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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地社區公共安全檢查項目與技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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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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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研究計畫期末報告. 坡地社區公共安全檢查項目與技術研究. 計畫主持人:劉慶男 副所長 協同主持人:李咸亨 教授. 研究單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委託單位: 計畫編號:MOIS902003 執行期程:九十年二月至九十年十二月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 摘要 本研究從兩個方向來思考山坡地建築物的安全檢查:第一個方向 是在可使用時間及經費較少的情況下進行評估,這個評估稱為『初步 評估』;第二個方向是在平常的深入評估,或因糾紛而產生法律上的 需要時,所需的『詳細評估』 ,其實也是法律上的「鑑定」 。初步評估 講求緊急、簡單、迅速、經濟、正確;詳細評估的鑑定工作,則需要 花費較多的金錢及較長的時間來進行,所以兩者屬性大為不同。 PASS 系統的基本架構來自營建署所編的「坡地社區安全居住手 冊」(李咸亨,1998)[11]之內容大致相同,因此本研究報告採用吳俊 傑(1999[12]) 、廖郁玟(2000[13])、陳俊元(2001[14]) 等人以坡地社區 安全居住手冊為基本架構的後續研究,該評估系統之操作介面-PASS 程式(Preliminary Assessment of Slope Safety)為針對本研究之初步評 估系統所撰寫的評估系統程式,可由程式之展示中明確可到評估之成 果。本系統坡地安全檢查項目分成「基本檢視表」及「現場檢視表」 二大類,而影響坡地安全的因素又可分成三大類,分別是「環境徵兆 檢查」、「地工徵兆檢查」、「房屋徵兆檢查」。其中「基本檢視表」包 含了七項環境徵兆檢查和五項地工徵兆檢查;環境徵兆主要描述了該 坡地社區所在地之基本現地自然狀況,如地質情況、坡度等;地工徵 兆則包括了五項坡地工程最基本必須設施的設置情形;房屋徵兆則列 示出坡地滑動時房屋可能產生之破壞情況。而本系統經北台灣四十八 處坡地社區案例驗証結果,可獲得極佳的評估成就,此亦為一般評估 方式所不足之處。 最後,本研究建議了實施方案、經費及評估人員資格,可供後續 訂定明確施行辦法參照。. -I-.

(3) 目錄 摘要.............................................................................................................................. I 表目錄....................................................................................................................... IV 圖目錄.........................................................................................................................V 一、 前言 ....................................................................................................................1 1.1 緣起...............................................................................................................1 1.2 背景...............................................................................................................1 1.3 研究方法.......................................................................................................2 二、 文獻回顧 ............................................................................................................3 2.1 國外方法.......................................................................................................4 2.1.1 坡地及坡地社區安全評估類................................................................4 2.1.2 臨界狀況預測類....................................................................................6 2.2 國內方法.......................................................................................................6 2.2.1 坡地及坡地社區安全評估類................................................................6 2.2.2 山坡地土地開發利用評估類..............................................................10 2.3 小結.............................................................................................................12 三、 PASS 初步評估................................................................................................14 3.1 程式使用.....................................................................................................14 3.2 指標說明.....................................................................................................16 3.2.1 坡地安全評估系統研究流程..............................................................16 3.2.2 評估因子說明......................................................................................18 3.2.3 評估指標之訂定..................................................................................22 3.3 評估類別說明.............................................................................................22 3.4 詳細資料建立.............................................................................................24 四、 建議方案 ..........................................................................................................25 4.1 列入公共安全檢查之可行性探討.............................................................25 4.1.1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建議修正內容..............25 4.1.2 「辦理山坡地社區公共安全檢查簽證之專業機構或人員認可基準」 建議草案...............................................................................................33 4.1.3 「山坡地社區公共安全檢查簽證項目」建議草案..........................35 4.1.4 「山坡地社區公共安全檢查報告書圖」建議草案..........................36 4.1.5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期間及施行工期」建議草案..............37 4.1.6 「山坡地社區公共安全檢查結果標章」建議草案..........................38 4.2 坡安人員資格說明.....................................................................................39 4.3 初步評估經費.............................................................................................40 4.4 基本資料評估經費.....................................................................................40 五、 結論與建議 ......................................................................................................41 5.1 結論.............................................................................................................41 5.2 建議.............................................................................................................41 -II-.

(4) 參考文獻....................................................................................................................43 附錄一、RASS 詳細記錄表.....................................................................................88 附錄二、台北縣山坡地社區安全服務團隊暨防災體系建立安全檢視標準作業程序 ..................................................................................................................103 附錄三、歷次會議記錄..........................................................................................119. -III-.

(5) 表目錄 表 2.1 日本點數法影響因素評估標準表................................................................45 表 2.2 日本點數法陡坡地危險程度判定準則........................................................45 表 2.3 GEO 邊坡擋土設施登記篩選表 ................................................................46 表 2.4 GEO 邊坡危險徵兆檢視表(例) ............................................................49 表 2.5 GEO 邊坡崩塌生命損失後果類別範例(例) ........................................50 表 2.6 GEO 邊坡篩選評分分級表(例) ............................................................50 表 2.7 GEO 邊坡評分表範例(土壤挖方為例) ................................................51 表 2.8 邊坡/擋土設施安全評估表範例(取自堅尼士顧問公司,2000) ..........52 表 2.9 集水區及排設施評估表................................................................................53 表 2.10 防汛期疏散等級評估表..............................................................................54 表 2.11 能資所坡度分級表......................................................................................55 表 2.12 能資所山崩潛感性分析準則......................................................................55 表 2.13 能資所土地利用可適性建議表..................................................................56 表 2.14 中央地調所坡度分類標準表......................................................................57 表 3.1 全部案例及其編號........................................................................................58 表 3.2 基本檢視表....................................................................................................60 表 3.3 坡地社區管理維護檢視表............................................................................61 表 3.4 基本檢視表內容與探討................................................................................63 表 3.5 現場檢視表內容與探討................................................................................64 表 3.6 各類評估方式指標........................................................................................66 表 3.7 分數準則行動等級對照表............................................................................66 表 3.8 長期委託評估評估表....................................................................................67 表 3.9 臨時委託評估評估表....................................................................................70 表 3.10 緊急委託評估評估表..................................................................................73 表 3.11 評估統計結果..............................................................................................76. -IV-.

(6) 圖目錄 圖 3.1 啟動程式........................................................................................................77 圖 3.2 進入評估系統畫面........................................................................................77 圖 3.3 PASS 系統主畫面 ..........................................................................................78 圖 3.4 評估基本資料頁面........................................................................................78 圖 3.5 填表................................................................................................................79 圖 3.6 評估結果........................................................................................................79 圖 3.7 存入資料庫....................................................................................................80 圖 3.8 不安全因子檢視頁........................................................................................80 圖 3.9 協助咨詢單位................................................................................................81 圖 3.10 啟動後續評估..............................................................................................81 圖 3.11 選取後續評估社區......................................................................................82 圖 3.12 啟動資料庫..................................................................................................82 圖 3.12 PASS 資料庫 ................................................................................................83 圖 3.13 基本檢視表..................................................................................................83 圖 3.14 現場檢視表..................................................................................................84 圖 3.15 北台灣全部四十八個案例評估結果(臨時委託評估)...............................85 圖 3.16 北台灣全部四十八個案例評估結果(緊急委託評估)...............................86 圖 3.17 評估方法流程圖..........................................................................................87. -V-.

(7) 第一章、 前言 1.1 緣起 近年山坡地建築之公共安全檢查事務係建管機關積極推動之建 築防災管理業務之一,惟山坡地建築數量龐大,九二一地震後並多出 現十數處危險山坡地社區。內政部營建署擬增訂山坡地駁坎工程之檢 查事宜,俾未來得以納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規定中,惟山坡地社區 因涉整地及水土保持等設施,相較一般建築更形複雜,其檢查項目、 標準、申報方式、檢查機構、檢查人資格等均有待進一步研議。. 1.2 背景 民國 86 年 8 月 18 日林肯大郡順向坡崩塌災難、天母德行東路 338 巷 54 號土石流滑動災害和內湖大湖山莊一帶社區淹水事件等三 起悲劇在皆台北近郊發生,37 條寶貴的生命因而喪失,這三起災難 給國內的山坡地開發者帶來相當深刻的震撼(李咸亨,1997),亦間接 促成「建築技術規則」中建築設計施工篇之第十三章『山坡地建築』 專章於民國 87 年 1 月 1 日發佈實施。在林肯大郡災變的翌年前夕, 基隆市的坡地社區「健康博市」於民國 87 年 8 月 17 日發生順向坡災 變,開啟了該年度坡地社區災害的序幕。隨著雨季的來臨,基隆市主 要災變有中山二路 119 巷底巨石坍落、陽光加勒比社區陡坡滑動、義 芳國小操場填方坍方等,而台北縣市一帶則有木柵指南路三段的路基 坍方、石碇鄉道護坡擋土牆倒塌、南港中南街、內湖康寧路一段的陡 坡滑落、新店永業路口的坍方、新店喜洋洋社區的擋土牆護坡失敗、 內湖憲兵司令部靶場土石流、五股垃圾掩埋場土石流、三芝白沙灣墓 園土石流等。 接踵而來的坡地社區災害,再再提醒著身為大地工程師應背負的 -1-.

