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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端運算法律問題之研究-以教育雲為例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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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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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陳起行. 博士. 政 治 大 雲端運算法律問題之研究—以教育雲為例 立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研究生:鍾賢斌. 中華民國. 一 ○ 一. 年. 八. 月.

(2) 致謝詞 本研究論文得以順利完成,首先要感謝陳起行教授的細心指導。本論 文在構思之初,學生初步設定的題目是「雲端運算法律問題之研究」 。陳老 師覺得學生的題目及研究範圍過大,論文內容會過於龐雜而沒有重點。陳 老師認為,學生任職的公司是教科書出版事業,近年來也參與政府及民間 的教育雲計畫,學生的研究範圍可以和工作結合,因此建議學生限縮研究 範圍,以教育雲為中心。陳老師的建議讓學生茅塞頓開,加上論文內容與 學生日常工作相關,因此學生對論文內容的掌握度也比較高。學生在論文. 政 治 大 在陳老師的細心指導下順利完成。 立. 撰寫過程中碰到困難及疑惑時,陳老師也適時給予學生提點,使得本論文. ‧ 國. 學. 在口試過程中,學生也特別感謝劉定基教授及彭心儀教授提出詳細的 指導意見。兩位老師對學生論文提出了許多專業意見,也指出論文的缺失. ‧. 及不足之處,讓學生獲益良多,也讓本論文修正後的架構及內容更加完整。. y. Nat. 康軒公司李萬吉董事長一直鼓勵公司員工進修,因此公司員工就讀碩. io. sit. 士在職專班或利用閒暇進修的風氣很盛。康軒公司近年來也參與許多教育. er. 雲計畫,讓學生在日常工作上,就能取得許多資料應用在論文上,也讓學. n. a. v. l C 生有機會思考教育雲現在或將來可能面臨的法律問題。 ni. hengchi U. 學生就讀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的三年期間,受到許多老師及同學照 顧,同學也熱心協助蒐集或提供相關資料,讓本論文內容更加充實,由衷 感謝各位老師及同學。就讀碩士在職專班,除了需要決心及毅力外,更需 要「貴人」的幫助,各位老師及同學都是我的貴人。 學海無涯,完成碩士論文只是一個學習階段結束,並不是學習的終點, 學生將持續鑽研法律知識,並將所學應用於工作及生活上,希望能對社會 有一丁點貢獻。 鍾賢斌. 謹誌. 2012 年 8 月. i.

(3) 論文提要 雲端運算的概念是 Google 執行長 Eric Schmidt 於 2007 年所提出,目 前並無一個統一的說法。一般認為,雲端運算服務是藉由網路連線從遠端 取得服務的資訊服務型態。在本地端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可透過網路取得 遠方的運算資源。雲端運算對教育的影響,則是教育雲(Education Cloud) 概念的產生。所謂教育雲,是應用雲端運算無限延展軟、硬體與儲存設備, 把書包、教材、課堂測驗等對學生學習效果有顯著幫助的資訊放在雲端資 料中心處理,透過雲端桌面服務的方式傳送給教師與學生。 本文以為,不論教育雲是由政府或私人部門所建置,將來勢必面臨相. 政 治 大 與個人資料保護、著作權法、公平交易法等問題,然而國內迄今仍欠缺相 立 關法律問題,例如國際管轄權及準據法、民刑事責任之歸屬、資訊隱私權. ‧ 國. 學. 關探討文獻及案例,十分可惜,這也是本文的研究動機所在。本文嘗試提 供個人淺見,期望能對雲端運算法律問題的探討貢獻一份心力。. ‧. 本文第二章先就雲端運算的概念及分類作一簡單說明。其次,為了搶. y. Nat. 佔市場商機,許多 IT 廠商開始投入雲端運算的發展,並競相推出各式各樣. io. sit. 的雲端運算產品和服務。本文將簡介一些和雲端運算相關的廠商及產品,. er. 讓讀者對雲端運算的發展現況及商業模式有初步了解。. n. a. v. l C 本文第三章在說明教育雲的概念及發展現況,包含世界各國及我國教 ni. hengchi U. 育雲的發展現況。本文所稱的教育雲,包含一切使用雲端運算技術的教育 服務在內,包含電子教科書、數位學習、未來教室、雲端資料庫…等,不 限於名稱上有標示教育雲的教育服務。 本文第四章在討論教育雲所可能面臨的相關法律問題,由於目前尚無 具體案例事實發生,因此本文會先假設幾個案例,再藉由案例去討論教育 雲的相關法律問題,讓讀者能簡單了解。隨著教育雲的持續發展,本文所 假設的幾個案例將來都有可能發生,本文嘗試拋磚引玉,對相關法律爭議 提出個人淺見,希望引發社會對雲端運算法律問題的討論。 本文第五章在討論雲端運算時代下的隱私權及個人資料保護。從網際 網路時代走向雲端運算的發展趨勢,個人資訊隱私權被侵害的型態,或個 ii.

(4) 人對隱私權的合理期待是否有別於過去,勢必會成為受關注的議題。在雲 端運算時代,雖然使用者在網路上公私領域的界限逐漸模糊,使得對所謂 合理隱私權的期待保護程度有所爭議。本文以為,回歸到最根本隱私權的 核心概念,確保不受監視的個人自由,以保護個人的意志自主與根本尊嚴, 屬於憲法保障的個人基本權利。另外本文也討論世界各國及我國對於個人 資料保護的規定,及教育雲所面臨的資訊安全與個人資料保護問題。 為因應我國雲端運算產業未來發展,本文在第六章會檢討現行法規, 並提出若干修法意見,供政策制定者、立法者做為將來修法參考。第七章 則提出本文結論。.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ii. i n U. v.

(5) 目 錄 第一章. 第二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 1. 第二節 研究範圍及方法………………………………………. 6. 雲端運算的概念………………………………………………. 9. 第一節 雲端運算的定義………………………………………. 9. 第二節 雲端運算的分類……………………………………… 13 第三節 雲端運算的發展現況及商業模式…………………… 16 第三章. 教育雲的概念及發展現況……………………………………. 26. 政 治 大 第二節 世界各國教育雲的發展現況………………………… 27 立 第一節 教育雲的定義………………………………………… 26. ‧ 國. 學. 第三節 我國教育雲的發展現況……………………………… 32 第一項 政府部門教育雲的發展現況………………………… 32. 教育雲應用相關法律問題的研究……………………………. 40. y. Nat. 第四章. ‧. 第二項 私人部門教育雲的發展現況………………………… 37. io. sit. 第一節 雲端運算的國際管轄權及準據法…………………… 40. er. 第二節 教育雲服務提供者的民事契約責任………………… 47. n. a. v. l C 第一項 教育雲服務提供者與使用者間民事契約的性質…… 47 ni. hengchi U. 第二項 教育雲服務提供者應負的民事契約責任…………… 49 第三項 教育雲服務提供者間的責任歸屬…………………… 55 第三節 不法侵害者的民事侵權責任與刑事責任…………… 56 第一項 不法侵害者的民事侵權責任………………………… 56 第二項 不法侵害者的刑事責任……………………………… 63 第四節 教育雲所衍生的著作權法問題……………………… 69 第五節 教育雲服務提供者所涉及的公平交易法問題……… 85 第五章. 雲端運算時代下的資訊隱私權及個人資料保護……………. 93. 第一節 隱私權概念的淵源與發展…………………………… 93 第二節 雲端運算對資訊隱私權的衝擊………………………105 iv.

(6) 第三節 國際間及我國對個人資料保護的立法與措施………112 第一項 國際組織及世界各國對個人資料保護的立法與措施 112 第二項 我國對個人資料保護的立法與措施…………………122 第四節 教育雲所面臨的資訊安全與個人資料保護問題……130 第一項 教育雲的資訊安全問題………………………………130 第二項 育雲的個人資料保護問題……………………………132 第三項 政府及私人部門的因應策略…………………………133 第六章. 我國因應雲端運算服務發展的法規檢討及建議…………… 136. 第七章. 結論…………………………………………………………… 143. 政 治 大. 參考資料………………………………………………………………… 145. 立.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 i n U. v.

(7) 第一章 第一節. 緒論.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研究動機: 網際網路影響了人類的生活方式,當人們需要查詢資料時,會利 用 Google 或 YAHOO 等搜尋引擎尋找答案;電子郵件則取代了傳統的書 信往來,變成人際互動或業務連絡的主要模式;網際網路也造就了新 型態的電子商務模式,人們利用網路的便利性,不用出門就可以在網 路上消費、娛樂,改變了許多企業的經營模式,造就了一批軟、硬體 業者和網路服務提供者(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ISP)。隨著網. 治 政 際網路的發展,人類社會已經進入數位時代,也對教育產生深遠的影 大 立 響。 ‧ 國. 學. 傳統教育是以教師在課堂上講授,學生在紙本上閱讀及書寫為主 要的學習方式,隨著資訊設備的進步和網際網路的發達,現今教育已. ‧. 經進入「數位教育」時代。教師將教材放在網路上,學生利用網路學. Nat. sit. y. 習、尋找資料,並與教師互動。教學現場則有互動式電子白板協助教. er. io. 師教學,學生透過電子書包閱讀數位教材。教育已經從教師單向教學,. n. a 進入教師與學生雙向互動的時代。不過現今可供閱讀的硬體資訊設 v. i l C n hengchi U 備,包含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手機、電子書閱讀器 及電視,因為受限於硬體設備規格或作業系統的不同,教師或學生必 須在特定的硬體設備中管理及儲存資料,無法達到隨時學習的目的。 近年來逐漸發展的雲端運算技術,似乎替「數位教育」未來發展提供 了一個可行的解決之道。 雲端運算的概念是 Google 前執行長 Eric Schmidt 於 2007 年所提 出,所謂雲端運算(Cloud Computing),目前並沒有一個完全統一的說 法。有人說雲端運算只是透過網際網路瀏覽器存取應用程式,也有人 說 雲 端 運 算 是 將 資 料 放 到 位 於 網 際 網 路 的 大 型 資 料 中 心 (Data Center),或租用這些大型資料中心的運算能力,以運行自身商業用系 1.

