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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詩與解詩---漢代詩經詮釋傳統的兩種型態(Ⅱ);Using Poetry and Interpreting Poetry ---Two Types of Interpretation Tradition of Shih Chin in Han Dynasty(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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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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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 成果報告

用詩與解詩:漢代詩經詮釋傳統的兩種型態(Ⅱ)

研究成果報告(精簡版)

計 畫 類 別 : 個別型 計 畫 編 號 : NSC 98-2410-H-004-154- 執 行 期 間 : 98 年 08 月 01 日至 99 年 07 月 31 日 執 行 單 位 : 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 計 畫 主 持 人 : 車行健 計畫參與人員: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陳殷宜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吳依凡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陳世昀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范雅琇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孫慧君 報 告 附 件 : 赴大陸地區研究心得報告 出席國際會議研究心得報告及發表論文 處 理 方 式 : 本計畫涉及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2 年後可公開查詢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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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用詩與解詩:漢代詩經詮釋傳統的兩種型態(Ⅱ)

計畫類別:■ 個別型計畫 □ 整合型計畫

計畫編號:NSC 98-2410-H-004-154-

執行期間:98 年 8 月 1 日至 99 年 7 月 31 日

計畫主持人:車行健

共同主持人:

計畫參與人員:陳殷宜、吳依凡、陳世昀、范雅琇、孫慧君

成果報告類型(依經費核定清單規定繳交):■精簡報告 □完整報告

本成果報告包括以下應繳交之附件:

■赴國外出差或研習心得報告一份

□赴大陸地區出差或研習心得報告一份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心得報告及發表之論文各一份

□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國外研究報告書一份

處理方式:除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提升產業技術及人才培育研究計畫、列管

計畫及下列情形者外,得立即公開查詢

□涉及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一年□二年後可公開查詢

執行單位:國立政治大學中國語文學系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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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詩與解詩:漢代詩經詮釋傳統的兩種型態(Ⅱ)

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摘要:

本計畫(〈用詩與解詩──漢代詩經詮釋傳統的兩種型態(Ⅱ)〉)係上年度計畫的延續,整 體的研究目標是擬對漢代《詩經》詮釋傳統做一全面的梳理。由於漢代《詩經》詮釋傳統具有 「用詩」與「解詩」這兩個面向,前者係承襲先秦時人應用《詩經》的風尚,而後者則是表現 出對《詩經》詩義的說解。漢代《詩經》詮釋傳統雖然具有這兩種不同的面向,而從表面上來 看,其所為確也是在進行詮釋《詩經》的工作,並從而展現出種種不同的解經成果與紛歧多元 的詩學家派。但細究其實質內涵,卻不難發現這些解經活動其中有不少是針對政教的目的所做 出的特殊義理闡發或政論,甚至其本身也被投入在實際的政治場域的應用中。可以說,這種的 詩經詮解本身也是一種「用詩」的表現,因而探討漢人在解經活動中的用《詩》表現,最直接、 最具體的方式就是探討漢人《詩經》經解中的思想內容,也就是經學思想。 關鍵詞:用詩、解詩、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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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告內容:

1. 前言

本計畫(〈用詩與解詩──漢代詩經詮釋傳統的兩種型態(Ⅱ)〉)係上年度計畫的延續,整 體的研究目標是擬對漢代《詩經》詮釋傳統做一全面的梳理。漢代《詩經》詮釋傳統雖具有「用 詩」與「解詩」這兩個面向,但從表現出的詮釋的樣貌來看,已具備完整的解經型態,然而無 論在解經者的心態及解經的目標,用詩的傾向還是極為明顯的,因此就表現出了「以用《詩》 為解《詩》」的特殊解經性格,吾人可從中掌握住漢人在經過程中所貫注發揮的致用觀念及經世 思想。

2. 研究目的

漢代的《詩經》詮釋,不論是今文的魯、齊、韓三家,或古文的毛詩,其形成雖在漢代, 但無 論是對《詩經》意義的說解,或對《詩經》性質的理解與掌握,應該皆有其先秦的淵源。 傳統經學史對漢代四家《詩》學的師承與傳授淵源的描述容或有可疑之處,但先秦《詩經》學 的前導與奠基之功應也是不容否認的。先秦時人對《詩經》的把握主要還是著眼於應用上,誠 如顧頡剛(1893-1980)在〈詩經在春秋戰國間的地位〉一文中所說的:「《詩經》是為了種種的 應用而產生的……他們對於《詩》的態度,只是一個為自己享用的態度;要怎麼用就怎麼用。」1 先秦時人對待《詩經》這種「應用」的態度到了孔門及戰國儒者手中,逐漸朝向用道德或 倫理的內涵來說解的應用方式。這種具有用詩傾向的《詩經》說解活動就開啟了漢代經師的「以 用《詩》來解《詩》」的論釋活動,這也就是漢代《詩經》詮釋中的「諫書說」、「美刺說」、「主 文而譎諫」、「溫柔敦厚」等《詩經》政教觀及其實踐的基礎。而在這種風氣籠罩下的漢代《詩》 學,其對詩義的說解就遠離了《詩經》文本的「本義」或作者的「原意」,因此這種「以詩為用」 的經義說解方式也與後世秉持著客觀嚴謹,以學術自身目的為導向的「詮釋」觀念大相逕庭, 誠如陳澧(1810-1882)對漢代《詩》學所觀察到的情況: 《漢書‧藝文志》云:齊、魯、韓《詩》,「或取《春秋》,采雜說,咸非其本義」。 今本《韓詩外傳》有元至正十五年錢惟善序云:「斷章取義,有合於孔門商賜言《詩》 之旨。」澧案:《孟子》云:「憂心悄悄,慍于群小,孔子也。」亦《外傳》之體。 《禮記》〈坊記〉、〈中庸〉、〈表記〉、〈緇衣〉、〈大學〉引《詩》者尤多似《外傳》, 蓋孔門學《詩》者皆如此。其於《詩》義,洽熟於心,凡讀古書,論古人古事,皆 與《詩》義相觸發,非後儒所能及。西漢經學,惟《詩》有毛氏、韓氏兩家之書傳 至今日,讀者得知古人內傳、外傳之體,乃天之未喪斯文也。《直齋書錄解題》云 「《韓詩外傳》多記雜說,不專解《詩》,果當時本書否?」杭菫浦云「董生《繁露》、 韓嬰《外傳》,偭背經旨,鋪列雜說,是謂畔經。」此則不知內外傳之體矣。2 1 顧頡剛:〈詩經在春秋戰國間的地位〉,《古史辨》(臺北:藍燈文化事業公司翻印,1987 年),第 3 冊下編,頁 344-345。 2 見陳澧:《東塾讀書記》(外一種)(楊志剛校點,北京:三聯書店,1998 年 1 版),卷 6,頁 10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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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斷章取義、觸類旁通所形成的《詩》義,本來就不是因應著詮釋活動的目的而產生的,陳振孫 《直齋書錄解題》對《韓詩外傳》「不專解《詩》」的評論確是一針見血之論。此外, 在陳澧看來,古人因為洽熟《詩》義,因而「凡讀古書,論古人古事,皆與《詩》義相觸發。」 對包括漢代《詩經》解經者在內的傳統知識分子而言,他們常會將經義帶入個人的存在中,同 時亦將個人的整體存在置入經義中,因此舉凡現實處境、時局環境、學術考索、哲學思辨…… 等關乎人的生存、行事與思考的事務皆可與經義相觸發,從而表達出經義詮解的內容。而這樣 的解經內容,依陳澧的看法,還更是一種能貼近現實的通經致用之學。因而循著陳澧的思路, 吾人是可以從這種帶有用《詩》性格的漢人《詩經》經解中來理董中他們的經學思想。