(8) 責任,為了使坡地社區居民了解自身的居住環境,讓坡地社區居民能 有安身立命之處。本研究即擬對此項制度及其執行問題做進一步研究 施行可行性,並研提相關建議措施,俾供未來研訂相關規定之參考, 以期用最經濟的方法將坡地社區災害減至最低。. 1.3 研究方法 針對山坡地建築物的安全檢查,本研究從兩個方向來思考:第一 個方向是在緊急需求情況下進行評估,這個評估稱為『初步評估』; 第二個方向是在平常的深入評估,或因糾紛而產生法律上的需要時, 所需的『詳細評估』 ,其實也是法律上的「鑑定」 。初步評估講求緊急、 簡單、迅速、經濟、正確;詳細評估的鑑定工作,則需要花費較多的 金錢及較長的時間來進行,所以兩者屬性大為不同。因此,本研究將 尋求一個經濟的初步評估方法,作為納入一般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的 執行可行性探討。山坡地社區公共安全檢查之成果並非「鑑定」結果, 而是初步評估檢查結果,作為正式鑑定之前期作業。對於詳細評估的 需求時機,本研究建議直接引用現行的建築法及技師法裡面有關鑑定 的流程去執行就可以,不必再另立辦法。 不管是初步評估或者是詳細評估,最重要的是評估指標的訂定; 以 100 分的評估表而言,到底 50 分以下是不及格?還是 40 分以下不 及格?是 60 分以下不及格?此一標準的介定,不是以座談會方式, 或者以討論的方式就可以決定,這樣的一個指標絕對應該是有一些詳 細記錄、事實驗証以及實驗數據才可能作為後續使用的參考。現行國 內外具有評估指標的初步評估方法或初步評估表格,而且其評估指標 符合台灣的山坡地條件,將作為本研究之建議準則。. -2-.

(9) 第二章、文獻回顧 基於本研究方向的明確定義,本報告以初步評估技術之研究為 主。另有從其他角度出發之其他名詞稱呼,今比較如下: 分級名稱. 功能性定義 安全檢查評估. 調查分析鑑定. 評估速率. 快速評估. 評細評估. 評估程度. 初步評估. 評細評估. 評估事件. 緊急評估. 評細評估. 評估難易. 簡易評估. 評細評估. 法律界定. 非鑑定. 鑑定. 「緊急評估」時可以採用「快速評估」、「初步評估」或「簡易 評估」法來做,當然也可另外訂定。此不在本文研究範圍內,而「日 常檢視表」乃指評估者被委託後之執行工作。因為坡地社區安檢工作 最好能定期為之,故此部份工作項目也可以作為長期工作者之「日常 檢視項目」 ,故訂為「日常檢視表」 。根據多數專家學者意見,本文先 前之「快速評估」均改稱為「初步評估」 ; 「日常檢視表」亦改稱為「現 場檢視表」。 近數十年來,坡地安全相關的評估方式有不少發展,其評估的 重點也各有不同,因此其適用性也有所差異。大致上可大概分為三大 類:坡地及坡地社區安全評估、山坡地土地開發利用評估以及臨界狀 況預測,而「坡地社區安全評估」類乃為本研究討論之主要對象。. -3-.

(10) 2.1 國外方法 2.1.1 坡地及坡地社區安全評估類 (1). 藤原明敏危險度評估法(藤原明敏,1970) 藤原明敏(1970)[1]依據地表滑動現象觀測結果及坡地建築之 重要性等因素,將滑動土體的危險度,分成 A、B、C 三級,以供規劃、 整治對策之參考。 a). 危險 A 級 出現新生裂隙之滑動土體,有明顯的地滑地形特微,寬度在 100 公尺以上,即使不在其上進行挖填動作,當自然環境發生變化 時,即可能誘發滑動而直接危及坡地住家、道路建築。此等級之 滑動土體須以現有之地工技術加以立即處理,避免危險狀況持續 擴大。 b). 危險 B 級 未出現滑動變形現象,但具有明顯的地滑地形特徵,且坡面 寬度在 50m 以上,可能會因人為的環境變化,直接、快速引致滑 動,危及坡地上的建築物。此一等級的滑動土體,應以適當的坡 面保護措施加以處理保護。 c). 危險 C 級 雖具有地滑地形特徵,規模在 100 公尺以下,目前尚在穩定 範圍之內,不致立即有危險發生,或即使有人為的環境變化而誘 發地滑,但不致於直接影響重要建築物。此一等級屬於較輕微的 等級,可暫緩處理,或以適當的排水設施等方式作初步的坡地保 護措施,但仍須設置監測設備加以監測坡地之變化狀況。. -4-.

(11) (2). 日本點數法(1972) 此法為日本於 1972 年歷經全國性的大規模災害之後,針對豪雨 引發的坡地崩塌危險程度判定,所進行之分析點數法[2]。其方法為 分別針對自然坡面及人工坡面,選擇對山坡地之崩塌有重要影響的因 素,並對關聯性較高的因子給予較高分數權重,完成之後,再依其所 得之累計總分,分成由危險程度高而低的 A、B、C 三種等級。如表 2.1 所示。表 2.2 列示出日本全國邊坡調查結果,經評定為 A 級者, 崩塌率為 2.14%,B 級和 C 級則分別為 0.82%及 0.11%。 (3). 香港 GEO 評估法 香港在 1972 年發生了嚴重的山坡地災害,造成了數百人的傷 亡,因此香港政府在 1977 年 7 月成立了土力工程處(Geotechnical Control Office ), 進 行 坡 地 安 全 的 監 管 工 作 , 目 前 則 改 稱 GEO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Office) ,隸屬土木工程署。動員了數 百位工程人員之後,終於控制了坡地災害的發生,成效卓著。GEO 的 坡地安全系統[3],內容可分為登錄人造斜坡及安排確認維修責任、 篩選舊斜坡並進行修護工程、審核業主採取的邊坡維修行動、審查新 的坡地開發工程、舊寮屋拆遷及改善、詳細調查嚴重崩坍事件。而關 於山坡地安全的評估方法,可分為邊坡登錄及前期安全篩選、邊坡初 步安全分析評分。其中邊坡登錄及前期安全篩選方法,設計了邊坡/ 擋土設施登記及篩選表(如表 2.3)及前期安全篩選作業二項,前期 安全篩選作業則包含了邊坡危險微兆檢視表(如表 2.4)及邊坡崩塌 生命損失後果類別(如表 2.5),來進行初步篩選評分分級(如表 2.6) 。邊坡初步安全分析則依土壤挖方邊坡、岩石挖方邊坡、填方邊 坡、擋土牆之分類,依評分表(如表 2.7)獲得不穩定評分 IS 及後 果評分 CS 之後,由 TS=IS×CS 獲得總分 TS,來評定邊坡之安全性。. -5-.

(12) 2.1.2 臨界狀況預測類 主要為滑動速率及管理準則(日本地滑對策技術協會,1978、 藤原明敏,1970、日本高速道路調查會,1988、日本道路公團、日本 土木研究所)。 邊坡在裝設了監測儀器之後,可直接由監測資料計算邊坡的變 動速率,再配合相關之管理準則來評估邊坡之危險程度,或是利用邊 坡變形預測方法搭配現有之管理準則,預先瞭解邊坡的滑動量及滑動 速率,進而評估邊坡未來的危險程度。 日本對地滑之研究起步較早,監測系統已十分完備,因此對於 各種地滑監測儀器管理值的訂定,有不同的單位及學者提出自已的觀 點及研究結果,分別為地表伸縮計、孔內傾斜儀、地表傾斜儀及地中 伸縮計之管理值。這幾種儀器中,因地表伸縮計安裝簡易,費用較低, 應用於地滑之監測工作較為普遍,因此有關地表伸縮計管理值之研究 亦較豐富。各家管理值略有不同,但差異不大,由這些儀器測得的資 料計算變動速率,再配合現有管理值,則可評估邊坡是否趨近於危險 狀態。[1]. 2.2 國內方法 2.2.1 坡地及坡地社區安全評估類 (1)山坡地社區住宅安全檢查記錄表(內政部營建署,1998) 內政部營建署於「辦理檢查建築師及相關技師團體人員登錄名冊 安全檢查作業流程」手冊[4]中有一「山坡地住宅社區安全檢查記錄 表」(內政部營建署,1998),內容包括: (1) 基本資料:填寫有關社區名稱與人口數及雜項執照、建照執 -6-.

