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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 会 Distr.: General 23 February 2016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A/HRC/WG.6/25/VC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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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E.16-02814 (C) 090316 170316

人权理事会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 第二十五届会议

2016 年 5 月 2 日至 13 日

根据人权理事会第 16/21 号决议附件第 5 段提交的国家报告*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 本文件按收到的文本翻译印发。文件内容并不意味着联合国秘书处表示任何意见。

大 会

Distr.: General 23 February 2016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2)

一. 导言

1.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谨提交第二次普遍定期审议报告,并借此机会重申政 府增进、保护和尊重所有人基本人权的政策。根据《宪法》制定的国家法律框架 鼓励保护人权,并为基本人权遭受侵犯或危害的任何人提供补救机会。

二. 方法和协商进程

2. 本报告由外交、贸易、商业和区域一体化部与法律事务部、全国动员部和国 家安全部合作编写。相关非政府组织通过全国动员部参与了编写进程。本报告系 根据人权理事会 2011 年 6 月 17 日第 35 次会议 HRC/DEC/17/119 号决议中通过 的关于在普遍定期审议框架下编写材料的一般性准则编写。

三. 国家背景

3.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位于东加勒比海,领土面积约为 384 平方公里。它是 一个群岛国家,总人口 109,188,共有 32 个岛屿,其中 7 个岛屿有人居住。

4.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于 1979 年 10 月 27 日摆脱英国统治获得独立。国家 实行英国式议会民主制,仍然为英联邦成员。众议院为一院制议会,有十五名选 举产生的众议员和六名任命后产生的参议员。议会在任何一次解散之后,任期五 年,自众议院第一次开会之日起。总督任命参议员,其中四名由总理提名,两名 由反对党领袖提名。

5. 法律制度源于英国普通法和法规。全国分三个辖区,共有十一个法院。东加 勒比最高法院(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由一个上诉法院和一个高等法院组成。由

《国家宪法》规定或根据《国家宪法》,由最高法院针对源自圣文森特和格林纳 丁斯的任何案件所作的裁决,其上诉可提交女王会同枢密院。在决定成立加勒比 共同体的《查瓜拉马斯条约》修订本的解释和适用方面,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承认加勒比法院的基本管辖权。

宪法

6.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宪法》于 1979 年生效,是国家最高法律,若发现 有任何其他法律与《宪法》不符,《宪法》规定的效力高于一切,有关法律与

《宪法》不符的部分无效。

7. 2009 年 11 月 25 日,为通过关于制订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新宪法的一项法 案举行了公民投票。只有 43.13%的选民赞成该法案,而其通过至少需要公民投 票所产生有效票数的三分之二赞成。这次公民投票是由东加勒比国家组织成员国

(3)

8. 1979 年《宪法》第一章涉及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它保证保护生命权、人 身自由、信教自由、言论自由、集会和结社自由、迁徙自由。它还规定,保护人 们免遭奴役和强迫劳动、不人道待遇、剥夺财产、任意搜查或进入住宅、基于性 别、种族、原籍、政治观点、肤色或信仰的歧视,保证法律保护,包括受公正审 判和假设无罪的权利。《宪法》还促请实行保护条款,规定任何人在认为基本权 利和自由曾遭受、正在遭受或可能遭受侵犯的情况下均可向高等法院申请补救。

四. 自上次普遍定期审议以来的动态

体制和法律框架方面的进展

2015 年《防止家庭暴力法》

9. 2015 年《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防止家庭暴力法》是一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 提供进一步保护的法律,并就保护令的发放及其附带和相关事项作了规定。该立 法还赋予法院一项权利,即如果为了确保申诉人的安全和对其的保护似乎有必要 且适当,法院可以在保护令诉讼审理和裁决前发出限制被告行为的临时保护令。

10. 《防止家庭暴力法》将暴力界定为损害个人或儿童健康、安全或福利的任 何控制或虐待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a) 身体虐待或威胁实施身体虐待;

(b) 性虐待或威胁实施性虐待;

(c) 情感、言语或心理虐待;

(d) 经济虐待;

(e) 恐吓;

(f) 骚扰;

(g) 跟踪纠缠;

(h) 损毁财产;或

(i) 双方分居情况下未经同意进入申诉人住所。

11. 家庭关系意味着申诉人与被告的关系为以下形式之一:

(a) 他们现在或曾经有过婚姻关系,包括根据任何法律、习俗或宗教确立 的婚姻;

(b) 他们现在同居,或以前曾同居;

(c) 他们育有子女,或他们(无论是否同时)正在或曾经承担养育该子女的责 任;

(4)

(d) 他们因血缘关系、姻亲关系或收养而成为一家人;

(e) 若他们如(b)段所述缔结了或能够缔结婚姻关系,他们将因姻亲关系而 成为一家人;

(f) 他们现在或曾经存在订婚、约会或非同居性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实际 或感觉上的恋爱、亲密或性关系,无论其持续时间多久;或

(g) 他们现在或曾经同住一个家庭或住宅。

12. 构成 2015 年《防止家庭暴力法》所规定家庭暴力的行为,可能也构成《圣 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刑法》所规定的一项刑事罪行。实例包括强奸或猥亵等性犯 罪或严重身体伤害等身体虐待。

13. 《防止家庭暴力法》第三部分阐述了“警察进入和逮捕的权力”。该法第 20 条列出了警察的责任,还就在家庭暴力案件中签发授权令的事项做出了规 定。

第 20 条“如经宣誓的信息令司法人员确信:

(a) 有合理理由怀疑某场所中的某人在构成家庭暴力的境况中遭到另一人 实施的身体伤害或存在迫在眉睫的危险,且需要援助,以处理或防止伤害;同时

(b) 一名警察为向(a)段所述前者提供援助的目的进入该场所的要求被拒 绝。

14. 司法人员可以书面形式签发授权令,授权一名警察在授权令签发后 24 小时 内,按照授权令指定的条件进入授权令所指定的场所,采取防止犯罪行为或妨碍 治安行为发生或重复发生或保护生命或财产所需的行动。”

