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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g-Hua University Repository:Item 987654321/6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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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大學

行政管理學系研究所碩士班

碩士學位論文

指導教授:邱冠斌 博士

我國溫泉資源與事業管理規範之分析¡

以台北市為例

Analysis of the Regulation of Hot Spring

Management in Taiwan:

Case Study of Taipei

研究生:潘昱卉 撰

中華民國 97 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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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誌

在中華的日子從大學到研究所將近七年半的日子,感謝每一位老師給予我的指導與 鼓勵;修業時期更深刻體會到學業與工作難以兼顧之困難,因此由衷感謝老師對我的體 諒與關心,讓我在研究之時倍感溫暖,擁有更多的力量與信心逐步完成論文。 首先感謝恩師邱冠斌教授,在老師的帶領下進入了學術研究領域,更在研究過程中 給予精確的指導與協助,並不辭辛勞的花費精神地修改補強,讓我更加順利地完成研究 所學習歷程。此外,感謝兩位口試委員曾建元教授以及邱冠舜教授的指正與建議,讓我 的論文最終能夠更完善的呈現。感謝每位參與研究的受訪者,耐心地完成冗長的訪問。 再者感謝身邊的每一位朋友,因為你們的支持讓我更為堅定。謝謝昭仕哥和康維, 你們的幫忙讓我的寫作事半功倍。謝謝淑芬助理,您的協助和關心給予我最大的便利與 感動。謝謝小圭和練,辛苦你們陪我跋山涉水的完成訪談。謝謝高子雲老師和 Maggie 以及特洛伊的夥伴,你們的歡笑是我紓解壓力的最佳處方。謝謝我的好姊妹和珮蓉,妳 們一路相隨讓我不覺得孤單。謝謝家瑋,除了包容我的脾氣更給予我無限的支持。 最後感謝我的家人,你們的打氣是我動力的來源,尤其謝謝威文表哥和二舅提供許 多經驗分享。最最重要感謝帶給我生命一切的爹娘,雖然我花了許多時間當學生,但你 們從不責備,更是無微不至的疼愛著我,辛苦您也謝謝您。 僅以此文獻給我身邊的每一位關心我並照顧我的師長、同學、以及好朋友。真心的 感謝你們,因為你們每一個人,讓我感受到我真的很幸福。 潘昱卉 民國九十七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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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溫泉是一項無法外移的綠色產業,我國由南到北幾乎都有溫泉的存在,若能善加利 用該資源,溫泉產業可促進國內經濟發展,進而帶動的商機更是不容忽視,更將台灣溫 泉產業推廣國外,進而成為另一個享譽國際的溫泉王國。 我國溫泉法及溫泉認證標章之通過與施行受到各界矚目,但各相關子法之制訂速度 緩慢,目前只能依現行法規執行;許多法令規定導致多數溫泉業者目前仍然無法取得官 方版溫泉認證標章,而中華民國溫泉觀光協會為提升業者品質已先行推動並發行,但如 何建立完善的認證機制並贏得社會的公信力仍有疑慮。因此,最終仍希望能由政府機關 辦理具公信力的溫泉認證,並加快相關子法的制訂及實施,建立溫泉管理秩序以利溫泉 產業的永續發展。 台北市政府依地理區位分行義路、新北投及陽明山三處溫泉區,界定不同區域之特 性集中發展,並由自來水處擔任取供單位進行集中管理,不但節省溫泉業者自行開發之 成本,更將溫泉資源有效的規劃利用。由此可見溫泉資源與溫泉事業在台北市之重要性。 觀光產業絕對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一環,為提升我國溫泉資源與產業之永續發 展,本研究提出之政策建議如下:(一)以民間組織擔任認證標章發行之職;(二)以台 北市的管理模式做為全國之範例。 關鍵字:溫泉、資源、觀光、認證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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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Analysis of the Regulation of Hot Spring Management in Taiwan:

Case Study of Taipei

Hot spring industry in Taiwan is a modern green industry that can not be exported. There is a great number of hot springs from north to south in Taiwan. Therefore, hot spring industry can play a crucial role on Taiwan¡s economic development. By attracting more and more foreign tourists to substantially increase the business of hot spring all over the country, Taiwan will become a kingdom of hot spring in Southeastern Asia.

While the central government has issued the Hot Spring Act and the Hot spring quality certificate, the regulation of hot spring management is still not complete. In addition, a lot of hot spring business owners all over the country still can not apply the official quality certificate since part of the key regulation of hot spring management is too strict and unreasonable. On the other hand, the Tourism Association of Hot Spring in Taiwan has, ahead of the government, already issued their own quality certificate. Unfortunately, the approval system of certification established by the Association still lacks the public trust. Therefore, the government is eventually expected by most hot spring business owners to exclusively take charge of the issuance of quality certificate, in order to assure the quality and to encourage the business of hot spring in Taiwan.

The Taipei city government has set up three regions of hot spring by geographic location: Singyi Road, Xin Beitou, and Yangminshan. Hot spring business owners of those regions present their own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stablishments, respectively. The resource of hot spring in Taipei City is managed by the Water Department of Taipei city government. T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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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 not only save the cost of exploiting hot spring by those business owners, but also enhance the development of resource of hot sprint within Taipei City. Thus, the resource of hot spring is highly important to Taipei City.

The tourism industry is absolutely significant to Taiwan¡s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everlasting development of hot spring resource and industry in Taiwan, this research proposes the following policy suggestions: (1) The central government in Taiwan authorizes the Tourism Association of Hot Spring to issue the official quality certificate; (2) The management style and experience of hot spring in Taipei City can be used as a good example for the rest of the cou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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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5 第三節 研究流程...9 第二章 文獻探討...10 第一節 台灣溫泉之介紹...10 第二節 溫泉的利用與發展...22 第三節 相關理論之應用與介紹...36 第三章 研究問題與方法...43 第一節 研究問題...43 第二節 研究方法...45 第四章 台北市溫泉資源與事業管理規範之分析...48 第一節 台北市溫泉資源與事業管理規範之介紹...48 第二節 台北市溫泉資源與事業管理規範之執行現況...65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111 第一節 結論...111 第二節 政策建議...115 第三節 研究限制...117 第四節 後續研究建議... 119 參考書目...121 附錄...127 附錄一 溫泉法...127 附錄二 溫泉法施行細則...133 附錄三 溫泉取供事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134 附錄四 台北市自來水事業處附設溫泉營業章程...137 附錄五 台北市溫泉浴池水微生物檢驗結果與規定相符名單...140 附錄六 台北市交通局溫泉店家名冊...161 附錄七 訪談之消費者結構分析...164 附錄八 訪談記錄一...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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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記錄二...170 訪談記錄三...170~171 訪談記錄四...171~174 訪談記錄五...174~175 訪談記錄六...175~176 訪談記錄七...177 訪談記錄八...177~178 訪談記錄九...178~179 訪談記錄十...179~181 訪談記錄十一...181~187 訪談記錄十二...188~196 訪談記錄十三... 19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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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次

表 2-1 溫泉分類表...12 表 2-2 台灣地區各縣市溫泉分佈一覽表...14~15 表 2-3 我國溫泉類別及水質標準一覽表...16 表 2-4 溫泉發展應用一覽表... 31~32 表 4-1 溫泉資料庫分類表...61~62 表 4-2 台北市溫泉區溫泉浴池檢測結果合格業者數量統計表...68 表 4-3 消費地點首要選擇表...102 表 4-4 選擇消費地點首要因素表...104 表 4-5 選擇消費地點最後考量因素表...105 表 4-6 溫泉法頒布調查結果表...106 表 4-7 申請溫泉標章規定調查結果表...107 表 4-8 政府與協會分別頒布溫泉標章調查結果...108 表 4-9 標章做為消費參考指標調查結果表...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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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次

