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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觀雜誌第1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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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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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觀雜誌第 108 期【2014 年 8 月】

內觀雜誌第 108 期

【本期重點】:解脫之道(3):戒的訓練。阿含研究教材:心念住的 論典解釋;心念住的內心、外心和內外心略探。

第 108 期內容:

解脫之道(3):戒的訓練 pp.2-4

阿含研究教材:

心念住的論典解釋 pp.5-12

心念住的內心、外心和內外心略探 pp.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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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脫之道(3):

戒的訓練

泰國帕默禪師著 林崇安編譯

(內觀雜誌,108 期,pp.2-4,2014.08)

1.訓練戒的目的

戒的訓練是為了以善的身、語業給正定的發展打好基礎。

2.戒的種類

戒有許多種,但我們可以簡要地把它分為如下三類:

(1)善行戒律:戒律儀;(2)禪修戒律:根律儀;(3)聖戒律。

2.1 善行戒律:戒律儀

戒律儀是遠離身、語惡業的戒,如,五戒、八戒、十戒、227 戒。

這類善戒是來自決心遠離身、語的惡業。遵守這些戒,將在社會上過 著祥和的生活,並遠離散亂。對於禪修者來說,這層次的戒是非常必 要的。他們至少要決心遠離五惡:殺害人和動物;傷害和強佔他人的 財產;傷害或強佔他人的所愛和有價值的東西,例如他人的配偶和孩 子;說謊、誹謗、粗話、無益語;飲酒,這會導致放逸和和沒有正念。

2.2 禪修戒律:根律儀

這是根律儀,是善行戒律的進一步發展。它產生於正念,防護心 從眼、耳、鼻、舌、身、意和六境接觸時被煩惱主宰。

例如,當一個人看見錢包從一位男士的口袋掉下來,並對錢包生 起貪心時,他的正念會隨著知道這貪心,結果,貪心不會主宰他的心,

心會保持平靜和穩固的常態,這位有正念的人於是呼叫錢包的主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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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起來,結果雙方都快樂。

另外,當一個人被挨駡而生氣,如果他的正念隨著知道生氣,心就不 會被生氣激怒,心會保持平靜和穩固的常態,結果不會爭吵,不會互 罵或攻擊等。

根律儀是發展正念的一種有效的工具,這不只是道德規條,而且也是 在日常生活中經由正念於心識而有助於發展內觀智慧。為此,它是禪 修者在日常生活中應該持守的。

2.3 聖律儀

聖者的律儀是根律儀的進一步發展。它是自動約束的,聖者不需 刻意地持守。這是因為從欲流果到不還果的聖者不需擔心去核計他們 一條一條的戒,他們擁有正法,也就是說,有正念、正定、智慧作為 工具維持他們的心在常態。他們不會被粗重的煩惱征服,以致於破壞 善行戒律。對於阿羅漢來說,他們的心已從諸漏解脫出來;煩惱無法 再主宰他們的心。所以聖者不需要修習任何的法作為工具,將他們的 心從煩惱挽救出來。

3.持戒的方法

一般人經由抑制和約束不善來持守戒律,但是作為一位禪修者應 該以正念和智慧來持戒。當眼睛看到色、耳朵聽到聲、鼻子聞到香、

舌頭嘗到味、身體碰到所觸、意覺知到「法所緣」時,如果愉悅感生 起,正念應該隨著知道這感覺;如果厭惡感生起,正念應該同樣地隨 著知道它;如果是中性的感覺,正念也應該隨著知道它。隨著知道是 正念的功能。無論何時有正念,未生起的惡心不會生起,當前生的惡 心會消失;未生的善心會生起,已生的善心會更容易生起。

覺知一個現象時如果帶著內觀和正知就會更好:這些愉悅、厭惡 或中性的感覺是無常的或外來的,它不時經由心本身生起,是不受控 制的。它生起、存在片刻,接著消失。內觀洞見到這種真相,這是智 慧的功能。

4.學戒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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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戒有如下幾個明顯的結果:

(1)一個人能平和地活在社會上,不會傷害自己和他人,並在社會 上受人尊敬。

(2)心處於常態,不會被粗重的煩惱所征服,並準備好進一步走向 正定和智慧的發展。

(3)它本身就是一種內觀禪修的練習。

(4)心會越來越有力量,而潛在的煩惱習性將漸漸變弱,因為粗重 的煩惱是令人不滿意的等等。

總而言之,守戒能暫時讓心遠離煩惱,但是帶著正念正知來守 戒,本身就是內觀禪修的訓練,因為它將導致於未來滅除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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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研究教材:

心念住的論典解釋

林崇安

(內觀雜誌,108 期,pp.5-12,2014.08)

一、前言

本文依據南北傳佛教論典的解釋來掌握心念住的觀心內容。心念 住所觀察的心,細分為「有貪心」、「無貪心」等 16 種心到 24 種心。

以下引用北傳的《瑜伽師地論》、《大毗婆沙論》和南傳帕奧禪師的《正 念之道》來解說這些心的內容。

二、 《瑜伽師地論》心念住 20 種心

北傳《瑜伽師地論》卷 28 說:

「云何為心?謂 1.有貪心、離貪心;2.有瞋心、離瞋心;3.有癡 心、離癡心。1.略心、散心;2.下心、舉心;3.掉心、不掉心;

4.寂靜心、不寂靜心。1.定心、不定心;2.善修心、不善修心;

3.善解脫心、不善解脫心。如是總有二十種心。」

以上共有十對 20 種心,可區分成前三對、中四對、後三對(定、

修、解脫)。《瑜伽師地論》聲聞地卷 28 的解說:

(一)前三對:行時所起

1.有貪心者,謂於可愛所緣境事,貪纏所纏。

離貪心者,謂即遠離如是貪纏。

2.有瞋心者,謂於可憎所緣境事,瞋纏所纏。

離瞋心者,謂即遠離如是瞋纏。

3.有癡心者,謂於可愚所緣境事,癡纏所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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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癡心者,謂即遠離如是癡纏。

如是六心,當知皆是「行時」所起三煩惱品,及此三品對治差別。

(二)中四對:住時所起依淨蓋地

1.略心者,謂由正行,於內所緣,繫縛其心。

散心者,謂於外五妙欲,隨順流散。

2.下心者,謂惛沈、睡眠俱行。

舉心者,謂於淨妙所緣,明了顯現。

3.掉心者,謂太舉故掉纏所掉。

不掉心者,謂於舉時及於略時,得平等捨。

4.寂靜心者,謂從諸蓋,已得解脫。

不寂靜心者,謂從諸蓋,未得解脫。

(三)後三對:住時所起依淨煩惱地

1.定心者,謂從諸蓋得解脫已,復能證入根本靜慮。

不定心者,謂未能入。

2.善修心者,謂於此定長時串習,得隨所欲、得無艱難、得無梗 澀,速能證入。

不善修心者,與此相違,應知其相。

3.善解脫心者,謂從一切究竟解脫。

不善解脫心者,謂不從一切〔究竟解脫〕。」

分析:

前三對是針對行時所起的三煩惱纏。中四對是針對住時所起的五 蓋。後三對是針對住時所起的煩惱。

三、 《大毗婆沙論》心念住 24 種心

北傳《大毗婆沙論》說:

「1.有貪心、離貪心、2.有瞋心、離瞋心、3.有癡心、離癡心。

1.染心與不染心、2.略心與散心、3.下心與舉心、4.小心與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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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掉心與不掉心、6.不寂靜心與寂靜心。

1.不定心與定心、2.不修心與修心、3.不解脫心與解脫心。」

以上共有十二對 24 種心,可區分成前三對(貪、瞋、癡)、中六 對、後三對(定、修、解脫)。依據《大毗婆沙論》的解說:

(一)前三對

1 有貪心、離貪心之定義

此中,貪所繫故名有貪心;貪對治故名離貪心。

如是說者好,謂貪所繫故名有貪心;貪對治故名離貪心。

2 有瞋心、離瞋心之定義

瞋所繫故名有瞋心;瞋對治故名離瞋心,廣說如貪。

3 有癡心、離癡心之定義

癡所繫故名有癡心;癡對治故名離癡心。

如是說者好,謂癡所繫故名有癡心;癡對治故名離癡心。

(二)中六對

1 染心與不染心的定義

「染心」者,謂染污心,煩惱相應故;

「不染心」者,謂善心,煩惱相違故。

有說:「善心、無覆無記心皆名不染心,煩惱不相應故。」

2 略心與散心的定義

「略心」者,謂善心,於所緣略攝故;

「散心」者,謂染污心,於所緣馳散故。

3 下心與舉心的定義

「下心」者,謂染污心,懈怠相應故;

「舉心」者,謂善心,精進相應故。

4 小心與大心的定義

「小心」者,謂染污心,小生所習故;

「大心」者,謂善心,大生所習故。

問:今現見無量有情作惡,少有情習善,云何染心小生所習耶?

