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導讀‧詩經概說
一、《詩》的名稱 1 《詩》 a 子曰:「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論語》 b 子曰:「不學詩,無以言。」《論語》 c 「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論語》 d 「詩云:畏天之威,于時保之。」《孟子》 e 「詩云:王赫斯怒,爰整其旅。」《孟子‧梁惠王下》 f 「詩曰:鳲鳩在桑,其子七兮。」《荀子‧勸學》 2 《詩三百》 a 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 b 子曰:「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 奚以為。」《論語》 3 《毛詩》。漢代傳詩者有齊、魯、韓、毛四家。毛指毛公。齊、魯、韓三家所傳之 詩已佚,毛公所傳之詩則稱為《毛詩》。 4 《詩經》。戰國末期已視《詩》為經。但是稱《詩經》則始於宋人廖剛的《詩經 講義》一書。 二、《詩》的作成時代及其形成 1 詩經中的詩篇最早者為<周頌>,是西周初期周人頌揚其祖先的詩歌, 約在西元前一千一百年左右。詩經中的詩篇最晚者,據詩序之說,是陳風 株林和澤陂二篇。株林為刺陳靈公淫夏姬之事,其事見《左傳》宣公九年 及十年,時為周定王八年,西元前五百九十九年。詩序認為澤陂為株林同 時,但是無法確指針對何事而作。 2 但是詩經有商頌,其作成時代有爭議。國語魯語說:「正考父校商之名頌 十二篇於周太師,以那為首。」正考父為宋大夫。據國語,則周太師處有 商頌,正考父亦有商頌,正考父將商頌持與周太師校正。至於商頌十二篇 作於何時,並未明示。詩序承國語而說:「微子至于戴公,其間禮樂廢壞 有正考父者,得商頌十二篇于周之大師,以那為首。」詩序的說法表明正 考父從周太師處得到商頌十二篇,至於商頌十二篇作於何時,也未明示。 然而周太師從何處而得商頌?無法知悉。即使知悉,也無從知道商頌作於 何時。 3 然而一般認為詩序之言顯示商頌為商代詩歌,而著論反駁。可是分析詩序 之言,並無商頌作於商代之意。據《史記‧宋微子世家》:「襄公之時,修 行仁義,欲為盟主。其大夫正考父美之,故追道契、湯、高宗,殷所以興作商頌。」則以商頌為宋襄公時正考父所作。 清魏源《詩古微》考證商頌為春秋宋襄公時正考父祭商之先祖而頌君德之 作。其說與史記無異,只是條舉證明而已。 王國維考訂<殷武>第六章:「陟彼景山。」而說景山在商丘附近,商丘 為宋都,則商頌為宋詩。又舉<殷武>「奮伐荊楚」而說:春秋魯僖公元 年始稱「荊」為「楚」,伐荊楚之事見於《左傳》僖公十五年及二十二年,時 值宋襄公。因此,商頌為宋國詩歌,而非商代詩歌。 4 詩經的形成涉及傳統所說的採詩和刪詩。關於採詩之說見於記載者有: A《周禮‧瞽矇》:「掌九德六詩之歌,以役大師。」 B《禮記。王制》:「天子五年一巡守(狩)。歲二月,---巡守(狩)---命太師陳詩以觀民風。」 《孔叢子。巡狩》:「古者,天子命史采詩謠,以觀民風。」 C《漢書‧食貨志》:「冬,民既入,婦人同巷,相從夜績。……男女有 得其所者,因相與詠歌,各言其傷。……孟春之月,羣居者將散,行人 振木鐸徇於路以採詩,獻之太師,比其音律,以聞於天子。故曰:王者 不窺牖戶而知天下。」 D《漢書‧藝文志》:「書云:詩言志,歌詠言。故哀樂之心感,而歌詠之 聲發。誦其言謂之詩,詠其聲謂之歌。故古有采詩之官,王者所以觀風 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孔子純取周詩,上采殷,下取魯,凡三百五 篇。」 