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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立國民中學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政策現況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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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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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新竹市立國民中學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政策

現況之研究

The Study of Implementing the Gender Equality

Education Policy in the Hshinchu Municipal

Junior High Schools

系 所 別:行政管理學系碩士班

學號姓名:E09917008 陳秋蜜

指導教授:胡至沛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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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摘要

本研究旨在瞭解 2011 年 6 月 22 日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後,其新竹市 立國民中學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現況之研究,研究問題為一、教師對於性 別平等教育法的內涵認知瞭解,二、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現況,三、執行 性別平等教育的困境與改進方法等三個構面著手。本研究第一階段,以新竹市 立國民中學 991 位教師為研究母體,採用叢集抽樣(cluster sampling)方式, 共計抽測 300 份樣本,回收有效問卷 290 份,可用率為 96.67%;第二階段,為 進一步研究真實的情況,對重要利害相關人如校長、輔導主任、專任教師、導 師、人事主任、學生等,共計九人做深度訪談。透過上述量化及質化的研究, 希望能真實瞭解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現況情形,以完成本研究目的。 本章主要根據文獻探討、問卷調查與深入訪談結果,提出本研究之重要研 究發現,作出結論,提出建議供相關單位參考,並對後續研究者提出建言。 就研究目的,所獲得結論如下: 一、 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後,依法行政影響校園現場性別平等的態度與作 法。 二、 教師對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內涵認知具相當高程度瞭解。 三、 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現況尚屬良好。 四、 深化性別平等觀念,實踐性別平等教育政策,使台灣符合性別主流化 的國際潮流。 關鍵字: 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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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ABSTRACT

The study aims to explore the current condition of the promotion of gender equity of municipal junior high schools in Hsinchu City after the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Act was officially revised on June 22, 2011. Issues involved include 1. the recognition and understanding of teachers regarding the meaning of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Act; 2. the current implementation of the abovementioned act; 3. the dilemma of and improvement methods for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In the first phase of the study, the population consists of 991 teachers of municipal junior high schools, using the cluster sampling method. 290 out of 300 questionnaires were effectively returned; hence the valid return rate was 96.67%. In the second phase, in-depth interviews were conducted among important persons such as headmasters, chiefs of Counseling Offices, fulltime teachers, class teachers, chiefs of Personal Offices and students (a total of 9 persons), so as to better scrutinize the real conditions. It is expected to understand the present conditions of the execution of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Act through the above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research.

Based on literature reviews, questionnaire investigations and in-depth interviews, this chapter advances findings, delivers conclusion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reference of authorities concerned, and presents recommendations for future researchers.

In regard with research purposes, the conclusions are as follows:

1. After the revision of the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Act, legal administration has affected the attitude and actions over campus.

2. Teachers generally have a good understanding of the meaning of the act. 3. The current condition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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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among schools under investigation is good.

4. The concept of gender equity shall be deepened and policies regarding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shall be enforced, so that Taiwan can meet the global trend of gender mainst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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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謝誌

終於完成十年前自己所作的夢想,喜悅之心不可言諭,回想學習之路,遭 遇不少困境,很感謝幸運之神對我的眷顧,一路走來有許多貴人相挺、相助。 能完成這本論文,就如同李台京主任所說,啓發我研究開始,往後在工作職場 上,能善於運用研究精神,對工作領域有所貢獻。 這本論文能順利完成,首先要感謝指導教授胡至沛老師,當我寫作遇到困 難選擇逃避時,老師總會傳簡訊或 E-MAIL 給我鼓勵,又激起我向前寫作的動力。 感謝老師提供論文的方向與寫作的技巧,耐心指導,讓我學習到學術研究的精 神。其次,我要感謝口試教授李台京主任及鄭國泰老師,提供許多寶貴意見及 文字用語的建議。 我還要感謝我任職學校的前校長吳秀真、現任校長鄭明谷對我論文研究支 持與協助,還有莊麗卿、林文正、胡育娟等三位老師協助提供研究所需相關資 料,也感謝一路走來的同學汝剛、永章、秋華、秋香、慧仙、乃寬、靖珮,會 互相督促撰寫論文的進度,讓我能夠順利完成論文。 最後,感謝我親愛的家人默默支持與包容,在我忙於論文時分擔家事,讓 我無後顧之憂,您們的支持是我的精神糧食! 辛苦耕耘換得豐碩的成果,謹以本校獻給每一位在我學習過程中協助我完 成夢想的師長、長官、家人、助教、同事、朋友,有您們真好!祝福您們平安 喜樂! 秋蜜 謹誌 20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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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重要性 ... 1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 5 第三節 研究流程與研究方法 ... 9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11 第五節 名詞釋義 ... 12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15 第一節 性別平等教育理論基礎 ... 15 第二節 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立法過程與內涵 ... 31 第三節 性別平等相關法律概念 ... 54 第四節 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研究 ... 61 第五節 政策執行理論 ... 75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 79 第一節 問卷調查過程說明 ... 79 第二節 問卷設計與研究假設 ... 84 第三節 深入訪談過程說明 ... 91 第四章 實證分析 ... 97 第一節 描述性統計分析 ... 97 第二節 差異性分析 ... 110 第三節 深入訪談內容分析 ... 129 第四節 研究發現 ...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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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47 第一節結論... 147 第二節建議... 154 參考書目... 159 附錄一:新竹市立國民中學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現況之調查問卷 .. 164 附錄二:訪談紀錄摘要 ...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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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目錄

表 2-1 國外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概況 ... 35 表 2-2 性別平等教育法制定歷程 ... 38 表 2-3 有關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相關罰責 ... 53 表 2-4 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之比較表 ... 60 表 2-5 性別平等教育法之執行相關論文重點摘要表 ... 61 表 2-6 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課程、教材與教學相關論文重點摘要表 ... 66 表 2-7 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空間相關論文重點摘要表 ... 70 表 2-8 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特殊議題相關論文重點摘要表 ... 72 表 3-1 100 學年度新竹市立國民中學學校規模與教師總數分層比例表 .... 80 表 3-2 各類型學校抽樣比例表 ... 80 表 3-3 問卷調查題型分配表 ... 82 表 3-4 各類型學校抽樣問卷發送份數與回收情形統計表 ... 83 表 3-5 調查問卷之題目分配表 ... 85 表 3-6 α 係數值檢定分析結果 ... 89 表 3-7 正式問卷信度分析 ... 90 表 3-8 受訪者背景資料 ... 92 表 3-9 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現況之訪談大綱 ... 93 表 3-10 正式訪談之時間概況 ... 95 表 4-1 研究對象基本資料彙總表 ... 97 表 4-2 研究對象對於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內涵認知彙總表 ... 99 表 4-3 研究對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現況彙總表 ... 102 表 4-4 研究對象執行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困境與改進方法彙總表 ... 107 表 4-5 對於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內涵認知與個人屬性差異分析 ... 112 表 4-6 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現況與個人屬性差異分析 ...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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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7 執行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困境、改進方法與個人屬性差異分析 ... 123 表 4-8 受訪者認為學校執行性別平等教育法所遭遇困境類型 ... 133 表 4-9 對於學校或性平會執行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改進方法 ... 134 表 4-10 處理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所遭遇的困境 ... 135 表 4-11 處理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的改進方法 ... 136 表 4-12 研究假設實證結果摘要表 ... 137 表 4-13 實證結果之描述性分析、差異性分析及深入訪談比較表 ... 139 表 5-1 描述性實證分析 ... 149 表 5-2 差異性實證分析 ... 150 表 5-3 深入訪談實證分析 ... 151 表 5-4 有關描述性分析、差異性分析、深入訪談之相異之處 ...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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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目錄

