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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立法過程與內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立法過程與內涵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 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性別平等在我國是受到憲法保護 之基本人權。然而我國一方面受到傳統父權意識型態深遠的影響,另方面因民主 化的發展過程較為遲緩,在我國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的過程中,《性別平等教育法》

於 2004 年 6 月通過,具有深遠的意義,以往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來規範性 別平等教育的實施,實有不妥,因為性別平等教育的主要重點不只在性侵害或性 騷擾之防治,社會大眾對於性別平等觀點侷限於狹隘觀念,使得塑造性別平等的 社會仍處處受阻礙。《性別平等教育法》透過立法法制化,教育人員需依法行政,

運用教育管道教導學子性別平等相關課程,打開了通往性別平等之社會的門扉。

性別平等教育旨在塑造相互尊重、平等且和平相處的學習環境,而《性別平 等教育法》的通過與實施,實為建立性別平等教育新的里程碑,法規中除明定國 民中小學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且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 活動至少四小時外,對於學校環境與資源、課程、教材與教學等亦有所規範。本 節分別從《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立法背景、立法過程與條文內涵要點,並以其內 涵做為編製調查問卷與訪談大綱,來檢視新竹市立國民中學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實 施現況。

壹、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背景

一、國外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實施經驗

性別平等教育蔚為為國際風潮,各國透過立法來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以下 舉例部分國家對性別平等教育的立法概況。

(一)美國

1.1972 年首先制定《教育法修正第九條》(Education Amendment Act of Title IX),是世界各國中最早訂定的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法案。此法規定:「禁止任何學 校,不得基於學生的性別、狀態,對招生、入學許可、課程及教育活動之設計、

教育福利、參與課程之權利、輔導、學生經費之輔助、就業輔導、運動、教科書 與教材、工作雇用等事項設限。」

2.1974 年通過《女性平等教育法》(Women's Educational Equality Act),則立 法宗旨在於「積極發展性別平等教育資源與教育模式」;其具體目標為透過各種 經費補助,鼓勵各級教育機構發展評估課程與教材,研發對老師、行政人員、諮 商師等教育人員性別平等的培訓方案,開發提高職業教育、體育和教育行政訓練 中的性別平等機會,推動防制性騷擾與暴力計畫與政策;發展無歧視性向與成就 測驗工具、增加低收入女性的教育訓練機會、增加各級教育行政的女性席位等。。

3.1976 年通過「職業教育修正案」(Vocational Education Amendment Act) 要求各州政府必須設置性別平等教育的專職人員,審核所有職業教育方案中的性

別歧視措施。

這三項聯邦政府法案是為美國保障與促進兩性平等教育的基石,並深刻影響 到其他國家的相關立法。

(二)英國

1975 年,通過《性別歧視法》(Sex Discrimination Act),其中專章處理兩性 平等教育。

(三)澳洲

1984 年,通過《性別歧視法》(Sex Discrimination Act),專章處理兩性平等 教育。

(四)瑞典

1988 年,成立「國家性別研究中心」、「男性危機處理中心」。 (五)聯合國

1985 年,發表「消除所有對女性歧視公約」(UN Convention of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其內容強調應重視教育中的性別 平等待遇。

第三篇第十條中,以消除對婦女的歧視,以保證婦女在教育方面享有與男子 平等的權利,特別是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保證,條文內容規定如下:

1.無論在鄉村或城市地區的學前教育、一般教育、技術專業教育、高等技 術教育以及所有的職業訓練中,確保男女的生涯和職業輔導、學習途徑及各類文 憑取得擁有相同條件。

2.男女生有參與相同的課程、相同考試、相同水準資格之教職員以及學校 場域和設備的平等權力。

3.在所有層次、所有形式的教育中,並藉由鼓勵男女合校和其他能幫助達 成目標的教育方式,消弭任何形式的男女刻板概念,特別是重新修訂教科書、學 校計畫及教學方式。

4.男女生有相同的機會獲得獎學金、其他研究獎勵、進入繼續教育的計劃。

5.男女生有相同的機會進入繼續教育的計劃,包括成人和識字計劃,特別 是那些致力於儘早減少男女之間的任何教育鴻溝之計劃。

6.減少女性學生輟學率,並為提早離校的未成年女性組織計劃。

7.男女有相同的機會參與運動及體育課。

8.男女有相同的機會獲得特定教育之計劃的資訊,以協助確保健康和家庭 的福利,包括家庭計劃的訊息和諮詢。

1995 年,聯合國第 4 次婦女大會發展「北京行動綱領」,提出「性別主流化」

的概念,作為推動全球性的性別平等策略,藉以強調性別平等是一種普世的價值,

也是全人類的幸福。使所有婦女和女孩都充分享有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是實現兩 性平等、發展與和平的先決條件。鼓勵政府提供婦女充分參與各級決策、充分注 意女童的需求可提升實現兩性平等目標、提高婦女地位的國家機構,在確保建立 適當的框架方面起了推動的作用。媒體也有可能對於實現兩性平等的目標有影響 作用。

