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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教育學習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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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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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教育學習領域

企業、會計與財務概論 課程及評估指引

(中 四 至中 六 )

課程發展議會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聯合編訂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建議學校採用

二零零七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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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頁 數

引 言 i

第 一 章 概 論 1

1.1 背 景 1

1.2 課 程 理 念 2

1.3 課 程 宗 旨 3

1.4 與 初 中 教 育 及 專 上 教 育 的 銜 接 3

1.5 跨 課 程 的 連 繫 4

第 二 章 課 程 架 構 7

2.1 課 程 設 計 原 則 7

2.2 學 習 目 標 8

2.3 學 習 重 點 8

2.4 學 習 成 果 9

2.5 課 程 結 構 及 組 織 10

第 三 章 課 程 規 畫 27

3.1 主 導 原 則 27

3.2 學 習 進 程 28

3.3 課 程 規 畫 策 略 29

3.3.1 照 顧 學 習 者 多 樣 性 29 3.3.2 促 進 全 方 位 學 習 30 3.3.3 靈 活 運 用 學 習 時 間 31 3.3.4 令 學 習 更 具 意 義 31 3.3.5 結 合 課 程 規 畫 、 學 習 與 評 估 31 3.3.6 與 其 他 高 中 科 目 的 協 作 32

3.3.7 規 畫 課 程 例 子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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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課 程 統 籌 35 3.4.1 了 解 課 程 及 學 生 需 要 35 3.4.2 課 程 領 導 者 的 角 色 35

3.4.3 變 革 管 理 36

3.4.4 資 源 管 理 36

3.4.5 規 畫 有 效 的 課 程 銜 接 36 3.4.6 建 立 潛 力 及 專 業 發 展 36

第 四 章 學 與 教 37

4.1 知 識 與 學 習 37

4.1.1 知 識 的 觀 點 37

4.1.2 學 與 教 的 觀 點 37

4.1.3 教 師 與 學 生 的 角 色 39 4.1.4 有 效 的 教 學 法 及 促 進 理 解 的 教

學 39

4.2 主 導 原 則 40

4.3 方 式 及 策 略 41

4.3.1 參 與 決 策 過 程 41

4.3.2 選 擇 學 與 教 的 方 式 43 4.3.3 選 擇 適 當 的 教 學 策 略 44

4.3.4 有 意 義 的 課 業 46

4.4 課 堂 互 動 46

4.4.1 課 堂 互 動 的 類 別 46 4.4.2 直 接 傳 授 輔 以 提 問 47

4.4.3 分 組 活 動 47

4.5 照 顧 學 習 者 多 樣 性 48

4.5.1 不 同 學 習 風 格 和 能 力 的 學 生 48

4.5.2 資 優 的 學 生 49

第 五 章 評 估 51

5.1 評 估 的 角 色 51

5.2 進 展 性 和 總 結 性 評 估 51

5.3 評 估 目 標 53

5.4 校 內 評 估 54

5.4.1 主 導 原 則 54

5.4.2 校 內 評 估 活 動 55

(5)

5.5 公 開 評 核 57

5.5.1 主 導 原 則 57

5.5.2 評 核 設 計 58

5.5.3 公 開 考 試 59

5.5.4 成 績 水 平 與 匯 報 59

第 六 章 學 與 教 資 源 61

6.1 學 與 教 資 源 的 目 的 及 功 能 61

6.2 主 導 原 則 61

6.3 資 源 的 類 別 61

6.3.1 教 科 書 62

6.3.2 參 考 材 料 62

6.3.3 高 中 課 程 指 引、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及 主 要 學 習 領 域 的 網 站 63 6.3.4 互 聯 網 及 其 他 科 技 63

6.3.5 社 區 資 源 64

6.4 靈 活 運 用 學 與 教 資 源 65

6.5 資 源 管 理 67

附 錄 學 習 活 動 示 例 69

詞 彙 釋 義 83

參 考 文 獻 87

課 程 發 展 議 會–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委 員 會 委 員 名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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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教 育 統 籌 局 (教 統 局 , 現 改 稱 教 育 局 )於 2005 年 發 表 報 告 書 1, 公 布 三 年 高 中 學 制 將 於 2009 年 9 月 在 中 四 級 實 施,並 提 出 以 一 個 富 彈 性、連 貫 及 多 元 化 的 高 中 課 程 配 合 , 俾 便 照 顧 學 生 的 不 同 興 趣 、 需 要 和 能 力 。 作 為 高 中 課 程 文 件 系 列 之 一,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是 建 基 於 高 中 教 育 目 標 ,以 及 2000 年 以 來 有 關 課 程 和 評 估 改 革 的 其 他 官 方 文 件,包 括《 基 礎 教 育 課 程 指 引 》(2002) 和《 高 中 課 程 指 引 》(2009)。請 一 併 閱 覽 所 有 相 關 文 件,以 便 了 解 高 中 與 其 他 學 習 階 段 的 連 繫 , 並 掌 握 有 效 的 學 習 、 教 學 與 評 估 。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闡 明 本 科 課 程 的 理 念 和 宗 旨 , 並 在 各 章 節 論 述 課 程 架 構 、 課 程 規 畫 、 學 與 教 、 評 估 , 以 及 學 與 教 資 源 的 運 用 。 課 程 、 教 學 與 評 估 必 須 互 相 配 合 , 這 是 高 中 課 程 的 一 項 重 要 概 念 。 學 習 與 施 教 策 略 是 課 程 不 可 分 割 的 部 分 , 能 促 進 學 會 學 習 及 全 人 發 展 ; 評 估 亦 不 僅 是 判 斷 學 生 表 現 的 工 具 , 而 且 更 能 發 揮 改 善 學 習 的 效 用 。 讀 者 宜 通 觀 全 局 , 閱 覽 整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 以 便 了 解 上 述 三 個 重 要 元 素 之 間 相 互 影 響 的 關 係 。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由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與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考 評 局 )於 2007 年 聯 合 編 訂,並 於 2014年 1月 作 首 次 更 新,以 落 實 新 學 制 檢 討 中 有 關 高 中 課 程 及 評 估 的 短 期 建 議 , 務 求 讓 學 生 和 教 師 盡 早 受 惠 ; 而 是 次 更 新 則 包 括 新 學 制 中 期 檢 討 中 課 程 及 評 估 的 其 他 建 議 。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是 一 個 諮 詢 組 織 , 就 幼 稚 園 至 高 中 階 段 的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事 宜 , 向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提 供 意 見 。 議 會 成 員 包 括 校 長 、 在 職 教 師 、 家 長 、 僱 主 、 大 專 院 校 學 者 、 相 關 界 別 或 團 體 的 專 業 人 士 、 考 評 局 的 代 表 、 職 業 訓 練 局 的 代 表 , 以 及 教 育 局 的 人 員 。 考 評 局 則 是 一 個 獨 立 的 法 定 機 構 , 負 責 舉 辦 公 開 評 核 , 包 括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委 員 會 成 員 分 別 來 自 中 學 、 高 等 院 校 、 政 府 部 門 及 工 商 專 業 界 。

教 育 局 建 議 中 學 採 用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 考 評 局 會 根 據 學 科 課 程 而 設 計 及 進 行 各 項 評 核 工 作 , 並 將 印 發 手 冊 , 提 供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的 考 試 規 則 及 有 關 學 科 公 開 評 核 的 架 構 和 模 式 。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及 考 評 局 亦 會 就 實 施 情 況 、 學 生 在 公 開 評 核 的 表 現 , 以 及 學 生 與 社 會 不 斷 轉 變 的 需 求 , 對 學 科 課 程 作 出 定 期 檢 視 。 若 對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有 任 何 意 見 和 建 議 , 請 致 函 :

1 該報告書名為《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投資香港未來的行動方案》。

(8)

香 港 九 龍 塘 沙 福 道 19 號

教 育 局 九 龍 塘 教 育 服 務 中 心 西 座 1 樓 W101 室 教 育 局 課 程 發 展 處

總 課 程 發 展 主 任 ( 科 技 教 育 ) 收 傳 真 : 2768 8664

電 郵 : teched@edb.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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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概 論

本 章 旨 在 說 明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科 作 為 三 年 制 高 中 課 程 選 修 科 目 的 背 景 、 理 念 和 宗 旨 , 並 闡 述 本 科 與 初 中 課 程 、 高 等 教 育 , 以 及 就 業 出 路 等 方 面 如 何 銜 接 。

1.1 背 景

在 香 港 的 學 校 課 程 中 , 科 技 教 育 著 重 人 類 如 何 解 決 日 常 生 活 問 題 , 以 及 如 何 將 此 解 難 過 程 更 新 及 轉 移 , 以 解 決 日 新 月 異 的 問 題 。 科 技 教 育 對 每 個 香 港 學 生 來 說 都 是 需 要 的 。

踏 入 21 世 紀,科 技 已 融 入 我 們 的 日 常 生 活 中,成 為 我 們 生 活 中 不 可 或 缺 的 一 部 分。生 活 在 今 天 的 科 技 世 界 裡,我 們 除 了 需 要 具 備 基 本 的 閱 讀、寫 作 、 運 算 能 力 外 , 亦 應 明 白 科 技 帶 來 的 影 響 。 因 此 , 我 們 亦 應 該 裝 備 自 己 , 靈 活 並 有 效 地 善 用 科 技 , 並 以 正 面 的 態 度 來 解 決 在 家 庭 、 社 會 、 世 界 上 日 常 遇 到 的 問 題 , 尋 求 新 的 解 決 方 案 、 創 造 新 產 品 、 改 善 服 務 , 提 升 人 類 的 生 活 質 素 。