(13) 照、使用執照核發日期及其它相關資料。 (2) 參考資料:指一些設計圖說及計算書,如基地地質圖、航照圖、 地形圖、排水系統檢討等資料。 (3) 災害歷史:詢問基地及鄰近地區有無邊坡、道路、排水、建築 物、擋土構造物等災害。 (4) 監測系統:詢問社區有那些監測系統及檢視頻率。 (5) 邊坡穩定分析:填寫有關邊坡之面積、沖銷情形、排水情形、 植生狀況等資料。 (6) 地質構造:指土壤或岩石之基本性質及工程性質資料。 (7) 道路及斷落崖:勾選社區道路種類,及詢問社區是否位於斷落 崖等。 (8) 基地與環境水系之關係:填寫基地附近之攔砂壩、湖泊、河川、 堤防之情形。 (9) 擋土構造:社區擋土構造型式或破壞情形等資料。 (10) 建築物:勾選建築物種類、規模及損壞情形等資料。 (11) 評估與建議:分為三級,A 級為立即委請專業技師進行深入鑑. 定工作,並訂定防災改善措施;B 級為進行安全評估並加強監測 作業;C 級則暫不進行處理,繼續執行監測工作。 (2)現況資料調查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99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山坡地安全咨詢小組(1998)為審查坡 地社區之安全,特別擬定出「現況資料調查表」[5],且為了方便民 眾填寫,於網頁(http://www.pcc.gov.tw/Slope/Slope1.html)上 提供民眾下載該表格,表格內容包括: 1. 基本資料:填寫有關社區名稱、房屋樓高及地下室層數等資料。 2. 調查項目:分為兩部份,第一部份是詢問房屋樑柱及地下室是否有. 裂縫,及裂縫之情形;第二部份則是詢問社區周圍環境及設施情形, 如道路、擋土牆、排水溝等情形。. -7-.

(14) (3)山坡地住宅社區安檢、維修管理檢查表(內政部建築研究所,1999)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委請中華民國建築學會執行「山坡地社區住宅 全檢查、維修管理與監測制度之研究」[6]中,按山坡地社區的安全 檢查、維修管理之分析結果產生了三種檢查表:坡地建築安檢初步檢 查表、坡地建築詳細安全檢查表、例行簡易檢查表。 (一) 坡地建築安檢初步檢查表 此檢視表之內容是對坡地社區做初步檢查,其內容包括(1)基 本資料:填寫有關社區之基本資料;(2)基地環境檢查:周圍環境 異常現象之檢查;(3)房屋外圍檢視;(4)房屋本體檢查。 (二) 坡地建築詳細安全檢查表 填寫完成坡地建築安檢初步檢查表之後,經專業人員判定該社 區有安全顧慮時,應再針對該社區進行詳細安全檢查,此詳細安全 檢查表之內容包含八項,(1)基本資料:填寫社區之基本資料;(2) 設計資料:社區設計時之使用參數,如地質鑽探、逕流量、邊坡穩 定分析等;(3)災害歷史:該社區歷年來曾發生之災害記錄;(4)監 測系統:傾斜儀、水位觀測井、地滑計等儀器設置;(5)坡地與擋 土設施:描述有否損壞癥兆;(6)地質分析:描述地層構造、岩層 節理、弱面情形等資料;(7)建築物現況:描述建築物之受損情形; (8)排水設施:描述排水設施之設置及排水情形。 上述八項評估結果依其描述情形分別分成三級,各給予不同之得 分,再將八項分數總合後再做一綜合評估分級,共分成三級: A 級:應立刻考慮防災措施,進行設施補強或重建。 B 級:立刻進行監測計劃,定期數據化監測。 C 級:無須數據化監測,但仍應進行例行性簡易維修。 (三) 例行簡易維修檢查表 此表用於非專業工程人員之維修檢查時,其內容包括十二項: 1. 排水溝渠及斜坡上的雜物有無清理。. -8-.

(15) 2. 路面、溝渠有無破裂。 3. 護坡有無損毀或破裂。 4. 修復困難處有無防水處理。 5. 疏水孔及出水孔有無淤塞。 6. 斜坡表面有無可能引致嚴重裂縫產生之植生。 7. 光禿的土坡面有無植生被覆。 8. 擋土壁之排水設施是否正常。 9. 擋土壁排水有無滲雜砂土顆粒排出。 10. 擋土設施有無產生明顯之裂縫。 11. 有無簡易之目視監測工具。 12. 地錨之錨頭有無裂損、脫落、生銹之情形發生。 (4)地方政府使用之評估系統 由於山坡地問題在國內時常造成重大災害,因此各家公民營公司 皆曾提出山坡地安全評估方式,作為進行山坡地社區安全評定之依 據,茲舉下列二個檢視表為例。 (1) 台北市山坡地邊坡安全檢查作業制度(亞新工程顧問公司, 2000) 鑑於台北市週邊多山地、丘陵,因此常有坡地災害發生, 故台北市政府委託亞新工程顧問公司研擬「台北市山坡地邊坡 安全檢查作業制度」[7]。該公司參照香港 GEO 之評估方法,提 出了坡地安全的評估作業方式,作為台北市之坡地安全檢查之 作業依據。詳細內容參照 2.1.3 節 GEO 評估方法。 (2) 危險聚落體檢系統(堅尼士工程顧問公司,2000) 該公司於進行「台北市保護區二十四處危險聚落體檢規劃 設計案」時,參考亞新工程顧問公司系統中之「邊坡危險徵兆 檢視表」 ,因原系統僅針對具相當開發規模之社區為主,無法適 用於各種邊坡情況,例如沿自然邊坡搭建之老舊社區、獨立房. -9-.

(16) 屋聚集形成之聚落社區,故該公司再加入排水、植生、地質等 其他影響社區安全性的因素,彌補其評分項目的不足。據此設 計出了邊坡及擋土設施安全評估表(如表 2.8) 、集水區及排水 設施評估表(如表 2.9) 、防汛期疏散等級評估表(如表 2.10) 所示。[8] (5) 台北縣山坡地社區安全服務團隊暨防災體系— 安全檢視標準作 業程序 針對台北縣山坡地社區安全服務團隊暨防災體系建教計劃中之 防災體系建立,提出一個標準作業程序,以為個執行團隊實際建立防 災體系依據。其內容如附錄二所示。. 2.2.2 山坡地土地開發利用評估類 a). 工業技術研究院能資所 工研院能資所利用林務局航測所出版的五千分之一像片基本圖做為 調查底圖,配合航照判釋野外調查及前人已經調查之地質資料與室內 分析等方面進行研究(潘國樑,1987)[9]。製作完成了三種圖件: 環境地質圖、山崩潛感圖、土地利用潛力圖。 (1) 環境地質圖 本圖主要利用坡度圖、地質圖及山崩分佈圖等資料擇要編製而成, 圖件資料中可表達出: 1. 地質資料,包括地層與地質之分佈資料,比例尺為五千分之 一。 2. 地形資料,其中將調查區域之坡度經研究劃分為五個等級, 如表 2.11 所示。 3. 地質災害資料,圖件中以不同符號標示出各種已發生之地質 災害、分佈範圍及規模。 (2) 山崩潛感圖. -10-.

(17) 為利用已知的崩塌地基本資料,經由分析歸納後而衍生的解 圖,圖幅內容為綜合自然及人為因素等影響山崩潛感性之因子分析 後繪製而成。將山崩發生之難易程度依照山崩潛感性分析原則劃分 為低、中低、中高、高潛感性四級,如表 2.12 所示,可供作工程 選址、都市計劃發展時的參考。 (3) 土地利用潛力圖 為土地利用潛力評估之最終結果。將土地利用分為很高、高、 中、低、很低等五個等級,如表 2.13 所示。分別以不同的符號與顏 色標示於五千分之一地形圖上,並建議都市發展及工程選址時之適 用性。. b).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經濟部中央地調所,於民國六十八年鑑於當時山坡地開發,對 工程地質調查與探勘僅止於點的探勘,缺乏整、有系統之研究,因而 進行「台灣地區山坡地社區工程地質調查與探勘」之計劃。「台灣坡 地社區工程地質調查與探勘報告」(經濟部中央地調所,1985)[10] 為該計劃之研究報告,其中圖件為研究報告之描述與推論之主要依 據,其來源為野外調查、探勘及先前研究結果而製成。圖件內容分為 三大類: (1) 地質圖 出版圖幅比例尺為二萬五千分之一,內容包括圖名、圖例、 平面圖和地質剖面圖。可在各圖中表達出各調查區之岩層、年 代、層理位態、褶皺分佈延展及斷層露出等,並配合不同比例尺 之剖面圖,提供地層之視傾斜角。 (2) 坡度分析圖 出版圖幅比例尺為二萬五千分之一,主要目的在表現地形起 伏之情形,以作為工程設計之參考,原則上將坡度分為五級,如 表 2.14。坡度分析圖之製作方式,係採用一百公尺範圍內之最大 -11-.

