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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視覺藝術素養指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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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地區及香港

中小學視覺藝術素養指標研究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教 育 統 籌 局 課 程 發 展 處 藝 術 教 育 組

委 託 研 究 計 畫

計 畫 主 持 人 : 黃 壬 來 協 同 研 究 人 : 林 秀 玲

2004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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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地 區 及 香 港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素 養 指 標 研 究

摘 要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主 要 地 區 中 小 學 現 行 的 視 覺 藝 術 素 養 指 標 ( 學 習 成 果 ) ,並 建 構 配 合 香 港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指 引 的 素 養 指 標。本 研 究 主 要 採 取 文 獻 分 析 法 , 就 相 關 資 料 進 行 分 析 、 比 較 與 研 訂 素 養 指 標 。 全 文 計 分 為 八 章,依 次 為「 緒 論 」、「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教 育 思 潮 分 析 」、

「 美 、 加 、 英 、 澳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綱 要 比 較 」、「 法 、 德 、 西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綱 要 比 較 」、「 日 、 中 、 台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綱 要 比 較 」、「 各 國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素 養 指 標 比 較 」、「 香 港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素 養 指 標 架 構 」 及 「 結 論 」。

本 研 究 發 現 , 各 國 皆 訂 有 規 範 其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學 習 的 課 程 綱 要 , 並 明 示 其 課 程 目 標 與 課 程 內 容 ; 惟 視 覺 藝 術 的 素 養 指 標 , 所 用 名 稱 不 一 , 且 內 涵 亦 有 差 異 。 大 致 而 言 , 多 數 地 區 皆 訂 有 視 覺 藝 術 的 素 養 指 標 , 且 與 課 程 目 標 及 內 容 有 關 ; 惟 指 標 之 層 次 劃 分 與 課 程 目 標 及 內 容 不 盡 相 符 , 且 較 著 重 認 知 與 技 能 之 能 力 表 現 , 而 忽 略 情 意 發 展 。 另 外 , 德 國 、 西 班 牙 與 日 本 未 訂 定 素 養 指 標 。

依 據 各 國 訂 定 的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素 養 指 標 之 比 較 分 析 , 研 究 者 採 取 藝 術 教 育 的 目 標 導 向,配 合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指 引,遵 循 課 程 組 織 的 順 序 性、

繼 續 性 與 統 整 性 , 並 考 慮 認 知 、 技 能 與 情 意 發 展 , 兼 顧 行 為 目 標 、 表 現 目 標 與 問 題 解 決 目 標 等 原 則 , 依 「 視 覺 藝 術 創 作 」 及 「 視 覺 藝 術 評 賞 與 情 境 」 兩 大 評 量 領 域 及 十 二 個 評 量 項 目 , 分 別 設 計 第 一 學 習 階 段 至 第 四 學 習 階 段 的 素 養 指 標。這 十 二 個 評 量 項 目 分 別 為: 「 創 作 觀 念 」 、

「 媒 材 技 法 」、「 科 際 整 合 」、「 美 化 生 活 」、「 溝 通 協 作 」、「 創 作 態 度 」、

「 藝 術 詞 彙 」 、 「 藝 術 評 賞 」 、 「 藝 術 背 景 」 、 「 藝 術 與 社 會 」 、 「 審 美 習 慣 」、

「 審 美 態 度 」 ,每 一 學 習 階 段 皆 分 別 擬 訂 十 二 個 素 養 指 標,合 計 四 十 八

個 素 養 指 標 。 每 一 個 素 養 指 標 再 依 五 個 等 級 評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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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地區及香港

中小學視覺藝術素養指標研究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緣 起

香 港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指 引 於 2003 年 12 月 公 布 實 施 。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指 引 包 含 : 基 本 理 念 、 課 程 架 構 、 規 程 規 劃 、 學 與 教 、 評 估 、 學 與 教 資 源、安 全 守 則 等 要 項( 課 程 發 展 議 會,2003)。為 有 效 達 成 視 覺 藝 術 的 課 程 目 標 與 評 估 學 生 學 習 的 成 效 , 亟 待 訂 定 合 適 且 可 行 的 視 覺 藝 術 學 習 成 果 ( 以 下 稱 素 養 指 標 ) 架 構 。 香 港 教 育 統 籌 局 課 程 發 展 處 藝 術 教 育 組 ( the Arts Education Section, Education & Manpower Bureau)於 2004 年 訂 定 視 覺 藝 術 素 養 指 標 的 系 列 研 究 計 畫。此 計 畫 目 標 在 於 透 過 國 際 間 的 比 較 研 究 及 相 關 分 析 , 擬 訂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素 養 指 標,再 經 學 校 的 實 地 研 究,以 發 展 一 套 中 小 學 生 視 覺 藝 術 素 養 指 標。

經 由 詳 盡 的 文 獻 分 析 與 擬 訂 素 養 指 標 , 將 有 益 於 後 續 的 研 究 工 作 。 本 研 究 即 是 第 一 期 的 研 究 計 畫 。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

一 、 研 究 目 的

基 於 上 述 ,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為 :

第 一 、 比 較 與 分 析 主 要 地 區 中 小 學 現 行 的 視 覺 藝 術 素 養 指 標 。

第 二 、 發 展 配 合 香 港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指 引 的 素 養 指 標 架 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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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研 究 問 題

本 研 究 主 要 問 題 包 含 下 列 幾 項 :

( 一 ) 主 要 地 區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綱 要 之 內 涵 為 何 ?

( 二 ) 主 要 地 區 的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素 養 指 標 為 何 ?

( 三 ) 香 港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素 養 指 標 為 何 ?

( 四 ) 香 港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素 養 指 標 如 何 評 量 ?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以 採 用 文 獻 分 析 法 為 主 , 旨 在 探 討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教 育 的 趨 勢 , 以 及 主 要 地 區 的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與 素 養 指 標 之 相 關 專 著 、 期 刊 論 文 、 研 討 會 論 文 與 網 路 資 料 等 , 並 就 以 上 資 料 作 一 歸 納 、 整 理 與 分 析 。 再 參 酌 上 述 的 分 析 , 研 擬 一 套 配 合 香 港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指 引 的 素 養 指 標 。

本 研 究 共 分 為 八 章 , 其 內 容 概 述 如 下 :

第 一 章「 緒 論 」 ,說 明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背 景、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研 究 方 法 , 以 及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

第 二 章「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教 育 思 潮 分 析 」 ,探 討 主 要 地 區 視 覺 藝 術 教 育 思 潮 的 演 變 。

第 三 章「 美、 加、 英、 澳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綱 要 比 較 」, 以 美 國 與 其 境 內 二 州 ( 德 州 、 紐 約 州 )、 英 國 、 加 拿 大 ( 安 大 略 省 )、 澳 大 利 亞 ( 南 澳 州 ) 等 為 英 語 系 地 區 的 代 表 , 分 別 探 討 其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教 育 概 況 、 課 程 目 標 、 課 程 內 容 , 以 及 素 養 指 標 等 , 並 加 以 比 較 。

第 四 章「 法、 德、 西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綱 要 比 較 」, 以 法 國 、 德

國( 柏 林 邦 ) 、西 班 牙 等 為 歐 陸 地 區 地 區 的 代 表,分 別 探 討 其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教 育 概 況 、 課 程 目 標 、 課 程 內 容 , 以 及 素 養 指 標 等 , 並 加 以 比

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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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日、 中、 台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綱 要 比 較 」, 以 日 本 、 中 國 , 以 及 台 灣 為 亞 洲 地 區 的 代 表 , 分 別 探 討 其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教 育 概 況 、 課 程 目 標 、 課 程 內 容 , 以 及 素 養 指 標 等 , 並 加 以 比 較 。

第 六 章「 各 國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素 養 指 標 比 較 」 ,歸 納 主 要 地 區 的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綱 要 內 容 , 並 針 對 素 養 指 標 的 部 分 綜 合 分 析 , 藉 此 作 為 發 展 香 港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素 養 指 標 之 參 考 。

第 七 章「 香 港 視 覺 藝 術 素 養 指 標 架 構 」 ,依 據 第 二 章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教 育 思 潮 分 析 , 以 及 第 六 章 各 國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綱 要 與 素 養 指 標 的 綜 合 分 析 , 提 出 配 合 香 港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指 引 的 素 養 指 標 架 構 。

第 八 章 「 結 論 」 則 綜 述 本 研 究 的 結 果 。

第 四 節 名 詞 釋 義

一 、 中 小 學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正 規 學 校 教 育 制 度 中 , 中 小 學 共 分 為 四 個 階 段 , 分 別 為 KS1--第 一 學 習 階 段 ( 小 一 至 小 三 )、 KS2--第 二 學 習 階 段

( 小 四 至 小 六 )、 KS3--第 三 學 習 階 段 ( 中 一 至 中 三 )、 KS4--第 四 學 習 階 段 ( 高 一 至 高 三 )。 本 研 究 所 言 之 中 小 學 , 即 為 小 一 至 高 三 共 12 年 的 中 小 學 教 育 。 各 國 學 校 教 育 制 度 因 國 情 不 同 , 名 稱 、 學 習 階 段 與 修 業 年 限 皆 有 差 異 。

二 、 視 覺 藝 術

視 覺 藝 術 係 藝 術 的 一 環 , 乃 將 意 念 或 感 情 透 過 各 式 各 樣 的 視 覺 影

像 、 形 式 與 結 構 表 達 的 藝 術 ; 易 言 之 , 視 覺 藝 術 的 創 作 可 以 不 同 的 視

覺 藝 術 形 式 和 媒 介 呈 現,例 如 素 描、設 計、版 畫、工 藝、雕 塑、攝 影 、

書 法 、 紡 織 , 有 時 亦 可 以 用 多 種 媒 介 混 合 表 現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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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於 新 的 物 料 、 造 形 技 術 和 表 現 概 念 的 出 現 , 新 的 視 覺 藝 術 形 式 和 媒 介 , 例 如 錄 像 藝 術 、 數 碼 藝 術 、 網 路 藝 術 等 也 隨 之 產 生 。 學 生 藉 著 接 觸 和 認 識 不 同 視 覺 藝 術 形 式 和 媒 介 的 表 現 特 色 , 可 以 不 同 方 式 作 革 新 和 有 創 意 的 創 作 活 動 。

三 、 素 養 指 標

本 研 究 依 香 港 中 小 學 四 個 學 習 階 段 的 課 程 指 引 , 研 擬 各 階 段 的 視 覺 藝 術 學 習 成 果 架 構( Learning Outcomes Framework in Visual Arts)。