3. 文獻探討

就漢代《詩經》詮釋的相關探討而言,何定生教授在《詩經今論》一書中追溯漢儒將《詩 經》「諫書化」的淵源,並且細緻地分析漢儒「諫書」思想的內涵。劉光義也有《漢武帝之用儒 及漢儒之說詩》專論漢儒說《詩》之現象。此外,屈萬里教授在〈先秦說詩的風尚和漢儒以詩 說教的迂曲〉分析漢人詩教說的形成原因和背景,並且也比較了先秦人的說詩與漢人的不同, 前者大體上只採取詩中的嘉言做為修身、從政和應對之用,而後者則把各詩的全篇皆說成在政 治教化上有重大的意義。因為有這樣的不同,所以先秦人的說詩並不影響各詩篇的本義,而漢 儒之說,對於各詩篇原來的作意,大部分都曲解了。戴君仁教授在〈兩漢經學思想的變遷── 詩經部分〉一文中對漢代《詩》說由今文學派轉向古文學派的過程有深入的分析,其特別指出 漢儒以《詩經》來對君上進行諫諍匡救之重要性,認為係儒生應負的責任。他從此角度來評價 今文三家多說刺說,或比較合於孔門的真精神。而在〈毛詩小序的重估價〉一文中也指出漢代 經師將政治和道德上的一切好道理都寄託在三百篇中表現出來,因而詩的原來作意如何,他們 是不管的,即使《詩》學雖有今古文四家不同,但這個旨趣卻是相同的。這些論點都深具啟發 性。裴普賢教授亦曾指出《毛詩序》與春秋時代賦《詩》斷章取義、引《詩》摭句為證及孔門 論《詩》等偏重於政治的應用,倫理的教訓,品德的修養所發展出的溫柔敦厚《詩》教的影響。 (《詩經研讀指導》,頁 23。)這些前輩學者的研究成果在今日仍有極高的參考價值。 至於大陸方面,近年來也出版了不少涉及漢代《詩經》學的專著,如劉志立的《漢代詩經 學史論》(北京:中華書局,2007 年)、趙茂林的《兩漢三家詩研究》(成都:巴蜀書社,2006 年)、王妍的《經學以前的詩經》(北京:東方出版社,2007 年)、馬銀琴的《兩周詩史》(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 年)及周延良的《詩經學案與儒家倫理思想研究》(北京:學苑出版 社,2005 年)。這些論著皆有可觀之處,有些甚至在細部的文獻方面下了極大的工夫,如趙茂 林細密地比較四家詩之異同,馬銀琴《兩周詩史》將孔子詩論與漢代四家詩說的比對等。不過 整體上來說,在方法和視野上仍沒有太大的突破,就用詩和解詩這兩個議題的探討,也未見有 較精深的處理,這些都是仍有可為者。

4.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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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預定採用的理論進路及研究方法有下列幾種: 一、解釋學的進路與方法。本計畫既以漢代《詩經》詮釋為探索主軸,則解釋學對文本意 義的理解與詮釋的相關理論還是極具參考價值,而這也是吾人一貫關注與持續運用的主要研究 方法。與本計畫較有關且可取來參照的重要理論,主要是哲學解釋學權威伽達默爾(Hans-Georg Gadamer)對解釋的歷史性的探討,葛德瑪著作的中譯權威洪漢鼎教授的相關著作及闡釋亦有助 於吾人對葛德瑪學說的理解。此外,更直接的幫助係近年來在國內學界盛行的經典解釋學的相 關討論,其中較具啟發性的著作,如黃俊傑教授在《孟學思想史論》等書中企圖運用西方解釋 學理論來建構中國解釋學的努力、臺大東亞文明研究中心所出版的一系列探討東亞儒學經典詮 釋議題之相關論著,如《中國經典詮釋傳統‧一‧通論篇》(黃俊傑編)、《中國經典詮釋傳統‧ 二‧儒學篇》(李明輝編)、《儒家經典詮釋方法》(李明輝編)、《文獻及語言知識與經典詮釋的 關係》(葉國良編)及《東亞儒者的四書詮 釋》(黃俊傑編)等,以及林慶彰教授主編的《經典的形成流傳與詮釋》與其所主持譯介的《西 方學者詮釋中國經典叢書》系列著作,其中如 John B.Henderson 的 Scripture, Canon, and Commentary: A comparison of Confucian and Westerr exegesis、Steven Van Zoeren 的 Poetry and Personality: Reading, exegesis, and hermeneutics in traditional China 等,這些 論著皆直接切合於中國經典詮釋傳統當中,並且能適度的運用西方當代的解釋理論,或逕自挖 掘中國經典詮釋的方法意蘊,這樣的研究取徑及所獲致之成果皆甚有助於吾人對此議題之思考。 二、學術思想史的視野與取徑。漢代《詩經》詮釋傳統的形成固然有其內部的理論脈胳, 因而吾人可以借助當代的理論來加以觀照,但若只單從這個角度來把握,卻忽略了外在歷史環 境的型塑與制約作用,仍是無法將漢代《詩經》詮釋傳統的整個發展與演變過程有較全面且透 徹的了解。因此,學術史的研究取徑在此就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特別是漢代經學史的發展脈胳 更與漢代《詩經》詮釋傳統由用《詩》過渡轉型到解《詩》的歷有著緊密聯結與互動,這中間 涉及到經學師承的傳授、章句之學的內涵、解經的體裁與方式、經學與小學的關係、圖書校讎 學的影響……等種種複雜的議題。在處理這些議題時都不可避免地需要解決諸如歷史史實的呈 現、淵源來歷的追 踪、演變之跡的察考、《詩經》詮釋與外在現實環境的互動……等學術史層面 的問題,而吾人相信也惟有運用學術史的研究方法才較能有效的解決這些問題。

5. 結果與討論

對漢人《詩經》詮釋傳統的理解離不開實用或所謂用《詩》的層面,更精確地來說,即是 「以用《詩》為解《詩》」,然這猶是表象而已,重要的是對其實質內涵的掌握與了解,這就涉 及到須對漢人《詩經》解經的具體內容的理解。因而對漢人《詩經》詮釋的研究也就脫離不了 對其思想的深入的把握,如此才能知道他們因何而用?所致用的目的何在? 在這些實用、致用的目的下所進行的解經活動形塑了漢人《詩經》的經典觀、政教觀、詮釋觀, 以及整體的經世觀。從漢人《詩經》的詮釋中,吾人得以了解漢人透過《詩經》的詮釋所表達 出來的經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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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參考文獻:

1.《詩經》學相關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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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孔子詩論研究》 陳桐生撰 北京:中華書局 2004 年 《詩序新考》 程元敏撰 臺北:五南出版公司 2005 年 《現代學術文化思潮與詩經研究──二十世紀詩經研究史》 趙沛霖撰 北京:學苑出版 社 2006 年 〈詩經在春秋戰國間的地位〉 顧頡剛撰 收錄於《古史辨》第三冊下編 臺北:藍燈文 化事業公司 1987 年初版 〈論國風非民間歌謠的本來面目〉 屈萬里撰 《史語所集刊》34 本下 1963 年 12 月 〈先秦說詩的風尚和漢儒以詩教說詩的迂曲〉 屈萬里撰 收錄於《屈萬里先生文存‧一》 臺北:聯經艸版公司 1985 年 〈詩三百篇之采集與刪定問題〉 陳槃撰 載於《中國文學史論文選集‧一》 臺北:臺 灣學生書局 1978 年 〈采詩和賦詩〉 夏承燾撰 《中華文史論叢》第 1 輯 北京:中華書局 1962 年 8 月 〈使用與闡釋:先秦至漢代詩經學的理論描述〉 郜積意撰 《浙江學刊》 2000 年第 5 期 〈左傳用詩初探〉 孔慧云撰 《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1997 年 7 月 〈左傳中的用詩〉 王則遠撰 《齊齊哈爾大學學報》1999 年第 6 期 〈孔子詩論與春秋時代的用詩風氣〉 傅道彬撰 《文藝研究》2002 年第 2 期 〈關於毛詩序作者問題的商討〉 王錫榮撰 《文史》第 10 輯 1980 年 〈關於毛詩序的作者問題〉 朱冠華撰 《文史》第 16 輯 1982 年 11 月 〈試論毛詩序〉 曹道衡撰 收錄於《漢魏六朝文學論文集》 桂林:廣西師大出版社 1999 年 〈詩三家說之輯佚與鑒別〉 葉國良撰 《國立編譯館館刊》9 卷 1 期 〈朱熹詩序辨說述義〉 楊晉龍撰 《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集刊》第 12 期 1998 年 3 月

