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高雄城市發展與議會角色
范錦明 劉麗蓉摘要
本文主要目的就是在探討面對全球化的衝擊,關於高雄的都市發展,市議會 所扮演之角色;因為我們想要分析在高雄市受到像經濟全球化的影響,導致產 業外移與都市發展受阻時,高雄市議會是否確實瞭解此一情勢的演變,且如實 的反映民情?有無提出對策?對城市發展的貢獻度為何?它是都市願景的提供 者、帶領者,還是唱和者?有沒有自己的觀點,用什麼樣的戰略高度看問題?本 文的主要發現可以使高雄市政府和高雄市議會,甚至中央政府及立法院瞭解像 高雄市這樣一個極具國際化條件的城市,之所以在全球化的浪潮下無法順利轉 型,進而成功追求永續發展之主要關鍵,在於中央和地方政府,立法院和高雄 市議會彼此缺乏協調與合作的機制。 關鍵字:市港合一、市縣合一、亞太營運中心、高雄市 國立中山大學大陸研究所副教授 國立中山大學大陸研究所研究生壹、前言
經濟全球化在1990 年代加速發展之後,不但衝擊著世界各國政治、經濟、社 會與文化,也影響全球城市的變遷。從Saskia Sassen 的研究,1我們瞭解到有些 城市受到全球化影響而產生有利條件,例如便捷的交通和資訊網絡、專業的法律 會計與投資服務,以及24 小時的財務調度等,雖然城市的生產中心功能減低, 卻因為成為集散和管理中心,結果還是會吸引更多人口和投資進而驅動都市加 速發展;有些都市則產生不利因素,例如產業和資金大量外流,生產中心功能 喪失,其他功能尚未建立,因而失業人口上升,發展遲滯。 我們曾經根據此一概念,分析全球化對台灣城市發展型態的影響,我們 選 擇基隆、新竹、台中、嘉義、台南、台北和高雄等七大都市為樣本,探討其在1986 年至2001 年這一段期間,因都市功能的轉變如何影響就業結構,進而加速或減 緩都市的發展。結果發現:(1)新竹市和台北市雖然也有製造業外移問題,不過 由於新的製造業移入,所以仍然能夠維持都市的生產、集散和管理等三大功能, 造成投資、就業和所得的增加。(2)台中、嘉義和高雄三個都市,受到製造業外移 影響,生產中心的功能逐漸削弱。由於外移產業以中小企業為主,沒有形成龐大 的跨國企業。如果沒有各級政府和公眾的協調與支持,這些都市的集散和管理功 能可能也會逐漸降低。(3)基隆是和台南市已經發生製造業的外移削弱都市生產 中心功能並累及集散中心功能。但台南市由於台南科學園區的建設,還可以期待 重建生產中心並帶動其他兩種功能,基隆市則呈現困境不易擺脫。2接著我們在 另一篇有關高雄市城市發展應走全球化或本土化(localization)3選擇的論文中, 更進一步觀察到從1996 年之後,這個擁有一度躋身世界第三大貨櫃港,且為台 灣工業重鎮的城市,固然其作為生產中心的功能在1990 年代以來,已經被集散 和管理功能所取代。而且,在全球化的衝擊下,面臨了產業外移、集散和管理功 能停滯,城市的發展呈現遲緩的現象,有逐漸被邊緣化的危機。我們也發現如果 高雄市因此而反對全球化,選擇走本土化路線,反而會使自己陷入產業加速外 移的惡性循環。還不如創造一個可隨時掌握外移生產者的資金和商品在國際市場 流動的產業環境,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吸引外來人口遷入,再造城市之發展。4 1 Saskia Sassen(2001,3-15)指出,隨著經濟逐漸全球化,製造業雖然搬離都會區,往次要都 會或其他國家發展。但是全球金融市場的成長,國際間勞務貿易的擴張,以及外商直接投資的 轉型等因素反而促使許多跨國企業把總公司設在大都會,方便掌控各地分公司資金調度與業 務協調。這種發展趨勢不但為大都會吸引更多高薪的白領階級,也為從事個人服務業的低新藍 領階級增加就業機會,結果造成紐約、倫敦和東京加速發展成為全球大都會。 2 參考范錦明、劉麗蓉,2004,〈全球化與台灣都市發展〉,未發表。3 見 Martin Wolf,2004,“Why Globalization Works”,New 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 p.174、pp.194~199,文中指出經濟全球化存在不少問題,包括:(1)高工資的工業化 國家從低工資的開發中國家進口商品,結果造成工業化國家必須調降工資。(2)開發中國家 產出增加,使全球商品供過於求,引發匯率貶值與經濟蕭條。(3)開發中國家工資能夠偏低, 主要是工人受到資本家剝削,而且這些國家也大量僱用童工。(4)全球的自由貿易,更造成 生態環境遭到破壞。針對全球化的缺失,有人提倡本土化(localization),主張將全球市場先 劃分成為區域市場,區域市場再劃分成為每個國家的市場,每個國家的市場又細分為各個地 方的市場。國際間或區域間的貿易仍然照常進行,但是都必須受地方嚴格的控管。本地的企業
另從Savitch 和 Kantor 的研究,5我們也發現都市的發展和轉型,其背後的 決定因素相當複雜,除了受到消費者與生產者的最適化選擇,以及市場競爭態 勢影響之外,還受到該國的政治、制度、文化、習俗、公眾偏好、運作機制和國際 關係等因素的影響。我們認為高雄市其實具有同樣優良的都市條件,如果能給予 適當的規劃,是有機會發展成為國際性的大都會。不過這需要前述各因素的配合 才能水到渠成,尤其最基本的是市民以及政府間的共識與努力,而作為民意機 關的高雄市議會,既為民主制度重要的一環,自然無法予以輕忽。議會在傳統上 最為人所熟悉的角色就是政府機關的監督者與政府荷包的看守者。不過,如果就 此認定議會的功能,未免過於小盱。事實上,議員有質詢權、提案權,議會作成 的決議對政府機關具一定拘束力,一個好的議會可以展現市民的意志,鞭策怠 惰的政府、導正錯誤的施政、甚且掌握城市的脈動,參予規劃,指引建設,進而 帶動城市的發展。所以高雄市議會是否展現其積極主動面,擘畫市政,為高雄市 美好的未來而努力,又是從何角度切入,則是我們關切的重點。 本文主要目的就是在探討面對全球化的衝擊,關於高雄的都市發展,市議 會所扮演之角色;因為我們想要分析在高雄市受到像經濟全球化的影響,導致 產業外移與都市發展受阻時,高雄市議會是否確實瞭解此一情勢的演變,且如 實的反映民情?有無提出對策?對城市發展的貢獻度為何?它是都市願景的提 供者、帶領者,還是唱和者?有沒有自己的觀點,用什麼樣的戰略高度看問題? 本文的主要發現可以使高雄市政府和高雄市議會,甚至中央政府及立法院瞭解 像高雄市這樣一個極具國際化條件的城市,之所以在全球化的浪潮下無法順利 轉型,進而成功追求永續發展之主要關鍵,在於中央和地方政府,立法院和高 雄市議會彼此缺乏協調與合作的機制。
貳、研究方法
