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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 Lancaster 於 一 八 0 一 年 改 善 了 同 儕 教 學 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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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同 儕 教 導 方 案 之 內 涵 與 實 施

壹 、 同 儕 教 導 之 源 起 和 發 展

一 、 國 外

最 早 提 出 同 儕 教 導 的 是 英 國 人 Andrew Bell , 而 由 Joseph Lancaster 提 倡 和 發 展 此 教 學 方 法 。 一 七 八 九 年 , Andrew Bell 被 分 派 管 理 在 印 度 東 南 部 馬 德 拉 斯 省 的 一 所 收 留 軍 人 遺 孤 的 慈 善 學 校 。 因 為 學 校 的 教 師 反 對 他 所 提 的 一 些 教 學 概 念 , 所 以 他 使 用 同 儕 小 老 師 去 實 行 這 些 教 學 概 念 , 後 來 發 現 這 個 方 法 使 得 受 教 者 可 以 跟 上 班 上 同 學 的 程 度,而 同 儕 小 老 師 自 己 也 學 習 得 更 有 效 率。Joseph Lancaster 於 一 八 0 一 年 改 善 了 同 儕 教 學 方 法 。 他 為 每 個 班 級 分 派 一 位 督 導 , 進 行 監 督 同 儕 教 學 , 他 也 使 用 嚴 謹 有 架 構 的 教 學 內 容 ( Sanders , P., 2001)。

英 國 自 一 七 九 八 年 實 施 導 生 制 度 ( monitoring system ), 採 用 訓 練 年 長 、 能 力 較 強 的 兒 童 來 教 導 年 幼 、 能 力 較 差 的 兒 童 , 以 提 昇 兒 童 的 學 習 效 果 , 並 補 救 教 師 的 不 足 和 無 法 實 施 個 別 教 學 的 缺 失 ( 魏 麗 敏 , 民 86)。

美 國 自 一 九 六 二 年 起 也 曾 推 行 同 儕 教 導 方 案,例 如「 家 庭 作 業 協 助 方 案 」( Homework Helping Program) 以 及 一 九 六 五 年 訂 定 「 中 小 學 教 育 法 案 」 鼓 勵 中 小 學 推 動 同 儕 教 導 方 案,隨 後 因 學 校 禁 隔 離 政 策,以 至 於 學 生 間 異 質 性 偏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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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校 透 過 推 展 同 儕 教 導 , 增 加 不 同 種 族 學 生 之 間 相 互 瞭 解 和 成 長 。 一 九 六 七 年 美 國 推 動 「 青 少 年 導 生 協 助 方 案 」

( Youth Tutoring Youth Programme) 等 ( 呂 素 幸 , 民 81;

黃 德 祥 , 民 86; 魏 麗 敏 , 民 86)。 一 九 八 六 年 美 國 紐 約 市 立 大 學 皇 后 學 院 推 展 同 儕 輔 導 員 訓 練 方 案 ( 程 小 蘋 , 民 86)。一 九 六 0 年 代,Melaragno 和 Netmark 提 倡 同 儕 教 學 , 針 對 少 數 民 族 低 收 入 家 庭 設 計 一 個 小 老 師 社 區 方 案 , 包 括 一 個 有 系 統 的 評 鑑 方 法 , 方 案 是 為 了 期 待 提 昇 學 生 的 閱 讀 能 力 , 其 結 果 得 到 很 好 的 效 果 。 之 後 陸 陸 續 續 利 用 同 儕 教 學 設 計 出 許 多 模 式 , 皆 得 到 不 錯 的 效 果 ( Topping, 1988)。

此 外 , 一 九 七 四 年 以 色 列 也 推 動 「 全 國 性 同 儕 教 導 方 案 」( PERACH),依 受 試 者 的 個 別 需 要,包 括 學 習 態 度、動 機 以 及 人 際 關 係 等 的 輔 導( 許 永 熹,民 86)。經 過 了 幾 百 年 後,同 儕 教 學 已 實 施 於 世 界 各 國,並 發 展 出 多 種 不 同 形 式。

二 、 我 國 「 同 儕 教 導 」 之 法 源 依 據

教 育 部 於 民 國 八 十 八 年 修 訂 的 「 特 殊 教 育 課 程 教 材 教 法 實 施 辦 法 」 第 九 條 規 定 :

「 學 校 實 施 特 殊 教 育 , 為 達 成 個 別 化 教 育 目 標 , 得 以 下 列 方 式 實 施 之 :一 、以 分 組 方 式 區 分 :( 一 ) 個 別 指 導。( 二 ) 班 級 內 小 組 教 學。( 三 )跨 班 級、年 級 或 校 之 分 組 教 學。( 四 ) 其 他 適 合 之 分 組 方 式 。 二 、 以 人 力 與 資 源 應 用 方 式 區 分 :

( 一 ) 師 徒 制 。( 二 )協 同 教 學 。( 三 ) 同 儕 教 學。( 四 ) 電 腦 或 多 媒 體 輔 助 教 學 。( 五 ) 遠 距 教 學 。( 六 ) 社 區 資 源 運 用 。( 七 ) 其 他 適 合 之 人 力 與 資 源 運 用 方 式。 三 、 其 他 適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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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殊 學 生 之 教 學 方 式 。 」( 教 育 部 , 民 88)。 條 文 中 提 到 , 對 特 殊 學 生 或 低 成 就 學 生 , 可 以 利 用 一 對 一 的 同 儕 教 導 方 式 , 針 對 其 個 別 需 求 , 提 供 個 別 化 的 幫 助 和 指 導 , 使 他 們 克 服 學 習 上 的 困 難 與 問 題。由 此 可 知,教 導 特 殊 學 生 時,「 同 儕 教 導 」 是 個 相 當 值 得 運 用 的 策 略 。

國 內 的 同 儕 教 導 在 近 年 來 逐 漸 受 重 視 , 且 被 廣 泛 應 用 在 不 同 對 象 、 不 同 情 境 , 而 同 儕 教 導 者 都 必 須 接 受 適 當 的 訓 練 , 才 能 發 揮 應 有 的 功 能 ; 雖 然 同 儕 學 習 本 身 沒 有 任 何 理 論 基 礎 , 它 是 一 對 一 教 學 發 展 出 來 的 , 但 若 施 以 適 當 訓 練 , 擔 任 同 儕 教 導 者 能 個 別 化 的 處 理 提 供 更 多 集 中 且 人 性 化 的 處 置 , 並 且 能 結 合 許 多 教 學 法 來 使 用 , 勢 將 發 揮 「 教 學 代 理 人 」的 功 能( 梁 素 霞 ,民 91)。為 了 充 分 運 用 在 普 通 班 級 中 最 為 豐 富 的 同 儕 資 源 , 並 使 同 儕 教 導 發 揮 最 大 功 能

, 探 討 同 儕 教 導 方 案 的 設 計 與 實 施 , 並 舉 出 在 普 通 班 級 中 的 有 效 情 形 , 在 特 殊 教 育 上 實 有 其 必 要 性。

貳 、 同 儕 教 導 之 內 涵

一 、 同 儕 教 導 之 意 義

同 儕 教 導 ( peer tutoring) 是 同 儕 學 習 者 間 互 相 幫 助 和 由 教 學 而 學 習 的 一 種 教 學 系 統( Sanders , P., 2001),又 稱「 同 儕 輔 導 」( peer guidance)或「 同 儕 諮 商」( peer counseling)

( 魏 麗 敏,民 86)。Ehly 和 Larsen 於 1980 年 提 出 同 儕 教 導 是「 以 孩 子 教 其 他 孩 子 的 教 學 模 式」,通 常 建 立 在 一 對 一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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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導 過 程 上 , 可 用 於 有 個 別 需 要 的 學 生 身 上

, 幫 助 其 技 能 發 展 和 增 強 自 信 心 。 因 此 , 同 儕 教 導 是 需 要 經 過 設 計 , 是 一 種 有 結 構 性 的 同 儕 互 動 模 式 , 藉 此 可 增 加 特 殊 學 生 的 互 動 機 會 , 也 可 以 提 昇 他 們 之 間 的 人 際 溝 通 及 友 誼 。

在 傳 統 的 教 室 中 , 是 由 教 師 來 教 導 學 生 , 為 了 增 進 教 學 的 效 果,解 決 教 師 人 力 的 不 足,同 儕 小 老 師 制( peer tutor)

是 由 學 生 來 教 導 學 生 ( students teach students)。 這 些 扮 演 教 師 角 色 的 同 儕 , 可 以 是 同 年 級 同 班 的 同 學 , 也 可 以 是 高 年 級 的 同 學( cross-age peer tutor)( 王 振 德,民 87,民 88)。

同 儕 教 導 是 一 種 很 有 彈 性 的 教 學 方 法 , 讓 教 師 可 以 自 由 分 配 時 間 去 關 心 需 要 特 別 幫 助 的 學 生 , 其 他 同 學 則 可 以 互 相 彼 此 協 助 學 習 , 如 此 可 以 在 普 通 教 育 中 實 施 特 殊 教 育

( Candler, Blackburn & Sowell, 1981)。

Topping( 2000) 指 出 同 儕 教 學 是 一 個 有 效 率 的 教 學 方 式 , 與 專 業 教 師 相 比 它 能 給 予 更 多 的 練 習 、 更 多 活 動 、 更 多 個 別 化 協 助 、 更 多 發 問 機 會 、 更 多 示 範 、 更 多 特 有 關 係 的 例 子 、 發 現 更 多 解 釋 、 更 多 暗 示 和 自 我 糾 正 、 更 多 立 即 回 饋 和 讚 美 , 洞 察 深 入 學 習 的 後 設 認 知 , 更 多 自 我 標 準 。 受 教 者 和 同 儕 小 老 師 能 學 習 到 給 予 和 接 受 讚 美 , 因 同 儕 教 學 讓 同 儕 間 有 深 入 接 觸 的 機 會 , 而 發 展 出 正 向 社 交 技 巧 , 養 成 良 好 的 溝 通 技 巧 , 學 習 如 何 發 問 、 做 摘 要 和 發 展 較 好 的 自 尊 。 許 多 研 究 證 明 同 儕 教 學 是 有 效 率 的 , 能 夠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和 節 省 教 學 成 本 ( Wacker & Berg, 1985)。

