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動 機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動 機 "

Copied!
187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第 一 章 第 一 章 第 一 章

第 一 章 緒 論 緒 論 緒 論 緒 論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動 機

在 婦 女 的 育 齡 期 , 除 了 懷 孕 期 之 外 , 懷 孕 前 長 時 期 的 營 養 狀 態 也 是 影 響 新 生 兒 出 生 體 型 及 健 康 狀 況 的 關 鍵 , 新 生 兒 的 出 生 體 型 對 於 日 後 兒 童 的 生 長 發 展 有 著 密 切 的 關 係 (Gallowa y, 1993) 。 一 般 來 說 營 養 狀 態 涵 蓋 了 飲 食 營 養 的 攝 取 、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BMI(Body Mass Index)及 身 體 測 量 值 。 本 研 究 室 研 究 生 陳 姮 霏 (民 93)及 許 祐 寧 (民 94)在 民 91 世 代 的 懷 孕 期 營 養 對 新 生 兒 體 型 影 響 的 前 瞻 性 研 究 中 , 發 表 所 追 蹤 的 181 名 婦 女 及 嬰 兒 之 懷 孕 期 營 養 狀 況 、 懷 孕 週 數 、 母 親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等 因 素 對 新 生 兒 出 生 體 型 的 影 響。而 民 91 世 代 所 追 蹤 的 181 名 懷 孕 婦 女 , 其 新 生 兒 的 出 生 體 重 為 常 態 分 佈 。 為 了 增 加 出 生 體 重 之 差 異 範 圍 , 故 本 研 究 收 集 相 對 高 出 生 體 重 及 相 對 低 出 生 體 重 之 新 生 兒,於 93 年 開 始 (民 93 世 代 )收 集 其 母 親 及 家 庭 基 本 資 料 及 飲 食 相 關 問 卷 的 訪 視 。 本 論 文 合 併 分 析 兩 個 小 型 世 代 的 飲 食 相 關 資 料:食 物 頻 率 問 卷 及 生產後回 憶各時期典型一天飲食問卷,以 評 估 母 親 懷 孕 前 飲 食 營 養 的 攝 取 量 及 和 孕 期 前 後 婦 女 飲 食 攝 取 的 變 化 量 , 並 測 量 婦 女 孕 前 體 重 (BMI)與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藉 由 這 些 資 料 來 探 討 影 響 新 生 兒 出 生 體 型 的 可 能 因 素 。 雖 然 同 是 回 憶 懷 孕 前 的 飲 食 型 態 , 但 由 於 兩 個 世 代 受 試 者 填 答 問 卷 的 時 間 點 不 同 , 另 設 計 一 小 型 方 法 學 研 究 以 評 估 回 憶 的 時 間 點 不 同 是 否 會 影 響 問 卷 的 效 度 , 藉 此 驗 證 兩 世 代 資 料 合 併 的 可 靠 性 。

希 望 在 分 析 兩 個 合 併 的 小 型 世 代 研 究 資 料 後 , 能 獲 得 關

(2)

於 台 灣 本 土 懷 孕 期 之 前 的 飲 食 營 養 的 資 訊 , 提 供 給 懷 孕 婦 女 或 是 有 計 畫 懷 孕 的 婦 女 , 以 利 有 更 多 更 好 的 生 產 結 果 。

第 二 節 第 二 節 第 二 節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目 的

1‧探 討 母 親 懷 孕 前 一 年 飲 食 狀 況 與 新 生 兒 體 型 之 相 關 性 。 1.1 母 親 懷 孕 前 一 年 的 飲 食 狀 況 與 新 生 兒 體 型 之 相 關 性 為

何 ?

1.2 母 親 懷 孕 前 一 年 的 飲 食 狀 況 與 偏 低 出 生 體 重 兒 之 相 關 性 為 何 ?

1.3 母 親 懷 孕 前 一 年 的 飲 食 狀 況 與 偏 高 出 生 體 重 兒 之 相 關 性 為 何 ?

2‧探 討 母 親 懷 孕 前 一 年 體 重 與 新 生 兒 體 型 之 相 關 性 。 2.1 母 親 懷 孕 前 體 重 與 新 生 兒 體 型 之 相 關 性 為 何 ?

2.2 母 親 未 懷 孕 時 體 重 屬 體 重 過 輕 者 , 懷 孕 時 體 重 的 增 加 量 與 新 生 兒 體 型 之 相 關 性 為 何 ?

2.3 母 親 未 懷 孕 時 體 重 屬 正 常 體 重 者 , 懷 孕 時 體 重 的 增 加 量 與 新 生 兒 體 型 之 相 關 性 為 何 ?

2.4 母 親 未 懷 孕 時 體 重 屬 體 重 過 重 者 , 懷 孕 時 體 重 的 增 加 量 與 新 生 兒 體 型 之 相 關 性 為 何 ?

3‧探 討 母 親 懷 孕 期 間 (懷 孕 前 至 產 前 )飲 食 狀 態 的 變 化 。 3.1 利 用 個 人 飲 食 頻 率 問 卷,評 估 懷 孕 前 一 年 的 熱 量 和 營 養 素

攝 取 狀 況 為 何 ?

3.2 利 用 24 小 時 飲 食 回 憶 , 評 估 懷 孕 期 的 熱 量 和 營 養 素 攝 取

(3)

狀 況 為 何 ?

3.3 利 用 飲 食 問 卷 來 評 估 婦 女 於 懷 孕 前 一 年 及 懷 孕 期 間 的 飲 食 營 養 狀 況 是 否 有 改 變 ?

3.4 比 較 懷 孕 期 飲 食 問 卷 之 前 瞻 型 及 回 溯 型 評 估 的 差 異 為 何 ?

4‧探 討 新 生 兒 體 型 相 關 之 其 他 因 素 。 4.1 家 庭 背 景 對 新 生 兒 體 型 之 影 響 。

4.1.1 母 親 懷 孕 歷 史 與 新 生 兒 體 型 之 相 關 性 為 何 ?

4.1.2 母 親 年 齡 和 社 經 背 景 與 新 生 兒 體 型 之 相 關 性 為 何 ? 4.1.3 母 親 生 活 型 態 與 新 生 兒 體 型 之 相 關 性 為 何 ?

4.1.4 父 母 親 身 高 與 新 生 兒 體 型 之 相 關 性 為 何 ?

4.2 母 親 懷 孕 期 血 糖 、 懷 孕 週 數 與 新 生 兒 體 型 之 相 關 性 。

第 三 節 第 三 節 第 三 節

第 三 節 名 詞 解 釋 名 詞 解 釋 名 詞 解 釋 名 詞 解 釋

一 、 懷 孕 前 一 年 (one year before pregnancy):

以 最 後 一 次 月 經 的 時 間 , 往 回 推 算 前 一 年 。

二 、 懷 孕 週 數 (gestational age):

以 最 後 一 次 月 經 的 日 期 推 算 , 不 足 一 週 者 忽 略 不 計 。

三 、 生 產 結 果 (birth outcome):

本 研 究 指 新 生 兒 的 出 生 身 長 、 體 重 、 頭 圍 、 胸 圍 。

(4)

四 、 妊娠低出生體重(small for gestational age;SGA):

出生體重小於同出生週數之新生兒族群在統計排行上的第 10 百 分位以下之嬰兒。

五 、 妊娠適當出生體重(appropriate for gestational age; AGA):

出生體重介於同出生週數之新生兒族群在統計排行上的第 10 至 第 90 個百分比之間。

六、妊娠高出生體重(large for gestational age;LGA):

出生體重大於同出生週數之新生兒族群在統計排行上的第 90 百分 位以上之嬰兒。

七、相對低出生體重嬰兒(relatively low birth weight infants; rLBW):

出生體重小於同出生週數之新生兒族群在統計排行上的第 25 百 分位以下之嬰兒。

八、相對適當出生體重(relatively adequate birth weight infants; rABW):

嬰兒出生體重介於同出生週數之新生兒族群在統計排行上的第 25 至第 75 個百分比之間。

九、相對高出生體重嬰兒(relatively high birth weight infants; rHBW):

出生體重大於同出生週數之新生兒族群在統計排行上的第 75 百 分位以上之嬰兒。

十 、 生產後回憶各時期典型一天飲食問卷(a typical day recall for

postnatal women):

(5)

類 似 24 小 時 飲 食 回 憶 型 的 問 卷,但 因 本 研 究 為 產 婦 回 憶 孕 前 及 孕 期 典 型 飲 食 , 時 間 間 隔 為 長 時 期 , 非 一 般 回 顧 前 一 天 飲 食 的 24 小 時 飲 食 回 憶 。

十 一 、 社 經 地 位 (socioeconomic status, SES):

本 研 究 所 指 社 經 地 位 包 括 父 母 教 育 程 度 和 職 業 。

十 二 、 生 活 型 態 (lifestyle):

本 研 究 指 抽 煙 習 慣 、 喝 酒 習 慣 、 吃 素 習 慣 。

(6)

第 二 章 第 二 章 第 二 章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文 獻 探 討 文 獻 探 討 文 獻 探 討

此 章 將 與 本 研 究 所 探 討 問 題 之 相 關 資 料 加 以 彙 整 , 藉 以 幫 助 研 究 之 進 行 。 第 一 節 「 懷 孕 前 營 養 對 於 生 產 結 果 之 影 響 」 ,探 討 婦 女 孕 前 營 養 狀 況 與 飲 食 型 態 與 生 產 結 果 之 間 的 關 係 。 第 二 節「 懷 孕 前 體 重 對 於 新 生 兒 的 影 響 」, 探 討 婦 女 孕 前 體 重 及 孕 期 增 加 量 與 新 生 兒 之 間 的 相 關 性 。 第 三 節 「 孕 婦 營 養 狀 況 評 估 法 」 ,整 理 及 分 析 國 內 外 評 估 孕 婦 營 養 狀 況 時 所 使 用 的 方 法 。 第 四 節「 新 生 兒 出 生 體 重 相 關 探 討 」, 整 理 國 內 出 生 相 關 資 料 與 探 討 影 響 新 生 兒 出 生 結 果 的 因 素 。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懷 懷 懷 懷孕前營養 孕前營養 孕前營養 孕前營養對於生產結果 對於生產結果 對於生產結果 對於生產結果之 之 之影響 之 影響 影響 影響

一 般 人 往 往 很 注 重 懷 孕 時 營 養 的 攝 取 狀 況 , 對 於 本 身 孕

前 的 營 養 卻 不 太 重 視 ; 很 多 婦 女 在 知 道 自 己 懷 孕 後 , 才 開 始

注 意 飲 食 的 選 擇 和 營 養 的 補 充 。 在 Maternal Nutrition and

Pregnanc y Outcome: anthropo metric assess ment 一 書 中 提 到 ,

孕 婦 本 身 的 營 養 狀 態 對 於 新 生 兒 的 健 康 狀 況 及 出 生 體 重 為 關

鍵 性 的 影 響 因 素 , 而 孕 婦 的 營 養 狀 態 包 含 了 懷 孕 期 及 懷 孕 前

長 時 期 的 營 養 (Krasovec and Anderson, 1991)。 美 國 營 養 師 協

會 (American Dietetic Association)於 2002 年 提 出 的 Nutrition

and lifest yle for a healthy pregnancy outco me 中 也 有 提 到 , 在

妊 娠 早 期 , 胎 兒 的 營 養 來 源 依 靠 孕 婦 體 內 的 儲 備 , 孕 前 營 養

良 好 的 孕 婦 所 生 的 新 生 兒 不 僅 體 重 等 符 合 標 準 , 健 康 狀 況 較

好,且 能 減 少 新 生 兒 缺 陷、幼 兒 慢 性 健 康 問 題 及 不 理 想 的 胎 兒

生 長 的 狀 況 (Kaiser and Allen, 2002)。

(7)

