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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問卷調查結果分析與討論
壹、有效樣本背景資料分析結果
本 研 究 依 據 文 獻 及 國 內 高 等 教 育 現 況 , 針 對 樣 本 特
性,共設計了「學校類型」、「學校成立時間」、「學校公私 屬性」、「學校地理位置」「職務」、「學歷」及「服務時間」
等七個背景變項,皆為「名義變項」,有效樣本經次數分配 及百分比分析後發現:
一、樣本所屬學校類型,以「技職校院」居多,佔 48.8 % ; 「一 般大學校院」次之,佔 39.9 % ;「師範校院」再次之,
佔 8.9 % ;「專科學校」最少,佔 2.4 %。
二、樣本所屬學校成立時間,以「三十年以上」最多,佔 67.3
%,「 十年內」次之,佔 16.1%;「十一至二十年 」再次 之,佔 10.1% 「二十一至三十年」最少,佔 6.5 % 。 三、樣本所屬學校公私屬性,以「私立」學校最多,佔 50.6
%;「公立」學校次之,佔 45.2 %;「私立且具宗教色彩」
佔 4.2 %,整體而言,私立學校樣本佔 54.8%。
四、樣本所屬學校地理位置,以「北部縣、市」最多,佔 30.4
%;「南部縣、市」次之,佔 23.2 %;「直轄市」佔 22.6
%;「中部縣、市」佔 19.6 %;「東部縣、市」佔 4.2 %。
五、樣本的職務部分,「學務長」最多,佔 19.6 %;「教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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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佔 17.9%;「主任秘書」第三,佔 16.9%;「校長」
第四,佔 16.7%;「總務長」第五,佔 15.5%;「副校長」
第六,佔 8.9%;「其他行政主管」佔 4.8%。
六、樣本的學歷部分,「博士」最多,佔 70.2%;「碩士」佔 21.4%; 「學士」佔 8.3%。
七、樣本的服務時間, 「十年內」最多,佔 43.5%;「十一至 二十年」佔 31%;「二十一至三十年」佔 19%;「三十年 以上」佔 6.5%。
綜合上述有效樣本特徵,以具有服務於「技職校院」、
「學校成立三十年以上」、「私立」、位於「北部縣市」、
職務是「學務長」、最高學歷是「博士」、「服務學校十年
內」等特質者居大多數。有效樣本背景資料詳如表 5-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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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1 正式調查有效樣本背景資料分析 項 目
變項 組 別 樣 本 數
(N=168)
百分比
(%)
(1)一般大學校院 67 39.9
(2)技職校院 82 48.8
(3)師範校院 15 8.9 1.學校類型
(4)專科學校 4 2.4
(1)十年內 27 16.1
(2)十一至二十年 17 10.1
(3)二十一至三十年 11 6.5 2.學校成立時間
(4)三十年以上 113 67.3
(1)公立 76 45.2
(2)私立 85 50.6 3.學校公私屬性
(3)私立且具宗教色彩 7 4.2
(1)直轄市 38 22.6
(2)北部縣、市 51 30.4
(3)中部縣、市 33 19.6
(4)南部縣、市 39 23.2 4.學校地理位置
(5)東部縣、市 7 4.2
(1)校長 28 16.7
(2)副校長 15 8.9
(3)教務長 30 17.9
(4)學務長 33 19.6
(5)總務長 26 15.5
(6)主任秘書 28 16.9
(7)其他行政主管 8 4.8 5.職務
(8)未兼行政職務 0 0
(1)博士 118 70.2
(2)碩士 36 21.4 6.學歷
(3)學士 14 8.3
(1)十年內 73 43.5
(2)十一至二十年 52 31
(3)二十一至三十年 32 19 7.服務時間
(4)三十年以上 11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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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大學校院內部組織結構與遊說活動情形
本研究針對大學校院內部組織結構與遊說活動情形,
於問卷第貳部分共設計十六個問題,有效樣本對於其所屬 學校在各項問題回答之次數分配及百分比分析結果如次:
一、大學是否有遊說活動:
在這個問題回答「有」的最多,佔 70.8%;回答「不確 定」的次之,佔 17.9%;回答「沒有」的佔 11.3%,亦即有 超過七成的受調查者認為大學有遊說活動。詳如表 5-2 所示:
表 5-2 大學是否有遊說活動 項 目
選項 次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
1.有 119 70.8 70.8 2.沒有 19 11.3 82.1 3.不確定 30 17.9 100.0 總和 168 100.0
二、貴校曾為那些事向教育部進行遊說,並希望能影響或改變為 偏好的狀態:
針對本題,在168個有效樣本中,就所列的19個選項,在
複選的情況下,調查結果發現:向教育部遊說的百分比以
為「學校改制事宜」的57.1%最高,為「系所學程增設事
宜」及「大學法修正案內容」的47%次之,為「專案補助
款經費」的41.7%第四,為「校地問題」38.7%第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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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行政主管遴選問題」3.0%最低。詳如表5-3所示:
表5-3學校曾為那些事向教育部遊說 項 目
選項
次 數
(N=168)
百分比
(%)
1.年度預算事項 39 23.2 2.大學卓越發展計畫經費 35 20.8 3.專案補助款經費 70 41.7 4.五年五百億特別經費 18 10.7 5.系所學程增設事宜 80 47 6.大學法修正案內容 80 47 7.私立學校法修正案內容 29 17.3 8.學校師資員額問題 42 25.0 9.學校行政人員員額問題 18 10.7 10.校地問題 65 38.7 11.校產問題 14 8.3 12.學校改制事宜 72 57.1 13.學校整併事宜 27 16.1 14.預算執行率問題 16 9.5 15.學雜費調漲事宜 46 27.4 16.校長遴選事宜 17 10.1 17.學術行政主管遴選問題 5 3.0 18.私校教職員退撫制度 29 17.3 19.其他重要政策或法令事項
16 9.5
三、貴校曾為那些事向行政院進行遊說,並希望能影響或改變為 偏好的狀態:
針對本題,在168個有效樣本中,就所列的19個選項,在
複選的情況下,調查結果發現:向行政院遊說的百分比以「其
他重要政策或法令事項」最高,佔24.4%,但有不少填答者,
176
,在本選項空白處加註了「不知道」或「不清楚」的說明(有 的在選項上有打勾,有的未打勾),顯示部分填答者是以勾 選「其他」的態度勾選此項;「學校改制事宜」及「專案補助 款經費」次之,皆為15.5%,「校地問題」與「系所學程增 設事宜」14.9%再次之。詳如次頁表5-4所示:
四、貴校曾為那些事向立法委員進行遊說,並希望能影響或改變 為偏好的狀態:
針對本題,在168個有效樣本中,就所列的19個選項,在 複選的情況下,調查結果發現:向立法委員遊說的百分比以
「學校改制事宜」最高,佔26.2%,「校地問題」次之,佔25.0
%,「專案補助款經費」 第三,佔19.0%。詳如次頁表5-5
所示:
177
表 5-4 學校曾為那些事向行政院遊說 項 目
選項
次 數
(N=168)
