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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技術移轉商品化創新制度與政策研究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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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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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馮震宇 博士. 韓國技術移轉商品化創新制度與政策研究. 治. 政 Innovation The Research on Korean 大 System, Policy 立 Transfer Commercialization and Technology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研 究 生 : 徐志姈 中華民國一0三年一月.

(2) 摘要 在知識掛帥的社會裡,技術創新極具重要性,無論是個人、學術機構、研究 機關、企業團體或政府組織,技術創新是成長發展與面對競爭的原動力,同時也 是國家於國際競爭中,賴以存活的力量。 有鑑於 1980 年美國制定拜杜法案(Bayh-Dole Act)推動技術創新,台灣於 1999 年跟進制定「科技基本法」,而韓國亦於 2000 年制定「技術移轉促進法」,但根 據統計資料顯示,韓國與台灣無論在技術移轉比例或技術資金規模皆不比美國拜 杜法案帶來的經濟成效顯著。技術移轉收入,也較研究開發費用為低,技術移轉. 政 治 大. 與推及商業化之預期效益,仍相當有限,顯見由於文化及產業環境上的差別,美. 立. 國經驗在韓國、台灣並不能全然適用。. ‧ 國. 學. 現今台灣的學術研究機構及民間技術交易機關,仍試圖迴避技術移轉的相關 活動,對市場動向抱持著觀望的態度;相反地,需要技術的中小企業,卻依舊在. ‧. 探索新亮點技術,期盼增快技術移轉商品化的腳步。在供需高度失衡的現況之下,. y. Nat. 可以想見該市場仍有龐大的發展空間;反觀韓國,在相關輔導政策與執行成效上,. er. io. sit. 似有較詳盡之規劃與成果。. al. 本研究藉由分析韓國相關的技術移轉政策與制度,綜合相關內容提出以下建. n. v i n Ch 議:首先,台灣技轉單位強化技術移轉後之管理並提高專任組織之能力與競爭力 、 engchi U 善用外部專業能力協助遴選優良技術;研發單位亦須更注重市場端的技術需求; 政府則應合併改組重複的部門、協助提供客製化教育訓練、培養技術商品化專家, 並依技轉實績進行獎勵或支援,最後,大學、政府與產業界之間應加強溝通交流, 方可解決技術及市場間的供需失衡議題。 關鍵字:技術商品化、技術移轉專任組織、韓國創新制度. i.

(3) Abstract In the society where knowledge is taken as the first priority, technology innovation, undoubtedly, is of paramount importance. Among academic or research institutions, business and governmental authority, technology innovation has been the power to grow and the core element for sustain a country in an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The U.S. established Bayh-Dole Act in 1980, following the step, Taiwan’s Technical Fundamental Law was approved in 1999. The next year, Korea passed Technology Transfer Promotion Act.. However, according to governmental report, it. said that neither Taiwan, nor Korea has the economic boost like U.S. no matter in the. 政 治 大 benefit of TT and commercialization promotion is very limited, considering the 立 current balance in between RD investment and turn-out profit. All these indicate that portion of technology transfer (TT) or financial investment scale. The expected. ‧ 國. 學. due to the difference of culture and industrial environment, U.S. experience cannot be fully applied by merely adapting certain act without proper optimization.. ‧. Academic institutions and private TT trading institutions in Taiwan are still. y. Nat. attempting to avoid TT related activities. They tend to have a more conservative. sit. approach whil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are struggle with acquiring new. n. al. er. io. technologies which makes coordination of supply and demand seriously unbalanced;. i n U. v. On the other hand, Korea has made progress in TT promotion and regulatory infrastructure.. Ch. engchi. By analyzing Korea related TT policy and system, I would like to make a few suggestion to Taiwan’s TT system: (1)TT office should extend management scale to post-transaction, enhance competences of organization, facilitate technology screening with external professionals;(2)take market demand into consideration while doing research;(3)minimize redundant sectors to offer one-stop service, hold training, workshops to cultivate more talent, last but not least, reinforcing networking among research institutions, government, and industry to alleviate imbalance issue of value chain. Keywords: Technology commercialization, Technology Licensing Office (TLO), Innovation system of Korean ii.

(4)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目的 ..............................................................................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 .......................................................................................... 4. 第三節. 研究限制 .......................................................................................... 4. 第二章 國際技術移轉商品化之現況 ........................................................................ 6 第一節. 美國 .................................................................................................. 6. 第二節. 日本 .................................................................................................. 8. 壹、 TLO 的運作情形 ............................................................................... 9. 政 治 大. 貳、 業務執行的改革經驗 ...................................................................... 10. 立. 台灣 ................................................................................................ 13. 學. ‧ 國. 第三節. 壹、 台灣科學技術政策之演進 .............................................................. 14. ‧. 貳、 台灣「技術移轉商品化」現況 ...................................................... 21. Nat. sit. io. 韓國 ................................................................................................ 33. n. al. er. 第四節. y. 參、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 30. Ch. i n U. v. 壹、 韓國科學技術政策之演進 .............................................................. 33. engchi. 貳、 韓國政府支援之研究機關現況 ...................................................... 38 第五節. 小結 ................................................................................................ 45. 第三章 韓國技術移轉制度與法規 .......................................................................... 46 第一節. 韓國技術移轉商品化制度 ............................................................ 46. 壹、 科學技術部 ...................................................................................... 46 貳、 其他相關部會 .................................................................................. 49 第二節. 韓國政府技術移轉相關法令 ........................................................ 52. iii.

(5) 壹、 韓國「技術移轉促進法」的制定 .................................................. 57 貳、 韓國「技術移轉促進法」主要內容 .............................................. 57 參、 韓國「技術移轉與商品化相關促進法」 ....................................... 61 肆、 韓國其他技術移轉相關法律 .......................................................... 67 第三節. 小結 ................................................................................................ 69. 第四章 韓國以「技術移轉商品化」為導向之政策發展 ...................................... 70 第一節. 「技術移轉商品化」政策的演進 ................................................. 70. 壹、 科學技術政策孕育期 (1960~1970 年代)........................................ 70. 政 治 大 貳、 科學技術政策擴散期 (1980 年代) .................................................. 72 立. ‧ 國. 學. 參、 科學技術政策發展期 (1990 年代) .................................................. 74 肆、 科學技術政策進化期 (2000 年代) .................................................. 74. ‧. 第二節. 韓國「技術移轉商品化」主要政策 ............................................ 84. y. Nat. er. io. sit. 壹、 Connect Korea 計畫 ......................................................................... 84 貳、 2006-2010 年 Connect Korea 計畫概要(第一階段) .................. 88. al. n. v i n Ch 參、 2011 年大學及公立研究機關 ..... 92 U e n g cTLO h i 之支援計畫(第二階段) 肆、 2013 年公立研究機關之 TLO 支援計畫(第三階段) ............... 106. 第三節. 小結 .............................................................................................. 112.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13 第一節. 研究結論 ...................................................................................... 113. 第二節. 建議 .............................................................................................. 115. 參考文獻 .................................................................................................................. 118. iv.

(6) 表目錄 表1. 台灣科學技術發展與技術移轉相關法制與政策 ....................................... 19. 表2. 中央研究院 2007 至 2011 年年度研發計畫執行情形簡表 ........................ 22. 表3. 六所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 ................................................................... 24. 表4. 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執行績效一覽表 ............................................... 25. 表5. 2008~2012 年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相關執行績效 ...................................... 33. 表6. 研究所企業及產學合作技術控股公司之相關制度與設立現況 ............... 42. 表7. 支援研究成果產業化狀況 ........................................................................... 48. 表8. 各部門產學合作促進制度 ........................................................................... 51. 表9. 其他技術移轉商品化相關法律制度現況 ................................................... 53. 1960~1970 年代的政策施行內容 ................................................................ 71. 學. 表 11. ‧ 國. 表 10. 政 治 大 技術移轉促進法之變遷 ............................................................................... 65 立. 表 12 年代別政策推動內容(1980 年代) ................................................................. 73 技術移轉商品化促進計劃 ........................................................................... 83. 表 14. 區域技術移轉中心主要功能 ....................................................................... 87. 表 15. Connect Korea 計畫支援的 TLO.................................................................. 88. 表 16. Connect Korea 計畫支援經費分配表 ......................................................... 89. 表 17. 2010 年 Connect Korea 計畫時程 ............................................................... 90. ‧. 表 13. er. io. sit. y. Nat. al. 表 20. Connect Korea 計畫對先導型 TLO 之評選標準 ...................................... 96. 表 21. Connect Korea 計畫對外包型 TLO 之評選標準 ...................................... 98. 表 22. Connect Korea 計畫對先導型 TLO 之評選標準 .................................... 101. 表 23. Connect Korea 計畫對外包型 TLO 之評選標準 .................................... 102. 表 24. Connect Korea 計畫對聯盟型 TLO 之評選標準 .................................... 103. 表 18. n. 表 19. v i n 2011 年 Connect KoreaC計畫支援類型 92 h e n g c h...................................................... i U 2011 年 Connect Korea 計畫各支援類型補助 .......................................... 95. v.

