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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交易爭端解決機制之比較法研究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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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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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信用卡交易爭端解決機制之比較法研究 A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Configuration of Credit Card 政Legal治. 大. 立 Transaction Dispute Resolution. ‧. ‧ 國. 學 sit. y. Nat. n. al. er. io. 指導教授:張冠群博士. i n C h e n g c h i U撰 研究生:廖潔玲. v. 中華民國一O六年六月.

(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3) 誌 謝 倏忽數年寒窗,論文終成,心中無限感念! 首先最要感謝論文指導教授張冠群老師。萬分感謝張教授於百忙之餘,仍撥 冗對於論文內容提出諸多具體建議,以及撰寫過程中詳盡指導與修正。同時非常 感謝口試委員林育廷教授對於信用卡交易五造當事人法律關係暨權義事項等鉅 細靡遺之指導,並且提供關於歐盟支付服務指令 PSD2 資訊。感謝朱德芳教授於 論文格式、圖表呈現方式,以及關於內文脈絡等諄諄指正與建議。三位教授學識 淵博,給與本文內容諸多建議,實為感德。因此口試後之校正作業,致力依循三 位教授之指導與以修訂。惟宥於有限之時間,恐難免仍有諸多疏陋,未臻完美, 希盼各界指正,並自我期許以此論文為日後持續學習之敲門磚。. 政 治 大 用卡帳款疑義處理程序現狀,以及深入分析我國法院關於信用卡交易糾紛之諸多 立 判決實例,對照外國立法例與爭端處理案例;希盼此論文之研究,能為實務運作、 本論文內容總結個人實務工作多年之經驗,秉持誠懇之心,藉由探討我國信. ‧ 國. 學. 金融支付之相關立法推動,以及信用卡交易之爭端解決機制能有具體助益。. ‧. 論文第五章常見爭議類型之實務案例研究,謹獻給在「亞歷山大」乙案中同 甘共苦過、有著革命情感的同業夥伴以及諸多曾在扣款領域全力以赴的同業先進. al. er. io. sit. y. Nat. 們。特別感謝靜如在我口試前給予之鼓勵,以及口試後論文修改期之最後一哩路 的友誼支持。. n. 人到中年,能有機會回到校園學習,乃人生一大樂事。除了學術領域的充實; 更多的時候,珍惜和來自不同領域的同學們之同窗共讀情誼。在此感謝一百級同 窗同學們:班代萬晉大哥、王怡姐、忠義大哥、丞康大哥、武峰大哥、德君、美 珠、昌義、坤徽、盈潔、之韻、瀞文、三凱、國豐、偉倫、惠貞、祐瑄,助教嘉 茵與竹君,以及諸多同學們在課堂上學習互動以及論文撰寫過程中之鼓勵。在論 文最後階段之修正過程,有幸認識同門學長學姐妹們,特別感謝素惠、迺佳學姐、 Kelly 之鼓勵。此外,感謝在人生旅途中一路相挺相伴之摯友們:瓊君、Sophie、. Ch. engchi. i n U. v. Alison、芩芩、玟霖、伊凡、家雯、欣慧、恩琪、綱龍、曉芬、盈晴、倚琦、微 容,以及諸多好友知己們。 謹將此論文獻給摯愛的家人:家母、家父、老弟,和我的愛子冠鈞,感謝你 們在我一邊上班又一邊讀書,怠忽諸多家務之支持與包容。 廖潔玲 丁酉年閏六月初九 八里左岸書房.

(4) 摘 要 信用卡交易疑義帳款之爭端解決機制,係以扣款程序為核心。扣款機制如 何有效運作,於國內學界則鮮見討論。本論文研究聚焦國內信用卡交易爭端解 決機制之實況,暨深入分析法院訴訟案例,復以比較法之方式,借鏡他國立法 暨實務,嘗試提出我國信用卡交易爭端解決機制之法制化建構芻議。.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關鍵詞:信用卡、扣款、特約商店合約、支付卡、爭端解決、訴訟外爭端解決 機制.

(5) Abstract Chargeback is the dominate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for credit card dispute transactions.. However, there are rarely discussed in domestic academic field to. analyse how to effectively process chargeback mechanism. This thesis focuses on domestic credit card dispute resolution scenarios, and further analyse the court cases. By comparative legal studying on other countries’ legislative practice, the author attempts to prsent the suggestions on the legal configuration of credit card dispute resolution..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Key Words:Credit Card, Chargeback, Merchant Contract, Payment Card, Dispute Resolution,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6) 目次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1 第一款 問題意識……………………………….……….....1 第二款 信用卡帳款疑義處理現狀……………………......3 第三款 國內外研究文獻………………………………......9 第二節 研究目的 …….…………………………………...11 政 治. 大. 立 第一款 信用卡交易當事人之五方權益衡平…………….11. ‧ 國. 學. 第二款 完善信用卡交易糾紛解決程序之法規建構……. 14. ‧. 第三款 信用卡交易糾紛解決程序芻議……..…………...15. Nat. io. sit. y.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 16. er. 第一款 研究範圍………………………………………….16. al. n. v i n Ch 研究方法………………………………………….17 engchi U. 第二款. 第三款 研究限制………………………………………….18 第四節 論文架構…………………………………………..18 第二章 信用卡交易概述……………………………………. 20 第一節 信用卡之產品定性……………………………….. 20 第一款 遞延性融資借貸工具…………………………….20 第二款 信用卡支付之附加價值………………………….23 ii.

(7) 第三款 信用卡之品牌分類……………………………….24 第二節 信用卡交易之當事人與關係人…………………..26 第一款 發卡機構………………………………………….26 第二款 收單機構………………………………………….28 第三款 持卡人…………………………………………….29 第四款 特約商店………………………………………….31 第一項 與收單機構簽約之特約商店…………………..31 治. 政. 大. 立 第二項 與第三方支付公司簽約之次特店……………..31. ‧ 國. 學. 第五款 信用卡品牌支付系統公司……………………….32. ‧. 第六款 清算銀行………………………………………….32. Nat. io. sit. y. 第七款 關係人…………………………………………….32. er. 第一項 建置信用卡交易平台業者………………………33. al. n. v i n Ch 手機信用卡之代碼服務供應商與電信營運商…33 engchi U. 第二項. 第三項 持卡人之保證人…………………………………34 第三節 信用卡交易運作模式…………………………….. 35 第一款 信用卡支付系統之運作模式………….…………35 第一項 四方模式系統……………………………………35 第一目 四方模式系統之信用卡授權流程……………...35 第二目 四方模式支付系統之信用卡清分、清算流程…36 iii.

(8) 第二項 三方模式系統…………………………………..38 第二款 信用卡交易流程………………………………….40 第四節 信用卡交易服務作業內容………………………..45 第五節 小結………………………………………………..48 第三章 信用卡交易疑義處理程序暨實務運作……………..50 第一節 信用卡交易當事人法律關係暨權義分配……….. 50 第一款 發卡面…………………………………………….54 治. 政. 大. 立 第一項 持卡人與發卡機構間作業流程…………………54. ‧ 國. 學. 第二項 發卡機構義務……………………………………55. ‧. 第三項 持卡人義務………………………………………60. Nat. io. sit. y. 第四項 發卡機構與持卡人間權義分配…………………63. er. 第二款 收單面…………………………………………….67. al. n. v i n Ch 交易面…………………………………………….72 engchi U. 第三款. 第二節 調單程序…………………………………………..73 第一款 發動調單程序之背景…………………………….73 第二款 調單程序規範 …………………………………….75 第一項 調單時效…………………………………………75 第二項 回單類型…………………………………………76 第三款 調單實務之分析檢討…………………………….77 iv.

