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國經貿發展、外匯體制變革與人民幣歷年走勢
1949 年中共建立政權,為有效管理運用極度缺乏之外匯資源,
採行一種統收統支高度集中的計畫管理模式,直至改革開放,為吸引 外資,並圖與全球財經接軌,才逐步放鬆管制,始有尊重市場機制的 趨勢。人民幣官方匯率在嚴格外匯管制下,受大陸外匯體制變革影響 甚鉅,而中國外匯制度的演變,又與大陸整體經貿改革息息相關。
第一節 中國大陸經貿體制變革
過去,中國大陸與共產國家一致,由於受到當時國際冷戰氣氛 約束與本身意識形態影響,自然採行進口替代的貿易策略,相對孤 立於世界經濟體系之外;改革開放之後,則依據比較利益法則,利 用勞動力稟賦相對豐富條件,透過各項優惠條件,吸引外商直接投 資,以委託加工再出口至國際市場方式創匯;另對威脅本身產業之 進口商品課以高關稅,或以許多非關稅之貿易障礙形成保護,鞏固 勞動密集財之出口優勢,進而改變全球商品生產鏈的分工狀態,取 得「世界工廠」的生產地位。近來,龐大之人口,隨著國民所得增 加,購買力日增,以及加入 WTO,逐步開放國內市場後,儼然有「世 界市場」的趨勢,躋身國際重要貿易體。
中國大陸從一閉關自守的計劃經濟體制轉變為積極開創之貿 易體,其變革歷程大致可分為改革開放前後以下二個階段:
一、改革開放前
1949 年 11 月起,比照蘇聯模式,設立「外貿部」統籌管理整 體貿易事務;1956 年將所有私人對外貿易企業改制,全數交由「外 貿部」所屬之專業進出口公司集中管理,形成外貿體制國家化1。
這個階段,為掌控整體生產要素與市場商品之交易與分配,強 制所有外貿統歸由國家統一計畫、集中經營,任何部門均不得私下 進行貿易,全部貿易收支由國家全權管理,並統負盈虧。
受到國家管制、政治導引經濟與生產技術低落等影響,外貿拓 展不易,甚至產生虧損,對外貿易對整體經濟成長貢獻有限,70 年代,外貿總額占其國民生產額比重僅有 10%左右,對外貿易競 爭力嚴重不足2。
二、改革開放後
1978 年中共在其「第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對內搞活,對 外開放」的政策方針,開始進行一連串經濟體制改革。在外貿體制 方面,首先思想上,揚棄過去自給自足和對外貿易只是調劑餘缺的 手段,進而承認國際貿易比較利益法則和參與國際分工的重要,並 體認由國家壟斷的外貿體制績效不彰。遂針對外貿缺失進行改革,
主要在於減少中央管控,權力下放,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但貿易 部門之開放作為相對其他方面改革並不顯著。直至 1984 年,整體 經濟進行市場化改革開放達一定規模後,始積極有所動作。一方面 減少中央管制,擴大企業經營自主;一方面進行價格改革,便利商 品流通及貿易。
1985 年前,中國貿易長年赤字,外貿出口虧損部分,係由外 匯留成、出口獎勵及出口退稅等財政補貼加以彌補。惟隨著出口規 模不斷擴大,出口財政補貼已成為中共財政支出沈重負擔,在換匯 ---
1楊聖明(1999 年),173-174 頁。
270 年代末期約有 13%左右,見周振華(1999 年), 488 頁。
成本較高地區為獲得較多之財政補貼,即會造成超額出口,加重財 政負擔。而補貼較多之地區,往往對內搶購原物料或抬價以爭取貨 源,對外則削價競銷,破壞外貿經營環境。另外,由於外貿企業長 期倚賴財政補貼,無法根據國際價格及需求作適當調整,缺乏外貿 競爭力。1985 年之後逐漸減少出口獎勵補貼,直至 1991 年始完全 取消3,但出口退稅仍持續維持。
1987 年起為強化地方政府及外貿企業經營誘因,遂引入「企 業責任承包制」,具體作為如下 4:
1、地方向中央承包出口之外匯收入、上繳中央外匯數額與經濟效 益三項指標,再把承包指標分派給各地方之外貿企業。
2、建立新貿易公司,並將經營外貿之許可權等相關審批權力下放 至地方。
3、改革外貿計畫體制和出口經營體制,對於部分重要之進出口商 品,官方實行指令計畫,由指定之外貿總公司或其分公司加以 經營。
4、對於特殊需求、價格敏感或有配額管制之商品,制定指導性計 畫,予以間接規範,其他產品則開放由市場進行供需調節。
5、改革外匯體制,實行差別外匯留成,建立外匯調劑中心,允許 創匯單位企業藉此中心進行外匯買賣,小幅放寬外匯市場供需 交易。
---
3林申(1992 年),10-17 頁。
4羅丙志(1999 年),183-195 頁。
外貿體制經由全面推行經營責任承包制,提高經營效率。90 年代,中共官方又展開另一波改革。諸如:
1992 年前後,取消對出口廠商補貼,繼續完善出口廠商退稅 政策,對貿易企業改以指導性計畫進行總量管制,並開始組建大型 外貿企業集團。另降低商品進口關稅,以為加入「關稅暨貿易總協 定」作準備,使得 1992 年、1993 年進口成長明顯高於出口成長。
1994 年以後,以「開放經營、平等競爭、自負盈虧、工貿結 合、推行代理制」作為外貿發展基調。同一時間,海外華人掀起一 股對中國境內出口導向工業之「外國直接投資」(FDI)浪潮,使中 國出口激增,直至 1996 年底經濟過熱問題經「宏觀調控」才獲致 解決,所謂「軟著陸」成功。
