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契約論
盧梭
The Social Contract By Jean-Jacques Rousseau
何兆武翻譯 唐山出版社
導讀:
音樂劇「悲慘世界」(Les Miserable)中有一首大合唱叫做「你聽到人民的歌 聲嗎?」(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唱出了革命大時代人民的怒吼。在人類 近代革命的大合唱中,領唱的首席男高音,無疑地,非盧梭莫屬。是他對著專制 王權高亢的唱出:「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 盧梭生於一七年,父親是日內瓦一個家道中落的表匠,母親因為生他而死於 難產。他沒有受過正規的學校教育,但憑著自修讀了許多書,自幼還喜歡音樂。 稍長,他父親即送他去當學徒,因為受不了苛待,十六歲時他就逃離日內瓦去流 浪。他到了法國的安錫遇見了迪瓦倫夫人,和她維繫了一段既像母子又像情人的 特殊關係,長達十餘年之久。這段期間他有時與迪瓦倫夫人過著平靜的家居生 活,由時在義大利、瑞士、法國漫遊。獨自的步行,培養了他對自然之愛,對他 日後思想中自然主義和浪漫主義的影響很大。三十歲時,盧梭到巴黎闖蕩,希望 藉由音樂成名,未能如願,只得從事一些謄寫樂譜之類的雜役工作一七四九年, 盧梭應徵第戎學院徵文比賽,以〈科學與藝術〉一文獲獎,一舉成名,開始他哲 學家和作家的生涯。陸續寫出他的一些重要作品如《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社 會契約論》和《愛彌兒》但他多次因為著作、思想不見容於當時社會而被迫流亡, 長達八年。後來盧梭重返巴黎,再度重操抄譜的舊業。一七七八年,貧病交加的 盧梭孤獨的離開人世。但他給世人留下豐富的遺產,對近代人類文明的進程有重 大的貢獻。 《社會契約論》一書分為四卷。第一卷論述人類從自然狀態到政治狀態的過 渡以及社會契約的根本條件;第二卷論述主權和立法第三卷論述政府形式;第四
卷論述鞏固國家體制的方法。 盧梭主張人生而平等,任何人都不可以以力服人,只有基於人民自由意志訂 立的社會契約才能成為國家和法律的合法基礎。通過社會契約,「我們每一個人 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於公益的最高指導之下,並且我們在共同體中 接納每一個成員做為全體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社會契約使人們脫離自然狀態而 進入社會狀態,公正代替了本能,從一個愚昧的、侷限的動物變成有智慧的、充 滿德性的真正的人,生活在更美好、更穩定的生活方式中。 盧梭接著指出公意是社會契約的核心和基礎,每個人通過社會契約成為全體 的一部份,所以每個人都是公意的一部份,並且服從公意。公意的社會就意味著 主權在民,公意產生主權,主權乃公意之實踐。而政府就是人民與主權之間的媒 介,負責執行法律並維持社會和政治的自由。 公意要如何落實運作呢?盧梭認為公意不是個人意志的加總,而是集體意志 的展現。他對集體抱持了浪漫的崇拜,背離了個人主義。要防止個人意志不被扭 曲,只有人民自己代表自己,代議制不能做到這點,只有直接民主才可能表現公 意。盧梭關於公意的觀點受到很大的扭曲和批評,在法國大革命的恐怖統治、共 產黨的無產階級專政,甚至現在台灣的民粹主義,都看得到那種開口閉口代表全 體人民的猖狂。明明是代議制下那種只代表個人或部分利益,卻要誇大成「人民 XX」、「全民 XX」。因此有人批評盧梭口頭說民主,內心中卻對極權有著憧憬。 其實問題不在盧梭,而是直接民主在現代社會根本無法落實。盧梭和老子一樣想 要回歸自然,他們理想中的政治是小國寡民,「雞犬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的素 樸的原始社會。悲哀的不是他們的懷舊,而是身在現代社會卻還相信那些「以民 主之名,行奪權之實」政客的人民。 在十八世紀下半葉,專制王權勢力依舊牢固難破時,盧梭提出「天賦人權」、 「共和體制」、「主權在民」和「人民有革命權」等學說,引起當時社會極大的震 撼。盧梭的思想無異於為日後的法國大革命埋下思想的導火線。而法國大革命的 人權宣言與美國獨立運動的獨立宣言,以及美、法兩國的憲法,很大程度上都直 接繼承並體現了盧梭的精神和理想。【衣冠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