Foot, Morgan 和 Shute( 1990)則 指 出 , 同 儕 教 導 是 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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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出 一 種 不 尋 常 的 社 交 性 關 係 , 這 種 關 係 是 成 人 給 予 相 對 平 等 身 份 的 學 生 們 的 正 式 角 色 , 這 些 角 色 可 能 為 了 特 定 的 目 的 人 為 上 被 區 分 出 差 異 。 這 個 目 的 經 常 是 有 關 於 增 進 學 生 的 學 業 成 就 , 但 是 也 有 以 改 善 社 交 能 力 為 目 標 的 , 如 改 進 社 交 能 力 或 改 變 對 同 儕 的 態 度。

二 、 同 儕 教 導 的 實 施 模 式

王 振 德( 民 87,民 88)提 出,同 儕 小 老 師 的 實 施 方 式 , 雖 以 小 老 師 來 協 助 指 導 特 殊 學 生 為 主 , 尚 有 一 些 變 通 的 形 式 , 大 致 分 為 下 列 五 類 :

1.同 儕 個 別 指 導 ( peer toturing): 這 是 同 儕 小 老 師 的 主 要 形 式,即 由 資 源 教 師 或 特 教 教 師 安 排 經 過 挑 選 及 訓 練 的 小 老 師 , 來 個 別 指 導 特 殊 學 生 。

2.同 儕 楷 模( peer modeling):以 同 儕 當 作 模 仿 適 當 技 巧 或 行 為 的 楷 模 , 即 在 教 學 活 動 中 安 排 一 位 同 儕 楷 模 , 示 範 適 當 的 行 為 給 特 殊 兒 童 。

3.同 儕 督 導 ( peer monitoring): 很 多 殘 障 兒 童 無 法 獨 立 的 去 應 付 環 境 ,或 不 需 教 師 的 協 助 、注 意 去 完 成 某 些 工 作,同 儕 督 導 即 在 協 助 殘 障 兒 童 表 現 自 理 的 行 為 或 獨 立 完 成 某 件 工 作。

4.同 儕 引 發 訓 練 ( peer initiation training): 由 特 教 教 師 訓 練 同 儕 ,引 發 並 維 持 社 會 互 動 的 、溝 通 的 行 為 ,以 改 善 殘 障 兒 童 的 社 會 行 為。此 模 式 在 提 供 殘 障 兒 童 較 多 反 應 的 機 會 ,在 退 縮、自 閉 症 學 生 的 應 用 方 面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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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頗 佳 。

5.同 儕 輔 助 網( peer networking): 一 群 同 儕 對 殘 障 的 個 人 熟 識 並 關 切,作 為 提 供 支 持 性 的 友 伴 及 積 極 的 社 會 環 境 , 可 用 在 課 外 的 時 間 及 環 境。

另 外 , Foot 等 學 者 ( 1990) 也 提 出 幾 種 以 同 儕 為 重 心 發 展 出 的 教 學 模 式 , 包 括 有 同 齡 同 儕 教 導、 跨 齡 /能 力 同 儕 教 導 、 同 儕 輔 助 學 習 法 及 同 儕 交 互 指 導 教 學 。

參 、 同 儕 教 導 之 功 能

一 、 同 儕 教 導 的 優 點

Utley, Mortweet 和 Greenwood( 1997) 比 較 同 儕 小 老 師 與 傳 統 的 教 師 對 學 習 者 的 優 點 包 括 : (1)師 生 比 率 降 低 ; (2)學 習 者 投 入 學 習 的 時 間 提 高 ; (3)學 習 者 較 有 機 會 反 應 及 立 即 校 正 錯 誤 ; (4)學 習 者 的 動 機 因 為 加 上 同 學 的 支 持 協 助 而 提 高 ; (5)花 費 比 較 少 ( 引 自 王 振 德 , 民 87, 民 88)。

國 內 方 面 , 針 對 特 教 教 師 的 教 學, 張 英 鵬 ( 民 90) 提 出「 協 同 教 學 」、「 合 作 學 習」與「 同 儕 指 導」的 教 學 模 式 , 可 以 成 為 反 應 個 別 差 異 的 有 效 教 學 模 式 。其 中「 同 儕 指 導」

是 一 種 教 學 系 統 , 由 教 師 慎 重 配 對 進 行 合 作 , 高 能 力 者 協 助 低 能 力 者 。 實 施 同 儕 指 導 的 好 處 包 括 :

1.培 養 正 向 的 人 際 關 係 , 能 尊 重 每 個 人 的 長 短 處 。 2.發 展 合 作 及 相 互 尊 重 的 態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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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減 輕 教 師 的 時 間 壓 力 。

4.為 個 別 化 的 教 學 , 尤 其 同 儕 教 導 者 以 對 內 容 非 常 熟 練 者 為 佳 。

5.提 供 更 多 有 關 學 業 反 應 的 機 會 , 對 同 儕 教 導 者 及 同 儕 受 教 者 皆 然 。

6.給 予 同 儕 教 導 者 直 接 的 回 饋 , 代 表 被 教 師 肯 定 。 7.讓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以 一 對 一 個 別 教 學 方 式 獲 得 協 助 。 8.教 師 有 餘 力 對 更 多 學 生 進 行 教 學 。

9.使 能 力 差 的 學 生 也 有 分 享 其 學 習 的 責 任 。

10.同 儕 教 導 雖 以 學 習 內 容 為 主,但 也 有 許 多 非 正 式 交 談 的 機 會 。

11.符 合 成 本 效 益 。

12.學 生 間 心 理 語 言 接 近 , 較 易 了 解 。

因 之 , 同 儕 教 導 不 僅 有 助 於 語 言 交 談 、 溝 通 , 在 角 色 模 仿 中 也 能 傳 達 友 誼 。

二 、 同 儕 教 導 對 受 教 者 之 好 處

運 用 同 儕 教 導 , 可 使 受 教 學 生 的 個 別 需 求 獲 得 滿 足 , 並 使 教 師 有 充 分 時 間 照 顧 其 他 學 生 。 而 教 師 對 同 儕 教 導 者 與 受 教 學 生 的 掌 控 更 容 易 。 此 外 , 同 儕 教 導 者 能 隨 時 掌 控 受 教 學 生 的 學 習 過 程 , 監 督 其 錯 誤 , 立 即 做 回 饋 或 修 正 , 依 情 境 提 供 舉 例 、 說 明 等 。 同 儕 教 導 者 也 可 針 對 學 習 狀 況 在 適 當 時 機 使 用 增 強。 Cole 和 Chan( 1990) 並 指 出, 同 儕 監 控 及 社 會 團 體 能 用 來 幫 助 有 學 習 缺 陷 的 學 生 獲 得 適 當 的 社 會 技 巧 , 所 以 有 社 會 行 為 問 題 的 學 生 通 常 能 由 積 極 社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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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 度 的 同 儕 中 獲 益。

三 、 同 儕 教 導 對 同 儕 小 老 師 的 好 處

Olmscheid ( 1998) 主 張 任 何 年 齡 和 危 險 群 的 學 生 都 有 能 力 擔 任 其 他 學 生 的 同 儕 教 導 者, 其 中 的 受 益 也 是 顯 著 的

。 Cole 等 人 ( 1990) 認 為 大 部 份 的 同 儕 教 導 者 及 受 教 者 都 可 以 從 同 儕 教 導 計 劃 中 獲 益 , 同 儕 教 導 者 能 從 教 學 中 得 到 基 本 概 念 , 強 化 他 對 學 科 的 理 解 力 及 技 巧 能 力 , 有 些 更 可 得 到 其 他 學 科 領 域 的 知 識 。 此 外 , 對 學 習 困 難 學 生 的 幫 助 也 可 增 加 其 同 情 心 與 社 會 技 巧 , 同 儕 教 導 者 的 態 度 在 經 歷 過 這 些 後 會 變 得 更 積 極 。

四 、 同 儕 教 導 在 普 通 班 級 的 應 用

Lloyd, Crowley, Kohler 與 Strain( 1988)認 為 普 通 班 教 師 可 對 班 級 中 的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安 排 助 教 ( 也 就 是 同 儕 小 老 師 ), 課 程 設 計 也 可 使 之 更 適 合 學 生 需 求。 當 然, 教 師 事 前 的 準 備 , 尤 其 是 經 常 性 活 動 的 安 排 都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 同 儕 教 導 通 常 希 望 增 進 普 通 學 生 與 特 殊 學 生 的 關 係 , 它 鼓 勵 普 通 學 生 與 特 殊 學 生 的 積 極 互 動 , 並 使 他 們 能 在 合 作 的 環 境 中 完 成 學 習 。 教 學 過 程 鼓 勵 人 際 間 的 親 近 、 互 動 及 學 習 成 果 責 任 的 分 享 。

