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工業局 DIGI + Talent
跨域數位人才加速躍升計畫 大學校院研習生選送及研習輔導
111 年度申請須知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日 期:111 年 1 月
目錄
一、 計畫說明... 1
二、 研習期間... 1
三、 申請資格... 1
四、 申請方式... 2
五、 研習生甄選作業 ... 3
六、 配合事項... 4
(一)學校單位 ... 4
(二)研習生 ... 4
七、 研習終止作業 ... 5
八、 計畫辦公室聯絡窗口 ... 5
九、 計畫時程... 6
附件一、大專校院學生申請之參考資料 ... 7
附件二、研習終止申請表 ... 8
附件三、研習生遞補申請表 ... 9
附件四、大學二十七學門及相關學類一覽表 ... 10
一、 計畫說明
DIGI+ Talent 跨域數位人才加速躍升計畫,重點培育未來數位經濟及 五加二產業跨域人才,為協助本計畫研習生擴展職場視野,提供學生多元 學習機會,引導學生深入職場觀察,培養正確之工作態度及職業價值觀,
並及早規劃職涯發展藍圖。111 年將持續推動跨域數位人才培育。重點研 習領域(以下簡稱研習領域)包括:
(一) 人工智慧:如機器學習、深度學習、影像辨識、語意分析等。
(二) 資料科學:如資料處理、資料分析、資料視覺化、網路爬蟲等。
(三) 智慧聯網:如 5G、物聯網、雲端運算、聯網通訊技術、資訊安全等。
(四) 智慧內容:如擴增實境、虛擬實境、3D 設計、UI/UX 設計等。
(五) 數位行銷:如電子商務、跨境電商、網路行銷、社群行銷、FinTech 等。
二、 研習期間
實務研習期程:自 111 年 7 月 1 日至 111 年 12 月 20 日止。
三、 申請資格
(一) 學校資格
教育部核定之中華民國公私立大學校院(以下簡稱大學校院)得推薦 大三(含)以上及碩士在學生申請本計畫。
(二) 研習生資格
1. 應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2. 111 學年度第一學期(111 年 9 月後)就讀於我國大學校院不限科系,
為:
-四年制大學、科技大學、技術學院三年級(含)以上在學生,但不 包含在職專班學生。
-二年制大學、科技大學、技術學院一年級(含)以上在學生,但不
包含在職專班學生。
-大學、科技大學、技術學院碩士一年級(含)以上在學生,但不包 含在職專班學生。
四、 申請方式
(一) 各校有意參加本計畫之學生,自行上傳相關履歷資料 至報名系統 ( https://www.digitalent.org.tw/digiplus_reg ),完成本計畫指定先修課程,
並 於 申 請 送 出 時 檢 附 完 課 證 明 。 ( 網 路 學 院 網 址 : https://academy.digitalent.org.tw/ ,課程預計於 3 月 21 日開放)
(二) 由學校統一窗口確認最終推薦名單及採認學分之機制。
(三) 曾入選為 106 至 110 年本計畫研習生並取得結訓證書者得再次申請
(以實務研習單位本期核定員額 20%為限),但以未曾參與本計畫之 學生優先。
五、 研習生甄選作業
甄選流程 流程說明
1. 有意參加本計畫之學生,於 111 年 4 月 27 日下午 17:00 前自行上傳相關履歷資料與 先修課程完課證明。
2. 由學校統一窗口確認最終推薦名單,於 111 年 5 月 3 日前送出。
3. 111 年 5 月 11 日前由實務研習單位依據 履歷媒合作業,邀請符合專題需求之學 生參加面試媒合甄選活動。
4. 計畫辦公室於 111 年 5 月 27 日前協助實 務研習單位及研習生完成面試媒合甄選 活動。
5. 於 111 年 5 月 30 日前由實務研習單位提 交錄取研習生名單(得保留若干備取名 單)。
6. 111 年 6 月 6 日前由研習生完成確認報到 之實務研習單位
7. 111 年 6 月底前公告,並由計畫辦公室通 知大學校院研習生錄取名單。
※以上為暫定時程,屆時將依實際情況調整。
3.完成面試媒合甄選邀請
4.面試媒合甄選作業 2.各校確認推薦學生名單
1.學生自行上傳履歷