(7) 圖目錄 圖1. 關西 TLO 歷年技術移轉事業收入(以簽約金額為單位) ....................... 10. 圖2. 大學共同經營體制範例 ................................................................................. 13. 圖3. 台灣科技政策演進示意圖 ............................................................................. 18. 圖4. 韓國政府科學技術策略發展圖 ..................................................................... 36. 圖5. 促進智慧財產產出活化之模式 ..................................................................... 38. 圖6. 專利經費支援產業之流程圖 ......................................................................... 47. 圖7. 2011~2015 年韓國大學 TLO 支援計畫發展方向 ...................................... 105. 圖8. 支援過程 ....................................................................................................... 111.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i. i n U. v.

(8)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目的 在知識掛帥的社會裡,技術創新極具重要性,無論是個人、學術機構、研究 機關、企業團體或政府組織,技術創新是成長發展與面對競爭的原動力,同時也 是國家於國際競爭中,賴以存活的力量。 專利是推動產業發展、實際應用與增進技術產出的重要制度,根據韓國開發 研究院研究顯示: 「專利申請每增加 1%,可帶動經濟成長率上升 0.11%,企業取. 政 治 大. 得專利後的股價,亦上升 4.0184%。」1由此觀之,專利可作為國家競爭力的重要. 立. 指標。在國際競爭白熱化的趨勢之下,技術開發、專利管理的商品化之重要性已. ‧ 國. 學. 不容忽視,因此技術創新的大量取得及應用變得更加重要,連帶地企業的創新活 動與大學研究也益發專門化。因此,如何應用技術等無形資產,已是強化國家競. ‧. 爭力的核心要素。此外,企業使用大學研究計畫的成果來創造利益,大學儼然已 成為企業技術的主要供給者,有鑒於此,政府若可在制度上支援產學供應鏈,價. y. Nat. sit. 值累積的加乘效果將可增大。職是之故,世界各國無不推行各項政策,將技術創. n. al. er. io. 新應用於提升國家與企業競爭力。. i n U. v. 其中,美國便首先制定拜杜法案(Bayh-Dole Act),著手促進大學技術移轉的. Ch. engchi. 商品化(commercialization)活動。拜杜法案的制定與執行,使美國政府有了管理大. 1. 연태훈, 한국개발연구원,지식재산이 경제발전에 미치는 영향에 대한 연구, 2003년,33. 쪽, 150쪽.本文翻譯為:Yean Tae Hoon(音譯) ,韓國開發研究院,智慧財產對經濟發展影 響之研究,2003年,頁33、150。 http://www.prism.go.kr/homepage/researchCommon/retrieveResearchDetailPopup.do;jsessionid= 8348BAB6B1B433E267794802AE2B79B3.node02?research_id=1430000-200300001(最後瀏覽 日:2013/3/26)。. 1.

(9) 學技術移轉,與制度上支援的基礎,美國政府在各大學設立技轉辦公室 (Technology Licensing Office, 以下簡稱 TLO),專責新開發技術的專利申請,以及 智慧財產的權利維護,TLO 在技術移轉與授權方面,對產業發展及智財確保上有 極大的貢獻。 隨後,包括韓國在內的各國,也跟上美國的腳步,著手修訂技術移轉的相關 法令,使得大學亦可援用由政府經費研發的創新技術,並進一步擁有該技術的智 慧財產權。韓國政府此番作為背後的動機無非是欲積極促進創新技術的產量,冀 望韓國能轉型為知識經濟國家,達成國家研發產業化,提高研究成果的使用率。 而在技術移轉商品化制度行之有年的當下,韓國智慧財產權的 PCT 申請數量躍. 政 治 大 11 名(2011 年)的成績 顯見技術移轉法對於研發確有其刺激作用。 立. 升為世界第 5 名(2011 年) ,SCI (Science Citation Index)的發表數也取得世界第 2. ‧ 國. 學. 雖然研發產出的數量驚人,研究成果卻無法有效移轉至企業,因為韓國私人 企業對學術界的研發成果始終興趣缺缺,韓國學界的研究成果(含智慧財產或專. ‧. 利),鮮少移轉應用至產業界。除此之外,韓國與歐美主要國家相比,技術移轉 比例與技術資金規模相對較小,技術移轉的收入也較研究開發費用為低。. y. Nat. al. er. io. sit. 諸般問題究其原因,本論文大致可將之歸納為四點:. 與先進國家相比,韓國大學對社會經濟與環境變化的應對能力較弱。. 2.. 大學之間尚無競爭意識. 3.. 對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體認不足,難以設立適當的管理機制。. 4.. 市場未臻成熟,民間技術交易機關的專業人力不足,造成技術移轉仲介. n. 1.. Ch. engchi. i n U. v. 與斡旋上的困難。. 2. 한국과학기술기획평가원,2012 년, KISTEP 통계브리프,국가연구개발사업 대학수행부문. 투자현황분석.(韓國科學技術計畫暨研發研究院〔Korea Institute of S&T Evaluation and Planning,2012〕,KISTEP 統計簡要國家研究開發事業大學施行部門投資現況分析, http://www.kistep.re.kr 〔最後瀏覽日:2013/3/26〕。). 2.

(10) 目前韓國政府已體認到上述困境,開始進一步的修改制度,例如:為使商品 技術順利移轉至民間與公共部門,政府規定了指定技術交易機關的新機制,而對 各種技術交易市場制度之所需,亦提供了所有必要的支援,試圖從各方面加強大 學研發成果的利用率,達到提升國家競爭力之目標。然而公家機構所研究開發出 的技術,於申請專利並完成註冊之後,要判斷在市場上有多少價值,除了需花費 相當的時間與經費之外,還需尋找適當的企業簽約移轉技術。而此相關細節並未 有詳細的規範,全為學術研究機構所承擔,造成大學進一步尋求專利應用之動機 下降,致使大學研發出的技術,常在申請專利後無人問津;即使核心專利技術好 不容易轉移至民間企業,亦鮮有在市場上成功商品化的例子。. 政 治 大 相關活動執行上仍略顯消極,對市場動向亦抱持著觀望的態度;相反地,需要技 立. 現今韓國與台灣的學術研究機構,以及民間技術交易機關,對於技術移轉的. 術的中小企業,卻依舊在探索新亮點技術,盼望移轉技術商品化的腳步更加快速。. ‧ 國. 學. 在供需高度失衡的市場現況下,可以想見該市場仍有龐大的發展空間。為克服上 述問題,兩國政府持續摸索政策方向,公共研究機關也在整頓內部系統,然而在. ‧. 尋找根本解決辦法的過程中,依然是困難重重、舉步維艱。有鑒於此,本文欲探. sit. y. Nat. 討擬定增進公共技術移轉的策略,促使大學、研究所以及政府,能以有效方法進. io. er. 行技術移轉。以下將先介紹各國的制度與措施,鼓勵學術研究機構進行專利申請、 專利布局與專利商品化的機制與作法。其次說明韓國與台灣的技術市場,目前所. n. al. Ch. i n U. v. 面臨的困境及其成因,探討大學、研究機關、技術仲介人、政府等應為之措施,. engchi. 以此提高技術移轉的成效。論文最末,將進一步分析技術商品化的促進策略與瓶 頸,以供產業借鏡。. 3.

(11)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文研究方法,以文獻研究法與比較研究法為主。在文獻研究部分,本文蒐 集了美國與日本在技術移轉議題上的相關文獻,藉以探討其發展與問題。同時, 本文為深入了解亞洲地區,特別是韓國與台灣在技術研轉上的制度與政策,特別 蒐羅了韓國與台灣在技術移轉上相關科技研發政策、制度及成果等資料。資料來 源涵蓋期刊、論文、專書或政府公報等網路資料;內容包含韓國與台灣科技研發 政策、創新科技研發相關制度執行成果。將所得之資料予以彙整分析,以作本研 究參考之依據。 在比較研究的部分,本文選擇以亞洲兩個重要國家韓國與台灣為案例研究之. 政 治 大. 對象。選擇兩個國家的原因在於,韓國與台灣在政治、經濟乃至於法律發展上,. 立. 有其相似的發展背景及競爭關係,在諸多議題上經常成為比較研究的對象。在技. ‧ 國. 學. 術移轉議題上,兩國不約而同地參考美日國等經驗後,各自發展出相對應的制度 與政策,因此,兩國制度移轉的制度與政策特點及其面臨的困境成為值得探討的. ‧. 問題。. y. Nat. 本文擬從政策、制度及科技研發成果等方面,分析比較韓國與台灣在技術移. io. sit. 轉上的制度與政策特點,除比較其異同之處外,也將對相關制度與政策所出現的. n. al. er. 問題提出相對應的改革建議。. 第三節 研究限制. Ch. engchi. i n U. v. 本文之研究限制可分為兩方面: 一、翻譯限制 本文針對韓國技術轉移商品化之相關法令、政策進行基礎研究,相關文獻的 翻譯工作,本研究或為先行者。由於現無中譯可供參考,本文參考美、台兩國用 語,逕自翻譯,其漢字表意可能與韓語原文有所不同 3。. 3. 韓文的組成方式,乃類似注音符號的表音文字,然而法律公文仍有使用漢字表意。韓語漢. 4.