同 儕 教 導 的 過 程 能 提 供 個 別 需 求 的 學 生 能 參 與 正 常 班 級 活 動 的 機 會 , 因 他 們 缺 乏 技 巧 , 故 常 被 班 級 活 動 排 除 在 外 , 而 同 儕 教 導 則 使 他 們 有 機 會 在 正 常 環 境 中 獲 得 更 多 刺 激 , 以 達 到 更 高 的 成 就 水 準 。 同 儕 教 學 計 劃 可 適 合 各 種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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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 科 目 , 且 不 論 障 礙 程 度 如 何 的 學 生 都 能 從 中 獲 益 , 它 可 用 來 補 救 學 業 、 社 會 及 心 理 知 覺 技 巧 。 教 學 中 技 巧 的 轉 換 在 文 獻 中 提 到 的 並 不 多 , 然 而 普 通 班 級 中 的 同 儕 教 導 能 擴 展 並 刺 激 沒 有 能 力 的 學 生 , 這 是 在 特 殊 學 校 或 隔 離 環 境 中 沒 辦 法 做 到 的 。 很 多 有 價 值 的 經 驗 在 普 通 學 校 同 儕 教 導 計 劃 中 , 較 能 被 整 合 運 用( Cole & Chan, 1990)。

肆 、 同 儕 教 導 方 案 之 實 施

一 、 同 儕 教 導 之 目 標

利 用 同 儕 介 入 的 教 學 方 案 能 改 善 學 生 的 學 科 技 巧 和 社 交 能 力 ( Topping & Ehly, 1998 ; Utley, Mortweet &

Greenwood, 1997)。 系 統 化 的 同 儕 教 導 目 的 一 般 在 於 三 方 面 : 學 業 技 能 的 教 學 、 社 交 行 為 和 良 好 遵 守 秩 序 的 發 展 、 增 進 同 儕 關 係 。 其 範 圍 包 括 學 業 技 能 和 態 度 , 目 標 含 有 社 交 技 巧 , 其 中 同 儕 牽 連 是 社 交 互 動 介 入 的 必 然 部 份 , 因 為 同 儕 提 供 了 行 為 上 的 自 然 背 景 ( 詹 雅 淳 , 民 91)。

二 、 同 儕 的 選 擇

Scott, Clark 和 Brady( 1999) 以 下 列 四 項 標 準 選 擇 同 儕 為 媒 介 , 介 入 特 殊 學 生 的 行 為 :

1.願 意 參 與 研 究 者 。

2.有 良 好 的 學 校 出 席 記 錄 。

3.在 課 堂 中 , 能 夠 遵 循 老 師 的 要 求 。

4.在 大 部 份 的 社 交 情 境 中,有 合 理 適 宜 的 社 會 互 動 技 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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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同 儕 教 導 者 的 訓 練

大 部 份 同 儕 教 導 者 在 完 成 教 師 內 容 前 , 會 先 要 求 個 別 的 學 習 過 程 , 這 些 資 料 通 常 由 班 級 教 師 提 供 , 不 是 針 對 所 有 學 生 的 學 習 問 題 提 供 幫 助 。 他 們 並 認 為 對 同 儕 教 導 者 來 說 , 訓 練 計 劃 有 兩 個 主 要 的 指 標 : 第 一 是 同 儕 教 導 者 在 教 學 計 劃 中 得 到 必 須 的 技 巧 。 第 二 是 使 同 儕 教 導 者 有 更 多 自 信 來 扮 演 好 他 們 的 角 色 。 訓 練 計 劃 主 要 在 增 進 同 儕 教 導 者 的 知 識 與 技 能,而 使 學 生 的 學 習 獲 得 助 益( Helm & Kozloff, 1986)。同 儕 教 導 者 通 常 會 被 施 以 短 暫 的 課 程 , 使 他 們 知 道 如 何 傳 授 重 要 的 計 劃 內 容 及 如 何 處 理 學 生 的 個 別 問 題 。 同 儕 教 導 通 常 遵 循 著 教 師 的 指 導 、 說 明 來 做 教 學 。

根 據 Helm 等 人( 1986)的 研 究, 同 儕 教 導 者 的 訓 練 計 劃 有 兩 點 重 要 發 現 :( 一 ) 訓 練 對 同 儕 教 導 者 有 重 要 的 影 響 : 大 部 份 同 儕 教 導 者 在 態 度 上 有 轉 變 , 且 更 能 勝 任 。 同 儕 教 導 者 也 較 能 決 定 受 教 學 生 的 進 度 。 此 外 , 受 訓 過 的 同 儕 教 導 者 對 有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也 較 有 更 高 期 盼 , 並 知 道 如 何 使 用 引 導 等 技 巧 於 教 學 中;( 二 )訓 練 對 同 儕 教 導 者, 和 受 教 學 生 的 關 係 有 影 響 : 態 度 的 改 變 對 同 儕 教 導 者 行 為 的 變 化 產 生 影 響 , 在 訓 練 計 劃 中 同 儕 教 導 者 態 度 和 技 巧 的 增 進 促 成 了 目 標 的 達 成 , 而 能 導 致 成 功 的 教 學。

吳 淑 敏 ( 民 92) 提 出 同 儕 訓 練 的 幾 個 策 略 :

1. 觀 看 VCD: 同 儕 訓 練 時 利 用 觀 看 上 一 次 教 學 影 片 方 式 , 讓 同 儕 知 道 自 己 應 該 在 什 麼 樣 的 狀 況 下 協 助 或 教 導 受 教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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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直 接 教 導 : 讓 同 儕 明 白 可 以 在 什 麼 樣 的 狀 況 下 給 予 口 頭 指 導 或 肢 體 協 助 。 直 接 告 訴 同 儕 可 以 怎 麼 教 之 後, 必 須 讓 同 儕 覆 誦 一 遍 , 除 了 達 到 練 習 的 效 果 之 外 , 也 能 確 認 同 儕 表 現 得 正 不 正 確 。

3. 角 色 扮 演 : 由 教 師 或 另 一 名 同 儕 扮 演 受 教 者 , 同 儕 從 中 模 擬 演 練 各 種 情 境 , 瞭 解 協 助 者 的 角 色 , 以 及 與 受 教 者 的 應 對 方 式 。

4. 問 答 : 多 數 的 角 色 扮 演 裡 包 含 問 答 的 成 分 , 也 可 用 單 純 的 問 答 策 略 搭 配 其 他 方 式 來 進 行 同 儕 訓 練, 目 的 為 引 起 同 儕 注 意 和 確 認 同 儕 是 否 瞭 解 協 助 方 式 。

四 、 同 儕 小 老 師 的 角 色

吳 淑 敏( 民 92)運 用 同 儕 媒 介 暨 社 交 技 巧 教 學 介 入 自 閉 症 兒 童 之 社 會 能 力 , 分 析 同 儕 扮 演 的 四 個 角 色 :

1.小 老 師,可 提 供 教 導 正 確 反 應、澄 清 錯 誤、不 氣 餒 有 耐 心。

2.協 助 者 , 提 供 口 語 提 示 、 肢 體 協 助 、 使 用 創 新 方 法 。 3.小 管 家 , 像 媽 媽 會 擔 心 孩 子 生 活 上 的 瑣 事 一 般 。 4.小 天 使 , 安 撫 情 緒 、 讚 美 、 邀 請 、 分 享 、 回 應 起 始 。

五 、 同 儕 教 導 的 技 巧

傳 統 同 儕 教 導 者 運 用 包 括 控 制 、 增 強 、 模 範 及 說 明 等 技 巧 , 控 制 包 括 監 督 同 儕 受 教 者 的 日 常 表 現 , 同 儕 教 導 者 會 對 同 儕 受 教 者 回 饋 。 增 強 則 對 適 當 的 行 為 加 以 讚 賞 ; 模 範 則 由 同 儕 教 導 者 實 地 教 授 ; 說 明 則 包 括 對 主 題 的 關 係 做 解 說 ( Ehly & Larsen, 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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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同 儕 教 導 中 教 師 的 角 色 與 任 務

Ehly 等 人 ( 1980) 指 出 , 同 儕 教 導 者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 但 教 師 則 主 導 教 學 方 向 、 組 織 及 成 果 。 教 師 是 教 學 過 程 的 協 調 者 , 並 對 教 學 成 果 負 責 。 教 師 通 常 要 先 看 過 教 學 步 驟 、 訓 練 , 並 給 予 同 儕 教 導 者 建 議 。 若 課 程 需 要 改 變 , 教 師 也 得 控 制 同 儕 教 導 者 的 工 作 。 此 外 ,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 同 儕 教 學 者 與 同 儕 受 教 者 的 行 為 與 態 度 對 教 學 成 果 有 相 當 大 的 影 響 , 教 師 需 努 力 去 平 衡 這 些 影 響 , 使 同 儕 教 學 者 與 同 儕 受 教 者 獲 得 最 大 的 助 益 。 Sanders , P.