此 學 習 成 果 架 構 包 含 三 個 部 分:評 量 領 域( assessment areas)、評 量 項 目 ( assessment items)、 學 習 成 果 /指 標 ( outcomes/indicators), 而 其 中 的 學 習 成 果 /指 標 即 為 本 研 究 的 重 點。鑑 於 素 養 指 標 可 包 含 藝 術 的 認 知 、 技 能 與 情 意 學 習 成 果 , 且 能 力 指 標 一 詞 較 易 偏 向 認 知 與 技 能 學 習 成 果,因 此,在 本 研 究 中 採 用「 素 養 指 標 」 ,以 涵 括「 學 習 成 果 」或「 能 力 指 標 」 或 「 成 就 指 標 」。

在 此 學 習 成 果 架 構 中 , 每 一 評 量 項 目 下 皆 有 一 系 列 依 不 同 學 習 階 段 所 設 計 的 素 養 指 標 , 代 表 學 生 在 視 覺 藝 術 領 域 的 學 習 成 果 , 這 些 素 養 指 標 是 評 量 學 生 視 覺 藝 術 學 習 的 具 體 內 容 與 標 的 。

在 本 研 究 所 選 擇 的 主 要 地 區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綱 要 中 , 其 學 習 成 果 的 名 稱 不 盡 相 同 , 但 本 質 是 一 致 的 , 例 如 : 美 國 藝 術 教 育 地 區 標 準

( National St andards for Arts Education) 的 成 就 標 準 ( a t t ai n men t standard) 、美 國 紐 約 州 藝 術 學 習 標 準( Learning Standards for the Arts)

的 成 就 指 標 ( performance indicators)、 美 國 德 州 藝 術 課 程 架 構 ( Art

C u r r i c u l u m F r a m e w o r k ) 的 預 期 成 就 水 準 ( e x p e c t e d l e v e l s o f

performance) 、英 國 國 定 課 程( The English National Curriculum for Art

and Design)的 成 就 目 標( attainment targets) 、加 拿 大 安 大 略 省 藝 術 課

程 ( T h e O n t a r i o C u r r i c u l u m : T h e A r t s ) 的 分 項 預 期 ( s p e c i f i c

e x p e c t a t i o n s )、 澳 大 利 亞 南 澳 州 藝 術 課 程 綱 要 ( S o u t h A u s t r a l i a n

Curriculum, Standard & Accountability Framework: Arts) 的 學 習 成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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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arning outcomes)、 法 國 國 家 學 校 標 準 ( voir listes nationale et académique) 的 能 力 指 標 ( competences attendues), 以 及 中 國 藝 術 課 程 標 準 的「 藝 術 能 力 發 展 水 平 」 ,與 台 灣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中 「 藝 術 與 人 文 」 所 用 的 「 能 力 指 標 」。

第 五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本 研 究 涉 及 比 較 十 個 地 區 的 一 般 中 小 學 ( 非 職 業 類 科 )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與 素 養 指 標 。 在 這 些 地 區 中 , 法 國 、 日 本 、 中 國 、 台 灣 的 教 育 行 政 採 行 中 央 集 權 制 度 , 而 有 全 國 一 致 的 課 程 綱 要 之 外 , 其 他 地 區 則 採 各 邦 、 州 或 省 的 地 方 分 權 制 度 。 因 此 , 美 國 除 了 藝 術 教 育 國 定 標 準 之 外 , 亦 包 含 德 州 與 紐 約 州 的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及 素 養 指 標 ; 英 國 以 國 定 課 程 為 代 表 ; 加 拿 大 以 境 內 最 大 省 —安 大 略 省 ( Ontario) 為 例 ; 德 國 以 首 都 所 屬 的 柏 林 邦 ( B e r l i n ) 為 代 表 ; 澳 大 利 亞 以 南 澳 州 ( S o u t h Australian) 為 例 。 上 述 主 要 地 區 的 學 校 教 育 制 度 與 名 稱 各 有 差 異 , 本 研 究 以 小 學 、 初 中 與 高 中 通 稱 三 個 學 習 階 段 , 就 該 國 政 府 機 關 所 公 布 的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內 容 做 為 主 要 的 研 究 對 象 , 並 一 律 以 課 程 綱 要 通 稱 之 。

本 研 究 涉 及 多 國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與 素 養 指 標 , 相 關 資 料 的 蒐 集 與 翻 譯 均 竭 盡 所 能 為 之 , 惟 仍 有 未 臻 完 備 之 處 , 此 為 本 研 究 的 限 制 之 一 。 此 外 , 本 研 究 所 稱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與 素 養 指 標 , 係 指 普 通 教 育

( general education)而 言,並 未 涉 及 職 業 類 科 的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與 素 養

指 標 , 另 研 究 主 題 所 稱 香 港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素 養 指 標 , 亦 是 針 對 普 通

教 育 而 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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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教 育 思 潮 分 析

各 國 視 覺 藝 術 教 育 皆 有 其 理 論 基 礎 , 惟 因 國 情 不 同 , 而 有 不 同 的 課 程 與 實 施 。 自 二 次 大 戰 前 後 迄 今 , 不 外 乎 兒 童 中 心 、 學 科 本 位 、 社 會 取 向 等 思 潮 , 茲 分 述 如 下 :

第 一 節 兒 童 中 心 的 藝 術 教 育 理 論

四 ○ 年 代 盛 行 於 美 國 的 兒 童 中 心 藝 術 教 育 ( child-centered art education ) 主 張 , 其 代 表 人 物 為 美 國 的 V. Lowenfeld 與 英 國 的 H.

Read。 此 理 論 主 張 藝 術 教 育 旨 在 啟 發 個 人 的 潛 能 , 而 藝 術 的 表 現 是 由 內 而 外 的 , 更 是 自 然 成 長 的 表 徵 , 且 藝 術 教 育 必 須 順 應 個 人 與 生 俱 來 的 創 造 性 , 並 促 進 其 開 展 。 基 於 此 種 理 念 , 藝 術 教 育 的 目 標 即 在 於 開 發 兒 童 的 創 造 性 並 促 進 兒 童 人 格 的 健 全 發 展( 陳 朝 平、黃 壬 來,1995) 。

兒 童 中 心 的 藝 術 教 育 內 容 以 藝 術 創 作 為 範 疇 , 其 創 作 材 料 與 技 法 , 因 兒 童 的 繪 畫 發 展 階 段 而 有 不 同 , 基 本 上 以 蠟 筆 、 粉 筆 、 水 性 顏 料 、 黏 土 、 紙 張 、 木 質 材 料 、 金 屬 材 料 等 為 主 , 創 作 題 材 則 以 兒 童 的 生 活 經 驗 為 主 ; 無 系 統 性 課 程 亦 無 書 面 的 教 材 ; 此 外 , 成 人 的 藝 術 品 因 有 礙 兒 童 的 自 我 表 現 與 創 造 性 的 發 展 , 而 將 之 摒 除 於 兒 童 學 習 的 內 容 之 列 ( Lowenfeld, 1957)。

在 藝 術 教 育 方 法 上 , 強 調 啟 發 、 鼓 勵 與 支 持 兒 童 自 我 表 現 , 以 問 答 法 及 身 體 動 作 , 激 發 兒 童 內 在 的 創 造 性 , 避 免 以 成 人 的 概 念 或 作 品 干 涉 兒 童 的 創 作 ; 而 藝 術 評 量 在 於 分 析 兒 童 的 成 長 與 創 作 過 程 , 藝 術 作 品 即 兒 童 情 緒 、 智 能 、 生 理 、 知 覺 、 社 會 性 、 審 美 與 創 造 性 的 成 長 之 反 映 , 只 宜 作 描 述 , 而 不 做 優 劣 之 判 斷 , 以 便 引 導 兒 童 繼 續 創 作 ; 此 外 , 藝 術 教 育 者 應 順 應 兒 童 不 同 的 表 現 類 型 ( 如 視 覺 型 、 觸 覺 型 、 混 合 型 ), 以 引 導 其 表 現 ( 陳 朝 平 、 黃 壬 來 , 1995)。

然 而 , 在 藝 術 教 育 史 上 , 影 響 最 深 遠 且 時 間 持 續 最 久 的 「 兒 童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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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 理 論 , 亦 受 到 一 些 質 疑 , 例 如 學 者 黃 壬 來 、 陳 朝 平 ( 1995) 和 林 曼 麗 ( 2000) 即 言 : 此 種 只 注 重 自 由 表 現 且 缺 乏 系 統 課 程 與 具 體 實 施 方 法 的 藝 術 教 育 , 將 使 藝 術 淪 為 邊 緣 科 目 , 更 無 法 獲 得 存 在 於 二 十 一 世 紀 社 會 所 必 備 的 多 種 能 力 。

第 二 節 學 科 本 位 的 藝 術 教 育 理 論

六 ○ 年 代 初 期 , 美 國 藝 術 教 育 學 者 對 於 兒 童 中 心 的 藝 術 教 育 主 張 , 漸 起 批 評 , 並 於 八 ○ 年 代 發 展 出 結 合 數 種 藝 術 領 域 教 學 的 學 科 本 位 的 藝 術 教 育 ( discipline-based art education, DBAE) 理 論 。 此 一 派 理 論 的 代 表 人 物 有 E. W. Eisner、 W. D. Greer 及 G. A. Clark 等 人 。 此 理 論 著 眼 於 推 展 藝 術 成 為 一 門 正 式 學 科 , 旨 在 使 學 生 發 展 出 瞭 解 藝 術 、 欣 賞 與 表 達 藝 術 美 感 的 基 礎 知 能 。

DBAE 的 理 論 基 礎 與 教 學 要 點 如 下 :( Clark, Day, & Greer, 1987)

1.藝 術 能 力 非 自 然 成 長 的 結 果 , 而 是 學 習 的 結 果 , 且 強 調 學 生 是 學 習 者 。 因 此 , 學 生 欲 具 有 藝 術 的 種 種 知 識 與 概 念 , 以 及 對 藝 術 產 生 反 應 與 創 造 等 藝 術 的 能 力 , 需 經 由 學 習 得 之 。

2.以 藝 術 教 育 達 到 藝 術 學 科 的 目 的,因 此 有 本 質 論( essentialism)

之 稱 。 此 外 , DBAE 不 像 過 去 那 樣 以 藝 術 創 作 為 中 心 , 而 是 瞭 解 與 創 作 藝 術 並 重 , 其 目 的 是 要 培 養 藝 術 上 的 優 越 智 慧 ( excellence in art)。

3.藝 術 教 育 是 普 通 教 育 ( general education) 中 重 要 的 一 環 , 並 且 是 未 來 專 業 藝 術 探 討 的 基 礎 。 藝 術 為 普 通 教 育 中 的 基 本 科 目 , 以 及 未 來 成 為 專 業 藝 術 工 作 者 的 基 礎 。

4.教 材 內 容 主 要 來 自 美 學 、 藝 術 批 評 、 藝 術 史 、 藝 術 製 作 等 四 大 學 科 領 域 。

5 . 學 習 的 內 容 來 自 廣 泛 的 視 覺 藝 術 種 類 , 包 括 古 今 東 西 方 的 民 間 、 應 用 與 純 粹 藝 術 品 中 優 質 的 作 品 ( q u a l i t y a r t ), 都 值 得 學 習 。