(12) 二、資訊蒐集 本文使用之資料,多為探討韓國制度之第一手韓文文獻,需花費大量時間翻 譯,同時許多相關政府機關之資料並未公開,故本研究之使用資料,以韓國國會 圖書館與政治大學館藏資料為主,另以網路資料為輔。.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字雖與國語相同,但相同的字,可能有完全不同的意義。舉例來說,韓國政府普遍使用的「技 術事業化」 (기술사업화) ,國語使用者雖可識讀,但其涵義仍不清楚。因此,本論文將參考 英文名詞Technology Commercialization,將其適當改為「技術移轉商品化」;另外「技術移 轉專任組織」,則是由韓文(기술이전전담조직)轉譯而來。. 5.

(13) 第二章 國際技術移轉商品化之現況 從 1980 年美國拜杜法案通過之後,不但確立了產學合作的法制基礎,推動 了美國學研機構的合作,更建構了研發創新與商業應用結合的典範。此種成功的 模式也更進一步的影響到全球,使得各國紛紛訂定類似拜杜法案的立法,以強化 各國學研機構的合作基礎,進而開創各國產學合作與商業化的契機。在過去的三 十年間,此等學研機構的創新與產學合作的強化,推動了全球創新研發的突破與 經濟的成長。. 政 治 大 為藍本,但是受限於資源、研發能力與產業結構等因素,以及不同的經濟發展階 立 段,各國無法完全複製美國的成功經驗,以致於出現各大學的技術移轉部門素質 但是,從全球發展的軌跡觀察,可以清楚的觀察到,雖然各國多以拜杜法案. ‧ 國. 學. 良莠不齊:相關人員欠缺行銷技巧、授權談判與經驗,甚至有資源與經費不足等 問題。正也因為如此,許多國家嘗試學習美國之後,逐漸走出自己的路。綜觀目. ‧. 前取得較佳成效的國家,可以發現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資. sit. y. Nat. 源,並發揮資源共享的目的,這些國家都採取集中化模式,分別從資金、技術、. io. er. 地域等不同面向來作整合,以更有效率的方式,整合各校技術轉移部門資源。透 過整合研發成果、人力、經驗、知識等資源,強化產業化的進程,不再一味模仿. n. al. Ch. i n U. v. 美國任由各學研機構自行將研發創新商業化的模式。這種國家主導的模式,反而. engchi. 具有另一種競爭優勢。本章先介紹美國與日本技術移轉商品化模式,進而說明台 灣、韓國發展概況。. 第一節 美國 美國大學持有相對於世界各國大學更多的智慧財產權,在智慧財產成為基礎 經濟型態的國際趨勢中,美國的競爭力持續領先各國。除此之外,美國大學研究 成果的商品化及技術移轉亦相當活躍,各國皆視美國為標竿學習(Benchmarking) 之對象。 根據由美國與加拿大大學技術移轉專家所組成之美國大學技術經理人協會 (AUTM: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Technology Managers)所發表的調查報告 6.

(14) 書顯示,2009 年當年度美國大學(含研究所)依其研究成果所形成之智慧財產, 共誕生 5,694 家創投企業,並且透過此類經濟活動,獲取專利權收入 2,326 百萬 美元。 4 美國大學創造之經濟性智慧財產權,對國家經濟發展具有莫大貢獻,針對此 點,成功要因可分為三個層面來探討。 第一、與美國大學重視學問實用性的學風有關。美國大學對科學研究的成果 具有強烈的商品化及實用化認知,認為一定要取得專利權。 第二、專利管理作為美國大學處理財政危機的方式之一,美國大學透過取得. 政 治 大 第三、美國具備完善的管理法規與技術移轉體系,使得美國能夠順利應用大 立. 專利權與技術移轉所得之經費,以回收研究設施與投資研究的支出。. ‧ 國. 學. 學的研究成果。美國於 1980 年代開放專利法(拜杜法案),對於接受聯邦政府研究 經費支援所開發的研究成果,可由大學取得專利權,而聯邦政府則轉為擁有非專. ‧. 屬授權(non-exclusive license) 5,於制度上支持大學取得專利權。. y. Nat. 聯邦政府將專利權讓渡給大學,大學取得專利權以增加收益,同時,大學本. sit. 身亦具備技術移轉體制,其相關事項包含:吸引研究經費、評價研究成果、保護. n. al. er. io. 智慧財產權、行銷與交易智慧財產、交涉與簽約專利許可、設立創投企業、分配. i n U. v. 技術移轉收入等。大學可將大部份的技術移轉至中小企業,藉此創造更多的工作. Ch. 機會,達到促進經濟發展目的。. engchi. 就國際發展趨勢而言,國際間經濟發展的核心在於美國,亞洲方面,日本亦 有相當的影響力,以下再對日本技術移轉制度加以介紹。. 4. AUTM (2009), U.S. Licensing Activity Survey FY 2009, 轉引自教育科學技術部、韓國研究. 財團,2011年,2010年大學產學合作白皮書。 5. 聯邦實驗室或聯邦經費資助所得之研發成果歸屬於國有並以非專屬授權的方式運用,其目. 的係希望此等研發成果能為全民所共享,但卻導致「全民所有即無人所有」 。引自:王偉霖、 劉江彬,國際技術移轉制度理論與實務──兼論台灣立法與產學研因應之策略,2010年,9 8頁,同上註解。. 7.

(15) 第二節 日本 日本自 1990 年開始推動產官學計畫,其主要契機為當時日本正面臨泡沫經 濟帶來的巨大衝擊,使得大學研究經費銳減,次則為日本政府需要具有獨創性的 經濟與科技研究發展,創造產業附加價值、脫離模仿的經濟模式, 6遂將眼光放 至產學合作計畫,希望透過大學卓越的研究能力,為日本找到未來的動力。 日本曾於 1968 年提出科學技術基本法案,但未能順利成案, 7直到 1995 年 11 月 15 日才以法律第 130 號正式成立並公布實施。此法案確立政府推動科學技 術發展之基本方針與原則,以提升科學技術水準、持續經濟發展,並奠定技術移 轉法源之基礎。1996 年 12 月日本專利廳舉辦「思考二十一世紀之智慧財産權座. 政 治 大. 談會」,會中定調日本未來將以智慧財產作為產業推進之政策方向,從此帶出往. 立. 後一連串相關政策及法律。. ‧ 國. 學. 科學技術基本法施行後,日本接連制定許多技術移轉相關法令。8例如:1998 年訂立「促進大學等機構相關技術研究成果向民間事業者移轉相關法律案」9(簡. ‧. 稱大學技術移轉促進法、TLO 法),促使大學設立將技術研發成果移轉至產業界. y. Nat. 的仲介機構,政府則從制度和資金方面,對技術研發成果轉讓機構給予支持。除. io. sit. 了資助獲文部科學大臣與經濟產業大臣承認的 TLO,日本政府並擔保其債務,. n. al. er. 同時日本政府為開發更貼近產業需求之新型態共同研究中心,在 1998 年之政府. i n U. v. 預算案中,列入東北大學及東京工業大學設置「Campus Incubation」之經費, 10. 6. Ch. engchi. 王偉霖、劉江彬,國際技術移轉制度理論與實務:兼論台灣立法與產學研因應之策略,2. 010年,40頁。 7. 陳一,2009年3月26日,日本有關智慧財產之政策與動向-兼論與司法改革之關係,發表. 於2009年國際學術講座,舉辦於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8. 林秉毅,2005 年 7 月,日本大學與研發機構之技術移轉辦公室促進研發成果商品化研究,. 國立政治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30-31 頁。 9. 平成10年5月6日法律第52號, 「促進將大學等技術研究成果移轉到民間事業者相關法律. 案」 。 10. 日本文部科學省審議會情報,. http://www.mext.go.jp/b_menu/shingi/chousa/shinkou/001/toushin/980301.htm(最後瀏覽日:. 8.