2001 年加入 WTO,除致力於進出口貿易自由化、對外貿易政策 透明化及貿易管理法制化外;並陸續允許外商進入銀行、保險、電 信、運輸、法律諮詢和會計等,以逐步達到服務業貿易自由化;另 對外貿企業採行登記制,一旦依法註冊,即可取得進出口權與國內 市場銷售權,亦即所謂外貿經營者多元化。
中國外貿增長迅速,1978~2003 年外貿總額由 206.4 億美元 逐次增加至 8,509.9 億美元,規模擴大超過 30 倍,出口、進口年 均成長率分別超越 15%。
至於貿易結構方面,亦有明顯改變。80 年代中期以前,中國 大陸以出口資源密集型的初級產品為主,1985 年其占出口比例為 50.6%;從 80 年代中期至 90 年代初期,則以出口勞動密集型的工 業製成品為主,其中輕紡織品及橡膠、礦冶產品及其製品類維持出 口總額二成左右,而機械及運輸設備類占出口中比重持續上升,從 1987 年的 3.5%,逐步上升到 1994 年的 18%。1994 年匯率併軌以
後,工業製成品的出口方向轉為技術和資本較密集之加工業發展,
「機器、機械器具、電氣設備、錄放音機及電視圖像聲音的錄製和 重放設備及零附件以及車輛、航空器、船舶及有關運輸設備」之出 口比重,1997 年占 20.9%,1998 年上升到 23.7%,係首次超越「紡 織原料及紡織製品」成為年度出口第一大類別5。
現在,為清楚觀察改革開放後,中國對外貿易發展與體制改變 之成效,參酌大陸學者楊帆做法 6,並依據歷年「中國統計年鑑」
、「中國海關統計年鑑」,重新改編以下三指標,分別為第一指標:
外貿依存度、第二指標:外貿對經濟增長貢獻度及第三指標:外貿 競爭力。各指標詳細內容說明如下:
第一指標係由出口、進口及進出口對 GDP 比重,分別求出各對 應之外貿依存度。中國名目外貿依存度,由 1978 年為 9.6%一路 走升至 1994 年人民幣停止貶值後,達到第一個高峰為 43.6%,顯 現改革開放後,對外貿易數量大幅增長;1996 年下降至 35.5%,
展現「軟著陸」抑制經濟過熱之結果;1998 年再下降至 33.8%,
表示受到「亞洲金融風暴」影響;之後,又逐漸回升,2003 年達 到另一個高峰為 60%。
第二指標係由淨出口值對 GDP 比重,求出外貿對經濟增長貢獻 度。外貿對經濟增長貢獻度正值,有助於國家總體經濟成長。由數 據可知,淨出口對中國整體經濟成長貢獻並不像一般人們認知那麼 大。甚至,1994 年人民幣匯率併軌之前,半數以上年度之淨出口 貢獻度為負值。其外貿對經濟增長貢獻度只有在 1990 年、199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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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資料數據來源為「中國統計年鑑」並由作者自行彙編。
6請參見楊帆(2000),45-58 頁。
和 1997 年國內經濟蕭條年代,表現較先前些年度突出,其中 1997 年、1998 年「亞洲金融風暴」前後,成就最大值 4.5%。「亞洲金 融風暴」後,淨出口年增長率由 1997 年 230.8%逐年下降,甚至 出現負值,導致淨出口貢獻度雖維持正數,但趨勢反轉向下,直至 2001 年始重新轉折向上。2003 年又因抑制通貨膨脹,趨勢又轉而 向下。
第三指標係由淨出口值對進出口總額之比重,求出外貿競爭力
。此指標原係運用計算個別產業之對外貿易競爭力,能否據以斷定 一國整體對外貿易競爭力,尚有探討空間,現僅列為一參考指標。
同樣地,外貿易競爭力參考指標在 1990 年、1994 年和 1997 年國 內經濟蕭條年代,較先前些年度表現突出,其中 1998 年「亞洲金 融風暴」末期達最大值 13.42%。之後,則逐年下降,2003 年下降 至 2.99%,跌幅達 77.7%。
分頁符號
表 2-1 第一指標:中國外貿依存度(1978~2003 年)
單位:億美元;%
年度 出口額 進口額 進出口
總額 GDP 外貿
依存度
出口 依存度
進口 依存度 1978 97.5 108.9 206.4 2157.2 9.6% 4.5% 5.0%
1979 136.6 156.8 293.4 2605.3 11.3% 5.2% 6.0%
1980 182.7 195.5 378.2 3011.8 12.6% 6.1% 6.5%
1981 220.1 220.2 440.3 3096.3 14.2% 7.1% 7.1%
1982 223.2 192.9 416.1 2801.4 14.9% 8.0% 6.9%
1983 222.3 213.9 436.2 2997.2 14.6% 7.4% 7.1%
1984 261.4 274.1 535.5 3090.9 17.3% 8.5% 8.9%
1985 273.5 422.5 696.0 3049.1 22.8% 9.0% 13.9%
1986 309.4 429.0 738.4 2957.2 25.0% 10.5% 14.5%
1987 394.4 432.2 826.6 3215.7 25.7% 12.3% 13.4%
1988 475.2 552.7 1027.9 4013.0 25.6% 11.8% 13.8%
1989 525.4 591.4 1116.8 4485.2 24.9% 11.7% 13.2%