(18) 坡度為標準而製作,採用顏色、符號及陰影濃度來表現不同級數 坡地區域範圍。 (3) 坡度社區開發建議圖 為土地利用潛力評估之最終結果。將土地利用分為很高、 高、中、低、很低等五級。分別以不同符號與顏色標示於五千分 之一地形圖上,並建議都市發展及工址用地可適性之建議。. 2.3 小結 綜上所述,目前國內外常見的坡地安全評估方法中,各種評估方 法都是提出應該進行評估探討的項目,然而在整合所有危險因子進行 邊坡安全性的判斷之時,並未有提出確實的、量化的學術研究依據, 僅依靠評估人員的專業知識進行主觀判斷;或雖有量化之判斷準則, 但並未經實際驗証。主觀的判斷會造成因人而異的評估結果,而未進 行驗証的評估方式,則提供的量化數據則準確性不高。此外,在國外 的評估方式之中,雖然有經過嚴密驗証的評估方式提出,但由於各地 的地質狀況、組成,乃至氣候皆不盡相同,如此一來同樣的評估因子, 在各地造成坡地坍滑的原因中,所佔的權重也不盡相同。因此, 有 必要建立出一個有明確分級、本土化的快速坡地安全評估機制,來準 確地評估本地的坡地社區安全。 在各技師公會提出建議之中,認為山坡地社區安全檢查制度應由 相關專業技師依山坡地社區安全檢查表檢查,以危險度評分或於總研 判建議時依危險程度區分為: 安. 全:暫無安全之虞,繼續定期檢查。. 應注意:建議委請專業技師作詳細鑑定。 危. 險:已有危險現象,應立即處理。. 此外,只作目視檢查尚無法判斷山坡地之真正安全與否,若要求 進一步鑑定時可能造成住戶的困擾,故應有進一步的配套措施;而現. -12-.

(19) 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以建技術規則條款作為檢查標準,不合規定者 可作為檢查不合格之認定,但山坡地安全檢查無法依此模式進行。因 此一個兼顧上述各項考量的評估方式有迫切須要。. -13-.

(20) 第三章、PASS 初步評估 依據台北縣政府使用之「台北縣山坡地社區安全服務團隊暨防災 體系— 安全檢視標準作業程序」以及土木技師等四個公會的建議, 可看出基本上與營建署所編的「坡地社區安全居住手冊」(李咸亨, 1998 ) [11] 之 內 容 90 % 以 上 相 同 , 因 此 本 研 究 報 告 採 用 吳 俊 傑 (1999[12]) 、廖郁玟(2000[13])、陳俊元(2001[14]) 等人以坡安全居住 手冊為基本架構的後續研究,該評估系統之操作介面-PASS 程式 (Preliminary Assessment of Slope Safety)為針對本研究之初步評估系 統所撰寫的評估系統程式。本程式由互動式的視窗介面進行社區安全 評估,並設計了一個資料庫來進行評估資料的建檔存取工作,以供後 續的查詢追蹤。以下先就程式之使用作一說明,再將整個系統作一個 統整的敘述。. 3.1 程式使用 PASS 程式為一視窗介面程式,評估內容的依據為李咸亨、陳俊 元(2001)版的坡地安全初步評估系統。其使用流程概述如下: 一、程式使用 1. 由 Windows 系統左下角按鈕[開始]=>[程式集]=>[坡地安全初 步評估系統 PASS],開始執行 PASS。圖 3.1。 2. 起始畫面選擇[進入系統],即可進入本程式,選擇[離開]可結束 本程式。圖 3.2。 3. 選擇「評估系統選擇」或「評估系統資料庫」,使用程式。圖 3.3。 二、 新社區評估 1. 功能表選[評估系統選擇] => [初步評估系統(PASS)]。如圖 3.4 所示。. -14-.

(21) 2. 進入社區基本資料填寫,各欄位資料皆須填寫,否則程式會提 出警告,中止執行。各評估等級解說詳見 3.3 節。 3. 進行填表,下拉式選單無資料者可選[無資料]。如圖 3.5 所示。 各評估因子解說詳見 3.2 節。 4. 評估結果:如圖 3.6 所示。其中功能說明如下。 (1) [存入資料庫]:評估結果存檔。(存入 PASS 資料庫) (2) [列印本頁]:列印本頁評估結果。 (3) [本社區不安全因子]:本社區評估結果,不安全因子條列。 內含社區基本資料、評估不安全因子、評估分數、評估等 級。 (4) [咨詢協助單位]:提供國內各學術單位、專業公會資料, 以備查詢。 5. 資料庫儲存頁:按[確定存入資料庫]儲存資料,按[不存入]離開 此畫面。如圖 3.7 所示。 6. [本社區不安全因子]:供查詢本次評估結果。如圖 3.8 所示。 7. [咨詢協助單位]:列示各土木工程相關政府單位、公會、學術 單位資料及聯絡電話,供評估者進一步尋求協助咨詢使用。如 圖 3.9 所示。 三、 後續評估 提供已進行評估之社區,持續進行後續現場評估。 1. 進入系統,選擇「後續現場評估」。如圖 3.10 所示。 2. 由資料庫選擇欲進行後續評估之社區。請在上方資料表上選 取,並填寫「評估單位」及「評估人員」後開始評估。如圖 3.11。 3. 有二種方式可進行查詢: (1) 按捲軸選取所要查詢之評估結果資料。 (2) 直接於資料表上選取。 (3) 於[條件顯示]區中,輸入[欄位]、[條件]後,按[GO!]進行 篩選。篩選後再以(1)、(2)之方法於篩選出之資料表上選擇 所欲查詢之社區資料。 -15-.

(22) 4. 完成選擇及資料填寫後,開始進行填表評估工作,如前述。 四、 資料庫查詢 1. 選擇[評估系統資料庫]=>[初步評估系統資料庫],如圖 3.12 所示。 (1) 按捲軸選取所要查詢之評估結果資料。 (2) 直接於資料表上選取。 (3) 於[條件顯示]區中,輸入[欄位]、[條件]後進行篩選。篩選 後再以(1)、(2)之方法於篩選出之資料表上選擇所欲查詢之 社區資料。 2. 欲查詢所選取社區進一步危險因子、諮詢單位資料,於選取(篩 選)所欲查詢社區後,按下方[檢視本區危險因子]、[協助諮詢 單位]即可。. 3.2 指標說明 3.2.1 坡地安全評估系統研究流程 本系統之評估指標內容,最早源自內政部營建署的「坡地社區安 全居住手冊」(李咸亨,1998) ,後經吳俊傑(1999) 、廖郁玟(2000) 及陳俊元(2001)之修正與案例迴饋分析,而有目前的成果;其演進 過程,概述如下: 1. 吳俊傑(1999) 吳俊傑於 1999 年首次將本系統之評估準則提出。其研究方式 為首先蒐集北台灣坡地建築災害案例,包括健康博市、林肯大郡、 豐華天藍、陽光加勒比、新店甜蜜蜜社區、基隆義芳國小等六個坡 地建築共十一個評估單元,進行本系統三十六個因子評估,由這些 案例來進行迴饋分析,訂出各因子權重。再利用其它案例,包括林 肯大郡、達觀鎮社區、大台北華城秀崗山莊、大台北華城石上清泉、. -16-.

(23) 大學詩鄉社區、台北小城等六個社區共十九個評估單元進行驗証, 完成本系統之第一版評估指標。 2. 廖郁玟(2000) 在第一期研究中,乃以實際坡地失敗案例之迴饋分析方法,訂 定「評估指標」。為求另以其他科學方法再次驗証評估指標之正確 性,本研究乃使用美國匹茲堡大學教授 Thomas L. Saaty 於 1971 年 提出的層級分析程序法(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分 析方法再分析。依 Saaty 之方法須將前述三十六個因子進行專家訪 談,以專家建議之權重統計分析出個別因子之平均權重;以此平均 權重進行前期三十個案例的評估,二者皆可獲得極佳的評估成果。 3. 陳俊元(2001) 本階段新增了十八個坡地社區案例,為台北市政府公告之十八 處山坡地老舊社區,再次進行迴饋式評估分析,並修正部份評估因 子未慮及之處。修正部分如下: 一、 基本檢視表中,原第六項因子因其所佔權重僅一分,且與第 五項因子同為顧及現地可能發生沉陷而設定,因此合併此二 項因子,同列為第五項,權重亦維持為一分,因子內容修正 如下: 「房子是否直接在破碎帶、崩積層之上,或在地下坑道影響 範圍內」 二、 增列第六項「房屋位在曾有坍滑記錄且未修護的邊坡之影響 範圍內」,權重以案例迴饋分析後訂為三分。 三、 三、新修訂第五、六兩項因子之後,再以不同評估類別進行 評估,研究認為應修正緊急評估系統中,A 表評估因子修訂 為因子 1 到 6 及 8 到 10,共九個評估因子。 修正增列因子之後,評估因子總數亦為三十六個,再以全部四 十八個坡地社區單元進行各因子權重之驗証,獲得目最新版本之初 步評估系統(PASS),其評估因子如下節所述。前述四十八個案例 如表 3.1 所示。 -17-.

