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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學校在韓國的法律地位變化與生存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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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學校在韓國的法律地位變化與生存策略

王恩美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東亞文化暨發展學系助理教授) 摘要 韓國華僑學校教育已有 100 多年的歷史,華僑學校不但是在韓國當地最早設立 的外國人學校,亦是目前數量最多的外國人學校。1970 年代前,華僑學校在韓國並 未編入法律體系中。1970 年代,華僑學校並非是以學校而是以「外國人團體」資格, 首次取得法律上的合法地位。1990 年代末期,韓國陷入金融風暴與經濟危機,政府 當局為吸引外國投資者,放寬對外國人的限制,取消「外國人團體」登記規定,致 使韓國華僑學校的法律地位,由過去的「外國人團體」,轉變為「各種學校」。這是 華僑學校首次在韓國取得「學校」的法律地位。本稿主要探討韓國華僑學校的法律 地位變化與其對華僑學校帶來的影響,並說明華僑學校面臨的困境與生存策略。 一、前言 韓國華僑學校教育已有 100 多年的歷史,這 100 多年當中,韓國的華僑學校教育 經歷了許多歷史變遷。1910 年「日韓合併」進入日本殖民時期,但華僑仍在朝鮮各 地興建華僑學校,持續華僑學校教育。1945 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以下簡稱,戰後), 韓國的華僑學校數量大幅度增加,散佈於韓國各地。華僑學校不但是在韓國當地最 早設立的外國人學校,亦是目前數量最多的外國人學校。 韓國政府對華僑學校一向採取「不干涉、不支援」的態度。由於韓國政府的不 干涉政策,華僑學校能夠在韓國順利成長。但是沒有韓國政府的支援,本國政府對 華僑學校的支援也非常有限,因此華僑也必須靠自己的力量維持學校教育。1970 年 代前,華僑學校在韓國並未編入法律體系中。1970 年代,華僑學校首次被編入韓國 的法律體系中,但並非是以學校而是以「外國人團體」資格,取得法律上的合法地 位。 1970 年代,華僑學校在韓國雖取得法律地位,韓國政府對華僑學校仍保持「不 干涉、不支援」的態度。1990 年代末期,韓國陷入金融風暴與經濟危機,政府當局 為吸引外國投資者,放寬對外國人的限制,取消「外國人團體」登記規定,致使韓 國華僑學校的法律地位,由過去的「外國人團體」,轉變為「各種學校」。這是華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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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首次在韓國取得「學校」的法律地位。由於法律地位的變化,韓國政府加強對 華僑學校的管制,對華僑學校帶來前所未有的變化。華僑學校也藉由此法律地位的 變化,突破目前所面臨的問題。 本稿主要探討韓國華僑學校的法律地位變化與其對華僑學校帶來的影響,並說 明華僑學校的生存策略。具體而言,討論韓國華僑學校法律地位由「外國人團體」 轉變為「各種學校」的過程、韓國政府的外國人學校政策,以及法律地位變化對華 僑學校的影響。另外,在本稿將運用 2010 年 7 月及 8 月筆者採訪「韓國漢城華僑小 學」、「水原華僑中正小學」及「韓國漢城華僑中學」的訪談資料,說明華僑學校面 臨的困境與生存策略。1 二、韓國華僑學校教育的歷史變遷 為了瞭解華僑學校在韓國的發展過程,首先以 1945 年為界說明華僑學校教育 的歷史變遷。 (一)1945 年前的華僑學校教育 1882 年清朝與朝鮮簽訂「清‧朝水陸貿易章程」,清朝商人逐漸移居朝鮮從事 貿易活動,形成中國人社會。其中仁川是清‧朝貿易的最重要港口,大多數華僑亦 透過海路移居朝鮮,仁川成為華僑的聚集地區。1884 年清朝與朝鮮簽訂「仁川口華 商地界章程」,在仁川形成第一個租界地。2因此,1902 年華僑出資在仁川設立第一 所近代化教育的華僑學校,校名為「仁川華僑小學」。3 1909 年在漢城(首爾)設立 「漢城華僑小學」;4 1912 年在釜山也設立「釜山華僑小學」。5 朝鮮華僑社會在移居初期,以貿易商人為中心,但在日本殖民時期的 1920 年 代,華僑職業開始多樣化,例如,飲食業、雜貨店、綢布店、理髮業、農業、勞動 者等等,雖以小商人為中心,但是華僑在朝鮮的經濟基礎逐漸穩定。6由於華僑經濟 1 筆者選擇這 3 所學校的原因為「韓國漢城華僑小學」與「韓國漢城華僑中學」位於韓國首都 首爾,是學生人數最多、規模最大的小學與中學,具有代表性。「水原華僑中正小學」則是位 於水原,近年來採取積極吸收韓國學生等經營方式,變化較明顯的一所小學。 2 1887 年清朝政府在釜山、1889 年在元山亦取得租界地。參考박은경,《한국화교의 種族性首爾:韓國硏究院,1986),頁 39。 3 「仁川華僑小學」成立之前,華僑子弟多延攬老師在自己家中設塾,學習三字經、千字文、 四書五經等。甲午戰爭後,僑界人士深感私塾教育已無法跟上時代,因此效仿朝鮮與中國創 設「學堂」設立了「仁川華僑小學」。參考杜書溥,《仁川華僑教育百年史》(2001),頁 25-26。 4 韓國漢城華僑小學,《世紀風華漢小情─韓國漢城華僑小學創校百週年紀念特刊》(首爾:韓國 漢城華僑小學,2009),頁 11。 5 張兆里,《韓國華僑教育》 (台北:華僑教育叢書編輯委員會,1957),頁 23。 6 較詳細華僑職業的多樣化與「定居型華僑社會」內容,參考,王恩美,《東アジア現代史の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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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的穩定發展,華僑女性人口亦逐漸增加,如表 1 所示,1906 年的華僑男女比例 為 28.8:1,但在 1920 年的男女比例差距減少為 8.2:1,1930 年更減少為 4.7:1。 女性人口增加,意味著以家庭形式定住於朝鮮的人口逐漸增加,轉變為「定居型華 僑社會」。 表 1 戰前華僑人口與男女對比 (單位:人) 年度 合計 男性 女性 男女對比 年度 合計 男性 女性 男女對比 1906 3,661 3,534 127 28.8:1 1925 46,196 40,527 5,669 7.1:1 1907 7,902 7,739 163 47.5:1 1926 45,291 39,820 5,471 7.3:1 1908 9,978 9,600 378 25.4:1 1927 50,056 43,173 6,883 6.3:1 1909 9,568 9,163 405 22.6:1 1928 52,054 43,838 8,216 5.3:1 1910 11,818 10,729 1,089 9.9:1 1929 56,672 47,226 9,446 5.0:1 1911 11,837 11,145 692 16.1:1 1930 67,794 55,973 11,821 4.7:1 1912 15,517 14,593 924 15.8:1 1931 36,778 30,571 6,207 4.9:1 1913 16,222 15,235 987 15.4:1 1932 37,732 30,478 7,254 4.2:1 1914 16,884 15,745 1,139 13.8:1 1933 41266 33,055 8,211 4.0:1 1915 15,968 14,714 1,254 11.7:1 1934 49,334 39,775 9,559 4.2:1 1916 16,904 15,496 1,408 11.0:1 1935 57,639 45,864 11,775 3.9:1 1917 17,967 16,241 1,726 9.4:1 1936 63,981 49,974 14,007 3.6:1 1918 21,894 20,264 1,630 12.4:1 1937 41,909 31,600 10,309 3.1:1 1919 18,588 16,897 1,691 10.0:1 1938 48,533 37,169 11,364 3.3:1 1920 23,989 21,382 2,607 8.2:1 1939 51,014 37,296 13,718 2.7:1 1921 24,695 21,912 2,783 7.9:1 1940 63,976 47,161 16,815 2.8:1 1922 30,826 27,623 3,203 8.6:1 1941 73,274 52,037 21,237 2.5:1 1923 33,654 29,947 3,707 8.1:1 1942 82,661 57,426 25,235 2.3:1 1924 35,661 31,196 4,465 7.0:1 1943 75,776 50,903 24,873 2.0:1 資料來源:1906 年~1908 年:朝鮮統監府,《朝鮮統監府統計年報》(京城:各年版)。 