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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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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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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附件 1

(试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

目 录

1. 适用范围 ... 3

2. 计算方法 ... 3

2.1 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 ... 4

2.2 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 ... 9

2.3 有机液体装载挥发损失 ... 28

2.4 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 ... 33

2.5 燃烧烟气排放 ... 35

2.6 工艺有组织排放 ... 37

2.7 工艺无组织排放 ... 41

2.8 采样过程排放 ... 41

2.9 火炬排放 ... 42

2.10 非正常工况(含开停工及维修)排放 ... 45

2.11 冷却塔、循环水冷却系统释放 ... 47

2.12 事故排放 ... 50

附录 A 存储物料理化参数 ... 55

附录 B 单位换算表 ... 56

(3)

1.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广东省石油化工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石油炼 制工业、石油化学工业和合成树脂工业)VOCs 排放量计算。有 机化工行业可参照本计算方法进行 VOCs 排放量计算。

2. 计算方法

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主要来自物料生产、运输、装载和 废物处理等过程。

石油化工行业的VOCs污染源项主要包括12类:

(1)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

(2)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

(3)有机液体装载挥发损失;

(4)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

(5)燃烧烟气排放;

(6)工艺有组织排放;

(7)工艺无组织排放;

(8)采样过程排放;

(9)火炬排放;

(10)非正常工况(含开停工及维修)排放;

(4)

(11)循环冷却水系统释放;

(12)事故排放。

根据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特点,采用源项归类解析法计 算VOCs排放量,VOCs排放量为各污染源项VOCs排放量的总和,

见公式2-1。

有机化工行业应根据工艺特点,可参照本计算方法选择相应 的污染源项计算VOCs排放量。

N

m

E

m

E

1

石油化工 (公式2-1)

式中:

E 石油化工—统计期内全部排放源项的 VOCs 排放量之和,千克;

E

m

—统计期内排放源项 m 的 VOCs 的排放量,千克;

N—污染源总数。

m m

m E

E  产生 ,  D 去除 ,

(公式 2-2)

式中:

E 产生,

m

—统计期内排放源项 m 的 VOCs 产生量,千克;

D 去除,

m

—统计期内排放源项 m 的污染控制设施的 VOCs 去除 量,千克。

 

 

n

j

j j

j j

m

C Q C Q

D

1

j 6 - ,

出口 ,

出口 ,

入口 ,

入口 ,

去除

- 10 t

(公式 2-3)

式中:

Q —污染控制措施 j 入口气体流量,立方米/小时;

(5)

C 人口,

j

—污染控制措施 j 入口实测 VOCs 浓度,毫克/立方米;

Q 出口,

j

—污染控制措施 j 出口气体流量,立方米/小时;

C 出口,

j

—污染控制措施 j 出口实测 VOCs 浓度,毫克/立方米;

t

j

—统计期内污染控制措施 j 的运行时间,小时。

2.1 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

设备密封点泄漏是指各种工艺管线和设备密封点的密封失 效致使内部蕴含 VOCs 物料逸散至大气中的现象。工艺管线和设 备动静密封点一般包括泵、搅拌器、压缩机、阀门、连接件、法 兰、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泄压设备、取样连接系统等。设备密封 点泄漏的 VOCs 产生量计算公式如下:

 

 

  

n

1 ,

, ,

TOC 设备

i

i i TOC

i voc

i

t

WF e WF

E

(公式 2.1-1)

式中:

E 设备—统计期内动静设备密封点的 VOCs 产生量,千克;

t

i

—统计期内密封点 i 的运行时间,小时;

e

TOCs,i

—密封点 i 的 TOCs 泄漏速率,千克/小时;

WF

VOCs,i

—运行时间段内流经密封点 i 的物料中 VOCs 的平均

质量分数;

WF

TOC,i

—运行时间段内流经密封点 i 的物料中 TOC 的平均质

量分数;

(6)

如未提供物料中 VOCs 的平均质量分数,则按

1

,

,

i TOC

i voc

WF

WF 计。

2.1.1 泄漏速率

泄漏速率可采用相关方程法和系数法计算。

(1)相关方程法

当密封点的净检测值小于1时,用默认零值泄漏速率作为该 密封点泄漏速率;当净检测值大于50000μmol/mol,用限定泄漏速 率作为该密封点泄漏速率。当净检测值在两者之间,采用相关方 程计算该密封点的泄漏速率,详见表2.1-1。

 

 

 

0,

, 1

,

0 1

5000

1 50000

0

n i

TOC p i

i f i

e SV

e e SV

e SV

 

   

 

(公式 2.1-2)

式中:

e TOC

—密封点的 TOC 泄漏速率,千克/小时;

SV—修正后的净检测值,μmol/mol;

e 0,i

—密封点 i 的默认零值泄漏速率,千克/小时;

e p,i

—密封点 i 的限定泄漏速率,千克/小时;

e f,i

—密封点 i 的相关方程计算泄漏速率,千克/小时。

各类型密封点的泄漏速率按表 2.1-1 计算。

(7)

表 2.1-1 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工业设备组件的设备泄漏速率

a

密封点类型 默认零值泄漏速率

(千克/小时/排放源)

限定泄漏速率

(千克/小时/排放源)

相关方程

(千克/小时/排放源)

石油炼制工业的泄漏速率(炼油、营销终端和油气生产)

泵 2.4E-05 0.16 5.03E-05×SV0.610

压缩机 4.0E-06 0.11 1.36E-05×SV0.589

搅拌器 4.0E-06 0.11 1.36E-05×SV0.589

泄压设备 4.0E-06 0.11 1.36E-05×SV0.589

阀门 7.8E-06 0.14 2.29E-06×SV0.746

连接件 7.5E-06 0.030 1.53E-06×SV0.735

法兰 3.1E-07 0.084 4.61E-06×SV0.703

开口阀或开口管线 2.0E-06 0.079 2.20E-06×SV0.704

其它 4.0E-06 0.11 1.36E-05×SV0.589

石油化学工业的泄漏速率

气体阀门 6.6E-07 0.11 1.87E-06×SV0.873

液体阀门 4.9E-07 0.15 6.41E-06×SV0.797

轻液体泵 7.5E-06 0.62 1.90E-05×SV0.824

重液体泵 7.5E-06 0.62 1.90E-05×SV0.824

压缩机 7.5E-06 0.62 1.90E-05×SV0.824

搅拌器 7.5E-06 0.62 1.90E-05×SV0.824

泄压设备 7.5E-06 0.62 1.90E-05×SV0.824

法兰或连接件 6.1E-07 0.22 3.05E-06×SV0.885 开口阀或开口管线 2.0E-06 0.079 2.20E-06×SV0.704

其他 4.0E-06 0.11 1.36E-05×SV0.589

注:对于表中涉及的千克/小时/排放源=每个排放源每小时的 TOC 产生量(千克)。

a:EPA 报告的数据。对于密闭式的采样点,如果采样瓶连在采样口,则使用“连接件”的泄漏速率;如采 样瓶未与采样口连接,则使用“开口管线”的泄漏速率。

(2)系数法

未开展泄漏检测的密封点,或不可达密封点,应采用表 2.1-2 系数并按公式 2.1-3 和公式 2.1-4 计算泄漏速率。

石油炼制工业泄漏速率计算公式:

 

 

  

 

n

1

, ,

甲烷 ,

, i

i i TOC i

i TOC

i voc i

TOC

WF N

WF WF

FA WF

e

(公式 2.1-3)