圖 1-1 本研究流程圖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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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性別平等教育旨在藉由教育的專業化歷程,協助社會思考並檢視社會中的歧 視與不平等的現象,女性主義者期盼透過教育的方法,減低性別間的偏見,讓每 個人的發展得到重視與發揮,不必受限任何性別角色、性別期待,落入性別刻板 印象的框架。我國 2004 年 6 月 23 日總統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目的為促進 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 育資源與環境。但實施多年仍面臨性侵害隱匿不報、包庇狼師、學生懷孕受教權 受質疑及通報制度未落實等問題,終於 2011 年 6 月 22 日修法補充法規的周延性, 以杜絕弊端。本研究旨在瞭解現行新竹市立國民中學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之 實施現況,及探討執行時遭遇哪些困境?並藉由問卷調查及訪談之研究結果,提 出改進方法,作為教育政策之參考。 本章共分五節,第一節先說明研究背景與重要性,第二節敘明研究動機與目 的,第三節為研究流程,第四節為研究方法,第五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第六節 為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重要性

壹、 研究背景

一、國際潮流趨勢 (一) 聯合國推動性別平等的藍圖 在聯合國有關女性的相關宣言、公約及重要政策如下:1948 年聯合國大會 通過《世界人權宣言》1 ,為全世界對人權的最高共識,申明不容歧視的原則, 並宣布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且人人都有資格享有該宣言所 載明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得有任何區別。接著在 1967 年《消除對婦女歧視的 1 內容請參閱 http://wildmic.npust.edu.tw/sasala/human%20right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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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言》到 1979 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由不具法律效力到具有國際 約束力的條約來消除對婦女的歧視,顯示性別主流化乃國際潮流所趨。《消除對 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2 中〝對婦女的歧視〞一詞指基於性別而作的任何區別、 排斥或限制,其影響或其目的均足以妨礙或否認婦女不論已婚未婚在男女平等的 基礎上認識、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 權和基本自由,為最重要女性的國際公約。1993 年提出《消除對婦女的暴力行 為宣言》認為對婦女的家庭暴力是對婦女人權和基本自由的侵犯,是歧視行為。 1995 年《北京宣言暨行動綱領》,界定 12 大項與婦女發展重要相關的主題領域, 藉著修法、立法、制訂政策、改變預算資源的分配等,體現性別觀點,實踐性別 平等,打造一個符合性別正義的社會。到了 2000 年發表《千禧年宣言》(Millennium Declaration),強調世界各國須推行性別平等教育以消除對婦女的歧視,並藉由 教育的資源來促進社會中性別地位平等。由上述可知性別平等觀念已在國際間蔓 延中,為全球所重視的議題。 (二) 各國性別平等教育法案 引導社會文化結構性變革,透過法制化是最有效的途徑,大多數國家以制定 與頒布性別平權相關法令政策,能有效促進性別平等教育的落實。最早實施性別 平等教育政策為美國,於 1972 年通過「教育修正法案第九條」(Education Amendment Act of Title LX),主要目標在於禁止教育中的性別歧視、1974 通 過「女性教育平等法」(Women's Educational Act),以積極爭取經費資源,發 展各種性別平等教育的教育模式為宗旨、1976 年「職業教育修正案」(Vocational Education Amendment Act)中,要求各州政府必須設置性別平等教育的專職人員, 審核所有職業教育方案中的性別歧視措施。這三項法案是為美國保障與推動性別 平等教育的主要基石,深深影響到其他國家的相關立法。英國與澳洲也分別於

2《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簡稱 CEDAW,聯合國大會 1979 年 12 月 18 日第 34180 號決議通過,於 1981 年 9 月 3 日生效。下載自 http://gender.wrp.org.tw/Page_Show.asp?Page_ID=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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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 年及 1984 年頒布「性別歧視法」(Sex Discrimination Act);前者規定教育機 關不得有性別歧視之行為,後者重點在於禁止基於個人性別、婚姻狀態、懷孕而 拒絕個人申請入學或開除學生。世界各國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以消除對婦女歧 視,並藉教育之激發婦女的性別意識培力,促進性別平等發展,尊重人權應有基 本權利。 二、我國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脈絡 世界各國對於女性、不同性別傾向、不同性別特質之權益的關注與重視,藉 由法制化法案,給予應有的保障與尊重。台灣長久以來女性在政治、社會、工作、 家庭中受到不對等的待遇與壓迫,在婦女運動提出新女性主義,台灣社會與學術 界逐漸重視性別平等議題,從民間的力量與角度期盼性別平等教育可以納入教育 政策內、擁有法律保障以及專門政府單位來負責性別平等教育相關事宜。在 1996 年底發生「彭婉如命案」後暴露人身安全長久以來嚴重缺乏保障,此次引起社會 大眾關注與婦女改革團體強大聲浪下,讓政府不得不開始重視女性人身安全及 2000 年發生國三學生「葉永誌事件」,因較為女性化的言行在校受到欺凌,最 後死於學校廁所,社會輿論開始討論「多元性別」的尊重,不再只侷限兩性的議 題,應含多元化的性別意識。2004 年 6 月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透過法律 的規範,以教育管道教導學生性別平等相關課程,塑造相互尊重、平等且和平相 處的教育環境。立法多年發現有不足之處及缺失,於 2010、2011 年二次部分條 文修正,建立完善法制規範,實踐《憲法》第七條規定:「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 等」基本人權的目標及《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六項規定「國家應致力於消除 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的實質平等」,盼能建立性別平等、互相尊重的社會。 另行政院為了強化我國推動性別平等工作的措施,於民國 2012 年 1 月 1 日成立 性別平等處,作為我國第一個性別平等專責機制,統合督導各部會和地方政府, 落實各項性別平等政策及措施,並「推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中 央到地方政府的性別主流化工作」,以及「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等重點工作, 可見性別平等的議題愈趨受國人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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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性別平等教育已有完整法源依據,然各級學校實施情形如何,值得探討, 藉由本研究以檢視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實施現況,瞭解實務人員遭遇 到的困境,提出改進方法,此為本研究之重要性。

貳、 研究重要性

一、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台灣社會與文化的性別意識是父權結構的延伸,要破除社會文化與制度對於 性別所建構出的歧視與限制需透過教育的手段,減少性別偏見、消除性別的不平 等的待遇。 二、建立民主、平等、正義及友善的教育環境,培養性別平等意識與實踐能力。 在父權體制與異性戀主流文化權力下,規範「男性特質」、「女性特質」, 當違背這樣的規則時,就會被邊緣化,被駡「娘娘腔」、「娘們」、「同性戀」, 變成被欺凌的對象,性別角色刻板印象下,許多性別傾向游移的學生選擇在校園 中壓抑或隱藏,隨著社會走向成熟與多元,多元性別教育應從校園做起,尊重與 支持孩子的多元性別傾向,推廣性別平等意識,讓每個人的發展受到重視與發揮, 促進性別的實質平等,讓學生可以快樂成長與學習。 三、有效杜絕性騷擾、性侵害、性霸凌進入校園,構築安全生活環境。 2006 年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公佈「台灣地區兒童校園性霸凌現況調查報告」 中發現,國小校園中有百分之五十二的孩子有遭受性霸凌的經驗,曾目睹同學遭 受性霸凌的比例更高達百分之八十,造成兒童身心傷害。現今性霸凌事件也有增 加與嚴重化的趨勢。另校園性騷擾、性侵害事件層出不窮,常因校方不願「破壞 校譽」或擔心遭到連帶處分,而故意不通報,甚至協助加害人隱匿事證,造成加 害人有恃無恐,而使更多學生受害,引起社會大眾及婦女團體議論與忿怒。本次 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加強性騷擾、性霸凌、性侵害的防治與處理及 罰責等規定,確保校園安全及符合社會期待,伸張公平正義,給予學生友善環境 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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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經由日常生活中所接觸報章雜誌與新聞媒體多方討論性別平等議題、 專家學者及國家政策制定者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多元實踐,於 2011 年 6 月 22 日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後,實施現況為何?為本研究深入了解之所在。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研究動機