1909 年~1943 年:朝鮮總督府,《朝鮮總督府統計年報》(京城:各年版)。 因此,1920 年代後,華僑學校在朝鮮大幅度增加。表 2 為 1944 年在朝鮮營運 的華僑學校,建校時間多為 1920 年代後。由於華僑人口集中於朝鮮北部,華僑學校 亦集中於北部。根據 1942 年的統計,朝鮮半島的華僑人口共有 82,661 人,其中北 部為 69,802 人、南部為 12,859 人,約 84%的華僑人口集中於朝鮮北部。尤其平安 北道的華僑人口最多約占 45%(37,429 人)。7因此,平安北道的華僑學校數量占最 多。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華工」與「華農」學校。這意味著不僅是商人子弟,華 工與華農子弟皆接受學校教育。尤其華工學校的存在,代表華僑勞動者亦以家庭形 式居住於朝鮮。 表 2 1944 年在朝鮮營運中的華僑學校 設立年度 道 名 校 名 かの韓国華僑―冷戦体制と「祖国」意識》(東京:三元社,2008),第三章第三節。 7 朝鮮總督府,《朝鮮總督府統計年報》(京城:朝鮮總督府,1943),頁 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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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02 京畿道 仁川華僑小學 2 1910 京畿道 漢城華僑小學 3 1912 慶尚南道 釜山華僑小學 4 1941 慶尚北道 大邱華僑小學 5 1941 全羅北道 群山華僑小學 朝 鮮 南 部 6 1942 京畿道 漢城華僑學校中學部 7 1920 年代 黄海道 海州華僑小學 8 - 黄海道 兼ニ浦華僑小學 9 - 黄海道 沙里院華僑小學 10 1920 年代 平安南道 平譲華僑小學 11 1932 平安南道 鎮南浦華僑小學 12 - 平安南道 船橋里華僑小學 13 1915 平安北道 新義州華僑小學 14 1931 平安北道 雲山北鎮華僑小學 15 1931 平安北道 龍岩浦華僑小學 16 1933 平安北道 新義州華工小學 17 - 平安北道 江界華僑小學 18 - 平安北道 七坪華僑小學 19 - 平安北道 新義州華農小學 20 1923 咸慶南道 元山華僑小學 21 - 咸慶南道 咸興華僑小學 22 - 咸慶北道 城津華僑小學 23 - 咸慶北道 清津華僑小學 24 1937 咸慶北道 會寧正華小學 25 - 咸慶北道 羅南華僑小學 朝 鮮 北 部 26 - 咸慶北道 雄基華僑小學 資料來源:學校名:楊韻平,《汪政權與朝鮮華僑(1940-1945)─東亞秩序之ㄧ研究》(台北: 稻鄉出版,2007),頁 267。 朝鮮南部學校設立時期:張兆里,《韓國華僑教育》(台北:華僑教育叢書編輯委 員會,1957),頁 20-24。 朝鮮北部學校與「漢城華僑學校中學部」設立時期:楊昭全・孫玉梅,《朝鮮華僑 史》(北京:中国華僑出版公司,1991),頁 209-210、287-290。 註:對於「漢城華僑學校中學部」,楊昭全・孫玉梅則紀錄為「漢城光華中學」。 朝鮮華僑學校在 1940 年代後再次增加。1941 年僅有 17 所的華僑小學,在 1942 年增加為 19 所,1943 年增加為 25 所。8日本殖民時期的朝鮮,僅有一所華僑中學 「漢城華僑學校中學部」(光華中學)。9華僑小學的「國語」上課時間為「日語」的 兩倍。1940 年代汪精衛政權取代原中華民國政府管理朝鮮華僑,由於汪政權與日本 維持協力合作關係,因此華僑小學在此一時期仍可大幅增加,維持中文教育。華僑 8 1940 年代的華僑小學為 6 年教育,教育課程包括修身、國語、算數、公民常識、勞作、美勞、 唱遊、音樂、日語、國術、體育、歷史、地理、自然科學等課目。參考,楊韻平,《汪政權與 朝鮮華僑(1940-1945)─東亞秩序之ㄧ研究》(台北:稻鄉出版,2007),頁 186-187。 9 「漢城華僑學校中學部」(光華中學)教育課程包括修身、日語、支那語(中國語)、數學、 歷史、地理、生物、物象、體練、工作(勞作)、圖畫、音樂、商業、英語、修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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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弟的華僑學校就學率似乎也很高。1943 年根據新義州領事館的統計,所管地區的 就學年齡的華僑學童約 1,500 人中,1085 人就學於華僑學校,約有 72%的華僑學童 就讀於僑校。10 華僑商會為大多數華僑學校的創辦者,亦是援助者。例如:「新義州華僑小學」 即設置於華僑商會境內。11華僑學校的董事會亦與華僑商會組織重疊,多數華僑學 校的校長為華僑商會董事。再者,華僑學校與中華民國領事館的關係也非常密切, 除「漢城華僑小學」設立於京城總領事館內外,仁川與鎮南浦華僑小學也設置於領 事館境內。領事館官員亦常兼任華僑學校的校長,例如,新義州的華僑、華工、華 農華僑小學的校長都為新義州領事館的官員。12戰後,華僑商會、領事館與華僑學 校仍維持密切關係。 (二)1945 年後的華僑學校教育 1945 年戰後,朝鮮半島分裂為南北,由美軍統治朝鮮南部。殖民時期,華僑在 朝鮮南部及建立漢城、仁川、釜山、群山、大邱等 5 所小學與「漢城華僑學校中學 部」(光華中學)。1945 年至 1950 年代之間,華僑學校在朝鮮南部急速增加。表 3 與表 4 為 2009 年在韓國營運的華僑小學與中學。共 23 所小學中,有 13 所創建於 1945 年至 1950 年代,約占全體的 57%左右。 表 3 韓國華僑小學一覽表(2009 年 9 月統計) 學 校 名 創立年度 學生數 1 仁川華僑小學 1902 268 2 漢城華僑小學 1909 554 3 釜山華僑小學 1912 127 4 永登浦華僑小學 1935 69 5 群山華僑小學 1941 75 6 大邱華僑小學 1941 54 7 水原華僑中正小學 1946 104 8 光州華僑小學 1946 156 9 大田華僑小學 1947 35 10 江景華僑小學 1947 12 11 全州華僑小學 1947 21 12 益山(裡里)華僑小學 1947 23 13 温陽華僑小學 1948 11 14 江陵華僑小學 1949 27 15 清州華僑小學 1951 6 16 馬山華僑小學 1951 11 17 濟州華僑小學 1951 1 10 楊韻平,《汪政權與朝鮮華僑(1940-1945)─東亞秩序之ㄧ研究》,頁 225。 11 楊昭全・孫玉梅,《朝鮮華僑史》(北京:中國華僑出版公司,1991),頁 288。 12 楊韻平,《汪政權與朝鮮華僑(1940-1945)─東亞秩序之ㄧ研究》,頁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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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忠州華僑小學 1952 2 19 原州華僑小學 1956 61 20 平澤華僑小學 1961 5 21 議政府華僑小學 1963 120 22 蔚山華僑小學 1967 6 23 春川華僑小學 1978 9 合 計 1757 資料來源: 校名、學生人數:「韓國華僑教師聯誼會製」(2010 年 8 月 11 日,筆者訪問「韓國漢城華僑中學」時獲得 的資料) 創立年度:張兆里,《韓國華僑教育》(台北:華僑教育叢書編輯委員會,1957)頁 20-24;王恩美,〈韓国 における華僑学校教育の歴史―1945 年以後を中心に〉《華僑華人研究》創刊号(2004),頁 174。 由於小學的增加,必須增設中學,接受小學畢業生。1948 年繼承「漢城華僑學 校中學部」(光華中學)的體制,設立「漢城華僑初級中學」。(參考表 4)1954 年創 設「釜山華僑中學」;1957 與 1958 年設立「仁川華僑中山中學」與「大邱華僑中學」。 表 4 韓國華僑中學一覽表(2009 年 9 月統計) 中學校名 創立年度 初中部學生數 高中部學生數 1 漢城華僑中學 1948(中) 1955(高) 313 320 633 2 釜山華僑中學 1954(中) 1959(高) 57 75 132 3 仁川華僑中山中學 1957(中) 1964(高) 90 100 190 4 大邱華僑中學 1958(中) 1967(高) 19 20 39 合 計 994 資料來源:校名、學生人數:「韓國華僑教師聯誼會製」(2010 年 8 月 11 日,筆者訪問「韓國漢城華僑 中學」時獲得的資料)。 創立年度:張兆里,《韓國華僑教育》(台北:華僑教育叢書編輯委員會,1957)頁 20-24;韓華學 報編集部,〈漢城華僑中學簡史〉,《韓華學報》創刊號(2001),頁 205;韓華學報編集部, 〈釜山華僑中學簡史〉,《韓華學報》創刊號(2001),頁 217;韓華學報編集部,〈仁川華 僑學校建校百年史略〉,《韓華學報》創刊號(2001),頁 228;韓華學報編集部,〈大邱華 僑學校建校沿革〉,《韓華學報》創刊號(2001),頁 235。 