圖 1-1 研究流程圖...9 圖 4-1 台北市溫泉分布與現況使用分區圖...55 圖 4-2 新北投溫泉範圍...56 圖 4-3 行義路溫泉範圍...57 圖 4-4 中山樓溫泉範圍...58 圖 4-5 馬槽溫泉範圍... ...59 圖 4-6 台北市溫泉區溫泉浴池檢測結果合格業者數量長條圖...68 圖 4-7 消費地點首要選擇分配圖...103 圖 4-8 選擇消費地點首要因素分配圖...104 圖 4-9 選擇消費地點最後考量因素分配圓...105 圖 4-10 溫泉法頒布調查結果分配圖...106 圖 4-11 申請溫泉標章規定調查結果分配圖...107 圖 4-12 政府與協會分別頒布溫泉標章調查結果分配圖...108 圖 4-13 標章做為消費參考指標調查結果分配圖...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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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人類自古以來就懂得利用地熱來過生活,最習以為常的就是引進溫泉來保暖和洗 滌。近幾十年來更是利用地熱水及水蒸氣等天然能源做為發電之用,世界上最成功使用 地熱能源的國家就屬北歐的冰島和南太平洋的紐西蘭。溫泉,不單只有休閒觀光的功 能,目前更有許多國家將溫泉應用在農業栽培、生物科技發展等多元化的方向,例如日 本已研發出以溫泉養殖鱷魚等熱帶動物、栽培蘭花,而我國的礁溪也利用溫泉來種植空 心菜。全世界有許多國家都十分積極的發展溫泉資源,例如法國的溫泉醫院已經擁有一 百多年的歷史,而且還有溫泉醫生博士;另外德國用溫泉泥再加上溫泉水培植出來的綠 藻製成美容材料,以冷凍的方式加以包裝,技術十分純熟,使用的方式是解凍後敷在臉 上。由此可見歐洲國家對溫泉資源相當重視。 人類生活的型態不斷的進步與改變,人們除了物質需求滿足外,更逐漸重視精神滿 足,因此休閒娛樂便成為現代人用來調和物質與精神生活的必需品。休閒旅遊的風氣逐 漸攀升,而旅遊事業所帶動的經濟發展更受到政府與企業的矚目,因此也開始積極開發 和經營許多觀光景點與旅遊勝地。近年來我國深受日本文化影響,泡溫泉(泡湯)也逐 漸成為國人的日常休閒活動,特別是在民國八十八年週休二日的政策實施後,假日泡溫 泉的人潮更是逐年升高,我國由南到北幾乎都有溫泉的存在,因此泡湯的行程可說是簡 而易行、炙手可熱。 我國政府將民國九十三年訂定為「台灣觀光發展年」,而行政院觀光局更是對溫泉 旅遊作出一系列的規劃與相關活動,由此可知溫泉在我國的觀光產業中佔有舉足輕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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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溫泉是台灣得天獨厚的天然資源,倘若台灣要朝著吸引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發 展,溫泉絕對是吸引觀光客的重要景點。溫泉法的通過不單有助於台灣溫泉業在國際觀 光地位的提升,更是對台灣在國際形象及經濟上有莫大的助益,台灣目前已加入聯合國 世界衛生組織全球溫泉氣候聯合會(FEMTEC),「台灣溫泉學會」也已正式立案成立, 更成為台灣唯一被國際承認的溫泉學術團體,並與世界衛生組織的方向一致。雖然該溫 泉學術團體並非旅館休閒組織,但對於我國的國際溫泉地位有極大的提昇。台灣靠著溫 泉旅遊躍上國際觀光舞台並非難事,但首要任務就是要將國內的溫泉產業作全面性的規 劃與整合,並改善國內溫泉產業雜亂無章的現象。除了法律消極的約束之外,國內溫泉 產業更須積極建立一套道德規範,負起對社會的責任,為台灣的整個溫泉產業及社會大 眾謀 取更大的福祉 。 Kenneth J. Arrow 在他的 「社會責任與經濟效率 」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Economic Efficiency)書中提到,企業除了追求本身的利潤之外,也要 對社會中其他成員負起社會責任(social responsibility)。因為企業的經濟活動與整個社 會的其他成員息息相關,如果有損害到其他社會大眾的福祉時,企業必須負起責任,這 是一種「義務」(obligation)(Arrow, 1973)。 1998 年英國《經濟學人》對旅遊產業做的一份研究調查報告指出,推銷旅遊區就像 是促銷消費品,必須針對不同市場提供獨特的利益或附加價值,才能夠爭取旅客的青睞 (轉引自陳慧婷,2001)。溫泉是屬於不可外移的產業,假使能夠善加利用,溫泉產業 絕對可以成為促進國內經濟發展的重要推手。以日本為例,該國每年泡溫泉的人數高達 一億八千萬人次,進而帶動的觀光、住宿、餐飲等商機更是不容忽視(曾慧雯,2004)。 我國也擁有相當優渥的條件,應該讓國人在國內多多享用難得的溫泉資源,更希望台灣 的溫泉產業能夠推廣到國外,使台灣能夠進而成為另一個享譽國際的溫泉王國。 倘若能夠適當的開發利用台灣地區的溫泉資源,一方面可以提升觀光事業的發展, 另一方面對國民健康的維護也有所助益。我國各地區溫泉資源之利用甚早,但長時間缺 乏周詳的整體規劃及管理,導致公共設施不足、整體景觀凌亂、管線任意架設、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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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分區不合法、非法佔用公有土地、水權無法取得登記證,甚至是與人民切身相 關的問題如水質標準、衛生管理、安全保證等都尚待解決。因此,政府責無旁貸,應當 輔導溫泉相關業者朝向合法途徑營業,讓民眾擁有更優質、更安全的溫泉設施環境,以 保障消費者使用溫泉的權益。 中華民國溫泉觀光協會在政府推出官方標章之前,已先行推動溫泉認證標章來自我 約束品質,國內溫泉業者普遍認同此一作法,如此能夠避免劣幣驅逐良幣,對正派經營 的溫泉業者與廣大的消費者而言都是件值得慶賀之事。但是該協會如何建立完善的認證 機制並贏得社會的公信力仍有疑慮,因此最終還是希望能夠由政府機關來辦理具公信力 的溫泉認證。官方版和民間版的溫泉認證最大的不同處在於,政府不只要求溫泉業者的 水質、衛生、安全等要符合標準,更要求要溫泉業者具備營業執照。但是目前有許多溫 泉營業場所位處於水源保護區,而且其建築物也屬違建。這些溫泉業者非但沒有建造執 照,也沒有營業執照,即使官方版認證的溫泉標章順利推出,這些業者也無法獲得核發。 雖然官方版的溫泉認證要求相當嚴苛,但這樣的規範無論對消費者或是溫泉業者而言, 都是一個保證和背書。交通部觀光局於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公布十一家溫泉檢驗 機構的名單,溫泉業者可透過中央觀光主管機關認可之檢驗機構申請檢驗證明書,若溫 泉通過檢驗後,業者備齊檢驗證明書、衛生合格報告、營利事業登記證等相關文件,可 直接向所在的地方政府申請溫泉認證標章,每次有效期限為期三年。 溫泉認證標章代表著溫泉的來源與水質檢測都有一定的管理與規範,並提供消費者 選擇的標準,而其中最重要的意義就是業者的溫泉證明,取得標章除了要提供水的來源 證明,此外建物也必須合法,同時溫泉水質亦要通過檢測。溫泉認證標章除了保障消費 者權益,也藉由認證的規範以確保我國溫泉資源不被濫用。然而目前已通過檢驗且擁有 溫泉認證標章的業者僅有兩間,分別為宜蘭縣礁溪的湯圍風呂以及苗栗縣泰安鄉的錦水 溫泉飯店,前者為政府單位所經營,後者為全國第一間獲頒溫泉標章的民間溫泉產業; 反之,首善之都的台北市為全國各地首先針對溫泉資源做出各項計畫與規範之地區,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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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成為全國第一個取得溫泉認證標章之城市,引起筆者之注意,因此成為本文之主要 研究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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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

