 鄰 近 日 本政 府之大力推動,形成在犯罪預防上的缺口,亟待補充。 (二 )輔 助 社 區 治 安 , 提 升 全 民 居 住 安 全 此 外,為 遵 循 行 政 院. 院 長 指 示,以「 產 業 發 展、社 區 治 安、社. 福 醫 療、人 文 教 育、環 保 生 態、環 境 景 觀 」六 大 施 政 主 軸 中,配 合 文 建 會 實 施「 台 灣 新 社 區 六 星 計 畫 」中,強 化「 健 康 照 護 」與「 社 區安 全 」兩 大 面 向。以 及 具 體 落 實 本 部. 部 長 於 94 年 倡 導「 全 民 拼 治 安 」. 之 政 策 宣 示,以 建 築 物 預 防 犯 罪 之 安 全 設 施,實 為 提 升 社 區 治 安 之重 要手段。 換 言 之,實 有 必 要 將 關 懷 對 象 擴 充,包 括 男 性、老 人、兒 童、甚 至 全 體 民 眾。並 且 應 普 遍 式 的 達 成 一 般 層 次 的 預 防 犯 罪 功 能,包 括傷. 2.

(25) 第一章 緒論 及 人 身 安 全 之 財 產 性 犯 罪、性 侵 害 類,未 傷 及 人 身 安 全 之 財 產 性 犯 罪。 總之,本研究期能藉由以建築物預防犯罪設施設計及改善之探 討,進而達成提升「全民居住安全」之目標。. 3.

(26) 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研究. 第二節. 研究範圍及目的. 壹、研究定義及範圍 預 防 犯 罪 空 間 之 指 涉 範 圍 廣 泛,空 間 尺 度 層 次 如 都 市、道 路、公 園、商 圈、街 道、社 區、公 共 設 施、集 合 住 宅 等,無 一 不 是 需 要 強 化 改 善 之 區 域 。 然 而 依 據 本 部 警 政 署 93 年 度 刑 案 統 計 , 有 50.78%的 犯 罪 發 生 在 建 築 基 地 以 內,又 為 符 合 建 築 相 關 法 令 制 度 之 運 作,本 研究 暫 定 以 一 宗 建 築 基 地 為 限,包 括 其 內 之 建 築 物 實 體 及 法 定 空 地,及其 上依其使用功能存在之設施物。 在 用 途 方 面,儘 管 公、私 領 域 皆 有 預 防 犯 罪 需 求,但 依 據 階 段 性 順 序,擬 先 以 供 公 眾 使 用 建 築 物 為 範 圍。依 據 建 築 法 第 5 條 所 稱 之 供 公 眾 使 用 之 建 築 物,為 供 公 眾 工 作、營 業、居 住、遊 覽、娛 樂、及其 他 供 公 眾 使 用 之 建 築 物。其 中 住 宅 社 區 與 民 眾 日 常 生 活 息 息 相 關,且 住 家 社 區 的 刑 案 發 生 率 佔 27.59%,僅 次 於 交 通 場 所,其 重 要 性 不 可 忽 視。因此本文現階段以集合住宅社區為研究範圍。 此 外,依 據 巽 和 夫 (1993)提 出 的 空 間 使 用 屬 性 定 義,通 稱 之 公 共 空 間 應 為 不 特 定 多 數 人 使 用 之,例 如 街 道、鄰 里 公 園,無 任 何 對 象限 制、且 不 需 付 費 進 入 使 用。至 於 集 合 住 宅 使 用 屬 性 可 概 分 為 共 用 空間 及 私 人 使 用 空 間 兩 類,共 用 空 間 為 特 定 多 數 人 共 同 使 用 之 謂,例 如社 區 遊 戲 場、停 車 場,樓 梯 間、室 內 或 室 外 走 道 等,必 須 為 隸 屬 於 該 集 合住宅社區住戶,或經同意者方可使用,使用權係經廣義的付費程 序,例 如 須 為 區 分 所 有 權 者,或 者 繳 交 使 用 費 等,具 有 某 種 程 度 的 排 他 性。至 於 私 人 使 用 空 間 則 為 住 戶 專 有 空 間,具 有 明 確 清 楚 的 排 除 他 人 使 用 之 屬 性,例 如 住 戶 陽 台、玄 關、及 室 內 居 室 等( 如 圖 1-2-1)。. 4.

(27)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第一階段係針對集合住宅社區之共用空間為探討範圍。. 集合住宅. 公共空間 供不特定的多數人使用. 圖 1-2-1. 共用空間. 私人使用空間. 供特定的多數人使用. 私人使用. 集合住宅空間屬性定義圖. 資料來源:巽和夫(1993),《現代社會とハウジソグ》,集 住秩序の崩壞と再編,彰國社,p.397。. 貳、研究目的 本研究目的包括以下幾點: (一). 蒐 集 國 外 空 間 預 防 犯 罪 研 究 文 獻 及 推 動 措 施,建 立 安 全 防 範 之 研 究 架 構,並 研 析 可 供 我 國 參 考 應 用 之 課 題 及 防 範 策 略。. (二). 配 合 本 部 營 建 署 研 訂 建 築 技 術 規 則 中「 強 化 使 用 安 全 及 預 防 犯 罪,供 公 眾 使 用 建 築 物 之 公 共 空 防 範 設 備 」,研 擬 住 宅 社 區 共 用 空 間 預 防 犯 罪 規 劃 原 則,可 用 設 備 及 可 行 之 設 置 方 法。研 擬 適 用 於 台 灣 地 區 集 合 住 宅 社 區 共 用 空 間 預 防 犯罪安全設計內容,包括空間特性、注意事項及建議對 策 , 提供建築相關產業專業者參考 。. 5.