答:此中,不以類少名小,但以淨法少故名小。謂若淨法少生之所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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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名小心,淨法多生之所習者名大心,是故遍生死海中唯佛多修 善法而名為大,非一切有情。

1 有說:「染污心小價得,故名小;善心大價得,故名大。以染污心 因少所為,便起無量非理作意,令煩惱惡行起如河流;善心不爾,

雖捨百千珍寶,或有能起或有不能起者。」

2 有說:「染污心少根,故名小;善心多根,故名大。謂染污心,或 唯一根,或復至二;善心,一切皆具三根。」

3 有說:「染污心少隨轉,故名小;善心多隨轉,故名大。謂染污心 唯三蘊隨轉;善心或三蘊或四蘊隨轉。」

4 有說:「染污心少眷屬,故名小;善心多眷屬,故名大。謂染污心 無未來修故;善心有未來修故。」

5 有說:「染污心少對治,故名小;善心多對治,故名大。如一剎那 苦法智忍生,能頓永斷欲界見苦所斷十隨眠等,此一力勝非彼一 切,如一力士能伏千人,而無一剎那染污心生有此勢力。

復次,染污心中所有上首闕於眼足,彼上首者則是無明;如說無 明為上首、為前因故,生無量種惡不善法,及彼種類無慚、無愧。

善心中所有上首具有眼足,彼上首則是明;如說明為上首、為前 因故,生無量種善法,及彼種類慚、愧。

復次,無始時來所習不善法,暫時習善則令永斷,猶如室中多時 積闇,燈明暫照則便除遣;如於多時習無鹽想,暫嘗鹽時彼想便 捨。此亦如是,不善斷善,無如是事。復次,善於不善能畢竟伏 或畢竟斷。不善於善則不如是。」

由此等緣,染污心名小;善心名大。

5 掉心與不掉心之定義

「掉心」者,謂染污心,掉舉相應故。

「不掉心」者,謂善心,奢摩他相應故。

6 不寂靜心與寂靜心之定義

「不寂靜心」者,謂染污心,恒喧動故。

「寂靜心」者,謂善心,背喧動故。

(三)後三對

1 不定心與定心之定義

「不定心」者,謂染污心,散亂相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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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心」者,謂善心,背散亂故。

2 不修心與修心之定義

「不修心」者,謂於得修、習修,俱不修心。

「修心」者,謂於得修、習修,或俱或隨一。

3 不解脫心與解脫心之定義

「不解脫心」者,謂於自性解脫、相續解脫,俱不解脫心。

「解脫心」者,謂於自性解脫、相續解脫,或俱或隨一解脫心。

四、南傳《念住經》16 種心

南傳《念住經》說:

「1.比丘了知『有貪欲的心』為有貪欲的心,了知『沒有貪欲的 心』為沒有貪欲的心;2.了知『有瞋恨的心』為有瞋恨的心,了 知『沒有瞋恨的心』為沒有瞋恨的心;3.了知『有愚痴的心』為 有愚痴的心,了知『沒有愚痴的心』為沒有愚痴的心;1.了知『收 縮的心』為收縮的心,了知『散亂的心』為散亂的心;2.了知『廣 大的心』為廣大的心,了知『不廣大的心』為不廣大的心;3.了 知『有上的心』為有上的心,了知『無上的心』為無上的心;1.