(16) 此舉開啟日本大學 TLO 之發展。 1999 年訂立「產業活力再生特別措置法」 11(簡稱產業再生法),針對經文 部科學大臣與經濟產業大臣承認的 TLO,實行 3 年內專利費和專利審查申請費 減免半額的政策措施,同時依此法設立產業革新委員會,扶植具創造性而能成為 下個世代主流之產業,並組成由官民共同出資之創投機構「株式會社産業革新機 構」。 2000 年訂立強化產業技術能力法,使經認定之 TLO 得無償使用國立大學的 設施,放寬國公立大學教師到 TLO 和技術研發成果轉讓對象的企業兼任負責人 參與經營活動之規定。. 治 政 大 2004 年起推動國立大學的法人化,使大學取得法人資格,大學得以出資設立 立 自己的 TLO,專責協助大學取得研發成果之智慧財產權並推廣活用,同時促進 ‧ 國. 學. 大學職員非公務人員化,以增加大學之競爭力及運作效率。在大學法人化之後, 國立大學與產業界之間的合作順暢許多,不但成為大學研究與企業需求間之橋樑,. ‧. 也同時促進產學合作及研發成果授權成功率,此種發展方向實可作為台韓兩個國. sit. n. al. er. TLO 的運作情形. io. 壹、. y. Nat. 家在發展整合產學合作上之良好示範 12。. i n U. v. 為強化國際競爭力,活化大學研究成果,國立大學法人化是產學合作之重要. Ch. engchi. 政策。國立大學法人化後,日本積極推動能表現各國立大學法人之特色之產學合 作方式及智慧財產操作規則。1998 年第 142 回國會通過由通商產業省等提出之 「促進大學等機構相關技術研究成果向民間事業者移轉相關法律案」 13。. 2013/12/26)。 11. 平成11年8月13日法律第131號,「産業活力之再生及産業活動之特別措置法」。. 12. 國立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2011),學研機構創新與技術移轉新模式之研究計劃,71. 頁。 13. 平成10年5月6日法律第52號,「促進將大學等技術研究成果移轉到民間事業者相關法. 律」。. 9.

(17) 截至 2010 年 6 月止,該法共承認 46 個技術移轉機關,主要分為大學內及大 學外兩類,規模較大之大學如東京大學、東京工業大學、早稻田大學等,通常獨 立成立民間公司、財團法人,抑或自行以校內組織執行 TLO 業務;而規模較小 的大學則多以合作方式與各大學共同成立一間負責 TLO 業務之民間公司或財團 法人。 貳、. 業務執行的改革經驗 日本的智財業務採行地域整合方式,然此方式並非持續表現亮眼 14。以關西. TLO 為例,從 1998 年 10 月成立起,營收雖然一路成長,但 2003 年日本文部科 學省開始執行大學智慧財產部門組織事業之後,大學所產生的智慧財產原則上歸. 政 治 大. 屬於大學,各主要大學得自行設立智慧財產部門負責從鑑價到授權活動等一連串. 立. 業務。再加上 2004 年日本推動國立大學法人化後,大學取得法人資格,得出資. ‧ 國. 學. 擁有自己的 TLO,關西 TLO 的業務量因此被侵蝕,使得其業績一落千丈(如 圖 1 所示) 15,關西 TLO 面臨裁撤或是改革的命運。. ‧.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1 關西 TLO 歷年技術移轉事業收入(以簽約金額為單位) 資料來源:關西 TLO 株式會社網站. 14. 國立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學研機構創新與技術移轉新模式之研究計劃,2011年,7. 2頁。 15. 關西TLO株式會社網站,http://www.kansai-tlo.co.jp/contents/company_info/results.html (最. 後瀏覽日:2013/12/29)。. 10.

(18) 在 2004 年及 2005 年虧損發生時,首要股東即撤出,這讓關西 TLO 面臨解 散的危機,而經內部分析後,虧損的三大原因在於: 1. 不良專利資產的累積:在各大學自己設立智財部門前,關西 TLO 之主 要業務為專利申請,而該組織內的申請審查基準不甚明確,導致沒有授權可能性 的發明也通過申請程序,造成大量的不良資產累積,耗費申請及管理費用。 2. 與各大學智財部門缺乏密切關係:雙方的業務範圍重複,並無合作的關 係,甚至有的大學禁止關西 TLO 成員跟研究者直接接觸或進入校園。 3. 經營方式的漏洞:雖然 TLO 應該是以授權活動為中心的機關,但關西 TLO 卻將全部的授權活動委外給退休人員等非正式雇用者,作為核心業務之授權. 政 治 大. 活動均依靠他人的經驗與知識,know-how 無法在關西 TLO 中累積繼承。. 立. 為求繼續生存,關西 TLO 根據東京大學 TLO 的建議、並獲得學校法人立. ‧ 國. 學. 命館大學的資金援助,於 2006 年 10 月著手進行改革。其目標為轉型至「大學共 同經營型」 TLO,即專門執行智慧財產授權業務,尤其是市場調查及找尋客戶. ‧. (被授權人) ,同時要求簽訂業務委託合約的大學成為股東並一同參與關西 TLO. er. io. 改革的重點如下:. sit. Nat. 奈良縣立醫科大學、以及立命館大學參與。. y. 的經營。截至 2011 年為止,已有京都大學、和歌山大學、京都府立醫科大學、. al. n. v i n Ch 1. 活用優勢:當時關西地區還未有專門負責行銷的 TLO,而且各大學的 engchi U 智財部門追求專利申請量之情況下,對於智財行銷花費的心力自然相對稀少。在 關西地區中,尤其是京都,有許多研發能力高的大學,因此關西 TLO 選擇座落 於京都,並且挑選以腳踏車可來往各大學之地點,加強與各大學之接觸。 2. 徹底實施成本管理:在鑑價後,把所有不良專利資產轉讓予發明者或其 所屬大學以便改善收益體系,而且往後不再執行專利申請業務。 3. 施行員工意識改革:當時的員工對在日本市場進行技術授權的經營模式 感到懷疑,沒有積極地執行行銷活動,因此改革後,要求員工積極地訪問大學教 授與企業,以便分析研發動向、找尋願意將大學研發成果產業化之企業,並評估 適當價格以進行授權。. 11.

(19) 4. 自行培養人才:將授權、行銷業務外包是改革前之關西 TLO 最大的問 題,原則上在一年的雇用契約下,外包人員並沒動力積極執行業務,且無法在公 司內累積授權、行銷的 know-how。而東京大學 TLO 建議:雖然技轉及行銷人 員要有研發、法律及商管三方面的知識,而跨三個領域的人才鳳毛麟角,不妨正 式採用年輕人且長期培養人才,以培植公司核心能力。故從 2006 年到 2008 年, 關西 TLO 管理階層及員工的共同平均年齡從 67 歲降為 34 歲,同時正式雇用者 從 2 位增加到 13 位。 5. 組織行銷團隊:為了彌補年輕人才的經驗不足,關西 TLO 放棄過去以 個人推銷的方式而採行推銷團體。由於技術行銷牽扯到訪問發明者、對企業說明 技術內容及契約談判等的各個領域的專業知識,宜以不同領域的人才組織成一團. 政 治 大. 隊相輔相成,同時定期舉行全體會議以便累積共識而建立良好的溝通。. 立. 再者,重新與各大學之智財部門再建立關係非常困難,因為大部分的大學認. ‧ 國. 學. 為自己擁有智財部門,與關西 TLO 合作並無益處。而當時大學最需要的是將研 發成果的權利授權至企業,這之間的問題在於,對研發成果沒有興趣的企業並不. ‧. 會主動聯繫大學,而且大多數的大學所提供的研發成果都是基礎發明,也無法達. io. er. 差距,擔任兩者間的溝通橋樑,以銜接雙方需求。. sit. y. Nat. 到企業需求。因此,關西 TLO 將目標放在縮短大學研發方向與企業需求之間的. al. n. v i n Ch 調查企業需求,對各大學提供能促進大學研發技術授權成功的建議與研究方向, engchi U 關西 TLO 導入新的經營方式—「以大學智財為核心的研發成果產業化」:. 同時與缺乏研發資金的中小企業或新創企業一起規劃研發計畫,並幫助它們取得 政府提供的研發資金,同時降低授權風險. 16. 。圖 2 為關西 TLO 大學共同經營體. 制的範例之一。 改革之後,業績於 2008 年大幅成長,實為以地域整合並以智慧財產授權及 行銷為主要業務而成功之整合型 TLO 範例。. 16. 日經BP智財Awareness (2008年10月24日), http://chizai.nikkeibp.co.jp/chizai/etc/20081024.h. tml (最後瀏覽日:2013/12/26)。. 12.

(20)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圖 2 大學共同經營體制範例. ‧. 資料來源:關西 TLO 網站. y. Nat. sit. 由以上概述足以得知,在美國拜杜法案通過的三十年間,技術移轉商品化政. al. er. io. 策雖始於美國,但依據研發能力及產業結構的不同,日本無法真正完全複製美國. v. n. 的成功經驗,在技術移轉商品化政策方面產生形態變化。. Ch. engchi. i n U. 正因為如此,許多國家皆在嘗試學習美國之後,再逐步走出自己的道路。台 灣自然也不例外,於制定智慧財產及技術移轉之相關政策及法律時,皆依在地之 不同情況,增減適用對應本身之條款。下一章將針對台灣技術移轉現況作介紹。. 第三節 台灣 台灣與南韓同為已開發國家的代表,政府機關運用各種政策將資源投注於特 定產業,目的為帶領國家由工業化社會轉型到資訊化社會,並於短時間內追趕上 先進國家。而台灣與南韓之經濟體系之形成,也因歷史背景而有所不同,韓國政 府與財閥集團間互動關係密切,相較之下,台灣私人企業規模較小,企業與政府 機關之間,關係也較疏遠。本文主要探討兩國政府技術移轉制度之差異與政策方. 13.