(24) 3.2.2 評估因子說明 坡地安全檢查項目分成「基本檢視表」(A 表,如表 3.2)及「現 場檢視表」(B 表,如表 3.3)二大類,而影響坡地安全的因素又可 分成三大類,分別是「環境徵兆檢查」 、 「地工徵兆檢查」 、 「房屋徵兆 檢查」。其中「基本檢視表」包含了七項環境徵兆檢查和五項地工徵 兆檢查;環境徵兆主要描述了該坡地社區所在地之基本現地自然狀 況,如地質情況、坡度等;地工徵兆則包括了五項坡地工程最基本必 須設施的設置情形,如圖 3.13 所示。 「現場檢視表」中則包括了環境 徵兆、地工徵兆、房屋徵兆三項影響因素,其中環境徵兆有三項,檢 查邊坡滑動時坡面上可能出現之現象;地工徵兆則檢查各項人為工程 設施之妥善情形;房屋徵兆則列示出坡地滑動時房屋可能產生之破壞 情況,如圖 3.14 所示。藉此三大類評估可時時注意坡地社區之現況。 本系統全部各因子之考量情形,列示如下: (一)基本檢視表 1.房子在很陡坡度之下或之上 坡度越大,代表越接近土石本身之安息角,坡地之穩定性因而降 低,而其崩塌潛能自然提高,此處指坡度大於 40%為陡坡。 2.坡面之上游有豐富的集水區 水是坡地災變的主因,坡面之上游若有豐富的集水區,則易造成 坡面土壤強度降低、或沖蝕現象等引發後續的災變。 3.房子位在大填方區之上 大填方區通常位於山谷或邊坡之下緣,其特徵為基地乃填平凹而 生,與周圍山勢不協調。 4.房子直接在活動斷層帶之上 斷層帶兩側地質條件如果不同,則會有表面色彩不同,容易分 辨。但是,蓋上房子或有植生的外覆時,就不能直接辨識了,這 時候就須請專家審查了。. -18-.

(25) 5.房子直接在破碎帶、崩積層之上或地下坑道影響範圍內 崩積層通常含較多孔隙且排水不佳,易發生沈陷及坍滑,故其上 方並不適合居住;地下坑道如果支撐不良又缺乏維護,例如廢棄 的礦坑或箱涵等,則其可能因為本身坍塌引起地表沈陷。 6.房屋位在曾有坍滑記錄且未修護的邊坡之影響範圍內 曾坍滑之邊坡表示其可能存在潛移現象或邊坡鬆軟,再次坍塌的 可能性極高。 7.基地為順向坡 當岩層傾斜方向,與地形表面的傾斜方向相同時,就稱為「順向 坡」。順向坡坡址被破壞,則可能發生順向坡滑動。 8.社區擋土牆太高 擋土牆以 4 公尺以下為宜,6 公尺以上屬太高,良好山坡地工程 規畫,大多會採取分段分階設計以減少每一階高度。 9.房子距離擋土牆太近 房屋建築之任何一個牆面與擋土牆間應保持擋土牆高度一半以 上之距離才符合長期安全的需求。 10.房屋基礎設計違反規範或不合理 基礎設計應符合建築技術規之基礎構造設計規範要求,不得有差 異沈陷過大。 11.社區滯洪池大小和數目不足 上、中游滯洪池是為保護本社區免受洪災而設,下游滯洪池則為 了向更向下游社區負責,若有不足,均為不宜。 12.排水溝大小和數量不夠 為了達到迅速排水的目的,坡地社區要有相當數量與大小的排水 溝。 (二)現場檢視表 1.坡面上的樹木或電線桿有傾斜現象 若坡面上原來垂直的樹木或電線桿傾斜時,表示該斜坡有淺層滑 動可能跡象。 -19-.

(26) 2.坡面出現裂縫或小坍方 當坡面出現同方向且成群成組的裂縫或局部陷落時,表示地層可 能產生滑動。 3.路面出現裂縫或局部陷落 路面出現方向一致之長裂縫或陷落時,表示地層可能產生滑動。 4.擋土牆駁坎或噴漿面出現外凸變形或龜裂 除非是施工的瑕疵,否則擋土牆之龜裂與外凸均表示承受壓力可 能已經超過設計抵抗強度,須要深入調查鑑定。 5.擋土牆腳或坡腳有落石或小石塊堆 擋土牆腳或坡腳發現有落石或堆石,且掉落石塊有逐漸增加的跡 象時,表示上邊坡已有崩落之危險。 6.地錨錨頭有開裂剝離現象 當地錨錨頭與擋土牆發生開裂或剝離時,表示該地錨可能因施工 不良或邊坡滑動而喪失效用了。 7.錨頭發現銹蝕現象 當錨頭處發現銹蝕現象,表示錨頭將有逐漸失去抵抗力之虞。 8.社區滯洪池已被誤用 暴雨時,滯洪池可以蓄存超額地表雨水,減少洪災。 9.社區沈砂池未予維護 土壤坡面難免受地表逕流沖刷帶走泥砂,坡面社區均設計有沈砂 池截留之。 10.公共排水溝有龜裂現象 溝內外龜裂則可能帶來長期滲水,造成土壤淘空或軟化。 11.公共排水溝有排水異常現象 排水溝發生溢水或失水現象均為邊坡不穩定之前兆。 12.擋土牆出水現象不正常 若擋土牆的排水孔無法正常出水,或者排水混濁帶泥,則可能是 擋土牆的排水不佳,或牆背回填土淘空,為潛在危機之一擋土牆。 13.外牆瓷磚或粉刷層有開裂或剝落現象 -20-.

(27) 樑柱開裂之先期警訊,應檢視鄰近樑柱有無裂縫,並持續觀察牆 上裂縫或剝落區域。 14.房屋周圍排水溝渠有裂縫或變形 排水溝一般比主結構體敏感,其變形常為山坡地災變之前兆。 15.房屋周圍樓梯或排水溝與建築物間產生開裂或落差 地層滑動或沈陷不均勻常會造成此類問題。 16.房屋樑柱有裂紋或歪斜現象 若裂縫有沿特定方向發展,且有明顯開口長裂縫,甚或出現鋼筋 外露現象,此為一危險徵兆。 17.房屋周圍排水溝渠有排水異常現象 排水溝渠若有長期排水異常現象,可能造成掏空或軟化地盤強 度。 18.貼山側牆壁或地下室地板與牆壁有滲水發霉現象 設計不佳引起的強度不足或嚴重變形產生的滲水現象,且有擴大 或滲出量遞增時,則應注意安全問題。 19.地下室之地板、牆壁或角落有裂縫或浮凸現象 若成區域性裂縫且有逐漸加寬擴大時,則為一危險徵兆。 20.房屋樑柱外表有無鋼筋外露現象 樑柱開裂較為嚴重時,造成鋼筋外露現象,為一危險徵兆。 21.隔間牆粉刷層是否有開裂現象或產生斜向裂縫 應檢視樑柱有無裂縫並持續觀察牆上裂縫有無加寬擴大跡象。 22.屋內裝飾材料或傢具有開裂侵蝕或傾斜現象 屋內裝飾材料如懸掛燈飾處有開裂侵蝕現象,或靠牆傢具如衣櫃 或書櫃等有傾斜現象,表示房屋有變形現象。 23.房屋門窗是否因結構體或門窗本身變形而產生開關困難或無法 使用現象 若因房屋傾斜,結構體產生擠壓現向,則會導致門窗歪斜卡死。 24.屋頂水塔進水量與水壓是否不穩定,自來水水費是否有暴增之現 象 -21-.

(28) 房屋傾斜、基礎掏空、土壤下陷皆為造成地下水管脫落或開裂之 可能因素。 上述三十六項因子之內容及其解說,整理如表 3.4、3.5。. 3.2.3 評估指標之訂定 本評估方法最大的特色,即是目前為止已將三十個北台灣坡地社 區基地分成四十八個案例後,再分兩次驗証之,而各評估因子的權重 為實際案例迴饋分析和 AHP 方法分析所得,因此所提出的評估因子 及權重兼具了理論基礎與實地驗証之成果。其中分別將先前吳俊傑 (1999)、廖郁玟(2000)蒐集之北台灣十二個基地之三十個案例, 及陳俊元(2001)蒐集之十八個基地之十八個台北市新增案例,以本 系統評估進行評估。如圖 3.15 所示,此為全部四十八個案例之臨時 委託評估分析結果[14]。圖中 A 表總分 0~8 分為第 I 級、9~16 分為第 II 級、17 分以上為第 III 級;B 表總分 0~8 分為第 I 級、9~16 分為第 II 級、17 分以上為第 III 級,A、B 表之交叉判定結果如表 3.7 所示。 由 A、B 表之總分和交叉判定表對照,即可得評估之危險等級。此分 析結果所獲得的安全分級,吻合於各社區現地狀況,由圖中所獲得之 成果可知,這四十八個社區可由此評估準則準確的評定出其安全性, 亦即本評估系統之評估因子之權重設定,在北台灣已可有極高準確 性,理論上把他拿來跟國內坡地社區的安全評估,應該會有相當的可 靠性。 除臨時委託評估之外,本評估方式還有長期委託評估及緊急委託 評估二類評估方式,詳述如 3.3 節。而建議之本評估方法之流程如圖 3.17 所示。. 3.3 評估類別說明 本評估系統共有基本評估表十二項因子及現場評估表二十四項 -22-.