(8) 統。綜合 Gartner 公司與諸多專家意見,雲端運算服務是藉由網路連 線從遠端取得服務的資訊服務型態。在本地端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可 透過網路取得遠方的運算資源。依照雲端運算所提供的服務內容,雲 1. 端運算大致可分為三種服務類型 : (一)軟體即服務(Software as a Service,SaaS): 以雲端應用程式提供各種軟體做為服務。服務的使用者不需 要在本機電腦安裝或下載任何程式,就可以透過瀏覽器存取雲端 應用程式所提供的軟體功能,例如 Google Apps。 (二)平台即服務(Platform as a Service,PaaS): 透過雲端基礎設施資源,支援不同功能的雲端應用,並透過 整 合 的 應 用. 立. 治 政 程 式 介 面 (Application 大. Programming. Engine、Microsoft Azure。. 學. ‧ 國. Interface,API),提供運算平台或服務解決方案,例如 Google App. (三)基礎設施即服務(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IaaS):. ‧. 將運算、儲存及網路等資源虛擬轉化為標準服務,提供內外. Nat. sit. y. 部使用者存取之用,與以往資料中心類似,又被稱為公用運算,. a 擬機器與運算服務的 Amazon EC2。. er. io. 例如提供運算資源分派服務的 Amazon Web Service,以及提供虛. n. iv l C n hengchi U 教育雲(Education Cloud)的概念,是應用雲端運算無限延展軟、 硬體與儲存設備,把書包、教材、課堂測驗等對學生學習效果有顯著 幫助的資訊放在雲端資料中心處理,透過雲端桌面服務的方式傳送給 2. 老師與學生 。2010 年 4 月經濟部通過雲端運算產業發展方案,將於 5 年內投入新台幣 240 億元經費於雲端產業,其中有 16.5 億元將會投入 於教育與學術雲端運算環境,透過單一簽入(SSO)、虛擬機房的雲端基 礎建設,並且整合數位學習資源,建構內容交換平台。此外將各校之 3. 教育行政應用雲端化,以降低對於基層人員工作負擔 。. 1 2 3. 彭心儀、施明賢,雲端運算與隱私保護,NCP Newsletter / No.23,2011 年 1 月,頁 18-19。 鄒淑文,雲端運算讓每個人都有一部超級電腦,經濟日報,2011 年 4 月 22 日。 經濟部,雲端運算產業發展方案,2010 年 4 月。 2.

(9) 教育服務的雲端化,已成為必然趨勢,也為教育擘畫了美麗的遠 景。然而雲端運算所引發之相關法律問題,將來勢必對該技術的發展 及市場產生影響。國際間對於雲端運算相關法律問題的討論逐漸盛 行,然而迄今仍欠缺實際法律案例,國內討論雲端運算法律問題的文 獻也極為稀少。本文作者任職國內以出版國、中小學教科書為主的公 司,公司擁有數量龐大的教學素材及內容,近年來不斷與政府部門、 資策會、學術單位及其他民間部門,合作推動電子書包、數位學習和 未來教室的發展,並將數位內容雲端化,逐漸發展雲端教育服務。 本文以為,不論教育雲是由政府或民間部門所建置,將來勢必面 臨相關法律問題,例如國際管轄權與準據法、民刑事責任之歸屬、資. 治 政 訊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著作權法、公平交易法等問題,然而國內 大 立 迄今仍欠缺相關探討文獻及案例,十分可惜,這也是本文的研究動機 ‧ 國. 學. 所在。. 二、研究目的:. ‧. 我國經濟部提出「雲端運算產業發展方案」 ,經行政院於 2010 年 4. Nat. sit. y. 月核定通過,正式成為我國雲端運算產業發展策略的基礎。此方案明. er. io. 確揭示以公部門應用雲端運算、佈建相關資訊系統,帶動民間企業的. n. a 參與投入,藉以促進產業的發展。雲端運算的應用,是以資源整併重 v i l C n hengchi U 配置的方法,節省運算資源,精簡資訊設備,並使人員配置專門化, 因此世界各國皆極力促成雲端運算在公部門的應用。 從政府的雲端產業發方案中,可以看到教育部積極推動雲端環 境,藉此計畫將相關教育服務雲端化,並且建立數位資源與內容的交 換中心,發展安全與高速的網路環境,並藉由加強偏遠鄉鎮的網路資 源,利用遠距課輔的方式弭平數位落差。而民間部門著眼於我國學生 人數眾多,市場龐大,也紛紛投入電子書包、數位學習及未來教室的 研究發展,希望能分享教育的市場大餅。 在雲端運算的環境下,我們看到可能的教育遠景,但也必須面對 這項技術可能面臨的法律衝擊。雲端運算是一個龐大的機制,不論是 3.

(10) 政府或民間部門所建置的教育雲,都必須透過大型的機構以及集中化 的方式來管理。由於教育雲的使用牽涉到大量的學校機關與師生的個 人資料,教育雲的使用者(包含教師和學生)必然對資訊隱私有所顧 慮。雲端運算引發該問題的原因有二:其一是因為使用者必須將其資 料儲存於其所無法控制,且不知位於何處的雲端伺服器;其二由於大 部分的雲端技術是屬於「公共雲端」(public cloud),不同的使用者 使用同一個雲端服務提供者的同一技術平台,因此在技術上,使用者 4. 彼此間有資訊流動的可能 。 目前雲端服務的資料安全性,多數是靠部分廠商推出資訊安全軟 體,尚未看到雲端服務出現統一的資訊安全標準。有鑑於此,部分機. 治 政 構如 CSA(Cloud Security Aliance)預定開始針對雲端資訊服務安全制 大 立 定標準,雲端資訊安全標準的建立已受到重視。然而政府或民間部門, ‧ 國. 學. 該提供怎樣的設備或服務,才符合未來雲端的資安標準?才能解除學 校及學生採用雲端服務在資訊安全上的疑慮?例如發展一種加密技術. ‧. 讓使用者能夠自己保護自己的資料,同時也能利用一切雲端運算提供. Nat. sit er. io. 要的協助。. y. 的優勢。此將會關係到該產業未來發展前景,政府在政策上應給與必. n. a 其次,如同其他各類型的民事契約,雲端服務提供者與使用者間 v. i l C n hengchi U 契約關係如何定性?風險如何分配?契約若是雲端服務提供者所片面 擬定的定型化契約,政府部門對契約內容是否應適度介入?當具有市 場優勢的電信業者進入雲端市場,對其他服務提供者是否可能造成不 公平競爭的結果?不法入侵教育雲竊取個人資料或破壞教育雲運作, 行為人應負的刑事責任為何?教師和學生在教育雲上創作所衍生的著 作權爭議?雲端運算對著作權合理使用及網路服務提供者免責條款所 產生的影響?這些都是本文所關注的重點。 網際網路時代的隱私權概念,有別於傳統上隱私權對「個人獨處 權」(The right to be alone)保障的思考,轉向以資訊隱私權及個人. 4. 李治安,當法律漫步在雲端,法學新論第 25 期,2010 年 8 月,頁 50-65。 4.