E《公羊傳》宣公十五年何休注:「男女有所怨恨,相從而歌,飢者歌其食 勞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無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間求詩。 鄉移於邑,邑移於國,國以聞於天子。」 F 揚雄《方言》載劉歆<與揚雄書>:「三代周秦軒車使者,以歲八月巡路, 求代語童謠歌戲。」 G《毛詩正義》引鄭(玄)答張逸:「國史采眾詩時,明其好惡,令瞽矇歌 之。其無作主,皆國史主之,令可歌。」 ※關於清人對採詩的爭議見《中國文學史參考資料──先秦之部》p.120----124 上述說法雖然具體內容不同,卻有一共同模式:派某人(行人。男年六十 女年五十無子者。軒車使者。)到某處(徇於路。民間。巡路。)採詩,傳 送(太師。鄉移於邑,邑移於國,國以聞於天子。國史。)到天子之處。 這個說法有若干可疑之處。採詩的目的是要天子知得失,然而西周封建制 中,已將天上分封諸候,諸候對天子的義務是每年的朝覲之禮和天子征 伐時須出兵恊助,諸候在封國之內有財政權、行政權、司法權、軍事權, 則封國之內的民政不需聞於天子,採詩之說就失去政治實況的意義。 如果依採詩之說,其政治現實必須是天子集權如秦始皇之時的制度。但是這 種制度之下所採的詩歌,將會被改編為頌揚天子之德,而失去觀民風以 改善政治的作用,王莽仿周官之說,遣八使至天下採詩的結果足以為證。
因此,採詩之說只是戰國儒者感於當政者不關心民瘼而構想出來的制度 , 缺乏政治現實的基礎。 既然如此,民間歌謠又是如何傳到王庭,而被太師改編為詩經中的國風? 根據漢朝的樂府制度以推測周朝的詩歌匯集過程,應是諸候朝覲天子之 時,順便流入王庭的。孟子說:「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 這個說法透露了民間歌謠流入王庭的管道。當周天子不再有強大的威勢, 諸候就不大理會周王室,就不再朝覲天子,於是新出的歌謠也不再流入 王庭。這就是「王者之跡熄而詩亡」的意義。 至於刪詩之說,首見於《史記。孔子世家》:「古者,詩本三千餘篇。(及 至孔子,)去其重,取其可施於禮義(者),──三百五篇。」(關於清 人對刪詩的爭議見《中國文學史參考資料──先秦之部》p.124----128)刪 詩問題的重點不在刪詩,而在孔子對詩三百的解說。因為從西周初到春秋 初的詩歌總數雖然無法確知,但是若說適巧三百五篇也難有令人信服的 理由。若說刪詩,則意謂原有一書,悉錄周詩,經刪削而成為詩三百。今 日已無法見到原書,因此也無法證明詩三百是刪削而成的。因此,刪詩問 題無助於瞭解詩經的形成,只備一說而已。 三、詩經的結構 1 詩經的結構是指這部書中各篇的編排(結合)方式。詩經有三百十一篇, 其中六篇有目無文,稱為笙詩。這六篇笙詩的篇名是:南陔、白華、華黍、 由庚、崇丘、由儀。其餘三百五篇分為風、雅、頌三類。風之下依國為別而有 十五國風。雅之下分為大雅和小雅。二雅之下,每十篇為一單元,稱為什 頌之下分為商頌、周頌、魯頌。 風 周南。召南。邶風。鄘風。衛風。王風。鄭風。齊風。魏風。唐風。秦 風。陳風。檜風。曹風。豳風。 雅 小雅。大雅。 頌 周頌。魯頌。商頌。 2 風、雅、頌的意義。一般將風解釋為民間歌謠,將雅解釋為「正言其音」, 而將頌依字義解釋為誦、容,進而引申為頌神或祖先的歌詩。這些解說混 淆了詩三百中各篇詩的本義和附會義。本義指從詩文詞義逐步推求的整篇 意旨。附會義指用詩者截取詩篇數句以表其說話時的意向。春秋公卿大夫 賦詩喻志,孔子與弟子言談,毛詩的解詩等都是取詩三百的附會義。(詳 後文)附會義有解詩者特定環境和立場的侷限,一旦特定環境和立場改 變,後人對其解釋就覺得不合理,不合於環境改變之後的思想、觀念。所
