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教案設計
學校
名稱 臺北市立介壽國中 參賽
編號 JG0003
作者 駱雯羚、尤勉文 任教
科目 社會領域-公民科 教案
名稱
我的網路時代,
成『贏』不成『癮』!
教學 時間
兩節課,共計 90 分鐘 (一節課 45 分鐘)
適用 年級
國中全年級皆適用
※說明:由於網路成癮衍生之網路犯罪議題 與學生的生活經驗息息相關,其涉及之法 律概念並非難以理解,故設計者認為國中 全年級大致適用。
※若老師欲與正式課程連結,下列為各年級 建議之課程主題:
七年級上學期,第一冊第五章「校園生活
/校園霸凌篇/網路霸凌」。
七年級下學期,第二冊第三章「社會互動」
或第五章「社會變遷」。
八年級下學期,第四冊第三章「民法與生 活」、第四章「刑法與行政法規」、第六章
「青少年常見的法律常識」。
九年級下學期,第六冊第二章「科技發 展」。
適用 情況
1. 【融入教學】
全年級正式課程之議題融入(各 年級之適用主題單元,詳見『適 用年級』欄位之說明)
2. 【活化課程】
(1)七年級學生社團課程。
(2)八年級學生社團課程。
3. 【彈性課程】
九年級課程複習。
4. 【翻轉教室】
資訊教育議題融入公民教學。
5. 【推廣活動】
(1)學校全年級「法治教育週」
相關活動。
(2)學校全年級「友善校園週」
相關活動。
教學 主題
1. 認識與熟悉全國法規資料庫使用操作技 巧。
2. 了解網路成癮及其衍生法律問題等相關概 念。
3. 藉由網路成癮衍生之法律效力嚴重性,建 立正確使用電腦網路知識,以涵養正向資 訊倫理與素養。
4. 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為工具,探討常見網 路成癮衍生之網路犯罪問題,以培養解決 法律應用之能力。
5. 鼓勵學生參與「第八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知 識王」之網路闖關競賽。
教案 實施 情形
■1.本教案已實際教學實施 (1)實施時間:
2015/09/25、2015/10/02 (2)實施課程名稱:
○1 七年級學生社團課
○2 八年級學生社團課 (3)學生人數:
建議 15 至 35 人
□2.本教案仍未實際教學實施
設計 理念
一、作品設計理念
(一)推廣全國法規資料庫之應用,培養法律思辨與解決問題能力
1. 建立學生法律常識之觀念、充實其法律知能,藉由網路成癮衍生之法律問 題,引導學生進行反思、討論,形塑學生的思辨能力,進而培養生活問題解
決的能力。
2. 學生「能」使用網路進行資料蒐集,卻不一定「會」使用正確的管道平台妥 善尋找資料。因此,介紹較具有可信度之法律網路資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採循序漸進之教學方式引導學生熟悉資料庫之功能,期望學生課堂外若遇到 法律相關問題,可善用此平台,蒐集較於正確之資料,增加法律問題思辨之 公信力。
(二)探討網路成癮議題,增進資訊倫理、網路使用安全及相關法律之知能
引用相關時事新聞,介紹網路成癮的內涵、其衍生之網路犯罪種類,及其可能涉 及之法律問題,使學生體會網路成癮的嚴重性,進而建立正確的網路使用安全知 能與資訊倫理。
(三)「公民」與「資訊」之協同教學,涵養學生正向資訊倫理與素養能力
1. 以「公民教育」作為課程素材,以「資訊教育」作為課程工具,結合兩大學 科充實課程豐富性,搭配多元教學方法,活化課程趣味,提升學生學習動機 與學習成效。
2. 藉由分組合作討論、小組發表,加強學生網路使用安全知能,進而涵養正 向資訊倫理與素養,將學習主導權由教師轉為學生,落實翻轉教室。
(四)學生願意於日常生活中實踐網路公民責任,遵守網路禮儀與法律規範
藉由課堂教師引導以及學生小組討論參與,啟發學生對於相關議題之關心、主動 性,走出教室外仍願意身體力行,以具體行動杜絕網路成癮,實踐新時代網路公 民責任,網路使用之際,願意遵守網路禮儀與法律規範,活化課堂知識。
二、作品設計概念圖
三、課程設計理念
(一)第一節課──社會中的網路規範
哪裡有問題
教師蒐集與網路成癮相關之短片與新聞(詳見附件 10、附件 11),引起學生 注意並聚焦主題,學生藉由影片內容進行小組討論、情境分析,揭示「網路成癮」
帶來的生活負面嚴重性,進而探討網路成癮衍生之網路犯罪法律問題。
第一把法律放大鏡
透過蒐集之時事新聞案例,引導學生了解網路成癮之涵義,教師介紹目前青 少年常見之三大網路成癮種類(網路遊戲篇、網路色情篇、網路人際篇),及其衍 生之網路犯罪法律問題。
※此部分強調觀念:身處在資訊爆炸的時代,我們的生活無時無刻離不開 3C 產品、網路資訊,若不注意自己的網路使用習慣,恐怕沉迷於網路(嚴重甚至網 路成癮)。多數研究發現,網路成癮除了衍生生理健康失衡、人際互動障礙等問題,
沉迷網路愈久、網路成癮情況愈嚴重的使用者,犯罪的可能性就愈大。因此,建 立正確網路安全使用的觀念日益重要。
第二把法律放大鏡
為本節課程主要重點,藉由第一把法律放大鏡歸類的常見網路成癮衍生之網 路犯罪法律問題,配合「全國法規資料庫」進行操作教學與熟悉法律知識,課程 中穿插《換你企跨麥》題目進行搶答,保持學生學習動機、增添學習趣味。學生 每一個人亦搭配學習單《換你企跨麥》(詳見附件 3),同步邊操作、邊回答學習 單,強化學生學習效果。
腦筋急轉彎
課程結尾教師引用時事新聞(詳見附件 12),設計情境,讓學生進行分組競 賽活動《腦筋急轉彎》(詳見附件 4),運用課堂習得之法規資料庫法律知識,進 行小組團體合作、討論與解決影片相關之法律問題,作為驗收學生本節課程之學 習效果。
※課程結束,交待學生回家作業能──「生活全部 Law」──全國法規資料 庫某項青少年版網頁功能,挑選其中一部與網路議題相關之短片,撰寫 100 字以 內的影片心得。
(二)第二節課──網路成癮,OUT!
法規賓果,BINGO!