自己成長過程與學習,對於性別平等議題一直充滿著關注與反思,會選擇性 別平等教育的領域作為研究方向,正符合個人的研究興趣。研究者在大學與研究 所的修課過程,對於制度、文化、政策、法學等課程略有涉獵,加上服務學校年 資達八年多,擔任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三年多,發現性別平等教育法已實施 八年多,在法令的規範下,教師為教育的傳遞者,能孕育莘莘學子健全人格的發 展,啓發思考、分析與問題解決能力,促進性別平等的觀念與知能,從校園向下 扎根並蔓延至家庭、社會、文化等各教育場域,促進性別平等意識,達到性別多 元的實踐展現力量。 一、成長背景生活點滴 研究者從小生長在傳統父權家庭,父母重男輕女,全力栽培兒子,認為女兒 是賠錢貨,養大嫁出去有如潑出去的水。這樣成長環境,姐妹們自信心不足,人 格尊嚴貶低,缺乏肯定自我存在的價值。另得知姪女小時候非常討厭回祖母家, 因為祖母對內孫有求必應,對孫女的她,小小的要求如帶她出去玩或騎脚踏車載 她逛逛街,就被指責女孩子應在家不可到處亂跑。藉由優異的學業成績想得到祖 母些許的關心與讚美,祖母常說:「豬仔不肥,肥狗仔」。社會上也常見不合理性 別待遇如對離婚的女人帶著孩子再婚,把孩子當作「拖油瓶」或女人為繼母,被 污名化會虐待前妻的小孩、熟女單身被貶低稱為「剰女」,反之,男人同樣情形 在社會上較容易被接受。還有嫁出去的女兒為何在大年初一不能回娘家過年,非 得大年初二才能與家人團聚、職場中出現的玻璃天花板現象,像高階主管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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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因各種人為因素的牽絆,而無法與男性同儕獲得公平競爭的機會。看到許多 女性被性騷擾、被性侵的社會新聞,明明受害人就是女性,還被質疑是否行為放 蕩或穿著太過暴露或是女方自己去挑逗男性。這些皆是文化、社會的習俗及過去 的經驗所產生的不公平現象,而不經意的說出或做出違反性別平等意義的語言或 行為。觸動研究者想探討《性別平等教育法》在校園實施現況為何?家庭教育、 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環環相扣,尤其學校教育扮演著中介角色,不可輕忽學校推 動性別平等教育的實施現況,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一。 二、探索教育人員瞭解性別平等教育法內涵認知情形 2004 年 6 月 23 日總統頒布《性別平等教育法》為教育行政機關與各級學校 執行性別平等教育的法源依據,且 2011 年 6 月 22 日總統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 部分條文修正共 16 條及新增 2 條條文,如此大刀濶斧修法,以性別平等為終極 目標,藉由教育管道,消除性別歧視與營造多元友善校園文化。本法規定國民中 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 動至少四小時,尚包含學校之考績委員會、申訴評議委員會、教師評審委員會等 各委員會組成性別比例規範、提供安全平等學習環境、課程與教學內容的設計、 性騷擾、性霸凌與性侵害事件之防治與處理等內容。因此,學校教育人員對於《性 別平等教育法》內涵認知瞭解程度為何,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三、欲深入了解校園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政策概況

推動性別平等教育(gender equity education),必須建構於多元文化社會所產 生的覺知、信念與行動,藉由在文化多元的社會和交互依賴的世界中促進文化的 多元觀,並希望透過持續不斷的反省實踐,提昇對多元文化與多元價值的肯定, 協助學生認知文化的多樣性,引導學生破除性別歧視、偏見與刻板化印象,以促 進各族群的和諧共處。在學校方面,除了建構性別平等的學習環境,持續不斷的 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的專業研習與活動之外,對於課程、教學與評量最重要的執行 者為教師,應培養正確的性別意識,一方面編選具有性別均等的教材,另一方面 能澄清與修正教科書中的性別偏見,並且在發展學校本位課程時,透過在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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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的基本教學時數與彈性學習時間的運用,將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的理念真正落 實於課程實踐之中。唯有透過教育的力量才能將性別平等、多元文化能內化影響 到每個人的態度、價值,成為生活方式的一環。因此,性別平等教育法規範多元 文化教育內容,學校執行為何?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另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九條規定:「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 五人至二十一人,採任期制,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 分之一以上,並得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 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每學期應至 少開會一次,並應由專人處理有關業務;其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學校 定之。且同法第六條規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 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 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五)調查及處理與本法有關之案件。 (六)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七)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但根據研究者發現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並未發揮應有功能,尤其遇到性侵害 案件,完全由輔導處及校長主導,委員僅為校方與性平會的橡皮圖章,形同虛設。 本研究者想深入瞭解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實施現況,進行訪談方式瞭解重要利害關 係人以校長、輔導主任、專任教師、導師、人事主任、學生等,在實務上所面臨 的困境及改進方法為何,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四、性別平等教育應從小做起,培養性別平權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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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於 2011 年 4 月 27 日公布將性別平等教育納入國中小學課程綱要,希 望營造多元性別友善之教育環境,減少校園中的性別霸凌與歧視。性別平等教育 內容分為:性別的自我瞭解、性別的人我關係、性別的自我突破 3 大主題、共計 69 項能力指標,從「認識不同性別者身心的異同」到「探究多元文化社會中的 性別歧視」等;而其中與同志議題教育相關之指標計 2 項:國小階段的五至六年 級實施「認識多元的性取向」、國中階段的一至三年級實施「瞭解自己的性取向」。 課綱中出現同志,等於重視同志的生命價值,社會不應忽略同志面對逆境成長的 生命價值;從國小開始同志友善教育,不但有利於減少性傾向歧視,也可以減少 對同志學生的霸凌,是性傾向歧視的初級預防。因此多元性傾向教育不可或缺的, 教導學生如何正向面對不同性傾向的族群,才是真正的尊重。同志友善教育應從 小扎根做起,相關教育更是刻不容緩。除了學校教育,社會也需要更多人加入尊 重多元性別特質的行列,讓各種歧視悲劇不再重演,為本研究動機之四。 五、本研究與之前研究者所探討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現況之差別: (一)本研究者係以 2011 年 6 月 22 日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為法源依 據,與之前研究者以 2004 年總統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為法源依據,截然不 同。 (二)本研究方法為問卷調查與深入訪談,問卷調查主軸係以性別平等教育法 為基本架構,以「對於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內涵認知瞭解」、「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法實施現況」、「執行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困境與改進方法」為探討性別平等教育 法的核心概念;深入訪談之重要利害相關人增列校長、人事主任、學生為前研究 者所欠缺的重要訪談人物,為本研究動機之五。

貳、研究目的

根據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之研究目的如下: (一)分析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後對校園現場的影響力。 (二)研究新竹市立國民中學教師對於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內涵認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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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探討新竹市立國民中學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實施現況。 (四)瞭解新竹市立國民中學執行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困境與改進方法。 (五)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供教育行政機關、學校單位、教育人員參考。

第三節 研究流程與研究方法

壹、研究流程

本研究根據動機,建立研究流程(如圖 1-1),並且以新竹市立國民中學為例, 欲透過教師問卷調查及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深度訪談等實證調查,瞭解教師對於性 別平等教育法之內涵認知、實施的現況、執行困境與改進方法等,提出結論與建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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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1 本研究流程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貳、研究方法

本研究旨在了解新竹市立國民中學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是否符合法制規 定,分析教師對《性別平等教育法》內涵認知瞭解情形及實施現況,進而探討所 遭遇的困境與改進方法。 本研究將採用文獻分析法、問卷調查與深度訪談作為主要的研究方法,分述 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法制規定 實證調查 1.問卷調查 2.深度訪談 性別平等教育的 立法精神與實踐 對於性別平等教 育法的內涵認知 推動性別平等教 育法的實施現況 執行遭遇到困 境與改進方法 執行困境與 改進方法 實證分析 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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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一、文獻分析法(Literature Review Method)

文獻分析法屬非反應類研究法之一,指的是從政府文獻或以前的調查中蒐集 現成的資訊進行分析。本研究以蒐集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法律與推動性 別平等教育之文獻為主軸,文獻來源為國內外碩博士論文、期刊、報章專論、研 究報告、報章雜誌、出版品、政府部門報告、官方統計資料,以及與研究主題相 關之書籍並藉助學術網路蒐集相關之文獻等等,經閱讀與整理、分類、分析、詮 釋,進而作為研究分析之論述。

二、問卷調查法(Questionnaire Servey Method)

根據本研究的研究問題與目的,探討相關文獻之後,編製「新竹市立國民中 學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現況之調查問卷」,以探究新竹市立國民中學推動性 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現況,並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三、深度訪談法(In-Depth Interview Survey)