百分比
(%)
1.年度預算事項 15 8.9
2.大學卓越發展計畫經費 16 9.5
3.專案補助款經費 26 15.5
4.五年五百億特別經費 14 8.3
5.系所學程增設事宜 25 14.9
6.大學法修正案內容 12 7.1
7.私立學校法修正案內容 12 7.1
8.學校師資員額問題 10 6.0
9.學校行政人員員額問題 2 1.2
10.校地問題 25 14.9
11.校產問題 14 8.3
12.學校改制事宜 26 15.5
13.學校整併事宜 9 5.4
14.預算執行率問題 6 3.6
15.學雜費調漲事宜 9 5.4
16.校長遴選事宜 17 10.1
17.學術行政主管遴選問題 1 0.6
18.私校教職員退撫制度 18 10.7
19.其他重要政策或法令事項
41 24.4
178
表 5-5 學校曾為那些事向立法委員遊說 項 目
選項
次 數
(N=168)
百分比
(%)
1.年度預算事項 29 17.3 2.大學卓越發展計畫經費 13 7.7 3.專案補助款經費 32 19.0 4.五年五百億特別經費 9 5.4 5.系所學程增設事宜 20 11.9 6.大學法修正案內容 14 8.3 7.私立學校法修正案內容 21 12.5 8.學校師資員額問題 6 3.6 9.學校行政人員員額問題 5 3.0 10.校地問題 42 25.0 11.校產問題 10 6.0 12.學校改制事宜 44 26.2 13.學校整併事宜 9 5.4 14.預算執行率問題 8 4.8 15.學雜費調漲事宜 10 6.0 16.校長遴選事宜 8 4.8 17.學術行政主管遴選問題 1 0.6 18.私校教職員退撫制度 17 10.1 19.其他重要政策或法令事項
28 16.7
綜合第二至第四題的調查結果,在168個有效樣本中,就 各題所列的19個選項,於複選的情況下,結果發現:
(一)在19個選項中,向教育部遊說的百分比都高於向行政院
或向立法委員遊說的百分比。這顯然與教育部是高等教
育主管機關,是政策、法案、方案、規定制定機關之現
狀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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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19個選項中,會向立法委員遊說的百分比,多高於會 向行政院遊說的百分比,僅在「學校師資員額問題」、
「系所學程增設事宜」「大學卓越發展計畫經費」及「其 他重要政策或法令事項」等四項上,會向行政院遊說 的百分比高於向立法委員遊說的百分比。這與行政院 為教育部之主管行政機關,因此有關員額、系所學程 設立及經費問題,必要時得直接向上級機關反映之現 狀亦相符。
(三)在19個選項中,無論是向教育部、行政院或立法委員遊 說,「學校改制事宜」、「校地問題」及「專案補助款 經費」三項是各校會進行遊說百分比最高的前三事項。
這或許與這三事項都較重大,且直接和學校及地方的繁 榮發展有關而有以致之。
五、您認為各大學校院向政府進行遊說,是為那些人的利益服務?
針對本題,在168個有效樣本中,就本題所列的7個選項,
在複選的情況下,調查結果以:認為是為「學校全體教職員
生」的利益服務者最高,佔81.0%;認為是為「高等教育的福
祉」服務者次之,佔47.0%。可見受調查者對於向政府進行遊
說可以促成的目的,抱持著正向肯定態度。詳如表5-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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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6 大學校院向政府進行遊說是為那些人的利益服務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
1.校長的行政績效 21 12.5 2.代表學校進行遊說的人 16 9.5 3.與遊說事項相關的利害關係人 18 10.7 4.學校全體教職員生 136 81.0 5.所有納稅義務人 16 9.5 6.高等教育的福祉 79 47.0 7.不確定 13 7.7
六、貴校有無設置負責遊說或政府關係的專責單位?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就所列的 3 個選項,
在複選的情況下,調查結果發現:表示「沒有」設置負責遊 說或政府關係的專責單位者,佔 97.6 %;由學校指定某一 處室為負責遊說或政府關係之專責單位者,佔 1.8%;表示 該校正「籌設中」者,佔 0.6%。詳如表 5-7 所示:
表 5-7 學校有無設置負責遊說或政府關係的專責單位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
1.有 3 1.8 1.8 2.沒有 164 97.6 99.4 3.籌設中 1 0.6 100.0
總和 168 100.0
七、貴校如無專責單位,目前較常由那些單位負責向政府機關進 行遊說?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就所列的 8 個選項,
181
在複選的情況下,調查結果以「校長依個案性質指派」者最 高,佔 77.4%,「秘書室」次之,佔 23.2%。而受調查者在
「其他」(15.5%)一項所指之處室則包括:「公關室、研究 發展處、董事會、教師會、董事長直接運作」等。詳如表 5-8 所示:
表5-8目前較常由那些單位負責向政府機關進行遊說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
1.校長依個案性質指派 130 77.4 2.教務處 9 5.4 3.學務處 2 1.2 4.總務處 16 9.5 5.秘書室 39 23.2 6.校友中心 9 5.4 7.學術發展處 8 4.8 8.其他 26 15.5
八、貴校如無專責單位,目前較常由那些人負責向政府機關進行 遊說?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就所列的 7 個選項,
在複選的情況下,調查結果以「校長依個案性質指派」者
最高,佔 57.7%,「校長本人」次之,佔 37.5%。足見調查
結果支持「校長」在學校遊說或政府關係中扮演重要角
色的論點。詳如表 5-9 所示:
182
表5-9目前較常由那些人負責向政府機關進行遊說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1.校長依個案性質指派 97 57.7
2.校長本人 63 37.5
3.副校長 28 16.7 4.三長 31 18.5 5.主任秘書 39 23.2 6.校友中心主任 4 2.4 7.其他 15 8.9
九、貴校是否曾邀請校外人士協助遊說事宜?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於單選的情況下,「曾 經邀請校外人士協助遊說」者,佔 48.2 %, 「不曾邀請校外 人士協助遊說」者,亦佔 48.2%,比率相近,遺漏值佔 3.6
%。詳如表 5-10 所示:
表 5-10 是否曾邀請校外人士協助遊說事宜 項 目
選項 次 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
1.是 81 48.2 48.2 2.否 81 48.2 96.4 遺漏值 6 3.6 100.0 總和 168 100.0
十、如果曾邀請校外人士協助遊說,他們是?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就所列的 6 個選項,
在複選的情況下,調查結果以曾經邀請「立法院教育與文
183
化委員會立法委員」協助遊說者最高,佔 26.8%,「學校具 聲望之校友」次之,佔 24.4%,邀請「校外公關公司」者 最少,佔 0.6%。足見「校友」的協助對於學校而言是一項 重要的社會資源。如表 5-11 所示:
表5-11 曾邀請那些校外人士協助遊說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