(8)

石油化学工业泄漏速率计算公式:

 

n

1

,

i

i i TOC i

TOC

FA WF N

e

(公式 2.1-4)

式中:

e

TOC

—密封点的 TOC 泄漏速率,千克/小时;

FA

i

—密封点 i 泄漏系数,千克/小时/排放源,见表 2.1-2;

WF

VOC,i

—流经密封点 i 的物料中 VOC 的平均质量分数;

WF

TOC,i

—流经密封点 i 的物料中 TOC 的平均质量分数;

WF 甲烷

,i

—流经密封点 i 的物料中甲烷的平均质量分数,最大 取 10%;

N

i

—密封点的个数。

表 2.1-2 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工业组件平均泄漏系数

a

设备类型 介质 石油炼制工业泄漏系数

(千克/小时/排放源)b

石油化学工业泄漏系数

(千克/小时/排放源)c

气体 0.0268 0.00597

轻液体 0.0109 0.00403

重液体 0.00023 0.00023

d 轻液体 0.114 0.0199

重液体 0.021 0.00862

压缩机 气体 0.636 0.228

泄压设备 气体 0.16 0.104

法兰、连接件 所有 0.00025 0.00183

开口阀或开口管线 所有 0.0023 0.0017

采样连接系统 所有 0.0150 0.0150

其他 所有 0.0268 0.00597

注:对于表中涉及的千克/小时/排放源=每个排放源每小时的 TOC 产生量(千克)。

对于开放式的采样点,采用系数法计算产生量。如果采样过程中排出的置换残液或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 环境,按照“取样连接系统”和“开口管线”泄漏系数分别计算并加和;如果企业有收集处理设施收集管 线冲洗的残液或气体,并且运行效果良好,可按“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泄漏系数进行计算。

(9)

a:摘自 EPA,1995b 报告的数据;

b:石油炼制工业泄漏系数用于非甲烷有机化合物泄漏速率;

c:石油化学工业泄漏系数用于 TOC(包括甲烷)泄漏速率;

d:轻液体泵密封的系数可以用于估算搅拌器密封的泄漏速率。

2.1.2 运行时间

采用中点法确定该密封点的排放时间,即第 n 次检测值代表 时间段的起始点为第 n-1 次至第 n 次检测时间段的中点,终止点 为第 n 次至第 n+1 次检测时间段的中点。发生泄漏修复的情况下,

修复复测的时间点为泄漏时间段的终止点。

2.2 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

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通常采用储罐,常见的储罐类型有:

固定顶罐(包括卧式罐和立式罐)与浮顶罐(包括内浮顶罐和 外浮顶罐)。固定顶罐VOCs的产生主要来自于储存过程中蒸发 静置损失(俗称小呼吸)和接受物料过程中产生的工作损失(俗 称大呼吸)。浮顶罐VOCs的产生主要包括边缘密封损失、浮盘 附件损失、浮盘盘缝损失和挂壁损失。其中边缘密封损失、浮 盘附件损失、浮盘盘缝损失属于静置损失,挂壁损失属于工作 损失。

2.2.1 公式法

公式法可应用于固定顶罐和浮顶罐。不适用于以下情况:所 储物料组分不稳定或真实蒸汽压高于大气压、蒸气压未知或无法 测量的;储罐浮盘设施失效的;其他不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

(10)

公式法核算过程采用美制单位。完成核算后,可将排放量的 美制单位(磅)转为国际单位制(千克)。

 

m

i

i n

i

i

E

E E

1 , 浮 1

, 固

储罐 (公式2.2-2) 式中:

E储罐—统计期内储罐的VOCs产生量,千克;

E

, i

—统计期内固定顶罐i的VOCs产生量,千克;

n—固定顶罐的数量,个;

E

, i

—统计期内浮顶罐i的VOCs产生量,千克;

m—浮顶罐的数量,个。

储罐周转量指统计期内进入或流出储罐的物料量。当采用公 式法计算工作损失时,储罐真实周转量按修正后的周转次数进行 折算,见公式2.2-3。

T

修正 H

Q

 

H

Q

(公式2.2-3) 式中:

Q修正—修正后的周转量,立方米;

ΔH—平均液位高度变化,统计期内(第n+1次测量的平均液 位高度)与(第n次测量的平均液位高度)所有差值为正值的液位 高度变化的平均值(负值不计),米;

H

T

—储罐设计最大液位高度,米。

(11)

2.2.2.1 固定顶罐总损失 E

w

E

E

s

(公式2.2-4) 式中:

E—统计期内固定浮顶罐总损失,磅;

E

s

—统计期内静置损失,磅,见公式2.2-5;

E

w

—统计期内工作损失,磅,见公式2.2-30。

(1)静置损失

s E v v

S

V W K K

E 

365 (公式2.2-5) 式中:

E

S

—统计期内静置损失(地下卧式罐的E

S

取0),磅;

V

V

—气相空间容积,立方英尺,见公式2.2-6;

W

V

—储藏气相密度,磅/立方英尺, 见公式2.2-19;

K

E

—气相空间膨胀因子,无量纲量;

K

S

—排放蒸气饱和因子,无量纲量。

a) 气相空间容积V

V

计算

立式罐气相空间容积V

V

,通过公式2.2-6计算:

vo

v

D H

V 

 

 

2

4

(公式2.2-6)

式中:

V

V

—气相空间容积,立方英尺;

D—罐径,英尺;

(12)

H

VO

—气相空间高度,英尺。

RO L

VO H H H

H

s

(公式2.2-7) 式中:

H

VO

—气相空间高度,英尺;

H

S

—罐体高度,英尺;

H

L

—液体高度,英尺;

H

RO

—罐顶计量高度,英尺;(注:罐顶容积折算为相等容积 的罐体高度)。

锥顶罐罐顶折算高度:

R

RO

H

H

1/3 (公式2.2-8) 式中:

H

R

—罐顶高度,英尺。

s R

R S R

H 

(公式2.2-9) 式中:

S

R

—罐锥顶斜率,英尺/英尺;无数据时,取0.0625;

Rs—罐壳半径,英尺。

拱顶罐灌顶折算高度:

 

 

 

 

 

2

0

6

1 2 1

s R R

R

R

H H

H

(公式2.2-10) 式中:

Rs—罐壳半径,英尺;

H —罐顶高度,英尺;

(13)

 R

2

S

2

0.5

R

R

R R R

H

  

(公式2.2-11) 式中:

R

R

—罐拱顶半径,英尺;R

R

的值一般介于0.8D-1.2D之间,

其中D=2Rs;如果R

R

未知,则用罐体直径代替;

Rs—罐壳半径,英尺。

如果是卧式罐,公式2.2-6中的罐径D则为有效罐径D

E

785 . 0

D

E

 LD

(公式2.2-12)

式中:

L—卧式罐(含封头)总长,英尺;

D—卧式罐垂直剖面的直径,英尺。

b) 气相空间膨胀因子K

E

计算 对于油品(如汽油、柴油):

 0

 

 

VA A

B V

LA V

E P P

P P

T

K T (公式2.2-13)

式中:

ΔT

V

—日蒸气温度范围,兰氏度;

T T

I

TV

0 . 72

AX

AN

0 . 028

(公式2.2-14)

式中:

T

AX

—日最高环境温度,兰氏度;

T

AN

—日最低环境温度,兰氏度;

(14)

α—罐漆太阳能吸收率,无量纲量,见表2.2-1;