(11) 資料保護為重心。為處理網際網路廣泛使用後,網路上層出不窮侵害 個人隱私權的型態,例如,蒐集個人資料作為商業工具、散布侵害隱 私權的軟體、駭客侵入他人系統以獲取資料、網路業者將客戶的資料 不當的洩露、網路監聽、電子郵件監看…等。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 修正,特別參酌「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所揭示的保護個人資料 8 大原則,包含限制蒐集、品質確保、目的明確、限制目的外使用、安 全確保、公開、個人參與、責任明確等原則。針對利用電腦蒐集、處 理、利用個人資料的情形日漸普遍,及各類型商務行銷廣泛蒐集個人 資料後,其對個人隱私權保護所產生的威脅,立法加以防範。從網際 網路時代走向雲端運算的發展趨勢,個人資訊隱私權被侵害的型態,. 治 政 或個人對隱私權的合理期待是否有別於過去,而須調整現行個人資料 大 立 保護法中對於個人隱私權保障規定,勢必會成為受關注的議題 。 5. ‧ 國. 學. 在雲端運算時代,雖然使用者在網路上公私領域的界限逐漸模 糊,使得對所謂合理隱私權的期待保護程度有所爭議。然而,回歸到. ‧. 最根本隱私權的核心概念,確保不受監視的個人自由,以保護個人的. Nat. sit. y. 意志自主與根本尊嚴,屬於憲法保障的個人基本權利。亦即使個人不. er. io. 必隨時擔心是否受到無所不在的資料紀錄與行動監視,及擁有個人控. n. a 。再者,雲端 制自己資訊應該如何被處理與使用的資訊自我控制權利 v ni. 6. l C hengchi U 伺服器的維護者可能是由與使用者無契約關係的第三人負責,使用者 對於該第三者的相關資訊隱私權政策無法知悉。政府或民間部門導入 雲端運算服務時,因其委託行為導致客戶資料處理過程或其他保管個 資遭到不當處理,在法律上應如何分配其責任?本議題涉及雲端服務 提供者及受託維護雲端伺服器的第三者,其對雲端使用者資訊隱私權 產生侵害時的責任分擔問題。亦即雲端服務提供者或其委託的第三者 因技術的穩定性不足,或內部員工的不當行為,導致使用者營業上的 重大損失,應由何人承擔的問題。 5. 6. 劉厚連,我國發展雲端運算產業之政策規劃與法制問題研析-以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著作權法為主,2011 年 5 月,頁 17-18。 劉靜怡,網際網路時代的資訊使用與隱私權保護規範-個人、政府與市場的拔河,資訊管理研究,第 4 卷第 3 期,頁 160。 5.

(12) 有人認為,如果要求雲端服務提供者在法律上完全承擔該風險, 則有可能遏止相關技術的發展、創新與市場化。然而隨著技術發展, 技術服務穩定性及資訊安全的問題將可獲得解決。就市場面而言,透 7. 過業者在雲端服務的競爭,技術問題也能很快獲得改善 。但就法律層 面而言,民事的風險歸屬,須視雙方當事人契約及一般民事法律而定。 以亞馬遜公司及 Google 目前所提供的雲端服務為例,其使用合約中均 載明,使用者須承擔因為系爭技術問題所造成的使用者損失,這也牽 涉到服務提供者與使用者間,就資訊安全風險如何分配的問題。由於 雲端服務提供者其規模及市場力量相較於使用者龐大,提供者擁有一 面倒的訂價能力以及服務合約擬定的決定權,使用者對於契約條款並. 治 政 無置喙的餘地。如何保障使用者權益,是政府無可迴避的責任。本文 大 立 以為,雲端服務合約除依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外,亦可 ‧ 國. 學. 參考相關消費契約,例如:不動產買賣及旅遊契約,由政府介入提供 可參考的定型化契約,以平衡雙方的權利義務。. ‧. 李治安教授在「當法律漫步在雲端」一文中,提出了雲端運算所. Nat. sit. y. 可能面臨的法律爭議。本文嘗試拋磚引玉,對相關法律爭議提出個人. er. io. 淺見,希望引發社會對雲端運算法律問題的討論。更重要的是,為因. n. a 應我國雲端運算產業未來發展,本文也會檢討現行法規,並提出若干 v i l C n hengchi U 修法意見,供政策制定者、立法者做為將來修法參考。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 一、研究範圍: 應用雲端運算技術的產業眾多,本文作者任職於教科書出版公 司,對於教育文化產業較為熟稔,因此本文研究範圍限縮以教育雲為 中心。然而本文所稱的教育雲,不限於政府部門所建置的教育雲,也 包含私人部門建置的教育雲,政府與私人部門合作建置的教育雲在 內。本文所稱的教育雲,包含一切使用雲端運算技術的教育服務在內,. 7. 同註 5,頁 19。 6.

(13) 包含電子教科書、數位學習、未來教室、雲端資料庫、電子書包…等, 不限於名稱上有標示教育雲的教育服務。 本文除了介紹國外文獻對於雲端運算法律問題的探討外,更重要 的是討論雲端運算在我國所面臨的相關法律問題,我國現行法規對於 雲端運算是否有足夠規範,以及本文對於現行法規的檢討建議。研究 法規的範圍包括憲法、民法、刑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著作權法、公 平交易法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等。 雲端運算法律問題之研究在國內屬於新興的法律領域,相關法律 文獻極少。廣泛討論雲端運算所面臨的法律問題,或許會使本文架構 過於龐雜。然而雲端運算的相關法律問題,目前仍散見在各短篇文章,. 治 政 欠缺完整體系的論述,本文認為仍有必要加以討論的必要。本文嘗試 大 立 提供個人淺見,期望能對雲端運算法律問題的探討貢獻一份心力。 ‧ 國. 學. 至於資訊隱私及個人資料保護的問題,為雲端運算服務使用者最 關心的議題,國內外文獻的討論也最多,也是本文所關心的重點。大. ‧. 法官透過釋字第 585 號等解釋,將「隱私權」、「資訊自主權」及「人. Nat. sit. y. 格權」等列為屬於憲法第 22 條所定應受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國外法. er. io. 制及文獻針對「隱私權」的探討,也是從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著手,. n. a 並以憲法建構其理論基礎,與一般法律問題的探討略有不同。其次, v i l C n hengchi U 考量本文的編排及架構,如再將資訊隱私及個人資料保護議題列入第 四章,會使第四章內容過於龐雜,因此本文會以專章加以討論。 二、研究方法: 雲端運算的概念是在 2007 年被提出,這幾年來,與技術應用相關 的文獻很多,與法律相關的文獻卻很少。近年來國外法律文獻主要在 討論雲端運算的資訊安全及隱私權問題,以及雲端伺服器設置於其他 法域,所可能產生的管轄權及適用法問題。在國內文獻方面,雲端運 算法律問題的研究屬於萌芽階段,相關法律文獻極少。 本文的研究方法屬於文獻歸納法。首先,雲端運算技術必須使用 網際網路,因此雲端運算所面臨的法律問題,與網際網路所面臨的法 7.

(14) 律問題相類似,因此本文先進行網路網路及電子商務相關法律文獻的 整理歸納,做為本文建構基礎理論的方法。 然而雲端運算與網際網路所面臨的法律問題相較,具有其特殊 性。雲端運算服務是藉由網路連線從遠端取得服務的資訊服務型態, 但使用者不需要了解雲端中的基礎設施,不必具有專業知識,也無需 直接控制網路。雲端運算關注的是服務端及客戶端,而不在於底層的 網際網路技術。 其次,雲端運算是將資料存放在大型資料中心,或是租用大型資 料中心的運算能力,具有資料高度集中的特性,對隱私權及資訊安全 的要求更高。相較於一般網際網路的自由開放,雲端運算具有一定程. 治 政 度的封閉性。服務提供者對雲端運算的控制力更高,是否要加重其法 大 立 律責任,或促使其採行更強的監督義務,以確保使用者權益,都是值 ‧ 國. 學. 得探討的議題。雲端運算法律問題的討論方興未艾,本文也會蒐集最 新法律文獻,並提出本文意見,本文最後會針對現行法規提出檢討建. ‧. io. sit. y. Nat. n. al. er. 議。. Ch. engchi. 8. i n U. v.

(15) 第二章. 雲端運算的概念. 第一節 雲端運算的定義 一、雲端運算的定義 雲端運算是一種概念,而不是指某項具體的技術或標準,不同的 人從不同的觀點就會產生不同的定義,產業界關於雲端運算定義的爭 論仍在持續中。 一般而言,在網際網路技術剛興起的時候,人們習慣用一朵雲來 表示網際網路,因此選擇「雲端運算」這個名詞,用來代表基於網路. 政 治 大 器和網路應用伺服器相互溝通,將網頁內容呈現在使用者面前。這些 立 的運算方式。網路使用者在瀏覽器上輸入網址,瀏覽器會以 DNS 伺服. ‧ 國. 學. 互動的過程是透過網際網路,將路由器轉發而完成的。因為這個過程 對於使用者而言是看不到的,所以當時人們在繪製網路示意圖時,便. ‧. 將網路抽象畫成一朵雲,意指不關心網路的轉發過程,只關注服務端. y. Nat. 和客戶端。正如用「雲」描繪網路,以強調對網路的運用,而非關注. io. sit. 其運行的細節般,雲端運算用「雲」描繪包括網路、運算、儲存等在. er. 內的資訊服務基礎建設,以及包括作業系統、應用平台、Web 服務等在. n. a. v. l C 。 內的軟體,就是強調對這些資源的運用,而不是運行細節 ni. hengchi U. 1. 雲端運算概念被提出來的時間並不長,然而對於這個概念的定義 卻是眾說紛紜,一方面體現了雲端運算包羅萬象的特質,也說明產業 界對雲端運算未來發展的重視。許多業者都希望成為雲端運算產業的 一份子,因此常會從自身角度出發來定義雲端運算。本文先列舉幾個 IT 廠商及學術界對雲端運算的定義,最後再提出本文的定義。 (一)IBM 公司: 雲端運算是一種運算風格,其基礎是以公共或私有網路實現服 務、軟體及處理能力的交付。雲端運算的重點是用戶體驗,而核心. 1. 陳瀅等著,雲端策略,天下雜誌,2010 年 8 月 2 日第一版第四次印行,頁 24-25。 9.