6.藝 術 教 育 要 有 良 好 的 教 育 成 效 , 則 應 有 系 統 化 與 程 序 化 的 書 面

課 程 設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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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DBAE 特 別 主 張 應 引 起 學 生 學 習 的 動 機 , 並 透 過 教 學 協 助 其 了 解 傳 統 藝 術 的 概 念 , 才 能 有 創 造 的 表 現 , 而 未 經 教 導 的 兒 童 自 我 表 現 並 非 創 造 的 行 為 。

8.成 人 的 藝 術 品 是 組 織 教 材 與 統 整 四 個 領 域 的 核 心 , 且 同 一 單 元 中 , 以 成 人 藝 術 品 統 整 四 個 領 域 進 行 教 學 。

9.根 據 教 學 目 標 評 量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就 , 客 觀 的 評 量 規 準 來 自 四 個 領 域 中 的 內 涵 , 且 以 教 學 目 標 為 依 據 , 兼 重 創 作 的 過 程 與 結 果 。

茲 將 兒 童 中 心 藝 術 教 育 與 DBAE 藝 術 教 育 整 理 比 較 如 表 2-1:

表 2-1 兒 童 中 心 與 DBAE 藝 術 教 育 之 差 異

創 造 力 自 我 表 現 DBAE 目 標 創 造 性 自 我 表 現 ; 統 整 人 格 , 兒

童 為 主 。

瞭 解 藝 術 ; 藝 術 為 通 才 教 育 所 需 ; 藝 術 為 獨 立 學 科 。

內 容 創 作 活 動 即 自 我 表 現 ; 多 樣 材 料 與 方 法 。

美 學 、 藝 術 批 評 、 藝 術 史 和 藝 術 創 作 ; 世 界 各 地 區 的 各 種 藝 術 。

課 程 教 師 各 自 設 計 ; 無 系 統 組 織 , 無 具 體 實 施 方 法 。

成 文 、 系 統 、 循 序 漸 進 的 書 面 課 程 (有 具 體 實 施 方 法 ),以 學 區 為 單 位 實 施 。

對 學 習 者 的 觀 點

具 有 內 在 的 創 造 性 和 表 現 力 , 只 需 滋 養 不 需 教 導 ; 接 觸 成 人 藝 術 有 礙 於 自 我 表 現 與 創 造 性 發 展 。

學 習 藝 術 的 學 生 , 需 要 指 導 以 發 展 藝 術 的 能 力 ; 接 觸 成 人 的 作 品 可 增 進 創 造 力 的 發 展 。

對 教 師 的 觀 點

引 起 動 機 、 協 助 、 不 加 入 成 人 之 觀 點 , 不 抑 制 兒 童 的 自 我 表 現 。

引 起 動 機 、 協 助 兒 童 依 其 程 度 了 解 藝 術 的 概 念 ; 加 入 成 人 的 文 化 觀 點 ; 鼓 勵 兒 童 創 造 表 現 。

對 創 造 性 的 觀 點

內 在 的、依 鼓 勵 與 機 會 自 由 發 展;

成 人 的 干 涉 會 阻 礙 發 展 。

創 造 非 因 襲 的 行 為 , 但 可 由 了 解 傳 統 藝 術 中 習 得 ; 未 經 教 導 的 幼 稚 表 現 , 不 算 創 造 。

實 施 可 由 各 年 級 或 各 班 自 行 實 施 , 校 際 或 班 際 協 調 並 不 重 要 。

經 常 性 的 全 學 區 參 與 , 以 發 展 系 統 而 明 確 的 效 果 。

對 藝 術 品 的 觀 點

不 學 習 成 人 的 藝 術 品 , 成 人 的 圖 畫 對 兒 童 自 我 表 現 和 創 造 力 的 發 展 可 能 有 不 良 影 響 。

成 人 的 藝 術 品 是 學 習 的 中 心 , 成 人 的 藝 術 品 是 整 合 四 個 藝 術 學 習 領 域 的 核 心 。

評 量 以 兒 童 生 長 與 創 造 過 程 為 評 量 標 的 , 反 對 評 量 兒 童 表 現 的 優 劣 。

以 教 育 目 標 為 依 據 , 學 習 結 果 為 重 點,兼 顧 學 生 學 習 成 果 與 課 程 績 效 。 資 料 來 源 : Clark, Day, & Greer (1987, 13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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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一 藝 術 理 論 之 主 張 , 雖 補 足 兒 童 中 心 藝 術 教 育 的 缺 失 , 但 亦 有 未 臻 完 備 而 遭 批 評 之 處 ; 其 重 視 藝 術 學 科 知 識 , 強 調 專 家 式 的 表 現 與 一 體 適 用 的 教 學 方 法 , 易 忽 略 兒 童 藝 術 表 現 本 質 、 文 化 差 異 、 藝 術 與 社 會 生 活 的 連 結 。

針 對 以 上 的 缺 失 , Hamblen( 1997, 98-105) 提 出 了 第 二 代 的 學 科 本 位 藝 術 教 育( Second Generation DBAE)主 張,又 稱 為 新 DBAE( neo DBAE), 共 有 三 項 重 要 變 革 :

1.課 程 內 容 的 擴 展 ( expanded curriculum content)

課 程 內 容 的 擴 展 , 如 : 女 權 主 義 、 民 族 藝 術 、 商 業 設 計 和 工 藝 製 作 的 技 巧 與 社 區 環 境 教 育 等 議 題 的 融 入 , 且 支 持 教 師 自 創 課 程 。 課 程 的 種 種 改 變 , 顯 現 出 重 視 多 元 文 化 的 後 現 代 傾 向 。

2.全 面 性 的 藝 術 教 育 ( comprehensive art education)

全 面 性 的 學 科 本 位 的 藝 術 教 育 呈 現 出 兩 種 特 徵:( 1)主 張 藝 術 課 程 的 學 習 可 以 體 認 到 非 藝 術 的 經 驗 ; ( 2) 藝 術 學 習 連 結 其 他 學 科 。

3.評 量 的 重 新 評 價 ( reassessment of assessment)

藝 術 評 量 趨 向 兼 採 質 化 與 量 化 方 式 。 許 多 客 觀 形 式 的 測 驗 無 法 與 藝 術 學 習 有 適 當 的 關 聯 性 , 因 此 , 質 化 的 評 量 方 式 重 獲 重 視 , 如 檔 案 評 量 、 日 誌 、 寫 生 簿 。

由 上 述 的 改 變,可 發 現 第 二 代 DBAE 的 潛 在 優 點( 劉 豐 榮,2001) : 其 擺 脫 現 代 主 義 意 識 形 態 的 束 縛 而 使 藝 術 與 教 育 之 思 想 更 自 由 , 文 化 上 更 平 等 與 民 主 , 藝 術 表 現 上 因 後 現 代 主 義 對 傳 統 與 各 種 文 化 或 次 文 化 的 遵 奉 與 再 利 用 , 而 更 具 涵 容 性 , 且 同 時 認 清 表 現 內 容 的 重 要 性 , 將 有 助 於 表 現 之 廣 度 與 深 度。因 此,第 二 代 DBAE 代 表 DBAE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民 主 化 。 然 而 , 對 於 第 二 代 DBAE 的 發 展 , Hamblen( 1997)

亦 提 出 了 以 下 可 能 的 發 展 : 第 一 , 藉 由 科 目 完 整 性 的 消 失 可 能 導 致 它

本 身 的 式 微 ; 第 二 , 可 能 將 藝 術 教 育 回 復 或 恢 復 為 以 往 熟 悉 的 課 程 模

式 ; 第 三 , 引 發 下 一 個 藝 術 教 育 之 革 命 性 理 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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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社 會 取 向 的 藝 術 教 育 理 論

近 一、二 十 年 來,美 國 的 藝 術 教 育 學 者( 如 J. McFee, V. Lanier, K.

Marantz, R. Neperud 等 人 ) 主 張 社 會 重 建 主 義 、 社 會 中 心 教 育 、 社 區 本 位 的 藝 術 教 育、地 方 藝 術 教 育 等 理 念 的 社 會 取 向 藝 術 教 育( 陳 朝 平、

黃 壬 來 , 1995)。 另 有 一 些 學 者 ( 如 P. Duncum , K. Freedman , T.

Anderson 等 人 )觀 察 當 前 社 會 環 境 的 變 化 , 特 別 重 視 充 斥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視 覺 文 化 , 以 及 藝 術 教 育 在 此 方 面 的 責 任 , 進 而 提 出 視 覺 文 化 與 生 活 取 向 的 藝 術 教 育 主 張 。

學 者 劉 豐 榮( 2002,193-204)分 析 社 會 學 對 藝 術 教 育 的 多 層 面 影 響 , 歸 納 出 以 下 三 種 社 會 取 向 的 藝 術 教 育 。

一 、 社 會 中 心 藝 術 教 育 主 張

社 會 中 心 之 課 程 強 調 符 合 社 會 需 求 , 經 由 學 習 社 會 的 價 值 與 內 容 以 獲 得 關 於 藝 術 的 知 識 。 換 言 之 , 社 會 中 心 藝 術 教 育 選 用 社 會 取 向 的 藝 術 課 程 內 容 , 安 排 利 於 學 生 的 社 會 發 展 之 活 動 與 環 境 , 教 師 著 重 社 會 互 動 的 教 學 法 , 發 揮 了 協 調 與 仲 裁 的 作 用 , 以 引 導 學 生 並 增 進 其 社 會 化 的 發 展 。

此 理 論 發 展 過 程 大 致 如 下 : 從 1843 年 至 1870 年 工 業 革 命 、 1930 年 代 經 濟 不 景 氣 時 代、1940 年 代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等 時 期,提 倡 藝 術 之 社 會 功 能 、 發 揮 藝 術 實 用 機 能 , 在 當 時 保 全 了 藝 術 在 教 育 中 的 地 位 。 而 1950 年 代 因 太 空 競 賽 而 提 倡 「 為 創 造 性 之 藝 術 教 育 」; 1960 年 代 因 民 權 運 動 與 婦 女 解 放 運 動 所 促 進 的 多 元 文 化 意 識 , 而 有 所 謂 「 為 社 會 秩 序 而 藝 術 」; 1970 年 代 反 文 化 與 越 戰 , 因 而 質 疑 已 建 立 的 價 值 ; 1980 年 代 有 教 育 改 革 的 聲 浪 ; 1990 年 代 教 育 強 調 標 準 化、 評 量 、 與 績 效 責 任 , 科 技 亦 促 進 了 「 資 訊 革 命 」 與 「 世 界 社 會 」( a global society) 之 發 展 , 且 藝 術 教 育 結 合 科 技 , 以 利 作 全 球 性 資 訊 之 接 觸 與 溝 通 。