( 2001) 則 認 為 教 師 在 整 個 同 儕 教 導 過 程 中 做 的 事 包 括 : 提 供 援 助 、 記 錄 、 增 強 等 。

七 、 同 儕 教 導 方 案 的 設 計

Cole 與 Chan( 1990) 指 出 , 同 儕 教 導 過 程 中 , 最 初 由 教 師 提 供 訊 息 給 同 儕 教 導 者 , 當 同 儕 教 導 者 能 力 增 加 時 , 成 為 教 師 在 教 學 上 的 同 盟 關 係 , 運 用 同 儕 的 團 體 動 力 , 進 行 教 學 活 動 。 Cole 等 人 更 提 出 下 列 指 標 為 有 效 建 立 成 功 教 學 的 程 序 :

1.診 斷 學 生 的 弱 點 並 建 立 清 楚 的 學 習 方 針 。 2.調 和 同 儕 教 導 者 與 同 儕 受 教 者 。

3.發 展 合 適 的 計 劃 及 課 程 內 容 。

4.為 同 儕 教 導 者 做 一 個 短 暫 訓 練 計 劃 。

5.設 計 一 個 能 讓 同 儕 教 導 者 使 用 的 簡 單 教 學 程 序 。 6.建 立 一 個 實 用 的 工 作 常 規 。

7.為 同 儕 教 導 者 提 供 一 個 合 適 的 工 作 環 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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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對 同 儕 教 導 者 及 同 儕 受 教 者 增 強 。 9.監 控 教 學 的 過 程 。

10.如 必 要 更 換 同 儕 教 導 者 。

詹 雅 淳 ( 民 91) 指 出 , 同 儕 教 導 方 案 要 成 功 地 實 施 必 須 先 架 構 出 一 份 完 整 的 同 儕 教 導 方 案 計 劃 , 要 考 慮 到 幫 助 不 同 能 力 、 興 趣 和 背 景 的 異 質 團 體 一 起 互 相 學 習 , 對 於 時 間 規 劃 和 管 理 、 成 功 率 、 學 科 學 習 時 間 、 監 控 以 及 提 問 題 方 法 等 有 效 的 教 學 過 程 皆 併 入 在 同 儕 教 學 中 , 還 包 括 訓 練 同 儕 教 導 者 的 過 程 。

Utley 等 人( 1997)指 出 , 同 儕 教 導 計 劃 應 包 含 以 下 重 點 :

1.訂 定 目 標

確 定 誰 將 對 誰 教 什 麼 教 材 內 容 ? 目 的 是 什 麼 ? 目 標 應 該 要 簡 單 並 且 容 易 達 成,目 標 最 好 以 簡 單 句 描 述 出 清 楚 的 意 思 。 Jenkins 和 Jenkins( 1985) 認 為 同 儕 教 導 計 劃 的 目 標 應 該 從 小 開 始,為 了 達 成 同 儕 教 學,同 儕 教 學 計 劃 應 該 要 簡 單 化 和 易 完 成,如 此 每 個 人 也 許 可 以 理 解 此 計 劃 如 何 運 作 。

2.評 估 同 儕 教 導 方 案 的 方 式

評 估 結 果 可 以 幫 助 我 們 瞭 解 同 儕 教 導 方 案 的 效 果,好 處 包 括 : (1)在 方 案 已 經 完 成 時 , 可 以 知 道 方 案 是 否 達 成 了 預 期 的 目 標。(2)方 案 成 效 出 來 後,參 與 方 案 的 每 個 人,

包 括 同 儕 小 老 師 、 受 教 者 和 行 政 人 員 是 否 感 到 滿 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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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估 方 式 包 括 方 案 前、方 案 實 施 中 和 方 案 結 束 後,紀 錄 小 老 師 及 受 教 者 的 表 現 ; 採 用 評 量 表 評 估 不 同 行 為 類 型 ; 採 用 標 準 化 測 驗 ; 採 用 標 準 化 參 照 教 學 教 材 等 。 3.組 織 教 材

教 材 必 須 是 受 教 者 最 需 要 學 習 的 內 容 , 同 時 是 經 過 組 織 適 合 受 教 者 的 , 對 小 老 師 而 言 能 夠 獨 立 教 導 , 有 明 確 的 反 應 和 期 待 行 為 。 此 外 還 需 考 量 受 教 者 學 習 時 的 增 強 系 統 , 滿 足 受 教 者 和 小 老 師 兩 者 。

4.定 義 角 色

若 能 由 專 業 人 員 負 責 整 個 同 儕 教 導 方 案 的 統 籌 協 調,則 可 以 避 免 溝 通 的 失 敗 和 能 量 的 損 失,而 同 儕 教 導 方 案 才 能 成 功 地 執 行。定 義 角 色 事 實 上 是 溝 通 過 程 的 要 素 之 一,溝 通 意 味 分 享 和 分 擔 責 任,同 儕 教 導 方 案 的 計 畫 者 將 相 關 人 員 所 負 擔 的 角 色 列 出,相 關 人 員 可 能 包 括 研 究 者、

特 教 教 師、普 通 教 師、受 教 學 生 和 同 儕 小 老 師,事 先 呈 現 所 有 人 員 的 角 色 和 責 任 是 必 須 的( Kohl & Stettner-Eaton, 1985)。

5.訓 練 同 儕 小 老 師

(1)同 儕 小 老 師 的 訓 練 方 法 : 訓 練 方 法 包 括 訪 談 、 角 色 扮 演 、腦 力 激 盪、使 用 視 聽 器 材 、教 師 示 範 說 明、小 團 體 討 論 等 。

A.訪 談 — 一 些 半 結 構 的 活 動 可 以 幫 助 受 教 者 和 小 老 師 打 破 僵 局 而 建 立 彼 此 的 互 動 。 最 常 見 的 方 法 就 是 教 導 小 老 師 訪 談 受 教 者 , 可 教 導 小 老 師 一 些 訪 談 技 巧 並 幫 助 他 們 練 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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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角 色 扮 演 — 使 用 角 色 扮 演 能 發 現 教 學 時 可 能 遇 到 的 困 難 , 並 在 小 老 師 的 訓 練 過 程 中 激 發 出 更 多 相 關 的 討 論 。 角 色 扮 演 可 以 讓 小 老 師 擁 有 更 多 必 備 的 技 能 去 處 理 教 導 時 發 生 的 問 題 , 而 且 也 能 讓 小 老 師 經 歷 當 受 教 者 時 不 安 的 經 驗 , 同 時 增 加 小 老 師 演 練 和 實 習 的 機 會 ( 呂 素 幸 , 民 81; 吳 金 蓮 , 民 79; Donder &

Nietupski, 1981; Maher, 1984)。

C .腦 力 激 盪 — 腦 力 激 盪 是 將 小 老 師 聚 集 在 一 起 互 相 討 論 出 一 些 快 速 產 生 的 想 法 或 意 見,用 意 在 於 讓 每 個 人 都 有 機 會 去 貢 獻 想 法。同 儕 教 導 中 的 小 老 師 使 用 腦 力 激 盪 就 如 同 角 色 扮 演 一 般,可 以 提 供 小 老 師 有 機 會 去 思 考 他 們 在 同 儕 教 導 中 可 能 遇 到 的 情 況 , 並 發 現 他 們 可 以 提 供 的 資 源 。

D.使 用 視 聽 器 材 — Beardon( 1990)運 用 錄 影 帶 放 映 有 經 驗 的 教 師 上 課 指 導 學 習 遲 緩 學 生 的 情 形,對 小 老 師 有 不 錯 的 示 範 作 用。而 將 小 老 師 指 導 受 教 者 的 情 形 錄 影 或 錄 音 下 來,事 後 播 放 回 顧 , 亦 有 助 於 小 老 師 檢 視 自 己 的 教 導 狀 況( 引 自 詹 雅 淳 , 民 91)。

E.教 師 示 範 說 明 — 教 師 親 自 上 陣 , 說 明 教 學 或 輔 導 過 程,讓 小 老 師 有 深 入 的 瞭 解( Beardon, 1990;

引 自 詹 雅 淳 , 民 91)。 Wacker, Berg, Lucy 和 Joy( 1989) 提 供 示 範 、 糾 正 和 讚 美 , 個 別 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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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老 師 練 習 這 些 技 能 , 同 時 改 正 其 錯 誤 。 F.小 團 體 討 論 — 可 先 分 組 討 論 , 再 共 同 討 論 , 而 教 師

則 在 討 論 過 程 中 給 予 適 當 的 鼓 勵,使 小 老 師 更 有 信 心 擔 任 教 學 工 作 。

(2)設 計 訓 練 課 程 內 容 : 從 文 獻 中 發 現 , 大 部 分 學 者 提 出 的 訓 練 方 法 如 下

A.教 學 輔 導 的 原 則 — 教 導 溝 通 技 巧 , 強 調 傾 聽 、 監 督 、 糾 正 和 注 意 受 教 者 的 方 法 ( 詹 雅 淳 , 民 91)。

B.教 學 技 巧 — 說 明 在 教 學 過 程 中,受 教 者 做 對 或 做 錯 時 , 小 老 師 應 該 有 什 麼 反 應 , 應 該 如 何 給 予 口 頭 讚 美 、 糾 正 及 回 饋 , 以 及 在 教 學 中 如 何 為 受 教 者 提 供 示 範( 梁 素 霞,民 91;詹 雅 淳 , 民 91)。

C .教 學 步 驟 — 教 導 小 老 師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可 以 運 用 實 物 教 學 、 口 頭 說 明 和 身 體 協 助 的 實 施 程 序 , 讓 小 老 師 有 機 會 演 練 ( 梁 素 霞 , 民 91; 詹 雅 淳 , 民 91)。

D.問 題 解 決 策 略 — 讓 同 儕 小 老 師 知 道 在 教 學 中 遇 到 問 題 時 如 何 解 決 , 進 而 增 進 問 題 解 決 的 能 力

( 吳 淑 敏 , 民 92)。

E.負 責 態 度 — Bowman ( 1986) 讓 同 儕 小 老 師 瞭 解 同 儕 個 別 教 學 方 案 的 目 的 和 需 負 起 的 責 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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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支 持 同 儕 小 老 師

方 案 實 施 期 間 與 同 儕 小 老 師 保 持 密 切 聯 繫 , 每 次 同 儕 教 學 活 動 後 , 研 究 者 需 召 開 座 談 會 議 , 給 予 小 老 師 一 些 回 饋 並 讓 其 討 論 遇 到 的 難 題 , 同 時 澄 清 疑 慮 , 提 供 明 確 的 教 導 步 驟 、 教 學 技 巧 、 糾 正 錯 誤 和 增 強 受 教 者 的 方 法 ( Donder & Nietupski, 1981; Maher, 1984)。