以<關雎>在毛詩序解為后妃之德,至朱子則見其為淫奔之詩,今人則 求其本義而將風謠視為民間歌謠。然而風、雅、頌的分類是毛詩序之前的 事,其詩意是取附會義,則風、雅、頌的意義自然不應從詩篇的本義來推 求,而將風視為民間歌謠。倘若如此,也會在小雅、大雅見到民間歌謠, 如小雅杕杜、黃鳥、采綠為勞人思婦之詞,魚藻之什的白華為棄婦之詞, 隰桑為男女期會之詞,車 為結婚親迎之詞,而認為風、雅、頌的分類體 例不一,於是對詩序的解釋多所懷疑。後人懷疑詩序者大扺緣於混淆了本 義和附會義的解釋目的。 澄清上述混淆之後,對風、雅、頌的意義就可以根據毛詩序之說。<詩大 序>說:「風者,風也。風以動之,教以化之。……上以風化下,下以風 剌上。」這說明了人們讀國風時,須善於從教化和風剌附會詩意。<詩序 >解釋「雅」說:「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風,謂之雅。雅者,正也。言王 政之所由興廢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這說明了人們讀 二雅時,須善於從王政興廢附會詩意。落在實踐上則是儒者以此諷諫。< 詩序>解釋「頌」說:「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 從用詩的角度來看,儒者也可以引頌詩為惕厲或諷諫。如此則風、雅、頌 三百五篇都可以從諷諫來附會,這也是漢儒說以三百篇作諫書的緣由。 既然毛詩從風化、諷諫解詩,風化和諷諫都必須有對象。風、雅、頌的對象 確實有所不同,風的對象是封建諸候,雅的對象則是天子。頌則兼含天子 與諸候。 既然毛詩的解釋是取其附會義,其附會義至後代已失其附會的作用,詩 序的說解對後人又有何助益?附會義至後代雖然失其附會的作用,名物 訓詁卻是不可廢的。無論如何,詩章、詩篇的大意可以附會,但是名物的 意義卻是難以附會的,而毛詩的時代比較接近詩三百的時代,又有家學 , 解說名物自然比後人準確。後人若棄毛詩的名物訓詁,其不陷於望文生義 者幾希。 3 周南和召南的問題。在十五國風的名稱中,只有周南和召南不是「國名+ 風」的構詞方式。這個現象在宋代以前都根據《詩序》之說,以二南屬於國 風。<詩大序>說:「關雎,后妃之德也,風之始也。」鄭玄注:「此風謂 十五國風。」孔穎達疏:「所以風化天下之民,而使之皆正夫婦焉。」鄭注 和孔疏是根據<詩大序>而說的。宋代之後的學者懷疑「南」有特殊意義 而認為二南應立一類。持此說者如:蘇轍《詩集傳》、程大昌《考古編》、王 質《詩總聞》、顧炎武《日知錄》、梁啟超<釋四詩>。 既然宋代以後的學者有所懷疑,則必須更清楚的說明二南的意義。<詩大 序>說:「然則關睢、麟趾之化,王者之風,故繫之周公。南,言王化自 北而南也。鵲巢、騶虞之德,諸候之風也,先王之所以教,故繫之召公。」 則「南」指地理方位,是王化所及之地。朱熹說:「其得之國中者,雜以南 國之詩,而謂之周南。……其得之南國者,則直謂之召南。」二南是詩歌
分類編排的問題。從毛詩序以詩風教的解釋立場來看(毛詩序的解釋立場 是否合理是另外一個問題,詳見後。),詩三百的編排本有政治階級的意 義。風是得自民間的歌謠,雅、頌則是得自天子和公卿大夫的歌詩,又因 其作用不同而分為雅、頌二類。這種分類法,劉向承之而施於《七略。詩賦 略》。詩賦略分類漢代歌詩之時,隱然有頌、雅、風的編排方式,其政治用 意和詩經相同,只是以得自天子和公卿大臣場所的詩為先而已。風、雅、 頌的編排既有政治意義,二南也具有政治意義可知。但是二南是否應如宋 代以後學者的主張而另立一類,或如宋代以前的舊說而隸屬國風,只須 考察周、召是否指候國即可判定。 周、召自古連用,指周公旦和召公奭。 《史記卷三十三‧魯周公世家》:「周公旦者,周武王弟也。……(武王) 封周公旦於少昊之虛曲阜,是為魯公。周公不就封,留佐武王。」