由 上 述 可 知 , 不 同 時 代 的 社 會 情 況 與 文 化 條 件 對 藝 術 功 能 有 不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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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強 調 , 因 此 造 成 對 藝 術 教 育 角 色 的 不 同 期 待 。

二 、 社 會 重 建 的 藝 術 教 育 主 張

社 會 重 建 的 藝 術 教 育 (social reconstructionist art education)具 有 以 下 三 個 特 徵 :

1.主 張 藝 術 乃 解 決 日 常 生 活 問 題 的 工 具 , 取 代 「 為 美 而 追 求 美 」 的 態 度 。

2.強 調 教 材 之 統 整 , 一 個 教 學 單 元 應 包 含 許 多 學 科 且 彼 此 均 衡 , 以 產 生 較 豐 富 的 學 習 環 境 。

3.強 調 社 區 , 學 校 外 的 社 區 被 視 為 適 當 的 行 動 舞 台 , 而 與 學 校 藝 術 教 育 相 結 合 。( Efland, 1990)

另 社 會 重 建 的 多 元 文 化 主 義 ( social reconstructionist

multiculturalism) 旨 在 教 育 學 生 成 為 具 有 分 析 與 批 判 能 力 的 思 考 者 , 能 對 自 身 生 活 環 境 與 社 會 階 級 加 以 檢 視 , 進 而 能 使 用 社 會 行 為 技 巧 以 參 與 自 身 命 運 的 塑 造 與 掌 控 。 為 達 成 社 會 重 建 之 目 的 , 其 教 學 重 點 有 以 下 六 項 :( Wasson, Stuhr, & Petrovich-Mwaniki, 1990)

1.以 社 會 學 及 人 類 學 為 基 礎 , 探 討 藝 術 的 社 會 文 化 脈 絡 。

2.承 認 教 育 是 一 種 文 化 的 、 社 會 的 干 預 , 因 此 在 任 何 的 教 學 中 , 教 師 有 必 要 面 對 他 們 自 己 的 文 化 與 社 會 的 偏 見 , 並 要 時 時 有 所 覺 察 。

3.支 持 一 個 以 學 生 及 社 區 為 中 心 的 教 育 過 程 , 在 這 過 程 中 教 師 必 須 應 用 學 生 與 社 區 文 化 中 的 社 會 價 值 觀 與 信 念 來 規 劃 其 課 程 。

4.支 持 以 人 類 學 的 方 法 來 辨 識 文 化 團 體 , 及 辨 識 各 團 體 的 價 值 觀 與 實 務 所 影 響 下 的 審 美 與 創 作 。

5.提 倡 發 掘 並 謹 慎 地 使 用 反 映 文 化 的 教 學 法 , 這 種 教 學 法 能 更 民 主 地 呈 現 教 室 中 、 社 區 中 及 地 區 中 的 社 會 、 文 化 與 種 族 的 多 樣 性 。

6. 注 意 生 理 與 心 理 的 能 力 、 社 會 階 層 、 性 別 、 年 齡 、 政 治 、 宗 教

及 種 族 所 造 成 人 類 互 動 的 高 複 雜 度 性 , 並 尋 求 一 個 更 民 主 的 方 式 , 使

弱 勢 者 能 有 機 會 加 入 藝 術 教 育 的 過 程 , 並 在 其 中 發 聲 以 表 達 意 見 ,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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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強 勢 者 能 檢 視 出 自 己 的 文 化 中 所 習 焉 不 察 的 歧 見 。

三 、 視 覺 文 化 與 生 活 取 向 的 藝 術 教 育 主 張

此 藝 術 教 育 理 論 屬 於 晚 近 的 理 論 , 其 理 論 基 本 上 包 含 「 社 會 中 心 藝 術 教 育 」以 及「 藝 術 教 育 中 的 社 會 重 建 與 多 元 文 化 」中 的 諸 多 觀 點 , 並 融 合 當 代 的 一 些 考 慮 : 即 社 會 變 遷 中 的 文 化 特 質 與 學 生 所 面 對 的 社 會 要 求 。 其 不 僅 關 注 視 覺 文 化 與 視 覺 科 技 的 必 然 趨 勢 , 而 且 主 張 藝 術 教 育 應 增 進 民 主 思 想 與 行 為 , 反 應 生 活 內 容 與 日 常 生 活 之 審 美 經 驗 。 易 言 之 , 具 社 會 學 觀 點 之 藝 術 教 育 者 覺 察 當 前 社 會 環 境 之 變 化 與 正 視 視 覺 文 化 充 斥 之 現 象 , 理 解 視 覺 文 化 與 生 活 的 關 係 , 以 及 世 界 文 化 對 地 區 文 化 的 影 響 , 進 而 思 考 如 何 配 合 與 因 應 之 對 策 。

近 年 來 , 科 技 視 訊 發 展 一 日 千 里 , 面 對 全 球 化 高 度 競 爭 的 強 勢 消 費 文 化 , 人 類 社 會 結 構 產 生 劇 烈 轉 變 , 再 加 上 後 現 代 思 潮 風 起 雲 湧 , 藝 術 教 育 工 作 者 於 是 重 新 省 思 藝 術 教 育 的 內 涵 , 部 分 學 者 ( 如 P.

Duncum, K. Freedman)更 著 手 進 行 視 覺 文 化 與 藝 術 教 育 的 連 結 , 提 出 以 視 覺 文 化 做 為 藝 術 教 育 新 取 向 的 主 張 。

隨 著 知 識、經 濟、科 技 視 訊 的 擴 充 與 進 步 的 轉 變, 「 影 像 」 ( image)

在 當 今 社 會 的 發 展 中 佔 有 一 席 之 地,正 如 N. Mirzoeff 所 說:在 當 今 高

度 視 覺 的 年 代 裡 , 每 天 的 生 活 即 是 視 覺 文 化 (cited in Duncum, 2000,

2001)。因 此,日 常 生 活 中,舉 凡 藝 術、電 影、廣 告、漫 畫、服 裝 時 尚 、

建 築 、 園 藝 設 計 …等 皆 然 , 由 此 可 見 , 視 覺 文 化 並 不 特 別 , 而 是 我 們

一 直 都 在 經 驗 的 東 西。Walker & Chaplin( 1997)因 此 將 視 覺 文 化 的 研

究 領 域 區 分 為 精 緻 藝 術 ( fine arts)、 工 藝 /設 計 ( craft/design)、 表 演

藝 術 與 藝 術 慶 典 ( performing arts and arts of spectacle), 以 及 大 眾 與

電 子 媒 體 ( mass and electronic media)。 而 鑒 於 科 技 媒 體 的 深 遠 影 響 ,

Duncum( 2001)因 此 強 調,每 天 的 日 常 生 活 影 像 僅 有 在 其 能 建 構 並 傳

達 人 類 態 度 、 信 念 及 價 值 觀 時 , 方 具 備 成 為 視 覺 文 化 研 究 題 材 及 教 學

內 容 的 條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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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 於 視 覺 文 化 與 日 俱 增 的 重 要 地 位 , Freedman( 2003) 進 而 提 出 八 項 視 覺 文 化 教 學 的 概 念 :

1.重 新 界 定 藝 術 教 育 領 域( reconceptualizing the field) :藝 術 教 育 從 過 去 只 注 重 精 緻 藝 術 本 身 , 到 現 在 重 視 透 過 作 品 的 作 者 與 觀 者 的 關 係 。

2.有 意 義 的 美 學( meaningful aesthetics) : 視 覺 形 式 僅 能 在 其 製 作 與 觀 賞 的 背 景 中 才 得 以 瞭 解 ; 同 時 , 這 些 背 景 亦 形 塑 視 覺 文 化 形 式 。 課 程 漸 漸 反 映 視 覺 藝 術 的 背 景 , 因 此 , 為 了 瞭 解 視 覺 文 化 的 複 雜 性 , 所 有 相 關 的 訊 息 皆 是 不 可 或 缺 。

3.社 會 的 觀 點 ( social perspective): 在 全 球 化 情 勢 下 , 視 覺 文 化 的 社 會 生 活 已 被 重 新 定 義 , 混 合 性 文 化 已 建 立 , 且 視 覺 科 技 已 造 成 跨 國 際 的 資 訊 自 由 。 經 由 視 覺 形 式 , 個 人 與 社 群 所 表 達 的 立 場 與 意 見 已 成 為 課 程 的 新 重 點 。

4.互 動 的 認 知 ( interactive cognition): 人 們 與 學 習 客 體 的 關 係 愈 顯 重 要 。 個 人 知 識 建 構 的 差 異 必 須 加 以 重 視 ; 同 時 , 群 體 認 知 與 情 勢 認 知 研 究 亦 顯 示 : 我 們 藉 由 人 與 環 境 的 脈 絡 關 係 來 認 知 。 學 生 基 於 先 前 知 識 的 再 現 從 事 創 作 與 詮 釋 , 再 利 用 他 們 所 接 觸 的 意 象 與 觀 念 。 學 生 藉 由 科 際 間 的 探 索 與 發 展 的 策 略 , 而 非 只 根 據 專 業 學 科 的 結 構 來 認 知 。

5.文 化 的 反 應( cultural response) :課 程 已 逐 增 包 含 各 種 文 化 群 體 的 視 覺 藝 術。藉 由 視 覺 藝 術,文 化 差 異 已 深 深 地 表 現 出 來 且 受 到 支 持。

關 於 社 會 生 活 與 環 境 的 視 覺 特 徵 之 多 元 文 化 、 跨 文 化 與 不 同 文 化 間 議 題 , 已 成 為 藝 術 的 主 要 議 題 , 且 是 藝 術 教 學 時 最 重 要 的 部 分 。 創 作 與 詮 釋 是 文 化 的 反 應 , 也 是 個 人 的 反 應 。

6.科 際 的 詮 釋 ( interdisciplinary interpretation): 現 今 的 藝 術 教 育

涉 及 視 覺 文 化,包 括 了 所 有 的 視 覺 藝 術 —精 緻 藝 術、電 腦 遊 戲、漫 畫 、

電 影 、 玩 具 設 計 、 廣 告 、 電 視 節 目 、 想 像 畫 、 時 尚 設 計 … 等 等 。 隨 著

社 會 上 視 覺 文 化 與 日 俱 增 的 影 響 力 , 藝 術 教 育 者 的 工 作 對 學 生 的 生 活

變 得 極 其 重 要 。 藝 術 教 育 主 要 內 容 為 視 覺 文 化 , 視 覺 文 化 廣 大 的 領 域

(17)

與 影 響 應 在 課 程 中 增 加 其 重 要 性 。

7. 科 技 經 驗 ( technological experience ): 不 像 素 描 與 繪 畫 , 電 腦 製 圖 允 許 人 們 以 簡 單 與 快 速 的 方 式 創 作 、 模 仿 、 投 射 、 處 理 、 刪 除 與 複 製 影 像 , 挑 戰 了 天 份 與 技 巧 的 傳 統 概 念 。 在 重 新 建 構 視 覺 藝 術 的 過 程 中 , 先 進 的 科 技 已 改 變 了 教 學 的 意 涵 。