(9) 第四款 我國法院實務見解……………………………….79 第三節 扣款程序…………………………………………..80 第一款 概覽……………………………………………….80 第二款 扣款條件…………………………………………. 86 第一項 扣款之發動………………………………………86 第二項 扣款時效…………………………………………87 第三項 扣款交易類型之檢驗治 …………………………...89. 政. 大. 立 第四項 扣款文件…………………………………………90. ‧ 國. 學. 第五項 扣款金額…………………………………………92. ‧. 第六項 扣款原因之檢驗…………………………………92. Nat. sit. y. 第七項 例外規定…………………………………………93. er. io. 第三款 扣款類型 …………………………………………93. al. n. v i n Ch 處理程序錯誤……………………………………94 engchi U. 第一項. 第一目 重複請款………………………………………..94 第二目 逾時效請款……………………………………..97 第三目 請款金額錯誤…………………………………..99 第四目 請款幣別錯誤…………………………………101 第五目 其他方式支付…………………………………103 第二項 詐欺交易………………………………………..104 v.

(10) 第三項 授權作業瑕疵…………………………………..109 第四項 退貨未處理……………………………………..110 第五項 商品未提供或服務未履行…………………… ..116 第六項 自動提款機預借現金未吐鈔…………………..121 第七項 商品或服務瑕疵………………………………..122 第八項 回單瑕疵………………………………………..123 第一目 調閱單據未回………………………………….123 政 治. 大. 立 第二目 回覆瑕疵致持卡人無法識別交易…………….124. ‧ 國. 學. 第九項 旅遊類交易爭議………………………………..125. ‧. 第一目 NO SHOW……………………………………….125. io. sit. y. Nat. 第二目 LATE CHARGE…………………………………..127. er. 第十項 美國專屬之國內交易扣款理由暨扣款規範…..128. al. n. v i n Ch 扣款遭駁回之理由、時效及條件……………….129 engchi U. 第四款. 第五款 扣款實務檢討…………………………………....131 第一項 國際信用卡品牌公司扣款作業………………..131 第二項 損失移轉………………………………………..132 第三項 舉證責任………………………………………..133 第四項 扣款規範與內國法規之扞格…………………..133 第四節 仲裁……………………………………………….134 vi.

(11) 第一款 仲裁之發動 ……………………………………...134 第二款 仲裁之審理……………………………………....135 第三款 仲裁之救濟……………………………………....138 第四款 仲裁實務之分析檢討…………………………....139 第五節 國際信用卡品牌公司規範遵循……………….....141 第四章 我國信用卡交易相關法規………………………….147 第一節 總說………………………………………………..147 政 治. 大. 立 第一款 我國信用卡法律規定…………………………....147. ‧ 國. 學. 第一項 銀行法 …………………………………………...147. ‧. 第二項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148. Nat. io. sit. y. 第二款 我國信用卡行政規制………………………….....149. er. 第一項 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名詞定義…………....149. al. n. v i n Ch 名詞定義………………………………………...149 engchi U. 第一目. 第二目 收單機構辦理收單業務之特店控管…………...151 第三目 收單機構對特約商店之營業限制……………...153 第四目 發卡機構辦理發卡業務之規定………………...154 第五目 小結……………………………………………...154 第二項 遞延(預付)型商品或服務之行政命令………156 第三項 詐欺交易暨風險控管之行政監督……………....157 vii.

(12) 第三款 我國信用卡業務自律公約……………………....158 第一項 損失分配………………………………………..158 第二項 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條款………………………..159 第三項 信用卡預借現金功能服務…………………… ..159 第四項 持卡人購買商品或服務應注意事項…………..160 第五項 自律公約之聯合行為…………………………..160 第六項 其他自律規範…………………………………..161 治. 政. 大. 立 第四款 小結……………………………………………....161. ‧ 國. 學. 第二節 信用卡定型化契約 ………………………………162. ‧. 第一款 帳款疑義處理程序……………………………....162. Nat. io. sit. y. 第二款 暫停支付………………………………………....167. er. 第三款 小結……………………………………………....168. al. n. v i n Ch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與信用卡交易之關係…….....169 engchi U. 第三節. 第四節 彙整分析………………………………………….171 第五章 常見爭議類型之實務案例研究……………………175 第一節 信用卡交易處理程序瑕疵……………………….175 第一款 網路商店標價錯誤……………………………...175 第二款 逾時效請款 ……………………………………...181 第三款 保險契約因信用卡扣帳失敗停效案…………....183 viii.

(13) 第二節 詐欺交易…………………………………………,191 第一款 掛失卡盜刷(第三人詐欺)…………………,,,191 第二款 持卡人持有保管中遭詐欺刷卡(第三人詐欺)195 第三款刷卡套利(第一人詐欺)………………………….201 第四款 拆刷交易………………………………………...,228 第三節 取消交易/退貨………………………………….230 第一款 退款單未處理 …………………………………...230 治. 政. 大. 立 第二款 退稅單未處理…………………………………....236. ‧ 國. 學. 第四節 商品未提供或服務未履行交易………………….237. ‧. 第一款 商品寄放案 ……………………………………...237. Nat. io. sit. y. 第二款 健身房服務未履行案…………………………....240. er. 第三款 旅行社服務未履行案…………………………....251. al. n. v i n C h ………………………………260 商品或服務瑕疵案 engchi U. 第五節. 第六節 信用卡疑義帳款之舉證責任…………………….261 第七節 法院實務見解綜覽與分析……………………….263 第一款 持卡人與特店之訴訟…………………………...264 第二款 持卡人與發卡機構之訴訟……………………...265 第三款 特店與收單機構之訴訟………………………...267 第四款 因扣款而衍生之其他訴訟……………………...269 ix.

(14) 第六章 外國信用卡立法例暨實踐情形……………………270 第一節 英國信用卡法案暨市場監理與糾紛解決 ………270 第一款 消費者信貸法…………………………………...270 第二款 金融服務法……………………………………...272 第三款 信用卡疑義帳款糾紛之評議…………………...273 第二節 美國信用卡交易相關法案………………………276 第一款 信用卡作業規範納入美國國內法 ……………...276 治. 政. 大. 立 第二款 公平信用帳單法………………………………...277. ‧ 國. 學. 第一項 立法目的與規範對象…………………………..277. ‧. 第二項 信用卡帳款疑義爭端解決程序………………..278. io. sit. y. Nat. 第一目 帳款疑義適用範疇 ……………………………278. er. 第二目 帳款疑義申訴程序………………………….....279. al. n. v i n Ch 帳款疑義調查程序………………………….... 279 engchi U. 第三目. 第四目 商品或服務品質爭議………………………….280 第三項 其他規定………………………………………..281 第四項 執法機構………………………………………..281 第三款 信用卡與簽帳卡之公平資訊揭露法…………...282 第四款 信用交易資訊正確公平揭露法………………...282 第五款 電子資金匯款法………………………………...282 x.

(15) 第六款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控訴信用卡公司案例…....283 第七款 信用卡爭議案例資料公開……………………....284 第三節 加拿大支付卡法律規制………………………….284 第四節 澳洲信用卡法律規制………………………….....289 第一款 澳洲消費者信貸保護法………………………...289 第二款 信用卡業務風險監理標準……………………...289 第三款 合規遵循監察委員會…………………………...292 治. 政. 大. 立 第四款 金融服務申訴專責機構暨案例研究…...………293. ‧ 國. 學. 第五節 歐盟支付服務指令…………………………….....294. ‧. 第一款 早期歐盟支付服務指令(PSD)概覽…………....294. Nat. io. sit. y. 第二款 現行歐盟支付服務指令(PSD2)概覽…………..297. er. 第一項 PSD2 修法概說 ………………………………....297. al. n. v i n Ch 第二項 PSD2 爭端解決程序指導原則………………….298 engchi U. 第六節 歐盟信用卡爭端解決實例……………………….300 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302 第一節 信用卡法律規範密度不足……………………….302 第一款 信用卡交易權義事項立法明文化 ……………...302 第二款 信用卡業務之金融監理………………………...303 第三款 信用卡約定條款關於帳款疑義處理之程序...…303 xi.