(28) 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研究. 第三節. 研究方法及流程. 一、 研究方法 本研究回顧預防犯罪行為相關文獻,釐清預防犯罪之課題架構, 並 參 考 日 本、英 國 防 犯 空 間 設 計 策 略 及 作 法,並 配 合 我 國 現 行 法 令措 施 檢 討,經 綜 合 分 析 後,建 立 住 宅 社 區 犯 罪 與 人 身 安 全 犯 罪 類 型,以 及 時 間 與 空 間 屬 性 比 較,據 以 建 立 集 合 住 宅 社 區 預 防 犯 罪 安 全 空 間 設 施設置方法。最後,則是研擬參考手冊之內容架構。 二、 研究流程 本 研 究 流 程 如 圖 1-3-1所 示 , 在 確 定 研 究 目 標 及 預 期 成 果 之 後 , 第一階段以現況分析及國外資料蒐集為主。 分 別 從 三 方 面 著 手:( 一 )國 內 外 預 防 犯 罪 空 間 設 計 理 念 及 策 略, 探 討 日 本 國 土 交 通 省 推 動 防 犯 空 間 設 計 指 針 內 容。( 二 )檢 討 國 內相 關 法 令 與 措 施 之 不 足。值 得 一 提 的 是,此 項 任 務 在 本 部 營 建 署 籌 組 專 案 小 組 大 力 推 動 下,已 經 完 成 建 築 技 術 規 則 強 化 建 築 物 公 共 空 間 預 防 犯 罪 建 議 條 文 及 設 備 設 置 與 構 造 基 準( 草 案 )條 文 內 容,業 依 法 制程 序 辦 理 後 續 相 關 事 宜;條 文 增 訂 於 建 築 技 術 規 則 章 節 事 宜,業 已 提送 內 政 部 建 築 技 術 審 議 委 員 會。( 三 )回 顧 國 外 預 防 犯 罪 行 為 理 論,極 危險空間因素探討。 第 二 階 段 則 融 會 前 述 文 獻 所 得,並 吸 收 國 外 推 行 制 度 之 要 點,區 分 犯 罪 類 型 為 住 宅 社 區 侵 入 型 犯 罪、以 及 人 身 安 全 型 犯 罪,分 析 二者 在 犯 罪 目 的、犯 罪 空 間、犯 罪 時 機,以 及 防 範 重 點 之 差 異。其 次,探 討 環 境 降 低 犯 罪 機 會 之 要 項,探 討 藉 由 環 境 改 善 降 低 犯 罪 機 會 的 重要 性 及 可 行 性;並 從 空 間 屬 性 著 手,空 間 領 域 感 及 所 有 權 因 素 如 何 轉化. 6.

(29) 第一章 緒論. 成為防罪預防的積極性策略。 最 後,綜 合 分 析 所 得,建 立 安 全 防 範 設 施 設 置 方 法。落 實 於 集 合 住 宅 社 區 共 同 使 用 空 間 範 圍,初 步 研 擬 預 防 犯 罪 安 全 空 間 規 劃 設 計之 建議。. 確定研究目標及預期成果 確定研究目標及預期成果 國外預防犯罪策略探討 國外預防犯罪策略探討 日本防犯空間設計 日本防犯空間設計 指針及相關研究 指針及相關研究. 相關法令與措施檢討 相關法令與措施檢討 配合建築技術規則中供公眾使用 配合建築技術規則中供公眾使用 建築物設置防範設備修正草案 建築物設置防範設備修正草案. 文獻回顧與分析 文獻回顧與分析 預防犯罪行為理論、 預防犯罪行為理論、 危險空間因素探討 危險空間因素探討. 住宅社區犯罪與人身安全犯罪類型、時間與空間屬性分析 住宅社區犯罪與人身安全犯罪類型、時間與空間屬性分析 環境降低犯罪機會之因素 環境降低犯罪機會之因素 空間領域及所有權因素 空間領域及所有權因素 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之建立 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之建立. 圖1-3-1、研究流程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研擬. 7.

(30) 第二章環境預防犯罪理論探討. 第二章. 環境預防犯罪理論探討. 第一節. 環境與預防犯罪之關係. 本 章 首 先 回 顧 犯 罪 學 相 關 文 獻,並 探 討 空 間 特 徵 與 犯 罪 行 為 之 間 的關係,嘗試釐清空間屬性為何、以及如何能以建構預防犯罪的功 能 , 作 為 以 空 間 預 防 犯 罪 之 論 證 基 礎 。 國外學者Sherman、Gartin、和 Buerger(1989)、Clarke( 1997) 等 人 認 為 某 些 地 點 由 於 其 所 營 造 的 情 境 利 於 犯 罪 產 生 , 因 而 經 常 成 為 犯 罪 「 熱 點 」 (hot spots)。換言 之,對於犯罪的研究不能只重視有關「人群(population)」的日常活動特 性,也需要探討地點(place)特徵產生的影響。 一、環境與空間如何影響犯罪 日 常 生 活 理 論 的 觀 點 以 為,空 間 的 情 境 因 素 會 導 致 犯 罪 發 生,強 調 控 制 環 境 即 可 控 制 犯 罪 機 率。犯 罪 事 件 和 偏 差 行 為 是 在 日 常 生 活過 程 中 發 生 的,一 個 人 之 所 以 較 易 發 生 犯 罪 及 被 害 事 件,與 其 生 活 型態 有 關 聯。同 理,一 個 社 區 犯 罪 率( 及 被 害 率 )的 高 低 則 與 居 住 者 每 日 生活的結構有關。因此,犯罪與行為活動是相互影響的。 Cohen 和 Felson( 1979) 指 出 , 當 上 述 犯 罪 發 生 時 , 在 空 間 與時間上必須有三個基本要素結合在一起,犯罪才會發生。這三 個 要 素 是 :一 個「 可 能 的 加 害 者 (motivated offender)」+ 與「 合 適 的 標 的 物 (suitable target)」 相 遇 + 在 「 缺 乏 監 控 」 的 情 況 下 = 必 然 會 發 生 犯 罪 事 件 ( 許 春 金 , 2003) 。 因此,前述論述超脫了傳統以「人」為導向的犯罪行為的侷限, 必 須 關 切 當 下 何 種 情 境 因 素,提 供 何 種 犯 罪 機 會 的「 條 件 」,結 果促 使 何 種 犯 罪 行 為 發 生。換 言 之,如 圖 2-1-1 所 示,降 低 犯 罪 機 會 的 方. 9.

(31) 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研究 法,對於加害者而言,當環境的監控力增加,及標的物之價值降低, 會因犯罪獲利減少而打消犯罪企圖。 犯罪預防之成本與效益. 產生犯罪. 1.可能的 加害者. 3.有能力的監 控者不在場. 2.合適的標的物. 圖 2-1-1.日常活動理論犯罪條件示意圖 資料來源:修改自許春金(2003) (一)提升監控力 所 謂 的「 監 控 者 」並 非 意 指 警 察 人 員 而 已,因 為 大 部 份 犯 罪 發 生 時,警 察 人 員 並 不 在 現 場。最 有 意 義 的 監 控 者 應 是 指 進 行 日 常 活 動的 一 般 百 姓。而 且 每 個 人 均 是 自 己 財 物 最 好 的 監 控 者。朋 友、親 戚 都可 以 成 為 我 們 身 體、財 物 的 監 控 者,而 我 們 也 可 以 因 為 在 附 近,儘 管 可 能 是 無 意 間 路 過,而 遏 阻 加 害 者 的 犯 案。所 以,所 謂「 監 控 者 」並 非 揮 舞 著 武 器,威 脅 加 害 者 離 去 的 人,而 是 在 現 場 提 醒 加 害 人:有 人在 觀看你,你不要為非作歹。加害人也往往因此而不至於犯案。 其 次,我 們 應 該 要 注 意 到「 可 能 的 加 害 者 」與「 加 害 者 」是 不 同 的。許 多 人 是「 可 能 的 加 害 者 」,但 卻 不 是 真 正 的「 加 害 者 」。他 們 需要機會來轉化犯罪的傾向為行動。假使他們不能找到合適的標的 物,同 時 監 控 者 的 缺 乏,則 他 們 顯 然 不 能 成 為「 加 害 者 」。有 犯 罪 傾 向 者,可 能 會 花 時 間 來 找 合 適 的 標 的 物,但「 可 能 的 加 害 者 」也 有可. 10.