《防止家庭暴力法》第 21 条(1)款规定了一名警察可在没有逮捕令情况 下实施逮捕的情况。该条指出“如果一名警察有合理理由认为某人正在实施 或正试图实施构成身体暴力的行为,且如不立即采取行动,可能会导致严重 身体伤害或死亡,则他或她可遵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行事”。

接着:

第 25 条(1)款:“在符合第(2)款条件情况下,如依据第 20 和第 21 条逮 捕了某人,则应依据刑法相关条款指控该人实施或试图实施犯罪行为,并作 出相应处理”。

15. 为处理家庭暴力问题,加强了立法框架

第 19 条(1)“一名警察应对指称家庭暴力行为的每项申诉或举报做出反 应,无论提出申诉或举报者是否为受害人”。

(2) 对家庭暴力申诉作出反应的警察应填写一份家庭暴力报告表,该表 将被纳入警察专员按规定方式保存的家庭暴力行为登记册。

(5)

(3) 家庭暴力行为报告必须符合附件清单 2 表 8 的格式,且必须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各项:

(a) 当事方姓名;

(b) 当事方之间关系和当事方的性别;

(c) 当事方之间关系和当事方的性别;

(d) 受理申诉的日期和时间;

(e) 虐待行为类型和所使用武器(如有)”。

16. 该立法特别述及各类恐吓――被告、警察、开展调查的国家主管部门以及影 响调查的第三方为防止申诉人在此类事项中作证而实施的恐吓。

2011 年《儿童(照料和领养)法》

17.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实施了 2011 年《儿童(照料和领养)法》,该法规定 了对儿童的照料和保护、领养机构的业务以及其他相关事项。该法还纳入了《联 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对于虐待儿童的定义。

18. 该立法中的条款主要侧重于潜在虐待环境下儿童的义务承担人的强制性报 告程序。立法对义务承担人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疏忽或未根据协议向必要的国家 主管部门进行报告相当于间接从事犯罪行为,可对此类人员进行相应的指控和罚 款或监禁。该立法以《儿童权利公约》和东加勒比国家组织《家庭法案范例》为 基础。

19. 《家庭暴力法》规定了针对肇事者的处罚条款,《刑法》规定了处罚的执 行。

2010 年《儿童地位法》

20. 2010 年《儿童地位法》规定儿童享有平等地位,并规定了相关目的。该法 将儿童界定为十八岁以下的人。该法第 4 条规定,废除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地 位的法律区分,从该法生效之日起,所有儿童均享有平等地位。该法还承认了为 获得亲子关系的证据而使用亲子鉴定程序的权利。

新立法中纳入的《儿童权利公约》内容

21. 通过东加勒比国家组织(东加组织)的改革进程,《儿童权利公约》的以下内 容被纳入了新的 2011 年《儿童照料和领养法》:

第 1 条-对儿童进行了同样的界定;

第 2 和第 23 条-不以任何形式歧视儿童;

第 3、第 8、第 18、第 26、第 28 和第 40 条-作为首要优先事项为儿童提供 服务并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

(6)

第 19、第 25 和第 34 条-可通过各种必要的调查和评估制度保护儿童免遭 虐待;

第 20 条-为需要保护和替代环境的儿童提供了中转照料中心和替代寄养家 庭和住宿式机构;

第 21 条-领养制度获得了批准。

报告和后续行动国家机制

22. 外交、贸易、商业和区域一体化部与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合作,正在考虑建 立“报告和后续行动国家机制”。该机制将负责编写和提交人权条约机构国家报 告并开展后续行动。该机制将通过一项内阁任务设立,并由外交部主持。该机制 将由来自民间社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非政府机制

国家儿童权利委员会

23. 设立了国家儿童权利委员会,旨在对儿童保护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儿童 保护部门记录虐待儿童案件的举报,并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皇家警察部队合 作开展调查。

五. 增进和保护人权

终止基于性别的暴力国家行动计划

24.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制定了一项旨在终止基于性别的暴力的国家行动计 划。制定国家行动计划的目的是就终止基于性别的暴力对家庭暴力响应系统和各 社区进行培训、赋权并增强其能力。

培训保护妇女儿童权利的义务承担人

25.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认为,义务承担人,即法律所承认的在儿童保护系 统内承担保护儿童责任的所有专业人员和社区组织,必须接受培训。对义务承担 人的培训被纳入了为妇女儿童提供保护的现有的家庭法。这一培训还加强了强制 性报告规定所要求的利益攸关方的反应能力,以确保执行和落实各项法律。

反暴力外联方案

26. 该方案以学校和社区为对象宣传终止基于性别的暴力的战略。

(7)

“连接社区家庭”运动

27. 该运动旨在促进社区家庭对育儿挑战和解决办法的认识,以减少潜在的虐 待儿童行为。

六. 上次普遍定期审议的后续行动

A. 国际人权文书、机制和机构

接受国际规范-建议 79.2、79.1、78.2、78.1、78.7、78.6、78.3、78.4、

77.1、78.5

28.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宪法令》第 5 条就保护个人免遭不人道待遇作了 规定。内容如下:

5. 保护免遭不人道的待遇:

“人人均不可遭受酷刑或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处罚或其他待遇。”

29.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承认其增进和保护人权的义务,在过去 6 年里加入 了下列公约:

(a)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2011 年 3 月 29 日;

(b) 《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2010 年 3 月 29 日;

(c) 《残疾人权利公约任择议定书》,2010 年 10 月 29 日;

(d) 《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2010 年 10 月 29 日;

(e) 《残疾人权利公约》,2010 年 10 月 29 日;

(f) 1952 年《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2015 年 11 月 25 日。

30.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缔约国,并承认该法 院在国际一级以及针对危害人类罪犯罪者的法治原则。政府注意到普遍定期审议 工作组关于批准《国际刑事法院特权和豁免协定》的建议。

与条约机构合作-建议 76.5、76.4、76.9、76.7、76.8

31.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承认其在完成和提交逾期未交报告方面的约定法律 义务,并正采取必要措施完成了提交逾期未交报告。

32. 政府在编写国家报告时利用了来自联合国机构的技术援助,并通过聘用训 练有素的人员解决了多个政府部门技术能力不足的问题。为履行其所加入的人权

(8)