1.學校委託之律師 3 1.8 2.學校具聲望之校友 41 24.4 3.立法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立法委員 45 26.8 4.貴校校友且為立法委員 22 13.1 5.其他立法委員 37 22.0 6.校外公關公司 1 0.6
十一、貴校若因高教政策、校務發展議題、或法律之修訂、制定 需向政府機關遊說,其最後決定由何人(或單位)做成?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就所列的 4 個選項,
在單選的情況下,調查結果以「依案情之差異而由不同人(或
單位)決定」者最高,佔 35.7 %,由「校長」做最後決定
者次之,佔 33.9%,遺漏值 2.4%。足見各校向政府機關遊
說做決定之權變趨勢,及校長在做決定中的重要功能。如表
5-12 所示:
184
表5-12 向政府機關遊說之最後決定由何人(或單位)做成 項 目
選 項
次數 百分比
(%)
1.董事會 25 14.9 2.校務會議 22 13.1
3.校長 57 33.9
4.依案情之差異而由不同人(或單位)決定 60 35.7
5.遺漏值 4 2.4
總 和 168 100
十二、您認為向政府機關進行遊說能否達到預期的目標與訴求?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於單選的情況下,認 為「偶爾能達到」者最高,佔 84.5%,認為「一定能達到」
者最低,僅佔 1.2%,遺漏值 1.8%,詳如表 5-13 所示。
表 5-13 向政府機關進行遊說能否達到預期的目標與訴求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
1.一定能 2 1.2 1.2 2.經常能 11 6.5 7.7 3.偶爾能 142 84.5 92.2 4.不能 10 6.0 98.2 遺漏值 3 1.8 100.0 總 和 168 100.0
十三、您認為向政府機關進行遊說對於貴校校務發展有無幫助?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於單選的情況下,
認為「偶爾有幫助」者最高,佔 79.8%,認為「非常有幫
185
助」者最低,僅佔 1.2%,遺漏值 1.7%,詳如表 5-14 所示。
表5-14 向政府機關進行遊說對於校務發展有無幫助 項 目
選項 次 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
1. 非常有 2 1.2 1.2 2. 經常有 19 11.3 12.5 3. 偶爾有 134 79.8 92.3 4. 沒有 10 6.0 98.3 遺漏值 3 1.7 100.0 總 和 168 100.0
綜合第十二、十三題之調查結果,從受調查者向政府 機關進行遊說「偶爾能」達到預期的目標與訴求,及向政 府機關進行遊說對於校務發展「偶爾有幫助」者,都在八 成比率左右,足見受調查者對於「遊說」之影響力有一定 程度之信心。
十四、貴校與政府之間是否有互動上的困難而應作興革之事項?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於單選情況下,認
為與政府「沒有」互動上的困難者最高,佔 47.6%,認
為「有」互動上的困難者最低,佔 17.9%,「不知道」的
佔 33.3%,遺漏值 1.2%,詳如表 5-15 所示。
186
表5-15 與政府之間是否有互動上的困難而應作興革之事項 項 目
選項 次 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
1.有 30 17.9 17.9 2.沒有 80 47.6 65.5 3.不知道 56 33.3 98.8 遺漏值 2 1.2 100.0 總 和 168 100.0
上述回答與政府「有」互動上之困難及應作興革之事 項包括:
(一)早期曾全校教師會北上教育部抗議,互動緊張。
(二)對新成立學校經費及員額的支持。
(三)學校系所班級不斷擴增,但教職員工的員額長期總 量管制,年度預算也逐年遞減。
(四)師資問題。
(五)教育部行政人員異動頻繁,業務或共識未移交。
(六)有關山坡地開發、建物興建棄土認定方面,地方政 府與中央政府步調不一。
(七)董事會運作與董事之產生。
(八)補助款的分配。
(九)行政層級較多,耗時費力。
(十)會計制度與法規。
(十一)對私校財務之運作不宜過度限制,致妨礙私校之 發展。
(十二)因政權易位、政治變遷和狹隘的意識型態觀念,
187
致使教育有司難以賡續良性的教育政策。
十五、貴校有哪些成功的影響政策或法令改變的案例?
本題係開放式問題,僅部份受調查者有回答,回答者 指出該校成功的影響政策或法令改變的案例有:
(一)宿舍案(未詳述案情)。
(二)私立學校法中有關董事會改選的條文。
(三)專案增加師資員額及附設醫院新建。
(四)爭取一棟木構造建築
(五)臺東工專改制後,全國工專跟進。
(六)改制大學。
(七)改制學院、改校名、獎補助款、技專校院教師升等。
(八)三明治教學、一年招生二次、勞作教育、海外參訪。
(九)調漲學費
(十)海洋教育方針。
(十一)校地問題。
(十二)設立分校校地之取得。
(十三)私校可租用國營事業土地做為校地。
從上述案例可以發現,從影響層面較廣的「私立學校法 中有關董事會改選的條文」 、 「私校可租用國營事業土地做為 校地」等成功案例至影響層面較小的「宿舍案」 、 「一年招生 二次」、「勞作教育」、「海外參訪」等案例,可以尋懌的是,
我國因高等教育行政體制與英、美等先進國家不同,在教改
188
教育自由化、鬆綁理念催化下,大學校院雖較過去享有更大 的自主權,但教育部透過法令規定或經費補助對於高等教育 的影響仍屬廣泛。
十六、
您認為不同的政黨執政,在高等教育政策上有什麼不同?
本題係開放式問題,僅部份受調查者有回答,回答之 內容包括:
(一)意識型態不同,影響教育政策。
(二)差異不大,均沒有一長遠且穩定之政策可循。
(三)一樣選票考量。
(四)不應該把意識型態置入性行銷。
(五)因政黨利益或意識型態,是否任用真正教育專業部長。
(六)部長更換頻率過快,政策不定。
(七)執政黨人才不足,意識型態過於彰顯,在教育政策上 未能發展可長可久之方案。
(八)太國於著重個人主義及意識型態,缺乏延續性、整體 性、未來性。
(九)各拉各的調,政策無法貫徹長久一致性,十分可惜。
(十)目前相較於以往,變動速度快又多元化,只能著眼短 程規劃,令人擔心。
(十一)因人而異,執政者看法不同,政策重點就不同。
(十二)在大陸學歷承認上不同。
(十三)在補助款爭取的不同。
(十四)政策優先順序不同。
189
(十五)民進黨對本土化及鄉土課程的強化。
(十六)泛綠政黨執政過度強調本土化與去中國化。
(十七)大中國化與台獨化。
(十八)廣設大專校院,甚或成政治酬庸。
(十九)受高等教育之學生素質降低。
(二十)大學校院行政法人化為一大變革。
(廿一)沒有不同、差不多。
(廿二)校園中立並無太大的影響。
(廿三)完全不同。
(廿四)政府管太多。
(廿五)朝令夕改。
(廿六)無法思考完整,缺長期眼光。
從受調查者上述回答中可以發現, 「意識型態」的差異、
「教育部長的更換頻率」及「教育部長的專業性」是受調查 者認為不同政黨執政,在高等教育政策上有所不同的影響因 素。
參、大學校院參加高等教育專業協會情形
一、貴校是否有加入高等教育的專業協會?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於單選情況下,
勾選「有」有加入高等教育專業協會的,佔 75%,勾選
「沒有」加入高等教育專業協會的,佔 25%,詳如表 5-16
所示。因回答沒有加入者直接跳答問卷參.第 16 以下各
190
題 , 因 此 以 下 第 二 至 第 十 五 題 之 結 果 分 析 僅 包 括 回 答
「有」加入高等教育專業協會的 126 個樣本。
表5-16 是否有加入高等教育的專業協會 項 目
選項 次 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
1.有 126 75.0 75 2.沒有 42 25.0 100 總 和 168 100.0
二、如有加入高等教育的專業協會,該協會是?