8.建 構 性 的 批 判 ( constructive critique): 知 識 起 源 於 學 校 外 的 各 種 來 源 , 其 中 包 括 視 覺 文 化 。 就 學 生 對 學 校 科 目 的 理 解 而 言 , 這 些 片 斷 的 、 通 常 是 相 矛 盾 的 、 多 種 學 科 的 、 不 同 文 化 間 的 參 照 資 料 , 可 能 比 建 基 於 學 科 架 構 的 課 程 更 有 關 係 。 因 此 , 學 校 課 程 已 開 始 包 含 較 多 對 視 覺 文 化 的 批 判 性 分 析 與 學 生 對 視 覺 文 化 的 評 量 。

由 上 可 知 , 社 會 取 向 的 特 點 在 於 強 調 藝 術 教 育 與 社 會 互 動 的 本 質 , 以 及 藝 術 教 育 的 社 會 功 能 。 陳 朝 平 與 黃 壬 來 ( 1995) 認 為 該 理 論 重 視 多 元 文 化 、 社 會 公 平 及 民 主 的 參 與 , 一 反 制 式 化 等 藝 術 教 育 等 , 對 於 現 代 社 會 的 發 展 , 更 有 積 極 的 涵 義 , 且 對 兒 童 中 心 和 學 科 本 位 的 藝 術 教 育 , 都 有 補 充 的 作 用 。 但 其 強 調 社 會 公 平 與 藝 術 品 背 景 理 解 , 易 於 忽 視 藝 術 與 審 美 的 本 質 , 且 易 使 藝 術 教 育 淪 為 社 會 學 科 的 附 庸 。

第 四 節 後 現 代 藝 術 教 育 的 課 程 觀

與 前 述 社 會 取 向 藝 術 教 育 理 論 相 關 的 當 代 論 述 為 「 後 現 代 藝 術 教 育 」 的 課 程 觀 。 由 於 反 對 兒 童 中 心 藝 術 教 育 主 張 , 1960 年 至 1990 年 美 國 便 積 極 發 展 另 一 藝 術 教 育 的 途 徑 —學 科 本 位 的 藝 術 教 育( DBAE)

理 論 。 Efland, Freedman, & Stuhr( 1996) 認 為 1960 至 1990 的 藝 術 教 育 運 動 把 藝 術 當 作 一 個 科 目,然 而,從 1990 年 迄 今,藝 術 教 育 則 傾 向 後 現 代 的 特 質。 「 後 現 代 」的 概 念 雖 有 紛 歧,但 它 並 不 是 指 時 間 在「 現 代 」 之 後 , 而 是 一 種 狀 況 或 發 展 歷 程 , 社 會 或 教 育 的 現 代 化 仍 然 持 續 著, 「 後 」是 指 一 種 極 富 創 造 力,或 是 指 一 種 超 越 的 意 識 形 態( 羅 彩 月,

2003)。

Efland, Freedman, & Stuhr( 1996) 歸 納 後 現 代 藝 術 有 以 下 的 觀 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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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 特 質 :

1.藝 術 即 是 文 化 產 物

將 社 會 和 文 化 的 議 題 , 當 作 是 任 何 美 學 討 論 的 基 礎 。 試 圖 去 除 精 緻 、 大 眾 藝 術 的 界 線 , 反 對 精 英 主 義 。

2.暫 時 性 和 空 間 的 不 斷 變 遷

後 現 代 主 義 者 相 信 生 命 的 發 展 是 複 雜 的 , 其 觀 點 是 複 雜 而 多 采 多 姿 的 , 反 對 線 性 進 步 觀 , 而 採 折 衷 主 義 ( eclecticism) 和 歷 史 的 挪 用

( historical appropriation), 反 應 了 後 現 代 主 義 融 合 過 去 與 現 在 的 旨 趣 。

3.民 主 化 與 對 其 他 事 物 的 關 懷

後 現 代 理 論 探 討 權 利 和 知 識 之 間 的 關 係。對 多 元 主 義、女 性 主 義、

和 其 他 助 長 平 等 和 民 主 的 態 度 給 予 支 持 , 注 重 地 方 性 的 傳 統 與 藝 術 價 值 。

4.接 受 概 念 上 的 衝 突

後 現 代 的 焦 點 集 中 於 一 系 列 破 碎 到 不 和 諧 美 感 的 矛 盾 概 念 上 。 其 作 品 可 能 是 折 衷 式( eclectic) ,具 有 不 協 調 的 美 感( dissonant beauty),

揉 和 來 自 古 典 與 其 他 風 格 的 裝 飾 圖 案 。 5.多 元 的 解 讀

後 現 代 藝 術 的 觀 點 中 , 認 為 藝 術 應 該 促 進 或 啟 發 出 許 多 的 解 釋 。 不 同 的 解 釋 可 能 來 自 於 應 用 矛 盾 、 反 諷 、 隱 喻 、 及 不 明 確 的 結 果 。

據 此 , Efland, Freeman, & Stuhr( 1996) 提 出 後 現 代 藝 術 教 育 課 程 的 目 標 、 原 理 、 內 容 與 教 法 , 茲 分 述 如 下 :

1.課 程 目 標

促 使 學 生 了 解 所 處 的 社 會 及 文 化 世 界 , 透 過 自 身 接 觸 藝 術 媒 介 的 經 驗 , 來 了 解 這 些 藝 術 的 媒 介 如 何 創 造 意 義 。

2.課 程 原 理

( 1) 細 微 敘 事 ( little narrative): 課 程 由 現 代 的 普 遍 取 向 轉 向 後

現 代 的 多 元 取 向 , 從 根 據 學 界 所 預 訂 的 學 科 知 識 , 轉 而 採 納 較 多 地 方

性 知 識 與 事 件 , 並 廣 納 非 西 方 、 弱 勢 、 女 性 與 大 眾 文 化 的 藝 術 , 展 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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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主 化 趨 勢 , 排 除 精 英 者 預 先 設 定 的 藝 術 觀 念 , 並 融 合 全 國 與 地 方 性 的 內 容 與 旨 趣 。

( 2) 權 力 —知 識 的 連 結 ( power-knowledge link): 權 力 —知 識 的 議 題 , 強 調 社 會 勢 力 對 藝 術 與 教 育 的 影 響 , 以 及 這 些 勢 力 如 何 使 某 些 知 識 有 效 。 在 建 築 決 策 、 工 業 設 計 、 藝 術 史 、 藝 術 批 評 以 及 手 工 藝 中 彰 顯 權 力 —知 識 的 議 題 。 在 確 認 知 識 有 效 時 , 介 於 主 流 與 非 主 流 社 會 團 體 間 的 精 英 主 義 ( elitism) 和 平 等 主 義 ( equalitarianism) 的 對 抗 ; 而 藝 術 批 評 是 甚 為 敏 感 的 語 言 議 題 領 域 , 討 論 創 造 了 藝 術 品 的 意 義 與 價 值 。

( 3)解 構( deconstruction) :解 構 式 批 評 家 改 變 傳 統 批 評 的 功 能 , 由 作 者 、 藝 術 家 導 向 的 批 評 , 轉 而 為 觀 者 、 讀 者 導 向 的 批 評 。 且 後 現 代 藝 術 媒 材 強 調 拼 貼 、 蒙 太 奇 ( montage)、 混 合 等 手 法 , 因 此 , 攝 影 與 電 腦 的 應 用 顯 得 更 為 重 要 , 而 電 腦 的 互 動 性 改 變 藝 術 家 與 觀 賞 者 傳 統 的 隔 離 關 係 。

( 4) 雙 重 規 則 ( double-coding): 後 現 代 事 物 也 包 括 現 代 的 許 多 規 則 或 訊 息 。 加 入 其 他 規 則 於 現 代 當 中 , 可 能 有 助 於 推 動 課 程 改 變 , 例 如 融 入 另 類 意 義 於 現 代 課 程 當 中 。

3.課 程 內 容 與 教 法

後 現 代 藝 術 教 育 課 程 模 式 包 括 :( 1) 現 代 與 前 現 代 內 容 和 教 法 的 再 利 用 ;( 2) 展 現 眾 多 個 人 或 團 體 的 細 微 敘 事 , 而 非 以 藝 術 大 師 的 典 範 呈 現; ( 3)解 釋 權 力 在 確 認 藝 術 知 識 的 影 響 力( 知 識 的 正 當 性 ) ; ( 4)

應 用 解 構 式 的 討 論 , 引 導 沒 有 任 一 觀 點 能 放 諸 四 海 而 皆 準 ( 沒 有 唯 一 的 真 理 );( 5) 瞭 解 藝 術 品 具 有 多 種 符 號 系 統 內 的 多 重 規 則 。

由 上 述 可 知 , 後 現 代 藝 術 教 育 已 從 藝 術 家 及 藝 術 的 本 身 進 入 到 關 心 社 會 文 化 的 狀 況 , 強 調 多 元 文 化 以 及 社 會 重 建 的 觀 點 , 基 於 此 , 主 張 教 育 內 容 應 注 重 視 覺 文 化 與 生 活 經 驗 , 並 和 其 他 科 目 做 跨 學 科 的 統 整 。

綜 觀 香 港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的 內 涵 , 以 視 覺 藝 術 知 識 、 評 賞 、 創 作 為

三 大 學 習 範 疇 , 以 培 養 創 意 及 想 像 力 、 發 展 技 能 與 過 程 、 培 養 評 賞 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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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 的 能 力 、 認 識 藝 術 的 情 境 為 學 習 目 標 , 蘊 涵 了 DBAE 的 主 張 。 當 前 主 要 地 區 或 地 區 的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綱 要 亦 呈 現 出 DBAE 的 精 神,惟 亦 有 試 圖 整 合 不 同 取 向 之 趨 勢 。

社 會 變 遷 與 教 育 之 間 具 有 因 果 的 關 係 , 而 隨 著 知 識 、 經 濟 、 科 技

視 訊 的 擴 充 與 進 步 的 轉 變, 「 影 像 」 ( image)在 當 今 社 會 的 發 展 中 佔 有

一 席 之 地 , 視 覺 文 化 的 藝 術 教 育 趨 勢 已 然 形 成 。 且 藝 術 教 育 乃 國 民 教

育 及 全 人 教 育 中 重 要 的 一 環 , 藝 術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作 法 和 其 他 領 域 或 學

科 的 教 育 一 樣 , 均 須 隨 著 社 會 變 遷 做 適 當 的 調 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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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美 、 加 、 英 、 澳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綱 要 比 較