2.經學與經學史

《周易正義》 王弼注傳、孔穎達疏 南昌府學本 臺北:藝文印書館影印 1993 年 《周易集解》 李鼎祚撰 《古經解彙函》本 臺北:臺灣學生書局 1976 年再版 《尚書正義》 偽孔安國傳、孔穎達疏 南昌府學本 臺北:藝文印書館影印 1993 年 《周禮注疏》 鄭玄注、賈公彥疏 南昌府學本 臺北:藝文印書館影印 1993 年 《周禮正義》 孫詒讓撰 王文錦、陳玉霞點校本 北京:中華書局 1987 年 1 版 《儀禮注疏》 鄭玄注、賈公彥疏 南昌府學本 臺北:藝文印書館影印 1993 年 《儀禮正義》 胡培翬撰、段熙仲點校本 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 1993 年 1 版 《禮記集解》 孫希旦撰、沈嘯寰、王星賢點校本 臺北:文史哲出版社 1990 年 1 版 《左傳正義》 杜預集解、孔穎達疏 南昌府學本 臺北:藝文印書館影印 1993 年 《左傳會箋》 竹添光鴻撰 臺北:天工書局 1988 《春秋左傳注》 楊伯峻撰 臺北:洪葉公司 1993 年修訂本 《春秋公羊傳注疏》 公羊壽傳、何休解詁、徐彥疏 南昌府學本 臺北:藝文印書館影印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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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史學、文集、筆記、語類

《史記三家注》 司馬遷撰、裴駰集解、司馬貞索引、張守節正義 點校本 臺北:鼎 文書局 1993 年 7 版 《漢書集注》 班固撰、顏師古集注 點校本 臺北:鼎文書局 1991 年 7 版 《新校本後漢書》 范曄撰、李賢注 點校本 臺北:鼎文書局 1991 年 6 版 《新校本隋書》 魏徵等撰 點校本 臺北:鼎文書局 1993 年 7 版 《古史辨》 顧頡剛等撰 臺北:藍燈文化事業公司 1987 年初版 《秦漢史》 錢穆撰 臺北:東大圖書公司 1985 年 4 版 《兩漢思想史》 徐復觀撰 臺北:臺灣學生書局 1993 年 7 版 《漢代思想史》 金春峰撰 北京:中國社科出版社 1987 年 《朱子語類》 黎德靖編 點校本 臺北:文津出版社 1986 年出版 《東塾讀書記》(外一種) 陳澧撰、楊志剛校讀 北京:三聯書店 1998 年 1 版 《東塾集》 陳澧撰 收入《近代中國史料叢刊》461 冊 臺北:文海出版社,1970 年出版 《簡帛佚籍與學術史》 李學勤撰 臺北:時報文化公司 1994 年初版 《簡帛古書與學術源流》 李零撰 北京:三聯書店 2004 年 1 版

4.解釋學相關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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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與方法》 加達默爾撰、洪漢鼎譯 臺北:時報文化公司 1993 年 《詮釋學》 帕瑪撰、嚴平譯 臺北:桂冠圖書公司 1992 年 《理解的真理》 洪漢鼎撰 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 2001 年 《詮釋學――它的歷史和當代發展》 洪漢鼎撰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1 年 1 版 《理解與解釋》 洪漢鼎主編 北京:東方出版社 2001 年 1 版 《從西方哲學到禪佛教》 傅偉勳撰 臺北:東大圖書公司 1986 年初版 《從創造的詮釋學到大乘佛教》 傅偉勳撰 臺北:東大圖書公司 1990 年初版 〈現代儒學的詮釋學暨思維方法論建立課題──從當代德法詮釋學爭論談起〉 傅偉勳撰 收入江日新主編之《中西哲學的會面與對話》 臺北:文津出版社 1994 年初版 〈較好地還是不同地理解─從詮釋學論爭看經典注疏中的詮釋定位與取向問題〉 張鼎國 撰 刊載於《中國文哲研究通訊》 9 卷 3 期 1999 年 9 月

5.其他相關論著

《中國文學理論》 劉若愚撰、杜國清譯 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 1981 年 〈論唐代集體意識詩用的社會文化行為現象──建構中國詩用學初論〉 顏崑陽撰 《東華人文 學報》第 1 期 花蓮:國立東華大學人社學院 1999 年 7 月 〈論先秦詩社會文化行為所展現的詮釋範型意義──建構中國詩用學二論〉 顏崑陽撰 收錄 於《儒道學術國際研討會─先秦論文集》 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出版委員會 2001 年 11 月 〈從詩中序論儒系詩學的體用觀──建構中國詩用學三論〉 顏崑陽撰 收錄於《第四屆漢代 文學與思想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2002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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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自評表

請就研究內容與原計畫相符程度、達成預期目標情況、研究成果之學術或應用價值

(簡要敘述成果所代表之意義、價值、影響或進一步發展之可能性)

、是否適合在

學術期刊發表或申請專利、主要發現或其他有關價值等,作一綜合評估。

1. 請就研究內容與原計畫相符程度、達成預期目標情況作一綜合評估

□ 達成目標

□ 未達成目標(請說明,以 100 字為限)

□ 實驗失敗

□ 因故實驗中斷

□ 其他原因

說明:本計畫以漢代《詩經》詮釋傳統為研究對象,原擬透過「用《詩》」與「解

《詩》」兩個面向來進行探討。但漢人《詩經》詮釋雖在詮釋樣態上是解經的系統,

但表現出來的實際作為仍脫離不了實用、致用的色彩。故吾人在進行本計畫的研究

時,不免將重點調整至主導、支配漢人「以詩為用」的思想意識與價值觀念,亦即

探討漢人《詩經》詮釋中所表達出的經學思想。

2. 研究成果在學術期刊發表或申請專利等情形:

論文:■已發表 □未發表之文稿 □撰寫中 □無

專利:□已獲得 □申請中 □無

技轉:□已技轉 □洽談中 □無

其他:

(以 100 字為限)

本計畫目前已撰寫篇論文,其中一篇預定刊登在《經學研究論叢》第十八輯,另外

一篇則亦將收在「正統與流派──歷代儒家經典之轉變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中。

(12)

3. 請依學術成就、技術創新、社會影響等方面,評估研究成果之學術或應用價值(簡

要敘述成果所代表之意義、價值、影響或進一步發展之可能性)

(以 500 字為限)

本研究計畫旨在探討漢代詩經詮釋的內涵及其主要表現,本人已於今年七月

下旬於德國慕尼黑大學漢學系舉辦之「正統與流派──歷代儒家經典之轉變」國

際學術研討會中發表本計畫之相關研究成果──〈論漢人《詩經》箋注中的思

想〉

。在這篇論文中主要提醒學者注意及正視漢代《詩經》解經者在箋注《詩經》

的過程中表達其經學思想的可能性及實際狀況。透過這樣的研究,應能使學界對

漢代經學,特別是經學思想的內涵及表現方式有更深入的體察;另一方面,也能

使漢代《詩經》箋注的思想內涵更能被吾人所認識。

(13)

1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項下赴國外(或大陸地區)出差或

研習心得報告

日期: 99 年 10 月 31 日

一、

國外研究過程

本人研究計畫原核定項目為赴大陸差旅費,經申請變更同意後,改赴德 國慕尼黑大學參加由該校漢學系與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合辦之「「正 統與流派──歷代儒家經典之轉變」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時間為 7 月 24-25 日,會議地點為慕尼黑大學漢學系。本人於會議中宣讀論文〈論漢人詩經經 解中的思想〉一文,復於 7 月 26 日在海德堡大學漢學系參加學術座談會, 報告台灣《詩經》研究的現況。

二、 研究成果

在慕尼黑大學及海德堡大學除了開會與座談之外,本人還參觀了兩系的圖 書收藏,發現二系均有獨立的圖書室,收藏的圖書相當豐富,亦時可見台灣及 大陸新近的圖書。海德堡大學漢學系的藏書更富於慕尼黑大學,然二系均有共