針對本題,在126個有效樣本中,於單選情況下,有46 人勾選「國立大學校院協會」 ,佔36.5%;有34人勾選「私立 大學校院協進會」,佔27%;有46人鉤選「私立技專校院協 進會」,佔36.5%,詳如表5-17所示。
表5-17 學校加入那一個高等教育專業協會 項 目
選 項 次數 百分比
累 積 百 分 比(%)
1.國立大學校院協會 46 36.5 36.5 2.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 34 27.0 63.5 3.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 46 36.5 100 總 和 126 100.0
三、貴校加入專業協會的目的為何?
針對本題,在126個有效樣本中,於複選的情況下,認為
該校加入專業協會的目的以「暢通資訊,擴展資源,互相奧
191
援」最高,佔88.1 %,「向政府進行政策倡導、建議」次之,
佔57.1 %。,足見希望高等教育專業協會發揮「遊說」之「政 策倡導」功能者不在少數。此外,其中有1人勾選「其他」,
指出之目的係「私校權益、教育正確方針、提供建言」,詳如 表5-18所示:
表5-18 學校加入專業協會的目的 項 目
選 項 次數
百分比
(%)
1.加入專業社群,以免被孤立 58 46.0 2.暢通資訊,擴展資源,互相奧援 111 88.1 3.增加國際學術文化交流機會 65 51.6 4.向政府進行政策倡導、建議 72 57.1 5.形成政策網絡,監督政府相關教育政策 48 38.1 6.形成政策網絡,爭取政府教育經費 56 44.4
7.其他 1 0.8
四、貴校有那些人是協會的代表會員?
針對本題,在126個有效樣本中,於複選的情況下,最能
被認為是該校所加入協會之代表會員者以「校長」居多,佔
67.3%;其次為「教務長」佔8.9%,再其次為「副校長」 ,佔
8.3%。這顯示各校在校內有加強宣導高等教育協會功能及協
會與該校關係之必要,畢竟協會的會員是學校,校長及其他
會員代表有義務在校內扮演好溝通、宣導橋樑的角色。詳如
表5-19所示:
192
表5-19 學校有那些人是協會的代表會員 項 目
選 項 次數
百分比
(%)
1.校長 113 90 2.副校長 14 11.1 3.教務長 15 11.9 4.學術發展長 8 6.3 5.其他 8 6.3 6.不知道 8 6.3
五、您對於貴校所加入的專業協會做決定的過程是否滿意?
針對本題,在126個有效樣本中,於單選情況下,對於學 校所加入的專業協會做決定的過程,覺得「還算滿意」者居 多,佔34.9%;感覺「滿意」者其次,佔32.5%,「非常滿意」
者佔4.0%,「不滿意」者最低,僅佔1.6%。足見高等教育社 群對於協會做決定的過程「滿意度」高於「不滿意度」,但仍 有27%的人對於協會做決定的過程表示不清楚。詳如表5-20 所示:
表5-20 對於所加入的專業協會做決定的過程是否滿意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
累積百分比
(%)
1.非常滿意 5 4.0 4.0 2.滿意 41 32.5 36.5 3.還算滿意 44 34.9 71.4 4.不滿意 2 1.6 73.0 5.不清楚 34 27.0 100
總 和 126 100.0
193
六、貴校參與的協會提供了那些特別的誘因?
針對本題,在 126 個有效樣本中,於複選情況下,對於 學校參與的專業協會提供了那些特別的誘因,結果以「學術 交流或研討會活動」居多,勾選比率佔 66.7 %;「增進不 同學校校長之間的友誼」其次,佔 62.7 %;而「可攜眷參 加的觀光或旅遊活動」與「僅限於會員的消費商品折扣」二 者被勾選的比率則最低,各別僅 0.7%。足見受調查者期待 高等教育專業協會能提供會員加入的誘因傾向於「專業性利 益」 (學術交流或研討會活動)及「團結性利益」(增進不同 學校校長之間的友誼)。詳如表 5-21 所示:
表 5-21 學校參與的協會提供了那些特別的誘因
項 目
選 項 次數
百分比
(%)
1.學術交流或研討會活動 84 66.7 2.相關練機會 14 11.1 3.參與政策倡導 62 49.2 4.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 56 44.4 5.代表協會與政府互動 60 47.6 6.增進不同學校校長之間的友誼 79 62.7 7.可攜眷參加的觀光或旅遊活動 1 0.7 8.僅限於會員的消費商品折扣 1 0.7 9.出版品贈閱 9 7.1 10.通訊或其他資訊贈閱 12 9.5 11.集體談判 21 16.7 12.維持專業信條 9 7.1
13.其他 2 1.6
194
七 、 您認 為上 述誘 因 那些 項目 最足 以 吸引 潛在 會員 學 校加 入協 會?
本題係開放式問題,部分受調查者回答最足以吸引潛在 會員學校加入協會的誘因包括:
(一)學術交流或研討會活動(19 次)
(二)相關訓練機會(5 次)
(三)參與政策倡導(22 次)
(四)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10 次)
(五)代表協會與政府互動(18 次)
(六)增進不同校長之間的友誼(14 次)
(七)通訊或其他資訊贈閱(1 次)
(八)集體談判(10 次)
(九)維持專業信條(2 次) (十)學術與國際接軌(1 次) 上述誘因以「學術交流或研討會活動」被列舉次數最高, 「代 表協會與政府互動」次之,「增進不同校長之間的友誼」再 次之,亦即受調查者認為最足以吸引潛在會員加入協會的誘 因傾向於「專業性利益」(學術交流或研討會活動)、「目的 性利益」(代表協會與政府互動)及「團結性利益」(增進 不同學校校長之間的友誼)。
八、據您所知,貴校所參加的專業協會經費來源為何?
針對本題,在126個有效樣本中,於複選情況下,對於學 校所參加的專業協會經費來源,認為來自「會員會費收入」
者居多,佔58.7%;「不知道」的其次,佔35.7%,而勾選其
195
他經費項來源的比例皆偏低,足見多數被調查者對於學校所 屬專業協會,除了「會員會費收入」外,是否有其他經費來 源?協會的資源狀況如何?不清楚者居多。詳如表5-22所示。
表5-22 學校所參加的專業協會經費來源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
1.會員會費收入 74 58.7 2.募款收入 4 3.2 3.捐贈收入 1 0.8 4.教育部補助 6 4.8 5.不知道 45 35.7 6.其他 9 7.1
九、據您所知,貴校所參加的專業協會曾為那些事向教育部遊說 過?