教師將全國法規資料庫功能設計成賓果遊戲,學生小組輪流挑選一個號碼填 寫於自己小組的賓果單中,同時回答每一個號碼背後相對應之題目,答對者給予 加分。藉由遊戲設計,幫助學生複習上節課程內容,回顧法規資料庫相關功能之 操作。
青春時代電「癮」院
為本節課程主要重點,教師自製三支 VCR 情境短片(劇情與主角參考當紅知 名電影『我的少女時代』,設計網路成癮衍生之網路犯罪法律情境),並以公視熱 門青少年法律節目『青春法學園』之形式,進行全班團體舉牌活動,判斷情境爭 議行為是否觸法(學生此時會有人舉 O,有人舉 X)。
因此,開放五分鐘,請學生搭配學習單《青春時代電隱院-小組討論單三回 合》(詳見附件 5),使用小組討論之「同心圓討論法」三階段:觀察(See)、思 辨(Judge)、行動(Act),進行小組討論,小組亦可利用全國法規資料庫進行資 料蒐集、法律查詢,判斷爭議行為是否觸法?涉及哪些法律?若你/妳是當事人,
你/妳會如何避免此事件發生。五分鐘討論時間完畢,開放小組搶答,上台分享。
※同心圓討論法之目的,引導學生「有層次地」進行法律問題思辨與解決;
第三階段「行動(Act)」,即最裡面的圓圈,期許學生除了建立法律知能,更能以 同理心、感同身受角度,若自己即為當事者,如何避免自己在一般日常生活中,
避免網路成癮衍生之網路犯罪問題,進而建立網路正確使用之態度與價值觀。(詳 細同心圓討論法之操作,請參照「教學流程」第 17 頁)
邁向我們的網路成『贏』時代
課程結尾由教師作統整與總結,歸納學生分享的「行動(Act)」部分,回應 積極面對網路成癮議題之方式,即從自己日常生活中做起。將學生們本節課程的 小組討論答案做統整性解說,融會網路成癮與法律概念,使學生建立完整認識。
課程結束,統計小組競賽分賽、頒獎,並請學生填寫《邁向我們的網路成『贏』
時代》回饋單檢視學生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路成癮議題之自我學習成果。同時 鼓勵學生報名參加「第八屆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遊戲,延續課堂習得之全國法 規資料庫操作技巧應用。
四、課程架構圖
教學 目標
一、認知目標
1-1 能認識網路成癮之內涵。
1-2 能了解網路成癮衍生之網路犯罪類型,及其牽涉法律問題。
1-3 能認識「全國法規資料庫」的功能與操作方式。
1-4 能了解「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法律種類與內容。
二、情意目標
2-1 能體會網路成癮衍生的負面影響。
2-2 能建立網路使用正確之態度與價值觀,進而形塑資訊倫理與素養。
2-3 能尊重同儕對爭議性案件與問題之不同意見,學習聆聽與理性溝通。
三、技能目標
3-1 能獨立使用「全國法規資料庫」,進行資料檢索。
3-2 能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進行思辨與解決。
3-3 能參與小組討論,團隊合作解決小組任務。
教學
方法 講述法、資訊融入教學法、合作學習法、同心圓討論法 輔助
教具
【硬體設施】
1. 電腦教室(每人一台電腦)
2. 麥克風一支(學生分享時可使用)
【硬體設施】
1. 電腦教室(每人一台電腦)
2. 麥克風一支(學生分享時可使用)
3. 小組討論板(小組數)
4. 白板筆(小組數)
5. 小組搶答板(小組數)
【教學素材】
6. 第一節課程之教學 PPT 7. 引用影片一
8. 引用影片二 9. 引用影片三 10. 引用影片四
【學生素材】
11. 學習單《換你企跨麥》
12. 活動單《腦筋急轉彎》
3. 小組搶答板(小組數)
4. OX 牌(一人一支)
5. 小組競賽獎品
【教學素材】
6. 第二節課程之教學 PPT 7. 教師自製 VCR 1
8. 教師自製 VCR 2 9. 教師自製 VCR 3 10. 引用影片五 11. 引用影片六 12. 引用影片七
【學生素材】
13. 活動單《青春時代電隱院-小組討論單三 回合》
14. 回饋單《邁向我們的網路成『贏』時代》
教學流程 第一節課開始
教學活動 時
間 教學 資源
評量 方式
全國法規 資料庫資 源運用
備 註
一
、 準 備 活 動
1. 教師熟悉全國法規資料庫各種資源,並發展課程架構與 教學流程。
2. 教師事前備妥課程教學中各項使用之教學簡報、學習 單、活動單、小組討論白板、小組麥克筆等。
3. 教師事前備妥資訊融入教學之多媒體設備,例如電腦教 室、電子白板、單槍、投影幕、音響、麥克風等。
4. 製作「OX 牌」與「小組搶答板」。
5. 課前,將全班學生分組,並告知小老師(或社長)於上 課前,帶至電腦教室,並按組別依序就坐。
約 2 至 3 週 前 置 作 業
運用全 國法規 資料設 計課 程、學習 單、活動 單及影 片故事。
二
、 引 起 動 機
哪裡有問題
一、影片播放
※教師一次播放網路成癮議題相關之兩支短片,透過影片呈 現的震撼畫面與爭議行為,引導學生反思網路成癮衍生的 可怕性。
(一)影片一(片長 1:23):
◎名稱:汽車廣告《Keep Your Eyes On The Road》
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Am6WrBEx38
◎影片說明:短片取自某知名汽車大廠的宣傳廣告,透過 簡短卻震撼的畫面,期待呼籲汽車駕駛切勿於行駛途中 低頭滑手機。
(二)影片二(片長 2:29):
◎名稱:《年輕父母網路成癮,女嬰活活餓死》,2012 年 6 月 14 日,賴 10 分 鐘
第 一 節 課 程 之 教 學 PPT
( 附 件 1)
引 用 影 片 一
( 附 件 10)
國彬、孫濬、孫培峻報導。民視新聞。
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MTJIVAwC4
◎影片說明:取自民視新聞台一則社會新聞,敘述桃園縣一 對年輕夫婦沉迷線上遊戲,其年幼子女因此飢餓死亡。年 輕夫妻因疏於照顧幼童,被法院各判處七年半徒刑。
二、影片討論與反思
※教師引導學生根據影片內容,回答下列三項題目,並將小 組討論內容寫於「小組討論白板」,討論完畢進行小組搶 答,一題得一分。
※建議教師引導學生討論邏輯:
○1 低頭族○2 克制不了自己使用手機(網路)的衝動○3 網路沉迷○4 網路成癮
問題一
Q1:請問兩部影片中的主角發生什麼事?發生原因為何?
預設學生回答:
(影片一:低頭使用手機引發嚴重車禍。)
(影片二:沉迷網路而疏忽照顧小孩的責任。)
問題二
Q2:試問兩部影片中的爭議行為,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有 哪些?