根 據 來 自 聯 合 國 營 養 部 門 United Nations System, Subcommittee on Nutrition 的 SCN News No.11 Maternal and Child Nutrition, 其 中 的 章 節「 Prepregnancy Nutritional Status and its Impact on Birthweight」, 建 議 已 開 發 國 家 中 微 量 營 養 素 輕 微 缺 乏 的 婦 女,在 懷 孕 前 將 體 重 調 整 至 適 當 的 範 圍 (WHO 標 準 成 年 人 BMI 範 圍 為 18.5- 25.0 kg/m

2

) 和 攝 取 適 量 的 飲 食 ; 至 於 開 發 中 國 家 的 婦 女 , 可 能 終 身 都 處 在 微 量 營 養 素 攝 取 不 足 的 情 況 , 一 般 來 說 , 生 產 結 果 會 受 母 親 本 身 的 營 養 狀 態 而 影 響 ,因 此 作 者 建 議 開 發 中 國 家 的 婦 女 在 懷 孕 前 (不 管 時 間 長 短 )及 懷 孕 全 期 增 加 飲 食 營 養 的 攝 取,以 增 加 新 生 兒 的 出 生 體 重 和 新 生 兒 的 存 活 率 (Galloway and Anderson, 1994)。

Caan 等 人 (1987), 招 募 加 州 642 位 生 過 第 一 胎 , 產 後 沒 有 哺 餵 母 乳 且 有 計 劃 生 第 二 胎 的 婦 女 為 受 試 者 。 將 受 試 者 分 為 實 驗 組 和 對 照 組 , 實 驗 組 (n=335) 在 產 後 實 行 Women, Infants, Children(WIC)的 營 養 補 充 計 畫 5 到 7 個 月,營 養 補 充 品 為 每 個 月 至 少 15 公 升 的 牛 奶 , 1360 公 克 的 起 司 , 一 公 斤 的 穀 類 製 品,2 打 的 雞 蛋,及 3.6 公 升 富 含 維 生 素 C 的 果 汁 。 而 對 照 組 (n=307)則 是 在 產 後 使 用 了 0 到 2 個 月 的 營 養 補 充 品 。 3 年 之 內 , 受 試 者 們 又 懷 孕 生 了 第 二 胎 , 記 錄 其 生 產 結 果 。 結 果 顯 示 , 實 驗 組 的 婦 女 比 起 對 照 組 的 婦 女 , 其 新 生 兒 出 生 體 重 平 均 多 了 131 克 (p=0.003) , 身 長 增 加 0.3 公 分 (p=0.01),且 生 出 ≦ 2500g 嬰 兒 的 機 率 較 低 (Caan et al.,1 98 7 )。

以 下 將 根 據 國 內 外 的 相 關 文 獻 來 探 討 婦 女 懷 孕 前 某 些 營 養 素

(8)

的 攝 取 情 形 對 於 生 產 結 果 的 影 響。而 孕 前 營 養 中 又 以 葉 酸 最 為 重 要 , 因 此 將 它 獨 立 個 別 探 討 。 另 外 再 列 出 孕 前 其 他 營 養 素 的 相 關 文 獻 , 如 維 生 素 A、 脂 肪 酸 及 維 生 素 B 群 進 行 整 理 。

一 、 葉 酸

在 1965 年 Hibbard 及 Smithells 首 先 提 出 葉 酸 與 胚 胎 的 發 育 有 關 (Hibbard and Smithells, 1965),之 後 便 開 始 有 許 多 研 究 致 力 於 找 出 葉 酸 與 新 生 兒 缺 陷 及 生 產 結 果 之 間 的 相 關 性 。 Laurence 等 人 (1981) 招 募 生 過 神 經 管 缺 陷 嬰 兒 (neural tube defects, NTDs)並 有 打 算 生 第 二 胎 的 英 國 南 威 爾 斯 婦 女 (n=111) 為 受 試 者 。 隨 機 雙 盲 對 照 試 驗 , 實 驗 組 受 試 者 (n=60)在 懷 孕 前 及 懷 孕 初 期 每 日 服 用 4mg 的 葉 酸 補 充 劑 , 對 照 組 (n=51)則 服 用 安 慰 劑 。 作 者 在 實 驗 組 受 試 者 懷 孕 後 第 6 至 9 週 時 進 行 採 血 , 分 析 血 漿 中 葉 酸 的 濃 度 ; 如 果 血 漿 中 葉 酸 濃 度 高 於 10µg/L, 則 歸 類 為 遵 照 研 究 指 示 的 受 試 者 (n= 44), 反 之 , 若 濃 度 低 於 10µg/L , 則 歸 類 為 沒 有 遵 照 研 究 指 示 的 受 試 者 (n=16)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實 驗 組 中 遵 照 研 究 指 示 的 婦 女 , 沒 有 再 生 出 神 經 管 缺 陷 的 嬰 兒 ; 實 驗 組 中 沒 有 遵 照 研 究 指 示 的 婦 女 有 兩 位 再 度 生 出 神 經 管 缺 陷 的 嬰 兒 , 安 慰 劑 組 有 4 位 婦 女 再 度 生 出 神 經 管 缺 陷 的 嬰 兒 。 有 服 用 4mg 葉 酸 補 充 劑 的 婦 女 沒 有 生 出 神 經 管 缺 陷 的 嬰 兒 , 沒 有 服 用 4mg 葉 酸 補 充 劑 的 婦 女 再 度 生 出 6 個 神 經 管 缺 陷 的 嬰 兒 , 兩 者 之 間 有 顯 著 差 異 (p=0.04)。作 者 表 示,服 用 葉 酸 補 充 劑 可 能 是 預 防 新 生 兒 神 經 管 缺 陷 有 用 且 安 全 的 方 法 (Laurence et al.,1981)。

Czeizel 等 人 (1992)招 募 匈 牙 利 布 達 佩 斯 有 計 畫 第 一 次 懷

(9)

孕 的 婦 女 為 受 試 者 , 隨 機 的 給 予 受 試 者 們 綜 合 維 生 素 補 充 劑 (內 含 12 種 維 他 命 、 0.8 mg 葉 酸 、 4 種 礦 物 質 、 3 種 微 量 元 素 ) 或 者 是 微 量 元 素 補 充 劑 (內 含 銅、鎂、鋅 及 少 量 的 維 生 素 C),

一 天 一 錠,從 懷 孕 前 (至 少 一 個 月 前 )開 始 服 用,直 到 婦 女 月 經 沒 來 的 第 二 次 才 停 止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服 用 綜 合 維 生 素 補 充 劑 的 受 試 者 有 2104 位 , 服 用 微 量 元 素 補 充 劑 的 有 2052 位 。 微 量 元 素 組 的 婦 女 生 出 先 天 畸 型 嬰 兒 的 機 率 比 綜 合 維 生 素 組 來 的 高 (22.9 per 1000 新 生 兒 vs. 13.3 per 1000, p=0.02)。 微 量 元 素 組 產 出 6 個 神 精 管 缺 陷 的 新 生 兒 , 而 綜 合 維 生 素 組 則 沒 有 (p=0.029)。 作 者 表 示 , 婦 女 在 懷 孕 前 及 懷 孕 初 期 補 充 含 葉 酸 的 綜 合 維 生 素 可 以 有 效 地 降 低 神 經 管 缺 陷 的 發 生 率 (Czeizel et al., 1992)。

計 畫 懷 孕 或 剛 懷 孕 的 前 幾 週 有 足 夠 的 葉 酸 攝 取 , 對 於 胎 兒 神 經 管 的 發 育 相 當 重 要 。 在 1993 至 1995 年 , 中 美 合 作 預 防 神 經 管 缺 陷 計 劃 (The China-U.S. collaborative project for neural tube defect prevention), 於 中 國 大 陸 河 北 、 浙 江 及 江 蘇 進 行 大 規 模 的 研 究 顯 示 , 婦 女 在 懷 孕 前 及 懷 孕 初 期 每 日 補 充 400µg 葉 酸 , 則 新 生 兒 發 生 神 經 管 缺 陷 的 機 率 , 河 北 省 下 降 80% ; 浙 江 及 江 蘇 省 下 降 40% 。 經 由 以 上 的 研 究 可 知 , 懷 孕 初 期 是 神 經 管 正 常 閉 合 的 關 鍵 時 期 , 若 母 親 在 懷 孕 前 體 內 的 葉 酸 含 量 不 足 以 供 應 胎 兒 發 育 所 需 , 在 懷 孕 初 期 又 未 能 及 早 發 現 而 加 以 補 充,對 胎 兒 會 有 不 利 的 影 響 (Berry et al., 1999)。

Craciunescu 等 人 (2004)研 究 母 鼠 飲 食 中 的 葉 酸 對 於 老 鼠

胎 兒 終 腦 前 驅 細 胞 的 影 響 作 用。在 母 鼠 懷 孕 的 11 至 17 天 中,

(10)

將 懷 孕 的 母 鼠 分 成 三 組 , 分 別 餵 予 補 充 葉 酸 20mg/kg (folate supple mented, FS), 控 制 組 2 mg/kg (folate control, FCT), 及 缺 乏 葉 酸 (folate deficient, FD)的 飲 食 。 結 果 顯 示 , 在 腦 室 的 細 胞 分 裂 期,FD 組 的 前 驅 細 胞 (progenitor cells)的 數 目 明 顯 減 少 , FD 組 大 腦 隔 板 (septum)的 細 胞 數 為 FCT 組 的 46.6%, 腦 內 基 底 核 (caudate putamen) 為 FCT 組 的 43.5% , 而 新 皮 質 (neocortex)為 FCT 組 的 54.4%。 另 外 發 現 , FD 組 胎 鼠 的 腦 隔 板 凋 亡 細 胞 (apoptotic cells)的 數 目 比 FCT 組 多 (106.2%)。 FS 組 與 FCT 組 在 各 種 測 量 中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 作 者 表 示 , 葉 酸 在 DNA 合 成 上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 在 細 胞 成 長 快 速 的 胎 兒 時 期 葉 酸 的 需 要 量 大 增 , 母 親 飲 食 中 的 葉 酸 影 響 胎 兒 前 腦 前 驅 細 胞 的 發 展 (Craciunescu et al., 2004)。

美 國 公 共 衛 生 部 門 ( U.S. Public Health Service) 在 1992

年 通 過 孕 婦 補 充 葉 酸 可 減 少 神 經 管 缺 陷 胎 兒 發 生 率 的 健 康 宣

稱 , 建 議 所 有 處 於 育 齡 的 婦 女 應 在 懷 孕 期 每 日 補 充 0.4mg 葉

酸 , 推 估 可 降 低 50%神 經 管 缺 陷 胎 兒 發 生 率 (CDC,1992)。 為

了 降 低 神 經 管 缺 陷 新 生 兒 的 發 生 率,美 國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US