(32) 第二章環境預防犯罪理論探討 能在日常生活的過程中,偶遇合適的標的物。 (二)降低標的物價值可從四方面著手 何 謂 合 適 的 標 的 物 ? Felson(1998)以 VIVA 簡 稱 之 。 V(Value)是 指 標 的 物 的 價 值 , I(Inertia)是 指 標 的 物 的 慣 性 ( 可 移 動 性 ) , V(Visibility)是 標 的 物 的 可 見 性,A(Access)是 標 的 物 的 可 接 近 性 及 是否易於逃跑。 顯然,沒有經過環境設計或保護的犯罪標的物容易暴露其價值, 引 來 歹 徒 覬 覦,除 了 金 錢 以 外,對 人 身 犯 罪 者 來 說,也 可 能 是「 人 」。 其次是標的物的可移動性,有些標的物儘管高價值,但因不易移動, 故 不 易 被 偷 盜,可 移 動 性( 或 慣 性 )的 概 念 亦 可 應 用 於 暴 力 犯 罪 ---放 棄 體 積 大 而 強 壯 的 對 象,選 擇 容 易 制 服 的 標 的 物。標 的 物 的 可 見性 例如露白的現金,展現有價值的東西,明顯的沒有上鎖或防範設施 等。最 後,則 是 標 的 物 的 可 接 近 性,可 接 近 性 意 指 加 害 者 接 觸 到 標 的 物而又能從犯罪現場離開的能力。每一個加害人都期望以最少的技 術、最 少 的 工 夫 在 最 短 的 時 間 內,用 最 簡 單 的 途 徑 達 到 目 標,缺 乏 有 效阻礙侵入或逃逸的環境是最容易下手的地點。 換 言 之,當 加 害 者 搜 尋 企 圖 犯 罪 之 地 點 時,會 考 量 破 除 建 築 環 境 的 阻 礙 要 花 費 多 少 成 本,包 括 侵 入 及 逃 離 時 間 長 短、器 材 投 資、人 力 組 織、被 逮 捕 的 風 險 等,另 一 方 面 則 是 預 估 可 能 的 獲 益,在 最 低 的 本 最高獲益的原則下做決策。 從 前 述 的 討 論 可 知,加 害 者 只 是 犯 罪 的 一 個 因 素 而 已,阻 止 可 能 的 加 害 者 (motivated offender),與 合 適 的 標 的 物 (suitable target) 相遇,避免發生缺乏監控的情況,則可達成預防犯罪的目標。因此, 建築物預防犯罪之立論基礎,並不是針對加害人的犯罪心理行為探 討,而 是 偏 重 在 情 境 條 件 的 改 善,例 如 投 入 實 質 環 境 的 改 造、管 理 系 統 的 強 化,提 升 環 境 的 監 控 能 力,同 時 降 低 標 的 物 的 價 值 感。減 少 或 破壞環境中易於產生犯罪的情境條件,達成預防犯罪的目標。. 11.

(33) 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研究 二、運用環境設計預防犯罪 許 春 金 ( 2004 ) 分 析 CPTED ( 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Environment Design) 理 論 , 著 重 將 警 政 、 犯 罪 預 防 , 結 合 環 境 設 計 手 法,亦 即 同 時 運 用 硬 體 設 計 及 引 進 市 民 參 與 的 手 法,在 城 市 或 鄰 里 社區中建置一個安全生活系統。儘管此一理念還處在實驗發展階段, 但 在 英 國 曼 徹 斯 特、新 罕 布 夏 等 城 市 已 經 開 始 有 計 劃 的 執 行 中。其後 發 現 該 城 市 運 用 CPTED 理 念 改 善 的 國 宅 社 區 中 , 犯 罪 率 呈 現 顯 著 下 降,也改善了市民對該地區的觀感。 這必須整合空間屬性、人類行為、以及警政執法三方面的手法, 形塑具有預防犯罪功能的環境設計。 (一)領域防衛策略 對 於 預 防 財 產 性 犯 罪,領 域 防 衛 是 有 效 的 策 略。從 空 間 尺 度 大 小 可 區 分 為 土 地 使 用 規 劃 策 略、建 物 周 邊 土 地 安 全 策 略、建 物 對 外 防線 安全策略、建築物內部安全策略、以及建築物結構標準化策略。 (二)個人防衛策略 個 人 防 衛 策 略 則 是 以 強 化 居 民 個 人 活 動 範 圍 空 間 的 環 境 設 計,例 如 改 善 街 道 照 明、增 設 防 護 柵 欄 等 安 全 街 道 策 略。以 及 改 善 大 眾 交通 運 輸 工 具 降 低 民 眾 暴 露 於 危 險 中 的 風 險,例 如 避 免 孤 立 的 等 候 站,將 之 設 置 於 靠 近 較 安 全、且 具 有 良 好 監 控 力 的 活 動 區 域。並 且 宣 導 民眾 上 街 不 攜 帶 過 多 的 現 金;並 且 進 一 步 鼓 勵 社 區 居 民 對 安 全 維 護 的 議 題 感 到 興 趣,組 成 守 望 相 助 團 體,時 時 關 切 週 遭 是 否 有 異 常 狀 況,進而 能分擔維護安全的責任。 (三)執法策略 再 者 則 是 警 察 對 社 區 警 政 的 支 持,增 設 社 區 巡 邏 崗 哨,形 成 市 民 與警察的相互支持系統,發展警民夥伴關係。 三、空間領域感及所有權屬性. 12.

(34) 第二章環境預防犯罪理論探討 另 一 方 面,心 理 層 面 的 空 間 領 域 屬 性,以 及 使 用 權 劃 分 也 會 影 響 防 範 效 果 。 Oscar Newman( 1973) 建 立 的 防 衛 空 間 理 論 指 出 , 藉 由 建 築 空 間 設 計,可 增 強 居 民 對 其 環 境 的 監 視 與 控 制,以 達 到 嚇 阻 犯 罪的 效 果 , 空 間 的 領 域 感 ( Territoriality) 是 促 成 此 效 應 的 重 要 媒 介 。 例 如 將 建 築 物 使 用 區 域 作 劃 分,例 如 以 籬 笆 或 圍 牆 區 隔 內 外,清 楚劃 定 管 理 界 線,均 可 增 加 居 民 的 領 域 感,將 能 更 有 效 的 防 制 犯 罪。因 此, 本 研 究 依 據 影 響 居 住 者 心 理 領 域 感 的 層 次,集 合 住 宅 社 區 可 概 分 為公 共 空 間、半 公 共 空 間、半 私 密 空 間、私 密 空 間。此 外,從 空 間 使 用 權 的 觀 點,巽 和 夫 (1993)提 出 空 間 使 用 屬 性 定 義,將 空 間 區 分 為 公 共 空 間、共用空間及專用空間三類。 因此,具體的措施如下 1. 將 區 域 邊 界 標 示 清 楚 。 2. 清 楚 的 區 域 界 定 : 公 共 區 域 、 半 公 共 區 域 、 及 私 人 區 域 。 3. 將 人 群 聚 集 之 處 設 置 於 具 有 自 然 監 控 與 出 入 管 制 的 地 點 , 或 是 消 極的遠離容易暴露於犯罪風險的區域。 4. 導 入 民 眾 的 活 動 活 化 某 些 空 間 死 角 。 並 且 讓 民 眾 的 活 動 設 在 具 有 自然監控或出入管制的區域。 5. 將 空 間 中 的 障 礙 物 強 化 標 示 , 警 示 可 能 發 生 犯 罪 的 地 點 。 6. 改 善 空 間 規 劃 提 升 使 用 效 率 。 7. 運 用 空 間 更 新 設 計 , 增 加 民 眾 對 於 自 然 監 控 的 認 知 。 8. 強 化 與 民 眾 的 溝 通 , 運 用 高 效 率 的 設 計 手 法 克 服 空 間 的 隔 離 感 。. 13.