計畫編

NSC 98-2410-H-004-154-

計畫名

用詩與解詩:漢代詩經詮釋傳統的兩種型態(Ⅱ)

出國人

員姓名

車行健

服務機

構及職

國立政治大學中文系副教

出國時

2010 年 7 月

22 日至 2010

年 7 月 29 日

出國地

德國慕尼黑及海德堡

(14)

同的困難,亦即收藏空間嚴重不足,海德堡大學漢學系甚且將圖書置放於車庫 中,且許多大套叢書都裝在箱子中,借閱極為不便。 在實質的學術交流方面,此次德國開會令本人結識不少德國的漢學家,除 會議主辦人蘇費翔教授外,還有慕尼黑大學漢學系主任葉翰教授、海德堡大學 漢學系主任梅家樂教授及梅道芬教授等人。德國漢學學風與吾人較熟悉的美國 學風頗為不同,學者治學甚為嚴謹,多能通數種語言。雖然待遇和研究條件沒 有很理想,但學者頗能安貧樂道,專心致力於學問,這種堅持學術的精神令人 佩服。

三、 建議

以往台灣的中文學界因受限於語言的隔閡,與國外的交流較少,尤其是 歐陸的漢學界。此次在德國慕尼黑大學召開的會議可說是有始以來第一次在 歐洲舉辦的以經學為主的學術會議,意義非凡。不但開啟了經學研究國際化 的契機,也讓台灣經學界走出了華人世界,可以與西方漢學界直接進行溝通 交流。建議類似的學術交流與合作模式應一直持續下去,如此才能真正使經 學成為世界性的學問。

四、 其他

附論文如下:

(15)

3

漢人《詩經》箋注中的思想

國立政治大學中文系車行健 (論文初稿,尚待修改)

一、經注中的有為之言

《孟子‧梁惠王篇》「交鄰國有道」章記錄了孟子與齊宣王討論了如何與鄰國 打交道的正確原則,孟子的看法是: 惟仁者為能以大事小,是故湯事葛,文王事昆夷;惟智者為能以小事大, 故大王事獯鬻,句踐事吳。以大事小者,樂天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者 也。樂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國。 朱熹(1130-1200)對孟子的這段議論做出了如下的闡釋: ○仁人之心,寬洪惻怛,而無較計大小強弱之私。故小國雖或不恭,而吾 所以字之之心自不能已。智者明義理,識時勢。故大國雖見侵陵,而吾 所以事之之禮尤不敢廢。……。 ○天者,理而已矣。大之字小,小之字大,皆理之當然也。自然合理,故 曰樂天。不敢違理,故曰畏天。包含 徧覆,無不周徧,保天下之氣象也。 制節謹度,不敢縱逸,保一國之規模也。1 但孟子的原文明明是以大事小,以小事大,但在朱子的注解中卻被改作大之字 小、小之字大。這一個字的差別引起了日本德川時代儒者中井履軒(積德, 1732-1817)的注意,他對朱子此註做出了如下的評論: 經文大小並稱事矣,註於事小改為字,非也。豈南宋之時,有為而言邪? 為之言,不可以解經。2 中井履軒不但敏銳的察覺朱子有改字解經的嫌疑,而且他也果決地認為朱子這種 做法是為因應南宋時的政治現實所發出的「有為之言」,意即雖然南宋面對的是 實力強大的金國,且在戰敗之後簽下屈辱的稱臣割地納貢和約,但為掩飾這個事 實,朱子故意將孟子以大事小的關係說成是猶如南宋面對北方金國這樣不恭馴的 「小國」,但仍然盡量地以金帛物資撫育她。如此一來,就可以將南宋向金人割 地納貢之舉美化成仁者寬洪惻怛的行為及自然合理的樂天表現。 中井履軒雖然頗不苟同像朱子這種在經注中偶爾流露出解經者個人「有為 之言」的方式,他將其視之為「持論」。在他看來,解經究與持論不同,因為解 經者的目的在於「探本文正意」。3 1 以上皆見點校本《四書章句集注‧孟子集注》(臺北:鵝湖出版社,1984 年),頁 215。 但不可否認的,有為之言在古人解經的實踐中 的確是頗為顯著的現象。不但非只出現在對類似《孟子》這類高度義理性的經書 2 語見氏撰:《孟子逢原》,原文未見,轉引自黃俊傑:《孟學思想史論‧卷二》(南港:中央研究 院中國文哲研究所,1997 年),頁 79。 3

(16)

文本解釋中,甚至亦非如朱子這類在哲理思辨表現出較強烈傾向的解經者者所獨 有。就前者而言,如朱子在對《詩經》這種以詩歌韻文為主的經書做注時,也不 免會有有為之言出現的情況。以《王風‧揚之水》為例4,漢代的《毛詩序》及 鄭玄的《毛詩箋》皆將詮釋重點置於周平王不體恤百姓辛苦,仍執意派遣士卒去 幫助戍守平王母家申國,以抵禦南方強大楚國的侵陵。5 申侯與犬戎攻宗周而弒幽王,則申侯者,王法必誅不赦之賊,而平王與其 臣庶不共戴天之讎也。今平王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知其立己為有德,而不 知其弒父為可怨,至使復讎討賊之師,反為報施酬恩之舉,則其忘親逆理, 而得罪於天已甚矣。 但朱子在《詩集傳》中 卻做出方向完全不同的詮解: 6 站在中原華夏的角度,平王派兵戍申、甫、許三國以抵禦野蠻的荊楚,是不得不 然的舉措。但朱子卻將重點置於平王為何不復申侯勾結犬戎而毀滅宗周的亡國之 讎上面。如果將朱子對此詩的解釋對照著他所身處的南宋政局來看的話,大概很 難讓人不會有所謂「有為之言」的聯想。 再就後者而言,以訓詁考證名家的漢代經學大師鄭玄(127-200)在箋釋《詩 經》時所表露出的所謂「感傷時事之語」,亦早為清代的陳澧(1810-1882)所抉 發,而廣為學界所認知。其《東塾讀書記》云: 《鄭箋》有感傷時事之語。〈桑扈〉:「不戢不難,受福不那。」《箋》云: 「王者位至尊,天所子也。然而不自斂以先王之法,不自難以亡國之戒, 則其受福祿亦不多也。」此蓋歎息痛恨於桓、靈也。〈小宛〉:「螟蛉有子, 蜾臝負之。」《箋》云:「喻有萬民不能治,則能治者將得之。」此蓋痛漢 室將亡,而曹氏將得之也。又「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箋》云:「衰亂 之世,賢人君子雖無罪,猶恐懼。」此蓋傷黨錮之禍也。〈雨無正〉:「維 曰于仕,孔棘且殆。」《箋》云:「居今衰亂之世,云往仕乎,甚急迮且危。」 此鄭君所以屢被徵而不仕乎?鄭君居衰亂之世,其感傷之語,有自然流露 者,但箋注之體謹嚴,不溢出於經文之外耳。7 所謂「歎息痛恨於桓、靈」、「痛漢室將亡,而曹氏將得之也」、「傷黨錮之禍」云 云,這類的感傷時事之語在性質上不也就是鄭玄個人的有為之言? 4 《王風․揚之水》的原文如下: 揚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申。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 揚之水,不流束楚。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甫。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 揚之水,不留束蒲。彼其之子,不與我戍許。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 5 《毛序》:「〈揚之水〉,刺平王也。不撫其民而遠屯戍于母家,周人怨思焉。」《鄭箋》:「怨平 王恩澤不行於民,而久令屯戌不得歸。思其鄉里之處者,言周人者時諸侯亦有使人戌焉。平王 母家申國,在陳鄭之南,迫近彊楚。王室微弱而數見侵伐,王是以戍之。」 6 《詩集傳‧卷二》 7 陳澧:《東塾讀書記》(《四部備要》本,臺北:臺灣中華書局,1970 年臺 3 版),卷 6,頁 8b-9a。

(17)

5

二、有為之言可否解經?