Food and Drugs Ad ministration, FDA)於 1996 年 3 月 批 准 添 加

葉 酸 於 加 工 的 穀 類 製 品 中,隨 後 在 1998 年 1 月 明 文 強 制 規 定

業 者 必 須 添 加 葉 酸 於 加 工 的 穀 類 製 品 中 (每 100 公 克 製 品 中 含

140μ g 的 葉 酸 )。為 了 評 估 美 國 政 府 實 施 葉 酸 強 化 政 策 後 對 於

神 經 管 缺 陷 的 影 響 , Honein 等 人 (2001)分 析 1990 至 1999 年

間 的 美 國 國 內 出 生 證 明 得 到 神 經 管 缺 陷 的 資 料 。 此 研 究 主 要

比 較 葉 酸 強 化 前 (1995 年 10 月 至 1996 年 12 月 )與 葉 酸 強 化 後

(1998 年 10 月 至 1999 年 12 月 )神 經 管 缺 陷 的 發 生 率。葉 酸 強

(11)

化 前 , 每 10 萬 名 新 生 兒 中 有 37.8 名 神 經 管 缺 陷 兒 ; 葉 酸 強 化 後 , 每 10 萬 名 新 生 兒 中 有 30.5 神 經 管 缺 陷 兒 , 結 果 顯 示 美 國 進 行 葉 酸 強 化 政 策 後 , 神 經 管 缺 陷 胎 兒 的 發 生 率 降 低 了 19% (prevalence ratio, 0.81; 95%CI, 0.75- 0.87)。 顯 示 能 經 由 飲 食 改 善 體 內 葉 酸 營 養 狀 況 來 預 防 胎 兒 神 經 管 缺 陷 (Honein et al., 2001)。

台 灣「 國 民 營 養 健 康 狀 況 變 遷 調 查 (NAHSIT1993~1996)」

的 結 果 顯 示 , 19~44 歲 孕 齡 婦 女 雖 無 血 漿 葉 酸 缺 乏 , 但 血 漿

葉 酸 濃 度 介 於 3~6 ng/mL 的 瀕 臨 缺 乏 率 5%,紅 血 球 葉 酸 缺 乏

約 1% (Lin et al., 1999)。陳 冠 如 等 人 (2006)為 了 解 台 北 地 區 懷

孕 婦 女 之 葉 酸 營 養 狀 況 , 分 析 民 國 81 年 所 收 的 81 位 耕 莘 醫

院 及 亞 東 醫 院 無 貧 血 現 象 (血 紅 素 >11g/dL)之 20~35 歲 孕 婦 的

血 液 資 料 , 測 定 懷 孕 初 期 (<18 週 )、 懷 孕 後 期 (19~36 週 )、 生

產 及 產 後 6 週 時 血 漿 及 紅 血 球 葉 酸 濃 度 。 結 果 顯 示 , 孕 婦 的

平 均 血 漿 葉 酸 濃 度 , 以 懷 孕 後 期 (11.6±8.2 ng/mL) 及 生 產

(11.8±7.2ng /mL) 最 低 , 產 後 6 週 最 高 (14.8±7.5ng/mL)。 平 均

紅 血 球 葉 酸 濃 度 , 在 懷 孕 初 期 最 低 (478±255 ng/mL), 懷 孕 後

期 (558±311 ng/mL)及 生 產 時 (677±358 ng/mL)略 升 , 也 是 在 產

後 6 週 (805±267 ng/mL) 最 高 。 以 血 漿 葉 酸 濃 度 評 估 營 養 狀

況 , 懷 孕 初 期 婦 女 仍 有 13.6%瀕 臨 缺 乏 , 後 期 約 有 10%葉 酸

缺 乏 , 21%瀕 臨 缺 乏 。 以 紅 血 球 濃 度 評 估 營 養 狀 況 , 則 懷 孕

初 期 的 婦 女 有 12.1%的 葉 酸 不 足 率 (3.7%葉 酸 缺 乏 與 7.4%瀕

臨 缺 乏 的 總 和 )。 研 究 顯 示 台 北 地 區 婦 女 , 懷 孕 初 期 有 一 成 以

上 的 葉 酸 濃 度 低 於 正 常 值 ,懷 孕 後 期 高 達 三 成 葉 酸 不 足 (陳 冠

如 等 , 2006)。

(12)

一 般 而 言 , 大 部 分 美 國 飲 食 提 供 葉 酸 約 200-240µg (Guthrie, 1986)。 由 於 每 日 從 飲 食 當 中 仍 難 攝 取 到 適 當 的 葉 酸 量 , 因 此 美 國 政 府 公 衛 組 織 建 議 每 日 口 服 一 顆 多 種 維 生 素 亦 不 失 為 一 解 決 之 道 。 或 是 採 另 一 方 式 : 每 日 進 食 一 杯 強 化 麥 片 , 即 含 有 400µg 的 葉 酸 。 因 此 可 從 食 物 來 源 和 維 生 素 之 補 充 兩 方 面 攝 取 足 量 的 葉 酸 將 是 減 少 胎 兒 罹 患 NTDs 危 險 之 最 好 預 防 之 道 。 可 慎 選 含 葉 酸 量 較 高 的 食 物 , 例 如 : 深 綠 色 葉 菜 類 、 柑 橘 類 、 柳 橙 果 汁 及 莢 豆 類 (Morrow & Kelsey, 1998)。

中 華 民 國 周 產 期 醫 學 會 在 1996 年 度 報 告 - 台 灣 先 天 性 畸 形 之 現 狀 中 , 提 到 神 經 管 缺 陷 是 極 少 數 可 以 預 防 的 一 種 先 天 性 畸 形 , 並 指 出 台 灣 大 約 每 一 千 名 新 生 兒 中 , 就 有 一 名 罹 患 神 經 管 缺 陷 , 造 成 家 庭 及 社 會 極 大 的 壓 力 負 擔 , 故 神 經 管 缺 陷 的 預 防 及 懷 孕 婦 女 的 葉 酸 營 養 狀 況 , 是 目 前 逐 漸 被 重 視 的 問 題 (中 華 民 國 周 產 期 醫 學 會 , 1996)。 葉 酸 的 補 充 應 始 於 懷 孕 之 前,但 並 非 所 有 懷 孕 皆 是 有 計 畫 的,因 此 欲 達 到 該 標 準 , 所 有 育 齡 婦 女 仍 需 注 意 加 強 葉 酸 的 攝 取 。

二 、 其 他 營 養 素

Crawford(1993)由 老 鼠 動 物 實 驗 證 明,在 胎 兒 早 期 大 腦 發

育 的 階 段 , 若 缺 乏 必 需 脂 肪 酸 供 應 的 話 , 會 造 成 新 生 兒 永 久

的 神 經 系 統 發 展 異 常 , 而 極 低 出 生 體 重 的 新 生 兒 中 神 經 系 統

發 展 異 常 的 比 率 也 較 高 。 這 些 營 養 不 良 的 母 鼠 所 生 出 的 低 出

生 體 重 兒 和 發 育 不 成 熟 嬰 兒 , 也 有 花 生 四 烯 酸 (Arachidonic

(13)

acid, AA)和 二 十 二 碳 六 烯 酸 (Docosahexaenoic acid, DHA)缺 乏 的 現 象 (Crawford, 1993)。

Holman 等 人 (1991)招 募 明 尼 蘇 達 州 19 位 健 康 的 孕 婦 為 受 試 者 , 在 懷 孕 第 36 週、 分 娩 及 產 後 第 6 週 時 進 行 採 血 ,測 量 血 液 中 n-3 及 n-6 脂 肪 酸 濃 度 。 19 位 受 試 者 中 , 產 後 有 哺 餵 母 乳 的 有 13 人 , 沒 有 哺 餵 母 乳 的 為 6 人 。 同 時 另 外 招 募 59 位 沒 有 懷 孕 的 健 康 婦 女 為 控 制 組 , 控 制 組 的 n-3 及 n-6 脂 肪 酸 濃 度 為 此 實 驗 的 標 準 值 , 用 來 作 為 與 實 驗 組 相 比 較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在 三 個 時 間 點 中,越 到 後 期 n-3 及 n-6 脂 肪 酸 缺 乏 的 情 形 越 嚴 重 (缺 乏 的 定 義 為 實 驗 組 的 濃 度 低 於 控 制 組 )。而 產 後 哺 餵 母 乳 的 婦 女 對 於 體 內 脂 肪 酸 缺 乏 的 復 原 能 力 , 也 較 沒 有 哺 餵 母 乳 的 婦 女 來 的 差 , 甚 至 低 於 控 制 組 的 脂 肪 酸 濃 度 (哺 餵 母 乳 組 的 PUFA 值 為 38.3±0.35% ;控 制 組 為 47.4±0.34%, p<0.001)。 因 此 作 者 表 示 , 在 人 體 內 , DHA 是 形 成 胎 兒 、 嬰 兒 大 腦 和 視 網 膜 及 心 血 管 系 統 主 要 成 份 。 胎 兒 及 嬰 兒 自 己 無 法 將 必 需 脂 肪 酸 轉 化 成 其 他 的 多 元 不 飽 和 脂 肪 酸,如:DHA,

須 仰 賴 母 體 的 供 給 。 因 此 有 計 劃 懷 孕 的 婦 女 , 應 在 孕 前 做 好 準 備 , 多 補 充 些 富 含 PUFA 的 食 物 , 有 助 於 孩 子 的 腦 部 發 育 (Holman et al., 1991)。

Ronnenberg 等 人 (2002)調 查 中 國 安 徽 省 婦 女 懷 孕 前 體 內

同 半 胱 胺 酸、維 生 素 B 群 的 營 養 狀 態,跟 早 產 兒 (Preterm birth,

PTB)、低 出 生 體 重 (Low birth weight, LBW)、小 於 妊 娠 週 數 應

有 體 重 的 嬰 兒 (Small-for gestational-age, SGA) 之 間 的 相 關

性 。 病 例 對 照 研 究 中 將 受 試 者 分 成 早 產 (n=29) 和 足 月 產 (n =

(14)

405); 低 出 生 體 重 (n=33)和 正 常 出 生 體 重 (n= 390); 小 於 妊 娠 週 數 應 有 體 重 的 嬰 兒 (n=65) 和 體 重 合 於 懷 孕 週 數 組 (n=

358) 。 收 集 並 測 量 婦 女 孕 前 禁 食 時 同 半 胱 胺 酸 、 葉 酸 、 維 生 素 B

6

、B

1 2

的 血 漿 濃 度。研 究 結 果 顯 示,血 液 中 同 半 胱 胺 酸 較 高 (≧ 12.4µmol/L)的 婦 女,其 早 產 的 機 率 比 起 其 他 人 多 了 4 倍 (p<0.05)。 維 生 素 B

1 2

濃 度 ≧ 258 pmol/L 比 起 維 生 素 B

1 2

缺 乏 的 婦 女 降 低 了 60% 的 早 產 發 生 率 (p<0.05) 。 維 生 素 B

6

濃 度

≧ 30nmol/L 比 B

6

缺 乏 的 婦 女 降 低 了 50%的 早 產 發 生 率。而 葉 酸 的 濃 度 跟 早 產 無 相 關 性 , 同 半 胱 胺 酸 和 維 生 素 B 群 的 營 養 狀 態 跟 LBW 和 SGA 亦 無 相 關 性 (Ronnenberg et al., 2002)。