台灣擁有極為豐沛的地熱溫泉資源,加上景色優美的自然風景,兩者可稱為台灣溫 泉區最大的資本與優勢,若能夠在整體規劃設計中,有效的控管溫泉資源,結合當地產 業與人文風情,再配合政府所制定的相關政策發展成溫泉觀光文化特定區,相信台灣溫 泉產業的遠景與潛力是不可限量的。 行政院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核定「溫泉開發管理方案」,跨出了溫泉開發 利用管理的第一步。隨即依經發會共識決議,制訂溫泉法,經濟部奉行政院指示,研究 國內溫泉地區現況與問題,邀集產、官、學界舉行座談會與公聽會,著手研擬溫泉法草 案,期藉由溫泉立法之施行,建立我國溫泉管理制度,並使溫泉開發保育管理與促進溫 泉觀光產業有法源規範,妥善規劃建設溫泉區,改善整體環境及設施品質,落實溫泉資 源永續保育及利用。行政院於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日將溫泉法草案函送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日完成三讀程序,並於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日經總統公布 (郭萬木,2004)。 溫泉法內容包括總則、溫泉保育、溫泉區、溫泉使用、罰則、附則等六章,全文共 計三十二項條文。溫泉法奉行政院核定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發布施行。溫泉法第二 條規定,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有關溫泉之觀光發展業務,由中央觀光主管機關會商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有關溫泉區劃 設之土地、建築、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衛生、農業、文化、原住民及其他業務,由中 央觀光主管機關會商各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此乃國內首部完整規範溫泉休閒事 業的法案,十分值得社會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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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溫泉遍佈全省各地,卻有不肖溫泉業者爲了爭奪營運利益,惡性競爭造成違 法事件頻傳,例如溫泉區過度開發,導致山林、水源保護區、自然景觀的破壞。由於溫 泉水源供應有限,部分不肖溫泉業者以溪水加上化學藥物,加溫後混充天然溫泉,也有 部分不肖溫泉業者私自過濾用過的溫泉水回收後再使用以矇騙消費者;各式各樣的溫泉 旅館違建開業、衛生環境令人質疑,甚至管理不當、暗藏春色等,這些問題在在導致民 眾對台灣的溫泉卻步,使台灣觀光業的發展受到相當大的打擊。台灣的溫泉資源極為珍 貴,目前台灣各地的溫泉區相繼出現的旅館餐廳到處林立,如果按照現在的地開發速 度,溫泉的數量將降至最低,其中又以台北市新北投及行義路分區的使用量最多,遇到 使用量較大的顛峰時期則必需使用人工加壓或抽水的方式補充溫泉出水量,而台北市政 府配合現有水權人管理、流域管理及水質改善計畫作整體規劃。 目前仍有許多尚未合法的溫泉業者,誤以為只要溫泉法通過就能夠立即就地合法, 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從水利法第一章第二條即可得知,水為天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 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水權以及水資源均屬於國家資源,必須向地方主管 機關申請才得以使用。因為溫泉法主要是規範溫泉業者必須合法取水、供水、賣水;至 於溫泉業者能否設置旅館,必須合乎建築法等相關法規,因此政府將採取獲得合法經營 權之旅館才給予供水之作法。 雖然已經實施溫泉法,然而管理問題牽涉的層面十分廣泛,從水質衛生標準、溫泉 水是否經不法業者稀釋、加熱、回收,甚至是旅館的違規搭建問題等都與消費者權益息 息相關。例如國內的溫泉業水質衛生標準尚未統一,而經濟部水利署所制定之溫泉法公 布後,相關政府機構也尚未做出具體的規範與行動。媒體也常報導出許多有關溫泉的負 面新聞,使得台灣溫泉產業經營逐漸走下坡,讓溫泉業者備感壓力,而消費者對於台灣 溫泉的衛生管理也失去信心及產生不安。中華民國溫泉觀光協會為確保溫泉商家的溫泉 權益及統一溫泉水質之標準並回應消費者的期待,決定在官方版溫泉標章實施前,自律 性推廣民間版溫泉標章。該協會特委託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與國立成功大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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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試驗所進行全國溫泉水質檢測分析調查工作,使消費者能安全、安心、舒適的享用溫 泉之美。溫泉法將溫泉取供事業及溫泉使用事業分別管理,此方式之目的在於簡化管理 方式,溫泉取供事業必須完成申請經營許可之作業流程且通過核發許可,才能夠成為合 法之溫泉取供事業,而後溫泉使用事業才能夠向取供事業申請使用;此外中央政府亦設 置申請溫泉檢驗機關團體審查之標準作業程序,提供溫泉使用事業在檢驗合格後申請溫 泉標章之認證。對於溫泉認證標章之相關規定亦說明,若溫泉業者以溫泉做為觀光休閒 之事業者,必須經由中央觀光主管機關認可之機關或團體檢驗其溫泉水質且檢驗合格, 再向地方觀光主管機關申請發給溫泉標章後始得營業。溫泉認證標章就如同溫泉業者的 經營身份證,標章證明了溫泉水的來源合法性也保證溫泉水質的檢測合格,其中與民間 版之標章最大的不同點在於溫泉店家其建築物也必須合乎法令之規定。無論民間或是官 方所發行的溫泉認證標章,都是為了提供消費者做選擇溫泉店家之參考指標,進而提高 溫泉觀光產業之產值,更藉由此規範將溫泉資源能夠永續利用。 西元 1894 年德國人 Ouely 在台北市北投首度發現我國的溫泉資源,之後在日據時 期日本人便展開對溫泉資源之利用與開發(北投溫泉,2005)。由此歷史資料得知,我 國溫泉資源之開發地起源於台北市,而溫泉亦是台北市的重要觀光事業,更是爭取外來 觀光客不可缺的資源。台北市目前依地理區位分為行義路、新北投及陽明山三處溫泉 區,由於許多住戶及業者違法接管,使得混亂的管線亦成為該溫泉區奇景之一。台北市 政府於民國九十四年度進行溫泉區之劃設,並明確界定不同區域之特性集中發展。此 外,台北市與其他各縣市最大不同之處在於台北市以自來水處擔任取供單位,以該型態 進行集中管理,該方式不只能夠節省溫泉業者自行開發之成本,亦能夠將溫泉資源有效 的規劃利用,以上資料一再突顯出溫泉資源與溫泉事業在台北市之重要性。 基於上述研究動機與背景,筆者認為台北市對於溫泉資源與事業之規範有不同於其 他地區之特色,因此將台北市做為本文之主要研究對象。而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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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分析台北市政府目前對溫泉資源與事業的管理規範。

二、 探究目前台北市民間與政府分別辦理的溫泉認證標章之衝突現況。 三、 探討我國溫泉法目前在台北市的執行狀況與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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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流程

圖 1-1 研究流程圖

研究動機

研究目的

文獻分析法

深度訪談法

資料彙整

與分析

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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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台灣溫泉之介紹

溫泉的開發管理是我國目前最重要的溫泉相關課題,寶貴的天然地熱不僅能夠促進 觀光產業的帶動和發展,更能夠轉換為電力以節約能源的開發以及應用在農漁業的栽種 和養殖。因此我們必須對台灣擁有的溫泉資源有一定的了解,才能進一步進行管理與規 劃。本章將針對台灣溫泉資源的相關內容作詳細的介紹與說明。

壹、台灣的溫泉資源

一、台灣的溫泉定義

位於火山邊緣的台灣,地底下蘊藏著豐富的地熱資源以及溫泉,溫泉是天上的雨水 滲入地心,經過了千年萬年的沈澱,產生了物理、化學的變化,人類經由鑿井取油或是 鑽取地下水,或因地震擠壓地層,千萬年的化石水找到了通路、孔隙,從地心噴出地表, 形成溫泉。人們根據水溫的高低將其分為熱泉、溫泉、冷泉三種。從過去,溫泉就被人 們當作養生與水療的天然資源,台灣不單擁有這項寶貴的資源,更因為地熱豐沛而擁有 冷泉、熱泉、濁泉、海底泉等多樣性泉質,稱得上是世界上屬一屬二的泉質區之一,而 且溫泉資源名列全球 15 名之內(曾慧雯,2004)。 SPA Lady 楊麗芳女士曾說過,溫泉水是一種稀薄溶液,水是最主要的成分,以水 內溶有的礦物質成分多寡而分為礦泉和非礦泉,所以溫泉可以是礦泉或非礦泉,礦泉也 可以是溫泉或冷泉。由於口服的泉水礦化度較高,習慣上人們常把口服的泉水稱為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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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用於浴療的泉水由於都有一定水溫,習慣上稱為溫泉(楊麗芳,2001)。當雨水降 到地面,向下滲透,逐漸深入地殼深處,受熱後再循裂隙上昇,湧出地表,如果它在地 下深處加熱充足,溫度夠高,沿途散失熱量後,溫度仍高過人體體溫,或在當地年平均 溫 5℃以上,即為溫泉。這是溫泉成因最簡單的解釋。一般是指由地下湧出的泉水,其 溫度高於人體的體溫者,就可稱之為溫泉;而另一種說法則是泉水溫度高於地平均溫度 攝氏五度以上者,也可稱之為溫泉。 溫泉是泉水的一種,當一處泉水的溫度高於當地地面空氣年平均溫度時,會被冠上 「溫」(thermal)泉或是「熱」(hot)泉。為了做一個明確的界定,White 認為,凡是水 溫超過當地年平均溫度攝氏五度或是華氏十度的泉水都稱為溫泉。因此在寒地的溫泉, 有的水溫可能只有攝氏二、三十度,就已經是難得的自然恩賜,如果是在亞熱帶地區就 不足為奇了。而在歐洲,泉溫必須超過華氏二十度才會被稱為溫(thermal)泉(White, 1957)。國外的學者 Todd 及 LaMoreauxand 都將溫泉水定義為湧出地表的泉水,其溫度 高於當地的地下水溫。溫泉水(thermal spring)是水溫高於當地年平均氣溫攝氏 5 度或 華氏 10 度的泉水。熱泉水(hot spring)則為水溫高於華氏 100 度(約攝氏 38 度)(Todd, 1980; LaMoreauxand, 2001) 根據中華民國溫泉法第一章第三條,我國對溫泉的定義為符合溫泉基準之溫水、冷 水、氣體或地熱(蒸氣)。符合溫泉基準之溫泉水及水蒸氣(含溶於溫泉水中之氣體)。 溫泉水包括自然湧出或人為抽取之溫水、冷水以及水蒸氣(含溶於溫泉水中之氣體), 在地表測量之溫度高於或等於攝氏 30 度者;若溫度低於攝氏 30 之泉水,其水質符合溫 泉水質成分標準者,亦視為溫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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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溫泉資料庫分類表 成份依據 成分項目 總固體溶解(mg/kg) 總溶解固體(TDS)≧500 主要含量陰離(mg/L) 硫酸根離子(SO4 = )≧250 氯離子(含其他鹵族離子)(Cl- including other halide)≧250 碳酸氫根離子(HCO3 - )≧250 特殊成分(mg/L) 游離二氧化碳(CO2)≧500 硫化物(Total sulfide)>1 總鐵離子(Fe+2 +Fe+3)>10 鐳(Ra)>一億分之 1(curie/L) 資料來源:台北市溫泉資源基本資料庫管理系統,2007 世界各國對於溫泉的定義略有差異。根據台灣溫泉地質網的介紹得知,日本溫泉法 制訂於 1948 年,明訂地下湧出之泉水、溫水、礦水、及水蒸氣與其他氣體(碳化氫為 主要成分的天然瓦斯除外),凡泉水源頭之溫度高於或等於攝氏 25 度,在一公升泉水內, 至少含有溫泉法指定的礦物質元素中的任何一種,如游離碳酸、氫離子、氟離子等,或 是泉水低於攝氏 25 度,其水質符合規定之十九種物質(日本溫泉法附表中有明訂)其 中一種以上者,且每千公克水質裡應含一千毫克以上各種礦質的溶存物,這樣的泉水便 可稱之為溫泉。此外,韓國溫泉法制訂於 1980 年,明訂溫泉係指地下湧出,溫度高於 或等於攝氏 25 度之泉水,水質成分對人體無害者,但其對水質成分並無規定。而歐美 國家的差異更是大。德國的標準只要求冬季水溫在攝氏 15 度以上的地面湧泉就稱之為 溫泉;義大利、法國等則以水溫高於攝氏 20 度之泉水稱之;而美國與南非則規定水溫 要在攝氏 23 度以上的泉水才可算是溫泉(周順安,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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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灣的溫泉分佈