(16) 第二節 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建構………………………305 第三節 信用卡交易之教育宣導與風險預防 …………...308 第四節 信用卡支付服務業者之爭端解決機制整合……308 參考文獻…………………………………………………….310.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xii. i n U. v.

(17) 表 次 表【1-1】: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各年度信用卡申訴案件處理結果統計表. 4. 表【1-2】: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各年度信用卡申訴案件分類統計表. 5. 表【3-1】:持卡人與發卡機構法律權義表. 66. 表【3-2】:特約商店與收單機構法律權義表. 71.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xiii. i n U. v.

(18) 圖 次 圖【1-1】現行信用卡交易糾紛處理依據示意圖. 7. 圖【1-2】現行信用卡交易糾紛處理流程. 8. 圖【1-3】現行信用卡交易參與方、適用法律暨爭端解決示意圖. 9. 圖【1-4】信用卡交易五方當事人之權義衡平圖. 14. 圖【1-5】論文架構圖. 19. 圖【2-1】信用卡交易前台處理程序流程圖-四方模式系統之信用卡授權流程 35. 政 治 大. 圖【2-2】四方模式:Visa 系統架構中,發卡機構與收單機構間之交易清分清 算程序流程. 立. 37. ‧ 國. 學. 39. 圖【2-4】信用卡支付係統後台處理之清算程序流程圖-三方模式. 39. 圖【2-5】信用卡交易流程圖. 41. ‧. 圖【2-3】信用卡交易前台處理程序流程圖-三方模式之信用卡授權流程. y. Nat. 圖【2-7】第二階段:信用卡交易清算流程圖. n. al. Ch. er. io. sit. 圖【2-6】第一階段:信用卡交易授權核准流程圖. i n U. 43 45. v. 圖【3-1】發卡機構(ISS)、收單機構(ACQ)、持卡人(CH)與特店(MCH). engchi. 可能各自創造之灰色空間示意圖. 50. 圖【3-2】我國信用卡交易各主體間之法律關係暨法令規範現狀. 51. 圖【3-3】信用卡交易之私法契約與實定法令示意圖. 53. 圖【3-4】持卡人與發卡機構間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流程圖. 55. 圖【3-5】特約商店與收單機構之作業流程圖. 70. 圖【3-6】信用卡交易至帳款疑義流程圖. 73. 圖【3-7】收單機構於特店合約中對特店所規定之扣款範疇. 84. 圖【3-8】扣款作業時效暨仲裁流程圖. 141. 圖【4-1】信用卡跨國交易示意圖. 173 xiv.

(19) 圖【5-1】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99 年度金上重訴字第 25 號事實流程圖. 209. 圖【5-2】三階犯罪階層論之檢驗. 210. 圖【5-3】共謀詐欺刷卡示意圖. 213. 圖【5-4】刷卡換現(真刷卡假消費)流程圖. 220. 圖【5-5】臺灣高等法院第二審更審判決 100 年度重上更(一)字第 14 號案件 款項示意圖. 231. 圖【7-1】信用卡帳款疑義爭端解決程序. 立. 307.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xv. i n U. v.

(20)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21) 裁判表目 民 事 判 決. 裁 訴訟 當事. 扣款/規 判. 裁判要旨/適用. 案. 法條. 裁判字號. 頁碼. 範遵循理. 人. 進行扣款程序 註. 由 由. 消費. 臺灣臺南法院. 履. 者. 98年度訴字第. 行. 立 買. 1009號. 175;. 註193. 契. 項;民法第. (網路標. 約. 160條第2項;. 價錯誤). Nat. y. 法第154條第2. ‧. 賣. 項但書. n. er. io. sit. 民法88條第1. al. 信用卡未請款. 第345條;民 金額不符. ‧ 國. 特店. 商品未收. 政 治 大 第10款;民法 到. 學. vs. 消保法第2條. v i n C免除(訂金 h e n g c h逾時效請 i U Y. 最高法院102年. 損. 度台上字第890. 害. 之)遲延給付. 款(持卡. 號. 賠. 責任. 人給付義. 註137;. 181. 償. 務之認 定). 臺灣臺北地方. 給. 保險法第116. 信用卡已. 法院100年度保. 付. 條. 逾有效期. 險簡上字第3號. 保. (特店授. i. Y. 183.

(22) 險. 權作業疏. 金. 失). 發卡. 最高法院89年. 返. 民法第535. 盜刷之損. 機構. 度台上字第. 還. 條;民法546. 失分配. (N/A). 191;. 265 借. 1628號. 條第1項. (信用卡. vs 款. 掛失24小. 持卡. 時前之盜. 人. 刷交易). 給. 立 付 信. 第5項. 有保管中 之詐欺. 卡. 交易. Nat. y. (退刷). ‧. 用. 註271. 消. io. sit. 第626號. 第9條第2項及. 學. ‧ 國. 96年度上易字. 226;. er. 臺灣高等法院. 治 政 大N 信用卡契約書 持卡人持. 費. n. al. 款. Ch. engchi. i n U. 臺灣高等法院. 給. 信用卡約定條. 持卡人持. 97年度上易字. 付. 款第13條第1. 有保管中. 第279號. 信. 項及第3項. 之詐欺. 用. (退刷). 卡. 交易. 消. ii. v. N. 223.

(23) 費 款. 臺灣高等法院. 清. 信用卡約定. 97年度上易字. 償. 條款第 17 條. 第744號. 債. 第 1 項第 2. 務. 款;. 未達卡. N. 79. 最高法院43年 台上字第377. 政 治 大. 號判例;民法. 立. 第535條;民. ‧. ‧ 國. 學. 法546條第1項. 法院97年度訴. 償. 上字第2855號. 義之舉證. al. 判例. 責任. io. n. 字第3802號. 借 款. Ch. engchi. N/A. y. 信用卡疑. i n U. 臺灣臺北法院. 清. 信用卡約定條. 持卡人持. 98年度訴字第. 償. 款第13條第1. 有保管中. 261. sit. 最高法院18年. er. 清. Nat. 臺灣臺北地方. v. 無扣款理由可適用. 195;. 266; 323號. 借. 項及第3項. 款. 之詐欺交 易. iii. 註183.

(24) 臺灣臺北法院. 返. 信用卡契約條. 健身房會. 98年度訴字第. 還. 款第12條及第. 員未履行. 305號. 已. 14條. Y. 249;. 註303. 繳 款 等. 臺灣臺北地方. 返. 依信用卡約定. 退貨未處. 法院民事判決. 還. 條款第11條第. 理. 98年度訴字第. 不. 1058號. 當 立. 2項及第13條 政 治. ‧ 國. 利. 信用卡特約商. 面對面. 付. 店合約. (遺失. 帳. al. 卡)拆刷. n. 高等法院90年 特約. 度上更(一)字第. 商店. 265號. Y. 268;註15. y. 給. 款. Ch. i n U. 詐欺交易. engchi. sit. io. 1805號;臺灣 vs. 註283. er. 90年台上字第. 註13. ‧. 機構. 大 學. 臺灣最高法院. 236;. 註11;. 得. Nat. 收單. 約定返還. Y. v. (負 臺灣高等法院. 返. 由風險控管成. 非面對面. 94年度上易字. 還. 本低者負擔. 詐欺交易. Y. 200;268. 責 人). 註6; 第926號. 墊 定型化契約顯 註105. 款 失公平. iv.