(35) 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研究. 第二節. 安全維護空間層次. 綜 上 所 述,為 了 符 合 社 區 管 理 組 織 運 作 管 轄 的 範 圍,並 且 避 免 與 居 住 者 隱 私 性 產 生 衝 突,安 全 防 範 區 域 應 從 公 共 空 間 與 社 區 邊 界,延 伸 至 社 區 出 入 口、及 住 棟 共 用 空 間,直 至 共 用 空 間 與 住 戶 私 人 專 用空 間 之 邊 界 為 止 ( 如 圖 2-2-1 所 示 ) 。 公 共 空 間 包 含 公 用 空 間 與 社 區 邊 界,例 如 社 區 旁 街 道、邊 界、公 園。共 用 空 間 包 含 社 區 出 入 口 及 住 棟 之 共 用 空 間,例 如 社 區 巷 道、中 庭、騎樓、鄰棟間隔、廊道、公共廁所、停車場、樓梯間、電梯間、 屋 頂 花 園、休 閒 設 施、兒 童 遊 戲 場、綠 地、圍 籬、植 栽 叢 等。專 用空 間 包 含 共 用 空 間 與 住 戶 私 人 空 間 邊 界,例 如 大 門、窗 戶、陽 台、露 台 。. 集合住宅. 公共空間. 共用空間. 供不特定的多數人使用. 公共空間 公共空間. 供特定的多數人使用. 半公共空間 半公共空間. 半私密空間 半私密空間. 【公用空間與社區邊界】 【社區出入口、住棟之共用空間】 社區巷道、中庭、騎樓、鄰棟間 社區旁街道、邊界、 隔、廊道、公共廁所、停車場、 公園 樓梯間、電梯間、屋頂花園、休 閒設施、兒童遊戲場、綠地、圍 籬、植栽叢. 圖 2-2-1、防範空間層次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研擬. 14. 專用空間 住戶私人使用. 私密空間 私密空間 【共用空間與 住戶私人空間邊界】 大門、窗戶、陽台、 露台.

(36) 第三章 安全防範空間之規劃策略. 第三章 安全維護空間之規劃策略 第一節. 空間防範策略架構. 如圖 3-1-1 所示,本研究擬從犯罪模式分析著手,釐清重要的社區犯罪類型 及空間防範區域;其次綜和評析環境預防犯罪之日常生活理論,以及領域感及所 有權概念,構築研究立論基礎,藉以建立防範空間層次架構,並訂定防範策略、 措施及方法;最後,初步研提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原則。 犯罪行為模式分析 犯罪行為模式分析 環境預防犯罪理論 環境預防犯罪理論. 空間「領域感」及「所有權」理論 空間「領域感」及「所有權」理論 防範空間層次架構 防範空間層次架構. 44目標 策略 4目標Deter Deter- -打消犯罪念頭 打消犯罪念頭. Detect Detect––被發現、察覺犯罪意圖 被發現、察覺犯罪意圖 Delay Delay- -延遲或耽誤時間使其無法順利犯罪 延遲或耽誤時間使其無法順利犯罪 Deny Deny- -拒絕阻斷犯罪機會 拒絕阻斷犯罪機會. 4方法 4方法 (1)自然監視-人的眼目 (1)自然監視-人的眼目 (2)聲音接近控制 (2)聲音接近控制 (3)光線接近控制 (3)光線接近控制 (4)強化目標物 (4)強化目標物––耗費歹徒的侵入時間 耗費歹徒的侵入時間 4原則 4原則 (1)建立警戒領域(有形或無形) (1)建立警戒領域(有形或無形) (2)公有(2)公有-共有共有-私有出入口管制層次 私有出入口管制層次 (3)消除/有效管理隱密的視覺死角 (3)消除/有效管理隱密的視覺死角 (4)建立求救通報系統 (4)建立求救通報系統 4設備 4設備 (1)照明 (2)監視攝影 (1)照明 (2)監視攝影 (3)警戒探測裝置(4)緊急求救 (3)警戒探測裝置(4)緊急求救. 圖 3-1-1、研究架構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研擬 15.

(37) 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研究. 第二節. 犯罪模式分析. 依據我國警政署刑案案類統計,以有無傷及人身安全為重要的區分要項。如 圖 3-2-1 所示,本研究將社區容易發生的犯罪類型,分為人身安全犯罪以及侵入 住宅型犯罪,二者在目的、時機、潛伏預備及犯罪地點不盡相同。 一般而言,儘管也會有傷及人身安全的財產性犯罪事件,但是侵入住宅型的 加害者主要目的是取得財物,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得手並逃逸,因此最佳時機是 人的活動較不頻繁的白天上班時段或深夜,且必須進入私人住宅。相反的,人身 安全型犯罪標的物是人,必須在有人活動的時段下手,大多發生在公共空間或共 用空間的隱密處。. Type1.住宅社區侵入型犯罪 Type1.住宅社區侵入型犯罪 定義:以未傷及人身安全之財產性 定義:以未傷及人身安全之財產性 犯罪為主,例如一般竊盜、汽車竊 犯罪為主,例如一般竊盜、汽車竊 盜及毀棄損壞。 盜及毀棄損壞。. Type2.人身安全犯罪 Type2.人身安全犯罪 定義:以搶奪、性侵害為主,但不 定義:以搶奪、性侵害為主,但不 包括家庭暴力犯罪。 包括家庭暴力犯罪。. 【目的】. 財物 財物. 【時機】. 人的活動較不頻繁: 人的活動較不頻繁: 深夜或無人在家 深夜或無人在家. 需有人活動時 需有人活動時. 【預備地點】. 公用空間或共用空間 公用空間或共用空間. 公用空間或共用空間 公用空間或共用空間. 住宅私人空間 住宅私人空間. 公用空間或共用空間 公用空間或共用空間 隱密處 隱密處. 【犯罪地點】. 人 人. 圖 3-2-1、犯罪模式與防範空間關係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研擬. 16.