本研究主要以深度訪談綱要之設計,透過施測者與受訪者雙向溝通的談話過 程,進一步了解受訪者對問題或事件的認知、看法、感受與意見,作為問卷不足 之處或想深入研究的問題。訪談對象為校長、輔導主任、專任教師、導師、人事 主任、學生等,汲取大家實務經驗、做為改進之參考。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由於因研究者人力、物力、時間及經費等客觀因素考量,本研究有其既定的 研究範圍與限制,玆分別敘述如下。

壹、研究範圍

本研究範圍以新竹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為問卷調查抽樣的母群體,並立意取樣 作深入訪談補足問卷調查之不足之處,訪談對象為如校長、輔導主任、專任教師、 導師、人事主任、學生等,以瞭解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實施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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貮、研究限制

本研究範圍僅限於研究者任職的新竹市區域,因時間、人力、金錢等限制而 無法跨及其他縣市,且採用自陳式量表及深入訪談作為測量工具,即受試者可能 因為部分問題之敏感性,而產生自我防衛心理,或受個人觀感、認知、情緒、態 度等主客觀因素之影響,而對其填答或訪問有所保留或解釋上有所偏差,以致造 成實證分析結果而有誤差。故若以本研究結果推論到新竹市以外的地區或對象, 必須審慎應用。

第五節 名詞釋義

為釐清研究概念,使本研究所探討的問題意義更明確,以利研究結果的分析 與討論,玆將本研究的重要名詞界定如下。

壹、新竹市立國民中學

本研究所指「新竹市立國民中學」係指依據國民教育法設立於新竹市之公立 國民中學,不包含公立完全中學、私立國民中學。

貳、性別平等教育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定義性別平等教育係指以教育方式消除性別 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我國九年一貫課程的教育改革就是根基於多元 化的、民主化的概念之上所發展出來的,而性別則是多元文化教育的一個重要面 向,推動多元文化教育的目標之一就是要促進性別的平權。在教育的過程中,應 鼓勵學生認識性與性別方面多種差異的存在,並思考其他的社會差異。消弭性別 歧視,學習尊重,使所有個體在學習的過程中不因性別、性別特質或性傾向而有 所限制、阻礙,塑造平等友善、豐富多元的學習環境與社會。

参、性別平等教育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係指中華民國 2004 年 6 月 23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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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0117611 號令制 定公布,並 於 2010 年 5 月 26 日 總統 華總一義字第 09900125131 號令修正公布第 34、36 條條文及 2011 年 6 月 22 日總統華總一義 字第 10000131071 號令修正公布第 2、12~14、20~28、30、36、38 條條文及 第四章章名;增訂第 14-1、36-1 條條文。性別平等教育法法規內容內容包括: 「總則」、「學習環境與資源」、「課程、教材與教學」、「校園性侵害、性騷 擾及性霸凌之防治」、「申請調查及救濟」、「罰則」、「附則」七章,共計三 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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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旨在性別平等教育的相關理論,以建立本研究的概念架構與理論基礎依 據。本章共分成三節,第一節先就性別平等教育理論基礎進行瞭解;第二節則針 對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立法過程與內涵,進行歸納、比較與分析;第三節則為性別 平等相關法律概念;第四節整理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研究文獻;第五節政策執行 理論,並建構本研究之架構。

第一節 性別平等教育理論基礎

在不同時代思潮,性別平等教育理論基礎,大致上可從女性主義、女性主義 教育學、多元文化教育等三方面來加以瞭解。本節共分為三個部分,第一小節先 論述 1970 年台灣婦女運動所倡導女性主義,消除性別歧視,第二小節探討 1970 年代女性主義學者開始分析女性在教育系統中的角色並注意到女性與權力的隔 離現象,不滿教育中充斥著父權思想,提出新的教育模式「女性主義教育學」, 以「性別與學校教育」研究為主要目標,重點在於檢視課程與教室的不平等。第 三小節為我國自 1987 年政治解嚴後,社會的進步使傳統一元中心的思考受到質 疑,多元文化教育受到國內外許多因素的推波助瀾下逐漸興起,「多元文化教育」 可說是多元文化社會下的產物,藉由教育的力量,肯定文化多樣性的價值,尊重 文化多元的人權,增加人民選擇生活方式的可能性,進而促進社會正義與公平機 會的實現(劉美慧﹑陳麗華,2000)。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於 1996 年底公 佈的《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中,已將「推展多元文化教育」列為改革的方向, 多元文化教育的理念,要能夠照顧到學生的個別差異,並引導學生接納和欣賞不 同的文化,以及促進不同族群背景學生間的和諧關係。

