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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瑞枝、莊英章:《客家、女性與邊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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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客家研究,2014 年 5 月2 期,頁 351-362

351

連瑞枝、莊英章,

2010,《客家、女性與邊陲性》。臺北市 :

南天書局有限公司。

357 頁。

姜貞吟*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社會文化研究所副教授

一、前言

女性是客家社會文化中重要的性別形象,至今討論「女性」在「客 家」關係的書或文章日漸豐碩,而《客家、女性與邊陲性》是一本以團 體籌劃、研討,以及撰寫進行的全書,為客家女性研究的學術發展更往 前推進到重要的里程。全書以邊陲性為主題,試圖將女性與客家放在臺 灣社會與經濟脈絡,討論身處於不同地區與不同時代的女性在雙重邊陲 性的生命經驗。本書立基於大量與豐富的在地史料與深度訪談資料,全 書的討論與分析緊扣「婚姻與勞動」兩個主軸線,除了與既有的客家女 性研究脈絡與理路相互呼應,更重要的是本書開創了新的研究範圍:首 先,時間軸上從清治、日治到當代,具有貫穿融通之時間性;再來,勞 動子題上跳脫出傳統細數家珍讚頌客家女性的家務勞動,轉向具有社會 性質的經濟勞動,婚姻子題上則延伸至二婚、收養與婚姻形式,以及節 婦、再嫁與齋姑等多種女性社會身分的探討。全書深具嚴謹的學術分析 與論理,使得本書對客家女性研究具有特別重要的貢獻。 本文的回應,將先從「客家女性研究」的軸線出發,進而跟每篇研 * Email: [email protected] 投稿日期:2014 年 2 月 24 日 接受刊登日期:2014 年 4 月 12 日 Date of Submission: February 24, 2014 Accepted Date: April 1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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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進行對話,最後再從整體角度提出相關的回應。過去客家女性研究 的路數,相當程度地繼受了百多年前西方傳教士、神父、人類學家與 作家等對客家女性文獻紀錄的觀點,例如E. J. Eitel, Robert Smith, James A. Michener, George Campbell, L. H. Dudley Buxton, Dyer Ball, Ellsworth Huntington, S, M. Shirokogoroff, Ch. Rey, 乃至於較近期的日本山口縣造 等,所描述的客家族群與客家女性的圖像都相當接近,包括客家女性的 美德、客家女性如何勞動等等,勤勞、勇敢與儉樸的形象深植人心,並 將其標示為客家女性的重要特性。外部觀點下的「客家女性德性與勞 動」,除了經常被引用在不同論文與書籍之外,也進一步成為客家女性 研究的基本軸線,換言之,此時的客家女性研究下的客家女性圖像同質 性高,外部觀點與自我參照的雙重單一性成為日後客家女性知識建構與 論述調性。 不論是羅香林、陳運棟、房學嘉、高木桂藏等筆下描繪的客家女性, 其個體就是鑲嵌(embedded)在農業社會的脈絡之中,除了受到彼時 的社會民俗、民德所規範之外,言行舉止與生活重心也受倚重家庭生活 為中心的家族主義(familism)的價值觀所影響。這種客家女性跟勞動 者身影合一的樣貌,也出現在臺灣本土觀點下的客家文學作品中,例如 鍾理和《笠山農場》裡的「平妹」、《插天山之歌》裡的「奔妹」、李 喬《寒夜三部曲》裡的「燈妹」,以及龍瑛宗〈不為人知的幸福〉中的 童養媳受盡欺凌勇敢再婚等,都是在客家女性跟土地耕種的脈絡場景中 發生,因而,客家女性大地之母的意象也被引申作為客家跟土地的情 懷。從90 年代之後,對客家女性的探討開始出現從性別與結構視野的 批判分析,例如張典婉(2004)、鍾永豐、鍾秀梅、夏曉鵑(1994)等 數位《重返美濃》的作者,開始呼籲應將研究視角提昇到鉅觀層次的「結 構與體制」,尤其要分析農家客家女性的勞動時,不能忽略全球經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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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瑞枝、莊英章 :《客家、女性與邊陲性》