(38) 第三章 安全防範空間之規劃策略. 第三節. 安全維護目標及方法. 一、目標 依據鄧煌發(2000)及黃富源(2005)以竊盜為例指出,空間防範策略可從 四方面著手:Deter - 打消犯罪念頭,Detect – 被發現、察覺犯罪意圖,Delay - 延遲或耽誤時間使其無法順利犯罪,Deny - 拒絕阻斷犯罪機會,並且可依據 環境條件從四方面彈性運用。例如,生物性手法包括飼養看門犬、有刺的植栽; 物理性手法可張貼警民連線標誌,裝設圍籬、有刺的鐵絲網,設保險箱等。電子 性手法可採用警示標誌、電網、電子門、電子保險箱、電眼。最後則是從程序著 手,如設管理員,警衛的盤查、登記、查核等。 基本上,在硬體安全設計上要考量經濟、相容、科學、互動及整合原則。一 般而言,安全設施的投入成本要與效益均衡,視需求給予適度的供給。在相容性 方面,安全設施必須與其他硬體設計功能相容,避免破壞建築物原有的功能。也 必須有科學的調查與分析作支持,並且採用先進科學技術。 此外,硬體防犯設施是無法單獨存在的,也必須結合軟體,例如與社區居民、 警民聯防、警察體系互動與整合,方能發揮功能。 二、方法 依據日本大和房屋工業町田真(2004)的觀點指出,犯罪防範環境設計的實 務關鍵四大要點為「人的眼目、耗費時間、聲音、光線」(如圖 3-3-1)。 人眼 監視. 聲音 控制. 時間 控制. 光的 控制. 圖 3-3-1、空間防範方法 資料來源:町田真(2004:106) (一)自然監視-人的眼目. 17.

(39) 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研究 第一個手法是「人的眼目」,亦即確保自然監視力。當歹徒準備踏入住宅區 域時,會審慎評估社區周邊的防範狀況是否有利於作案。 因此,若把對外開口處配置在鄰近住戶或行人不時都容易看到的場所,會讓 歹徒對入侵有被發現的恐懼感。此外,若把住家或集合的住宅區的外圍用高大的 牆團團圍住,一旦被侵入,其犯行很難被發現。相反地,有時就算沒有任何屏障, 只要適度保持重要地點的可見性,形成一個優良管理的公共區域,可對企圖入侵 者達到心理上的嚇阻作用。此外,在門口裝設對講機可讓人意識到「人的眼目」 的存在,為有效的方法之一。在公共住宅,可用「防盜監視器」代替人的眼目。 不在家時可用計時器控制室內的照明燈具,以製造「有人在家」的假象。 (二)強化目標物-讓歹徒花費更多時間 第二個手法為「耗費時間」。大多數的入侵歹徒都希望在短時間內就俐落地 完成。會事先調查判定入侵難易程度,並選定容易進入且易於逃逸的建築物為犯 案目標。 因此,防範策略就是盡量拖延歹徒的時間,讓歹徒心理產生「花了不少時間, 實在頗棘手」的念頭,而自動放棄。例如在庭院種植有刺的植物也可以讓外人不 易接近與進入住家,一般透天住宅可以在硬體設備上採用高性能防盜產品,如具 有自動上鎖功能的門鎖。一般來說,高性能防盜產品的認定是以「抵抗時間」來 作為標準。日本曾依據被捕的嫌犯當測試對象,當耗費 5 分鐘後無法成功侵入時 約有 7 成會放棄,10 分鐘後約有 9 成的嫌犯會中止犯罪念頭,因此日本公共基 準採用「可抵抗入侵 5 分鐘以上」認定為可達到防範功能之標準。 (三)接近控制-聲音 第三個手法為「聲音」。例住家看門犬的吠聲具有威嚇效果,警報器大音量 的威嚇聲也有一定程度的效果。但是聲音控制最好能與其他防範手法併用,否則 若是周遭人煙渺茫,警報聲再大也無可用武之地,且警報器有容易誤響,而讓鄰 近住家不知所以。過大聲響若不做即時處理,會變成噪音困擾。 因此若是有併用其他的防盜對策,並非一定要使用很大的聲音,重點在設計 一些機關產生出乎預料之外的聲響,對侵入者也有威嚇的效果,之後則是通報聯 繫相關人員趕來察看。. 18.

(40) 第三章 安全防範空間之規劃策略 (四)接近控制-光線 第四個手法為「光線」的運用。其主要目的是避免夜間犯罪的發生,適度配 置照明設備以確保各區域的亮度,讓加害者的動作無所遁形,引起鄰人的注意或 查問,達到防盜的效果。基本的設備包括路燈、公共照明設備、玄關門燈、庭園 燈等。特別在有被入侵威脅的開口部、走廊等,若能裝設附有紅外線感測器的閃 光照明燈,當有人經過時會啟動,對入侵者有很理想的恫嚇功用。採用鹵素燈泡 的防盜專用器具,可對企圖入侵者產生突如其來的發熱感,具有很高的威嚇効 果,若能同時發出防盗警報聲則更為有效。 綜上所述,以上四個手法的建立,設計者必須在建物配置設計與平面設計階 段時,即意識到其重要性。首先要先能意識到確保自然監視力,消除死角的重要, 之後再從軟、硬體雙方面著手,適當運用「人的眼目、花費時間、聲音、光線」 等設計的考量,加以妥善相互配合。 三、安全防範設施之空間防範架構 綜合前述之分析,以下針對前述兩類犯罪模式,建立防範原則及設備設置要 點。侵入住宅型犯罪之定義,以未傷及人身安全之財產性犯罪為主,例如竊盜、 汽車竊盜及毀棄損壞等。人身安全犯罪則以搶奪及性侵害為主,但不包括家庭暴 力。如圖 3-3-2、圖 3-3-3 所示,為了有效防止可能的加害者入侵,防禦系統第 一階段為公共空間與共用空間界面,防範重點在於建立社區領域感,並嚴格管制 出入口門禁,確認進出者身分。第二階段為共用空間,在空間維護上則要消除視 覺及空間死角,避免可能的加害者藏匿,使犯罪行為容易被察覺,受害者有機會 求救。第三階段為私人空間,重在住宅開口部的防護,避免暴露生活行蹤,以及 防範觀念的宣導。. 19.