本 章 將 探 討 主 要 的 英 語 系 國 家 — 美 國 與 其 境 內 二 州 ( 德 州 、 紐 約 州 )、 英 國 、 加 拿 大 ( 安 大 略 省 )、 澳 大 利 亞 ( 南 澳 州 ) — 一 般 藝 術 教 育 之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綱 要 與 素 養 指 標 , 並 作 綜 論 。

第 一 節 美 國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綱 要

以 下 分 別 就 美 國 的 中 小 學 藝 術 教 育 概 況 、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目 標 、 課 程 內 容 , 以 及 素 養 指 標 加 以 探 討 。

一 、 藝 術 教 育 概 況

美 國 教 育 行 政 基 本 上 分 為 聯 邦 、 州 與 地 方 三 級 制 度 , 而 教 育 的 最 高 權 力 分 屬 各 州 , 形 成 典 型 的 地 方 分 權 的 教 育 行 政 制 度 , 惟 各 州 的 義 務 教 育 年 限 與 學 制 劃 分 不 盡 相 同 。 茲 列 舉 德 州 與 紐 約 州 加 以 探 討 :

( 一 ) 德 州

德 州 中 小 學 教 育 年 限 為 十 二 年,其 中 小 學( elementary school)五

年( grades 1-5) ,初 中( middle school)三 年( grades 6-8) ,高 中( high

school) 四 年 ( grades 9-12)。 德 州 中 小 藝 術 教 育 有 美 術 、 音 樂 、 戲 劇

與 舞 蹈 四 個 學 科 , 各 個 學 科 有 獨 立 的 課 程 架 構 。 根 據 精 緻 藝 術 教 育 發

展 中 心 ( CDEFA ) 所 公 布 的 德 州 美 術 課 程 綱 要 ( Art Curriculum

Framework), 其 中 小 學 和 初 中 的 美 術 課 程 為 普 通 科 目 , 而 高 中 的 美 術

課 程 則 具 多 樣 性 與 專 門 性,包 括 美 術 概 論、素 描、繪 畫、珠 寶、雕 塑 、

電 子 媒 體、陶 器 工 藝、攝 影、版 畫、纖 維、繪 圖 設 計、藝 術 史 等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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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州 以 概 念 ( perception )、 創 作 性 的 表 現 / 展 演 ( creative expression/performance )、 歷 史 的 與 文 化 的 遺 產 ( historical/cultural heritage) 、 反 應 /評 鑑( response/evaluation)四 範 疇 為 美 術 課 程 內 容 , 與 DBAE 理 論 所 主 張 的 美 學 、 藝 術 批 評 、 藝 術 史 、 藝 術 製 作 四 大 領 域 的 學 習 內 容 相 符 , 係 DBAE 的 典 型 代 表 。

( 二 ) 紐 約 州

紐 約 州 的 中 小 學 教 育 年 限 ( grades K-12) 與 德 州 相 同 , 而 其 藝 術 學 習 則 包 括 舞 蹈 、 音 樂 、 戲 劇 與 視 覺 藝 術 四 個 領 域 , 各 個 藝 術 形 式 皆 有 理 念、方 法、媒 材、歷 史 等 內 容,且 通 常 當 作 獨 立 的 學 科 分 開 教 學 。

依 據 紐 約 州 教 育 部 ( The State Education Department, 1996) 頒 布 的 藝 術 課 程 學 習 標 準( Learning Standards for The Arts)所 設 定 的 四 個 學 習 標 準 , 視 覺 藝 術 的 課 程 內 容 大 致 與 DBAE 藝 術 教 育 理 論 的 美 學 、 藝 術 批 評 、 藝 術 史 、 藝 術 製 作 四 領 域 相 仿 , 亦 是 以 DBAE 為 基 礎 的 課 程 架 構 。

茲 將 美 國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概 況,包 括 學 習 階 段、科 目、時 間 ,

以 及 課 程 類 型 ( 必 、 選 修 ) 等 整 理 如 表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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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 美 國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概 況

地 區 學 習 階 段 科 目 時 間 類 型( 必、選 修 )

1 - 8 年 級 - - 必 修

藝 術 教 育

國 家 標 準 9 - 1 2 年 級

視 覺 藝 術

- - 選 修

小 學 美 術 55 分 /週 必 修

初 中 美 術 45 分 /週 必 修

美 術 Ⅰ 55 分 /週 必 修 素 描 Ⅱ Ⅲ Ⅳ

繪 畫 Ⅱ Ⅲ Ⅳ 珠 寶 Ⅱ Ⅲ Ⅳ 雕 塑 Ⅱ Ⅲ Ⅳ 電 子 媒 體 Ⅱ Ⅲ Ⅳ

陶 藝 Ⅱ Ⅲ Ⅳ 攝 影 Ⅱ Ⅲ Ⅳ 版 畫 Ⅱ Ⅲ Ⅳ 纖 維 Ⅱ Ⅲ Ⅳ 製 圖 設 計 Ⅲ Ⅳ 德 州

高 中

藝 術 史 Ⅲ

5 5 分 / 週 選 修 美 國

紐 約 州 小 學 至 高 中 視 覺 藝 術 -- - -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二 、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目 標

雖 然 各 州 政 府 有 其 各 自 的 教 育 自 主 權,聯 邦 政 府 則 於 1994 年 公 布

藝 術 教 育 國 家 標 準 ( The National Standards for Arts Education) 以 作

為 各 州 藝 術 教 育 的 參 考 。 茲 將 聯 邦 政 府 、 德 州 , 以 及 紐 約 州 的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目 標 整 理 如 表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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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 美 國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目 標 一 覽 表

地 區 學 習 階 段 課 程 目 標

藝 術 教 育 國 家 標 準

1 . 能 在 四 類 藝 術 的 學 科 習 得 基 本 知 能 ; 2 . 能 熟 練 並 表 現 至 少 一 種 藝 術 的 形 式 ; 3 . 能 發 展 及 呈 現 對 於 藝 術 作 品 的 基 本 分 析 ; 4 . 能 認 識 不 同 文 化 和 歷 史 時 期 的 典 範 藝 術 作 品 ; 5 . 能 夠 連 結 各 種 不 同 的 藝 術 知 識 與 技 能 , 並 橫 跨

各 類 藝 術 。

德 州

1 . 四 種 精 緻 藝 術 學 科( 美 術 、 音 樂 、 戲 劇 與 舞 蹈 ) 有 基 本 的 溝 通 能 力 ;

2 . 能 至 少 精 通 於 一 種 精 緻 藝 術 學 科 來 傳 達 , 以 洞 察 力 、 判 斷 力 與 專 門 的 技 能 解 決 藝 術 的 問 題 ; 3 . 發 展 與 呈 現 對 藝 術 品 的 基 本 分 析 。

4 . 能 對 各 種 文 化 與 歷 史 時 期 的 範 例 藝 術 品 有 通 俗 的 認 識 ;

5 . 能 將 各 種 藝 術 知 識 與 技 能 與 日 常 生 活 連 結 。 美 國

紐 約 州

小 學 到 高 中

( grades 1 - 1 2 )

1 . 創 作 、 展 演 與 參 與 藝 術 : 積 極 參 與 藝 術 創 作 與 展 演 的 過 程 , 並 參 與 藝 術 中 的 各 種 角 色 。 2 . 認 識 與 使 用 藝 術 媒 材 和 資 源 : 參 與 藝 術 中 的 各

種 角 色 , 熟 悉 和 使 用 媒 材 與 資 源 。

3 . 反 應 並 分 析 藝 術 品 : 批 判 性 地 對 各 種 藝 術 品 反 應 , 將 個 人 作 品 與 他 人 作 品 及 人 類 的 努 力 與 思 想 做 連 結 。

4 . 理 解 藝 術 的 文 化 層 面 與 貢 獻 : 理 解 形 塑 藝 術 傳 達 的 個 人 與 文 化 影 響 力 , 以 及 藝 術 如 何 形 塑 過 去 與 現 今 社 會 的 各 種 不 同 文 化 。

資 料 來 源 : Artsedge (1994)、 CEDFA (visited 2004, 03, 31)、 The State Education D e p a r t men t ( 1 9 9 6 )

三 、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內 容

美 國 及 其 境 內 二 州 的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內 容 , 包 括 科 目 與 教 材

重 點 , 整 理 如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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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美 國 藝 術 教 育 國 家 標 準

根 據 美 國 藝 術 教 育 國 家 標 準 , 其 國 定 課 程 內 容 從 小 學 至 高 中 皆 只 有 大 方 向 的 重 點 提 示 , 給 予 教 師 很 大 的 彈 性 空 間 , 但 對 於 各 年 級 學 生 於 其 學 習 階 段 所 應 達 到 的 學 習 成 就 則 詳 實 條 列 , 提 供 教 師 選 擇 適 宜 該 年 級 學 生 課 程 內 容 的 參 考 。 茲 將 美 國 藝 術 教 育 國 家 標 準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內 容 整 理 如 表 3-3:

表 3-3 美 國 藝 術 教 育 國 家 標 準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內 容 一 覽 表

美 國 ( 藝 術 教 育 國 家 標 準 )

學 習 階 段 科 目 內 容

小 學 至 高 中 視 覺 藝 術

1 . 瞭 解 和 運 用 媒 材 、 技 術 與 過 程 ; 2 . 運 用 結 構 和 功 能 的 知 識 ;

3 . 選 擇 和 評 價 題 材 、 象 徵 與 觀 念 ; 4 . 瞭 解 視 覺 藝 術 與 歷 史 、 文 化 的 關 係 ;

5 . 思 考 和 評 量 自 己 的 作 品 與 他 人 作 品 之 特 色 與 價 值 ; 6 . 連 結 視 覺 藝 術 與 其 他 學 科 。

資 料 來 源 : Artsedge (1994)

( 二 ) 德 州 1.小 學

美 國 德 州 的 中 小 學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內 容 則 與 國 家 標 準 的 簡 要 內 容 相

反 , 從 小 學 到 初 中 ( 1-8 年 級 ) 每 個 年 級 皆 明 訂 詳 盡 的 課 程 內 容 , 其

中 包 括 : 美 術 的 知 覺 ( perception)、 創 作 性 的 表 現 /實 作 ( creative

expression/performance)、 歷 史 與 文 化 的 遺 產 ( historical/cultural

heritage) , 以 及 反 應 /評 鑑( response/evaluation)等 項 目 。 茲 將 小 學 美

術 課 程 內 容 整 理 如 表 3-4:

(26)

表 3-4 美 國 德 州 小 學 美 術 課 程 內 容 一 覽 表

美 國 ( 德 州 ) 學 習

階 段 科 目 項 目 內 容

知 覺 一 年 級 學 生 增 加 他 們 對 線 條 、 顏 色 、 肌 理 與 形 式 等 異 同 處 的 覺 知 , 並 識 別 環 境 中 的 圖 案 樣 式