(29) 因子,評估方式依據專業評估人員所可取得的資料完整性及評估急迫 性,將上述三十六項因子區分為長期委託評估、臨時委託評估、緊急 委託評估等三種評估類別。此三類評估指標分數如表 3.6 所示。 評估類別之說明,如下列所述: 1. 長期委託評估:由土木工程專業人員進行評估。有社區詳細基本 資料且可進入房屋鑑定者,故填表時須填寫全部評估因子,作最 完整詳細的評估;填寫內容共有基本檢視表 12 題及現場檢視表 24 題,總共 36 題。填表內容如表 3.8 所示。 2. 臨時委託評估:由土木工程專業人員進行評估。可取得社區詳細 基本資料,但未得完全的授權委託,故部份涉及個人房屋資料部 份因不可進入房屋內鑑定,因而無法全部獲得,但經由現地資料 及房屋外圍觀察資料進行評估仍可充份表現出其安全性;本類別 須填寫內容共有基本檢視表 12 題及現場檢視表 16 題,合計 28 題。 填表內容如表 3.9 所示。 3. 緊急委託評估:由土木工程專業人員進行評估。當社區在遭遇緊 急狀況,如暴雨過後之時,因時間緊迫,急須立刻評估是否邊坡 有坍塌的危險;但由於可能無法立即獲得社區詳細基本資料,且 未獲充份授權,部份涉及個人房屋資料部份因不可進入房屋內鑑 定,因而無法全部獲得,故所獲得的資料大多來自現場勘察所得。 共有基本檢視表 9 題及現場檢視表 16 題,共 25 題。填表內容如 表 3.10 所示。 以臨時委託評估為例,表 3.11 顯示本建議方法在評估為 D 級的 28 個社區中,有 21 個已經破壞,有 7 個為潛在破壞性極高,故 D 級 之破壞率為 75%。N 級評估成果中尚含 20%為破壞例,而符合度達 67%。S 級評估成果中,破壞率為零,而符合度為 100%。顯示本評估 方法優於日本的方法,而且很嚴謹。. -23-.

(30) 3.4 詳細資料建立 坡地安全之評估,除了建立符合當地條件的評估系統準則,以作 為第一階段快速安全評估使用之外,第二階段坡地資料的管理與建 立,也是極重要的一環。完整的資料建立,可以充份掌握坡地各項地 形、地質、建物資料,以備不時之須;同時,長期的追蹤評估,可以 對坡地的變化隨時掌握,在出現危險的徵兆時,得以立即予以補強, 或是人員緊急疏散,以避免災害的發生。故本研究也提出了邊坡細部 資料建檔資料表,供作各坡地社區詳細資料的建立。各建議表如附錄 一中,附表 1.1 至附表 1.14 所示。. -24-.

(31) 第四章、建議方案 4.1 列入公共安全檢查之可行性探討 4.1.1「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建議修 正內容: 第一條 本辦法依建築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七條第五項規定訂 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人,為建築物所有權 人、使用人。 前項建築物為公寓大廈及山坡地社區者,得由其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代為申報。. 第三條. 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或人員辦理建築物公 共安全檢查簽證項目如附表一,並應製作檢查報告書。 前項專業機構與專業檢查人認可基準及檢查簽證項目之檢 查內容,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另定之。. -25-.

(32) 項. 檢查. 項. 檢查. 項. 檢查. 次. 項目. 次. 項目. 次. 項目. 防 一、防火區劃. 設 一、昇降設備. 山 一、建築設計圖. 火 二、非防火區劃分間牆. 備. 坡. 避 三、內部裝修材料. 安 二、避雷設備. 地 二、設計計算書. 難 四、避難層出入口. 全. 社. 設 五、避難層以外樓層山入口 類 三、緊急供電系統 施 六、走廊(室內通路) 類 七、直通樓梯. 區 三、環境安全調查 類 資料. 四、特殊供電. 四、擋土設施. 五、空調風管. 五、排水設施. 六、燃氣設備. 六、房屋外觀. 八、安全梯 九、特別安全梯 十、屋頂避難平台 十一、緊急進口. 位於山坡地社區範圍內邊坡穩定構造物和水土保持設施,以 及範圍外對於本社區安全有影響之環境資訊,當地主管建築機關 得視需要規定該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委員會委由相關 專業技師辦理安全檢查簽證。 第四條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期間及施行日期,如附表二。. -26-.

(33) 附表二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期間及施行日期 類別. 公 共 A 集 類 會 類. 類別 定義. 供集會 、觀賞 、社交 、等侯 運輸工 具,且 無法防 火區劃 之場所. 組 別. 組別 定義. 供集會 、表演 、社交 1 ,且具 觀眾席 及舞台 之場所 供旅客 等候運 輸工具 2 之場所. 供娛樂 消費, 處封閉 或半封 1 閉場所 供商業 交易、 商 陳列展 B 業 售、娛 類 類 樂、餐 飲消費 之場所. 供商品 批發、 展售或 商業交 2 易,且 使用人 替換頻 率高之 場所. 使用項 規模 檢查申報時間 施行 目例舉 樓 樓地板 頻率 日期 期限 層 面積 戲(劇) 每 一 年 十一月一日 八十六年 院、電 一次 起至十二月 十一月一 影院、 三十一日止 日起 集會堂 演藝場 、歌廳 車站、 航空站 、候船 室等類 似場所 夜總會 、酒家、 理容院 、KTV 、MTV 公共浴 室、三 溫暖、茶 室等類 似場所 百貨公 司、商 場、市 場、量 販店等 類似場 所. 1000 平 方公尺 以上 未達 1000 平 方公尺. 每 一 年 十一月一日 八十八年 一次 起至十二月 十一月一 三十一日止 起 每 二 年 十一月一日 八十八年 一次 起至十二月 十一月一 三十一日止 日起 每 一 年 一月一日起 八十六年 一次 至六月三十 一月一日 日止 起. 500 平 每 一 年 一月一日起 八十六年 方公尺 一次 至六月三十 一月一日 以上 日止 起. -27-.

(34) 供不特 定人士 餐飲, 3 且直接 使用燃 具之場 所 供不特 定人休 4 息住宅 之場所. 供儲存 、包裝 、製造 1 、修理 工業物 品,且 具公害 之場所 工 業 C 、 類 倉 儲 類. 休 D 閒 類 、 文 教 類. 供儲存 、包裝 、製造 、修理 物品之 場所. 供運動 、休閒 、參觀 、閱覽 、教學 之場所. 供儲存 、包裝 、製造 2 一般物 品之場 所. 1. 供低密 度使用 人口運 動休閒 之場所. 酒吧、 餐廳、 咖啡店 (廳)、飲 茶等類 似場所. 300 平 每 一 年 一月一日起 八十六年 方公尺 一次 至六月三十 一月一日 以上 日止 起. 旅館、 觀光飯 店等之 客房部 等類似 場所 加油 (氣)站、 車庫、 變電所 、飛機 庫、汽 車修理 場、電 視攝影 場等類 似場所 一般工 廠、工 作場、 倉庫等 類場所. 500 平 方公尺 以上 未達 500 平 方公尺 1000 平 方公尺 以上. 保齡球 館、溜 冰場、 室內游 池、室內 球類運 動場、室 內機械 遊樂場 等類似 場所. 每 一 年 一月一日起 八十六年 一次 至六月三十 一月一日 日止 起 每 二 年 一月一日起 八十六年 一次 至六月三十 一月一日 日止 起 每一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八年 一次 至八月三十 七月一日 一日止 起. 未達 每二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八年 1000 平 一次 至八月三十 七月一日 方公尺 一日止 起 以上 1000 平 方公尺 以上 200 平 方公尺 以上, 未達 1000 平 方公尺 300 平 方公尺 以上. 每二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八年 一次 至八月三十 七月一日 一日止 起 每四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八年 一次 至八月三十 七月一日 一日止 起. 每一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六年 一次 至十二月三 七月一日 十一日止 起. 未達 每二年 十一月一日 八十八年 300 平 一次 起至十二月 十一月一 方公尺 三十一日止 日起. -28-.

(35) 供參觀 、閱覽 、會議 ,且無 舞台設 2 備之場 所. 3 休 閒 D 、 類 文 教 類. 供運動 、休閒 、參觀 、閱覽 、教學 之場所. 會議廳 、展示 廳、博 物館、 美術館 、圖書 館等類 似場所 供小學 小學教 三 學童使 室等類 層 用之教 似場所 以 學場所 上. 500 平 每二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八年 方公尺 一次 至八月三十 七月一日 以上 一日止 起. 未 達 三 層 五 層 以 上. 每四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八年 一次 至八月三十 七月一日 一日止 起. 供國中 以上各 級學校 使用之 教學場 4 所. 供短期 職業訓 練、各 5 類補習 教育及 課業輔 導之教 學場所 供宗教 E 宗 信陡聚 類 教 會活動 類 之場所. 國中、 中學、 專科學 校、學 院、大 學等之 教室等 類似場 所 補習(訓 練)、班 教室、 兒童托 育中心 (安親、 才藝班). 未達 每四年 十一月一日 八十八年 500 平 一次 起至八月三 七月一日 方公尺 十一日止 起 每二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八年 一次 至八月三十 七月一日 一日止 起. 未 達 五 層. 每二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八年 一次 至八月三十 七月一日 一日止 起. 每四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八年 一次 至八月三十 七月一日 一日止 起 每一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六年 一次 至十二月三 七月一日 十一日止 起. 寺、廟 、教堂 、宗祠 等類似 場所. 每二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八年 一次 至八月三十 七月一日 一日止 起. -29-.