1990 620.9 533.5 1154.4 3880.3 29.8% 16.0% 13.7%
1991 719.1 637.9 1357.0 4063.5 33.4% 17.7% 15.7%
1992 849.4 805.9 1655.3 4834.5 34.2% 17.6% 16.7%
1993 917.4 1039.6 1957.0 6012.9 32.5% 15.3% 17.3%
1994 1210.1 1156.2 2366.3 5424.5 43.6% 22.3% 21.3%
1995 1487.8 1320.8 2808.6 7003.4 40.1% 21.2% 18.9%
1996 1510.5 1388.3 2898.8 8169.0 35.5% 18.5% 17.0%
1997 1827.9 1423.7 3251.6 8982.2 36.2% 20.4% 15.9%
1998 1837.1 1402.4 3239.5 9588.9 33.8% 19.2% 14.6%
1999 1949.3 1657.0 3606.3 9911.5 36.4% 19.7% 16.7%
2000 2492.0 2250.9 4742.9 10797.5 43.9% 23.1% 20.8%
2001 2661.0 2435.5 5096.5 11586.1 44.0% 23.0% 21.0%
2002 3255.7 2952.0 6207.7 12655.9 49.0% 25.7% 23.3%
2003 4382.3 4127.6 8509.9 14160.8 60.1% 30.9% 29.2%
表 2-2 第二指標:外貿對經濟增長貢獻度(1978~2003 年)
單位:億美元;%
年度 出口額 年
增長率 進口額 年
增長率
淨 出口值
年
增長率 GDP 淨出口
貢獻度
1978 97.5 108.9 -11.4 2157.2 -0.5%
1979 136.6 40.1% 156.8 44.0% -20.2 -77.2% 2605.3 -0.8%
1980 182.7 33.7% 195.5 24.7% -12.8 36.6% 3011.8 -0.4%
1981 220.1 20.5% 220.2 12.6% -0.1 99.2% 3096.3 0.0%
1982 223.2 1.4% 192.9 -12.4% 30.3 30400.0% 2801.4 1.1%
1983 222.3 -0.4% 213.9 10.9% 8.4 -72.3% 2997.2 0.3%
1984 261.4 17.6% 274.1 28.1% -12.7 -251.2% 3090.9 -0.4%
1985 273.5 4.6% 422.5 54.1% -149.0 -1073.2% 3049.1 -4.9%
1986 309.4 13.1% 429.0 1.5% -119.6 19.7% 2957.2 -4.0%
1987 394.4 27.5% 432.2 0.7% -37.8 68.4% 3215.7 -1.2%
1988 475.2 20.5% 552.7 27.9% -77.5 -105.0% 4013.0 -1.9%
1989 525.4 10.6% 591.4 7.0% -66.0 14.8% 4485.2 -1.5%
1990 620.9 18.2% 533.5 -9.8% 87.4 232.4% 3880.3 2.3%
1991 719.1 15.8% 637.9 19.6% 81.2 -7.1% 4063.5 2.0%
1992 849.4 18.1% 805.9 26.3% 43.5 -46.4% 4834.5 0.9%
1993 917.4 8.0% 1039.6 29.0% -122.2 -380.9% 6012.9 -2.0%
1994 1210.1 31.9% 1156.2 11.2% 53.9 144.1% 5424.5 1.0%
1995 1487.8 22.9% 1320.8 14.2% 167.0 209.8% 7003.4 2.4%
1996 1510.5 1.5% 1388.3 5.1% 122.2 -26.8% 8169.0 1.5%
1997 1827.9 21.0% 1423.7 2.5% 404.2 230.8% 8982.2 4.5%
1998 1837.1 0.5% 1402.4 -1.5% 434.7 7.5% 9588.9 4.5%
1999 1949.3 6.1% 1657.0 18.2% 292.3 -32.8% 9911.5 2.9%
2000 2492.0 27.8% 2250.9 35.8% 241.1 -17.5% 10797.5 2.2%
2001 2661.0 6.8% 2435.5 8.2% 225.5 -6.5% 11586.1 1.9%
2002 3255.7 22.3% 2952.0 21.2% 303.7 34.7% 12655.9 2.4%
2003 4382.3 34.6% 4127.6 39.8% 254.7 -11.6% 14160.8 1.8%
表 2-3 第三指標:外貿競爭力(1978~2003 年)
單位:億美元;%