中井履軒和陳澧皆敏稅地發現在前賢具權威性的經注中,都不免表露出展現 解經者對當下現實情境的體悟與感觸的話語或議論,亦即有所為而發之的解經方 式。這種在經書注解中融入解者個人的有為之言的解經方式,在中國的經典詮釋 傳統中確實是一個頗為顯著而常見的現象,不只鄭玄、朱子等經學大家如此,亦 不限於《詩經》、《孟子》等經書解中,如陳寅恪(1890-1969)晚年在探究錢謙益 (1582-1664)的詩文時,嘗曾對錢注《杜詩》有如下的評論: 細繹牧齋所作之《長箋》,皆借李唐時事,以暗指明代時事,並極其用心 抒寫己身在明末政治蛻變中所處之環境。實為古典今典同用之妙文。長孺 以其與少陵原作無甚關係,概從刪削,殊失牧齋箋注之微旨。8 朱鶴齡(1606-1683)反對錢牧齋的箋注方式,其態度正和中井履軒不認可朱子以 有為之言來解經,如出一轍。有趣的是,即使朱子本人亦頗自詡自己注經如天平 稱等般的準確,「不多一箇字,不少一箇字。」9 程先生經解,理在解語內。某集注《論語》,只是發明其辭,使人玩味經 而對那些在經注中「自成一書」 的解經方式,頗不茍同,即使是他所尊敬的程頤(1033-1107)亦然,其云: 文,理皆在經文內。《易傳》不看本文,亦是自成一書。杜預《左傳解》, 不看經文,亦自成一書。……10 但為何那些「溢出經文之外」、「理皆在解語內」,且又以「持論」、「自成一書」 為主的有為之言的解經方式(中井履軒不將其視之為正當的解經),是不被認可 的? 這問題涉及到解經的目標與解經學的任務。傳統的解經者大多對客觀、如實 的詮釋抱持著理所當然且不證自明的態度,因而在他們的解經實踐中,其詮釋的 目標與任務自然是儘其所能地將經書的本義及隱藏在經書文本之外(後)的作者 (聖人)原意(intention)加以抉發或呈顯出來。因此當解經者在解經的過程中 無法忠實地完成此一目標,甚至夾雜個人的言論、思想時,自然會招致極嚴厲的 批評。然而弔詭的是,為何在這樣的解經預設的傳統中,從漢代以降,還是有不 少的超溢經文之外的有為之言的解經成果出現?同一朱子,他可以一方面指責杜 預(222-284)、程頤「自成一書」,但同樣也被中井履軒批評他用有為之言來解 經的不當。 其實從當代西方以葛德瑪(Hans-Georg Gadamer, 1900-2002)為代表的哲學 解釋學的觀點來看的話,這種弔詭的情況本就是必然的,因為一切的詮釋都不可 8 陳寅恪:柳如是別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頁 1000。又參余英時:〈古典與今 典之間──談陳寅恪的暗碼系統〉,《陳寅恪晚年詩文釋證》(臺北:東大圖書公司,1998 年), 頁 167-169。 9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王星賢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6 年 1 版),卷 19,頁 437。 10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 19,頁 438。

(18)

避免地帶有詮釋者個人的歷史性,也就是詮釋者、被詮釋的經典與歷史環境(詮 釋者個人所身處的歷史環境與經典在流傳過程中所遭遇的歷史環境)三者互動的 結果。無論是追求高度忠實的、客觀的詮釋,或徑自超離文本的主觀詮釋。正如 黃俊傑所說的: 中井履軒這種說法是有待商榷的。歷史上一個時代(如春秋、戰國時代) 的意義、一件史實(如秦統一中國)的意義,乃至一部經典(如《孟子》) 的意義,都必須在走完全幅的時間歷程之後,才能清楚地呈現出來。而在 這種意義的呈現過程中,詮釋者的「歷史性」正是不可或缺的催化劑。只 有透過詮釋者的「歷史性」,才能使經典或史實對當代人所具有的歷史意 義,為之豁然彰顯。11 正因為存在這種詮釋的歷史性的情況,所以也就不可避免地在中國(及受中 國影響的東亞鄰邦)經典詮釋傳統中出現了解經者一方面訴諸忠實詮解本義,但 另一方面所詮解的又非本義,而可能是解經者個人有為之言的二律背反的現象。 站在傳統解經學的角度,這的確是頗為根本而又不易解決的難題,但從學術 史與思想史的角度來看,這又確是經典釋傳統所留存下來的最大資產。因此,該 如何看待與利用這些本欲詮解經書及聖人之意,但卻是歷代解經者與經典和時代 環境交織互動的有為之言的思想資源,便成為吾人今日研究經典詮釋學與思想史 者的當務之急。

三、解經中的有為之言與思想史研究

經注中的有為之言既是解經者個人在其身處之歷史情境中,其思想意識與經 典內容所產生之交織互動所興發出的思想創造,吾人把這個過程稱之為「義理感 發」。所謂義理感發範圍很廣,從個人一己存在之感受到對宇宙人生問題嚴肅探 索後之思想表露都可以包含進來。就存在感受而言,可以包括感發者針對個人之 心境、時局之慨歎、政治之敏感、出處進退之考量……等情況所做之切身省察與 思慮。中井履軒對朱子《孟子‧梁惠王》「交鄰國之道」章所做之注釋的觀察就 屬於這類表達解經者個人存在處境的義理感發之解經內容。這種「有為之言」是 因詮釋者對其存在處境持有某種強烈而深刻的感受所不得不發的,鄭玄在《毛詩 箋》中所表發出的感傷時事之語,也正是這種「有為之言」。而就思想表露而言, 則可涵括感發者之政治理念、學術傾向與主張,以及針對抽象哲學問題之看法, 甚至理論之建構……等,不一而足。 但若從思想史研究的角度來看,解經者的義理感發的內容是否皆是思想史的 材料及對象?就思想表露的面向而言,此乃無庸置疑者。但就存在感受的面向而 言,則恐怕仍有仁智互見的不同觀點。美國當代著名的研究中國思想史大家史華 慈(Benjamin I. Schwartz 1916-1999)曾對思想史研究有如下的看法,他認為: 11 黃俊傑:《孟學思想史論‧卷二》,頁 80。

(19)

7

思想史的中心課題就是人類對於他們本身所處的環境(situation)的意 識反應(conscious responses)。12

在史華慈看來,「意識反應」雖然不是最恰當的表述名詞,但正因為他心目中的 思想史並不僅僅是思想的運作而已,因此用此名詞來表述比用諸如「思想」 (thought)、「觀念」(ideas)或「意識型態」(ideology)要來得恰當。因為它還包 括了所謂的「感情的態度」(emotional attitudes)、「感動力」(pathos)、「感覺的傾 向」(propensities of feeling)等。他認為所有這些可以說都是人類對他們所處的環 境的「意識反應」而已。13 順著以上的論述脈胳,可以知道,經注可能蘊藏了解經者個人因義理感發而 表露出的思想,而要把握這些思想也惟有透過解經學的進路,出入於經文與注文 之中,仔細地分辨比對二者之異同,以及深入地體會探究解經者之用心,方有可 能抉發出解經者隱藏於注文中的思想內涵。 因此,從史華慈的角度來看,思想史的研究對象及合 法範圍並不僅限於那些屬於理性層面上的思想、觀念、理論與知識系統而已,亦 包含了感性層面的感情、情緒、感受等心靈面向。所以若史華慈的論點可以成立 的話,則包括解經者個人心境、感受等涉及個人精神、心理、心靈狀態層面的義 理感發內容當然都可以納入思想史的範圍而成為思想史研究的正當對象。