Murph y 等 人 (2004), 以 前 瞻 性 研 究 設 計 來 探 討 健 康 孕 婦 體 內 同 半 胱 胺 酸 (total homocysteine, tHcy)濃 度 與 生 產 結 果 的 關 係 。 受 試 者 為 93 位 婦 女 , 其 中 有 39 位 婦 女 在 懷 孕 第 二 及 第 三 期 時 有 服 用 葉 酸 補 充 劑 。 分 別 測 量 婦 女 懷 孕 前 , 懷 孕 第 8 週 、 20 週 、 32 週 及 分 娩 時 血 液 中 同 半 胱 胺 酸 的 濃 度 , 同 時 也 測 量 臍 帶 內 同 半 胱 胺 酸 的 濃 度 , 並 記 錄 新 生 兒 的 出 生 體 重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在 懷 孕 第 32 週 至 分 娩 , 母 親 體 內 tHcy 濃 度 有 顯 著 地 增 加 (沒 用 補 充 劑 為 7.98±1.05μ mol/L, 有 用 補 充 劑 為 6. 26±1.07μ mol /L; p<0.0001)。 將 同 半 胱 胺 酸 濃 度 與 出 生 體 重 以 等 級 三 分 位 分 組 (tertile) 來 討 論 , 在 懷 孕 第 8 週 時 ,母 親 tHcy 濃 度 最 高 的 第 三 分 位 組,生 出 出 生 體 重 在 最 低 的 第 一 分 位 組 的 機 率 , 為 其 他 組 的 3 倍 (OR=3.26, p< 0.05);

而 分 娩 時 tHcy 濃 度 最 高 的 第 三 分 位 組,生 出 出 生 體 重 在 最 低 的 第 一 分 位 組 的 機 率 , 為 其 他 組 的 4 倍 (OR=3.65, p<0.05)。

分 娩 時 tHcy 濃 度 最 高 組 的 婦 女,其 新 生 兒 的 出 生 體 重,比 起

(15)

其 他 兩 組 平 均 少 了 227.98 公 克 (p=0.014)(Murphy et al., 2004)。

Jedr ychowski 等 人 (2007)在 一 個 流 病 的 世 代 研 究 中,招 募 493 位 波 蘭 不 吸 菸 的 單 胞 胎 健 康 孕 婦 , 評 估 她 們 懷 孕 前 及 懷 孕 時 期 維 生 素 A 的 攝 取 量 , 探 討 懷 孕 時 暴 露 在 空 氣 污 染 物 質 大 氣 細 懸 浮 微 粒 PM

2 . 5

(PM 為 particulate matter 簡 稱 , 為 粒 徑 小 於 或 等 於 2.5µm 的 微 粒 )之 下 的 孕 婦,其 懷 孕 結 果 與 維 生 素 A 攝 取 量 的 關 係。結 果 顯 示, PM

2 . 5

的 暴 露 量 與 新 生 兒 的 出 生 體 重 呈 負 相 關 (β=-172.4, p=0.02), 而 維 生 素 A 的 攝 取 量 與 出 生 體 重 呈 現 正 相 關 (β= 176.05, p=0.05)。 產 前 PM

2 . 5

暴 露 量 較 高 的 婦 女 (above third tertile), 如 果 維 生 素 A 攝 取 量 同 時 也 較 低 的 話 , 其 生 產 結 果 較 為 不 利 (β= -185.1, p=0.00), 但 是 如 果 婦 女 維 生 素 A 攝 取 量 較 高 的 話 , 則 無 顯 著 影 響 (β=38.6, p=0.61)。 產 前 PM

2 . 5

暴 露 量 與 新 生 兒 身 長 呈 負 相 關 , 尤 以 維 生 素 A 攝 取 量 較 低 的 婦 女 , 影 響 更 為 顯 著 (β= -1.1, p=0.00),

但 對 於 維 生 素 A 攝 取 量 較 高 的 婦 女 則 沒 有 影 響 (β=-0.3, p=0.56)。 作 者 表 示 , 懷 孕 前 營 養 可 能 可 以 調 節 婦 女 在 懷 孕 期 間 所 受 到 環 境 中 有 害 物 質 的 影 響 , 改 善 生 產 結 果 (Jedr ychowski et al., 2007)。

雖 然 本 研 究 是 招 募 健 康 的 孕 婦 及 新 生 兒 , 沒 有 前 面 所 提

到 因 缺 乏 葉 酸 而 造 成 的 神 經 管 缺 陷 問 題 , 但 是 台 灣 目 前 關 於

懷 孕 前 婦 女 飲 食 營 養 現 況 與 生 產 結 果 的 這 方 面 相 關 的 研 究 相

當 地 少 , 希 望 藉 由 研 究 分 析 後 , 能 提 供 本 土 婦 女 葉 酸 及 各 種

營 養 素 的 攝 取 現 況 以 供 參 考 。

(16)

第 二 節 第 二 節 第 二 節

第 二 節 懷 孕 前 體 重 對 於 新 生 兒 的 影 響 懷 孕 前 體 重 對 於 新 生 兒 的 影 響 懷 孕 前 體 重 對 於 新 生 兒 的 影 響 懷 孕 前 體 重 對 於 新 生 兒 的 影 響

本 節 分 為 兩 部 分:(一 )探 討 婦 女 懷 孕 前 的 體 重,對 於 日 後 新 生 兒 出 生 體 重 的 影 響;(二 )婦 女 孕 前 體 重 及 日 後 懷 孕 時 期 的 體 重 增 加 量 的 相 關 性 。 而 婦 女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對 於 出 生 體 重 的 影 響 , 將 於 第 四 節 新 生 兒 出 生 體 重 相 關 因 素 中 探 討 。

一 一 一

一 、 、 、 、 懷 孕 前 體 重 對 新 生 兒 的 影 響 懷 孕 前 體 重 對 新 生 兒 的 影 響 懷 孕 前 體 重 對 新 生 兒 的 影 響 懷 孕 前 體 重 對 新 生 兒 的 影 響

許 多 研 究 指 出 , 不 論 在 已 開 發 或 是 開 發 中 的 國 家 , 婦 女 懷 孕 前 體 重 對 於 生 產 結 果 : 新 生 兒 出 生 體 重 和 新 生 兒 死 亡 是 有 直 接 影 響 的 (Naeye, 1979;Kramer, 1987; Kardjati et al., 1988)。 而 孕 前 體 重 與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亦 關 係 密 切 , 在 開 發 中 國 家 , 常 常 是 因 為 婦 女 的 懷 孕 前 體 重 過 輕 , 懷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低 於 建 議 增 加 量 , 導 致 新 生 兒 不 良 的 生 產 結 果 , 如 : 低 出 生 體 重 兒 (Eastman and Jackson, 1968)。 懷 孕 前 肥 胖 的 婦 女 , 若 在 懷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也 超 過 建 議 量 的 話 , 往 往 也 造 成 之 後 許 多 不 良 的 生 產 結 果 , 如 : 出 生 前 後 死 亡 (perinatal mortalit y)、 高 出 生 體 重 、 新 生 兒 死 亡 (Krasovec and Anderson, 1991)。目 前 社 會 很 多 正 值 生 育 年 齡 的 女 性 為 了 追 求 或 保 持 身 材 , 經 常 採 取 節 食 方 法 而 造 成 體 重 過 輕 , 而 體 重 過 輕 或 過 重 的 都 並 不 太 適 合 孕 育 胎 兒 (Galtier et al., 1995; Crane et al., 1 997 )。本 節 將 根 據 國 內 外 的 文 獻,探 討 婦 女 孕 前 體 重 對 於 新 生 兒 出 生 結 果 的 影 響 。

J ens en 等 人 (200 3)在 199 2 年 至 1 99 6 年 間 , 於 丹 麥 招 募

(17)

2 45 9 位 孕 婦 。 受 試 者 需 通 過 葡 萄 糖 耐 受 性 試 驗 (OGTT) , 為 非 糖 尿 病 患 者。測 量 懷 孕 前 的 體 重 及 身 高,依 照 BMI 值 將 孕 婦 們 分 為 3 組 : 正 常 體 重 組 (BMI 18.5-24.9 kg/m

2

, n =1 094 )、

體 重 過 重 組 (BMI 25-29.9 kg/m

2

, n =7 28 )、 肥 胖 組 (BMI > 30 k g/ m

2

, n =637 ), 之 後 進 行 孕 前 體 重 和 生 產 結 果 間 關 聯 性 的 測 試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肥 胖 組 和 體 重 過 重 組 的 婦 女 , 其 高 血 壓 併 發 症 (p<0.001) 、 剖 腹 生 產 (p<0.001) 、 巨 大 嬰 兒 (p<0.001) 的 發 生 率 顯 著 高 於 正 常 體 重 組 的 婦 女 。 而 肩 部 難 產 、 早 產 、 新 生 兒 疾 病 發 生 率 與 婦 女 孕 前 BMI 則 無 顯 著 相 關 (Jensen et a l. , 20 03 )。

肥 胖 的 盛 行 率 在 美 國 快 速 地 增 加 , 肥 胖 的 孕 婦 對 於 生 產

的 不 利 影 響 包 括 了 妊 娠 糖 尿 病 、 妊 娠 高 血 壓 、 剖 腹 產 、 生 出

巨 大 嬰 兒 (Baeten et al., 2001)。 因 此 Rosenberg 等 人 (2003)收

集 1998-1999 年 紐 約 市 213,208 份 孕 婦 的 資 料 以 進 行 分 析 。

依 懷 孕 前 的 體 重 分 為 5 組 : ≦ 45 kg 、 45-67kg 、 68-90kg 、

9 1 -13 5kg、 ≧ 136k g, 將 4 5 -67 kg 組 當 成 對 照 祖 。 分 析 懷 孕 前

體 重 與 生 產 結 果 的 相 關 性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婦 女 的 懷 孕 前 體

重 與 妊 娠 糖 尿 病 、 妊 娠 高 血 壓 、 剖 腹 產 的 發 生 率 呈 現 高 度 正

相 關 。 懷 孕 前 體 重 ≦ 45kg 和 68-90kg 這 兩 組 , 比 起 對 照 組 ,

生 出 極 低 出 生 體 重 (VLBW) 的 機 率 較 高 。 而 懷 孕 前 體 重

9 1 -13 5k g 、 ≧ 1 36kg 這 兩 組 , 產 出 巨 大 嬰 兒 的 比 率 顯 著 高 於

對 照 組 。 另 外 , 作 者 分 析 各 組 間 孕 期 體 重 的 增 加 量 , 發 現 體

重 超 過 90 公 斤 的 婦 女 中 , 有 20%的 人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26-35

磅 , 和 超 過 25%的 人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超 過 35 磅 , 遠 大 於 美 國

醫 學 研 究 所 Institute of Medicine(IOM)對 於 過 重 婦 女 的 孕 期

(18)

體 重 增 加 建 議 量 15-25 磅 (Rosenberg et al., 2003)。

尹 玉 竹 等 人 (2005)收 集 廣 東 省 769 位 孕 婦 生 產 資 料 , 得 到 懷 孕 前 身 高 、 體 重 , 和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 計 算 懷 孕 前 BMI 値 , 同 時 紀 錄 妊 娠 高 血 壓 、 巨 大 嬰 兒 、 低 出 生 體 重 的 生 產 結 果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孕 前 肥 胖 的 婦 女 , 其 罹 患 妊 娠 高 血 壓 和 產 出 巨 大 嬰 兒 的 機 率 明 顯 高 於 孕 前 過 輕 和 理 想 體 重 的 孕 婦 ( p<0 .01 和 P<0.05 ), 後 兩 組 之 間 並 無 差 別 。 孕 前 體 重 過 輕 的 孕 婦 , 其 生 出 低 體 重 兒 的 發 生 率 明 顯 高 於 孕 前 理 想 體 重 和 肥 胖 的 孕 婦 (p<0.01) , 而 後 兩 組 之 間 並 無 差 別 。 無 論 孕 前 體 重 如 何 , 當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18kg 時 , 妊 娠 高 血 壓 和 巨 大 嬰 兒 的 發 生 率 明 顯 增 高 (p<0.01)。 而 當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9kg 時 , 低 體 重 兒 的 發 生 率 明 顯 增 高 (p<0.01)。 孕 前 過 輕 和 理 想 體 重 的 孕 婦,孕 期 體 重 增 加 ≥18kg 時,妊 娠 高 血 壓 的 發 病 率 明 顯 增 高 。 而 孕 前 肥 胖 的 孕 婦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9kg 時 , 妊 娠 高 血 壓 的 發 病 率 明 顯 增 高 (p<0.05)(尹 玉 竹 等 , 2005)。

