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1日出刊
陳佳宏
「美麗島林宅血案」輿論情勢之分析
──以國內主流平面媒體為中心
《師大台灣史學報》 第 11 期 頁 99-144 2018 年 12 月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
「美麗島林宅血案」輿論情勢之分析
──以國內主流平面媒體為中心
陳佳宏
*摘 要
當「美麗島林宅血案」倏忽襲來,輿論初期的緝兇方向,除了鎖定外籍 人士家博外,並指向美麗島陣營之窩裡反,以撇清當局涉入的可能性;之後 輿論將血案定調為黨外連結海外臺獨勾串共匪,此三合一敵人作為血案「理 想的兇手」。 不過,由於血案被害人無論在人倫、世代、性別、權力等位置上,「弱者」 的形象過於巨大,且很自然地引發社會上廣泛的溫情氛圍,動搖許多民眾先 前對美麗島人士既有的偏見,使國民黨政府在輿論戰場上可能不利。為避免 輿論反轉,當局乃順此溫情之輿論風向,對林家釋放具時效性的特殊權力, 並在林義雄被認證為符合當局的政治正確後,當成政治宣傳的樣板。只是, 林家這段期間之權力或道德光環,係為蔣總統的恩給,且隨時可以收回。 血案的悲劇固然誕下苦果,但也讓數月來的輿論激情冷卻,進一步緩和 輿論對美麗島人士的攻擊;血案效應亦迫使當局作出對美麗島人士較為有利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副教授的政治決定,使得被告們能在一種相對溫和的輿論情勢下,走向軍法大審的 另一場歷史戰役。
一、前言
經過了 1979 年 12 月 10 日「高雄衝突事件」,以及 12 月 13 日起「美麗 島大逮捕」一連串的政治狂潮後,1 1980 年新啟,臺灣仍面臨著重重的內外 危機。對外方面,臺灣長期依賴的安全保障──《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正式 失效;雖然此一利空衝擊已經在「臺美斷交」時呈現,但一時頓失美國軍事 保護傘之安全隱憂,依然籠罩在許多人心中;為鼓舞、振奮民心士氣,國民 黨政府開展「自強年」,聲稱要帶領臺灣走出困境。2 內部方面,國民黨政府 如何處置去歲以來被國內「輿論」(Public Opinion)3 普遍認知為負面形象的 「美麗島人士」,便成為開春的重大政治課題。在各界高度關注下,1980 年 2 月 20 日,警備總部將美麗島主嫌:黃信介、施明德、呂秀蓮、姚嘉文、陳菊、 張俊宏、林弘宣、林義雄等 8 人以軍法起訴,另 33 名則交付司法審判。孰料, 2 月 28 日此一臺灣史的敏感日子,被告之一的林義雄家宅突然發生慘無人道 的血案,隨即引爆輿論震撼,對即將到來的「美麗島軍法大審」投下變數。 「美麗島事件」為戰後臺灣民主化及形塑臺灣主體性的重大歷史課題, 相關人士(無論是加害者或被害者)幾乎主導 1980 年代以來臺灣的政情發展, 一些人至今依舊活躍於臺灣各個領域,其影響層面可謂既深且廣。隨著近年 相關檔案及口述史料的陸續開放與出版,以該事件本身為主軸之研究已呈現 1 1979 年 12 月 10 日衝突引爆點的「高雄衝突事件」、12 月 13 日之後的「美麗島大逮捕」,以及 1980 年春「美麗島軍法大審」等一連串事件,統稱為「美麗島事件」,但通常亦有將事件之始 的「高雄衝突事件」慣稱為「美麗島事件」而未明確分別。 2 〈自強年運動要全面持久推行〉,《中央日報》,1979 年 12 月 24 日,版 2。 3 「輿論」亦有譯為「民意」,計有以下特性:(一)輿論係對某一爭論問題,所有贊成、反對與 中立意見之總合,並非以全體意見一致為基礎。(二)輿論是變動的,不是一成不變;贊成之多 數可變為少數,反對之少數亦可變為多數。(三)輿論不一定完全合乎邏輯,含有理性;但經過 公開自由辯論之後,則往往含有理性成分;而含有理性成分之多少,係與大眾之教育程度成正 比。(四)輿論不必全體一致,但以多數人之意見一致為前提,否則便不能成為輿論;參考李瞻, 《新聞學原理》(臺北:黎明出版社,1992),頁 512。一些成果,例如黃富三、4 陳儀深、5 陳世宏、6 李福鐘7 等人之研究,觀察 點大致從事件前黨外、美麗島政團到事件發生時之背景、過程,以及事件後 對臺灣民主政治之影響,提出全面的基本論述,並評價其在臺灣民主運動中 的歷史地位。湯志傑的研究係以權力衝突的角度,透過「過程論」和「結構 論」之辯證,詮釋事件之難以避免;8 其他較為聚焦之研究,例如游毅然鎖定 「美麗島軍法大審」的政治效應,9 林泓帆則將研究焦點放在「辯護律師團」。 10 另外,以新聞傳播、輿論角度探討事件,包括池宗憲、11 翁秀琪12 二人之 研究採取較大的時間範圍,以 20 年間之平面媒體之報導歷程為素材,探究媒 體如何「模塑」或建構臺灣人對該事件的集體記憶與認同;陳郁馨、13 陳佳 宏14 二人的討論時間點則較短,前者由高雄衝突日至隔年大審結束後為主, 後者僅鎖定「美麗島大逮捕」時期之輿情發展。 綜此,上述研究皆並未特別針對「美麗島林宅血案」──此一重大歷史 4 黃富三編,《美麗島事件》(南投:臺灣省文獻會,2001)。 5 陳儀深,〈美麗島事件研究──背景、經過、與影響〉,收於胡健國編,《二十世紀臺灣民主發展》 (臺北:國史館,2004),頁 435-466。陳儀深,〈臺獨叛亂或是民主運動?——美麗島事件性質 解析〉,收於張炎憲、陳朝海編,《美麗島事件 30 週年研究論文集》(臺北:吳三連臺灣史料基 金會,2010),頁 91-107。 6 陳世宏,〈試論美麗島政團的形成與歷史資產〉,收於張炎憲、陳朝海編,《美麗島事件 30 週年 研究論文集》,頁 123-150。 7 李福鐘,〈美麗島事件對國民黨威權統治的衝擊〉,收於張炎憲、陳朝海編,《美麗島事件 30 週 年研究論文集》,頁 109-122。 8 湯志傑,〈勢不可免的衝突:從結構過程的論證看美麗島事件之發生〉,《臺灣社會學研究》 13 (2007 年 6 月),頁 71-128。 9 游毅然,〈從「共識動員」論美麗島軍法大審的效應─臺灣民主轉型的關鍵〉(臺北:國立臺灣 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 10 林泓帆,〈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團之研究〉(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2009)。 11 池宗憲,〈臺灣報紙報導高雄美麗島事件之研究──自 1979 至 1999 年〉(臺北:銘傳大學傳播 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論文,2001)。 12 翁秀琪,〈集體記憶與認同構塑─以美麗島事件為例〉,《新聞學研究》68(2001 年 7 月),頁 117-149。 13 陳郁馨。〈臺灣主要報紙對美麗島事件報導之比較研究〉(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碩士論文,2007)。 14 陳佳宏,《鳳去臺空江自流──從殖民到戒嚴的臺灣主體性探究》(臺北:博揚文化公司,2010), 頁 105-144。
轉折做深入的專題探討。「林宅血案」之偵辦,案發當年已耗費極大的人力物 力資源,之後隨著民主化的開展、幾次政黨輪替中都有重啟調查的呼聲,因 此不同政黨的政府部門──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臺北市政府及各個隸 屬的檢警調機關──乃分別於 1996 年、1998 年、2007 年、2009 年進行數次 偵查,15 可惜仍難有所突破。誠然,血案刑事上「真相」愈益不可考,但透 過目前可以掌握的資料,包括官方檔案和當時輿論傳播下的資訊,仍可探究 威權當局及媒體如何因應血案後的輿論風潮,以及對相關當事人的輿論呈 現,或許能還原血案發生後的一些政治及社會現象,並探究其中的歷史意義。 在社群網路崛起16 之前,現代社會形塑輿論的中樞幾乎操在「大眾傳播 媒體」(mass media)之手,強勢或主流媒體提供社會各階層訊息交流的主要 平臺,往往可以主導、塑造輿論氣候,左右輿論風向,17 即當代所謂的「帶 風 向 」。 威 權 政 治 體 制 下 的 臺 灣 媒 體 環 境 , 國 民 黨 政 府 採 取 介 於 「 鎮 壓 (repression)」與「籠絡(co-optation)」之間的「收編(incorporated)」模式, 使媒體對當局產生微妙輔助的依賴機制,形成「黨國媒體控制」結構;18 表 現在政策上則包含:(一)國家機器對大眾媒體的控制,主要依賴黨政軍的三 頭馬車,來延伸最高領袖(兩蔣)的意志;(二)一方面用「軍警特」鎮壓異 己,另一方面用媒體塑造一套特定的世界觀,整個媒體系統屬於中央層級的 一環,也由親近黨國權力結構的外省菁英為主導。19 觀察此黨國媒體控制結構,以「平面媒體」而言,具「黨報」性質之《中 15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重啟調查偵查報告〉(未刊電子檔,2009 年 7 月), 頁 8-17。 16 臉書(Facebook)、推特(Twitter)等「社群網站」對 2010 年末至 2011 年北非「茉莉花革命」, 或 2014 年 3 月臺灣「太陽花運動」、9 月香港「雨傘運動」所引領之風潮,莫不是標示傳統大 眾傳播媒體主控輿論(帶風向)力量之逐漸消退。
17 Doris A. Graber, “Linking Mass Media and Public Opinion Studies: A Meta -Research Perspective”,
Paper presented at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Association 1982, p.2.