(36) 衛 生 F 、 類 福 利 、 更 生 類. 辦 G 公 類 、 服 務 類. 供身體 行動能 力受到 健康、 年紀或 其他因 素影響 ,需特 別照護 者之使 用場所. 供商談 、接洽 、處理 一般事 務或一 般門診 、零售 、日常 服務之 場所. 供醫療 醫院、 照護之 療養院 場所 、精神 1 病院等 類似場 所 供殘障 殘障福 者教養 利機構 、醫療 、復健 、重建 2 、訓練 (庇護)、 輔導、 服務之 場所 供學齡 兒童福 前兒童 利設施 照護之 、幼稚 3 場所 園、托 兒所 供限制 個人活 動之戒 4 護場所. 供商談 、接洽 、處理 一般事 務,且 1 使用人 替換頻 率高之 場所. 勒戒所 、監獄 所、看 守所、 感化院 、觀護 所 金融機 構、證 券交易 場所. 1500 平 方公尺 以上 未達 1500 平 方公尺 500 平 方公尺 以上 未達 500 平 方公尺. 每一年 十一月一日 八十八年 一次 起至十二月 十一月一 三十一日止 日起 每二年 十一月一日 八十八年 一次 起至十二月 十一月一 三十一日止 日起 每一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六年 一次 至十二月三 七月一日 十一日止 起 每二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六年 一次 至八月三十 七月一日 一日止 起. 500 平 方公尺 以上 未達 500 平 方公尺 500 平 方公尺 以上 未達 500 平 方公尺. 每一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六年 一次 至十二月三 七月一日 十一日止 起 每二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六年 一次 至十二月三 七月一日 十一日止 起 每二年 十一月一日 八十八年 一次 起至十二月 十一月一 三十一日止 日起 每四年 十一月一日 八十八年 一次 起至十二月 七月一日 三十一日止 起. 500 平 每二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八年 方公尺 一次 至八月三十 七月一日 以上 一日止 起. 未達 每四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八年 500 平 一次 至八月三十 七月一日 方公尺 一日止 起. -30-.

(37) 辦 G 公 類 、 服 務 類. 供商談 、接洽 、處理 一般事 務或一 般門診 、零售 、日常 服務之 場所. 供商談 、接洽 、處理 一般事 務之場 2 所. 政府機 關、一 般辦公 室、事 務所. 供一般 門診、 零售、 日常服 務之場 3 所. 一般診 所、衛 生所、 店舖、 (零售) 理髮、 安養 (收容) 中心. 供特定 人短期 住宿之 場所. 住 供特定 H 宿 人住宿 類 類 之場所. 200 平 每二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八年 方公尺 一次 至八月三十 七月一日 以上 一日止 起. 500 平 方公尺 以上, 未達 2000 平 方公尺 200 平 方公尺 以上. 寄宿舍 、招特 所、學 校宿舍 、養老 1 院、安養 (收容) 中心 供特定 住宅、 十 人長期 集合住 一 住宿之 宅 層 場所 以 上 2 六 層 以 上 未 達 十 一 層. 每四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八年 一次 至八月三十 七月一日 一日止 起. 每二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八年 一次 至八月三十 七月一日 一日止 起. 500 平 每一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八年 方公尺 一次 至八月三十 七月一日 以上, 一日止 起 未達 2000 平 方公尺 每二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八年 一次 至八月三十 七月一日 一日止 起. -31-. 每二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八年 一次 至八月三十 七月一日 一日止 起. 每四年 七月一日起 八十八年 一次 至八月三十 十一月一 一日止 日起.

(38) H 住 山坡地 類 宿 社區 類. D級. N級. S級. 每一年 三月一日起 民國九十 二次 至五月三十 一年二月 一日止;以 一日起實 及九月一日 施 起至十一月 三十日止 每一年 三月一日起 一次 至六月三十 日止 每二年 三月一日起 一次 至六月三十 日止. 備註: 本表所列建築物類組,係含括六十四年八月二十日內政部臺內營 字第六四二九一五號函訂定之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範圍。 本表各類組之檢查申報期間,係依據其使用強度、危險指標及規 模大小,分別規定每一、二或四年申報一次。 本表各類組之施行日期,係依據八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臺 八十二內字第一七二二九號函訂定「維護公共安全方案----營建 管理部分」之省市執行公共安全檢查優先順序,分別規定於八十 六、八十八及九十年逐步施行。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客體以整幢為之。但同一幢建築物內供 二類組以上用途使用且各類組分屬不同所有權者,以各類組為申 報客體。整幢建築物申報者,以其主用途之檢查申報期間及施行 日期為之;建築物主用途由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之。 坡地社區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客體以整體社區為之。安全檢查時, 則以坡地社區內的房屋或構造物為一單元評定其危險等級,然後 將整個社區之每一單元評估等級繪製成圖,進行綜合評估。每一 單元之認定由評估人員依技術原理決定之。 S:安 全,繼續委請專業技師定期檢查。 N:應注意,建議委請專業技師詳細處理。 D:危 險,立即委請專業技師鑑定處理。. -32-.

(39) 第五條.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人應於申報期間之始日往前推算 三十日前委託專業機構或人員辦理檢查。. 第六條. 專業機構或人員應於申報期間之始日往前推算三十日內實 施檢查。. 第七條.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人應備具申報書及檢查報告書向 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報。前項檢查合於規定者,應於公共場 所張貼合格標章。合格標章作業要點由內政部另定之。. 第八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收到前條之申報書及檢查報 告書之日起,應於十五日內審查完竣,經審查合格者,即通 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人;經審查不合格者,應將其不 合規定之處,詳為列舉,一次通知改善。第一、二類建築物 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人應於接獲通知改善之日起三十日內,依 通知改善事項改善完竣送請復審;第三類建築物公共安全檢 查申報人應於接獲通知改善之日起三十日內,依通知改善事 項委託相關技師或建築師申報改善期程,並於改善完竣後送 請復審。逾期未送審或復審仍不合規定者,主管建築機關應 依本法第九十一條規定處理。 第九條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相關書表格式,由中央主管建築機 關另定之。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4.1.2 「辦理山坡地社區公共安全檢查簽證之專業機 構或人員認可基準」建議草案 1.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訂定。 (一) 專業機構認可基準草案 (1) 專業機構負責人應為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之建築師或開業 技師。 (2) 專業機構應有相應之坡地社區安全檢查簽証人員方得經 -33-.

(40) 營該專業項目。 (3) 專業機構應比照「技術顧問機構」申設,並依相關管理辦 法規範,方得經營該專業項目。 (二) 「山坡地社區公共安全檢查簽證人員認可基準」草案: ☆ 第三類:山坡地社區公共安全類 「山坡地社區公共安全檢查簽證人員」以下簡稱為「坡安人 員」。 (1) 坡安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 1. 營建署於八十九年八月八日八十甲營署建字第二五三九 O 號 函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修正草案第十 條明訂「位於山坡地範圍之駁坎等雜項工作物,當地主管建 築機關得視需要,規定該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委 員會委由相關專業技師辦理安全檢查簽證。」故坡安人員宜 具相關專業技師身分。 2.. 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日以前具有山坡地社區設計或施工 經驗三年以上,或者設計或施工案三件以上之建築師、土木 技師、大地技師、水利技師、結構技師等,可以提出相關設 計資料證明者。 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後,具有建築師與土木、大 地、水利、結構技師者,應曾修過坡地安全相關課程合計 12 學分以上。. 3. 坡安人員每四年換技師執照時,應有坡地開發建築管理相關 -34-.

(41) 課程 70 分以上積分。. 4.1.3「山坡地社區公共安全檢查簽證項目」建議草案: ☆ 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第二條第一項辦 理。 (一) 項目 (1) 基本資料: 建築設計圖(以竣工圖為準):含建築配置圖、結構圖、管 線圖、整地工程圖、水土保持圖等。 設計計算書:含水理計算書、整地工程設計計算書(含坡地 穩定分析)、結構工程計算書、水電設計計算書等。 環境安全調查資料:鑽探試驗報告、工程地質調查報告(含 敏感度分析)、開發前後地形測量成果、水文調查報告及安 全監測報告等。 (2) 現場調查資料: 擋土設施:如擋土墻、地錨、排椿、土釘。 排水設施:如排水溝、滯洪池、沈砂池。 房屋外觀:如外柱、外樑、外墻之使用狀況。 (3) 第三章中 PASS 程式為包含前述兩項檢查內容之建議格式。 (二) 檢查辦法: (1) 每次檢查時,須查閱所有基本資料有無妥善保藏及可資運 用。 (2) 每次檢查時,須填寫現場調查資料,以作為安全等級判定 之參考。 (三) 補充說明 -35-.

(42) (1) 沒有基本資料之坡地社區應專案委託相關技師建檔。 (2) 施行日期應在九十一年二月一日起。. 4.1.4「山坡地社區公共安全檢查報告書圖」建議草案 ☆ 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第六條辦理。 (1) 依土木、大地、水利、結構等四技師公會建議,以採用營建署 出版之「坡地社區安全居住手冊」所訂之初步評估表為原則, 然後使用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專案委託修訂之指標作為評估標 準。 (2) 前項評估表可以針對坡地社區內每一單元的房屋或構造物評 定其危險等級,然後將整個社區之每一單元評估等級一一繪製 成圖。 (3) 將(1)(2)兩項資料撰寫成檢查報告書圖,並加註評估解說。而 檢查結果如表 3.5 所示,分為下列三級: 「D」:危險,應委請專業人員進行進一步評估鑑定,進行 補強工程。 「N」:須注意,建議委請專業人員進行進一步評估鑑定, 加強整修工作。 「S」 :安全,可委請專業人員進一步鑑定,並持續進行維護, 針對缺失改善。 亦即,山坡地社區公共安全檢查之成果並非「鑑定」結果, 而是初步評估檢查結果,以作為正式鑑定之前期作業。. -36-.