創 作 性 的 表 現 / 實 作

1 . 在 繪 畫 方 面 , 學 生 用 新 的 方 法 結 合 形 狀 、 線 條 與 顏 色 以 創 造 複 雜 的 影 像 ; 使 用 蠟 筆 、 大 支 軟 性 鉛 筆 , 以 及 用 大 支 的 畫 筆 將 顏 料 上 於 大 張 的 紙 上 。

2 . 藉 由 現 成 物 印 製 版 畫 , 學 生 創 造 圖 案 樣 式 與 發 展 技 巧 。 學 生 利 用 製 作 紙 張 、 硬 紙 板 與 黏 土 的 構 成 , 以 增 進 技 能 。 他 們 將 形 狀 以 一 列 或 單 一 樣 式 加 以 排 列 。

歷 史 與 文 化 的 遺 產

1 . 學 生 自 由 地 實 驗 、 描 繪 與 識 別 來 自 不 同 文 化 與 地 點 的 作 品 。

2 . 一 年 級 學 生 識 別 藝 術 家 使 用 各 種 方 法 以 分 享 他 們 關 於 很 多 主 題 的 構 思 , 例 如 他 們 自 己 、 他 們 的 家 人 與 他 們 的 傳 統 。

1 年 級

( 小 學 ) 美 術

反 應 / 評 鑑

1 . 藉 由 觀 賞 與 討 論 各 種 藝 術 家 的 作 品 , 學 生 分 辨 其 主 題 類 型 , 例 如 風 景 畫 與 肖 像 畫 。

2 . 一 年 級 學 生 自 然 地 評 鑑 藝 術 品 , 並 開 始 使 用 藝 術 詞 彙 以 描 述 藝 術 概 念 。

3 . 當 聆 聽 他 人 發 表 意 見 時 , 能 增 進 聽 的 技 能 且 學 習 尊 重 。 4 . 他 們 以 協 助 選 擇 欲 公 開 展 示 或 建 立 班 級 檔 案 作 品 的 方

式 , 持 續 進 行 評 鑑 。

(27)

美 國 ( 德 州 ) 學 習

階 段 科 目 項 目 內 容

知 覺

1 . 在 二 年 級 , 學 生 在 概 念 上 發 展 進 一 步 的 技 能 , 並 識 別 空 間 與 距 離 的 簡 單 特 性 。

2 . 隨 著 他 們 研 究 與 描 述 他 們 的 環 境 , 形 塑 觀 察 力 。 3 . 評 價 自 然 物 與 人 造 物 , 提 供 學 生 增 進 其 作 品 實 驗 的 視 覺

資 料 。

創 作 性 的 表 現 / 實 作

1 . 二 年 級 學 生 以 軟 鉛 筆 、 粉 筆 與 蠟 筆 在 大 張 紙 上 作 畫 。 2 . 在 繪 畫 方 面 , 他 們 以 創 造 性 的 線 條 、 形 式 與 顏 色 之 結 合

來 發 展 構 思 。

3 . 他 們 在 素 描、繪 畫 與 版 畫 上 探 索 空 間 概 念。他 們 以 郵 票 、 海 綿 、 橡 皮 擦 、 木 材 與 現 成 物 探 索 版 畫 。 他 們 使 用 蛋 彩 畫 法 與 水 墨 製 作 單 色 畫 。

4 . 他 們 以 各 種 紙 張 與 現 成 物 創 作 拼 貼 畫 。

5 . 在 簡 易 的 編 織 機 上 編 織 紙 張 、 自 然 纖 維 與 合 成 材 質 。 6 . 學 生 用 黏 土、紙、硬 紙 箱、筒、或 木 屑 雕 塑 立 體 的 作 品 。

學 生 以 創 造 有 趣 的 結 合 、 圖 案 顏 色 、 形 式 與 線 條 進 行 設 計 。

歷 史 與 文 化 的 遺 產

1 . 藉 由 觀 賞 與 討 論 其 他 人 的 藝 術 品,學 生 發 現:不 同 時 代 、 地 點 與 文 化 下 , 藝 術 家 以 不 同 的 方 式 表 達 相 似 的 構 思 。 2 年 級

( 小 學 )

美 術

反 應 / 評 鑑

1 . 藉 由 觀 賞 其 他 藝 術 家 的 作 品 , 二 年 級 學 生 描 述 平 面 與 立 體 藝 術 品 的 不 同 之 處 , 例 如 素 描 或 繪 畫 , 陶 器 、 雕 塑 與 建 築 物 。

2 . 學 生 討 論 藝 術 家 所 從 事 的 各 種 工 作 , 例 如 設 計 物 品 與 供 居 住 及 工 作 的 建 築 物 。

3 . 二 年 級 學 生 以 全 班 或 小 組 討 論 的 方 式 , 繼 續 評 鑑 個 人 的 作 品 。 他 們 專 心 地 聆 聽 討 論 , 分 享 他 們 的 想 法 , 並 對 他 人 的 想 法 表 示 尊 重 。

4 . 學 生 幫 老 師 選 擇 作 品 , 包 括 班 級 檔 案 或 欲 佈 置 於 佈 告 欄 與 其 他 展 示 場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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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國 ( 德 州 ) 學 習

階 段 科 目 項 目 內 容

知 覺

1 . 三 年 級 學 生 觀 察 與 紀 錄 對 他 們 自 己 環 境 的 觀 點 , 藉 由 增 進 視 覺 細 節 的 覺 知 以 精 鍊 與 美 化 視 覺 符 號 。

2 . 經 由 說 故 事 與 回 憶 事 件 , 他 們 增 廣 包 括 生 活 經 驗 與 想 像 為 藝 術 構 思 來 源 的 視 覺 思 考 。

3 . 在 討 論 方 面 , 他 們 探 索 如 顏 色 的 感 覺 、 形 式 的 看 法 與 線 條 的 感 知 等 特 性 。

創 作 性 的 表 現 / 實 作

1 . 三 年 級 學 生 以 各 種 媒 材 , 例 如 蠟 筆 、 顏 料 、 麥 克 筆 、 粉 筆 與 油 性 粉 臘 筆 於 大 型 紙 張 上 創 造 平 面 和 立 體 藝 術 作 品 。

2 . 主 題 構 思 包 括 他 們 自 己 、 回 憶 與 生 活 中 的 事 件 。 應 用 立 體 媒 材 包 括 紙 、 硬 紙 板 、 黏 土 、 纖 維 與 現 成 物 。 3 . 學 生 藉 由 發 現 複 雜 樣 式 與 結 合 線 條 、 形 式 與 顏 色 來 創 作

設 計 作 品 。

歷 史 與 文 化 的 遺 產

1 . 觀 看 來 自 過 去 與 現 在 的 藝 術 家 作 品 , 討 論 有 關 來 自 不 同 文 化 與 時 代 的 藝 術 家 運 用 各 種 不 同 的 方 式 表 達 相 同 主 題 的 素 材 。

2 . 學 生 從 他 們 自 己 的 經 驗 中 選 擇 主 題 , 並 比 較 他 人 所 描 寫 相 同 主 題 的 方 式 。

3 年 級

( 小 學 ) 美 術

反 應 / 評 鑑

1 . 團 體 討 論 時 , 三 年 級 學 生 藉 由 描 述 作 品 、 解 釋 意 圖 與 表 達 意 見 , 非 正 式 地 評 鑑 他 們 自 己 與 他 人 的 作 品 。 學 習 分 享 他 們 的 觀 念 並 對 他 人 的 意 見 表 示 尊 重 。

2 . 學 生 幫 老 師 選 擇 要 放 置 於 班 級 檔 案 的 作 品 。 老 師 與 學 生 合 作 選 擇 表 達 特 定 主 題 的 展 示 用 作 品 , 例 如 自 畫 像 或 家 人 。

(29)

美 國 ( 德 州 ) 學 習

階 段 科 目 項 目 內 容

知 覺

1 . 四 年 級 學 生 在 速 寫 簿 、 照 片 或 電 腦 中 記 錄 有 關 對 他 們 的 環 境 與 經 驗 的 視 覺 概 念 。 這 些 視 覺 概 念 的 筆 記 與 蒐 集 提 供 平 面 與 立 體 藝 術 品 的 來 源 。

創 作 性 的 表 現 / 實 作

1 . 四 年 級 學 生 在 素 描 、 繪 畫 、 版 畫 、 纖 維 、 製 陶 業 與 攝 影 方 面 , 使 用 各 種 媒 材 來 製 作 作 品 。

2 . 藉 由 他 們 的 作 品 , 他 們 分 享 了 個 人 歷 史 、 學 校 事 件 與 社 區 活 動 。 學 生 應 用 媒 體 以 表 達 他 們 的 構 思 。

3 . 壓 印 、 模 板 與 油 布 對 四 年 級 學 生 而 言 是 新 的 版 畫 技 術 。 攝 影 的 初 步 經 驗 鼓 勵 學 生 嘗 試 構 圖 的 變 化 與 記 錄 家 人 與 學 校 事 件 。 四 年 級 學 生 以 土 板 、 圈 繞 與 捏 作 的 方 法 雕 塑 。

4 . 立 體 的 經 驗 包 括 為 建 築 物 的 添 加 與 刪 減 的 各 種 媒 材 。 雕 塑 的 使 用 媒 材 包 括 金 屬 線 、 黏 土 、 木 屑 、 硬 紙 板 與 這 些 媒 材 的 結 合 。

5 . 學 生 發 展 立 體 作 品 , 例 如 動 物 、 人 或 抽 象 形 式 的 面 具 。 藉 由 編 織 與 刺 繡 物,學 生 加 強 他 們 對 肌 理 /結 構、顏 色 與 設 計 的 覺 知 。

歷 史 與 文 化 的 遺 產

1 . 四 年 級 學 生 比 較 不 同 時 代 與 地 方 的 藝 術 家 作 品 所 表 達 有 關 生 活 經 驗 的 相 似 主 題 。

2 . 藉 由 觀 賞 繪 畫 與 複 製 品 或 參 觀 當 地 美 術 館 , 學 生 識 別 並 比 較 美 國 藝 術 家 反 映 自 己 的 文 化 、 歷 史 與 傳 統 的 方 式 。 4 年 級

( 小 學 ) 美 術

反 應 / 評 鑑

1 . 在 團 體 中 描 述 意 圖 、 形 成 結 論 與 表 達 意 見 , 提 供 非 正 式 評 鑑 學 生 作 品 的 基 礎 。 學 生 經 由 對 情 感 與 主 題 的 深 切 討 論 與 推 測 , 以 詮 釋 與 評 鑑 藝 術 。

(30)

美 國 ( 德 州 ) 學 習

階 段 科 目 項 目 內 容

知 覺

1 . 五 年 級 學 生 表 達 他 們 對 自 己 、 家 人 與 社 區 的 想 法 。 這 些 想 法 來 自 各 種 來 源 , 包 括 觀 察 、 感 覺 、 記 憶 與 想 像 。 2 . 學 生 在 速 寫 簿 、 日 記 、 照 片 或 電 腦 中 記 錄 這 些 觀 察 與 經