文书规定的报告义务,政府获得了来自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和人权事 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技术援助。

与其他国际机制和机构的合作-建议 76.6、78.13

33.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政府寻求通过与联合国机构以及其他区域和国际机 构的合作来履行其所有报告义务

34.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继续通过其在众多区域和国际组织的成员身份来表 明其有效参与国际社会的意愿。尽管政府希望在全球的重要外交中心都驻有代 表,特别是作为联合国系统枢纽的城市,但财政限制持续存在。不过,在东加组 织和加共体正在进行讨论,考虑在加勒比区域之外采用联合代表。

宪法和立法框架-建议 79.14、79.13、78.15、79.12、79.15、79.3、79.17、

79.16、78.16、79.5、79.10、76.19、76.18、77.3、78.9、79.11、78.8

35.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宪法针对一切形式的歧视提供保护,并保证法律的 保护。

36.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刑法典》第 146-148 条对鸡奸行为定罪如下:

第 146 条称,任何人如

(a) 与另一人犯下鸡奸行为;

(b) 与动物犯下鸡奸行为;或

(c) 允许任何人与他或她犯下鸡奸行为,均属犯罪,并可被处以 10 年 监禁。

第 147 条。意图鸡奸的攻击行为

任何人如实施了意图鸡奸的攻击行为,均属犯罪,并可判处 7 年监 禁。

第 148 条。同性者之间的猥亵行为

任何人,无论在公共还是私人场合,如与另一名同性者犯下任何严重 猥亵行为,或购买或试图购买另一名同性者与他或她犯下严重猥亵行 为,均属犯罪,并可判处 5 年监禁。

37.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的法律不会基于儿童或其父母或其法律监护人的残 疾状态而歧视一名儿童。

38. 2009 年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法律汇编第 202 章《教育法》修订版对体罚 规定如下:

第 52 条涉及学校中的体罚:

(9)

(a) 在遵守第(6)款和(7)款的情况下,并符合下列条件时,校长可以规定,

仅将体罚作为惩罚学生的最后手段:

(i) 遵守第(2)款的规定;以及

(ii) 如果在特定情况下,其他惩戒方法被认为不合适或没有效力。

(b) 实施体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i) 由校长、副校长或由校长专门为此目的指定的一名教师实施;

(ii) 在校长办公室或校内另一间私密房间实施,并有另一名教师在场 (iii) 使用条例所规定的器具;并

(iv) 遵守首席教务长发布的任何书面准则。

(c) 实施体罚时应在学校保管的惩戒手册中进行记录,旨在说明惩戒的性 质和程度以及实施惩戒的原因。

(d) 除父母或(2)款(a)项中提及的个人之外的任何人,如在学校对一名学生 实施体罚,均属犯罪,可被立即定罪并罚款 1000 美元。

(e) 任何人在违反第(2)款(b)、(c)或(d)项的情况下在学校对一名学生实施体 罚,均属犯罪,可被立即定罪并罚款 1,000 美元。

(f) 部长可以通过在《公报》上发布的命令,在所有学校暂停或废除体 罚,任何人如违反上述命令而实施体罚均属犯罪,可被立即定罪并罚款 2000 美元。

(g) 根据第(6)款发布的命令应在制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众议院,经众议 院出席成员大多数投票通过后可由众议院决议予以废除。

39.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政府已经开展了若干工作,以解决基于性别的暴力 问题,包括立法改革、公众教育、社会政策以及社会支持和警务工作。新的《防 止家庭暴力法》为保护儿童提供了法律框架,同时家庭法院是负责监督和保护儿 童福利的政府机构。关心实现性别平等和消除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的非政府组织 也为这一领域的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尽管民间社会和国家的行动都有所 改进,仍然需要以一种多部门多层次的方针来消除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

40. 最近通过的 2015 年《防治家庭暴力法》得到了修订,旨在将《儿童权利公 约》的条款充分纳入改革进程,强制要求在家庭纠纷案件中考虑到儿童。

41. 政府将儿童基金会的审议结果为基础,为统一国内法与《儿童权利公约》

的改革进程提供指导和参考。

机构和政策-建议 78.12、78.10、78.11

42.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设有国家人权协会,该协会成立于 1986 年 6 月 1 日。该协会受其章程规范,其宗旨如下:

(10)

(a) “在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努力促进对各方面人权的遵守:公民、政 治、经济、社会和文化。”

(b) “促进对圣文森特公民的人权和责任教育。”

(c) “整理、记录并公开侵犯人权的行为。”

(d) “寻求就侵犯人权行为进行补救的方法和手段,根据案件需要,可以 通过法院、其他法庭、工人组织或其他形式。”

(e) “在协会认为适宜的情况下,与加勒比区域以及更远地区的其他人权 组织进行联络或成为其成员。”

B. 人权教育和与民间社会的合作

人权培训-建议 76.26、76.16

43. 有关公民权利的教育一直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执法人员培训的基础组 成部分。《贩运人口法》在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皇家警察部队内设立了一个股 来处理与贩运人口相关的问题,并开展公众宣传活动。

44.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皇家警察部队内的若干高级官员成为有关人权问题 的能力建设和技术技能培训方案的受益者,这些方案得到国际移民组织(移民组 织)的协助。培训方案涉及的部分领域如下:

(a) 改进协调工作以提供更好的受害者援助和刑事司法;

(b) 通过使用国家行动计划打击侵犯人权行为;

(c) 通过提高认识运动和开展培训课程对公众开展宣传。

45. 贩运人口问题股与区域办事处合作,持续组织并开展面向非政府组织和其 他实体的培训和宣传活动,特别关注弱势群体。

46. 在移民组织主持下的培训课程促成了一套人权教学大纲的制定,并将其纳 入了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皇家警察部队训练学校的培训课程。警察对人权问题 更加熟悉。作为一项政策,在国家各地的警察局始终有一名负责处理有关家庭暴 力或涉及儿童的敏感事宜的警察。