I—太阳辐射强度,英热/(平方英尺•天)。 ΔP

V

—日蒸汽压范围,磅/平方英寸;

2

5 . 0

LA V VA

V T

T P

BP

(公式2.2-15)

ΔP

B

—呼吸阀压力设定范围,磅/平方英寸;

BV BP

B P P

P

(公式2.2-16)

式中:

P

BP

—呼吸阀压力设定,磅/平方英寸;

P

BV

—呼吸阀真空设定,磅/平方英寸;

如果呼吸阀压力设定和真空设定信息缺乏,则假定P

BP

为0.03 磅/平方英寸、P

BV

为-0.03磅/平方英寸;如果固定顶罐是螺栓固定 或铆接的,其中罐顶和罐体是非密封的,则不管是否有呼吸阀,

都设定ΔP

B

=0。

P

A

—大气压力,磅/平方英寸;

P

VA

—日平均液体表面温度下的蒸汽压,磅/平方英寸,见公 式2.2-22;

T

LA

—日平均液体表面温度,兰氏度,见公式2.2-20。

对于纯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如苯、对二甲苯):

 

T T I

T

K

E

0.0018

V

0.00180.72 AX

AN

0.028

(公式 2.2-17)

式中:

(15)

K

E

—气相空间膨胀因子,无量纲量;

ΔT

V

—日蒸气温度范围,兰氏度;

T

AX

—日最高环境温度,兰氏度;

T

AN

—日最低环境温度,兰氏度;

α—罐漆太阳能吸收率,无量纲量,见表2.2-1;

I—太阳辐射强度,英热/(平方英尺•天); 0.0018—常数,(兰氏度)

-1

0.72—常数,无量纲量;

0.028—常数,兰氏度•平方英尺•天/英热。

表 2.2-1 罐漆太阳能吸收率(α)

罐漆颜色 喷漆色光

罐漆吸收率(α)

罐漆状况

好 差

银白色 高光 0.39 0.49

银白色 散射 0.60 0.68

铝罐 光面、不涂漆 0.10 0.15

米黄/乳色 / 0.35 0.49

黑色 / 0.97 0.97

棕色 / 0.58 0.67

灰色 淡 0.54 0.63

灰色 中等 0.68 0.74

绿色 暗 0.89 0.91

红色 底漆 0.89 0.91

锈色 红色氧化铁 0.38 0.50

茶色 / 0.43 0.55

白色 不适用 0.17 0.34

(16)

c) 排放蒸汽饱和因子K

s

VO VA

s

P H

K

1 0.053 1

 

(公式2.2-18) 式中:

K

s

—排放蒸汽饱和因子,无量纲;

P

VA

—日平均液面温度下的饱和蒸气压,磅/平方英寸(绝压),

见公式2.2-22;

H

VO

—蒸汽空间高度,英尺,见公式2.2-7;

0.053—常数,(磅/平方英寸(绝压)•英尺)

-1

。 d) 蒸汽密度W

v

计算

LA VA V V RT

P W M

(公式2.2-19) 式中:

W

V

—蒸汽密度,磅/立方英尺;

M

V

—蒸汽分子质量,磅/磅-摩尔;

R—理想气体状态常数,10.731磅/(磅-摩尔•英尺•兰氏度);

P

VA

—日平均液面温度下的蒸气压,磅/平方英寸(绝压),见 公式2.2-23;

T

LA

—日平均液体表面温度,兰氏度,取年平均实际储存温度,

如无该数据,用公式2.2-20计算。

日平均液体表面温度T

LA

的计算方法如下:

I T

T

T

0 . 440 . 560 . 0079

(公式2.2-20)

(17)

 

 

 

 2

AN AX

AA

T T T

(公式2.2-21)

I

T

T

B

AA

6

(公式2.2-22) 式中:

T

LA

—日平均液体表面温度,兰氏度;

T

AA

—日平均环境温度,兰氏度;

T

AX

—计算月的日最高环境温度,兰氏度;

T

AN

—计算月的日最低环境温度,兰氏度;

T

B

—储液主体温度,兰氏度;

α—罐漆太阳能吸收率,无量纲,见表2.2-1;

I—太阳辐射强度,英热/(平方英尺•天)。 当T

LA

值无法取得时,可用表2.2-2计算。

表 2.2-2 年平均储藏温度计算表

罐体颜色 年平均储藏温度,TS(华氏度)

白 TAA+0

铝 TAA+2.5

灰 TAA+3.5

黑 TAA+5.0

注:此表格中 TAA为年平均环境温度(华氏度)。

日平均液面温度下的蒸气压P

VA

的计算方法如下:

对于石油液体出料的日平均液体表面温度下的蒸汽压,可按 照公式2.2-23计算。

 

 

  

 

 

LA

VA

T

A B

P exp (公式2.2-23) 式中:

(18)

A—蒸气压公式中的常数,无量纲量;

B—蒸气压公式中的常数,兰氏度;

T

LA

—日平均液体表面温度,兰氏度;

P

VA

—日平均液面温度下的蒸气压,磅/平方英寸(绝压)。

对于油品:

S  RVP

S

A 

15.64

1.854 0.5

0.8742

0.3280 0.5 ln (公式2.2-24)

S    RVP

S

B 

8742

1042 0.5

1049

179.4 0.5 ln (公式2.2-25) 对于原油:

  RVP

A  12 . 82  0 . 9672 ln

(公式2.2-26)

  RVP

B  7261  1216 ln

(公式2.2-27)

5 - 15

馏出温度

% 5 - 馏出温度

%

15

S

(公式2.2-28)

式中:

RVP—雷德蒸气压,磅/平方英寸;

S—10%蒸发量下ASTM蒸馏曲线斜率,°F/vol%。对于单一 物质(如苯、对二甲苯)的日平均液体表面蒸气压,可按照公式 2.2-29计算。

 

 

 

 T C

A B P

LA

lg

VA (公式2.2-29) 式中:

A、B、C—安托因常数;

T —日平均液体表面温度,兰氏度;

(19)

P

VA

—日平均液面温度下的蒸气压,毫米汞柱。

(2)工作损失

工作损失与储料的装卸作业相关,固定罐的工作损失按公式 2.2-30计算。

B P N VA V LA

w

M P QK K K

E

5RT.614 (公式2.2-30) 式中:

E

W

—统计期内工作损失,磅;

M

V

—气相分子量,磅/磅-摩尔;

T

LA

—日平均液体表面温度,兰氏度;

R—理想气气体状态常数,10.731磅/(磅-摩尔•英尺•兰氏度);

P

VA

—日平均液体表面温度下的蒸气压,磅/平方英寸(绝压),

见公式 2.2-23;

Q—统计期内物料周转量,周转量可通过平均液位高度变化 进行折算修正,具体见公式 2.2-3;

K

P

—工作损失产品因子,无量纲量;原油 K

P

=0.75,其他有 机液体 K

P

=1;

K

B

—呼吸阀工作校正因子;

K

N

—工作损失周转(饱和)因子,无量纲量。

当周转数>36,K

N

=(180+N)/6N;

当周转数≤36,K

N

=1;

(20)

N为年周转数量,无量纲。

V LX

N 

5.614

Q

(公式2.2-31)

式中:

V

LX

—储罐的最大液体容量,立方英尺。

呼吸阀工作时的校正因子,K

B

可用公式2.2-32和公式2.2-33 计算:

 1

 

 

A I

A N BP

P P

P

K P (公式2.2-32)