透 過 修 讀 科 技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下 的 相 關 科 目 , 可 以 幫 助 學 生 作 好 更 充 分 的 準 備 , 迎 接 本 地 以 至 全 球 因 社 會 、 經 濟 、 生 態 、 科 學 、 科 技 等 方 面 的 改 變 與 發 展 所 帶 來 的 不 明 朗 情 況 和 挑 戰 ; 同 時 , 亦 可 以 幫 助 學 生 成 年 時 , 保 持 和 推 動 健 康 生 活 方 式 , 以 及 在 建 立 關 顧 及 和 諧 社 會 方 面 有 所 貢 獻 。

建 基 於 科 技 教 育 課 程 目 前 的 優 勢 , 並 顧 及 社 會 、 經 濟 及 科 技 的 發 展 , 我 們 提 供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科 為 科 技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五 個 高 中 選 修 科 目 之 一 。

為 實 現 促 進 終 身 學 習 及 全 人 發 展 的 首 要 教 育 目 標 ,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分 別 於 2001 年 、 2002 年 、 2009 年 出 版 的 「 學 校 課 程 整 體 檢 視 」 最 後 報 告 書 《 學 會 學 習─ 課 程 發 展 路 向 》、《 科 技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指 引 ( 小 一 至 中 三 )》

及《 高 中 課 程 指 引 》,為 香 港 現 今 及 日 後 教 育 和 課 程 發 展 提 供 整 體 發 展 路 向。

《 高 中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 是 根 據 上 述 文 件 所 提 出 的 主 要 建 議 而 制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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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課 程 理 念

迎 合 急 速 變 遷 的 社 會 及 經 濟

香 港 的 主 要 經 濟 支 柱 是 金 融 服 務 業 、 工 商 業 支 援 、 物 流 和 旅 遊 。 在 以 服 務 業 為 主 的 知 識 型 經 濟 體 系 中 , 要 保 持 競 爭 優 勢 和 持 續 發 展 , 我 們 需 要 懂 得 把 意 念 轉 化 為 高 增 值 服 務 的 人 力 資 源 。

商 業 是 透 過 商 貿 活 動 和 生 產 來 創 造 效 益 的 。 因 此 , 商 業 教 育 旨 在 培 養 學 生 對 商 業 的 興 趣 及 才 能 , 為 他 們 提 供 知 識 和 技 能 , 培 養 正 面 價 值 觀 和 積 極 態 度,讓 學 生 學 習 如 何 透 過 確 定 需 要、構 思 意 念、把 意 念 轉 化 為 商 機 等 步 驟 , 從 而 創 造 效 益 。

終 身 學 習 所 需 的 思 維

學 校 課 程 應 在 能 力 與 態 度 方 面 裝 備 學 生 , 使 他 們 成 為 懂 得 自 學 的 終 身 學 習 者 。 高 中 商 業 教 育 幫 助 學 生 拓 寬 終 身 學 習 所 需 的 思 維 空 間 及 能 力 , 以 面 對 急 速 變 化 和 日 趨 複 雜 的 世 界 。

培 育 公 民 應 具 備 的 質 素

商 業 及 財 經 活 動 , 如 工 作 、 消 費 、 儲 蓄 及 投 資 等 , 是 我 們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一 部 分 。 本 課 程 提 供 商 業 的 知 識 和 技 能 , 幫 助 學 生 能 夠 在 未 來 有 效 地 參 與 商 業 及 財 經 活 動 的 同 時 , 亦 著 重 培 育 學 生 良 好 的 公 民 質 素 ; 提 供 機 會 讓 學 生 在 未 來 擔 當 消 費 者 、 投 資 者 、 僱 員 及 /或 企 業 家 等 角 色 , 發 展 道 德 及 負 責 任 的 行 為 ; 亦 期 望 他 們 在 分 析 及 評 估 商 業 事 務 時 , 顧 及 社 會 與 道 德 的 因 素 。 當 前 本 地 及 全 球 社 會 瞬 息 萬 變 , 在 知 識 型 經 濟 體 系 下 , 學 生 既 要 擁 有 多 種 思 維 及 溝 通 技 巧 , 且 要 具 備 正 面 的 價 值 觀 和 積 極 的 態 度 , 才 可 以 有 能 力 和 信 心 , 作 出 合 乎 道 德 操 守 的 行 為 , 去 面 對 各 種 處 境 。 學 生 對 營 商 環 境 有 充 分 認 識 , 不 單 只 可 以 成 為 商 業 世 界 的 一 分 子 , 同 時 亦 可 以 成 為 一 個 對 社 會 有 責 任 的 公 民 , 從 而 在 商 業 方 面 作 出 明 智 的 決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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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是 商 業 教 育 不 可 或 缺 的 元 素

學 生 在 處 理 商 業 問 題 時 往 往 需 要 援 引 及 結 合 各 個 商 業 領 域 的 知 識 及 技 能 , 如 會 計 、 財 務 、 管 理 等 來 解 決 困 難 。 因 此 , 他 們 需 要 建 立 一 個 穩 固 基 礎 , 了 解 及 融 合 來 自 不 同 領 域 的 知 識 和 技 能 。 在 營 商 環 境 中 , 會 計 是 商 業 機 構 對 內 及 對 外 的 溝 通 語 言。我 們 可 利 用 會 計 信 息 配 合 其 他 商 業 知 識,如 財 務 、 市 場 營 銷 、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等 , 作 出 恰 當 的 決 策 。 因 此 , 商 業 課 程 必 須 包 括 會 計 知 識 , 讓 學 生 掌 握 共 通 的 商 業 知 識 , 以 處 理 變 化 萬 千 的 商 業 環 境 。

1.3 課 程 宗 旨

本 課 程 的 宗 旨 是 :

讓 學 生 可 以 在 高 中 時 掌 握 基 本 的 商 業 知 識 和 技 能,建 立 正 面 的 價 值 觀 和 積 極 的 態 度,使 他 們 將 來 在 社 會 上 能 恰 如 其 分 地 擔 當 消 費 者、投 資 者 、 僱 員 及 / 或 企 業 家 等 不 同 的 角 色 ;

培 養 學 生 在 多 方 面 的 共 通 能 力,例 如 研 究 能 力、分 析 能 力、領 導 才 能 、 建 立 團 隊 的 才 能 、 溝 通 技 巧 、 明 辨 性 思 考2、 創 意 、 解 難 能 力 等 , 並 可 把 有 關 能 力 運 用 和 發 揮 在 不 同 的 學 習 領 域 中 ; 及

為 學 生 提 供 一 個 可 以 探 索 不 同 商 業 事 項 的 學 習 平 台,為 日 後 生 活、學 習 及 就 業 作 好 準 備 。

1.4 與 初 中 教 育 及 專 上 教 育 的 銜 接

由 於 香 港 是 一 個 以 商 業 及 金 融 為 主 的 城 市,商 業、會 計 與 財 務 知 識 的 學 習 , 將 有 助 培 育 學 生 成 為 未 來 具 企 業 家 精 神 的 寶 貴 人 力 資 源 。 正 如 《 科 技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指 引 ( 小 一 至 中 三 )》 (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 2002) 所 建 議 , 商 業 教 育 的 基 礎 可 透 過 其 他 科 技 教 育 課 程 的 主 題 和 籌 畫 能 擴 闊 學 生 商 業 視 野 的 聯 課 活 動 而 建 立 , 讓 學 生 掌 握 商 業 和 管 理 的 基 本 概 念 。

學 生 在 基 礎 教 育 中 獲 得 的 商 業 知 識 和 技 能 , 可 以 引 發 學 生 對 商 業 世 界 的 興 趣 , 有 助 學 生 對 選 擇 高 中 課 程 作 出 明 智 的 決 定 。 本 課 程 讓 學 生 在 高 中 掌 握

2 註: 過去譯作「批判性思考」。2015年起,建議使用「明辨性思考」作為 critical thinking 的中譯,

以強調其要義是謹慎思考,明辨分析。為保持課程文件用語的一致性 , 所有於2015年或以後更新的 中、小學課程文件均會相應更新。我們理解其他華語地區的教育專業部門及群體多採用「批判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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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的 知 識 及 技 能 , 為 有 意 在 專 上 教 育 中 選 修 商 業 課 程 的 學 生 以 及 為 就 業 作 好 準 備 。

下 圖 表 示 課 程 的 銜 接 路 向 :

圖 1.1 邁 向 專 上 學 習 的 途 徑 事業發展

如:會計(核數師、財務總監、總會計師等)

財務(財務分析員、財務策畫師等)

管理(行政總裁、經理等)

教育(教師、學者、教育家等)

副學位

(包括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及 文憑)

如:工商管理、財務、旅遊等

四年學士學位

如: 工商管理、

會計、財務、

資訊系統等

香港中學文憑 應用學習

專業資格

如:會計、財務、人力資源、管理、

市場營銷、銀行業等

必修科目:

中國語文

英國語文

數學

通識教育

選修科目:

企業、會計與財務概論科、

X2、(X3)、(X4)

如以下不同的學習範疇:

 商業、管理及法律

 服務

 媒體及傳意

1.5 跨 課 程 的 連 繫

在 全 球 一 體 化 的 趨 勢 下 , 每 個 人 需 要 掌 握 多 種 學 科 知 識 及 能 力 , 如 科 技 、 科 學 、 語 文 及 人 文 科 學 等 學 科 , 才 能 解 決 不 同 的 商 業 問 題 。 除 了 藉 本 課 程 獲 得 基 礎 商 業 知 識 外 , 學 生 還 可 透 過 選 修 其 他 科 目 拓 闊 不 同 層 面 的 知 識 和 能 力 , 達 至 相 輔 相 成 之 效 。 例 如 學 生 可 考 慮 在 選 擇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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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的 同 時 , 選 擇 修 讀 科 技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的 資 訊 及 通 訊 科 技 , 或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的 旅 遊 與 款 待 等 科 目 。 有 關 如 何 通 過 課 程 規 畫 與 發 展 達 至 跨 課 程 合 作 的 詳 情 , 可 參 閱 節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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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課 程 架構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課 程 架 構 設 定 學 生 在 高 中 階 段 須 掌 握 的 重 要 知 識 、 技 能 、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 學 校 和 教 師 在 規 畫 校 本 課 程 和 設 計 適 切 的 學 、 教 、 評 活 動 時 , 須 以 課 程 架 構 作 依 據 。

2.1 課 程 設 計 原 則

本 課 程 是 根 據 《 高 中 課 程 指 引 》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 2009) 第 一 冊 所 述 的 高 中 課 程 學 習 宗 旨 及 設 計 原 則 而 編 訂 , 詳 情 如 下 :

先 前 已 掌 握 的 知 識

為 確 保 課 程 能 與 初 中 緊 密 配 合 , 本 課 程 建 基 於 學 生 在 基 礎 教 育 階 段 所 學 習 的 知 識 和 技 能 、 正 面 的 價 值 觀 和 積 極 的 態 度 而 設 計 。

求 取 廣 度 和 深 度 之 間 的 平 衡

必 修 部 分 提 供 廣 闊 的 知 識 基 礎 , 幫 助 學 生 建 立 對 商 業 世 界 的 宏 觀 概 念 , 選 修 單 元 則 提 供 機 會 讓 學 生 作 深 入 研 習 。

求 取 理 論 和 應 用 學 習 之 間 的 平 衡

課 程 理 論 和 應 用 並 重 , 可 以 迎 合 學 生 不 同 的 學 習 需 要 、 興 趣 及 性 向 , 並 幫 助 學 生 應 用 從 課 程 學 到 的 知 識 來 處 理 商 業 問 題 。

求 取 基 要 學 習 和 靈 活 多 元 化 課 程 之 間 的 平 衡

必 修 部 分 提 供 基 礎 的 商 業 知 識 和 概 念 , 作 為 學 生 繼 續 修 讀 選 修 部 分 或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的 基 礎 。

學 會 如 何 學 習 和 探 究 式 學 習

本 課 程 為 學 生 提 供 機 會 鞏 固 商 業 基 礎 知 識 , 幫 助 學 生 建 立 獨 立 學 習 能 力 和 共 通 能 力 , 從 而 培 養 自 主 學 習 和 終 身 學 習 的 態 度 , 以 便 將 來 能 面 對 瞬 息 萬 變 的 商 業 環 境 。

學 習 進 程

學 生 在 修 讀 必 修 部 分 時 探 索 自 己 的 興 趣 , 以 便 將 來 邁 向 理 想 的 選 修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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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順 暢 地 銜 接 不 同 出 路 和 途 徑

本 課 程 可 銜 接 各 專 上 和 大 學 課 程 , 讓 學 生 在 畢 業 後 可 繼 續 接 受 學 術 及 職 業

/ 專 業 教 育 與 培 訓 , 或 投 身 社 會 工 作 。

加 強 連 貫 性

本 課 程 包 括 跨 課 程 的 元 素 , 串 連 不 同 科 目 , 從 而 加 強 課 程 的 連 貫 性 。

2.2 學 習 目 標

本 課 程 讓 學 生 獲 得 應 有 的 知 識 和 技 能 、 正 面 的 價 值 觀 和 積 極 的 態 度 以 貢 獻 商 界 及 社 會 。 課 程 的 學 習 目 標 是 讓 學 生 能 :

以 商 界 及 社 會 責 任 的 角 度 理 解 及 審 慎 明 確 地 評 估 世 界 和 本 地 所 發 生 的 種 種 商 業 事 務 ;

體 察 商 界 急 速 的 變 遷 步 伐,從 而 作 出 自 我 反 省、不 斷 自 我 激 勵 及 自 我 約 束,使 自 己 成 為 終 身 學 習 者,在 瞬 息 萬 變 的 環 境 中,能 主 動 作 出 明 智 的 決 定 ;

具 有 認 識 和 能 力 去 蒐 集 、 理 解 、 分 析 及 利 用 資 訊 發 展 商 業 ; 及

認 識 商 業,並 對 商 業 知 識 產 生 興 趣,從 而 可 以 為 日 後 在 商 業 領 域 進 修 和 事 業 發 展 的 方 向 作 出 籌 畫 。

2.3 學 習 重 點

通 過 學 習 本 課 程 , 學 生 應 在 以 下 知 識 和 理 解 方 面 獲 得 發 展 :

不 同 商 業 議 題 互 相 之 間 的 關 係 ;

商 業 運 作 是 受 到 變 化 多 端 的 環 境 所 影 響,計 畫 和 決 定 需 因 應 環 境 改 變 而 作 出 修 訂 ;

會 計 對 商 業 管 理 的 重 要 性 ;

管 理 的 功 能 , 以 及 其 對 釐 訂 有 效 的 商 業 策 略 的 幫 助 ; 及

個 人 理 財 的 重 要 性 。

培 養 學 生 發 展 共 通 能 力 , 特 別 是 :

利 用 資 訊 科 技 來 確 認、揀 選 和 組 織 相 關 的 商 業 資 訊,以 作 出 恰 當 的 決 策 ;

從 多 角 度 研 究 、 分 析 及 評 估 商 業 議 題 ;

有 效 傳 達 及 展 示 商 業 資 訊 和 議 題 ;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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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 當 團 隊 工 作 的 一 份 子 或 領 袖 的 角 色 。

期 望 學 生 能 夠 建 立 以 下 的 正 面 價 值 觀 和 積 極 態 度 , 以 致 他 們 可 :

成 為 商 業 世 界 的 理 智 、 積 極 及 負 責 任 的 參 與 者 ;

以 慎 思 明 辨 的 態 度 明 白 具 社 會 責 任 及 道 德 商 業 行 為 的 重 要 性 ; 及

承 擔 管 理 個 人 財 務 的 責 任 。

2.4 學 習 成 果

完 成 本 課 程 後 , 學 生 應 能 : 知 識 與 理 解

貫 通 地 應 用 商 業 概 念 及 知 識,以 達 至 企 業 指 定 的 目 標,並 解 決 營 商 環 境 下 的 困 難 ;

確 定 商 機 、 構 思 創 新 意 念 , 並 管 理 有 關 資 源 , 以 促 進 企 業 發 展 ;

分 析 企 業 的 管 理 階 層 如 何 在 變 化 萬 千 的 商 業 環 境 中,釐 訂 策 略 性 的 發 展 計 畫 ;

評 估 企 業 的 管 理 效 能 及 財 務 表 現 , 從 而 作 個 人 及 / 或 企 業 的 財 務 決 定 ;

應 用 人 力 資 源 、 財 務 及 市 場 管 理 概 念 作 商 業 決 定 ; 及

有 效 運 用 會 計 信 息 以 監 管 企 業 的 表 現,並 提 供 意 見 以 增 加 人 力 及 財 務 資 源 上 的 效 益 。

能 力

蒐 集、處 理 及 分 析 商 業 信 息,以 助 制 定 具 策 略 性 的 規 畫 和 商 業 發 展 ;

運 用 明 辨 性 思 考 及 解 難 能 力 評 估 商 業 議 題,以 及 作 出 具 道 德 的 決 定 ;

建 立 有 效 的 商 業 溝 通 傳 意 方 法 、 團 隊 精 神 及 人 際 技 巧 ; 及

在 商 業 計 畫 內 運 用 商 業 應 用 軟 件 和 應 用 資 訊 及 通 訊 科 技 的 能 力 。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在 社 會 及 商 界 中 扮 演 消 費 者 / 僱 員 / 企 業 家 / 投 資 者 時,能 具 社 會 責 任 及 關 懷 別 人 ;

明 白 個 人 在 社 會 中 是 具 價 值 的 人 力 資 本,並 加 強 個 人 對 社 會 的 承 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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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

企業家

投資者 消費者

情 景 :

怎 樣 提 議 合 適 的 商 業 及 管 理 策 略 以 迎 合 變 化 萬

千 的 商 業 環 境 ?

為 何 會 計 是 商 業 機 構 的

溝 通 語 言 ?

情 景 :

如 何 成 為 一 個 精 明 的 投 資 者 ?

如 何 評 估 投 資 及 營 商 環 境 ?

如 何 評 估 企 業 的 管 理 效 能 及 財 務 表 現 ?

會計 營商

環境 管理

個人 理財

情 景 :

甚 麼 營 商 環 境 可 造 就 企 業 家 精 神 ? 企 業 家 應 具 備 的 財 務 與 商 業 管 理 技 巧 及 策 略 ? 會 計 是 否 有 助 監 控 公 司 的 表 現 ?

情 景 :

消 費 者 的 權 利 和 義 務 是 什 麼 ? 在 制 定 消 費 策 略 時 需 要 考 慮 那 些 商 業 知 識 ?