47. 区域安全系统定期在地方和区域组织针对警察的培训课程。向警察教授保 护人权和如何有效调查举报以确保将犯罪者绳之以法的基本知识。

48. 在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皇家警察部队训练学校的课程中纳入了有关基于 性别的暴力行为的模块,以提高警察部队对家庭暴力指控的调查能力。

49.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皇家警察部队计划 2016 年就新的《防止家庭暴力 法》对警察进行培训。

(11)

背景、统计、预算、与民间社会的合作-建议 77.2、77.4

50. 通常通过多种渠道就立法改革向民间社会、宗教组织、社区组织和非政府 组织进行宣传。针对重要问题进行公共协商,在对立法进行特定改革之前会考虑 到公众的意见。

51. 设立了由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组成的各种国家委员会,侧重于制定处理 影响家庭的问题的联合应对方法。这些委员会包括国家儿童权利委员会、国家儿 童司法行动委员会以及消除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国家委员会。针对影响公民权利 的立法变更的具体目的,由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的各种特设委员会就影响公民 权利的条款向议会提出建议。

52. 建立了一个国家儿童保护和儿童司法监督系统,允许为政府或非政府机构 收集与这些事项相关的电子数据。此外,在全国动员部内还设有一个监督和评价 股,以分析社会数据,为影响儿童的政策提供参考。

不歧视-建议 78.18、78.26、77.5

53.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宪法》第 9(1)章指出:

“不得禁止个人享有良心自由,包括思想和宗教自由,改变宗教或信 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礼拜、教义、实践和戒律来 表明和宣传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54. 政府遵循禁止在就业、教育、获取卫生保健和提供其他政府服务方面歧视 身心残疾者的法律。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建筑物对残疾人无障碍。但政府承诺在 在可行的情况下提供这种无障碍性。

55.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宪法令》第 13 条规定保护免遭基于种族等理由的 歧视。该条如下:

13. 保护免遭基于种族等理由的歧视。

(a) “在遵守本条第(4)、(5)和(7)款的前提下,任何法律均不应作出其本身 具有歧视性或者有歧视性影响的规定。”

(b) “在遵守本条第(6)、(7)和(8)款的情况下,任何依照书面法律行事的人 或执行公务或行使公权力的人,均不得以歧视性方式对待其他个人。”

(c) 在本条中,“歧视性”一词指完全或主要由于各自性别、种族、原籍 地、政治见解、肤色或信仰的差异而对不同的人给予不同待遇,导致具有上 述某种特征的个人资格被剥夺或受到限制,而具有别种特征的个人则不受影 响,或是具备上述某种特征者拥有别种特征者所没有的特权或优势。

(d) 本条第(1)款不适用于作出下列规定的任何法律:

(i) 拨付公共收入或其他公共基金;

(ii) 针对非公民的个人

(12)

(iii) 就具有本条第(3)款所述任何特征的个人(或与此类个人有关者)而 言,法律的适用涉及收养、婚姻、离婚、丧葬、死亡后的析产或其他类 似但对上述特征的个人适用属人法的事宜。

(iv) 具有本条第(3)款所述任何特征的个人可能失去资格或受到限制,

或被赋予任何特权或优势,考虑到事情的性质和与这些个人或具有别种 特征个人的具体情况,这种做法在民主社会中是情有可原的。

(v) 任何法律中的条款,如果作出规定,要求任何个人达到某些标准 或资格(但不是性别、种族、原籍地、政治见解、肤色或信仰等方面的 标准或资格),以便予以任命或担任公职或就业,均不得视为不符合或 违反本条第(1)款。

(vi) 本条第(2)款不得适用于本条第(4)或第(5)款所提及法律的任何条款 通过明示或必要默示授权去做的事情。

(vii) 任何法律,如果作出规定,致使具有本条第(3)款所提及特征的个 人受本《宪法》第 7、9、10、11 和 12 条保护的权利和自由受到限制,

而依照具体情况,此种限制是经第 7(2)、9(5)、10(2)、11(2)或 12(3) (a)、(b)或(h)条授权,则此类法律授权的内容或依照此类法律的授权所 采取的行动,均不应视为不符合或违反本条。

(viii) 在任何法院提起、进行或终止民事或刑事诉讼方面,本条第(2)款 的任何内容不得影响由本宪法或其他法律,或者根据本宪法或其他法律 赋予个人的酌处权。

56.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正逐步将性别问题纳入卫生、教育、农业和社会服 务部门,以将性别身份纳入考虑,并承认公民的人权和生殖权利。

57. 各种政府实体每年开展活动,旨在遵守与联合国各项公约中与不歧视相关 的所有条款。

58.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刑法典》第 146-148 条规定如下:

第 146 条.鸡奸 任何人

(a) 与另一人犯下鸡奸行为;

(b) 与动物犯下鸡奸行为;或

(c) 允许任何人与他或她犯下鸡奸行为,均属犯罪,并可被处以 10 年 监禁。

第 147 条.意图鸡奸的攻击行为

任何人如实施了意图鸡奸的攻击行为,均属犯罪,并可判处 7 年监禁。

(13)

第 148 条.同性者之间的猥亵行为

任何人,无论在公共还是私人场合,如与另一名同性者犯下任何严重猥 亵行为,或购买或试图购买另一名同性者与他或她犯下严重猥亵行为,

均属犯罪,并可 5 年监禁

C. 部门政策

死刑-建议 79.6、79.4、79.7、77.6、79.8

59.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修订法律汇编第 168 章就被判处死刑者的处决作了 规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上一次执行死刑是在 1993 年 2 月。从那以后没有 处决任何被判处死刑者。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的最终上诉 法院。据此,需要注意本国的法律规定应结合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作出的判决进行 完整的解读,例如 Pratt 和 Morgan 诉总检察长(1993 年);Spence 和 Hughes 诉女 王 ( 圣 文 森 特 和 格 林 纳 丁 斯 和 圣 卢 西 亚 )(2001 年 ) 以 及 Daniel “ Dick ” Trimmingham 诉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2009 年) UKPC 25。

禁止酷刑和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建议 79.9、76.15

60.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宪法令》第 5 条规定了保护个人不受不人道待 遇。该条指出

5. 保护免遭不人道待遇

“任何人都不得遭受酷刑或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其他待遇。”