我國溫泉資源極為豐富,大部分的溫泉分佈在山脈地區及兩側山地,無論是平原、 高山、溪谷或海洋,都有豐富的泉源;北部的大屯火山系溫泉的分佈最為密集,沿中央 山脈兩側,北起宜蘭,南至屏東,則是溫泉數量最多的地段,占全台溫泉的八成以上。 泉源平均散佈於各縣市地區,而各地溫泉資源品質優異、泉量豐富、交通便利之地區, 都於早期就已開發利用,如北投、礁溪、知本、廬山等溫泉區,甚至在日據時代即名聞 遐邇。台灣堪稱為世界的溫泉博物館,從冷泉、熱泉,到各式各樣的溫泉湯頭,不但品 質良好,泉量也相當豐富,種類之齊全更是不亞於溫泉王國的日本。而台灣的溫泉開發, 多由日據時代開始,大多數的溫泉都是由原住民所發現,所以溫泉的名稱有許多都是以 原住民的語文命名,如「烏來」在泰雅族語指滾水的意思,「北投」的原意是指女巫(楊 麗芳、林俊宏、林昭元,2001)。 台灣位於環太平洋火環之西緣,為歐亞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碰撞接觸帶上,地震頻 繁,地質構造複雜,致使島上溫泉徵兆多而且分布密集,全島目前除了雲林縣、彰化縣 與澎湖縣三縣至今未發現有溫泉之露頭外,合計全島之溫泉總數高達一百三十處之多, 其中又以台東縣、宜蘭縣及南投縣分布之溫泉最多(張寶堂,2001)。最早由日籍人士 大江二郎所記載的數量已有八十二處,在一九五五年顏滄波所做的統計也有七十餘處 溫;隨著後人的開發,交通部觀光局於一九八一年公告台灣有九十九處溫泉,而李春生、 張寶堂更統計台灣有超過百餘處溫泉,這些數據一再的證明台灣是個「溫泉寶島」,溫 泉密度可謂全球之冠(李春生、張寶堂,2001)。 台灣位處於太平洋的地震板塊,形成琉球海溝,並造就了台灣的三大火山系統,分 別是大屯火山系、基隆火山與龜山島、東部海岸山脈以及澎湖群島區三大火山系,其中 又以大屯火山系分佈最為密集(林煙庭,1997);由於岩漿性質不同火山噴發後產生的 地形亦有不同面貌,因此以火山種類區分,則分為錐形火山和鐘形火山兩種,錐形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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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發較為劇烈,因此會夾雜大量的熔岩和火山碎屑向外漫流堆積,冷卻後形成雄偉的錐 形火山;鐘形火山的岩漿較為濃稠,以較緩慢的速度湧出地面而形成山頂圓滑的鐘形火 山(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2005)。 我國溫泉的豐富性可由其遍布的密集度證明,台灣由南到北其溫泉資源幾乎遍佈全 島,全台僅雲林縣、彰化縣和澎湖縣至今未發現溫泉蹤跡,其餘地區均有豐富的溫泉資 源,參考如下。 表 2-2 台灣地區各縣市溫泉分佈一覽表 縣市名 溫泉名稱 數量 台北市 大磺嘴、雙重溪、頂北投、湖山、頂筆橋、小隱潭、陽明山、 竹子湖、小油坑、中山樓、冷水坑、後山、馬槽、七股、大油 坑、八煙、四磺子坪、庚子坪 18 處 台北縣 金山、大埔、北投、烏來、加空 5 處 桃園縣 榮華、四稜、新興、巴陵 4 處 新竹縣 秀巒、清泉、金北(上泰崗)、他開心(泰崗)、小錦屏 5 處 苗栗縣 天狗、雪見、虎山 3 處 台中縣 谷關、馬陵、達見 3 處 南投縣 咖啡園、瑞岩、紅香、廬山、春楊、精英、後(奧)萬大、後 萬大北溪、後萬大南溪、和社、東埔、樂樂、十八重溪、丹大、 易把猴、馬路他侖 16 處 嘉義縣 中崙 1 處 台南縣 關子嶺、六重溪、龜丹 3 處 高雄縣 不老、寶林、石洞、富園、小田原、透仔火 1 號、透仔火 2 號、 透仔火 3 號、高中、桃源、勤和、復興、梅山、美壟山、多納、 16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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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子山 屏東縣 大武、壽梵、四重溪、旭海、雙流 5 處 台東縣 吉利、紅葉谷、桃林、新武、新武呂北溪、大侖、大崙 1 號、 大崙 2 號、下馬、霧鹿、戒莫斯、知本、嘉蘭、嘉蘭 1 號、比 魯、金崙、近黃、近黃 1 號、加羅板、綠島 20 處 花蓮縣 安通、東里 1 號、東里 2 號、瑞穗、紅葉、富源、瑞林、大分、 萬里、二子、磐石、文山 12 處 宜蘭縣 礁溪、員山、清水、梵梵、排骨溪、仁澤、土場、寒溪、四季、 南澳、五區、四區、烏帽、硬骨、大濁水、臭乾、茂邊、龜山 島、頭城 19 處 共計 130 處 資料來源:台灣溫泉水資源發展之調查及開發利用,2002。

貳、台灣的溫泉種類

台灣北部以大屯山火山群溫泉區為主軸,分佈在台北市的陽明山、北投地區,溫泉 泉質是強酸性的硫磺泉,而台北縣的金山卻是中性的單純泉。台灣西北部以台北縣的烏 來溫泉為代表,是屬於弱鹼性的碳酸泉。台灣西部則有苗栗縣的泰安溫泉、台中縣的谷 關溫泉、南投縣的東埔溫泉和廬山溫泉等四大溫泉鄉,泉質都為碳酸泉,只是酸鹼值不 同,除了廬山溫泉的 pH 值達 9.3 高鹼性泉外,其他均屬微弱鹼性碳酸泉。台灣西南部 的溫泉眾多,除了台南縣的關子嶺溫泉是 pH 8.2 的鹼性弱食鹽泥泉外,其他如高雄縣的 不老溫泉、寶來溫泉及屏東縣的四重溪溫泉等都是弱鹼性的碳酸泉。台灣東南部則以台 東縣的知本溫泉、霧鹿溫泉和綠島溫泉最具代表性,知本與霧鹿溫泉同樣是鹼性碳酸 泉,離島的綠島海底溫泉是中性的硫磺泉。台灣東部有花蓮縣的文山溫泉、瑞穗溫泉、 安通溫泉,以及宜蘭縣的礁溪溫泉、仁澤溫泉、蘇澳冷泉等等。這些泉質的相異性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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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穗溫泉是弱鹼性含鐵質及氯化物的碳酸鹽泉,安通溫泉是硫化氫鹽泉,礁溪溫泉則是 具有日本美人湯成分的碳酸氫鈉泉,也就是俗稱的重曹泉,仁澤溫泉是強鹼性達 pH9 的 碳酸泉,蘇澳冷泉則為單純碳酸泉(楊麗芳,2001)。 世界各國溫泉水質分類標準與規定各不相同,我國溫泉水質分類標準主要根據台灣地區溫泉成份並參考日本的 資料作初步分類,但並非法定的分類標準,僅供參考。 表 2-3 我國溫泉類別及水質標準一覽表 溫泉類別 溫泉標準 溫泉分類依據 備註 單純泉 總溶解固體 (TDS)≧500mg/L,且 2-8 成分皆小於標準。 根據溫泉基準中之 總溶解固體量 碳酸氫鹽泉 碳酸氫根離子(HCO -)>250mg/L 根據溫泉基準中之 主要陰離子含量 硫酸鹽泉 硫酸根離子(SO4 =)>250mg/L 根據溫泉基準中之 主要陰離子含量 氯化物泉 氯離子(含其他鹵族離 子)(Cl-,including other halide)>250mg/L 根據溫泉基準中之 主要陰離子含量 二氧化碳泉 游離二氧化碳 (CO2)>500mg/L 根據溫泉基準中之 特殊成分 硫磺泉 總硫化物(Total Sulfide) >1mg/ 根據溫泉基準中之 特殊成分 可能亦符合硫酸 鹽泉標準 含鐵泉 總鐵離子 (Fe+2+Fe+3)>10mg/L 根據溫泉基準中之 特殊成分 放射能泉 鐳(Ra)>一億分之一 (curie/L) 根據溫泉基準中之 特殊成分 可能亦符合其他 泉質標準 混合型溫泉 同時含有 2、3、4、5、 6、7、8 項成分,其中 有二項以上皆大於前 述標準者。 根據溫泉基準中之 主要陰離子及特殊 成分 資料來源:台北市溫泉資源基本資料庫管理系統,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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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泉的分類方式眾多,可依化學性質、水質、溫度、熱水的酸鹼性、熱源、地質等 六種方式做分類,詳述如下(宋聖榮、劉佳玫,2003)。

一、依化學性質分

(一)碳酸氫鹽泉或碳酸鹽泉:主要分布於變質岩區,如中央山脈地區。 (二)硫酸鹽泉:主要分布於火成岩區,如大屯山地區。 (三)氯化物泉:主要分布於沉積岩區或海底溫泉地區。 (四)混合型溫泉:主要分布於沉積岩區,如硫酸鹽氯化泉或氯化物碳氫鹽泉等。