年度 出口額 進口額 淨出口值 進出口總額 外貿競爭力 1978 97.5 108.9 -11.4 206.4 -5.52%
1979 136.6 156.8 -20.2 293.4 -6.88%
1980 182.7 195.5 -12.8 378.2 -3.38%
1981 220.1 220.2 -0.1 440.3 -0.02%
1982 223.2 192.9 30.3 416.1 7.28%
1983 222.3 213.9 8.4 436.2 1.93%
1984 261.4 274.1 -12.7 535.5 -2.37%
1985 273.5 422.5 -149.0 696.0 -21.41%
1986 309.4 429.0 -119.6 738.4 -16.20%
1987 394.4 432.2 -37.8 826.6 -4.57%
1988 475.2 552.7 -77.5 1027.9 -7.54%
1989 525.4 591.4 -66.0 1116.8 -5.91%
1990 620.9 533.5 87.4 1154.4 7.57%
1991 719.1 637.9 81.2 1357.0 5.98%
1992 849.4 805.9 43.5 1655.3 2.63%
1993 917.4 1039.6 -122.2 1957.0 -6.24%
1994 1210.1 1156.2 53.9 2366.3 2.28%
1995 1487.8 1320.8 167.0 2808.6 5.95%
1996 1510.5 1388.3 122.2 2898.8 4.22%
1997 1827.9 1423.7 404.2 3251.6 12.43%
1998 1837.1 1402.4 434.7 3239.5 13.42%
1999 1949.3 1657.0 292.3 3606.3 8.11%
2000 2492.0 2250.9 241.1 4742.9 5.08%
2001 2661.0 2435.5 225.5 5096.5 4.42%
2002 3255.7 2952.0 303.7 6207.7 4.89%
2003 4382.3 4127.6 254.7 8509.9 2.99%
第二節 大陸外匯體制變革
大陸外匯體制取決特定階段的經濟發展目標,並因應視國內、
外經濟情勢變遷不斷進行調整,實現了由計劃匯率逐步轉變為市場 匯率,其制度變革大致可分為銀行結售匯制、外匯留成制及管理浮 動匯率制以下三個階段:
一、銀行結售匯制(1949~1979 年)
「單一匯率、集中管理、統一經營」為此階段外匯管理重點。
中共建政後,採行計畫性經濟體制,外匯制度則仿前蘇聯「高度集 中」模式,「統收統支」和「行政劃撥」係「集中管理」主要特徵
。由於貿易盈虧全由國家負責,因此外匯收支用途均由政府實行指 令性計畫管理,所有外匯收入必須賣給國家,國家集中外匯統一規 劃分配;「統一經營」係指銀行結售匯制,由「中國人民銀行」旗 下之「中國銀行」負責全部外匯業務,即外匯收支計畫須由銀行監 督,對外貿易結算亦須透過銀行辦理7。
至於非貿易用外匯方面,各單位的外匯均須確實申報,業務上 除保留核可之外匯週轉金外,一律按公告之匯價賣給中國銀行,嚴 格禁止使用非貿易用外匯來進口物資。外商投資企業由於當時為數 不多,並無相關明確規定。
二、 外匯留成制度(1980~1993 年)
此階段仍維持「集中管理、統一經營」精神,但配合外貿體制 改革,管理上亦有諸如設立外匯管理專職機構、實施複式匯率制度 ---
7范錦明(2001), 170-174 頁。
、開辦外匯留成與外匯調劑制度及發行外匯兌換券等相對應改變。
1980 年 12 月,中共國務院頒布「外匯管理暫行條例」,並於 1981 年 3 月正式實施,規定由「國家外匯管理總局」及其分局負 責外匯管理業務,而經營外匯業務的專業銀行為「中國銀行」。
同一時期除「官方匯率」,另同時存在包括根據出口換匯成本 所訂定之對外結算之「貿易內部結算匯率」及於境內外匯調劑市場 換匯之「調劑匯率」。中共官方針對 1979 年前貿易持續入超,乃於
1981 年採取開發中國家常用之複式匯率制度,以較高之官方匯率 用於進口資本財與國外製成品或償還債務;以較低之貿易內部結算 價增加出口競爭力。直至 1985 年初,中共為符合國際貨幣基金組 織(IMF)儘可能實施單一匯率要求,正式取消貿易內部結算匯價
,名義上使外匯牌價與結算價合一,完成第一次匯率併軌。
同時,對境內之中、外資企業實行有限度之銀行結售匯制,允 許創匯單位企業留存一定比例外匯,並得以擁有相當自主性,可合 法轉讓外匯使用權,大幅提升創匯企業單位增加出口的積極性。至 於外商投資企業則允許全額留成並持有現匯。
由於外匯計畫供給無法滿足企業、單位需求,官方匯率暴露過 於僵固及幣值高估缺失,外匯調劑業務乃應運而生。1981 年底,
中共允許設於經濟特區內之外資企業和國有企業在特定外匯調劑 中心(亦稱為換匯中心),根據協商後匯率進行交易。
初期僅在北京、上海等十幾個大城市試辦,並僅限於國營、中 外合資或集體企、事業單位參與。調劑外匯來源係前述參與單位所 留成之外匯,其用途主要在於進口加工以及科技、醫療衛生等所需 之物資、原物料與設備儀器之進口。外匯交易價格係在貿易內部結 算匯價上加 5~10%的範圍內浮動,並僅限於現匯交易,而各地換 匯中心匯價亦有差異。