裴駰集 解引譙周曰:「以太王所居周地為其采邑,故謂周公。」司馬貞索引:「周 地名,在歧山之陽,本太王所居,後以為周公之采邑,故曰周公。即今之 扶風雍東北故周城也。」《史記卷四‧周本紀》:「(武王)封弟周公旦於 曲阜,曰魯。封召公奭於燕。」 《史記卷三十四‧燕召公世家》:「召公奭與周公同姓,姓姬氏。……周武 王之滅紂,封召公於北燕。」裴駰集解引譙周曰:「周之支族,食邑於召 謂之召公。」司馬貞索引:「召者,畿內采地,奭始食於召,故曰召公。或 說者以為:文王受命,取歧周故墟召地分爵二公,故詩有周、召二南,言 皆在歧山之陽,故言南也。後武王封之北燕,在今幽州薊縣故城是也。亦 以元子就封,而次子留周室代為召公。至宣王時,召康公虎,其後也。」 這兩段史料說明文王將歧山之陽的周故地封給旦和奭,武王平天下之後 , 分別封周公於魯,召公於燕,但是二人都未至封國,而派其長子前往。因 此,周、召是公候之名。則周南、召南列於十五國風是符合風、雅、頌編排 體例的。而二南地在王畿,列以為首,也是合理。 至於「南」字的意義,其字義本指方位,依詩序的解釋立場,也具有一致 性。 4 王風何以列於十五國風的問題。 王風指東周王城洛邑所得的歌詩。國風所列歌詩應屬諸候封國內的歌詩, 東周王城洛邑不屬諸候封國,何以列其歌詩?毛詩鄭箋說:「平王東遷, 政遂微弱,下列於諸候,其詩不能復雅,而同於國風焉。」朱熹集傳則說 「平王徙居東都王城,于是王室遂卑,與諸候無異。故其詩不為雅而為風 然其王號未替也,故不曰周而曰王。」 5 小雅歌詩篇目有八十篇,若干篇合為一組,稱為「什」。但是詩經中六篇有 目無文的笙詩放在小雅,於是可以有不同的編排方式。如毛詩和朱熹的編 排方式就不同。這牽涉到對笙詩意義的瞭解。毛詩的排編方式如下:
鹿鳴之什 1 鹿鳴。2 四牡。3 皇皇者華。4 常棣。5 伐木。6 天保。7 采 薇、8 出車。9 杕杜。10 魚麗、(南陔、白華、華黍) 南 有 嘉 魚 之 什 1 南有嘉魚. 2 南山有臺。(由庚、崇丘、由儀)3 蓼蕭。4 湛 露。5 彤弓。6 菁菁。7 六月。8 采芑。9 車攻。10 吉日。 鴻雁之什 1 鴻雁。2 庭燎。3 沔水。4 鶴鳴。5 祈父。6 白駒。7 黃鳥。8 我 行其野。9 斯干。10 無羊。 節南山之什 1 節南山。2 正月。3 十月之交。4 雨無止。5 小旻。6 小宛。7 小弁。8 巧言。9 何人斯。10 巷伯。 谷風之什 1 谷風。2 蓼莪。3 大東。4 四月。5 北山。6 無將大車。7 小 明。8 鼓鍾。9 楚茨。10 信南山。 甫田之什 1 甫田。2 大田。3 瞻彼洛矣。4 裳裳者華。5 桑扈。6 鴛鴦。7 頍弁。8 車牽。9 青蠅。10 賓之初筵。 魚藻之什 1 魚藻。2 采菽。3 角弓。4 菀柳。5 都人士。6 采綠。7 黍苗。8 隰桑。9 白華。10 緜蠻。11 瓠葉。12 漸漸之石。13 昔之華。14 何草不黃。 毛詩將小雅分為七什,第七什是<魚藻之什>,有十四篇,其餘六什各 十篇。至於有目無文的南陔、白華、華黍三篇附於鹿鳴之什第十篇魚麗之 後;由庚、崇丘、由儀三篇附於南有嘉魚之什第二篇南山有臺之後。 朱子的編排方式是每十篇為一什,其中,笙詩的編排方式是根據《儀禮‧ 鄉飲酒》鄭箋:「此三篇者,鄉飲酒燕禮用焉。曰:『笙入,立於縣中,奏 南陔、白華、華黍』是也。」之說。茲表列如下: 鹿鳴之什 1 鹿鳴。2 四牡。3 皇皇者華。4 常棣。5 伐木。6 天保。7 采 薇、8 出車。9 杕杜。10 (南陔) 白華之什 1 (白華。2 華黍。)3 魚麗。(4 由庚。)5 南有嘉魚。(6 崇 丘。)7 南山有臺。(8 由儀。)9 蓼蕭。10 湛露。 之什 5 彤弓。6 菁菁。7 六月。8 采芑。9 車攻。10 吉日。1 鴻雁。2 庭燎。3 沔水。4 鶴鳴。 之什 5 祈父。6 白駒。7 黃鳥。8 我行其野。9 斯干。10 無羊。1 節南 山。2 正月。3 十月之交。4 雨無止。 之什 5 小旻。6 小宛。7 小弁。8 巧言。9 何人斯。10 巷伯。1 谷風。2 蓼莪。3 大東。4 四月。 之什 5 北山。6 無將大車。7 小明。8 鼓鍾。9 楚茨。10 信南山。1 甫 田。2 大田。3 瞻彼洛矣。4 裳裳者華。