18 Chin-Chuan Lee, “Sparking a Fire: The Press and the Ferment of Democratic Change in Taiwan.”
Journalism Monographs 138: 1-39.
19 參考整理自李金銓,〈臺灣的廣播電視藍圖〉,收於鄭瑞城等合著,《解構廣電媒體》(臺北:澄
央日報》的角色自不待言,「兩大報」──《聯合報》、《中國時報》雖名為民 營,但其負責人為具外省菁英身分且長年擔任國民黨中常委的王惕吾和余紀 忠,二人同為黨國統治權力機制的核心成員,也註定兩大報須仰仗黨國鼻息, 被收編為國民黨政府的喉舌,實趨近黨媒或官媒的本質。20 從發行量來看, 兩大報在 1970 年代末期均突破一百萬份,席捲三分之二的平面媒體市場,21 茁 壯成長為左右臺灣輿論走向的龍頭。22 加上現代媒體基本上會以穩定民心為 職志,其內容之雷同度往往大於歧異程度,23 因此,前述三報──黨報+兩大 報足堪為國內「主流平面媒體」代表,所能涵蓋的輿論影響層面實具重大指 標性。24 況且,林宅血案發生期間,佔據各大顯要版面,而成為輿論焦點, 幾乎吸引臺灣各階層的所有目光,所留下的平面媒體資訊量亦甚為豐富,深 具史料價值;此文本包括「報導」、「社論」、「方塊」等,其書寫者或發言者 為記者、學者、官員、社會意見領袖、事件相關人士等;固然來源貌似多元, 且文本的性質、產出的機制有別,但在黨國媒體控制結構下都是必須被篩選 的資訊以成輿論,其符合當局當下的政治正確或政治利益則是一致,否則便 難有機會形諸主流媒體平臺的輿論空間。是故,本文擬以此國內「主流平面 媒體」為中心,分析「美麗島林宅血案」之輿論情勢,25 以探討 1980 年初春 20 威權當局對媒體之控制與決策,以及相關媒體高層的政治意向係另一個相當重要的研究課題, 只是本文依據收集的材料取向,暫時還未處理此重要課題,有待本次的研究積累,再另闢專題 研究。 21 《中國時報》發行量在 1979 年 8 月 7 日突破一百萬份,《聯合報》則稍晚於 1980 年亦達一百萬 份;陳國祥、祝萍,《臺灣報業演進四十年》(臺北:自立晚報,1987),頁 165、172、191。此 適逢美麗島事件之輿論風潮時期。 22 江詩菁,《宰制與反抗:中時、聯合兩大報與黨外雜誌之文化爭奪(1975-1989)》(臺北:稻鄉 出版社,2007),頁 123。 23 彭芸,《政治傳播:理論與實務》(臺北:巨流圖書公司,1986),頁 87。 24 相較於民主時代輿論的多元及難以定於一尊,威權時代因社會封閉或資訊可以被引導與掌控, 因此,要尋求公眾意見的一致性或集結絕對多數反而相對容易多了。本文會以黨媒控制下的主 流平面媒體為輿論分析的主軸,便是考量其代表性與歷史意義。 25 「輿論」有其多樣來源與多種發抒管道,本文主要呈現為「黨國媒體控制」結構下的「輿論」 面向,也是林宅血案發生時期最為顯要與最具穿透力者,並不代表是全部的輿論面向。臺灣威 權時代非屬主流媒體的輿論必然存在,但由於缺乏暢通的傳播平臺,常常只能隱晦不顯,至多 成為小眾私語,對政治、社會的影響層面自然也受到極大限縮。
臺灣政治、社會所呈現的輿情面向及其後續發展為論述主軸,這不只是觀察 威權當局權力運作與統治心態的重要線索,26 也是齊備美麗島事件歷史研究 不可欠缺的重要課題。
二、緝兇之轉折
1980 年開春,正當美麗島案件之偵辦進度接近尾聲、軍法大審即將展開 之際,2 月 28 日上午警備總部軍法處正式召開調查庭,同一天午後突然發生 林義雄家宅血案;林母及一對雙胞胎女兒均被刺身亡,長女林奐均則重傷送 醫急救後脫險。「林宅血案」在政治敏感的日子突如其來地發生,27 其慘絕人 寰的程度,不只引起海內外各界之震驚,更立刻對國內輿論情勢產生重大衝 擊。 「事件」是輿論形成的擊發點,直接引起民眾意見的轉變;作為事件旁 觀者的大多數民眾,本非參與者,而事件藉由媒體進入他們的生活,引起廣 泛的議論,因而捲入事件之中,輿論爆發的臨界點便開始出現。28 當血案消 息一經傳佈,各種的陰謀論、動機論,以及光怪陸離的謠言匯聚成輿論即刻 充斥在社會各階層,特別是苦主林義雄具有軍法大審被告的身分,若滲入政 治因素,不免加深血案之複雜性。29 主流平面媒體初步處理這則血案消息時, 引外電(合眾國際社)報導「不具名官員」之推測,把責任影射至黨外、美 26 威權當局對媒體之控制與決策,以及相關媒體高層的政治意向係另一個相當重要的研究課題, 但並非本文主軸欲處理的課題,將有待日後另立專題研究。 27 時任立委的黨外要角康寧祥認為,兇手選擇在 228 這樣的日子動手,很難不讓人聯想是在殺雞 儆猴,教訓臺灣人。康寧祥論述,陳政農編撰,《臺灣,打拼:康寧祥回憶錄》(臺北:允晨文 化出版公司,2013),頁 281-287。 28 劉建明、紀忠慧、王莉麗,《輿論學概論》(北京:中國傳媒大學,2009),頁 54。 29 持黨外立場者一般推測,謀殺動機係國民黨鷹派本欲藉美麗島事件下重手,但因國際壓力,蔣 經國讓步,鷹派心有不甘,遂在二二八日找家屬開刀,對臺灣人而言,充滿強烈警告意味;胡 慧玲,《百年追求:臺灣民主運動的故事 卷三 民主的浪潮》(臺北:衛城出版,2013),頁 196。麗島陣營身上,30 暗示血案主因可能是林義雄出賣同志31 而遭到報復: 三名死者顯然是激烈份子所幹下的「政治謀殺」。這名官員也暗示,報 復可能是這對雙胞胎和林義雄母親被殺的一個動機,因為這位省議員 在政府調查高雄暴力事件時,一直「非常合作」。他說,這件事實是最 近數天前才為其他嫌犯得知,因為嫌犯們的律師獲准調閱檢察官準備 的檔案卷宗,並會晤嫌犯。32 上述「不具名官員」同時提到:「有些人就可能為這件悲劇責怪我們」, 已預判之後的輿論方向可能不利於國民黨政府,但他判斷是對手窩裡反所造 成,卻讓當局背了黑鍋;為佐證這項推論,媒體同時同在版面釋放兇手是同 志、熟人所為的消息: 在現場,田秋堇、司馬文武、康寧祥等人曾問林義雄長女兇器的形狀、 長度、兇手的面相、特徵等。她形容的兇器似乎是扁鑽之類的兇器, 而兇手則穿黑色衣服,「是來過我們家的叔叔」。根據警方初步調查: 兇手可能與林義雄相識。……倖免於死的林奐均在送醫之前,曾指出 行兇的歹徒是「以前常到家裏來的叔叔,瘦瘦的。」她(按:指林奐 均)告訴調查人員說她認識這個「穿黑衣個子高高的」兇手。33 照理而言,有如此重大的破案線索,應該成為見報當日(29 日)所有輿 30 《中國時報》引用後,隔天《聯合報》社論馬上接續使用這種說法;〈全力緝捕林宅血案的萬惡 兇手〉,《聯合報》,1980 年 3 月 1 日,版 2。 31 然而,即使是官方的報告,也顯示林義雄因不配合偵訊人員要求的「自白書」而遭毆打,並無 出 賣 同 志 的 情 事 ;〈 美 麗 島 事 件 【 政 治 作 戰 類 】〉, 國 防 部 憲 兵 司 令 部 , 檔 號 : 0069/07001-S1340/3090/2/061。 32 〈外電報導 林宅兇案〉,《中國時報》,1980 年 2 月 29 日,版 3。 33 〈林奐均告康寧祥和司馬文武 兇手是「來過我們家的叔叔」〉,《中國時報》,1980 年 2 月 29 日,版 3;〈外電報導 林宅兇案〉,《中國時報》,1980 年 2 月 29 日,版 3;〈林義雄住宅昨橫 遭暴徒侵入 老母暨兩稚女慘被殺害死亡 長女林奐均受重傷送醫緊急救治〉,《中國時報》, 1980 年 2 月 29 日,版 3。