由於市政建設千絲萬縷,議會問政內容多元,不一而足,為了便於本研究 的進行,我們挑選民國68 年高雄市改制院轄市以來,一直受市民關切,並且關 係高雄市未來發展前景的議題,尤其是市港合一、市縣合併、和亞太營運中心等 三項,作為探討的個案。 我們挑選這三項議題的主要理由有二:(1)這三項議題都涉及高雄的重大城 市發展策略;(2)每屆議會市政總質詢,都有不同黨派的議員提案,但是一直沒 有具體結果。所以,我們想要瞭解這些議題長期受到民眾重視,在民主化進程 為何始終無法落實?其背後的決策過程,有沒有共同之處?如果有共同之處, 今後高雄市民是否可以經由民主機制,由議員提案,督促市政府執行,以加速 高雄市的發展? 為了瞭解這三項議題發生的始末和背後影響因素,我們首先採取歷史分析法,從歷屆市議會議事錄中,整理發言名單,以及議員的發言重點,以及市長 或主管部門的答覆記錄,製成附表一至附表十。然後我們利用經濟理論,分析高 雄市民與台灣省民,高雄市民與高雄縣民,以及高雄市與中央政府,由於偏好 上的分歧,造成三大議題始終無法滿足高雄市民的需求。最後,我們利用這三個 議題背後的共同特性,推論高雄議會今後必須認真思考改變過去的本位主義, 推動中央和各個地方政府與民意機關的協調合作,共同採用合資的方式推動各 項重大經濟建設,促進高雄與周邊城市,利用經濟全球化的趨勢,加速發展。
參、個案研究
一、市港合一
就市港合一的議題而言,自高雄市於民國68 年改制為院轄市以來即為一 被熱切關注的話題。高雄市素有港都之稱,但實際上,高雄港只是在地理位置上 座落於高雄市,行政管轄權與經營管理權卻不歸高雄市所有,反而由交通部委 託台灣省政府管理,即便在精省之後,交通部又收回經營管理權,也未交給高 雄市,高雄港區與高雄市之間築起了一道圍牆將兩者截然劃分。為了提昇高雄港 的國際地位,港務局進行的港區規劃,多未顧及高雄市的需要;另為了經濟效 益,多數重要工業製廠緊鄰港區設在高雄,在環保意識還未抬頭的年代,這些 工廠製造大量的污染;又由於高雄港是台灣對外的重要門戶,往來的貨櫃車輛 在市內道路穿梭不斷,在高雄港對台灣的經濟貢獻良多的同時,高雄市因高雄 港的存在,不僅無法就近擁抱海洋,開拓格局,反而還要忍吞許多隨之而來的 殘害,更何況高雄港有豐厚的港工捐收入,高雄市就像一座被強占了大門的城 池,市港合一的呼聲因而此起彼落,不只民眾殷切期盼,更成為政治人物的政 見訴求。 身為民意機關的高雄市議會,當然不會放過此一議題, 從附表一至與附表 十可以發現,由改制後第一屆議會開始,市港合一即為議員們質詢的要題,且 重點多集中於促請市長極力向中央去爭取,而不是競選時用來騙取選票;另對 於如何爭取也提供許多意見。當然有些議員關心城市規劃、著眼向海洋發展,或 為疏解城市居民生活壓力、提供觀光休閒設施,以及關切環境保護的也有。但, 整體而言,為了求取港工捐收入以挹注高雄市財政收入的歷屆歷次均有,為數 不少,甚至有議員建議向中央反映:「港市不合一沒關係,港工捐本市應占50% 為目標」。在第一屆議員的質詢中,曾提及高雄港之所以在高雄市改制當時,因 當時的台灣省省主席一句話:「如果中央決定把高雄港劃歸高雄市,我林洋港立 刻辭職!」,才使得高雄港未能一併劃歸高雄市,而仍交由台灣省政府管理,並 分配25%的港工捐給高雄市。這是不是當初市港未能合一的主要原因無法證實。 但顯然可見的是,台灣省政府與高雄市在此一議題上,立場是相對立的。 套用消費者的偏好理論來分析,無論是代表台灣省民的省議會,或是代表 高雄市民的市議會,任何一方都想既能取得高雄港的經營管理權,又能擁有港雄市的無異曲線是愈往右上方走,滿足程度愈高,代表高雄市能獲得的利益愈 大,偏好也愈強;反觀台灣省,則是無異曲線愈往左下方走,利益滿足程度愈 高,偏好愈強。雙方在追求利益極大化的情況下,都想把自己的無異曲線向對方 的原點推進,互不退讓。而作為仲裁者的中央政府,雖然在第一時間點便毅然決 然的裁定港歸省府,另給高雄市25%的港工捐,但在高雄市並未放棄,且多年 爭取的情況下,甚至退而求其次尋求代管,行政院也只是一再交相關部會研議 或評估,通常並無具體結果,或是成立一些實質作用不大的臨時任務編組作為 交代,往後只有等「港務局設置及監督條例草案」在立法院通過後,高雄市才能 取得較大之參與空間。6
二、市縣合併
高雄市就地理條件而言,有河有港,但實際上腹地不大,雖貴為院轄市, 格局畢竟有限,在升格改制之初,多數市民即認為不應只併入高雄縣的小港與 6 依行政院規劃,將來由交通部成立航政局主管海、空航政事宜,各國際商港設港務局,主管楠梓,版圖應該更擴及於相鄰的一些鄉鎮市。或許沉浸於改制升格的喜悅中,或 是當政者的眼光看得不夠遠大,還是顧忌高雄縣政府的態度,市政府始終未積 極爭取;另一方面在議會,也只有吳德美曾在第一屆市議會提出建言7。直到 1990 年行政院有意進行國土規劃並重新調整台灣地區行政區域,市縣合併的議 題才被重新提及,突然熱門起來。就質詢及市府官員答覆的內容來看,贊成合併 的理由多是基於解決高雄市自來水、工廠污染、垃圾處理、提昇市民居住品質、擴 充生活空間等問題的立場,且無論是市議會還是縣議會的議長也曾就此問題交 換過意見,均表示樂觀其成。不過,絕大多數包括市府本身也都表示憂心,由於 高雄縣的財政結構不佳,負擔頗重,收入仰仗中央的補助為多;還有城鄉建設 差距逐年的拉大,弭平這種差距也需要龐大經費的投注,在這種情況下,一旦 市縣合併,恐怕未蒙其利,反而先拖垮高雄市的財政8。 撇開政治人物的政治利益不談,無論就城市發展的角度,或是生活圈系統 完備的角度來看,高雄市縣合併是合理互利的。固然行政院的行政區劃法遲遲無 法定案提送立法院,以提供法律依據,但真正作梗的其實是財政負擔的問題, 導致空有理想,卻始終無法跨出關鍵性的一腳。同樣套用消費者偏好理論分析, 在市縣合併問題上,無論是高雄市政府或是高雄縣政府,都希望能達成此一目 標,但又都想拋開沉重的財政負擔。所以,兩者的無異曲線都以縱軸為起點,向 外向下延伸,而且有高陡的斜率如圖二,從高雄市的立場,當然希望併入高雄 縣的鄉鎮越多越好,但是又希望因為併入高雄縣土地而要分擔的財政支出越少 越好。從高雄縣的立場則恰好相反,併給高雄市的鄉鎮越少越好,但是讓高雄市 分擔的財政支出則越多越好。這種偏好上的分歧,,導致無法產生切點,得到有 利模式。 正因為財政問題的難解,雖然有所期待,卻也意興闌珊,在議會問政上, 因中央有關亞太營運中心的計畫構想出檯後,明顯能給高雄市更大利基時,市 縣合併的議題便被淹沒了。
三、亞太營運中心(多功能經貿園區)