 

 

 

 

 

VA A

BP

VA N

A I

B

P P P

K P P P

K

(公式2.2-33)

式中:

K

B

—呼吸阀校正因子,无量纲量;

P

I

—正常工况条件下气相空间压力,磅/平方英寸(表压);

P

I

是一个实际压力(表压),如果处在大气压下(不是真空或处 在稳定压力下),P

I

为0;

P

A

—大气压,磅/平方英寸(绝压);

K

N

—工作排放周转(饱和)因子,无量纲量;

P —日平均液面温度下的蒸气压,磅/平方英寸(绝压),

(21)

见公式2.2-23;

P

BP

—吸阀压力设定,磅/平方英寸(表压)。

2.2.2.2 浮顶罐总损失

浮顶罐的总损失是边缘密封、出料挂壁、浮盘附件和浮盘缝 隙损失的总和,计算式见公式2.2-34。但密闭的内浮顶罐或穹顶 外浮顶罐(只通过压力/真空阀排气的储罐),或边缘使用了密封 材料封闭或浮盘附件已老化或被储料浸渍的情况不适用。

D F

WD

R

E E E

E

E

   

(公式2.2-34) 式中:

E—统计期内浮顶罐总损失,磅;

E

R

—统计期内边缘密封损失,磅;

E

WD

—统计期内挂壁损失,磅;

E

F

—统计期内浮盘附件损失,磅;

E

D

—浮盘缝隙损失(只限螺栓连接式的浮盘或浮顶),磅。

(1)边缘密封损失E

R

计算

 

V C

n Rb Ra

R K K v DP M K

E

* (公式2.2-35) 式中:

E

R

—统计期内边缘密封损失,磅;

K

Ra

—零风速边缘密封损失因子,磅-摩尔/英尺•年,见表2.2-3;

K

Rb

—有风时边缘密封损失因子,磅-摩尔/(迈

n

•英尺•年),

见表2.2-3;

(22)

v—罐区平均环境风速,迈;

n—密封相关风速指数,无量纲量,见表2.2-3;

D—罐体直径,英尺;

M

V

—气相分子质量,磅/磅-摩尔;

K

C

—产品因子,原油0.4,其它挥发性有机液体为1;

P

*

—蒸气压函数,无量纲量。

5 2 . 0

*

1

1

 

 

 

 

 

A VA A VA

P P P P

P

(公式2.2-36)

式中:

P

VA

—日平均液体表面蒸气压,磅/平方英寸(绝压),见公式 2.2-23;

P

A

—大气压,磅/平方英寸(绝压)。

表 2.2-3 浮顶罐边缘密封损失因子

罐体类型 密封 KRa

(磅-摩尔/英尺·年)

KRb

磅-摩尔/(迈n•英尺•年) n

焊接

机械式鞋形密封

只有一级 5.8 0.3 2.1

边缘靴板 1.6 0.3 1.6

边缘刮板 0.6 0.4 1.0

液体镶嵌式(接触液面,无气相空间)

只有一级 1.6 0.3 1.5

挡雨板 0.7 0.3 1.2

边缘刮板 0.4 0.6 0.3

气体镶嵌式(不接触液面,有气相空间)

只有一级 6.7 0.2 3.0

(23)

罐体类型 密封 KRa

(磅-摩尔/英尺·年)

KRb

磅-摩尔/(迈n•英尺•年) n

边缘刮板 2.2 0.003 4.3

铆接

机械式鞋形密封

只有一级 10.8 0.4 2.0

边缘靴板 9.2 0.2 1.9

边缘刮板 1.1 0.3 1.5

注:表中边缘密封损失因子KRa、kRb、n只适用于风速6.8米/秒以下。

(2)挂壁损失E

WD

计算

 

 

 

 D

F N D

W

E

WD

0 . 943 QC

s L

1

C C

(公式 2.2-37) 式中:

E

WD

—统计期内挂壁损失,磅;

Q—统计期内周转量,周转量可通过平均液位高度变化进行 折算修正,具体见公式 2.2-3;

C

S

—储罐罐壁油垢因子,见表 2.2-4;

W

L

—有机液体密度,磅/加仑,部分物料参数见附表 A;

D—罐体直径,英尺;

0.943—常数,1000 立方英尺•加仑/桶

2

N

C

—固定顶支撑柱数量(对于自支撑固定浮顶或外浮顶罐:

N

C

=0),无量纲量;

F

C

—有效柱直径,英尺,取值 1。

表 2.2-4 储罐罐壁油垢因子

介质 罐壁状况(桶/1000 平方英尺)

轻锈 中锈 重锈

汽油 0.0015 0.0075 0.15

原油 0.006 0.03 0.6

(24)

介质 罐壁状况(桶/1000 平方英尺)

轻锈 中锈 重锈

汽油 0.0015 0.0075 0.15

其它有机液体 0.0015 0.0075 0.15

注:储罐内壁平均 3 年以上(包括 3 年)除锈一次,为重锈;平均两年除锈一次,为中锈;平均每年除锈一 次,为轻绣。

(3)浮盘附件损失E

F

计算

C V F

F F P M K

E *

(公式 2.2-38) 式中:

E

F

—统计期内浮盘附件损失,磅/年;

F

F

—总浮盘附件损失因子,磅-摩尔/年。

     

 F F F F Fn Fn 

F N K N K N K

F  1 12 2  ... 

(公式 2.2-39) 式中:

N

Fi

—i 类浮盘附件数,无量纲量;

K

Fi

—i 类附件损失因子,磅-摩尔/年,见公式 2.2-40;

N

fn

—某类的附件总数,无量纲量;

P*,MV,KC 的定义见公式 2.2-32。

F

F

的值可由罐体实际参数中附件种类数(N

F

)乘以每一种附 件的损失因子(K

F

)计算。

对于浮盘附件,K

Fi

可由公式 2.2-40 计算;

 

i

i i

m v Fb Fa

Fi

K K K v

K

(公式 2.2-40) 式中:

(25)

K

Fi

—浮盘附件损失因子,磅-摩尔/年;

K

Fai

—无风情况下浮盘附件损失因子,磅-摩尔/年,见表 2.2-5;

K

Fbi

—有风情况下浮盘附件损失因子,磅-摩尔/(迈

m

• 年), 见表 2.2-5;

m

i

—i 类浮盘损失因子,无量纲量,见表 2.2-5;

Kv—附件风速修正因子,无量纲量(外浮顶罐,Kv=0.7;内 浮顶罐和穹顶外浮顶罐,Kv=0);

v—平均气压平均风速,迈。

表 2.2-5 浮顶罐浮盘附件损失系数表

附件 状态 KFai

(磅-摩尔/年)

KFbi

(磅-摩尔/

(迈n•年))

m

人孔

螺栓固定盖子,有密封件 1.6 0 0

无螺栓固定盖子,无密封件 36 5.9 1.2

无螺栓固定盖子,有密封件 31 5.2 1.3

计量井

螺栓固定盖子,有密封件 2.8 0 0

无螺栓固定盖子,无密封件 14 5.4 1.1

无螺栓固定盖子,有密封件 4.3 17 0.38

支柱井

内嵌式柱形滑盖,有密封件 33 / /

内嵌式柱形滑盖,无密封件 51 / /

管柱式滑盖,有密封件 25 / /

管柱式挠性纤维衬套密封 10 / /

取样管/井

有槽管式滑盖/重加权,有密封件 0.47 0.02 0.97

有槽管式滑盖/重加权,无密封件 2.3 0 0

切膜纤维密封(开度 10%) 12 / /

有槽导杆 和取样井

无密封件滑盖(不带浮球)