「漢城華僑初級中學」在 1954 年增設高中部,將校名更改為「韓國漢城華僑 中學」。1959 年至 1967 年在釜山、仁川、大邱等地的華僑中學都增設高中部。因此, 1970 年代韓國華僑已擁有由小學至高中的完整教育系統。 1970 年代為華僑學校數量最多的時期。根據中華民國駐韓大使館(以下簡稱, 駐韓大使館)的調查,小學有 50 所、初中 5 所13、高中 4 所。14 1970 年代為華僑人 13 漢城、釜山、仁川、大邱華僑中學的初中部以外,還有「光州中學」。該校於 1965 年以「光 州華僑職業學校」出發,分設農業與商業部門。但由於無法符合華僑的就業需求,在 1966 年 改編為普通中學。1984 年 7 月,該校面臨財政困難而廢校。參考,石美齡,〈韓國 華僑教育에 關한 考察〉(首爾:高麗大學大學院教育學科碩士論文,1995),頁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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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最多的時期,1972 年人數達到高峰,有 32,989 人。其後華僑為逃脫韓國政府對華 僑的土地所有限制、出入國限制、高收營業稅等種種限制,移居美國、台灣等地, 華僑人口逐漸減少,華僑學校也因而隨之減少。但目前約 20,000 人的韓國華僑社會 中仍有 27 所華僑學校,相對於華僑人口,學校密集度相當高。 表 5 韓國華僑人口(1945-2009) (單位:人) 年度 人口 年度 人口 年度 人口 1945 12,648 1973 32,841 1993 22,485 1947 12,088 1974 32,255 1994 22,271 1948 17,443 1975 32,434 1995 22,190 1952 17,687 1976 32,436 1996 22,157 1954 22,090 1977 31,751 1997 22,137 1956 22,149 1978 30,562 1998 21,987 1957 22,734 1979 30,078 1999 22,043 1959 23,318 1980 29,623 2000 22,083 1960 24,723 1981 29,220 2001 21,818 1961 23,975 1982 28,717 2002 21,629 1962 23,575 1983 27,131 2003 21,375 1964 26,176 1984 27,662 2004 20,966 1965 28,927 1986 24,316 2005 20,792 1966 29,939 1987 23,945 2006 20,878 1968 30,810 1988 23,432 2007 20,686 1969 31,243 1989 23,147 2008 20,467 1970 31,918 1990 22,843 2009 19,791 1971 31,928 1991 22,631 1972 32,989 1992 22,563 資料來源:1945、1952-1966、1969、1970、1972-1984:박은경,《한국화교의 種族性》(首爾:韓國硏究院,1986),頁118、210。 1947:〈朝鮮概況報告及意見書〉,《韓國僑務案(1948 年 1 月-12 月)》, 外交部檔案,國史館所蔵。 1948:韓中文化協会編輯室,〈在韓華僑概況〉,《韓中文化》,3(1949) , 頁 60-61。 1968:《韓國僑社案(1960 年 12 月 1 日-1968 年 6 月 30 日)》,外交部檔 案,目錄號:172-8,案巻號:1162,國史館所蔵。 1971:〈旅韓華僑概況〉(駐韓大使館,1971 年 6 月製作),《韓國僑情(1971 年 9 月 3 日-1973 年 3 月 15 日)》,外交部檔案,國史館所蔵。 1985-2005:出入國管理局,《出入國管理統計年報》,(首爾,各年版)。 2006-2009:출입국‧외국인정책본부,《출입국‧외국인정책 통계연보》,(首爾,各年版),取自韓國出入國‧外國人政策 本部:http://www.immigration.go.kr/HP/COM/bbs_003/BoardList.do ?strNbodCd=noti0096&strOrgGbnCd=104000&strFilePath=imm/&str RtnURL=IMM_6050&strNbodCdGbn=&strType=&strAllOrgYn=N。 註 1:2002-2005:出入國管理局,《出入國管理統計年報》,各年版的居住(F-2)、國民配偶(F-2-1) 永住(F-5)、永住配偶者(F-2-3 )的合計。 註 2:2006-2009:출입국‧외국인정책본부,《출입국‧외국인정책 통계연보》,各年版的居住(F-2)、國民配偶(F21)、永住配偶者(F23)、其他 長期(F25)、永住(F-5)、永住(F53~F59)、永住(F5A~F5K)的合計。 註 3:殖民時期華僑人口集中於北部,1945 年的人口比起殖民時期的人口並沒有減少。 14 劉達順,〈韓國華僑教育之研究〉 (中國文化學院民族與華僑研究所碩士論文,1976),頁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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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推動華僑教育的過程中,華僑協會位居重要地位。華僑協會 的前身為「華僑自治區」。1947 年,在朝鮮南部中華民國領事館復館後,領事模仿 中華民國國內的地方自治組織,在朝鮮南部 48 地區設立「華僑自治區」,並在各自 治區內設立區公所,同時在首爾成立「南韓自治總會」。15 1960 年代自治區改組為「華 僑協會」。由表 6 可知,如前所述的華僑中、小學 27 所的分布與「華僑協會」分布 完全一致。「華僑協會」組織成為團結華僑社會,連接華僑力量的重要社會網路。1950 年代,華僑商會組織也被「華僑協會」統合,「華僑協會」成為連接華僑力量的唯一 社會網路。華僑學校透過「華僑協會」網路進行募款,籌備建校基金,擴散於韓國 各地。再者,「華僑協會」的會長或董事也多擔任華僑學校的董事。16這種結構與日 本殖民時期的「華僑商會」成為華僑學校興建基礎,非常類似。換言之,戰後的華 僑學校的普及乃是延續日本殖民時期「華僑商會」的「社會網路」。 表 6 華僑學校與「華僑協會」分布對照表 華 僑 協 會 華 僑 學 校 華 僑 協 會 華 僑 學 校 26 槐山華僑協會 -1 漢城華僑協會 漢城華僑小學 漢城華僑中學 27 忠州華僑協會 忠州華僑小學 2 永登浦華僑協會 永登浦華僑小學 28 清州華僑協會 清州華僑小學 3 水原華僑協會 水原華僑中正小學 忠 清 北 道 29 堤川華僑協會 -4 平澤華僑協會 平澤華僑小學 30 大田華僑協會 大田華僑小學 5 安城華僑協會 - 31 天安華僑協會 -32 鳥致院華僑協會 -6 仁川華僑協會 仁川華僑小學 仁川華僑中山中學 33 保寧華僑協會 -7 安養華僑協會 - 34 瑞山華僑協會 -35 江景華僑協會 江景華僑小學 首 爾 ・ 京 畿 道 8 漢城華僑協會 議政府分會 議政府華僑小學 36 舒川華僑協會 -9 江陵華僑協會 江陵華僑小學 37 洪城華僑協會 -10 春川華僑協會 春川華僑小學 38 温陽華僑協會 温陽華僑小學 11 原州華僑協會 原州華僑小學 39 扶餘華僑協會 -12 洪川華僑協會 - 40 礼山華僑協會 -江 原 道 13 三陟華僑協會 - 41 唐津華僑協會 -忠 清 南 道 42 公州華僑協會 -14 大邱華僑協會 大邱華僑小學 大邱華僑中學 43 益山華僑協會 益山華僑小學 15 慶州華僑協會 - 44 井邑華僑協會 -16 金泉華僑協會 - 45 全州華僑協會 全州華僑小學 慶 尚 北 道 17 浦項華僑協會 - 46 金堤華僑協會 -47 群山華僑協會 群山華僑小學 18 釜山華僑協會 釜山華僑小學 釜山華僑中學 全 羅 北 道 48 茂朱華僑協會 -慶 尚 19 晉州華僑協會 - 全 49 光州華僑協會 光州華僑小學 15 「華僑自治區」以 10 戶為 1 甲,10 甲為 1 保,若干保為 1 區,甲長、保長、區長由華僑自 己選舉,其任務為推行管教養衛基層的政策。參考華僑志編纂委員會,《華僑志―韓國》(台 北:華僑志編纂委員會,1958),頁 118。 16 較詳細的「華僑協會」的性質、組織與功能,參考王恩美,《東アジア現代史のなかの韓国 華僑―冷戦体制と「祖国」意識》(東京:三元社,2008),頁 137-139、25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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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蔚山華僑協會 蔚山華僑小學 50 木浦華僑協會 -21 鎭海華僑協會 - 51 霊光華僑協會 -南 道 22 馬山華僑協會 馬山華僑小學 52 順天華僑協會 -23 沃川華僑協會 -羅 南 道 53 麗水華僑協會 -24 陰城華僑協會 - 54 濟州華僑協會 濟州華僑小學 忠 清 北 道 25 永同華僑協會 -資料來源:漢城華僑協會所提供的資料(2003 年 9 月,筆者訪問漢城華僑協會時獲得的資料)。 