由於國內投資環境的改變,以及海峽兩岸經貿往來愈形密切,行政院為追 求經濟發展的再突破,並針對香港即將回歸中國大陸的契機,欲取代香港之自 由貿易港,以及為21 世紀的台灣尋找國際新定位,提出「發展台灣成亞太營運 中心計畫」。此係以台灣地區為範疇的全方位計畫,包含製造、海運轉運、航空轉 運、金融、電信、媒體六大中心,其中與高雄有關的是以高雄港為基礎的海運轉 運中心(包括針對大陸市場的「境外航運中心」)9。由於提出的時機,正值高雄 市面臨發展瓶頸,也因規劃的經濟前景目標遠大,在中央一提出構想,儘管尚 處規劃階段,在高雄市議會即引爆熱切的討論,更促使議會對市港合一強力的 主張與訴求,且取代了市縣合併的議題10。而在高雄市政府方面,因飽嚐工業城 市的高度污染之苦,加上不敵東南亞及大陸低廉的生產成本,導致產業開始外 移等等,亟思讓高雄市轉型,隨著亞太營運中心計畫的提出,或是感受到經濟 全球化的風潮,或是著眼於為將來與大陸的三通作準備,乃欲藉海運轉運中心、 境外轉運中心及加工出口區轉型之倉儲轉運專區之效益,自行規劃出以此為中 心,劃設臨港地區為「多功能經貿園區」,希望能將高雄港每年300 萬個轉運櫃 中之40% 引進入高雄市腹地再製造、加工以提高其附加價值後再出口,期能吸 引跨國及國內企業投資,同時規劃經貿核心區及文化休閒區作金流及休閒之後 勤支援,澈底調整高雄市都市機能與結構轉型為商業、服務業,同時配合港埠城 市之需求,加強倉儲轉運功能,且為兼顧促進產業升級,極力推動「高雄軟體科 技城」以引進高科技產業,期能使高雄市脫胎換骨,躍為二十一世紀新海洋首都 另一方面也更積極地向中央爭取市港合一。 從附表五各黨派議員發言盈庭的情況來看,高雄市議會對亞太營運中心寄 予極高的期望,認為是幫高雄市解脫困境,甚至邁向國際化的一帖良藥,質詢 的內容隨時間的演進,從只是促請市府向中央爭取亞太營運中心設於高雄開始 進而注意產業的選擇與規劃、亞太營運中心或者多功能經貿園區的規劃如何與市 區的發展相配合,以調和各行政區的不均與不同的需要,也注意到招商、都市行 銷以及各種配套設計的重要性,紛紛提出諸多建言,且顯得相當急切,不斷催 促市府儘快完成規劃以進行開發。當然也有議員認為這是高雄市一頭熱的事,而 且未衡量自己的條件便規劃陳義過高的經貿特區,好比空中畫大餅,不切實際 。 11 確實在這個議題上,高雄市的表現要比中央積極,不僅有規劃藍圖,還通 過都市計畫變更,更進行填海造陸的南星計畫,甚至在謝市長上任之後,幾番 遠赴海外招商。而中央在八十三年通過「發展台灣成亞太營運中心計畫」,並於 當年成立協調服務中心之後,沒多久就未再有進一步行動,只是消極的配合高 雄市。究其原因,可能與整套計畫涉及將來三通,與國家領導人思考不同,犯了 9 請參閱網站 http://parallel.park.org/Taiwan/Government/Theme/Asia_Pacific_Rigional/apc01.h tm accessed 2004/11/9政治正確與否的問題所致。再以消費者偏好理論分析模式來檢視,如圖三所示: 就像一般的消費者一樣,從高雄市民的角度來看,市港合一與亞太營運中心的 海運中心都是市民所期盼,所以市港合一與海運轉運中心兩者的組合所形成的 無異曲線,越往右上走表示高雄市政府獲得的滿足程度越大,相對就中央而言 這個計畫既然有政治正確問題,推行意願不高,另一方面又不願對高雄港放手 當然想辦法壓低高雄市政府的滿足程度,最好把無異曲線推回原點,所以只有 採消極行為以待,結果就一直停在原點沒有進展。
肆、結論
本文利用民國68 年以來,高雄市議會的議事檔案,以市港合一、市縣合併、 以及亞太營運中心三項議題,探討在台灣面臨全球化和民主化的挑戰過程,市 議會如何反映民情,積極爭取高雄市成為國際大都會的機會。 然而,綜合前面的分析,市港合一、市縣合併及亞太營運中心這三項關係高處理態度有密切的關係。反觀在高雄市議會部分,就城市發展的規劃與執行議題 上,確實扮演了監督與鞭策的角色,同時也掌握了時代的脈動,不僅瞭解高雄 市的優勢,也清楚高雄市的不足與需要,對於高雄市在全球化的浪潮下逐漸被 邊緣化的情況,同感憂心,並急切的一再要求市府應有一番作為以挽狂瀾。不過 如依議題的發展來看,除了極少數的議員外,大多數議員對於相關議題的前瞻 性與創造性是欠缺的,充其量只能說是對民意及政情的敏感度及掌握度較高, 通常可以在第一時間即抓到已浮現的議題,也能了解其重要性,並於問政廳上 充分發揮,但有時會把關切的範圍限縮在對自己選區是否有利的問題上,相對 深度則難以要求,少見能以市政擘畫者的角色提供城市發展願景或勾勒藍圖, 來帶領或是指引市府施政。也就是說高雄市議會之於此類議題,是跟隨者而不是 開創者。 所以,今後高雄城市發展,必須掌握全球化與民主化這兩大特點。一方面積 極學習歐美工業化國家的模式,放棄本位主義,推動中央與各地方政府的共同 投資,使高雄市能夠成為聯繫亞洲與美洲經濟合作的集散和管理中心。另一方則 尊重民意,使立法院和地方議會能夠真正發揮政策推動及施政監督的功能,讓 高雄市能逐步帶動週邊縣市的發展。
附表一、
高雄市議會第一屆議員對高雄市港合一議題提出質詢的名單 第一次大會 第二次大會 第三次大會 第四次大會 第五次大會 第六次大會 第七次大會 第八次大會 吳 德 美 鄭黃素美 汪 修 慎 陳 宣 旭 郭 順 黃 昭 順 陳 聰 敏 朱 子 石 陳 進 順 陳 聰 敏 鄭黃素美 王 進 財 謝 進 炎 洪 茂 俊 柯 珠 美 黃 昭 順 洪 茂 俊 謝 進 炎 王 進 財 郭 順 謝 進 炎 陳 滿 英 陳 聰 敏 鄭黃素美 張 益 郎 劉 興 杰 謝 進 炎 謝 進 炎 鄭黃素美 陳 進 順 郭 順 陳 村 雄 資料來源:利用高雄市議會歷屆議事錄整理而成。附表二、 高雄市議會第二
屆議員對高雄市港合一議題提出質詢的名單 第一次大會 第二次大會 第三次大會 第四次大會 第五次大會 第六次大會 第七次大會 第八次大會 黃 芳 仁 林 旅 昆 洪 茂 俊 林 孟 丹 曾 長 發 洪 福 緣 朱 有 福 汪 修 慎 郭 順 柯 珠 美 張 益 郎 賢 繼 禹 黃 興 招 王 進 財 鄭黃素美 顏 寶 琴 黃 芳 仁 曾 長 發 郭 順 周 良 田 張 榮 顯 賢 繼 禹 顏 寶 琴 柯 珠 美 郭 順 郭 獎 吉 陳 聰 敏 洪 福 緣 賢 繼 禹 鄭黃素美 林 旅 昆 蔡 慶 源 陳 聰 敏 郭 順 林 旅 昆 陳 武 勲 朱 星 羽 郭 玟 成 顏 寶 琴 資料來源:同附表一。附表三、 高雄市議會第三