論的焦點,但僅《中國時報》斬釘截鐵、放大處理,其它主流平面媒體則相 對低調;《中央日報》只引述專案小組之推論,判斷:「兇手可能是熟人」,34 《聯 合報》對兇手的報導雖然同樣引述林奐均的話語,不過是:「我回到家,開門 的是個拿刀的人」35 之陳述,與《中國時報》的「重大發現」根本完全無法 相比。而且,《聯合報》對警方血案調查進度之報導:「迄昨天深夜,警方仍 拒絕發佈任何有關的談話。」36 間接反駁案發當夜媒體經由警方探知血案偵 查進度的可能。一天後(3 月 1 日),《聯合報》持續從林奐均處得到的消息轉 為:「不認識,他長得高高的,穿黑色西裝。」37 直接否定先前《中央日報》 說:「兇手可能是熟人」,或《中國時報》大肆渲染:「兇手是熟人、是來過家 裡的叔叔」之報導。 按照林奐均的事後說明,謂其「從來沒有說過這個話」,38 以及發稿者王 杏慶聲稱的消息來源──江春男之斷然否認來看,39 這則新聞捏造的可能性 頗大。40 媒體人捏造事實的動機姑且不論,至少可形塑美麗島人士「自相殘 殺」(窩裡反)、「自導自演」(騙取同情)的輿論情勢,剛好契合前述匿名官 員的推測──黨外陷害國民黨政府的苦肉計,41 並適時撇清當局介入的嫌 疑。29 日《中國時報》之社論便以強烈的語氣及標題文字「非破案不足以摘 奸發伏昭信天下:論林義雄宅血案」申明其立場: 34 姜雲龍,〈林宅血案 兇手可能是熟人〉,《中央日報》,1980 年 2 月 29 日,版 3。 35 〈滅門血案慘絕人寰 兇手狠毒趕盡殺絕〉,《聯合報》,1980 年 2 月 29 日,版 3。 36 同上註。 37 〈林義雄噙淚吻掌珠 林奐均喃喃述經過〉,《聯合報》,1980 年 3 月 1 日,版 3。 38 新臺灣研究文教基金會美麗島事件口述歷史編輯小組,《暴力與詩歌:高雄事件與美麗島大審》 (臺北:時報文化出版公司,1999),頁 309。 39 江春男隨即在其所屬的《自立晚報》發專文澄清;新臺灣研究文教基金會美麗島事件口述歷史 編輯小組,《暴力與詩歌:高雄事件與美麗島大審》,頁 310。 40 綜合江春男和周天瑞的說法,應是王杏慶誆騙了余紀忠,但因心虛不敢發出,余則欣喜掌握獨 家而堅持要王發這則新聞;新臺灣研究文教基金會美麗島事件口述歷史編輯小組,《暴力與詩 歌:高雄事件與美麗島大審》,頁 309-311。 41 調查人員在偵訊蔡有全時,就認定「林宅血案」是黨外人士的「苦肉計」,特別是有長老教會背 景的人所為,以用來陷害國民黨政府;陳儀深訪問,周維朋記錄,〈蔡有全先生訪問紀錄〉,收 於《口述歷史:美麗島事件專輯》12(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4),頁 190。
林義雄因涉嫌高雄暴力事件,正由政府依法處理之中。是非曲直,尚 待法律公正之裁判。暴力為國法所不容,亦為全社會所不直。況乎牽 連無辜,置之死地。倘此種暴戾恣睢、瘋狂野蠻之行為不予緝獲,查 明真相。則社會秩序,將何以維持,國法民命,將何以保障。42 譴責此「暴戾恣睢、瘋狂野蠻之行為」 之餘,如前所述,媒體既已先入 為主地認定血案必為美麗島人士窩裡反的結果,因此形同以「拜託」林義雄 之口吻,呼籲其在保釋後能充分合作,因為只有他能揭穿陰謀者的身分: 林義雄已於昨晚獲保釋出獄。我們希望於林義雄的,除了料理善後, 表達哀思外,更重要的,是要了解兇手製造血案、陰險狠惡的手段, 追尋其動機所在,本諸良知,必須毫不保留,毫不隱諱‧‧‧‧‧‧‧‧‧,提供一切必 要的線索,使本案能早日順利偵破,並為死者伸冤。因為只有林義雄 本人,才可以了解各項社會關係,才可以使他虎口餘生的女兒,在心 理穩定下,吐露兇手的資料,必能有利於破案。而本案的偵破,將兇 徒繩之以法,不但可以為死者伸冤雪恨,同時也可使社會人士明白暴 徒的醜惡卑鄙的居心與陰謀。43 如此把球丟給林義雄一人,判定他應該掌握某種訊息、破案的關鍵,反 映出血案初時主流平面媒體操作輿論導向黨外窩裡反的心態;然而,如果真 能給予林完全自由的輿論傳播平臺,那林之「毫不保留,毫不隱諱」的證詞 就應是其在偵訊過程中遭受嚴重的肢體暴力對待,44 甚且,2 月 25 日保安處 以林之母親妻女的安危為籌碼,威脅其不可在 2 月 27 日與家屬會面時提及曾 遭刑求逼供的情事。45 這樣的「實情」,46 顯然與欲引導的輿論走向相斥,當 42 〈非破案不足以摘奸發伏昭信天下:論林義雄宅血案〉,《中國時報》,1980 年 2 月 29 日,版 2。 43 同上註。 44 〈軍法異議、軍法提出證物、軍法聲明證據、軍法聲請調查證據等狀以及呂秀蓮、陳菊、張俊 宏、姚嘉文等自述書〉,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檔號:A305440000C/0068/1571/207/24/001。 45 張炎憲、溫秋芬主編,《見證關鍵時刻──「臺灣之音」錄音紀錄選輯》(臺北:吳三連臺灣史
然,林也不可能被允許有這樣的發聲。不過,主流平面媒體以如此低姿態的 語氣「懇求」美麗島人士,卻是美麗島事件發生以來的頭一遭,也顯示出對 偵破血案的焦急。《聯合報》雖沒有立即以社論評論此事件,但接著在 3 月 1 日、2 日就連續兩篇社論〈全力緝捕林宅血案的萬惡兇手〉、47 〈正本清源消 除社會暴戾之氣〉,48 同樣急切要求偵破血案。當然,媒體要求儘速破案的呼 籲,等於加諸治安機關的偵辦壓力,不無可能反映當局高層的意向;3 月 2 日 蔣經國總統特召見警政署長孔令晟,聽取有關林宅血案的報告,指示迅速偵 破此案。49 而《中央日報》對破案的催促則較謹慎,直至蔣經國的辦案指示 確立後,於 3 月 4 日才以社論〈緝兇手、闢流言、察陰謀〉積極表態。50 面對國民黨政府高層及輿論的催迫,治安單位承受莫大的破案壓力,於 是白色恐怖時代慣見之牽連構陷再現,包括從 1970 年代以來連續發表三次 「人權宣言」、早被當局視為眼中釘的「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就遭情治人員 鎖定,藉由被捕之美麗島人士蔡有全的口中,誣指教會幹部高俊明牧師唆使 原住民行兇;51 此外,3 月 2 日《中國時報》又報導偵查血案兇手的重大突破: 警方專案小組於凌晨時分緊急派員直赴宜蘭,對一名特定對象的行蹤 緊追不捨。這名男子被認為與本案有相當密切的關係,他一度是林義 雄政治生涯中的重要角色。這名特定對象,過去在宜蘭的下層社會十 分活躍。三年前,林義雄在問鼎議壇時,他曾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 料基金會,2006),頁 235。 46 根據 1979 年 12 月 20 日警總特別為偵辦美麗島人士所擬定的〈「一二一○」專案偵訊工作指導綱 要〉,尚特別強調「絕對禁止刑求」,可見特務違規、違法偵訊的行為實防不勝防;「「一二一○」 專案偵訊工作指導綱要」,〈美麗島事件〉,國家安全局,檔號:A803000000A/0068/C2801/0001。 47 〈全力緝捕林宅血案的萬惡兇手〉,《聯合報》,1980 年 3 月 1 日,版 2。 48 〈正本清源消除社會暴戾之氣〉,《聯合報》,1980 年 3 月 2 日,版 2。 49 〈總統召見警政署長聽取偵查血案報告〉,《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3 日,版 3。 50 〈緝兇手、闢流言、察陰謀:我們對林宅血案偵查過程中的看法〉,《中央日報》,1980 年 3 月 4 日,版 2。 51 陳儀深訪問,周維朋記錄,〈蔡有全先生訪問紀錄〉,收於《口述歷史:美麗島事件專輯》12, 頁 190。