(16) 是將運算服務的交付與底層技術分離。在使用者的介面之外,雲背 後的技術對於用戶來講是不可見的,這使得雲端運算對於用戶來說 十分友善。雲端運算也是一種實現基礎設施共用的方式,其中大的 資源池在公共或私有網路中被連結在一起來提供 IT 服務。雲端運 算的推動力來自網際網路接入設備的急遽成長、即時串流(Real Time. Streaming) 、 服 務 導 向 架 構 (Service. Oriented. Architecture,SOA)及 Web2.0 應用的廣泛出現,比如 Mashup、開 2. 放式協作、社群網路和行動商務 。 (二)Google 公司:. 政 治 大 雲端運算與傳統以 立 PC 為中心的運算不同,它把運算和資料分散在. Google 前執行長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博士認為,. ‧ 國. 學. 大量的分散式運算機器上,這使運算力和儲存資源獲得了很強的可 擴展能力,並讓使用者透過多種接入方式(例如電腦、手機等),方. ‧. 便的接入網路獲得應用與服務。其重要特徵是開放式的,沒有一個 3. y. Nat. 企業能控制和壟斷它。雲端運算其實就是 Google 的商業模式,因. er. io. (三)微軟公司:. sit. 此 Google 一直在不遺餘力的推廣這個概念 。. n. a. v. l C 「雲端」或「雲端運算」有著許多不同的定義,目前並沒有一 ni. hengchi U. 個完全統一的說法。有人說雲端運算其實只是透過網路瀏覽器存取 應用程式。也有人說雲端運算是將資料存放在位於網際網路上的大 型資料中心,或是租用這些大型資料中心的運算能力,以運行自身 商業應用系統。 對微軟而言,雲端運算除了是前面描述的這些定義外,其實 還包括了更多的情境與應用方式。微軟將雲端當作許多「裝置」的 集合(例如個人電腦、伺服器以及手機..等),透過網路存取相關運 算資源並藉以運行。這些相關的運算資源可以存放在大型的網路資 2 3. 朱近之主編,智慧的雲端運算-成就物聯網的未來基石,博碩文化,2010 年 11 月初版,頁 32。 同註二,頁 32-33 頁。 10.

(17) 料中心中,或是運行於企業內部的伺服器機房內。其中共通的一點 是「自動化」 ,無論使用者或 IT 管理者,都無須人為手動介入系統 4. 營運,讓企業與客戶集中心力在營運與創新之上 。 對微軟公司而言,如果未來運算能力和軟體全集中在雲上, 用戶端就不需要很強的處理能力,Windows 作業系統可能會失去大 部分的功能,勢必影響微軟公司軟體銷售的業務。微軟全球副總裁 張亞勤博士認為,許多人或許會將注意力放在雲端運算的「雲」 (Cloud)部分,但事實上,在雲端運算的架構中,「端」(Client) 的發展也將越來越多元,並且會扮演同樣重要的角色。就未來微軟. 政 治 大 。本 事實上,目前實際產業與市場趨勢,也是朝此兩大主軸發展 立. 的技術發展願景和戰略來看,雲端運算與軟體加值服務將是重點。 5. ‧ 國. 學. 文以為,微軟對於雲端運算的定義,和其他 IT 廠商相比,並無不 同,只不過微軟考量其以軟體銷售為主要業務,因此強調了「端」. ‧. 在雲端運算中的重要性。. y. Nat. (四)美國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io. sit. and Technology):. er. 雲端運算是一種模式,能夠打造一個便捷、隨選的存取網路,. n. a. v. l C 讓人們使用多方共享、可設定式的電腦運算資源(例如網路、伺服 ni. hengchi U. 器、儲存裝置、應用程式及服務)。這些資源可以快速供應與發布, 並將所需的管理工作與服務供應商介入降到最低。雲端運算以普及 為目標,由 5 項基本特質(characteristic)、3 項服務模式(service model)和 4 項部署模式(deployment model)組成(第 15 版,2009 年 10 月 7 日發布)。5 項基本特質包括隨選自助式服務、網路存取 無所不在、資源彙整、高度彈性、和可度量的服務等;3 項服務模. 4. Microsoft Cloud Computing 究竟什麼是雲端?,網址 http://www.microsoft.com/taiwan/mcloud/default.aspx (last visited Aug.28,2011 )。 5 微軟張亞勤:雲端運算五大趨勢成形 終端裝置日漸多元,科技商情,網址 http://www.digitimes.com.tw/tw/dt/n/shwnws.asp?CnlID=&id=0000156813_EG697XQ10STHW64QE6JG6(last visited Aug.28,2011 )。 11.

(18) 式包括軟體即服務(Saas)、平台即服務(IaaS)和基礎設施即服務 (IaaS)等;4 項部屬模式包括私有雲、社群雲、公有雲和混合雲等 6. 。. (五)Ian Foster: 網格運算之父 Ian Foster 認為,雲端運算是一種大規模分散 式運算的模式,其推動力來自規模化所帶來的經濟性。在這種模式 下,一些抽象的、虛擬化的、可動態擴展和被管理的運算能力、儲 存資源、平台和服務匯聚成資源池,透過網際網路按需交付給外部 用戶。他認為雲端運算的幾個關鍵點是:1.大規模的可擴展性-可. 政 治 大 使用;2.由規模化帶來的經濟性-服務可以被動態配置(透過虛擬化 立 以被封裝成一個抽象的實體,並提供不同的服務水準給外部使用者 7. ‧ 國. 學. 或其他途徑),按需交付 。 (六)柏克萊大學:. ‧. 來自柏克萊(Barkeley)大學的一篇技術報告指出,雲端運算既. y. Nat. 是指透過網際網路交付的應用,也是指在資料中心提供這些服務的. io. sit. 硬體和系統軟體。前半部即是 SaaS,而後半部則稱為 Cloud。簡單. er. 的說,Barkeley 認為雲端運算就是「SaaS+公用運算(Utility. n. a. v. l C computing)」。如果這個基礎架構可以按使用付費的方式提供給外 ni. hengchi U. 部使用者,那麼這就是公有雲,否則便是私有雲。公有雲即是公用 8. 運算,SaaS 的提供者同時也是公有雲的用戶 。 (七)維基百科: 雲端運算(cloud computing),是一種基於網際網路的運算方 式,透過這種方式,共享的軟硬體資源和資訊可以按需提供給電腦 和其他裝置。整個執行方式很像電網。 雲端運算是繼 1980 年代大型電腦到用戶端的大轉變之後的又一 6. Charles Babcock 著,閻紀宇譯,雲端運算革命的經營策略(Management Strategies for The Cloud Revolution),麥格羅‧希爾,2010 年 10 月,頁 212-216。 7 同註二,頁 33。 8 同註二,頁 33。 12.

(19) 種巨變。使用者不再需要了解「雲端」中基礎設施的細節,不必具 有相應的專業知識,也無需直接進行控制。雲端運算描述了一種基 於網際網路的新 IT 服務使用和交付模式,通常涉及透過網際網路來 提供動態易擴充功能而且經常是虛擬化的資源。雲其實是網際網路 的一種比喻說法,因為過去在圖中往往用雲端來表示電信網,後來 也用來表示網際網路和底層基礎設施的抽象。典型的雲端運算提供 者往往提供通用的網路業務應用,可以透過瀏覽器等軟體或者其他 Web 服務來存取,而軟體和資料都儲存在伺服器上。雲端運算關鍵 的要素,還包括個性化的使用者體驗。. 政 治 大 (IaaS),平台即服務(PaaS)和軟體即服務(SaaS) 。雲端運算服 立 雲端運算可以認為包括以下幾個層次的服務:基礎設施即服務. ‧. (八)小結:. ‧ 國. 9. 中心 。. 學. 務通常透過瀏覽器存取的線上商業應用,軟體和資料可儲存在資料. y. Nat. 本文以為,企業界及學術界對於雲端運算的定義或有不同,但. io. sit. 是基本看法是一致的,只是在某些範圍的劃分上有所不同。本文綜. er. 合上述看法,將雲端運算定義為:雲端運算是一種基於網際網路的. n. a. v. l C 運算方式,透過這種方式,共享的軟硬體資源和資訊可以按需提供 ni. hengchi U. 給電腦和其他裝置。雲端運算除了透過網際網路交付應用外,也包 括在資料中心提供這些服務的硬體和系統軟體。. 第二節. 雲端運算的分類. 美國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 依 服 務 模 式 (Service Models) 及 部 署 模 式 (Deployment 9. 維基百科,輸入「雲端運算」查詢,網址: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B%B2%E7%AB%AF%E9%81%8B%E7%AE%97(last visited Oct.1, 2011 )。 13.