屆議員對高雄市港合一議題提出質詢的名單 第一次大會 第二次大會 第三次大會 第四次大會 第五次大會 第六次大會 第七次大會 第八次大會 第九次大會 第十次大會 蘇 守 成 吳 登 樹 陳 萬 達 汪 修 慎 黃 芳 仁 陳 田 錨 顏 寶 琴 洪 茂 俊 張 榮 顯 蔡 松 雄 陳 村 雄 李 復 興 許 文 忠 賈 先 德 蔡 見 興 曾 長 發 朱 星 羽 朱 星 羽 楊 振 添 汪 修 慎 余 聲 欽 蔡 媽 福 翁 萬 基 張 益 郎 周 鍾 蘇 守 成 張 榮 顯 郭 國 志 顏 寶 琴 藍 振 源 黃 昭 順 曾 長 發 黃 啟 川 李 復 興 洪 茂 俊 蘇 守 成 鄭黃素美 顏 寶 琴 張 榮 顯 張 益 郎 蔡 松 雄 陳 田 錨 朱 星 羽 顏 寶 琴 蘇 守 成 陳 武 勳 陳 村 雄 顏 寶 琴 蔡 松 雄 張 益 郎 洪 茂 俊 陳 村 雄 張 榮 顯 黃 昭 星 黃 芳 仁 陳 武 勳 郭 國 志 蔡 慶 源 吳 登 樹 黃 啟 川 洪 茂 俊 張 益 郎 蔡 松 雄 李 復 興 郭 國 志 翁 萬 基 郭 獎 吉 張 益 郎 蘇 守 成 郭 獎 吉 李 致 毅 翁 萬 基 林 崎 萬 芳 仁 陳 武 勳 郭 國 志 資料來源:同附表一。附表四、 高雄市議會第四屆議員對高雄市港合一議題提出質詢的名單 第一次大會 第二次大會 第三次大會 第四次大會 第五次大會 第六次大會 第七次大會 第八次大會 吳 昱 輝 湯 金 全 蕭 裕 正 朱 安 雄 蔡 松 雄 洪 茂 俊 蔡 見 興 郭 玟 成 許 崑 源 張 省 吾 陳 雲 龍 顏 寶 琴 林 滴 娟 吳林淑敏 陳 雲 龍 郭 玟 成 高 玉 生 蔡 松 雄 許 崑 源 洪 茂 俊 蔡 見 興 湯 金 全 陳 雲 龍 黃 啟 川 周 鍾 洪 茂 俊 蔡 雄 松 林 永 堅 蔡 松 雄 許 崑 源 洪 茂 俊 陳 道 實 顏 寶 琴 高 玉 生 吳林淑敏 蔡 龍 居 湯 金 全 江 振 陸 陳 田 錨 陳 漢 昇 林 滴 娟 蔡 媽 福 湯 金 全 黃 啟 川 洪 茂 俊 吳林淑敏 蔡 松 雄 許 崑 源 藍 星 木 顏 寶 琴 楊 振 添 黃 昭 星 林 永 堅 朱 安 雄 黃 芳 仁 吳林淑敏 洪 茂 俊 許 崑 源 蔡 松 雄 黃 啟 川 李 喬 如 湯 金 全 陳 漢 昇 蔡 媽 福 張 省 吾 郭 玟 成 黃 昭 星 蔡 慶 源 吳林淑敏 許 崑 源 蔡 松 雄 洪 茂 俊 高 玉 生 江 振 陸 陳 明 吉 蕭 裕 正 資料來源:同附表一。
附表五、 高雄市議會第五
屆議員對高雄市港合一議題提出質詢的名單 第一次大會 第二次大會 第三次大會 第四次大會 第五次大會 第六次大會 第七次大會 第八次大會 蔡 見 興 莊 啟 旺 朱 文 慶 林 永 堅 陳 雲 龍 朱 安 雄 王 志 雄 許 崑 源 張 榮 顯 曾 長 發 張 省 吾 張 瑞 德 黃 芳 仁 莊 啟 旺 楊 敏 郎 藍 健 菖 戴 德 銘 朱 文 慶 蔡 見 興 吳 重 新 蕭 裕 正 李 復 興 蔡 媽 福 張 瑞 德 陳 春 生 曾 長 發 張 省 吾 洪 茂 俊 周 鍾 張 瑞 德 陳 雲 龍 洪 茂 俊 陳 玲 俐 陳 春 生 吳林淑敏 朱 文 慶 蕭 裕 正 莊 啟 旺 藍 建 菖 楊 敏 郎 蔡 媽 福 吳 重 新 黃 右 龍 張 省 吾 陳 漢 昇 洪 茂俊 戴 德 銘 曾 長 發 李 復 興 蔡 媽 福 湯 金 全 黃 啟 川 洪 茂 俊 吳林淑敏 蔡 松 雄 許 崑 源 藍 星 木 顏 寶 琴 楊 振 添 黃 昭 星 林 永 堅 朱 安 雄 黃 芳 仁 吳林淑敏 洪 茂 俊 許 崑 源 蔡 松 雄 黃 啟 川 李 喬 如 湯 金 全 陳 漢 昇 蔡 媽 福 張 省 吾 郭 玟 成 黃 昭 星 蔡 慶 源 吳林淑敏 許 崑 源 蔡 松 雄 洪 茂 俊 高 玉 生 江 振 陸 陳 明 吉 蕭 裕 正續附表五、 高雄市議會第五屆議員對高雄市港合一議題提出質詢的名單
第一次大會 第二次大會 第三次大會 第四次大會 第五次大會 第六次大會 第七次大會 第八次大會
黃添財 蔡松雄
附表六、 高雄市議會第一屆議員對高雄市港合一的質詢內容與市政府處理方式
市議會主要質詢內容 市政府處理方式 (1) 高雄港若被高雄市代管,可發揮公共工程及都市計畫一貫作業的好 處,而且提高港工捐的分配。 (2) 高雄市行政指揮權不完整,影響都市建設、影響指揮權主要原因是 港市沒有合一,所以希望市長能與本市選出的各級中央民意代表組 成一個促進會,向中央爭取。 (3) 省政府只給高雄市 25%的港工捐,違反「商港法」第七條規定。 (4) 中央政府的「高雄市改制籌畫小組」在民國 68 年 3 月 22 日,基於「政 策需要」決定採取交通部的甲案,把高雄港由台灣省政府管轄。 (5) 港市合一有助於改善治安。 (6) 港市要合併,希望市府、議會、本市選出中央民意代表和工商各界組 成港市合併促進委員會,以向中央爭取要求。 (7) 希望無條件收回,高雄港港工捐應抽出半數作為市政捐。 (8) 港市合一,市政府即可照顧 50,000 名碼頭工人及保障勞工福利。 (9) 造成今天港市不能合一的關鍵,就是本市改制當時省主席林洋港在 會上講了一句話:「如果中央決定把高雄港劃歸高雄市,我林洋港 立刻辭職!」 (10) 高雄港貨櫃儲運中心碼頭用地會威脅紅樹林生長環境。 (11) 希望將港市合一問題積極的去協調,把協調層次升高到省市首長會 報,直接跟省的最高主管去協調。 (1) 高雄港依規定是應由交通部管理的,目前是委 託台灣省政府管理,這是一個相當敏感的問 題,在公開場合,我不願提起,但在私下,我 曾向有關人士或長官分析過這個問題(楊金欉)。 (2) 改為院轄市後,一般的反映是希望港市合一, 雖然目前港市沒有合一,但是市政府與港務局 在業務協調上當稱滿意(許水德)。 (3) 港市合一為了高雄市整體發展確有需要,不過 此案涉及港工捐分配問題,已分別向行政院長 和監察委員提出建議(許水德)。 (4) 高雄港是由我們中央統一管轄。將遵照所有高雄 市民的要求,繼續向中央建議(許水德)。 (5) 先邀相關的人士來舉行座談會,座談時認為有 必要成立委員會,才來成立(許水德)。 (6) 我們每個月都有一次港市協調會假如不能協 調,則提到省市協調會報(許水德)。 (7) 高雄港的範圍不僅是高雄港,還包括屏東東港、 台南安平港,都屬高雄港的管轄範圍,所以中 央才委託省政府交通處來管裡(蘇南成)。 資料來源:同附表一。附表七、 高雄市議會第二屆議員對高雄市港合一的質詢內容與市政府處理方式
市議會主要質詢內容 市政府處理方式 (1) 在未爭取到託管權前,應先爭取開放港區觀光事業。 (2) 建議港務局及早清除港區廢油污染。 (3) 美國和日本的主要港市都是合一。 (4) 今天的高雄市也可以說是一市二治,行政權不完整,高雄 市市政主權被剝奪。 (5) 如果港市不能合一,貨櫃碼頭就不准他們蓋。 (6) 繼續努力爭取提高港工捐的分配比例。 (7) 取消碼頭圍牆。 (8) 請市府迅速組成「港市合一策進會」,定期前往行政院、立 法院、監察院陳情。 (9) 如果不同意合併,全市的百姓做你的後盾,舉白旗去抗議 之外,並擋住港區的出路口,不讓其進出。 (10) 拆掉苓雅區港邊路被圍一半的圍牆。 (11) 旗津區很多地方不能發展,就是產權屬於港務局,因此 要爭取海埔新生地的所有權屬於高雄市。 (12) 中山大學公佈一項民意調查的結果,港市合一非常贊成 及贊成的占68%。 (1) 會利用省市協調會報時,再將港市合一提案出來與省府共 同探討(蘇南成)。 (2) 我們爭取港市合一,稅收是其中的因素之一,….事實上 那幾十億對我們來講,實在很重要(蘇南成)。 (3) 我已經在國民黨的中常會提出來了(蘇南成)。 (4) 目前將先爭取提高港工捐分配額度(民政局)。 (5) 港市合一,行政院原來不同意,但是「卡納利」油輪爆炸 案發生後,已引起中央重視港市合一的重要性(蘇南 成)。 (6) 已擬具「高雄市爭取港市合一促會設置要點」,俟提市政會 議通過後即可組成促進委員會積極展開各項策進工作(建 設局)。 (7) 中央已經把港市合一的問題交內政部作專案研究(蘇南 成)。 (8) 已擬據「高雄市港市合一之利弊分析」報告,送本市中央 民意代表(建設局)。 (9) 圍牆問題已在協調會中獲致妥善解決(工務局)。 (10) 港市合一問題已經提到交通部(蘇南成)。 (11) 中央已在七十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將本市港工捐分配比率 由原分配收入半數之35%提高為收入半數之 50%(財政 局、建設局)。續附表七、 高雄市議會第二屆議員對高雄市港合一的質詢內容與市政府處理方式