了知『定的心』為定的心,了知『不定的心』為不定的心;2.了 知『解脫的心』為解脫的心,了知『未解脫的心』為未解脫的心。」

以上共有八對 16 種心,可區分成前三對(貪、瞋、癡)、中三對、

後二對(定、解脫)。依據緬甸帕奧禪師的《正念之道》的解說:

第一對是「有貪欲的心」、「沒有貪欲的心」

「有貪欲的心」是指與貪欲同時生起的八種欲界不善心。貪欲是 一種心所,它與心同時生起、同時壞滅、取同樣的目標、依靠同樣的 依處而生起。如此與貪欲緊密結合的心稱為「有貪欲的心」。根據《阿 毗達摩藏》,有八種心以貪為根而生起,稱為貪根心,當中有四種與 邪見相應,另外四種與邪見不相應。

「沒有貪欲的心」可分為三種,即世間善心、世間果報心與世間 唯作心。「沒有貪欲的心」一詞是用來表達與「有貪欲的心」相對照 的意思,而不是相反的意思。在我們了解這個法門之後,就會清楚地 知道這一點。這個法門必須觀照三界中的法以培育無常、苦、無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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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智。就世間心而言,不可能已經滅除潛伏性的貪欲,因此「沒有貪 欲的心」只是指貪欲暫時不生起的心理狀態而已。

第二對是「有瞋恨的心」與「沒有瞋恨的心」

「有瞋恨的心」是指以瞋為根而與憂受相伴生起的主動與被動的 心,這是兩種瞋根心。例如你對一個人生氣之後,再度見到他時,有 時你會立刻生起瞋恨,這是主動的瞋根心;有時你不會立刻生起瞋 恨,但是經過別人慫恿之後才生起瞋恨,這是被動的瞋根心。

「沒有瞋恨的心」可分為三種,即世間善心、世間果報心與世間 唯作心。什麼是世間善心呢?當你恭敬佛法僧三寶時,心中生起的是 欲界善心;當你布施、持戒、修行止禪達到安止定之前的階段時,心 中生起的也都是欲界善心;當你修行止禪達到禪那時,心中生起的是 色界或無色界善心。什麼是世間果報心呢?結生心、有分心與死亡心 都是世間果報心。在眼門心路過程中,眼識、領受心、推度心、彼所 緣心也都是世間果報心。其他四根門心路過程中的世間果報心可以同 理類推。什麼是世間唯作心呢?在眼門心路過程中,五門轉向心與確 定心都是世間唯作心。其他四根門心路過程中的世間唯作心可以同理 類推。

下一對心是「有愚痴的心」與「沒有愚痴的心」。

「有愚痴的心」是指以痴為根而與疑相應的心及以痴為根而與掉 舉相應的心。

「沒有愚痴的心」有三種,即世間善心、世間果報心與世間唯作 心。

兩種瞋根心與二種痴根心不牽涉在有貪欲或沒有貪欲的心這種 分類法當中。八種貪根心及二種痴根心不牽涉在有瞋恨或沒有瞋恨的 心這種分類法當中。

然而,由於所有的不善心中都有愚痴,所以有愚痴的心也包括八 種貪根心及二種瞋根心在內。因此所有十二種不善心都包含在有愚痴 或沒有愚痴的心這種分類法當中。

當你修行心念處時,這十二種不善心都必須觀照;在你心中生起 的所有世間善心、世間果報心及世間唯作心也都必須觀照。

第四對心是「收縮的心」與「散亂的心」。

「收縮的心」是指落入昏沉與睡眠的心:由於對目標缺乏興趣以 及或多或少的不樂意,所以心變得鬆懈、退縮,因此稱為「收縮的心」; 這是指欲界五種被動的不善心。例如你可能對一雙舊鞋沒有興趣。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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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別人一再推薦你買,所以你將它們買了下來。儘管如此,你對 它們的執著不強,這種心稱為被動的貪根心。有時你的瞋心並不是主 動生起的,而是由於他人慫恿才生起,這種心稱為被動的瞋根心。被 動的不善心總共有五種,它們稱為「收縮的心」。

「散亂的心」是指與掉舉同時生起的心,因為它透過胡思亂想而 在應當注意的目標之外四處遊蕩,所以稱為「散亂的心」。例如在修 行安般念時,如果你的心不能安住於呼吸,而到處攀緣其他目標,那 就是散亂的心。一切的不善心都與掉舉相伴而生。