(20) 10. Models)的不同,將雲端運算做以下的分類 : 一、依服務模式分類: (一)軟體即服務(Cloud Software as a Service,SaaS): 消費者利用供應商提供的應用程式,在雲端基礎設施上執 行。這些應用程式可以透過網路瀏覽器之類的簡單客戶端介面(例 如網路郵件),利用各種客戶端裝置來存取。消費者不能管理或控 制網路、伺服器、作業系統、儲存裝置、個別應用程式等雲端基 礎設施,唯一的例外可能是應用程式的組態設定,使用者可以做 有限度的調整。. 政 治 大 這些程式必須使用雲端供應商支援的程式語言和工具。消費 立. (二)平台即服務(Cloud Platform as a Service,PaaS):. ‧ 國. 學. 者不能管理或控制網路、伺服器、作業系統、儲存裝置、個別應 用程式等雲端基礎設施,但是可以控制他們部署的應用程式,有. ‧. 時也可以調整應用程式運作環境的配置。. y. Nat. (三)基礎設施即服務(Cloud 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IaaS):. io. sit. 消費者使用處理、儲存、網路以及各種基礎運算資源,部署. er. 與執行作業系統或應用程式等各種軟體。消費者不能管理或控制. n. a. v. l C 底層的基礎設施,但是可以控制作業系統、儲存裝置、已部署的 ni. hengchi U. 應用程式,有時也可以有限度的控制特定的網路元件(例如:主機 11. 防火牆) 。 (四)小結: SaaS 是最常見的雲端運算服務,位於雲端運算三層服務的頂 端。用戶透過標準的 Web 瀏覽器來使用 Internet 上的軟體。服務 供應商負責維護和管理軟硬體設施,並以免費或按需租用方式向 最終使用者提供服務,如 Google Calendar 和 Gmail;PaaS 位於. 10. http://csrc.nist.gov/publications/drafts/800-145/Draft-SP-800-145_cloud-definition.pdf(last visited Oct.11, 2011 )。 11 同註六,頁 214-215。 14.

(21) 雲端運算三層服務的最中間,通常稱為「雲端運算作業系統」 。它 提供給終端使用者基於網際網路的應用開發環境,包括應用程式 設計介面和運行平台等,通常按照使用者或登錄情況計費,如 Google App Engine;IaaS 位於雲端運算三層服務的最底端,也就 是雲端運算狹義定義所覆蓋的範圍,就是將 IT 基礎設施像水、電 一樣以服務的形式提供給使用者,通常按照所消耗資源的成本進 12. 行收費,如 Amazon EC2 。 二、依部署模式分類: (一)私有雲(Private Cloud):. 政 治 大 本身,也可能是第三方。位置可能在組織內部或組織外部。 立. 雲端基礎設施完全是為特定組織而運作,管理者可能是組織. ‧ 國. 學. (二)社群雲(Community Cloud):. 雲端基礎設施由幾個組織共享,它們支持特定的社群,有共. ‧. 同的關切事項(例如使命任務、安全需求、策略與法規遵循考量)。. y. Nat. 管理者可能是組織本身,也可能是第三方。位置可能在組織內部,. io. sit. 也可能在組織外部。. er. (三)公有雲(Public Cloud):. n. a. v. l C 雲端基礎設施提供一般公眾或大型產業集體使用,擁有它的 ni 組織出售雲端服務。. hengchi U. (四)混合雲(Hybrid Cloud): 雲端基礎設施由兩個或更多雲端系統組成(私有雲、社群雲、 公有雲),這些系統保有獨立性,但是藉由標準化或封閉式專屬技 術相互結合,確保資料與應用程式的可攜性(例如在雲端系統之間 13. 進行負載平衡的雲爆技術) 。 (五)小結: 公有雲由雲端供應商運行,為最終用戶提供各種各樣的 IT 資 12 13. 同註二,頁 69-72。 同註六,頁 215-216。 15.

(22) 源,最終用戶不知道與其共同使用資源的還有其他哪些用戶,以 及具體的資源底層如何實現,如 Google App Engine 和 Amazon EC2;相對於公有雲,私有雲用戶完全擁有整個雲端設施,私有雲 上的服務可以受到較少在公有雲中必須考慮的諸多限制,比如頻 寬、安全和法規遵從性等。透過使用者範圍控制和網路限制等手 段,私有雲可以提供更多安全和私密等專屬性的保證;混合雲是 把公有雲和私有雲結合在一起,企業可以利用公有雲的成本優 勢,將非關鍵的應用部分運行在公有雲上,同時將安全性要求較 14. 高,關鍵性更強的主要應用透過內部的私有雲提供服務 。. 政 治 大 雲端運算的發展現況及商業模式 立. 第三節. ‧ 國. 學. 自 2007 年起,IT 業界對雲端運算的研發、討論及對相關產品的關注不. ‧. 斷提高,雲端運算為 IT 業界提供新的發展趨勢,也為 IT 業界帶來龐大的. y. Nat. 潛在市場商機。根據市場研究公司 IDC 的預測,到 2012 年,雲端運算相關. io. sit. 產業將佔有整個市場的四分之一。另一個市場研究公司 Gartner 則預測,. er. 到了 2012 年,80%的財富一千強企業將使用雲端運算服務。著名的投資銀. n. a. v. l C 行美林證券也預計,未來五年全球雲端運算的市場規模將達 950 億美元。 ni. hengchi U. 為了搶佔市場商機,越來越多的 IT 廠商開始投入雲端運算的發展,並 競相推出各式各樣的雲端運算產品和服務。本節將簡介一些和雲端運算相 關的廠商及產品,讓大家對雲端運算有初步的了解。 一、Google 公司: Google 是全球最大的搜尋引擎業者,在大量資料處理方面也擁有 先進的技術。Google 在傳統搜尋引擎、Gmail、Google Web API 等產 品的基礎上,針對自己的網路應用程式發展眾多雲端運算服務。Google 不僅提供雲端服務給個人消費者,也包括企業使用者在內,所提供的. 14. 同註二,頁 67-68。 16.

(23) 服務形式包含應用託管服務和企業搜尋等。本文主要將介紹 Google App Engine 和 Google Apps 這二個雲端服務。 (一) Google App Engine: 2008 年 4 月,Google 推出了 Google App Engine(GAE)平台, 這是一個可伸縮的 Web 應用程式雲端平台,將各式應用軟體放至 於遠端機房,使用者透過網頁存取所需資源,讓使用者能在 Google 所建立的基礎設施上建構和託管 Web 應用程式。GAE 平台與其他 Web 應用平台相較,具有系統容易使用、可擴充性及費用低廉等優 點。GAE 平台主要包括 5 個部分:Web 服務基礎設施、分散式儲存. 政 治 大 environment) 、 立應 用 開 發 套 件 (SDK) 和 管 理 控 制 台 (admin 服 務 (data store) 、 應 用 程 式 runtime(application runtime 15. ‧ 國. 學. console) 。. GAE 是免費使用的,可提供 500MB 的儲存空間,以及每月約. ‧. 500 萬頁面瀏覽量的免費配額,使用者可以建立帳戶、發布應用程. y. 但使用者只須為增加的使用資源付費。. io. sit. Nat. 式,無須承擔任何費用和風險。當使用者付費後,配額將提高,. er. Google 於 2011 年 10 月推出 Google App Engine Premier 版. n. a. v. 。 帳號,以每月 500l美元的費率提供 99.95%的服務水準協議(SLA) ni C. hengchi U. 16. Google 對客戶提供 99.95%上線時間的保證,客戶可以建立不限數 量的程式。 (二)Google Apps: Google Apps 為該公司所提供軟體即服務(SaaS)的雲端應用服 務,Google Apps 所提供的服務包括基於 Web 的文件、試算表以及 其他生產性應用服務。Google Apps 是免費提供給使用者,但使用 者可以支付每年約 50 美元的費用,使用高級版本服務,現今已有. 15 16. 同註一,頁 324-325。 服務水準協議(Service Level Agreement;SLA),指服務提供者與使用客戶間,就服務品質、水準及性 能等方面,達成協議或訂定契約。 17.

(24) 17. 超過 300 萬家公司註冊使用 Google Apps 服務 。 Google Docs 是基於 Web 的文字處理和試算表程式,用戶可以 直接在線上建立和編輯文件,具有和 Microsoft Office 相近的編 輯介面。Google Docs 同時也支援線上合作,團隊成員可以根據授 權同時在線上對文件進行編輯和更新,並且可以看到其他成員對 同一文件所進行的修訂,同時會自動保存用戶所有的修訂,用戶 對所有修訂可一目了然。Google Docs 已經推出了文件編輯、試算 表、簡報和日程管理等功能,能夠替代 Microsoft Office 相對應 的功能。Google Docs 的特點,在於透過雲端運算方式形成的應用. 政 治 大. 程式,非常適合多名使用者同時對文件進行編輯,替共同創作帶. 立. 來很大的便利性。. ‧ 國. 學. Gmail 是 Google 提供的電子郵件服務,提供給個人和企業用 戶使用。對企業用戶而言,企業不需管理和維護電子郵件系統,. ‧. 不僅節省成本,企業也可將重心放在能為公司創造商業價值和利. y. Nat. 潤的主要業務上。Gmail 整合即時訊息和影片功能,擁有強大的防. n. a. l C (三)Google Cloud Storage:. he. i. er. io. 成為完善的企業電子郵件解決方案。. sit. 毒和過濾垃圾郵件功能,同時支援手機存取,這些特點讓 Gmail. i n U. v. n g Google c h Storage for developers 雲 Google 於 2009 年發表的. 端儲存服務,於 2011 年 10 月更名為 Google Cloud Storage,並 邁入正式版。Google Cloud Storage 新增許多功能,諸如允許開 發人員透過 App Engine Files API 讀取或寫入 Google Cloud Storage 中的檔案,同時提供詳細的使用數據,包括存取分析與儲 存數據等。Google 也宣布調降 Google Cloud Storage 的儲存空間 18. 與頻寬的價格,估計企業每月可節省 40%以上的成本 。 二、Amazon 公司: 17 18. http://www.google.com/apps/intl/zh-TW/business/index.html(last visited Oct.21,2011 ) 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70204(last visited Oct.25,2011 ) 18.