營 商 環 境 如 何 影 響 消 費 者 行 為 ? 企 業 如 何 運 用 市 場 策 略 影 響 消 費 者 行 為 ?

成 為 自 我 反 省,自 我 激 勵 的 終 身 學 習 者,以 迎 合 瞬 息 萬 變 的 商 業 世 界 的 發 展 需 要 。

2.5 課 程 結 構 及 組 織

本 課 程 因 應 本 地 及 環 球 社 會 與 經 濟 急 速 變 遷 的 需 要 , 以 當 代 商 業 課 程 結 構 為 發 展 基 礎 而 編 排 , 內 容 包 括 各 商 業 有 關 科 目 的 知 識 (如 財 務 、 會 計 及 企 業 管 理 ), 並 突 出 其 複 雜 及 互 相 緊 扣 的 關 係 。 本 課 程 的 學 習 元 素 充 分 反 映 現 實 商 業 世 界 千 絲 萬 縷 的 複 雜 關 係 。

本 課 程 幫 助 學 生 作 好 各 種 必 要 的 裝 備 , 使 他 們 對 基 本 商 業 領 域 包 括 營 商 環 境 、 會 計 、 管 理 及 個 人 理 財 有 融 合 性 理 解 , 以 便 將 來 能 夠 適 當 地 處 理 個 人 財 務,在 處 理 各 種 商 業 及 財 經 事 宜 (如 消 費、工 作 及 投 資 )時 能 從 容 面 對 各 種 抉 擇 。 本 課 程 著 重 介 紹 商 業 運 作 中 的 不 同 角 色 , 例 如 消 費 者 、 僱 員 、 企 業 家 及 投 資 者 , 以 加 強 學 生 對 商 業 知 識 的 全 面 理 解 , 學 習 從 多 角 度 看 事 物 。

圖 2.1 參 與 商 業 及 財 經 活 動 時 的 主 要 角 色

(19)

本 課 程 包 括 必 修 及 選 修 兩 個 部 分 , 所 有 內 容 均 能 兼 顧 不 同 的 商 業 情 境 , 並 均 衡 其 廣 度 和 深 度 。 必 修 部 分 提 供 廣 闊 的 知 識 , 為 學 生 日 後 深 入 研 習 選 修 部 分 範 疇 內 的 概 念 及 知 識 提 供 基 礎 。 學 生 在 研 習 選 修 部 分 時 , 須 適 切 地 重 新 探 究 、 整 合 並 綜 合 在 必 修 部 分 學 習 的 相 關 概 念 及 學 習 元 素 。

圖 2.2 課 程 結 構

決策

知識和能力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多 角 度 分 析

必修部分 – 全面的商業概念

營 商 環 境 基 礎 個 人 理 財

會 計 導 論 管 理 導 論

選修部分 – 重點範疇的深入研習

會 計 單 元

財 務 會 計

成 本 會 計

商 業 管 理 單 元

財 務 管 理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市 場 營 銷 管 理 知 識 與 理 解 的 進 程 :

 加 深 對 不 同 企 業 擁 有 權 類 型 的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及 財 務 分 析 , 以 及 其 他 重 要 的 會 計 範 疇 的 理 解

 加 強 運 用 成 本 會 計 概 念 及 原 則

, 作 出 有 效 的 商 業 決 策

 提 升 結 合 會 計 信 息 和 必 修 部 分 的 知 識 , 以 處 理 商 業 難 題 的 能 力

知 識 與 理 解 的 進 程 :

 加 深 對 主 要 的 管 理 範 疇 的 認 識

 提 升 融 合 必 修 部 分 及 商 業 管 理 單 元 所 涵 蓋 的 知 識 及能 , 以 多 角 度 分 析 商 業 事 項 的 能 力

 提 升 制 定 策 略 性 決 定 的 能 力 , 以 增 強 管 理 效 能 及 優 化 企 業 的 財 政 表 現

(20)

必 修 及 選 修 部 分 的 聯 繫

本 課 程 必 修 部 分 包 括 四 個 單 元 , 分 別 是 營 商 環 境 、 管 理 導 論 、 會 計 導 論 及 基 礎 個 人 理 財 , 以 基 礎 商 業 知 識 和 技 能 為 主 , 作 為 學 生 日 後 繼 續 升 學 或 就 業 的 基 礎 。

本 課 程 選 修 部 分 建 基 於 必 修 部 分 所 涵 蓋 的 知 識 及 技 能 , 為 學 生 提 供 不 同 的 商 業 範 疇 供 深 入 研 習 。 學 生 可 根 據 自 己 的 興 趣 及 性 向 , 選 擇 會 計 或 商 業 管 理 單 元 作 深 入 研 習 。

本 課 程 建 議 採 用 綜 合 及 整 全 的 策 略 , 把 必 修 及 選 修 部 分 內 的 學 習 元 素 組 織 起 來 , 目 的 是 提 供 真 實 或 模 擬 的 情 境 , 使 學 生 了 解 如 何 在 互 相 關 連 的 商 業 範 疇 內 應 用 所 學 的 原 則 、 概 念 、 模 式 及 能 力 。 因 此 , 教 師 應 彈 性 地 引 入 個 別 學 習 元 素 , 把 必 修 及 選 修 部 分 內 的 課 題 , 通 過 不 同 的 企 業 個 案 研 究 , 加 以 連 結 及 詳 細 說 明 , 並 作 進 一 步 檢 視 。

優 化 及 更 新 課 程

新 學 制 檢 討 於 2012 年 首 屆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完 成 後 進 行 。 高 中 「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 課 程 經 檢 討 後 , 已 公 布 各 項 相 關 的 修 訂 措 施 , 當 中 包 括 優 化 課 程 內 容 以 促 進 學 生 學 習 。 經 刪 減 的 「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 科 課 程 已 於 2013/14 學 年 的 中 四 開 始 實 施。本 節 所 展 示 的 學 習 元 素、課 題 及 註 釋 已 按 經 刪 減 後 的 課 程 作 出 更 新 。

(21)

圖 2.3 課 程 架 構 學 習 元 素 概 覽

必修部分

營 商 環 境

香 港 的 營 商 環

企 業 擁 有 權 類

商 業 道 德 與 社 會 責 任

管 理 導 論

管 理 功 能

主 要 商 業 功 能

中 小 型 企 業

會 計 的 目 的 及 角 色

會 計 循 環

財 務 報 表 的 用

會 計 假 設 、 原 則 及 慣 例

基 礎 比 率 分 析

會 計 導 論

金 錢 的 時 間 值

消 費 者 信 貸

策 畫 個 人 理 財 及 投 資

以 證 券 交 易 作 投 資

基 礎 個 人 理 財

選修部分

財 務 會 計

原 始 分 錄 帳 簿 及 分 類 帳 類 別

有 關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的 期 末 調 整 項 目

不 同 企 業 擁 有 權 類 型 的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控 制 系 統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不 完 整 會 計 紀

成 本 會 計

成 本 分 類 、 概 念 及 詞 彙

邊 際 成 本 與 吸 收 成 本 計 算 法

成 本 會 計 在 決 策 中 的 功 能

財 務 分 析

預 算 編 製

融 資 方 式

資 本 投 資 評 估

營 運 資 本 管 理

風 險 管 理

財 務 管 理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的 功 能

發 展 優 質 人 力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市 場 營 銷 的 角 色

市 場 研 究

顧 客 行 為

產 品 與 服 務 的 市 場 營 銷 策 略

市 場 營 銷 管 理

會 計 單 元 商 業 管 理 單 元

(22)

必 修 部 分

課 題 註 釋

1(a) 營 商 環 境

香 港 的 營 商 環 境 - 描 述 商 業 的 重 要 性 及 其 在 香 港 經 濟 中 擔 當 的 角 色

- 分 析 香 港 的 經 濟 發 展 近 況 及 特 徵

- 評 估 經 濟 、 科 技 、 文 化 、 自 然 地 理 、 社 會 、 政 治 和 法 律 等 因 素 如 何 影 響 商 業 決 定

企 業 擁 有 權 類 型 - 分 辨 主 要 的 企 業 擁 有 權 類 型 : 獨 資、合 夥、有 限 公 司、短 期 合 營 、 營 業 特 權 及 公 營 企 業

- 評 價 不 同 企 業 擁 有 權 類 型 的 優 劣

- 描 述 香 港 跨 國 公 司 的 特 徵

商 業 道 德 與 社 會 責 任 - 解 釋 企 業 對 不 同 持 份 者 需 負 上 道 德 責 任 的 原 因 及 方 式

- 描 述 商 業 道 德 及 社 會 責 任 如 何 影 響 商 業 決 定

1(b) 管 理 導 論

管 理 功 能 - 解 釋 管 理 的 重 要 性

- 初 步 認 識 下 列 的 管 理 功 能 : 計 畫 、 組 織 、 領 導 和 控 制

- 應 用 下 列 有 效 管 理 的 原 則 : 分 工 、 統 一 命 令 、 統 一 的 方 向 、 權 力 及 責 任 、 目 標 管 理

主 要 商 業 功 能 - 描 述 下 列 主 要 商 業 功 能 的 重 要 性 及 所 擔 當 的 角 色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 財 務 管 理 、 營 運 管 理 、 市 場

(23)