二、依水質分

(一)碳酸泉:又有心臟之湯的美稱。 含有二氧化碳的溫泉,泉溫較一般溫泉水低,能促進微血管的擴張,使血壓下降, 改善心血管功能,幫助血液循環,所以泡起來不會有急速脈搏加快的心悸現象,心臟負 擔少,而且有保溫及保護心臟的作用,所以有「心臟之湯」的說法。此外,碳酸泉因含 有二氧化碳成分,會在皮膚表面呈現氣泡,有天然的輕微按摩作用,又稱做「氣泡湯」。 若為引泉,則可改善腸胃的疾病。 台灣的碳酸泉分布最廣,除了北部大屯山區的溫泉外,全省各地都有碳酸泉。例如: 谷關溫泉、泰安溫泉、廬山溫泉、不老溫泉、寶來溫泉、四重溪溫泉、文山溫泉、人澤 溫泉等。 (二)碳酸氫鈉泉:又有台灣美人湯的美稱。 含有碳酸氫鈉的泉水,對皮膚有軟化角質層及漂白的功用,對於又外傷的患者,也 有消炎、去疤的功效。台灣東南部幾乎都是這類溫泉,我們所熟知的知本溫泉也是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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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含有碳酸氫鈉的重曹泉,對皮膚有滋潤功能的主要泉質,有軟化角及滋潤漂白的 功效,更有改善消炎、去疤痕的效果。又稱為鹼性泉的碳酸氫鈉泉,以 pH 質在 7.0~7.4 的弱鹼性微溫浴,對身體的湯治療效最佳,除了可清潔皮膚,去角質,促進皮膚的新陳 代謝作用外,還有降低體溫的清爽感覺,可降低血糖,減少併發症的產生。如為飲泉, 可中和胃酸,因此也有「肝臟之湯」的稱譽。 台灣最具代表性的碳酸氫鈉泉有:烏來溫泉、礁溪溫泉、知本溫泉、霧鹿溫泉等。 (三)食鹽泉:又有胃腸湯的美稱。 食鹽泉又稱為鹽泉,以含有氯化物食鹽成分的多寡,區分為弱食鹽泉和強食鹽泉, 鹽泉能強化骨骼與肌肉,提高新陳代謝機能,提高鈣質的排泄,降低酸份的分泌與排泄。 泡鹽泉湯後,鹽分附著皮膚,皮膚組織功能會改善,是具有絕佳保溫效果的「保溫熱湯」, 對風濕患者、手腳冰冷及婦人病症、糖尿病、過敏性支氣管炎、貧血、坐骨神經痛、經 痛等有改善效果。如為飲泉,可治療胃腸性疾病,所以又稱做「胃腸之湯」。 台灣主要的食鹽泉以關子嶺的氫化物溫泉最具代表性。 (四)單純泉:又有中風復健湯的美稱。 對身體剌激較少的緩和性溫泉,因有溫和的療效,十分適合年齡較高的人使用,此 湯不僅能促進血液循環,還有鎮痛作用,並能抑制發炎現象。泉溫在 25℃以上,含有微 量的溫泉應有成分的單純泉,是對身體刺激較少的緩和性溫泉,因有溫和漸進的療效, 所以十分適合銀髮族湯客使用,雖然溫泉的成分較稀薄,但是療養的範圍相對擴大,效 能則視其中成分的多少而定。 單純泉無色無味,能促進血液循環,有鎮痛作用,可抑制發炎現象,加速組織功能 的修護作用,在日本被當作防治中風及治療神經痛的名湯都是單純泉,因而又有「中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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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湯」和「神經痛之湯」的稱呼。飲用可改善輕度腸胃炎,並有很好的利尿作用。 台灣最具代表性的單純泉有金山溫泉、宜蘭員山溫泉等。 (五)硫磺泉:皮膚之湯的美稱。 俗稱為「臭蛋泉」的硫磺溫泉,有軟化皮膚角質層的作用,並為改善慢性皮膚病的 有效療湯,也有鎮痛止癢的功能,因而稱之為「皮膚之湯」。適度地泡硫磺泉,很能將 體內的痰排出,吸入法可以治療慢性支氣管炎和呼吸道器官疾病,而泡硫磺泉有解毒作 用。含有二氧化碳及硫化氫成分的硫化氫泉,可以改善全身血液循環。若是採用飲用法, 對便秘效果絕佳,同時有降低高血壓血糖的作用。 硫磺溫泉中的碳酸氣體,對金屬製品容易產生腐蝕作用,如果在小空間或通風不良 的場所泡硫磺泉,小心硫化氫瓦斯的中毒情形。 台灣最具代表性的硫磺泉有陽明山溫泉、北投溫泉等(台灣溫泉觀光協會,2006)。

三、依溫度分

(一)低溫溫泉 係指溫泉在 35℃至 49℃之間,大部分分布在沉積岩區,約佔台灣溫泉總數的 25%。 (二)中溫溫泉 係指溫度在 50℃與 74℃之間者,大部分分布於變質岩區,台灣地區約有半數溫泉 屬於此類溫泉。 (三)高溫溫泉 係指泉溫在 75℃與 96℃之間者,火成岩區及變質岩較多,沉積岩區只有關仔嶺一 處。此類溫泉約佔台灣溫泉總數的 15%。 (四)沸騰溫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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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指泉溫 97℃以上,泉水有沸騰現象,且常伴有蒸汽出現。但其沸點溫度隨海拔升 高而降低。全省約有七處沸泉,分布於變質岩區及火成岩區:如大磺嘴、清水、廬山等 溫泉均屬於此類溫泉。

四、依熱水的酸鹼性分

(一)酸鹼值低於 6 者為酸性溫泉,如大屯火山群及龜山島所分佈的溫泉。 (二)氫離子濃度大於 8 者為鹼性溫泉。 (三)酸鹼值在 6 與 8 之間者為中性溫泉,我國溫泉大多數屬於中性溫泉。

五、依熱源分

(一)火山性熱源溫泉 依火山性熱源溫泉之分類,可分為兩種: 1. 因侵入岩漿活動經岩層的熱傳導為熱源者 2. 岩漿活動殘留熱液為熱源者。 (二)非火山性熱源溫泉 依非火山性熱源溫泉的分類,可分為四種: 1. 以地殼正常地溫梯度之增高率為熱源的溫泉。 2. 以地殼運動所產生之摩擦熱為熱源的溫泉。 3. 以增層中化學成份相互作用所反應熱為熱源的溫泉。 4. 以放射性物質之放射熱為熱源的溫泉。

六、依地質分

(一)變質岩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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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構成台灣島弧之核心部分,位於第三紀造山運動與火山地震帶上,岩石較為破 碎,地質構造也較為複雜,但卻是提供地下深水循環的有利條件。同時因位於火山地震 帶,火山活動及侵入岩體可能是形成溫泉之主要熱源之一。台灣溫泉大多分佈在此岩區 內,計有八十四處溫泉,約占 67%。變質岩區溫泉主要為中性至弱鹼性,無腐蝕性,較 適合開發利用。 (二)沉積岩區 新第三紀,溫泉的分佈較為零星,總共有十九處,約佔 15%,大多位在主要構造線 附近,其中並有一處較重要的溫泉群集在觸口斷層附近,包括中崙、關子嶺及六重溪等 溫泉。此岩區溫泉亦呈中性至弱鹼性,無腐蝕性,適合開發利用。 (三)火成岩區 共計有二十三處溫泉,約佔 18%,包括大屯火山群六處、龜山島及綠島等處。大屯 火山群及龜山島的溫泉則代表島弧岩漿活動之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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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台灣溫泉的發展與利用

壹、台灣溫泉的開發歷史

台灣的溫泉開發與利用是在 1894 年由德國人 Ouely 首度在北投發現;之後台灣割 讓給日本,日本使用溫泉的文化經驗大大影響臺台灣,在 1896 年 3 月日本人平田源吾 在北投開設台灣第一家溫泉旅館「天狗庵」,揭開了北投溫泉鄉的歷史。台灣在日據時 代最負盛名的四大溫泉分別為北投、陽明山、關子嶺與四重溪;但在 1945 年,台灣溫 泉由盛極轉衰,進而沒落。1999 年在有關單位的推動之下,台灣溫泉風華在近年來才又 重現,掀起一股溫泉熱(交通部觀光局,2006)。 台灣的溫泉幾乎遍佈全島,僅有雲林縣、彰化縣和澎湖縣沒有溫泉的蹤跡,由此可 見台灣溫泉的豐富性。而溫泉的大量開發與利用則開始於日治時期,在日本沐浴文化的 影響之下,澡堂、公共浴場、溫泉療養寓所等,如雨後春筍般的在各個溫泉所在地出現。 光復之後,情色酒家的興起,帶動溫泉區五十與六十年代的發展,但之後在政府取締情 色的行動下,卻又逐漸沒落蕭條。一直到近年來,溫泉觀光風氣日盛,溫泉飯店、休閒 湯館四處林立,而相關的溫泉休閒、娛樂、健身、養生等功能令人矚目,業者的極力推 廣與開發,配合媒體大力宣傳與行銷,台灣溫泉又再度邁向另一個高峰。