(25) Amazon 公司建構的雲端運算平台稱做 Amazon Web Service(AWS), 包括 IT 基礎架構層服務和豐富的平台層服務,AWS 用戶只需為自己所 使用的資源付費,進而降低營運成本。 AWS 基礎架構層服務主要包括四個核心服務,涵蓋了應用從建立、 部署、運行、監控到最後卸載的整個生命週期。AWS 平台層服務則包括 電子商務、支付和物流等。本文將簡述 AWS 基礎層架構的四個核心服 務:Simple Storage Service(S3)、Elastic Compute Cloud (EC2)、 SimpleDB(SDB)和 Simple Queue Service(SQS)。 (一)Simple Storage Service(S3):. 政 治 大 服務,是一種可擴展、高速、低成本的 Web 服務,主要用於文件、 立 S3 是 Amazon 公司於 2006 年 3 月推出,提供可靠的網路儲存. ‧ 國. 學. 圖片、影像及其他應用程式的線上備份和存檔,類似大網路硬碟。 S3 允許上傳、儲存和下載 1B~5GB 大小的檔案。S3 和本機儲存的. ‧. 不同點,在於 S3 採用按需付費方式,以類似月租的形式進行服務. y. Nat. 付費,節省用戶使用資料服務的成本。. io. sit. S3 採用 Web 介面,並且使用金鑰來驗證用戶身分,用戶也可. er. 以將自己的資料設定為私密資料或公開資料,也可以在儲存之前. n. a. v. l C 對自己的資料進行加密。為了確保儲存資料的可靠性,S3 採用了 ni. hengchi U. 重複備份的儲存機制,存放在 S3 的所有資料都會在其他地方備 份。S3 與 Google Cloud Storage 提供的儲存服務相類似。 (二)Elastic Compute Cloud (EC2): Amazon 公司於 2006 年 8 月推出了 EC2 服務,屬於雲端運算基 礎架構服務(IaaS),該服務是透過伺服器虛擬化技術,為用戶提 供可靠的、可擴充的運算環境。透過 EC2 服務,用戶可以申請所 需要的運算資源,並且客製化所擁有的資源。 EC2 的付費方式,原則上是按照用戶運算和所消耗的網路資源 收取,用戶只需為自己所使用的運算平台付費,運算結束後計費 也隨之結束。此外 Amazon 公司也會針對某些特殊的功能收取額外 19.

(26) 費用。Amazon 公司透過 EC2,提供運算、儲存和應用等服務,用 戶所租用的是虛擬的運算能力。透過資源的共用,節省了用戶的 使用成本,EC2 提供的安全機制,也減少了企業資訊部門人員對於 系統的維護成本。EC2 與 Google App Engine 提供的服務相類似。 (三)Simple Queue Service(SQS): Amazon 公司於 2007 年 7 月推出了 SQS 服務,這項服務使託管 主機可以儲存電腦之間發送的訊息。SQS 是一個彈性且可靠的訊息 傳遞框架,可用來簡便地建立、儲存和獲取文字訊息。透過使用 SQS,開發人員可以開發分散式的應用程式,並在它們之間用一種. 政 治 大 SQS 採用分散式架構,每條訊息都可能被保存在不同的機器 立. 安全、靈活和可靠的方式通訊,而無需考慮訊息遺失的問題。. 19. ‧ 國. 學. 中,甚至被保存在不同的資料中心裡。這種分散式儲存策略確保 20. 了系統的可靠性,同時這也是它與中央管理佇列的差異所在 。. ‧. (四)SimpleDB(SDB):. y. Nat. SDB 是種支援結構化資料儲存和查詢操作的輕量級數據庫服. io. sit. 務,與傳統的關聯資料庫不同,SDB 不需要預先設計和定義任何資. er. 料庫 schema,只需定義屬性和內容項,即可用簡單的服務介面對. n. a. l C 資料進行建立、查詢、更新或刪除操作。 ni. hengchi U. v. SDB 是種簡單易用、可靠的結構化資料管理服務,能滿足應 用不斷成長的需求,用戶不需要購買、管理和維護自己的儲存系 21. 統,是種經濟有效的資料庫服務 。 三、Microsoft 公司: 微軟公司在 2008 年 10 月的開發者大會上,發布了一個全新的雲 端運算平台-Windows Azure Platform,這是一個基於微軟資料中心的 PaaS 平台,替用戶提供服務的一組雲端運算技術的集合。Windows Azure. 19 20 21. 同註二,頁 100。 同註一,頁 321。 同註一,頁 318~319。 20.

(27) Platform 是由 Windows Azure 及一組平台層服務所構成。Windows Azure Platform 的架構層元件是 Windows Azure,屬於微軟雲端平台上的線 上作業系統,被安裝在微軟資料中心的每台伺服器上。Windows Azure 負責管理資料中心所有的伺服器、儲存和網路等資源。Windows Azure Platform 提 供 的 平 台 層 服 務 則 包 含 .NET 應 用 服 務 、 SQL 服 務 、 SharePoint 服務、Dynamics CRM 服務以及 Live 服務。本文以下將簡 單介紹微軟公司 Windows Azure Platform 的核心元件 Windows Azure, 以及微軟公司的雲端應用服務 Microsoft Live。 (一)Windows Azure:. 政 治 大 部分組成:Windows 立 Azure Fabric、儲存服務、運算服務和雲端應. Windows Azure 屬於微軟雲端平台上的線上作業系統,由四大. ‧ 國. 學. 用開發環境。Windows Azure Fabric 負責平台中各種資源,包括 儲存設備、伺服器的分配、部署、監控、管理、維護、和回收;Windows. ‧. Azure 的儲存服務提供了許多功能來確保資料的可靠性、存取效率. y. Nat. 和可擴充性;Windows Azure 也提供了可擴充的運算環境,採用虛. io. sit. 擬機做為 Windows Azure 平台上應用的運行環境,每個虛擬機中運. er. 行的是微軟的作業系統 Windows Server 2008;另外 Windows Azure. n. a. v. i 發者可以很容易開發 提 供 了 整 合 的 開l發C環 境 , 透 過 工 具 , n開. hengchi U 22. Windows Azure 應用程式 。 (二)Microsoft Live:. Microsoft Live 是微軟公司推出的網路託管雲端應用服務, 負責管理微軟公司龐大的用戶資料及應用資源。主要有 Office Live 和 Windows Live 二個系列產品。Office Live 為小型企業和 資訊工作者提供一組新的 Internet 軟體服務,可以幫助他們建 立、擴展和管理其線上業務;Windows Live 是微軟推出的一項即 時溝通工具,也提供照片、空間和郵件等線上服務,著名的 Windows. 22. 同註一,頁 340-343。 21.

(28) 23. Live Messenger(MSN),就是其中一項產品 。 四、Apple 公司: Apple 公司於 2011 年 6 月推出全新的雲端應用服務 iCloud,i Cloud 可以儲存使用者的照片、文件以及內容,並以無線方式將內容推 送到使用者的所有裝置中。i Cloud 會自動儲存使用者的內容,使用者 隨時可從 iPhone、iPad、iPod touch、Mac 或 PC 上取用。iCloud 可讓 使用者從正在使用的任何裝置中存取應用程式、新拍攝照片與更多內 容,也可讓使用者的所有裝置,保持電子郵件、聯絡資訊與行事曆一 致更新。. 政 治 大 台 Mac 都附隨 OS X 立 Lion 作業系統,代表使用者所購買的 Apple 裝置 每台全新 iPhone、iPad、iPod touch 均附隨 iOS 5 作業系統,每. ‧ 國. 學. 已具備 iCloud 功能,一開箱就能使用。使用者註冊 iCloud 服務,將 自動獲得 5GB 免費儲存空間,而使用者購置的應用程式與下載的書籍,. ‧. 均不計入免費儲存空間使用範圍。如果使用者需要更多儲存空間,可. y. Nat. 以直接從裝置上輕鬆購得儲存空間升級。. io. sit. iCloud 提供的照片串流功能,可將新照片自動推送到使用者所有. er. 裝置中;文件雲端服務功能,無論使用者手持哪台裝置,均可瀏覽與. n. a. v. l C 編輯同一份文件;應用程式、書及與備份功能,讓使用者的內容自動 ni. hengchi U. 儲存與備份起來;行事曆、Mail 與聯絡資訊功能,確保使用者的資訊 24. 隨時更新,以供使用者隨時所需 。 五、中華電信公司: 中華電信是臺灣最大的電信業者,為因應雲端運算的興起,中華 電信也積極投入雲端運算產業,目標是成為國內最大的雲端營運中心 與資料中心。中華電信將陸續成立四大雲端服務中心,分別為雲端服 務營運中心、雲端服務測試中心、雲端服務研發中心和雲端服務體驗 中心,包括虛擬化、大量運算處理分析、資安、服務管理等技術應用, 23 24. 同註二,頁 107-108。 http://www.apple.com/tw/icloud/what-is.html(last visited Nov.2,2011 ) 22.