四、結論

吾人雖然論證了經注中可能蘊藏了解經者的思想,但承認這類思想的存在是 一回事,如何看待這些思想又是一回事。以《詩經》的箋注為例,其可能遭到的 質疑與挑戰主要有兩方面,一是這些箋注中的思想材料的系統性的問題,另一則 是其是否具有思想原創性的問題。關於前者的質疑,這的確是傳統經注思想很難 迴避的共同難題,因為這涉及到注解體例的根本問題,所以所呈顯出的論述話語 都是以零星個別的注語型態出現的,很難體現出在外貌形式上的系統性。不過思 想的系統性不一定表現在表述方式系不系統上,而是應該看其是否具有內在整體 理路。牟宗三(1909-1995)曾對中國佛教最高境界的圓教之表達方法有「是系統 而無系統相」的觀察14 12 許紀霖、宋宏編:《史華慈論中國》(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 年),頁 4。 。表面上無系統相,但不妨礙它實際上是個內在理路具足 的哲學系統。同樣的狀況也存在王國維(1877-1927)用傳統詩話形式所撰就的《人 間詞話》,表面上是零散的「拆散七臺樓臺」的隻言片語,殘金碎玉般的表達方 式,但沒人否認其中蘊蓄了深刻而豐富的文學批評理論。因而對這個問題的回應 應是回到《詩經》箋注本身的內在內容來看,研究者應儘可能地把握這些箋注材 料中的內在整體理路,讓這些蘊含了義理成分的箋注內容皆能夠在此整體理路中 尋覓到其相應且合理的適當位置。 13 許紀霖、宋宏編:《史華慈論中國》(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 年),頁 5。 14 牟宗三:《中國哲學十九講──中國哲學之簡述及其所涵蘊之問題》(臺北:臺灣學生書局, 1989 年),頁 360

(20)

至於後者的質疑也是不容忽視的,誠如劉笑敢教授對鄭玄經注的批評: 鄭玄只留下《毛詩箋》、《三禮注》,不足以判斷他的經典注釋中有多少哲 學性討論,但根據歷史流傳,他畢竟是以注經為主的,不是以思想創造為 主的。15 在劉笑敢對鄭玄的評論中似乎隱約將注經和思想創造對立起來,在他看來,鄭玄 雖以注經名家,但他在思想創造上的成就可就微乎其微。但若對照黃俊傑的說 法,則對此問題似乎又有不太一樣的認知,其云: 中國思想史的特色之一就是它擁有悠久的經典注疏傳統,思想家常常透過 註釋經典而建立自己的思想體系。中國思想史上的幾典詮釋者,如趙岐(? -210)、朱子(1130-1200)或焦循(里堂,1763-1820)之於《孟子》,如 何晏(?-249)之於《論語》,如楊倞之於《荀子》,都是在一個不同於經 典成書時代的另一時空條件之下,重新詮釋經典。16 黃俊傑不但沒將注經和思想創造對立起來,而且還進一步將注經者與思想家等同 起來,認為是思想家透過注經的方式來表達個人創造性的思想。 表面上看起來,劉笑敢和黃傑的看法有所差異,但實際上二人的看法仍是大 同小異的,都是肯定具哲思創造力的思想家才有能力提出原創性的思想,只是有 的用注經的手段來表達其思想,有的則否。從哲學史或主流思想史的角度來看的 話,他們的意見自然不能說錯,但思想史的領域應是極其廣 濶的,除了包含具有 高度原創性且又對當時與後世產生廣泛深遠影響的思想外,對於那些可能不具有 高度原創性且影響又不彰著的思想,應該也要予以正視。更何況某一思想具有原 創性與否也應在對該思想做了全面且充分地研究之後才能夠加以斷定。因此在未 做過詳盡深入地研究之前,恐怕仍難以評斷包括《詩經》及鄭玄在內的經注思想 之確切價值。 15 李明輝編:《儒家經典詮釋方法》(臺北市 : 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2004 年),頁 38。 16 黃俊傑:《孟學思想史論‧卷二》,頁 55。

(21)

1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項下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心

得報告

日期: 99 年 10 月 31 日

一、參加會議經過

計畫編

NSC 98-2410-H-004-154-

計畫名

用詩與解詩:漢代詩經詮釋傳統的兩種型態(Ⅱ)

出國人

員姓名

車行健

服務機

構及職

國立政治大學中文系副教

會議時

2010 年 5 月 27

日至 2010 年 5

月 28 日

會議地

香港浸會大學

會議名

(中文)中日韓經學國際學術研討會

(英文)

發表論

文題目

(中文)

現代學術獎勵機制觀照下的羅倬漢之經學成就──以

《詩樂論》為核心之探討

(英文)

(22)

香港浸會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與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於 2010 年 5 月 27-28 日假香港浸會大學舉辦「中日韓經學國際學術研討會」,本人受邀發表 論文。在此會議上本人發表〈現代學術獎勵機制觀照下的羅倬漢之經學成就 ──以《詩樂論》為核心之探討〉,此文研究民國時期經學家羅倬漢關於《詩 經》的重要論著──《詩樂論》,羅氏此書的相關論點對吾人所執行之本年 度計畫有極大的啟發性,特別是闡發《詩經》的經學內涵,正可與漢人的用 《詩》觀點相互發明,故此文之撰作可算是此計畫之延伸研究。

二、與會心得

兩天的會議聚集了台灣、香港、澳門、中國大陸、日本、韓國及歐美學 者四十多名,各經及各時代之經學大致均有人涉及,更有意義的是,學者的 視野及關懷亦從中國擴充至東亞的日本及韓國,使得經學的研究越發展現出 一新鮮且活潑的面貌。此外,從香港學者的踴躍表現也可看出,經學研究在 香港日益紮根的榮景。

三、考察參觀活動(無是項活動者略)

無。

四、建議

香港近年來已逐漸形成一股研究經的風氣,而經學社群亦正在形成中,與 台灣學界的交流日益密切,今後應再多與香港學界進行密切的交流與合作, 以收攻錯之效。

五、攜回資料名稱及內容

1.《中日韓經學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 2.《人文中國學報》 3.《跨學科視野下的詩經研究》(陳致主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年) 4.《從禮儀化到世俗化──詩經的形成》(陳致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年)

六、其他

附論文如下:

(23)

