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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關山鎮的環境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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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關山鎮的環境背景

第一節 位置與自然環境

壹、 地理位置

關山鎮,位於台東縣的北方,南北範圍約界於新武呂溪與加典溪之間,地形上位 於中央山脈與海岸山脈交接的縱谷平原區。北與池上鄉相接,南鄰鹿野鄉,山區部份 與海端鄉為界。如此的地理位置造就關山在交通上的重要地位及區域上的地方中心。

在歷史發展的進程中,關山在時間與空間的不同位置上,因為不同的族群進入到這 裡,定居、生活,慢慢形塑出屬於關山的地方特色。

圖 2-1 關山鎮位置與地形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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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自然環境

本區位於花東縱谷的南段地帶,地形上可分為中央粘板岩山地與東台片岩山地橫 成之中央山脈區,海拔高度 500 公尺以下,坡度 15%以下,為一斷層谷,接納來自中 央山脈之河川大量沖積物,堆積而形成連串的山麓沖積扇。

全區主要河流皆源自中央山脈,由北自南分別為新武呂溪、紅石溪、崁頂溪、加 鹿溪、加拿典溪。其中新武呂溪發源於脊梁山脈關山之東坡,向東流出山谷後,轉而 折向南流,是為卑南溪,為本區最重要的河流。各溪流出山谷時,因坡面變緩,流幅 變寬,因而在中央山脈之山腳下,形成連串的山麓沖積扇(表 2-1);初時流水暫時潛 入地中成為伏流,然後再由扇端湧出,嗣後合併於卑南溪而呈網狀流路(林朝棨,

1958:170、172)。

表 2-1 關山鎮卑南溪系統之沖積扇面積、扇頂與扇端高度表

卑南溪系統 沖積扇面積(km2) 扇頂高度(m) 扇端高度(m)

新武呂溪 39 330 240

紅石溪 3 310 230 崁頂溪 4 350 200 加鹿溪 3 290 180

加拿典溪 5 400 180

資料來源:《台灣沖積扇之地形學研究 : 以花東、蘭陽、高屏、陳有蘭等溪谷平原為例》,楊淑君,1995

本區的土壤屬於片岩老沖積土及片岩新沖積土及片岩板岩混合沖積土;雖然河川 眾多,但因多形成沖積扇,則呈現易水患、多礫石、地高燥的自然環境,並非是理想 的居住與農耕土地,這些水文、土質等特性,形成在土地開拓上不利的自然條件(陳 國川、林聖欽等:2000,164)。

就氣候條件而言,年平均氣溫約 18°C-22°C,年降水量約 2000 公釐左右,因東北 季風受海岸山脈屏障,而在冬天形成小型雨影區,冬天的雨量呈過少的現象(表 2-2), 平均年雨日在 100 天以下。秋冬枯水期時,河床常呈現乾溪狀態,只剩殘餘涓滴細流。

在水利設施尚未興建前,灌溉用水受此影響甚大(夏黎明等:1999,207、216)。

表 2-2 關山測站之逐月平均降雨量統計表 單位:公釐

月份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年雨量 雨量 32.7 35.4 41.1 75.0 169.7 257.1 299.4 369.5 344.5 208.6 109.5 38.9 1981.4 資料來源:《台東縣史 地理篇》,台東縣政府,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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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清代各族群的移墾

後山南路,特別是自大庄至里壠一帶,自道光年間以降,先後有平埔人、阿美人 和卑南人移入,可供開墾水田的土地,早經佔墾殆盡,即使未墾荒埔,大多亦為附近 村社捕鹿、牧牛之所,故而,經過光緒元年底招民墾荒後,可招外人承墾的土地,已 相當有限……

壹、 平埔族的東移

由於漢族不斷的向東部移墾,使西拉雅族、大武海族及馬卡道族的族人不斷遷 徙,自道光初年起便開始翻越中央山地,向東部阿美族五群住地間的無人地帶遷移。

因在途中受到卑南族的壓迫,而北上進入秀姑巒溪沿岸無人地帶,在大河西岸(今花 蓮縣玉里鎮長良)聚居,後來因土地狹小、河川氾濫,而移轉到東岸建立新聚落稱為

「大庄」(移川子之藏等,1935:535、536),自此以後陸續有愈多的西雅族人移墾東 部。而這一群人即為日後所謂的「大庄平埔族」。清代新武呂溪流域中唯一的平埔族 聚落──里壠(今關山鎮中福里),即是大庄平埔族南下擴展生活領域所建立的(圖 2-2,江美瑤,1997:15)光緒初年,雖有漢族移墾,但終究未有很大的成果,在光 緒二十二年僅十戶,37 人(江美瑤,1997:22)。

表 2-3 清末關山地區庄社的族群與人口統計

年 代 光緒二十年 光緒二十二年 庄社名 族群別 平埔 阿美 漢人 平埔 阿美 卑南 漢人

聚落形成年代 備註

戶 22 20 10

德高班

寮社(1) 人數 134 100 50

同治年間 至光緒初年

混居

戶 41 49 10

里壠庄

(2) 人數 257 300 37

最晚光緒七年

戶 缺 30 13

雷公火社

人數 351 139 50

同治末年 至光緒初年

混居

戶 41 49 50 23 10 173

總計

人數 257 485 300 239 100 37 776

資料來源:《日治時代以來台灣東部移民與族群關係—以關山、鹿野地區為例》,江美瑤,1997 說明:(1) 在《臺東採訪冊》和《臺東殖民地豫察報文》中,都未出現德高班寮此社名,皆將其歸為

里壠,但有註明為番;在明治三十七年的臺灣堡圖上,始見此地名出現。

(2) 光緒二十年里壠的人口無區分平埔族、漢人。

而選擇在此建立聚落的原因則是因為此地為湧泉帶,水源充足,土質肥沃,適合 人住,因此當大庄平埔族打獵捕鹿來到此地後,便在這裡建立永久性聚落。

至於聚落的規模,今缺乏更早的資料以佐證說明,但光緒二十年(1894)之《臺 東採訪冊》中的庄社篇,與日治初年(1896)《臺東殖民地豫察報文》的庄社族群別、

人口數、性別等調查(表 2-3),可提供本地經歷十多年的移民開墾與發展的結果,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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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2 清代末期關山地區聚落分佈

資料來源:改繪自江美瑤,日治時代以來台灣東部移民與族群關係—以關山、鹿野地區為例,1997

表中可知雖然里壠庄開發較晚於阿美族社,但清末已成為當時縱谷南段戶口數較多的 聚落,除十戶漢族移民外,仍以平埔族為主要族群(江美瑤,1997:19)。

貳、 阿美族—恆春阿美與卑南阿美族的北移

恆春阿美人在道光末年因恆春地方土地狹小、且受到漢族的壓迫,開始向北遷 移,重返東部縱谷地區。在同治末年至光緒初年間,沿著卑南大溪向上溯,來到新武 呂溪下游縱谷平原地區,即大庄平埔族與卑南族之間的緩衝區,建立了雷公火(今電 光)社(圖 2-2,移川子之藏等,1935:539)。而選擇在此建立聚落的原因則是因有 大河的自然防護、近海岸山脈可躲藏、且離西部山地較遠等優點;且維持大集村聚落

(5)

型態,部落四周竹、林環繞,有隱密、防護的功能(江美瑤,1997:20)。

就在恆春阿美人開始北進之時,卑南阿美族也緩慢地移動,大約於同治年間,卑 南阿美的馬蘭社也有一部份移住雷公火、德高班寮社,與恆春阿美族混和同居(移川 子之藏等,1935:470、540),而由表 2-3 中大致可看到雷公火、德高班寮二社的聚 落規模不小,正是恆春、卑南阿美族所共居且與卑南族混居的部落,足見族群融合度 愈大,有助益於聚落的發展。(江美瑤,1997:21)

參、 小結

在原是無人之荒野獵場上,經歷清代中晚期(同治、光緒年間)來自不同地域不 同族群的移民拓墾,終於清末建立了三個聚落(圖 2-2),其中兩個是阿美族為主的部 落如德高班寮、雷公火社;而人口最多的是里壠庄,是由平埔族建立,後有漢人移墾 所組成的聚落,故此時平埔族為主要族群(江美瑤,1997:24)。

由表 2-3 可知清代本區主要是平埔族和阿美族的移住地,聚落發展大都規模還 小,戶數人口數不多,還有許多地方仍是樹林、荒野,正是日後新移民發展的地區。

而主要族群平埔族和阿美族各佔總人口 38.66%與 30.80%,卑南族僅少數佔 12.89

%,漢人更少只有 4.77%。平埔族與漢人因早有接觸與了解,故能在里壠庄共居;而 少數卑南族與阿美族混居,顯示兩族和睦。大體上,主要族群間明顯仍是各據一方,

建立同族聚落為主,且和平相處互不侵擾。只有對於西側山地的布農族,族群關係時 好時壞,故聚落選址與型態最重要考慮安全,增加部落的隱密性與防護功能,避免與 布農族有衝突,減低其出草狩獵的直接攻擊(江美瑤,1997:24)。