必 修 部 分

課 題 註 釋

營 銷 管 理、 資 訊 管 理 及 風 險 管 理 - 解 釋 不 同 商 業 功 能 的 相 互 關 係

及 如 何 融 合 以 解 決 商 業 問 題 中 小 型 企 業 - 描 述 中 小 型 企 業 的 特 徵

- 解 釋 中 小 型 企 業 對 香 港 經 濟 的 重 要 性

- 解 釋 企 業 家 精 神 對 商 業 發 展 的 重 要 性

1(c) 會 計 導 論

會 計 的 目 的 及 角 色 - 解 釋 會 計 功 能 的 重 要 性 及 與 決 策 的 關 係

- 描 述 會 計 的 功 能 - 描 述 會 計 循 環 的 流 程 會 計 循 環

複 式 記 帳 法 - 解 釋 會 計 等 式 及 展 示 交 易 事 項 對 會 計 等 式 的 影 響

- 應 用 複 式 記 帳 原 則 在 分 類 帳 上 記 錄 商 業 交 易

試 算 表 - 說 明 試 算 表 的 功 能 及 限 制 - 結 平 帳 戶 和 編 製 試 算 表

財 務 報 表 - 編 製 獨 資 經 營 的 損 益 表 及 財 務 狀 況 表

財 務 報 表 的 用 途 - 解 釋 如 何 運 用 財 務 報 表 所 展 示 的 信 息 作 決 策

- 說 明 財 務 報 表 的 用 途 及 限 制

(24)

必 修 部 分

課 題 註 釋

會 計 假 設 、 原 則 及 慣 例 - 解 釋 以 下 各 項 的 意 義 : 企 業 個 體 、 繼 續 經 營 、 歷 史 成 本 、 一 貫 性 和 應 計 觀 念

基 礎 比 率 分 析 - 說 明 會 計 比 率 的 一 般 功 能

- 計 算 及 闡 釋 下 列 比 率 : 營 運 資 金

/ 流 動 比 率 、 速 動 / 酸 性 測 驗 比 率 、 毛 利 率 、 淨 利 率 和 運 用 資 金 報 酬 率

- 運 用 會 計 比 率 評 論 公 司 的 變 現 和 盈 利 能 力

1(d) 基 礎 個 人 理 財

金 錢 的 時 間 值 - 解 釋 複 息 、 貼 現 、 現 值 和 未 來 值 的 概 念

- 應 用 現 值 和 未 來 值 的 概 念 計 算 淨 現 值

- 分 辨 名 義 及 實 際 回 報 率 消 費 者 信 貸 - 比 較 不 同 種 類 的 消 費 者 信 貸

- 解 釋 維 持 良 好 個 人 信 貸 紀 錄 的 重 要 性

(25)

必 修 部 分

課 題 註 釋

策 畫 個 人 理 財 及 投 資 - 辨 別 以 下 投 資 的 基 本 特 徵 及 其 風 險 和 回 報 的 關 係 :儲 蓄 / 定 期 存 款 、 債 券 和 股 票

- 解 釋 在 人 生 不 同 階 段 作 個 人 理 財 計 畫 的 重 要 性

- 描 述 僱 員 及 自 僱 人 士 在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MPF) 計 畫 下 的 權 利 和 責 任

- 描 述 作 為 個 人 投 資 者 和 金 融 服 務 消 費 者 的 權 利 和 責 任

以 證 券 交 易 作 投 資 - 解 釋 各 項 影 響 股 票 價 格 的 因 素 - 描 述 香 港 的 證 券 交 易 平 台 : 主 板

及 創 業 板 (GEM)

- 描 述 恆 生 指 數 (HSI)的 重 要 性

(26)

選 修 部 分 ─ 會 計 單 元

課 題 註 釋

2(a) 財 務 會 計

原 始 分 錄 帳 簿 及 分 類 帳 類 別 - 說 明 原 始 分 錄 帳 簿 及 分 類 帳 的 功 能

- 編 製 原 始 分 錄 帳 簿 , 並 將 資 料 轉 載 於 分 類 帳

- 辨 別 分 類 帳 的 主 要 類 別 有 關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的 期 末 調 整

項 目

- 分 辨 現 金 與 應 計 會 計 基 礎 - 分 辨 壞 帳 與 呆 帳 準 備 - 說 明 折 舊 的 意 義 和 目 的 - 分 辨 資 本 支 出 及 收 益 支 出

- 比 較 常 用 的 折 舊 計 算 方 法 : 直 線 法餘 額 遞 減 法 及 按 使 用 量 計 算 折 舊 , 並 解 釋 所 計 算 出 的 折 舊 費 用 (包 括 變 賣 )對 利 潤 的 影 響 - 就 下 列 各 項 計 算 存 貨 值 :

(i) 成 本 與 變 現 淨 值 孰 低 法 (ii) 銷 售 或 退 回 方 式

(iii) 加 權 平 均 成 本

- 於 期 末 編 製 調 整 分 錄 , 並 展 示 對 損 益 表 及 財 務 狀 況 表 的 影 響 不 同 企 業 擁 有 權 類 型 的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財 務 報 表 - 編 製 獨 資 經 營 、 合 夥 和 有 限 公 司 的 損 益 表 和 財 務 狀 況 表

合 夥 會 計 - 編 製 合 夥 的 盈 利 分 撥 帳 及 往 來 帳 - 闡 釋 商 譽 的 意 義 及 說 明 影 響 商 譽

價 值 的 因 素

- 按 照 損 益 分 配 比 率 、 合 夥 人 加 入

(27)

選 修 部 分 ─ 會 計 單 元

課 題 註 釋

和 退 出 的 變 動 ( 只 限 於 期 初 或 期 末 發 生 ),作 資 本 帳 及 / 或 淨 資 產 的 所 須 調 整

- 編 製 合 夥 解 散 的 會 計 紀 錄

有 限 公 司 會 計 - 解 釋 股 本 ( 優 先 股 和 普 通 股 ) 、 借 貸 資 本 ( 債 券 ) 、 儲 備 和 準 備 的 性 質

- 編 製 發 行 普 通 股 及 債 券 ( 申 請 時 一 次 付 清 ) 的 日 記 及 分 類 帳 分 錄 - 編 製 盈 利 分 撥 帳 和 計 算 有 限 公 司

的 保 存 利 潤 的 餘 額 控 制 系 統

銀 行 往 來 調 節 表 - 說 明 銀 行 往 來 調 節 表 的 功 能 - 分 辨 現 金 簿 餘 額 與 銀 行 結 單 餘 額

差 異 的 原 因 , 以 及 編 製 銀 行 往 來 調 節 表

錯 誤 更 正 - 分 辨 會 計 錯 誤 的 類 別 及 對 會 計 紀 錄 的 影 響

- 作 適 當 的 更 正 分 錄 及 編 製 暫 記 帳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 解 釋 下 列 會 計 原 則 及 慣 例 的 意

義 、 重 要 性 及 缺 點 : 企 業 個 體 、 持 續 經 營 、 歷 史 成 本 、 一 貫 性 、 應 計 觀 念、配 比 觀 念、收 入 實 現 、 穩 健 保 守 、 重 要 性 、 客 觀 性 、 適 時 性 及 貨 幣 量 度 單 位

- 應 用 相 關 的 會 計 原 則 及 慣 例 , 處 理 不 同 的 會 計 情 況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 計 算 下 列 比 率 及 評 論 公 司 在 盈 利 能 力 、 變 現 能 力 、 償 債 能 力 、 管

(28)

選 修 部 分 ─ 會 計 單 元

課 題 註 釋

理 效 能 及 投 資 回 報 的 表 現 : 成 本 加 成 、 存 貨 周 轉 率 、 賒 銷 期 限 、 賒 購 期 限 、 應 收 貨 款 周 轉 率 、 應 付 貨 款 周 轉 率 、 每 股 盈 利 、 總 資 產 周 轉 率 、 槓 桿 比 率 、 股 息 比 率 及 市 盈 率

- 解 釋 會 計 比 率 在 財 務 分 析 中 的 功 能 及 限 制

不 完 整 會 計 紀 錄 - 利 用 資 產 負 債 狀 況 說 明 書 計 算 損 益

- 從 不 完 整 紀 錄 計 算 現 金 和 存 貨 值 - 根 據 不 完 整 紀 錄 , 編 製 損 益 表 和

財 務 狀 況 表

2(b) 成 本 會 計

成 本 分 類 、 概 念 及 詞 彙 - 說 明 成 本 會 計 的 一 般 特 質 , 以 及 對 財 務 決 策 的 重 要 性

- 分 辨 直 接 與 間 接 成 本 、 固 定 與 變 動 成 本 , 以 及 製 造 與 行 政 費 用 邊 際 成 本 與 吸 收 成 本 計 算 法 - 以 邊 際 成 本 與 吸 收 成 本 計 算 法 編

製 損 益 表

- 比 較 採 用 邊 際 成 本 與 吸 收 成 本 計 算 法 的 優 劣

成 本 會 計 在 決 策 中 的 功 能 - 分 辨 不 同 的 成 本 項 目 性 質 及 與 決 策 的 關 係 : 沉 沒 成 本 、 增 量 成 本 和 機 會 成 本

- 應 用 成 本 會 計 的 概 念 及 技 巧 作 商 業 決 策 , 例 如 :「 租 、 製 造 或 購 買 」、「 接 受 或 拒 絕 特 價 訂 單 」、「 保

(29)

選 修 部 分 ─ 會 計 單 元

課 題 註 釋

留 或 轉 換 機 器 / 設 備 」、「 出 售 或 加 工 」及「 結 束 或 保 留 虧 損 分 部 」 - 運 用 本 量 利 分 析 法 評 估 成 本 、 售