(41) 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研究. 圖 3-3-2、住宅社區侵入型犯罪特性. 資料來源:本研究研擬. Type. 1 住宅社區侵入型犯罪 定義:以未傷及人身安全之財產性犯罪為主 ,例如一般竊盜 、汽車竊盜及毀棄損壞 。. 空間防範目標,使可能的加害者 Deter - 打消犯罪念頭 Detect – 被發現、察覺犯罪意圖 Delay - 延遲或耽誤時間使其無法順利犯罪 Deny - 拒絕阻斷犯罪機會 犯罪決策形成 犯 罪 路 徑. (預備期). 觀察住宅社區環境弱點、 居住者是誰?紀錄作息, 進行犯罪動線規劃. (目標期). 鎖定特定目標: 住宅內財物. 犯罪行為 (等待期). 排除人的活動時 段,等待時機. 侵入住宅竊取財物. 尋找標的物之地點 公用空間 社區旁街道、 邊界、公園、. 共用空間 社區巷道、中庭、騎樓、鄰棟間隔、廊道、公共廁所、停車 場、樓梯間、電梯間、屋頂花園、休閒設施、兒童遊戲場、 綠地、圍籬、植栽叢. 第一層警戒線. 20. [課題] 社區共同出入口及邊界防範 (1)建立領域感 (2)共同使用者的出入管制 確認居住者身份,防止非經許可者進入 (3)減少加害者易於躲藏埋伏空間 [策略] (1)人眼自然監控: 引進居民活動自然監視,察覺可疑份子 植栽防範計畫 (2)聲音:警示或警報系統 (3)光線控制:紅外線感應、照明嚇阻 (4)強化目標物:RFID門禁管制. 迅速逃逸. 犯罪地點 私人空間 大門、窗戶、陽台、露台. 私人空間 第一層警戒線. 室內房間. 私人空間 第二層警戒線. 保險箱. 私人空間 第三層警戒線. [課題] 私人住宅出入口及邊界防範 (1)住戶開口部防護 (2)避免暴露生活行蹤 (3)防範習慣宣導 [策略] (1)人眼自然監控:集中公共動線活動,容易察覺可疑份子 (2)聲音:入侵警報聲響、養狗 (3)光線控制:紅外線感應、照明嚇阻 (4)強化目標物:使用雙層門、防盜窗等強化建材、 RFID聯防及求救通 報、建立各樓層住戶防範認養範圍、鑰匙保管方法.

(42) 第三章 安全防範空間之規劃策略. 圖 3-3-3、人身安全犯罪特性 Type. 2. 資料來源:本研究研擬. 人身安全犯罪 定義:以搶奪、性侵害為主,但不包括家庭暴力犯罪 。 空間防範目標,使可能的加害者 Deter - 打消犯罪念頭 Detect – 被發現、察覺犯罪意圖 Delay - 延遲或耽誤時間使其無法順利犯罪 Deny - 拒絕阻斷犯罪機會. 第一層警戒線. 第二層警戒線. 犯罪決策形成 犯 罪 路 徑 分 析. (預備期). (目標期). 犯罪行為 (等待期) 搶奪. 尋找合適標的物(人): 作息,出現地點。選定侵 害場所及規劃逃逸動線. 鎖定特定目標範 圍:人. Type 2-1 空間屬性 共用空間. 公用空間. 暴露身體或猥褻犯罪. 尋找標的物之地點 社區巷道、中庭、騎樓、鄰棟間隔、廊道、公共 廁所、停車場、樓梯間、電梯間、屋頂花園、休 閒設施、兒童遊戲場、綠地、圍籬、植栽叢. 需有人活動的時 段,等待被害人 出現. 迅速逃逸 挾持被害人至隱 密處侵害,需要 一段時間犯罪. 空間屬性 共用空間. 犯罪地點特徵 隱密處,不易被察覺. 公用空間. 社區旁街道、邊界、公園. [課題] 社區共同出入口及邊界防範 (1)建立領域感 (2)共同使用者的出入管制 確認居住者身份,防止非經許可者進入 (3)減少加害者徒進入社區觀察路徑或躲藏之空間 [策略] (1)人眼自然監控: 引進居民活動自然監視,察覺可疑份子 植栽防範計畫 (2) 聲音:警示或警報系統 (3)光線控制:紅外線感應、照明嚇阻 (4)強化目標物:RFID門禁管制. [課題] 社區共用空間 (1)排除可能犯罪的死角 (2)使犯罪行為容易被察覺 (3)提供求救設備 [策略] (1)人眼自然監控:集中公共動線活動,容易察覺可疑份子 (2)聲音:入侵警報聲響 (3)光線控制:紅外線感應、照明嚇阻 (4)強化目標物:使用雙層門、防盜窗等強化建材、 RFID聯防及求救通 報、建立各樓層住戶防範認養範圍. 21.

(43) 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研究. 第四節. 安全維護的策略. 依 據 黃 富 源 教 授 ( 2006) 指 出 , 入 侵 或 是 竊 盜 犯 罪 , 硬 體 的 設 計 可以達到一定程度的防犯效果。這包括建築、景觀、機器、設備等。 此 外,完 整 的 犯 罪 預 防 必 需 加 上 軟 體 運 作 的 觀 念,例 如:要 有 適 當的 警 覺 心、強 烈 的 社 區 意 識、和 與 鄰 居 良 好 的 互 助 關 係 等,二 者 雙 管 齊 下、軟硬兼施,才能真正的達到犯罪預防的功能。 以下是四 D 防犯的策略,概述其簡要定義如下: 1.Deny 打 消 就是使用各種方式,打消犯罪者犯罪的動機,比如我們如果想要 防 止 小 偷 偷 竊 我 們 家,可 以 將「 家 有 惡 犬 」的 標 誌,張 貼 在 住 家 外的 牆上,以嚇阻小偷的意圖。 2.Deter 阻 擋 就是使用各種方式,阻擋犯罪者犯罪的動作,比如我們以圍籬防 衛 家 園,也 可 以 在 外 牆 上 裝 置 碎 玻 璃,使 得 宵 小,在 從 事 犯 罪 行 為 時, 步步困難,處處障礙,小偷就可能因此而放棄偷竊。 3.Delay 延 遲 就是使用各種設備,增加犯罪者犯罪的時間,因為小偷在偷東西 時,是希望作案時間越短越好,延長的時間意味著被捕機率的增加, 也增加了小偷作案的風險,所以小偷作案是「度秒如年」的,因之, 好的保險箱、鎖具就防範小偷,而言都是值得投資的。 4.Detect 偵 防 就是使用各種設備,偵查、防止和紀錄犯罪者的犯罪動作,諸如 裝 置 錄 影 設 備,將 小 偷 作 案 的 過 程 全 部 紀 錄 下 來,一 則 可 以 遏 阻 竊賊. 22.