之什 5 桑扈。6 鴛鴦。7 頍弁。8 車牽。9 青蠅。10 賓之初筵。1 魚 藻。2 采菽。3 角弓。4 菀柳。 5 都人士。6 采綠。7 黍苗。8 隰桑。9 白華。10 緜蠻。11 瓠 葉。12 漸漸之石。13 昔之華。14 何草不黃。 有目無文的六篇歌詩,稱為笙詩。<詩序>說:「南陔,孝子相戒以養也 白華,孝子之絜白也。華黍,時和歲豐,宜黍稷也。有其義而亡其辭。」朱 熹集傳:「南陔以下,今無以考其名篇之義。曰笙,曰樂,曰奏,而不言 歌則有聲而無辭明矣。」《儀禮‧鄉飲酒》:「笙入堂下,磬南北而立,樂 南陔、白華、華黍。」鄭箋:「此三篇者,鄉飲酒燕禮用焉。曰:『笙入,立 於縣中,奏南陔、白華、華黍』是也。」 至於由庚、崇丘、由儀,<詩序>說:「由庚,萬物得由其道也。崇丘,萬 物得極其高大也。由儀,萬物之生,各得其宜也。有其義而亡其辭。」鄭箋 「此三篇者,鄉飲酒、燕禮亦用焉。乃閒歌魚麗,笙由庚,歌南有嘉魚, 笙崇丘,歌南山有臺,笙由儀。亦遭世亂而亡之。」 四、詩經的解釋 詩經的解釋包含兩方面的論題,一是詩歌的作法,即賦、比、興,一是解詩 的立場,即毛詩的風教立場。 A 賦、比、興 1 賦、比、興和風、雅、頌在《周禮》和《詩序》都合稱「六詩」。《周禮‧春官‧ 太師職》:「太師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詩 大序>:「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 曰頌。」二書並未說明六詩或六義的意義。風、雅、頌是詩篇的分類,已見 前文。賦、比、興則是詩篇的寫作技巧。 2 賦的意義,鄭玄說:「賦之言舖,舖陳政教善惡。」朱子則說:「賦者,敷 陳其事而直言者也。」 比的意義,鄭玄注《周禮‧春官‧太師職》「六詩」說:「比,見今之失, 不敢斥言,取比類以言之。」孔穎達除了承鄭玄的說法之外,又進一步說 「其實作文之體,理自當然,非有所嫌懼也。」且引鄭司農說:「比者,比 方於物,諸言『如』者,皆比辭也。」朱子則說:「比者,以彼物比此物 也。」 至於興的意義,鄭玄注《周禮‧春官‧太師職》「六詩」說:「興,今見之 美,嫌於媚諛,取善事以喻勸(勉)之。」又說:「興者,託事於物。」朱 熹則說:「興者,先以他事以引起所詠之辭也。」 3 雖然,毛詩是從附會義解詩,但是作詩的技巧是取其一般意義而言,不
是就特定詩篇的意義而言,因此,賦、比、興的意義不必從風教來解釋。 這是鄭玄解釋賦、比、興時混淆論題層次的缺陷。朱熹雖然糾正了前人之 說。但是解釋比時,「彼物」與「此物」的關係如何,則沒有說明。解釋興 時,「他事」與「所詠之辭」的關係如何,也沒有說明。 4 其實,從語言溝通來看,賦、比、興是常有的現象。說話是為了敘述自己 所知、所感、所求、所論。不論目的是什麼,首先必須把事物或訊息敘述出 來,而讓對方立即瞭解。因此,直述其事最能達到這個目的,而直述其事 就是「賦」。在直述事物的基礎上,有時事物繁雜,不易瞭解,有時礙於 雙方關係,不便直說,或其他因素,於是取其他事物的某一性質而與所 說事物某一性質相同或相似者為類比,這就是比的技巧。因此,比的技巧 須有賦的基礎。說話不只是為了讓人瞭解,更為了打動對方的感情,因此 會先描述其他事物的情境,使對方升起感情,而後直接描述所述的事物。 在其他事物和直述的事物之間具有聯想的關係,而這個聯想的目的是為 了渲染情境。於是有「興」的技巧。由此可見興也是以賦為基礎而生的。 (關於賦、比、興的實例,可參考王靜芝老師《經學通論》上冊,頁278— 296。) B 毛詩的解釋立場 1 解釋《詩經》全書者,流傳至漢有魯、齊、韓、毛四家。魯、齊、韓三家所用 的是今文經,毛詩所用的是古文經。魯、齊、韓三家在漢代立為學官, 毛詩則未。魯、齊、韓三家詩的特點,據《漢書‧藝文志》說:「漢興,魯 申公為詩訓故。而齊轅固、燕韓生皆為之傳,或取春秋,采雜說,咸非 其本義。與不得已,魯詩最為近之。三家詩皆列於學官。又有毛公之學 自謂子夏所傳,而河間獻王好之,未得立。」 魯詩其後亡於西晉,齊詩亡於魏代,韓詩則亡於唐宋之間。今日所見全 貌者只有毛詩。三家詩僅見於後人的輯存,如清范家相《三家詩拾遺》 丁晏《三家詩補注》,馮登府《三家詩異文疏證》,阮元《三家詩補遺》, 陳喬樅《三家詩遺說考》。其中以陳喬樅之書最為豐富。 2 詩經的解釋有求其本義和附會義兩種方式,已見前文。從語用的角度來 看,在日常談話時,人們經常使用附會的表達方式。一個語詞、語句因 其語境而有特定的意義,如果語詞、語句不變而語境改變,其特定意義 也隨之而變。例如:<關雎>從語詞和語句來看,其語境是男子慕戀女 子。而<詩序>取「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句,將其語境轉移到婚姻 中的納妃,而別生出一段后妃之德的見解,這就是附會的解釋。附會解 釋的意義是因語用而生的,一旦語用的情境改變,就會再生出另一個 附會的意義,因此附會義是浮動的。印證詩三百在先秦的解釋史便是如 此。春秋時代,公卿大夫在聘問時賦詩喻志,所取的附會義以列國外交 為其語境;孔子解詩的附會義則以德性問學為其語境;孟子用詩常以 其政治思想為其語境;毛詩序解詩則以夫婦之道為其語境。既然如此,
如果把附會義當作亙古不變的詩意,便是膠柱鼓瑟。後人承毛詩序解釋 系統者就是不免此病。 3 雖然如此,毛詩序作者所處的時代及其傳統一向以附會義解詩,因此 他們的解釋不能以對錯衡量其價值,而是以用詩是否適切為衡量其價 值的依據。這就是孔子所說「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 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的意義。當毛詩序以風教為解釋立場時, 就是孔子所說「授之以政」的用詩方向。毛詩序又將這個方向的焦點集 中在夫婦之道。 4 今人因親屬組織和政治組織分離,因此不易理解夫婦之道在封建政治 組織中治道良窳的關鍵。封建政治組織是以宗法社會組織為基礎而擴大 的,於是天子之家、諸候之家、卿大夫之家能否發揮其組織功能,是天 下、候國治道興衰的關鍵。而天子之家、諸候之家、卿大夫之家的衰敗, 從春秋時代的經驗來看,往往是權位繼承之爭所致。權位繼承之爭則在 於易嫡立庶。易嫡立庶又種因於淆亂妻妾制度。而妻妾制度又是緣於農 業社會財產繼承制度所作的必要選擇,其他的選擇無法實現農業社會 財產繼承的功能。至於農業社會財產繼承則是代間亙助以求生存的方式 一種在當時比較好的方式。因此,毛詩序的解詩立場便由此而起。而 《公羊傳》也以「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褒貶諸候。 5 毛詩既以風教的立場解詩,則原是各不相屬的三百篇成為一部完整的 書,而有四始和正變之說。因為四始和正變必須預設三百篇不是各自獨 立的,而是整體的。 各家詩說都有四始之說。《毛詩序》:「關雎,后妃之德,風之始也。… …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興廢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 焉。