(6)

第三節 日治時期的移民與改造

壹、 日治時期的移民

明治二十八年(1895)台灣割讓給日本,在軍事鎮壓抗日後,明治二十九年(1896)

四月一日日本政府撤除「軍政」,施行「民政」,且在訂立官制上,決定將「理蕃政務」

和「普通行政」分離,理蕃由一獨立的官衙組織負責,參酌清代舊制撫墾局的設置,

特設「撫墾署」,總計有十二處,臺東撫墾署此時成立,故花東地區不論山地或平地 都屬於「蕃地」(伊能嘉矩,1918:9-12)。而在被劃入蕃地的本區,移民拓墾的活動 是較少的,待東部平地由蕃地被編入普通行政區,以及官有、民有土地所有權的確定 後,日本資本家投入本地熱帶產業的土地開發,與日本人、本島人移民拓墾的計畫…

等,才活絡了這塊土地的發展(江美瑤,1997:25)。

一、 私營移民

(一)東糖與東拓會社的私營移民

大正六年(1917)六月總督府頒行「移住獎勵要領」,訂下在臺東廳施行獎勵助 成私營移民事業的基本方針,提供移墾費用的補助,並有土地墾成後可依「官有森林 原野賣渡許可」獲得所有權等利多條件,鼓勵日本企業家投入。而臺東廳的移民事業 是由大正二年二月成立的臺東製糖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臺東製糖)執行,為了新式製 糖工場所需大量的原料,欲於官營移民豫定地上招募日本移民栽培甘蔗,總督府允諾 積極援助。大正七年起為了充實勞力開墾荒地,增加蔗作面積,亦開始於雷公火、月 野村(今月眉里)等地設立本島人移民村(圖 2-3、表 2-4)。而且為運輸原料甘蔗,

修築卑南至里壠間的二十七哩鐵道,但如此龐大投資的移民開墾事業,成果卻不佳(植 民調查,1935:231、270-272)。

大正八年(1919)九月大風暴來襲,工場、移民屋、鐵道等蒙受損害;大正九年 需資時,正逢世界經濟大恐慌,不但不能增資,糖廠成品亦由會社的債權人臺灣銀行 處分,因此所有開拓事業停止,移民離散,製糖事業亦停頓,會社瀕臨破產邊緣。總 督府出面與臺灣銀行商議,決定將製糖事業與拓殖事業分離,前者仍由臺東製糖繼續 經營,移民開墾與運輸事業則由大正十年底成立的臺東開拓株式會社(簡稱臺東開拓)

負責(鄭全玄,1993:61)。

臺東開拓繼續移民事業,以本島人移民為主,除原有之外,又新設立於德高班、

里壠等處(表 2-4)。並且開始重視水利灌溉事業,向總督府申請補助。而計畫於大正 十二年(1923)修築鹿野圳和大原圳,然因工事費增大而延後,乃先修建灌溉面積較 小的水圳,如月野村的月山圳(五十甲)等(東部調查,1926:156-157)。然而這些 水圳灌溉面積有限,又常被洪水沖毀,致使移民謀食困難而離散,不然即是負債且生 活貧苦。再加上會社與移民訂立的條約,規定三甲以上土地,其中三分之二必種植會 社指定作物甘蔗,使移民食糧無法自給,而土地墾成後的讓售無確定期限,所有權的 獲得與土地的轉售又規定期限太長(鄭全玄,1993:152),本區的本島人移民在日治 時期都沒有獲得會社轉售土地的記錄,難怪移民逐年遞減,也使得會社地仍有許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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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地(表 2-5),這些土地的開發留待其他自由移民的拓墾。雖然會社私營移民事業不 太成功,但對本區的開發與聚落發展仍有很大的影響,其設立的內地人與本島人移民 村,後來都成為後續永住移民的聚居之處,延續了這些新設聚落發展的生命(江美瑤,

1997:35)。

表 2-4 臺東製糖與臺東開拓株式會社私營的本島人移民

聚 落 名 德 高 班 里 壠 雷 公 火 月 野 村 總 計 年代 戶 口 戶 口 戶 口 戶 口 戶 口 1920 15 56 51 210 66 266 1925 3 16 8 43 48 204 59 263 1930 2

(5)

10

(25)

2

(10)

5

(54)

3 17 48

(1)

200

(5)

55 (16)

232 (84)

1935 40 168 40 168

資料來源:整理自台灣總督府殖產局農務課(1935),《移植民ニ關スル調查書第一卷》:大正六年 至昭和九年《移民年報》

說 明:1. 括號內數字為原住民戶口數

表 2-5 臺東開拓株式會社在關山地區的土地與利用狀態

開墾地 未墾地

權利關係 地 域 田 佃 建地 計 開墾 適地

開墾

不適地 計 總面積

社有地 里壠 4.50 19.95 24.45 24.45

貸渡

許可地 月野村 202.70 14.60 217.30 374.20 35.40 409.60 626.90 里壠 2.55 7.20 1.30 11.05 97.50 2.26 99.77 110.82

貸渡

出願地 月野村 59.81 0.63 60.44 60.44

合計 (甲) 7.05 229.85 15.9 252.80 531.51 38.29 569.81 822.61 資料來源:《日治時代以來台灣東部移民與族群關係—以關山、鹿野地區為例》,江美瑤,1997

(二)製腦會社與客家移民聚落

大正二年(1913)九月藤川類藏等三人獲得許可,開始在里壠山的製腦事業,於 昭和四年結束營業。而從事採腦的腦丁有部份留下,在臺灣製腦株式會社收詰所的土 地上建造屋舍、從事農墾,而後陸續有同鄉移民遷入,故形成新的聚落(今關山鎮里 壠里隆興)(圖 2-3);昭和十二年(1937)後戶籍上屬於小字宮里,其位於崁頂聚落 的東側,里壠庄的南方約二公里遠處,屋舍分佈於鐵道兩側,整個聚落全是客籍移民,

昭和二十年寄留戶口簿上,有 21 戶客家人男 48、女 56 共 104 人,其本籍主要是來自 桃園縣的龍潭、楊梅、平鎮、新屋及苗栗縣的頭份等地(江美瑤,199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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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3 日治時期關山地區聚落分佈

資料來源:改繪自江美瑤,日治時代以來台灣東部移民與族群關係—以關山、鹿野地區為例,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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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東臺灣咖啡產業株式會社農場──本島人移民

昭和十二年(1937)東臺灣咖啡產業株式會社提出「官有林野貸渡願」,欲於關 山郡關山庄(里壠)日之出(雷公火)的傾斜地(山坡地)上(圖 2-3),進行咖啡的 栽培,申請面積是 841.8225 甲,借地時間二十年;此案於昭和十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獲得許可,東臺灣日之出農場成立(根岸勉治,1942:411)。這八百多甲的土地自開 墾至栽培咖啡,需要大量勞力,而獲得勞工的方式有三種:本島人移民1、本島人請負

(包工)勞動者2、當地高砂族3。農場的移民家屋是分散於三處,分別是農場本部的 第一農場(今電光里 10 鄰廣興)、第二農場(今電光里 14 鄰東興)、第三農場(今電 光里東興東南方山上)(江美瑤,1997:37-38;施添福,2002:458)。

(四)關山紙漿工場──內地人移民

杉原產業株式會社昭和十三年(1938)於今永豐餘紙廠的西北方,建造關山紙漿 工場,並於昭和十四年開始營運(大山綱武,1942:375),佔地 0.0761 甲,規模不 大。昭和十七年由日人柳瀨登接手,其於今永豐餘紙廠位置上另建規模較大的工場,

建地面積 4.1340 甲,並於昭和十七、十八年自家鄉高知縣招募內地移民共 16 戶,男 26 人、女 17 人,居住於場內宿舍中。此外,亦雇用本島人,但未提供住宿,故除非 當地有房屋,不然工人多於工廠附近溪埔地上自建房舍、或是於里壠租屋(江美瑤,

1997:38)。

二、 原住民的遷移

(一)平埔族的遷移

里壠庄原是平埔族所形成的聚落,大正五年(1916)至八年土地調查時,其獲得 村庄建地(今中福里)與附近許多田地的業主權。此後由於漢人的移入,尤其是經營 商店與米廠的漢人善算計,平時平埔族購物買酒時允許記帳欠賬、或先借貸其農耕費 用,然而收成不足以還錢又欠賬,以高利貸款計算,不出幾年便積欠許多,平埔族人 無法還錢,只好割地相抵。此情形在阿美族各社中,亦是常見。里壠庄原有的土地,