(21) 向及績效表現。 為鼓勵學術界將研發成果充份運用並移轉至產業界,台灣政府參考美國經驗, 於 1999 年實施《科學技術基本法》 ,突破國有財產之限制,將學術研究機構所屬 智慧財產權下放至各單位及個人,鼓勵研究開發創新智慧財產權,同時推廣並保 障全體研究人員之研發成果,以此促進研發成果之商品化。2000 年並訂定「行政 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學術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作業要點」,旨在鼓勵大學院校 建立技術移轉機制,積極將學校的研發成果移轉至企業。此外,2001 年「行政院 國家科學委員會研發成果權益處理要點」與 2006 年 12 月之「大專院校產學合作 實施辦法」中,均有籌設技術移轉機制與推動管理流通之規範。. 政 治 大. 而台灣各大學遂依據前述法令,積極研礙相關機制並設置技術移轉組織或專. 立. 責單位,其目的不僅是配合政府推動技術移轉於產業界政策,更重要的是大學可. ‧ 國. 學. 透過技術移轉組織,將多年累積之研發成果為最適當之處理,並藉此措施將無形 資產轉化為具有經濟效益之技術授權收入。而透過智慧財產的商品化模式,即可. 台灣科學技術政策之演進. sit. y. Nat. 壹、. ‧. 促進大學科學技術研發成果進行移轉,實現將研發成果利潤最大化之目標 17。. er. io. 1959 年行政院核定「國家長期發展科學計畫綱領」,為台灣早期之科技政策. al. 綱領。同年行政院成立「國家長期科學發展委員會」,負責推動科學發展事宜,. n. v i n Ch 並於 1967 年八月改組為「國家科學委員會」 ,兩年後再擴充改組為「行政院國家 engchi U 科學委員會」,定期召開國科會委員會議,為台灣科技發展專責機構,身負取得 產官學研對科技發展共識之任務。1978 年起每四年召開一次全國科技會議,迄今 已召開六次會議,以作為台灣擬訂科學技術政策與推動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依據。 1979 年行政院成立「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聘請國內外知名科技專家擔任行政院 院長之科技顧問,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協調籌備行政院科技顧問會議、電子、資訊 與電信策略會議、科技人才會報、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等相關科技會議。自 1998. 17. 蘇貞文,日本智慧財產權信託、技術移轉之建置對台灣現行制度之啟示,國立中山大學. 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碩士論文,2012年,108頁。. 14.

(22) 年起成立行政院科技會報,定期召開會議,這些都是台灣凝聚共識與擬訂政策方 向之重要會議。台灣主要科技政策之演進如下 18: 一、「國家長期發展科學計畫綱領」(1959 年) 以充實國家科學發展基礎為主要目標,重要措施包括設置國家發展科學專款、 延攬人才、鼓勵研究及充實研究設備等。 二、「國家科學發展計畫」(1968 年) 由以往著重純學術及科學奠基之研究,擴大為除了加強學術研究、提高學術 研究水準外,同時配合國家建設之需要,增進技術層面之研究發展。. 政 治 大. 三、「科學技術發展方案」(1978、1982 年). 立. 1978 年選定能源、材料、資訊、及自動化四項為重點科技,1982 年增列生. ‧ 國. 學. 物技術、光電科技、食品科技及肝炎防治四項,合稱八大重點科技。. ‧. 四、「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十年長程計畫」(1986 年). y. Nat. 提出四大目標、六大策略,首次訂定全國研發經費與人力之量化指標,並在. er. io. 二項重點科技。. sit. 八項重點科技外,另增災害防治、同步輻射、海洋科技及環保科技四項,合稱十. al. n. v i n Ch 五、「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六年中程計畫」及「十二年長程計畫」(1991 年) engchi U 明確擬定台灣科技發展中、長期總計畫目標,藉以提高科技水準、促進經濟. 發展、提升人民生活品質及建立自主國防能力。 六、「中華民國科技白皮書」(1997 年)、「科技化國家推動方案」 規劃 2000 年及 2001 年的科技發展指標,提出政府科技預算應持續穩定成長、 確立科技發展法制化基礎、加強推動國家科技計畫及尖端基礎科學研究、明訂重 點持續支持高科技產業發展、增進科技與人文社會科學的調合等建議。 18. 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技發展遠景與策略,2004年至2006年,8頁。. 15.

(23) 七、「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2001 年至 2004 年) 設定六項總目標如下:強化知識創新體系、創造產業競爭優勢、增進全民生 活品質、促進國家永續發展、提升全民科技水準、強化自主國防科技。並揭露「台 灣科技發展於十年內達到已開發國家水準」之願景,規劃 2004 年及 2010 年的中、 長程科技發展指標。在 2010 年時,科技經費與人力的投入指標應至少顯示為: 全國研發總經費占 GDP 的 3%、每萬人口之大學以上研究人員數達 45 人。 八、「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2003 年至 2006 年) 揭露 2010 年科技發展達到已開發國家水準之願景。規劃投入方面指標:全. 治 政 大 2013 年至少有一所大 至 2007 年時達 32 人(全年約當數) ;產出方面指標:截至 立 學成為世界一流大學、美國核准專利數(不含新式樣)截至 2007 年應達成核准 國研發總經費截至 2006 年應占 GDP 的 3%、每萬人口之大學以上研究人員數截. ‧ 國. 學. 總數 3.5%為目標、推動寬頻用戶遞增,截至 2007 年以超越六百萬戶為目標。. ‧. 而台灣獲得美國專利及商標局核淮的發明專利件數,100 年度為 8,781 件, 排名第 5,次於美國 108,626 件、日本 46,139 件、南韓 12,262 件及德國 11,920. Nat. sit. n. al. er. io. 件。. y. 件;亞洲國家中,中國 3,174 件、印度 1,234 件、新加坡 647 件及馬來西亞 161. i n U. v. 九、「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2005 年至 2008 年). Ch. engchi. 設定六項總目標為:強化知識創新體系、創造產業競爭優勢、增進全民生活 品質、促進國家永續發展、提升全民科技水準、強化自主國防科技。 十、「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2007 年至 2010 年) 揭露「於 2015 年科技創新能力與國民生活品質達到已開發國家水準」願景。 應於學術卓越研究方面,促使學術研究與知識創造、推動產業發展、提升國人福 祉,對全國人民謀求重大貢獻在創新經濟成長方面,轉化技術創新與知識服務為 附加價值的主要來源,成為亞太地區最適合孕育創新與新事業的地區。在永續優 質生活上,建構一個全民參與、安全無虞、服務便捷與永續發展的環境,務使國 民因科技創新而享有更高品質的生活。 16.

(24) 現階段台灣科技政策之形成,主要係透過各項重要會議,如行政院科技會報、 國科會委員會議、全國科學技術會議、行政院科技顧問會議及產業科技策略會議 等會議,形成共識並據以擬訂政策方向(圖 3) 19。.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19. Ch. engchi. i n U. v. 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2009年至2012年,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2頁。. 17.

(25)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3 台灣科技政策演進示意圖 資料來源: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2009 年至 2012 年). 18.

(26) 表 1 台灣科學技術發展與技術移轉相關法制與政策 台灣 時間 法令與措施. 1960 年代. 相關內容. 推動「國家科學發展計. 由以往著重純學術及科學奠基之研. 畫」(1968~1980 年). 究,擴大為除了加強學術研究、提高 學術研究水準外,同時配合國家建設. 之需要,增進技術層面之研究發展。 政 治 大. 立. 成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 1、推動及補助基礎科學、應用科學、. ‧ 國. 學. 基金」 1969 年. 人文與社會科學、科學教育及其他科. ‧. 技研究計畫支出。. 3、推動國際科學技術合作支出。. n. al. er. io. sit. y. Nat. 2、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支出。. Ch. i n U. v. 4、推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科學 。. engchi. 5、增置、擴充、改良資產支出與管理 及總務支出。. 1980 年代. 推動「科學技術發展十年. 1、提出四大目標、六大策略,首次訂. 長程計畫」(1986~1995. 定全國研發經費與人力之量化指標。. 年). 2、在八項重點科技外,另增災害防 治、同步輻射、海洋科技及環保科技. 19.