張 紹 強 等 人 (2006)於 2004 年 1 月 至 2005 年 1 月,招 募 至 深 圳 市 婦 幼 保 健 院 產 前 保 健 門 診 進 行 產 前 檢 查 , 及 住 院 生 產 的 足 月 單 胞 胎 分 娩 初 產 婦 2412 位, 剔 除 有 早 產、 過 期 產、 死 胎 死 產 、 雙 胞 胎 、 流 產 及 其 他 有 重 大 疾 患 病 史 的 婦 女 。 由 專 職 的 保 健 醫 師 詢 問 孕 婦 懷 孕 前 的 身 高 、 體 重 , 計 算 孕 前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BMI),依 據 1986 年 Abrams 探 討 孕 前 體 重 及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對 於 出 生 體 重 的 影 響 研 究 的 分 類 標 準 : 將 孕 前 BMI

>22 分 為 高 體 重 組 , BMI<19 分 為 低 體 重 組 , 19≦ BMI ≦ 22

為 理 想 體 重 組 。 結 果 顯 示 , 高 體 重 組 孕 婦 的 妊 娠 高 血 壓 和 巨

(19)

大 嬰 兒 發 生 率 明 顯 高 於 低 體 重 組 和 理 想 體 重 組 (p<0.001);低 體 重 組 孕 婦 生 出 低 出 生 體 重 兒 的 機 率 明 顯 高 於 理 想 體 重 組 和 高 體 重 組 (p<0.001) 。 孕 婦 平 均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13.21±3.53 k g , 按 孕 婦 整 個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的 多 少 將 研 究 對 象 分 為 三 組 , 體 重 增 加 <9 kg 組 , 體 重 增 加 9~18kg 組 , 體 重 增 加 ≧ 18 k g 組 ; 當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 18 k g 時 , 妊 娠 高 血 壓 和 巨 大 嬰 兒 的 發 生 率 明 顯 增 高 , 高 於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18 kg 的 孕 婦 ( p<0 .00 1)。而 當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9kg 時,生 出 低 出 生 體 重 兒 的 機 率 顯 著 上 升 , 高 於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 9kg 的 孕 婦 (p< 0.001)。

孕 前 BMI 和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是 妊 娠 高 血 壓 及 新 生 兒 出 生 體 重 的 重 要 影 響 因 素 (張 紹 強 等 , 2006)。

徐 志 紅 等 人 (2006)於 2003 年 1 月 至 2005 年 1 月 間 , 在

四 川 招 募 1882 位 住 院 分 娩 的 單 胞 胎 產 婦,測 量 其 孕 前 身 高 、

體 重 和 終 止 懷 孕 前 最 後 一 次 體 重,計 算 孕 前 BMI 及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按 孕 前 BMI 分 為 A 組 (BMI<16.75 kg/m

2

)、B 組 (BMI

在 16.75~23.71 kg/m

2

)、 C 組 (BMI > 23.71 kg/ m

2

)三 組 , 並 記

錄 其 懷 孕 結 果。按 分 娩 懷 孕 週 數 分 為 足 月 產、早 期 早 產 (妊 娠

2 8 周 至 31 周 )和 輕 型 早 產 (妊 娠 32 周 至 36 周 )三 組 。 分 組 分

析 不 同 孕 前 BMI、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與 早 產 不 同 類 型 的 關 係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三 組 中 早 期 早 產 孕 婦 孕 前 BMI 及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均 小 於 其 他 兩 組 , 有 顯 著 差 異 (p< 0.01), A 組 中 早 期 早

產 和 輕 型 早 產 的 孕 婦 , 其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小 於 足 月 產 孕 婦 ,

有 顯 著 差 異 (p<0.05)。 B 組 和 C 組 中 的 早 產 與 足 月 產 孕 婦 相

比 ,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無 顯 著 性 差 異 (p>0.05) 。 早 期 早 產 組 新

生 兒 的 身 長 和 體 重 低 於 其 它 兩 組 , 有 顯 著 差 異 (p<0.01) 。 孕

(20)

婦 的 孕 前 BMI 及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對 新 生 兒 的 體 重、身 長 有 重 要 的 影 響。孕 前 低 BMI 與 孕 期 低 體 重 增 加 量 會 增 加 早 產 的 發 生 率 , 尤 其 以 早 期 早 產 更 明 顯 (徐 志 紅 等 , 2006)。

Houshiar(1995)等 人 招 募 90 位 伊 朗 鄉 村 地 區 的 孕 婦 , 收 集 他 們 的 飲 食 資 料 和 身 體 測 量 值 , 探 討 孕 期 營 養 狀 況 對 懷 孕 結 果 的 影 響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受 試 者 的 孕 期 平 均 體 重 增 加 量 為 9.13 ± 3.41 公 斤 。 孕 前 體 重 過 輕 (BMI<19.8)的 婦 女 及 低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的 婦 女 佔 了 28-59% 。平 均 熱 量 、鐵、 鋅、鈣 攝 取 量 亦 呈 現 缺 乏 的 情 形 (<75% of RDA)。孕 婦 熱 量 及 營 養 素 攝 取 情 形 跟 新 生 兒 出 生 體 重 無 顯 著 相 關 。 然 而 , 孕 婦 的 懷 孕 前 體 重 、 BMI 和 上 臂 圍 跟 新 生 兒 的 出 生 體 重 呈 現 顯 著 正 相 關 (p<0.05) (Houshiar et al., 1995)。

為 了 探 討 雙 胞 胎 孕 婦 的 孕 前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BMI) 和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與 新 生 兒 出 生 體 重 三 者 之 間 的 關 係 , 蔣 善 芳 等 人 ( 2005 )於 2 00 2 年 1 月 至 200 4 年 12 月 在 中 山 大 學 東 華 醫 院 產 科 招 募 106 位 足 月 雙 胞 胎 孕 婦 , 根 據 孕 前 BMI, 將 106 例 雙 胞 胎 孕 婦 分 成 3 組 : BMI<18 kg/m

2

的 為 低 BMI 組 (n=23),

BMI 1 8~23 kg/ m

2

的 為 正 常 BMI 組 (n=63), BMI>23 kg/m

2

為 高 BMI 組 (n=20)。統 計 3 組 孕 婦 懷 孕 前 體 重 及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 並 分 析 其 對 新 生 兒 體 重 的 影 響 。 另 將 孕 婦 按 新 生 兒 體

重 之 和 ≧ 5.0kg 和 <5.0kg 分 為 兩 組 , 比 較 兩 組 孕 婦 的 孕 前

BMI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3 組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分 別 為 15.2 3 ±5. 6

k g, 20.16 ±4.54 kg , 1 0.1 8 ±4.7 5 kg, 各 組 間 比 較 均 有 顯 著 差

異 (p<0.01) 。 雙 胞 胎 新 生 兒 體 重 之 和 <5.0 kg 孕 婦 組 的 孕 前

(21)

BMI 為 17.6 ±1.1 4 kg/ m

2

,≧ 5.0kg 組 的 孕 前 BMI 為 22.00±3.23 k g/ m

2

, 兩 組 有 顯 著 差 異 (p<0.01)。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 新 生 兒 體 重 與 雙 胞 胎 孕 婦 的 孕 前 BMI 有 關 (蔣 善 芳 等 , 2005)。

二 二

二 二 、 、 、 、 孕 前 體 重 對 於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的 影 響 孕 前 體 重 對 於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的 影 響 孕 前 體 重 對 於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的 影 響 孕 前 體 重 對 於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的 影 響

美 國 醫 學 研 究 所 (Institute of medicine, IOM)於 1990 年 針 對 不 同 孕 前 體 重 的 孕 婦 , 提 出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建 議 量 指 南 。 Schi eve 等 人 (1 99 8) 根 據 這 份 資 料 , 調 查 美 國 173,0 66 位 白 人、黑 人、西 班 牙 裔 孕 婦,孕 期 增 加 體 重 是 否 符 合 IOM 的 建 議 量,並 藉 此 探 討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和 孕 前 BMI 及 婦 女 種 族 對 於 生 產 結 果 的 相 關 性 。 研 究 資 料 來 自 美 國 疾 病 管 制 局 的 懷 孕 營 養 照 護 系 統 , 收 集 1990-1993 年 的 懷 孕 資 料 , 共 173,066 筆 。 分 析 項 目 包 括 嬰 兒 出 生 體 重 、 婦 女 孕 前 BMI、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 孕 婦 年 齡 、 教 育 程 度 。 孕 前 BMI 值 (kg/m

2

), 體 重 值 為 婦 女 自 己 報 告 的 , 而 身 高 則 是 以 初 次 產 檢 的 測 量 值 為 準 。 IOM 將 孕 前 BMI 值 分 為 四 個 層 級 並 給 予 不 同 的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建 議 量 :

1 . BM I 小 於 19 .8(過 輕 ), 建 議 增 加 2 8-40 磅 (約 13-1 8 kg ) 2 . 19.8 -26 .0(正 常 ), 建 議 增 加 25-35 磅 (約 11-16 k g)

3 . 26.1 -29 .0(過 重 ), 建 議 增 加 15 -25 磅 (約 7 -11 kg ) 4 .大 於 29.0 (肥 胖 ), 建 議 增 加 15-25 磅 (約 7 -11 kg )

本 研 究 將 體 重 增 加 量 分 成 : 低 於 IOM 建 議 量 、 等 於 IOM 建

議 量 (其 中 再 分 成 高 、 低 兩 部 分 )、 大 於 IOM 建 議 量 來 討 論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過 輕 及 正 常 BMI 組 的 婦 女 , 體 重 增 加 量 在

I OM 建 議 內 的 話 , 能 顯 著 減 少 LBW 的 發 生 率 ; 而 體 重 增 加

(22)

了 高 出 生 體 重 的 發 生 率 。 另 外 , 過 重 及 肥 胖 組 , 體 重 增 加 在 I OM 建 議 量 以 內 , 對 於 出 生 結 果 並 沒 有 顯 著 助 益 。 在 每 個 BMI- 體 重 增 加 組 中 , 黑 人 婦 女 的 生 產 結 果 , 嬰 兒 的 平 均 出 生 體 重 都 較 白 人 婦 女 為 低 。 就 算 黑 人 婦 女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在 建 議 量 內 較 高 的 部 份 , 還 是 不 能 降 低 LBW 的 發 生 率 。 黑 人 體 重 增 加 量 在 IOM 建 議 量 範 圍 內 較 高 部 分 比 起 較 低 部 分 LBW 的 OR 為 1 .3(低 )、 0.7( 平 均 )、 0.3( 高 )、 1.3 (肥 胖 )。 作 者 表 示 , IOM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建 議 量 對 於 過 輕 及 正 常 BMI 組 的 婦 女 較 為 適 合 , 但 對 於 過 重 及 肥 胖 組 則 是 需 要 再 作 評 估 修 正 (Schieve et al., 1998)。