5.實務研習單位 提交研習生錄取名單
7.公告研習生錄取名單 6.研習生完成確認報到之
實務研習單位 實務研習單位
六、 配合事項
(一) 學校單位
1. 建議大學校院授與本計畫錄取研習生相對等之學分,並以願意採認 學分之學校為優先。
2. 進行校內甄選作業並推薦大三(含)以上及碩士在學生申請。
(二) 研習生
1. 實務專題研習:
(1) 須參加並完成本計畫必修課程至少 1 門(8/31 前,不列入研習時 數)及任一領域課程模組(11/30 前)。
(2) 參與實務研習單位之研習規劃(包含課程訓練與專題研習等),累 計不得低於 240 小時(以每月總時數不得低於 40 小時為原則)。
(3) 須參與並完成實務研習單位規劃之實務專題。
(4) 須配合計畫辦公室及實務研習單位管理與考評制度,如出缺勤 時數、課程訓練、實務專題、職能評測前後測等表現,並填寫滿 意度問卷。
(5) 須配合計畫辦公室辦理之期末成果發表活動,展示實務研習專 題成果作品與影片。
(6) 繳交本年度實務專題成果報告與研習心得。
2. 研習津貼:
本計畫錄取之研習生自 111 年 7 月 1 日至 111 年 12 月 20 日止(共 6 個月),給付每人每月研習津貼,學士級研習生研習津貼為每月新臺 幣 5,000 元,碩士級研習生研習津貼為每月新臺幣 8,000 元(勞健保 費自付額由研習津貼內扣除)。
3. 追蹤調查:
須配合本計畫執行結訓研習生追蹤調查作業至少二年,且須告知就 業公司、職稱與薪資等資訊。
七、 研習終止作業
(一) 研習生得因不可抗力之因素,並提出相關證明(例如:診斷書等資料),
向實務研習單位申請停止研習。
(二) 研習生有以下情形將予以研習終止:
1. 個人報名及履歷資料填寫不實者,須繳回已請領研習津貼並不得再 申請本計畫。
2. 因研習生適應不佳,由實務研習單位向本計畫提出研習終止申請並 核准者。
3. 若研習生無法配合計畫或實務研習單位規劃之研習內容(例如:出席 時數未達三分之二或多次無故缺席研習課程等),可由實務研習單位 向本計畫提出研習終止申請並核准者。
(三) 呈上述情形者,統一由實務研習單位於研習生研習終止日七個工作天 前提交「研習終止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二),向計畫辦公室提出研習 終止申請,並由計畫辦公室確認。
(四) 研習生研習津貼,如遇研習生退訓或遞補,則當月研習津貼以研習時 數比例計算,其中退訓研習生當月研習津貼以半個月為上限,各月退 訓加遞補研習津貼加總不得超過一個月金額。
(五) 若已逾實務研習期程二分之一申請研習終止者,下期不得再申請本計 畫。
八、 計畫辦公室聯絡窗口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DIGI+Talent 跨域數位人才加速躍升計畫辦公室 計畫辦公室聯絡人:陳小姐
客服諮詢電話:0800-035822 轉 2 Email:digitalent@itri.org.tw 計畫網站:www.digitalent.org.tw
九、 計畫時程
作業項目 預計時程
辦理大學校院計畫申請說明會 111年4月15日前
有意申請之學生上傳履歷資料 111年4月27日下午17:00前 各校確認推薦研習生名單 111年5月3日前
實務研習單位進行研習生面試甄選邀請 111年5月11日前 實務研習單位與研習生面試媒合作業 111年5月27日前 實務研習單位提交研習生錄取名單 111年5月30日前 研習生完成確認報到之實務研習單位 111年6月6日前 公告研習生錄取名單 111年6月底前
實務專題研習期間 111年7月1日至12月20日 跨域數位人才必修課程 111年7月~8月
實務研習單位期中訪視 111年11月10日前 期末專題發表會 111年12月10日前
※以上為暫定時程,屆時將依實際情況調整。
附件一、大專校院學生申請之參考資料
111 年「DIGI
+Talent 跨域數位人才加速躍升計畫」
大學校院學生申請履歷資料
※基本資料(必填)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日
(yyyy/MM/dd)
身份證字號 手 機 註冊E-mail
(學校 E-mail)
常用E-mail 通訊地址
※學歷資料(必填)
就讀學校 科系名稱