43 270 1.4

有密封件滑盖(不带浮球)

无密封件滑盖(带浮球)

31 36 2.0

有密封件滑盖(带浮球)

有密封件滑盖(带导杆凸轮) 41 48 1.4

(26)

附件 状态 KFai

(磅-摩尔/年)

KFbi

(磅-摩尔/

(迈n•年))

m

有密封件滑盖(带导杆衬套) 11 46 1.4

有密封件滑盖(带导杆衬套及凸轮) 8.3 4.4 1.6

有密封件滑盖(带浮球和导杆凸轮) 21 7.9 1.8

有密封件滑盖(带浮球、衬套和凸轮) 11 9.9 0.89

无槽导杆 和取样井

无衬垫滑盖 13 150 1.4

无衬垫滑盖带导杆 25 2.2 2.1

衬套衬垫带滑盖 25 13 2.2

有衬垫滑盖带凸轮 14 3.7 0.78

有衬垫滑盖带衬套 8.6 12 0.81

呼吸阀 附重加权,未加密封件 7.8 0.01 4.0

附重加权,加密封件 6.2 1.2 0.94

浮盘支柱

可调式(浮筒区域)有密封件 1.3 0.08 0.65

可调式(浮筒区域)无密封件 2.0 0.37 0.91

可调式(中心区域)有密封件 0.53 0.11 0.13

可调式(中心区域)无密封件 0.82 0.53 0.14

可调式,双层浮顶 0.82 0.53 0.14

可调式(浮筒区域),衬垫 1.2 0.14 0.65

可调式(中心区域),衬垫 0.49 0.16 0.14

固定式 0 0 0

边缘通气 阀

配重机械驱动机构,有密封件 0.71 0.1 1.0

配重机械驱动机构,无密封件 0.68 1.8 1.0

楼梯井 滑盖,有密封件 98 / /

滑盖,无密封件 56 / /

浮盘排水 / 1.2 / /

注:表中浮盘附件密封损失因子 KFai、KFbi、n 只适用于风速 6.8 米/秒以下。

(4)浮盘缝隙损失E

D

计算

螺栓固定的浮盘存在盘缝损失,由公式2.2-41计算:

C V D

D

D

K S D P M K

E

2 * (公式2.2-41) 式中:

(27)

K

D

—盘缝损耗单位缝长因子,焊接式浮盘,螺栓式浮盘为0.14 磅-摩尔/(英尺•年);

S

D

—盘缝长度因子,英尺/平方英尺,为浮盘缝隙长度与浮盘 面积的比值;无数据时,见表2.2-6;

D,P

*

,M

V

和K

C

的定义见公式2.2-35。

表 2.2-6 浮顶罐浮盘缝隙长度因子

序号 浮盘构造 盘缝长度因子

1 浮筒式浮盘 4.8

2 双层板式浮盘 0.8

注:表中的浮盘缝隙长度因子只适用于螺栓连接时浮盘,焊接式浮盘没有盘缝损耗;

表中的双层板式浮盘系数是根据典型5000m3内浮顶储罐的相关实测值和构造参数计算得出;

浮筒式浮盘的盘缝损耗约是双层板式的6倍。

2.2.2 系数法

在公式法使用条件无法满足时,采用系数法计算储罐的 VOCs产生量,见公式2.2-42。

Q EF

E

储罐

 

(公式2.2-42) 式中:

E储罐—统计期内储罐的VOCs产生量,千克;

EF—产污系数(单位体积周转物料的物料挥发损失),见表 2.2-7,千克/立方米;

Q—统计期内物料周转量,立方米。

表 2.2-7 储罐 VOCs 产污系数

存储物料 产污系数 存储物料 产污系数 存储物料 产污系数

正戊烷 1.366 丁醇 0.12 乙醇胺 0.491

异戊烷 8.809 二级丁醇 0.278 乙烷胺 1.151

己烷 0.539 三级丁醇 0.522 丙酮 0.551

(28)

存储物料 产污系数 存储物料 产污系数 存储物料 产污系数

环己烷 0.416 环己醇 0.075 丁酮 0.395

庚烷 0.851 乙醇 0.427 甲基异丁酮 0.277

正癸烷 0.078 异丁醇 0.176 环己酮 0.228

正十二烷 0.495 异丙醇 0.558 庚酮 0.01

十五烷 0.102 甲醇 0.572 石油脑 0.739

1-戊烯 1.749 丙醇 0.252 炼油 0.739

戊二烯 1.006 二次乙基二醇 0.01 醋酸乙烯酯 1.45

环戊烯 0.934 二甘醇 0.359 正乙酸丙酯 0.14

十二烯 0.617 丙二醇 0.839 异丁酸异丁酯 0.04

异戊二烯 1.402 乙二醇 0.246 甲苯二异氰酸酯 0.101

苯 1.228 乙硫醇 1.222 丁醛 0.407

乙苯 0.271 氯醇 0.348 异丁醛 0.288

甲苯 0.499 酚 0.737 丙醛 0.707

间二甲苯 0.243 甲酚 0.615 醋酸酐 0.159

邻二甲苯 0.201 乙醚 1.426 氯仿 1.03

对二甲苯 0.256 甲基四丁醚 1.11 1.1.1-三氯乙烷 0.546

混合二甲苯 0.19 二次乙基二醇

单丁醚 0.01 四氯乙烯 0.7

异丙苯 0.187 乙二醇单丁醚 0.03 三氯乙烯 1.678

二异丙基苯 0.03 二次乙基二醇

单甲醚 0.01 丙烯晴 0.947

甲基苯乙烯 0.083 乙二醇单甲醚 0.031 硝基苯 0.055

苯乙烯 0.188 双-β-羟基-n-

丙醚 0.01 苯胺 0.044

氯苯 0.343 乙酸 0.209 丙烯乙脂 0.755

邻一二氯苯 0.089 丙烯酸 0.086 丙烯酸异丁酯 0.05

对一二氯苯 0.105 己二酸 0.036 醋酸异丙酯 1.091

苯甲氯 0.01 蚁酸 0.38 醋酸甲酯 2.301

四氯化碳 2.756 丙酸 0.083 丙烯酸甲酯 1.246

二溴乙烷 0.679 乙酸丁酯 0.328 甲基丙烯酸甲酯 0.539

二氯乙烷 1.318 丙烯酸丁酯 0.214 乙酸乙酯 1.294

注:数据摘自台湾《公私场所固定污染源申报空气污染防制费之挥发性有机物操作单元排放系数》。

2.3 有机液体装载挥发损失

(29)

有机液体物料在装载过程中,收料容器内的有机液体蒸汽被 物料置换,产生 VOCs。

2.3.1 公式法

装载VOCs产生量按公式2.3-1计算:

平衡管

装卸

 L  Q 

1

 

E

L (公式2.3-1)

式中:

E装载—统计期内装载的VOCs产生量,千克;

L

L

—装载损失产污系数,千克/立方米,详见2.3.2.1节及2.3.2.2 节;

Q—统计期内物料装载量,立方米。

η平衡管—装载平衡管控制效率,见表2.3-1。

表 2.3-1 装载平衡管口控制效率取值

取值条件 控制效率

装载系统未设蒸气平衡/处理系统 0

真空装载且保持真空度小于-0.37 千帕 100%

罐车与油气收集系统法兰、硬管螺栓连接 100%

2.3.2.1 公路、铁路装载损失产污系数 S

C

L

L

0

(公式2.3-2)