(27) 四項,合稱十二項重點科技。. 1990 年代. 推動「國家科學技術發展. 明確擬定台灣科技發展中、長期總計. 十二年長程計畫」. 畫目標,為提高科技水準、促進經濟. (1991~2002 年). 發展、提升人民生活品質及建立自主. 學. ‧ 國. 立. 政 治 國防能力。 大. 推動「科技化國家推動方. 選定「能源」﹑ 「材料」﹑ 「資訊」及「生. 案」. 產自動化」四大重點科技積極推動科. sit. y. Nat. 推動「國家科學技術發展. n. al. 明訂六項總目標為:強化知識創新體. er. io. 2000 年代. ‧. 技發展。. i n U. 計畫」(2001~2004 年). Ch. v. 系、創造產業競爭優勢、增進全民生活. e n g c品質、促進國家永續發展、提升全民科 hi 技水準、強化自主國防科技。. 推動「國家科學技術發展 計畫」(2005~2008 年). 資料來源:本文整理自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 20.

(28) 貳、. 台灣「技術移轉商品化」現況 台灣政府透過科技計畫,強化促進技術移轉之研究、增進台灣科技研發能力. 及產業創新、創業能力,並強化產業人才之培育,藉由技術移轉促成知識創新, 實為成功的關鍵。近年來,為促進技術移轉研究,台灣政府分別透過中央研究院、 教育部、經濟部、國科會等相關部會,針對科技發展之上中下游,擬定有效策略, 謀求台灣創新能力之躍進。 一、中央研究院 1999 年立法院通過「科學技術基本法」後,中研院隨即成立專責部門(公共. 治 政 大 社會,以提升國家競爭力,回饋社會發展。 立. 事務組),負責鼓勵專利申請、技術授權及與產業合作,將研發成果順利轉移至. ‧ 國. 學. 中研院的科技移轉工作,在短短十年之間,已促成 20 多家新公司的成立。 此外,經報請總統府同意後,中研院在 2003 年於基因體研究中心下,設立生技. ‧. 育成專題中心,以技術諮詢及核心設施協助進駐廠商研發中研院之重要發明;以 期開發新藥、高階醫療器材及創新精密儀器,積極將足以應用的研發成果移轉至. Nat. sit. y. 產業界,促進國內產業的發展及升級。. n. al. er. io. 根據中央研究院執行科技(生技)研發計畫結果,2007 至 2011 年度計申請. i n U. v. 專利 645 件,獲得專利 217 件,授權 320 件,估計可收取權利金 17 億 8 千 8 百 餘萬元(表 2) 20。. 20. Ch. engchi. 審計長、林慶隆中華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2012年12月。. 21.

(29) 表 2 中央研究院 2007 至 2011 年年度研發計畫執行情形簡表 單位:新台幣萬元 項目 申請專利 件數. 獲得專利. 授權廠商. 專利授權合約. 件數. 件數. 金額. 年度 2007. 115. 34. 58. 32,298. 2008. 160. 38. 70. 33,399. 2009. 170. 58,332. 2010. 立112. 政 35治 大54 55. 59. 27,354. 88. 55. 79. 合計. 645. 217. 320. 27,476 178,859. Nat. sit. y. ‧. ‧ 國. 學. 2011. io. al. n. 二、教育部. er.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援引自中央研究院. Ch. engchi. i n U. v. 教育部為加速大專院校研發技術商品化,並藉由產學合作反饋教學,從 2002 年起於北部、中部、南部等 3 區,分別由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國立屏東 科技大學等六所學校成立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分別負責不同領域。教育部並結合 夥伴學校共同建置產學合作平臺,帶動北中南各區大專院校推動產學合作,引導 學校師生擴散研發成果及服務能量,提供企業研發創新、經營管理、人才培育、 智財管理、產品推廣等輔導與服務。 大專院校推動產學合作已邁入第 10 年,各校產學合作成果日漸豐碩且受到 肯定,教育部為配合大專院校及產、企業界推動產學合作實際需要,並配合行政 院科技顧問會議決議,建構「跨校智財聯合營運及產學夥伴聯盟創新研發平臺」, 22.

(30) 及「教育政策報告書」內容,培育知識經濟人才與創新教育產業,提出「強化智 財管理制度,擴散產學研發成果」發展策略,以及智財收入倍增等政策,並且於 2011 年 10 月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區域產學合作中心作業要點」 ,進行區域產學 合作中心任務及功能擴展。 2012 年起,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除維持既有產學媒合、交流推廣等服 務外,開始加強協助夥伴學校提升「智慧財產經營管理」能力。進行智財分析與 研發布局規劃,提供專利申請等智財保護諮詢,並由專業技術經理人,媒合推廣 研發成果。再將研發技術移轉予企業,擴散研發效益,並持續協助爭取公、私部 門產學研發經費等。. 政 治 大. 大專院校研發成果多與民生商品有關,並在國內外競賽屢獲佳績。各區域產. 立. 學合作中心藉由舉辦全國性大型行銷推廣活動,加速大專院校研發成果落實商品. ‧ 國. 學. 化,創造經濟價值,並針對市場遠景良好產品,進一步協助發展「衍生新創事業」, 生產銷售該技術或產品,並進一步回饋學校研發部門與教學,形成一系列正向循. ‧. 環機制。. y. Nat. 為達成目標,區域產學合作中心修正要點,以 3 年發展為原則,提出協助夥. io. sit. 伴推動產學合作策略規劃。其中包括針對區域夥伴學校範圍、優缺點分析及區域. n. al. er. 產業進行特性分析,由分析結果提出協助夥伴學校建置親產學環境策略規劃,提. i n U. v. 供區域產學媒合及交流推廣服務,協助夥伴學校爭取公、私部門產學經費。此外. Ch. engchi. 並協助夥伴學校研發團隊及育成中心等進行跨校或跨領域合作,整合產學合作資 源及成果推廣等機制,另外推動區域產學合作各項人才培育研習活動. 21. 21. 。.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edu.tw/userfiles/url/20130122103011/%E5%8D%80%E5%9F. %9F%E7%94%A2%E5%AD%B8%E4%B8%AD%E5%BF%83%E3%80%81%E8%81%AF%E5 %90%88%E6%8A%80%E8%A1%93%E7%99%BC%E5%B1%95%E4%B8%AD%E5%BF%83. pdf(最後瀏覽日:2013/10/15) 。. 23.

(31) 表 3 六所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 區域. 中心名稱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區域產學合作中心. 北區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區域產學合作中心 中區.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區域產學合作中心. 政 治 大.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區域產學合作中心. 立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區域產學合作中心 學.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區域產學合作中心. 資料來源:教育部電子報提供資料. Nat. n. al. er. io. sit. y. ‧. ‧ 國. 南區. Ch. engchi. 24. i n U. v.

(32) (一) 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執行成效 以 6 所區域產學合作中心 2012 年度成果為例,該年度產學媒合件數達 1 萬 2,681 件,產學合作金額達 59 億 5,256 萬元,技術移轉件數達 490 件,技術移轉 金額達 1 億 4,316 萬元,專利申請件數達 1,750 件,專利取得達 1,844 件。相較於 2011 年專利獲得件數占申請件數之比例 90%,2012 年專利獲得件數占申請件數 之比例為 105%,呈現上升趨勢,產學合作績效良好 22。區域產學合作中心近年 的執行成效詳下表: 表 4 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執行績效一覽表 產學合作金額. 件數(件). (元). 立. 1 億 5,969 萬. 82. 34. 4 億 7,563 萬. 205. 61. 617. 477. 305. 196. ‧ 國. (件). 278. 2004. 843. 2005. 2,041. 2006. 4,368. 19 億 0,776 萬. 2007. 9,343. 37 億 4,747 萬. 1,220. 2008. 1 萬 0,353. 41 億 1,661 萬. 2009. 1 萬 0,576. 49 億 8,507 萬. (元). 54. -. -. 54. -. 197. 3,288 萬. 589. 306. 5,626 萬. 918. 521. 215. 5,939 萬. 1,699. 568. 337. 1 億 1,286 萬. n. al. 177. er. 10 億 4,321 萬. io. 22. (件). y. Nat. 2003. 技轉金額. 學. (件). 技術移轉. sit. 年度. 治 專利獲得 政專利申請 大. ‧. 產學合作. Ch. engchi. i n U. v.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edu.tw/EduFunding/detail.aspx?Node=1828&EFID=30129&. WID=6635a4e8-f0de-4957-aa3e-c3b15c6e6ead(最後瀏覽日:2013/11/1) 。. 25.