第五對心是「廣大的心」與「不廣大的心」

「廣大的心」是指色界心與無色界心。如果有系統地修行安般 念,你就可能證得初禪、第二禪、第三禪乃至第四禪,這四種禪心稱 為色界心。然後你能以安般念為基礎而轉修三十二身分,再以三十二 身分為基礎而轉修棕、黃、紅、白這四種色遍,達到第四禪,它們的 初禪到第四禪的禪心也都是色界心。如果你以色遍第四禪為基礎,照 見遍相裡的空間,你就能修行空無邊處定乃至有系統地修行到非想非 非想處定,這四種無色界定中的心稱為無色界心。色界心與無色界心 都稱為廣大的心。為什麼稱它們為「廣大的心」呢?因為它們能降伏 煩惱、產生大的果報及具有廣大的認知範圍,或者由於它們有崇高的 投生意願等,所以稱它們為「廣大的心」。由於在世間當中,沒有比 色界心與無色界心更高的心,所以註釋者以世間裡最上等的這兩種心 來解釋「廣大的心」。如果你安住於任何一種禪那中一小時,則在那 一小時裡你都能降伏煩惱,不使它們在心中生起。如果在臨死時還能 維持禪那不退失,那麼該禪那能使你投生於色界天或無色界天,所以 說它們能降伏煩惱及產生大的果報,因此禪那的心稱為廣大心。

「不廣大的心」是指欲界心。在觀照究竟名法時,你必須觀照六 門心路過程。其中的前五門心路過程只有欲界心而已;意門心路過程 中禪那意門心路過程則含有色界心或無色界心(廣大的心),除此之 外的其他意門心路過程心都是欲界心(不廣大的心)

第六對心是「有上的心」與「無上的心」。

「有上的心」是指欲界心,意思是還沒有達到世間最高層境界的 心,或者還能夠再提昇的心。

「無上的心」是指色界或無色界心,它們是已達到世間最高或最 妙境界的心。

第七對心是「專一的心」與「不專一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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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一的心」是指具有近行定或安止定者的心。

「不專一的心」是指沒有近行定與安止定者的心。

最後一對心是「解脫的心」與「未解脫的心」

「解脫的心」是指透過如理作意而從煩惱中暫時解脫或在安止定 中透過降伏煩惱而暫時解脫的心。如果你能安住於禪那中一或二小 時,我們可以說在那一或二小時裡你的心暫時解脫煩惱。入定以外的 時間裡,有時會遇到能促使煩惱生起的情況,那時如果你一直保持如 理作意,就不會生起煩惱,那也是使心暫時解脫煩惱。

「未解脫的心」是指沒有上述那兩種暫時解脫的心。

五、結語

以上列出南北傳論典中心念住的觀心內容和意義。由於傳承的不 同,所觀察的心,雖有 16 種心到 24 種心的差異,但是可以相互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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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研究教材:

心念住的內心、外心和內外心略探

林崇安

(內觀雜誌,108 期,pp.13-20,2014.08)

一、前言

本文比對南傳佛教和北傳佛教經論中的心念住的內容。心念住所 觀察的心,分成內心、外心和內外心,並結合「住循心觀」,在這一 部份,南傳和北傳的分類都相同,但是論上解釋這些術語的含意時,

有多種差異。以下引據(1)北傳《法蘊足論》、(2)北傳《大毗婆沙 論》、(3)北傳《瑜伽師地論》以及(4)南傳《智慧之光》的不同解 釋。

二、北傳論典所說

(一)《法蘊足論》

《法蘊足論》卷5說:

「內心者,謂自心,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外心者,謂自心,

若在現相續中,未得已失,及他有情所有諸心。合此二種,名內 外心。」

「云何於此內心住循心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內心者,謂自心,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

「云何於彼外心住循心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外心者,謂自心,若在現相續中,未得已失,及他有情所有諸心。」

「云何於內外心住循心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內心者,謂自心,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外心者,謂自心,

若在現相續中,未得已失,及他有情所有諸心。合此二種,名內 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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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此處指出,內心是自心,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外心是自心,

在現相續中,未得已失,以及其他有情所有的諸心。

(二)《大毗婆沙論》所說分三段

(第一段)問:此中,何者名內身等?何者名外身等?答:自相 續所攝色名內身,他相續所攝色及非有情數色名外身;內法、外 法說亦爾。自相續所攝受名內受,他相續所攝受名外受;內心、

外心說亦爾。有餘師說:「有情數色名內身,非有情數色名外身;

內法、外法說亦爾。受、心如前說。」

【分析】

此處對內心、外心的看法:自相續所攝心名內心,他相續所攝受 名外心。

(第二段)此中,於內身住循身觀者,住內身自相觀;於外身住 循身觀者,住外身自相觀;於內外身住循身觀者,住內外身共相 觀;乃至法亦爾。

【分析】

此處對內心、外心和內外心住循心觀的看法:

於內心住循心觀者,住內心自相觀;

於外心住循心觀者,住外心自相觀;

於內外心住循心觀者,住內外心共相觀。

(第三段)有四說

A 有說:「於內身住循身觀者,住內身廣觀;於外身住循身觀者,

住外身廣觀;於內外身住循身觀者,住內外身略觀;乃至法 亦爾。」

B 有說:「於內身住循身觀者,對治我執;於外身住循身觀者,對 治我所執;於內外身住循身觀者,對治我我所執;乃至法亦 爾。如我執、我所執;我見、我所見說亦如是。」

C 有說:「於內身住循身觀者,對治五我見;於外身住循身觀者,

(15)

15

對治十五我所見;於內外身住循身觀者,對治二十種薩迦耶 見;乃至法亦爾。如我見、我所見;如是我愚、我所愚說亦 爾。」

D 有說:「於內身住循身觀者,對治我愛;於外身住循身觀者,

對治眾具愛;於內外身住循身觀者,對治俱愛;乃至法亦爾。」

【分析】

此處對內心、外心和內外心住循心觀有四種其他看法:

A 於內心住循心觀者,住內心廣觀;

於外心住循心觀者,住外心廣觀;

於內外心住循心觀者,住內外心略觀。

B 於內心住循心觀者,對治我執;

於外心住循心觀者,對治我所執;

於內外心住循心觀者,對治我我所執。

於內心住循心觀者,對治我見;

於外心住循心觀者,對治我所見;

於內外心住循心觀者,對治我我所見。

C 於內心住循心觀者,對治五我見;

於外心住循心觀者,對治十五我所見;

於內外心住循心觀者,對治二十種薩迦耶見。

D 於內心住循心觀者,對治我愛;

於外心住循心觀者,對治眾具愛;

於內外心住循心觀者,對治俱愛。

(三)《瑜伽師地論》所說有六種 第一說

謂若緣內自有情數身色為境,住循身觀,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外非有情數色為境,住循身觀,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外他有情數身色為境,住循身觀,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依內自有情數身色,所生受、心、法為境,住循三觀,是名 於內受、心、法住循受、心、法觀。

若緣依外非有情數色,所生受、心、法為境,住循三觀,是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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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受、心、法住循受、心、法觀。

若緣依外他有情數身色,所生受、心、法為境,住循三觀,是名 於內外受、心、法住循受、心、法觀。

【分析】

此處對內心、外心和內外心住循心觀的第一種看法:

若緣依內自有情數身色,所生心為境,住循心觀,是名於內心住 循心觀。

若緣依外非有情數色,所生心為境,住循心觀,是名於外心住循 心觀。

若緣依外他有情數身色,所生心為境,住循心觀,是名於內外心 住循心觀。

第二說

復有差別。謂若緣根所攝、有執有受色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 觀。

若緣非根所攝、無執無受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非根所攝、有執有受色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 住循三觀。

【分析】

此處對內心、外心和內外心住循心觀的第二種看法:

若緣根所攝、有執有受色,所生心為境,是名於內心住循心觀。

若緣非根所攝、無執無受色,所生心為境,是名於外心住循心觀。

若緣非根所攝、有執有受色,所生心為境,是名於內外心住循心 觀。

第三說

復有差別。謂若緣自內定地輕安俱行色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 觀。

若緣自內不定地麤重俱行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17)

17

若緣他輕安俱行、麤重俱行色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 住循三觀。

【分析】

此處對內心、外心和內外心住循心觀的第三種看法:

若緣自內定地輕安俱行色,所生心為境,是名於內心住循心觀。

若緣自內不定地麤重俱行色,所生心為境,是名於外心住循心觀。

若緣他輕安俱行、麤重俱行色,所生心為境,是名於內外心住循 心觀。

第四說

復有差別。謂若緣內能造大種色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外能造大種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依能造大種色所生根境所攝造色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 觀。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 住循三觀。

【分析】

此處對內心、外心和內外心住循心觀的第四種看法:

若緣內能造大種色,所生心為境,是名於內心住循心觀。

若緣外能造大種色,所生心為境,是名於外心住循心觀。

若緣依能造大種色所生根境所攝造色,所生心為境,是名於內外 心住循心觀。

第五說

復有差別。謂若緣有識身內色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無識身有情數青瘀等位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無識身色於過去時有識性,有識身色於未來時無識性,相似 法性、平等法性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