(25) 民法第247條 之1. 臺灣最高法院. 給. 拆刷是否為同. 面對面. 95年台上字第. 付. 一筆交易之事. (偽卡). 1838號. 簽. 實認定待查證. 拆刷詐欺. 帳. Y. 269;註6. 269;註6. 交易. 款. 臺灣最高法院. 請. 97年台上字第. 求. 治特店未提 Y 政 大 之事實認定; 供旅行服. 損. 特約商店合約. 高等法院97年. 害. 之定型化契約. 度上更(一)字第. 賠. 條款無效. 162號. 償. 學 ‧. 2380號;臺灣. 給. 高等法院100年. 付. 度重上更(一)字. 價. 第14號;臺灣. 款. al. 求. 特約商店違約. Ch. sit. 99年台上字第. io. 請. n. Nat. 臺灣最高法院. 退貨未處 理. engchi. Y. er. ‧ 國. 務. y. 立. 2293號;臺灣. 連帶清償責任. i n U. v. 230;234; 註13;註 277;註 278. 最高法院102年 台上字第1664 號. v.

(26) 收單. 臺灣高等法院. 撤. 仲裁法第40條. 旅遊服務. 機構. 93年度重上字. 銷. 第2款. 未履行. 第59號. 仲. 民法第745條. 旅遊服務. Y. 269;註7. Y. 255;註6. vs 裁 產險. 判. 公司. 斷. 臺灣臺北地方. 給. 法院民事判決. 付. 未履行. 治 政 第2 條第1 項 大 保證保險契約. 104年度保險字. 保. 第31號. 險 立. ‧ 國. 保證保險契約. 學. 金. 於契約第7 條. ‧. io. al. 中華民國旅. v ni. 品保. 臺灣高等法院. 協會. 100年度消上易. 害. 字第12號民事. 賠. 障協會章程. 旅行社,刷卡支付. 判決. 償. 第 6 條第 1. 之消費者係循扣款. 項第 7 款. 程序主張爭議帳. n. 損. sit. 第1 項之. er. Nat. y. 民法第295 條. 旅遊服務. C行業品質保 h e n g c h未履行 i U. (N/A)本案未履 行旅遊服務之金科. vs. 持卡 人. 款,較之本案消費 者之訴訟時間長達 近四年,扣款機制 之優勢由此可見。. vi. 註7.

(27) 行政法院判決. 裁判要旨/. 訴訟當事 裁判字號. 扣款/規範. 裁判案由. 論文頁 進行扣款程序. 人. 遵循理由. 適用法條. 行政院公. 最高行政. 公平交易. 平交易委. 法 院 91 年. 法. 員會. 度判字第. 勒令歇業處分. 商品未收到. 公 平 交 易 法 第 23. 詐欺交易. 碼. Y. 註10. 治 政易法第42條 大 條第1項;公平交. 90號 vs. 立. ‧ 國 al. i n U. C h 偽造私文書;詐欺 engchi. 偽造文書. 法 院 96 年. 取財/刑法第210. 度上訴字. 條;刑法第216條;. 第3521號. 刑法339條. vs. 盜刷者. i. 論文頁 進行扣款程序. 遵循理由. 適用法條. n 臺灣高等. y. 裁判案由. io. 檢察官. 扣款/規範. sit. 裁判字號 人. 裁判要旨/. 碼. er. Nat. 訴訟當事. ‧. 刑事法院判決. 學. 特店. v. 冒名申請. N. 79.

(28)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款 問題意識 回顧過往以及現時每日反複實際發生之消費糾紛案件,以信用卡支付的消費 者,可以透過信用卡帳款疑義處理程序中之「扣款機制」 (chargebackmachanisms) 解決。信用卡扣款機制自信用卡發行以來,確實發揮訴訟外糾紛解決(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的功效,惟於我國法律學界則鮮見討論1。經濟合作暨. 政 治 大 信用卡帳款疑義之救濟機制(redress machanism) ,同時也以扣款做為網際網路 立 發展組織(OECD)早在 1994 年即倡議將信用卡扣款程序作為保護消費者主張 2. 消費發展之糾紛解決機制3。OECD 委員會議於 1999 年所採納之電子商務指導原. ‧ 國. 學. 則建議將扣款機制納入支付卡交易作業規範4。時至今日,信用卡交易各式疑義. ‧. 與糾紛,在世界各國皆有數不清的法律訴訟5,我國亦然。. Nat. y. sit. n. al. er. io. 網際網路跨國交易爭端解決機制,請參閱:JULIA HÖ RNLE, CROSS-BORDER INTERNET DISPUTE RESOULTION, Cambridge, U.K.;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金融服務之爭端解 決,請參閱:陳洸岳,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下業者損害賠償責任初探,月旦法學,199 期,2011 年 12 月。林育廷,新金融爭端的有效解決--替代性金融爭端解決機制之過去、現在與未來, 月旦法學,199 期,2011 年 12 月。蔡仲威,替代性金融消費糾紛解決機制,私立東吳大學法律 研究所碩士論文,2013 年 7 月。姜世明,法院對於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決定之核可程序,月 旦法學教室,130 期,2013 年 8 月。 2 “Consummer in the Global Marketplace” project in 1994. 3 OECD 於 1996 年 6 月 10 日,邀集包含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英國公平交易委員會、歐洲銀行 聯合會等來自十多國政府機構、十多個產業代表暨學者,在倫敦召開全球市場消費者保護之扣 款專題圓桌會,會議紀錄請參閱:CONSUMER REDRESS IN THE GLOBAL MARKETPLACE: CHARGEBACKS http://www.oecd.org/officialdocuments/publicdisplaydocumentpdf/?cote=OCDE/GD(96)142&docLan guage=En (瀏覽日期:2016 年 12 月 9 日)。 4 Organisation de Coopération et de Développement Economiques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http, RECOMMENDATION OF THE OECD COUNCIL CONCERNING GUIDELINES FOR CONSUMER PROTECTION IN THE CONTEXT OF ELECTRONIC COMMERCE, www.oecd.org/sti/consumer/34023235.pdf (瀏覽日 期:2016 年 12 月 16 日)。 5 關於信用卡交易於各國之法律訴訟案例,可於各國法院查詢資料系統查知與我國司法訟爭之異 同。近期信用卡業界倍受關注之訴訟為 2010 年由美國司法部對各大信用卡公司提出之反壟斷法 (antitrust)訴訟,係本文所未探求之信用卡交易法律關係中之金字塔最頂層──即跨國信用卡 公司,以其自訂作業規章,規範合作業者之私契約干涉行為(於本案為跨國信用卡品牌公司作 業規章規範信用卡特約商店不得對持卡人加收刷卡手續費)。本案於 2012 年 7 月間,Visa、 MasterCard 與數家美國大型發卡銀行以 72 億 5 千美元,與提起訴訟之信用卡特約商店達成訴訟 和解,資料來源:CNN Money International, “Visa, MasterCard settle antitrustcase”, By James, O’Toole@CNNMoney, July 14 2012 5:43 PM ET, 1 1. Ch. engchi. i n U. v.