Yeh 等 人 (2005)收 集 1999 年 到 2003 年,紐 約 北 部 8 個 郡 的 79022 筆 出 生 資 料 , 利 用 IOM 於 1990 所 提 出 的 孕 前 BMI 分 類 法,來 分 析 5 年 間 婦 女 孕 前 體 重 的 變 化。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從 1999 年 到 2003 年 , 懷 孕 前 平 均 BMI 整 體 有 顯 著 增 加 (p<0.01) ; 在 IOM 的 分 組 中 , 過 重 組 人 數 增 加 了 11%

(p<0.01), 而 肥 胖 組 人 數 增 加 了 8% (p<0.01)。 過 輕 組 減 少 了 14% 而 正 常 體 重 組 減 少 了 3% 。 1999 年 時 孕 前 平 均 BMI 為 25.71, 2003 年 時 增 加 為 26.17(p<0.01)(Yeh et al., 2005)。

在 開 發 中 國 家 , 當 地 具 代 表 性 的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的 相 關

資 料 , 是 很 稀 少 的 , 因 為 人 群 採 樣 和 收 集 婦 女 孕 期 及 孕 前 資

料,都 不 是 件 容 易 的 事。而 Winkvist 等 人 (2002)於 1996 至 1998

年 , 經 由 印 尼 爪 哇 鄉 村 地 區 婦 女 照 護 系 統 , 招 募 846 位 初 懷

孕 婦 女 參 與 這 個 世 代 研 究 , 最 後 收 集 到 251 位 孕 婦 們 懷 孕 前

的 體 重 資 料 並 記 錄 孕 期 每 個 月 的 體 重 增 加 量 。 研 究 結 果 顯

(23)

示,懷 孕 前 有 16.7%的 婦 女 有 長 期 慢 性 能 量 不 足 症,10%為 肥

胖。孕 期 平 均 體 重 增 加 量 為 8.3±3.6 公 斤,有 79%的 婦 女,沒

有 達 到 IOM 所 提 出 的 孕 前 體 重 對 應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的 建 議 標

準 。 爪 哇 鄉 村 區 的 婦 女 的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 跟 懷 孕 前 體 重 、

教 育 程 度 及 (p<0.05)社 經 背 景 (p<0.05)呈 現 正 相 關 (Winkvist et

al., 2002)。

(24)

第 三 節 第 三 節 第 三 節

第 三 節 孕 婦 營 養 狀 況 評 估 法 孕 婦 營 養 狀 況 評 估 法 孕 婦 營 養 狀 況 評 估 法 孕 婦 營 養 狀 況 評 估 法

婦 女 在 懷 孕 期 間 的 飲 食 狀 況 通 常 會 與 一 般 的 飲 食 情 況 有 所 不 同 , 因 而 會 特 別 注 意 本 身 攝 取 的 食 物 種 類 或 營 養 成 分 (Mikkelsen et al., 2005)。 因 此 , 如 何 有 效 的 運 用 飲 食 評 估 法 來 收 集 懷 孕 期 的 營 養 狀 況 , 則 必 須 依 研 究 者 的 研 究 目 的 和 設 計 來 作 選 擇 。 飲 食 營 養 狀 況 評 估 的 方 式 有 很 多 種 , 一 般 較 常 使 用 的 方 式 包 括 :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 飲 食 紀 錄 法 、 二 十 四 小 時 飲 食 回 憶 法 等 方 法,以 下 將 這 三 項 測 量 工 具 進 行 整 理 (黃 伯 超 與 游 素 鈴 , 1997; 趙 玫 君 , 1989)。

ㄧ 、 三 大 飲 食 評 估 法

1. 二 十 四 小 時 飲 食 回 憶 法 ( 24-hr dietary recall )

此 法 為 最 常 用 之 飲 食 調 查 法 , 飲 食 資 料 的 收 集 是 由 受 過

訪 談 訓 練 的 營 養 專 業 人 員 訪 問 受 訪 者 或 受 訪 者 的 主 要 照 顧

者 , 請 其 回 憶 前 一 天 或 過 去 二 十 四 小 時 內 所 吃 的 所 有 食 物 ,

並 詳 細 記 錄 烹 調 方 式 、 品 牌 名 稱 、 食 用 份 量 等 , 若 有 服 用 營

養 補 充 劑 也 需 記 錄 (Gibson, 1990 ; Thompson and Byers,

1994)。 由 24 小 時 飲 食 回 憶 法 所 獲 得 之 飲 食 內 容 , 可 使 用 飲

食 成 份 資 料 庫 來 計 算 營 養 素 攝 取 量 , 故 訪 視 者 須 注 意 所 獲 得

之 飲 食 內 容 是 否 與 受 訪 者 平 日 飲 食 型 態 相 似 , 才 能 具 代 表 性

( 黃 伯 超 , 民 90)。 二 十 四 小 時 飲 食 回 憶 法 之 準 確 性 , 易 受 受

訪 者 記 憶 力 及 合 作 態 度 影 響 , 但 因 其 資 料 獲 取 較 方 便 快 速 ,

亦 可 反 應 目 前 之 飲 食 狀 況 (Willett, 1998)。

(25)

2. 飲 食 紀 錄 (food record)

飲 食 紀 錄 是 由 受 訪 者 記 錄 過 去 一 段 時 間 所 有 的 飲 食 , 包 括 食 物 種 類 、 品 牌 名 稱 、 烹 調 方 式 及 食 用 份 量 等 (Thompson and Byers, 1994), 再 使 用 食 品 成 分 分 析 資 料 計 算 營 養 素 的 攝 取 量 。 其 可 能 是 評 估 個 人 飲 食 攝 取 最 準 確 的 方 式 , 但 受 訪 者 須 具 備 讀 寫 能 力 及 較 高 的 合 作 度 , 受 訪 者 有 時 會 因 負 擔 太 大 而 改 變 平 日 的 飲 食 攝 取 習 慣 , 以 致 無 法 評 估 到 真 正 之 飲 食 攝 取 , 因 而 降 低 飲 食 紀 錄 之 效 度 (Willett, 1998)。 此 法 耗 費 人 力 且 受 限 於 受 訪 者 之 合 作 度,因 此 一 般 大 型 調 查 研 究 較 少 使 用。

3.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food frequency questionnaire)

由 於 使 用 二 十 四 小 時 飲 食 回 憶 法 不 容 易 知 道 受 訪 者 之 飲

食 型 態 , 因 此 使 用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在 營 養 研 究 中 同 樣 常 被 應 用

於 飲 食 資 料 之 收 集 。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通 常 包 含 兩 部 份 , 一 是 食

物 名 稱 , 一 是 各 類 食 物 的 攝 取 頻 率 。 在 食 物 名 稱 方 面 , 應 先

考 慮 研 究 目 的 , 再 決 定 食 物 種 類 選 項 。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食 物 種

類 之 選 擇 應 具 備 三 個 特 點 : (1)要 選 擇 大 部 分 人 經 常 選 用 的 食

物 。 (2)包 含 含 量 高 且 較 經 常 攝 取 的 營 養 素。(3)可 用 來 比 較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差 異 情 形 。 且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包 含 的 食 物 種 類 約 在

60 至 152 選 項 (Willet et al., 1985)。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可 分 為 三

種 : 一 是 簡 單 的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 只 問 食 用 頻 率 而 不 問 食 用 份

量 ; 一 是 半 定 量 的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 先 給 每 一 種 食 物 一 個 標 準

的 份 量 , 再 用 以 詢 問 一 般 食 物 的 食 用 頻 率 (Willett et al.,

1985); 另 一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則 是 先 針 對 一 般 的 食 物 小 、 中 、 大

的 標 準 份 量 加 以 描 述 , 再 讓 受 訪 者 選 擇 並 回 答 其 攝 取 的 頻 率

(Block et al., 1986; Hankin, 1986)。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的 實 施 方 式

(26)

可 由 受 過 訓 練 的 訪 員 面 對 面 訪 問 , 或 由 受 訪 者 自 行 填 寫 問 卷 , 亦 可 利 用 郵 寄 問 卷 的 方 式 。 因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的 收 集 較 二 十 四 小 時 飲 食 回 憶 、 飲 食 紀 錄 簡 單 且 省 時 , 故 受 訪 者 合 作 意 願 較 高 。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FFQ) 是 目 前 營 養 流 行 病 學 中 最 常 運 用 到 的 膳 食 攝 取 量 測 量 方 法 , 尤 其 針 對 廣 大 且 多 樣 化 的 研 究 族 群 。 某 些 研 究 指 出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適 合 用 來 評 估 孕 婦 的 營 養 攝 取 狀 況 (Suitor et al., 1989; Brown et al., 1996; Robinson et al., 1996; Haessler et al., 1999; Erkkola et al., 2001)。 比 起 時 間 較 短 的 飲 食 紀 錄 ,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較 能 得 知 研 究 對 象 的 長 期 膳 食 攝 取 模 式 。 但 是 對 於 不 同 地 理 文 化 背 景 , 不 同 種 族 的 人 群 , 同 一 份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的 信 度 和 效 度 可 能 會 不 同 , 此 外 由 於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自 身 存 在 的 一 些 問 題 , 也 影 響 它 對 飲 食 攝 取 的 準 確 測 量 , 因 此 必 須 進 行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信 度 和 效 度 的 研 究 (Willett et al., 1998)。

二 、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的 信 效 度 研 究

許 多 研 究 為 了 檢 測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的 效 度 , 通 常 會 藉 由 其

他 的 飲 食 評 估 方 法 , 例 如 : 24 小 時 飲 食 回 憶 法 及 飲 食 記 錄 法

或 生 化 測 量 値 等 , 來 評 量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的 相 對 效 度 (relative

validit y)。以 下 將 整 理 數 篇 關 於 評 估 孕 婦 飲 食 營 養 狀 況,及 利

用 其 它 評 估 法 來 得 到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信 效 度 的 文 獻 , 作 為 本 研

究 的 參 考 。

(27)

Suitor 等 人 (1989) 設 計 出 一 份 可 使 用 於 低 收 入 戶 孕 婦 的 自 填 式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回 憶 過 去 一 個 月 的 飲 食 狀 況 ),並 評 估 孕 婦 的 熱 量 和 營 養 素 (包 括 : 蛋 白 質 、 鈣 、 鐵 、 鋅 , 維 生 素 A、 B

6

和 維 生 素 C)攝 取 狀 況 。 此 研 究 共 招 募 到 美 國 麻 州 295 位 14-43 歲 的 孕 婦 參 加 , 所 有 受 試 者 必 須 在 2 週 內 完 成 2 次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的 填 答,其 中 有 95 位 孕 婦 則 再 利 用 電 訪 或 家 訪 的 方 式 , 在 研 究 進 行 的 2 週 內 提 供 3 次 24 小 時 飲 食 回 憶。研 究 結 果 顯 示,去 除 掉 每 天 熱 量 攝 取 大 於 4500 大 卡 的 孕 婦 資 料 後,此 兩 種 評 估 法 的 熱 量 和 營 養 素 攝 取 狀 況 相 關 係 數 , 除 了 維 生 素 A 以 外 , 其 他 的 營 養 素 皆 在 0.43 以 上 。 因 此 作 者 認 為 自 填 式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可 以 有 效 地 提 供 孕 婦 近 期 內 飲 食 攝 取 的 資 料 (Suitor et al., 1989)。