預設學生回答:
(影片一:汽車駕駛低頭使用手機車禍《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
(影片二:年輕夫妻網路沉迷網路成癮《刑法》加重遺 棄罪)
問題三
Q3:在一般日常生活中,因為「網路成癮」所衍生出來的 狀況可能有哪些?試著舉例說明。
三、主題揭示
※教師彙整學生回答,揭示本節課程主題──網路成癮。接 續引用兒福聯盟於 2015 年之統計資料,從我國兒童與青 少年的前三大網路使用習慣,延伸相關的法律問題,進行 深入探討。
1.網路使用現況
【新聞節錄】根據兒福聯盟於 2015 年 6 月調查發現,我國兒童使用 PC、手機、平板電腦等 3C 產品,觀看線上影音內容的比例最高(93%), 例如音樂 MV、搞笑短片、卡通、偶像劇等等,其次是玩遊戲(81.7%),
分 組 合 作 法
教 師 引 導 學 生 提 問 與 反 思
引 用 影 片 二
( 附 件 11)
使用社群網站(80.6%),其中玩遊戲部份,調查顯示近 3 成的兒童 沒有按分級制度而接觸超齡遊戲。
※資料來源:THOME 電腦報,2015 年 6 月 8 日。
http://www.ithome.com.tw/news/96549
【新聞節錄】亞洲大學「中亞聯大網路成癮防治中心」最新調查發 現,青少年依賴手機現象越來越嚴重,其中,中小學生有 1 至 2 成 的手機成癮高風險者。
※資料來源:中央社,2015 年 9 月 4 日。
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509040333-1.aspx
2.網路成癮帶來的負面影響
【新聞節錄】美國托雷多大學教授尼可丁(Nick Nykodym)等人曾 經針對網路成癮與犯罪的關係進行研究,他在研究中發現,許多網 路成癮者與犯罪的聯結很密切,特別是隨機犯罪。沉迷網路愈久、
網路成癮情況愈嚴重的使用者,犯罪的可能性就愈大。研究發現,
許多網路成癮者與犯罪的關係極其密切,特別是隨機犯罪。雖然網 路成癮不是犯罪的唯一指標,卻是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資料來源:新浪新聞,2014 年 11 月 3 日。
http://dailynews.sina.com/bg/news/usa/usnews/chinesedaily/
20141103/07026207952.html
三
、 發 展 活 動
( 含 教 學 內 容
、 評 量 過 程 與 細 節
)
法律放大鏡
一、第一把法律放大鏡:認識網路成癮衍生的法律問題
(一)教師引言
教師透過新聞影片,介紹青少年常見的網路成癮衍生的 負面問題,及其可能涉及的法律層面。
教師藉由網路成癮衍生的法律問題,突顯網路成癮的嚴 重性,須了解相關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而避免自己成為 網路成癮的受害者。
「網路」是近幾年發展的新興生活型態,因此專屬於制 衡網路犯罪的法律較少;但從犯罪行為來說,「電腦」與「網 路」只是一種犯罪工具,其背後衍生的「法律行為」,即有 現成的法律可做應用,最常見的莫過於「刑法」與「民法」。
(二)時事新聞探討
★網路成癮一部曲:網路遊戲篇 1. 播放新聞影片
◎影片名稱:《沉迷線上遊戲,小六童盜刷母 30 萬》,2012
25 分 鐘
引 用
年 2 月 29 日,莊明憲報導。華視新聞。
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SsNLsdMpjM
2. 小組討論與發表
※學生根據影片內容,探討爭議行為產生的原因,及其可能 涉及之法律問題,將其討論內容寫於「小組討論白板」
中,並上台簡單分享討論成果。學生可利用手邊的電腦,
進行答案蒐集。
3. 教師說明
(1)本案系爭行為
小六孩童「盜刷」母親信用卡
(2)可能涉及法律
A. 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無故侵入他人電腦)
B. 刑法-竊盜罪 C. 刑法-詐欺
(3)補充其他相關案例 A. 偷取他人網路寶物 B. 盜用他人帳號密碼取財
C. 沒錢買遊戲點數,騙取他人財物
D. 被網路有心人士欺騙,騙取高額財務、或欠債
(三)教師小結
使用網路不是壞事,可怕之處在於因過度沉迷網路、嚴 重甚至網路成癮,所導致的網路犯罪問題。
※機會教育 1: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了解相關法律,
避免自己受於法律制裁。
※機會教育 2:網路資料的答案不見得皆為正確,用正 確恰當的途徑,才可得到正確的答案。(導入法規資料庫介 紹)
二、第二把法律放大鏡:認識法規資料庫之操作
※教師利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之功能,說明法律效果。
1. 發下學習單《換我企跨麥》(附件 3)
◎教師發下學習單,並提醒學生課程中一面熟悉法規資料庫 之功能操作,一面將學習單中選項「連結」配對正確功 能。
2. 教師簡介「法規資料庫」操作介面
◎輸入全國法規資料庫進入「青少年版頁面」
◎教師簡介「一般民眾版」與「青少年版」兩者相異處:
學 習 單
《 換 你 企
影 片 三
( 附 件 12)
相同處:最新消息、法規類別、法規檢索、司法判解、
條約協定、兩岸協議、綜合查詢、跨機關檢索 等的使用方式。
相異處:「青少年版」網頁中間處,多了一列「more 法 狀元」、「生活法律」與「生活全部 Law」功能,
介面活潑趣味,用語較為白話簡單,增加青少 年使用之親切度。
◎介面還給學生,請學生操作進入網頁並開啟青少年版。
3. 教師說明法規資料庫各項功能
◎教師藉由新聞案例《沉迷線上遊戲,小六童盜刷母 30 萬》
中的爭議行為,帶入法規資料庫各項法規操作之說明。
◎介紹各項功能時,需學生同步操作。
◎教師於各項功能中穿插「換你企跨麥」小組搶答活動,保 持學生學習興趣。
★網頁上方一列★
A.
◎說明:
提供最近的中央、地方法規命令草案、行政規則與大法 官解釋的公告及消息。(可實際點選給學生觀看,點選連 結即可),並可用「最新訊息查詢」檢索。亦可用上列之
「法律」、「行政法歸」等選項縮小顯示範圍。
◎換你企跨麥:
請問:104-05-13 時間公布(部分尚未實施)的「法規命 令」有哪些(說出一個,小組可加一分)?
--- B.
◎說明:
將法規依其所屬類目分類,(點選可見「改組前」、「改組 後」乃因民國 100 年行政院組織改造,部分法規廢止,
現點改組後法規)
◎比較:
優點:法規分門別類,可以找到其他同類法規。
缺點:若不知道該法規的類別,則無法使用此功能進行 查詢。(破除方式:但可用下一個「法規檢索」功 能突破此限制)。
◎教師舉例:
已知「刑法」規定於「行政院/法務部/檢查目」,故點 選即可查到相關條文。
(除非你是法律相關工作者,否則對於一般民眾而言,
此功能很冷門)
---
跨 麥 》
( 附 件 3)
學 生 實 地 操 作
「 全 國 法 規 資 料庫」的 各 項 功 能
C.
◎說明:
(1) 輸入法規名稱或條文內容的「關鍵字」即可查詢。
(2)教師解釋「含有」、「且含」、「或」、「不含」三者涵義,
並搭配介面實例操作說明。
(3)請學生注意「勾選」法規名稱、法條內容、現行法規、
已廢止法規等選項,會使搜尋之結果不同。
◎比較:
優點:只要輸入精準「關鍵字」,即可輕易又準確的找到 相關法規。
缺點:不可使用通俗或近似用語,會使系統無法辨識而 找不到法規。(破除方式:可於檢索前先利用「通 俗用語輔助查詢」系統先選出適當法律用語)。
◎教師舉例:
輸入「偷寶物」查無資料,但搜尋「線上遊戲盜寶」,即 可得「中華民國刑法」,並獲得「刑法第 358 條」法規
◎換你企跨麥:
請問:「法規名稱」中有遊戲」二字的現行法律有哪些(說 出一個,小組可加一分)?