此後,外匯調劑市場隨著外貿改革開放而逐步擴大,諸如 1988 年起,在各省、自治區及直轄市設立外匯調劑中心,並於北京設立 全國外匯調劑中心,辦理中央與各地之間調劑業務;同年,於上海 外匯調劑中心開始實施公開競價交易;1989 年開放個人調劑業務 等等,調劑匯率較官方匯率更能反映確實匯價。
外匯調劑市場係在一定條件限制下,藉由外匯供需數量之市場
機制來決定匯價,已見外匯市場雛形。
另為避免外幣在大陸境內流通使用,便於對境內住民的外匯管 理,於 1980 年由中國銀行發行外匯兌換券(外匯券)來吸收、管 理外人所攜入之外匯。自 1985 年起,准許將境外攜(匯)入之外 幣,可全數存入個人於銀行開立之外幣存款帳戶,並在規定額度內 提取。1991 年末,發布「關於境內居民外匯和境內居民因私出境 用匯參加調劑暫行辦法」,進一步開放個人參與外匯調劑市場,除 允許持有外匯,並可在指定銀行參照「調劑匯率」出售外匯。
1992 年初,鄧小平南巡講話促使經濟發展,特別注重基礎建 設,致使原物料需求大增,相關價格急劇上升,甚至須以進口填補 產能不足。由於投資過熱,加上外匯調劑市場交易量擴增,外匯牌 價與外匯調劑價格差距持續擴大,為穩定外匯調劑市場匯率,中共 官方不得不於 1993 年先後訂定「匯率下限」及「拋售美元」兩項 干預措施。
前者導致調劑市場無人賣匯,成交額急劇萎縮,相對黑市交易 量則大幅增長,人民幣黑市匯價持續下跌,有鑑於未達抑制人民幣 貶值之預期效果,不到半年旋即重新開放外匯調劑價格限制,惟人 民幣調劑匯價仍狂跌未止, 6 月間北京外匯調劑市場匯率曾跌至 1 美元兌換 10.758 人民幣8。
後者則為人民銀行拋售美元以干預外匯調劑市場,亦即於 7 月 12 日假上海等地之外匯調劑市場拋售 6,000 萬美元,此為中國人 民銀行史上首次對調劑市場進行大規模的干預。惟可運用之資金有 限,無法於大陸各地所有調劑市場進行干預,但已具宣示效果9。
外匯調劑市場經過大力整頓後,暫時穩定人民幣匯率,但 1993 年上半年貿易逆差持續擴大,自然外匯需求隨之增加,加上高度通
貨膨脹,再再助長「持外幣保值」的心理,以及經由外匯黑市地下 管道大量流出10,促使中共當局考量將外匯調劑市場開放為現匯市 場、逐步縮小官方與市場間匯價之差距等一連串改革措施。
三、管理浮動匯率制(1994 年迄今)
1994 年 1 月 1 日起,中共當局遂進行多項外匯管理制度之改 革。第一步係將官方匯價大幅貶值而與調劑匯率相等,再度實現人 民幣匯率併軌,亦即由中國人民銀行逐日公布人民幣公告牌價,實 行所謂以市場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另相關改革包括,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畫和審批制度,即 取消外匯留成與上繳;嚴禁外幣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建立銀行 ---
8
韓繼云(1993),『近期外匯調劑價格升降原因分析』北京:國際貿易,1993 年第 6 期 10 頁。9
摘自臺北:中國時報,1993 年 10 月 12 日,第 9 版。10
丁劍平(1991),『加強出口收匯管理,防止國家外匯流失』北京:中國金融,1991 年 3 月,39-40 頁。
間的外匯市場,改進匯率形成機制;強化外匯指定銀行的依法經營 和服務職能等。且外匯券不再發行並逐步停止流通11。
1996 年底,中共簽署IMF憲章第八條,同意遵守在經常帳 交易貨幣自由兌換相關規定,亦即取消經常性國際交易支付與移轉 後的各種限制,中國外匯市場之改革開放又向前跨進一步。
而所謂建立銀行間的外匯市場,改進匯率形成機制,係以原有 外匯調劑市場為基礎,由外匯指定銀行成為供需交易主體,建立統 一規範之銀行間外匯市場。即比照八0年代初期台灣設立「外匯交
易中心」模式,在上海建立一個正式名稱為「中國外匯交易中心」
(China Foreign Exchange Trade System),每天進行銀行間外匯 交易,並以當天交易平均價決定次日銀行對客戶的掛牌價12。其後
,1996 年 1 月實行新的國際收支申報制度,放寬非貿易用匯限制
;6 月對外商投資企業實施意願結匯,外資銀行亦可成為外匯指定 銀行;12 月實現人民幣經常帳項目可兌換。1997 年於上海、深圳 批准少數外資銀行,參與經營人民幣業務。1999 年取消外資銀行 增設分支機構的地域限制,進一步擴大外銀業務規模。
外匯政策由全面管制到所謂管理浮動,加諸外匯交易數量大增
,中國官方操作匯率政策已日趨成熟。惟從人民幣匯價「以不變應 萬變」觀之,存在著管理有餘,而浮動不足的特點,此市場受中共 官方操控斧鑿甚深。
---
11周維,『中國匯制改革:意義、利弊和走向』香港:經濟導報,1994 年 1 月 10 日,8 頁。
12引自 Hassanali Mehran , Marc Quintyn , Tom Nordman and Bernard Laurens,
“Monetary and Exchange System Reform in China : An Experiment in Gradualism,” IMF Occasional Paper , No.141, September 1996.