戰後的華僑學校與駐韓大使館維持更密切的關係。華僑學校的董事長就任時, 必須取得駐韓大使館之同意,而董事會掌握華僑學校的財政、人事之決定權。 三、韓國華僑學校在韓國的法律地位變化 雖然 1970 年代中期,華僑學校如雨後春筍般出現於韓國各地,但在 1977 年前, 各地華僑學校在韓國卻不具任何法律地位。1978 年華僑學校方取得「外國人團體」 身份,直至 1999 年韓國政府方將華僑學校列為「各種學校」地位。 (一)華僑學校的「外國人團體化」 1977 年 12 月 31 日,韓國政府修改「出入國管理法」,規定外國人組織團體在 韓國活動必須登記為「外國人團體」。17當時韓國華僑學校亦被要求在 1978 年 6 月 30 日前登記為「外國人團體」。但所有華僑學校並沒有登記,主因是韓國政府以美 國學校為標準,要求華僑學校設立財團、分離經營初中部與高中部等,此一標準與 華僑學校的原有體制並不相容。18韓國的華僑中學是採取初中部與高中部合併經營 的方式;再者,華僑學校是靠華僑自己的力量經營,不易設立財團。 由於所有華僑學校皆未登記,韓國政府寄「督促公文」於華僑學校,要求在 1978 年 8 月 30 日內完成登記。因此,華僑學校派出代表與韓國政府進行協商,最後以承 認現行華僑學校的體制為條件,向韓國政府登記為「外國人團體」,在韓國第一次取 得法律地位,但是地位並非「學校」。 華僑學校在韓國一直處於法律管轄之外,但到 1970 年代末期,韓國政府開始 將華僑學校納入韓國法律之內,此轉變深受當時韓國的國內情況的影響。當時朴正 熙政權試圖利用教育,統合國民以求政權的穩定發展。1968 年 12 月 5 日制定、發 布以「我們是背負民族中興之歷史使命出生於此地」為開端的〈國民教育憲章〉,強 17 第 44 條(外國人團體登記)1. 在大韓民國內活動的外國團體必須依據大統領令規定,登記 於主管官聽。2. 外國團體的活動目的被認定為違反大韓民國的法令或大韓民國國民的利益 時,不接受登記。 18 담도경,〈외국인 학교 설치와 학력인정에 관하여〉,《외국인학교 제도개선 방안 공청회》(首爾:교육부,2000),頁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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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韓國民族教育」之重要性,規定全國學生與公務員都必須背頌〈國民教育憲章〉。 朴正熙政權為配合〈國民教育憲章〉,亦改編教育課程與教科書內容。19朴正熙並在 1972 年起開始提倡「有國籍的教育」。「有國籍的教育」意指必須培養具有「愛國愛 族的正確國家觀、民族史觀與自主性」的人才。20在「有國籍的教育」目標下,強 調韓國人應在韓國學校接受民族教育。 然而,在此之前,由於韓國政府並未禁止韓國國民就學於外國人學校,許多韓 國人在外國人學校接受教育。以華僑學校為例,根據 1976 年的統計,從小學至高中 約有 560 名韓國人學生。21韓國政府將華僑學校納入韓國法律管轄的目標在於希望 阻絕韓國國民進入華僑學校就讀。除此之外,韓國政府並未對華僑學校增設任何規 定。華僑學校的課程內容、上課語言、經營方式等,依然按照以往沒有產生任何改 變。韓國政府也沒有對華僑學校支援任何經費。 (二)華僑學校的「各種學校化」 1990 年代末期,韓國陷入前所未有的金融危機,韓國政府為了招引外國投資者 來韓投資,開始緩和對外國人的規定。「外國人團體」的登記規定被視為對外國人之 一種限制、差別,因此韓國政府在 1999 年 2 月 5 日修改「出入國管理法」廢除「外 國人團體」登記規定。22然而,此舉卻讓包括華僑學校的外國人學校,失去在韓國 的法律根據。 韓國政府為外國人學校納入韓國的法律管轄之下,1999 年 3 月 8 日修改「關於 各種學校的規則」(教育部令)23,要求外國人學校接受認可,轉換為「各種學校」。 按照 1977 年制定、發布的「關於各種學校的規則」第 12 條,只有依據「條約、協 定或外交慣例」設立的外國人學校,才能認可為「各種學校」。1999 年,韓國政府 修正此規定,放寬認定,准許居住於韓國的其他國家人民,教育本國民為目標時, 給予「各種學校」認可。 1999 年,韓國境內總有 57 所外國人學校,其中台灣有 34 所、美國有 17 所、 日本有 2 所、德國有 1 所、義大利有 1 所、英國有 1 所、挪威有 1 所。這些外國人 學校中只有「首爾外國人學校」、「首爾日本人學校」、「首爾國際學校」等 3 所認可 19 정영수외,《한국 교육정책의 이념(II)─2차년도:국가 발전과 교육(1960-1979)》(首爾:교육개발원,1986),頁 81。 20 정영수외,《한국 교육정책의 이념(II)─2차년도:국가 발전과 교육(1960-1979)》,頁 88。 21 劉達順,〈韓國華僑教育之研究〉,頁 19-20。 22 외국인학교 법적편제연구위원회,《외국인학교의 법적 편제에 관한 연구》(首爾:외국인학교법적편제연구위원회),頁 5。 23 「關於各種學校的規則」制定、發布於 1977 年 9 月 13 日。韓國的華僑學校登記為「外國人 團體」時,「關於各種學校的規則」已存在,但韓國華僑學校被要求登記為「外國人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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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各種學校」,其他皆登記為「外國人團體」。24 「各種學校」在韓國享有教育法所認定的「學校」地位。「外國人團體」,僅需 辦理登記,但 1999 年起上述外國人學校必須滿足教育部的標準才能獲取「各種學校」 認可。然而,華僑學校在申請教育部認定時,最大的問題則在必須適用「學校保健 法」。根據此法規定,教育當局為了維護學校的保健、衛生及學習環境,設定「學校 環境衛生淨化區」。學校的境界線至直線距離 200 公尺為「相對淨化區域」,學校出 入門至直線距離 50 公尺為「絕對淨化區域」。25在此「絕對淨化區域」內不可設有 酒店、飯店、旅館、劇場、電動玩具店、香菸自動販賣機、撞球店、漫畫店、KTV 等有害設施。26 「學校保健法」制定於 1967 年,而其有害設施之詳細項目制定於 1981 年。大 多數的華僑學校設立於此法頒佈之前,一旦「學校環境衛生淨化區」適用於華僑學 校時,大多數學校都未能符合標準,而無法通過審查。因此,1999 年 12 月為止, 包括前述 3 所,僅有 19 所外國人學校被認可為「各種學校」,其中包括漢城、永登 浦、議政府、原州、天安、清州華僑小學與漢城、大邱華僑中學等 8 所華僑學校。(參 考表 7) 其後,韓國政府緩和有害設施之規定,至 2008 年韓國政府認可的外國人學校 增加至 46 所,其中 18 所為華僑學校。(參考表 7)堤川與天安華僑小學雖獲得認可, 但已因學生人數不足而停止營運。 表 7 認可外國人學校一覽表(2008,9) 學校名 區域 認可日 設立者國籍 學生數 1 首爾外國人學校 首爾 1978.5.25 美國 1,466 2 首爾日本人學校 首爾 1978.1.24 日本 380 3 韓國漢城華僑中學 首爾 1999.8.27 台灣 622 4 永登浦華僑小學 首爾 1999.8.27 台灣 49 5 首爾德國學校 首爾 1999.8.27 德國 144 6 首爾 Academy 國際學校 首爾 1999.8.27 美國 152 7 韓國 Kent 外國人學校 首爾 1999.8.27 美國 298 8 地球村基督外國人學校 首爾 1999.8.27 美國 67 9 韓國外國人學校 首爾 1999.8.27 美國 51 10 Centennial Christian School 首爾 1999.10.15 美國 148 11 漢城華僑小學 首爾 2001.11.23 台灣 483 12 首爾龍山國際學校 首爾 2000.5.6 台灣 748 13 在韓蒙古學校 首爾 2005.2.21 蒙古 75 14 彩虹外國人學校 首爾 2007.8.27 土耳其 38 15 亞洲太平洋國際外國人學校 首爾 2006.12.20 美國 243 24 외국인학교법적편제정비연구팀,《공청회 지료집 외국인학교의 법적 편제 정비 방안》(首爾:외국인학교법적편제정비연구팀),頁 5、16。 25 「學校保健法施行令」第 3 條規定。 