◎延伸補充《遊戲軟體分級制度》
(1)法源:
a.《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
b.《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2)目的:
避免暴力、色情之內容,對未成年的身心發展造成 影響。化被動為主動,協助未成年挑選適合的遊戲 內容,使其健康地享受線上遊戲的樂趣。
(3)時事新聞引用:
a.《孩子沉迷暴力遊戲,溝通代替全面禁止》,2014 年 5 月 22 日,TVBS 新聞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J3b1Zx8dhc
b.《線上遊戲內容太 A,立委促下架》,2010 年 5 月 14 日,自由時報電子報。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3954 34
(4)小組討論
提問在日常生活,我可以做哪些具體行為,使自己 享受網路便利之餘,同時也防止自己網路成癮?
【例】規定自己的上網時間…
(分組討論並搶答,回答一種方式,可加一分)
(5)教師小結
玩線上遊戲並無不好,而在於是否「用對的方法」、 進行「恰當的內容」。了解網路遊戲的分級制度,
避免自己接觸不恰當,讓自己更能盡情享受安全、
健康的線上遊戲環境。
--- D.
◎何謂司法判解:
對於法律有不明瞭之處作一般性解釋。
◎何謂大法官解釋:
解釋現行法律是否有牴觸憲法之疑,而侵害人民權利。
◎說明:
(1)提供依內容關鍵字、字號與期間為檢索條件查詢司法 判例與大法官解釋功能。
(2)一般民眾通常不知道「字號」,故可善用「期間」與
「查詢類別」限縮範圍方便尋找。
◎換你企跨麥:
請問:輸入「」可得到「大法官解釋」幾號?
(解答:623 號)
--- E.
◎說明:
提供條約協定名稱或內容關鍵字查詢條約協定功能。提 供中外條約輯編及外交部公報所列條約協定資料查詢。
--- F.
◎說明:
提供依協議名稱或內容關鍵字查詢條約協定功能。絕大 多數與經濟貿易方面相關。
--- G.
◎說明:
(1)提供中央法規、條約協定、兩岸協議、司法判解等內 容關鍵字查詢,以及各類別勾選,可單選、複選或綜 合查詢。
(2)此部分搜尋與「法規檢索」類似,須注意「含有」、「且 含」、「或」、「不含」等用詞。
--- H.
◎說明:
輸入「關鍵字」,勾選「設定」與「機關」範圍查詢,即 可顯示較於豐富的查詢結果,能在一次搜尋中整合中央 與地方多機關法規平台,能擴大法規搜尋的廣度。
---
★網頁左方一欄★
I.
◎說明:
(1)提供使用者以通俗用語查詢,可對照法律專業用語,
帶入查詢法條內容,系統會自動核對關鍵字。
(2)此功能補足前者「法規檢索」功能之限制。
◎換你企跨麥:
請問:輸入「盜刷」或「盜刷信用卡」,可得哪些法條?
(最快回答之小組,加兩分!)
※解答:
(1)「以詐術使人」刑法第 297 條、第 339 條
(2)「偽造、變造私文書」刑法第 210 條
--- J.
◎說明:
以生活主題為素材,提供生活案例點選,使用者可透過 點選導引,查詢相關法條內容,以案例方式呈現,對於 議題整理全面且完整。
◎換你企跨麥:
請問:於「智慧查找」中,點選「個資保護與網路」>>
「線上遊戲盜寶」>>「寶物交易的問題」>>「寶物交易 詐騙」,可得到什麼結果?(最快回答之小組,加兩分!)
※解答:
《刑法第 339 條第 1 項》(詐欺取財罪),違反者可處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K.
◎說明:
包含訴訟輔導、法律常識、司法機關網站及法律諮詢資 源。可點選訴訟所需的相關資訊、法律常識的介紹及各 級司法機關、檢察機關、法律諮詢資源網站的連結。
◎教師示範:
點選「法律諮詢資源」>>可得「法律扶助基金會」
---
★網頁正中間一列★
(青少年版獨有功能)
L.
◎說明:
(1)運用有趣的動畫、漫畫,讓法律常識可以被輕鬆理解。
(2)基於「預防犯罪於先」之法治觀念,強化兒童及少年 的法治觀念及守法意願,使其不會、不想、不願犯罪,
並推廣預防少年偏差行為及保護自己以免於被害資 訊,營造保護兒童少年之優質生活環境。
--- O.
◎說明:
用簡單通俗用語敘述一些較貼近生活的法律 case 與時事 始末,可以讓民眾與學生補充較無負擔的充實法律常識。
--- P.
◎說明:
一個個精心策劃的單元 5 分鐘短片提供生活上多元的法 律常識,並由檢察官親身錄製這些的短片。
◎比較:
優點:從法律專家角度,對於相關法律常識做有系統的 說明,使一般民眾能有全盤認識。
缺點:知識使用較於被動,不一定有使用者較於需要之 方向的資訊。
◎換你企跨麥:
請問:點選「青少年主題」,其中第 2 個短片主題名稱為 何?(最快回答之小組,加兩分!)
(解答:網路遊戲多樣,其中糾紛不輕忽)
---
★網頁右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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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綜 合 活 動
腦筋急轉彎
※設計任務解決活動,檢視學生操作法規資料庫之學習效 果,並運用小組競賽機制,學生透過小組討論,團體合作 進行法律問題思辨與解決,兼顧「智育」與「群育」兩者 學習。
一、教師說明活動規則
○1 發下活動單《腦筋急轉彎》(附件 4)
○2 分組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輔助,討論並找出活動 單上案件之解決適用法律。
○3 小組發表見解
二、播放欲討論之新聞影片
★網路成癮二部曲:網路色情篇
◎影片名稱:《玩 LOL 女大生網戀,送裸照慘遭性侵》,2015 年 9 月 11 日,周天傑、馬郁雯報導。中視新聞。
15 分 鐘
活 動 單
《 腦 筋
急 引
用
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lNBalqsJz4
◎影片簡介:新北市一名女大學生,透過知名線上遊戲認識 一名男網友,曖昧來往,女大學生聽信對方將其裸照傳給 之,事後竟被男網友脅迫發生親密關係,若不服從,即將 其裸照公諸於世!……
二、小組討論與發表
(一)本案系爭行為
1. 將瀏覽之色情圖片、影片,於公開平台張貼流傳。
2. 將自己或他人之不雅照片,網路張貼及流傳。
3. 遭到網友性騷擾、性侵。
(二)可能涉及法律
1. 刑法-妨害風化罪之散布猥褻物品罪 2. 刑法-妨害秘密罪
3. 刑法-加重毀謗罪 4. 刑法-恐嚇罪
5.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若女主角未成年)
(三)解決策略
如果你/妳是新聞中的主角,你/妳可以做哪一些具體行 為,事前預防或事後解決此事件發生?