第三節 人民幣匯價歷年走勢回顧
本節謹單純回顧人民幣匯率歷年實際走勢,並搭配同一時期匯 率制度及國內外經濟情勢,並不涉及實質匯率部分。基本上,1973 年之前,人民幣採行釘住英鎊的固定匯率制度,1973 年之後,則 轉為釘住一籃子貨幣的的固定匯率制度;1981~1984 年,人民幣 官方匯率實行貿易內部結算價及非貿易公開牌價之複式匯率制度
;1985 年後,取消貿易內部結算價,重新實行單一匯率;另 1980
年起,各地陸續實施外匯調劑制度,形成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市場 匯率併存的雙軌現象,直至 1994 年 1 月 1 日,官方匯率與調劑市 場匯率併軌後,又回復單一匯率制度。如前所述,本節同樣仍分為 以下三個階段:
一、1949~1979 年(前為固定匯率,後為釘住一籃貨幣匯率制度)
1949 年 1 月 18 日人民幣正式對外掛牌,當時匯率為 1 美元兌 80 元舊人民幣 13,此時為鼓勵對外出口貿易,爭取外匯,遂採行「獎 勵出口,兼顧進口,照顧僑匯」方針,而人民幣匯價係以「出口物 資理論比價」、「進口物資理論比價」及「僑匯購買力比價」等三指 標進行加權平均計算,又以「出口物資理論比價」為主要依據。由 於美國為主要貿易對象,因此以對美元購買力為計價基礎,至於兌 換其他國家貨幣則再以其對美元匯率套算。
人民幣發行初期,境內因戰後物資短缺,導致物價大幅波動,
甚至出現惡性通貨膨脹,人民持有信心不足;而境外美國亦處於經 濟蕭條之際,物價持續下跌,導致人民幣購買力相對下降,匯價不 ---
13參見黃瑞玲(2005),200 頁。
斷大幅貶值。1950 年 3 月美元兌換人民幣曾達到 1:42,000。此後
,大陸境內物價逐漸回穩,而後 1950 年韓戰爆發,促使國際物價 上揚,相對購買力此消彼長,1952 年 12 月人民幣兌美元匯率回升 至 26,170 元水平。
1953 至 1971 年底,中國大陸進入計畫性經濟制度時期,西方 國家依據不列頓森制度(Bretton Woods System)多實行固定匯率 制度,人民幣實行釘住英鎊之固定匯率制度,亦大都維持在 100 美 元兌 246.18 人民幣上下,匯率相當穩定。(1955 年 3 月發行新人
民幣,並以 1:10,000 回收舊幣,外匯牌價由原 1 元外幣合算人民 幣改為 100 元外幣合算人民幣。)
1973 年爆發石油危機,西方各工業國家經濟衰退,物價上揚
,通貨膨脹加劇,遂紛紛放棄布列登森林制度,改採浮動匯率,匯 率波動頻仍。人民幣為確保相對穩定性,遂改採釘住「一籃貨幣」
的匯率制度,而籃子貨幣的選取條件,端看該國貨幣是否具代表性
,且與中國貿易關係密切程度,以及是否可以自由兌換等。這一時 期人民幣經常調整匯價,且調幅很大,1972 年後,人民幣對美元 匯率從 100 美元兌 224.51 人民幣,逐步上升至 1980 年的 149.84 人民幣,此階段人民幣升值了 64.3%。
二、1980~1993 年(複式匯率制度)
1981 年美國採行低稅賦、緊縮通貨和高利率之政策,促使美 元不斷升值;另一方面之前由於中共計劃經濟第三階段實行貿易與 非貿易單一匯率,嚴重影響出口的擴張,為了發展對外貿易,獎勵 出口,限制進口,促進經濟成長,並適應外貿體制改革之需要,中 共國務院遂從 1981 年起實施複式匯價:一種是「官方匯價」,即過 去一直對外公佈使用的正式匯價,這種非貿易用(例如償還外債)
之匯價為 1 美元可兌換 1.5 人民幣;另一種則是專門針對授權的經 常帳交易所適用於貿易外匯收支之「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匯價」,1 美元可兌換 2.8 人民幣。此後,隨著美元不斷走強,人民幣官方匯 價不斷走貶,至 1984 年底已大致接近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故自 1985 年,中國人民銀行取消人民幣貿易內部結算價。
在調劑市場匯價方面,1981 年陸續於各地區開展外匯調劑業 務,起初規定外匯調劑價格係在官方匯率另加 10%。之後,隨著
調劑外匯交易量逐日成長,價格亦日趨上揚。1985 年大陸境內由 於經濟成長過快,導致通貨膨脹嚴重,物價大幅上漲,出口換匯成 本迅速上升,國際收支出現逆差,10 月上海調劑中心價格調至 1 美元兌換 4 人民幣;1986 年調整至 4.2 人民幣,1986 年再調整至 4.7 人民幣。1988 年中共開始實行外貿承包經營責任制,在不確定 心態及市場謠言下,從 1 月開始,調劑價格就一舉衝破了 1 美元兌 換 5.7 人民幣,7 月時,全國平均價更達到 1 美元兌換 6.8 人民幣 之高點。在求穩定經濟環境前提下,同年 9 月舉行的十三屆三中全 會作出實施財政貨幣雙緊縮之政策,翌年「天安門事件」後,西方 國家對中國大陸實行經濟制裁,卻也壓抑了大陸的通貨膨脹和工業 成長的速度,調劑價格在 1989 年第 4 季調整至 1 美元兌 5.9 人民 幣,之後一度回降至 1 美元兌 5.8 人民幣。1990 年至 1992 年期間 中國物價大致相對維持不變,調劑價格微幅上升。1992 年鄧小平 南巡後,開啟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目標,在放寬市場限制後,由 於市場經濟過熱,使得調劑價格開始大幅反轉向上攀升。