針對本題,在 126 個有效樣本中,於複選情況下,對
於學校所參加的專業協會曾為那些事向教育部遊說過,結果
以「大學法修正事項」最高,佔 42.1%;「私校教職員退撫
制度」其次,佔 36.5%,惟其比率皆未達五成,顯示協會在
政策、法案的遊說功能及宣導上有待強化,以增進其「目的
性利益」的提供。此外, 「大學教職員眷舍收回國有」及「五
年五百億特別預算」二項雖然爭議性高,但因直接有關的學
校不多,因而在被勾選的比率上明顯較低。詳如表 5-23 所
示:
196
表5-23 學校所參加的專業協會曾為那些事向教育部遊說過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
1.大學教職員眷舍收回國有 7 5.6 2.大學法修正事項 53 42.1 3.五年五百億特別預算 10 7.9 4.學術卓越發展事宜 29 23.0 5.私校教職員退撫制度 46 36.5 6.其他 17 13.5
十、據您所知,貴校所參加的專業協會曾為那些事向行政院遊說 過?
本題係開放式問題,多數受調查者未填答,部分受調查 者 表 示 該 校 所 參 加 的 專 業 協 會 曾 向 行 政 院 遊 說 過 的 事 項 包 括:
(一)不清楚(二)員額問題(三)五年五百億特別預(四)
私校教職員退撫制度(五)學雜費調漲事宜(六)大學教職 員眷舍收回國有(七)大學法修正事項(八)私校法(九)
不要廢除國科會,建議在行政院下設科技部。
其中未回答或回答「不清楚」者居多, 「私校教職員退
撫制度」次之,「大學法修正事項」及「五年五百億特別預
算」再次之。
197
十一、據您所知,貴校所參加的專業協會曾為那些事向立法委員 遊說過?
本題係開放式問題,多數受調查者未填答,部分受調查 者 表 示 該 校 所 參加 的 專 業 協 會 曾向 立 法 委 員 遊 說過 的 事 項 包括:
(一)經費補助 (二)專案補助
(三)大學法修正案 (四)五年五百億特別預算
(五)私校教職員退撫制度 (六)大學教職員眷舍收回國有
(七)私校法
其中未回答或回答「不清楚」者居多,「私校教職員退撫制 度」次之,「大學法修正案」及「私校法」再次之。
十二、貴校所參加的專業協會,是否具有代表該類別學校發聲的 功能?
針對本題,在126個有效樣本中,於單選情況下,對於學 校所加入的專業協會是否具有代表該類別學校發聲的功能,
覺得「偶爾具有」者居多,佔57.9%;「不清楚」者其次,佔 17.5%,覺得「經常具有」者佔16.7%,覺得「完全未具有」
者最低,僅佔0.7%。足見受調查者認為專業協會具有代表該
類別學校發聲的功能者高於認為不具有者,但仍有17.5%的人
對於本題表示不清楚。詳如表5-24所示:
198
表5-24 所參加的專業協會是否具有代表該類別學校發聲的功能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
累積百分比
(%)
1.經常具有 21 16.7 16.7 2.偶爾具有 73 58 74.7 3.幾乎未具有 9 7.1 81.8 4.完全未具有 1 0.7 82.5 5.不清楚 22 17.5 100
總 和 126 100.0
十三、貴校所參加的專業協會,向政府進行政策建議的功能是否 顯著?
針對本題,在126個有效樣本中,於單選情況下,對於學 校 所 加 入 的 專 業 協 會 , 向 政 府 進 行 政 策 建 議 的 功 能 是 否 顯 著,覺得「普通」者居多,佔59.5%;「不顯著」者其次,佔 33.3%,覺得「顯著」者僅佔4.0%,遺漏值佔3.2%。足見多 數受調查者認為專業協會向政府進行政策建議的功能不夠顯 著。詳如表5-25所示。
表5-25 所參加的專業協會向政府進行政策建議的功能是否顯著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
累積百分比
(%)
1.顯著 5 4.0 4.0 2.普通 75 59.5 63.5 3.不顯著 42 33.3 96.8 遺漏值 4 3.2 100
總 和 126 100.0
199
十四、貴校所參加的專業協會,在向政府進行政策建議前是否經 常要花費很多時間在共識的建立上?
針對本題,在126個有效樣本中,於單選情況下,對於學 校所加入的專業協會,在向政府進行政策建議前,是否經常 要花費很多時間在共識的建立上,覺得「偶爾」者居多,佔 36.5%;「不清楚」者其次,佔 29.4%,覺得「是」者佔 21.4
%,覺得「否」者僅佔11.9%,遺漏值佔0.8%。足見多數受 調查者認為專業協會在向政府進行政策建議前,經常要花費 很多時間在共識的建立上。詳如表5-26所示。
表5-26 所參加的專業協會在向政府進行政策建議前 是否經常要花費很多時間在共識的建立上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
累積百分比
(%)
1.是 27 21.4 21.4 2.偶爾 46 36.5 57.9 3.否 15 11.9 69.8 4.不清楚 37 29.4 99.2 遺漏值 1 0.8 100 總 和 126 100.0
十五、您認為貴校所參加的專業協會有那些優點或待改進事項?
本題係開放式問題,多數受調查者未填答,部分受調查 者表示該校所參加的專業協會待改進事項包括:
(一)國立大學校院協會部分:
1.不夠團結。
200
2.不夠積極。
3.幫助有限。
4.各自為政,形成共識困難。
5.對政府政策應該多費些心思求取共識。
6.訊息可暢通,了解各校之狀況。
(二)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 1.交流仍不足。
2.對於共同利益事項可採取一致行動,個別利益事項 則須單獨行動。
3.應建立網頁,增加訊息傳遞之速度。
4.資料公開,主動積極。(優點)
(三)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 1.不夠積極。
2.不夠團結。
3.缺乏可資運作的經常性財源。
4.缺乏長期性的統整目標。
5.要多策略聯盟。
6.功能不彰,未普遍吸取全國教職員意見及共識,由 少數學校自行運作。
十六、貴校未加入專業協會的原因是?