拘留条件-建议 77.10、78.19、77.9

61.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政府于 2012 年在美丽岛建成了一座新的惩教设 施,并开始运转,该设施符合所有的国际监狱最低限度标准,并遵守了《曼德拉 规则》。

62.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在对待女性囚犯方面遵守《曼谷规则》,并将男性 和女性囚犯分开关押。

63. 由民间社会组织代表组成的访客正义委员会确保生活和其他拘留条件的最 低标准得到满足。委员会还处理由囚犯提出的任何关切,并独立于监狱管理局。

64. 为囚犯提供技能培训方案。所提供的培训包括木工、焊接、汽修、烘焙或 稻草工艺和农业。

65. 通过内部顾问和外部实体和 Marion House 等非政府组织向囚犯提供咨询服 务。

66. 允许囚犯依照《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宪法》自由信奉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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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为监狱设施指派了一名医生,每周访问设施两次,以出来囚犯们的健康问 题。在紧急情况下,囚犯被送至综合医院接受治疗。

68. 教育部通过加勒比考核理事会的“第二次机会”举措为囚犯提供学业发展 方案。

自由和安全-建议 76.17

69. 《特别措施法案》规定被视为弱势受害者的个人、儿童和任何害怕在公开 法庭上作证的个人可以提供视频证词。视频事先录制好,并通过一个视频链接播 放,作为实时证词出示。

70. 政府还运作着一个证人保护方案;其细节内容受到严密保护。

司法和公正审判-建议 76.14

71. 公共关系和申诉部负责处理公民提出的指称警察行为不端、人身攻击或其 他形式的虐待行为的申诉。严重案件将上交由民间社会组织代表组成的独立监督 委员会。

D.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与婚姻和家庭有关的权利-建议 78.23、78.24

72. 《婚姻法》规定,如任何一方未满 18 岁,需得到父母同意。在圣文森特和 格林纳丁斯,未满 18 岁结婚的情况并不罕见。尽管如此,政府的教会事务部将 努力接触婚姻官、教会和总检察长办公室等重要利益攸关方,以期对男性和女性 的最低结婚年龄进行审查。

适足生活水准权-建议 76.12、76.27、76.28

住房

73.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承认住房是一项人权,国家有义务消除低于标准的 生活条件,为其公民提供适足住房。住房和土地发展法定公司与住房、非正式居 住区、土地和勘测及实体规划部领导着政府面向无收入、低收入和中等收入者的 住房方案。住房和土地发展法定公司的任务是协助政府在全国各地为圣文森特人 民提供负担得起的住房机会,同时着手实施以确保其作为法定公司的可持续性和 合法性为战略目标的发展努力。

74. 在住房改革背景下,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政府已提供了约 1,200 套住宅,

其中超过 500 套为低收入住房。政府还实施了一项“为生存而生活”方案,这项 于 2015 年初开始的方案旨在协助无收入/弱势群体成员(年收入低于 3,500.00 美 元者),特别是老年人以及患有身体和智力障碍者。该方案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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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斯历史上首个此类方案。方案所涵盖的住房均经过适当设计和建造或翻修,以 包括所有基本设施。截止 2015 年 12 月,共建成 108 套住宅,还有 90 套在建。

75. 根据“变无利资本为有利资本”政策,向数以千计已占有国有土地的圣文 森特人以补贴价格出售了这些土地用于住房目的。土地的售价为每平方英尺 0.04 美元,作为政策的进一步补充,通过提供土地勘测以及道路和排水等基础设施服 务对非正式居住区进行规范

76. 此外,在 2010、2011 和 2013 年的自然灾害和毁灭性洪灾发生后,政府实 施了大规模方案,分发建筑材料、修缮现有住房并建造新住房,不向受益人收取 任何费用。

社会保障

77.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政府继续执行多项改善人民生活的计划:

(a) 在农业、农村转型、林业和渔业部内设立了扶贫基金和香蕉种植业配 套措施计划。这些机制使农民能够应对香蕉种植业的附带影响。

(b) 社会发展部下设了社会恢复方案,以确定和支持社会和社区发展 举 措。

(c) 基本需要信托基金项目是加勒比开发银行资助和管理的一个区域方 案,已实施了二十年。该方案通过提供社会和经济基础设施以及增强提高就业能 力的技能协助弱势社区更好地获得公共服务。

(d) 老年人家庭帮助方案为超过 300 名受赡养老人提供居家照料和指导。

该方案旨在协助特困老人病为照料者创造就业机会。所提供的援助包括家务和个 人卫生。

(e) 社会发展部的社会安全网方案(公共援助)为穷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其 他弱势者(特别是贫困家庭的儿童)提供住房、交通、教育和餐食。该方案向超过 6000 人提供每月约 85.00 美元的经济援助。还通过水电补贴等形式向老年人提供 其他援助。

(f) 技术职业和教育培训方案是政府资助的一项举措,为青年就业提供技 术领域的培训和认证。培训领域包括木工、制陶、手工艺、焊接和水管工等。目 前正在通过教育部在社区一级实施成年人扫盲和技能培训方案。

(g) 国家保险公司的社会保障方案提供长期福利,为退休者提供援助。国 家保险公司的战略要点之一是“管理社会保障方案,以期实现减轻贫穷和提高圣 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的生活水平”。国家保险公司提供的一项主要方案是非缴费 型养老金,为不符合退休金领取要求且未得到任何其他形式支助的老年人提供小 额经济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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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贫

78. 消除贫困依然是政府议事日程上的优先事项。抱着减贫的决心,在认真制 定的《减贫临时战略文件》(该文件是迄今所采取的所有减贫举措的蓝图)的指导 下,政府继续实施各项“与贫困作斗争”的举措和方案。

79. 政府的目标是最大程度地发挥国家的经济潜力,努力在加强善治的框架内 实现更快的可持续增长、消灭贫穷、减少失业并改善人民的整体福利。

80. 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3-2025 年)可看出,圣文森特和格林纳 丁斯减贫需要经济扩张,并随之为社会贫困阶层创造收入和生产性就业。政府力 求促进公共决策者、民间社会、私营部门和学术界之间加强合作,以制定解决贫 困问题的适当办法,如组建合作社、加强社会保护安全网、加强技能培训(特别 是在青年中),以促进社区农业企业和社区旅游发展。