353 場的資本主義力量以及父權體制的交互影響。他們主要批判了客家婦女 刻苦耐勞的背後,其實隱含著性別體制與社會經濟體制的多重壓迫的苦 難,讓客家女性沉浸在某種「禮讚」的榮耀之中。事實上,客家婦女所 受的壓迫其實是多重性(multiplicity)與交織性(intersectionality)的, 是族群、性別與社會,甚至是階級的多重交織。而此時女性觀點與性別 觀點的缺乏,主要還是跟時代整體環境的結構因素有關,例如:女性受 教育機會的稀少、研究人員的不足與傳統性別觀點的侷限有關。 有別於文學作品中的傳統客家女性形象建構,90 年代中期之後民 族學者與社會學者開始進行學術性的比較式研究,探討客家與閩南族群 的女性家庭地位,尤其是兩者在生產勞動參與程度的不同,是否會影響 或反映在夫妻家庭權力平衡的關係上。具體而言,莊英章(1994)、林 鶴玲與李香潔(1999)、陳玉華、伊慶春、呂玉瑕(2000、2010)、張 維安(2001)、徐正光與鄭力軒(2002)等所發展的比較研究,提供了 重新討論與分析客家女性相關議題的可能性,他們所採取的不是以往對 客家女性勞動的描述性分析的途徑,而是開創了與理論與概念對話的研 究取向。 本書《客家、女性與邊陲性》共八篇論文,採用客家族群在地理空 間與客家女性在父系繼嗣下的雙重邊陲性之研究架構,對客家女性傳統 婚姻與勞動議題進行分析,其所對應的是男性的、政治的與市場的範 疇,此分析邏輯是否足以反思客家女性論述的單一性?客家女性研究的 下一步為何呢?以下提供一些淺見,就教於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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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書之三個相關主題

本書八篇論文主要探討客家女性與婚姻,以及跟勞動的關係,我將 其分為三個關聯性主題進行討論: 1. 客家女性在父權婚姻中的象徵意義為何? 2. 如何理解不容於原生家庭與婚姻家庭的中間地帶下之客家女性行動與 定位? 3. 如何再創客家女性勞動與相關理論對話的新空間?

第一個主題:客家女性在父權婚姻中的象徵意義為何?

探討客家女性面對先生過世或解除婚姻後的行動,有兩篇論文可以 放在這個範疇下,分別是:陳麗華〈清代臺灣六堆地區的節婦與地方 社會〉(以下簡稱陳文)與曾純純〈「鉶夫命」與「二婚親」:客家婦 女的再嫁與改嫁〉(以下簡稱曾文)。陳文以臺灣南部開發最早的客家 聚居區六堆為主,處理客家女性在當時社會脈絡下身為節婦所呈現出的 男性世系控產與其象徵意義。陳文指出在六堆少數僅存的女性歷史紀錄 裡,丈夫早逝節婦的出現多與夫家財產權繼承與轉移有極大關係,甚而 可能淪為其他房支發展的犧牲品;再者,節婦敘述也與仕紳階層的知識 建構有極大關係。由於僅存的資料實在過於稀少與珍貴,陳文的分析與 結論更加引起對於節婦的進一步想像與提問的延伸,例如,陳文分析的 節婦跟「不完整家庭」關係來說,若就當時社會發展、生活型態、平均 壽命來說,人一生很快就會在極短的時程內出現變化,因此,家庭成員 出現生病、死亡與遠行等等所形成的「不完整家庭」,是否才是當時社 會最常見的家庭樣貌?再者,若能成功留在夫家,維護與守候夫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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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瑞枝、莊英章 :《客家、女性與邊陲性》