3

現代學術獎勵機制觀照下的羅倬漢之經學成就

──以《詩樂論》為核心之探討

國立政治大學中文系車行健

第一節、前言

羅倬漢(1898-1985),原名偉勤,字孟韋,別名孟瑋、幹青。1898 年 12 月 28 日生於廣東省興寧縣大坪鎮,1919 年考進北京大學哲學系,攻讀外國哲學。 1925 年畢業後曾任教於北京、興寧、廣州諸中學。1927 年曾短暫擔任興寧縣縣 長。1933 年,東渡日本,就讀日本東京帝國大學研究院,攻讀歷史和哲學。抗 日戰爭爆發後回國,先後擔任桂林師專、雲南澂江中山大學師範學院、成都金陵 大學、廣東省立文理學院等校教授。1949 年後,任教於廣東省立文理學院、華 南師範學院,擔任二級教授、歷史系主任,直至 1960 年退休。1985 年 8 月 12 日 病逝於廣州,享年 87 歲。羅氏的主要著作有早年所著之《詩樂論》、《史記十二 諸侯年表考證》,晚年(1978)亦嘗收集他於 1938 年至 1945 年間發表在報章雜 誌中的二十多首古體詩,名《青塘詩》,油印出版。1 羅氏所學及執教經歷,雖然主要集中在哲學與歷史二學門中,然其早年之學 術表現及用心之所在卻厥為經學,這可從其早年所著且也為其一生代表作── 《詩樂論》與《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考證》二書中看出。《詩樂論》之〈自跋〉敘 述其寫作此書之宗旨,云: 禮以道行,樂以道和,曰禮樂。學詩以事君父,正樂以別雅頌,曰詩樂。 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曰詩禮樂之通貫。舉數千年前之文物,措之行 事,不敢以謬悠之說,荒唐之言,無端崖之辭,以求之無何有之鄉,廣莫 之野,曰《詩樂論》。蓋以為《三百篇》者,發於孔子之前,民族情志之 源泉也。自經學興而據之以言禮樂,其間蕃變之道,曲折深複而不能遽達, 欲條而理之,以見仁心之寄,王迹之所存。2 《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考證》雖名為《史記》,然其實際所考者卻在《左傳》,欲藉 考證《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與《左傳》之先後關係,來論證《左傳》早出,非 劉歆偽作。其〈自序〉云: 1 以上羅氏生平資料主要根據林鈞南:〈緬懷羅孟瑋教授〉(廣東省興寧縣政協文史委員會編: 《興寧文史》,第 5 輯,頁 158-160)、何國華:〈正直愛國的學者羅倬漢教授〉(《興寧文史》, 第 16 輯,頁 80-88)、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香港大學馮平山圖書館編:《羅香林論學書札‧附 錄‧書札相關人物小傳》(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 年,頁 616-617),及戴偉華編:〈羅倬 漢事蹟編年〉(未刊稿)。 2 羅倬漢:《詩樂論》(臺北:正中書局,1970 年臺 1 版),頁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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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左氏》著錄,始於太史。〈十二諸侯年表〉明言《左氏春秋》,則〈表〉 之所據,必有攸在。予於是校讀〈史表〉,得〈表〉之據《左》者數百條, 視他書不啻倍蓰。而《春秋》編年,貽於《左氏》,《左氏》書法,□於馬 遷,跌蕩昭彰,更無掩飾。此史公明見今本《左氏》,不可誣也。3 不過他所運用的研究方法還是從考證入手,其自云《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考證》云: 這是考證,目的是證明《左傳》出於戰國的可靠,為古史根據地樹下一點 堅實基礎。其實古史考證是一件不容易得到一個結果的問題。4 而其對《詩樂論》亦有如下的自白: 仍是以考證為主的,是接著《年表考證》說下來的,不過目的更明確些。 但此書在考證中卻談到經學思想問題,而此經學思想,是以「情理雙脩」 的「仁」來貫串。……以為「仁」樹立生命,為經學樹立生命。5 由此可知,二書的趨嚮為由《左傳》而古史,再由古史而經學。因此若說他為一 位具有史學意識的經史學家,或甚至是一位道地純正的經學家,應不為過。 羅倬漢雖有經史之學專著行世,然而其聲名卻頗不彰。事實上,他在當代學 界中也並非沒沒無聞,與世獨立的學人。例如他在抗戰期間曾與錢穆(1895-1990) 與顧頡剛(1893-1980)等知名學者皆有所交往,錢穆不但曾為《史記十二諸侯年 表考證》寫過序,而且二人在成都時過往還頗為密切,錢穆稱其為在蜀「所交益 友之一」。6顧頡剛亦有跟他通信,其中一封信即登錄在《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考證》 一書中。7 羅氏在 1930 年代曾留學日本東京帝國大學研究院,專攻歷史與哲學,嗜 此外陸鍵東在《陳寅恪的最後二十年》在提及陳寅恪(1890-1969)晚 年與羅倬漢的交遊情況時,則是如此評論他的: 書如命,博覽廣採,1950 年代在廣東史界便以「博學」知名。羅倬漢一 生惜墨如金,雖然從未停止過治學,但除早年有成名作《史記十二諸侯年 表考證》及《詩樂記》(案:應為《詩樂論》)面世外,以後竟不屑再刊新 3 羅倬漢:《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考證》(重慶:商務印書館,1943 年版),〈自序〉,頁 1。 4 羅倬漢:《手稿》,原文未見,引自何國華:〈正直愛國的學者羅倬漢教授〉,頁 83。 5 羅倬漢:《手稿》,原文未見,引自何國華:〈正直愛國的學者羅倬漢教授〉,頁 83。 6 錢穆的序見羅倬漢:《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考證》,頁 1-3;又見於錢穆:《素書樓餘瀋》(收入《錢 賓四先生全集》[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8 年],第 53 冊),頁 8-10。錢穆與羅倬漢的 交往,參錢穆:《師友雜憶》(收入《錢賓四先生全集》,第 51 冊,《八十憶雙親師友雜憶合刊》), 頁 257-258。 7 顧頡剛致羅倬漢的信寫於 1941 年 8 月 27 日,收錄於羅倬漢:《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考證》,頁 1。 案:顧頡剛 1916 年秋進入北京大學中國哲學門學習,1920 年春天畢業,羅倬漢晚他三年入北 大哲學系就讀,因而二人應當在學生時代就已結識。在顧頡剛的日記中首次記載他與羅倬漢的 交往是始於 1927 年 11 月 1 日(顧頡剛:《顧頡剛日記》〔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7 年〕, 第 2 卷,頁 100),但二人頻繁往來還是在 1940 到 1943 年間,這段期間,他們不但有經常見面 聚會的機會,而且顧頡剛還常與他通信。(參《顧頡剛日記》第 4 卷,頁 441、452、460、473、 490、495、497、506、541、564、569、572、575-579、599、635、644、650、697、708;第 5 卷, 頁 39、60、7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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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著。8 至於其著作之價值,亦並非無人知曉,如當代極負盛名的古史學者李學勤就曾在 其著作中對羅氏之《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考證》有過正面評價。9 但這些少數的學術交遊與評價畢竟仍然改變不了羅氏學術成就及影響晦默 無聞的事實,致使其在當代文史學界幾乎是一位被遺忘的人物。然而無人聞問知 曉與遭人遺忘不意味著其人其書之學術成就一定低下拙劣,且學術影響之大小有 無也不一定真實反映其人其書之客觀學術地位。重要的是,吾人是否有仔細地探 查學術史的真實狀況與其中存在的種種細節,而這個工作對現代學術史的研究而 言 ,尤其重要。民國以來的經學和經學家,雖然看似資料不少,相關論著亦甚豐富, 8 陸鍵東:《陳寅恪的最後二十年》(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7 年),頁 518。其他與羅倬 漢有過學術交往的學者,就吾人掌握的資料所知者尚有楊樹達(1885-1956)、劉節(1901-1977) 與羅香林(1906-1978)等人。楊逢彬整理的《積微居友朋書札》中曾收錄了一封羅倬漢於 1948 年 6 月 24 日寄贈給楊樹達其所撰著之〈論經學〉一文,希望楊氏能加以裁正指教的信札。(參 楊逢彬整理:《積微居友朋書札》〔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6 年〕,頁 196。)在楊樹達的 回憶錄中也曾記載羅倬漢於 1948 年 5 月 15 日在廣州拜訪楊氏,並以其所著《史記十二諸侯年 表考證》贈送楊氏,羅倬漢還恭維楊氏:「今日善說金文者惟先生與郭沫若耳。」此外,在 1949 年 3 月 12 日,楊氏停留廣州期間,羅倬漢又去拜訪楊氏,並以其所著《詩樂論》請其校閱。 直至 26 日,羅倬漢復來拜訪,楊氏以讀該書之所見告之,楊氏稱此書「頗有見到處」。(以上 參楊樹達:《積微翁回憶錄》〔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 年〕,頁 193、203、204。)在現 存的劉節日記中,亦可看到羅倬漢與任教廣州中山大學歷史系的劉節在 1952-1953、1957-1958 及 1972-1977 年間有著頻繁的接觸與書信往返。(參劉顯曾整理:《劉節日記》〔鄭州:大象出 版社,2009 年〕,上冊,頁 267、295、306、316、448、453、457、463、465;下冊,頁 752、 787-788、818、834-835、873、889、891-892、895、902-904、911-913、924、926、939-940、942、 944-946、951。)而羅香林也曾於 1930 年 5 月 5 日寫給羅倬漢一封題為〈與宗人幹青論客家界 說問題書〉的論學書信。(收錄於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香港大學馮平山圖書館編:《羅香林論 學書札》,頁 20-22。)又羅常培(1899-1958)在成書於 1942 年的《蜀道難》遊記中,敘及他 在 1941 年 7 月 26 日至四川成都考察華西、齊魯、金陵等大學時,他將這幾間大學中文系的師 資陣容做了番比較,其中在金陵大學的部分,他也提到了羅倬漢,但並未做任何評論。(參氏 撰:《蜀道難》,《羅常培文集》〔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2008 年〕,第 10 卷,頁 181。)案: 羅常培記載羅倬漢為金陵大學教授,然而錢穆《師友雜憶》卻稱羅倬漢為金陵女子文理學院教 授(頁 257),二人所記不同。不過羅常培《蜀道難》撰作時間在 1941 至 1942 年間,見聞印象 應較新鮮真確,而錢穆《師友雜憶》所記為晚年追憶,難免失真,兩相比勘之下,羅常培的記 載或許較得其實。 9 李學勤在《東周與秦代文明》的〈導論〉中,曾從司馬遷《史記》關於春秋史的敘述幾乎均出 自《左傳》一書的角度,來證實《左傳》的史料價值,其印證的資料之一就是《史記十二諸侯 年表考證》一書。(參氏撰:《東周與秦代文明》〔臺北:駱駝出版社,1983 年〕,頁 13、頁 16 註 6。)又其在《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續‧序》中評論《左傳》係劉歆偽作說時,如此說道: 「一九四三年羅倬漢出版《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考證》,說《史記》實據《左傳》,『司馬遷時,《左 傳》本子即已如此』,這個問題的論爭應該說已告結束了。」(見吳靜安:《春秋左氏傳舊注疏 證續》〔長春:東北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 年〕,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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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遺漏及未受正視的面向亦甚多,學界對羅倬漢之經學內容及成就之把握幾乎呈 現一片空白的窘狀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羅倬漢之學術成就雖沈晦不彰,但這不意味著羅氏是個不問世務,完全脫離 或自外於其所身處之主流學術紛圍的學者。相反地,在羅氏回國之後,雖然遭逢 抗戰的亂世,但其時中國後方的學術機構還是不受炮火的影響,弦歌不輟,照樣 在運轉著。從其生平經歷來看,羅倬漢當時是完全地投入及置身在這個機制中, 擔任大學教職、從事學術研究、寫作及發表學術論著,以及參與學術獎勵的活動 ……等,與當時主流的學者沒有兩樣。在深受西方學術影響下的中國現代學術機 制中,學術獎勵的制度應是比諸如學歷、職級、年資等更能客觀地反映或呈現學 者實際學術成就的一項指標。因為獎勵制度施行的基礎就在於公正、客觀的審查 機制,而透過客觀、公正的學術審查機制所施予的學術獎勵,理論上也應能在相 當程度上保證被獎勵者之實際學術成就。羅倬漢在 1940 年代就曾積極地參與由 教育部所主導的學術獎勵活動,並且也獲得不錯的成績,當時相關的審查及獎勵 資料猶有所存留。在當今學界仍然普遍欠缺對羅氏學術成就具體了解的狀況下, 本文擬從現代學術獎勵機制的視角切入,嘗試直接利用這些一手文獻史料,希望 能夠較為有效地呈現羅氏的客觀學術成就,並以此為基礎,再嘗試解答諸如羅氏 之影響、名聲與評價之相關問題。