(29) 信用卡交易實務之扣款暨仲裁(Arbitration)程序涉及多方角色參與,即發 卡機構(Issuer)依持卡人(Cardholder)主張,依據各信用卡品牌公司作業規範, 向收單機構(Acquirer)主張系爭交易扣款、仲裁或違反規章求償(Compliance) 程序等爭端解決機制決定爭議交易金額之責任歸屬。仲裁決定係指由跨國信用卡 品牌公司仲裁委員會仲裁信用卡爭議交易之帳款由何方負擔,需注意者為受仲裁 主體為收單機構及發卡機構兩造,並非持卡人或特店,惟於實務作業,將仲裁程 序約定於信用卡使用契約關於帳款疑義之處理約定條款,以及特店合約中之扣款 條款,作為信用卡爭議帳款處理之 ADR。準此,或有發生收單機構同意扣款後. 政 治 大 行社倒閉之履約保險依支付方式(刷卡/付現)不同而循不同程序求償 ;或有收 立 向特約商店(Merchant,下稱「特店」)或向保險公司求償時發生障礙6;或有旅 7. 單機構以系爭案件業在本國法律程序處理中為由拒絕發卡機構扣款8;或有發卡. ‧ 國. 學. (收單)機構怠於或受限於其他現實因素,致使扣款程序未實質解決信用卡交易. ‧. 爭端。現實因素諸如:發卡(收單)機構並非法定調查機關,惟信用卡交易爭議. y. Nat. 理由有很大宗比率係詐欺交易,發卡機構與收單機構於多數情形根本無從確知詐. n. al. er. io. sit. 欺交易之真實事由,而於扣款程序終結後,仍然衍生持卡人與特店、發卡(收單). Ch. i n U. v. http://money.cnn.com/2012/07/13/news/companies/visa-mastercard-settlement/index.htm accessed December 16, 2016. 同案被告 American Express 則於訴訟伊始即不採取 Visa、MasterCard 選擇 和解程序,而選擇繼續訟爭,其論證請參閱:“Why Amex is fighting Justice's bad deal for credit card holders”, By Kenneth I. Chenault, The Washington Post, Friday, October 8, 2010,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content/article/2010/10/07/AR2010100705738.html (瀏覽日 期:2016 年 12 月 16 日)。 美國聯邦第二巡回上訴法院於 2016 年 9 月 26 日裁判 American Express 勝訴, United States v. American Express Co., et al., No. 10-cv-4496 (E.D.N.Y.), No. 151672 (2d Cir.) 6 臺灣高等法院94年度上易字第926號;最高法院95年台上字第1838號;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 第2293號;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上更(一)字第162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保險字第31 號。 7 關於本國旅行業者因停業或倒閉致預訂旅遊服務未為履行之申訴案件,於本論文撰寫期間,接 續發生「萬事達旅行社」、「九達國際旅行社」、「全盛旅行社」、「翔安旅行社」、「東海 旅行社」、「鳳翔旅行社」等多家旅行社停業或倒閉等申訴案件,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 會官網皆公告以刷卡付款及現金付款兩式申訴文件: http://www.travel.org.tw/info.aspx?item_id=4&class_db_id=47&article_db_id=648 (瀏覽日期:2015 年 12 月 20 日)。顯見旅行社倒閉案長期以來為我國扣款實務常見案例。早年關於旅行業未提供 旅行服務遭發卡機構主張扣款後,收單機構以扣款案件之債權代位旅行社請求產務保險公司給 付保險金而發生撤銷仲裁判斷之法院裁判,請參照臺灣高等法院 93 年度重上字第 59 號民事判 決。另,臺灣高等法院 100 年度消上易字第 12 號民事判決,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上訴 消費者案敗訴。 8 「亞歴山大」健身會員服務未獲履行案,詳本文案例研究專章。 2. engchi.

(30) 機構與持卡人(特店)之法律訟累或不當之損失轉嫁9;或有持卡人因扣款程序衍 生雙重利得10或收單機構不當得利11情事;或有系爭爭議事涉特別法、定型化契 約之司法解釋等各類型交易糾紛12;或有扣款仲裁與國內司法裁判發生矛盾13等 情事。據前揭多年來實務經驗之層出不窮之現實問題,延續至今仍每日反複未解, 因此筆者亟思扣款實務之法律問題暨爭端解決機制之研究,裨求衡平正義迅速實 現14,落實消費者及資訊弱勢者15之保護。. 第二款 信用卡帳款疑義處理現狀. 政 治 大 件,幾近 99.85%申訴案件由信用卡業務機構處理,且調處不成案件僅占 2.27%, 立 如下表【1-1】所示,近十一年來本國銀行公會所接獲之信用卡業務申訴案. ‧ 國. 學. 實際循司法途徑解決者僅占 1.05%。接續如下表【1-2】所示之近十一年來銀行公 會所受理之申訴案件分類以觀,「信用卡使用及費用」問題占率 32.79%最高,本. ‧. 文所要研究之信用卡帳款疑義範疇係表【1-2】之申訴分類項目「信用卡使用及費. sit. y. Nat. n. al. er. 10. io. 臺灣高等法院 90 年上更(一)字第 265 號民事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 91 年度判字第 90 號。此判決原告指摘持卡人(也是本案檢舉人)於加入原告 多層次傳銷公司時以刷卡方式付款,並於提領直銷商品後,向發卡銀行故意謊稱係偽冒交易- 即他人盜刷其信用卡」及「未收到商品」等不實理由,而拒絕付款,卻同時向原告要求「發放 獎金」及「依法退貨還款」,企圖藉此詐取不法利益並一再向被告為不實之檢舉,顯已共同涉 犯連續詐欺取財及誣告等罪嫌,惟被告(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竟不察。本案嗣後由原告申 請大法官解釋,釋字第 602 號參照。 1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8 年度訴字第 1058 號。 12 此部分其實係筆者最憂心者,因筆者十數年實務案例,諸如強迫推銷、誤導式推銷、惡意地 運用符合主管機關所訂之定型化契約外觀,進而誘騙消費者簽署使其因署名而於日後主張解約 退款之條件設限。這些案件多數未進入法院訟爭,甚至也未進入扣款程序;縱於扣款程序中, 消費者也難期望獲得消保法或公平交易法所規範之公平對待。 13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99 年度台上字第 2380 號,判決收單機構毋庸返還系爭交易帳款與特店, 所持理由為特店請款違反特店合約;對照同案件事實所包括之部分系爭交易,於信用卡公司之 仲裁決定則為收單機構必須對其特店之次特店行為負責,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8 年度訴 字第 1058 號參照。 14 “Consumers should be provided meaningful access to fair and timely alternative disputeresolution and redress without undue cost or burden.”,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http, RECOMMENDATION OF THE OECD COUNCIL CONCERNING GUIDELINES FOR CONSUMER PROTECTION IN THE CONTEXT OF ELECTRONIC COMMERCE, P.7, www.oecd.org/sti/consumer/34023235.pdf (瀏覽日期:2016 年 12 月 16 日)。 15 資訊不對等情形不僅存於狹義消費者一方,實則中小企業經營者、小型企業或網路賣家,甚 且是信用卡業務經營者本身,皆存在資訊不對稱情形。我國訴訟實務曾發生特約商店上訴主張 收單機構未將國際信用卡作業規範告知特店,故特店不受所不知資訊拘束,惟不被法院所採, 請參照臺灣高等法院 90 年度上更(一)字第 265 號。 3 9. Ch. engchi. i n U. v.

(31) 用」、「信用卡被冒刷或冒領預借現金」,以及「特約商店」16。由於實務作業 中各項信用卡疑義申訴之進件常態仍以持卡人(特店)逕向發卡(收單)機構申 訴,故事實上會向銀行公會申訴之案件又僅佔各信用卡業務機構之實際受理案件 之極少數,較之筆者實務作業信用卡疑義帳款申訴量,銀行公會統計之申訴分類 及處理結果僅係反映信用卡交易疑議案件實際發生數量之冰山一隅。 表【1-1】: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各年度信用卡申訴案件處理結果統計表.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sit. y. Nat. 製表說明:摘錄自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公開揭露 2006 年. al. n. 及占率部分數字為本文作者依摘錄數字核算。17. Ch. engchi. er. io. 度至 2016 年度之信用卡業務委員會單一申訴窗口案件分類統計表,表格內合計. i n U. v. 由於公會統計資料並未清楚定義各項類別;因此,此處之「特約商店」申訴類別,究係指消 費者申訴特約商店或係指特約商店申訴信用卡交易,容有不明確之疑。惟無論係何主體發動申 訴,皆與信用卡交易疑義有關。 17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消費者資訊->信用卡資訊園地」->『各年 度信用卡申訴案件』, http://www.ba.org.tw/PublicInformation/Detail/50?enumtype=ConsumerType&type=CreditInfo&retur nurl=%2FPublicInformation%2FPublicinfopage%3Ftype%3DCreditInfo (瀏覽日期:2017 年 5 月 1 日)。 4 16.