RT M

C

0

P

T (公式2.3-3)

式中:

L

L

—装载损失产污系数,千克/立方米;

S—饱和因子,代表排出的VOCs接近饱和的程度,见表2.3-2;

(30)

C

0

—装载罐车气、液相处于平衡状态,将物料蒸汽视为理想 气体下的密度,千克/立方米,见公式2.3-3;

T—实际装载时物料蒸汽温度,开氏度;

P

T

—温度T时装载物料的真实蒸气压,千帕;

M—物料的分子量,克/摩尔;

R—理想气体常数,8.314焦耳/(摩尔•开氏度)。

表 2.3-2 公路、铁路装载损失计算中饱和因子

操作方式 饱和因子 S

底部/液下装载

新罐车或清洗后的罐车 0.5

正常工况(普通)的罐车 0.6

上次卸车采用油气平衡装置 1.0

喷溅式装载

新罐车或清洗后的罐车 1.45

正常工况(普通)的罐车 1.45

上次卸车采用油气平衡装置 1.0

2.3.2.2 船舶装载损失产污系数

(1)船舶装载原油时:

G A

L

L L

L  

(公式2.3-4) 式中:

L

L

—装载损失产污系数,千克/立方米;

L

A

—已有产污系数,指装载前空舱中已有的蒸汽在装载损耗 中的贡献,千克/立方米,见表2.3-3;

L

G

—生成产污系数,千克/立方米,指在装载过程中气化的部 分,按式2.3-5计算。

 

RT P MG

LG

0 . 064

T

0 . 42

(公式2.3-5)

(31)

式中:

L

G

—生成产污系数,千克/立方米;

P

T

—温度T时装载原油的饱和蒸气压,千帕;

M—蒸气的分子量,克/摩尔;

G—蒸气增长因子1.02,无量纲;

T—装载时蒸气温度,开氏度;

R—理想气体常数,8.314焦耳/(摩尔•开氏度)。

表 2.3-3 装载原油时的已有产污系数 L

A

船舱情况 上次装载 已有排放因子LA(千克/立方米)

未清洗 挥发性物质a 0.103

装有压舱物 挥发性物质 0.055

清洗后/无油品蒸气 挥发性物质 0.040

任何状态 不挥发物质 0.040

注:a:指真实蒸气压大于10千帕的物质。

(2)船舶装载汽油时:

船舶装载汽油的损失产污系数L

L

见表2.3-4。

表 2.3-4 船舶装载汽油时损失排放因子 L

L

舱体情况 上次装载物 油轮/远洋驳船a

(千克/立方米) 驳船b(千克/立方米)

未清洗 挥发性物质 0.315 0.465

装有压舱物 挥发性物质 0.205 驳船不压舱

清洗后 挥发性物质 0.180 /

无油品蒸气c 挥发性物质 0.085 /

任何状态 不挥发物质 0.085 /

无油品蒸气 任何货物 / 0.245

典型总体状况d 任何货物 0.215 0.410

注:a:远洋驳船(船舱深度12.2米)表现出产污水平与油轮相似;

b:驳船(船舱深度3.0-3.7米)则表现出更高的产污水平;

c:指从未装载挥发性液体,舱体内部没有VOCs蒸气;

d:基于测试船只中41%的船舱未清洁、11%船舱进行了压舱、24%的船舱进行了清洁、24%为无蒸气。

(32)

驳船中76%为未清洁。

(3)船舶装载汽油和原油以外的产品时:

装载损失产污系数L

L

采用公式2.3-3计算,饱和因子S取值见 表2.3-5。

表 2.2-5 船舶装载汽油和原油以外油品时的饱和因子 S

交通工具 操作方式 饱和因子 S

水运 轮船液下装载(国际) 0.2

驳船液下装载(国内) 0.5

2.3.2 系数法

在公式法使用条件均无法满足时,采用系数法计算装载的 VOCs产生量,见公式2.3-6。

Q L

E 装卸 L

(公式2.3-6) 式中:

E装载—统计期内装载VOCs产生量,千克;

L

L

—装载损失产污系数,见表2.3-6与表2.3-7,千克/立方米;

Q—统计期内物料周转量,立方米。

表 2.3-6 铁路和公路装载装载损失产污系数(千克/立方米)

装载物料

底部/液下装载 喷溅装载

新罐车或清洗后的 罐车

正常工况(普通)的罐 车

新罐车或清洗后的 罐车

正常工况(普通)的罐 车

汽油 0.812 1.624 2.355 1.624

煤油 0.518 1.036 1.503 1.036

柴油 0.076 0.152 0.220 0.152

轻石脑油 1.137 2.275 3.298 2.275

重石脑油 0.426 0.851 1.234 0.851

原油 0.276 0.552 0.800 0.552

轻污油 0.559 1.118 1.621 1.118

(33)

装载物料

底部/液下装载 喷溅装载

新罐车或清洗后的 罐车

正常工况(普通)的罐 车

新罐车或清洗后的 罐车

正常工况(普通)的罐 车

重污油 0.362 0.724 1.049 0.724

注:基于设计或标准中雷德蒸气压最大值计算,装载温度取25摄氏度。

表 2.3-7 船舶装载装载损失产污系数

a

(千克/立方米)

排放源 汽油b 原油 航空油

(JP4)

航空煤油(普 通)

燃料油

(柴油) 渣油

远洋驳船 表 2.3-3 0.073 0.060 0.00063 0.00055 0.000004 驳船 表 2.3-3 0.12 0.15 0.0016 0.0014 0.000011 注: a:排放因子基于16摄氏度油品获取,表中汽油的雷德蒸气压为69千帕,原油的雷德蒸气压为34千帕;

b:汽油损失产污系数从表2.3-3中选取。

2.4 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

石化废水可分为水相和油相两类,水相和油相中均含有 VOCs,VOCs在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中通过逸散进入 大气。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VOCs产生量计算方法主 要包括公式法、模型法、系数法。

2.4.1 公式法

废水环节的VOCs产生量为水面油层中和水中VOCs产生量 的加和,见公式2.4-1。

水相 油相

废水 E E

E

(公式2.4-1) 式中:

E废水—统计期内废水的VOCs产生量,千克;

E油相—统计期内收集系统集水井、处理系统浮选池和隔油池 中油层的VOCs产生量,千克,按储罐的公式法计算,详见公式

(34)

2.2-4,其中浮油真实蒸汽压需要实测,如无实测,按85千帕计算;

E水相—统计期内废水收集支线和废水处理厂水相中VOCs产 生量,千克,按公式2.4-2计算;

 

 

n

i

i i

i

i

EVOCs EVOCs t

Q E

1

, 出水 ,

进水 3

-

水相

10

(公式2.4-2)

式中:

E水相—统计期内废水的VOCs产生量,千克;

Q

i

—废水收集或处理设施的废水流量,立方米/小时;

EVOCs进水,

i

—废水收集、处理设施i进水中的逸散性挥发性有 机物浓度,毫克/升;

EVOCs出水,

i

—废水收集或处理设施i出水中的逸散性挥发性有 机物浓度,毫克/升;

t

i

—统计期内废气处理设施i的运行时间,小时。

EVOCs的监测方法可采用《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501-2009),以可吹出有机碳(POC)代 表EVOCs。