部份轉賣給漢人,有些被徵收為官有地,設立里壠支廳、小學校、公學校、區役場、

郵便局、警察宿舍等。大正十年起因失去土地所有權,平埔族便陸續有外遷現象,在 里壠庄的西南方形成崁頂聚落;昭和四年在里壠庄的西北方,即出現平埔族的新聚落 水井子(圖 2-3)。此後移住新聚落的人數增加,另有些更移往雷公火社南方(今電光 里南興)、或至月野村開墾荒地(江美瑤,1997:39)。

而月野地區的平埔族大多數是昭和晚年間自玉里郡的大庄、公埔、頭人埔、玉里 等地遷入。來自高屏地區的恆春平埔族延續清代的路線,日治時期仍有為數不少的人

1 會社職員至西部新竹州招募移民,入植的條件是供給家屋建築費五十圓,每年醫療費三十圓。而工 資是男每日一圓二十錢至一圓三十錢,女每日八十錢。

2 苦力頭以包工的方式與農場訂立契約,由其雇請工人,從事最初的開墾事業,採伐的樹木燒成炭,

賣給會社外另可得補助金二十圓。

3 咖啡園鄰近阿美族的雷公火社,故可向廳警務課申請「義務苦力」的提供,每次入園出役十日,自 備食糧與寢具,而工資比本島人少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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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東遷移。月野村有來自恆春郡滿州庄、車城庄與東港郡萬丹庄等地的平埔族遷入,

從事農業開墾(江美瑤,1997:40)。

(二)阿美族的遷移

日治時期關山地區的阿美族部落,陸續地有延續清代的遷移路線或因婚姻而遷入 之同族移民,根據江美瑤的調查,德高班寮社的寄留戶口簿上,許多阿美族移民是來 自臺東街馬蘭社與新港郡都蘭庄都鑾、八里芒社(今臺東縣東河鄉都蘭、興昌)的卑 南阿美族(同社族人有少數至溪埔區開發),部份是臺東街上原利基利吉社的恆春阿 美族。而較特別的是月野(盛豐)的阿美族(圖 2-3),是來自花蓮郡壽庄水璉陳、林 兩姓家族小規模的遷移。此外還有全社遷移的現象,德高班寮社就是一例(江美瑤,

1997:40)。

德高班寮社原位於里壠北方,因花東公路、鐵路從中穿過,而出現集會所位於路 西,而大部分部落位於路東的分離現象。最大一次的遷移是昭和十年(1935)日人在 原部落的東方約一公里遠的地方,即靠近新武呂溪河道未開墾的原野,規畫棋盤式道 路,並在部落的正前方建一座神社,供阿美人學習參拜,進行宗教信仰上的日本內地 化。這一新部落的建地共 6.3347 甲,全由阿美人自墾而成,根據土地臺帳上的紀錄:

開墾成功的處分時間是昭和十三年九月二十日,每戶建地大約是一分多地左右,以同 社內換工方式開發而成(江美瑤,1997: 41)。

三、 自由移民

所謂「自由移民」的定義,是凡非私人產業(會社、農場、米廠等)所招募,而 屬於自主性的遷移,且以永住為目的移民。故本區除上述各種方式的移民,與擔任官 職者的遷移之外,其他永住東部的移民不論族群,都是屬於自由移民,依其職業性質、

與土地開發的關係,分述如下:

(一)會社的佃農或雇農、雇工:本區廣大的土地屬於臺東製糖、臺東開拓所有,其 私營移民經營不佳,許多土地仍是未開發的荒野,吸引生活貧苦與無恆產的個人或家 庭遷移東部;其向會社承租土地,主要仍以甘蔗栽培為主,但已無規定種植面積,佃 農可種植稻、雜糧等作物解決糧食問題,或短期作物如花生有現金收入,這些移民主 要居住於原有移民村中,如月野(圖 2-3),填補會社私營移民失敗所餘留的移民村落。

會社除出租社地外,仍有部份自營農場有雇農蔗作,而糖廠的甘蔗原料的集結運輸亦 需雇請工人,因此,有許多移民拓墾與聚落的發展,都和會社有密切不可分的關係。

如黃德榮4之母親為招佃植蔗,而形成昌林客家聚落。

(二)雇農:自家能力仍無法獨立開田、或無資本承租土地者,為求生計,先從事雇 傭的工作。有些雇農在下工後,自力在靠近河川的溪埔地上慢慢開田,如里壠與德高 班寮社東側廣大的溪埔地。

(三)服務業的雇工:在里壠、月野火車車站附近,受雇於雜貨店零售業、鐵道運送

4 黃德榮(拓榮,曾改名廣多德治)里壠出身,畢業於臺南師範學校,並在里壠公學校服務八年餘;

於昭和十三年(1938)九月,辭卸教職,投身開墾、製材和經營農場等事業。

(11)

業、餐飲店等行業。尤其是里壠支廳廳治、關山郡治的所在─里壠,市街發展較佳,

商店主要集中於火車站前的交叉路上(今和平路與中山路),商業較發達,是西部移 民尋找工作的主要地區。

日治時期的移民拓墾,以自由移民的數量最多,也是新、舊聚落發展的重要來源,

由(表 2-6)中可知純粹是自由移民所建立的聚落,有七個例如頂庄、東庄、西庄等;

因私營移民所建立的聚落,後來招墾成效差,而任自由移民遷入繼續發展的也有五個 如月野(盛豐)、咖啡會社(廣興)等(圖 2-3,表 2-6),故整體而言,自由移民是 聚落發展的主力(江美瑤,1997:43-44)。

四、 小結

懷著不同目的來到關山地區的移民,相繼地投入土地開發與聚落的發展,使本區 人口有極大的成長,昭和二十年(1945)總人口有 6,451 人,較之大正九年(1920)

的 1,820 人,增加了三倍多,並且各地族群不再單純只有一或二個種類,而是更多樣 化、更複雜(圖 2-4)。這時期的移民中,是以西部漢人自由移民人數增加最多,尤其 是昭和十年前後漢人所佔的比例就漸漸地超過原住民;就區域而言,漢人在里壠庄自 昭和五年起即成為人口數最多的族群,其聚落發展早且工商業較興盛,能吸引西部移 民,故人口成長快速,成為當時臺東廳中僅次於臺東市的市街(江美瑤,1997:44)。

經過了五十年來不同族群的移民開墾歷程,新增了十八個聚落,加上清代已形成舊聚 落,總數達到二十一個,大致上已有今日各聚落的雛型(表 2-6)。

表 2-6 日治時期關山地區新增的聚落

年 代 里壠 (關山) 雷公火 月 野 總 計 清末

舊聚落

里壠 (2,4) 德高班寮社 (3)

雷公火社 (3) 3

大正年間 新增聚落

水井子(本源與昌林)(2) 農場(昌林)(1)

崁頂 (2)

月野村 (1) 4

昭和年間 新增聚落

崁頂鐵路下(隆興)(1、4) 下庄(永豐)(4)

頂庄 (4)、東庄 (4) 海端驛(西庄)(4) 上德高(北庄、西庄)(4) 溪埔區(4)

第二、第三農場

(東興)(1、4) 咖啡會社

(廣興)(1、4) 南農場

(南興)(1、4)

月野(盛豐)(1、4) 加拿典(加和)(1、4) 月野(山富)(4)

14

總 計 12 5 4 21

資料來源:整理自《日治時代以來台灣東部移民與族群關係—以關山、鹿野地區為例》,江美瑤,1997 說 明:聚落的成因與移民的來源以下列符號表示:(1) 私營移民;(2) 平埔族的遷移;(3) 阿美

族的遷移;(4) 自由移民。

(12)

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1920 1925 1930 1935 1945

日本人 漢 人 平埔族 高砂族 總 計

圖 2-4 日治時期關山地區主要族群的人口變化

資料來源:改繪自江美瑤,日治時代以來台灣東部移民與族群關係—以關山、鹿野地區為例,1997

貳、 日治時代的改造

清朝統治台灣後,從康熙末年實施劃界封山的治邊政策,使東部後山在很長的時 間裡,雖有住民移住,但因國家政權不及於此,並不屬於任何行政官廳管轄;後因同 治十三年牡丹社事件的影響,東部在光緒元年正月十日獲准開禁,並設官治理,將東 部後山推進一個嶄新的時代,也拉開後山官治行政的序幕。

日本統治台灣前後五十年有餘,其間在台灣所做的建設與實施的制度不可勝數;

而關山,自清朝時代新鄉境內的一個自然村,至日治時代末期發展成一個重要的行政 中心,在日本人的統治下,在行政、水圳、交通、產業…等各方面的設置與建設,皆 是使得關山得以發展成縱谷南段重要的地方行政與商業中心。