三、教師小節
網路雖是好神器,過度沉迷傷身體;
電玩最易使人迷,誤了正事真可惜。
網路資訊,使用快速、取得方便,但若沒有注意自我使 用網路的習慣,恐怕沉迷於網路,嚴重甚至網路成癮。從今 天的課程可以發現,網路成癮帶來的負面影響,除了一般大 眾所認知的健康問題、人際相處問題,亦可能涉及網路犯罪 衍生的法律犯罪問題。因此,了解正確使用網路安全的法律 知識、使用習慣與態度,可是不可小看馬虎!
另外,在生活當中遇到法律疑難時,除了詢問專業人 士,自己也可動手操作「全國法規資料庫」,既方便又經濟。
法律保護的是懂法律的人,因此定時充實自我的法律知識,
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轉 彎 》
( 附 件 4)
影 片 四
( 附 件 13)
五
、 課 後 活 動
1. 教師統計本節課程各組得分 2.教師交代作業
(1)請同學回家再熟悉「全國法規資料庫」功能操作
(2)於「生活全部 law」任選一部與網路議題相關之五分 鐘短片觀賞,並撰寫一百字左右心得。
活 動 單
《 腦 筋 急 轉 彎 》
( 附 件 4)
第一節課結束
第二節課開始
教學活動 時
間 教學 資源
評量 方式
全國法規 資料庫資 源運用
備 註
一
、 準 備 活 動
1. 拍攝自製三支 VCR。
2. 教師事前備妥課程教學中各項使用之教學簡報、學習 單、活動單、小組討論白板、小組麥克筆等。
3. 教師事前備妥資訊融入之多媒體設備,例如電腦教室、
電子白板、單槍、投影幕、音響、麥克風等。
4. 製作「OX 牌」與「小組搶答板」。
5. 課前,將全班學生分組,並告知小老師(或社長)於上 課前,帶至電腦教室,並按組別依序就坐。
約 2 至 3 週 前 置 作 業
運用全 國法規 資料設 計課 程、學習 單、活動 單及影 片故事。
二
、 引 起 動 機
法規賓果,BINGO!
※教師將全國法規資料庫功能設計成賓果遊戲,學生小組輪 流挑選一個號碼填寫於自己小組的賓果單中,同時回答每一 個號碼背後相對應之題目,答對者給予加分。
一、教師說明活動規則
○1 發下空白 A4 紙,進行《法規賓果,BINGO!》
○2 小組長出列猜拳,決定各組挑號碼之順序。
○3 小組輪流挑選一個號碼,並回答每一號碼背後對應之 題目,依據各項「功能名稱」選擇正確的「使用目的」。
○4 答對者,加兩分,答錯者,倒扣一分。
二、小組搶答與競賽
1 2 3 4
8 7 6 5
9 10 11 12
16 15 14 13
※各號碼對應之題目與選項,詳見第二節課程之教學 PPT(附 件 2)。
5 分 鐘
第 二 節 課 程 之 教 學 PPT
( 附 件 2)
三
、 發 展 活 動
( 含
青春時代電『癮』院
★網路成癮三部曲:網路人際篇(網路霸凌)
※教師自製三支 VCR 情境短片(劇情與主角參考當紅知名電 影『我的少女時代』,設計網路成癮衍生之網路犯罪法律情 境),並以公視熱門青少年法律節目『青春法學園』之形式,
進行全班團體舉牌活動,判斷情境爭議行為是否觸法。接續
30 分 鐘
教 學 內 容
、 評 量 過 程 與 細 節
)
使用「同心圓討論法」,小組形式討論爭議行為涉及哪些法 律?以及其改善方式,運用上節課所學到之法規資料庫操 作,小組分工、蒐集答案,互相討論與腦力激盪。
★教師說明活動規則
○1 發下活動單《青春時代電癮院──小組討論單》
○2 每一回合 5 分鐘,共計三回合。
○3 每一回合各組可運用的 5 分鐘中,其中 3 分鐘找答 案,2 分鐘進行搶答。
○4 答對者,加兩分,答錯者,倒扣一分。
※教師每一回合的實際運用時間為 10 分鐘,但學生分組發 表後,教師仍須留點時間補充學生漏講部分,或延伸補 充相關法律知識,故建議斟酌調整學生討論時間。
★同心圓討論法操作說明
◎討論步驟 步驟
一 SEE 觀察 Q:觀察哪一些行為怪怪的?
可能涉及法律?
步驟 二
JUDGE 思 辨
Q1:行為涉及哪些法律?
法律效力為何?
Q2:你覺得主角的行為有涉及法律 嗎?
步驟
三 ACT 行動 Q:如果你是主角,如何避免事件發 生?
OX 牌
、 小 組 搶 答 板
、 活 動 單
《 青 春 時 代 電 隱 院
- 小 組 討 論 單 三 回 合 》
( 附 件
★
第一回合
★ VCR1 劇情簡介:女主角林假心不滿長期做男主角徐太陽使喚的奴隸,一日發 現徐太陽使用自己的手機時忘記將社群帳號登出,藉機惡作 劇使用其帳號發文,以發洩情緒……
討論議題 涉及法律
盜用他人帳號惡作劇留言 《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
一、教師提問:
請問:林真心使用徐太陽未登出的帳號,發表惡作劇文章,
其行為是否觸犯《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請舉牌!
◎教師統計各組「舉 O」及「舉 X」之同學數,以作為後續 加分扣分之依據。
◎教師先不急著告訴學生答案,開放三分鐘討論時段,請各 組限時內,搭配全國法規資料庫,針對影片爭議行為及 其可能涉及的法條,進行資料蒐集、判讀,並將其討論 過程與結果,寫於活動單《青春時代電癮院──小組討 論單》內。
◎討論完畢,開放各組進行搶答與答案分享。
二、解答:
O,未經過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帳號發表惡作劇文章;
雖然是對方自己疏於留意忘記登出,但此種趁人之危舉動,
仍觸犯《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
三、案例解析:
(一)爭議行為
◎案例系爭行為,即下列標註之台詞部分:
「…咦這不是我的帳號啊,吼徐太陽用完是不會登出 喔…
…ㄟ~這麼好的機會,既然徐太陽忘記登出,那我就乾 脆好好玩一玩他的帳號,誰叫他平時對我這麼差!…
…是他自己借用我的手機後忘記登出了,哪是盜用 啊?…」
(二)涉及法條
◎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第 359 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
5)
教 師 自 製 VCR 1
( 附 件 7)
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 元以下罰金。
1.『使用他人未登出之帳號』,符合刑法第 359 條的『無故 取得』定義;另外女主角使用其帳號,發表惡意文章,
更符合『致生損害』的條文規定。在實務經驗中,有些 有心人士,利用不法手段取得他人資料,假借他人之名 做違法事情,不只是損害被害者,更是危及社會大眾。
2. 回到本案,雖是徐太陽自己忘記登出,而非林假心自己 欺騙徐太陽竊取其個人帳號密碼,但也屬於『無故取 得』!利用他人的疏忽而做非法之事,法律不能允許,
同理心思考,若你是被害人,你也不願意發生這樣的事 情。
四、機會教育:
這件事情也告訴我們「細心」的重要,在公共場所使用 網路、電子設備,使用完畢後記得將涉及個人資料等重要內 容予以刪除、整理,例如帳號記得登出,刪除重要資訊之網 路瀏覽紀錄…等,保障個人資料外洩、免於遭受有心人士利 用。平時也可定期更換個人帳號之密碼。平時多一點謹慎、
多一點細心,避免自己成為資訊被利用的受害者。
五、延伸補充:
朋友之間可以開玩笑,但也要注意自己「開玩笑」的界 線與尺度是否逾矩。在一般日常生活中,若未經他人同意、
不法手段取得他人資訊,並擅自使用所衍生的法律問題,時 有所聞。
◎補充新聞
《『誰退我的課』,台大生扮柯南揪同窗搞鬼》,2014 年 4 月 23 日,趙國涵、翁士杰報導。TVBS 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RRH4qRXmg4
五、行動&實踐:
◎教師提問:
如果你/妳是當事人,如何避免此事件發生?