針對本題,在42個有效樣本中,於單選情況下,對於學 校未加入專業協會的原因,勾選「其他」者居多,佔59.5%,
其原因以「不清楚」居多,也有填答「教師會的決定」者;
201
認為「誘因不足」者其次,佔23.8%,而覺得「協會的功能不 彰所以未參加」者佔14.3%,僅1人勾選「董事會的決議」 ,佔 2.4%,無遺漏值。足見多數學校行政人員對於該校為何未加 入專業協會的原因並不清楚。詳如表5-27所示。
表5-27 學校未加入專業協會的原因 項 目
選 項 次數
百分比
(%)
累積百分比
(%)
1.未定期繳交會費,被退出 0 0 0 2.董事會的決議 1 2.4 2.4 3.校務會議的決議 0 0 2.4 4.協會的功能不彰所以未參加 6 14.3 16.7 5.誘因不足 10 23.8 40.5 6.其他 25 59.5 100 總 和 42 100.0
十 七 、您 認為 有沒 有 必要 成立 以師 範 校院 為會 員的 師 範校 院協 會?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於單選情況下,勾選
「沒意見者」最多,佔 63.7%,認為「沒必要」者,佔 17.8
%,認為「有必要」的佔 16.1%,遺漏值 2.4%。亦即有超過
六成的受調查者對於有沒有必要成立「師範校院協會」未明
確表示意見,而認為「有必要」成立與「沒必要」成立者的
比例相當接近,詳如表 5-28 所示。
202
表5-28 有沒有必要成立師範校院協會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
累積百分比
(%)
1.有必要 27 16.1 16.1 2.沒必要 30 17.8 33.9 3.沒意見 107 63.7 97.6 遺漏值 4 2.4 100 總 和 168 100.0
十八、如有成立必要,您希望它發揮的最主要功能是?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在單選的情況下,有 59.5%的受 調查 者未 回答 (遺漏 值), 而認 為應「 研議師資 培育共同發展方向」者,佔 26.2%,認為應「向政府進行政 策倡導、建議」者佔 7.1%,認為應「維護會員權益」者佔 4.2%,認為應「促進國際學術文化交流與合作」者佔 1.2%。
與前一題相同,對於若成立「師範校院協會」,希望它 發揮的最主要功能,有將近六成的受調查者未回答,而在勾 選的功能中,以「研議師資培育共同發展方向」的比率最高,
這或與各師範校院在調查當時正欲轉型為教育大學,師資培
育之發展方向正待各方建立共識之氛圍有關,詳如表 5-29
所示。
203
表5-29 如成立師範校院協會您希望它發揮的最主要功能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
累積百 分 比
(%)
1.研議師資培育共同發展方向 44 26.2 26.2 2.向政府進行政策倡導、建議 12 7.1 33.3 3.促進國際學術文化交流與合作 2 1.2 34.5 4.維護會員權益 7 4.2 38.7 5.其他 3 1.8 40.5 遺漏值 100 59.5 100 總 和 168 100.0
十九、您認為有沒有必要成立一個全國性的、由個別學校或協 會 自 由 參 加 的 高 等 教 育 母 傘 協 會 ( umbrella association)?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於單選情況下,勾 選「沒意見者」最多,佔 52.4%,認為「沒必要」者,佔 19.6%,認為「有必要」的佔 26.2%,遺漏值 1.8%。將 近五成受訪者未表示意見, 顯示對本問題不熟悉沒意 見或不關心。而超過七成的受調查者對於有沒有必要成立
「全國性的母傘協會」不是未明確表示意見,就是認為「沒 必要」 ,這顯示多數受調查者不特別認為有成立「全國性
的母傘協會」的必要。詳如表 5-30 所示:
204
表5-30 有沒有必要成立全國性的母傘協會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
累積百分比
(%)
1.有必要 44 26.2 26.2 2.沒必要 33 19.6 45.8 3.沒意見 88 52.4 98.2 遺漏值 3 1.8 100 總 和 168 100.0
二十、如有成立必要,您希望它發揮的最主要功能是?
本題係開放式問題,多數受調查者未填答,部分受調查 者希望這個全國性的母傘協會能發揮的最主要功能包括:
(一)發揮一個平台功能。
(二)統合或資訊交流的平臺。
(三)凝聚高等教育的共同發展願景或方向。
(四)向政府提出高教政策的意見。
(五)整合大家意見,形成對高教政策之共識。
(六)監督政府教育政策。
(七)監督高等教育政策及方向。
(八)檢討教育政策。
(九)(團結)向政府進行政策倡導建議。
(十)做為與政府部門及其他團體溝通的橋樑。
(十一)研議出一套可長可久的國家教育政策,提昇國家未 來 20 年之競爭力。
(十二)形成一個壓力團體,爭取高教權益。
(十三)形成具有專業導向的利益團體或壓力團體,導正執
205
政黨錯誤的教育路線。
(十四)作正確的各種中長程計畫,提供政府執行。
(十五)便於與教育部、政府部門協商。
(十六)研擬高教政策。
(十七)維護教師尊嚴。
(十八)推動大學自治事項。
(十九)堅持教育清純理念,以免受到政治污染。
(二十)整合法規。
(廿一)落實高等教育行政效率化、在地化與國際化。
(廿二)向有關單位反映意見才會被重視。
(廿三)就教育資源之分配做整體考量,形成共識。
(廿四)健全教育體制。
(廿五)秉持正義,發揮應有的功能。
從以上各項被期待的功能可以發現,受調查者希望這個
全國性的母傘協會能扮演「向政府進行政策倡議」 、 「監督政
府高等教育政策及方向」者居多,如能發揮上述功能,實即
等於「專業性的利益團體或壓力團體」,其他功能還包括健
全 高 等 教 育 體 制、 資 源 分 配 的 整體 考 量 及 維 護 教師 的 尊 嚴
等。
206
肆、遊說法規、遊說技術與策略事項
一、您知道行政院院會已於九十二年通過遊說法草案嗎?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於單選情況下,「不 知 道 」 行 政 院 院會 已 於 九 十 二 年通 過 遊 說 法 草 案者 , 佔 71.4%, 「知道」者,僅佔 28.0%,遺漏值佔 0.6%。超過 七 成 的 受 調 查 者之 所 以 不 知 道 行政 院 院 會 已 於 九十 二 年 通過遊說法草案,或許與其新聞性不夠、報章媒體報導不 足、且不被認為與高等教育有任何直接關係等因素有關,
詳如表 5-31 所示。
表5-31 知道行政院院會已於九十二年通過遊說法草案嗎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
累積百分比
(%)
1.知道 47 28.0 28.0 2.不知道 120 71.4 99.4 遺漏值 1 0.6 100 總 和 168 100.0
二、您贊成未來向政府進行遊說者,應於事前向被遊說者所屬 機關登記遊說相關事項的規定嗎?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於單選情況下,「贊 成」未來向政府進行遊說者,應於事前向被遊說者所屬機 關登記遊說相關事項之規定者,佔 66.7%, 「不贊成」者,
佔 15.5%,「不清楚」者佔 17.8%。顯見受調查者多數贊
成以公開、透明的方式進行遊說,贊成採登記制,詳如表
207
5-32 所示。
表5-32 是否贊成事前向被遊說者所屬機關登記遊說的規定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
累積百分比
(%)
1.贊成 112 66.7 66.7 2.不贊成 26 15.5 82.2 3.不清楚 30 17.8 100 總 和 168 100.0
三、您贊成未來遊說者應將使用於遊說的財務收支情形,定期 或於遊說終止時,向被遊說者所屬機關申報的規定嗎?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於單選情況下,「贊 成」未來使用於遊說的財務收支情形,應定期或於遊說終 止時向被遊說者所屬機關申報者,佔 61.9%,「不贊成」
者,佔 16.1%,「不清楚」者佔 21.4%,遺漏值佔 0.6%。
顯見受調查者多數贊成以公開、透明的方式進行遊說,贊 成遊說財務申報制,詳如表 5-33 所示。
表 5-33 是否贊成未來使用於遊說的財務收支情形 應向被遊說者所屬機關申報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
累積百分比
(%)
1.贊成 104 61.9 61.9
2.不贊成 27 16.1 78
3.不清楚 36 21.4 99.4
遺漏值 1 0.6 100
總 和 168 100.0
208
四、貴校向政府機關進行遊說,曾經採取的遊說技術為何?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於複選情況下,發 現每一種遊說技術都有人勾選,亦即都有學校採用過,只 是偏好的頻率不同,其中以「提出學校狀況簡報及佐證資 料」的頻率最高,有 69.0%的受調查者表示學校採用過; 「提 出研究報告理性說服」居次,有 39.9 %的受調查者表示學 校 採 用 過 ;「 直 接要 求 與 主 管 之次長 及 行 政 官 員會談 」 第 三,有 35.7%的受調查者表示學校採用過;「提出不同政 策、構想的說帖」第四,有 33.3%的受調查者表示學校採 用過; 「直接要求與教育部部長會談」第五,有 19.0%的受 調查者表示學校採用過。顯然多數高等教育機構傾向於運 用「直接遊說」技術,並希望以佐證資料理性說服政府機 關。詳如表 5-34 所示。
209
表 5-34 學校向政府機關遊說曾經採取的遊說技術
五、在下列遊說技術中,您認為高等教育機構最適合採用的優先 順序是?