壹、女性主義

根據顧燕翎在《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一書中的導言所述,「女性主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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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源於十九世紀法國,意指婦女運動,在近兩世紀之內,一般人傾向於把女性主 義看做是為了終止女性在社會生活中的附屬地位所做的種種努力。故而所謂的女 性主義便是在於︰(1)描述男女不平等的現象,或女性的第二性處境。(2)以女性 觀點解釋其原因。(3)尋求改善之道。(4)探討如何根除宰制與附庸的權利關係, 建立平等共存的新文化、新社會 (顧燕翎,1996)。身處於地球村的我們,在經 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女性的參與與涉入,的確也激起社會急遽變遷的台灣 許多耀眼的火花。女性主義者的社會、政治、教育學家,仍一再大聲疾呼二、三 十年前的『男女平等』的口號,是以其終極問題乃在於:『這是一個以男性為中 心的社會,也是我們的傳統』(呂秀蓮,1986)。問題是,誰來決定男性就是優勢 性別,而女性就必須要居於「第二性」(歐陽子譯,1992) 的地位呢? 女性主義 的基本目的希望促成所有婦女的自主、自決與選擇,在探討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 的同時,常常會因時代、背景、文化、以及研究者取向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研究 重點及中心思想、議題。因此,為清楚性別平等教育的理念需先瞭解女性主義思 想。 一、自由主義女性主義 十七、十八世紀的女性主義者將自由主義的理念與主張加以延伸,擴張到婦 女身上以及私領域的性別關係。她們認為,如果政治領域裡的君權神授是不可以 忍受的,那麼為什麼家庭裡,仍保留著男性家長的絕對權威呢?自由主義基本理 念為 1.理性:所有人在接受教育以後都具備同等的理性,故應平等對待。2.個 人充分自主權:追求自我利益,個人意志與自由不從屬且不受他人干涉。3.平等: 「平等」是自由主義的核心原則,洛克認為每個人都有權去從事她所喜歡的事, 並不受他人的干擾;同樣地,她也必須尊重他人的權利與自由,不去干涉他人的 事。這對女人具有重大的意義,長期以來女性被視為無知且軟弱、不具理性,黑 格爾曾說:「女人擔任政府首腦時,國家立即陷入危機,因為他們不是靠普遍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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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辦事,而是憑一時之見和偏好來行事。」3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認為女性生存的 目的必須以自我實現、自我潛能發展為優先。女性的自我就是存在的目的,而非 為了做妻子與母親才存在,由此可知自由主義女性主義欲解決性別問題在於女人 和男人享有同樣權利,包括教育、就業機會均等、家務分工等,以剷除形式上、 法律上的不平等。自由主義倡導男女平等,他們指出女性不管在工作分配上、參 政上,都處於很邊緣的角色位置,傳統的男尊女卑的價值觀,他們覺得很不好, 呂秀蓮講過一句名言:「不要講男人女人,通通看成一個人來看待,都一樣平等」, 這是近一、二十年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強調的重點。 二、烏托邦社會主義/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 (一)烏托邦社會主義女性主義思潮 十九世紀 (1820-1840)曇花一現的烏托邦社會主義並不是一個整合的運動, 有關女性主義論述各家不盡相同 也稱不上嚴謹,但基本上有幾個共同的訴求: 1.革除婚姻家庭制度、廢除私有財產制、打破男女分工、追求愛情自由,家 庭是男性權力的來源,滋養自私個人主義,教導人們只愛家人。婚姻使女人變成 男人財產,阻止人們追求真愛。私有財產致使財富成為社會權力的基礎,鼓吹人 們爭權奪利。 2.組織公社︰在公社中可以建立一個新的社會, 男女自由選擇對象,男女 勞務重新分配、經濟自給自足。 (二)馬克斯主義女性主義 1.馬克斯主義以歷史唯物論為基礎,主張男女不平等的關鍵在於資本家對婦 女具體而微的階級經濟剝削。 2.一夫一妻制造成男性繼承所有來自於父親的特權,但社會主義解放婦女的 策略不在於廢除一夫一妻家庭制,而是打破家庭中男女的階層,包括︰讓婦女加 入生產行列 (避免男性獨佔經濟大權); 集體化家庭勞役,讓照顧與育幼(無論小 孩是婚生與否) 成為眾人之事 (去除女性的社會隔離) ; 取消生產工具的私有 3 引用處轉引自(李銀河,200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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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男性沒有了經濟資源,女性自然就不受壓迫了)。 馬克斯主義女性主義將女性比擬為無產階級,男性則為資產階級,其壓迫來 自於經濟剝削,簡化了社會中的父權宰制,忽視意識型態與來自於婚姻暴力、性 侵害等的「純性別」的壓迫,是一種經濟決定論。(黃淑玲,1996)。 三、存在主義女性主義 存在主義女性主義以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的第二性為代表作。 她認為一個人之為女人,與其說是『天生』的,不如說是『形成』的。女性的存 在因為受到男性主宰的規劃, 因而永遠被設計成以男性為中心的依附角色,永 遠被比較成以男性為主的常模來生活,女性當然抬不起頭來,總是會比男性差, 也造成女性的模仿男性、以男性的價值為依歸,這是一種迷失。波娃認為,小女 孩的認同來自於母親對男性、對父親的屈服與認同,經由洋娃娃而經驗自我的肯 定與辨識,『女性化』的女人之被動特性,是她從早年培養發展出來的,但不能 說與她的身體構造有關;事實上,是由教師們、由父母、由社會加諸於她的命運。 波娃也認為婚姻和母職制度加害了女性,婚姻使女性以丈夫為依靠的對象,而母 職也混淆了自我榮耀的根據 (以孩子、孩子的成就為自己的榮耀,而非自己), 故而主張新女性應像男性一樣地參與社會生活,找尋生命的意義,而孩子應大部 分由社區集體照顧。 四、激進女性主義 認為社會建構下的父權制度或是男性支配,才是婦女受壓迫的根源,而非資 本主義,企圖找出婦女擺脫壓迫的途徑。談論到的議題多與女人切身相關,包括: 性別角色、愛情、婚姻、家庭、生育、母親角色、色情、強暴,乃至於女人的身 體、心理等,處處都直接觸及女人的身心,發出女人最赤裸的聲音。 米列(Kate Millett)說明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是分開的二個概念,在生理上, 一個嬰兒的性別在出生時即可看出,然而在心理上,一個人要在十八個月大時方 有性別認同,換言之,這是文化上在後天所獲得的。社會性別的意念獨立於生理 的事實,它是社會加給個人的期許、屬性、行為等等的集合。父權制度誇大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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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理差異,以確保男性擁有支配角色,女性擁有附屬角色。社會藉性別角色刻 板化的過程,使婦女接受他們的次等地位,而女性也將這套想法內化,認為她們 不如男人,故而必須打破父權制度。女同志運動可以說是激進女性主義中最激進 的行動,對女同志而言,對女人產生情慾已不只是性偏好,也是自覺的、政治的 選擇,用以澈底挑戰異性戀體制的「正常性」和異性戀關係中的男性主控權。女 同志以女人愛女人、女人認同女人的行動來擺脫男人的控制和定義,不再以男人 為中心,也以女同志理論激發人們對性與性別、自然與文化的重新思考。(王瑞 香,1990)。激進女性主義基本上是挑戰現有的社會體制,主張性開放、懷疑兩 性分工及家庭存在的必要,認為「改善政策」是提昇婦女地位的最佳方式。 五、精神分析女性主義 佛洛伊德認為嬰孩是沒有性別區分的,而在其人格結構中,在性器期,幼兒 必須經歷戀母情結的產生與解除,而這歷程,男孩與女孩是不同的。小男孩由於 其閹割焦慮,而學會控制本能衝動,形成強固的自我與超我,而用享樂、現實來 實現本我。小女孩的陽具妒羨使她由愛母親、愛女人轉變為愛父親、愛男人,而 對小女孩而言,閹割既是已遂,閹割恐懼無法發揮作用,以致她欠缺動機,僅能 形成微弱的超我。理解男尊女卑在心靈結構與心靈運作層面的狀況,尤其是其人 格發展的五個時期為本我、自我、超我的觀念、陽具妒羨及閹割恐懼戀母情結、 性別角色的發展等。理論導向對父權機制的解碼︰小女孩被動地接受自己的性別 與不利的地位,『正常女人』受到較多的壓抑,超我和自我都較微弱,對現實原 則的掌控能力較差心靈能量無法藉主動出擊向外發出,反而被往內壓抑,施諸自 己心靈,甚至身體。佛洛伊德理論發現,生物性別、文化性別、性特質三者之間 並沒有多少必然的或自然的關連,同一個人的性別特質和性特質甚至沒有絕對的 穩定性或單一狀態,男女之間可以擁有相互的特質,這對『男女天生有別』的意 識型態和強制異性戀機制是一大打擊 (劉毓秀,1996)。 六、當代社會主義女性主義 強調經濟、社會、心理機制的改造,社會主義女性要革命性地,建立一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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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社會體系,認為單一的反資本主義或反性別壓迫運動,都無法達到經濟正義和 兩性平等,而必須二者並進。由於家務勞動是無薪資,被視為無價值、婦女進入 職場後,工作仍被歸為低薪資、低地位、低技術,更由於婦女的家務責任,使她 們更無法維護自己的經濟利益。當代社會主義女性主義的目標是去除階級及性別, 包括︰給予母親完全的經濟安全,如:產假、育嬰假、由公共基金所設的社區托 兒設施加入撫養的工作、幫助婦女經濟獨立,不會因為養育小孩而放棄或限制其 經濟的發展,使男女性都能擔負養育小孩的責任,社會角色變得有轉變的可能、 解除婦女在外工作的性別區隔,包括了工作的特性與薪資,婦女也能從事和男性 一樣的勞心的、計畫的、高技術性的、高薪資的、免於育兒的工作,才能自男性 宰制中解脫出來、建立獨立的婦女組織,使個別的與集體的女性的聲音都能被聽 到發抒出來 (范情,1996)。 七、女同志女性主義 女同志企圖打破被視為正常的性組合︰一為『男-陽剛特質-異性戀』,另一 為『女-陰柔特質-異性戀』,而其他的組合可能會被視為娘娘腔、噁心、變態。 故而要加以解放,以其開放更形豐富多元的,性別與情慾流動。 女同志運動多與男同志運動與婦女解放運動有關,以下就 70 年代、80 年代、 90 年代三個時段分述其發展脈絡: 70 年代的女同志運動,以「女同志女性主義」(lesbian feminism)為主流, 一般被視為激進女性主義的主力,強調男/女分離的政治路線。 80 年代的女同志運動是為了反駁 70 年代「去性慾化的」女同志身分提出的, 80 年代初以女同志的 S/M(Sadomasochism,玩虐/扮虐)為中心所引發的「性 論戰」,乃是性自由女性主義者對部分激進女性主義者反色情路線之批判。 90 年代的同志運動更為多元開放,出現「queer」一詞(酷兒、怪胎或變態), 一方面企圖打破「女」同志與「男」同志所預設的性別二元對立,另一方面也質 疑女同志與男同志性身份建構中的「異性戀 vs.同性戀」之二元對立,企圖開放 出更多有志一同的同志集結(張小虹,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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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後殖民女性主義 後殖民女性主義在 1980 年代之後才蔚為風潮,認為以西方白種女人的眼光來檢 視殖民地區的婦女問題,只著重在性方面,而會忽略了種族、殖民、資本主義與跨國 企業對婦女的壓迫與剝削等問題。 女人的壓迫不必然來自於男人,甚至第三世界的 婦女的壓迫來源也有可能是來自於不同族群、階級、國度的女人,而在某種狀態下第 三世界的男女會同是壓迫的受害者,而成為必須攜手共同抵抗壓迫的族群。例如:非 洲南部的國家,因種族隔離政策造成男性有色人種必須因工作,與家庭分離,女性必 需獨立負擔養家育兒的困境。所以,對這些地區的婦女而言,她們的壓迫剝削問題不 能只歸究於性別因素,更與殖民架構的政治、經濟有關。對後殖民女性主義的精神乃 在追求婦女真正的解放,經濟、殖民、種族、政治結構對婦女產生的剝削壓迫都必須 納入女性主義的思考範疇(邱貴芬,1996)。 九、生態女性主義 她們不僅關心公害防治和生態保育,更進而探討女性與大自然雙重被宰制之 間的意識型態關聯性,並企圖拆解所有的宰制關係,追求人與自然的永續共存。 認為當前社會充斥權力為基礎的關係與過程,我們必須跨越這些權力和層級結構, 解析包括性別、種族、階級、人類中心思想等宰制關係,重新思考新的社會型態 標準以及自然資源的再生使用與永續保存,建立相互尊重,追求人與自然的永續 共存(顧燕翎,1996)。 從女性主義到後女性主義,企圖打破男女二元論,追求平等的面向更豐富、 多元,而我國《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精神如同從女性主義過渡到後女性主義,從 原本兩性延伸至多元性別。而女性主義各流派共同揭發父權結構的存在,企圖瓦 解父權結構不合理的現象及追求每個人應有的尊嚴與權利,關懷弱勢,實現實質 平等,也正與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目標一致。