(18)

18

住循三觀。

【分析】

此處對內心、外心和內外心住循心觀的第五種看法:

若緣有識身內色,所生心為境,是名於內心住循心觀。

若緣無識身有情數青瘀等位色,所生心為境,是名於外心住循心 觀。

若緣無識身色於過去時有識性,有識身色於未來時無識性,相似 法性、平等法性,所生心為境,是名於內外心住循心觀。

第六說

復有差別。謂若緣自中身髮、毛、爪、齒等相為境,是名於內身 住循身觀。

若緣他中身髮、毛、爪、齒等相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內表身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及緣外表身變異、不變異青 瘀等相,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 住循三觀。

【分析】

此處對內心、外心和內外心住循心觀的第六種看法:

若緣自中身髮、毛、爪、齒等相,所生心為境,是名於內心住循 心觀。

若緣他中身髮、毛、爪、齒等相,所生心為境,是名於外心住循 心觀。

若緣內表身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及緣外表身變異、不變異青 瘀等相,相似法性、平等法性,所生心為境,是名於內外心住循心觀。

三、南傳所說

《中部‧念處經》說:

「如是,於內心隨觀心,於外心隨觀心,於內外心隨觀心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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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帕奧禪師的《正念之道》說:

「『如此,他安住於觀照內在的心為心、安住於觀照外在的心為 心、或安住於觀照內在與外在的心為心。』在這個階段你必須依 以下這四個步驟來修行:(1)觀照內在與外在的色法、(2)觀照 內在與外在的名法、(3)觀照內在與外在的名色法、(四)分辨 內在與外在的名色法沒有人、我、眾生。」

帕奧禪師的《智慧之光》說:

「佛陀教導應以內觀、外觀、內外觀三種方式辨識身、受、心、

法,亦即辨識五蘊。為了強調這一點,《清淨道論》及《殊勝義 註》詳盡地解釋:「由於只觀內五蘊不可能證得『至出起觀智』(「至 出起觀智」是導致道智出現的觀智,它包括了道心路過程本身,

以及在道心路過程之前的兩三個心路過程。)與道智,所以必須 也觀外五蘊。因此,他觀照其他(有情)的五蘊,及『無執取行』

(即,非有情)為無常、苦及無我。」

「《中部.各別經》的疏鈔裡提到:根據上述疏鈔的教示,聲聞 弟子的波羅蜜智在觀外時,應整體辨識有情的五蘊(此時並不分 他們為男人、女人、有情、人類、天神等)及非有情(無執取行)

的時節生色,因為它們都是一樣的,不需各別地辨識它們。」

「然而,若先辨識內五蘊的禪修者只是採用內五蘊來修觀禪,他 是不可能證悟道智的,所以必須也辨識外五蘊與非執取行。同樣 地,若先辨識外五蘊的禪修者只是採用外五蘊來修觀禪,他也是 不可能證悟道智的,所以必須也辨識內五蘊。」

《智慧之光》中強調,辨識內外的(1)色法及(2)名法之後,

再對內與對外:(3)分別名色法及(4)差別名色法。此書譯者說明:

「分別名色」是指分別色是色,而依靠依處色生起及能識知所緣的是 名。「差別名色」是指以智差別它們,直到能夠知見這些名色法是無 人、無有情及無我的,而只是一組名法與色法罷了。

四、結語

上引據北傳《法蘊足論》、《大毗婆沙論》、《瑜伽師地論》以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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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智慧之光》對內心、外心和內外心,以及「住循心觀」的不同解 釋。玄奘所譯的「於內心住循心觀」,南傳的今譯為「於內心隨觀心 而住」,意思是說禪修者內心生起了某種心,要隨著觀照或知道「內 心生起了某種心」,這是心念住的內觀要點。而南北傳對外心和內外 心的解釋則差異多,這是來自南北的傳承不同,可以參考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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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觀雜誌》

行政院新聞局登記證局版北市誌字第 313 號 1995 年 10 月 1 日創刊

發行人:李雪卿 編輯:內觀雜誌編輯組

宗旨:弘揚佛法的義理和介紹內觀法門 聯絡:320 中壢市郵政信箱 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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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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