色。……唯獨這名特定對象非但未向林家致意,甚至行踪不明。52 報導中並沒有指名道姓此特定對象是誰,但依其敘述特徵及事後追蹤, 其實就是一向與林義雄關係友好的宜蘭同鄉游錫堃;《中華日報》宜蘭版便更 露骨地將兇手指向游,因他身材高瘦、皮膚黝黑、曾經擔任 1977 年林競選省 議員的總幹事,種種特徵都吻合媒體之前的指控,使其一度成為當局所設定 之「理想的兇手」,而頻遭檢調單位的約談。53 然而,單憑臆測去指涉黨外陣 營窩裡反,其說服力有其限度,畢竟以人情之常,加上 1980 年臺灣民風之淳 厚,實難以形成當下的輿論主流。如果臺灣社會不全然愚昧,主流平面媒體 也不可能完全反智,因此,「冷靜、理性」的輿論就有其空間: 蓋當此高雄暴力事件即將審判之前夕,其內部諸人,或因不能協調而 以此激烈之手段作為報復,或為影響審判而製造此慘烈之景像,以博 取社會大眾之同情;或更圖利用此血案以製造新事件,困擾政府。然 而此種揣測,亦根本有悖情理‧‧‧‧‧‧‧‧‧‧‧‧。蓋骨肉之愛,親子之情,本乎天性。 決無可能以人倫之巨變,達成政治之目標。……以我國人傳統文化陶‧‧‧‧‧‧‧‧‧ 冶之深,決無此種滅絕人性之舉 ‧‧‧‧‧‧‧‧‧‧‧‧‧‧ ,亦可斷言。54 主流平面媒體斷言血案之性質「並非單純之刑案,亦非突發事件,係類 似預謀有計劃之政治謀殺,並反駁民間謠傳「政府殺雞儆猴」之荒謬論點為 「不經之談、賈禍之辭」;55 同時,為使前後文脈邏輯一致,也須排除美麗島 人士苦肉計之單向環節,因為黨外亦為「傳統文化」薰陶下的「國人」,而保 留了「人性」;所以,若有「滅絕人性」之舉,那必是來自「外部」的影響。 52 〈林宅血案找出特定對象 緊急追蹤偵騎直赴宜蘭〉,《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2 日,版 3。 53 省議員謝三升推斷,游錫堃是國民黨眼中「理想的兇手」,說游窩裡反,藉此可以把黨外內訌合 理化;林志恆,《蘭陽之子游錫堃》(臺北:天下遠見出版公司,1998),頁 56-57。 54 〈智者不惑 緝兇為先:再論林義雄宅血案〉,《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2 日,版 2。 55 同上註。
三、兇手之形塑
主流平面媒體對先前引導輿論指向美麗島人士窩裡反的單向推測有所修 改,並非是要還諸黨外清白,而是要將其牽涉層面擴大至外部,朝向所謂「第 三者之陰謀」的方向,以增強合理性與說服力: 基於吾人冷靜之思考,合理之推論,則此一空前之血案,極有可能為 第三者之陰謀。跡其用意,蓋在此高雄暴力事件開審之際,製造事端, 促使國內意見不同方面,形成更尖銳之對立,從而導致朝野上下更深 刻之仇恨。使之情緒化、激情化、橫生枝節,引發不斷之暴力事件, 觀乎選擇此一時日與其下手方法,益徵其居心之所在。56 此尋覓並形塑其他「理想的兇手」之工作一直未嘗稍歇;3 月 2 日各治安 單位已清理出一份名單,其中包括幾名曾在國外參加過某種活動的人物,他 們的資料全部集中交由專案小組處理。57 其中最理想的狀態,自是希望能夠 符合當局的政治盤算,也就是由戰後國民黨政府長期鎖定的兩個最大敵人 ──「共匪」和其扶植的「臺獨」共同來承擔,同時間同步進行的「美麗島 偵訊」亦秉持同等基調;58 如此的「多面向陰謀」,從數日後《中央日報》言 論可看出: 這種借刀殺人、滋事嫁禍的手段,原是共黨的慣技。過去共匪在叛亂 割據時期,迭次施用此等毒計,且常因殺人滅口,死無對證。「臺獨」 與共匪互通聲氣,近年派遣爪牙,多方滲透,從事恐怖活動,如王幸 男寄遞「炸彈郵包」,吳春發煽動建立「組織」,進行暴力鬥爭,大家 56 同上註。 57 〈總統召見警政署長 聽取偵查血案報告〉,《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3 日,版 3。 58 根據〈「一二一○」專案偵訊工作指導綱要〉,偵辦之「最終目的」為:「使共匪及臺獨分子在高 雄暴亂事件中扮演之角色能夠明朗正確,而使本案之偵辦對公眾更具說服力。」;「「一二一○」 專案偵訊工作指導綱要」,〈美麗島事件〉,國家安全局,檔號:A803000000A/0068/C2801/0001。記憶猶新。目前雖尚不能斷言林宅血案究竟是哪一方面所主使,但從 連日「臺獨」在海外大肆造謠挑撥來看,這是一項政治陰謀,至於主 謀與策動者,也就不難從探索中尋得正確的解答。59 醞釀數天後,3 月 4 日國民黨嫡系黨報終於定調:林宅血案係屬於外部 ──海外臺獨勾串共匪的陰謀,而林家老小乃成為陰謀下的犧牲品。上節匿 名官員透過外電的推論,只不過指向黨外──美麗島人士之窩裡反,但黨報 更進一步將其延伸至海外叛亂集團,即是由「共匪」連結「臺獨」,「海外臺 獨」串通「島內黨外」之瞞天過海的大計,換言之,就是此三合一敵人(共 匪、臺獨、黨外)聯手策劃而犯下這場意圖擾亂臺灣社會民心士氣的血案。 況且,海外臺獨這段時間以來,為了聲援美麗島事件而在美國、日本等地區 所發起的一連串激烈抗爭事件,60 正好坐實當局及媒體對三方有所掛勾的指 控。61 主流平面媒體也以特稿呼應這種政治判斷:「林義雄的老母和稚女,極可能是 陰謀份子為達到某種政治目的,所施出卑鄙手段下的『犧牲者』。」62 至於政 治目的,3 月 5 日另一篇特稿分析道: 它的真正意圖不在血案本身,而是企圖藉血案製造混亂,分化社會團 結力量。高階層會報的這種研判,並非毫無根據。國外「臺獨」或「臺 共」份子,所慣用的技倆,除了騷擾示威外,就是暴力行動,當年王 幸男事件即可印證這些不法份子的陰謀。……尤其是,高雄暴力事件 的被告均被收押,他們在國人交相指責下身入囹圄,類似王幸男的做 59 〈緝兇手、闢流言、察陰謀:我們對林宅血案偵查過程中的看法〉,《中央日報》,1980 年 3 月 4 日,版 2。 60 陳佳宏,〈美麗島事件與臺獨〉,《臺灣風物》54:2(2004 年 6 月),頁 139-163。 61 〈偵辦林宅血案 指向幕後陰謀 治安單位通知 駐外人員探究〉,《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5 日,版 3。 62 秦正華、程哲仁特稿,〈兇手處心積慮殺害婦孺 選擇林家似經周密調查〉,《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5 日,版 3。
法,只能增加民眾對暴力份子的痛恨及厭惡。從這些客觀條件下來研 判,能夠在這種社會環境下製造事端,引發尖銳衝突的唯一方法-就 是下手殺害被告的家屬。63 這裡再次舉出 1976 年「王幸男郵包炸彈事件」,64 論證這類恐怖行動有 前例可尋,喚起社會大眾對海外臺獨的恐怖記憶,加深臺獨(=臺共=中共) 殺害無辜者的刻板印象。特稿並分析此陰謀之用計深遠: 如果主謀者的目的是在這裏,他至少已經得到兩種效果:一是社會大 眾的震撼與同情,一是國民黨政府對此事件的困擾。其用心之陰毒, 委實不能再以普通犯罪刑案來視之。它所遺下的問題也非一般刑案可 比擬。殺害林義雄家屬是出於預謀,完全可以確認,甚至挑選林義雄 家屬及 28 日這個特定日期,在研判上,也應該是陰謀中最周密的一部 分。……林宅血案,發展到今天,已不必諱言它是怎麼樣的一宗刑案, 相信社會大眾心裏都可能明白;這是政府又一次面臨陰謀的打擊。兇 手是誰還在其次,兇手幕後的主謀者,才是可怕的對手。65 血案兇手選擇 2 月 28 日下手,是巧合?或果真如特稿所云「陰謀中最周 密的一部分」,目前可能無解,但以結果來看,實產生相當強烈之政治社會層 面上的恐慌;從中國共產黨到臺獨,再連結至海外臺獨之恐怖攻擊,甚至有 尚未浮上檯面的陰謀詭計正伺機侵襲臺灣,若再加入一年多來因與美國斷交 所產生之外交危機下的骨牌效應,則如此的鬼影幢幢,無疑提供更多謠言產 生的溫床,而加劇人心動盪。所以,無論是主流平面媒體66 或國民黨政府當 63 吳國棟特稿,〈血案主謀、居心惡毒 企圖引發、尖銳衝突〉,《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5 日, 版 3。 64 陳佳宏,《臺灣獨立運動史》(臺北:玉山社出版公司,2006),頁 207-209。 65 吳國棟特稿,〈血案主謀、居心惡毒 企圖引發、尖銳衝突〉,《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5 日, 版 3。 66 《中央日報》透過「讀者之聲」專欄,希望民眾冷靜沉著、明辨是非,嚴防滋生謠言;〈林義雄
