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1 年 10 月更新)
附件 6
资助学校教师
晋升前须符合的培训要求
(只适用至2023年8月31日)
为符合晋升更高级职级的资格,教师必须完成常任秘书长指定的训练课程;或由法团校 董会或常任秘书长按照下文第三段所列的标准/指导原则,评审定所修读的课程,是否 可被视作认可/等同于指定培训课程。
1. 资助中学/特殊学校中学部教师晋升前须符合的培训要求 学位教师职系
职级 复修课程 管理训练
由学位教师(GM)晋升为高 级学位教师(SGM)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由大专 院校开办的专业进修课程;
或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其他认 可训练
无
由高级学位教师(SGM)晋 升为首席学位教师(PGM)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由大专 院校开办的专业进修课程;
或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其他认 可训练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由大专 院校开办的管理训练课程,
例如:
中 学 高 级 行 政 人 员 教 育行政及管理课程;或
中 学 中 层 人 员 领 导 培 训课程;
教 师 专 业 进 修 课 程 证 书(学校的中层领导)
特 殊 学 校 中 层 人 员 领 导培训课程;
或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其他认 可训练
由高级学位教师(SGM)晋 升为首席学位教师(PGM) *
在过去五年内取得校长证书
(于2021 年 10 月更新)
职级 复修课程 管理训练
由高级学位教师(SGM)或 首席学位教师(PGM)晋升 为二级/一级校长
(Principal II/I)
在过去五年内取得校长证书
由首席学位教师(PGM)*
晋升为二级/一级校长 (Principal II/I)
无
由二级校长(Principal II)晋 升为一级校长(Principal I)
无
*属首席学位教师(PGM)职级的中学校长
注1: 有关教师如在过去五年内取得教师证书或由大学颁授的学位教师教育证书/文 凭,可获豁免修读大专院校的复修课程。
注2: 特殊教育教师须符合的培训要求与普通教师相同。
注 3: 复修课程和管理训练课程的最低授课时数,分别为 90 小时和 40 小时。
2. 资助小学/特殊学校小学部教师晋升前须符合的培训要求 (甲) 文凭教师职系
职级 复修课程 管理训练
由助理教席(AM)晋升为高 级小学学位教师(SPSM)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由大专院 校开办的专业进修课程;或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其他认可 训练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由大 专院校开办的管理训练课 程,例如:
小学中层人员领导培训课 程;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学 校的中层领导);
特殊学校中层人员领导培训 课程;
或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其他 认可训练
(于2021 年 10 月更新)
(乙) 小学学位教师职系
职级 复修课程 管理训练
由助理小学学位教师 (APSM)晋升为小学学位教 师(PSM)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由大专 院校开办的专业进修课程;
或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其他认 可训练
无
由小学学位教师(PSM)晋 升为高级小学学位教师 (SPSM)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由大专 院校开办的专业进修课程;
或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其他认 可训练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由大专 院校开办的管理训练课程,
例如:
小学中层人员领导培训课 程;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学 校的中层领导);
特殊学校中层人员领导培训 课程;
或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其他认 可训练
由小学学位教师(PSM)晋 升为高级小学学位教师 (SPSM)*
在过去五年内取得校长证书
由小学学位教师(PSM)或 高级小学学位教师(SPSM) 晋升为二级小学校长(HM II)
在过去五年内取得校长证书
由高级小学学位教师 (SPSM)*晋升为二级小学 校长(HM II)
无
由二级小学校长(HM II)晋 升为一级小学校长(HM I)
无
*属高级小学学位教师职级的小学校长
注1: 有关教师如在过去五年内取得教师证书或由大学颁授的学位教师教育证书/文
(于2021 年 10 月更新)
凭,可获豁免修读大专院校的复修课程。
注2: 特殊教育教师须符合的培训要求与普通教师相同。
注3: 复修课程和管理训练课程的最低授课时数,分别为90小时和40小时。
注 4: 由 2011/12 学年开始,凡升任高级小学学位教师职级的教师,必须符合有关复修 课程和学校管理训练两方面的培训要求。
3. 其他认可训练课程
以下标准/指导原则,用于评审教师所修毕的课程是否可被视作认可/等同的指定培训课 程:
(甲) 其他认可复修课程
该等训练课程为教师提供机会,更新他们有关学与教,以及学生支援的现代方法和模式。
所获得的专业知识能够促使他们更有效地履行校内职务。该等课程的最低授课时数为90小 时,并须由教育局或本地大专院校开办。
(乙) 其他认可管理训练
该等训练课程为教师提供机会,研习各种学校管理或教育行政的课题。所获得的知识有助 他们更有效和更高效地管理学校运作。该等课程的最低授课时数为40小时,并须由教育局 或本地大专院校开办。
附注:当总计多个课程为认可复修课程或管理训练课程时,不少于 50% 的最低授课时数
(即复修课程为45 小时及管理训练课程为 20 小时)须积累自不少于 3 天(18 授 课小时)的课程,其余的授课时数则可积累自不少于半天(3 授课小时)的课程。
(于2021 年 10 月更新)
(参考资料)
资助学校文凭教师职系教师 晋升前须符合的培训要求
(只适用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
资助中学/特殊学校中学部
职级 复修课程 管理课程
由文凭教师(CM)晋升为助 理教席(AM)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由大专 院校开办的专业进修课程;
或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其他认 可训练
无
由助理教席(AM)晋升为高 级助理教席(SAM)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由大专 院校开办的专业进修课程;
或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其他认 可训练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由大专 院校开办的课程,例如:
中学中层人员领导培训 课程;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
(学校的中层领导);
或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其他认 可训练
资助小学/特殊学校小学部
职级 复修课程 管理训练
由文凭教师(CM)晋升为助 理教席(AM)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由大专院 校开办的专业进修课程;或
在过去十年内曾修毕其他认可 训练
无
由助理教席(AM)*晋升为 高级助理教席(SAM)
无
由高级助理教席(SAM)晋 升为首席助理教席(PAM)
无
*属助理教席(AM)职级的小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