355 者,才能被紀錄為節婦的話,那是否有其他在丈夫過世後,順利繼承, 且離開夫家繼續生活的客家女性?或是,在丈夫過世前,並未分家也無 子嗣的狀態下,被迫/主動回原生家庭或再嫁,而喪失財產繼承甚或未 來婚姻/生活的協商權者?前述種種,哪一種才會是當時常見的客家喪 偶女性的樣態呢?節婦的塑造對維繫父權家庭的功能又是什麼?至少, 我們在《六堆客家鄉土志》的撰述看到客家節婦下田耕種、積極買地, 轉租土地收取租谷,充分展現在家庭經濟治理的能力與權力的另一種面 貌。單從官方主導的地方志中,可能無緣窺見不同「客家女性喪偶」後 的行動面向,希冀未來能再找到更多民間版、地方人士版對客家「節婦」 的紀錄,擴充對客家喪偶、失婚女性更多、也更不同的闡述與分析,方 能逐步拼湊這些喪偶女性在客家聚落裡歧異、異質的樣貌。 相對於百年前客家喪偶、失婚女性口述資料的難以取得,曾文透過 調查屏東竹田、內埔與萬巒地區,發現貞節觀念在客家文化脈絡下有著 不一樣的發展結果,女性改嫁或再嫁都已較有初步的自主性與獨立性。 過去研究結果顯示,女性要能守寡不改嫁,通常有著較為優渥的財產或 經濟條件支持(守寡條件說),在世代上也有差異,年長者且有子女供 養者,往往不需通過再婚來獲得生活的支持。曾文的主要貢獻是呈現了 客家寡婦「再嫁」時,家庭組成的多元歧異型態,多數為共同生活的同 居型態。這樣的研究發現,也支持了我近年來對楊梅、新屋客家寡婦的 研究觀察。所謂的「再嫁」,事實上,是透過私下協議與約定,幾乎不 會經過公開迎娶宴客儀式,合意的一起共同生活,直到後續小孩出生 後,才會進行戶政管理下的婚姻登記。若如曾文指出,將近八成的寡婦 會再婚的話,因此,官方客家節婦的特定形象更加反映出是少數具有書 寫權力的男性,讚揚特定的客家女性的形象,與普羅社會中多數的客家 寡婦女性的生活型態相距甚遠。曾文較少指出的是,無論是因經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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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家庭生活策略,或是自主情愛等,選擇同居與共同生活的家庭型態, 都是當時客家寡婦重要的生活選擇。而同居與共同生活,衝撞了以締結 婚姻契約所組成的家庭型態想像的界線與侷限,也是被主流家庭意識型 態高度排斥下的世俗產物,在此脈絡下,客家女性依舊積極地行動,充 滿了行動者挑戰社會價值與開創生活的行動意義,怎能不令人佩服?

