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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政策之基層官僚執行者為教師,依本研究對象為教師,藉 由問卷調查、深入訪談,所獲得研究結果,提出以下建議:

壹、研究建議

(一)研究建議

1.對行政組織與運作方面建議:

(1)訂定各校性平調查小組成員比例限制: 加強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參加 調查小組培訓,規定應佔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總人數比例至少 1/3 以上,能

提升學校性平會實質運作與功能發展。

(2)各單位分工合作,促進性別平等效能:學校校長為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之主任委員,得遴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人員為代表,領導人的態度影響推動性別 平等成效,應動員所有處室通力合作而非專屬某一處室,最佳方式將各處室單位 主管列入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之一,有助於行政支援全員動起來。

(3)提升承辦人性別平等的敏感度: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暨性霸凌事件處 理原為輔導處為收件單位,為配合教育部線上通報機制改以學生事務處或訓導處 為收件單位,應加強承辦人對於性侵害性騷擾暨性霸凌事件處理之在職訓練,提 升性別平等業務上的敏感度。

(4)提供性別平等教育 E 化平台:學生對於網路媒體使用率偏高,投其所好,

建置性別平等教育 E 化平台,提供性別平等相關法律常識、社會性別平等議題之 時事分享、學校訂定性別平等實施計畫、申訴流程...等,解決授課不足而影 響性別平等教育的推動的品質。

2.學習環境與資源方面建議:

(1)在師資培育體系規範學生應修性別平等教育學分:可強化未來師資具性 別平等意識,以身作則,教育學子。

(2)規範教職員工每年需有性別平等教育研習時數若干小時:比照環境教育 法規定學校所有員工、教師、學生每年應上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因校園現場每 個人應具性別平等觀念,建立友善性別平等校園環境。

(3)強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之性別平等知能:辦理性別平等初階、

進階研習及相關性別平等法律知識,有助於性平會運作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六條 所賦予的任務。

(4)規劃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增進師生之覺察與反省能力:培養具自我批判 與反省的能力,覺察自身觀點與行為之偏見,進一步能尊重他人性別傾向選擇 權。

(5)辦理有益健康的休閒活動:國中小學生於寒暑假發生性侵害案件比例偏

高,學校能辦理免費休閒活動,可減少沈迷網路交友、網路電玩等。

(6)增加經費改善校園性別空間:規劃校園性別平等的空間,思考點應以「尊 重」、「平權」、「體貼」為核心,因應不同性別之生理、心理需求,設計友善 性別平等空間。

3.課程、教材與教學方面建議:

(1)製作性平宣導短片,打造性別平等多元社會:利用各種管道如電視、電 子看板、偶像劇置入行銷等,加深學生、家長、社會大眾認知社會文化的多樣性,

破除性別偏見、歧視與刻板化印象,強化社會教育。

(2)研發性別平等教育媒體教材供教學使用:目前性別平等教育媒體教材不 多,能提供性平相關教材,以利教師將性別平等融入課程。

(3)多舉辦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宣導性別平等觀念,

教育社會大眾正確觀念,達到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三管齊下,良性互 動循環,建立多元性別平等的社會。

(4)辦理性別平等相關法治教育:國中生有時出於好玩,殊不知已觸法或有 性騷擾之虞,加強性別平等法治教育,可避免不必要的誤會或犯錯。

4.性平事件防治方面建議:

(1)建立整合性服務:現行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提供醫 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或律師等專業人員服務,係當事人或相對人提出,建議 把被動化為主動,提供整合式服務,強調專業人員互相溝通、協調,而非各自為 政,被害人不斷重複陳述事件發生過程,無形中對當事人二度傷害。

(2)統籌性別平等調查小組:由市府培訓性別平等調查人員及性平專家、學 者共組性別平等教育調查小組約 5-10 人,協助各校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 性霸凌事件調查,具性別平等專業能力及過程符合能依程序正當及實體合法的要 素,減少各校因經費短絀無法聘請性平專家、學者及校內性平調查人員不足,便 宜行事,調查過程常遭外人質疑公正性、客觀性。

(3)訂定懲處標準與多元懲處方式:有關性騷擾、性侵害、性霸凌等案件之

加害人懲處應建立標準,否則各校不一,造成不公。另對被害人與加害人若屬同 一學校,為保護加害人的受教權,不能強制轉學。但對被害人必須相處於同一教 育環境,情何以堪,造成被害人承受無形壓力,往往變成被害人自認倒楣,被迫 轉學,簡直是懲罰被害人,相當不公平,建議規範有此類案件,能有對加害人妥 適懲處方式,在被害人與加害人之間取得相對的平衡。

(4)製作性騷擾、性侵害暨性霸凌之案例處理程序手冊:建立標準作業流程及 實務經驗分享,提供各校承辦人員參考,避免程序不合法或實體過程瘕疵等問 題。

5.評鑑方面建議:

(1)改變性別平等教育評鑑模式:傳統紙本評鑑項目為定型化的格式,建議改 為全國統一的線上填報,利於統計、分析、研究,藉此瞭解實施現況、困境及需 求,再加上實地訪視,作為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參考依據及改 進的方針。

(2)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綠,列入性別平等教育評鑑項目:依性別平等教育 法第 27 條第 4 項規定每學期開學前或任用教育人員或進用其他專職、兼職人員 前,查閱其有無性侵害犯罪紀綠,應列入性別平等教育評鑑項目,以貫徹立法的 用意。

貳、對後續研究的建議

一、研究對象方面

本研究礙於經費、時間及人力的限制,僅針對新竹市立國民中學為研究範圍,

無法涵蓋其他縣市學校。建議後續研究者,可擴及全國各縣市,則研究結果更具 參考價值。

二、研究主題方面

依教育部訂定國中小學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綱要,並於民國 100 年開始實施,

根據課程綱要規定,性別平等教育必須融入課程當中,目前發現有關性別平等教

育之課程執行、課程評鑑、課程教材等研究主題並不多,值得後續研究者去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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