貳、女性主義教育學

女性主義正式在十九世紀的法國開端,伴隨女性意識的覺醒,開展了女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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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運動,其內涵主要在打破女性附屬地位,推動性別平權,這波熱潮逐漸延燒到 新陸地-美國,邁入二十世紀的 60 年代,美國本土受到黑人民權運動的影響,女 性主義趁勢,搭著這波平權運動的風潮,提出女性在政治、經濟、法律上應享有 與男性相同的公民權之主張,到了 60 年代末,教育界也受到女性主義的感染, 開始反思性別議題,逐漸開展了女性主義教育學的研究,灌注了教育界新的能量 與涵養。 自 1960 年代末期興起第二波的婦女運動,對於教育領域中性別議題有更多、 更深入的關注,女性主義將教育視為終止女性附屬地位整體努力中的一環,除了 進行解構的工作、全面檢視現存的性別不平等與背後潛藏的結構因素外,女性主 義的觀點更溢入教育學的土壤,開展出女性主義教育學(feminist pedagogy)(潘慧 玲,1999)。 女性主義教育學者,關注如何在教育情境中促成女性意識的覺醒和轉化社會 不平等、教育機會、課程、教材、教學與師生互動的性別差異與歧視均需一一被 檢視並研討改進的行動,因此我國九年一貫課程有關性別平等教育的實施,若注 入女性主義教育學,以人為本的前提下,將更能關注性別的差異,落實全人發展。 一、女性主義教育學的意義 依國外學者 Shrewsbury(1987)定義女性主義教育學為:「“使學習者賦權, 使其對同儕彼此及學科內容能負責,並將所學付諸社會行動,目的在於創造社會 正義的教育,強調解放,關注位處邊緣的個體。”」也就是將教育現場的焦點回 歸 到 學 生 主 體 之 上 , 關 照 個 別 學 生 的 差 異 及 Middlecamp,C.H. 和 Subramaniam,B.(1999:520-525)的定義是:「女性主義教育學不同於一般學校要求 一致化、客觀化,以男性經驗為主的知識與真理標準,其致力於女性生命、承認 女性成就和歷史,並探討以女性的生活經驗納入教學實驗中,強調言論型態、言 語和互動中性別不平等權力關係的察覺,創造一個診察教師教學和教師如何教學 的理論脈絡,以期使學習者增能成一位具備關懷、負責並能將其所學實踐於社會 的行動者」(引自陳建民 2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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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義教育學即是「顛覆課堂教室中的父權社會宰制價值」,其理論的重 點在於打破傳統知識的範疇,重新引入女性的聲音並與弱勢族群結合,轉換傳統 以男性為主導競爭性、權威性的學校模式,開始重視女性的聲音與經驗,建構合 作性、關懷性的學校環境與性別平權的教室情境。 二、女性主義教育學理論 近年來許多學者均接受Tisdell(2000)將女性主義教育學根據不同的理論觀點 區分為三種主要的模式,分別是「心理模式」、「結構模式」與「後結構模式」。 「心理模式」將焦點放在女性做為學習者其心理層面的發展;「結構模式」則是 關心性別、種族、階級等結構因素所形成的壓迫如何影響女性的學習;而「後結 構模式」則關注上述這些結構性因素如何影響女性學習者的認同發展,以及學習 者如何藉由學習與解構知識權威的歷程而發展出抵抗結構壓迫的能力。由於後結 構模式的女性主義教育學在關照到女性受壓迫的共同處境時,也意識到女性之間 的異質性與多元性,也因此將更能關照到不同位置處境的學習者的特性與需求 (Tisdell,2000:163-181)。藉由女性主義教育學理論用之於性別平等教育實踐的 教學議題探討,對研究者有所啓發。 (一)心理學模式(psychological model) 女性主義教育學心理模式的理論發展,受到「自由主義女性主義」(liberal feminism)與「精神分析女性主義」(psychoanalytic feminism)理論的影響,重視 婦女的解放,並從個人心理層面出發,探討如何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讓婦女身 處其中得以發聲、學習與認知(潘慧玲,1999)。 心理模式的教育學者強調學習歷程中的個人經驗、情感與價值,挑戰傳統知 識必須具備-特定形式與普遍化、抽象化及理性的條件(Maher,1985),認為個人 就是知識的建構者,不管是學生或是教師,皆有可能透過自己的經驗或情感而建 構知識。 就教室內的對話關係可以看出,女性在傳統教室的沈默,是受到其他參與者 的歧視或忽略,或者因為競爭的關係或氣氛,而產生膽怯、憤怒或受傷害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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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這些因素來自於自我壓抑或受到其他參與者刻意邊緣化的經驗所致 (Burbules&Rice,1991,引自朱雅琪,2000)。強調建構一個安全的對話環境,營造 省思性的教室論述,參與者之間是保持連結關係,每個學生的想法與意見、情感 都受到重視,這樣的學習環境,使得每個人都感到被關懷、敢說話、敢書寫。使 參與者感到安心的環境,促使他們的發聲而獲得增能。因此,教師是一個撫育者 與引導者,而不是所謂知識的唯一權威。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促使學生可以產生 自己的觀點,協助學生把靜默的知識顯露出來,加以修潤,並鼓勵他們發聲,知 識存在於學生間或教師互動對話過程中。教師是友善的導師,如同母親的形象, 給予學生愛的關懷,鼓勵學生進行思考與研究,而不是立即下判斷(Tisdell,1988; 潘慧玲,1999;朱雅琪,2000) 但心理模式女性主義教育學傾向將學生視為同質的個體,僅考慮到男女心理 的可能差異,而未探討其他因素如種族、階級所造成的影響。因此,常被批評為 過度專注中產階級的白人女性及太強調個人因素的影響而忽略了人所處的社會 結構對人類行為之限制。(Tisdell,1998;潘慧玲,1999) (二)結構模式(structural model) 女性主義教育學之結構模式的理論來自於批判教育學與結構的女性主義理 論,分析的對象是社會結構或壓迫體系,如父權體制、資本主義。而結構女性主 義理論包括激進女性主義理論,強調父權體制是一個壓迫系統;馬克斯主義女性 主義,強調對父權體制與資本主義的批判;而社會主義女性主義則關心挑戰多元 的壓迫系統,如父權體系、資本主義以及白人至上論。它超越了對於個人的關懷 轉而重視心理模式所忽略的社會結構因素,以及這些社會結構對個人學習、知識 製造與決定權的影響。 馬克斯女性主義與社會主義女性主義認為,教育是資本階級用以統治勞工階 級與女性的工具,複製了現存原已不公的制度。因此,要透過教育來改善性別、 階級、種族不平等現象,抱持著悲觀的態度。Berrett(1984)指出,學校教育配合 國家政治目的,而性別平等關係並非獨立於階級之外(引自朱雅琪,2000)。