一、台灣溫泉在日據時代的開發

早期台灣人並沒有使用溫泉的觀念,甚至將溫泉視為「毒水」而不敢親近。爾後台 灣原住民和漢人逐漸知道開採礦物,並利用硫磺做為沐浴的的材料,部份地區的居民也 開始會利用溫泉做為天然露天的浴場。直到清光緒十九年(1894 年),德籍商人 Ou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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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在台灣北投發現溫泉,因此開設最早的溫泉俱樂部,這可算是台灣溫泉歷史最早的 文獻紀錄。日軍佔據台灣後,因喜愛泡湯的習性而展開了計劃性的開發與利用,也揭開 了台灣溫泉的發展序幕。1895 年台灣割讓給日本,日本佔領台灣後發現了島上蘊藏著極 為豐沛的泉源,因而開始了計劃性的開發行動,陸續在北投、陽明山、礁溪、知本等各 地設置了公共沐浴場,並積極鼓勵日本人來台經營溫泉旅館。當時的本土溫泉利用,深 受日本人泡湯習性的影響,並融合了當地自然資源與人文特性,發展出獨特的溫泉文化 (北投溫泉,2005)。 以北投溫泉為例,在 1896 年日本人平田源吾在新北投設立了全台灣第一家溫泉旅 館「天狗庵」,提供溫泉沐浴、休閒等商業化使用行為,此時揭開了北投的溫泉歷史。 當時的溫泉旅館還有日本藝妓服務,使得北投因溫泉活動熱鬧非凡,因此各式各樣打著 溫泉招牌的旅館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在北投溫泉區內。全盛時期的北投擁有上百間的溫 泉旅館、澡堂,由此可見當時北投區的繁華與熱鬧,但是當時只有上流地位的人們才能 夠享受溫泉的雅致,反觀平民老百姓卻只有羨煞的份。直到今天,北投溫泉已經有一百 多年的歷史紀錄(北投溫泉,2005)。 1945 年日本人因二次世界大戰戰敗而相繼離開台灣,北投經營溫泉旅館的業者也將 其經營權轉交給台灣人接管。隨著時空與文化的轉變,經營理念也逐漸產生變化,如泡 溫泉的休閒活動逐漸普及化,而日本藝妓服務則演變為今日的侍應生。此外,富涵水力 資源的溫泉地還設有「電力公司招待所」,此類溫泉有烏來、達見、奧萬大等。山區的 溫泉地帶則常見「林務局招待所」,而一般的山地警察派處所駐紮地,便有「警察療養 所」,如烏來、清泉、泰安、廬山等,另外還有少數地區為軍事特權佔用,如北投的「陸 軍療養所」(台灣溫泉探索館,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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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灣溫泉在光復之後的發展

台灣光復之後,政府各個機關分別接收管理各溫泉據點。美援投入台灣時,駐台美 居的假日旅遊,間接帶動了台灣觀光事業的萌芽;因為於台北近郊享有地利之便的北投 溫泉區,成為第一個發展的地區。六十年代全盛時期的北投,不僅擁有百餘間的溫泉旅 館與澡堂,更是台灣早期電影工業的最佳外拍景點,且因那卡西遍佈大街小巷、酒家四 處林立,北投曾以其艷名登上時代雜誌,在泡溫泉的享受空間很快的滋長了情色交易, 溫泉區無疑是個聲色場所。漸漸的衍生為當時所謂的粉味溫泉文化,溫柔鄉的經營期間 長達二十餘年之久(郭中瑞,2001)。在此時期,投資者也大量進入溫泉區進行投資經 營,當時的大量開發引申出現在的水權和土地開發等難以解決的問題。這段紙醉金迷的 歲月因政府廢娼而瓦解,1979 年(民國六十八年)政府鑑於台北為首善之都為導正善良 風氣,開始整頓溫泉業的經營型態,因而使得北投溫泉受到影響,熱鬧景象不再,開始 走上衰落時期。 由於六十年代溫泉經營環境的衰退,迫使產業型態進行轉變,但經過政府的全面整 頓以及業者自律性的配合,北投區溫泉逐漸以泡湯和美食做為宣傳號召,正式轉變該地 區的經營型態,開始恢復了當年的熱鬧景象。民國七十九年政府輔導選定新興、清泉、 金崙、礁溪、谷關、關子嶺、大岡山、不老、寶來、四重溪、知本、瑞穗、花蓮紅葉、 安通等十四處溫泉,以及蘇澳、北埔二處冷泉做為台灣溫泉風景區的推廣與開發重點, 因此溫泉資源的使用再度受到國人重視。五星級的豪華溫泉酒店、渡假山莊別墅、養生 湯池等也紛紛進駐各大知名溫泉區,而各地溫泉區內的老舊公共浴池也陸續進行整修的 工作,提供遊客更為舒適的泡湯環境。另外,結合溫泉水療、美容護膚、草藥理療的水 療養生館、休閒 SPA、藥浴湯池等,也造成全台灣的轟動,泡湯儼然已成為時下流行的 時尚休閒。 近年來有關溫泉相關資訊發達,國人對溫泉知識增加,溫泉利用規劃更是朝向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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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的發展,如休閒養生等各個不同的面向,尤其民國八十八年開始實施週休二日開創旅 遊旺季等因素影響,國內全島旅遊盛行,特別在寒冬來襲時,溫泉活動更成為國人重視 的休閒項目之一。北投溫泉開發經營型態因此重新定位,目前台北市所轄大屯山地區已 發展上百家經營溫泉業者,吸引大批遊客前往朝聖(工研院,2005)。

貳、台灣溫泉開發利用的分期

台灣溫泉的開發利用約可分為四個時期:清朝時代、日據時代、地熱探勘時代和溫 泉熱時代,茲按時期別分述如下(溫紹炳,2002):

一、清朝時代

清康熙三十六年(1967 年)浙江仁和縣諸生郁永河即至北投採礦,在其所著「裨海 遊記」中有敘及大屯山火山地區的狀況,石作覽靛色,「有沸泉」,草色萎黃,無生意。 山麓白氣謠,是為磺穴。穴中毒煙噴人,觸腦欲裂(溫紹炳,2002)。此敘述與今日所 見情景略同,三百餘年後的大屯山火山仍然沒有多大變化,這是第一次有關台灣火山溫 泉地質的敘述。其後,台灣北部逐漸開發,先民已有利用溫泉沐浴及醫治皮膚病的記載。 在光緒十九年(1893 年),德籍商人 Ouely 在北投開設俱樂部為台灣溫泉旅社的始祖。

二、日據時代

在 1896 年至 1945 年間的日據時代,日本國內有許多火山,溫泉資源豐富,因地處 高緯度冬天寒冷,對溫泉的需求比亞熱帶的台灣更為殷切,因此溫泉開發比台灣更早, 對溫泉的認知較為清楚。台灣的主要溫泉資源大部分都在日據時期被日本人發現並被收 歸公有,例如設置警察療養所,提供休閒與療養身心之用,現在的警光山莊,就是承接 自日據時代的警察機關。除了靠近台北的北投溫泉以外,宜蘭礁溪溫泉、新竹清泉溫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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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泰安溫泉、台南關仔嶺溫泉、屏東四重溪溫泉、台東知本溫泉等都是在日據時代開 發的,現在都成為台灣重要的溫泉區。

三、地熱探勘時代

在 1962 年美軍顧問團向當時的美援秘書長兼經濟部礦業研究服務組召集人李國鼎 先生建議開發台灣的地熱資源,由中國石油公司、聯合礦業研究所等單位積極進行地質 調查、地溫量測、地球物理探勘、鑽井探勘等多項大區域的地熱探勘。自 1966 年起在 大屯山溫泉地區鑿鑽地熱井,在陽明山馬槽地區鑽獲深度 1000 餘公尺溫度接近攝氏 300 度的鉅量地熱,可惜因地熱流體的強烈腐蝕性,當時鋼管井壁被侵蝕穿透而無法持久, 不得不在 1974 年全部結束此區域的地熱探勘調查工作。自 1973 年起,地熱探勘轉向中 央山脈,進行了溫泉分布、水溫及水量普查。由普查結果選出宜蘭清水與土場為探勘區 域,先後鑿鑽 450 公尺淺井與 1,500 到 3,000 公尺深井二十餘口。水溫在攝氏 150 到 230 度,生產量為每 10 小時 100 公噸。隨後依次在礁溪、廬山、瑞穗、知本、金崙等地區 探勘,也獲得不錯的結果,在 500 公尺深處,水溫達攝氏 160 到 170 度。1981 年政府在 清水地熱區建立一座 3,000 千瓦的地熱試驗發電場,以每小時 350 公噸的攝氏 200 度熱 水生產率運轉,其中約每小時 50 公噸的熱蒸氣提供發電,最高發電量是 2,000 千瓦。經 過八年運轉後,逐漸因為碳酸鈣結垢形成石灰華、矽華等原因而阻塞井壁,熱水量降低 至每小時 100 公噸,發電量也降至 500 千瓦,最後在 1995 年因不敷成本而關閉。

四、溫泉熱時代

台灣在 1990 年解嚴以後,大眾傳播媒體開放且蓬勃發展,國外的休閒娛樂節目大 量出現,也同時引進溫泉的旅遊相關資訊,促使國內的溫泉業者也大幅改革,參照日本 溫泉的經營型態,改良成為休閒娛樂,附加健身、美容、養顏以及療養等相關泡湯文化。 加上我國積極推動綠色旅遊政策,使得溫泉相關產業蓬勃發展,往日探勘地熱的鑽井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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紛轉型為溫泉井,業者也紛紛自行接管生產溫泉,有些遊樂區也自行探勘鑿鑽溫泉井做 為經營賣點。政府單位上自中央,下至鄉鎮地方,也都投入巨額經費,擴大既有的溫泉 產量,找尋新的溫泉資源,期望能滿足日益增加的溫泉需求。為保障溫泉的開發利用與 永續經營。