(44) 第三章 安全防範空間之規劃策略 的 可 能 的 犯 罪 行 為,二 則 如 果 小 偷 已 然 進 行 偷 竊,錄 影 設 備 也 可 以紀 錄歹徒整個作案的過程,以為將來追捕歹徒之用。 如 表 3-4-1 所 示 , 以 上 的 四 種 防 犯 方 式 , 可 以 衍 生 出 無 數 的 防 犯 方 法,當 事 者 可 以 依 據 自 己 的 財 務 狀 況、作 息 時 間 與 方 便 性,發 展出 最適合的防犯組合。 從防犯系統來區分,可以概分為生物性、物理性、電子性,與程序 性四種手法,其中前三者以增強建築物之防範設備為主,著重在硬 體 的 改 善,至 於 第 四 項 程 序 性 手 法,則 是 在 軟 體 方 面 加 強;事 實 上 , 這 並 不 止 於 門 衛 的 盤 查 而 已,鄰 近 居 民、過 往 路 人,都 可 能 擔 任「 監 控者」,出現在現場提醒加害人,形成「有人在觀看你,你不要為 非作歹!」的警示效果。. 表 3-4-1、預防入侵及竊盜 4D 原則. 阻擋 (Deter). 生物性 物理性 住家外牆上,貼 與警察連線的標 有內有惡犬的標 誌 誌 種植九重葛,飼 圍籬、牆上玻璃 養看門犬. 延遲 (Delay). 種植仙人掌,飼 保險箱 養看門犬. 打消 (Deny). 電子性 程序性 有錄影監視系統 進們請出示證 的警示標誌 明,表示有門衛 的警示標誌 強而有威嚇力的 門衛的盤查、登 電網、電子門裝 記與查核 置 電子保險箱 門衛的盤查、登 記與查核. 家 裡 有 飼 養 會 警 24 小 時 超 商,門 電 眼 偵防 口有身高測定的 (Detect) 示 的 鵝 圖線刻度. 門衛的盤查、登 記、查核. 資料來源:黃富源(2006). 23.

(45) 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研究. 24.

(46) 第四章. 第四章. 共同使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規劃. 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維護設施規劃 第一節 通用性規劃設計原則. 一、目的 本文提供之一般規劃原則,意指能夠全面適用於社區公共空間提 升預防犯罪空間功能之設計準則。其內容是以空間預防犯罪之規劃理 念為立論基礎,依據危險空間的特徵研擬課題及解決方案,並提出空 間改善策略建議。 在理念上層次上,以預防犯罪空間的「通用性」設計為主,係指 全面考量性設計,主張強調在規劃設計階段時,預先考慮如何將預防 犯罪功能與建築環境或設計結合,提升空間使用的安全性,可以預防 所有可能侵犯人身安全的犯罪行為,並且達到確保任何人使用皆能受 益的最大可能。輔以排除危險的「安全空間」設計,必須藉由犯罪情 境的經驗資料分析判準,定義危險空間層級特徵及其危害程度,建立 降低危險空間屬性以減少犯罪發生機率之參考指標,在應用上是去除 危險的「減法」概念。惟現階段受限於台灣地區犯罪行為與空間屬性 之經驗資訊仍為缺乏,故本準則以提出通用性設計準則,強化建築物 提升預防犯罪之功能為主要目標。 二、適用範圍 ( 1). 空 間 範 圍 包 括 社 區 基 地 內 之 住 宅 及 其 聯 外 巷 道,概 分 為 新 建住宅及既有住宅兩部分。以作為規劃及建築設計階段, 以及針對既有住宅之改善參考。. ( 2). 本準則以有關集合住宅社區預防犯罪空間注意事項為基 礎,研 提 一 般 性 的 具 體 手 法。並 不 排 除 與 本 準 則 表 示 的 內 容 不 同 的 手 法,以 能 達 成 預 防 犯 罪 目 標 的 前 提 下,可 依 照 不同條件對象之住宅提出其他方法。. 25.

(47) 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研究 ( 3). 本 準 則 內 容 需 能 在 時 代 及 社 會 變 遷 下,對 於 預 防 犯 罪 需 求 的改變,以及相關營建技術及設備材料發展進步的前提 下,具有因應修正的比要性。. ( 4). 此 外,與 相 關 建 築 法 令 之 相 互 影 響,有 必 要 就 本 準 則 項 目 內容的適用性進行探討。. 三、通用設計之基本原則 本準則提供之一般規劃原則,意指能夠全面適用於社區共同使用 空 間 參 考 設 置 預 防 犯 罪 之「 安 全 空 間 」的 規 範。從「 設 計( Design)、 改 良 (Improve)、 強 化 (Reinforce)、 管 理 (Management)」 四 個 階 段 完 整 考 量,並 達 成「 打 消 Deny、阻 擋 Deter、延 遲 Delay、偵 防 Detect」 之 預 防 犯 罪 功 能 。 如 圖 6-1 所 示 。 (1)強 化 自 然 監 視 確保屋外與各棟的內部公用區域的自然監視力,使犯罪者感到犯 行有被第三者目擊的可能性。讓居民可自然監視可能發生犯罪的場 所。使用者擁有較好的監控視野觀察陌生人的活動,必要時採取防護 措施或通報,使居住者感受到被照顧的安全感,降低焦慮以及不理性 的恐懼。當一個區域讓人覺得安全,人們就會更常去使用它,也因此 能提供更安全的保障。包括確保在各個住棟間的公共空間,以及內部 共同使用空間的配置計畫、使用動線等。建築物的設計如能讓其居民 從 窗 戶 中 觀 看 公 共 區 域 的 狀 況,則 犯 罪 較 少 發 生。因 此,減 少 遮 掩 物 、 使用透明玻璃、增加燈光照明、增加居民使用率等,均能增加自然監 控力。. 26.

(48) 第四章. 共同使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規劃. 強化被害對象. 接近控制 可能 被害對象. 企圖犯罪者. 確保領域性 確保自然監視 住戶 (目擊者). 圖 4-1-1 防範犯罪設計的四原則(CPTED的概念) 資料來源:樋村恭一(2004). (2)確 保 領 域 性 提升社區住戶居住共同體的歸屬意識。空間規劃須能明確 區分區域歸屬,將公用區域與走廊的維護管理合理分配給各住 戶,讓住戶對其住家內外都有責任感與共同意識,有助於居民可 自然監視可能發生犯罪的場所。若能將建築物所擁有的公設財產 加以劃分或區分給居民,從而提高居民的財產權感覺,將能更有 效的防制犯罪。因此,以籬笆或圍牆區隔內外,清楚劃定管理界 線,增加居民對該建築的歸屬感等,均可增加居民的領域感。 (3)接 近 控 制 根據各項配置、動線計劃與防盜系統,限制犯罪者的行動範 圍,阻止其接近,以減少犯罪機會。住戶的正門、窗戶、陽台等. 27.

(49) 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研究 基本防護,須能有效阻擋犯罪者企圖之侵入,基地內配置及動線 計畫亦根據此原則導入必要防護系統。 (4)強 化 保 護 對 象 使用不容易被破壞的建材與設備,免去被入侵與失竊的風 險,至少將損失限制在最小。強化正門、窗戶、陽台等門鎖、安 全柵欄設置,打消或延遲犯罪者之侵入。 (5)提 高 周 遭 環 境 的 安 全 性 --與 警 政 預 防 犯 罪 系 統 連 結 在配置上社區緊鄰配置在較不易發生犯罪的場所,如警局建 築物若能面對較為安全的區域(如政府機構,繁忙的街道等), 則犯罪不易發生。此外,必須盡可能的引入社會保護資源,積極 的連結社區鄰里的預防犯罪警政系統,例如各縣市政府警察局設 置之婦幼生活空間安全走廊。其次,則是適度的與某些人群經常 出入的機構或設施結合,避免過於隱蔽並可適度提高自然監視的 效果。 (6)建 立 良 好 鄰 里 意 象 --與 社 區 住 戶 自 治 管 理 機 制 連 結 社區被貼上管理不良的標籤犯罪容易發生,反之,若有良好 的形象名聲,則自然讓企圖犯罪者產生較不想侵入該社區的想 法。積極建立一個不為犯罪所侵害社區的正面意象,也具有防禦 空間的特質。因此,環境整潔與美化、大廈公寓的良好管理、設 有警民聯防系統、鄰里的相互認識等,均有助於建立良好的社區 形象。. 28.