7.其 他 要 素

讓 小 老 師 清 楚 整 個 方 案 的 相 關 訊 息 , 如 特 殊 學 生 的 溝 通 系 統 和 障 礙 情 形 、 同 儕 教 導 的 實 施 時 間 、 期 間 、 場 所 、 內 容 等 。 研 究 者 應 提 供 小 老 師 紀 錄 受 教 者 學 習 成 果 的 表 格,如 此 才 算 是 一 個 有 結 構 的 同 儕 教 導 方 案。此 外 , 將 每 個 受 教 者 的 教 材 、 學 習 結 果 等 文 件 放 在 一 個 資 料 夾 裡 , 如 此 若 要 輪 替 小 老 師 時 , 新 的 小 老 師 才 能 在 短 時 間 內 替 代 先 前 的 小 老 師 ( Kohl & Stettner-Eaton, 1985)。

綜 合 言 之 , 要 建 立 一 個 同 儕 教 導 計 劃 , 教 師 首 先 要 診 斷 學 生 的 缺 陷 , 建 立 特 殊 的 學 習 目 標 , 依 據 學 生 特 質 尋 找 適 當 的 同 儕 教 導 者 , 發 展 合 適 的 計 劃 及 教 材 , 對 同 儕 教 導 者 施 以 訓 練 , 設 計 能 被 同 儕 教 導 者 使 用 的 簡 單 教 學 過 程 。 建 立 實 際 的 工 作 規 則 , 提 供 適 合 的 工 作 環 境 , 設 計 同 儕 教 導 者 與 同 儕 受 教 者 間 適 宜 的 增 強 , 監 控 教 學 程 序 , 若 同 儕 教 導 者 與 受 教 者 間 出 現 衝 突 , 則 趕 緊 更 換 同 儕 教 導 者 。 而 同 儕 教 導 方 案 要 能 成 功 , 必 須 先 有 詳 細 的 計 畫 , 事 先 設 計 好 小 老 師 的 訓 練 重 點 , 教 師 的 角 色 從 教 學 者 轉 變 為 同 儕 教 導 方 案 的 監 督 者 , 協 助 小 老 師 勝 任 教 導 任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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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 影 響 同 儕 方 案 成 效 之 因 素

一 、 同 儕 教 導 者 與 受 教 者 之 關 係

同 儕 教 導 者 與 同 儕 受 教 者 的 交 流 會 影 響 教 學 成 功 與 否 的 品 質 。 若 是 同 儕 教 導 者 與 同 儕 受 教 者 有 良 好 人 際 與 溝 通

,教 學 成 效 則 良 好;若 同 儕 教 導 者 與 同 儕 受 教 者 互 相 衝 突,

成 功 機 會 則 大 減 ( 詹 雅 淳 , 民 91)。

梁 素 霞 ( 民 91) 亦 表 示 , 同 儕 教 導 者 們 若 能 與 受 教 學 生 充 分 互 動 , 此 教 學 必 然 成 功 。 若 受 教 學 生 能 在 訓 練 中 進 步,同 儕 教 導 者 們 將 會 從 其 角 色 得 到 很 大 的 滿 足。Ward, A. M.

( 1998) 曾 對 「 傳 統 的 」 同 儕 反 應 加 以 診 斷 評 估 , 發 現 同 儕 間 相 互 的 回 應 是 一 項 建 設 性 的 班 級 教 學 技 術 。

二 、 同 儕 教 導 者 的 行 為

Helm 等 人( 1986) 指 出 , 教 學 訓 練 計 劃 成 功 的 因 素 是 當 同 儕 教 導 者 具 備 下 列 行 為:( 一 )有 適 當 的 概 念 知 識 及 有 效 教 學 的 原 則 ;( 二 ) 能 在 訓 練 時 示 範 正 確 的 技 巧 ;( 三 ) 能 在 實 際 情 況 下 示 範 正 確 的 技 巧;( 四 )能 解 釋 學 得 的 技 巧 和 實 際 教 學 的 關 係;( 五 )能 學 習 如 何 更 積 極 的 與 受 教 學 生 互 動 ;( 六 ) 不 要 去 增 強 不 適 當 的 行 為 ;( 七 ) 對 學 習 者 的 行 為 做 適 切 的 反 應;( 八 )在 訓 練 計 劃 中, 示 範 如 何 使 學 習 者 有 積 極 的 行 為。 Helm 等 人 亦 強 調, 大 部 份 的 同 儕 教 導 者 都 需 要 有 相 當 的 知 識 及 原 則 來 訓 練 沒 有 能 力 的 學 生 , 其 次 則 是 在 實 際 環 境 中 的 教 學 技 巧 。 若 受 教 學 生 在 訓 練 期 中 對 自 己 的 進 度 負 責 , 那 麼 同 儕 教 導 者 將 會 對 他 們 的 角 色 感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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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 意 。 他 們 的 角 色 能 成 功 與 否 , 與 達 成 目 標 的 進 度 有 直 接 和 間 接 關 係 。 同 儕 教 導 者 必 須 得 到 能 符 合 他 們 能 力 、 有 價 值 的 目 標 。

Cole 和 Chan( 1990)認 為 同 儕 教 導 者 有 足 夠 知 識 及 概 念 來 接 受 訓 練 計 劃 , 其 成 效 最 佳 ; 而 同 儕 教 導 者 的 準 備 工 作 也 很 重 要 。 同 儕 教 導 者 及 受 教 者 準 備 的 越 好 , 學 習 結 果 也 會 越 佳 。 精 神 及 實 際 的 準 備 對 同 儕 教 學 經 驗 是 必 要 的 , 若 花 時 間 在 教 學 準 備 上 , 其 成 效 必 會 明 顯 。 而 教 學 的 舉 例 與 示 範 技 巧 也 能 提 昇 教 學 活 動 。 許 多 研 究 也 顯 示 , 若 受 教 學 生 較 難 控 制 或 有 嚴 重 問 題 , 同 儕 教 導 者 將 會 更 投 入 同 儕 教 學 情 境 。

三 、 同 儕 教 導 計 劃 的 擬 定

Cole 和 Chan( 1990)指 出, 同 儕 教 學 能 對 普 通 班 及 特 殊 班 減 輕 負 擔 , 成 功 之 鑰 便 是 由 小 計 劃 開 始 而 擴 展 至 較 詳 盡 的 系 統 ; 而 同 儕 教 導 計 劃 的 品 質 越 好 , 對 學 習 的 影 響 也 越 佳 。 計 劃 的 品 質 影 響 了 同 儕 教 學 狀 況 、 回 饋 及 增 強 。 而 正 式 的 教 學 計 劃 也 比 非 正 式 計 劃 佳 。 要 有 普 遍 而 積 極 的 影 響 不 只 是 將 同 儕 教 導 者 及 受 教 者 放 在 一 起 , 而 是 要 計 劃 引 導 此 一 小 團 體 做 更 有 效 的 計 劃 。

吳 淑 敏 ( 民 92) 提 出 在 自 閉 症 學 生 身 上 , 運 用 同 儕 媒 介 暨 社 交 技 巧 教 學 的 關 鍵 元 素 有:

1.時 間 安 排 的 結 構 性、有 效 的 增 強 物、具 視 覺 線 索 的 教 材 、 符 合 教 學 目 標 並 吸 引 學 生 注 意 的 玩 具 。

2.採 用 觀 看 VCD、 直 接 教 導 、 角 色 扮 演 、 問 答 與 討 論 等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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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進 行 同 儕 訓 練 , 能 讓 同 儕 清 楚 自 己 可 以 怎 麼 做。

3.採 用 故 事 引 導 與 遊 戲 引 導 的 方 式 複 習 舊 技 巧 , 示 範 並 提 供 正 負 例 的 方 式 教 導 新 技 巧 , 在 遊 戲 中 與 模 擬 情 境 中 做 行 為 演 練 及 修 正 , 增 強 物 的 回 饋 等 步 驟 進 行 社 交 技 巧 訓 練 , 能 讓 特 殊 兒 童 瞭 解 自 己 該 做 什 麼 。

四 、 教 師 因 素

教 師 都 希 望 自 己 額 外 付 出 的 同 儕 教 導 得 到 預 期 目 標 , 若 沒 有 , 則 會 降 低 同 儕 教 導 的 比 例 。 教 師 必 須 著 眼 於 全 班 學 生 的 進 步 , 而 非 只 注 意 同 儕 教 導 的 計 劃 , 否 則 就 可 能 只 有 少 數 人 能 從 中 得 益 ( Gerber & Kauffman, 1981)。

五 、 實 施 同 儕 教 導 方 案 的 阻 力

Olmscheid ( 1998) 提 出 , 實 施 與 維 持 有 效 同 儕 教 導 方 案 的 障 礙 , 包 括 : 執 行 不 完 整 、 教 師 缺 乏 凝 聚 力 、 缺 乏 對 教 師 的 行 政 支 持 、 以 及 教 師 過 重 的 負 荷 量 等 。

Gerber 等 人 ( 1981) 則 指 出 , 同 儕 教 導 必 須 再 花 額 外 時 間 來 訓 練 助 教 , 另 一 個 問 題 是 同 儕 教 導 到 底 是 教 學 的 補 充 抑 或 替 代 , 大 部 份 專 家 不 認 為 同 儕 教 導 是 替 代 特 殊 教 育 , 而 是 使 學 生 從 一 般 班 級 活 動 中 能 參 與。