價 和 銷 量 變 動 對 保 本 點 與 目 標 利 潤 的 影 響

(30)

選 修 部 分 ─ 商 業 管 理 單 元

課 題 註 釋

3(a) 財 務 管 理

財 務 分 析 - 解 釋 財 務 管 理 在 機 構 所 擔 當 的 角 色

- 應 用 會 計 比 率 評 論 企 業 運 作 的 表 現 : 盈 利 能 力 、 變 現 能 力 、 償 債 能 力 及 管 理 效 能

預 算 編 製 - 解 釋 預 算 編 製 的 目 的

- 描 述 預 算 控 制 的 用 途 及 限 制 - 識 別 產 生 預 算 差 異 的 原 因 , 並

建 議 改 善 方 法

融 資 方 式 - 比 較 各 種 融 資 方 式 : 舉 債 籌 資 和 股 票 融 資 、 短 期 和 長 期 籌 資 , 以 及 內 部 和 向 外 籌 資 - 應 用 基 本 原 則 選 擇 企 業 融 資 方

資 本 投 資 評 估 - 評 估 影 響 資 本 投 資 決 策 的 財 務 及 非 財 務 因 素

- 應 用 基 本 的 資 本 投 資 評 估 法 來 評 估 投 資 計 畫 : 回 收 期 、 淨 現 值 、 內 部 報 酬 率 及 會 計 報 酬 率 - 比 較 各 種 資 本 投 資 評 估 方 法 的

用 途 及 限 制

營 運 資 本 管 理 - 解 釋 營 運 資 本 管 理 的 重 要 性 - 描 述 現 金 管 理 的 基 本 原 則 及 與

現 金 預 算 編 製 的 關 係

- 分 析 影 響 制 定 應 收 貨 款 及 應 付 貨 款 政 策 有 關 的 因 素

- 解 釋 存 貨 管 理 的 目 的 及 應 用 基 本 存 貨 管 理 技 巧 : 最 優 訂 購 量 和 再 訂 購 水 平 計 算 法

(31)

選 修 部 分 ─ 商 業 管 理 單 元

課 題 註 釋

風 險 管 理 - 辨 識 企 業 面 對 的 各 種 風 險 , 並 分 析 它 們 對 企 業 活 動 的 影 響 - 認 識 適 用 於 企 業 的 各 種 保 險 保

- 解 釋 以 下 企 業 風 險 管 理 的 策 略 : 風 險 迴 避 、 風 險 承 擔 、 風 險 減 少 和 風 險 轉 移

3(b)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的 功 能

人 力 規 畫 - 解 釋 人 力 規 畫 對 機 構 的 重 要 性 - 描 述 人 力 規 畫 的 過 程

員 工 編 制 - 描 述 招 聘 的 過 程 - 比 較 各 種 招 聘 的 方 法

員 工 考 績 - 描 述 員 工 考 績 的 目 的 - 描 述 員 工 考 績 的 基 本 步 驟

報 酬 管 理 - 描 述 金 錢 和 非 金 錢 報 酬 的 特 徵 和 好 處

- 比 較 各 種 報 酬 的 方 式 - 解 釋 福 利 的 目 的

培 訓 和 發 展 - 解 釋 培 訓 和 發 展 的 目 的 - 評 估 各 種 培 訓 模 式 的 效 能 發 展 優 質 人 力 - 應 用 以 下 的 激 勵 理 論 提 升 工 作

效 率 和 降 低 員 工 缺 勤 :

(i) 馬 斯 洛 ( Maslow ) 的 需 要 階 梯 理 論

(ii ) 赫 茨 伯 格( Herzberg)的 兩

(32)

選 修 部 分 ─ 商 業 管 理 單 元

課 題 註 釋

因 子 理 論

(iii ) 麥 格 雷 戈 ( M cGregor ) 的 X 理 論 及 Y 理 論

- 建 議 合 適 的 內 部 溝 通 計 畫 以 加 強 僱 員 關 係

3(c) 市 場 營 銷 管 理

市 場 營 銷 的 角 色 - 解 釋 市 場 營 銷 概 念

- 討 論 市 場 營 銷 作 為 商 業 功 能 的 重 要 性

- 描 述 市 場 營 銷 活 動 的 計 畫 、 組 織 、 實 行 及 監 控

- 討 論 市 場 營 銷 過 程 的 目 的 、 策 略 及 所 需 資 源

市 場 研 究 - 解 釋 市 場 研 究 的 重 要 性 及 主 要 目 的

- 應 用 基 本 原 則 設 計 市 場 研 究 : 資 料 搜 集 方 法 及 抽 樣 技 巧 顧 客 行 為 - 描 述 顧 客 作 決 定 的 過 程

- 分 析 影 響 顧 客 決 定 的 因 素 - 辨 識 主 要 企 業 顧 客 : 生 產 商 、

分 銷 商 、 政 府 部 門 及 社 會 機 構 - 分 辨 商 業 消 費 及 個 人 消 費 市 場 產 品 與 服 務 的 市 場 營 銷 策

目 標 市 場 - 解 釋 各 種 市 場 區 分 的 方 法 - 解 釋 影 響 訂 立 目 標 市 場 的 因

素 : 市 場 空 間 和 定 位

(33)

選 修 部 分 ─ 商 業 管 理 單 元

課 題 註 釋

市 場 營 銷 組 合 - 解 釋 市 場 營 銷 組 合 的 概 念 - 舉 例 說 明 應 用 於 貨 品 的 各 種 價

格 制 定 、 市 場 推 廣 、 產 品 策 畫 和 分 銷 渠 道 的 方 法

- 應 用 適 合 不 同 產 品 生 命 周 期 階 段 的 各 種 市 場 營 銷 組 合 策 略 - 解 釋 服 務 的 特 性 及 其 對 市 場 營

銷 組 合 設 計 的 影 響

- 比 較 傳 統 與 電 子 市 場 營 銷 策 略 的 分 別

顧 客 關 係 管 理 - 解 釋 顧 客 關 係 管 理 在 市 場 營 銷 過 程 中 的 重 要 性

- 評 估 影 響 顧 客 忠 誠 度 的 因 素 , 以 及 制 定 能 提 升 顧 客 忠 誠 度 的 市 場 營 銷 策 略

(34)

學 習 時 間 的 安 排

下 列 建 議 的 教 學 時 間 分 配 只 屬 粗 略 估 計 , 授 課 次 序 及 時 間 分 配 百 分 比 亦 不 表 示 課 題 的 重 要 程 度 , 故 僅 供 參 考 。 要 使 學 與 教 具 備 成 效 , 教 師 可 採 用 個 案 或 主 題 把 課 程 內 互 相 關 連 的 學 習 元 素 結 合 起 來 。 教 師 可 根 據 學 生 的 能 力 及 按 個 別 教 學 策 略 適 當 調 配 授 課 時 間 。

課 題

建 議 課 時 分 配 (%) ( 於 2016 年 及 以 後

的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生 效 ) 必 修 部 分

營 商 環 境

管 理 導 論

會 計 導 論

基 礎 個 人 理 財

8 9 15

8

約 40%

選 修 部 分 ( 學 生 可 選 擇 以 下 其 中 一 個 單 元 ) 會 計 單 元

財 務 會 計

成 本 會 計

45 15

約 60%

商 業 管 理 單 元

財 務 管 理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市 場 營 銷 管 理

20 16 24

約 60%

總 計

( 假 設 : 整 體 課 時 , 共 250 小 時 )3 100 %

3 通識教育科及每個選修科目的課時以 250 小時(或總時數的 10%)作為規畫的參考,學校可自行作彈 性分配,以促進學與教的成效及照顧學生的需要。

「250 小時」是規畫各選修科目的參考基數,以滿足本地課程的需要,並符合國際基準。為了照顧學校 不同能力和興趣各異的學生,特別是能力稍遜的學生,我們以往建議學校採用「270 小時」作初期規畫,

讓教師有更多時間嘗試高中課程的各種教學方法。若以每一個選修科目佔總時數的 10%計算, 則 2,500 小時是三年高中課程規畫的基礎,這時數貼近實況,亦與學校於短期檢討階段的意見一致。我們亦建議 以 2,400±200 小時作為總課時的彈性範圍,以進一步照顧學校及學生的多樣性。

一直以來,學校投放於學與教的時間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學校整體課程規畫、學生的能力及需要、學 生的已有知識、教學及評估策略、教學風格及學校提供的科目數量等。學校應運用專業判斷,靈活分配 課時,以達到特定的課程宗旨與目標,並配合校情及學生獨特的需要。

(35)

第 三 章 課 程 規畫

本 章 就 第 二 章 所 介 紹 的 課 程 架 構 , 列 述 有 關 原 則 , 以 協 助 學 校 與 教 師 因 應 學 生 需 要 、 興 趣 和 能 力 , 以 及 學 校 實 際 情 況 , 從 而 發 展 出 一 個 靈 活 而 均 衡 的 課 程 。

3.1 主 導 原 則

在 設 計 和 實 施 本 課 程 時 , 為 促 進 學 習 、 培 養 學 生 的 共 通 能 力 及 正 面 價 值 觀 和 積 極 態 度 , 學 校 管 理 層 、 科 主 任 及 教 師 需 參 照 以 下 的 原 則 , 進 行 討 論 、 規 畫 及 協 調 :