第二節、現代學術獎勵機制與羅倬漢學術成就之肯定

左玉河在《中國近代學術體制之創建》一書中指出:「學術獎勵是現代學術 體制運行之動力」,他觀察民國時期創建的學術獎勵機制,主要分為如下的三種 類型: 一是現代大學設立的各項獎學金,旨在鼓勵和資助優秀學子從事學術研究 ,培養學術後備人才;二是民間新式學會及學術研究機構設立的各項獎勵 金,對學術研究有突出成績者給予獎勵;三是政府設立各種獎勵金,對全 國在學術研究有貢獻者給予獎勵。 他還進一步地肯定: 這三類獎勵金之設置及其相應的規章制度之制定及實施,成為中國現代學 術獎勵體制初步建立之重要標志。10 在這三類獎勵金,羅倬漢所參與的正是由當時教育部所設立的獎勵機制,而主導 及負責執行的機構就是著名的「學術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學審會)。關於教育 部學審會的成立過程,在 1948 年由教育部教育年鑑編纂委員會所編修的《第二 次中國教育年鑑》(以下簡稱《教育年鑑》)有清楚完整的記載。以下根據《教育 年鑑》之所記及左玉河《中國近代學術體制之創建》所敘及者,將學審會設立之 10 以上皆見左玉河:《中國近代學術體制之創建》(成都:四川出版集團‧四川人民出版社,2008 年),頁 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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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過程、職掌及所辦理的學術獎勵做一概略的敘述。 1938 年 4 月,中國國民黨臨時代表大會通過的〈戰時各級教育實施方案綱 要〉,其中第十二項規定:「全國最高學術審議機關應即設立,以提高學術標 準」11,將學審會的成立正式提到全國教育與學術行政工作的日程表上。同年七 月,國民參政會第一屆會議根據這項原則通過的〈各級教育實施方案〉,其中亦 具體闡明了全國最高學術審議機構之任務。1939 年 7 月,教育部即根據上述兩項 文件之規定,制定了〈學術審議委員會章程〉,1940 年 3 月呈淮行政院公佈施行。 根據該章程,學審會的任務一共有八項,分別為:一、審議全國各大學之學術研 究事項;二、建議學術研究之促進與獎勵事項;三、審核各研究院所之碩士學位 授予,暨博士學位候選人之資格事項;四、審議專科以上學校重要改進事項;五、 專科以上學校教員資格之審查事項;六、審議留學政策之改進事項;七、審議國 際文化之合作事項;八、審議教育部部長交議事項。12 學術獎勵正是這八項職掌任務中的第二項,本此法源基礎,學審會遂於 1940 年 5 月 1 日,於第一次大會中通過〈補助學術研究及獎勵著作發明〉一案,其中 關於「獎勵著作發明」的部分,旋由教育部照原案頒行〈著作發明及美術獎勵規 則〉,明確規定了獎勵之範圍。其中「著作」分一、文學;二、哲學;三、社會 科學;四、古代經籍研究。「發明」分一、自然科學;二、應用科學;三、工藝 製造。「美術」則分一、繪畫;二、雕塑;三、音樂;四、工藝美術。而此項獎 勵每年舉辦一次,由教育部就本國學者之著作發明及美術製作中,按照以上各類 選拔若干種,予以獎勵。參加獎勵者之作品應以最近三年內完成者為限,且特就 著作獎勵之範圍而言,凡中小學教科用書、通俗讀物、紀錄表冊或報告說明、三 人以上合編之著作、翻譯外國人之著作、編輯各家之著作而無特殊見解者、字典 及辭書及講演集均不在著作獎勵之列。而著作獎勵之審查標準亦有明確規定,大 致包括作者觀點或所代表之思想是否正確、參考材料是否詳瞻、結構是否完美、 有無特殊創建、是否有獨立體系或自成一家之說、是否為有系統之敘述或說明、 整理前人學說有無改進之點或特殊貢獻、是否適合國情或對於我國社會經濟及農 工業各方面之影響如何、是否有學理根據、是否確係發明或創作等。至於給獎之 標準則分為三等,一、具有獨創性或發明性,對於學術確係特殊貢獻者,列為第 一等;二、具有相當之獨創性或發明性而有學術價值,但不及第一等者,列為第 二等;三、在學術上具有參考價值,或有裨實用,但不及第一等第二等者,列為 第三等。雖分為三等,但一律嚴格審選,寧缺無濫。13 11 見《中國國民黨抗戰建國綱領、戰時各級教育實施方案綱要、各級教育實施方案》(教育部印, 1938 年 7 月),頁 6;又見教育年鑑編纂委員會編:《第二次中國教育年鑑》(臺北:文海出版 社,1986 年),第一編,《總述》,頁 9。 12 以上參教育年鑑編纂委員會編:《第二次中國教育年鑑》,第六編,《學術文化》,頁 72;左玉 河:《中國近代學術體制之創建》,頁 651-655。 13 以上參教育年鑑編纂委員會編:《第二次中國教育年鑑》,第六編,《學術文化》,頁 72-73;左 玉河:《中國近代學術體制之創建》,頁 636-640。案:根據 1942 年 4 月 16、17 日召開的學審 會第三次大會(即全體委員會議)決審第一屆請獎作品時,會中決議第一等獎每類最多一名, 每名獎金一萬元;第二等獎每類至多二名至四名,每名獎金五千元;第三等獎每類至多四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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