(50) 第四章. 共同使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規劃. 第二節 集合住宅社區配置規劃設計原則 有關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依據財團法人べターリビ ソ グ (2001)研 擬 日 本 共 用 住 宅 社 區 防 犯 指 針 指 出 , 集 合 住 宅 社 區 在 配 置及動線規劃上提高防犯功能,必須掌握基地特性及與周邊環境之關 係。包括社區規模及形狀、與週邊環境之關係、管理機制,以及住戶 樓棟配置型態、夜間環境等條件,採取因地制宜之策略。本節暫以社 區公共空間與共用空間為例,初擬社區配置及周邊防犯空間設置原 則。 鄰房. 一樓超商. 腳踏車停車場 休閒 設施 兒童. 遊戲站 鄰房 鄰房. 鄰房 次入口 垃圾場 腳踏車停車場. 鄰房. 主要動線 視線 共用出入口. 圖 4-2-1 社區周邊防範動線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研擬. 29.

(51) 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研究. (一)社區周邊防範動線 配置規劃應根據預定建地之規模及形狀、與週遭地域之關係、預 定建築物之規模及形狀、管理制度等檢討如何確保監視性能,強化領 域感,預防可能的加害者接近。動線規劃應依據社區規模、形狀、與 週遭地域之關係、住戶棟之配置型態、管理方式;將主要動線盡量集 中,並確保通道及類似道路等之視線暢通,特別是夜間視線的加強, 盡 可 能 排 除 非 住 戶 之 通 行,建 立 讓 社 區 居 民「 視 覺 動 線 暢 通 」的 概 念 。 戶外空間若為開放型設計,應確保監視性及強化領域感。特別要 設定非住戶進入範圍及動線管制,建立各住棟領域之警戒範圍。如圖 圖 4-1-2所 示 為 多 棟 建 築 物 之 社 區 設 計,開 放 空 間 採 開 放 型 設 計,建 地 規模較大,且住戶棟採分散配置,因此需利用客廳窗戶監視道路、通 路或廣場等之動態,並應留意以下事項。 ( 1) 應 注 意 確 保 道 路 或 類 似 通 路 之 透 視 性 , 同 時 各 樓 棟 客 廳 窗 戶 、 公共玄關、向外之公共走廊、公共樓梯、通路及廣場等,應維 持視線暢通之規劃原則。 ( 2) 若 鄰 接 屬 無 法 限 制 非 住 戶 接 近 的 公 共 空 間 如 公 園 , 或 與 其 他 社 區相接部份,即使可能的加害者窺伺或預謀入侵,也很難辨認 或察覺,必須建立警戒線。例如從居民窗戶應有適當阻隔以確 保隱私,避免被觀察起居坐息時段,至於境界線與住戶棟之間 距離及周遭視線,應妥為設計圍牆、柵欄或矮牆等標示其領域 範圍,圍籬設計亦應保持視覺穿透。 ( 3) 若 住 戶 棟 間 設 有 共 同 使 用 之 中 央 廣 場 , 住 戶 客 廳 窗 戶 應 朝 向 廣 場,以利用相互監視達到防範功效,並強化廣場之領域範圍。 ( 4) 將 主 要 動 線 集 中 , 確 保 周 遭 視 線 一 覽 無 疑 。 ( 5) 開 放 空 地 或 公 園 等 通 路 動 線 應 遠 離 住 戶 四 周 。 ( 6) 商 業 或 其 他 業 務 設 施 等 之 動 線 基 本 上 與 住 戶 動 線 區 隔 , 並 實 地 勘查利用時間及狀況後進行防範規劃。. 30.

數據

圖 4-3-6 住宅之視線狀況‧‧‧‧‧‧‧‧‧‧‧‧‧38  圖 4-3-7 植栽配置方法‧‧‧‧‧‧‧‧‧‧‧‧‧‧38  圖 4-3-8 住商大樓之使用動線‧‧‧‧‧‧‧‧‧‧‧40  圖 4-3-9 公共空間之自然監視‧‧‧‧‧‧‧‧‧‧‧41  圖 4-3-10 住宅空間之人車動線圖‧‧‧‧‧‧‧‧‧42  圖 4-3-11 腳踏車停放處配置‧‧‧‧‧‧‧‧‧‧‧42  圖 4-3-12 掌握週邊道路狀況與住家關係‧‧‧‧‧‧44  圖 4-3-13 住家及外部空間之最佳關係‧‧‧‧‧‧‧45
圖 4-4-5 中央核心型集合住宅共用空間規劃‧‧‧‧‧67  圖 4-4-6 中庭型集合住宅共用空間安全規劃‧‧‧‧‧70  圖 4-4-6 中庭型集合住宅共用空間安全規劃 2‧‧‧‧70  圖 4-4-8 停車之有效防範照明設備‧‧‧‧‧‧‧‧‧72  圖 4-4-9 停車空間應增設螢光燈補強‧‧‧‧‧‧‧‧73  圖 4-4-10 一樓公共空間安全維護設施設置‧‧‧‧‧75  圖 4-4-11 一樓住家共用空間安全維護設施設置‧‧‧76  圖 4-4-12 住家之共用空間安圈維護注意事項‧‧‧‧79
圖 3-3-2、住宅社區侵入型犯罪特性                       資料來源:本研究研擬 Type. 1   住宅社區侵入型犯罪 定義:以未傷及人身安全之財產性犯罪為主 ,例如一般竊盜 、汽車竊盜及毀棄損壞 。 觀察住宅社區環境弱點、 居住者是誰?紀錄作息, 進行犯罪動線規劃 犯罪決策形成(預備期) (目標期) 鎖定特定目標:住宅內財物 (等待期) 排除人的活動時段,等待時機 第一層警戒線 私人空間 第一層警戒線 犯罪行為侵入住宅竊取財物 迅速逃逸犯罪路徑 [課題] 私人住宅出入口及邊界防範
圖 3-3-3、人身安全犯罪特性                       資料來源:本研究研擬  Type.  2     人身安全犯罪 定義:以搶奪、性侵害為主,但不包括家庭暴力犯罪 。 尋找合適標的物(人): 作息,出現地點。選定侵 害場所及規劃逃逸動線 犯罪決策形成(預備期)(目標期) 鎖定特定目標範圍:人 (等待期) 需有人活動的時段,等待被害人出現第一層警戒線 犯罪行為 挾持被害人至隱 密處侵害,需要 一段時間犯罪 迅速逃逸犯罪路徑分析 尋找標的物之地點 共用空間 公用空間 社區巷道、中庭、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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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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