Brown 等 人 (1996) 評 估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food frequenc y questionnaire, FFQ)是 否 夠 敏 感 能 偵 測 出 婦 女 懷 孕 前 至 懷 孕 中 期 飲 食 攝 取 的 改 變,觀 察 熱 量 及 16 種 營 養 素 (蛋 白 質、醣 類 、 脂 肪、酒 精、鈣、鐵 等 )的 攝 取 變 化 量,並 以 4 天 飲 食 紀 錄 (4 day food record, 4DR)相 互 比 較 , FFQ 與 4DR 同 時 於 懷 孕 前 及 懷 孕 中 期 兩 個 時 間 點 完 成 。 受 試 者 來 自 美 國 明 尼 蘇 達 州 孕 期 營 養 狀 態 對 於 生 產 結 果 影 響 之 前 瞻 性 研 究 中 的 56 位 婦 女。數 據 以 斯 皮 爾 曼 等 級 相 關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 結 果 顯 示 , 以 4DR 所 估 算 出 來 的 熱 量 及 營 養 素 值 高 於 FFQ 所 估 算 的 值。FFQ 和 4DR 所 測 出 的 孕 前 及 孕 中 期 的 熱 量 和 營 養 素 攝 取 改 變 量 , 平 均 相 關 係 數 為 0.48, 兩 種 評 估 法 所 得 到 較 高 相 關 性 的 營 養 素 為 鐵 (0.75),維 生 素 C(0.65)、醣 類 (0.65)、熱 量 (0.63)、蛋 白 質 (0.63)、

總 脂 肪 (0.58) 、 單 元 不 飽 和 脂 肪 酸 (0.57) 、 鈣 (0.54) 。 FFQ 與

(28)

4DR 相 對 照 之 後,作 者 指 出 FFQ 為 一 適 當 測 量 婦 女 孕 期 前 後 營 養 素 變 化 量 的 方 法 (Brown et al., 1996)。

Robinson 等 人 (1996) 針 對 英 國 569 位 懷 孕 第 二 期 的 婦 女,進 行 有 關 利 用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和 飲 食 紀 錄 (food diaries)所 評 估 出 來 的 營 養 素 攝 取 量 間 的 相 關 性 研 究 。 結 果 顯 示 , 由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和 飲 食 紀 錄 所 計 算 出 的 熱 量 、 脂 肪 和 醣 類 有 強 烈 的 相 關 性 存 在 。 此 外 , 分 別 將 由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和 飲 食 紀 錄 所 計 算 出 的 營 養 素 各 分 成 四 等 分 , 結 果 大 部 分 的 營 養 素 都 落 在 相 同 的 等 分 中,只 有 少 部 分 的 營 養 素 落 在 不 同 的 等 分 內。因 此 , 作 者 指 出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能 有 意 義 的 評 估 孕 婦 懷 孕 第 二 期 的 營 養 素 攝 取 量 (Robinson et al., 1996)。

Haessler 等 人 (1999)為 了 評 估 Willett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對 於 孕 婦 的 信 效 度 , 招 募 9 位 初 懷 孕 的 婦 女 為 受 試 者 , 收 集 她 們 懷 孕 時 的 飲 食 資 料。受 試 者 須 完 成 懷 孕 期 的 食 物 頻 率 問 卷,2 到 3 個 月 作 一 次;及 每 個 月 的 3 天 飲 食 紀 錄,記 錄 到 生 產 前 , 總 共 約 20±4 天 份 。 分 析 問 卷 中 營 養 素 : 熱 量 、蛋 白 質 、 咖 啡 因 、 鈣 、 鐵 、 鋅 、 銅 、 葉 酸 及 維 生 素 A、 C、 D、 E。 使 用 一 致 性 相 關 係 數 及 多 重 方 法 矩 陣 分 析 (Multitrait- Multimethod Matrix)得 到 區 別 效 度 (discri minant validit y)。 結 果 顯 示 ,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及 3 天 飲 食 紀 錄 評 估 出 的 營 養 素 值 , 鈣 、 咖 啡 因 和 鐵 的 攝 取 量 呈 現 高 度 相 關,相 關 係 數 分 別 為 0.67、0.50、0.48。

但 是 其 他 營 養 素 方 面 相 關 性 卻 不 高,相 關 係 數 由 -0.08(維 生 素

B

1 2

)至 0.17(維 生 素 D)。根 據 此 次 研 究,作 者 認 為 FFQ 並 不 太

適 合 用 於 評 估 婦 女 回 憶 時 間 相 隔 太 久 遠 的 飲 食 狀 況 (Haessler

(29)

et al., 1999)。

Erkkola 等 人 (2001)設 計 一 份 具 有 181 個 項 目 的 自 填 式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FFQ) , 來 評 估 芬 蘭 婦 女 懷 孕 期 的 飲 食 營 養 攝 取 量 , 受 測 時 間 為 1995 年 8 月 至 1996 年 7 月 。 在 效 度 研 究 中 (n=113), 作 者 在 受 試 者 懷 孕 第 八 個 月 時 , 請 她 們 完 成 2 次 的 5 天 飲 食 紀 錄 , 並 利 用 飲 食 紀 錄 來 比 較 FFQ 的 效 度 。 由 FFQ 所 估 算 出 來 的 食 物 及 營 養 素 攝 取 量 皆 高 於 飲 食 紀 錄 的 評 估 量 。 皮 爾 森 相 關 係 數 來 探 討 營 養 素 , 校 正 熱 量 後 , 相 關 係 數 範 圍 由 0.19(維 生 素 E)至 0.70(維 生 素 B

1

);而 食 物 方 面,相 關 係 數 範 圍 由 0.03(高 脂 牛 奶 )至 0.84(低 脂 牛 奶 )。 校 正 熱 量 之 後 , 提 高 了 營 養 素 方 面 的 相 關 係 數 。 平 均 有 70%的 受 訪 者 可 以 依 食 物 攝 取 情 形 在 兩 方 法 中 分 到 相 同 或 相 近 的 四 分 位 中 , 營 養 素 攝 取 平 均 為 69%。而 再 現 性 研 究 中,111 位 婦 女 在 間 隔 1 個 月 的 時 間 , 填 寫 兩 次 FFQ。 營 養 素 組 內 相 關 係 數 值 範 圍 由 0.42(酒 精 )至 0.72(蔗 糖、維 生 素 B

2

、鈣 )。食 物 方 面,相 關 係 數 範 圍 由 0.44(冰 淇 淋 )至 0.91(咖 啡 )。作 者 指 出,FFQ 對 於 孕 婦 是 一 個 有 效 用 的 飲 食 攝 取 測 量 工 具 , 並 具 有 良 好 的 再 現 性 (Erkkola et al., 2001)。

Wafaie 等 人 (2004)招 募 美 國 新 英 格 蘭 地 區 72 位 非 裔 美 籍

孕 婦 及 132 位 白 人 孕 婦 為 受 試 者,受 試 者 孕 期 在 14 周 以 內 。

此 研 究 收 集 受 試 者 的 血 液 樣 本 , 並 請 她 們 完 成 自 填 式 半 定 量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 熱 量 校 正 後 , 分 析 營 養 素 脂 肪 酸 、 胡 蘿 蔔 素

和 維 生 素 E, 將 營 養 素 攝 取 量 分 成 8 組 , 再 和 血 液 生 化 值 進

行 線 性 迴 歸 分 析 。 結 果 顯 示 , 懷 孕 前 期 婦 女 問 卷 中 飲 食 攝 取

(30)

的 長 鏈 n-3 脂 肪 酸 值 與 檢 測 出 的 紅 血 球 含 量 有 顯 著 的 關 係 , 而 α-carotene、 lutein、 γ-tocopherol 值 也 與 血 液 測 量 值 呈 顯 著 相 關 性 。 因 此 作 者 認 為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可 作 為 評 估 婦 女 懷 孕 前 期 , 測 量 營 養 素 攝 取 的 有 效 工 具 (Wafaie et al., 2004)。

Mikkelsen 等 人 (2005), 利 用 生 物 標 記 (Bio marker)以 測 量

血 液 中 營 養 素 的 濃 度 及 使 用 7 天 食 物 秤 重 日 誌 (food diary,

FD) , 來 評 估 丹 麥 國 家 出 生 世 代 研 究 的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FFQ)對

於 蛋 白 質 、 葉 酸 、 維 生 素 A 和 n-3 脂 肪 酸 的 效 度 。 該 世 代 研

究 中 有 101,042 位 婦 女 , 作 者 在 婦 女 懷 孕 第 25 週 時 , 寄 發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FFQ-25)請 她 們 填 寫 。 這 份 半 定 量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含 有 360 個 食 物 項 目 , 回 憶 時 間 為 前 4 個 禮 拜 的 飲 食 情 形 。

當 婦 女 寄 回 FFQ-25 之 後 , 在 懷 孕 第 32-38 週 時 , 請 她 們 作 7

天 的 食 物 秤 重 日 誌 (FD)和 採 樣 血 液 及 尿 液 , 分 析 蛋 白 質 、 維

生 素 A、 葉 酸 及 n-3 脂 肪 酸 。 最 後 , 研 究 的 受 試 者 為 88 位 完

成 問 卷 、 食 物 日 誌 及 採 血 的 孕 婦 。 結 果 顯 示 , 兩 種 飲 食 評 估

法 所 估 計 出 的 蛋 白 質 、 維 生 素 A、 葉 酸 攝 取 量 , 呈 現 顯 著 相

關 , 維 生 素 A 為 0.20, 葉 酸 為 0.57; 而 FFQ-25 所 估 的 n-3

脂 肪 酸 值 則 高 於 FD 的 1/3。 尿 液 蛋 白 質 值 與 FFQ- 25 無 顯 著

相 關 (r=0.17, p>0.05), 但 與 FD 所 估 的 值 呈 顯 著 相 關 (r=0.56,

p<0.0001)。 血 液 葉 酸 值 則 分 別 與 FFQ- 25(r=0.55, p<0.0001)

與 FD(r=0.52, p<0.0001)所 估 計 的 攝 取 量 呈 顯 著 相 關。血 液 n-3

脂 肪 酸 值 與 FFQ- 25(r=0.37, p<0.0001) 與 FD (r =0.62,

p<0.0001)所 估 計 的 攝 取 量 呈 顯 著 相 關。FFQ-25 對 於 評 估 蛋 白

質、維 生 素 A 及 葉 酸 攝 取 量 為 合 理 且 有 效 的 方 法 (Mikkelsen et

al., 2005)。

(31)

另 外,關 於 問 卷 設 計 方 面 的 研 究。葉 乃 華 (2003)對 於 國 內 過 去 的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之 設 計 多 遵 循 美 國 所 採 用 的 設 計 原 則 , 而 國 外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之 設 計 原 則 並 不 全 然 適 合 用 於 台 灣 , 因 此 便 以 台 灣 飲 食 型 態 為 主 , 設 計 一 份 能 用 於 評 估 個 人 營 養 狀 況 的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 並 進 行 其 效 度 檢 測 。 在 問 卷 設 計 上 以 民 國 八 十 三 年 至 八 十 五 年 的 「 國 民 營 養 健 康 狀 況 變 遷 調 查 (Nutrition and Health Surve y in Taiwan, NAHSIT 1993-19 96) 中 二 十 四 小 時 飲 食 回 顧 部 分 作 為 資 料 庫 來 源 , 選 取 攝 取 頻 率 高 的 食 物 項 目 , 列 入 此 份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中 的 食 物 選 單 中 ; 此 份 電 腦 化 問 卷 包 含 了 多 樣 化 的 食 物 選 單 供 受 訪 者 勾 選 食 物 項 目 , 同 時 詢 問 了 每 大 類 食 物 的 食 用 頻 率 與 份 量 , 並 製 作 份 量 提 示 本 幫 助 受 訪 者 能 正 確 的 估 計 食 用 量 , 問 卷 中 也 加 入 詢 問 食 物 特 質 的 問 題 選 項 , 例 如 : 食 物 之 烹 調 用 油 、 烹 調 方 式 、 皮 與 蛋 黃 食 用 與 否 等。在 效 度 研 究 部 分,共 有 57 名 受 訪 者 參 與,同 時 以 3 天 的 飲 食 記 錄 與 2 次 24 小 時 飲 食 回 憶 作 為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之 效 度 比 較。食 物 組 卡 路 里 量 在 兩 種 方 法 的 Pearson 相 關 係 數 平 均 為 0.39, 相 關 係 數 範 圍 由 0.07( 油 脂 類 ) 至 0.76(酒 類 ); 在 營 養 素 方 面 , 平 均 Pearson 相 關 係 數 為 0.33,