第二個主題:如何理解不容於原生家庭與婚姻家庭的中間

地帶下之客家女性行動與定位

本書有四篇論文屬於此範疇,分別是1. 林淑玲〈異族通婚與跨族 收養:百年來內埔與萬巒地區族群互動之軌跡〉(以下簡稱林文); 2. 魏捷茲〈帝國、文人與婚姻:清末竹塹文人家庭中的客家女性婚姻形 式初探〉(以下簡稱魏文);3. 李玉珍〈齋姑、齋教與宗族:日治新竹 州的女齋堂〉(以下簡稱李文);4. 連瑞枝〈被送出去的女人:母女關 係、家庭勞動力與歷史記憶〉(以下簡稱連文)。首先,林文透過日治 時期的戶籍資料,釐清內埔與萬巒地區異族通婚與跨族收養的族群互動 軌跡,研究結果顯示這兩個地區的客家優佔區中,以客家人的內婚率最 高,在非客家優佔區中,內埔的客家內婚率最高,萬巒的熟蕃內婚率最 高、客家人內婚率最低。此研究結果不同於陳信木2002 年調查顯示的 閩南人內婚率最高的結果,也顯示出在日治時期的內埔與萬巒地區, 客、閩與平埔族多與同族通婚之外,異族通婚也常發生於三族之間,而 閩南人較客家人易於與平埔族通婚。 此外,林文另一個重要的貢獻,是指出了過去研究以經濟因素解釋 同族收養,卻不見得支持異族收養的情形。林文指出下淡水溪平埔族不 如閩客生活富裕,卻也盛行跨族收養,可能跟平埔族嬰幼兒死亡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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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宗教信仰感召、母系社會等複雜的社會因素有關。這份研究以實證的數 字支持跨族收養的重要現象,同時就引發更深的收養養女的文化性與社 會性的探討,究竟內埔、萬巒的客、閩與平埔族是否內化了漢人文化價 值觀,為了節省大婚開支、增加家庭勞動力,減少婆媳問題等等?這還 需更進一步的研究才能了解。由於林文與武雅士、莊英章與曾秋美研究 重點不同,雖然在研究結果上自然有別,但林文依舊與前述文獻進行了 性嫌惡假說與閩粵籍跨族收養率的對話。總結說來,從戶籍資料證實了 內埔與萬巒地區跨族收養的普遍盛行,促使林文提出「日治時期跨族收 養比異族通婚可能容易鬆動族群邊界」的觀察,這個觀察使得我們延伸 思考,若跨族收養已不多見於今日,異族通婚會是今日族群邊界鬆動的 主因嗎?若不是,還會是什麼因素?究竟,族群邊界是鬆動了還是更加 緊固了? 本書的一個重要貢獻是與既有的客家研究進行對話,特別是魏文與 武雅士、莊英章為主的一系列著作,進行了家庭婚姻模式的深度探討, 如此細緻的研究議題繼受以及提出不同於研究觀察,呈現出本議題籌劃 時的學術發展一致性與完整性。魏文以武雅士與莊英章(1994)的研究 架構為基礎,進一步加入了日治時期文人家庭的戶籍資料、地方志書、 族譜及淡新檔案等,結果發現清末到日治初期竹塹地區文人家庭的婚姻 模式與家庭型態,並不完全符合既有文獻中呈現的一般樣態,尤其是加 入了社會階層變項時,不論是客家或閩南的文人家庭,女性的婚姻模式 基本上都符合菁英模式,很接近中國的文人家庭方式,在閩南與客家的 非文人家庭,女性婚姻模式較接近北臺灣模式,這樣的研究結果有別於 過去對客家女性的想像,也點出了在討論生產勞動力性別化與族群關係 時,社會階層是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變項。社會階層的差異,使得客家 女性的婚姻與家庭生活呈現了中國的菁英模式與本土的臺灣模式兩種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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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關鍵則在於繼受中國價值,而非地理因素所致。而形塑此意識型態 背後的力量,則是整個帝國的官僚與次官僚體系對於人們生活的正式與 非正式的控制,清楚指出國家透過意識型態對私領域家庭生活進行的監 視與操控。魏文指出社會階層的變項,提供了我們進一步提問的空間, 面對這樣的現象,我們如何看待臺灣不同族群間婚姻模式之間的差異 性?又如何調整不同族群間女性與婚姻模式的解釋? 再來,李文填補了我們對於客家、閩南拒婚女性的研究疑惑。首先, 李文指出日治新竹州閩南家族以齋堂兼任家祠的功能,與客家人「神在 廟、祖在廳」的宗教概念不同,閩南允許女齋堂附屬於祠堂,照顧家族 的祖先祭祀,而客家對家神、外鬼分類嚴謹,不允許讓女眷供養其他神 佛。再者,客家祖母輩婦女擁有比閩南婦女更多的權力,以家祠祭祀為 主的財產分配,卻同時削弱了客家女性另立齋堂的合法性。最後,閩客 齋姑背景的不同,也呈現出當時閩客女性因未婚、拒婚等而引發的不同 處理方式,閩南大家庭建立的齋堂往往庇佑了家族女眷與未婚女性,以 宗教修行取代婚嫁的貞節,而客籍的齋姑經常是與原生家庭已斷裂關 係,且又不願與夫婿圓房或外遇不歸等的童養媳與等郎妹。李文最後提 出宗教概念、財產繼承、成員組成等三個推測跟閩客齋姑發展有密切關 係,這三個推測引發了更多值得探索的線索:若閩南以齋堂方式保留了 閩南女性的財產繼承的話,那客家女性的財產繼承是否也被保留?如何 被保留?保留方式會是什麼?拒婚的閩南童養媳是否也是閩南齋堂的成 員之一?而客家的未婚女性與家族女眷,若不似閩南有齋堂可去的話, 那她們去了哪裡?是否得以安身立命於原生家庭之中?李文的三個推 測,讓我們更加清楚性別不單單只是一個變項,而是與其他社會性因素 所構建而成的差異。 本書前述研究已經用戶籍資料佐證客家女性送養現象的普遍性,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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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文則進一步處理了這些被送出去的客家女人的母女關係、家庭勞動與歷 史記憶,以口述訪談的方式整理了客家送養女性的生命史,尤其是從她 們口中所描述、定位的自己。客家女性被送養特別與土地爭奪、勞動力 需求以及父系繼嗣社會的運作有關,其中涉及的買賣關係,讓客家送養 女性更加糾結困著在原生母親與養母間的母女關係裡,若與養母陷入結 構性的關係緊張,早與原生家庭切斷關係的客家女性可能頓失社會交換 的資源,形成長期被孤立的狀況,對於自身處境描述等同是無話可說的 可憐與罪過。此外,不少研究指出男性觀點的歷史敘事經常以大敘事 (戰爭、歷史大事件、家族重大事件等)為主,而女性則為家務、家庭 (結婚紀念、生日、子女出生、子女就學紀念與得獎等)相關的記憶, 往往是女性敘事呈現的是瑣碎、低喃或無語,這當然與社會性別化過程 差異有極大關係。這些出生於1920 年之後的北臺灣客家女性接受訪談 時,表現出消極的自我否定,不僅不擅長表述自己,還欲把發言權交給 家族男性成員。確實,如連文所述,女性的生命史往往就是一部移動史, 不是從外面流動到家庭裡面,要不就是即將流動到婚姻家庭,然而,快 速變動的性別意識、女性教育程度提高,已逐漸把傳統「嫁娶」出入不 同家庭,翻轉為共組新家庭的「結婚」形式,女性賦予自己生命與生活 培力的過程,又將呈現什麼樣的性別關係、性別政治的想像?是個充滿 期待的客家女性研究議題。