(分組完成《小組討論單》第三個同心圓,寫出可能的解決方式 或預防方式。)
(小組依序,上台分享)
◎教師歸納與小結
教師歸納各組學生的分享內容,統整各項因應網路成癮衍生 的具體解決行為,師生互動中導引「輔導」之情意層面。
教 師 自 製 VCR 2
( 附 件 8)
★
第二回合
★ VCR2 劇情簡介:徐太陽不滿歐陽飛帆與其暗戀對方搞曖昧,憤而於網路中匿 名留言,並傳播不實訊息,企圖誹謗對方……
討論議題 涉及法律
網路匿名惡意留言
《刑法》公然侮辱罪(以抽象 的言論毀損他人名譽;用不 雅詞語羞辱他人)
《刑法》誹謗罪(以具體的言 論毀損他人名譽;亦即說你 有做,但實際上你沒做的)
一、教師提問:
請問:徐太陽於網路上匿名留言、抨擊對方的行為,是否觸 犯《刑法》妨害名譽罪?請舉牌!
◎教師統計各組「舉 O」及「舉 X」之同學數,以作為後續 加分扣分之依據。
◎教師先不急著告訴學生答案,開放三分鐘討論時段,請各 組限時內,搭配全國法規資料庫,針對影片爭議行為及 其可能涉及的法條,進行資料蒐集、判讀,並將其討論 過程與結果,寫於活動單《青春時代電癮院──小組討 論單》內。
◎討論完畢,開放各組進行搶答與答案分享。
二、解答:
O,網路匿名惡意留言,雖為匿名,仍觸犯《刑法》妨害名 譽罪。
(分數加碼之加分題:請問徐太陽之行為,又是觸犯『妨害 名譽罪』中的『公然侮辱罪』還是『誹謗罪』?)
(解答:誹謗罪)
三、案例解析:
(一)爭議行為
◎案例系爭行為,即表格內之台詞:
徐太陽:(邊打字,邊奸笑)堪稱籃球小王子的假掰男,
人品超跩又不要臉,左摟右抱,見一個愛一個,你以為 換女友再換衣服喔,不要以為大家眼睛瞎掉看不到,打 球請別不要從球場打到別人床上去,做作。
(二)涉及法條
◎刑法-妨害名譽罪-第 309 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 罰金。
◎刑法-妨害名譽罪-第 310 條-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 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 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1.「公然侮辱罪」與「誹謗罪」兩者區別標準
公然侮辱罪 誹謗罪
以抽象的言論毀損他人 名譽
抽象言論,辱罵別人
以具體的言論毀損他人 名譽
具體事蹟,別人沒做,硬 說別人有做。
2. 回到本案:徐太陽於網路張貼足以毀損歐陽阿帆的具體 事蹟,例如換女友像換衣服…等,影射歐陽阿帆是腳踏 兩條船的花心大蘿蔔(但他真的有這樣做嗎?問號?)
別人沒做,硬說別人有做,涉及誹謗罪。
四、機會教育
網路空間雖具有隱密性、匿名性,但是網路空間仍是「公 開場合」,因此若於公開場合針對他人發表不當言論,仍須 受制於法律約束。
五、延伸補充:
(一)偷拍行為-涉及肖像權侵害
徐太陽:(驚訝與憤怒貌)什麼!歐陽這個花心大蘿蔔!
竟敢背著陶小敏背後偷吃!還黏踢踢手勾手這麼親密…
要不要臉啊?(拿出手機,偷拍)
◎補充新聞
《畢業照變範本,攝影公司侵權!》,2014 年 11 月 12 日,欒 治誼、張春峰報導。華視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4npuJWpZ5U
(二)隨意流傳未證實之文章-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 櫻牧:(不安)但…說不定那個女生是他姐姐或妹妹啊?
沒有查證就說別人會不會不太妥啊?
徐太陽:(憤怒貌)我寫得是事實啊,他真的腳踏兩條船 偷吃欸!
◎補充新聞
《『小心強暴犯?!』,網友未經查證 PO 文遭法辦》,2014 年 7 月 3 日,東森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uFGirWctAE 五、行動&實踐:
◎教師提問:
如果你/妳是當事人,如何避免此事件發生?
(分組完成《小組討論單》第三個同心圓,寫出可能的解決方式 或預防方式。)
(小組依序,上台分享)
◎教師歸納與小結
教師歸納各組學生的分享內容,統整各項因應網路成癮衍生 的具體解決行為,師生互動中導引「輔導」之情意層面。
★
第三回合
★ VCR3 劇情簡介:長大後的徐太陽與林假心成為情侶。交往紀念日前夕,林假 心想送給徐太陽難忘的紀念日禮物,偷偷從其電腦中找到幼 稚園時期的小朋友露鳥照,覺得很逗趣可愛,因此合成電子 卡片,PO 文於網路,打算給其驚喜。未料徐太陽不領情,
欲打算對林假心提告…
討論議題 涉及法律
網路散播他人不雅照、 未
經他人同意散播不堪圖文。 妨害秘密罪、妨害風化罪
一、教師提問:
教 師 自 製 VCR 3
( 附 件 9)
請問:林假心未經徐太陽同意,將其個人私密照張貼於網 路,是否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
◎教師統計各組「舉 O」及「舉 X」之同學數,以作為後續 加分扣分之依據。
◎教師先不急著告訴學生答案,開放三分鐘討論時段,請各 組限時內,搭配全國法規資料庫,針對影片爭議行為及 其可能涉及的法條,進行資料蒐集、判讀,並將其討論 過程與結果,寫於活動單《青春時代電癮院──小組討 論單》內。
◎討論完畢,開放各組進行搶答與答案分享。
二、解答:
O,林假心未經徐太陽同意,擅自使用他的電腦找照片;另 外,又未經他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個人秘密照,確實涉及《刑 法》之妨害秘密罪。
三、案例解析:
(一)爭議行為:
林假心:(煩惱樣)後天就是我和徐太陽的交往紀念日,
到底要送什麼禮物才好呢…,對了!不如來做 個手工相簿好了!他一定會很感動~我來看看 電腦裡有什麼照片吧!啊…我的電腦前陣子才 壞掉…不然用他的電腦好了。
徐太陽:(驚訝且生氣)什麼!我的露鳥照!妳從哪裡拿 到的?還 PO 在臉書上分享…還這麼多人按讚…
欸這照片很丟臉耶,妳為什麼不先問過我才放照 片?