最 低 為 0.07 (油 酸 ), 最 高 為 0.60 (醣 類 ); 營 養 素 密 度 平 均 之

Pearson 相 關 係 數 為 0.20, 最 低 為 -0.04 (維 生 素 B

1

), 最 高 為

0.37 (維 生 素 C);在 交 叉 分 類 法 方 面,平 均 有 74%的 受 訪 者 可

以 依 食 物 組 卡 路 里 量 攝 取 情 形 在 兩 方 法 中 分 到 相 同 或 相 近 的

四 分 位 中 , 營 養 素 攝 取 平 均 為 76%,營 養 素 密 度 則 為 72%(葉

乃 華 等 , 2003)。

(32)

三、過 去 時 間 飲 食 (remote diet; past time diet)評 估 方 法 學 探 討

關 於 回 顧 母 親 懷 孕 時 飲 食 攝 取 的 資 料 甚 為 稀 少 , 極 少 資 料 說 明 如 何 作 好 婦 女 孕 期 過 去 時 間 的 飲 食 回 憶 。 評 估 患 者 的 過 去 時 間 飲 食 可 算 是 找 病 因 中 重 要 的 一 環 , 因 此 許 多 研 究 設 計 了 方 法 學 來 評 估 回 憶 過 去 時 間 飲 食 的 信 效 度 及 可 行 性 , 以 便 利 於 日 後 其 他 研 究 的 發 展 。 本 研 究 以 回 溯 性 的 方 法 來 得 知 孕 婦 懷 孕 期 間 的 過 去 時 間 的 飲 食 資 料 , 母 親 懷 孕 時 的 飲 食 營 養 對 於 生 產 結 果 , 如 出 生 體 重 和 某 些 幼 童 疾 病 , 可 能 帶 有 某 種 程 度 上 的 影 響 , 如 : 先 天 缺 陷 、 孩 童 癌 症 及 日 後 發 展 出 的 一 些 疾 病 (Bunin et al., 1993; Ross et al, 1996; Shaw et al., 1995)。 因 此 這 裡 除 Bunin(2001)的 文 獻 外 , 又 找 了 其 他 方 面 的 過 去 時 間 飲 食 資 料 作 為 本 研 究 的 參 考 。

Bunin (2001)藉 由 孩 童 腦 部 腫 瘤 的 研 究,發 展 出 一 套 方 法

學 , 來 評 估 婦 女 回 憶 懷 孕 時 期 飲 食 習 慣 的 能 力 , 不 論 是 多 久

以 前 懷 孕 的 。 在 前 瞻 性 研 究 部 分 , 作 者 請 受 試 者 (n=706)在 懷

孕 前 及 懷 孕 期 完 成 一 份 自 填 式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1989- 1992)。 在

3-7 年 之 後 (1996 -1997), 作 者 以 電 話 訪 談 的 方 法 (n=154)及 再

次 填 寫 自 填 式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n=115)來 完 成 回 溯 性 飲 食 評 估 的

部 份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在 校 正 過 熱 量 之 後 , 電 話 訪 談 組 的 皮

爾 森 相 關 係 數 為 0.10 -0.49, 而 自 填 式 問 卷 組 的 相 關 係 數 為

0.02- 0.67。 將 受 試 者 的 攝 取 量 五 分 位 分 組 (quintile)後 , 比 較

前 後 兩 個 時 間 點 填 答 的 問 卷 在 各 組 間 分 布 的 一 致 性 , 其 中 電

話 訪 談 組 的 一 致 性 為 60% - 69% , 自 填 式 問 卷 組 為 69% -

79% 。 前 後 兩 次 使 用 同 一 份 問 卷 , 其 相 關 係 數 及 一 致 性 高 於

(33)

兩 次 使 用 不 同 問 卷 的 組 別 。 作 者 表 示 , 懷 孕 期 飲 食 回 憶 的 準 確 性 可 能 相 似 或 略 低 於 一 般 成 人 飲 食 回 憶 的 準 確 性 。 目 前 的 飲 食 ( 沒 有 懷 孕 )可 能 在 某 種 程 度 上 影 響 了 過 去 懷 孕 期 的 飲 食 回 憶 (Bunin et al., 2001)。

Willett 等 人 (1985)評 估 一 項 大 型 前 瞻 性 研 究 中 所 使 用 含 61 個 項 目 的 半 定 量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的 信 效 度 。 研 究 招 募 173 位 婦 女,在 1980 年 請 他 們 完 成 自 填 式 食 物 頻 率 問 卷,相 隔 一 年 後 (1981 年 ), 再 請 同 批 受 試 者 填 答 同 一 份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 在 這 一 年 當 中 , 也 請 受 試 者 分 別 作 4 次 一 週 飲 食 紀 錄 。 一 週 飲 食 紀 錄 的 養 素 攝 取 量 組 內 相 關 係 數 範 圍 為 : 維 生 素 A 的 0.41 到 維 生 素 B

6

的 0.79, 而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的 組 內 相 關 係 數 範 圍 為:維 生 素 A 的 0.49 到 蔗 糖 的 0.71,兩 種 方 法 所 得 的 組 內 相 關 係 數 相 類 似 , 作 者 表 示 這 種 方 法 可 得 到 期 間 的 信 度 。 在 校 正 過 熱 量 的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 除 了 蔗 糖 與 總 醣 類 之 外 )其 營 養 素 攝 取 量 與 一 週 飲 食 紀 錄 呈 現 強 烈 相 關 。 校 正 過 熱 量 後 , 4 次 一 週 飲 食 紀 錄 與 2 次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所 得 到 的 營 養 素 平 均 攝 取 量,其 相 關 係 數 為 維 生 素 A 的 0.36 到 維 生 素 C 的 0.75。飲 食 紀 錄 中 營 養 素 攝 取 量 在 五 分 位 分 組 中 , 最 低 一 組 有 48%的 受 試 者 跟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的 分 組 相 同 , 另 外 最 高 一 組 中 也 有 49%

相 同 。 2 次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攝 取 量 五 分 位 分 組 中 最 低 的 受 試 者 有 74%相 同 , 最 高 的 則 有 77%相 同 。 作 者 表 示 , 此 份 自 填 式 飲 食 頻 率 問 卷 為 一 良 好 的 飲 食 評 估 方 法 (Willett et al., 1985)。

Willett 等 人 (1988)於 1984 年 以 郵 寄 的 方 式 , 將 自 填 式 半

定 量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寄 給 波 士 頓 的 研 究 受 試 者,請 他 們 填 答 3-4

(34)

年 前 的 飲 食 攝 取 狀 況 並 寄 回 (n=150)。 這 150 位 女 性 受 試 者 在 3-4 年 前 , 1980-1981 年 間 有 作 過 4 次 一 週 飲 食 記 錄 和 完 成 一 份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 1980 及 1984 年 這 兩 次 的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並 不 相 同 , 1980 年 為 內 含 61 個 食 物 項 目 的 FFQ1 問 卷 , 1984 年 為 修 改 FFQ1 後 內 含 116 個 食 物 項 目 的 FFQ2 問 卷。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FFQ1 和 FFQ2 的 營 養 素 攝 取 量 相 比 , 兩 者 間 的 相 關 係 數 範 圍 為 總 醣 類 的 0.44 到 維 生 素 C 的 0.62。一 週 飲 食 記 錄 和 FFQ2 的 營 養 素 攝 取 量 相 比 , 兩 者 間 相 關 係 數 範 圍 為 鐵 的 0.28 到 總 醣 類 的 0.61 。 FFQ2 問 卷 增 加 了 一 些 開 放 式 (open-ended)問 答 的 部 分,作 者 認 為 這 有 益 於 補 足 一 些 可 能 被 遺 漏 掉 的 食 物 的 資 訊 。 作 者 表 示 , 可 使 用 價 格 低 廉 的 郵 寄 自 填 式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來 評 估 過 去 時 間 飲 食 的 營 養 素 攝 取 量 (Willett et al., 1988)。

Wu 等 人 (1988)調 查 回 憶 過 去 時 間 飲 食 的 效 度 , 招 募 873

位 美 國 北 加 州 3 個 社 區 中 的 受 試 者 , 1972 年 時 這 批 受 試 者 已

經 填 過 一 次 當 時 的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Original),1983 年 時 再 請 受

試 者 回 想 11 年 前 的 飲 食 狀 況 (Recall)及 記 錄 目 前 的 飲 食 狀 況

(Current)。 皆 是 使 用 同 一 份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來 評 估 3 次 飲 食 狀

況。把 1983 年 所 得 到 的 回 憶 過 去 時 間 飲 食、目 前 飲 食 的 營 養

素 攝 取 量 及 體 型 大 小 拿 來 與 1972 年 所 得 到 的 資 料 相 比 較。在

性 別 及 社 區 的 分 組 中,Recall 的 營 養 素 平 均 攝 取 量 與 Original

相 似 ; 相 比 之 下 , Current 的 營 養 素 平 均 攝 取 量 就 小 於

Original。 由 相 關 係 數 觀 察 到 , 跟 Recall vs. Original 相 比 ,

Recall 與 Current 的 營 養 素 攝 取 量 相 關 性 較 高 (相 關 係 數 r:熱

量 為 0.54、 脂 肪 為 0.53、 PUFA 為 0.58、 膽 固 醇 為 0.55), 作

數據

表 4-1.1  孕 婦 基 本 資 料   (續 )  民 91 合併民 93 世代  民 91 世代  民 93 世代  306 位孕婦  159 位孕婦  147 位孕婦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職業          學生  5  1.6    2  1.3  3  2.0            家管  94  30.7    43  27  51  34.7          藍領階級  2  0.7    1  0.6  1  0.7          服
表 4-1.4    懷孕期間抽菸習慣與出生體型之關係
表 4-1.6    懷孕期間吃素習慣與出生體型之關係
表  4-2.2    不同性別新生兒出生體重與父母基本資料
+7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對照加拿大學人麥基概括的東南亞大都市地區 Desakota 區的特徵,中國 20

加速壽命測試(Accelerated Life Test,簡稱 ALT):..

Lopez &amp; Manson (1997), “A study of individual computer self-efficacy and perceived usefulness of the empowered desktop information system,”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根據研究背景與動機的說明,本研究主要是探討 Facebook

本研究以 2.4 小節中之時程延遲分析技術相關研究成果為基礎,針對 Global Impact Technique、Net Impact Technique、As-Planned Expanded Technique、Collapsed

(計畫名稱/Title of the Project) 提升學習動機與解決實務問題能力於實用課程之研究- 以交通工程課程為例/A Study on the Promotion of Learning Motivation and Practical

二、 工作行為與活動:以工作過程、活動、行為來衡量績效,這

Investigating the effect of learning method and motivation on learning performance in a business simulation system context: An experimental study. Four steps 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