(32) 表【1-2】: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各年度信用卡申訴案件分類統計表. 政 治 大 度至 2016 年度之信用卡業務委員會單一申訴窗口案件分類統計表,表格內合計 立 製表說明:摘錄自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公開揭露 2006 年. ‧. ‧ 國. 學. 及占率部分數字為本文作者依摘錄數字核算。18. 信用卡持卡人對於信用卡對帳單所載內容主張爭議之申訴管道多元,持卡人. sit. y. Nat. 可直接向請款之商店申訴;也可依信用卡帳款疑義處理之契約約定,向發卡機構. al. er. io. 主張爭議帳款。又或者採多方並進式申訴途徑,即持卡人於向商店、發卡機構申. v. n. 訴之同時或先後,也向消保官、各主管機關(依系爭信用卡交易所屬行業類別),. Ch. engchi. i n U. 以及銀行公會、金管會申訴。因此,實務信用卡帳款疑義之紛爭解決機制之受理 機構呈現多元管道,本文主張,真正迅速解決信用卡帳款疑義最有效率之 ADR 仍係信用卡扣款機制。持卡人只要打一通免付費電話給全年無休、一天 24 小時 服務的發卡機構主張爭議帳款,即可享有免付費19之信用卡爭議款處理服務。相.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消費者資訊->信用卡資訊園地」->『各年 度信用卡申訴案件』, http://www.ba.org.tw/PublicInformation/Detail/50?enumtype=ConsumerType&type=CreditInfo&retur nurl=%2FPublicInformation%2FPublicinfopage%3Ftype%3DCreditInfo (瀏覽日期:2017 年 5 月 1 日)。 19 學者主張成本(cost)係消費者選擇申訴管道之考量關鍵,請參閱:Amy J. Schmitz , Organic Online Dispute Resoultion: Resolving,“Cramming” Claimsas an Example, BANKING & FINANCIAL SERVICES POLICY REPORT, Volume 32, Number 9, September (2013). 5 18.

(33) 對而言,發卡機構在扣款程序中則需付出高額作業成本,包含調單、扣款及仲裁 等費用。 又,未於信用卡發卡(收單)機構依帳款疑義處理程序處理,或雖經處理但 紛爭未解之信用卡交易糾紛,於我國法院審理實務判決,則可窺見諸多對於信用 卡交易法律關係之定性容疑20。本文認為或可溯源於初始對信用卡之「本質」21理 解即容有誤會開始。 隨著金融科技快速進展,信用卡原先「代替」(substitue)現金的支付功能, 已逐漸成為多數人之支付習慣,信用卡交易進而大量「取代」(replace)現金支. 政 治 大 察,本文認為由於我國大眾對於信用卡交易本質之理解,容有深化思考及定義明 立. 付,整體支付市場朝向「無現金」(non cash)交易22時代邁進。基於多年實務觀. 確的空間;此外,信用卡交易之糾紛處理程序於我國實務案例之實踐業呈私契約. ‧ 國. 學. 自我管制(拘束)以及凌駕實定法之倒三角型模式,如下圖【1-1】所示;進而發. ‧. 生實務之帳款疑義處理程序終結後,仍有案件進入法院訟爭,如下圖【1-2】所. y. Nat. 示。本研究之問題意識如下圖【1-3】所示,在信用卡交易之基本五方參與模式,. al. er. io. sit. 如何於各方契約、自律規約,以及法律適用中,架構適切之爭端解決受理機構。. n. v i n Ch 臺灣最高法院 89 年台上第 1628 號。本案判決肯認原審對於發卡機構係基於與持卡人間之委 ngchi U 任契約性質,故發卡機構應依民法第 535 e 條規定而為清償債務。本判決簡評請參閱本文第五章 20. 之實務案例(四)。本文認為,發卡機構對於非持卡人簽名之帳款,是否應由持卡人支付,係 損失風險分配問題。 21 「法官的判決不僅必須正確評價法律規範的意義,也必須正確評價生活事實的意義,事物本 質的意義,亦即:法官必須在法律規範所意含的類型中掌握生活事實。」ARTHUR KAUFMANN, ANALOGI und “NATUR der SACHE”, ZUGLEICH ein BEITRAG zur LEHRE vom TYPU,顏厥安審校,吳 從周譯,類推與「事物本質」──兼論類型理論,2003年5月一版再刷,115頁。我國法院實務 於信用卡交易訴訟中,似有長期出現以我國民法法條來解釋「本質」上並非法院所援引民法法 條所規範之信用卡交易爭議事實。 22 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中心於其網頁之成立宗旨內容之一項:「配合政府政策,發展『非現 金』支付工具,推動『無現金』社會」。http://www.nccc.com.tw/public_about/intro.htm(瀏覽 日:2014 年 1 月 5 日)。MasterCard 則設有”Cashless Conversations Blog”,且其公司願景 為:”A world beyond cash” , http://www.mastercard.com/corporate/ourcompany/about-us.html(瀏覽 日:2014 年 1 月 30 日)。Visa 跨國(逾 200 國)支付技術服務公司對其產品服務所呈現之概 念則為,提供消費者、企業經營者、銀行及政府電子支付(electronic payments)產品及服務, 取代現金及支票。詳參:http://corporate.visa.com/about-visa/our-business-index.shtml(瀏覽日: 2014 年 1 月 30 日)。美國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將零售業支付分類之支付卡支付分類歸類 為”NON CASH PAYMENT METHOD”,詳參:http://ithandbook.ffiec.gov/it-booklets/retailpayment-systems/appendix-c-schematic-of-retail-payments-access-channels-payments-method.aspx (瀏覽日:2014 年 1 月 5 日)。 6.

(34) 並於接續各章深入研究信用卡扣款機制與我國實務裁判之問題,進而提出信用卡 交易爭端解決芻議。 圖【1-1】現行信用卡交易糾紛處理依據示意圖(本文研究自繪)23.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由於我國對於信用卡交易之法規位階規範僅行政機關命令,並無任何實定專法,故信用卡交 易實務確實存在學者所指「完全放任市場運作」之情,參閱:王文宇、林育廷,票據法與支付 工具規範,2008 年 3 月初版第一刷,頁 41-44。 7 23.

(35) 圖【1-2】現行信用卡交易糾紛處理流程(本文研究自繪) 發生信用卡帳款疑義. 1. 先區分申訴類型 詐欺交易. 交易糾紛. 2.判斷申訴事由. 政 治 大. 請款金額錯誤、退貨、商品未收到或服務未履行、啇品. 遺失卡、被竊卡、未達卡、冒辦卡、偽卡、其他盜刷卡. 主管機關法令. 消保機關協調或檢警調查. io. sit. 主張依循規範. 媒體報導. ‧. 4.糾紛解決程序. 檢警調訊息. y. 會與調查. Nat. 扣款程序. 國際組織資訊暨同業照. 發卡機構調單. er. 書證. 3. 資訊蒐集. 學. 持卡人聲明事由暨提供. ‧ 國. 立. 或服務瑕疵、其他糾紛. a. n. v l C 實務現狀問題:前項糾紛解決程序終結後,爭端未解 ni hengchi U 5.爭端未解 特店與持卡人間之訟爭. 收單機構與特店間之訟爭. 發卡機構與持卡人間之訟爭. 8. 其他訟爭.

(36) 圖【1-3】現行信用卡交易參與方、適用法律暨爭端解決示意圖(本文研究自繪) 發卡機構. 信用卡使用契約. 同 業. 持卡人. 法律?. 爭端解決機制(扣款. 契. 共. 約. 謀. 自. 學. 約. 欺. 收單機構. 特約商店合約. 特約商店. ‧ y. Nat. io. n. al. er. 第三款 國內外研究文獻. sit. 規. 機制、消保官調解、 政 治 大 評議中心) 立 ‧ 國. 律. 詐. i n U. v. 本論文研究聚焦我國信用卡帳款疑義處理之實務問題,藉由信用卡爭議類型. Ch. engchi. 衍生之具體個案,詳加演繹歸納信用卡爭端解決機制之法制化建構方式。與本論 文研究主題相關者,筆者彙集國內外研究文獻如下。 壹、信用卡當事人法律關係與風險管理: 提出信用卡交易包含:發卡機構、持卡人、收單機構、特約商店、信用卡組 織等五造當事人關係之法律定性暨風險管理之研究,請參閱:林育廷,信用卡當 事人法律關係與風險管理,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 88 年 5 月。 貳、法律規制面:. 9.