局67 基於社會安定,都籲請大眾冷靜,不要臆測和聽信謠言。但諷刺的是, 如前所述,此刻的媒體及當局是否也成為謠言的傳播者?究其實,他們(反 美麗島者)不過想壟斷輿論之主導權,而不欲對當局不利的說法在社會傳布; 易言之,對國民黨政府不利的說法才是「謠言」,才是應該加以遏止的訊息; 作家小野就認為海外臺獨對血案之指控就是在散播一種「可笑的謠言」: 這一次林義雄家屬被人殺害,也許可能是一次有計劃的行動,在海外 的臺獨份子,必然會散播另一種可笑的謠言,你永遠不會相信,在島 上多少人民的努力耕耘,流血流汗,卻被海外謠言所抹煞,這是天底 下最不公平的事,他們可以把暴力事件轉嫁給政府,讓目前已面臨外 交困境的政府,再一次被誤會和打擊。68 基於此種敵我分明的思維,「敵方」──「美麗島同路人」在海外所言之 對當局不利的種種一切,都是在散播擾亂人心的謠言,然而,對「我方」─ ─主流平面媒體毫無直接證據的輿論引導及推測,卻又斬釘截鐵地咬定就是 如此的陰謀。於是,尋覓「理想的兇手」這項揭穿陰謀的初步工作,終在秘 密證人的指認下有了重大進展。69 一位來臺研究臺灣政治發展議題而與黨外產生聯繫的外籍學人──家 博(Bruce Jacobs),在血案後即遭指認、影射為兇手──「大鬍子」;不堪其 擾下,3 月 1 日家博透過媒體鄭重澄清:「林家血案事關台灣社會治安,毫無 根據的妄加猜測,不只對他個人造成嚴重困擾,而且也影響到社會大眾的情 家屬被害案 嚴防滋生謠言 希望大家冷靜沉著明辨是非〉,《中央日報》,1980 年 3 月 1 日, 版 3。《聯合報》呼籲:在偵緝進行之際,我們不希望街頭巷尾的閒談,作任何無謂的猜測;〈天 理不容!〉,《聯合報》,1980 年 3 月 1 日,版 3。 67 3 月 1 日林洋港籲請省民冷靜,對林義雄家庭不幸命案,不要聽信謠言,一切靜待治安機關去 調查處理。〈林義雄家人遽遭不幸 省主席希望民眾勿聽信謠言臆測〉,《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2 日,版 3。 68 〈有計劃有決心來對抗暴力行為〉,《聯合報》,1980 年 3 月 3 日,版 8。 69 「秘密證人」主要為林義雄的鄰居和一位案發當日的林宅目擊者;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林宅 血案、陳文成命案重啟調查偵查報告〉(未刊電子檔,2009 年 7 月),頁 8。
緒。」70 不過,這樣的澄清無濟於事,家博依然深陷這場血案的輿論風暴中; 之後主流平面媒體乃陸續加入報導家博涉案情節,其中《中央日報》專文之 報導: 專案小組係據報這個「大鬍子」的外籍男子,28 日中午 12 時許,也就 是血案發生前後,曾到林義雄家按門鈴,當時屋中有個三十歲左右的 男子開門放他進去,不久外國人自行離去,那個男子人在屋裏。71 從 種種跡象顯示,這名大鬍子在 28 日中午 12 時至 1 時之間,也就是警 方研判命案發生的時間之內前往凶宅,「巧合」的成分已經降低,而直 接和命案有關的成分越來越濃。72 《中國時報》之報導: 家博目前已經成為「焦點」,因為他曾經與死者通話,更有人指證曾見 到一個「大鬍子」在 28 日中午 12 時 40 分按林家門鈴,且那個高高瘦 瘦的人應門……73 此敘述情節不約而同都是指向大鬍子家博 2 月 28 日中午至林宅按門鈴, 然後有一高瘦男子接應。74 如前所述,此被指涉的男子應為游錫堃,後證明 為誣;而據家博所提出的相關照片、物證,他至林宅時,已是在血案發生後、 現場充滿各色人等的傍晚。75 可是數日後,家博到林家關心的舉動卻被移花 接木為血案發生前的出沒現場,且有同夥接應,令家博備感困擾。3 月 2 日家 70 〈家博喜愛林家女 常讓孩子當馬騎〉,《聯合報》,1980 年 3 月 3 日,版 3。 71 〈祕密證人向警方提供線索 全面查尋大鬍子外籍男子〉,《聯合報》,1980 年 3 月 1 日,版 3。 72 姜雲龍,〈大鬍子按林家門鈴,屋內男子半蹲開門〉,《中央日報》,1980 年 3 月 5 日,版 3。 73 〈大鬍子家博拍出兩份電報 治安單位發現文字頗曖昧〉,《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5 日,版 3。 74 此情節與兩位「秘密證人」當年的指證亦大致吻合;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林宅血案、陳文成 命案重啟調查偵查報告〉(未刊電子檔,2009 年 7 月),頁 8 75 陳儀深訪問,簡佳慧記錄,〈家博(Bruce Jacobs)先生訪問紀錄〉,收於《口述歷史:美麗島事 件專輯》12,頁 302。
博主動出面說明,並向警方提出嚴重抗議,要求警方轉知新聞局舉行正式記 者會為他澄清,旋遭拒絕;至 3 月 3 日凌晨,家博仍留置在臺北市刑警大隊, 進一步正式提出要求警方保護,76 正是感受到媒體對其涉案之繪聲繪影的報 導,已足以威脅到其安全;3 月 5 日家博遭警總約談後,便在治安人員的「保 護」下離去。77 家博之牽扯至其中,或許僅是秘密證人其記憶「再建構」歷程後的「假 設」,未必是原來的訊息。78 此在人們置身於輿論形塑「理想的兇手」輪廓之 情境中,目擊證人本身的記憶是有可能被引導至輿論所期待的目標。但證人 記憶是否有誤並非此際焦點,家博的多番澄清也難以扭轉治安當局先入為 主,以及媒體推波助瀾的輿論攻勢。因此,不僅調查人員企圖藉由被捕的美 麗島人士攀誣家博涉案,79 媒體亦不忘在家博、臺灣政情,以及林義雄之間 的關聯性上大作文章: 可以窺知的是:家博與林義雄的交往關係,是建立在政治因素上,他 學的是政治,尤其又公開表示對中華民國的政情很感興趣,他與林義 雄的交往關係就可想而知了。80 這場「追殺家博」的輿論風潮持續了近一個月,但畢竟家博具備美國公 民身分,國民黨政府動則得咎,無法立即作為,81 很難運用過往對付政治犯 76 〈大鬍子不肯走 請求警察保護〉,《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3 日,版 3。 77 〈廣泛搜尋各項證據 家博等人昨被約談〉,《中央日報》,1980 年 3 月 6 日,版 3。 78 「記憶」有時是再建構的歷程,即所謂「建構的假設」(constructive hypothesis)。人們記得的往 往只是大概的情節,然後在回憶時根據他們認為什麼應該是真的,再建構出細節。雖然他們認 為自己記憶很準確,但事實則不然;鄭麗玉,《認知心理學:理論與應用》(臺北:五南圖書出 版公司,1993),頁 95。 79 陳儀深訪問,周維朋記錄,〈蔡有全先生訪問紀錄〉,收於《口述歷史:美麗島事件專輯》12, 頁 190。 80 吳國棟特稿,〈林宅血案幾時發生?兩個答案無從肯定!〉,《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4 日,版 3。 81 直至 3 月 26 日,家博才被臺北地檢處檢察官謝文定傳訊;應訊前家博不忘召開記者會以求確保 本身權益;〈家博昨天提出抗議書 認為專案人員草率〉,《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27 日,版 5。
的「斷然處理方式」;即使採取名(學術名譽)、利(一千萬)、安全(秘密送 離臺灣)為誘餌,82 亦難令家博就範,使得偵辦進度陷入膠著,遂有一位雲 林虎尾高中教師白德堃因為急迫期待破案,而向與警方聯絡、提出其建議:「不 妨使用『催眠術』,使家博能夠在自然狀態下,把當時的實際情況和盤托出, 幫助破案。」83 這段期間輿論被操作導向家博涉案的情境,竟讓高中教師異 想天開,84 真不知道是誰被輿論催眠而不自知? 林宅血案的檢舉獎金不斷提高到五百萬元,85 但依然無法偵破,最後在 3 月 17 日「美麗島軍法大審」前夕,警總宣佈涉案人若能自首或投案,因而破 獲整個暴力叛亂集團者,依法得免其刑責;86 可謂是用盡所有的方法。但已 經定調的預設立場,仍不脫命案發生以來鎖定在共匪、海外臺獨等叛亂集團 或國際陰謀組織的偵辦方向而被層層限制,頂多加入黑社會成員為考量點, 卻從未指向情治機關人員涉案的可能性,87 難免貽人包庇或諱疾忌醫之口 實,亦註定日後血案難以偵破的命運。 1980 年 4 月 21 日,刑事警察局局長曹極88 在省議會表示,血案「千分之 九九已破案」,89 對偵破血案有「萬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的信心」,只怕「萬 82 家博,〈抗議書〉,引自呂秀蓮,《重審美麗島》(臺北:前衛出版社,1997),頁 279。 