林假心:(無辜貌)你幹嘛這麼大驚小怪啊,這麼小的照 片,露鳥又不會怎麼樣,很可愛啊…
(二)涉及法條
◎刑法(妨害秘密罪) 第 318-1 條
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 之秘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罰 金。
四、延伸補充:
疑問:為何本案不涉及「妨害風化罪」?
解答:
◎刑法(妨害風化罪)第 318-1 條,第1項
(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
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最高法院四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五六三號判例
所謂猥褻,係指姦淫(性交)以外有關風化之一切色慾 行為,因此,只要是性交以外,任何足以挑起或滿足色 慾之風化行為均包括在內。
◎回到本案,徐太陽的小時候露鳥照,並不足以構成挑起或 滿足色慾,故不構成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
五、行動&實踐:
◎教師提問:
如果你/妳是當事人,如何避免此事件發生?
(分組完成《小組討論單》第三個同心圓,寫出可能的解決方式 或預防方式。)
(小組依序,上台分享)
◎教師歸納與小結
教師歸納各組學生的分享內容,統整各項因應網路成癮衍生 的具體解決行為,師生互動中導引「輔導」之情意層面。
四
、 綜 合 活 動
參、【邁向我們的網路成『贏』時代】
一、小組發表「行動(Act)」
◎同心圓第三圈「行動(Act)」:
若你/妳是當事人,如何避免此事件發生?
◎各組統整三回合的最裡面圓圈之 ACT 部分的答案,並派代 表同學上台分享。
◎藉由小組討論與上台分享,使學生歸納網路成癮衍生的網 路犯罪行為,從日常生活中,可以透過哪些具體行為來 因應避免,回應網路公民責任,網路使用之際,願意遵 守網路禮儀與法律規範,活化課堂知識。
二、教師總結
有句經典的廣告詞:「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網路資訊 帶給人類生活便利性,但若過度使用恐怕演變為網路沉迷
(嚴重甚至網路成癮)。希望透過這兩節課,學到受用的法 律知識,也能學會網路使用安全的正確方式與態度,成為新 時代網路公民,邁向我們的網路成『贏』而非成『癮』時代。
三、小組榮譽榜統計與頒獎典禮
(基於教育角度,建議人人都有獎)
10 分 鐘
回 饋 單
《 邁 向 我 們 的 網 路 成
『 贏』
時 代 》
( 附 件 6)
四、請同學填寫課程回饋單(附件 6),下課後交給老師 五、鼓勵同學於 104/10/31 前,可自行至「全國法規資料庫」
網站參加「第八屆法規知識王網路競賽」。 第二節課結束 教學心得與省思
一、成效分析
(一)學生回饋單之成效分析
◎一班人數 20 人,共計兩班 40 人(七、八年級各一班)
◎圈選題部分,學生依據課程吸收度,每題最高 5 分,最低 0 分,統計資料如下:
題目一:我學會「全國法規資料庫」的基本功能。
Q1:我學會「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基本功能 19
1 18
2 0
5 10 15 20
5 4 3 2 1 0 符合程度
人數 七年級
八年級
本教案設計重點之一,推廣全國法規資料庫的使用,並介紹各項法規功能之操作,因此 於第一節課程中,花費較多時間介紹與引導學生操作,並不時穿插「換你企跨麥」題目小組 搶答,添加學習趣味。根據回饋單統計,學生普遍已了解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操作。
題目二:我可以獨立操作「全國法規資料庫」尋找想要的答案。
Q2:我可以獨立操作「全國法規資庫」
尋找想要的答案的基本功能
5 11
4 10 9
1 0
5 10 15
5 4 3 2 1 0 符合程度
人數 七年級
八年級
根據回饋單統計,七年級回答五分者有 5 人、四分者有 11 人、三分者有 4 人,八年級回 答五分者有 10 人、四分者 9 人、三分者 1 人。兩個年級學生普遍均能「獨立」操作進而解決 問題,不過八年級符合人數較於七年級者多,推測由於八年級學生比七年級學生多了一年的 學習,先備知識與理解力層次比較快,故符合人數較多於七年級學生。
題目三:我能和小組夥伴一起操作「全國法規資料庫」解決問題。
Q3:我能和小組夥伴一起操作
「全國法規資料庫」解決問題
11 7
2 8 9
3 0
5 10 15
5 4 3 2 1 0 符合程度
人數 七年級
八年級
根據回饋單統計,七年級回答五分者有 11 人、四分者有 7 人、三分者有 2 人,八年級回 答五分者有 8 人、四分者 9 人、三分者 3 人。大部分學生能夠和同組夥伴,操作法規資料庫 各項功能,進行小組討論,思辨與解決法律問題。
題目四:我對網路沉迷、網路成癮,以及其衍生的網路犯罪行為,有了更完整的認識。
Q4:我對網路沉迷、網路成癮,以及其衍 生的網路犯罪行為,有了更完整的認識
17
3 16
4 0
5 10 15 20
5 4 3 2 1 0 符合程度
人數 七年級
八年級
根據回饋單統計,七年級回答五分者有 17 人、四分者有 3 人,八年級回答五分者有 16 人、四分者 4 人,符合程度大致偏高分,推測學生透過本次課程,確實對於網路成癮相關議 題有更深入了了解。
題目五:我更了解「網路成癮衍生的犯罪行為」相關的法律問題。
Q5:我更了解「網路成癮衍生的犯罪行 為」相關的法律問題
18
2 17
3 0
5 10 15 20
5 4 3 2 1 0 符合程度
人數 七年級
八年級
根據回饋單統計,七年級回答五分者有 18 人、四分者有 2 人,八年級回答五分者有 17 人、四分者 3 人。在課程進行中,大部分學生能夠依據教師引導之討論法,並透過法規資料
庫操作,查詢案例相關之法律內容,並上台流暢分享討論成果。回饋單統計結果,亦呼應教 師於課堂觀察學生之小組合作表現。
題目六:我願意重視、關心網路成癮問題。
Q6:我願意重視、關心網路成癮問題
18
2 17
3 0
5 10 15 20
5 4 3 2 1 0 符合程度
人數 七年級
八年級
本題目屬於「情意」層面之學習成果檢視,藉由課堂穿插的時事新聞影片、教師改編的 自製 VCR 法律情境,使學生更清楚體會網路成癮帶來的負面影響,進而願意從自身行動做起。
第二節課程中的同心圓討論法之第三個圓圈「行動(Act)」,各組學生大致能融入情境,若自 己是當事人,如何避免爭議行為產生,提出解決策略。從回饋單統計數據,可呼應教師課堂 觀察之學生學習狀況。
題目七:在日常生活中,我願意改變自己的網路使用習慣,避免成為網路成癮的受害者。
Q7:在日常生活中,我願意改變自己的網 路使用習慣,避免成為網路成癮的受害
19 者
1 18
2 0
5 10 15 20
5 4 3 2 1 0 符合程度
人數 七年級
八年級
此題目為第六題的延伸,期望課程結束後能將杜絕網路成癮之種子播種於每位孩子的心 中,消極面──避免成為網路成癮的受害者;積極面──期許自己身體力行,主動關心相關 議題,並遵守網路禮儀與法律規範,活化課堂知識。
題目八:我覺得這堂社團課程的主題,學習起來很有趣。
Q8:我覺得這堂社團課程的主題,
學習起來很有趣
2019
1 0
5 10 15 20 25
5 4 3 2 1 0 符合程度
人數 七年級
八年級
根據回饋單統計,七年級均回答五分,八年級回答五分者有 19 人、四分者 1 人,從人數 分布推測學生對於「網路成癮」與「全國法規資料庫操作」之課程,有著高度興趣與肯定,
教師備感欣慰。
回答題:請問「全國法規資料庫」中,你最喜歡/覺得最好用的是哪一個功能?