(43) 4.1.5「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期間及施行工期」建 議草案 (1) 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第四條辦理 (2) 類別:山坡地社區類 (3) 檢查申報期間: 頻率:D 級:每年二次。期限:三月一日起至五月三十一日 止;九月一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止 N 級:每年一次。期限:三月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 S 級:每二年一次。期限:三月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止。 (4) 施行日期:九十一年二月一日起。 (5) 說明: 本對策暫以依「山坡地開發管理辦法」開闢之社區為對象 設計。 未來尚須針對「老丙建坡地社區」 、「無管理委員會社區」、 「非社區型坡地建築物」等加以研究,訂定適當管理辦法。 鄰近民間坡地社區之公家單位所有的邊坡,也宜在未來加 以檢討管理,方能保障坡地之整體環境安全。. -37-.

(44) 4.1.6「山坡地社區公共安全檢查結果標章」建議草案 (1) 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第七條第三項辦 理。. 坡地社區公共安全檢查結果 綠:安全. 藍:應注意. 紅:危險. 檢查人員: 姓名:. 技師執照証號:. 負責項目:. 姓名:. 技師執照証號:. 負責項目:. 姓名:. 技師執照証號:. 負責項目:. 檢查時間:. 有效日期:. 授權單位: 原設計人:. 原施工廠商. 原建造人:. 原完工日期. 說明:1) 標章上檢查人員的大名表示他對檢查社區的負責,自 然而然可以達到自我品質管制的目標。 2) 預估每一社區之檢查人員至多只要三類,所以預留三 格,且加上“負責項目”,以便權責相符。. -38-.

(45) 4.2 坡安人員資格說明 有關於評估人員資格訂定,本研究參考四個技師公會所提出建議 的方案。建議因山坡地的安全檢查目的和火害安全檢查有相當大的不 同,而且目前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大致上在檢查後就可以決定有無危險 性,山坡地安全檢查對於大地邊坡的穩定、岩石特性、建築物底下的 基礎狀況、座落地層位置等,其所呈現危險的狀況須要詳細評估(亦 即鑑定)才能判定。也因此將來山坡地安全評估應該要具有一些基本 訓練才足以參與這樣的評估。 參考美國日本的現況,本研究建議在近程上由於現實狀況的考 量,可能必需接受由曾經有過山坡地社區設計或建造,且能提出業績 証明的建築師、土木技師、水利技師、結構技師、大地技師等相關技 師,都可以來參與山坡地建築物的公共安全檢查,但在遠程的目標, 未來的評估人員資格,就不能夠以經驗為核可的標準。未來參與評估 人員應該要是建築、土木、大地、水利、結構等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員, 並且在大學到研究所的過程中,至少曾經修讀過土壤力學、基礎工 程、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及邊坡穩定工程的課程者;或者是相關從業 人員參加過至少相當於學校一個學期的授課內容及時數的課程之專 業講習會,取得全部指定項目之修業証書,才可以參與山坡地建築物 公共安全檢查的工作。 對於目前的評估人員採較寬鬆的認定,基本上評估結果會有較大 差異,而參考國外的實施情形時,先進國家為了推動一個嚴格的制 度,在初期也都會接受現有從事此類工作人員的參與,但是訂定落日 條款,到了正式的立法完成之後,就會採嚴格規定,必須要具有某些 專業修業背景才可以成為該項評估的專業人員。本研究建議本辦法落 日條款為實施三年之後,後續參與的評估人員須合乎遠程目標之資格 認定。. -39-.

(46) 4.3 初步評估經費 有效的評估往往所費不貲,但過高的評估經費,將對一般的住戶 形成沉重的負擔。參酌目前其他的公共安全檢查的經費,本研究有以 下的建議。 以一個山坡地的建築物聚落,也就是山坡地的社區,而言: (1). 20 戶以下的社區,每一戶以 2000 元為基本費用,至少為新 台幣三萬元; (2). 20 戶到 40 戶之間的社區,則每一戶以 1500 元為基本費用; (3). 40 到 100 戶的社區,則每一戶為 1000 元為基本費用; (4). 100 戶以上的社區,則以每一戶 800 元為基本費用,至少為新 台幣十萬元。 上述費用之前提乃為,第一級的聚落型社區,總評估價格上限為 4 萬元,第二級的中小型社區總評估價格上限為 6 萬元,第三型中型 社區總評估價格上限則約為 10 萬元,第四型的大社區總評估價格下 限基本上至少為 10 萬元以上。. 4.4 基本資料評估經費 目前許多社區都未建立基本資料檔,對於社區之未來發展、 改建、重建、救災等,非常不利。若無法在事後迅速由原設計建築師 處取得基本資料檔,則宜立法專案委託,以『鑑定』等級標準辦理, 方能達到日後作為評估與救災的參考之目的。. -40-.

(47)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 5.1 結論 本研究有以下的結論: 一、 坡地社區公共安全之保障可經由「初步評估」與「詳細評估」 兩階段達成之,亦即「檢查」與「鑑定」兩方式完成之。 二、 研究先詳細界定「初步評估」與「詳細評估」之異同,以及 「評估指標」之重要性,然後選擇合乎準則的評估方法來進 行研究。根據多數專家學者意見,本文內之「快速評估」均 改稱為「初步評估」 ; 「日常檢視表」亦修改為「現場檢視表」 。 三、 PASS初步評估系統為架構於內政部營建署著作的「坡地社區 安全居住手冊」的一個評估方法,合乎前述準則,故本研究 選用之。 四、 PASS系統具有長期委託評估、臨時委託評估、緊急委託評估 等三種評估類別,其中「臨時委託評估」方法即為本研究建 議之山坡地社區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內容;若遇安全檢查客體 較難接近時,則可以考慮採用「緊急委託評估」方法;若住 戶願意長期委託評估安全,則可以考慮採用「長期委託評估」 方法,做更詳盡的紀錄。. 5.2 建議 一、 本研究建議在近程上由於現實狀況的考量,可能必需接受由 曾經有過山坡地社區設計或建造,且能提出業績証明的建築 師、土木技師、水利技師、結構技師、大地技師等相關技師, 都可以來參與山坡地建築物的公共安全檢查,但在遠程的目 -41-.

數據

表 2.1  日本點數法影響因素評估標準表  採    分    標    準  影響因子  說    明  自然坡面  人工坡面  10m 以上  7 7  1.高度  10m 以下  3 3  45 度以上  1 1  2.坡度  45 度以下  0 0  有  3 3  3.懸凸程度  無  0 0  0.5m 以上  1 1  4.表土層厚度  0.5m 以下  0 0  有  1 1  5.滲透水  無  0 0  有  3 3  6.邊坡周圍之崩塌情況  無  0 0  良好   0  7.防護
表 2.3(c) GEO 邊坡擋土設施登記篩選表(續)  3.前期安全篩選表  邊坡/擋土設施編號:  調查日期:  邊坡/擋土設施位置(地址):  調查者:                  日期:  校核者:  日期:  高度(m) 剖 面  編 號  H1 H2  坡/牆趾 構造物 型式  與坡/牆趾距離(m)  坡/牆頂構 造物型式  與坡/牆趾距離(m)  生命後 果分類  危險徵 兆類別  篩選評 分分級  (1) 1-1  1-2  滲漏跡象:□有,□無  說明:  損壞跡象:□有,□無  說
表 2.4 GEO 邊坡危險徵兆檢視表(例)  嚴重性 項  次  檢視內容  低  中  高  備 註  1  坡頂出現明顯解壓裂縫或凹陷  2  坡上之樹木或電線桿有斜現象  3  坡出現裂縫或小坍方  4  擋土設施表面出現明顯外凸變形或龜裂  5  擋土設施表面出現不正常出水現象  6  擋土牆牆腳或邊坡坡趾出現崩土、泥流、落石或土石堆  7  擋土牆洩水口或水平排水管堵塞或排水不良  8  地錨錨頭出現開裂或剝離現象  9  錨頭發現銹蝕現象  10  排水溝有龜裂或淤塞現象  11  鄰近道路路
表 2.5 GEO 邊坡崩塌生命損失後果類別範例(例)  生命後果類別 範例  1 2 3  (1)破時影響使用中的建築物(例如住宅、學校、商 廈或工廠、有上蓋的巴士站、火車站月台)的邊 坡  Y  (2)破壞時影響到貯存危險品的建築物的邊坡  Y     (3)破壞時影響經常用的露天場地及遊樂設施(例如 露天活動區、運動場、停車場)的邊坡   Y   (4)破壞時影響高流量的行人道、馬路的邊坡   Y   (5)破壞時影響公眾等候場所(例如巴士站、汽油站) 的邊坡   Y   (6)破壞時影響郊野公園及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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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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