(33) 2010. 1 萬 2,157. 52 億 3,330 萬. 1,996. 1,280. 420. 1 億 2,392 萬. 2011. 1 萬 2,906. 53 億 3,861 萬. 1,845. 1,665. 528. 1 億 3,410 萬. 2012. 1 萬 2,681. 59 億 5256 萬. 1,750. 1,844. 490. 1 億 4,316 萬. 總計. 7 萬 5,546. 329 億 5,991 萬. 1 萬 0,637. 7,235. 2,778. 6 億 6,257 萬. 資料來源:教育部電子報 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並於 2011 年起,配合經濟部工業局推動工業區廠. 政 治 大. 商轉型再造升級計畫,推動大專院校認養工業區,協助工業區廠商轉型再造升級,. 立. 落實產學合作效益。在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運作下,各技專院校產學合作已. ‧ 國. 學. 有明顯進展。未來除持續協助技專院校提升產學合作成效外,並將聚焦於深具產 學合作能量之跨校或跨領域研發團隊,協助匯聚個別研發能量與產業連結關係,. ‧. 創造加乘效應。未來並將增強六所區域產學合作中心智財經營管理之功能,由區. y. Nat. 域產學中心帶動其責任夥伴學校,全面推動技專院校智財布局,以開拓產學合作. n. er. io. al. sit. 版圖,引領大專院校產學合作大躍進。. Ch. engchi. 26. i n U. v.

(34)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4 2003 年至 2012 年度產學合作績效 資料來源: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 23. 23. 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http://www.iaci.nkfust.edu.tw/Industry/CP.aspx?s=6&n=19(最後瀏. 覽日:2013/11/15) 。. 27.

(35) 三、經濟部 經濟部產學研發資源來自於技術處、工業局、中小企業處及商業司,透過技 術深耕與孕育研發創新的人才,使大學能夠充分發揮教學、研究與服務的功能, 讓大學培育出的人才發揮經濟效能,並透過產學合作將知識傳遞至產業,以下將 針對四個單位作簡介: (一). 技術處. 技術處從 2001 年起鼓勵大學整合研發能量,針對通訊光電、機械運輸、材 料化工、生技醫藥及管理技術等領域,成立主題式創新前瞻產業技術研發中心,. 政 治 大 此外為彌補產業與法人研究機構基礎學理上的不足,推廣業界及法人科技專 立. 長期穩定發展前瞻新產業技術。. ‧ 國. 學. 案計畫,鼓勵受補助企業或法人研究機構將部分研究分包學界,以期發揮創新研 發綜效,於 2007 年起補助南部各院校各領域專家認養廠商,將大學研發能量導. ‧. 入國內產業,並激勵產業強化研發創新活動,期使產業升級獲得更長遠的進展。. y. Nat. 同時為提升校園創業氛圍,2007 年起開始補助大學開設創新創意應用課程,. sit. 鼓勵國內學子學習發揮創意,同時藉由選拔優秀個案,補助其在校實作驗證經費,. n. al. er. io. 強化理論與實務間的聯結。 (二). 工業局. Ch. engchi. i n U. v. 工業局的主要任務在於協助企業開發超越國內目前技術水準之新產品、傳統 產業產品轉型、產品設計及聯合開發,受補助的企業得將部分研發分包學界執行 產學合作,包括技術購買、委託研究及委託勞務。除此之外,工業局並與教育部 共同主辦創新產學研發菁英培育計畫,補充台灣現階段產業發展所需碩士級研發 人才,提升台灣產業競爭力。 (三). 中小企業處. 中小企業處下設有創新育成中心,目的為建構完整的創業創新育成平臺,形 成創業育成產業,藉由靈活運用國內外研發資源,並發揮資源的整合,為中小企 業長期發展建構良好的研發及創業環境,提升中小企業的競爭力,促進產業的升 28.

(36) 級與轉型 24。 此外,中小企業處也在 2008 年成立「整合型產學合作推動辦公室」 ,以強化 跨部會資源連結,有效推動大專院校進行研發、技轉、育成組織整合,協助教育 部、國科會、經濟部等相關部會規劃現行產學研合作之機制與作法,整合不同面 向之各項產學合作資源,以達成資源運用效益之最佳化 25。 (四). 商業司. 協助批發、零售、物流、餐飲、管理顧問、國際貿易、電子商務、會議展覽、 廣告、商業設計、商業連鎖加盟等服務業投入新服務商品、新經營模式、新行銷. 政 治 大. 方法或新商業應用技術之創新研發,受補助企業得將部分研究分包學界執行產學 26. 合作 。. 立. ‧ 國. 學. 經濟部以學界開發產業技術研究計畫(學界科技專案)、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 畫(業界科技專案)、工業技術人才培訓計畫、創新育成中心等方式,擴增產業技. 動產業創新,創造產業價值」方向投入。. ‧. 術研發的廣度。為達台灣產業邁向「台灣創新」,政府科技專案資源係依循「帶. Nat. sit. y. 經濟部「科技專案」嚴格要求研究機構,必須以落實產業效益為目標努力,. er. io. 務求明確,確實協助創造價值,絕非紙上功夫,以2012年執行成果為例:研發成果. al. 與移轉應用上共獲得1,740件專利,1,018件技術移轉服務及754件專利應用,創造. n. v i n Ch 近13.7億元之研發成果總收入,投入產出比例超過10%,超出國際研發機構投入 engchi U 產出之水準 。 27. 24.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新育成中心:http://incubator.moeasmea.gov.tw (最後瀏覽日:2011/04. /02)。 25. 產學合作平台網:http://www.aic.org.tw/?p=about (最後瀏覽日:2011/04/02)。. 26. 學研機構創新與技術 移轉新模式之研究(2011) ,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 27. 經濟部技術處:http://www.moea.gov.tw/Mns/doit/news/News.aspx?kind=1&menu_id=5406&. news_id=33668 (最後瀏覽日:2013/11/1)。. 29.

(37) 2008年學界科技專案投入約新台幣8億8,400萬元(經費決算數為部編決算數 「二月」),於前瞻、創新性產業技術之開發,占2008年整體科技專案總經費約 4.84%。自2001年推動以來,運用學界已累積之基礎研發能量及既有設施,成立 主題式創新前瞻產業技術研發中心或實驗室,加強學界參與產業科技研發,以達 成貫徹科技專案整合上中下游產業科技發展體系之目的。截至2008年底止,已推 動21所學校成立54個主題式創新前瞻產業技術研發中心;學界科專計畫分別已申 請與獲得1,633件和382件專利。 參、.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國科會由行政院指派負責科技業務的政務委員、研究機構首長、中央相關機. 政 治 大. 關首長及學者專家等 8 至 14 人所組成。其主要任務在推動全國整體科技發展、. 立. 支援學術研究及發展科學工業園區,使全國科技業務的發展具有整體性與一致. ‧ 國. 學. 性。. 其中支援學術研究之任務係針對國內科技研究的提升,主要以經費補助大專. ‧. 院校及研究機構的研究人員從事專題研究,其又可區分為個別型研究計畫、整合. y. Nat. 型研究計畫、國家型科技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28,國科會補助的研究計畫衍. al. er. io. sit. 生之研發成果,原則上則歸屬計畫執行機構所有,由其管理與推廣。. n. 以下將針對各學術研究計畫及其成果作簡單介紹 29: 一、個別型研究計畫:. Ch. engchi. i n U. v. 由研究人員依研究專長或參考國科會學門規劃研究項目提出之研究計畫。 二、整合型研究計畫: 整合型計畫包含總計畫及子計畫,由總計畫主持人依國科會規劃推動之重點. 28.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http://web1.nsc.gov.tw/mp.aspx (最後瀏覽日:2011/04/03)。. 29.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推動全國科技發展:http://web1.nsc.gov.tw/public/Data/11311158427. 1.pdf (最後瀏覽日:2011/04/03)。. 30.

(38) 研究項目組成研究群,提出跨領域或跨校之計畫,或就特定主題自行組成研究群 提出之計畫。 三、國家型研究計畫: 為因應重大社會、經濟或民生問題,國科會於 1997 年開始推動此項計畫, 目前的國家型研究計畫包含網路通訊、生技製藥、晶片系統、數位典藏與數位學 習、奈米、基因體醫學以及能源等計畫。其中生技製藥與基因體醫學兩國家型計 畫於 2010 年底結束,自 2011 年起推動生技醫藥國家型科技計畫加以承接;晶片 系統國家型科技計畫亦將於 2010 年結束,於 2011 年推動智慧電子國家型科技計 畫。. 治 政 大 四、智慧電子國家型科技計畫: 立 ‧ 國. 學. 智慧電子國家型科技計畫之成果,以 2012 年為例,該年度發表論文 1,070 篇,培育博碩士生 2,723 人,獲得專利 88 件,技術移轉 70 件,簽約數 81,297 件,. ‧. 促進廠商投資 267,328,543 千元。 30. sit. y. Nat. 五、奈米國家型科技計畫:. io. er. 奈米國家型科技計畫之成果,以 2012 年為例,該年度發表論文 2088 篇,培 育博碩士生 3079 人,獲得專利 477 件,技術移轉 206 件,簽約數 325,395 千元,. n. al. Ch. 促廠商投資 5,141,844 千元。 31 六、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 engchi. i n U. v. 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成果,以 2012 年為例,該年度發表論文 3,669 篇,培育 博碩士生 2,898 人,獲得專利 401 件,技術移轉 348 件,簽約數 343,010 千元,促 進廠商投資 10,316,600 千元 32。. 30.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101年度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總說明,2012年,9頁。. 31.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101年度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總說明,2012年,11頁。. 32.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101年度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總說明,2012年,13頁。. 31.