由 上 可 知 , 對 同 儕 教 導 成 效 的 影 響 因 素 主 要 有 : 對 同 儕 教 導 者 足 夠 的 訓 練 時 間 , 監 控 教 學 活 動 、 評 量 同 儕 教 導 者 及 受 教 者 對 目 標 達 成 的 程 度 、 給 予 同 儕 教 導 者 的 計 劃 , 特 別 是 有 關 回 饋 、 增 強 等 教 學 技 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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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同 儕 教 導 在 特 殊 教 育 之 應 用 與 相 關 研 究

在 同 儕 教 學 相 關 的 文 獻 資 料 中 , 大 部 份 的 研 究 者 使 用 同 儕 教 學 的 方 法 教 授 學 科 內 容 , 例 如 認 字、 拼 字 、 閱 讀 、 書 寫 、 數 學 等 ( 詹 雅 淳 , 民 91)。

目 前 國 內 外 用 在 同 儕 教 導 之 相 關 研 究 主 題 領 域 有 休 閒 技 能 、 生 活 技 能 和 學 業 技 能 , 其 中 生 活 技 能 的 研 究 較 多。

本 研 究 之 班 級 適 應 以 在 普 通 班 級 中 表 現 出 常 規 、 指 令 遵 守

、 人 際 互 動 等 技 能, 但 國 內 相 關 研 究 並 不 多 見 , 故 以 下 僅 探 討 美 國 應 用 同 儕 教 導 於 普 通 班 級 之 相 關 研 究 和 國 內 同 儕 教 導 之 相 關 研 究 。

壹 、 美 國 應 用 同 儕 教 導 於 普 通 班 級 之 相 關 研 究

國 外 關 於 同 儕 教 導 之 相 關 研 究 和 文 獻 甚 多 , 以 下 歸 納 整 理 1990 年 後 以 回 歸 主 流、融 合 教 育 為 主 題 之 同 儕 教 導 相 關 研 究 。

Birnbaum ( 1900) 嘗 試 運 用 同 儕 教 導 來 增 進 十 四 名 國 中 行 為 障 礙 學 生 在 回 歸 主 流 環 境 中 的 社 交 技 巧 和 學 業 成 就

, 十 七 名 高 中 學 生 被 選 為 同 儕 指 導 者 , 並 在 計 劃 實 施 前 後 接 受 一 連 串 訓 練 課 程 。 他 們 每 週 需 鑑 別 出 教 導 行 為 和 教 導 策 略 、 與 受 教 學 生 一 起 工 作 三 次 、 書 寫 日 誌 , 以 及 完 成 受 教 學 生 進 步 情 形 的 紀 錄 表 。 受 教 學 生 在 環 境 參 與 、 降 低 不 當 語 言 的 使 用 率 、 完 成 班 級 指 派 工 作 、 學 業 成 績 、 同 儕 互 動 與 獨 立 接 觸 、 負 向 行 為 數 量 以 及 規 則 遵 守 各 方 面 都 有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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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正 向 結 果 , 而 同 儕 指 導 者 亦 同 時 獲 得 對 身 障 同 學 的 認 識 與 計 畫 教 導 目 標 能 力 的 幫 助 。 此 外 回 歸 班 級 的 普 通 教 師 也 表 示 受 教 學 生 的 學 業 表 現 及 行 為 有 顯 著 的 改 變 。

Burts( 1900) 在 普 通 中 學 環 境 內 設 計 了 以 非 障 礙 學 生 為 媒 介 來 教 導 三 名 智 能 障 礙 同 班 同 學 , 目 的 在 提 高 智 障 學 生 的 基 本 學 科 學 習 技 巧 , 如 認 識 數 字 、 辨 認 時 間 和 使 用 金 錢 等 能 力 ; 並 企 圖 增 加 普 通 學 生 與 智 障 學 生 間 的 互 動 。 同 儕 小 老 師 在 為 期 兩 天 的 訓 練 工 作 坊 中 學 習 結 構 性 的 教 導 程 序 同 時 在 整 個 同 儕 教 導 計 劃 中 接 受 諮 商 。 前 後 測 結 果 顯 示

, 三 名 智 障 學 生 的 學 業 成 就 提 高 了 , 與 同 班 同 學 互 動 的 社 會 行 為 也 改 善 了 。

Bowers( 1991) 研 究 一 名 小 學 教 師 使 用 同 儕 教 導 作 為 協 助 普 通 班 級 中 處 於 危 機 之 學 生 的 一 種 個 別 教 導 形 式 。 受 教 者 為 四 個 二 年 級 和 四 個 三 年 級 學 生 , 在 必 須 的 工 作 上 無 法 表 現 良 好 品 質 , 但 心 理 測 驗 分 數 又 高 過 能 安 置 在 特 教 班 的 標 準 ; 這 些 學 生 在 加 利 福 尼 亞 基 本 技 巧 測 驗 上 的 閱 讀 分 數 低 於 35%, 同 儕 小 老 師 係 經 過 篩 選 、 訓 練 , 由 教 師 提 供 各 種 教 導 資 源 。 受 教 學 生 在 同 儕 教 導 介 入 前 亦 先 做 過 前 測

。 實 施 方 式 包 括 ? 日 的 配 對 學 習 和 使 用 批 判 思 考 技 巧 於 閱 讀 活 動 中 。 同 儕 小 老 師 和 受 教 學 生 每 日 有 三 十 分 鐘 共 同 閱 讀 , 共 持 續 十 二 週 。 最 後 使 用 與 前 測 同 一 份 測 驗 工 具 , 結 果 顯 示:八 名 學 生 在 閱 讀 上 的 分 數 皆 達 到 95%至 100%的 水 準 , 證 實 同 儕 教 導 的 介 入 的 確 能 增 進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的 閱 讀 能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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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ner( 1992) 透 過 師 生 合 作 模 式 來 增 加 國 中 小 回 歸 普 通 班 級 的 情 緒 障 礙 學 生 數 量 。 主 要 的 六 個 研 究 目 標 為 : 1.增 加 特 教 教 師 訓 練 技 巧 以 協 助 身 障 學 生 成 功 回 歸 主 流;2.

提 高 國 中 小 安 置 在 回 歸 班 級 中 情 障 學 生 的 個 案 數 量;3.提 高 可 供 情 障 學 生 安 置 的 回 歸 班 級 數;4.增 進 情 障 學 生 的 回 歸 安 置 期 間; 5.提 高 普 通 教 師 對 情 障 學 生 的 接 納 態 度; 6.增 進 情 障 學 生 的 社 交 技 巧 , 以 改 善 同 儕 接 納 態 度 。 使 用 策 略 包 括 有 : 對 普 通 教 師 和 特 教 教 師 的 行 為 管 理 及 社 交 技 巧 課 程 研 習 、 對 情 障 學 生 進 行 社 交 技 巧 訓 練 、 同 儕 的 教 導 、 對 情 障 學 生 和 其 普 通 教 師 的 激 勵 計 劃 等 。 此 外 , 特 教 教 師 亦 提 供 普 通 教 師 諮 詢 , 以 協 助 回 歸 主 流 的 過 程 與 維 持 。 本 研 究 的 所 有 措 施 皆 帶 來 正 向 結 果 : 提 升 了 教 師 的 教 導 訓 練 技 巧 、 改 善 了 普 通 教 師 對 情 障 學 生 的 接 納 態 度 , 甚 至 二 十 七 位 情 障 學 生 中 有 二 十 二 位 學 生 願 意 接 納 其 回 歸 的 班 級 數 量 增 加 了;足 見 同 儕 教 導 的 介 入 可 有 效 協 助 情 障 學 生 的 回 歸 主 流。

Miller, Wienke 和 Friedland( 1999)研 究 十 六 個 普 通 教 師 參 與 融 合 教 育 資 格 計 劃 , 將 焦 點 放 在 有 效 融 合 學 障 學 生 於 普 通 班 級 中 , 重 要 的 七 個 教 導 和 行 為 管 理 技 巧 為 : 課 程 本 位 的 評 量 、 合 作 學 習 、 學 生 自 我 管 理 、 同 儕 教 導 、 直 接 教 學 、 策 略 教 學 及 目 標 設 定 。 他 們 在 計 劃 開 始 前 和 計 劃 完 成 後 六 個 月 收 集 相 關 資 料 , 結 果 顯 示 , 除 了 策 略 教 學 外 , 其 他 六 個 技 巧 對 學 障 學 生 在 普 通 班 的 融 合 皆 有 顯 著 的 改 善 與 助 益 。 從 教 師 的 實 施 成 效 評 量 問 卷 中 發 現 , 最 被 提 到 具 影 響 力 的 策 略 即 合 作 學 習 與 同 儕 教 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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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lberts( 2000) 針 對 五 個 國 中 重 度 障 礙 學 生 設 計 以 同 儕 訓 練 其 自 我 管 理 策 略 來 改 善 他 們 在 普 通 教 室 的 11 個 目 標 行 為 。 同 儕 小 老 師 由 國 二 正 常 同 儕 擔 任 , 並 接 受 八 週 的 訓 練 課 程 , 課 程 內 容 包 括 如 何 表 達 讚 美 、 正 增 強 、 改 正 錯 誤 和 資 料 蒐 集 , 另 讓 同 儕 小 老 師 討 論 如 何 使 身 障 學 生 學 習 追 蹤 及 維 持 自 己 的 行 為 。 同 儕 小 老 師 提 供 目 標 行 為 的 示 範 ; 教 導 身 障 學 生 使 用 自 我 紀 錄 表 ; 給 予 回 饋 、 鼓 勵 和 讚 美 。 同 儕 教 導 在 行 為 紀 錄 達 到 同 儕 小 老 師 和 受 教 者 間 80%的 一 致 性 時 即 停 止 。 在 同 儕 教 導 介 入 後 , 重 度 障 礙 學 生 的 行 為 表 現 立 刻 顯 示 戲 劇 性 的 改 變 ; 即 使 在 同 儕 教 導 撤 除 後 , 有 兩 名 學 生 的 行 為 依 然 可 以 維 持 , 另 三 個 學 生 的 行 為 於 再 介 入 階 段 也 能 達 到 良 好 的 表 現 。 最 後 的 結 果 顯 示 , 五 名 學 生 經 同 儕 教 導 自 我 管 理 策 略 後 在 班 級 的 適 應 能 力 都 改 善 了 , 此 研 究 也 證 實 同 儕 教 導 可 以 在 重 度 障 礙 學 生 學 習 自 我 行 為 管 理 方 面 獲 得 成 效 並 提 高 其 在 融 合 環 境 中 的 參 與 度 。