本題係選擇性問題,多數受調查者皆填答,經統計後發 現,受調查者認為高等教育機構最適合採用的遊說技術的優先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
1.提出研究報告理性說服 67 39.9 2.提出不同政策、構想的說帖 56 33.3 3.提出學校狀況簡報及佐證資料 116 69.0 4.發動教師連署 6 3.6 5.直接要求與教育部部長會談 32 19.0 6.直接要求與主管之次長及行政官員會談 60 35.7 7.透過在野黨立委、教育與文化委員會立
委質詢、施壓或凍結預算
7 4.2 8.參加立法院公聽會表達意見 25 14.9 9.由校長寫信給立委,以轉請教育部或行
政院處理
31 18.5 10.由校長直接寫信給教育部長 27 16.1 11.由董事會直接寫信給教育部長 7 4.2 12.透過大眾傳播媒體或輿論影響
(例如召開記者會、登報或報紙投稿)
14
8.3 13.策動地方民意代表、官員或選民等至教
育部抗議
10 6.0 14.發動選民寫信或打電話給立委、部長 10 6.0 15.透過專業協會的集體力量施壓 21 12.5 16.透過立委杯葛、拖延或凍結非偏好的法
案審查
3 1.8
17.透過立法院黨政系統阻礙法案協商 1 0.6
210
順序是 :
(一)有 148 位受調查者將「研究報告理性說服」列為第一 優先。
(二)有 68 位受調查者將「傳媒或輿論影響」列為第二。
有 20 位受調查者將「傳媒或輿論影響」列為第三。
有 5 位受調查者將「傳媒或輿論影響」列為第一。
(三)有 40 位受調查者將「立委質詢、施壓」列為第三。
有 30 位受調查者將「立委質詢、施壓」列為第二。
有 7 位受調查者將「立委質詢、施壓」列為第四。
有 7 位受調查者將「立委質詢、施壓」列為第一。
(四)有 48 位受調查者將「選民草根遊說」列為第四。
有 11 位受調查者將「選民草根遊說」列為第三。
有 10 位受調查者將「選民草根遊說」列為第二。
(五)有 1 位受調查者僅勾選「其他」一項。
從統計次數可以發現,受調查者認為高等教育機構最 適合採用的遊說技術的優先順序是:「研究報告理性說服」
第一; 「傳媒或輿論影響」第二; 「立委質詢、施壓」第三;
「選民草根遊說」第四。足見高教社群身為高級知識份子,
仍偏好以證據說服之方式進行遊說。
211
六、您同不同意為了共同利益,必要時,高等教育協會與協會之 間應成立聯合會或聯盟,以增加向政府機關進行遊說的資源 或談判的籌碼,同時極大化彼此的力量?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於單選情況下,認為
「應該,有必要」者,佔 68.5%,認為「不應該,沒必要」
者,佔 6.5%,認為「沒意見」者佔 25.0%。顯見受調查者 多數贊成高等教育協會與協會之間應成立聯合會或聯盟,以 增加向政府機關進行遊說的資源或談判的籌碼,同時極大化 彼此的力量,詳如表 5-35 所示。
表 5-35 高等教育協會與協會之間是否應成立聯合會或聯盟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
累積百分比
(%)
1.應該,有必要 115 68.5 68.5 2.不應該,沒必要 11 6.5 75 3.沒意見 42 25.0 100 總 和 168 100.0
七、貴校教師曾透過教師組織(如教師會或其他方式)向政府進 行遊說嗎?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於單選情況下,以
勾選「不曾」者最高,佔 62.5%,勾選「不清楚」者,佔
26.8%,勾選「曾經」者佔 10.7%。亦即有超過六成以上受
調查者認為教師不曾透過教師組織(如教師會或其他方式)
212
向 政 府 進 行 遊 說, 值 得 注 意 的 是有 一 成 多 的 受 調查 者 ( 18 人)表示該校教師曾透過教師組織(如教師會或其他方式)
向政府進行遊說,詳如表 5-36 所示。
表 5-36 學校教師是否曾透過教師組織向政府進行遊說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
累積百分比
(%)
1.曾經 18 10.7 10.7 2.不曾 105 62.5 73.2 3.不清楚 45 26.8 100 總 和 168 100.0
八、貴校學生曾自主聯合向政府進行遊說嗎?