中共當局試圖穩定調劑價格,遂先後採行「匯率下限」、「拋售 美元」二項干預措施。1993 年 2 月外匯管理局對調劑價格進行最 高價限制,此舉並未奏效反使外匯資金流入黑市,外匯管理局不得 不在 6 月取消該限價管制,結果使資金回流,調劑價格一下衝破 1 美元兌 10 人民幣;同年 7 月起,中共感到經濟形勢惡化,著手整 頓,中國人民銀行大量拋售外匯並全國同步打擊黑市活動,促使調 劑價格調整至 1 美元兌 9 人民幣,之後再維持於 1 美元兌 8.8 人民 幣,為 1994 年匯率併軌預作基礎。
同一時期,中共官方參照出口換匯成本的變化,持續下跌人民 幣,匯率從 1985 年 1 月的 100 美元兌換 280 人民幣直到 1990 年 11 月可兌換 522 人民幣左右,此 6 年間人民幣有數次重大調整。
1991 年 4 月起,中共一改過去較長時間內大幅跳躍式調整人民幣 官方匯率的做法,轉向採小幅調整的方法,至 1993 年人民幣已調 整至 100 美元兌換 580.68 人民幣。此階段人民幣貶值了 51.7%。
三、1994 年迄今(釘住美元的浮動管理匯率制度)
1994 年 1 月 1 日,匯價由 1 美元兌換 5.8 人民幣調整至兌換 8.7 人民幣,這是當時各換匯中心普通所採用之匯率,人民幣貶值 幅度高達 50%,實現了改革開放後的第二次匯率併軌。此時境內 仍延續高通貨膨脹,但由於經常帳突然由先前赤字轉為盈餘,使人 民幣不貶反升,1995 年 5 月,1 美元兌換 8.3 人民幣。
1996 年,中共官方為免人民幣繼續升值將不利於出口,遂下 令中央銀行進場買匯,順利將匯率維持在 8.3:1,並允許在小範 圍內浮動。
1997 年爆發亞洲金融風暴,亞洲各國匯率慘跌,人民幣雖遭 逢強大貶值壓力,中共卻運用改革開放後充沛之經濟資源,成功阻 止了人民幣貶值,甚至於 1997 年底逆勢上升至 1 美元兌換 8.2796 人民幣。1998 年持續升值趨勢,為 1 美元兌換 8.2779 人民幣。2000 年全球面臨經濟不景氣,人民幣匯價幾無變動;2001 年 1 月匯率 繼續小幅攀升至 1 美元兌換 8.2762 人民幣。目前,中國政府允許 美元兌人民幣在限制範圍小幅波動,即以 1 美元兌換 8.2770 人民 幣為中心,上下振幅不超過 0.3%,屬國際相對穩定貨幣。
改革開放迄今,人民幣歷經四次匯率制度變革,由釘住一籃子 貨幣制轉變為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匯價及調劑匯價雙重匯率制,目前 則進入所謂管理浮動之單一匯率制。各匯率制度施行時間、官方匯 價以及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匯價、調劑匯價等相對價位詳見表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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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4 人民幣四次匯率制度變革及匯價一覽表(1978~2003 年)
時間 匯率制度 官方匯價 貿易外匯內
部結算匯價 調劑匯價 1978 年 釘住一籃子 1.68
1979 年 貨幣制 1.55 1980 年 1.50
1981 年 貿易外匯內部 1.71 2.8 1982 年 結算價雙重 1.89 2.8 1983 年 匯率制 1.98 2.8 1984 年 2.32 2.8
1985 年 2.94 4.00
1986 年 3.45 4.20
1987 年 3.72 4.70
1988 年 調劑匯價雙重 3.72 7.00 1989 年 匯率制 3.77 6.38
1990 年 4.78 5.90
1991 年 5.32 5.80
1992 年 5.51 6.50
1993 年 5.76 8.50
1994 年 8.62 1995 年 8.35 1996 年 8.31 1997 年 8.29 1998 年 8.28 1999 年 單一 8.28 2000 年 匯率制 8.28 2001 年 8.28 2002 年 8.28 2003 年 8.28 註:
1、官方匯價為年均匯率,並四捨五入取小數點第二位。
2、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匯價資料來源為詹志成(1995 年),53 頁。