一、 行政方面

日治時期,關山地區上級及基層的行政區劃曾歷經多次變遷(表 2-7),而重要的 改變共十一次,依其特色可以分成各階段來說明,以下分述之。

(一)明治二十八年至明治四十二年

明治二十八年(1895)六月,日本初領台之際,有鑑於時值戰亂,施政方法必須 極為簡單,對於地方行政建置僅儘量參酌舊制,將原台東直隸州改為台東支廳,隸屬 於台南縣,當時並無下設基層的行政單位,是為一支廳時期(施添福等,1999:25)。

明治二十九年五月二十五日,始登陸卑南,正式控制東部(喬本白水,1922 轉引自施 添福等,1999),因此之前的行政規劃,皆徒具其名,並未確實執行。直至同年年六 月,恆春支廳長兼任台東廳長之後,日人始正式經理東部(孟祥翰,1988:95)。

(13)

明治三十年(1897)五月三日以勅令第 153 號將台灣地方官制改為六縣三廳,臺 東廳於是時創設。臺東廳長相良長綱依據「街庄社長設置規程」規定,乃於同年十一 月二十日,向總督府呈報,在廳內三個辨務署5設置三十個街、庄、社長管轄區域,簡 稱街庄社長區,揭開東部後山實施下級行政制度之序幕。而各區的名稱,則以數字名 之,每一辨務署自成一個編序系統。如水尾辨務署,共設置十一個街庄社長區;其中 第一區的庄長所在地為里壠庄,管轄五庄二社6,而開啟關山設置下級或基層行政機構 之端緒(施添福,2002:49、84-85)。

但明治三十一年(1898)臺灣總督府鑑於當時全臺所設街庄社長區為數過多,形 同濫設;先於三月議准精簡裁併,又於六月,改正地方官制,臺東廳內撤廢三個辨務 署及臺東撫墾署,所有署的承辦事務,皆由廳直接處理,以致經費嚴重不足。而後,

乃於同年七月,以廳令第十三號,公布修正「街庄社長管轄區域」;將街庄社長區縮 編為二十五區。而各區的名稱,仍以數字名之,不同於從前者,則為以全廳作為一個 完整的編號系統。經過此次調整,里壠庄和雷公火社,改由第八區管轄(表 2-7)。至 明治三十六年六月,因第八區不僅區域遼闊,且中隔新武路溪,交通梗阻,行政極為 不便;經廳長呈報總督,獲得認可,乃以廳令第十號,公布自六月十五日起,將第八 區分為兩區,一仍稱第八區,另一為新設之第二十六區(即後來之里壠區),管轄里壠 庄、德高班寮社和雷公火社(臺灣日日新報,第 453 號;王學新,1998:282;臺東 廳報,第 42 號,明治 36 年 6 月 15 日;施添福,2002:83-88)。

事實上,雖然明治三十年(1897)已見區名,但當時區不過是作為街、庄、社的 統計單位,並未有實際的管轄範圍;至明治三十八年七月十七日,臺東廳以廳令第八 號,除廢合部分庄社外,並廢除以數字名區的做法,改以每區中重要街庄社名做為區 名,各區才有其明確的街、庄、社管轄區域。第二十六區遂改稱里壠區,仍舊管轄新 鄉里壠庄、德高班寮社和雷公火社(表 2-7;施添福,2002:90)。

第一階段因日本初統治台灣,初期在對東部瞭解不多之下,行政區劃的變革最為 劇烈,而關山地區也因明治三十年(1897)水尾辦務署將第一區的庄長所在地設於里 壠庄,而開啟關山成為地方層級的行政中心;且明治三十八年以每區中重要街庄社名 做為區名而將第 26 區改稱里壠區,更突顯出里壠的重要地位。

(二)明治四十二年十月至大正九年

明治四十二年(1909),臺灣社會日趨平靜,地方興革事務日益繁雜,為提高基 層行政效率,乃於九月十三日,以勅令第二百一十七號,公布「在臺灣街庄社設置區 長及區書記案」,即以區長取代街庄社長,並增設區書記,襄助區長辦理事務。至此 時確立了「廳-支廳-區」的行政區劃結構。明治四十三年以臺灣總督府告示第三號,

依據「明治四十二年十月府令第六十七號」,制定公布「區之名稱及其區域內街庄社 名及區長役場位置」;里壠屬於新鄉里壠區,管轄新鄉一庄二社,並任命卓石龍為首 任區書記,以及辦理里壠區長事務(表 2-8;施添福,2002:91、94)。

5 三個辨務署分別為卑南辨務署(南鄉、廣鄉)、水尾辨務署(新鄉、奉鄉)、奇萊辨務署(蓮鄉)

6 包括里壠庄、雷公火社、大陂庄、躼躼埔社、新開園庄、萬安庄和轆落埔庄。

(14)

表 2-7 日治時代關山地區行政區劃演變表

構 基

間 行 政 區 劃 縣 /廳

支廳/出張所/

廳直轄/郡

名 地 理 單 位

街、庄社名/大字名

明治 28.06 一支廳 台南縣 台東支廳 新鄉 明治 28.08 一出張所 台南民

政支部

台東出張所 新鄉

明治 29.03 一支廳 台南縣 台東支廳 新鄉 明 治 29.05 增 設 台 東 撫墾 署,管轄蕃地

明治 30.06 一廳三辦務署 台東廳 水尾辦務署 第 1 區 新鄉 里壠庄、雷公火社 明治 30.11.20 設置街、庄、

社長區之基層行政制度 明治 31.08 一廳一出張所 台東廳 直轄 第 8 區 新鄉 里壠庄、雷公火社 撤 廢 三 辦 務 署 及 臺 東 撫 墾

署,所有署的承辦事務,皆 由廳直接處理

明治 33.05 一廳四出張所 台東廳 璞石閣出張所 第 8 區 新鄉 里壠庄、雷公火社 明治 34.06 一廳五出張所 台東廳 璞石閣出張所 第 8 區 新鄉 里壠庄、雷公火社 明治 34.11 一廳四支廳 台東廳 璞石閣支廳 第 8 區 新鄉 里壠庄、雷公火社 明治 36.06 一廳四支廳 台東廳 璞石閣支廳 第 26 區 新鄉 里壠庄、雷公火社、

德高班寮社

新設第 26 區,並將德高班寮 社併入本區

明治 38.07 一廳四支廳 台東廳 璞石閣支廳 里壠區 新鄉 里壠庄、雷公火社、

德高班寮社

廢除以數字名區的做法,改 以每區中重要街庄社名做為 區名

明治 42.10 一廳二支廳十

台東廳 直轄 里壠區 新鄉 里壠庄、雷公火社、

德高班寮社

明治 42.09 公布以區長取代 街庄社長,明治 44 年於街、

庄、社外,新增村制 大正 03.07 一廳二支廳十

台東廳 直轄 里壠區 新鄉 里壠庄、雷公火社 里壠區原來管轄的德高班寮 社,併入里壠庄

大正 04.11 一廳三支廳十

台東廳 里壠支廳 里壠區 新鄉 里壠庄、雷公火社 新設里壠支廳

大正 07.09 一廳四支廳十

台東廳 里壠支廳 里壠區 新鄉 里壠庄、雷公火社

里壠區 新鄉 南鄉

里壠庄 雷公火社 大正 08.01 一廳四支廳十

台東廳 里壠支廳

鹿寮區 南鄉 月野村

公布廢合臺東廳管轄區域內 街、庄、社;其中鹿寮區新 設 月 野 村 ( 今 關 山 鎮 月 眉 里),而雷公火社亦由新鄉編 入南鄉

里壠區 里壠、雷公火 大正 09.09 一廳三支廳一

街十一區

台東廳 台東支廳

鹿野區 月野村

廢里壠支廳,及廢除鄉作為 地 理 單 位 , 並 將 地 名 中 之 街、庄、社撤廢,統稱大字 里壠區 里壠、雷公火

大正 12.02 一廳四支廳一 街十一區

台東廳 里壠支廳

鹿野區 月野村

重新設置里壠支廳

昭和 12.10 一廳三郡一街 十庄

台東廳 關山郡 里壠區 關山、月野、日出 廢里壠支廳,改設關山郡,

關山地名首次出現 資料來源:整理自《關山鎮誌 下冊 沿革篇》,施添福,2002;《台東縣史 地理篇》,施添福等,1999

(15)

大正三年(1914)七月,臺東廳管內完成大部分地區的土地調查,乃按地籍單位 調整管轄區域的街庄社,而於同月七日,以臺東廳告示第二十三號,公布各街庄社區 名,區長役場位置及其管轄區域(臺東廳報,第 51 號,大正 3 年 7 月 7 日)。里壠區 原來管轄的德高班寮社,併入里壠庄,而使里壠區管轄庄社只存里壠庄和雷公火社(表 2-7;;施添福,2002:96)。