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者也。是謂四始。」依<關雎 >為風始之例,小雅、大雅、頌也應各有一篇詩為其始,而詩序並未明 舉。「始」既指四類詩篇的開端,則有開宗明義之意,關雎是風教說的 開端,其後各篇都朝風教的意義發揮。其餘三始亦然。 魯詩的四始是推論而說的。清魏源《詩古微》:「司馬遷曰:『關雎之亂 以為風始,鹿鳴為小雅始,文王為大雅始,清廟為頌始。』蓋深求其故 而知皆三篇連奏也。古樂章皆一詩為一終,而奏必三終。故儀禮歌關雎 則必連葛覃、卷耳而歌之。而四始則又夫子反魯,正樂、正雅頌,特取 周公述文德者各三篇,冠於四部之首,固全詩之裘領,禮樂之綱紀 也。」魏源所引司馬遷之說比毛詩序的說法詳細,但是司馬遷所述並沒 有從音樂論四始。若如魏源之說,則一始為三篇,而不是司馬遷所述的 一篇,如關雎。以戰國秦漢儒者用詩的情況來看,因附會而斷章取義時 所重在詩義,不在其樂。如果必須三篇連歌,則無法斷章取義。因此, 魏源之說是未辨彼時儒者用詩的實況而起的。 至於齊詩的四始說,見於《詩緯。汎歷樞》:「大明在亥,水始也。四牡
在寅,木始也,嘉魚在巳,火始也,鴻雁在申,金始也。」這已是雜入 陰陽家的宇宙觀。陰陽家以陰陽和五行解釋宇宙和萬物的結構,說明萬 物現象的成因。齊詩接受了陰陽家的思想,把整部詩經看成是完整的結 構,而將三百篇鑲入五行,並各取一篇為始。但是原有的詩說都有四始 如毛詩、魯詩、韓詩,而齊詩要將四始鑲入五行,就無法相配,遺漏了 「土」。因此,齊詩的四始說最為疏漏。 韓詩的四始載於《韓詩外傳》而不詳。《韓詩外傳》載子夏問:「關雎何以 為國風始也?」而未及其餘三始。魏源《詩古微》據服虔注《左傳》所用韓 詩,而考證韓詩的四始說,以為周南十一篇為風始,小雅鹿鳴十六篇 為小雅始,大雅文王十四篇為大雅始,周頌為頌始。魏源之說背離了子 夏之問,子夏之問只以一篇為始,魏源卻以一組詩篇為始。 從戰國秦漢儒者用詩的實況來看,四始之說和用詩態度是矛盾的。用詩 則不能將詩三百視為整體思想的呈現,否則無法靈活運用。四始卻將詩 三百視為整體思想的呈現。於是儒者陷於矛盾。如果要避免矛盾,只能 獨取關雎等四始之篇的編排用意,而不涉及關雎等四始之篇的附會義。 倘若如此,則四始成了詩三百的排編原則,而各取一篇為例,於是四 始成了編排體例。 6 詩經的解釋又有正變之說。《詩序》說:「至於王道衰,禮義廢,國異政 家殊俗,而變風變雅作矣。」這是正變說的起源。鄭玄則說得更為具體 其《詩譜序》說:「文武之德,光熙前緒,以集大命於厥身,遂逼天下 父母,使民有政有居。其時詩:風有周南、召南,雅有鹿鳴、文王之屬。 及成王,周公致太平,制禮作樂,而有頌聲興焉,盛之至也。本之由此 風雅而來,故皆錄之,謂之正經。後王稍更陵遲,懿王始受譖,亨齊哀 公。夷身失禮之後,邶不尊賢。自是而下,厲也、幽也,政教尤衰。── 故孔子錄懿王、夷王時詩,訖於陳靈公淫亂之事,謂之變風變雅。」 其後,孔穎達承《詩序》之說,歐陽修繼鄭玄之說。 正變之說是根據《論語》:「吾自衛返魯,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而來 然而孔子如何正樂,如何使雅頌各得其所,則不得而知。假設孔子整理 周詩之後,經弟子、門人流傳下來,而成為戰國秦漢儒者所讀的詩經, 則正變之說是毛詩序仿《春秋》褒貶的補述,以褒貶為編排三百篇的原 則。 四始和正變既然都是詩三百的編排原則,二者關係如何?應是以四始 為第一原則,以正變為第二原則。因為四始不涉及詩篇的具體內容,正 變則必須依據詩篇內容為斷。 7 至於詩序的作者,我寫過一篇考證文章<詩序作者及其時代>,收在 《中國文學理論史》(上古篇)的附錄,華正書局出版。可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