配 合 全 校 廣 闊 而 均 衡 的 課 程

高 中 課 程 提 供 一 系 列 的 選 修 科 目,一 方 面 提 供 選 擇,擴 闊 學 生 的 知 識 基 礎 ; 另 一 方 面 , 也 提 供 機 會 讓 他 們 可 以 對 個 別 科 目 作 深 入 研 習 , 為 將 來 的 進 修 及 就 業 作 準 備 。 為 達 至 《 高 中 課 程 指 引 》( 2009) 的 目 標 , 學 校 應 設 計 及 發 展 一 個 廣 闊 和 均 衡 的 校 本 課 程 , 提 供 來 自 不 同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的 學 科 , 包 括 科 技 教 育 的 選 修 科 , 以 配 合 學 生 整 體 的 學 習 需 要 。 換 言 之 , 學 校 應 為 學 生 增 加 選 擇 , 提 供 不 同 的 發 展 途 徑 , 例 如 把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科 與 不 同 學 習 領 域 的 選 修 科 目 組 成 多 個 選 修 組 別 , 取 代 傳 統 學 科 分 組 〈 例 如 : 理 科

/ 文 科 / 商 科 〉的 方 式,為 學 生 提 供 更 多 選 擇,配 合 學 生 的 全 人 發 展 需 要 。 此 外 , 校 方 可 以 考 慮 開 辦 相 關 的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 以 配 合 學 生 不 同 的 學 習 能 力 與 興 趣 。 學 校 也 可 考 慮 與 其 他 學 校 , 組 成 聯 網 班 級 , 推 行 課 程 , 以 取 得 較 佳 的 成 本 效 益 。

配 合 學 生 需 要 及 啟 發 潛 能

為 有 效 地 規 畫 企 業、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課 程,以 達 至 第 二 章 所 述 的 課 程 宗 旨 、 學 習 目 標 、 學 習 重 點 及 學 習 成 果 , 學 校 規 畫 課 程 時 可 考 慮 以 下 問 題 :

編 排 課 程 時,如 何 達 至 課 程 宗 旨、學 習 目 標、學 習 重 點 及 學 習 成 果 ?

( 參 考 節 1.3, 2.2-2.4)

編 排 課 程 時 , 怎 樣 照 顧 不 同 學 生 的 學 習 需 要 ? ( 參 考 節 3.3 及 3.4)

編 排 課 程 時 , 如 何 幫 助 學 生 自 訂 學 習 進 程 ? ( 參 考 節 3.2)

如 何 推 行 促 進 學 習 的 評 估 ? ( 參 考 第 五 章 )

(36)

充 分 利 用 人 力 及 資 源

學 校 管 理 層 及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科 科 主 任 , 策 畫 在 課 室 以 外 進 行 與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科 相 關 的 學 習 活 動 時 , 應 彈 性 編 排 適 合 的 教 學 和 行 政 人 員 , 並 靈 活 利 用 學 校 設 施 , 提 供 所 需 的 專 業 及 後 勤 支 援 。 此 外 , 有 關 學 習 活 動 亦 可 融 入 學 校 或 社 區 的 活 動 , 從 而 豐 富 學 生 的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

3.2 學 習 進 程

在 選 修 深 入 研 習 的 選 修 單 元 前 , 學 生 須 先 學 習 有 關 的 必 修 部 分 。 學 校 可 採 用 不 同 方 法 編 排 三 年 的 課 程 , 幫 助 學 生 拓 展 學 習 空 間 及 善 用 學 習 時 間 。

學 生 從 初 中 升 至 高 中 , 學 校 須 提 供 足 夠 的 信 息 讓 學 生 按 自 己 的 性 向 、 學 習 方 式 、 能 力 及 興 趣 等 來 選 修 研 習 科 目 。 學 校 可 彈 性 編 排 課 程 , 使 學 生 在 中 四 時,有 機 會 獲 取 不 同 的 學 習 經 驗,以 及 探 索 不 同 選 修 科 目 是 否 適 合 自 己 , 以 便 在 升 讀 中 五 、 六 時 能 作 出 明 智 的 抉 擇 。 本 課 程 的 必 修 部 分 簡 介 商 業 世 界 的 宏 觀 概 念 , 幫 助 學 生 把 學 到 的 基 礎 知 識 和 技 能 應 用 在 選 修 部 分 或 其 他 科 目 上 , 並 建 立 正 面 的 價 值 觀 和 積 極 的 態 度 ( 見 下 圖 ):

圖 3.1 學 習 進 程

中 四

探 索 不 同 性 向

選 修 科 甲 ( 例 如 資 訊 及 通 訊 科 技

、 設 計 與 應 用 科 技 等 )

+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必 修 部 分 )

+ 選 修 科 乙 ( 例 如 資 訊 及 通 訊 科 技

、 設 計 與 應 用 科 技 等 )

為 日 後 進 修

作 決 定

其 他 選 擇

中 五 及 中 六 選 擇 一 選 擇 二 選 擇 三

按 興 趣 選 修 研 習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選 修 部 分 )

+

其 他 選 修 科 目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選 修 部 分 )

+

商 業 有 關 的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商 業 有 關 的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

其 他 選 修 科 目

(37)

完 成 必 修 部 分 後,學 生 可 繼 續 學 習 選 修 部 分 中 的 會 計 單 元 或 商 業 管 理 單 元。

為 幫 助 學 生 了 解 自 己 的 興 趣 從 而 決 定 日 後 進 修 路 向 , 學 校 可 安 排 一 些 簡 介 課 程 , 如 舉 辦 與 會 計 及 商 業 管 理 有 關 的 活 動 , 包 括 示 範 課 節 、 嘉 賓 演 講 或 參 觀 等 , 協 助 學 生 選 修 合 適 的 單 元 。

圖 3.2 簡 介 課 程 例 子

活 動 會 計 單 元 商 業 管 理 單 元

選 修 部 分 概 覽 簡 述 會 計 單 元 簡 述 商 業 管 理 單 元

示 範 課 節 財 務 會 計 及 / 或 成 本 會 計 課 題

財 務 管 理 、 市 場 營 銷 管 理 及 / 或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課 題

嘉 賓 演 講 邀 請 會 計 專 業 人 士 主 講,例 如 財 務 總 監 、 總 會 計 師 等

邀 請 企 業 家 或 行 政 總 裁 主 講

課 外 活 動 參 觀 財 務 機 構 或 企 業

焦 點 : 會 計 、 人 力 資 源 、 市 場 營 銷 等

3.3 課 程 規 畫 策 略

學 生 有 個 別 的 學 習 差 異 , 教 師 和 學 校 亦 同 樣 存 有 差 異 。 因 此 , 規 畫 本 課 程 及 編 訂 推 行 細 節 時 , 學 生 能 力 、 教 師 專 長 、 校 內 設 施 及 資 源 和 上 課 時 間 編 排 等 均 應 充 分 考 慮 。 為 使 課 程 可 以 照 顧 學 生 的 學 習 差 異 及 性 向 、 促 進 全 方 位 學 習 及 結 合 學 習 與 評 估 , 令 學 習 更 有 意 義 , 學 校 可 參 考 以 下 建 議 , 規 畫 校 本 課 程 。

3.3.1 照 顧 學 習 者 多 樣 性

學 生 有 不 同 的 學 習 能 力、性 向、興 趣、動 機 及 學 習 方 式,因 此 規 畫 課 程 時 , 教 師 可 因 應 學 生 的 學 習 差 異 提 供 輔 導 及 協 助,從 而 發 掘 學 生 的 性 向 及 潛 能。

本 課 程 提 供 兩 個 選 修 單 元 , 分 別 為 會 計 單 元 及 商 業 管 理 單 元 以 照 顧 學 生 的 學 習 差 異 。 學 校 宜 同 時 開 設 兩 個 單 元 , 供 學 生 作 出 選 擇 。 學 校 更 應 設 計 多 元 化 的 課 外 活 動 , 以 配 合 學 生 不 同 的 學 習 需 要 。

(38)

例 子

學 校 可 自 行 設 計 學 與 教 的 活 動 , 下 面 的 例 子 列 舉 學 校 如 何 為 不 同 學 習 模 式 的 學 生 安 排 的 兩 組 多 元 化 活 動 。 第 一 組 的 學 生 能 自 主 學 習 , 第 二 組 則 喜 愛 互 動 形 式 的 活 動 。 學 校 應 配 合 他 們 的 學 習 方 式 而 安 排 合 適 的 學 習 活 動 , 從 而 提 升 他 們 對 本 課 程 的 學 習 動 機 。

組 別 甲 組 別 乙

例 如 : 模 擬 商 業 比 賽 、 自 修 閱 讀 及 富 挑 戰 的 學 習 課 業 等

例 如 : 輔 導 式 導 修 課 、 角 色 扮 演 、 辯 論 、 參 觀 及 講 座 等

3.3.2 促 進 全 方 位 學 習

學 校 可 安 排 特 別 的 上 課 時 間,以 讓 學 生 參 加 具 真 實 情 境 的 全 方 位 學 習 活 動。

由 於 某 些 學 習 活 動 如 企 業 參 觀 或 商 業 講 座,可 能 需 時 半 天 甚 至 較 長 的 時 間,

學 校 可 於 每 星 期 安 排 一 個 長 課 節 , 讓 教 師 較 有 彈 性 地 為 學 生 安 排 及 進 行 全 方 位 學 習 活 動 。

例 子

教 師 可 就 每 星 期 編 訂 的 一 個 長 課 節 內,安 排 下 列 不 同 種 類 的 活 動 , 為 學 生 提 供 全 方 位 學 習 的 機 會 :