科系領域 就讀年級
指導老師 語言能力
參與動機與 期望 自傳
※本計畫申請資料(必填) 參與領域
(至多三項)
期望研習地點 (至多三項)
※資格審核佐證資料(必填) ※能力證明資料(選填) 1. 學生證圖檔
2. 本計畫先修課程之完課證明
1. 學校歷年成績單
2. E-portfolio 學習履歷(競賽、得獎記錄、作 品、實習或相關工作經驗等)
3. MOOCs 修課證明 4. 跨域數位能力證照 5. 推薦函
6. 其他
註:本表格僅提供有意願申請之學生履歷準備之參考,正式報名請至計畫網站 申請並上傳資料。
附件二、研習終止申請表
111 年度「DIGI
+Talent 跨域數位經濟人才加速躍升計畫」
研習終止申請表
實務研習單位: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原申請通過員額數 原申請通過總經費
異動後員額數 異動後總經費
差異說明
※研習生資料表
姓名 研習領域
就讀學校 碩/學士
研習起始日 研習終止日
退訓當月研習時數 已請領金額研習津貼 終止理由
實務研習單位簽核欄
研習生 業師 研習單位主管/窗口 計畫主持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附件三、研習生遞補申請表
111 年度「DIGI
+Talent 跨域數位經濟人才加速躍升計畫」
研習生遞補申請表
實務研習單位: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遞補研習生基本資料:姓名 研習領域
就讀學校 碩/學士
預計研習起始日
□同意完成至少240 小時研習時數,以取得本計畫結訓證書。
□同意依遞補時間完成至少_____小時研習時數。(未達 240 小時者,無結訓證書)
研習廠商/部門
預計指導業師 研習生簽名
原研習生基本資料:
姓名 研習領域
就讀學校 碩/學士
研習起始日 研習終止日
實務研習單位簽核欄
業師 研習單位主管/窗口 計畫主持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附件四、大學二十七學門及相關學類一覽表
學門 相關學類
教育學門 教育學;幼兒師資教育;普通科目學科教學;專業科 目學科教學;其他教育學
藝術學門 視聽技術及媒體製作;時尚、室內設計及工業設計;
美術;手工藝;音樂及表演藝術;其他藝術 人文學門 宗教;歷史及考古學;哲學;其他人文 語文學門 外國語文學;本國語文學;其他語文
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門 經濟學;政治學及相關;心理學;社會學及相關;其 他社會及行為科學
新聞學及圖書資訊學 門
新聞學及傳播相關;圖書館、資訊及檔案研究;其他 新聞學及圖書資訊
商業及管理學門
會計及稅務;金融、銀行業及保險;管理及行政;國 際貿易、市場行銷及廣告;批發及零售;其他商業及 管理
法律學門 法律;其他法律
生命科學學門 生物學;生物化學及相關;其他生命科學 環境學門 環境科學;自然環境及野生動物;其他環境 物理、化學及地球科
學學門 化學;地球科學;物理;其他物理、化學及地球科學 數學及統計學門 數學;統計;其他數學及統計
資訊通訊科技學門 電腦運用;資料庫、網路設計及管理;軟體及應用的 開發與分析;其他資訊通訊科技
工程及工程業學門
化學工程及製程;環境保護科技;電力及能源;電機 與電子工程;機械工程;機動車輛、船舶及飛機;其 他工程及工程業
製造及加工學門 食品科學;紡織品;採礦及提煉
建築及營建工程學門 建築學及城鎮規劃;營建及土木工程;其他建築及營 建工程
農業學門 農作物及畜牧生產;園藝;其他農業
林業學門 林業
漁業學門 漁業
學門 相關學類
復健;藥學;傳統醫學、輔助醫學及治療;其他醫藥 衛生
社會福利學門 老年人及失能成人照顧;兒童及青少年照顧服務;社 會工作;其他社會福利
餐旅及民生服務學門 家政服務;美髮美容服務;旅館及餐飲;運動;旅遊 觀光及休閒;其他餐旅及民生服務
衛生及職業衛生服務
學門 職業衛生及安全
安全服務學門 警政
運輸服務學門 運輸服務;其他運輸服務 其他學門 其他(不屬於上述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