83 《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27 日,版 6。 84 刑法學者蔡墩銘認為:「催眠術在刑法上被視為強暴脅迫手段之一種(〈刑法 221〉),即其施用 將使人不能抗拒,有任由他人之配之虞。藉此以觀,在催眠狀態所為之陳述,由於陳述者缺乏 自由思想,自不能有效作為有罪證據予以利用,充其量僅可供為犯罪判斷之參考而已」;蔡墩銘, 《審判心理學》(臺北:水牛出版公司,1991),頁 155。 85 〈協緝林宅血案兇手 獎金增至 500 萬〉,《中央日報》,1980 年 3 月 11 日,版 3。 86 〈黃信介等涉嫌叛亂案 軍事法庭今公開審理〉,《聯合報》,1980 年 3 月 18 日,版 3。 87 〈監察院調查報告(節本)〉,收於林義雄,《只有香如故:林義雄家書(下)》(臺北:圓神出版 社,2014),頁 67-71。 88 曹極卸任後,在 1981 年 8 月初於報刊發表〈偵查林義雄家屬回憶錄〉,大膽認定一位宜蘭藉的 男子何火成「千真萬確的就是林宅血案兇手」;林倖一,《對政治人物之諍言:臺灣廿五年來政 治社會變遷之實錄》(臺北:自立晚報,1991),頁 50-53。然而,何火成應有某種程度之精神問 題,使調查工作遂告頓挫;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重啟調查偵查報告〉 (未刊電子檔,2009 年 7 月),頁 9。 89 曾彩金主訪,張春菊、溫蘭英、黃瑞芳紀錄整理,《邱連輝老縣長口述歷史訪談紀錄》(屏東: 屏縣六堆文化研究學會,2006),頁 47-48。
一」的可能而破不了案。90 這個「萬一」,或許正反映了在當局及媒體操縱輿 論主導辦案方向下,所難以突破的侷限與困境吧。
四、溫情
91之蔓延
從 1979 年底「美麗島大逮捕」以來,輿論如同歐洲中世紀「獵殺女巫」 般一路追剿美麗島人士,將其視為暴徒、一切罪惡的淵藪而對其喊打喊殺, 使得以暴易暴的輿論氛圍不斷滋長,92 固然當局──警總發言人徐梅鄰和臺 灣省主席林洋港先後呼籲民眾應該和平理性。93 然而,民眾對於並未親身經 歷的事件所能產生的唯一情感,往往就是透過媒體建構之「想像」所激發起 來的情感;94 輿論既已撩撥起這股想像之暴戾情緒許久,此刻想要降溫似乎 有點遲了。無論「林宅血案」兇手是誰、動機為何,或許可視為數月來激情 輿論累積下所造成之苦果。 為收拾苦果及安撫人心,蔣經國總統在血案當晚迅即指派專司黨外溝通 工作的國民黨副秘書長關中,前往仁愛醫院向在場人士轉達處置措施: (一)事件發生後不久,總統即接獲報告,對這次血案的發生表示震 驚,並立即指示有關單位,迅速與軍法處協調,保釋因高雄暴力事件 而被收押的省議員林義雄,來會同治安單位處理這次不幸事件。 (二)懸賞五十萬獎金,並動員所有治安單位力量,以求儘速偵破全 90 〈林宅命案可望偵破〉,《中國時報》,1980 年 4 月 22 日,版 3。 91 本文之「溫情」係指對於弱者苦難的同情憐憫之心,即孟子所謂的「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參 見《孟子˙告子上》。 92 陳佳宏,《鳳去臺空江自流──從殖民到戒嚴的臺灣主體性探究》,頁 105-144。 93 〈警總呼籲社會大眾 勿以報復手段洩憤〉,《聯合報》,1979 年 12 月 14 日,版 3;〈政府處理 高雄事件 絕對不會牽連無辜〉,《聯合報》,1980 年 1 月 1 日,版 3。 94 沃爾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著,閻克文、江紅譯,《民意》(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2009),頁 23-24。案。 (三)對所有因高雄暴力事件,而被有關單位收押的被告的家屬,立 即採取保護措施,以免再度發生不幸事件。95 當關中宣佈這三點措施時,「表情悲痛,哽咽幾不能言」,96 足見血案對 其情緒打擊之重,惟在悲憐家屬情境之外,恐怕亦帶有對當局處境的憂傷。 代表黨外陣營的立法委員康寧祥雖表示諒解,但希望關中能夠盡力做到保護 這些被告家屬的工作;97 因為,這股暴力充斥的恐怖氣氛籠罩臺灣社會已久, 例如幾位臺灣大學自由派學者胡佛、楊國樞等人看待美麗島事件與當局稍有 相左,就遭到國民黨右翼團體的批判及威脅,98 甚者公開揚言要到臺大校園 槍斃他們;99 另包括擔任美麗島辯護律師的蘇貞昌、江鵬堅、尤清等人,血 案前就常被電話恐嚇,100 血案後,驚恐的氣氛更深,101 不只寢食難安、擔心 自己及家人受拖累,102 也要擔憂橫遭不測而提前立下遺囑;103 連具有立委身 分的黃順興都頻遭「疾風」集團104 的攻擊,而只能在立院質詢抱怨行政部門 95 〈總統關注林宅慘案〉,《中國時報》,1980 年 2 月 29 日,版 3。 96 同上註。 97 同上註。 98 新臺灣研究文教基金會美麗島事件口述歷史編輯小組,《暴力與詩歌:高雄事件與美麗島大審》, 頁 252。 99 新臺灣研究文教基金會美麗島事件口述歷史編輯小組,《暴力與詩歌:高雄事件與美麗島大審》, 頁 251。 100 新臺灣研究文教基金會美麗島事件口述歷史編輯小組,《暴力與詩歌:高雄事件與美麗島大審》, 頁 284。 101 辯護律師蘇貞昌的感受;何榮幸,《衝衝衝蘇貞昌:電火球智慧王的執行力》(臺北:天下遠見 出版公司,2003),頁 68。 102 辯護律師江鵬堅家屬的心境;張世瑛訪問紀錄,〈江彭豐美女士訪談紀錄〉,收於《勇者的身影: 江鵬堅先生行誼訪談錄》(臺北:國史館,2004),頁 27。 103 辯護律師尤清的動作;新臺灣研究文教基金會美麗島事件口述歷史編輯小組,《暴力與詩歌:高 雄事件與美麗島大審》,頁 307-308。 104 「疾風集團」係由「反共義士」蕭玉井、沈光秀等人所組成,頻頻以言論、行動攻擊黨外人士, 後來創刊《疾風》雜誌,與《美麗島》抗爭;葉柏祥,《黃信介前傳:民進黨永遠的大老》(臺 北:月旦出版社,1994),頁 102。
並沒有積極去遏止這股暴力歪風。105 長期擔任國民黨政府與黨外溝通橋樑的 政治大學教授黃越欽106 便透過媒體對這段時間不安的氣氛有感而發: 我們應當真正覺悟,國家的光榮是由無數崇高的行動累積而成,暴力 只會帶來嚴重災禍,社會秩序是一切政治理想的基礎,在動盪不安之 中,何來個人幸福?要使社會去暴戾而致祥和,需要無數的智慧與耐 力。今後凡我同胞更應努力杜塞猜疑與對立情緒之滋長……107 黃特別將矛頭指向形塑這股輿論氛圍的主要工具──傳播媒體: 尤其是大眾傳播工具,在發揮輿論功能之際,更應持平、客觀、嚴守 職業道德,為溝通國民思想感情而努力。108 黃越欽沒有直接點名批判哪家媒體,因為若發出這樣的言語就不可能會 登上主流平面媒體的版面,因此他用一種較委婉的筆調,期待媒體能發揮對 全民有益的正向力量,以寬慰林宅血案後的社會創痛。實際上,任何人都可 以預判,血案一日無法偵破,不惟謠言將愈演愈烈、政府當局的威望不斷減 損,社會也難以得到平靜;作家李昂就憂心:「類似莫索里尼、希特勒時期的 暗殺恐怖氣氛出現在這塊土地上。」109 縱然媒體不忘呼籲社會大眾能明辨敵 我:「大家以整體的利益為重,勿受陰謀者的利用,勿墮敵人的圈套,守法崇 法,團結合作,維秩序,尊紀律,以樹立一個安定的社會。」110 但在血案真 相不明的情況下,欲求社會和諧實是一大難事;林洋港便希望治安單位能藉 105 〈徐中齊促除惡務盡〉,《聯合報》,1980 年 2 月 27 日,版 3。 106 美麗島大逮捕後,黃越欽尚直接陪同關中與眾受難者家屬會面,不 過在一些家屬觀感裡,黃似 乎是站在威權當局的立場,且曾威嚇家屬莫要多言生事;唐香燕,《長歌行過美麗島──寫給年 輕的你》(新北:無限出版,2013),頁 143-145。 107 黃越欽,〈憑智慧與耐力、去暴戾而致祥和:對林義雄家屬遭慘禍的感想和期待〉,《中國時報》, 1980 年 3 月 2 日,版 3。 108 同上註。 109 〈不要讓暗殺恐怖氣氛出現〉,《聯合報》,1980 年 3 月 3 日,版 8。 110 〈非破案不足以摘奸發伏昭信天下:論林義雄宅血案〉,《中國時報》,1980 年 2 月 29 日,版 2。