81. 此外,应该指出,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是东加组织-开发署多层面减贫 方针项目的一个目标国。该项目理解收入并不足以解决贫穷问题,并考虑到寻求 社会保护机制帮助、家庭特点、劳动力市场资源和资产所有权等因素,力图查明 弱势群体在多个领域所遭受的贫穷和剥夺。

82. 这一两年期项目的成果于 2015 年 4 月正式公布,这些成果将使政府能够通 过全国动员部进一步贯彻更有效和创新的政策方针、规划和发展举措,以实现减 贫目标。

食物权-建议 76.30、76.29

83. 政府承认食物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因此继续努力实现“零饥饿、零贫穷和 零营养不良”。2013 年 6 月,联合国粮农组织确认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实现 了《千年发展目标》和世界粮食首脑会议关于在 1992 年至 2012 年期间将饥饿或 营养不良人口的绝对和相对数量减至半数以下的双重目标。取得这一成就之后,

政府于 2015 年启动了“零饥饿挑战举措”。该举措力求在今后五年减少饥饿和 营养不良现象,使每个圣文森特人随时能够实际获得并具有经济能力获得充足、

安全和有营养的食物,满足其实现积极和健康生活的饮食需要和食物偏好。

84.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零饥饿挑战举措”确定了三项具体目标:

(a) 促进安全、负担得起、有营养和高质量粮食的可持续生产,并维持粮 食进口水平;

(b) 改善人口的营养和健康状况;

(c) 确保家庭和个人随时能够获得有营养、安全和负担得起的粮食,同时 特别关注粮食不安全和营养不良群体。

85. 这一举措自实施至今取得的成就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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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设立了起草“零饥饿”政策文件的部际委员会;

(c) 制定完成“零饥饿行动计划”。

86. 整体而言,“行动计划”将:

(a) 开展农业普查,以便对生产和进口替代实施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b) 加强学校供餐方案,改善实体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特别是为方案配 备一名营养学家;

(c) 扩大公共援助,以涵盖穷人,特别是面临营养不良风险者;

(d) 调整“营养支助方案”提供的食物品种,使其更符合客户需求(如为 艾滋病毒/艾滋病患儿提供的婴儿配方奶粉)以及严重发育不良者的需求;

(e) 修订“国家粮食饮食指导方针”。

健康权-建议 76.24、76.32、77.14、77.13、77.15

87. 政府认为获得医疗保健是所有圣文森特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过去十年来在 提供医疗保健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目标是继续为所有公民提供负担得起的全面 医疗保健服务,并确保国家发展各方面均考虑环境关切。此外,政府致力于确保 所有公民能够享有清洁饮用水、适当的卫生设施以及无健康危险的安全环境。

88. 政府采取了一些旨在处理与青少年有关问题的举措。其中两项重要举措为

“抵制毒品教育方案”(通常称为“DARE 方案”)和“消除犯罪钢鼓举措”。

89. “DARE 方案”由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皇家警察部队与教育部于 1997 年 合作制定。该方案的目标包括:

(a) 减少青年开始使用毒品的情况;

(b) 提倡宽容并抵制暴力;

(c) 与警察和社区建立积极关系;

(d) 培养积极态度,加强青年的自尊,帮助他们成为适应社区环境的成 员。

90. 该方案被视为一项巨大成功,因为这些年来,已有多名该方案的成功参与 者加入了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皇家警察部队。此外,报告显示,毒品使用相关 领域的犯罪率有所降低。

91. “消除犯罪钢鼓举措”由国家安全部下属的全国犯罪和预防犯罪股共同组 织的。设立该股意在为易成为少年犯的青年提供替代解决办法。根据“消除犯罪 钢鼓举措”,在曾发生过少年暴力和其他少年犯罪行为的社区设立了 12 个钢鼓 队。该方案在减少冲突和促进社区凝聚力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其中一些钢鼓队 正在参加全国性的钢鼓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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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计划生育协会与国家计划生育股合作实施各项方 案,宣传青少年健康和生殖问题。

93. 向中学指派了心理辅导员,以查明行为问题,将有关情况转介至相关实体 以采取后续行动,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援助。

94. 16 岁及以下儿童能够在全国各地的公共卫生中心获得免费的医疗服务,这 些社区卫生中心还提供涵盖妇幼保健各方面的产前和产后护理服务。

95. 本国设有一项全面的“学校卫生方案”,涵盖幼儿阶段及中小学阶段。服务 包括查明和治疗常见卫生问题、免疫及咨询。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几乎实现了 100%的儿童免疫率。

受教育权-建议 77.16、76.33、76.31

96.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在各级开展了一场全面教育革命。政府致力于实现 以下目标:

(a) 普遍扩大所有优质教育机构的入学机会;

(b) 100%的获得幼教机会

(c) 到 2025 年,每户一名大专院校毕业生;

(d) 在各级教育中加强对学生的经济支助;

(e) 继续执行面向处于不利经济地位学生的方案;

(f) 进一步改善现行的学校供餐方案。

97. 政府与幼儿教育和照料的供应方合作,以增加优质幼教机会和参与率。政 府开设的 9 家学前教育机构可免费入学。政府还向入学率和教育标准达到某些既 定指标的私营幼教提供商提供补助金。

98. 在小学一级,学校供餐方案为学生提供了在各自教育机构获得有补助的营 养膳食的机会。该方案减少了因饥饿而缺勤的情况,并鼓励学生有意义地上学。

此外,全国动员部为贫困学生提供校服和教科书补助以及社会和经济支助,从而 使他们能够确保参与学习过程。

99. 中学生能够获益于各种社会保护网方案,如“借书计划”、交通补贴、校 服补助以及面向未成年母亲的“第二次机会举措”。

100. “借书计划”使学生能够每学年以大约 20 美元的价格借用大部分教科 书,从而大幅减少了接受教育的费用。通过补贴交通,即便国内最偏远地区的学 生也能够以很低的价格利用校车去上学。全国动员部向有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校 服补助,为他们提供所在教育机构所要求的服装。为未成年母亲重新融入学校系 统提供支助的方式包括支付学费、购买书本、提供交通和婴儿日托服务等。该方 案的成功已成为联合国人口基金的一项区域最佳做法。同时,正在扩大规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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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在大专教育一级,教育服务或是免费,或是仅收取很基本的费用。政府通 过资助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社区学院为这一级的教育提供补贴。