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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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的教育學者認為學校複製平等的功能有: 1.意識型態:學生經由學校教育而被社會化或獲得虛假意識,而接受優勢階 級(白人、資產階級、男性)的價值觀與信念,卻未意識到自己是被剝削以及受到 控制的。 2.界定知識的合法性:統治階級或優勢階級藉由學校教育與課程安排,而界 定何者為知識或何者為文化。 由於馬克斯女性主義與社會主義女性主義對於教育現況的消極與無奈,結構 模式之女性主義教育學(尤其是激進女性主義),傾向放棄教育體制的改革,而另 闢戰場,如主張單性別的學校,以改善兩性合校男性主宰教育資源的問題 (Spender,1982)。 由於結構模式女性主義教育學,太過於重視社會結構因素的影響力,而忽略 了人類作為行動者,擁有超越或克服社會結構限制之可能性。 (三)後結構模式(poststructural model) 後結構女性主義教育學深受後結構女性主義理論、批判教育學與多元文化教 育的影響,也吸收心理模式與結構模式之女性主義教育學論點,強調個人與社會 結構因素重要性之外,更重視立場與差異的議題。透過教育來促成婦女及其他弱 勢團體的解放與社會變遷(Tisdell,1998)。 後結構女性主義教育學所關注在於:1.個人與優勢或壓迫系迫交集間的關係 與連結,以及此連結如何影響參與者在教室情境中,建構知識、討論自身經驗與 互動過程。2.強調「經常性流動的認同」概念,「認同」並非一成不變且固定的, 而是會受到個人與社會結構之間的互動關係而影響,會隨著「認同轉變過程」中, 學習者將獲得增能,而成為一個具有行動力的主體。透過此過程,學習者認知到 社會中具有不同的「真實」,而非僅有唯一的「真實」。3.強調「解構」的重要性, 並打破傳統的二分法概念,轉而重視「連結」、「關係」與「感情」,反對傳統只 重視「理性」的存在,而呼籲「感情」在知識建構的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但也強調「理性」與「感情」是互相關連而非二分法,彼此均會影響我們對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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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認知看法。 Tisdell(1988)認為教室的情境是「持續流動的情境」,教師與學生都帶著訴 說他們複雜的權力關係的立場與差異來到每一個教室,因此,每一個教室的論述 所呈現的意義,均是由教師與學生的互動所產生的,它不會是中立的,而是產製 於當下的歷史與社會定義之中。 在教室情境中,鼓勵學生發聲獲得增能是女性主義教育學的核心概念。後結 構女性主義教育學卻試圖解構「發聲/自主、沈默/被動」的二分說法,認為沈默 也有可能是一種防禦權力的策略,是一種正式地抗議行動。重視在課程中與教學 實踐過程中,學生之立場與差異與發聲之間的關連性,他們不再僵涸地認為「沈 默」就是缺乏權力,而是要去追究沈默的原因(Tisdell,1998;潘慧玲,1999;楊 幸真,2002)。 在教學過程中,認為「教師」與「學生」這兩個社會角色本身具有社會意涵 和權力關係,教師握有決定學生功課、評鑑、決定獎學金人選等權威及權力,除 去權威並没有辦法真正改善圍繞在我們四周的不平等權力關係,如教室中的每位 參與者間都因為其性別、階級、種族、年齡、身心狀況而形成錯綜複雜的認同及 權力關係,試問一個具有身心障礙、原住民身份的女教師,與其身體健全、漢民 族的男學生之間的權力槓桿會朝那個方向傾斜呢?如同 Tisdell(1988)所說,認同 是一個流動的概念,每個人的「認同」不會維持穩定不變,因此在一個學習環境 中,何者為優勢、何者被邊緣化並非總是固定的,每個人會因其認同的轉變,而 在每一種權力關係中佔據不同的位置,一個人可能既是壓力者又是被壓迫者。透 過教師的引導讓學生能夠充分地檢視存在教室情境中因為性別、階級、種族等所 造成權力不平等關係,讓學生在一個較真實而非真空的情境中學習,使其離開學 校、離開教室之後,可以更實際地生活及行動(hooks,1989)。(hooks,1989)也認 為,教室中應該充滿挑戰的氣氛,使學生可以在冒險的情境下發聲,進而促使每 一個學生在此嚴厲、批判的論述環境下讓自己增能。教師不是一個全知全能的專 家角色,也非藉由權威壓迫學生,而是要藉由其權威提供開放的論述空間,並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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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幫助學生或學習者透過「第三隻眼」來學習檢視社會類屬(如種族、階級、 性別等)、立場與知識建構之間的關連性(Maher&Tetreault,1994)。教育是為了 使自由的實踐成為可能,他們視自己為「激進的教育者」,勇於質疑現況,而不 同於其他傳統教師,允許學生與自己繼續關注那些他們有與趣,卻會助長、並維 持不平等現況的知識(hooks,1994,引自 Tisdell,1998)。 三、女性主義教育學的教育理念 女性主義有許多流派,共通點在於關心性別不平等的現象,探討性別的社會、 文化、政治、經濟意涵,強調去除性別偏見以增進兩性平等。在人類社會中,不 管是資源的分配、制度的設計或是意識的形成,通常是由男人主導或從男人的觀 點出發,視女人為他者(Other),將女人化約為女性(femininity)、歸屬為自然 (nature),限制於私領域(domestic domain),男人則是男性的(masculine)、創造 文化的(culture creator)、活躍於公領域的(public domain)。因此,女人依附於、 次等於男人。這樣的兩性觀在教育的場域俯拾皆是,其影響力不可輕忽;研究指 出傳統的學校教育有意無意地傳遞偏頗的性別意識型態,複製父權社會的性別偏 見與歧視,加強男尊女卑、男強女弱的文化價值與權力關係。在課程設計方面, 學校提供性別區隔的正式課程(在中等教育以上的階段特別明顯)、性別差別待遇 的潛在課程(例如男女學生有不同的言行衣著規範)(Best, 1983;Measor & Sikes, 1992;Thomas, 1990);在教材內容方面,教科書中充滿性別歧視、性別角色刻 板印象(李元貞,1993;吳嘉麗,1997;Streitmatter,1994);在教學歷程方面, 教師與學生的互動因學生的性別而有質與量的不同(謝臥龍,1997;Sadker & Sadker, 1982);在行政結構方面,女性多任基層教師而少當行政主管(林生傳, 1999;Bradley, 1990)。性別影響學生在學校中的教育機會、成就與經驗,進而 影響男女學生的就業選擇與生涯規劃(楊巧玲,1999;Measor & Sikes, 1992; Sanders, Koch, & Urso, 1997;Whitehead, 1996)。