26 「學校保健法」第 6 條第 1 項;「學校保健法施行令」第 4 條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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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首爾法國學校 首爾 2001.4.7 法國 381 17 Xavier 國際學校 首爾 2002.2.9 法國 106 18 釜山外國人學校 釜山 2001.4.23 美國 153 19 釜山國際學校 釜山 2001.8.8 挪威 179 20 釜山華僑小學 釜山 2001.7.23 台灣 144 21 釜山華僑中學 釜山 2001.7.23 台灣 126 22 釜山日本人學校 釜山 2001.7.23 日本 36 23 韓國大邱華僑小學 大邱 2002.7.8 台灣 66 24 韓國大邱華僑中學 大邱 1999.10.18 台灣 29 25 韓國仁川中山小學、中學 仁川 2002.12.21 韓國(歸化) 552 26 光州外國人學校 光州 2000.8.5 韓國(歸化) 95 27 大田國際學校 大田 1999.3.15 美國 593 28 現代外國人學校 蔚山 2008.4.30 英國 109 29 水原華僑中正小學 京畿 2007.8.31 台灣 126 30 韓國外國人學校 京畿 2005.12.14 美國 989 31 國際基督學校 京畿 2002.6.24 美國 257 32 京畿水原外國人學校 京畿 2006.6.12 美國 436 33 議政府華僑小學 京畿 1999.4.7 台灣 33 34 首爾國際學校 京畿 1973.6.5 美國 1,084 35 Indianhead 外國人學校 京畿 1999.7.29 美國 138 36 春川華僑小學 江原 2000.12.30 台灣 3 37 原州華僑小學 江原 1999.10.14 台灣 57 38 清州華僑小學 忠北 1999.6.30 台灣 16 39 忠州華僑小學 忠北 1999.9.22 台灣 3 40 堤川華僑小學 忠北 2001.11.15 台灣 1 41 温陽華僑小學 忠南 2002.6.14 台灣 12 42 天安華僑小學 忠南 1999.8.27 台灣 -43 全北外國人學校 全北 2001.9.18 韓國(歸化) 13 44 群山華僑小學 全北 2002.1.10 台灣 16 45 玉浦國際學校 慶南 2002.12.3 英國 188 46 慶南國際外國人學校 慶南 2003.12.26 美國 88 資料來源:〈외국인학교 대통령령 확정에 따른 시 도 담당자 회의 자료〉교육과학기술부(학교정책국 학교제도기획과)2009,2,頁 19。 註 1: 為華僑學校 註 2:原資料中「韓國大邱華僑中學」與「清州華僑小學」的認可日為 1998.10.18 與 1996.6.30, 由於 1999 年前,韓國的所有華僑學校皆未獲認可,因此筆者判斷認可日有誤,正確 應該為 1999.10.18 與 1999.6.30。 四、法律地位的轉變對華僑學校的影響 韓國華僑學校的法律地位由「外國人團體」改變為「各種學校」,在這轉變過 程中,韓國政府將外國人學校的入學資格規範化。另方面,由於韓國政府訂出外國 人學校的入學資格,出現擁有入學資格卻不被承認畢業學歷的現象,因此引起爭議。 韓國政府在 2009 年 2 月,雖提出外國人學校學歷承認方案,但卻將華僑學生排除在 外,仍未解決完全華僑學校的學歷認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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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學資格的規範化 1978 年韓國的華僑學校以「外國人團體」首次納入為法律體系時,韓國政府的 主要考量在於禁止韓國人入學,但當時並未有明文規定。1999 年華僑學校法律地位 轉變為「各種學校」時,韓國政府進一步阻止韓國人就讀外國人學校,明定外國人 學校的入學資格如下: 1. 學校設立者及代表者的本國民為原則。 但是考慮國內居住少數國籍者教育之方便性,包括共同教育語言的外國人。 2. 韓國裔混血兒、外國裔大韓民國國籍持有者。 3. 外國公民權或永居權持有者。 4. 長期居住與短期歸國的外國僑胞子女。 長期一般指 5 年以上居住期間為原則。 但是對於長期居住或短期歸國的具體時間由市、道教育監考慮現實、個人條 件,決定入學與否。27 根據上述規定,第 1 項意指持有中華民國的華僑或任何外國國籍學生。第 2 項 是指持有韓國國籍或外國國籍之學生,父母親中其中一方外國國籍者,以及歸化韓 國國籍的外國學生。另外,第 3 項意指不管韓國國籍或外國國籍,只要持有外國公 民權或永居權的學生。第 4 項意指居住海外超過 5 年以上的韓國國籍學生。 目前韓國的華僑學生仍持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多數,因此符合第 1 項規定的學 生人數較多。但由於華僑與韓國人間的通婚比率持續增加,而依據韓國「國籍法」 規定,父母親中一方為外國人時,出生的子女可選擇父親或母親的國籍,28因此持 有韓國國籍的華僑子女即符合第 2 項之入學資格者,也逐漸增加。華僑學校可依據 第 3 與第 4 項規定,吸收長期居住台灣或中國的韓國學生。根據 2002 年「韓國漢城 華僑中學」的統計,學生總人數 788 名中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學生人數為 758 名 (96%),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者為 14 名(1.8%),持有韓國國籍者為 12 名 (1.5%),此外,日本國籍者 1 名、馬來西亞 1 名、美國 1 名。29由於在韓國的中國 人不斷增加,因此中國學生也成為華僑學校新的學生來源。 韓國政府限制韓國學生入學於外國人學校的最主要原因為,韓國人應該按照本 國的「教育課程」,接受適合「我國國民」之教育,確保對國家的認同。另外,韓國 27 법적편제연구위원회,《외국인학교의 법적 편제에 관한 연구》,頁 8。 28 「國籍法」第 2 條。 29 王恩美,〈韓国における華僑学校教育の歴史―1945 年以後を中心に〉,頁 189。筆者認為這 些學生為華裔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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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也擔心,若允許韓國人就讀外國人學校,許多韓國父母將子女送至有利於外國 語教育之外國人學校,將威脅韓國教育基礎。再者,韓國政府也擔心,為負擔高額 的外國人學校學費,必須支出高額之教育費用,有可能成為社會問題。30 但是,2009 年後華僑學校的入學資格再次產生變化,韓國政府開始放寬韓國人 入學資格。李明博就任大統領後,2008 年 4 月 28 日召開「投資活性化與就業創造 為目標的官民聯席會議」,決議「為了將海外留學、遊學及觀光需求吸收於國內,改 善慢性赤字的服務業收支」,31因此在 2009 年 2 月 6 日,以「大統領令 21308 號」 制定、公佈「關於外國人學校及外國人幼稚園的設立、營運規定」新法案,以法律 規定韓國人的外國人學校入學資格。其內容如下: 1. 在外國居住時間超過 3 年以上的本國人。 2. 本國人不得超過學生名額之百分之三十,但教育監考慮特別市、廣域市或 道之條件,在百分之二十的範圍內,依據特別市、廣域市或道之教育規定,可 提高入學比例。 放寬韓國學生入學外國人學校的資格,由以往必須居住於海外 5 年以上改為 3 年以上即可,韓國學生的比率原則上不得超過總學生數的 30%,在教育監允許下韓 國學生最多可增加至 50%。此外,父母親雙方國籍皆為韓國時,其子女雖擁有外國 國籍,也必須在外國居住 3 年以上方可進入外國人學校(華僑學校)。32 華僑的入學規定也產生若干變化。對華僑而言,與 1999 年之入學資格規定不 同的部分為,以往承認「歸化為韓國國籍的外國學生」,但 2009 年的入學資格則不 承認歸化為韓國國籍的華僑學生就讀華僑學校。33 2009 年外國人學校入學資格的變化主要是針對韓國人。根據《首爾新聞》之報 導,韓國人一年花費 50 億韓幣的海外留學費用。34韓國政府為了吸收流出海外的教 育費用,尤其吸收「早期留學」(意指,台灣的「小留學生」)費用,希望改善韓國 國際收支之平衡。35換言之,韓國政府期待改善外國人學校之韓國學生入學資格, 增加韓國學生在外國人學校的就學率,減少初、中等學校學生的海外留學。 30 법적편제연구위원회,《외국인학교의 법적 편제에 관한 연구》,頁 89。 31 〈해외 3 년이상 살면 외국인 학교 입학〉,《한국일보》, 2008,4,29。 32 〈외국인학교 대통령령 확정에 따른 시 도 담당자 회의 자료〉교육과학기술부(학교정책국 학교제도기획과)2009,2,頁 9。依據「首爾特別市教 育聽」之指導下,「韓國漢城華僑中學」向「首爾特別市教育聽」提出「學則變更」並在 2009 年 12 月 31 日獲得認可,規定華僑學校可招收長期居住於韓國的外國人子女,以及居住於海 外 3 年以上後返回韓國的韓國國民。 33 〈외국인학교 대통령령 확정에 따른 시 도 담당자 회의 자료〉,頁 8、9。 34 〈외국인학교 ‘제 2 특목고’ 우려〉,《서울신문》, 2008,4,30。 