針對本題,在 168 個有效樣本中,於單選情況下,以 勾選「不曾」者最高,佔 69.0%,勾選「不清楚」者其次,
佔 25%,勾選「曾經」者佔 6.0%。亦即有超過六成以上 的 受 調 查 者 認 為 該 校 學 生 不 曾 自 主 聯 合 向 政 府 進 行 遊 說,僅少部分受調查者表示該校學生曾自主聯合向政府進 行遊說,詳如表 5-37 所示。
表 5-37 學校學生是否曾自主聯合向政府進行遊說 項 目
選 項 次 數
百分比
(%)
累積百分比
(%)
1.曾經 10 6.0 6.0
2.不曾 116 69.0 75
3.不清楚 42 25.0 100
總 和 168 100.0
213
這似乎顯示大學教師與學生近年來對於政府高等教育 政策、方案或法令規定,雖有急於主動倡議、制定、修正 或希當局採納之口頭或書面溝通,但頻率還不算高。
伍、 學校類型、公私屬性、協會類別與遊說事項、遊說技術及 協會所提供之誘因等項目之「卡方考驗」:
本 研 究 為 進 一 步 了 解 高 等 教 育 機 構 是 否 因 受 調 查 者
「背景變項」之不同,而在遊說事項、遊說技術與參加協會 之誘因項目上有顯著差異,是以參考文獻探討所得及國內高 等教育實際狀況,分別選定「學校類型」、「學校公私屬性」
與「協會類別」等三組背景變項,進行「卡方考驗」。
進行「卡方考驗」之項目分別為:
一、「學校類型」在「遊說事項」與「遊說技術」上之「卡方 考驗」。
二、 「學校公私屬性」在「遊說事項」與「遊說技術」上之「卡 方考驗」。
三、「協會類別」在「協會所提供之特別誘因」上之「卡方考 驗」。
其中「學校類型」包含一般大學校院、技職校院、師範
校院及專科學校四類;「學校公私屬性」分為公立、私立及
私立且具宗教色彩三類;而「協會類別」則指「國立大學校
院協會」 、 「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及「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
214
三類。至「遊說事項」係指本研究問卷(貳之 2-4 題)中各 校向教育部、行政院及立法院遊說之事項;「遊說技術」係 指問卷(肆之 4 題)中所列之各項技術。
以上各項經卡方考驗結果發現,除「學校公私屬性」在 部分遊說事項上有顯著差異外,其餘各項均無顯著差異。這 或許與本研究有效樣本數不多,而「遊說事項」 、 「遊說技術」
與「協會所提供之特別誘因」均為名義變項,又具體列舉了 不少選項,以致於各選項在複選的情況下都未有顯著差異有 關。
一、「學校公私屬性」在向教育部遊說事項上之卡方考驗:
(一)公私屬性不同之學校在「年度預算事項」之遊說有 顯著差異,達.001 顯著水準。這與公立大學校院有 75%的經費來自政府預算補助,而私立或私立且具宗 教色彩之大學校院並未受政府預算補助,以致在遊 說之需求上有顯著差異之事實狀況相符。
(二)公私屬性不同之學校在「學校師資員額問題」之遊 說有顯著差異,達.001 顯著水準。這也與公立大學 校院師資員額必須受政府預算員額控管,而私立或 私立且具宗教色彩之學校師資員額並未受政府預算 員額控管,以致在遊說之需求上有顯著差異之事實 狀況相符。
(三)公私屬性不同之學校在「學校整併事宜」之遊說有
顯著差異,達.001 顯著水準。這似乎也與教育部近
年來推動公立大學校院整併,以致公私立大學在遊
215
說之需求上有顯著差異之情形相符。
(四)公私屬性不同之學校在「預算執行率問題」之遊說 有顯著差異,達.01 顯著水準。這與公立大學校院 受政府經費補助,必須受政府績效責任控管,而私 立或私立且具宗教色彩之學校無需受政府績效責任 控管,以致在遊說之需求上有顯著差異之狀況相符。
詳如表 5-38 所示:
216
表5-38 學校公私屬性在向教育部遊說事項之卡方考驗
數 值 考驗項目
Pearson 卡方
Lamda 值
漸 近 標準誤
近 似 t 分配
顯著性 近似值 1.年度預 算事項 35.957 .246 .035 5.253 .000***
2.大 學 卓 越 發 展 計 畫 經 費
2.548 .051 .048 1.032 .302
3.專案補 助款經 費 8.639 .131 .093 1.337 .181 4.五年五 百億特 別經 費 4.214 .069 .038 1.713 .087 5.系所學 程增設 事宜 6.506 .130 .090 1.372 .170 6.大學法 修正案 內容 12.944 .010 .025 .378 .705 7.私立學 校法修 正案
內容
17.227 .107 .098 1.040 .298
8.學校師 資員額 問題 29.138 .208 .040 4.219 .000***
9.學校行 政人員 員額 問題
8.766 .099 .038 2.397 .017*
10.校地 問題 3.342 .027 .053 .500 .617 11.校產 問題 2.530 .041 .037 1.073 .283 12.學校 改制事 宜 1.498 .013 .054 .239 .811 13.學校 整併事 宜 38.943 .245 .029 5.672 .000***
14.預算 執行率 問題 12.791 .121 .034 3.084 .002**
15.學雜 費調漲 事宜 2.243 .000 .084 .000 1.000 16.校長 遴選事 宜 1.891 .030 .040 .729 .466 17. 學 術 行 政 主 管 遴 選
問題
3.246 .000 .023 .000 1.000
18. 私 校 教 職 員 退 撫 制 度
20.803 .125 .097 1.125 .224
19. 其 他 重 要 政 策 或 法 令事項
9.687 .030 .120 .249 .803
*p<.05 **p<.01 ***p<.001
217
二、「學校公私屬性」在向行政院遊說事項上之卡方考驗:
(一)公私屬性不同之學校在「年度預算事項」之遊說有 顯著差異,達.01 顯著水準。這與公立大學校院有 75%的經費來自政府預算補助,如在年度預算上有不 符學校需求情形,而教育部又未能給予滿意之回應 時,便會往上一層級之行政院遊說,而私立或私立 且具宗教色彩之大學校院並未受政府預算補助,以 致在遊說之需求上有顯著差異之狀況相符。
(二)公私屬性不同之學校在「學校整併事宜」之遊說有 顯著差異,達.01 顯著水準。誠如前述狀況,當公 立大學校院在學校整併事項上有不符學校實際需求 或 期 待 之 情 形 , 而 教 育 部 又 未 能 給 予 滿 意 之 回 應 時,便會往上一層級之行政院遊說,而私立或私立 且具宗教色彩之大學校院近年推動學校整併情形,
未如公立大學校院急迫,以致學校公私屬性不同在
遊說之需求上有顯著差異。詳如表 5-39 所示
218
表5-39 學校公私屬性在向行政院遊說事項之卡方考驗
數值 考驗項目
Pearson 卡方
Lamda 值
漸 近 標準誤
近 似 t 分配
顯 著 性 近似值 1.年度預 算事項 11.455 .112 .034 2.911 .004**
2.大學卓 越發展 計畫 經 .194 .000 .000 a. a.
3.專案補 助款經 費 1.957 .046 .044 1.003 .316 4.五年五 百億特 別經 費 1.472 .031 .036 .834 .404 5.系所學 程增設 事宜 1.228 .009 .009 1.003 .316 6.大學法 修正案 內容 .807 .011 .035 .302 .763 7.私立學 校法修 正案
內容
13.188 .051 .119 .415 .678
8.學校師 資員額 問題 .291 .000 .028 .000 1.000 9.學校行 政人員 員額
問題
.095 .000 .017 .000 1.000
10.校地 問題 3.290 .046 .045 1.003 .316 11.校產 問題 2.112 .033 .028 1.138 .255 12.學校 改制事 宜 .282 .009 .046 .200 .841 13.學校 整併事 宜 11.511 .098 .028 3.084 .002**
14.預算 執行率 問題 1.257 .022 .027 .818 .413 15.學雜 費調漲 事宜 1.445 .000 .000
a. a.
16.校長 遴選事 宜 .192 .000 .023 .000 1.000 17.學術 行政主 管遴選
問題
1.218 .012 .012 1.003 .316
18.私校 教職員 退撫制 度 13.621 .050 .116 .415 .678 19.其他 重要政 策或法 令
事項
9.703 .073 .086 .813 .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