市議會主要質詢內容 市政府處理方式 (12) 港市合一所以迄目前未能兌現乃是有另一股民意反對壓 力存在,礙於種種因素,這個我們也不便說明,假如能 排除這個的話,就可港市合一(蘇南成)。 資料來源:同附表一。附表八、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議員對高雄市港合一的質詢內容與市政府處理方式
市議會主要質詢內容 市政府處理方式 (1) 爭取港市合併,以增加本市稅收和擴大漁船停泊位。 (2) 港市合一遙遙無期,乾脆向中央反映說,港市不合一沒關係,港 工捐分配本市應占50%為目標,因為我們是地主。 (3) 我們要求高雄港的託管權,管理權歸我們高雄市政府,但是省政 府已經投資幾千億,我們沒有經費買回來,所以我們現在要爭取 的是管理權,才能爭取更多的港工捐,現在僅分配到20%,至 少要四六分。 (4) 我們所要爭取的是管理權及產權都屬於我們高雄市,這樣才能配 合高雄市整體發展的規劃,我們要怎麼做就怎麼做。 (5) 旗津到中洲這條海岸線,高雄市能做為觀光所在地,不能給港務 局做為貨櫃碼頭。 (6) 港務局要把小港機場遷到南星計畫後的原有地及紅毛港遷村後的 原有地拿來建造貨櫃碼頭及集散地,這種作法不但影響我們的觀 光事業,又造成我們的行政區域縮小。 (7) 不要應港務局要求而搬遷或廢除輪渡站,造成居民交通不便和漁 港面積縮小。 (8) 在港市尚未合一之前,應該先把高雄港和臨海工業區納入都市計 畫範圍,做個通盤的檢討。 (9) 一旦將高雄港合併於本市後,每年的稅收可增加一百多億外,其 他不管有形與無形的建設,也不必受到層層的阻礙。 (1) 行政院院長已指示交通部就目前型態及港市合一型 態評估其優劣後,再由中央作政策性決定(建設局)。 (2) 行政院郝院長於 79 年 10 月 1 日交由經建會會商有 關機關研究辦理(建設局)。 (3) 我個人的見解認為應該努力爭取港市合一(吳敦義)。 (4) 臨海工業區和高雄港區係屬都市計畫外,目前由經 濟部工業局及港務局管理,本府已進行先期評估作 業,未來將擇定適當時機,將上開兩地區納入都市 計畫範圍(工務局)。 (5) 港市合一,從情、理、法各角度來看高雄港一定要併 在高雄市,…交通部長、次長、航政司長、我和他們 的觀念已經溝通一致。…郝院長表示,在高雄市長 民選以前定案(吳敦義)。 (6) 郝院長說他已經指示內政部根據港市合一的原則, 與省市行政區域的調整案。在未來的一、二年內要研 究併案(吳敦義)。 (7) 「市港合一案」,經交由經建會於 80 年 2 月 6 日召 開研商會議,行政院正審慎研究評估中(建設局)。 (8) 我們還要力爭,一邊爭取「市港合一」,一邊趕快對 於港工捐的問題來加以調整提高(吳敦義)。續附表八、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議員對高雄市港合一的質詢內容與市政府處理方式
市議會主要質詢內容 市政府處理方式 (10) 請建議中央應先實施「港市合一」而不宜先實施「市縣合併」,以 免造成本市之財政更加惡化。 (11) 船隻過高雄港,要繳港工捐,是整個進出貨物 0.5%的稅率,高 雄市只分配到港工捐的。 (12) 25%,明年我們只得 9.9 億元,…如果到行政院去請願能達到 「市港合一」的話,我們這一年經費增加30 億。 (13) 高雄港現在一直往東擴充而對於鼓山,鹽埕區這邊的碼頭確已 讓它閒置,這裡應該開放為觀光地帶才對,事實上大林蒲、旗津 海岸線是高雄市最美麗的海岸線,如果好好整理的話不亞於夏威 夷海岸,竟然要把它開闢為貨櫃碼頭,確實很可惜。 (14) 到底哪一個人有權力來決定港市合一? (15) 市港合一可以增加高雄市財源收入,事權可以統一,最重要的 事高雄市發展可以做整體規劃,另外有一點…就是確保高雄市行 政區域的完整。 (16) 在民選省市長以前若不爭取實現那就死定了,以後是民選的省 長他要護產,港務局龐大的產業他放手嗎? (9) 經建會同台灣省、交通部仍在各說各話,還為整合 完畢,郝院長也曾答應,但未講明日期,而是在市 長開放民選前會解決(吳敦義)。 港市合一並不是我的權責範圍以內,我只能努力去 爭取。…中央有這樣的規劃,將來會在高雄縣市合 併以及台北縣市合併時,考慮連基隆市也一起併入 台北市,這樣北高二個大院轄市就各有一個港。但 是也許會有變數(吳敦義)。 (10) 主管機構是交通部,…有關國家經建的政策考 量,是由經建會作審議,所以也有經建會。省市區 域的調整,權責在內政部,所以內政部也有關。不 過最重要的還是內閣的負責人。行政院是權責最高 機關(吳敦義)。 (11) 行政院第 1632 次院會議決議,在行政區劃分上高 雄港隸屬高雄市,惟有關港務業務,仍屬台灣省政 府管轄。有關市港合一,本府仍將相機積極爭取(民 政局、建設局)。 (12) 關於「港市合一」案,行政院秘書長八十一年七月 二十四日二五九○一號函示:「本案牽涉問題甚 多,係將來通盤檢討中央委託省府辦理事項之歸屬 時再續附表八、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議員對高雄市港合一的質詢內容與市政府處理方式 市議會主要質詢內容 市政府處理方式 議」(建設局)。 (12)本府復於八十一年九月九日以高市府建五字第二七 七二七號函請交通部建議修正商港法第四條、第十 一條及第四十九條俾及早使高雄市港合一,以利市 政推行,裨益國家整體建設,交通部函復已錄案參 考。 (13)行政院已責由交通部組成「高雄港市合一問題 處理專案小組委員會」,高雄市則設置「高雄市市港 合一促進委員會」(建設局)。 (13)行政院核定經建會審議結論、同意交通部成立航政 局收歸中央統籌管理,在未成立航政局之前,得設 立高雄港管理委員會。高雄市府建議委員會主任委 員由市長或其指定之人選擔任。在港市未合一前, 則建請將商港建設費收入,由25%提高為 50%(建 設局)。 資料來源:同附表一。附表九 高雄市議會第四屆議員對高雄市港合一的質詢內容與市政府處理方式