102. 政府执行了一项政策,根据“处于不利经济地位学生贷款方案”提供学生 贷款。该政策使得属于上述社会经济类别的学生能够获得(由国家担保的)贷款接 受高等教育。这与到 2025 年每户至少有一名大专院校毕业生的愿景相一致。

103. 一些学生遇到的挑战促使国家设立了学生支助服务股,提供学业补习和行 为矫正干预。此外,大部分学校都设有一名受过培训的心理辅导员,满足学生的 心理社会需要,并帮助学校留住学生。

104. 一名学校出勤干事与一名社会工作者、警方以及全国动员部合作,跟踪和 监测旷课学生并使他们遵守校规。

105. 国家实施了街头儿童再教育方案,以处理在街头生活或工作的儿童以及面 临此种风险的儿童的关切,以确保他们能重返学校。还向父母们提供了照料此类 儿童的帮助和父母培训。

106. 教育部协同区域和国际合作伙伴,继续加强其政策,确保所提供的教育服 务的质量符合该国所有人民的需要,无论其社会经济地位如何。

107. “教育部门发展计划(2014-2019 年)”以质量、相关性、公平、机会和参 与为支柱,其战略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一致。“教育部门发展计 划”本身与“东加组织教育部门战略(2012-2021 年)”密切关联。因此,教育、

民族和解和宗教事务部能够在执行重要战略方面获得区域和国际合作伙伴提供的 支助。

108. 目前的一些合作领域包括:

 儿基会

 爱生/有效学校计划

 加强幼教质量(性别、安全问题);

 加勒比开发银行

 技术和职业教育与培训

 发展计划

 在部门计划纳入促进性别平等的内容;

 全球促进教育伙伴关系/东加组织/世界银行—加强学校领导;改善教师 职业发展以及课程和评估;

 教科文组织为学校实施提高学生参与率的项目提供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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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总理一级的伙伴关系促成了“每名学生一台笔记本电脑举措”,以促进将 信通技术纳入学校课程。每名学生获得一台电脑,协助他们进行研究和发挥创造 力,并使他们能够利用种类丰富的提高效率的工具促进学业。

110. 在审查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所取得进展的过程中,应注意到该国于 1990 年代实现了普及小学教育,并于 2005/2006 学年实现了普及中学教育。在小学一 级,1994/1995 学年至 2008/2009 学年期间,共有 66 所小学。2009 年 9 月,新开 设了两所学校,一所公立学校,一所私立/教会学校。目前,共有 57 所公立小学 和 11 所私立/政府资助的小学。在中学一级,1993/1994 学年至 2004/2005 学年期 间,共有 21 所中学。

111. 2005 年 9 月,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实现了普及中学教育。通过建造木质 建筑、将小学改造为中学以及建设新校舍和替代校舍,扩大了教室空间。国内现 有 26 所中学为全国的青年提供学习设施。就学机会增加的同时,2011 年人口和 住房普查报告显示,国内人口在 1991-2001 期间减少了 2.3%。同样,小学和中 学的入学人数自 1990 年至今有所下降。

112.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社区学院自设立以来努力满足青年和成人的教育需 求。该自治机构力求提供各种学科,以为各种职业做好准备。

113.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社区学院与西印度群岛大学和牙买加技术大学等高 等教育机构建立了伙伴关系。与这些机构的协议使学生可以在国内完成两年学习 后再到这两所大学中的任意一所学习两年,随后获得学士学位。这种协议使公私 双方都能够节约开支。

114. 此外,政府与提供支助的其他政府和机构合作,在日益多样的领域提供更 多奖学金,使国民能够在自己选择的领域接受高等教育。这也与到 2025 年每户 至少有一名大专院校毕业生的愿景相一致。

115. 关于卫生部门的支助,与卫生、健康和环境部营养支助方案开展周密合 作,为小学生提供学校供餐方案。它们不仅监督采购健康有益的食品,还与教 育、民族和解和宗教事务部合作培训厨师和食物处理人员,并在农业部的协助下 编制种类丰富的菜单。

116. 作为 2020 年之前减至零饥饿举措的一部分,上述各部将继续合作,提供 组织安排为儿童营养提供支助,以促进儿童的整体发展。

117. 卫生、健康和环境部为学生进行听力和视力检查,并确保向所有学校提供 有关卫生事项的信息和支助。

118. 旅游、体育和文化部支持为学生提供参与体育及相关活动的机会。

(21)

E. 具体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

基于性别的暴力-建议 76.20、77.7、76.21、76.22、77.8

119.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政府承诺履行其义务,通过并执行第十届拉丁美洲 和加勒比区域妇女会议上所提出的“基多共识”。政府继续加强其机构、方案和 伙伴关系,以促进经济好转和社会进步。

120. 政府信守下列公约规定的义务:《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979 年)、《妇女政治权利公约》(1953 年)、《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 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2000 年)和

《美洲预防、惩治和消除对妇女暴力公约》(“贝伦杜帕拉公约”,1994 年)。

121. 2001 年设立性别事务部对处理性别相关问题的方式产生了重要而积极的影 响。

122. 《国家宪法》第 13 条体现了禁止基于性别的歧视这项一般性政策。此 外,《宪法》第 16 条规定,法院保护宪法权利不受侵犯。该条保障,在基本权 利遭受侵犯时人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诉。

123. 通过了一项立法,在认为遭受歧视的具体情况下向妇女提供救济。这方面 的主要例子是产假。

124. 政府制定了一套国家人口政策,并在中央规划司设置了人口政策股。随后 制定了全面的社会规划框架,其行动计划由社会发展问题部际委员会负责推进实 施。该委员会的核心任务是实现性别公平和性别平等。