女性主義者認為學校教育要匡正而不是複製不平等的兩性關係,課程與教材 的改革必須從根本去挑戰以男人為本、為主、為尊的知識體系,尊重並納入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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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聲音、經驗與觀點(Butler & Walter, 1991; Minnich, 1990)。在教學方面,女 性主義者強調四個主題:去除權威、多元立場、發出聲音、增權賦能,五個原則: 發展互相尊重與信賴的氣氛、師生分享領導、組織合作性的結構、整合認知與情 意的學習、行動取向(Schniedewind,1987; Tetreault, 1993),主張在教學過程中, 教材與教師不是知識的唯一來源,教師要認清學生各有獨特的立場,鼓勵學生為 自己發聲,提出自己的問題與觀點進行對話,使學生增權賦能而非成為被消音、 被邊緣化的一群,教學情境的安排必須著重學生的情意面向,經營尊重與信賴的 氣氛,使學生放心地合作學習、分享經驗。 四、女性主義教育學給予性別平等教育政策的啓示 (一)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及後續推動: 在性別平等教育法法制化後,對於性別人權提供了更進一步的保障,各基層 學校對此法條「依法行政」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學校對於性別議題的重視, 但性別平等教育絕對不是在會議桌上就能實現的,也不是多少委員符合多少性別 比例就能算數的,配合九年一貫課程中性別議題的融入,設計相關課程與活動, 當性別議題開始成為一個被討論的焦點,就是進步的開始。 (二)慎選教材 : 避免性別偏見的教科書內容,應注意是否落入性別刻板印象中,教師應審慎 留意教科書中的意識型態,避免性別之錯誤、偏見、歧視一再重複,無形之中洗 了孩子的腦,造成性別偏狹等的副作用。 (三)與生命教育結合: 加強導師制度,落實生活輔導教育,教師與學生的關係以關愛為起點,學生 感受到關懷,才學會相對的付出,愛自己、更能推己及人,落實尊重、關愛的生 命教育。 (四)建立友善校園文化: 凡事勿忘學生,從班級到社團到自治市,都應該讓學生有充份參與與發揮的 機會,友善、開放、人道、關懷,反所有形式的暴力應是每個學校所追求的優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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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若以教訓學生為樂,訓斥學生為常態教育,這個校園恐怕不是教育的場所 而是束縛身心靈的牢籠。 女性不等於女性主義,而男性也不等於沙文主義,教師應揚棄二分法的性別 意識與偏狹的意識型態,因為教育是助人成人的偉大任務,不能以偏概全,以偏 見、差別待遇、歧視看待學生,如何看見學生的不同?如何幫助學生找到自己? 這是教育不斷追尋、探索的問題,同時,也是教師專業成長的動力,女性主義教 育學提供了教師一盞明燈,指引了寬廣而包容的方向: “去愛你的學生,並愛他 們的不同”。

參、多元文化教育

一、多元文化教育興起的背景 多元文化教育在歐美地區發展的時間已逾四十多年。一九六0年代,美國各 地掀起了一股「民族振興運動(Ethnic Revivalization Movement)」及「民權運動 (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訴求反抗優勢團體的宰制﹑主流文化的霸權, 要求正視多元文化的實際,以解決少數民族文化潰散、制度壓迫及機會不均等之 問題。其後至一九八 O 年代,多元文化教育黑白種族衝突主題,延伸對所有弱勢 團體的關懷。至二十世紀後半葉,全球普遍出現的社會現象漸由一元走向多元的 文化型態,少數族群獲弱勢團體也發出需要被重視與尊重的聲音,這表示現在西 方出現另一股後現代主義的思潮,隨著這一股風潮,台灣社會也開始提倡多元文 化的重要(謝幸芳,2001)。我國自 1987 年政治解嚴後,除了少數族群及弱勢團 體不斷發聲以爭取更合理的對待外,社會的進步也使傳統一元中心的思考受到質 疑,多元文化教育也受到國內外許多因素的推波助瀾下逐漸興起。「多元文化教 育」可說是多元文化社會下的產物,它希望藉由教育的力量,肯定文化多樣性的 價值,尊重文化多樣性下的人權,增加人民選擇生活方式的可能性,進而促進社 會正義與公平機會的實現(劉美慧﹑陳麗華,2000)。 二、多元文化教育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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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ks(1993)認為多元文化教育是一種概念、一種教育改革運動、也是一種 過程。 目的在於改變學校的文化與結構,使不同文化背景的學生在學校中都有公平 的學習機會。 美國多元文化教育學者 James A.Banks 認為多元文化教育是使所有的學生在 學校中享有相等學習機會。而教育改革的運動,要改變的不只是課程而已,甚至 還包含學校整體教育環境,應該持續進行的是為所有學生促進其教育機會均等。 Sleeter(1996)認為多元文化教育是改變學校教育的歷程,主要是在提升教師 對多元文化教育的關心、能力及對不同族群學生的正確態度,體認文化多元差異, 主張透過教育及社會的努力促進社會正義。 沈六(1993:51)提出多元文化教育是一個包含各項教育的概念,用於敘述各 項不同的學校措施、課程和教材,學校設計這些措施、課程與教材,用於幫助學 生從不同的群體去感受教育均等的理念。 歐用生(1996)認為多元文化教育是一項教育政策與措施,其承認、接受與肯 定人類的性別、種族、殘障、階級與文化具有差異性。 吳清山、林天佑(1996)在定義多元文化教育時,意指學校提供學校各種機會, 讓學生了解各種不同族群文化內涵,培養學生欣賞其他族群文化的積極態度,避 免種族的衝突與對立的一種教育。 國內外學者,對於多元文化教育的意義提出多種看法,歸納得知: (一)站在學校教育立場來看,多元文化教育需以實踐教育機會均等為基礎點, 讓每個人皆擁有平等的受教權,去認知和體會彼此的差異性,並能對主流社會所 享有的優勢提出批判和質疑,提昇個人多元文化涵養,進而建立起多元文化的社 會。 (二)以社會教育角度來看,多元文化教育應以民主的理念,讓公民充分發揮 個人的主體性,呈現多元的價值,並經由持續討論、批判和反思中,達成共識, 形成多元和諧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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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性別平等與多元文化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即希望透過「教育」的過程, 促使不同性別或性傾向者都能站在公平的立足點上發展潛能,不因生理、心理、 社會及文化上的性別因素而受到限制,期望經由性別平等教育,促進不同性別者 在社會性別之實質平等,共同打造性別平等之多元社會。因此,「性別平等教育」 在推動上必須建立於多元文化社會所產生的覺知、信念與行動。 換言之,同志運動、跨性別、各式不男不女或亦男亦女的性別樣態,應重獲 自由,除去污名,得到解放。 多年來從事性別平等議題之研究者,基於多元文化意識的覺察,由性別研究 拓展至種族、階級、年齡以及特殊性等社會建構的多元性別觀(Sleeter,1996;潘 慧玲,1998;張玨,1998)。更提倡推行性別平等教育應從與多元文化教育的連 結開始探討(Sleeter,1987;Grant,1987;莊明貞,1999),將性別平等的議題跨入 多元文化教育的議題中探討。多元文化教育之推動,除關懷族群、社會階層、宗 教、特殊性之外,必須與性別議題做交互重疊的探討,才能真正達到尊重所有人 類的教育目標。

第二節 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立法過程與內涵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 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性別平等在我國是受到憲法保護 之基本人權。然而我國一方面受到傳統父權意識型態深遠的影響,另方面因民主 化的發展過程較為遲緩,在我國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的過程中,《性別平等教育法》 於 2004 年 6 月通過,具有深遠的意義,以往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來規範性 別平等教育的實施,實有不妥,因為性別平等教育的主要重點不只在性侵害或性 騷擾之防治,社會大眾對於性別平等觀點侷限於狹隘觀念,使得塑造性別平等的 社會仍處處受阻礙。《性別平等教育法》透過立法法制化,教育人員需依法行政, 運用教育管道教導學子性別平等相關課程,打開了通往性別平等之社會的門扉。

數據

圖 1-1    本研究流程圖 .............................................. 10
圖 1-1 本研究流程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貳、研究方法 本研究旨在了解新竹市立國民中學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是否符合法制規 定,分析教師對《性別平等教育法》內涵認知瞭解情形及實施現況,進而探討所 遭遇的困境與改進方法。      本研究將採用文獻分析法、問卷調查與深度訪談作為主要的研究方法,分述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法制規定 實證調查 1.問卷調查 2.深度訪談 性別平等教育的 立法精神與實踐 對於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內涵認知 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實施現況 執行遭遇到困境與改進方法執行困境與     改進方
表 2-1 國外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概況  國外  立法概況
表 2-2 性別平等教育法制定歷程  階段  時間  工作說明  法 案 專 案 小 組 研 究 階 段 1997 年 3 月 7 日  教育部 1997 年 3 月 7 日成立「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積極推動。 2000 年 2 月 進行《兩性平等教育法》草案的研擬計劃 2001 年 1 月 研究計畫小組歷經了十八次小組會議及十七次 的專家學者會議後完成《兩性平等教育法》草 案。  教 育 部 研 擬 階 段 2001 年 2 月  研究計畫小組提送《兩性平等教育法》草案初稿交給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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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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