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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交易運作模式 第一款 信用卡支付系統之運作模式 第一款 信用卡支付系統之運作模式

第七款 關係人

第三節 信用卡交易運作模式 第一款 信用卡支付系統之運作模式 第一款 信用卡支付系統之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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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造成損失,負擔相關損失責任。因此持卡人之保證人在逾越保證額度之信用卡 交易損失認定中成為關係人。

第三節 信用卡交易運作模式 第一款 信用卡支付系統之運作模式

第一項 四方模式系統

在進入信用卡交易五造當事人架構之整體信用卡交易流程討論前,本款先就 信用卡支付系統之運作為一綜覽,即先就信用卡支付系統中:授權、清分、清算 三階段運作析述。以 WTO 中國電子支付服務乙案為例,信用卡交易之支付系統 運作模式,WTO 爭端解決小組採用 Visa 公開發行書而為兩大分類,即「開放網 路」(或稱「四方模式」)與「封閉網路」(或稱三方模式)。76前者之四方模 式即 Visa 公司所採行之交易處理網路系統,在信用卡交易之清分、清算流程中 共計有四個主要參與方,即發卡機構、收單機構、國際信用卡公司及清算銀行。

在 Visa 國際信用卡公司建構之信用卡支付系統中,四個參與方各自負責所屬業 務之運行,即發卡業務、收單業務、信用卡交易收受,以及整體網路交易清分清 算作業流程規劃與款項撥付作業等,共同協力完成信用卡交易之支付作業。

第一目 四方模式系統之信用卡授權流程

信用卡交易於持卡人與特店進行交易後,由特店將信用卡交易資料,以電子 傳輸方式,於收單機構為特店所建置之刷卡機臺或連線統中,傳遞至信用卡國際 品牌所建構之授權作業系統,使發卡機構得以於相同授權連線系統,對信用卡交 易之授權為准駁與否之授權判斷作業,並將授權准駁訊息回傳國際信用卡品牌公 司授權系統,再由收單機構將所接收之授權准駁訊息,回傳特店,最後使特店得 以產生信用卡交易電子紀錄或列印信用卡交易簽單供持卡人署名收執。在國際信 用卡品牌公司所建構之信用卡支付系統中,信用卡交易五造當事人於授權流程包 含:特店、收單機構、國際信用卡品牌公司,以及發卡機構。對於信用卡交易之 驗證與授 權作業 流程 ,係信用 卡交易 支付 系統之 前 台處理 程序 ( front-end processing),詳如下如圖【2-1】所示。

76 WT/DS413/R, para.7.18 at 17.

款作業,也就是進入信用卡交易之後台處理程序(back-end processing),即交易 之清分、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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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同樣於 Visa 國際信用卡公司建構之信用卡支付系統中,發卡機構將所接收來 自於收單機構之信用卡請款資料,依清算協定,將款項撥付至指定清算銀行。

4. 清算銀行再將發卡機構所撥付之款項,匯入收單機構。

以 Visa 公司所建構之信用卡交易清分清算網路系統為例,信用卡支付系統 的四個主要參與方包含:發卡機構、收單機構、國際信用卡公司及清算銀行。國 際信用卡公司係清分清算之系統建構者;發卡機構及收單機構則為系統使用者;

清算銀行則為收款暨撥款作業。特店係信用卡交易請款資料之源頭做成者,但特 店並未參與信用卡支付系統內之清分與清算作業;其對收單機構之請款作業,並 未進入國際信用卡公司所建構之清分清算系統。此外,發卡機構為信用卡帳款之 清算作業之後,再將清算時之代墊款項,入帳至信用卡持卡人之信用卡對帳單並 寄發信用卡對帳單給持卡人之程序,同樣未進入國際信用卡公司所建構之清分清 算系統。

圖【2-2】四方模式:Visa 系統架構中,發卡機構與收單機構間之交易清分清算 程序流程(本研究自繪)

(1)收單機構 (2)VISA (3)發卡機構

(4)VISA清算銀行 持卡人 特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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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rican Express、Discover Financial Services 之信用卡交易皆可採行三方模式,

若與銀行及其他支付卡公司合作,自然形成四方模式。77三方模式與四方模式相 同,皆包含前台處理程序(front-end processing),即交易驗證與授權流程(如下 圖【2-3】所示);以及後台處理程序(back-end processing),即交易之清算(如 下圖【2-4】所示)。 象,實情則為 CUP 可解為與 VISA、MasterCard、JCB 及 AE 等相同具備商標權 及專利權之支付卡公司,而只是 CUP 現階段與各 CUP 金融機構係會員聯盟關 係,但不代表 CUP 等同 CUP 金融機構,此等會員聯盟關係正係指 2006 年與 2007 年之前,MasterCard78、VISA79與全球各金融機構相同之關係。申言之,CUP 金 融機構仍可與 VISA、MasterCard、JCB 及 AE 發行或收受其各品牌之支付卡,惟 事實郤是 VISA、MasterCard、JCB 及 AE 因其品牌及技術授權之智財因素,不容 許 CUP 金融機構發行或收受 VISA、MasterCard、JCB 及 AE 其品牌以外之 CUP 卡。三方模式中,中國銀聯是支付系統建構者,即授權品牌及提供發卡機構及收 單機構之支付卡公司。三方模式其實就是自行(on-us)交易。

77 WT/DS413/R, para.7.19 at 17.

78 MasterCard 2006 年以 MasterCard Incorporated 於紐約證交所掛牌上市,詳參:

https://www.mastercard.us/en-us/about-mastercard/who-we-are/history.html(瀏覽日:2017 年 6 月 21 日)。

79 Visa 於 2007 年整併全球業務成立跨國公司 Visa Inc.,詳參:https://usa.visa.com/about-visa/our_business/history-of-visa.html(瀏覽日:2017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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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3】信用卡交易前台處理程序流程圖-三方模式之信用卡授權流程(本研 究自繪)

圖【2-4】信用卡支付係統後台處理之清算程序流程圖-三方模式(本研究自繪)

1. 特店電子 傳輸on-us 信用卡交易 資料

2. CUP金融 機構驗證交 易及進行授 權准駁作業

3. CUP金融 機構將授權 准駁資料回 傳特店

4. 列印交易 單據或產生 電子資料紀 錄

同一收單/發卡 機構 (ON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