市議會主要質詢內容 市政府處理方式 (1) 市港合一的問題,前一陣子省議會曾發表一個「高論」,如果高 雄市爭取港市合一的話,他們就要斷水斷電。結果吳市長也沒有 針對此事向媒體發表意見,採取任何行動。 (2) 高雄市鹽埕區今天會這麼沒落,都是港務局造成的在必信街一 帶,都是港務局的倉庫,…希望市長向中央、省爭取港市合一, 不完全只是課徵稅金,而是整體規劃開發,這樣對本市未來的建 設才有發展。 (3) 要爭取高雄港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由高雄市政府派人接任。 (4) 市長在競爭時的口號是市民作主,一切以市民福利為目標,市民 一再呼籲要市港合一,希望市長帶頭包圍高雄港,但市長還是不 敢做;你強調一再向中央爭取,但經過很久了根本沒有下文。 (5) 要「市港合一」除非修法,否則依目前暫行辦法它是委託台灣省 政府管理,…自你當市長以來你可曾提出請行政院長、總統透過 某種管道來修法?我沒聽你說過,…修法要列為第一要點,和現 任立委溝通為國家整體利益來修法。 (6) 市港合一我們爭取十年了,但為什麼在預算裡無法看到這筆經 費? (7) 總言一句,你有自信,是吧?有自信最後不會被中央奪權,是 嗎? (8) 高雄未來的希望在「市港合一」,台灣未來的希望在高雄,也就 是你所規劃的「多功能經貿園區」,也就是經濟部所公布的「經濟 (1) 市港沒有合一,是從民國六十八年就有的問題,… 市港不合一,不是我的責任,要達成市港合一,也 不是我的權限所能及的(吳敦義)。 (2) 我們要講的話,是要和總統講、和院長講這件事(吳 敦義)。 (3) 行政院已核復交通部同意,成立「高雄港管理委員 會」,並於十個月內提出高雄市港建設合一及高雄 港埠作業民營化之具體方案(建設局)。 (4)「高雄港管理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交通部次 長一人兼任,副主任委員二人,分別由台灣省省長 及高雄市市長指派副首長一人兼任(建設局)。 (5) 市府仍積極爭取將高雄港依現行模式改委由高雄市 代管(建設局)。 (6) 本來行政院長亦主張市港合一,但是講了以後不久 又遭遇到更大的阻力以後,又打折扣,我想這個我 看不講什麼人,過去這幾年…(吳敦義)。 (7) 我們最終目標在於,高雄市港務局來主管高雄港務 局的經費與營運(吳敦義)。 (8) 我們可以請交通部將原來委託省政府代管的高雄 港,改委託高雄市政府代管。…,第二可行途徑是續附表九 高雄市議會第四屆議員對高雄市港合一的質詢內容與市政府處理方式
市議會主要質詢內容 市政府處理方式 區」的四點,我們三個有一致的看法,不管是高雄市或中央,都 還是停留在畫大餅的階段。 (9) 市長,你剛上任還是官派市長時,你的四大沈疴政見其中一個就 是「市港合一」,一直喊到現在,我們議員也做你的後盾,邀你 去圍港,做你的保鏢,護航你,而你卻不去,嘴巴講一講而已, 下屆要競選了才又提出此一建議。 (10) 高雄市的貨櫃碼頭已經太多了,不要再想要做碼頭了。 (11) 建議將高雄 13 號碼頭到 20 號碼頭開放為遊艇碼頭使用,以再 造港埠風情,成為觀光景點,並促進苓雅寮的發展 (12) 高雄港要港市合一,一定要修法,你是比別人還要清楚修法在 目前立法院環境,以前都沒辦法了,尤其在目前立法院政治環 境,連修法的可能性都沒有,你想請中央背書,這有可能嗎? (13) 我們高雄市政治介入的生態,市長你很清楚,生意人不希望地 方人士、民意代表抗議,做生意要專業,港務局有專業人才,我 們市政府怎麼有可能控制港務局和航商呢?不可能,…若港市合 一,一些行商會遷走。 請立法院修改商港法規定,…修改為:國際港歸交 通部管,必要時可委託地方政府管理(吳敦義)。 (9) 高雄13 號碼頭到 20 號碼頭開放為遊艇碼頭係屬高 雄港務局權責,該局已針對上述地區委託規劃公司 重新規劃開發(建設局)。 (10) 所以現在有二個方法:其一是修改商港法,…第 二個就是依照現行商港法之規定在今年八十七年十 二月二十日,台灣省精省之日,由交通部報請行政 院核准,把高雄港委託高雄市政府代管,那就可以 先實現市港合一,然後未來再尋修法的方式,連本 來解決(吳敦義)。 資料來源:同附表一。附表十、 高雄市議會第五屆議員對市港合一議題的質詢內容與市政府處理方式
市議會主要質詢內容 市政府處理方式 (1) 我是說你這響亮的口號最重要的是市港合一,港市合一先將它弄 起來,吳敦義在去年競選時,八十七年十二月中央就同意將來要 市港合一,結果卻沒意料到謝長廷市長當選,就取消了。取消後 你對中央也沒有爭取,你等於放棄了,放棄港務局、高雄港。我 請教市長你有沒有放棄?你有爭取嗎? (2) 高雄港十三號碼頭到二十號碼頭的開發案,…總共要二十一年, …高雄港務局的建設完全無法來配合高雄市的發展。 (3) 如果他們真的不願意將二十一年的規劃完成時間縮短至到四到六 年的時間,那麼有關週邊的一些交通建設我們也不必要去配合他 們。 (4) 最近汞污泥,從柬埔賽運回到高雄市,我們高雄市也沒辦法禁止 它進入高雄港,如果今天高雄港屬於我們,污染的部分不准進 港,要求業主趕快把汞污泥處理掉,可是我們沒有這個權力。 (5) 既然在你的市長競選政見中一直喊著「海洋首都、快樂出航」。我 請教你,你到底對「市港總體營造」的概念怎麼樣? (6) 我認為為了高雄市的未來,港市合一是必要的歷程,我希望市長 你能運用你的人脈和你的法律專業常識,以你目前主政高雄市的 身分去爭取市港合一。不然就像不會踢腳的鴨子,高雄市無法發 展,你要朝港市合一的目標去爭取,好不好? (7) 不是以前的吳市長不努力,而是如果沒有政治影響力,政黨關係 (1) 我不放棄,我有在爭取。但是因為市港合一不是向 港務局爭取的,所以和港務局我是採取與它合作。 …中央其實是說「市港建設合一」,…就是說港務、 航政都與我們無關,建設方面組成一個委員會(謝 長廷)。 (2) 十三號碼頭本來是放在一百年開放,現在我們要求 九十一年、九十二年,現在他們反彈的很厲害,但 是我們是強烈在要求,因為時間太久不能配合高雄 的建設(謝長廷)。 (3) 雖然過去也有主張市港合一,但是結果仍然無法如 願,不過現在我的「市港整體營造」,現在成功路打 通到港區也好,或者港區親水空間的計畫,港務局 也給我們善意的回應,這是互相的,因為光喊口號 不能解決問題(謝長廷)。 (4)「市港總體營造」有二層的意思,一層是說若能市場 合一,當然就要市港合一來規劃。若市港不能合 一,仍然是港有它管,像現在就是港由它管,但是 我們在規劃的時候還是要一起來規劃。這就是說它 參加我們的都委會,我們也有一個市港合一建設小 組。此外,最近包括多功能經貿園區,包括像十三市議會主要質詢內容 市政府處理方式 影響力,恐怕很多政策很難爭取得到,現在你身為貴黨的主席, 「市港合一」是高雄市民長久以來的夢想,卻一直無法實現,而 貴黨的陳水扁已當選總統,你又即將身為貴黨的黨主席,你們兩 人溝通協調的機會非常多,請教市長,能否實現「市港合一」? (8) 過去高雄港讓台灣省政府代管的時代,台灣省政府每年都有相當 可觀的財務稅收;台灣省議會也有監督權,高雄港幾十年來也都 運行得很順暢。