第三個主題:是否有客家女性勞動與相關理論對話的新空

間?

本書最後兩篇論文主要是探討客家女性與勞動的關係,分別是簡美 玲、吳宓蓉的〈客庄阿婆的沒閒:山歌經驗敘事裡的女人勞動〉(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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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稱簡文),以及潘美玲、黃怡菁的〈茶鄉客家婦女的勞動:峨眉採茶 班員的勞動圖像〉(以下簡稱潘文)。簡文以山歌經驗敘事導引客庄阿 婆生命記憶、勞動經驗的自我言說,她們對其年輕時的山歌經驗,常以 「沒閒」(mo han)為主軸進行敘事,並混雜著大量勞動密集的日常生 活,到了老年之所以有閒,都是「孩子給的」時間,反映出客家女性的 日常生活勞動往往環繞著家庭成員的需求。對於客庄阿婆以「沒閒」來 回應山歌經驗,簡文的思考為我們提供進一步探討的空間:阿婆將對山 歌主觀認定,直接以沒閒來回應,是否能看成是婦女的生命被擺置於大 量勞動的處境時,阿婆們以捨棄這種主動的發言權,來作為自身勞動位 置的標誌與再標誌的某種行動力?也就是說,阿婆們強調沒閒的同時, 不僅是表達自身被勞動佔據的日常生活,也進一步地顯現、標誌自身的 生命正是勞動的具體處境。這樣的觀點呈現出女性主體深深地鑲嵌於父 權社會結構上,並與之相互結為具體的生命樣貌,簡文讓客庄阿婆敘說 出自己的/女性的勞動日常生活經驗,但較難看出這群客家阿婆如何從 自身的勞動中理解出其中的性別意義。 最後,潘文是唯一一篇把客家女性勞動與家務勞動理論進行對話的 研究,透過對峨眉鄉客家女性採茶的勞動研究,潘文指出處於父權傳統 家庭的結構下,茶鄉婦女在為人女、為人妻到為人母的階段,承擔家務、 分擔農事、養兒育女以及為了協助家庭生計作為無酬家屬工作者之外, 也成為資本主義體制下的非正式部門工作者,承接家庭代工,或半 技術性、非技術性的工廠作業員工。這些勞動歷程確實符合了父權體制 與資本主義合謀之下婦女勞動力邊緣化,生產活動不與再生產抵觸的薪 資勞動型態。但是,潘文進一步指出,這種父權體制與資本主義的結合, 如果去除掉婦女大量負擔的家務勞動與完成育兒職責之後,當壓低婦女 勞動價值的結構產生改變,這些茶鄉婦女的薪資勞動,需求大於供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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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瑞枝、莊英章 :《客家、女性與邊陲性》