本題目為開放式問答,學生喜愛法規資料庫功能之前三名,分別為「通俗用語輔助查詢」、
「法規檢索」與「生活全部 law」。學生普遍喜愛「通俗用語輔助查詢」功能,推測此功能的 口語化、便利快速性,可以幫助學生較快找到相關法律用語。第二名「法規檢索」功能,若 知道法規名稱卻欲了解內容,比起其他功能,「法規檢索」較能快速查詢。第三名「生活全部 law」功能,可以邊看影片、邊學習法律常識,兼顧「趣味性」與「學習性」,也頗受學生喜 愛。
內容豐富、趣味十足,
提升學生對於法律知
識的學習興趣!
(二)學生作品展現
學生普遍喜歡藉由影 片欣賞方式來學習法 律常識。
學生很喜歡生活全部 Law 單元,撰寫 豐富的影片觀賞心得。
作者認為,網路成癮「輔導」之情意層 面教學,除了教師舉例說明,若能讓學 生自己體驗、主動探索,此價值觀之建 立與學習會更有成效。
因此,第二節課程,教師將學習主導權 下放還給學生,藉由影片問題,學生分 組方式、搭配小組討論單,親身發現問 題、解決問題,進而找出網路成癮的解 決之道。
第三個同心圓設計,期望學生從「角色 扮演」、「同理心」的角度,若自己為當 事人,如何避免網路成癮衍生之爭議行 為發生。
答案不是從老師獲得,而是學生相互討 論、腦力激盪所發掘的,進而達到「輔 導」之情意層面價值觀建立與澄清。
二、教學省思與建議
1. 公民與資訊的協同教學,提升課程豐富性
以「公民教育」作為課程素材,以「資訊教育」作為課程工具,結合兩大學科充實課 程豐富性,搭配多媒體教學方法,將枯燥的法規操作增添趣味性,活化課程,提升學生學 習動機與學習成效。
◎建議:本課程高度依賴多媒體教材輔助,因此教師教學前,必須事前備妥相關器材 設備,例如預借電腦教室、課前確認音響器材是否可播放音樂…等。
◎建議:學生普遍喜愛「看影片,學法律常識」,教師可適當引用相關影片新聞,輔助 教學,加強學生相關議題之瞭解;因此事前的影片蒐集,教師須花較多心力 找尋適合學生觀看之影片與內容。為配合有限教學時間,可剪輯重點片段即 可。
◎建議:為了增加學生於課堂的學習親切度,教師自製三支影片,並請同校學生演出,
各年級學生皆有不錯的回應;教師未來欲使用本教案,除了引用本教案所拍 攝製作好的影片,若時間許可,教師可請本校學生拍攝,提升學生課堂學習 的參與及動機。
2. 將學習主導權還給學生,落實翻轉教室
本課程嘗試降低教師傳統講述的教學方法,增加以學生為主體的分組合作學習方式,
教師大量引用影片案例、時事新聞,嘗試讓學生從眾多的教學素材中,歸納出網路成癮相 關議題之重點,由學生主動性尋找答案,更能強化相關議題之學習。
3. 提升教材精緻度,呼應不同年級學生的學習理解層次
網路成癮議題與學生生活經驗息息相關,其涉及之法律概念並非難以理解,國中全年 級大致適用。惟不同年級學生,其先備知識與學習理解層次會有程度之不同,雖網路成癮 議題與學生生活經驗息息相關,其涉及之法律概念並非難以理解,但教師若欲提高學生的 學習深度、廣度,教材架構可配合各年級學生之背景知識,予以調整,更能滿足學生學習 需求。
◎建議:本教案實際應用於兩個班級(七、八年級各一班),課程主題皆能引發學生高 度學習興趣與保持學習專注度。惟因課程架構與取材偏向「大眾化」,若欲深 入探討法律議題較顯不足。若未來教師欲使用教案,可依照學生不同年級之 理解層次、學習需求,更精緻化課程問題之提問層次,以更契合學生的學習 需求。
未來推廣規劃 一、教師層面
(一)專任教師層面
1.正式課程之議題融入教學:
教學時間允許下,若教師欲提升課程豐富性,可將此教案活動融入一般正式課程中,
以「議題教學法」引導學生進行法律思辨。建議可從國中公民第四冊第三章「民法與 生活」、第四冊第四章「行法與行政法規」與第四冊第六章「青少年常見的法律常識」
進行議題融入。兼顧「知識面之法律知識學習」與「應用面法律網路資源操作」。 2.活化課程之趣味補充
發展以學生為主體之課程內容,跳脫教科書的框架,藉由彈性課程,延伸學生法律常
識學習之視野。
(二)導師層面
1.配合班週會時段,豐富學生團體經驗
2.兼任導師身份之教師,亦可使用本教案作為「班級經營」與「凝聚班級團體氣氛」之 策略,課程中大量的分組合作討論,使學生從同儕互動中,學習聆聽與包容不同意見,
增加「群育」學習,落實公民責任。
二、學校行政層面
1. 可配合「法治推廣週」系列活動,進行全國法規資料庫操作演示或相關講座。
2. 可配合「友善校園週」系列活動,從校園霸凌其中之網路霸凌事件,結合全國法規 資料庫操作與網路成癮議題之探討。
3. 「資訊教育融入」,利用電腦課時間,以班級為單位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辦理法規查 詢競賽。
三、家長層面
鼓勵家長可與孩子攜手參加「法規知識王闖關活動」,增長法律知識之際,親子之間的互 動與交流,更是親子關係建立與了解的好方法。
參考資料
【參考書目(含論文、期刊、書刊剪報、專書、網路資料、他人教學教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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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清基、林宜隆等 (2007) 。資訊素養與倫理國中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吳清基、林宜隆等 (2007) 。資訊素養與倫理國小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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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強暴犯?!』,網友未經查證 PO 文遭法辦》,2014 年 7 月 3 日,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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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媒材-圖片檔】
※本課程設計及教學使用之圖片檔,皆為 google 搜尋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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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ne.me/zh-hant/
學習單《腦筋急轉彎》使用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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