35 〈외국인학교 대통령령 확정에 따른 시 도 담당자 회의 자료〉,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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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 年華僑學校首次納入韓國法律體系後,韓國政府對華僑子女的入學並沒有 加以任何限制,但對韓國人子女之入學越來越加強管制。1999 年首次明文規定入學 資格項目,但此規定為教育部採取公文通知外國人學校之方式,而不是正式的法令。 2009 年之入學資格規定則採取正式法令的方式,使外國人學校入學資格規定逐漸規 範化,納入於韓國法律體系中。 (二)學歷承認問題 基於互惠主義之原則,就讀外國人學校的畢業生,此學歷若在本國可以升學, 在韓國亦可升學於上級學校。36韓國的所有華僑學校皆基於 1954 年 6 月 16 日僑務 委員會及教育部會銜訂定發布的「華僑學校規程」為根據設立學校,立案於台灣。 台灣亦承認華僑學校畢業生的學歷,因此,中華民國國籍的華僑學生畢業於華僑高 中後,具有進入韓國大學的資格。但是畢業於華僑學校的「韓國國籍」學生卻不被 韓國政府承認,而不具備任何轉學、升學的資格。37 此規定表面看來是與華僑無關,屬於韓國學生的問題。但學歷承認問題卻衝擊 新一代的華僑,由於華僑與韓國人通婚比例不斷增加,華僑學生的韓國母親比率亦 隨之提高。如表 8 所示,以「韓國漢城華僑中學」為例,2004 年高中部平均 34.6%、 初中部平均 36.2%學生的母親為韓國人。2010 年,根據筆者對「韓國漢城華僑中學」、 「韓國漢城華僑小學」、「水原華僑中正小學」的調查,華僑學生的半數以上母親為 韓國人。38 表 8 「韓國漢城華僑中學」學生之韓國母親數(2004,9 現在) 學 年 學生数 韓國籍母親數 比率 高中部 3 年 116 44 37.9% 高中部 2 年 114 36 31.6% 高中部 1 年 105 36 34.3% 合 計 335 116 34.6% 初中部 3 年 89 32 36.0% 初中部 2 年 108 35 32.4% 初中部 1 年 101 41 40.6% 合 計 298 108 36.2% 高中部・初中部合計 633 224 35.4% 資料來源:王恩美,〈若い世代の韓国華僑の言語教育・言語使用状況―「韓国漢城華僑中学」 の言語教育と中等部生徒のリテラシー状況を中心に〉,《ことばと社会》9(2005,12), 頁 69。 36 법적편제연구위원회,《외국인학교의 법적 편제에 관한 연구》,頁 5。 37 법적편제연구위원회,《외국인학교의 법적 편제에 관한 연구》,頁 90。 38 2010年7月26日,筆者對「韓國漢城華僑小學」秦嗣義校長、2010年7月27日,對「水原華僑 中正小學」凌永怡老師、2010年8月11日,對「韓國漢城華僑中學」孫樹義校長的訪談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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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高中畢業生進入韓國的大學時,以互惠主義為原則,可取得「外國人特別 名額」,經過各大學自訂的方式入學。然而,1990 年代韓國「不正入學問題」39成為 韓國社會問題,因此韓國政府在 1991 年 9 月 14 日修改「教育法施行令」,規定可免 除正式入學考試的外國人為「外國人學生(父母親雙方皆為外國人)或是在外國履 修 2 年以上中學課程的外國人學生」(69 條 6 號 6 項)。40 1998 年 3 月 1 日,韓國政 府廢除「教育法施行令」,分別訂定「初、中等教育法施行令」與「高等教育法施行 令」,其中仍繼續使用此外國人定義。前者規定可轉學或入學於韓國高中的外國人學 生定義為,「父母親中一人為韓國國民時,在外國履修 2 年以上的中學教育課程之學 生」(82 條 2 號);後者規定大學可另設入學名額之外國人是「父母皆為外國人」者 (29 條 6 號)。41 由於韓國華僑子女多數為父母親中一方為韓國人,但不具有在外國履修中學教 育課程 2 年以上的經驗,因此不能轉學或入學於韓國高中。而最嚴重的問題在於這 些人不能以「外國人名額」進入韓國大學。另外,由於父母親中一方為韓國人而持 有韓國國籍的華僑子女也隨之增加當中。依 1999 年外國人入學資格規定,持有韓國 國籍的華僑子女亦可進入華僑學校,但卻造成承認入學而不承認畢業學歷的特殊現 象。42以「韓國漢城華僑中學」為例,2010 年 6 月高中畢業生有 130 名,其中只有 20 名(15%)學生到台灣升學,其他大部分畢業生選擇進入韓國大學。43因此,「學 歷承認」對華僑學生造成嚴重問題。 韓國華僑為了打破這些「學歷承認」困境,對韓國「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陳 情。2009 年 8 月 29 日,「國家人權委員會」對韓國教育部長提出「華僑學校學歷未 認定差別」之勸告。其內容主旨如下: 不承認華僑學校的學歷是侵害華僑基於「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27 條44「兒童權利公約」第 29 條45與第 30 條46,以自己的語言接受教育之權力 39 「不正入學」則指韓國學生透過不正當的方法進入大學。1990 年代初期各大學發生「不正入 學」,成為韓國社會問題,其中包括「在外國民」的「不正入學」。韓國政府為防止「在外國 民」的「不正入學」而在 1991 年 9 月 14 日修改「教育法施行令」。 40 王恩美,〈韓国における華僑学校教育の歴史―1945 年以後を中心に〉,頁 190。 41 「初、中等教育法施行令」與「高等教育法施行令」的此規定目前仍存在。 42 雖然有些大學按照慣例,仍以外國人名額接受華僑學生,但問題在於這是違反韓國法律的行 為,隨時都可能面臨拒絕入學。 43 2010 年 8 月 11 日,筆者對「韓國漢城華僑中學」孫樹義校長的訪談紀錄。孫樹義校長指出 多數華僑學生傾向進入韓國大學的原因如下:第一,台灣的法律限制因素。華僑學生在台灣 大學畢業後,無法取得身分證,使華僑學生沒有安全感。第二,華僑學生的中文程度下降因 素。由於大半數韓華僑學生的母親為韓國人,因此韓語成為華僑的母語。華僑學生的中文程 度逐漸下降,對台灣的親密感與認同感也隨之下降。 44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27 條:在那些存在著人種的、宗教的或語言的少數人 的國家中,不得否認這種少數人同他們的集團中的其他成員共同享有自己的文化、信奉和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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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幸福追求權,可認定為出身國家為理由的差別行為,因此依據「國家人權委 員會法」第 44 條第 1 項第 1 號47以此勸告之。48 「國家人權委員會」同時建議,為了改善華僑學校出身學生之差別待遇,從華 僑學校轉學、升學時,設立學歷認定方案。49然而,韓國政府在 2009 年放寬韓國學 生的外國學校入學資格時,提出外國人學校的學歷承認方案。在「關於外國人學校 及外國人幼稚園的設立、營運規定」第 12 條規定,取得 2 級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的 上課下,履修「國語」(韓國語)與「社會」(中學與高中的社會科包括韓國史與歷 史)各科目,一年超過 102 小時之「本國人」可獲得學歷認定。換言之,韓國國籍 的華僑學校學生必須一週履修 3 小時以上「韓國語」與「韓國社會」科目,即可獲 得學歷認定,但必須如同一般韓國學生參加大學入學考試,而不適用於「外國人特 別名額」。 「教育科學技術部」50說明承認外國人學校學歷的主旨為,接受「國家人權委 員會」提出的「華僑學校學歷未認定差別」之勸告。51然而,2009 年訂定的「關於 外國人學校及外國人幼稚園的設立、營運規定」中,只註明「本國人(韓國人)」學 歷承認方案,因此華僑學生的「學歷承認問題」並未獲得解決。但針對韓國國籍學 生的「學歷承認問題」解決方案,卻對華僑學校未來發展產生極大影響。 行自己的宗教或使用自己的語言的權利。 45 「兒童權利公約」第29條第3項:簽約國同意下列兒童教育之目標:培養對兒童之父母、兒 童本身文化之同一性,語言口與價值,以及兒童所居住之國家和其出生國之國民價值觀,還 有對與自己之文明迥異之其他文明,持有尊重之觀念。參考「台灣學校網」之「認識兒童權 利公約」網站http://tymp.taiwanschoolnet.org/ijc/mc5.htm。(訪問日期:2010年8月31日) 46 「兒童權利公約」第30條:在種族、宗教或語言上有少數人民,或有原住民之國家中,這些 屬於少數民族或原住民之兒童,應該和構成此團體之其他成員一樣,得以享有自己之文化, 信仰並實踐自己之宗教,使用自己之語言。此種權利絕不能被否定。參考「台灣學校網」之 「認識兒童權利公約」網站http://tymp.taiwanschoolnet.org/ijc/mc5.htm。(訪問日期:2010年8 月31日) 47 「國家人權委員會法」第 44 條第 1 項第 1 號:委員會所調查陳情之結果,判斷人權侵害或 差別行為時,被陳情人、其所屬機關團體或監督機關(以下稱”所屬機關”)之長可勸告以下 各號之事項。 