 參 觀 跳 蚤 市 場 深 入 學 習 企 業 家 精 神 ;

 參 加 以 商 業 為 題 的 比 賽 或 活 動 ;

 前 往 不 同 銀 行 或 財 務 機 構,搜 集 各 類 金 融 產 品 和 服 務 的 資 料 ; 及

 參 觀 不 同 類 型 的 貿 易 展 覽 。

(39)

3.3.3 靈 活 運 用 學 習 時 間

根 據 《 高 中 課 程 指 引 》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 2009) 第 二 冊 所 建 議 , 學 校 宜 分 配 10% 的 課 程 時 間 予 各 選 修 科,並 分 配 至 少 1 5 % 的 時 間 予「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

後 者 可 包 括 德 育 及 公 民 教 育 、 社 會 服 務 及 與 工 作 有 關 的 經 驗 等 , 以 促 進 學 習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科 。 學 校 可 善 用 「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 的 課 時 , 安 排 如 參 加 商 業 比 賽 、 參 觀 商 業 機 構 等 活 動 , 藉 以 擴 闊 學 生 對 商 界 的 視 野 。 有 關 的 詳 情 , 可 參 考 節 3.3.7 規 畫 課 程 示 例 的 個 案 一 。

3.3.4 令 學 習 更 具 意 義

學 校 應 有 效 運 用 不 同 的 人 力 資 源 、 學 習 和 行 政 資 源 來 促 進 學 生 的 學 習 。 例 如 , 學 生 可 運 用 本 課 程 的 知 識 和 技 能 進 行 校 內 的 各 種 課 外 活 動 或 學 會 活 動 等 , 以 助 他 們 體 會 在 課 堂 所 學 的 本 科 知 識 如 何 應 用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 從 而 達 到 有 效 學 習 的 目 標 。

例 子

以 下 例 子 說 明 如 何 讓 學 生 透 過 參 加 不 同 類 型 的 學 校 活 動,實 踐 在 課 堂 學 習 的 商 業 知 識 和 技 能 :

 應 用 會 計 知 識 為 學 生 會 和 其 他 學 會 編 製 財 務 紀 錄 和 報 告 ;

 應 用 管 理 策 略 籌 辦 學 校 活 動,例 如:開 放 日、話 劇 表 演 、 時 裝 表 演 、 音 樂 比 賽 及 社 區 公 益 服 務 等 ; 及

 應 用 本 量 利 分 析 方 法 為 學 校 開 放 日 售 賣 小 食 和 紀 念 品 作 財 務 分 析 。

3.3.5 結 合 課 程 規 畫 、 學 習 與 評 估

有 效 的 評 估 是 在 學 習 過 程 中 , 蒐 集 學 生 學 習 成 果 的 顯 證 , 這 種 做 法 不 單 可 為 學 生 提 供 回 饋 , 亦 可 讓 教 師 調 適 教 學 。 因 此 , 評 估 活 動 對 加 強 學 生 學 習 尤 為 重 要 。 教 師 宜 採 用 多 元 化 的 模 式 監 察 學 生 的 學 習 進 度 , 例 如 演 示 或 辯 論 某 商 業 議 題 、 參 與 及 檢 討 商 業 演 說 / 參 觀 或 筆 試 等 。

(40)

學 校 應 以 日 常 進 行 的 學 與 教 活 動 作 為 校 內 評 估 活 動 , 這 樣 就 不 會 增 加 教 師 和 學 生 的 工 作 量 。 校 內 評 估 活 動 是 課 程 規 畫 的 一 部 分 , 學 校 可 把 「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 可 參 考 節 3.3.7 規 畫 課 程 示 例 個 案 一 )及 校 內 評 估 活 動 互 相 結 合 , 以 便 善 用 課 時 。

3.3.6 與 其 他 高 中 科 目 的 協 作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科 應 與 其 他 高 中 科 目 可 以 互 相 配 合 。 本 科 教 師 需 要 與 其 他 高 中 科 目 合 作 來 安 排 學 與 教 活 動 。 例 如 :

與 核 心 科 目 的 協 作

本 科 可 與 通 識 科 共 同 組 織 學 與 教 活 動 , 例 如 舉 辦 有 關 商 業 道 德 及 社 會 責 任 的 辯 論 比 賽 , 這 樣 就 可 與 核 心 科 目 互 相 補 足 。

與 其 他 選 修 科 目 的 協 作

本 科 教 師 可 與 其 他 選 修 科 目 , 如 經 濟 、 資 訊 及 通 訊 科 技 、 旅 遊 與 款 待 以 及 體 育 等 合 作 , 安 排 在 校 內 或 校 外 進 行 聯 科 活 動 , 例 如 , 教 師 可 安 排 有 關 在 商 業 上 運 用 資 訊 及 通 訊 科 技 的 參 觀 或 講 座 , 這 樣 可 為 學 生 帶 來 其 他 的 學 習 經 歷 。

與 應 用 學 習 的 協 作

本 科 教 師 與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統 籌 主 任 可 於 中 四 時 舉 辦 簡 介 活 動 , 協 助 學 生 選 擇 合 適 的 學 習 途 徑 。 例 如 , 邀 請 曾 修 讀 有 關 商 業 的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的 學 生 分 享 學 習 經 驗 ; 或 邀 請 提 供 課 程 的 機 構 舉 辦 講 座 , 以 補 足 學 生 於 高 中 學 習 到 的 商 業 知 識 。

(41)

3.3.7 規 畫 課 程 例 子

課 程 規 畫 及 發 展 過 程 是 不 斷 演 變 的 。 學 校 可 因 應 需 要 而 自 行 建 構 合 適 的 校 本 課 程 。 以 下 為 規 畫 本 課 程 的 示 例 :

個 案 一 : ABC 中 學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課 程 規 畫 背 景

ABC 中 學 計 畫 在 高 中 課 程 開 設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 作 為 其 中 一 個 選 修 科 。 為 配 合 學 生 學 習 , 學 校 可 為 學 生 提 供 建 議 中 的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 例 如 與 工 作 有 關 的 經 驗 、 社 會 服 務 、 德 育 及 公 民 教 育 等 , 藉 以 擴 闊 學 生 對 商 業 世 界 的 視 野 。

升 讀 高 中 的 學 習 進 程 程度

中 六

中 國 語 文 英 國 語 文 數 學 通 識 教 育

企 業 、 會 計

財 務 概 論

X 2 ( X 3 )  企 業 體 驗 如 組 織 籌 款 活 動 、於 跳

蚤 市 場 營 商

 交 流 團 / 考 察 團

 就 業 見 習 計 畫

 籌 辦 學 校 活 動 如 聖 誕 聯 歡 會、嘉 年 華 會 及 開 放 日 等

 參 加 以 商 業 為 題 的 比 賽

 參 與 商 業 有 關 的 工 作 坊 / 研 討 會 / 展 覽

 參 與 商 業 有 關 的 職 業 講 座

 企 業 探 訪

 商 業 議 題 辯 論 等 中 五

中 國 語 文 英 國 語 文 數 學 通 識 教 育

企 業 、 會 計

財 務 概 論

X 2 ( X 3 )

中 四

中 國 語 文 英 國 語 文 數 學 通 識 教 育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X 2 ( X 3 ) ( X 4 )

核 心 科 目 選 修 科 目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 ) 可 選 擇 的

理 念

透 過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 擴 闊 學 生 於 商 業 世 界 的 視 野 , 從 而 加 強 學 習 效 益

(42)

個 案 二 : LKK 中 學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課 程 規 畫 背 景

LKK 中 學 計 畫 為 學 生 提 供 廣 闊 及 多 元 化 的 高 中 課 程 。 課 程 包 括 核 心 科 目 、 選 修 科 目 及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 學 校 鼓 勵 中 四 學 生 選 擇 修 讀 的 科 目 , 應 較 建 議 的 公 開 考 試 科 目 (六 至 七 科 )為 多,以 便 學 生 在 中 四 時 可 以 有 機 會 探 索 自 己 的 興 趣 , 到 中 五 、 六 選 擇 修 讀 科 目 時 可 作 出 明 智 的 決 定 。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是 LKK 中 學 提 供 的 高 中 課 程 選 修 科 之 一 。 在 中 四 , 本 課 程 的 必 修 部 分 提 供 基 礎 的 商 業 知 識 和 宏 觀 概 念 , 作 為 學 生 繼 續 修 讀 本 科 選 修 單 元 , 以 及 按 不 同 的 學 習 需 要 , 選 擇 其 他 學 習 途 徑 繼 續 進 修 的 基 礎 。

升 讀 高 中 的 學 習 進 程 程度

學 習 途 徑

中 五 及 中 六

中 國 語 文 英 國 語 文

數 學 通 識 教 育

選 擇 一 選 擇 二 選 擇 三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X 2 ( X 3 ) 或 企 業 、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商 業 有 關 的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 X 2 ) 或 其 他

簡 介 課 程

中 四

中 國 語 文 英 國 語 文

數 學 通 識 教 育

企 業、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X 2 ( X 3 ) ( X 4 )

核 心 科 目 選 修 科 目

( ) 可 選 擇 的

理 念

提 供 具 彈 性 的 高 中 課 程 架 構 , 以 迎 合 不 同 學 生 的 學 習 需 要

在 中 四 提 供 對 商 業 世 界 的 宏 觀 概 念 , 讓 學 生 在 中 五 可 決 定 選 修 研 習 的 科 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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