穀梁傳之仁義觀
穀梁傅之仁義觀
一、插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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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何
論語中「仁」字凡百又八見, r 義」字二十四見,然皆各自單獨出現,未嘗有以
「仁義」二字連舉者。早期經典文獻,如周易、尚書、詩經中亦然。「仁義」二字連
舉者首見於孟子,且梁惠王篇之首章即言「亦有仁義而已矣」。自是遂多以「仁義」
並為儒家思想之內涵重心,而略無軒鞋矣。惟就其本質及功能言,仁義二者固有所不
同,似宜有所輕重。春秋二傅於此嘗有比較討論,安取穀梁傳中所見,試為闡述。
二、贊美W~實是
A 穀梁隱公元年傅:
「春秋貴義而不貴惠,信道而不信邪。孝子揚父之美,不揚父之惡。先君之欲
與桓,非正也,邪也。雖然,飯勝其邪心以與隱矣,已探先君之邪志而遂以與
桓,則是成父之惡也o 兄弟,天倫也。為子,受之父;為諸侯,受之君。已廢
天倫而忘君父,以行小惠,日小道也。若隱者,可謂輕千乘之國;蹈道,則未
也。」
按:隱、桓摘庶長幼之問題,三傳所載頗有異同﹒左氏惟餃「魯惠公元妃孟子,孟子
卒,繼室以聲子,生隱公o 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日為魯夫人,故仲
子歸于我,生桓公。」是則隱公長而桓公幼;惟隱母聲子眼有「繼室」之稱,是即惠
公之夫人也。故三年經書「夏四月辛卯,君民卒J '傳曰. r 夏,君氏卒,聲子也o J
又日. r 不赴於諸侯,不反哭于寢,不耐于姑,故不日堯,不稱夫人,故不言葬,不
書姓,為公,故日居氏。為公者為隱公之將讓於桓公也,故魯史不書夢葬,不稱夫人
不書姓也。然隱公實為魯君,且孟子早卒,則其母聲子自必以夫人之尊稱行於園中。
惟於卒葬之際,不以夫人之禮,略其夫人之名耳。此左氏之義也 o 準此而論,則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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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以長子而承重者,左氏蓋亦無異義也。
公羊則異乎是。其隱公元年傅云. r 桓幼而貴,隱長而卑。其為尊卑也微,國人
莫知。」隱卑桓貴之說,蓋據下經「天王使宰垣來歸惠公仲子之間」之文而來。傳云:
「仲子者何?桓之母也。何以不稱夫人?桓未君也。」是桓公猶未成君,而得天王專
使以賠其母者,桓公之貴可知矣。傳又曰. r 桓何以貴?母貴也。母貴則子何以貴?
子以母貴,母以子貴。」據此以觀,公羊蓋以仲子雖非惠公之亢妃,地位宜在隱母聲
子之上;所生桓公亦當貴於隱公。是以傳曰. r 隱長又賢,何以不宜立?立摘以長不
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桓貴當立,隱之讓桓,固得其正,此公羊之義也。然而隱
公二年經書「十二月乙卯,夫人子氏嘉J '公羊直指此「子氏」為「隱公之母」。則
隱母之麗,經稱「夫人J '比之桓母仲子之卒,不書嘉葬,不稱夫人者,桓母固不足
以為貴矣。是就公羊以論公羊,其說未必可從。桓母臨未必為貴,則所謂隱卑桓貴之
說,亦未見可信也。且所謂「立摘以長J ' r 立子以貴」之說,顯為雙重標準,亦未
聞何所依據也。
穀梁之義則謂隱桓兄弟,隱以長兄承重,受命於君父,是謂「正也」。惠公初愛
幼小,意欲與桓,穀梁判之為「邪也」。是則正邪之分,仍在摘庶長幼之序。有摘立
摘,無摘立長。若使廢摘立庶,固無是理,廢長立幼,亦屬非禮,斯為禮制之常也。
隱公念在孝親,探先君之心意,將讓位於其弟,非禮壞制,陷父於不義之地。雖懷親
親之仁,終屬小惠小道而己,因特昭示春秋貴義之旨,以為論事之則焉。
三、 1二來勝道
A 穀梁信公二年傅:
「故非天子不得專封諸侯。諸侯(不得)專封諸侯,雖通其仁,以義而不與也。
故曰:仁不勝道。」
按:此緣經書「城楚丘」起也。楚丘者,衛之都且也。閔公二年經書「狄入衛 J '左
傳云「遂誠衛」。滅者國破君亡之謂。狄人入衛,殺衛懿公,當時衛實被滅。然左傳
記宋桓公收納衛民,立載公、載公卒,衛文公立,齊桓公乃集合諸侯之力修築楚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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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衛國,衛國以是復存。齊桓存亡繼絕,救難分災,外攘或狄,內安諸夏,雖霸業
之盛舉,後世所樂道,然實猶代天子以專封諸侯也。論語季氏篇.r孔子曰:天下有