大正四年(1915)十一月十三日,以臺東廳令第四號,公布在里壠庄設立里壠支 廳,管轄區域包括里壠區、鹿野區和新開園區等三區(圖 2-5、表 2-8),但里壠區所 轄區域未變;並任命台東廳警務課長警部警野邊幸如兼任支廳長(表 2-9),統籌辦理 里壠支廳轄內的警察、衛生等,特別是理番事務。然而,向來由區書記兼辦區長事務 的里壠區,則自是年起,派任專任區長(表 2-8;施添福,2002:63、96)。

大正八年(1919)一月十五日,以府令第 5 號,公布廢合臺東廳管轄區域內街、

庄、社;其中鹿寮區新設月野村(今關山鎮月眉里),而雷公火社亦由新鄉編入南鄉

(表 2-8;府報,第 1740 號轉引自施添福,2002:97)。

第二階段的變革並不大,最大一次之變革則為大正四年里壠支廳的設立,使里壠 庄成為里壠支廳的所在地和理番中心,管轄範圍包括現今的五個鄉鎮,因此而成為台 東縱谷的區域中心。

(三)大正九年九月至昭和十二年

大正九年(1920)九月一日,廢里壠支廳,其管轄區域併入台東支廳,並廢除鄉

7作為地理單位,並將平地原有「街、庄、社」地名中的「街」、「庄」、「社」撤廢,如 里壠庄、雷公火社,改稱里壠、雷公火。這些地名所代表的地域,統稱為「大字」;

大字地名之後若尚有地名(原稱土名),則統稱為「字」或「小字」;並以大字或小字 作為地理單位。如臺東支廳管內置里壠區,管轄里壠和雷公火兩大字(表 2-7)。但至 大正十二年由於里壠地方遠離臺東廳衙,萬事不便,加上掌控山地住民之需要,而以 臺東廳令第二號重新設置里壠支廳,並公布里壠支廳名稱、位置和管轄區域,任命警 部志波吉太郎為里壠支廳長(表 2-9;施添福,2002:67、68、100、103)。

第三階段自大正九年九月台東廳實行新制之後至昭和十二年間,行政區劃變化不 大,里壠支廳裁廢後又重設,範圍並無改變。

(四)昭和十二年至昭和二十年十月

昭和十二年(1937),東部實施廳地方費制度歷經十七年後,為改造東部兩廳的 行政體制,自九月起,開始修正或制定公布一系列的法令。同月二十八日,以勅令第 五百四十一號,公布修正「臺灣總督府地方官官制」,宣布除澎湖廳外,臺東及花蓮 港廳下設郡;自昭和十二年十月一日起,廢里壠支廳,改設關山郡,這是「關山」命 名的首次出現;郡役所設於關山庄關山字里壠,管轄關山、鹿野和池上等三庄,以及 不置街庄的山地,包括 9 大字、24 社和 12 處集團移住地(圖 2-6;施添福,2002:

71-72)。而郡與支廳的最大差異,在於支廳是典型的警察機關,而郡則為一般行政機

7 大正九年廢鄉制之前,台東廳行政區劃,是支廳與鄉制兩套並行,但鄉並未設鄉長,僅是戶口、位 置及統計整理上的單元,支廳則為施行民政與番政的行政機構(林聖欽,1995:91-92)。

(16)

關,除掌理警察事務外,並負起發展產業、教育、交通等行政事務,相對而言,關山 在台東縱谷的地位比以前更形重要。同時並以臺東廳告示第三十八號,在關山字里壠 九一四番地,設立「臺東廳關山郡關山庄役場」(臺東廳報,號外,昭和 12 年 10 月 1 日);關山庄管轄區域,包括關山、月野和日出三大字(表 2-7),其中關山係由里壠

表 2-8 臺東廳里壠區長及區書記

年 代 區 長 姓 名 區 書 記 姓 名

明治 43.02.01 卓石龍 (兼) 卓石龍 明治 43.06.07 曾石生 (兼) 曾石生 明治 44.01.31 陳來興 (兼) 陳來興 明治 45.05.18 陳來興 (兼) 陳來興

大正 02.09.15 陳來興 (兼) 陳來興、陳阿育 大正 03.06.28 陳來興 (兼) 陳來興、陳阿育

大正 03.07 陳來興 (兼) 涂盛發

大正 04.03.09 陳來興 曾阿任

大正 05.07.05 陳來興 曾阿任

大正 06.06.28 曾石生 黃木生

大正 07.07.04 曾石生 李庚慶

大正 07.11.22 曾石生 李來春

大正 08.01.09 卓石龍 李來春

大正 09.08.23 卓石龍 李來春

資料來源:《關山鎮誌 下冊 沿革篇》,施添福,2002

表 2-9 臺東廳里壠支廳支廳長:大正 04.11.13-09.09.01;大正 12.02.01-昭和 12.10.01

資料來源:整理自《關山鎮誌 下冊 沿革篇》,施添福,2002

支廳長 到任日期 卸任日期 井野邊幸如 (兼) 大正 04.11.13 大正 04.12

岡本亮太郎 大正 04.12 大正 07.08

梅野富枝 大正 07.08 大正 08.05.14

松山大作 大正 08.05.14 大正 08.07.11 岩村一哉 大正 08.07.11 大正 08.09.26 中村定連 大正 08.09.26 大正 09.09.01 志波吉太郎 大正 12.02.01 大正 12.08.17

下山又喜 大正 12.08.17 大正 13.12.17 寺尾德右衛門 (代) 大正 13.12.17 大正 13.12.25

古藤誠助 大正 13.12.25 昭和 02.03.16 宮原佐尚 昭和 02.03.16 昭和 03.09.18 富永藤平 昭和 03.09.18 昭和 05.12.16

竹內猛 昭和 05.12.16 昭和 06.05.25

佐佐木陽之助 昭和 06.05.25 昭和 09.12.28 古藤齊助 昭和 09.12.28 昭和 12.06.21 金子彌平 昭和 12.06.21 昭和 12.09.09 佐野庄一郎 昭和 12.09.09 昭和 12.10.01

(17)

圖 2-5 明治 42 年至昭和 12 年里壠支廳行政區域圖

資料來源:改繪自《台東縣史 地理篇》,施添福等,1999

改稱,領域未變,但月野和日出兩大字,則為改隸和分割而成。月野原稱月野村,為 創設於大正八年(1919)的本島人移民村,原屬鹿野區管轄,而以崁頂溪作為鹿野和 里壠兩區的區界;設庄後,關山庄的庄界向南移至加拿典溪,月野改歸其管轄。日出 原稱雷公火,位於新武路溪東岸,轄區北自今嘉武溪向南延伸至都鑾山西麓,而與臺 東街利基利吉相鄰;設庄後,以今濁水溪為界,以南改歸鹿野庄管轄,仍稱雷公火,

以北則改稱日出,仍歸關山庄管轄。換言之,關山庄以濁水溪以南的雷公火交換鹿野 庄原有加拿典溪以北的月野,而使兩庄的疆域更加方正,以利於土地的開發和政務的 推展(施添福,2002:106)。

(18)

圖 2-6 昭和 12 年以後關山郡行政區域圖

資料來源:改繪自《台東縣史 地理篇》,施添福等,1999

故而,雖然遠在明治三十年(1897),關山字里壠即為下層行政輔助機構設治的 地點,但遲至昭和十二年(1937)才確立相當於今日關山鎮的轄區。同年十月十五日,

以廳告示第 45 號,公布關山庄關山,除里壠、德高班寮兩小字外,又增設泉(水井 仔)和宮里(崁頂)兩小字(臺東廳報,第 529 號,昭和 12 年 10 月 15 日)。

(19)

二、 水圳方面

在清朝統治台東地區時,當時的第一大圳位於縱谷平原的大陂圳(今稱池上圳),

相傳為光緒四年(1878)所修建,而遲至光緒十三年(1887)才又有電光圳、鹿寮圳的修 建。(陳國川、林聖欽等,2000:179-180)而里壠圳則於明治三十九年(1906)由西 部來居之數十名漢人出資二千圓,選擇卑南溪為水源,開設簡陋之埤圳,灌溉約三十 公頃農地(臺東農田水利會會誌,1990:36);雷公大圳(電光山圳;圖 2-7)則於大 正十三年(1924)由雷公火社築成,灌溉田園約一百公頃的農地。同年,臺東開拓會 社修築月野村月山圳(今稱月美圳;圖 2-7),預定灌溉面積 50 甲,但因預算不足,