(29) 從 2010 年至 2015 年啟動中華電信雲端運算的五年計畫,投入的整體 預算大約新台幣 300~400 億元。 在對外合作上,2009 年 11 月 4 日,中華電信與微軟簽訂策略聯盟 合作備忘錄,在軟體即服務(SaaS)、平台即服務(PaaS)和架構即服務 (IaaS)三大面向上進行合作。雙方並於 2010 年正式推出 SaaS CRM 雲 端服務,協助中小企業在有限的預算下,利用雲端技術進行客戶關係 管理。SaaS CRM 雲端服務收費方式是依照企業租用 CRM 帳號數多寡, 計算每月收取的月租費,每個帳號的月租費在新台幣 2000 元左右。使 用 SaaS CRM 雲端服務可替中小企業省下導入 CRM 的軟體及伺服器硬體. 政 治 大 2010 年 3 月 31 立 日,中華電信與全球網路防毒巨擘趨勢科技簽訂技. 費用,並避免導入失敗的風險。. ‧ 國. 學. 術合作備忘錄,致力於開發雲端運算開放性作業平台及應用服務平 台,讓企業及消費者可透過雲端運算輕鬆防堵網路惡意程式,有效提. ‧. 升電腦運算效能。雙方策略合作主要內容包括:(1)開放式雲端作業平. y. Nat. 台。(2)雲端大量資料處理與分析技術。(3)雲端資安服務解決方案。 25. io. sit. (4)手機資安防護機制等 。. er. 2010 年 7 月 5 日,中華電信與廣達電腦公司簽訂雲端運算合作備. n. a. v. l C 忘錄,以策略聯盟方式,結合各自資源及技術優勢,共同開發雲端服 ni. hengchi U. 務及雲端應用解決方案。雙方合作主要鎖定四個方向,包括發展雲端 作業系統與平台、共同開發雲端應用 SaaS 服務、共同建構雲端測試中 心,以及共同開發國內外雲端市場。 中華電信本身也推出許多雲端服務產品,本文以下將簡單介紹 hi cloud CaaS 及中華雲市集(hicloud Mall)兩項產品: (一)hicloud CaaS: 2010 年 4 月,中華電信推出 hicloud CaaS(Computing as a. 25. http://www.cht.com.tw/CompanyCat.php?CatID=246&Page=HotNewsDetail&NewsID=4009(last visited Nov.4,2011 ) 23.

(30) 26. Service)雲端運算服務 ,目的在提供資源有限,又需要在短時間 內使用大量運算資源的中小企業使用,企業透過雲端運算服務模 式,降低企業採購設備的成本。hicloud CaaS 是中華電信提供企 業申租的雲端運算管理平台及基礎架構平台,視企業的需求,可 以用月租、日租甚至時租的方式,使用中華電信提供的雲端運算 資源,按使用的處理器、記憶體及硬碟容量大小決定服務內容, 企業可彈性使用雲端運算資源。 hicloud CaaS 是採用雲端虛擬化技術所開發的雲端伺服器服 務,提供真實的虛擬運算環境,可以在 Windows、Linux 作業環境. 政 治 大 供的網路服務。hicloud CaaS 和 Amazon 公司推出的 EC2 類似,提 立 上使用服務介面。客戶可載入自訂的應用環境,執行自己所要提. ‧ 國. 學. 供客戶租賃使用的虛擬執行環境,供企業選擇每個執行環境的規 格,具備高度彈性及可擴展性。. ‧. (二)中華雲市集(hicloud Mall): 27. y. Nat. 2011 年 10 月 6 日,中華電信推出全國首創的雲端應用服務. io. sit. (SaaS)交易平台「中華雲市集」 ,提供軟體供應商(ISV)及中小. er. 企業一個應用軟體的交易平台。對軟體供應商而言,可將其應用. n. a. v. l C 軟體產品在平台上架,透過平台將應用軟體產品銷售給軟體使用 ni. hengchi U. 者(中小企業)。對中小企業而言,可以租替代購買軟、硬體方式, 降低維護營運成本,不受硬體限制,隨時隨地使用服務。不論客 戶管理、市調軟體、銷售管理、會計理財等應用軟體,都可以在 中華雲市集裡取得解決方案。 中華電信表示,國內外知名廠商如微軟、IBM、嘉惠集團、京 誠資訊…等 20 家軟體供應商已陸續進駐,超過 100 件產品上架。 2012 年,中華市集預計會有超過 100 家軟體供應商提供 SaaS 應用 產品上架,服務 1 萬家企業客戶。2016 年,預期將會與來自全球 26 27. hicloud CaaS 網站 http://hicloud.hinet.net/index.html 中華雲市集網站 http://appsmall.hinet.net/app_mart/controller?action=amp_main(last visited Nov.4,2011 ) 24.

(31) 超過 500 家的軟體供應商,服務 15 萬家企業客戶。.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5. i n U. v.

(32) 第三章. 教育雲的概念及發展現況. 第一節. 教育雲的定義. 所謂「教育雲」(Education Cloud),目前並無統一的定義。我國國家 教育研究院院長吳清山認為,教育雲的做法,是建立擴展性的雲端運算技 術平台,亦是一個資訊共享的平台。初步做法是將課程、教學與評量等相 關資料存放在雲端,然後透過雲端存取技術,經網路連接到教室內電腦的 1. 一套系統,藉助雲端桌面服務的方式,協助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 。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認為,教育雲將利用雲端可無限延展的軟/硬. 政 治 大 資訊放在雲端資料中心處理,透過雲端桌面服務的方式傳送給教師與學 立 體與貯存設備,把書包、教材、課堂測驗等對學生學習效果有顯著幫助的. ‧ 國. 學. 生。教育雲可以直接將教材嵌進學生雲端書包內,學生回到家,只需利用 家裡的連網設備即可打開自己的雲端書包做功課;甚至未來課堂上有數位. ‧. 講桌、電子白板、電腦等各種教學用途電子終端裝置,平時,教師與學生. y. 2. 新即時的互動教學體驗,指日可待 。. io. sit. Nat. 只要利用平價簡易的終端即可進行課程安排與學習(含即時遠距教學),全. er. 中國北京師範大學信息網絡中心主任劉臻認為,教育雲是將教育服務. n. a. v. l C 的資源通過雲計算(雲端運算)的模式提供給用戶;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教育 ni. hengchi U. 科學學院系主任李新暉表示,教育雲是一個教育信息化服務平台,通過「一 站式」應用和「雲」的理念,打破教育的信息化邊界,讓所有學校、教師 和學生擁有可用的、平等的平台;中國中山大學網絡與信息技術中心主任 郭清順表示,教育雲是將教育技術理念、學習支持服務的理念、創新思維 3. 的理念等多種思想與技術融合,為用戶提供優質教育服務的平台和方式 。 本文嘗試對「教育雲」定義如下:利用雲端運算的技術,建立一個教 育資訊共享的平台,將課程、教學與評量等相關資料,放在雲端資料處理 1 2. 3. 吳清山,迎接「教育雲」新時代,國家教育研究院電子報第 22 期,2011 年 8 月 15 日。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全球千億美元雲端商機 資策會打造雲端智慧: 「整合雲與端的服務平台」, 2010 年 4 月 26 日。 中國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教育雲漸成氣候,2011 年 7 月 18 日。 26.

(33) 中心,透過雲端存取技術,傳送到教師及學生所使用的各種電子終端裝置, 教師及學生可利用教育雲進行互動式教學。本文所稱的教育雲,包含一切 使用雲端運算技術的教育服務在內,包含電子教科書、數位學習、未來教 室、雲端資料庫、電子書包…等,不限於名稱上有標示教育雲的教育服務。. 第二節 世界各國教育雲的發展現況 一、美國: 2009 年 1 月,美國有專家在 InfoWorld 上發表致歐巴馬總統的公 開 信 : 高 等 教 育 需 要 國 家 級 的 教 育 雲 (Higher Education needs. 政 治 大 礎設施,並極大的提高科研人員的協作和創新能力。 立. National Computing Cloud),文章以為雲端運算能夠有效削減科研基. ‧ 國. 學. 美國目前已有不少企業進行教育雲的研究並提供教育雲產品。例 如:HP 聯合 ClassLink 發布了 SchoolCloud,SchoolCloud 允許教師和. ‧. 學生透過虛擬桌面,獲得自己的文件和應用程式;Dell 與 MoodleRooms. y. Nat. 合作為教育機構提供教育 SaaS 服務,其中 Dell 負責雲端運算基礎架. io. sit. 構的建設,而 MoodleRooms 負責應用系統的建設。此外,也有一些機. er. 構在研究教育雲,eduCloud 聯盟主要研究雲端運算在基礎教育領域. n. a. v. l C (K-12)的應用推廣;EDUCAUSE 主要研究如何在高等教育中有效應用雲 ni 端運算技術。. hengchi U. 本文以下將簡述美國教育雲的發展現況: (一)HP 公司的 SchoolCloud: SchoolCloud 是一套專門針對教育用戶推出的雲端運算解決 方案,其目的是讓教師和學生可以透過虛擬桌面,瀏覽所有和其 聯網的電腦主機上的文件和應用程式,結合基礎架構、軟體以及 為教育用戶專門設計的專業研發工具。該系統能夠協助學校和 IT 部門,將上千台的桌面電腦整合到更少的遠端伺服器上。紐約州 的 Hudson Falls 中心學校就採用 SchoolCloud,將 1400 台電腦連 接到 10 台伺服器上,來減少學校對大量電腦的管理工作。 27.