361 賣方勞動力市場情況下,擔任當地茶農產業的主力,也擁有雇主無法榨 取過多剩餘價值的條件。只是,令人好奇的是,壓低婦女勞動價值的結 構會如何發生改變?是投入人力數目的改變還是薪資結構發生轉變?這 些可能改變的因素若回歸市場,若前者發生改變,可能會引進非預期的 產業後備軍支援,而若後者要發生快速變遷,則需資方、政府與市場同 時達成某種協商,困難度似乎也不低。那這樣的話,剩餘價值的保存要 如何可能?或者有其他保存與掩飾剩餘價值的可行方式,這是一個非常 具有挑戰性的議題。 事實上,採取以女性主義或馬克斯主義的女性主義觀點下分析的客 家女性勞動,常見於近年的客家研究生論文,而少見於學者的研究中。 推估新生世代多數成長於女權蓬勃發展與性別平權意識的浪潮中,近年 來女性主義式的分析帶給這群研究生新的視野,也讓他們採取新的觀點 重新再檢視客家女性勞動。例如李竹君(2002)分析了不同派別女性主 義與性別研究的觀點,討論因性別、族群、宗教等因素而拒絕某些公民 權行使的情形,更採取了資本主義與父權結構批判最深的馬克思主義的 女性主義思潮,分析女性在公私領域勞動的困境。她研究客家美德的規 訓如何作用在客家女性身上,尤其想瞭解頌揚客家女性的勞動與美德, 是否幫助了雙重勞動剝削合理化的事實,而進一步再鞏固客家社會的性 別分工?還是反過來,這些美德的擁有與勞動的辛勤是有可能提昇女性 自我的價值與地位? 確實,要研究客家女性的勞動,不單單只是觀察與描述其所參與的 勞動內容,而是分析勞動背後的家庭經濟脈絡、勞動與就業市場,以及 對家務勞動的批判與反思。況且,大量的女性投入勞動,並不代表女性 地位的必然提昇,研究客家女性的勞動,是需要放在更大的社會經濟脈 絡之中來理解。亦即,要解釋女性勞動的價值、酬勞,以及相關變異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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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可分為兩個面向討論:1. 外部的勞動市場:女性始終必須面 對同工不同酬(equal pay for equal work)或同值不同酬(equal pay for work of equal value)的不平等待遇,並且需面對勞動市場內的性別水平 隔離(gender horizontal separation)與垂直隔離(gender vertical

separation)的狹隘性,以及因之而起的薪資與升等的差異;2. 內部的 家務勞動:家務勞動涉及到的是「無酬」與「再生產」角色的部份,家 務勞動往往為愛的勞動(labor for love),是協助家庭就業者(通常是 男性)能夠順利參與勞動生產的再生產力(reproductive labor),而無 酬勞的勞動,是無法積累女性的各項實質資本。 總結來說,本文共有三點整合性建議,首先全書是以客家、女性為 研究對象,但較少採取性別觀點的分析取徑,客家女性研究與性別研究 的對話空間尚需努力拓展。第二,本書各篇主題雖有關聯性,但較缺乏 在彼此內文中進行研究理論與發現的相互對話與串聯討論。最後,本書 提供了我們探討客家女性在婚姻、家庭與勞動間關係時,需同時理解社 會階層、族群結構、生存策略等的不同變項所產生的影響以及所得之的 不同結果,這正是經驗研究迷人之處,但也需持續概念化某些特定現 象,建構理論,並進而與既有理論進行修正或對話。具體而言,《客家、 女性與邊陲性》一書不僅具備了研究的深度,同時具有豐富的厚度,不 僅在多篇文章呈現客家女性多元的樣貌,展現有別於以往的研究成果, 也進一步發展出不少的衍生性延伸研究議題,是極具開創意義的一份客 家女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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