修築後的灌溉面積低於規劃之面積(東部開發,1926:158、163)。

因里壠圳接近中央山脈,山地原住民常於山麓侵擾,唯恐遭偷襲殺害,二年後暫 時放棄該圳,至大正四年(1915)總督府因積極加強理蕃政策,民心逐漸安定後,在陳 來興倡導之下,與當地平地原住民共同出工復建該圳,為了營運順利,由農戶互選一 人為管理人(俗稱圳長或埤長),其報酬由農戶每期每公頃供出稻穀一斗,營運方式 則由管理人負責巡視進水口與幹線之維護管理,如發現設施破損,隨時加以修復補 強,損壞嚴重者,則通知有關農戶協助修復(臺東農田水利會會誌,1990:36)。

而每年因洪水沖刷河床嚴重,進水口取水逐漸困難,大正十二年(1923)總督府 在鐵路橋上游施設制水堤防,由農戶共同出資,藉機將進水口改移至堤防上游(初來 附近),然因隔年颱風來襲,導水路及取水設施全遭洪水沖壞,災情嚴重,由於復健 經費過於龐大,短期內無法修復,致使當期稻作全部枯死。所幸當時總督府因對水利 事業極為重視,先於大正十二年十月十九日將該圳認定為公共埤圳,此時設立水利組 合之議遂起;由黃貴連等二時名為籌備委員,依大正十年十二月總督府所頒佈的水利 組合令8,於大正十三年九月二日核准成立「里壠圳水利組合」,組合長由台東廳長兼 任,同時並將里壠圳進水口改在鐵路橋下游二百公尺附近,使當時之灌溉面積約二百 公頃(臺東農田水利會會誌,1990:37)。

然而大正十四年(1925)七月八日遭颱風侵襲,里壠圳的取水設施大部分被洪水 沖壞或埋沒,不但修復不易,稻田無法耕作,並威脅到飲用圳水農戶的居住問題,一 時世論沸騰,居民頻頻訴苦,業主以中低價將田地變賣轉出者,不在少數,幸有各員 工之不斷努力,及曾石生、林超古、李添壽等多位有力者之慷慨解囊,經過一個月的 奮鬥,終於在八月八日恢復通水,民心漸漸安定。並於大正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改 組易名為「里壠水利組合」,組合長改由臺東廳庶務課長兼任,另聘里壠區長林彬秀 為囑託,協助水利事業之運營,而曾石生是里壠圳的在地評議員(臺東農田水利會會 誌,1990:37-38)。

昭和六年(1931)十二月開工擴建里壠自來水工程,由里壠庄民義務出役,在里壠 庄西方約四公里的崁頂溪上游(海拔 513 公尺)處設自來水源取入口,全部工程於隔

8 以律令第 10 號,制定頒布「臺灣水利組合令」。為灌溉排水及預防水害必要時得設置水利組合。水 利組合為法人,置組合長,由知事及廳長任命,任期四年。水利組合設置評議會作為諮詣機關,評 議員由組合員互選產生,然知事及廳長認為必要時,得就官吏、吏員和組合員中派任評議員,但其 人數不得超過評議員定數的二分之一以上。

(20)

圖2-7 清朝以來關山陸續興築之水圳分佈圖 資料來源改繪自臺省台東縣田水利會山工作站溉區域平圖,台東農田水利

(21)

年三月三十一日完成。之後又在昭和十二年(1937)10 月,在堤防中腹(原有進水口 導水地點)新建鋼筋混凝土進水閘門一座,於隔年峻工。進水閘門設置後,導水上之 困難雖已緩和,卻又受取水量之限制(取水量為六十個),帶來灌溉用水之不足,以 致供餘水使用之東分線暫時封閉,頓時引起關係人之不安,但不久又重新調配分水 量,解除閉塞;此後農田灌溉極為順利,灌溉面積增為三百公頃。因昭和十二年七月 七日中日戰爭爆發,為配合戰時施策之加強,乃於昭和十四年三月將辦公廳移置關山 郡役所內,且易名為「關山水利組合」。後於昭和十六年三月十日依台灣水利統制令,

與池上水利組合併改組,新的「關山水利組合」於是產生,當時關山圳灌溉面積有三 一0公頃。至昭和十八年池上、關山、鹿野三庄原認定外埤圳,亦納入關山水利組合

(臺東農田水利會會誌,1990:38-39)。

日治時代關山地區埤圳的發展,以里壠圳的興建與擴建最為重要,再加上清朝即 已興建的電光圳與大正年間興建完成的月山、電光山圳等,使農田的灌溉面積增加(表 2-10),加速水田化的進展;農民的收成較穩定,且農作物的收穫量相對增加;以此 吸引移民與穩定聚落人口成長。

表 2-10 日治時代關山地區埤圳灌溉面積表 單位:甲

大正 11 年 大正 12 年 大正 13 年 大正 14 年 大正 15 年 昭 和 2 年

新開園圳 399 495 490 新開園水利組合 490 472 400

里壠圳 237 200 里壠水利組合 260 316 316

昭 和 3 年 昭 和 4 年 昭 和 5 年 昭 6 年 昭 和 7 年 昭 和 8 年 昭 和 9 年

新開園水利組合 450 450 438 438 451 491 513

里壠水利組合 316 310 299 314 366 369 359

昭和 10 年 昭和 11 年 昭和 12 年 昭和 13 年 昭和 14 年

新開園水利組合 518 518 561 池上水利組合 602 595

里壠水利組合 360 367 383 里壠水利組合 385 392

合併成關山 水利組合

昭和 15 年 昭和 16 年 昭和 17 年

關山水利組合 1054 1034 1507

資料來源:《台東縣史 產業篇》陳國川、林聖欽等,2000

三、 交通方面

自晚清至日治初期,關山對外的道路只有步道和牛車路。天氣良好時,牛車載貨 一日行程約 4 至 6 里,徙步行走或坐蟹轎來往一日行程約 5 至 8 里。關山距卑南 11 里(約 43 公里),牛車需時二、三日始可到達,而人行或坐轎亦需費時二日。若逢豪 大雨,溪水漲溢,則交通斷絕,經月不見人車往來是常有之事。這樣的交通狀態,自 然有礙關山以及臺東縱谷整體的土地和資源開發(施添福,2002:357)。進入日治時 代後,開始開鑿鐵路與公路,奠定縱谷內交通設施的基礎(圖 2-8)。

(22)

圖 2-8 日治時代關山交通系統分佈圖

資料來源:改繪自《東台灣展望》,葉冰婷(譯),2003;江美瑤,日治時代以來台灣東部移民與族 群關係—以關山、鹿野地區為例,1997

(23)

(一)鐵路 1. 手押臺車線

明治四十年(1907)二月和六月,臺灣第五任總督佐久間和第四任民政長官祝辰 己相繼巡視東部,親履縱谷視察後,深感東部內部交通不便,嚴重阻礙臺東廳的拓墾 事業,而有建設臺東鐵路之議(臺日報:2816、2997 轉引自施添福,2002:357)。但 鐵路的修築僅自花蓮港街到璞石閣為止9,因而在臺東鐵路正式動工之前,則先以地方 費,修築一條自卑南到花蓮港街的手押臺車軌道,一者可資運搬建築臺東鐵路所需的 材料,二者可彌補璞石閣以南未建鐵路的缺憾。該軌道以璞石閣為中途站,劃分南、

北兩線;南線於明治四十一年(1908)十一月中旬自卑南動工,向北修築。卑南至里 壠一段,長 26.8 哩(約 43.13 公里),於明治四十三年六月一日正式通車營業10;全 線於明治四十四年五月十五日完成、通車、營運(臺日報:3158、3400 轉引自施添福,

2002:357)。

而臺東縱谷修建手押臺車的目的之一,是為運輸建築臺東鐵路材料;因此,當鐵 路分段完工,並開始營業後,手押臺車線亦分段撤除,里壠─新七腳川、新開園─里 壠的手押臺車線先後於大正八年(1919)十二月二十六日、大正十三年九月一日宣告 廢業。自此以後,隨著臺東廳產業發展的需要,里壠地區的交通設施,亦逐漸進入另 一個新的階段(施添福,2002:359、363)。

