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減量政策工具與個案 應用評析
洪志銘 助研究員
中華經濟研究院
溫室氣體減量管道 溫室氣體減量管道溫室氣體減量管道 溫室氣體減量管道
部門
化石能源
碳捕捉
減少化石能源投 入
化石能源替代品
(再生能源、低 碳能源)
溫室氣體減量
提高能源使用 效率
能源管理法 能源稅條例
溫室氣體減 量法
再生能源發展 條例
溫室氣體減量法 溫室氣體減量法溫室氣體減量法
溫室氣體減量法 VS. VS. VS. 能源稅條例VS. 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
(1/4)
溫室氣體減量法 溫室氣體減量法 溫室氣體減量法
溫室氣體減量法 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
減量目標 明確規定 無,透過課稅減量
溫室氣體管制對象 六種 一種(CO2)
管制部門或產品 部門 產品
排放資料取得 盤查、登錄、查驗證 申報
組織 政府機關權責 複雜 單一
監理 有 無
財務 收入* 不穩定 穩定
支出 影響範圍窄 影響範圍廣
•溫減法收入:拍賣或配售所得、手續費、預算撥款、其他
•能源稅收入:稅收
溫室氣體減量法 溫室氣體減量法 溫室氣體減量法
溫室氣體減量法 VS. VS. VS. VS. 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2/4)能源稅條例
〈
〈〈
〈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
(
(
(
(行政院行政院行政院行政院95959595年版年版年版)年版)))
〈〈〈
〈溫室氣體減量法溫室氣體減量法溫室氣體減量法〉溫室氣體減量法〉〉〉
汽油 能源
柴油 製造
煤油 運輸
航空燃油 住商
液化石油氣 農業
燃料油 天然氣
煤炭
溫室氣體減量法 溫室氣體減量法溫室氣體減量法
溫室氣體減量法 VS. VS. VS. 能源稅條例VS. 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
(3/4)
資料來源:環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溫室氣體減量法 溫室氣體減量法溫室氣體減量法
溫室氣體減量法 VS. VS. VS. 能源稅條例VS. 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
(4/4)
競競
競競 合合合合 說明說明說明說明
減量目標 ◎ 兩法可共同降低溫室氣體排放
溫室氣體管制標的 ◎ ◎ 管制氣體相同為競,不同為合 管制對象 ◎ ◎ 對相同管制對象實施兩法,為競
不同對象實施兩法,為合
排放資料取得 ◎ 獲取相同排放資訊,多付出額外 成本,為競
組織 ◎ 管制相同溫室氣體,卻由不同機
構執行,資源使用重複,為競
財務 ◎ ◎
收:排放源繳交兩次費用,形同 一罪兩罰,為競
支:兩法支出若同在具有互補之 研發活動,為合
能源稅與碳交易簡單經濟分析 能源稅與碳交易簡單經濟分析能源稅與碳交易簡單經濟分析 能源稅與碳交易簡單經濟分析
基本模型 基本模型
基本模型基本模型(1/4)(1/4)(1/4)(1/4)
能源稅
利潤:
碳交易
利潤:
假設:廠商短期無法調整產品價格,亦無價格轉 嫁能力
( )
Q b g
P Q P t b P g
π
= − +θ
−( )
3 3Q b g c tc
P Q P b P g P b a e P a a
π
= − − −θ
− − − −PQ:產品價格;g, b :低碳與高碳能源;Pg, Pb:低碳與高碳能源價格 a:減量水準;Pc:碳權價格;Ptc :單位交易成本
Q = g b
α β生產函 數:
能源稅與碳交易簡單經濟分析 能源稅與碳交易簡單經濟分析能源稅與碳交易簡單經濟分析 能源稅與碳交易簡單經濟分析
能源稅 能源稅能源稅
能源稅(((碳交易(碳交易碳交易)碳交易))影響)影響影響(2/4)影響(2/4)(2/4)(2/4)
定義:
能源密集度:
* *
*
g b Q
+
12 14 16 18 20 能源稅
7800 7900 8000 8100 8200 8300
利潤
12 14 16 18 20 能源稅
24.6 24.8 25.0 25.2 25.4 能源密集度
Q 100
P = Pb = 2 Pg =12 θ = 0.01 α = 0.5 β = 0.2