驗 。

創 作 性 的 表 現 / 實 作

1 . 五 年 級 學 生 使 用 各 種 媒 材 發 展 平 面 和 立 體 原 創 性 藝 術 品 。

2 . 藝 術 品 反 映 出 比 早 些 年 更 具 複 雜 性 , 且 學 生 變 得 更 加 留 意 這 些 細 節 。 學 生 更 準 確 地 處 理 工 具 與 媒 材 。 除 了 個 人 的 素 描 與 繪 畫 作 品 之 外 , 團 體 作 品 可 包 括 壁 畫 、 大 的 畫 作 與 主 體 建 構 。

3 . 立 體 作 品 的 媒 材 包 括 黏 土 、 混 凝 紙 漿 、 灰 漿 、 木 頭 、 鐵 絲 、 現 成 物 與 這 些 媒 材 的 結 合 等 。

4 . 五 年 級 學 生 精 鍊 他 們 的 版 畫、攝 影、陶 器 與 雕 刻 的 技 術 。 5 . 在 簡 易 的 與 二 和 四 線 帶 的 織 布 機 上 編 織 、 刺 繡 品 與 軟 性

雕 刻 , 幫 助 學 生 加 強 他 們 對 肌 理 、 顏 色 與 設 計 的 覺 知 。 6 . 五 年 級 學 生 的 設 計 決 定 是 有 意 識 、 深 思 的 選 擇 之 結 果 ,

而 非 直 覺 的 行 動 。

歷 史 與 文 化 的 遺 產

1 . 藉 由 與 老 師 和 同 儕 的 討 論 , 學 生 將 設 計 與 日 常 生 活 結 合,識 別 藝 術 設 計 家 即 為 加 工 製 品 的 創 思 者,例 如 服 飾 、 住 宅 、 汽 車 與 家 具 。

2 . 他 們 識 別 與 比 較 在 各 種 職 業 中 艱 深 藝 術 技 能 的 需 求 情 形 。

3 . 藉 由 評 鑑 不 同 時 期 繪 畫 與 複 製 品 中 , 學 生 認 識 到 美 國 藝 術 家 所 創 作 呈 現 日 常 生 活 以 及 傳 達 歷 史 與 傳 統 的 藝 術 作 品 。

4 . 學 生 分 析 與 比 較 美 國 藝 術 家 與 其 他 國 家 藝 術 家 的 藝 術 作 品 。

5 . 觀 賞 原 作 的 學 習 之 旅 對 五 年 級 學 生 甚 具 價 值 。 5 年 級

( 小 學 ) 美 術

反 應 / 評 鑑

1 . 當 評 鑑 自 己 與 他 人 作 品 時 , 五 年 級 學 生 描 述 意 圖 、 形 成 結 論 與 表 達 意 見 。

2 . 當 詮 釋 與 評 鑑 藝 術 時 , 學 生 推 測 情 感 與 主 題 。

3 . 當 分 享 觀 念 時 , 學 生 對 他 人 的 意 見 表 現 出 專 注 與 尊 重 。 4 . 學 生 幫 老 師 選 擇 作 品 , 包 括 班 級 檔 案 與 主 題 展 示 。 資 料 來 源 : CEDFA (visited 2004, 03, 31)

(31)

2.初 中

初 中 的 視 覺 藝 術 課 程 內 容 分 項 與 小 學 相 同 , 茲 將 初 中 美 術 課 程 內 容 整 理 如 表 3-5:

表 3-5 美 國 德 州 初 中 美 術 課 程 內 容 一 覽 表

美 國 ( 德 州 ) 學 習

階 段 科 目 項 目 內 容

知 覺

1 . 六 年 級 學 生 使 用 直 接 的 觀 察 、 個 人 經 驗 、 記 憶 與 傳 統 事 件 為 藝 術 品 的 創 作 源 頭 。 他 們 以 文 字 與 影 像 記 錄 對 他 們 的 環 境 與 經 驗 的 構 想 , 並 以 此 當 作 創 作 平 面 和 立 體 藝 術 作 品 的 來 源 。

2 . 學 生 藉 由 討 論 藝 術 品 中 的 藝 術 元 素 與 原 理 的 呈 現 方 式 精 鍊 語 彙 技 能 。

創 作 性 的 表 現 / 實 作

1 . 學 生 使 用 鉛 筆 、 麥 克 筆 、 灰 漿 、 水 性 顏 料 、 版 畫 媒 材 、 攝 影 媒 材 、 與 電 子 媒 體 製 作 平 面 與 立 體 的 原 創 作 品 。 2 . 版 畫 技 術 包 括 壓 印 、 現 成 物 、 單 色 印 刷 、 模 印 、 油 布 與

木 刻 印 刷 。

3 . 攝 影 術 提 供 學 生 探 索 構 圖 與 記 錄 家 庭 與 學 校 事 件 的 機 會 。

4 . 六 年 級 學 生 使 用 的 立 體 媒 材 包 括 黏 土、混 凝 紙 漿、灰 漿 、 木 頭 、 鐵 絲 、 現 成 物 與 這 些 媒 材 的 結 合 等 。

5 . 在 製 作 陶 器 與 陶 器 雕 刻 , 學 生 結 合 土 板 、 圈 繞 與 捏 的 方 法,以 及 用 切 割、染 色 與 鑲 嵌 的 裝 飾 黏 土 方 法 進 行 實 驗 。 6 . 學 習 者 經 驗 建 築 物 的 添 加 與 刪 減 方 法 。 學 生 藉 由 在 簡 易

與 二 和 四 線 帶 的 織 布 機 上 編 織 、 刺 繡 品 與 軟 性 雕 刻 的 纖 維 練 習 , 加 強 他 們 對 肌 理 、 顏 色 與 設 計 的 覺 知 。 7 . 學 生 可 能 發 展 立 體 作 品 , 例 如 面 具 、 動 物 、 人 物 或 抽 象

形 式 。 他 們 自 由 且 直 覺 地 創 作 或 從 速 寫 中 實 行 計 畫 。 8 . 經 由 評 價 與 討 論 , 學 生 識 別 人 造 物 的 設 計 構 思 之 實 際 應

用 與 設 計 特 性 。 學 生 使 用 設 計 技 能 來 準 備 班 級 或 個 人 使 用 的 視 覺 物 , 諸 如 床 罩 、 報 告 、 筆 記 簿 、 圖 表 與 海 報 。 6 年 級

( 初 中 ) 美 術

歷 史 與 文 化 的 遺 產

1 . 藉 由 比 較 來 自 不 同 時 期 藝 術 的 複 製 品 、 印 刷 品 、 幻 燈 片 與 錄 影 帶 , 六 年 級 學 生 認 識 歷 史 與 政 治 事 件 對 藝 術 作 品 的 影 響 。

2 . 他 們 以 職 業 與 非 職 業 的 興 趣 取 向 來 考 慮 藝 術 的 益 處 。

(32)

6 年 級

( 初 中 ) 美 術

反 應 / 評 鑑

1 . 學 生 在 各 個 階 段 分 析 他 們 自 己 的 作 品 : 計 畫 時 、 進 行 中 與 結 束 時 。

2 . 六 年 級 學 生 使 用 幻 燈 片 、 圖 片 、 磁 片 及 原 作 等 , 繼 續 評 鑑 個 人 作 品 與 主 要 藝 術 家 作 品 , 加 以 描 述 意 圖 、 形 成 結 論 以 及 推 測 情 感 與 主 題 。

3 . 當 與 團 體 和 老 師 分 享 構 思 時 , 六 年 級 學 生 對 他 人 的 意 見 表 現 出 專 注 與 尊 重 。

知 覺

1 . 七 年 級 學 生 從 記 憶 、 想 像 、 自 我 覺 知 與 對 世 界 的 觀 察 取 得 藝 術 創 作 的 來 源 。

2 . 對 這 些 觀 念 、 觀 察 與 計 畫 未 來 作 品 , 速 寫 簿 是 一 重 要 的 資 源 。

3 . 學 生 使 用 簡 潔 的 詞 彙 來 比 較 元 素 與 原 理 在 自 己 與 他 人 的 作 品 的 使 用 情 況 。

創 作 性 的 表 現 / 實 作

1 . 七 年 級 學 生 使 用 想 像 的 媒 材 結 合 , 以 製 作 平 面 與 立 體 的 作 品 。

2 . 學 生 比 前 些 年 級 時 作 更 多 的 計 畫 , 且 在 使 用 平 面 與 立 體 的 媒 材 時 較 為 熟 練 。

3 . 他 們 以 電 子 媒 體 進 行 實 驗 , 例 如 多 重 與 原 創 電 腦 影 像 。 4 . 有 了 來 自 藝 術 教 師 的 指 導 , 學 生 討 論 設 計 如 何 影 響 環 境 , 且 建 築 師 - 藝 術 家 - 設 計 家 團 隊 如 何 合 作 以 規 劃 景 物 、 鄰 里 、 購 物 中 心 、 公 園 與 工 業 園 區 。

歷 史 與 文 化 的 遺 產

1 . 學 生 認 識 影 響 藝 術 家 的 社 會 議 題 ; 相 對 地 , 藝 術 家 經 常 以 提 昇 貧 窮 、 戰 爭 、 健 康 關 懷 、 與 環 境 的 覺 知 為 創 作 主 題 , 以 影 響 社 會 。

2 . 學 生 分 析 來 自 不 同 文 化 的 藝 術 家 呈 現 這 些 議 題 的 異 同 處 。

3 . 七 年 級 學 生 觀 察 、 討 論 、 與 批 判 性 地 寫 下 有 關 他 們 自 己 的 藝 術 以 及 所 選 擇 的 時 期 與 文 化 的 作 品 。

7 年 級

( 初 中 ) 美 術

反 應 / 評 鑑

1 . 七 年 級 學 生 為 個 人 檔 案 蒐 集 作 品 , 做 為 學 習 與 成 長 的 紀 錄 。

知 覺

1 . 八 年 級 學 生 從 有 關 他 們 自 己 的 觀 念、直 接 的 觀 察、記 憶 、 與 想 像 中 取 得 藝 術 創 作 的 來 源 。

2 . 使 用 速 寫 簿 紀 錄 這 些 觀 念 與 觀 察 , 且 做 為 計 畫 之 用 。 3 . 學 生 使 用 簡 明 的 詞 彙 來 比 較 元 素 與 原 理 在 他 們 自 己 與 他

人 的 作 品 的 使 用 情 況 。 8 年 級

( 初 中 )

創 作 性 的 表 現 / 實 作

1 . 八 年 級 學 生 增 加 簡 單 絹 印 的 版 畫 技 術 。 學 生 使 用 攝 影 以 學 習 構 圖 與 記 錄 家 庭 、 學 校 與 社 區 事 件 以 做 為 未 來 作 品 的 來 源 。

參考文獻

Out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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