(37) 提出以漸進式立法整合而朝向金融規範一元化,建構金融市場公平競爭環境 暨加強金融商品消費者保護之研究,請參閱:李柏鋼,金融服務法之法制建構- 以整合法或基本法之立法方向為核心,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2010 年 8 月。 系統性研究美國、歐盟、日本、澳洲及新加坡等國關於第三方支付法律制度, 深入分析在市場准入、客戶資金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以及打擊洗錢犯罪等立 法模式及法律規範研究,請參閱:李俊平,第三方支付法律制度比較研究,湖南 師範大學國際法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12 年 11 月。關於電子支付機構法制化研. 政 治 大 律透析第 26 卷第 6 期,29-48 頁,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2014 年 6 月 15 日。 立 究,請參閱:謝孟珊,境外支付機構跨境提供服務之管理法制研究,台灣科技法. 李祖劭,電子支付機構之法制研究-兼論 NFC 技術行動信用卡,私立東吳大學. ‧ 國. 學. 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15 年 6 月。. ‧. 參、金融服務爭端解決機制:. y. Nat. 以比較法方式介紹歐盟各會員間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之「FIN-NET」運作,. er. io. sit. 以及英國、德國與法國各會員國間之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制,評析我國金融消費 爭議處理機制,請參閱:鄭珮玟,論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制之相關法律問題-以. al. n. v i n 歐盟境內相關制度為參考,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研究所碩士論文,2012 Ch engchi U. 年 6 月。同樣採比較法方式,借鏡美國「FINRADR」及澳洲「FOS」兩國之金融 服務 ADR 實務運作,評析我國現行以「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做為專業金融 ADR 機構,在組織、程序與實務效益,進而提出建構公平、合理、迅速及有效金 融 ADR 之具體建議,請參閱:蔡仲威,替代性金融消費糾紛解決機制,私立東 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13 年 7 月。 肆、支付卡詐欺損失責任分配: 一、業界觀點:. 10.

(38) 對電子支付系統之詐欺交易損失責任分配問題,支付卡業界建置防制詐欺交 易系統暨爭議交易處理所付出鉅額作業成本問題,以及鼓勵創新支付產品對消費 者及業界所帶來之衝擊等問題,請參閱:Mark Furletti, The Laws, Regulations, and Industry Practices That Protect Consumers Who Use Electronic Payment Systems: Policy Considerations ,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PHILLA PAYMENT CARDS CENTER DISCUSSION PAPER No. 05-16, October (2005) 。 二、學者觀點: 以詐欺交易發生階段理論分析支付卡詐欺損失之責任分配,請參閱:Francis. 政 治 大 . 605 (2008)。 立. J. Facciolo, Unauthorized Payment Transactions and Who Should Bear the Losses, 83 CHI.-KENT. L. REV. 伍、研究主題聚焦. ‧ 國. 學. 依前述文獻研究動態以觀,法制面與爭端解決程序,業有具體研究成果。本. ‧. 文則以實務面議題分析論證,聚焦信用卡帳款疑義處理程序之法律問題暨信用卡. y. sit. io. n. al. er. 實用性。. Nat. 爭端解決機制之深入研究,希本論文能兼具學術研究之嶄新性方向與實務界運用. i n C 第二節 h e n 研究目的 gchi U. v. 本文希望藉此論文建構完善的信用卡交易爭端解決機制,積極且務實地達成 以下目標:. 第一款 信用卡交易當事人之五方權益衡平 信用卡交易爭端解決機制之核心精神首重權益衡平,惟有在權益衡平的基礎 上,法律之公平正義方得實現。信用卡之實務運作已然逾半個世紀之久,惟依目 前實務之信用卡爭議問題以觀,一般民眾與信用卡特約商店對於信用卡之使用及 收受資訊仍顯有不足。信用卡交易涉及複雜的多方角色參與同一交易,各自衍生 不同契約間之相互交錯或無交集等情形,加上交易過程之授權(Authorization)、 11.

(39) 清分(Clearing)、清算(Settlement)、風險管理及作業規範等諸多交易資訊, 透過有意或無意地安排彼此間之資訊不對稱,交易或契約之決定無法避免地發生 失衡與資訊落差等情形,進而反複衍生各類實務爭議與法院訟累。本文研究藉由 闡明信用卡交易之實務運作現狀,參酌現行法律規範及業界規則,明確具體分析 信用卡交易當事人各方之權義,進而使本文嘗試建構之信用卡交易爭端解決機制 確實達到信用卡交易當事人之五方權益衡平原則如下臚陳。 壹、持卡人: 根據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監督管理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於. 政 治 大 。有效的信用卡交易爭端解決機制能提昇持卡人信賴刷卡 立. 2016 年 7 月 6 日之信用卡市場調查報告,吸引消費者使用信用卡支付之因素之 一即是受有法律保障. 24. 之用卡信心(Consumer Confidence)25。在信用卡詐欺交易或爭議發生時,持卡. ‧ 國. 學. 人能夠信任並倚賴信用卡爭端解決機制獲得迅速之詐欺免責責任;藉由扣款程序. y. sit. io. er. 貳、發卡機構:. Nat. 消費者權利。. ‧. 之發動,較之法院訴訟,以更節省持卡人勞力、時間及費用之 ADR,迅速實踐. 目前實務現狀顯示發卡機構於信用卡帳款疑義之處理負擔過多成本,主要原. al. n. v i n 因係現行信用卡使用契約對於信用卡帳款疑義處理之範疇與處理程序並未明確 Ch engchi U 規範。發卡機構提供持卡人信用卡交易帳款疑義處理機制之金融服務,宜以法律 明文規定。惟於我國現行法規並無明文情形下,復以諸多跨國交易存在之現實, 本文主張應具體記載於信用卡使用契約,明確規定發卡機構所受理之信用卡疑義 帳款處理服務範疇以及處理流程。發卡機構藉由明確之信用卡疑義帳款處理服務 契約約定,才能有效降低現行持卡人浮濫主張信用卡帳款疑義,而造成發卡機構 https://www.fca.org.uk/credit-card-market-study/market-overview (瀏覽日:2017 年 1 月 31 日)。 消費者在電子交易市場信賴並願意使用支付卡之重要關鍵就在於扣款機制,請參閱:Refus Pichler, Trust and Reliance- Enforcement and Compliance: Enhancing Counsumer Confidencein the Electronic Marketplace, A Thesis submitted to the Stanford Program In International Legal Studies At the Stanford Law School, Stanford University,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Degree of Juridical Sciences Master, May 2000. http://www.law.stanford.edu/library/special/rufus.thesis.pdf 12 24 25.