48 〈화교학교 학력 미인정 차별〉「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 http://www.humanrights.go.kr/search/XSearch.jsp。(訪問日期 :2010 年 8 月 31 日) 49 〈화교학교 학력 미인정 차별 익명결정문(04 진차 386)〉頁 8。參考「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 http://www.humanrights.go.kr/ search/XSearch.jsp。(訪問日期:2010 年 8 月 31 日) 50 2008 年 2 月 29 日「科學技術部」與「教育人的資源部(相當於台灣的教育部)」合併成立「教 育科學技術部」。 51 〈외국인학교 대통령령 확정에 따른 시 도 담당자 회의 자료〉,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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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韓國華僑學校所面臨的困境與生存策略 韓國華僑學校面臨的共同困境是「經費不足」與「學生人數減少」。52這兩個問 題其實互相緊密連接,隨著華僑的少子化、交通不便或家境困難而選擇韓國學校的 華僑不斷增加,而華僑學校的學生持續減少。53由於華僑學校的經費主要依靠學生 的學費,不足的經費由學校董事會籌募;董事會的籌募又主要依賴董事會的捐款。 學費與董事會捐款以外之外來經費補助,以「韓國漢城華僑小學」為例,從台 灣教育部每年有 30-35 萬台幣的補助,而僑委會是以個案申請補助,並沒有定期補 助。「韓國漢城華僑小學」亦向在韓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使館申請經費補助, 而獲得了 10 萬人民幣;另外,該學校以日本大阪華僑學校取得地方政府補助為由, 向首爾市政府申請補助,而在 2009 年與 2010 年取得 1,200 萬韓幣補助(約 34 萬台 幣)。54「韓國漢城華僑中學」也獲得台灣教育部 35 萬台幣與首爾市政府 1,200 萬韓 幣補助,但並未向中國大使館申請經費補助。55「韓國漢城華僑小學」與「韓國漢 城華僑中學」位於首都首爾,外來經費補助較多,也是學生人數最多的學校,但是 學校大部分經費仍依靠學費收入。首爾市政府雖然對華僑學校有所補助,但韓國政 府的基本方針是對外國人學校不給予任何經費補助。 然而,地方華僑學校的外來經費補助並不多。以「水原華僑中正小學」為例, 並未獲得台灣教育部或韓國地方政府的任何補助,學校的經費幾乎全依賴學費收 入。56 因此,學生的減少直接影響學校的經費收入。根據筆者的調查,2001 年共有 27 所華僑小學在營運,但是 2009 年僅剩下 23 所小學,8 年間減少了 4 所小學。這 4 所小學都是學生數未滿或僅有 10 人、位於地方的小規模華僑小學。572009 年,清 州、濟州、忠州、平澤、蔚山、春川等華僑小學的學生數都未滿 10 人,正面臨經費 不足而隨時可能停止營運的困境。(參考表 3) 因此,「經費不足」乃是所有韓國的華僑學校共同面臨的最大問題,關係學校 之存亡。在此困境之下,韓國華僑學校必須尋求新的學生來源,增加學費收入,以 52 筆者訪問「韓國漢城華僑小學」、「水原華僑中正小學」「韓國漢城華僑中學」時,皆詢問學 校面臨的最大困境是什麼?三所學校共同回答「經費不足」與「學生人數減少」。 53 2010 年 7 月 27 日,筆者對「水原華僑中正小學」外務兼「水原華僑協會」總務的于振強老 師之訪談紀錄。于振強老師在 1985-1997 年擔任過「水原華僑中正小學」教師。 54 2010 年 7 月 26 日,筆者對「韓國漢城華僑小學」秦嗣義校長的訪談紀錄。 55 2010 年 8 月 11 日,筆者對「韓國漢城華僑中學」孫樹義校長的訪談紀錄。 56 2010 年 7 月 27 日,筆者對「水原華僑中正小學」外務兼「水原華僑協會」總務的于振強老 師之訪談紀錄。 57 王恩美,〈韓国における華僑学校教育の歴史―1945 年以後を中心に〉,頁 174。依據 2001 年的統計,8 年間停止營運的華僑學校如下:「天安華僑小學」學生數 10 人、「慶州華僑小學」 學生數 3 人、「広川華僑小學」學生數 9 人、「堤川華僑小學」學生數 1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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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學校經費,因此,韓國華僑學校開始檢討增收韓國學生。根據筆者調查,目前 「韓國漢城華僑中學」學生總人數 635 名中,11 人(1.7%)為韓國人(海外居住 3 年以上),中國大陸學生有 58 名(9.1%),其他大部分為華僑。58「韓國漢城華僑小 學」一班 30-35 名的學生中,大約 4-5 人(11-14%)為韓國學生,亦有中國大陸學 生。59「水原華僑中正小學」則是全校 85 名中,有 80%為韓國學生,另有 4-5 人為 中國大陸學生。60 筆者調查的 3 所華僑學校當中,「水原華僑中正小學」的韓國學生比率最高。 該校在 2003 年,轉變學校經營方向,積極吸收韓國學生。61主因在於:第一,韓國 與中國建交後,想要學習中文的韓國學生增加。第二,為確保學校的財政。62「水 原華僑中正小學」的此舉可說是為在韓國持續經營,而採取積極改變的策略。目前 「水原華僑中正小學」的學生數而言,沒有韓國學生則很難維持經營。對吸收韓國 學生後的變化,「水原華僑中正小學」表示,由於財政好轉,建立新校舍,改善學校 的教學設備;再者,提高對老師的福利與薪水,可爭取到較好老師,提高了學生的 教學環境。63換言之,「水原華僑中正小學」對增收韓國學生而帶來的變化給予正面 評價。 然而,2009 年韓國政府發布「關於外國人學校及外國人幼稚園的設立、營運規 定」後,不僅是「水原華僑中正小學」,「韓國漢城華僑小學」與「韓國漢城華僑中 學」也開始出現增收韓國學生的動向。 以上 3 所學校都決定本學期(99 學年度)開始,按照「關於外國人學校及外國 人幼稚園的設立、營運規定」的「學歷認可」規定,在課程中編入 1 週各 3 小時的 「韓國語」與「韓國社會」課,並聘請 2 級以上教師資格證的韓國教師擔任這些科 目。 韓國華僑小學與中學本是依照台灣國內的「課程標準」編輯課程,教科書也使 用「南一出版」的教科書與教材、教具,教科書由台灣政府免費提供給所有華僑學 校。因此華僑小學與中學主要以中文上課,課程與台灣國內非常接近,僅另設有「韓 語」課。「水原華僑中正小學」從 3 年級 6 年級設有 1 週 1 小時的「韓語」課;「韓 國漢城華僑小學」從 4 年級 6 年級設有 1 週 1 小時的「韓語」課,其他科目都是使 58 2010 年 8 月 11 日,筆者對「韓國漢城華僑中學」孫樹義校長的訪談紀錄。 59 2010 年 7 月 26 日,筆者對「韓國漢城華僑小學」秦嗣義校長的訪談紀錄。 60 2010 年 7 月 27 日,筆者對「水原華僑中正小學」外務兼「水原華僑協會」總務的于振強老 師之訪談紀錄。 61 2001 年當時「水原華僑中正小學」學生數共有 54 人。參考王恩美,〈韓国における華僑学校 教育の歴史―1945 年以後を中心に〉,頁 174。 62 2010 年 7 月 27 日,筆者對「水原華僑中正小學」凌永怡老師的訪談紀錄。凌永怡老師擔任 2 年級導師。 63 2010 年 7 月 27 日,筆者對「水原華僑中正小學」外務兼「水原華僑協會」總務的于振強老 師之訪談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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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台灣教科書以中文上課。「韓國漢城華僑中學」初中部原編有 1 週 3 小時的「韓文」 課;高中部 1 年級亦編有 1 週 3 小時的「韓文」課,而高 2 起分為「韓國大學班」 與「回國班」上課。「韓國大學班」主要增加「韓國史」等韓國相關科目,以韓文上 課;但是高 2「回國班」仍編有 1 週 3 小時的「韓文」課,而高 3 的「回國班」則 不包括任何與韓國相關科目。高 3 的「韓國大學班」則進一步增設「韓國地理」科 目,數學、化學、生物等科目也使用韓文上課。但是 99 學年度開始,小學 1 年級至 高中 3 年級課程中,將編入 1 週各 3 小時的「韓國語」與「韓國社會」課。64 韓國華僑學校以放寬韓國學生入學資格與學歷認定方案為契機,轉變學校的經 營方式,大幅改變教育課程,此決定乃是韓國華僑學校在韓國求生存之結果。「水原 華僑中正小學」計畫向韓國政府申請「學院財團法人」,採取積極吸收韓國學生,融 入韓國社會的策略。65「韓國漢城華僑小學」則對韓國學生的入學,採取較謹慎的 態度,但不反對增加韓國學生。