2.4.2 系数法

废水收集或处理设施的VOCs产生量可采用如下系数法计 算:

 

n

EF Q

i

t

i

E

1 i

废水 (公式2.4-3)

(35)

式中:

E废水—统计期内废水的VOCs产生量,千克;

EF—废水收集/处理设施i的产污系数,千克/立方米,见表 2.4-2;

Q

i

—废水收集/处理设施i的废水处理量,立方米/小时;

t

i

—统计期内废气处理设施i的运行时间,小时。

表 2.4-2 废水收集或处理设施 VOCs 产污系数

适用范围 单位排放强度(千克/立方米)

废水收集系统及油水分离 0.6

废水处理厂-废水处理设施a 0.005

注:a:废水处理设施指除收集系统及油水分离外的其他处理设施。

2.5 燃烧烟气排放

燃烧烟气排放环节VOCs产生量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实测法和 系数法。

2.5.1 实测法

 

n

i i

t C Q E

1 i

i 6 -

燃烧

10

(公式2.5-1) 式中:

E燃烧—统计期内燃烧烟气排放的VOCs产生量,千克;

Q

i

—燃烧烟气排放设施i实测气体流量,立方米/小时;

C

i

—燃烧烟气排放设施i实测VOCs浓度,毫克/立方米;

(36)

t

i

—统计期内燃烧烟气排放设备i的生产小时数,小时;

n—统计期内测量次数。

2.5.2 系数法

燃烧烟气无实测数据时,采用系数法计算VOCs产生量,见 公式2.5-2。

 

n

EF

i

Q E

1 i

i

燃烧 (公式2.5-2) 式中:

E燃烧—统计期内燃烧烟气排放的VOCs产生量,千克;

Q

i

—统计期内燃料i的消耗量,煤(吨)、天然气(立方米)、

液化石油气(立方米,液态);

EF

i

—燃料i产污系数,千克/单位燃料消耗,见表2.5-1。

表2.5-1 燃料燃烧VOCs产污系数

燃料类型 锅炉形式 产污系数(千克/吨-煤)

烟煤和亚烟煤a

煤粉炉,固态排渣 0.030

煤粉炉,液态排渣 0.020

旋风炉 0.055

抛煤机链条炉排炉 0.025

上方给料炉排炉 0.025

下方给料炉排炉 0.650

手烧炉 5.000

流化床锅炉 0.025

褐煤a 煤粉炉,固态排渣,切圆燃烧 0.020

旋风炉 0.035

(37)

注:a:此处产污系数以总非甲烷有机物(TNMOC)代替VOCs;

b:此处产污系数以总有机化合物(TOC)代替VOCs。

2.6 工艺有组织排放

工艺有组织排放是指工艺生产过程中通过排气筒排放产生 VOCs废气/尾气。

2.6.1 实测法

通过对工艺有组织排气筒出口的气体流量和污染物的浓度 进行实测,计算工艺有组织VOCs的排放量,计算方法见公式 2.6-1:

 

n

Q C

i

t

i

E

1 i

i 6 -

有组织

10

(公式2.6-1) 式中:

E有组织—统计期内工艺有组织排放的VOCs排放量,千克;

Q

i

—工艺有组织排放设施i排气筒出口实测气体流量,立方米

抛煤机链条炉排炉 0.015

上部给料链条炉排炉 0.015

常压流化床锅炉 0.015

无烟煤b 炉排炉 0.150

燃油a

电站锅炉 0.038(千克/吨-油)

工业燃油锅炉 0.140(千克/吨-油)

工业燃馏分油锅炉 0.100(千克/吨-油)

天然气b / 1.762E-04 (千克/立方米天然气)

丁烷b / 0.132(千克/立方米液化石油气,液态)

丙烷b / 0.120(千克/立方米液化石油气,液态)

(38)

/小时;

C

i

—工艺有组织排放设施i排气筒出口实测VOCs浓度,毫克/

立方米;

t

i

—统计期内该工艺有组织废气排放设备i的生产小时数,小 时;

n—统计期内测量次数,次。

2.6.2 系数法

无法获得工艺有组织排放实测数据时,采用系数法计算 VOCs产生量,见公式2.6-2。系数法计算结果包含工艺有组织和 无组织的VOCs产生量。

E工艺有组织

E炼制

E化学 (公式2.6-2) 式中:

E工艺有组织—统计期内工艺生产过程的VOCs产生量,千克;

E炼制—统计期内石油炼制工业工艺过程VOCs产生量,千克;

E化学—统计期内石油化学工业工艺过程VOCs产生量,千克。

  

n

Q

i

EF E

1 i

i

炼制 (公式2.6-3) 式中:

EF

i

—石油炼制工业生产工艺i的产污系数,千克/单位原料或 产品产量,见表2.6-1;

Q

i

—统计期内生产工艺i的原料用量或产品产量,单位原料用

(39)

量或产品产量(吨、立方米)。

表 2.6-1 石油炼制工业生产工艺 VOCs 产污系数

工艺名称a 产污系数(千克) 原料用量或产品产量 单位

流化催化裂化(FCC) 0.63 原料用量 立方米

生产设备吹扫 0.002(每次) 原料用量 立方米

减压蒸馏塔塔顶冷凝器 0.14 原料用量 立方米

催化重整 0.0007 原料用量 立方米

焦化装置 0.003 产品产量 吨

润滑油生产 0.077 产品产量 立方米

沥青氧化 0.031 产品产量 立方米

催化汽油氧化脱硫 0.065 产品产量 立方米

芳烃抽提 0.009 产品产量 立方米

工艺名称b 产污系数 原料用量或产品产量 单位

真空蒸馏制造 0.097 原料用量 立方米

硫磺回收处理 3.735 产品产量 吨

原油常压蒸馏 0.46 产品产量 立方米

加氢脱硫处理 0.118 产品产量 立方米

烷化 0.003 产品产量 立方米

氢气制造 0.005 产品产量 立方米

触媒重组 0.038 产品产量 立方米

其他石油制品制造 0.14 产品产量 立方米

注:a:此处产污系数摘自环保部《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工业VOCs排放量简化核算方法》;

b:此处产污系数摘自台湾《公私场所固定污染源申报空气污染防治费之挥发性有机物行业制程产污系数》。

 

n

Q

i

EF E

1 i

i

化学 (公式2.6-5) 式中:

EF

i

—石油化学工业生产工艺i的产污系数,千克/单位原料或 产品产量,见表2.6-2;

Q

i

—统计期内生产工艺i的产品产量,吨。

表2.6-2 石油化学工业生产产品VOCs产污系数

(40)

产品名称 a 产污系数 产品名称 产污系数 产品名称 产污系数

3-氯丙烯 22.21 聚酯纤维 0.6 聚酰胺尼龙纤维 2.15

乙二醇 0.133 丙烯酸纤维 125.138 醋酸乙烯 4.705

乙苯 0.005 聚烯烃纤维 37.107 聚醚树脂 25.03

乙酐 2.753

高级芳香族聚酰胺

纤维 2.15 聚酰胺树脂 0.8

乙烯 0.5 合成乳胶 2.678 制药(原料药生产) 114.14

乙酸乙酯 0.555 合成橡胶 2.603

聚酯树脂(饱和及

不饱和树脂) 0.25 乙酸(以甲醇为原料) 1.814 合成纤维加工 0.36 聚氯乙烯 8.509 乙酸(以丁醇为原料) 6.35 低密度聚乙烯 3.85 醋酸纤维 145.2