參、台灣溫泉的利用沿革

台灣的溫泉資源的利用過程,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 1950 年代以前,第二 階段是 1950 至 1980 年代中期,第三階段是 1980 年代中期以後迄今(張寶堂,2001)。

一、1950 年代以前:以沐浴、洗滌與保健為主

此為農業社會的時期,溫泉利用的知識相當薄弱,侷限於沐浴、洗滌以及保健等三 方面。而具有開發行為的時間大致上是在日據時代,多數為各地警察單位於溫泉區建造 房舍,提供理療復健的功能。早期更有人誤以為溫泉區內的熱水會影響耕作,因此將溫 泉誤以為有害的泉水,避之唯恐不及。

二、1950 至 1980 年代中期:以能源與資源開發利用為導向

此階段大致起於能源危機之始(第一次能源危機發生在 1974 年),溫泉為資源開發 導向,政府投入經費進行台灣各地之溫泉普查探勘及開發。本階段的工作包括地熱多目 標與示範利用,如回收二氧化碳、花卉種植與養殖試驗等。

三、1980 年代中期以後迄今:以觀光、旅遊、度假與休閒為主

在這個階段由於國人生活水準提高,溫泉的開發與利用以觀光、旅遊、度假及休閒 為主軸,尤其近幾年國人深受日本溫泉文化以及世界潮流之影響,更提昇了對溫泉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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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知識,對於溫泉的喜好更是表露無遺。除了溫泉區不斷的發展之外,甚至在西部山區 有許多土地開發案也在進行人工深井溫泉鑽鑿,特別是近幾年來興起的溫泉 SPA 水療, 全國呈現了一股溫泉熱。

肆、台灣溫泉的主要用途

過去的溫泉產業,大多數是以較為傳統的方式來經營,除了水量方面並未有效利用 外之外,各項溫泉水質的不同特性也未曾被研發利用。目前台灣的溫泉利用仍以溫泉泡 浴為主,近年來所推廣的蔬果種植也大放異彩,但是溫泉依其水質特性可用來開發各種 不同的溫泉食品,如溫泉麵、溫泉咖啡、溫泉蛋等,更為特殊的可研發至保養品與化妝 品,甚至特有的溫泉菌更能夠應用於環保、能源、醫療及基因工程等多個面向。 我國溫泉的主要用途可分為下列四種型態:觀光旅遊、保健醫療、地熱能源與農漁 業發展,分別論述如下(孫惠玲等,2000):

一、觀光旅遊

文化觀光是目前全世界主流的觀光趨勢之一,而台灣的溫泉區大多位居具特色的族 群與文化,倘若能夠透過當地溫泉文化,建立具有特色的溫泉觀光區,並與其他國家的 溫泉做出區別,使我國溫泉文化打出個人品牌特色。溫泉最常見的用途就是洗溫泉浴, 因此在台灣各地有著許多著名的溫泉區域,而這些地區通常都有觀光旅館的建設,提供 遊客泡湯,或是其他利用方式,如溫泉游泳池、溫泉 SPA、溫泉蛋等。幾乎全台各地都 打著溫泉的招牌作為觀光據點,瀏覽各個旅遊網站及傳單介紹,隨處可見溫泉旅遊的字 樣,其中近年來流行的旅遊方式,如觀光巴士、鐵道旅行等,都少不了溫泉的行程;以 燦星旅遊網的鐵道旅遊行程為例,西部幹線有高雄的寶來溫泉、東部幹線有知本溫泉、 而南迴幹線更有著綠島的海底溫泉,可稱得上只要有旅遊行程,就可見到溫泉落腳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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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健醫療

溫泉具有理療效果的說法自古有之,理療的效用與溫泉本身之溫度、流量、成分、 PH 值、所在之地形、氣候及遊客的生活狀態等因素有關。一般來說,有急性疾病、心 臟病或體能衰弱的人應避免使用溫泉或必須細心選擇溫泉來使用。根據醫學專家的報 導,腎臟炎患者不可飲用食鹽泉或重曹泉,如果泉水含有砷、銅、鉛、亞鉛等成分者, 飲用前須經專家檢定。飲用溫泉水,一次通常以 100 至 200 公克為最適宜,且最好經過 醫生的許可。根據日本礦泉誌記載得知,一般單純碳酸泉對於神經衰弱、心臟神經症、 慢性胃病、慢性膀胱炎等病症有理療作用,但對於胃潰瘍、胃酸過多、下痢等症卻有不 良反應。而硫磺泉對於慢性關節炎、神經痛、梅毒、糖尿病具有良好的理療作用,但對 於肺結核、下痢等症狀則有不良的反應。溫泉區的療效及其產生的真正原因至今仍眾說 紛紜,日本則多以健康療法視之,西歐諸國則發展成大型的溫泉療養中心,入浴或療養 使用皆須依醫生處方進行。

三、地熱能源

溫泉為地熱的徵兆,雖然地熱發電的效率不高,大約僅止於百分之十的熱能被利 用,但是利用溫泉水之熱能,以水管流經散熱鰭片使多餘的熱量散發出來,有助於節約 能源並製造區域特色。地熱能源的經濟用途,包括發電和熱能直接利用二種方式。地熱 能源最主要而有效的用途就是發電,因為把地熱能源轉換成電力後方便輸送,是以地熱 區域可以位於遠離能源消費市場的地方。地熱能源屬於自產能源,不但具有經濟規模, 能源供應穩定、產量適合開發等,還能與其他能源結合利用,節省相當大比率的其他燃 料消耗,達到更高溫度及更大效率的利用價值。具備高溫及大流量等特性的地熱流體, 除可發電外,還可以適用於許多產業。 世界各先進國家開發利用地熱能源已有數十年歷史,主要是運用在發電用途上,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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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更積極發展農業、工業、觀光、理療等方向。溫泉會釋放出數量驚人的熱度,人 類也已經發展出許多應用這種地熱能源的方法,有些地方則引用這些來源的水來加溫土 壤,以便提高穀物的生產量或者調整木材生長的季節。例如美蘇兩國已成功地完成試驗 電廠,以及冰島的二十萬人口皆依賴溫泉之熱源取得暖氣。另外,地熱能源亦可用於工 業之使用,在工業加熱方面如製鹽,各種原料的乾燥、冷卻、蒸餾、醱酵,或其他低溫 之熱處理等利用。紐西蘭成功地利用地熱發展造紙工業,而我國陽明山地熱研究中心利 用地熱烘乾木材,不僅快速,而且乾淨又便宜(經濟部,2006)。

四、農漁業發展

農漁業利用的溫泉為剩餘廢水,即浴池水經過淨化或溢流水之再使用。溫泉的熱溫 可應用於省能或熱帶溫室,如定時以溫泉水噴灌,可提高土壤溫度及溼度,加速土壤粒 子的化學反應,藉著分離出大量可被吸收的離子,可栽培高經濟的蔬菜、花卉等。溫泉 水中豐富的礦物質可栽培藥用植物,也可增加魚蝦繁殖所需之養料。溫泉也可調節養殖 池之溫度,增加魚蝦生長速度。溫泉苗圃可增添溫泉區域景觀特色,地熱栽培蔬果亦可 增加溫泉區域的產業特色,供養皆取之於溫泉,更提高了溫泉利用型態的多樣性。 台灣溫泉利用最具代表性的例子便是陽明山地熱研究中心。利用地熱可以栽培各種 季節的花卉,不僅任何時間都可以播種,生長速度較平地栽培快、顏色較鮮豔,而且隨 時都可以看到各式各樣不同季節的花朵。陽明山地熱研究中心還利用地熱養殖鱷魚,生 長速度比一般熱帶野生鱷魚的成長約快兩年,對本省鱷魚皮事業的發展不無裨益。其他 如礁溪溫泉區利用當地熱水飼養甲魚,養殖面積達二十餘公頃;烏來、關子嶺及四重溪 等觀光溫泉區利用當地熱水飼養熱帶魚類以供觀光客觀賞,對我國觀光事業的發展都有 很大的鼓舞。 因礁溪溫泉屬於碳酸氫納泉,這種純淨可飲的天然泉水,更被利用在溫泉養殖及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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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蔬菜種植,研究發展出礁溪獨特的溫泉產業。礁溪最原始的溫泉蔬菜就以空心菜、地 瓜、地瓜葉、絲瓜、番茄等為主;近年來礁溪鄉農會更推出了俗稱美人腳的筊白筍;其 中又以空心菜最具代表性,其菜莖管比珍珠奶茶的吸管要還粗,但經過烹煮熱炒後,卻 青脆爽口、色澤鮮綠。冬天因天氣寒冷,所以直接從地底抽出的溫泉水來灌溉菜田;夏 天的時候,因水溫過高,菜農則另闢溫泉管道到附近的大溝與山中流下的泉水混合降 溫,也因此礁溪的溫泉空心菜幾乎一年四季都可栽種、採收。因為礁溪的溫泉水質,打 開了礁溪農產品的知名度。 礁溪農會番茄產銷班,因每年的八月到隔年三月為溫泉蕃茄的產其,農民為了能夠 地盡其利,利用原本番茄使用的 A 字架,細心管理、施肥,因而嘗試引進洋香瓜試種, 於 2005 年 7 月底首度成功採收,並在 2006 年 7 月,首度擴大栽種面積,同時增加引進 美濃香瓜,經過了三個月的培植,已成推出溫泉哈密瓜,並且外觀大如籃球,成為礁溪 夏季最具特色的水果(鄒品為,2006)。2007 年南投國姓鄉的民宿業者在草莓盛產期間, 製作草苺醋加入溫泉裡,成為草莓溫泉,不僅有去角質的功效,感官效果更是好,溫泉 業者將兩種特產做結合,成為當地民宿業者招攬生意的絕佳招牌(田志興,2007)。 表 2-4 溫泉發展應用一覽表 溫 泉 類別 溫泉標準 溫泉分類依據 備註 發電 >120℃ (高溫溫泉通常 亦稱為地熱) 根 據 溫 泉 基 準 中 之 總溶解固體量。 我國曾在宜蘭縣清水及土場地區 設置小型地熱發電機組,如土場 地區於民國 75 年安裝完成 300 千瓦雙循環發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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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利用 100-180℃ 如產品乾燥、化工製 造等。 民國 60~70 年間工研院能資所曾 設有木材乾燥試驗室,並接受委 託服務。 農業利用 30-130℃ 如溫室栽培、魚類養 殖、蔬菜種植、家畜 飼養、採礦提煉等。 宜蘭縣礁溪地區的溫泉蔬菜目前 仍遠近馳名。 其他利用 <100℃ 如室溫調節、溫泉理 療、溫水泳池、泡湯 休閒、SPA、觀光遊 憩、溫泉烹飪等。 國內目前最普遍的利用為泡湯休 閒、觀光、遊憩。 資料來源:台北市溫泉資源基本資料庫管理系統,2007