3、調劑匯價資料來源為楊帆(2000 年), 76 頁。
第四節 中國對外貿易競爭力與人民幣名目匯率變動
改革開放以降,若以 1994 年 1 月完成人民幣第二次匯率併軌 為一分界線。先前,外貿對經濟增長貢獻度、外貿競爭力之值均呈 現正負參差,變動頻仍,且波動幅度劇烈現象;之後,當人民幣匯 價急貶至 1 美兌換 8.7 人民幣,近十年來,前述二指標即明顯維持 正向趨勢,且外貿依存度保持 30%以上,外貿對經濟增長貢獻度 多在 1%以上,而外貿競爭力至少亦達 4%之水準,似乎印證經濟 學所謂一國貨幣貶值可促進國際貿易競爭力之說法。一些批評者認 定人民幣此時貶值了 52%,即使中國出口商在此之前已享有較官 方匯價為高之 5.7:1 調劑匯價,仍意味人民幣貶值了 17%,使中 國較其他東亞地區等競爭國家在出口方面享有不公平的貿易優勢。
然,若僅從人民幣完成第二次匯率併軌後十年期間觀察,1994
~2004 年除了 1994 年人民幣匯價升值了 3.5%外,一直均保持穩 定的水平。其中,1994~1996 年人民幣對 1 美元係從 8.62 小幅升 值至 8.31,中國出口年增長率即從 31.9%下降至 1.5%,表面上 仍契合前述看法,貶值有利出口,升值則反之。但是,1997~2004 年大體上維持 8.28 人民幣對 1 美元,在匯價幾無變動情況下,中 國出口年增長率卻波動頻仍,高低差幾近 30%(高點達 27.8%;低 點僅 0.5%);淨出口年增長率波動更形劇烈,高低差逾 260%(高 點達 230.8%;低點為-32.8%),似已說明中國出口競爭力與人民 幣名目匯率變動脫勾。依學者童振源彙算14,近十年來,中國出口 增長率與對美國出口成長率並不受人民幣匯率變動的影響,人民幣 匯率與中國出口增長率之相關率只有 15.5%;與美國出口成長率 ---
14參見童振源(2004),63-64 頁。
的相關率更轉為負的 74.5%。
此外,中國產品占世界出口市場之占有率從 1993 年的 2.4%
一路攀升至 2003 年 5.0%,即使 1997 年爆發亞洲金融風暴,當亞 洲各國貨幣匯率慘跌,人民幣卻於 1998 年逆勢小幅升值之際,對 美國出口年增長率由 10.6%躍升為 28.6%,其對世界出口市場占 有率亦維持 3.3%之水準;另 1998 年以降,人民幣對美元匯率於 8.28 區間狹幅震盪,對世界出口市場占有率仍能逐年提升。是以
,中國暢旺之出口競爭力可能就不能簡單以維持廉價人民幣所能概 括,而必須考量諸如大量外資進入中國之直接投資,並與廣大廉價 勞動生產力相結合,帶動加工貿易發展,以及政府財政補貼等各項 優惠措施之種種相關因素。以上所述之人民幣匯率與中國出口增長 率及世界出口市場占有率相關數據請參閱表 2-6。
惟一旦把時間拉遠,自 1970 年代末期改革開放以來,如以 2004 年與 1978 年相比,人民幣長期走貶,人民幣對美元名目匯率下跌 了近 80%,而進出口總額足足增加了 40 倍,許多觀點即由此認定 這是中共為維持國際貿易競爭力而刻意採行貶值政策的結果。
因此,如何估算人民幣均衡匯率,當是一個有趣且值得深究的 課題。在此眾說紛云之際,考量中國外匯市場機制運作因官方仍保 有相當程度管制而未臻成熟,基於中國大陸特殊國情,以及回歸傳 統國際貿易之基礎經濟學,就對國際貿易影響而言,實質匯率遠比 名目匯率具代表性與實際意義,那麼編製人民幣實質有效匯率指數
,不失為評估中國國際市場競爭力一種可靠、便捷方法,亦可從中 探究人民幣匯率是否均衡合理。
鑑於中共迄今並未公布任何有關人民幣實質有效匯率指數官
方資料,除少數學者俞喬(1999)、楊帆(2000)等著文探討外,實 際探究計算此一主題之文獻並不多見,因此,本文在編製人民幣實 質有效匯率指數之際,為求週延,實有必要先行瞭解國內外學者運 用其他匯率變動理論與實證模型,所推估與觀察之人民幣均衡匯率
,作為本文重要參考依據,並能藉以對照印證。而相關內容留待下 一章探討。
表 2-6 人民幣匯率與中國出口增長率及世界出口市場占有率一覽表
時間 人民幣對美元匯率 中國出口 年增長率
中國對美國出 口年增長率
世界出口市 場占有率 1993 年 5.76 8.0% 97.4% 2.4%
1994 年 8.62 31.9% 26.5% 2.8%
1995 年 8.35 22.9% 15.1% 2.9%
1996 年 8.31 1.5% 8.0% 2.8%
1997 年 8.29 21.0% 10.6% 3.3%
1998 年 8.28 0.5% 28.6% 3.3%
1999 年 8.28 6.1% 10.4% 3.4%
2000 年 8.28 27.8% 24.2% 3.9%
2001 年 8.28 6.8% 4.2% 4.3%
2002 年 8.28 22.3% 28.9% 5.0%
註:引自童振源(2004),6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