由偵破此案,以消除此刻瀰漫在臺灣社會的暴戾之氣。111 儘管期待儘速偵破血案的心聲瀰漫,但緝兇陷入膠著則是不爭的事實; 不過,無論先前的政治立場為何、對美麗島人士的觀感如何,此際皆一致盼 望血案早日真相大白,因為,血案傷害的是社會全體的心。在媒體一篇「文 情並茂」的文章裡反映了這樣的思維: 他們不是向四個婦孺行兇的小鬼,他們是向我們一千七百萬人行兇的 巨魔,我們不要容許這種反人性的行為,我們不要!112 媒體特稿也分析血案主謀者的心態: 兇手或是主謀行兇者,是一個具有某種強烈意識的偏激者。他所下的 毒手不是對林家,而是對整個社會。113 媒體既擔當輿論的背景與前景,因此可嘗試改變報導、討論的方向與重 點,扭轉現有情勢,開創新的輿論氣氛;114 技巧之一或可藉由「二級傳播模 式」(Two-step flow model),先以意見領袖(opinion leader)為中介,在氣氛 蘊育中,再傳達給一般民眾,115 以培養新的輿論氛圍;因此,除了前面黃越 欽教授等人之冷靜、溫情的呼籲,更透過九位藝文界人士包括小野、黃得時、 丁亞民、向陽、夏志清、蕭颯、李昂、鄭清文、李赫諸人引用印度女詩人奈 都夫人(Sarojini Naidu)之語,聯名表達此刻社會應有的對策: 111 〈林義雄家慘遭巨變 總統極為震驚悲惜〉,《聯合報》,1980 年 3 月 1 日,版 3。 112 曉風,〈不要!〉,《聯合報》,1980 年 3 月 1 日,版 3。 113 吳國棟特稿,〈林宅血案內情曲折複雜˙任何猜測徒增警方困擾〉,《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3 日,版 3。 114 彭芸,《政治傳播:理論與實務》,頁 87。
115 Paul F. Lazarsfeld, Bernard Berelson and Hazel Gaudet, The people’s choice; how the voter makes up
當房子著火時,詩人應該停止歌唱,拿起水桶去救火!116 當暴力滋生而導致烽火蔓延時,確實需要有一股溫情力量,以穩定社會 人心。毋庸諱言,之前特別是在大逮捕時期,主流平面媒體曾因追剿美麗島 人士而不自覺地扮演國民黨政府「輿論縱火(暴力、仇恨之火)」的工具,而 林宅血案的發生,讓當局(縱火者)和媒體(引信)皆驚覺輿論怒火之反噬, 最終可能延燒己身,因此只好亡羊補牢、「拿起水桶去救火」,以溫情輿論安 撫暴戾氣氛。 在血案發生後的數日內,臺灣社會所蔓延開來的溫情氛圍,使之前對美 麗島人士的無盡醜化,產生結構性的翻轉;尤其林義雄一家大小旦夕間成為 正面形象的代表人物,輿論逐漸對林家友善。首先,在媒體標題裡之林家女 兒的形象,被濃濃的溫情所包圍,成為惹人憐惜又聰明乖巧的好學生: 孿生姊妹生死同日˙慘遭毒手令人痛心˙大姊林奐均、品學兼優˙乖 巧喜讀書、循規蹈矩……117 被媒體冠以可愛暱稱「小白兔」的大姊林奐均表現尤為人稱道: 臺北市仁愛醫院院長柯賢忠表示:林奐均雖年僅九歲,卻是一個勇敢 的孩子,她自前天下午到該院急診處接受救治後,雖歷經兩個多小時 的大手術,但手術前後始終不曾哭鬧,其傷口恢復的情況至昨晚為止 仍相當良好。118 如果按照之前主流平面媒體所描述美麗島人士「窮凶惡極」之社會壞份 子的形象,教育出這等的優質小孩,豈不矛盾?因此,為求邏輯一致,不惟 林家小孩的形象為「模範兒童」,連帶其父親林義雄也漸能博取媒體的正面形 116 〈不要讓暗殺恐怖氣氛出現〉,《聯合報》,1980 年 3 月 3 日,版 8。 117 〈孿生姊妹生死同日〉,《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1 日,版 3。 118 〈林奐均傷口情況良好 右肺已逐漸恢復功能〉,《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1 日,版 3。
象。3 月 1 日一則專訪是如此敘述著林義雄的舉止神情: 他(林義雄)對親友的慰問之情,總是抿抿嘴吐出「謝謝」兩字,看 上去他的情緒又恢復到平日的神色。不多講話,但骨子卻有一種傲然的 神態。119 先不論主流平面媒體以「專訪」的陣仗來「伺候」階下囚──美麗島人 士已屬不尋常,觀其用字遣辭,直如有「蔣總統等級」那般「平凡偉人」的 架勢,令人很難想像去年大逮捕前美麗島人士澄清記者會時,林義雄與媒體 記者怒顏互斥的尷尬場景120 竟是同一批人在扮演;更令人驚異的,還以小說 化的筆調,形塑林家一幕幕父慈子孝的感人情節: 林義雄為免影響女兒的情緒,在進入病房前,曾在門外的座椅上坐下, 吸了一根半煙,先行穩定自己。進入病房後,林奐均看到久違的爸爸 來了,掙扎著鼻孔上塞滿管子展露了笑容。林義雄迎著女兒的笑靨, 誇稱她很勇敢,不斷地親吻著她,並說:「爸爸聽說妳生病住院,特地 從美國趕回來看你。」他並向女兒說,女兒寫給他的信,他都收到了, 並且謝謝女兒祝爸爸精神飽滿,身體健康,還誇獎女兒的信寫得真好。 他問女兒病好了想去那裏玩?林奐均說六福村,林義雄問要不要回宜 蘭鄉下住,養兔子、種花?女兒說要唸書,林義雄說鄉下也有學校啊, 女兒說放暑假的時候才去。林義雄又要女兒親爸爸,女兒希望爸爸能 活一百歲。父女倆在醫護人員、朋友、辦案人員的圍繞下,流露著自 然的親情,林義雄並且告訴女兒媽媽,明天會來看她,要她乖乖的睡 覺。會面過程中,林奐均不斷掀動著嘴唇,似乎有好多話想跟爸爸說, 119 姜鎮邦、劉黎兒專訪,〈父女會 病榻前 敘親情〉,《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1 日,版 3。 120 陳佳宏,《鳳去臺空江自流──從殖民到戒嚴的臺灣主體性探究》,頁 127-128。
但又顯得很吃力。121 撰寫者應該是透過轉述的報導,寫成一篇觸動人心的抒情小品,在其筆 下,林義雄家逢巨變、身負叛亂罪嫌而又想和女兒回鄉種花的對話,頗有秦 國李斯謂其子曰:「吾欲與汝復牽黃犬。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122 的味道,但較之李斯被「族誅」的下場,林義雄卻卸下叛亂份子的暴力面容, 代之以一幅感人的父女天倫圖而引人一掬同情之淚;連一向厭惡美麗島人士 的作家李赫也表示:「雖然發生這件大事,我仍然不喜歡林義雄,可是孰無母 親、孰無子女,我仍寄予最大的同情……」123 足見林家悲慘遭遇之溫情感染 力的廣泛。其中,林義雄夫婦在血案後的堅毅表現,特別得到外界之肯定, 例如清華大學教授沈君山原本僅被動介入美麗島事件之善後,但因為對林妻 方素敏遭逢大難後的堅忍表現印象深刻,讓沈產生好感而願意更積極去協助 美麗島人士;124 政治大學教授黃越欽對林義雄的讚賞更形諸媒體專文: 林義雄先生承擔了這樣悲慘的命運,他曾跪在亡母和幼女屍體面前悲 憤欲裂,激情自責,那種慘痛發自人性深處,令人鼻酸,可是看到他 仍能勇敢地站起來,堅強地表示「個人事小,國家事大」;用深明大義, 冷靜超脫來報答各界的同情與關懷,林先生是個男子漢。125 在這股溫情蔓延,以及舉目稱頌林家大小的氣氛感染下,過往輿論對林 在內之美麗島人士的政治仇恨似乎暫時被忘卻;因為以人情之常,同情、慰 121 姜鎮邦、劉黎兒專訪,〈父女會 病榻前 敘親情〉,《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1 日,版 3。 122 司馬遷,〈李斯列傳〉,《史記》。 123 〈不希望有血腥散播〉,《聯合報》,1980 年 3 月 3 日,版 8。 124 新臺灣研究文教基金會美麗島事件口述歷史編輯小組,《暴力與詩歌:高雄事件與美麗島大審》, 頁 273。 125 黃越欽,〈憑智慧與耐力、去暴戾而致祥和:對林義雄家屬遭慘禍的感想和期待〉,《中國時報》, 1980 年 3 月 2 日,版 3。