2. 臺東製糖株式會社私營鐵路

臺東製糖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臺東製糖)為運搬製糖原料甘蔗,乃於大正五年

(1916)四月二十日向總督府提出申請,建設卑南至新開園間 36.5 哩(約 58.74 公 里)、與臺東鐵路同一軌距,即二呎六吋的蒸氣鐵路,以資運搬甘蔗原料,兼營運輸 業。當時聯絡里壠的手押臺車,不僅每逢暴雨,沿途溪水氾濫沖毀橋樑軌道,交通常 告斷絕;同時,臺車的載運量亦相當有限,每輛最多不超過 400 斤,實不足於應付一 座 350 噸壓榨能力糖廠的需求量。里壠線則於大正六年初,卑南溪臨時線開通至鹿野 村後正式動工修築。路線取舊道路北絲鬮道,即沿手押臺車線興建,同年度完成 13.6 哩(約 21.81 公里)專用線,用以運輸甘蔗原料。大正七年十二月里壠線工程,雖已 築成卑南至北絲鬮、鹿野至里壠二段,但因惡性感冒流行、勞力不足,而未能鑿通位 於鹿野至北絲鬮間的線路。大正八年二月,里壠線(自里壠至卑南)大致竣工,先行 運搬甘蔗原料,惟因沿途橋樑和停車場設備尚未周全,遲至十二月二十六日始獲准正 式通車、開始營業(府報:7619 轉引自施添福,2002:366)。但因沿途人煙稀少,客

9 所謂「臺東鐵路」(後稱臺東北線)其實只是花蓮港地區內的鐵路,並未延長至臺東廳治所在的卑 南。之所以如此,主要的理由有二:其一,璞石閣以南至卑南六十餘哩,溪流眾多,架橋困難;其 二,沿途可供開發的自然資源較璞石閣以北為少,且可耕地有限。路線選擇,充分反映總督府之建 築臺東鐵路,其目的在帶動花蓮港地區的開發,特別是在促進該地區三萬甲土地的開墾和璞石閣年 產五十萬斤樟腦的運出(臺日報:2920、3146、3813 轉引自施添福,2002:357)

10 明治 43 年 6 月臺灣總督府以告示第 71 號,發布臺東廳下卑南里隴間 26.8 哩輕便軌道(手押臺車)

開始營業,其哩程和車站如下:(括號內數字為累計哩程)卑南-(1.6)-馬蘭-(1.9)-兵舍 前-(9.5)-北絲鬮-(13.4)-咾吧咾吧-(22.1)-新七腳川-(26.8)-里壠。一哩等於 1.6093 公里,等於 0.4098 日里。

(24)

貨運輸有限;加上營業線路,屢遭水患破壞,修復費支出龐大。大正九年及十年,收 入僅及支出的 60.35%和 50.75%,虧損累累;甚至社用貨物的運輸量,亦不增反減

(表 2-11、表 2-12;施添福,2002:367)。

表 2-11 臺東製糖株式會社私營里壠線鐵道營業收支 單位:圓

資料來源:《關山鎮誌 下冊 交通篇》,施添福,2002

年 度 客 車 營業貨車 社用貨車 其 他 收 入 合 計 支 出 合 計 大正 8 年 3,917.28 3,001.17 ─ ─ 6,918.45 ─ 大正 9 年 13,961.74 5,606.99 45,711.71 183.74 65,464.18 108,467.84 大正 10 年 16,053.28 6,054.38 60,757.95 8.27 82,873.88 163,291.02

表 2-12 臺東製糖株式會社私營里壠線鐵道社用貨物運輸數量 單位:噸 年 度 甘 蔗 砂 糖 其 他 合 計

大正 5 年 1,245 1,245

大正 6 年 17,492 1,704 5,819 25,016 大正 7 年 19,486 1,770 3,278 24,534 大正 8 年 16,801 1,207 3,641 21,739

大正 9 年 15,621 935 2,297 18,853 大正 10 年 15,656 850 1,094 17,600 資料來源:《關山鎮誌 下冊 交通篇》,施添福,2002

說 明:一噸等於 1.0616 公噸。

臺東開拓會社設立後,為解決繼承臺東製糖全部的開墾地、移民、鐵路及所有債 務等(共計約 236 餘萬圓)資金不足的問題,乃於大正十一年四月間,將里壠線鐵路,

以 102 萬圓(實際收購價格為 948,290 圓)代價賣給總督府鐵道部(東部開發,1926:

161、199、201-202),而結束私營窄軌鐵路時代。

3. 日治時代台東線

經日本眾議院於大正十一年(1922)二月間決定,以發行公債 110 萬圓方式籌措 經費,收購里壠線,而於同年四月中旬完成授受。總督府於四月十八日,以告示第 69 號公布,臺東至里壠鐵路自同年四月二十日開始營業和沿途各站站名11(臺日報:

7791、7859、7907、8015 轉引自施添福,2002:368);並將里壠線改稱臺東南線,而 臺東線(花蓮港至玉里)則改稱臺東北線。

當台東北線與南線相繼通車後,里壠以北至玉里,則維持以手押臺車接駁,臺東 線同時存在兩種不同軌道的交通方式,顯然不利於東部的開發,以及南北兩地的人、

物移動和流通。故而,大正九年(1920)時,總督府即決定自大正十年度起編列 210.44

11 大正十一年 4 月臺東鐵路南線臺東至里壠間 27 哩(43.45 公里)鐵路運輸開始營業。沿途車站及 其哩程如括號所示:臺東-(1.6)-馬蘭-(3.8)-日奈敷-(4.0)-初鹿尾-(3.8)-稻葉

-(3.3)-鹿野-(3.5)-大原-(7.0)-里壠。

(25)

萬圓作為三年連續事業,建設里壠玉里間 25.7 哩(41.4 公里)的鐵路;全線最後一 段遲至大正十五年三月開通,同時宣布廢除臺東南線、臺東北線之區分,全線正式定 名為「臺東線」,而里壠驛也於昭和十二年(1937)十一月一日改名為關山驛(圖 2-8;

施添福,2002:368-370、371)。

總督府建設臺東線,先後總共投入 735 萬圓,其中臺東北線(花蓮港至玉里,54.4 哩)約 460 萬圓;臺東南線(臺東至里壠,27.0 哩)收購費約 95 萬圓;而里壠至玉 里段(25.7 哩)工程費約 180 萬圓。在三段線路中,以臺東南線造價(收購價格反映 工程費用)最低廉,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也就是建設工程最為粗糙,以致臺東線全通 後,里壠至臺東的線路仍舊經常發生故障,以致總督府不得不逐年編列預算,進行路 線改良。儘管如此,由於此一線路,大小溪流眾多,每年夏季,颱風暴雨經常導致山 洪暴發,路線沖毀,交通中斷經旬者,仍屢見不鮮。例如昭和二年(1927)動工興建,

假(臨時)橋,每年水害嚴重,皆需投入巨額修復費,且年中經常發生交通中斷的現 象,亦嚴重影響營業收入。臺東線自明治四十三年(1910)分段分區陸續開辦以來,

可說年年虧損;直到昭和十年度末(1936.3.31)結算,即開辦運輸業務 27 年後,才 首度達到收支平衡的水準(臺日報:12881 轉引自施添福,2002:372),由此可見臺 東線經營困難之一斑(施添福,2002: 371-372)。

(二)道路

自日治時代以降,人工開築的道路,而對關山地區具有深刻影響的,大致有三類:

其一為警備道路,其二為指定道路,其三為市街庄道。警備道路又稱警察道路,係總 督府為遂行理番政策,進入山地制壓、教化原住民而開鑿的人行步道。指定道路,係 指由國庫(費)或地方費項下,撥出經費,改善、維護、修築的道路總稱。指定道路 相當於日本內地國府縣道,是屬於較為重要的道路。至於市街庄道路,則為指定道路 以外公共道路的總稱(施添福,2002:407、434)。此類道路的改善和養護費用,由 市街庄費或當地人民負擔;而其新闢或改築,市道由國費或州費,街庄道,則由州費 補助(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道路港灣課事務概要,1931 轉引自施添福,2002:434)。

1. 警備道路

關山地區為了鎮壓、圍堵山地布農人而修築的警備道路有山麓警備線與關山越警 備道。

(1)山麓警備線

山麓警備線(圖 2-8)又稱鐵條網警備線。關山地區架設通電流鐵條網,目的在 圍堵山地布農人,一則使其不能下山出草,二則迫其歸順。臺東廳新設警備線計畫,

於大正四年(1915)八月二十三日,獲總督認可,並自十月十日起著手施工。施工期 間,因遭暴風雨侵襲,進度落後十餘日,至十一月十八日始告竣工。(施添福,2002:

407、410)。

警備線上設置駐在所12後,因山地情勢並未緩和,因此沿線不斷增設駐在所和警

12 山麓警備線架設完成後,沿線設置監督所三所和分遣所十九所;大正五年(1916),監督所改稱警 戒所;大正十五年(1926)廢警戒所和分遣所,統稱駐在所。為行文方便起見,以下督所、警戒所、

分遣所,皆稱駐在所,直到日本戰敗未再改稱。

(26)