(39) 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國科會多年以來,為了引導學術界充沛的研發資源、培育科技人才實作經驗、 積極推展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建立產學互惠的機制,共同開發具有先導性與關鍵 性的技術,藉以提升產業的競爭力及研發能量。為配合科技環境的快速變遷,使 產學合作成果上下游產生締結,自 1991 年起陸續訂定相關產學合作策略,推動 「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提升產業技術及人才培育研究計畫」、及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數位內容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33。之後, 為因應國際研發趨勢的脈動,採取更具前瞻補助策略,整併原有的大產學、小產 學及數位產學相關補助要點,於 2007 年 12 月核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 政 治 大 學合作計畫之補助模式,並分別於 2009 年與 2010 年修訂此要點,俾提供更有彈 立. 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訂定先導型、開發型、技術型及知識應用型等產. 其後持續觀察施行實況,並逐年檢討暨修正補助辦法。. ‧. n. al. er. io. sit. y. Nat. 33. 學. ‧ 國. 性的法規及配套機制、強化產學合作支援體系、鞏固產學之間的密切合作。並於. Ch. engchi. i n U. v. 根據行政國家科技委員會101年度年報,「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劃作業要點」又稱為大產. 學、 「提升產業技術及人才培育研究計劃」又稱為小產學、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數位 內容產學合作研究計劃作業要點」則被稱為數位產學。. 32.

(40) 表 5 2008~2012 年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相關執行績效 區分. 2009 年 34.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588. 1,103. 944. 868. 863. 431.48. 1,096.00. 716.93. 744.01. 793. 584. 1,130. 954. 896. 883. 174.35. 324.77. 301.63. 349.23. 347. 1,248. 2,718. 2,057. 2,037. 2,179. 50. 63. 65. 75. 1,685. 2008 年. 計畫數(件) 補助經費(百萬元) 參與企業(家) 企業配合款(百萬元) 人才培育(碩、博士生) (人) 獲准專利數(件). 學. ‧ 國. 第四節 韓國. 政 治 大 資料來源: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101 年年報 立. 壹、. 韓國科學技術政策之演進. ‧. 二十一世紀之後,產業所蘊含的知識,已經被賦予和以往不一樣的重要性。. y. Nat. 對於現今的企業而言,知識這樣的軟實力,在企業的經營及決策上,扮演相當重. al. er. io. 略,技轉商品化活動,在韓國變得相當頻繁。. sit. 要的角色。韓國在過去 40 年以來,展現了驚人的經濟成長及快速轉變的科技策. n. v i n 2001 年,韓國學研機構對於智慧財產管理具備雙重制度。第一個制度主要運 Ch engchi U 用在公立研究單位及私立大學上,政府擁有公立投資研究機構產出之智慧財產, 當該智慧財產有獲利之可能時,只要支付政府一定比例之金額,或是提供適當的 補償予個人研究者,即可擁有該項智慧財產權。 第二個制度適用於公立大學上,個人研究者在專利法規定下不能擁有來自於 公開研究計畫的智慧財產,因此該智慧財產即轉變為政府財產,個人研究者的補. 34. 98年應用型產學受理申請期間改為1年2期,計畫件數相對成長。. 33.

(41) 償比照政府員工發明者之相關規定辦理 35。 韓國技轉商品化從過去迄今的歷程,包含從 1991 年開始實行的大學技術移 轉中心事業、2001 年的公共技術移轉合作計畫(consortium),到 2004 年的補助 大學育成中心運作,2005 年韓國政府為了提升國家研發計畫的應用、技術移轉、 振興產業教育與促進產學合作,更特別制訂了大德研發特區等之育成相關特別 法。 2006 年開始 BK21 計畫(BK21 Project) 36,此外,同年起,技術移轉專任 組織 ( Technology Licensing Office,TLO ) 之選定,改由區域劃分,以便就近給 予支援(Connect Korea 計畫) 37。. 治 政 大 根據「2006 年大學產業合作白皮書」的問卷調查顯示,134 所大學中有 80 立 所大學設立技術移轉專責組織,以 2011 年底為基準,275 所公共研究機關(123 ‧ 國. 學. 所公共研究所、152 所大學)中有 172 處機關(51 處公共研究所,121 所大學)設置 TLO。. ‧. 2006 年起推行 Connect Korea 計畫(教育科學技術部、知識經濟部、國家均衡. Nat. sit. y. 發展委員會聯合進行)支援技術移轉專責組織,其後共 52 所大學接受計畫補助成. n. al. er. io. 立並經營技術移轉專責組織(TLO)。. 35. Ch. engchi. i n U. v. 王偉霖、劉江彬(2010),國際技術移轉制度理論與實務──兼論台灣主法與產學研因應. 之策略。 36. 韓國政府為提升高等教育品質,於1999年開始BK21計畫(BK;Brain Korea 21 Project),計. 畫性地提升大學的研究能力以及鼓勵大學培養社會所需人才,至2006年為止一共投入了1兆 4千億韓元。2006年開始的第二階段計畫將重心移轉至將先前所研發的技術進行移轉,針對 技術移轉實績優良的大學予以補助。資料來源:Eic啟德教育,韓國BK21工程, http://bbs.eic.org.cn/home-space-uid-15928-do-blog-id-14195-classid-5373.html (最後瀏覽日: 2013/06/13)。 37. Technology Transfer and Commercialization,資料來源:http://ttc.kiat.or.kr. (最後瀏覽日:2013/06/13)。. 34.

(42) 該計畫不僅協助大學進行技術移轉,同時也在區域技術據點科技園區(Techno Park)裡設置地域技術交易中心( Regional Technology Trade Centers;RTTC),促進 區域內的技術移轉。而技術移轉中心與技術移轉據點互連,形成全國規模的技術 移轉網路,以此強化各地區大學、研究機關、企業之間的連結體系,冀望擴大韓 國技術市場。 38 隨著 2000 年技術移轉促進法的實施,2001 年起至 2005 年制定第一次五年長 期技術移轉產業化促進計畫,細部設定技術移轉商品化的方向與經營指標,2006 年修訂商品化促進法,將第二次促進計畫變更為 3 年的中期計畫,進行至 2008 年,其後 2009 年至 2011 年實施第三次促進計畫,2012 年至 2014 年實施第四次. 政 治 大 政府主導的活化技術移轉制度,使得大學技術移轉活動一年比一年更加活躍,而 立 促進計畫。其內容著重於產學合作及強調技術移轉成果。經此一連串的努力,由. 技術移轉之基礎措施及技術移轉的績效也逐年增加。. ‧ 國. 學. 更值得重視的是,韓國政府為強化國家整體以及各大學研究所在智慧財產領. ‧. 域之實力,以開發更多優秀的技術,開始著手進行專利戰略之支援,並階段性地 擴大科技研發預算中,用於技術移轉及促進計畫商品化之比例。以商品化之預算. y. Nat. sit. 為例,從 2008 年的 0.7%,逐年增加,至 2013 年前提高到 3%,希望能達到智慧. n. al. er. io. 財產移轉暨活用之極大化。韓國科技發展的策略,可以下圖顯現:. 38. Ch. engchi. i n U. v. 김정훈(2006)기술이전중심 사례 및 정책 분석 모음집, 산업 경제 분석 자료.. (金政勳〔音譯,2006〕 : 《技術移轉中心經營事例分析與政策提點》 ,產業經濟分析資料) 。. 35.

(43) 立. 政 治 大. y. ‧. ‧ 國. 學 sit. io. er. Nat. 圖 4 韓國政府科學技術策略發展圖. 資料來源:Young Roak Kim(2005),韓國技術交易所(Korea Technology Transfer. n. al. Ch. i n U. v. Center ; KTTC),年韓國技術移轉及商品化報告,本研究翻譯整理. engchi. 目前韓國政府多依循以下各階段步驟,支援大學等機構具有未來展望之專利 技術,依序為:發掘具有未來展望之技術、 樹立戰略、 市場分析、行銷以及產 業化,以提高大學與政府的智慧財產管理及產業化能力,藉此強化並擴大專利管 理產業。 至於韓國智慧財產產出活化模式,請參見本論文圖五,而其中居於核心的關 鍵角色,就是由民間與政府合作之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目前是由韓國產業技術 振興院(原名韓國技術交易所,Korea Technology Transfer Center;KTTC,2009 年 5 月 4 日改制)擔任,並由該機構作為整合平台,以達成政策目標。. 36.

數據

表 15 Connect Korea  計畫支援的 TLO
表 20 Connect Korea  計畫對先導型  TLO  之評選標準
表 21 Connect Korea  計畫對外包型  TLO  之評選標準
表 22 Connect Korea  計畫對聯盟型  TLO  之評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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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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