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齊桓既有專封衛國之
實,是即禮樂征伐自諸侯出矣,蓋與夫子修春秋以擾亂反正之冒不合。雖其存亡繼絕,
允為仁心之發揮,然與秩序體制相連,不宜曲護而傷大義,故云「仁不勝道」。斯為
穀梁對仁義價值觀念之考慮與判斷,亦每準此以釋春秋者也。
又此傅「諸侯不得專封諸侯」句,王引之經義述聞曰.r 下『不得』蓋涉上『不
得』而衍,唐石經已然。案臨言非天子不得專封,則無庸更言諸侯不得專封。且下文
言不與者,不與其專封也;若專封上有『不得』二字,則與下文不實也。」所論甚是,
今依其說以「不得」二字為衍文,並以此為下文之領句。
四、末以親親害尊尊
A 春秋文公二年輕:
「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廟,擠傅公。」
穀梁傅曰:
「擠,升也,先親而後祖也,逆記也。逆爾巴則是無昭穆也,無昭穆則是無祖也,
無祖則無天也,故日文無天也。無天者,是無天而行也。君子不以親親害尊尊,
此春秋之義也。」
按:大事于大廟者,穀梁謂之「捨際J 0 r 捨察者,無分毀廟或未毀廟之神主,一皆
升入大廟,合食於大祖之前。是以眾主之排列當依尊卑先後為序,父昭子穆,世化井
然。惟信公為閔公之庶兄,而閔公先即君位;閔公嘉,而後傳公始為魯君。閔公在位
之際,倌猶為臣,依君臣尊卑及君次言,當是閔公在前,倌公在後然而傳為庶兄,依
長幼為序則是傳公在前,而閔公在後。於是此二君神主之列位進成問題。君尊臣卑,
嘗昭顯於朝廷內外;兄弟長幼,惟蝕念於一家上下。且君次臨有先後,廟制亦有常秩,
倌公嘉於十二月,至此未滿二十五月,是猶甜食於其祖桓公廟中,待文公三年終喪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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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始有所遷毀。而閔公原亦耐於桓廟,及文公奉傳公之主入耐之際,以閔公之子不為
魯君,不得為之立廟,故必奉閔主遷入大廟。先入大廟,即屬遠祖之列。今文公欲尊
榮其父,於拾祭大廟之時,以倌公臨為庶兄之長,乃擠升信主於閔主之上,形成越位,
故穀梁謂之「先親而後祖也J '謂之「逆爾巴也J '甚且謂之「無祖也」。蓋朝廷尊卑,
關乎國家體制,尊卑不定,禍亂之源。且崇祖敬宗,序列昭穆,此廟制之所由建立,
家族之所以收聚者也。文公重於私情,雖屬親親之仁,然而廢體制,亂昭穆,為害大
矣,故穀梁特標不以親親害尊尊者,闡明夫子修春秋之大義焉。
五、♀士
汀~o 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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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表服小記曰. r 親親,尊尊,長長,男女之有別,人道之大者也。 J (又大
傳文略同)親親者仁之表也,尊尊者義之微也;重仁尚義,人道方顯者,此實人文思
想之覺醒,精神文化之提升,蓋自殷及周,始有以致之。故郁郁乎稱文,夫子從之也。
周行封建,子弟俱為屏藩,乃以家族型態治天下。區分捕庶,直系繼承,建設廟
制,倡立宗法,乃以家族組織收聚族人。規劃五等喪服隆殺輕重之差,乃以服制親和
九族也。故「周人貴親 J (見禮記祭義)者,其來有自矣。至於封建以立尊卑之制,
宗法以定親疏之序,喪服以明差降之等,體制秩序,倫理關係,於是建立,斯禮義之
至文,人道之至隆者也。故禮記中庸曰. r 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
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周代數百年之國蚱,實奠基於此。
追至春秋,魯隱順親之志,讓位於弟,遂胎行小惠而楊惡之過;文公尊榮其父,
大廟擠位,遂予無祖無天之責;齊桓本仁德之懷,存亡救危,城楚丘以復衛,遂有諸
侯專封之譏。是皆近於親親之仁,和濟之愛者也,而穀梁咸以譏賣出之,昌言「貴義
而不貴惠」、「仁不勝道」、「不以親親害尊尊」、一似仁義自有高下,親親尊尊而
有差別者,此猶夫子之言, r 夫言豈一端而己,夫各有所當也 J (見禮記祭義)。禮
記喪服四制曰. r 門內之治恩掉義,門外之治義斷恩。」門內重親親之仁,恩情為先,
故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門外則尚尊尊之義,體制為大,故責魯隱之未
蹈道,魯文之亂昭穆,齊桓之專討諸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