伍、台灣溫泉開發利用的問題

台灣多數溫泉地區因開發甚早,公共設施不足、整體景觀凌亂,管線任意架設、溫 泉資源多未妥善管理保育,溫泉旅館非法比例甚高,台灣地區溫泉旅館目前共計 225 家, 其中合法有 113 家,非法有 112 家(經濟部,2002)。台灣溫泉開發利用之主要問題分 為六個項目分別作探討(孫惠玲,2000):溫泉資源、外部環境、溫泉旅館、溫泉建築、 溫泉利用、溫泉資源保育與永續利用等。

一、溫泉資源

部份溫泉地區,缺乏事權統一的專責管理機構,導致部份溫泉資源普遍非法利用。 溫泉資源基礎資料闕如或不全,或分散在各機關,未經系統整理,無法進行保育及管理。 溫泉地區業者未申請水權,任意鑽井汲取溫泉使用,且管線淩亂,無統一管理,有溫泉 資源枯竭之虞。溫泉資源的利用,主要還是以傳統沐浴為主,但卻未針對溫泉特性發展 為健身、療養等休閒、保養渡假等多樣性用途,更無考量溫泉水節約使用之方式。許多 不肖溫泉業者摻水加料,不單是因為部分業者管理失當,最根本的原因在於該資源極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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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尤其碰到泡溫泉的旺季,各家業者競爭十分激烈;因此,當溫泉水質不夠時,應 當如何維持將是一個重要得課題。假使大家不斷開發這樣有限的資源,而政府又沒有做 出適當的管理,這樣的綠色產業將會有空前的危機出現。

二、外部環境

現有已發展溫泉地區,幾乎都是由民間開發使用在先,而缺乏整體規劃,且公共設 施普遍不足,景觀凌亂,環境品質低落,影響遊客觀光之意願。部份溫泉地區開發受限 於地權地用、環保、山坡地開發等諸多問題,牽涉廣泛,且民眾守法觀念薄弱,濫墾濫 建情形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破壞整體環境景觀與保育。少數溫泉地區聯外道路不完善, 轉運功能不佳,降低可及性。

三、溫泉旅館

非法溫泉旅館多由於土地使用分區或建築物用途、構造不符,無法辦理合法登記。 溫泉旅館多為中小型經營規模,部份設備老舊、簡陋,且逐漸沒落,極需轉型再造。溫 泉地區民間業者缺乏橫向聯繫溝通,且未與鄰近遊憩據點結合開發新遊程,重塑溫泉新 風貌。溫泉旅館業者未與同業結合進行策略聯盟,辦理行銷推廣活動,將具特色之溫泉 地區多樣性遊程向國人推廣。

四、溫泉建築

溫泉區違章建築或違規使用情況普遍,有違法令規定,並有危及公共安全或破壞整 體景觀之虞。規劃範圍內溫泉區之住宿、餐飲及泉浴設施及服務品質多失之於粗糙、簡 陋或不具特色,致難以滿足遊憩需求,更無法建立溫泉區之特殊風格。觀光遊憩活動興 盛的溫泉區,攤販的設置缺乏妥善規劃及統一管理,降低溫泉區環境品質,也干擾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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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遊興。溫泉區未成立管理服務機構,一般公共設施的管理又不徹底。而近年來,多數 建商都打著溫泉別墅的名號來進行販售,但這些所謂的溫泉別墅使否擁有真正的溫泉, 都十分令人質疑。

五、溫泉利用

溫泉資源非常豐富,有許多地區溫泉資源利用甚早,但大多數皆未有整體之規劃, 又因缺乏事權統一的專責管理機構,導致溫泉資源多未妥善保育管理。行政院觀光發展 推動小組針對溫泉區之發展課題,研擬「溫泉開發管理方案」,作為溫泉開發利用與管 理之依據。根據行政院核定的「溫泉開發管理方案」,將國內主要溫泉區分為「示範溫 泉區」與「改善整建溫泉區」二大類。分別說明如下: (一)示範溫泉區 包括陽明山馬槽、奧萬大、金崙、仁澤等四處,係指交通可行性高、泉量豐富、泉質優 異、腹地廣大、土地取得容易、主管機關有配合意願之地區。 (二)改善整建溫泉區 包含北投、金山、烏來、清泉、泰安、谷關、東埔、廬山、礁溪、蘇澳冷泉、知本、寶 來不老、四重溪、關子嶺等十四處。 除了前述十八處溫泉區外,尚有許多溫泉亦已中高度利用或廣為所知,如綠島、安 通、瑞穗、紅葉、員山、清水、爺亨等近數十處溫泉區或溫泉徵兆區,未來溫泉資源之 保育,應將所有的溫泉區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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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溫泉資源保育與永續利用

台灣各溫泉區因溫泉產狀不同,其利用方式亦有差異,溫泉產狀大致上可分為自然 湧出、鑿井抽取、或二者同時使用,對於不同產狀溫泉的保育與管理皆應有明確規範。 除了上述六項相關問題之外,依溫泉目前使用方式及人為設施多寡程度,大致可將全省 溫泉區分為高度開發使用溫泉區、中度開發使用溫泉區、低度開發使用溫泉區,及資料 不全,不易找尋者等四類。其中高度開發使用溫泉區佔 16%;中度開發使用溫泉區 13%; 低度開發使用溫泉區佔 56%;資料不全,不易找尋者 15%(周順安,2004)。 (一)高度開發使用溫泉區(20 處,佔 16%) 係指溫泉水資源的利用,以大量被引用於旅館旅、澡堂等,這些溫泉區一般都有相 當高的知名度,如陽明山、北投、烏來、谷關、盧山、關仔嶺、四重溪、知本、礁溪、 金山、東埔、加投等地區。但因為土地問題,如在國家公園區、原住民保留區、安林地 內或屬於國有地等,因無法取得水權而任意鑽探取水及設置管線而造成景觀問題。 (二)中度開發使用溫泉區(17 處,佔 13%) 此類溫泉係指溫泉水業以被利用,但限於溫泉水量、土地權屬,以及交通便利性等 條件,屬中度開發。如春陽、霧鹿、安通、瑞穗、員山、綠島等。因開發情形不如前項, 現階段若能做好規劃與管理,則可減少未來管理的困難程度。 (三)低度開發使用溫泉區(72 處,佔 56%) 指溫泉仍保有自然風貌,其利用只限於當地人民或尚未加以利用者。此類溫泉區有 些是位在車輛無法到達,交通不便之河谷或山區,有些則是溫泉出水量不穩定或不足。 現階段應嚴格限制任意接管取水或破壞泉源,以避免未來管理困難。 (四)資料不全或不易找尋者(19 處,佔 15%) 此類溫泉係指在文獻上曾有記載,但目前資料不全或位於深山河床之溫泉露頭,常 為洪水泥沙所掩覆,不易找尋者。應從天然景觀資源的觀點加以保護,嚴禁挖掘或破壞。

數據

表 2-1  溫泉資料庫分類表  成份依據  成分項目  總固體溶解(mg/kg)  總溶解固體(TDS)≧500  主要含量陰離(mg/L)  硫酸根離子(SO 4 = )≧250    氯離子(含其他鹵族離子)(Cl - including  other halide)≧250  碳酸氫根離子(HCO 3 - )≧250   特殊成分(mg/L)  游離二氧化碳(CO 2 )≧500  硫化物(Total sulfide)&gt;1  總鐵離子(Fe +2 +Fe +3 )&gt;10  鐳(Ra)&g
表 4-4  選擇消費地點首要因素表  重 視 因 素   交通方便  溫泉水質  建築設施  周邊環境  人 數   8  9  2  1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選擇消費地點的首要因素溫泉水質45% 交通方便40%周邊環境5%建築設施10%交通方便溫泉水質建築設施周邊環境 圖 4-8  選擇消費地點首要因素圓餅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由表 4-4 可得知,多數的受訪者最為重的選項是溫泉水質以及交通方便;消費溫泉 最重要的產品就是泉水,大多數受訪者仍是最重視泉質的優劣,做為他們選擇溫泉消費 的首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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