所以,將來市港合一的模式,是不是能夠比照省 政府的方式? (9) 市長,高雄市要爭取到空港,高雄市才有國際競爭力,才能永續 發展。所以,只有港市合一不夠,空港的爭取,深水港的核心, 這是你往後二年應該要努力做的工作。 (10) 這是總統在當選前及當選後在高雄市都有提過的,在市議會你 也說在五月十九日,政見會百分之百兌現。我們是希望在明年五 月二十日,總統就職一週年,政見還沒有兌現時,你帶頭我們一 起來抗議,好不好? (11) 市長,加入 WTO 以後,沒有港工捐沒錯,可是有「商港建設 費」,改個名稱而已。 (12) 你的意思是市港合一只有港市的建設合一,大家所期待的市港 合一是將高雄港整個納入高雄市的市府機關。 (13) 市港合一有沒有足夠的管理人才? (14) 如果由我們代管的話,高雄市政府到底有沒有代管能力?因為 湯 號碼頭要遷建等一些會議,市港都有參加,共同來 做(謝長廷)。 (5) 我也是主張市港合一,但是不一樣的是,我們沒有 將市港合一的戰場拉到高雄市。…因為這是商港法 修改的問題。商港法修改在立法院決策,現在的狀 況是無法通過,但不能因為商港法沒有通過,而與 港務局吵架(謝長廷)。 (6) 我有信心爭取,如果再兼黨主席,兌現的機會很 大,速度也會快,以前公文的往返費時間,現在可 以省去這些時間,我是預計在明年的五月十九日兌 現(謝長廷)。 (7) 市港合一是陳總統的政治承諾,我替他助選,我也 有做同樣的宣示,所以我們已經講了,在就職後的 一年內,也就是明年的五月十九日以前應該要兌 現。但是,講市港合一,它的內容是相當複雜的, 過去其實曾講了許多年,不過到中途都會放棄,所 以我才想說利用我有很多機會和這些部長、院長不 斷的溝通,因為這是需要這樣面對面講很多次(謝 長廷)。 (8) 一有機會我們就會爭取,希望能聯合陸海空在高 雄,把整個南台灣帶動起來(謝長廷)。
續附表十、 高雄市議會第五屆議員對市港合一議題的質詢內容與市政府處理方式
市議會主要質詢內容 市政府處理方式 金全立委在九月份做一個問卷調查,幾乎所有的航商,百分之 一百反對由高雄市政府來代管。 (15) 外界一直認為,高雄真的市港合一,就是爭「權」與「錢」。現在 我們談錢。有關錢的方面,我要請教財經單位,如果市港合一, 在財政上對高雄市有沒有什麼好處? (16) 所謂港務局管理委員會,是董監事制,在草案中規劃高雄市只 能派一人及市所推薦的三位相關人員加入理事會,能產生什麼作 用?董事會及理事會採取多數決,如果無法掌握多數過半,那在 整個機制之中無法有效決定。還有,監察人完全由交通部主導, 而且草案中清楚明示,主管機關是交通部,並沒有提出地方上職 權屬高雄市政府,中央屬交通部。…我之所以提到這一點,是希 望相關單位,在研議、推動市港合一方面,自己本身業務將來如 何合一,能夠多用一點心,不要只是等,等將來上面怎麼決定再 怎麼做。 (17) 我們爭取的不是錢和權,而是爭取都市發展的合一,這才是我 們真正要爭取的。不要讓別人誤以為我們在爭錢和權,有什麼好 爭的呢?民營化之後一定會賺錢嗎?不見得。議會的監督會讓它 衰退嗎?不見得,我們本來就是要將港務脫離航權,把港務、警 政、消防、環保、衛生、民政整個結合唯一,這才是我們要走的一 條路。 (9) 其實「市港合一」最重要的問題重點要放在哪裡呢? 放在市港的規劃要我們主導,醫療、觀光這些我們 主導,至於航政的問題我們不要去碰,因為牽涉到 公權力、船隻檢查,這個很複雜(謝長廷)。 (10) 現在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航政歸中央管,因 為航線的核定有國際和國內其他航線的抵觸問題; 第二部分是港埠、港埠已經民營化,;第三部分才 是營運,營運部分有個前提,就是在不影響行政效 率下,如何和地方配合(建設局長李文良)。 (11) 我心目中的市港合一就是港灣的土地能完全的規 劃、建設,這一點非常重要;其次才是盈餘的問題 (謝長廷)。 (12) 最適合的就是運作多年的第四十九條的委託(建設 局長李文良)。 (13) 依照目前港務局設置及監督條例草案第二十條來 看,盈餘百分之二十五是分配給商港所在地的縣市 政府(林向愷)。 (14) 我個人認為其實市港合一最大功能、貢獻及對高雄 市最大的好處,是在港區的都市開發方面,創造收 益;至於盈餘的公式,怎麼算,應該不會差太多。續附表十、 高雄市議會第五屆議員對市港合一議題的質詢內容與市政府處理方式
市議會主要質詢內容 市政府處理方式 (18) 現在交通部在本位主義,他提了一個特殊共法人,這個特殊公 法人是把整個行政跟業務濃縮在一起,主管機關是交通部。如果 是這個委員會立法成功的話,我曾經講過,這樣就獨立於高雄市 之外,它跟高雄一點關係中沒有,現在外界質疑高雄市政府沒有 經營的能力,就是機制,要以那一種方法來合一?不清楚。 (19) 八年前,政府為了配合東泥西運,因為高雄市的水泥廠要全部 遷移到和平工業區,再從台東、花蓮運到高雄,或者依賴進口, 所以交通部很性格,就在高雄市最好的地點規劃48 座水泥槽, 從高雄橋開始,…一直延伸到…新光路,…這樣適合嗎?世界各 國最好的內港就是最繁華的商業區,但是我們政府的政策,卻引 起苓雅寮舊部落的抗爭,抗爭的結果,李登輝前總統也親自來 看,他也認為是一個錯誤的政策。…為什麼一定要由中央管理? 中央方面的承辦人員是否能瞭解高雄市的建設呢? (20) 這次難得我們做了市港合一的民調,結果贊成的有百分之八十 一點七三,反對的只有百分之二點八八,另外沒意見的佔百分之 十幾,由這點看出來,高雄市民對市港合一,幾乎百分之九十七 以上都是贊成市港合一。 (21) 如果我們沒有找出好的機制,每天喊市港合一,又受到修法有 問題,又受到立法有問題,又受到要先代管,又違法或是找出哪 一條法律可以適應,一直轉,轉了三十幾年,還說修改商港法的 第三條,一讀通過,在立法院停了幾年,都不能解決事情,中央 現在,整個是卡在港區那片土地,以港務局目前 跟高雄市政府的關係,沒辦法開發(林向愷)。 (15) 我個人對特殊公法人方式持反對態度,反對理由 是沒有叫「特殊公法人」這個東西,一方面享有政府 公權力,另一方面又不受會計法、預算法、政府採購 法的限制,議會議會也不能監督,有公權力的機 構,議會不能監督的話,中央和地方的民意代表都 不能監督,以後會出問題(林向愷)。 (16) 我們都知道高雄市民已經聽了廿年了,但是走出 高雄市,就發現幾乎是不同意見的,我敢說在立法 院有些是不方便公開反對,其實反對占多數,所 以,商港法才不會通過啊,…商港法第三條條文一 修改就市港合一了(謝長廷)。 (17) 在合作方面,對海港、河港的清潔可與環保局合 作,在治安上也有合作的單位。市府跟港務局都是 一個體系,它們也有環保單位、衛生單位、治安單 位。現在我們正在設法如何讓兩個單位合作及融合 (謝長廷)。 (18) 坦白講,「市港合一」的相關法令,我很清楚,在 一讀通過後,他們就停住了,就不要了,…協調不 成功啊(謝長廷)。續附表十、 高雄市議會第五屆議員對市港合一議題的質詢內容與市政府處理方式