乙酸(以乙醛为原料) 9.979 脲醛树脂 5.95 环己烷 0.003

乙醇 0.951 抗氧化/促进剂 1.872 环己酮 22.224

乙二胺 0.2 烷基铅 0.501 醛酸树脂 2.878

乙醛 3.239 氟碳/氟氯碳化物 7.258

邻苯二甲酐(以邻

二甲苯氧化生产) 1.201

丁二烯 11.51 表面活性剂 0.983 邻苯二甲酐(以萘

氧化生产) 5.006 二氯乙烷 0.108 耐冲击级聚苯乙烯 0.05 邻苯二甲酸二辛脂 0.037 二氯乙烯(直接氯化

法) 0.65 苯乙烯 0.039 化妆品 0.144

二氯乙烯(氯氧化法) 12.05 苯 0.55 夫酸酯类 3.404

二氯乙烯 1.75 苯胺 0.1 木炭 157

三聚氰胺树脂 13.892 马来酸酐 0.001 尿素 0.006

己二酸 21.374 高密度聚乙烯 18 尿素甲醛树脂 5.95

己内酰胺 2.866 异二氰甲苯 9.661

抗(臭)氧化/促进

剂 1.872

丙烯 0.5 异丙苯 0.551 氰化氢 7.008

丙烯腈 0.35 烷基苯 0.052 磷酸铵 0.015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

烯共聚物(ABS) 0.094 酚醛树脂 7.3 亚克力 2.972

丙烯腈-苯乙烯共聚

物(AS) 0.153 酚类 7.708 碳黑 50.255

丙烯酸及丙烯酸脂类 0.174 氯乙烯 0.056 哥罗普林 5.591

丙烯酸树脂 0.6 氯苯 1.486 氨 4.825

(41)

产品名称 a 产污系数 产品名称 产污系数 产品名称 产污系数

丙烯醇 0.326 发泡剂聚苯乙烯 1.282 接着剂 6.418

四乙基铅 3.125 硝基苯 1.35 氢氟酸 0.01

四甲基铅 96.75 氰甲烷 0.35 硫磺 1.521

四氯化碳 0.155 过氧化氢 9.429 普通级聚苯乙烯 5.55

甘油 8.87 丁酮 1.201 农药 0.001

甲基丙烯酸酯类 25.47 脂类 5.85 醚 0.08

甲醇 5.95 对苯二甲酸/二甲酯 2.039 硫酸铵 0.741

甲醛 5.95 聚丙烯 0.35 环氧树脂 2.553

合成有机纤维 5.133 聚脲树脂 0.978

其他化学品(使用 或反应产生挥发性

有机物)

0.021

环氧乙烷 3.9 离子交换树脂 1.175

注:此处产污系数摘自台湾《公私场所固定污染源申报空气污染防治费之挥发性有机物行业制程产污系数》。

2.7 工艺无组织排放

系数法适用于延迟焦化装置切焦过程的 VOCs 产生量计算。

 

n

EF Q

i

E

1 i

无组织 (公式2.7-1) 式中:

E无组织—统计期间延迟焦化装置切焦过程VOCs年产生量,千 克;

Q

i

—统计期内延迟焦化装置i的进料量;

EF—VOCs产污系数,吨/吨-装置进料,取1.63E-04。

2.8 采样过程排放

(42)

采样过程的 VOCs 产生量计算依据设备动静密封点的计算 方法。

密闭式采样或等效设施的排放速率可采用相关方程法。采样 瓶与采样口连接的,采用“连接件”泄漏系数计算 VOCs 产生量;

采样瓶不与采样口连接的,采用“开口管线”泄漏系数计算 VOCs 产生量。

开口式采样的排放速率应采用系数法。采样过程中排出的置 换残液或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环境的,采用“采样连接系统”和

“开口管线”系数分别计算 VOCs 产生量;置换残液或气排入收 集处理设施的,采用“开口管线”系数计算 VOCs 产生量。

2.9 火炬排放

火炬系统主要用于处理石油化工企业工厂内正常生产以及 非正常生产(包括开停工、检维修、设备故障超压等)过程中 工艺装置无法回收的工艺废气、过量燃烧气以及吹扫废气中的 可燃有机化合物。火炬产生的VOCs通常会包括未被燃烧的碳氢 化合物。火炬系统长明灯燃烧产生的VOCs排放量,按照2.5.2节 燃烧烟气系数法计算。

2.9.1 基于组分的公式法

通过对进入火炬气体的成分和流量进行连续测量,计算火炬 VOCs 产生量,计算公式见 2.9-1。

(43)

 

 

     

n n n n eff

i

M F

C t Q E

1 i

n ,

火炬

1

4 .

22

(公式2.9-1)

式中:

E火炬

,i

—统计期内火炬i的VOCs产生量,千克;

n—测量序数,第n次测量;

N—统计期内测量次数或火炬每次工作时的测量次数;

Q

n

—第n次测量时火炬气的流量,立方米/小时;

t

n

—第n次测量时火炬的工作时间,小时;

C

n

—第n次测量时VOCs的体积分数;

M

n

—第n次测量时VOCs的分子量,千克/千摩尔;

22.4—摩尔体积转换系数,立方米/千摩尔;

F

eff

—火炬的燃烧效率,%,取火炬正常操作过程中F

eff

>98%。

部分条件下需修正火炬排放效率,见表2.9-1。

表 2.9-1 火炬的燃烧效率取值

火炬工况 助燃气体类型 火炬操作条件 火炬燃烧效率

正常

无助燃

A.火炬气体的净热值≥7.45MJ/m3

98%

B.当直径≥DN80 mm、氢含量≥8%(体积百分数)时,

出口流速<37.2 m/s 且<Vmax

C.出口流速<18.3 m/s,但当燃烧气体的净热值>

37.3 MJ/m3 时,允许排放流速≥18.3 m/s,但应<

Vmax 且<122 m/s。

蒸汽助燃

A.火炬气体的净热值≥11.2MJ/m3

98%

B.出口流速<18.3 m/s,但当燃烧气体的净热值>

37.3 MJ/m3时,允许排放流速≥18.3 m/s,但应<Vmax 且<122 m/s;

C.蒸汽/气体≤4。

空气助燃 A.火炬气体的净热值≥11.2MJ/m3; 98%

數據

表 2.1-1  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工业设备组件的设备泄漏速率 a 密封点类型  默认零值泄漏速率  (千克/小时/排放源)  限定泄漏速率  (千克/小时/排放源)  相关方程 (千克/小时/排放源)  石油炼制工业的泄漏速率(炼油、营销终端和油气生产)  泵  2.4E-05  0.16  5.03E-05×SV 0.610 压缩机  4.0E-06  0.11  1.36E-05×SV 0.589 搅拌器  4.0E-06  0.11  1.36E-05×SV 0.589 泄压设备  4.0E-06
表 2.2-1  罐漆太阳能吸收率(α)  罐漆颜色  喷漆色光  罐漆吸收率(α) 罐漆状况  好  差  银白色  高光  0.39  0.49  银白色  散射  0.60  0.68  铝罐  光面、不涂漆  0.10  0.15  米黄/乳色  /  0.35  0.49  黑色  /  0.97  0.97  棕色  /  0.58  0.67  灰色  淡  0.54  0.63  灰色  中等  0.68  0.74  绿色  暗  0.89  0.91  红色  底漆  0.89  0.9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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