備人員,至大正十年(1921),已設立駐在所 44 處,配置警備人員 239 名;而為了滿 足這些人員的日常生活需要,乃選擇部分駐在所,開鑿山路,聯絡山下主要道路,以 資聯絡外界,進出山地。日久,乃在關山地區西側山麓地帶,形成梯形道路網,即沿 山麓警備線發展而成一條跟中仙道(臺東花蓮港道)平行的山路,而在這兩條南北向 道路之間是一些東西向的聯絡道路(施添福,2002: 411)。

儘管隨著國家勢力逐步進入山地,布農人先後歸順,而使電流鐵條網警備線漸失 功能,最後於昭和三年(1928)十月撤廢,沿線駐在所亦隨之逐漸廢除,至昭和十年,

只剩十個駐在所。但是,這十個駐在所,以其具有較大的腹地和便利的聯外道路,乃 成為昭和六年以後,關山地區主要的集團移住地點(表 2-13)。因此,既成的道路網,

不但未遭荒潑,反而成為移居布農人跟外界主要接觸通道。光復後,更一一成為關山 鎮境內西側的主要鎮道(圖 2-8、表 2-14;施添福,2002: 413-414)。

表 2-13 關山地方山麓警備線附近集團移住地點及其戶口:昭和 10 年(1935)

戶數 人口總數 福建 廣東 平埔 高砂 內地 ハイトトワン(海端) 30 118 9 0 4 72 33 楠 20 109 1 4 0 97 7 里壠山 (崁頂) 24 135 5 0 0 120 10 カナロク (加樂) 16 95 0 0 0 95 0 カナテン (加典) 26 133 1 4 6 119 3 合計 116 590 16 8 10 503 53 資料來源:《關山鎮誌 下冊 交通篇》,施添福,2002

表 2-14 民國時代關山鎮境內由舊山麓警備道發展而成的鎮道

今日編號 起 迄 點 經 由 長度 (公里) 備 註

紅石─關山 水井子 3.1 山麓警備道聯外道路

東 5 海端─關山 山平 8.1 山麓警備道

東 25 山順--月眉 山富、鐵西 3.0 山麓警備道

楠─德高 省道 4.1 山麓警備道聯外道路

東 8 崁頂─新福里 里壠里 3.9 山麓警備道聯外道路

東 28 加樂─月眉 月眉國小 2.7 山麓警備道聯外道路 東 28-1 加拿─省道 加和 3.8 山麓警備道聯外道路

紅石─紅石林班 16.2 山麓警備道入山道路

資料來源:《關山鎮誌 下冊 交通篇》,施添福,2002

(2)關山越警備道

關山警備道又稱關山越道路。道路東起里壠,而西止於六龜。從海端以後至終點 六龜才為警察道路,關山至海端一段,屬指定道路。

大正九年(1920)臺灣西部開始實施州郡、街庄制,但臺灣東部依然實施廳制,

臺東廳除新增原阿緱廳管轄之內本鹿社外,或許認為關山地方山地二十四社已全部歸

(27)

順,理番事務日趨單純,而將里壠支廳裁撤,併入臺東支廳。大正八年底才歸順的霧 鹿、利稻及カイモス(吉木),自大正九年十月起至次年四月,聯合玉里支廳布農人,

頻頻在八通關越嶺道一帶出草。為了徹底制壓山地布農人及解決出草問題,警務當局 乃決定自大正十年五月起開路入山,配合山地情勢的發展,分期分段築路伸入新武路 溪流域山地,並沿路建設駐在所,作為鎮壓和撫育的據點。至昭和八年(1933)一月,

前後費時近 12 年,終於完成里壠至州廳界的關山越警備道及兩條支線(施添福,2002:

417、423)。

新武路溪流域,地形叢雜,山高谷深,處處懸崖絕壁,開路並非易事。特別是,

在施工過程中,不但需要布農人協助運補糧食,而且亦須等待民情穩定,不致出草阻 撓的適當時機,築路才有可能順利進行。因此,關山越道路的興築,大多採用分段施 工的方式進行。全線路寬,最寬處為里壠至海端段,為 11.0 公尺;最窄處為新武路 至六龜段,僅 1.5 公尺。全線道路坡度,最平坦處為里壠至海端段,平均坡度 1%;最 崎嶇處為新武路至廳界段,平均坡度 4%,最陡的地方達 10%。坡陡、路窄,是此一道 路的兩大特徵(山地開發現狀調查書,1938:21-22 轉引自施添福,2002:416-417)。

這些警察道路的完成,不僅使國家的力量,深入山地的每一部落,監控每一家戶 的行動;同時,自大正十四年(1925)起,在警察的強力勸誘下,亦相繼移居關山山 麓警備線或關山越警備線附近。隨著山地布農人的集團移住,駐在所的陸續撤廢,部 分道路亦隨之荒廢;特別是,昭和二十年(1945)八、九月間,連續 3 個強烈颱風侵 襲、豪雨沖刷,以致橋樑流失,道路崩壞,加上正值政權鼎革之際,政事紛更,警力 撤除,坡陡路窄的關山越道路,也就任其荒廢。

總督府為執行里番事業,於大正四年(1915)先設里壠支廳賦予關山警察、里番 之責任,同年興築山麓警備線一步步使其歸順,為徹底制壓山地布農人,再於大正十 年修築關山越警備線,里壠成為進出新武呂溪流域布農人地帶的重要關門。

2. 指定道路

臺東花蓮港道,又稱中仙道;係自臺東街北行,沿位居中央山脈和海岸山脈之間 臺東縱谷,通往花蓮港的縱貫道路(圖 2-8)。此路歷史悠久,自古以來即已存在,是 後山人民以及前山移民,南來北往,沿溪而行,自然發展而成的人行步道或牛車路(施 添福,2002:437)。

明治四十三年(1910),臺灣總督府鐵道部,沿臺東縱谷山腳,完成修建手押臺 車軌道後,此路逐漸成為廢道,或成為鄉間聯結臺車線的輔助道路。大正八年(1919), 臺東製糖株式會社開通卑南至里壠私營窄軌鐵路,手押臺車線亦隨之拆除。次年,臺 東廳將此一廢線,編入指定道路。由於手押臺車線,基本上係跟鐵路平行,故而,由 臺車線蛻變而成的指定道路,在運輸功能上不具區隔作用,而未受到交通當局的重 視。大正十五年,臺東鐵路全線開通,南線和北線接軌,此路的價值更是受到忽視,

以致難於獲得經費加以改築(施添福,2002:437)。

昭和二年(1927),臺東廳鑑於原本穿梭於山腳一帶臺車線廢線變更而成的指定 道路,過於迂迴曲折,線路條件不佳,乃請求總督府交通局派員修正路線及進行重測;

同時依據重測的路線,藉慶祝昭和天皇即位(御大典)的名義,發動里壠支廳內沿線

數據

圖 2-2 清代末期關山地區聚落分佈  資料來源:改繪自江美瑤,日治時代以來台灣東部移民與族群關係—以關山、鹿野地區為例,1997  表中可知雖然里壠庄開發較晚於阿美族社,但清末已成為當時縱谷南段戶口數較多的 聚落,除十戶漢族移民外,仍以平埔族為主要族群(江美瑤,1997:19)。  貳、 阿美族—恆春阿美與卑南阿美族的北移  恆春阿美人在道光末年因恆春地方土地狹小、且受到漢族的壓迫,開始向北遷 移,重返東部縱谷地區。在同治末年至光緒初年間,沿著卑南大溪向上溯,來到新武 呂溪下游縱谷平原地區,即大庄平埔族與
圖 2-3 日治時期關山地區聚落分佈
表 2-7 日治時代關山地區行政區劃演變表  上 層 機 構 基 層 機 構 時間  行 政 區 劃 縣 /廳 名  支廳/出張所/廳直轄/郡  區 名 地 理單 位 管 轄 區 域 街、庄社名/大字名  備 註 明治 28.06 一支廳  台南縣 台東支廳  新鄉   明治 28.08 一出張所  台南民 政支部  台東出張所   新鄉   明治 29.03 一支廳  台南縣 台東支廳  新鄉   明 治 29.05 增 設 台 東 撫墾 署,管轄蕃地  明治 30.06 一廳三辦務署  台東廳 水尾辦務
圖 2-5 明治 42 年至昭和 12 年里壠支廳行政區域圖  資料來源:改繪自《台東縣史  地理篇》,施添福等,1999        改稱,領域未變,但月野和日出兩大字,則為改隸和分割而成。月野原稱月野村,為 創設於大正八年(1919)的本島人移民村,原屬鹿野區管轄,而以崁頂溪作為鹿野和 里壠兩區的區界;設庄後,關山庄的庄界向南移至加拿典溪,月野改歸其管轄。日出 原稱雷公火,位於新武路溪東岸,轄區北自今嘉武溪向南延伸至都鑾山西麓,而與臺 東街利基利吉相鄰;設庄後,以今濁水溪為界,以南改歸鹿野庄管轄,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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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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