2012 年宣布 10 月 11 日為全球第一屆「國際女孩日」,目的在於提醒人們,

世界各地的仍有許多小女孩在人權、教育和醫療等方面遭遇不平等的對待以及保 護女孩們脫離歧視、暴力和童婚,呼籲各國重視並投資女孩,保 障 女 孩 應 有 的 權 利 與 人 身 安 全 。

表 2-1 國外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概況 國外 立法概況

美國 *1972 年首先制定《教育法修正第九條》(Education Amendment Act of Title IX),是世界各國中最早訂定的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法 案。

*1974 年通過《女性平等教育法》(Women's Educational Equality Act)。

*1976 年通過「職業教育修正案」(Vocational Education Amendment Act)。

這三項聯邦政府法案是為美國保障與促進兩性平等教育的基 石,並深刻影響到其他國家的相關立法。

英國 *1975 年通過《性別歧視法》(Sex Discrimination Act),其中專章 處理兩性平等教育。

澳洲 *1984 年通過《性別歧視法》(Sex Discrimination Act),專章處理 兩性平等教育。

瑞典 *1988 年成立「國家性別研究中心」、「男性危機處理中心」。

聯合國 *1985 年發表「消除所有對女性歧視公約」(UN Convention of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其內容 強調應重視教育中的性別平等待遇。

*1995 年,聯合國第 4 次婦女大會發展「北京行動綱領」,提出「性 別主流化」的概念,作為推動全球性的性別平等策略,藉以強調 性別平等是一種普世的價值,也是全人類的幸福。

*2012 年宣布 10 月 11 日為全球第一屆「國際女孩日」,呼籲各國 重視並投資女孩,保 障 女 孩 應 有 的 權 利 與 人 身 安 全 。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二、國內環境變遷的影響 (一)政治因素

1996 年 11 月底民進黨婦女部主任的彭婉如女士,南下高雄為隔天即將進行 表決的民進黨「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徹夜奔走,不料卻在深夜搭計程車 前往住宿旅館途中遇害,暴露出女性人身安全長久以來嚴重缺乏保障的事實,立 法院在強大的壓力下,在一個月內火速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並在翌年 1 月公布實施(蘇芊玲,2002),其中規定每學年至少實施四小時之性侵害防治教育,

為性別平等教育最初法源依據。

2004 年為避免受政治情勢而影響立法院《性別平等教育法》草案的通過,

關心性別議題的民間團體,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女學會」、「婦女新知基 金會」等,乃成立「民間監督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聯盟,積極與立法院「教育 及文化委員會」的委員聯繫,在獲得各個政黨委員們的支持下,《性別平等教育 法》草案審查迅速進行。

(二)經濟因素

在經濟蓬勃發展下,多數的家庭為雙薪家庭,開始重視婦女工作權益,爭取 女性在就業機會上的平等,於 2002 年通過了「兩性工作平等法」4,明確指出主 管機關應該為婦女就業之需要編列經費,辦理職業訓練、就業服務,並提供托育、

托老等相關福利措施,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 別地位實質平等。

(三)社會因素

從 1996 年彭婉如女士慘遭殺害,到 1997 年白曉燕命案,以及 2000 年具較 女性化的特質的國中生葉永鋕死於學校廁所事件,激起社會大眾開始正視傳統文 化社會長期加諸於弱勢或少數性別者的歧視與傷害,不合理的性別結構與不平等 的現象存在社會已久,遭受前所未有的嚴厲質疑與批判,反思我國性別平等教育

4 兩性工作平等法於 2008 年 1 月 16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700003951 號令修正名稱為《性別 平等工作法》。

缺乏加上婦女運動團體的努力,喚起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立法的重要性。

(四)文化因素

傳統男尊女卑的觀念已逐漸瓦解,「重男輕女」、「男主外、女主內」、

「男性應剛、女性宜柔」的性別刻板印象也受到辨證與檢視,取而代之的是多元 文化發展理念與性別平等意識啓發,尊重多元性別差異及消除性別歧視,為性別 平等教育中的主要內涵之一。

(五)教育因素

隨著教育改革,教科書的開放、課程的鬆綁,國民中小學課程內容較以往多 元而富有彈性,在1998年9月30日所公布的「九年一貫程綱要」中,便將兩性教 育列為六大重要議題之一,並融入七大學習領域內,藉由性別議題與性別平等觀 念融入領域課程內實施,培養學生察覺學習環境中不當的性別偏見與歧視及學習 尊重多元、接納差異的態度,落實性別平等教育。

(六)其他因素

承接性別平等蔚為世界潮流與趨勢,及國內學者與民間團體積極引進「性別 主流化」之概念與決議,要求政府各行政部門規劃與實施「性別主流化」之計畫,

承接性別平等蔚為世界潮流與趨勢,及國內學者與民間團體積極引進「性別 主流化」之概念與決議,要求政府各行政部門規劃與實施「性別主流化」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