(34) HP 公司同時推出 TeachNow 和 MultiSeat 軟體,前者目的是幫 助教育工作者建立和分發教案,教師創造出一個教案放在相關主 題文件中,然後將教案分發給學生的電腦;後者是一套讓學生可 以透過鍵盤和螢幕,在一台主機上共享資訊資料的虛擬化解決方 案。使用該系統,可以讓 10 名學生透過自己的顯示器和輸入設備 4. 共享一台主機 。 (二)Dell 公司的教育雲: 2010 年月 5 月 20 日,Dell 公司和 Intel 公司宣布成立以雲 端運算為基礎的端對端學習管理平台,該平台可以創造引人入勝. 政 治 大 的學習管理系統服務提供者,Dell 公司則持續提供管理,教師及 立 的教育學習環境。MoodleRooms 公司作為是一家託管、開放原始碼. ‧ 國. 學. 學生可以透過這種技術進入 21 世紀的學習。. Moodle 是一種學習管理系統(Learning Management System,. ‧. LMS),它廣受全球教育工作者的歡迎,作為一種工具,它可以讓. y. Nat. 教育工作者建立線上動態互動課程和內容給學生。透過. io. sit. MoodleRooms 公司的學習管理平台,教師、學生和家長間的互動,. er. 包括消息傳遞、協作、工作分配和成績等級等,都可以在線上管. n. a. v. l C 理和分配。透過架構化的學習管理平台,讓教育工作者可以專注 ni. hengchi U. 在管理學生的個別需要和教室環境。. 透過雲端運算的力量,現有的基礎架構可以更靈活和有效的 調整,也可以迅速部署新的功能。安全和持續可用的基礎架構,不 僅增強學生的學習環境,也提供學校一個簡單、廉價的學習管理平 台,讓學校可以迅速的部署和維護。 Dell 公司的教育雲平台,和 Intel 公司的處理器結合,替企 業課程的應用程式,以及 K-12 教育的數位課程,提供了一個動態 5. 可擴展的基礎架構 。 4 5. http://government.hp.com/solutions_detailtabs.aspx?sid=80&agencyid=135(last visited Dec.10,2011 ) http://content.dell.com/us/en/corp/d/press-releases/2010-5-20-moodelrooms-education(last visited Dec.17, 28.

(35) (三)eduCloud Consortium: eduCloud 是一個總部設在紐約的組織,eduCloud 和其成員激 發教學技術開發人員、研究人員、教育工作者和學生,從事追求無 限的學習機會。eduCloud 介紹一套服務、程式、工具,以雲端運算 方式呈現,以支援 K-12 教育機構、教師和學生。eduCloud 的組織 成員,通過合作的方式,發展白皮書和指導文件,並且作為一個協 調中心,告知 K-12 機構和全世界學生,雲端運算的服務,可以符合 6. K-12 機構和全世界學生的獨特需要 。 二、日本:. 政 治 大 電子政府、醫療保健及教育人才為政策主軸,其中在教育人才項下, 立 日本政府於 2009 年發布 IT 推動政策「iJapan 戰略 2015」,以. ‧ 國. 學. 強調應用 IT 技術發展數位化學習環境,進而提升學生的學習意願; 同時 2009 年底總務省發佈的「原口願景」中,預計投入 10 億日圓. ‧. 發展協同式學習「Future Classroom」計畫,期望 2015 年前所有的. io. y. sit. 畫。. Nat. 中小學生皆可人手一台電子教科書,預計 2020 年完成整體發展計. er. 2010 年 4 月日本成立電子教科書協議會(DiTT),由學界及業界. n. a. v. l C 代表共同參與,針對電子教科書的要件、商業模式以及實驗試行等 ni. hengchi U. 議題,與文部科學省共同進行推動規劃,期望透過與終端載具的結 合以及 ICT 技術的應用,發展 21 世紀人才的教育服務體系,提供教 師和學生多元化的學習環境,培養具備有問題解決能力、創造能力 及思考能力的新世代人才。因此 2010 年開始進行電子教科書導入的 準備工作,預計於 2015 年前導入全日本的公立國中小學校,並持續 擴散至高中和特殊教育體系。 另外自 2010 年 9 月開始,由日本總務省主導,於東日本及西 日本展開為期半年的 Future School(未來學校)協同教育的實驗計 2011 ) 6 http://educloudconsortium.org/about-us/(last visited Dec.17,2011 ) 29.

(36) 畫,分別交由 NTT Communications 和富士通總研進行各 5 所學校的 實驗試行,以建置教育雲端服務搭配終端載具的概念,進行國小場 7. 域的教學應用,提供能掌握個人學習情況的教學服務 。 未來學校政策主要是在學校內運用平板電腦、電子書、電子教 科書等 ICT 產品輔助協同教學使用,並制訂出未來學校 ICT 利用指 引書。ICT 應用協同教育實證計畫平台架構主要包括以下三項:1. 電子書包、互動式電子白板等 ICT 環境建置。2.校園無線網路建構 與家庭、校園聯繫用的 ICT 環境建置。3.協同教育平台(教育雲)的 建置。. 政 治 大 西日本. 東日本與西日本 Future School 協同教育實驗計畫規劃. 立. 東日本. NTT Communications. 富士通總研. 實驗對象. 5 所公立小學全校師生. 5 所公立小學全校師生. 終端載具. 電子白板. 電子白板. Toshiba 教育專用平板電腦 CM1. 富士通 FMV-T8190. Nat. y. ‧. ‧ 國. 學. 執行單位. /1.9kg). n. al. er. io. /1.8kg). sit. (Win7 OS/10.1 吋/感壓式觸控螢幕 (Windows/12.1 吋/電容式觸控螢幕. 實 施 時 程 2010 /09 中旬. Ch. engchi. i n U. v. 2010/09 上旬  系統導入. 及預定工.  無線 LAN 環境建置. 作.  協同教育平台建置(教育雲概 2010/10 上旬~2011/02 下旬 念,內含校務支援系統.  進行實地教學實驗試行. /LMS/LCMS)  進行教師培訓 2010/12~2011/1 下旬  進行實地教學實驗試行 資料來源:日本總務省. 7. 蔡佩珊,日本電子教科書之推動現況,數位典藏與學習電子報第 9 卷第 12 期。 30.

(37) 三、韓國(南韓): 韓國政府自 2008 年開始,撥款 6600 億韓元(約 220 億元台幣)試 行電子教科書政策,選定 20 所小學為示範,並在 2011 年底應用在全 國 100 所國小、國中和高中。為了讓學生不管在學校還是在家裡都可 以輕鬆的使用電子教科書,決定要開發並普及攜帶型終端機(如筆電、 手機等),暫稱為「TMPC」的攜帶型終端機(Theater Mission Planning Center),預定免費開放給小學生,並以不超過十萬元的價格提供給 國、高中學生。預計自 2013 年開始,學生將會以攜帶型終端機代替傳 統教科書,並通過電子教科書來上課。在這股熱潮之下,民間企業也. 政 治 大 韓國政府打算自立 2011 年起,花費 2 兆 2000 億韓元(約 650 億元台 8. 因應國家的政策,研發配合數位教科書所應用的行動載具 。. ‧ 國. 學. 幣),把目前學校的傳統教科書數位化,發展雲端運算系統,提供數位 內容給學生,來達成智慧教育的目的。預計在 2014 年前,所有的小學. ‧. 將換上數位教學系統,2015 年,國、高中也將跟進。韓國教育部表示,. y. Nat. 學生可利用智慧型平板電腦、智慧型電視下載所有過往紙本教科書的 9. er. io. 四、中國:. sit. 教課材料,低收入戶的學生則可獲得政府補助平板電腦 。. n. a. v. 中國政府於 2010 l年C7 月頒布「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 ni. hengchi U. 要(2010-2020 年)」,此一新中長期教育規劃綱要,繪製了中國未來十 年基本教育現代化的藍圖,構建了從學前教育到終身教育的教育體 系。在此規劃綱要中,明確指出資訊技術對教育發展的革命性影響, 並加以高度重視,並以「加快教育資訊基礎建設」、「加強優質教育資 源開發與應用」、 「構建國家教育執行資訊系統」為綱要規劃的方向。 2010 年 10 月所舉行的中共第十七屆中央委員第五次全體會議,通 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相關政策建議。在 2011 年開展的「十二五」計畫,中國教育資訊技術的研究工作將以中 8 9. 經濟部工業局,國內外數位學習產業現狀與產值調查分析報告,2010 年 11 月 30 日,頁 2 之 23。 課本不見了!南韓 2015 年全面換數位教科書,今日新聞網,2011 年 7 月 22 日。 3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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