125. 性别事务司就性别相关问题向妇女和公众提供信息和培训。

126. 全国动员部的性别事务司与联合国促进两性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署(联合国 妇女署)合作制定了一项多部门国家行动计划,以处理问题并创建更安全的社 区,其最终目标是实现人人享有性别公正。

127. 政府高度重视减少家庭暴力和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在这方面,

在社会中大力促进家庭事务法院的工作,并鼓励妇女在遭到虐待的情况下寻求补 救。加强法律和司法保护以及增强卫生部门能力的努力得到了支助,以应对性暴 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以及打击人口贩运。

128. 2011 年,全国动员部与联合国妇女署和加勒比警察局长协会开展合作,执 行“为结束加勒比地区基于性别的暴力加强国家问责制及社区行动”项目。

129. 政府于 2014 年启动了一项打击暴力运动。五十八所学校、二十个社区和 每年 75%的举报家庭暴力指控幸存者参加了该运动,2016 年将继续开展这项运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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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定义、一般原则、保护-建议 76.3、76.23、77.12

130. 统一影响儿童的各项立法的工作将于 2016 年启动,以弥补现行立法中的 缺漏,而不是颁布新的儿童立法。目前正在审议关于提高现为 14 岁的青少年就 业最低年龄的建议。

131. 《儿童司法法案》将少年界定为 12-18 岁的儿童。该法案提出为确定选用 经批准的变通方案或拘留方案进行评估,刑期最低三十八天,最高两年。该法案 已提交 2016 年法律议程,以协助完成改革进程。

儿童,保护免遭剥削-建议 78.25、78.20

132.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自 2006 年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公约以来尚 未采取必要步骤调整国内立法,以履行劳工组织公约所规定的条约义务。

133. 虽然尚未调整国内立法以便体现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根据劳工组织公约 应承担的国际法律义务,但政府仍致力于采取必要步骤,解决准予就业最低年龄 与义务教育结业年龄之间的矛盾,并将以一定的紧迫程度落实这一事项的后续工 作。

134.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已通过了《妇女、青年和儿童就业法》,该法明确 规定:

不得雇用未满 14 岁的儿童在任何国营或私营工商企业及其任何分支部门工 作,除非该企业只雇用同一家庭的成员。

135. 规范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公务部门的《公务指令》规定:

17 岁以上的候选人方有资格被任命担任公职。

少年司法-建议 76.25、78.21、78.22、77.11

136. 《监狱法》第 136 条-规定将少年犯与其他罪犯分开监禁。

137. 自由之家男童训练中心正在进行装修,预留了一个供女性罪犯使用的侧 厅。

138. 一项关于少年司法变通方案的立法得到执行。

139. 《监狱法》第 29 条规定了移送少年犯和将他们安置在特许学校的事项。

140. 正在努力实施包容性教育,投资加强学校优先考虑有特殊需要的儿童的能 力。为学校工作人员、儿童和主流教育教师提供了培训,以识别和满足有特殊需 求的儿童的需要。

(23)

残疾人-建议 76.11、76.10 和 78.17、76.13

141. 政府遵循禁止在就业、教育、获取卫生保健和提供其他政府服务方面歧视 身心残疾者的法律。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建筑物对残疾人无障碍。但政府承诺在 在可行的情况下提供这种无障碍性。

142. 政府开办有一所残疾人学校,全国动员部负责为残疾人提供援助。

143. 不存在因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残疾状况而歧视这些儿童的情 况。然而,在实践中,身患特定残疾的儿童不能在根据残疾人需要设立的现有学 校就读,向这类儿童提供教育和卫生服务有一定困难。

144. 由于资金和人力资源方面的制约,一项关于如何通过主流教育场所实施针 对残疾儿童的教育的研究未能开展。然而,预计关于这一弱势群体的进一步研究 将成为一项关于残疾人的全面执行计划的一部分,计划期限最长为五年。

145. 确保避免设有和拆除妨碍残疾人通行的障碍的关于新建和翻修建筑设施的 强制性无障碍标准已被纳入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建筑的国家实体规划建筑法规。

146. 2015 年设立了一个国家委员会,以推行履行国际承诺的所有措施,并已拟 定了一项执行计划草案。2016 年正在募集执行工作所需的资金,作为政府对处 理残疾人权利全面工作的资金投入的补充。

F. 发展

发展权-一般执行措施-建议 76.1、76.2

147.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认为,其公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对于国家的经济持 续增长和发展至关重要。政府认识到,发展首先要提高本国公民的生活质量,然 而,本国仍然面临着全球经济危机的挑战以及不利的气候条件,这严重影响着政 府执行其各项社会政策和方案的能力。

148. 政府的政治意愿是确保增进和保护宪法所保障的各项公民权利和自由。为 了应对这些挑战,与国内外合作伙伴共同实施了一些重要政策和举措(上文已着 重提及),特别是在教育、住房、卫生和粮食安全领域。“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2013-2025 年)的通过概述了一项实现可持续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和减贫 的战略,为最大限度提高所有圣文森特人的生活质量提供了指导。这些愿景将通 过五个战略目标实现,即:重新规划经济增长;促进人文和社会加速发展;促进 善治和加强公共行政效力;改善实体基础设施,保护环境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 能力以及建立国家自豪感、特性和文化。

(24)

七. 挑战和制约因素

149. 作为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特别容易受到全球经济冲 击的影响。因此,资助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新的或现有举措和方案的资金短缺或匮 乏仍然是一个主要挑战。

150. 以下是政府各部门在增进人权和落实建议方面所面临的挑战:

(a) 家庭对社会服务的依赖综合征;

(b) 失业和创业精神不足;

(c) 父母不负责任;

(d) 青年离经叛道和不负责任;

(e) 追求个人主义,而不是团队合作;

(f) 社区精神和志愿精神有限;

(g) 服务供不应求;

(h) 犯罪和暴力行为。

八. 技术援助

151. 政府承认人权一直在发展,因此致力于确保人民的人权得到尊重和行使。

然而,政府认识到,人员和资金的短缺可能会妨碍编写必要人权报告所需数据的 汇编和分析,并承认在这方面需要援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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