能源稅與碳交易簡單經濟分析 能源稅與碳交易簡單經濟分析能源稅與碳交易簡單經濟分析 能源稅與碳交易簡單經濟分析
能源稅 能源稅能源稅
能源稅(((碳交易(碳交易碳交易)碳交易))影響)影響影響(3/4)影響(3/4)(3/4)(3/4)
定義:
單位營業收入能源支出:
碳排放密集度:
*
b g
Q
P b P g P Q
+
*
*
b Q θ
12 14 16 18 20 能源稅
0.660 0.665 0.670 0.675
單位營業收入能源支出
12 14 16 18 20 能源稅
0.230 0.232 0.234 0.236 0.238 碳排放密集度
能源稅與碳交易簡單經濟分析 能源稅與碳交易簡單經濟分析能源稅與碳交易簡單經濟分析
能源稅與碳交易簡單經濟分析(4/4)(4/4)(4/4)(4/4)
12 14 16 18 20
碳權價格, 能源 稅 7900
8000 8100 8200 8300
利潤
能源稅
碳權交易(無交易成本)
碳權交易(有交易成本)
在能源稅與碳交易價格相同下,當碳價格提高,對利潤影響:
•能源稅負面影響高於碳權交易
個案分析個案分析個案分析 個案分析
個案選取:國內一貫作業煉鋼廠
目的:
計算〈能源稅條例〉稅賦與〈溫室氣體減量法〉碳權 支出
計算方法:
〈能源稅條例〉:以原料、燃料概念計算
〈溫室氣體減量法〉:以碳物質流方法計算
假設條件
短期廠商無成本轉嫁與技術改進能力
能源稅額與碳權價格相等
個案分析 個案分析個案分析
個案分析———〈—〈〈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
一貫作業煉鋼廠使用能源投入
冶金煤 煉焦
工廠 焦炭
無煙煤 燒結 工廠
PCI煤
高爐 工廠 燃料煤 汽電
共生 軋鋼
天然氣、汽油、柴油 支援各廠不足之能源需 求。
低硫 燃料油
個案分析 個案分析個案分析
個案分析———〈—〈〈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能源稅條例〉〉〉
case1與case2課稅對象比較
課稅對象 Case1 Case2
原料 燃料 原料 燃料
冶金煤
焦炭
PCI煤
無煙煤
燃料煤
天然氣
低硫燃料油
柴油
汽油
case1:〈能源稅條例〉,PCI煤與焦炭視為原料,不課稅 case2:本研究假定(1)PCI煤與焦炭視為燃料,課稅;
個案分析個案分析個案分析
個案分析———〈—〈〈溫室氣體減量法〈溫室氣體減量法溫室氣體減量法〉溫室氣體減量法〉〉〉
計算方法:碳物質流法
數據引用:
<以物質流分析結合系統動態探討台灣鋼鐵業二氧 化碳之排放>,吳兆衡(2009)
計算方法:
彙整各製程中投入原料的碳總量及產品中的碳總 量,由物質平衡,其差額為製程之二氧化碳排 放。
個案分析個案分析個案分析 個案分析
結果比較:二氧化碳排放量
年排放二氧化碳(噸)
0 5,000,000 1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5,000,000
全廠總計 煉焦 燒結 高爐 轉爐 汽電共生 軋鋼 其他
能源稅條例-Case1 能源稅條例-Case2
溫室氣體減量法-碳物質流
•case1:排放量以煉焦製程之冶金煤為主。
•case2:排放量以高爐製程之焦炭、PCI煤為主,結果與碳物質流方法接近。
個案分析個案分析個案分析 個案分析
結果比較:稅賦與碳權支出
依統計,國內一貫作業鋼鐵廠之年淨利約為20,000百萬元,若無相應的減碳措 施,稅賦或碳權費用對於一貫作業煉鋼廠的財務皆造成一定影響,其中又以 全廠碳物質流計算方法所繳交的碳費最多,故對淨利的影響相較能源稅的兩
稅賦或碳權費用(百萬元)
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400 500 600 700
稅率或碳價(元/噸CO2)
能源稅條例-Case1 能源稅條例-Case2
溫室氣體減量法-碳物質流
結論與建議 結論與建議結論與建議 結論與建議
中央主管機關必須注意與調和〈溫室氣體減量法〉與〈能 源稅條例〉之競合問題
〈溫室氣體減量法〉之交易成本過高,減損環境有效性的 達成
〈溫室氣體減量法〉與〈能源稅條例〉在短期皆會影響廠 商的獲利,廠商應可在制度實施前預作準備與調整
〈能源稅條例〉對能源投入是原料與燃料的認定需更仔 細,此會影響廠商的碳費負擔與國家溫室氣體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