至 於 美 國 其 他 運 用 同 儕 教 導 於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融 合 於 普 通 教 育 環 境 的 研 究 不 勝 枚 舉 , 無 論 對 象 為 智 障 、 學 障 、 聽 障、情 障、行 為 障 礙 學 生 等,階 段 為 國 小、國 中 或 高 中 職 、 大 學 , 幾 乎 所 有 研 究 都 顯 示 : 在 普 通 教 師 和 特 教 教 師 的 適 當 協 助 下 , 以 同 儕 為 小 老 師 教 導 特 教 需 求 學 生 的 基 本 學 習 技 能 、 團 體 生 活 、 社 交 人 際 、 自 我 控 制 等 , 皆 能 獲 致 不 錯 的 教 導 效 果 , 進 而 增 進 特 殊 學 生 在 普 通 班 級 的 適 應 能 力。

(25)

表 2-2-1 美國應用同儕教導於普通班級之相關研究

研究者 研究對象 研究結果

Birnbaum

(1900)

十七名高中學生 擔任同儕指導者

,增進十四名國 中行為障礙學生 在回歸主流環境 中的社交技巧和 學業成就

1.受教學生在環境參與、降低不當語言的 使用率、完成班級指派工作、學業成 績、同儕互動與獨立接觸、負向行為 數量以及規則遵守各方面都有高度正 向結果。

2.同儕指導者亦同時獲得對身障同學的 認識與計畫教導目標能力的幫助。

3.回歸班級的普通教師也表示受教學生 的學業表現及行為有顯著的改變。

Burts

(1900)

以非障礙學生為 媒介教導三名智 能障礙同班同學

前後測結果顯示,三名智障學生的學業 成就提高了,與同班同學互動的社會行 為也改善了。

Bowers

(1991)

普通同儕教導普 通班級中處於危 機之四個二年級 和四個三年級學

八名學生在閱讀上的分數皆達到 95%至 100%的水準,證實同儕教導的介入的確 能增進特殊需求學生的閱讀能力。

Jamner

(1992)

1.對普通教師和 特教教師的行為 管理及社交技巧 課程研習

2.對情障學生進 行社交技巧訓練 3.實施同儕教導

本研究的所有措施皆帶來正向結果:提 升了教師的教導訓練技巧、改善了普通 教師對情障學生的接納態度,甚至二十 七位情障學生中有二十二位學生願意接 納其回歸的班級數量增加了;足見同儕 教導的介入可有效協助情障學生的回歸 主流。

Miller Wienke Friedland

(1999)

十六個普通教師 參與融合教育資 格計劃,焦點放 在有效融合學障 學生於普通班級

除了策略教學外,其他六個技巧(課程 本位的評量、合作學習、學生自我管理、

同儕教導、直接教學、目標設定)對學 障學生在普通班的融合皆有顯著的改善 與助益。從教師的實施成效評量問卷中 發現,最被提到具影響力的策略即合作 學習與同儕教導。

Gilberts

(2000)

國二正常同儕擔 任同儕小老師教 導五個國中重度 障礙學生以自管 理策略改善在普 通教室的 11 個 目標行為

五名學生經同儕教導自我管理策略後在 級的適應能力都改善了,證實同儕教導 以在重度障礙學生學習自我行為管理方 獲得成效並提高其在融合環境中的參與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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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 國 內 同 儕 教 導 之 相 關 研 究

以 下 詳 述 目 前 國 內 與 同 儕 教 導 相 關 的 各 項 研 究 : 吳 金 蓮 ( 民 78) 選 擇 國 二 英 語 科 低 成 就 學 生 擔 任 同 儕 小 老 師 個 別 教 導 國 一 英 語 科 低 成 就 學 生 , 結 果 顯 示 同 儕 個 別 教 學 對 小 老 師 之 英 語 科 學 習 態 度 有 立 即 與 長 期 效 果 ; 對 受 教 者 之 英 語 能 力 概 念 亦 有 立 即 效 果 , 但 在 英 語 科 成 就 動 機 及 英 語 科 學 習 態 度 則 不 具 立 即 和 長 期 效 果 。 此 外 , 同 儕 個 別 教 學 對 受 教 者 之 立 即 輔 導 效 果 不 因 性 別 而 有 差 異 , 但 在 英 語 科 學 習 態 度 的 長 期 輔 導 效 果 上 , 則 實 驗 組 女 生 優 於 男 生 。

呂 素 幸( 民 80)研 究 以 32 名 小 六 學 生 為 同 儕 小 老 師 教 導 32 名 小 四 數 學 成 績 不 佳 學 生 同 儕 輔 導 對 國 小 學 生 之 數 學 學 習 效 果 , 結 果 發 現 , 對 受 輔 生 數 學 學 業 成 績 具 有 輔 導 效 果 , 但 對 數 學 學 習 態 度 和 數 學 焦 慮 未 具 有 輔 導 效 果 。 而 同 儕 輔 導 員 接 受 訓 練 與 否 , 對 受 輔 生 的 數 學 學 業 成 績 、 數 學 態 度 和 數 學 焦 慮 的 輔 導 效 果 則 並 無 影 響 。

蘇 娟 代 ( 民 85) 以 8 名 國 中 二 、 三 年 級 輕 度 智 障 學 生 輪 流 擔 任 小 老 師 和 受 教 者 進 行 全 班 性 同 儕 指 導 策 略 以 增 進 英 語 字 彙 學 習 及 同 儕 關 係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大 部 份 受 試 者 在

「 口 語 閱 讀 英 語 單 字 」、「 說 出 英 語 單 字 的 中 文 意 義 」、「 拼 出 英 語 單 字 」 的 學 習 效 果 和 保 留 效 果 均 優 於 傳 統 教 學 , 其 中 又 以 「 口 語 閱 讀 英 語 單 字 」 和 「 說 出 英 語 單 字 的 中 文 意 義 」 效 果 較 好 。 同 時 , 在 實 驗 教 學 後 , 有 4 名 受 試 對 其 他 同 儕 的 悅 納 程 度 比 以 前 增 進 了 , 且 大 部 份 受 試 者 均 對 「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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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性 同 儕 指 導 策 略」 的 實 施 感 到 滿 意 。

詹 雅 淳 ( 民 91) 選 取 2 名 國 中 特 教 班 智 障 學 生 教 導 另 2 名 智 障 學 生 日 常 生 活 技 能,結 果 發 現,同 儕 教 學 對 受 教 者 煎 荷 包 蛋 、 煮 泡 麵 、 蒸 蛋 和 炒 蛋 炒 飯 四 項 活 動 技 能 有 立 即 教 學 效 果 , 亦 有 維 持 效 果 。 此 外 , 同 儕 個 別 教 學 亦 能 增 進 同 儕 小 老 師 之 正 向 社 交 技 巧 ; 導 師 、 同 儕 小 老 師 、 受 教 者 對 同 儕 個 別 教 學 均 感 到 滿 意 。

梁 素 霞 ( 民 91) 則 選 取 特 殊 學 校 國 小 部 二 至 六 年 級 學 生 中 10 名 國 語 科 成 績 較 佳 學 生 擔 任 同 儕 小 老 師 教 導 另 10 名 國 語 科 成 績 較 差 學 生 , 最 後 使 用 畢 保 德 圖 畫 詞 彙 測 驗 評 量 , 結 果 顯 示 實 驗 組 學 生 顯 著 優 於 控 制 組 學 生 , 而 實 驗 組 學 生 在 國 語 科 學 習 策 略 亦 顯 著 優 於 控 制 組 學 生 ; 對 同 儕 小 老 師 、 受 教 學 生 以 及 級 任 教 師 進 行 質 的 訪 談 , 也 顯 示 學 生 的 學 習 狀 況 與 行 為 改 變 的 進 步 。

許 莉 真 ( 民 91) 採 用 質 性 方 法 , 研 究 一 名 國 小 一 年 級 的 唐 氏 症 兒 童 在 融 合 教 育 班 的 同 儕 教 導 成 效 , 同 儕 小 老 師 由 四 名 融 合 班 的 普 通 學 生 擔 任 , 結 果 發 現 , 經 由 教 師 適 度 的 介 入 , 可 以 提 昇 特 殊 兒 童 的 同 儕 互 動 與 溝 通 能 力 , 並 培 養 一 般 兒 童 助 人 意 願 與 技 巧 , 且 自 然 形 成 「 同 儕 校 正 」 的 學 習 功 能 , 對 於 同 儕 間 因 應 問 題 能 力 有 確 實 的 效 益 。 而 影 響 同 儕 教 導 的 因 素 有 兒 童 個 人 因 素 、 課 室 中 的 活 動 形 式 、 時 間 與 成 人 的 介 入 及 指 導。

黃 淑 吟( 民 92)研 究 同 儕 教 導 對 智 能 障 礙 學 生 休 閒 技 能 之 教 學 效 果,選 擇 2 名 國 中 普 通 班 學 生 擔 任 小 老 師 教 導 2 名 特 教 班 智 障 學 生 , 研 究 發 現 同 儕 小 老 師 在 訓 練 期 間 表 現