撫尚嫌不足,輿論怎忍心再大加撻伐而主張嚴懲美麗島事件之被告。126
五、血案之權力面向
從血案本身來看,兇手一刀砍向林家,造成現場悲劇,此係在國家權力 機制之軍警特務環伺被告及其家屬的嚴密監控、127 24 小時監聽的情況下,128 猶可讓兇手光天化日下從容來去而犯案,129 著實匪夷所思,130 當局難辭其 咎。131 且美麗島人士早受國內外矚目,加上血案慘烈程度之驚人,任何媒體 都很難淡化處理,而透過全面性的圖、文、影像傳播,使林家苦主形象深值 社會人心,更凸顯林家(被告)在權力地位上與國民黨政府(審判者)的偌 大差距;此「弱者」形象很容易地會投射、放大到與林義雄同為階下囚的眾 美麗島人士身上,對比當局關押被告的強勢權力手段,更加彰顯他們的孱弱 126 從威權到民主時代,誠然臺灣社會的多元開放程度兩個時期有相當大的差距,但人情之常、人 性本能卻是任何時刻臺灣社會的共同價值。一場慘絕人寰的滅門事件,受害者還是老弱婦孺, 這樣的慘案發生,很難想像會有哪個社會可以無感?人們可以不生同情惻隱之心?因此,即使 在黨媒結構下之「輿論」有其侷限性,未必為全貌,但此際因悲劇而生的溫情,乃至成為輿論 主流的發展並不會令人詫異。 127 〈一二一○專案後期治安特別措施〉,收於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記憶與遺忘的鬥爭:臺 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卷三‧面對未竟之業》(新北:衛城出版,2015),頁 127-129。 128 據情治單位「彩虹專案」資料顯示,林宅長期遭情治單位 24 小時「監聽」,案發當日計有 4 通 電話紀錄;〈黃君等判亂相關檢情要報、安和專案重要情況、新聞資料、電監情報及彩虹資料等 調查情報〉,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檔號:0068/1571/207/39/001。 129 2009 年重啟調查的「專案小組」對情治人員 24 小時「監控」林宅一事存疑,認為:「尚無法據 以研判案發時是否有情治人員在林宅週邊監控,並縱放歹徒入內行兇等情。」;臺灣高等法院檢 察署,〈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重啟調查偵查報告〉(未刊電子檔,2009 年 7 月),頁 13。 130 「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長吳乃德不能同意 2009 年「專案小組」的上述結論,他認 為:「如果當時林家是 24 小時受到監控,那麼涉案的人或是機構應該就非常清楚。」;〈「高檢署 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重啟調查偵察報告公聽會會議記錄〉(未刊電子檔,2009 年 8 月 20 日), 頁 4-5。 131 當局為亡羊補牢,避免類似慘案再度發生與橫生枝節,乃於 3 月 8 日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發文 警備總部核定實施,針對美麗島被告家屬執行 24 小時勤務,主要任務包括(一)維護在押被告 家屬之安全;(二)妥予監視其家屬言行活動;〈謹檢呈本局對「一二一○」專案,在押嫌犯家 屬安全維護執行要點乙份、警力佈署圖十四份及警力佈署統計表乙份,恭請 鑒核〉,國家安全 局,檔號:0068/C2801/0001/04。影像。在溫情發酵、人情義理上,國民黨政府極易落於頹勢,一時間反倒強 弱易位、權力位置互換,當局如同遭到道德審判,等於也因血案而被權力反 噬、劃上一刀。 血案初起時,如第二節所述,主流平面媒體的第一個反應就是用政治陰 謀角度,揣測血案為黨外苦肉計、窩裡反或自導自演,其動機為「影響審判 而製造此慘烈之景像,以博取社會大眾之同情」;132 此輿論走向若能成形,也 許對於當局最不失分。雖然這種將美麗島人士推向極端化的輿論風向能讓多 少民眾信服猶未可知,但以輿論情勢演變來看,無論血案真相為何,實際上 已經造成如此廣泛的同情效應,不免被認定可能影響到後續之美麗島大審, 具法學背景的黃越欽即持此看法: 如今高雄事件審判在即,幾個月來朝野多方的努力,希望達成有利於 公平審判的氣氛與條件,似乎又面臨考驗。司法獨立的意義,未必要 對審判官掣其手肘,強其違法,只要有妨害其冷靜思考獨立判斷因素 存在,即可能危害公平。133 究其實,臺灣戒嚴時代的政治案件根本談不上審判獨立或公平審判,隨 處可見政治權力干預司法的痕跡;因此,與其認定「林宅血案」將影響審判, 使法官因溫情壓力而妨害其對案件獨立判斷,不如將血案效應視為影響國民 黨政府的政治決定,讓當局將權力作用方式,從威壓司法去嚴懲美麗島,轉 變為對司法下指導棋,以平息激情為原則,作出對美麗島人士較為有利的審 判方向。血案效應與政治力拉扯下的輿論情勢,中和或減輕了國民黨政府透 過司法對美麗島人士的權力壓迫;概言之,當局控制司法的權力結構並沒有 改變,變的是其操縱司法的權力運作方向,而符合當局當下的政治利益才是 132 〈智者不惑 緝兇為先:再論林義雄宅血案〉,《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2 日,版 2。 133 黃越欽,〈憑智慧與耐力、去暴戾而致祥和:對林義雄家屬遭慘禍的感想和期待〉,《中國時報》, 1980 年 3 月 2 日,版 3。
奉行不渝的圭臬。
儘 管值 此一 片溫情 蔓延 的同 時, 仍有「 全美 律師 協會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會長史密斯(William Reece Smith Jr.)3 月 1 日在接受「中華民 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歡宴時表示:「暴亂行為亦為美國法律所不容許, 必須依法加以制裁」的呼籲,134 不忘提醒當局嚴懲美麗島人士,但此引「外 人」無懼犯眾怒之冷酷作風,頂多是補強審判必須繼續進行的正當性,終究 不是溫情蔓延下當局甘冒大不諱而去採納的輿論主流。站在黨國媒體共生利 益的立場,輿論情勢既要符合「民情」,同時也不能損及當局的權威與顏面, 所以,主流平面媒體便順應這股趨勢而提出對軍法大審的建言: 政府本乎人道立場,雖以軍法之森嚴,及可能之顧慮,仍在蔣總統親 自主持下,決定立將林義雄交保釋放。此種仁厚矜恤‧‧‧‧之態度,實為政 府一再宣示寬大處理高雄事件涉嫌者之最好佐證。因此吾人深盼政府 本此一貫之態度,對整個高雄事件涉入人員,出之以仁厚寬大‧‧‧‧之襟懷, 與人為善 ‧‧‧‧ 之心情。在審判過程中,對涉嫌人員之要求,以及為其自身 權益所作之努力,儘量予以便利及尊重。而用法量刑,悉從寬減‧‧‧‧。一 方固應維持法律之尊嚴,他方亦可予誤蹈法網者以更始之機會,致祥 和之氣象,開團結之新境。135 蔣經國總統迅速讓林義雄交保,足見其具政治敏感度,避免血案溫情效 應持續發酵下而可能刺傷當局的形象,因此,主流平面媒體不再扮演「美麗 島大逮捕」時撩撥輿論之搧風點火的角色,反而鼓吹後續之審判能「悉從寬 減」,以收拾民心。然而,國民黨政府依然必須鞏固統治權威,不可能全然赦 免包括林義雄在內的所有美麗島被告,而將權力運作成另一種恩給形式。簡 言之,即是「容許」媒體可以給予林家某種的「待遇」。相當明顯地,隨著血 134 〈暴亂行為法所不容〉,《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2 日,版 3。 135 〈智者不惑 緝兇為先:再論林義雄宅血案〉,《中國時報》,1980 年 3 月 2 日,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