市議會主要質詢內容 市政府處理方式 正有意思讓它市港合一,我們高雄市政府一定要有好的機制來 等它。 (22) 你要知包括國會,一直有很多人懷疑,高雄市政府是不是有能 力,來替管高雄港,你要明確的告訴所有質疑的人,包括中央、 國會、高雄市。因為他們怕高雄港失去競爭力,所以不趕放心讓 高雄市政府管。 (23) 第一世代的部分是海路肩運輸設施的轉運點,這是最原始的港 口,…第二世代,加強運輸與工業、商業中心的整合。…第三世 代是配銷與轉運中心:航運導向與物流,高附加價值之運籌服 務。…第四代最重要的是商務貿易的導向,也就是說海陸空運輸 系統之全面整合,國際貿易運輸運籌與訊息中心之整合,最重要 的是以訊息做為導向。也就是寬頻時代,e 世代的世界性港口。 (24) 目前以我們高雄市來講,我們只是處在第二代港口的型態。 (25) 停靠碼頭停泊費,我的資料。釜山以台幣計是二千六百七十一 元,高雄五千九百一十六元,是雙倍的價錢。市長,費率太高, 絕對影響競爭力,所以去年釜山的貨櫃量已超過我們,我們成為 第四名,它們變成第三名,比我們多十幾萬噸。…費率是應該降 啦!你看空貨櫃最近沒有收錢,日本的第一大船商馬上和我們續 約。可見費率絕對影響競爭力。你要向中央政府爭取降低費率, 就是不下放權力給高雄,它也要自動降下來。 (19) 我認為必須要讓市民知道,我們的城市未來要朝 那個方向發展,而不是整個城市都來做貨櫃港,以 增加貨櫃量、降低費用,這樣是行不通的,我們必 須發展高效率、高利用及高價值才對(謝長廷)。市議會主要質詢內容 市政府處理方式 (26) 第三屆立法委員會期…就已經把商港法第三條修改通過,所有 的國際商港由省(市)政府主管,交通部監督,這條文已經通過。 …立法院已經一讀通過,委員會通過,只剩下二、三讀。高雄市 要市港合一,如果商港法沒有修改,做起來就無法源依據,也不 知道要做什麼,因為沒有主控權。 資料來源:同附表五。
附表十一、 高雄市議會第五屆議員對市港合一議題的質詢內容與市政府處理方式
第一次大
會
第二次大
會
第三次大
會
第四次大
會
第五次大
會
第六次大
會
第七次大
會
第八次大
會
第九次大
會
第十次大
會
第 一 屆吳德美
吳德美
第 二 屆 第 三 屆郭金生
蔡媽福
郭獎吉
陳武勳
陳村雄
郭金生
張榮顯
郭獎吉
陳光復
顏寶琴
陳村雄
李復興
陳武勳
第 四 屆 第 五 屆朱安雄
第 六 屆附表十二
高雄市議會第一屆議會議員對高雄市縣合併的質詢內容與市政府處理方式市議會主要質詢內容
市政府處理方式
配合高雄市的發展及捷運系統的建設,應儘速與內政部、省政府 洽商,將鄰接高雄市的鄉鎮併入高雄市。
附表十三、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議會議員對高雄市縣合併的質詢內容與市政府處理方式 市議會主要質詢內容 市政府處理方式 (1) 高雄縣境重工業污染嚴重、財政短絀,擔心成為高雄市的包 袱。 (2) 市縣合併中央應有配套之財政收支劃分。 (3) 行政區擴大調整有諸多問題如:擴大合併範圍、財政運用規 劃、城鄉建設差距之平衡等,市府應有一套因應措施。 (4) 為適應民眾共同生活圈,似應早日(市縣)合併。 (5) 市縣合併後有助力,無阻力,可以解決高雄市許多重大問題 如飲水問題、空氣污染、水泥廠及化工廠遷移等。中下階層對居 住品質要求甚高。只要地下鐵及捷運闢建完成,在交通方便的 情況下,大都很願意遷往郊區居住。 (6) 市縣合併如純以財政著眼實諸多不利,應從長計議。 (7) 市縣合併及行政區域調整擴大等問題應經議會同意,市縣合 併會議議會也應有代表與會。 (8) 市縣合併後區政府才有必要設立。 (9) 市縣合併後,高雄市議會議員分為區域議員與不分區議員, 其中不分區議員應占總名額四分之一以上,選民擇一類投 票,不是採取政黨比例。 (10) 請積極向中央反應加速市縣合併定案,然對於將來之財 政應深入探討。又擴大高雄市行政區域的同時應該也把高雄港 劃入,以便能發展高雄市成為國際港灣大都市。 (11) 市縣合併後有助於高雄市銀行的發展性。 (1) 合併與否是二條路,如果合併的話,就是整個高雄縣 全部合併(吳敦義)。 (2) 市縣合併在財政上有很大的憂慮,因為本市的建設經 費非常有限,財源如此短絀,自顧不暇,若再擴大行 政區域,將會有更大的負擔。但假使大家都覺得應該 合併,我們就努力來做(吳敦義)。 (3) 內政部為配合國土規劃重新調整台灣地區行政區域, 曾於79 年 8 月邀集中央有關部會及省市政府研訂台 灣地區行政區域調整計畫暨成立專案小組,並函囑本 母舉辦本市行政區域調整座談會及研提調整意見,本 府為求慎重,經於79 年 9 月 18 日及同年 10 月 8 日 分兩梯次邀請本市籍中央民意代表、市議會議員、學者 專家、地方社團負責人、仕紳及本府有關機關首長等人 員開會研討,與會人員咸認以本市目前狀況確有必要 調整行政區域,惟調整時應以整體規劃及增進民眾福 祉為考量,上開結論已報請內政部參辦,目前內政部 已研議兩方案(一為高雄市縣合併,一為高雄市維持 不變)報行政院核示中(市府書面)。 (4) 關於縣市合併問題權責在中央,中央在做準備的工作 (民政局黃局長麟翔)。 (5) 高雄縣、市從長遠眼光、整體建設立場,將來可考慮合市議會主要質詢內容 市政府處理方式 偏低;人事費用超出自有財源;處處仰賴中央補助,補助款 占總歲入預算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市縣合併是「泥菩薩過江, 自身難保」且都市不是大就好,交通問題、水源問題、公害問 題、國宅問題都必須加以重視,應求適度經濟規模。 有相當經費支援,否則高雄市政府財政必陷窘境。因 此,除非立即修改中央與地方財政稅劃分,充裕地方 財政經費來源,或由中央每年編列大筆補助款專款補 助,不然,縣市合併案可延後實施(民政局黃局長麟 翔)。 (6) 行政區域劃分法正在草擬,並參酌各方的意見,將來 縣市合併或區域調整要不要經過議會同意,目前還未 定案(法規會謝主委今井)。 (7) 市縣合併後,是否產生區政府,內政部目前尚無定案 (民政局黃局長麟翔)。 (8) 市縣合併後議員產生方式,經函轉,據內政部函復: 「業已錄供參考」(民政局書面)。 (9) 已針對高雄縣之財政收入情形深入瞭解,倘市縣合併 之政策定案,當積極向中央爭取補助,以因應合併後 大高雄市各項建所需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