(40) 過鉅之客訴成本。同時也藉由提供信用卡疑義帳款處理之服務,維繫良好客戶關 係,進而提昇持卡人刷卡支付之意願。於持卡人主張爭議帳款而拒付信用卡代墊 款項時,發卡機構可經由扣款機制及爭端解決程序,回收詐欺交易損失及信用卡 交易糾紛之爭議帳款。由於以扣款機制做為信用卡帳款疑義之爭端解決係國際信 用卡品牌公司所規制,故本文設有專章闡明國際信用卡品牌公司之扣款作業。 參、特約商店: 特約商店願意收受信用卡之支付方式,特別於跨境交易情形,除了消費者使 用信用卡支付外,另一重要因素在於確保交易款項之成功給付。特別於帳款疑義. 政 治 大. 之場合,藉由收單機構所提供之信用卡交易帳款疑義處理服務,有效避免及回收 非可歸責於商店之交易損失。. 立. 肆、收單機構:. ‧ 國. 學. 藉由提供信用卡交易帳款疑義處理服務,維繫良好客戶關係,提昇特店刷卡. ‧. 營業額,彼此互利合作模式中共創利基。同時於扣款程序中,維護特店權益,回. y. Nat. 收不應歸責於特店之詐欺交易損失,以及妥處因可歸責於持卡人一方郤恣意主張. er. io. sit. 扣款之信用卡交易糾紛爭議帳款。此外,收單機構針對不同交易型態之特店教育 與系統安全環境建構,也可有效預防信用卡帳款疑義之發生,進而使收單業務受. n. al. Ch. 到特店信任而增益刷卡利基。 伍、國際信用卡品牌公司. engchi. i n U. v. 國際信用卡品牌公司為信用卡交易之支付服務技術公司,其所建構之支付網 路系統暨作業規範,攸關信用卡交易流程之順遂。因此國際信用卡品牌公司之金 融服務目的在於提供可靠、安全且便利之金融支付環境。就現行各國際信用卡品 牌公司之作業規範規定,國際信用卡品牌公司自身正係信用卡交易爭端解決機制 中最終局仲裁決定作成者。因此本文主張國際信用卡品牌公司關於信用卡交易之 資訊充分揭露,以及信用卡交易爭端解決機制之規劃,厥為實質影響信用卡交易 爭端解決之源頭。. 13.

(41) 小結:如下圖【1-4】信用卡交易五方當事人之權義衡平圖所示,建構五方衡平 模式,可達成信用卡交易五方當事人各自最核心之信用卡交易目的。 圖【1-4】信用卡交易五方當事人之權義衡平圖.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sit. y. Nat. io. al. er. 第二款 完善信用卡交易糾紛解決程序之法規建構. v. n. 我國目前並無針對信用卡交易設有專法規範,於信用卡交易糾紛發生之處理,. Ch. engchi. i n U. 實務係依據信用卡約定條款之帳款疑義處理程序、特店合約約款、同業自律公約、 信用卡國際品牌公司作業規章等私契約及自律規則處理。由於同業自律公約及信 用卡國際品牌公司作業規章,普遍未給與持卡人與特店充分之資訊掲露;加上信 用卡約定條款之帳款疑義處理程序之條款內容之文義並臻明確;特店合約約款也 屢見權義失衡之約定。因此實務信用卡糾紛處理問題屢見恣意擴張或限縮解釋信 用卡約定條款之帳款疑義處理程序,或藉由特店合約將收單機構於支付服務之專 業角色所應負擔之責任轉嫁特約商店,皆使信用卡交易糾紛解決程序衍生更多問 題。因此本文研究目標亦希望達成催生專法規範信用卡交易糾紛之處理範圍與處 理程序。同時也提出信用卡業者之金融監理法規與金融檢查具體建議。 14.

(42) 第三款 信用卡交易糾紛解決程序芻議 信用卡交易過程中,各方之權益達成衡平,且在資訊充分揭露之前提下,各 方皆有權利及義務共同遵守基於契約自由原則暨誠信原則所訂立之契約,接續衍 生之信用卡交易糾紛,必須要有一套便捷、有效率、專業、值得信任之替代性紛 爭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來處理信用卡交易之帳款疑義, 方可完善化信用卡交易。 由於現行之信用卡交易爭端解決機制係以國際信用卡品牌公司所建構之扣 款規範為核心處理程序為主,故本文提出之信用卡交易糾紛解決程序芻議,係以. 政 治 大 院訴訟。本文提出以扣款機制做為信用卡爭端解決程序之原則如下: 立. 扣款規範為核心,輔以仲裁程序或規範遵循程序,以及主管機關、消保機關或法. ‧ 國. 學. 壹、爭端解決程序之流程透明化:. 爭端解程序從如何發動信用卡帳款疑義,發卡機構受理持卡人主張款疑義之. ‧. 判準,爭議程序處理及時程,以及後續扣款之發動與處理等,皆須有明確之流程. sit. y. Nat. 規劃與內容,讓持卡人得以明白其主張信用卡帳款疑義之處理流程。同樣收單機. al. er. io. 構對於接獲發卡機構之扣款主張後,與特約商店間就系爭扣款案件之處理程序也. v. n. 要透明化,方得迅速解決持卡人與特店間之信用卡交易爭議。同時避免發生持卡. Ch. engchi. i n U. 人、發卡機構、特店與收單機構彼此間,因為爭端解決程序之不透明,而衍生後 續之爭端擴大、歧異或不公平情形。 貳、爭端解決程序之雙贏效率化: 信用卡交易爭端解決程序首重效率,此處之效率同時包含時間、人力及經濟 上成本效率。發卡機構與收單構做為支付服務業者,必須提供持卡人與特店最符 合經濟成本之爭端解決程序,例如提供免付費全年無休之客戶服務。同時為了避 免持卡人濫行爭議之發動,或特店怠於處理與持卡人間之交易糾紛,信用卡爭端 解決程序於不同之爭議類型,應有不同之損失分配與爭議事由之釋明與舉證責任 分配。 15.

(43) 叁、爭端解決程序之公平合理化: 在資訊充分揭露之基礎上,信用卡各參與方對於信用卡交易流程中,各自負 有不同之權利與義務;於信用卡交易之發生以及後續之爭端解決同樣負有不同之 權利與義務。因此,爭端解決程序必須建構公平合理分配爭議交易之損失歸責。 肆、爭端解決案件之科技資訊分析與監理: 將爭端解決案件資料建檔並彙整為大數據科技分析,有助益於爭端之預防與 損失防免。依據不同爭議樣態,具體分析爭議發生事由係因人員訓練不足、作業 系統問題、道德風險問題,詐欺交易問題,抑或是法規漏洞問題等。藉由爭議交. 政 治 大 或法規異動等多面向符合實際需要之措施。 立. 易資料庫,依實際案件資料做出及時監控、系統昇級、作業流程改善、金融監理. ‧ 國. 學.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 ‧. 第一款 研究範圍. Nat. sit. y.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信用卡業務統計資料,截至 2017 年 4 月底,. al. er. io. 我國計有 36 家信用卡發卡機構,總流通卡數為 40,723,01626。2016 年全年信用 卡刷卡簽帳金額達 2.42 兆,較 2015 年的 2.23 兆,年成長率達 8.52%,再創我國. n. v i n Ch 信用卡簽帳金額新高紀錄 。信用卡係實務現狀存在多種態樣之支付卡之其中一 engchi U 種,本文研究將限縮研究範圍於信用卡交易,理由除我國目前實務面之支付卡交 27. 易仍以信用卡交易為大宗;此外,信用卡交易本質上係所有支付卡中設計最複雜 者。依據英國金融服務同業所發行之同業貸款準則所規範之放貸產品包含信用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資訊〉銀行業務資訊揭露:信用卡重要業務 及 財 務 資 訊 揭 露 2 0 1 7 -0 6 0 6 http://www.banking.gov.tw/ch/home.jsp?id=192&parentpath=0,4&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 w.jsp&dataserno=21207&aplistdn=ou=disclosure,ou=multisite,ou=chinese,ou=ap_root,o=fsc,c=tw&to olsflag=Y&dtable=Disclosure (瀏覽日:2017 年 6 月 21 日)。 2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資訊〉銀行業務資訊揭露: ht tp : // www. b a n ki n g. go v .t w/ c h/ ho me.j sp ? id =1 9 2 &p a re ntp at h =0 ,4 & mc u s t o mize = mu l ti me s sa g e_ vie w.j sp & d at ase r no =2 1 2 0 7 &ap li s td n =o u =d i sc lo s ure,o u= mu l t is it e,o u=c h in e se,o u= ap _ r o o t ,o = f sc, c=t w& to o l s fla g =Y &d tab le= Di sc lo s ure (瀏覽日:2017 年 6 月 21 日)。 16 2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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