(28)

良 好 的 學 習 成 效 , 在 整 個 同 儕 教 導 方 案 期 間 展 現 良 好 的 教 學 技 巧 及 態 度 。 顯 示 同 儕 小 老 師 的 訓 練 具 有 良 好 成 效 。 而 受 教 者 在 三 項 休 閒 技 能 之 達 成 比 率 能 適 當 提 昇 致 預 期 目 標

, 並 具 有 正 面 且 適 當 的 處 理 效 果 及 維 持 成 效 。 檢 驗 社 會 效 度 時 也 顯 示 , 受 教 者 、 同 儕 、 家 長 、 導 師 及 同 儕 小 老 師 均 認 同 該 同 儕 教 導 方 案 目 標 的 重 要 、 實 施 程 序 適 當 以 及 實 施 結 果 具 有 社 會 意 義 。

吳 淑 敏 ( 民 92) 研 究 同 儕 媒 介 暨 社 交 技 巧 教 學 增 進 自 閉 症 兒 童 之 社 會 能 力 , 以 一 名 自 閉 症 兒 童 搭 配 三 名 正 常 同 儕 的 方 式 , 運 用 質 性 方 法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同 儕 媒 介 暨 社 交 技 巧 教 學 的 關 鍵 元 素 包 括 : 時 間 安 排 的 結 構 性 、 有 效 的 增 強 物 、 具 視 覺 線 索 的 教 材 、 符 合 教 學 目 標 並 吸 引 學 生 注 意 的 玩 具;同 儕 訓 練 策 略;社 交 技 巧 教 學 設 計。而 教 學 之 後 , 自 閉 症 兒 童 的 社 交 技 巧 有 顯 著 的 改 變 , 能 主 動 表 現 甚 至 類 化 至 其 他 情 境 和 其 他 人 ; 自 閉 症 兒 童 與 同 儕 之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 出 現 漸 進 式 的 變 化 ; 此 外 , 自 閉 症 兒 童 社 會 能 力 的 增 加 , 連 帶 地 出 現 包 括 表 達 關 懷 、 適 應 陌 生 人 事 物 、 降 低 問 題 行 為 等 潛 在 的 變 化 。 同 時 , 同 儕 對 自 閉 症 兒 童 的 感 覺 有 正 向 改 變;友 誼 的 種 子 在 同 儕 與 自 閉 症 兒 童 之 間 生 根 萌 芽。

綜 合 分 析 上 述 國 內 與 同 儕 教 導 相 關 的 研 究 , 研 究 對 象 皆 以 智 障 、 自 閉 症 和 低 成 就 學 生 為 主 ; 教 導 內 容 包 括 學 科 能 力、生 活 技 能、休 閒 活 動 及 社 交 技 巧;除 低 成 就 學 生 外 , 以 身 障 學 生 為 研 究 的 受 試 對 象 都 在 十 人 以 下 , 而 同 儕 小 老 師 則 以 普 通 學 生、身 障 學 生、同 班 同 儕、高 年 級 同 儕 都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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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於 研 究 設 計 則 分 別 為 實 驗 組 -控 制 組 、 單 一 受 試 設 計 、 質 性 研 究 等 方 法 。 由 於 目 前 國 內 尚 未 有 運 用 同 儕 教 導 於 增 進 資 源 班 學 生 之 普 通 班 級 適 應 能 力 的 研 究 , 然 而 身 障 學 生 的 回 歸 、 融 合 問 題 亟 待 解 決 , 因 此 研 究 者 選 定 此 研 究 主 題 , 期 望 發 揮 資 源 教 室 方 案 對 普 通 教 師 的 協 助 功 能 。

表 2-2-2 國內同儕教導之相關研究

研究者 研究對象 研究結果

吳金蓮 民 78

國二英語科低成就 學生擔任同儕小老 師教導國一英語科 低成就學生

1.小老師之英語科學習態度有立即與長期 效果。

2.受教者之英語能力概念有立即效果,但 在英語科成就動機及英語科學習態度則不 具立即和長期效果。

呂素幸 民 80

32 名小六學生擔任 同儕小老師教導 32 名小四數學成績不 佳學生

對受輔生數學學業成績具有輔導效果,但 對數學學習態度和數學焦慮未具有輔導 效果。

蘇娟代 民 85

8 名國中二、三年級 輕度智障學生輪流 擔任小老師和受教

大部份受試者的「口語閱讀英語單字」「說 出英語單字的中文意義」「拼出英語單字」

的學習效果均和保留效果均優於傳統教 學,其中又以「口語閱讀英語單字」和「說 出英語單字的中文意義」效果較好。

詹雅淳 民 91

2 名國中特教班智 障學生擔任同儕小 老師教導 2 名國中 特教班智障學生生 活技能

1.對受教者煎荷包蛋、煮泡麵、蒸蛋和炒 蛋炒飯四項活動技能有立即教學效果,亦 有維持效果。

2.同儕個別教學能增進同儕小老師之正向 社交技巧,具立即教學效果和維持效果。

梁素霞 民 91

10 名特殊學校國小 部二至六年級國語 科成績較佳學生擔 任同儕小老師教導 另 10 名國語科成 績較差者

1.實驗組學生在畢保德圖畫詞彙測驗顯著 優於控制組學生。

2.實驗組學生在國語科學習策略顯著優於 控制組學生。

許莉真 民 91

四名國小一年級融 合班普通學生擔任 同儕小老師教導一 名國小一年級唐氏 症學生

經老師適度的介入,可以提昇特殊兒童 的同儕互動與溝通能力,並培養一般兒童 助人意願與技巧,且自然形成「同儕校正」

的學習功能,對於同儕間因應問題能力有 確實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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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表 2-2-2 國內同儕教導之相關研究 黃淑吟

民 92

2 名國中普通班學 生擔任同儕小老師 教導 2 名國中特教 班智障學生休閒技

1.同儕小老師在訓練期間表現良好的學習 成效,在整個同儕教導方案期間展現良好 的教學技巧及態度。

2.同儕教導使受教者在三項休閒技能之達 成比率能適當提昇至預期目標,並具有正 面且適當的處理效果及維持成效。

吳淑敏 民 92

6 名正常同儕教導 2 名分別為小一和 幼稚園大班的自閉 症兒童社交技巧(1 名自閉症兒童搭配 3 名正常同儕)

1.自閉症兒童的社交技巧有顯著的改變,

能主動表現甚至類化至其他情境和其他 人。

2.自閉症兒童與同儕之間的互動關係,出 現漸進式的變化。

3.自閉症兒童社會能力的增加,連帶地出 現包括表達關懷、適應陌生人事物、降低 問題行為等潛在的變化。

(31)

第 三 節 資 源 班 學 生 班 級 適 應 之 探 討 與 相 關 研 究

國 內 外 談 及 班 級 適 應 之 文 獻 較 少, 多 以 研 究 學 校 適 應 為 主 。 本 研 究 將 焦 點 放 在 資 源 班 學 生 的 班 級 適 應, 因 此 擬 探 討 學 校 適 應 中 牽 涉 到 班 級 適 應 之 部 份 。

壹 、 班 級 適 應 的 內 涵

我 國 特 殊 教 育 法 第 一 條 即 開 宗 明 義 指 出:「 為 使 身 心 障 礙 及 資 賦 優 異 之 國 民 , 均 有 接 受 適 性 教 育 之 權 利 , 充 分 發 展 身 心 潛 能 , 培 養 健 全 人 格 , 增 進 服 務 社 會 能 力 , 特 制 定 本 法 」( 教 育 部 , 民 90)。 因 此 身 心 障 礙 教 育 之 目 的 , 在 於 增 進 特 殊 學 生 個 人 適 應 、 家 庭 適 應 、 學 校 適 應 、 社 區 適 應 及 職 業 適 應 能 力 。

學 校 適 應( school adjustment),在 張 氏 心 理 學 辭 典( 張 春 興 , 民 88) 中 是 指 學 生 在 校 的 適 應 情 形。 學 生 在 校 是 否 適 應 良 好 , 主 要 按 照 以 下 三 個 標 準 來 評 定 :( 1) 學 業 方 面 的 成 就 能 達 到 適 於 自 己 能 力 的 水 準 ;( 2) 行 為 方 面 能 遵 守 學 校 既 定 的 規 範 ;( 3) 社 會 關 係 與 情 緒 人 格 方 面 , 能 友 愛 合 群 與 同 儕 相 處 良 好 。

吳 新 華 ( 民 85) 在 兒 童 適 應 問 題 一 書 中 指 出 : 學 校 適 應 乃 是 指 兒 童 處 學 校 環 境 中,能 安 適 地 生 活、有 效 地 學 習 , 並 與 老 師 及 同 學 間 建 立 和 諧 的 關 係 。 由 此 定 義 良 好 學 校 適 應 的 指 標 為 : 1.安 適 地 生 活 。 2.有 效 地 學 習 。 3.與 老 師 及 同 學 間 建 立 和 諧 的 關 係 。

數據

表 2-2-1  美國應用同儕教導於普通班級之相關研究  研究者  研究對象  研究結果  Birnbaum (1900)  十七名高中學生 擔任同儕指導者  ,增進十四名國  中行為障礙學生  在回歸主流環境  中的社交技巧和  學業成就  1.受教學生在環境參與、降低不當語言的使用率、完成班級指派工作、學業成績、同儕互動與獨立接觸、負向行為數量以及規則遵守各方面都有高度正向結果。 2.同儕指導者亦同時獲得對身障同學的認識與計畫教導目標能力的幫助。  3.回歸班級的普通教師也表示受教學生 的學業表現及行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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