66「韓國漢城華僑中學」則表示,韓國學生與中國 大陸學生,將成為學校的重要成員,學校也計畫將來大量增收韓國學生,而為滿足 這些學生之需求,學校也必須改變教育課程等經營方式。67 由此可知,2009 年 2 月發布的「關於外國人學校及外國人幼稚園的設立、營運 規定」對韓國華僑學校帶來很大的變化。華僑學校的教育課程過去幾十年來,並沒 有產生很大變化,但 2010 年華僑學校的教育課程將產生前所未有的大幅度改變。今 後,華僑學校的韓國學生可能大幅度增加,韓國學生的增加不僅對學校的經營方式, 對華僑學生的認同與語言學習也勢必造成極大轉變。 六、結論 戰後,華僑學校在韓國政府的放任、不干涉政策下,透過「華僑協會」的網路 普及於韓國各地,靠著華僑自己的力量經營。韓國政府在 1978 年首次以「外國人團 體」將華僑學校納入法律體系,主因是為了禁止韓國學生的入學。韓國政府對華僑 學校的課程內容、經營方式等不加以任何干涉。1990 年代末期,由於韓國陷入金融 危機,韓國政府為增加外國人對韓投資,廢除「外國人團體」登記規定,賦予華僑 學校「學校」的法律地位。同時,韓國政府也明文規定,包括華僑學校在內,所有 外國人學校的入學資格,進一步管制韓國學生的入學資格。但 2009 年 2 月,韓國政 府訂定、發布「關於外國人學校及外國人幼稚園的設立、營運規定」,放寬韓國學生 64 2010 年 7 月 26 日、27 日,8 月 11 日,筆者訪問「韓國漢城華僑小學」、「水原華僑中正小學」、 「韓國漢城華僑中學」時,獲得的課程表。 65 2010 年 7 月 27 日,筆者對「水原華僑中正小學」外務兼「水原華僑協會」總務的于振強老 師之訪談紀錄。 66 2010 年 7 月 26 日,筆者對「韓國漢城華僑小學」秦嗣義校長的訪談紀錄。 67 2010 年 8 月 11 日,筆者對「韓國漢城華僑中學」孫樹義校長的訪談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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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外國人學校的資格,同時也規定韓國學生若要取得學歷承認,必須在外國人學 校履修「韓國語」與「韓國社會」(包括韓國歷史)課程。此一「關於外國人學校及 外國人幼稚園的設立、營運規定」是第一個專屬於外國人學校的法令。 2009 年發布「關於外國人學校及外國人幼稚園的設立、營運規定」後,鞏固了 華僑學校在韓國的法律地位,但韓國政府亦逐漸加強對華僑學校的管制。雖然管制 對象仍以韓國學生為主,但華僑學校在「學生減少」、「經費不足」的情況下,必須 吸收韓國學生入學,因此將在 2010 年 8 月起改編課程內容,按照韓國政府的規定, 開設「韓國語」與「韓國社會」課程。 華僑學校在韓國被視為台灣的外國人學校,此一認定主要是根據台灣政府頒定 的「華僑學校規程」,將華僑學校列為學校教育的一環。但台灣政府在 2006 年 3 月 30 日廢除「華僑學校規程」,致使華僑學校可能失去在台灣教育制度中的法定地位; 相對的也可能影響韓國華僑學校喪失在韓國當地的法定資格。 「韓國漢城華僑小學」的陳嗣義校長表示,華僑學校的老師因為沒有教師資格 證,因此無法加入韓國的教師工會,而不能享受各種福利,因此華僑學校向台灣政 府要求發予「海外華僑教師資格證」,但是台灣政府以抵觸台灣國內法律為由,不肯 接受。68另外,陳嗣義校長亦表示,華僑學校的最主要目的仍是在海外教育華僑子 弟,因此如何在學校製造中文教育環境、增加接觸中文的機會是很重要的課題。但 台灣政府近年來停止提供中文新聞、雜誌等刊物,使華僑學校學生減少接觸中文的 媒介。 目前台灣政府對華僑學校的支援最主要是免費提供教科書。數月前台灣政府發 函通知,將停止教科書副科的免費提供,但經過華僑學校的陳情與交涉,方決定 3 年內仍依舊例免費提供教科書。「韓國漢城華僑中學」的孫樹義校長也指出,希望台 灣政府不要停止免費提供教科書,否則將導致華僑學校嚴重的財政負擔。孫樹義校 長表示,希望台灣政府加強「華語檢定考試」,此因在於華僑在韓國就業,以使用中 文的工作為主,華僑有必要取得中文檢定考試證明,證明中文能力。在韓國,由中 國舉辦的「HSK 漢語水平考試」較為普及,摸擬試題種類多,摸擬試題亦容易入手,; 相對而言,台灣舉辦的「華語檢定考試」則較少人參加,不利於華僑學校拓展中文 教育。 華僑學校在沒有任何韓國政府支援,台灣政府補助也逐漸減少的情況下,必須 尋找求生存之路,正面臨變化的關鍵時刻。華僑學校校長的上述意見與要求,亦是 為了在韓國繼續維持華僑教育而對台灣政府提出的深切期待。 68 2010 年 7 月 26 日,筆者對「韓國漢城華僑小學」秦嗣義校長的訪談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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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一、中文資料 1. 「大使館所管領事館工作報告」駐京城,1944,日本東洋文庫所蔵。 2. 〈朝鮮概況報告及意見書〉,《韓國僑務案(1948 年 1 月-12 月)》,外交部檔案,國史館所蔵。 3. 《韓國僑社案(1960 年 12 月 1 日-1968 年 6 月 30 日)》,外交部檔案,目錄號:172-8,案巻號:1162,國 史館所蔵。 4. 〈旅韓華僑概況〉(駐韓大使館,1971 年 6 月製作),《韓國僑情(1971 年 9 月 3 日-1973 年 3 月 15 日)》, 外交部檔案,國史館所蔵。 5. 韓華學報編集部,〈漢城華僑中學簡史〉《韓華學報》創刊號(2001)。 6. 韓華學報編集部,〈釜山華僑中學簡史〉《韓華學報》創刊號(2001)。 7. 韓華學報編集部,〈仁川華僑學校建校百年史略〉《韓華學報》創刊號(2001)。 8. 韓華學報編集部,〈大邱華僑學校建校沿革〉《韓華學報》創刊號(2001)。 9. 韓國漢城華僑小學,《世紀風華漢小情─韓國漢城華僑小學創校百週年紀念特刊》(首爾:韓國漢 城華僑小學,2009)。 10. 華僑志編纂委員會,《華僑志―韓國》(台北:華僑志編纂委員會,1958)。 11. 張兆里,《韓國華僑教育》(台北:華僑教育叢書編輯委員會,1957)。 12. 劉達順,〈韓國華僑教育之研究〉(中國文化學院民族與華僑研究所碩士論文,1976)。 13. 楊昭全・孫玉梅,《朝鮮華僑史》(北京:中国華僑出版公司,1991)。 14. 楊韻平,《汪政權與朝鮮華僑(1940-1945)─東亞秩序之ㄧ研究》(台北:稻鄉出版,2007)。 15. 杜書溥,《仁川華僑教育百年史》(2001)。 二、日文資料 1. 朝鮮統監府,《朝鮮統監府統計年報》(京城:各年版)。 2. 朝鮮總督府,《朝鮮總督府統計年報》(京城:各年版)。 3. 王恩美,〈若い世代の韓国華僑の言語教育・言語使用状況―「韓国漢城華僑中学」の言語教育 と中等部生徒のリテラシー状況を中心に〉,《ことばと社会》9(2005,12)。 4. 王恩美,〈韓国における華僑学校教育の歴史―1945 年以後を中心に〉《華僑華人研究》創刊号 (2004)。 5. 王恩美,《東アジア現代史のなかの韓国華僑―冷戦体制と「祖国」意識》(東京:三元社,2008)。 三、韓文資料 1. 出入國管理局,《出入國管理統計年報》,(首爾,各年版)。 2. 출입국‧외국인정책본부,《출입국‧외국인정책 통계연보》,(首爾,各年版),取自韓國出入國‧外國人政策本部:http://www.immigration.go.kr/HP/C OM/bbs_003/BoardList.do?strNbodCd=noti0096&strOrgGbnCd=104000&strFilePath=imm/&strRtnURL=IMM_ 6050&strNbodCdGbn=&strType=&strAllOrgYn=N。 [中文譯:出入國、外國人政策本部,《出入國、外國人政策統計統計年報》,(首爾,各年版)] 3. 〈해외 3 년이상 살면 외국인 학교 입학〉,《한국일보》, 2008,4,29。 [中文譯:〈居住海外 3 年以上可進入外國人學校〉,《韓國日報》, 2008,4,29。] 4. 〈외국인학교 ‘제 2 특목고’ 우려〉,《서울신문》, 2008,4,30。 [中文譯:〈外國人學校恐怕成為‘第二特目校’〉,《首爾新聞》, 2008,4,30。] 5. 石美齡,〈韓國 華僑教育에 關한 考察〉(首爾:高麗大學大學院教育學科碩士論文, 1995)。 [中文譯:石美齡,〈有關韓國華僑教育的考察〉(首爾:高麗大學大學院教育學科碩士論文, 1995)。] 6. 담도경,〈외국인 학교 설치와 학력인정에 관하여〉,《외국인학교 제도개선 방안 공청회》(首爾:교육부,2000)。 [中文譯:譚道經,〈有關外國人學校設立與學歷認定〉,《外國人學校制度改善方案公聽會》(首 爾:教育部,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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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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