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文獻探討 2-1 幼兒需求調查
2-1-1 幼兒的認知發展
幼兒的知覺發展大概可分為三個階段: 「原始的知覺階段」 、 「從 知覺的概括向思考的概括過渡階段」與「掌握知覺標準和觀察方法階段」
(陳幗眉,1995)。
(1) 原始的知覺階段
嬰兒剛出生時,很多的知覺能力是與生俱來的,以備用來知覺 這個世界,如一些反射動作,而其他的知覺能力通常會在嬰兒期的 頭幾個月出現,除非有非常異常的經驗才受影響。(林美珍,1996)。
(2) 從知覺的概括向思考的概括過渡階段
此時期的嬰兒除了喜歡看人的臉,還更喜歡看他們喜歡人的臉 (林美珍,1996),並能分辨親人和陌生人,他們依靠的是對不同人臉 的初步概括反映,就是知覺水準的概括。一歲後,隨著語言的萌芽 和發展,反映客觀事物的概括性水準逐漸提高。對事物的知覺逐漸 和具體表像聯繫起來,開始出現對物體形狀、大小、空間和時間關 係的複雜知覺。兩歲左右,語言和思考真正發生,對事物逐漸由知 覺的概括轉為思考的概括(陳幗眉,1995)。
(3) 掌握知覺標準和觀察方法階段
3 歲以後,幼兒對物體的知覺,漸漸和有關的概念聯繫起來掌
握,此時便屬於「知覺標準和觀察方法階段」 。幼兒的知覺活動的目 的性也逐漸提高,形成了觀察能力。4~5 歲後,能夠逐漸有意識地支 配自己的知覺活動,掌握了觀察方法(陳幗眉,1995)。
由這三個階段來看,幼兒必須到了兩歲以後,對於事物的認知才有 所謂的思考性的概括,且一直到了 4~5 歲,便可以有意識的支配自己的 活動,因此本研究調查的範圍,以 2~6 歲之間的幼兒為主,並將幼兒年 齡細分為 2~3 歲、3~4 歲與 4~6 歲三個年齡階段來探討。
同時幼兒對物體的知覺隨著成長過程也有程度上的差異,以下針對 幼兒的「顏色知覺」與「形狀知覺」來討論。
(1) 顏色知覺
幼兒分辨顏色由易而難的排序是:紅→白→黑→黃→綠→棕→橙→
粉紅→藍→紫→灰(王天苗,1990),且幼兒對於顏色的分辨與色彩的 喜好程度隨著年齡的增加,會有不同的改變(表 2-1)。
表 2-1.幼兒顏色知覺的發展
年齡項目
嬰兒~兩歲 兩歲~三歲 三歲~五歲 五歲~六歲
分辨 顏色 能力
能區別有色 彩與無色彩 (陳幗眉,
1995)。
能分辨出紅色與黃色,但對藍 綠兩色的辨識能力較差(盧素 碧,1979)。
開始注意到色調和明度及飽和 度的變化(陳幗眉,1995)。
能辨識出紅、
黃、藍、綠四色 的差異(盧素 碧,1979)。
顏色 喜好 程度
三歲前多喜歡紅色(盧素 碧,1979)。
三歲後對紅黃兩色的喜愛程度較
優於藍綠兩色(盧素碧,1979)。
由上述的資料,可了解幼兒在認知方面其色彩辨識能力與喜好的發 展,但幼兒對於色彩的辨識能力,是否會隨著科技與時代的日新月異而 有所不同?至於顏色的喜好程度,雖多強調紅色與黃色,但幼兒是比較 喜歡純的紅色,還是偏黃的紅色?
(2) 形狀知覺
若從較能吸引嬰兒視覺刺激的特徵來談,John Oates (1999) 歸 納出了兩個特性:複雜性與曲線圖形。
A.複雜性
新生的嬰兒和成人及較大的兒童一樣,似乎對複雜,但又不 過於複雜的刺激有種視覺偏好(John Oates , 1999)。范茲便做過不同 臉部對嬰兒視覺偏好的調查(圖 2-1)。
兩 分 鐘 內 的 秒 數
年齡 (月)
圖 2-1 范茲研究臉部知覺實驗中對嬰兒所呈現的圖形 (Fantz,1961)
B.曲線圖形
范茲更進一步的研究顯示出嬰兒對曲線的偏好(圖 2-2)。在此圖中
顯示出曲線較能吸引嬰兒。
圖 2-2 嬰兒對於直線圖形和曲線圖形的偏好(年齡從九週到十二週) (Fantz,1975)
除了上述的視覺刺激外,對於幼兒來說,分辨不同的幾何形狀,
難度也有所不同,由易到難的順序是:圓形→正方形→半圓形→長 方形→三角形→八邊形→五邊形→梯形→菱形(陳幗眉,1995)。不同 年齡的幼兒對於形狀的認知發展也不相同。(表 2-2)
表 2-2.幼兒形狀知覺的發展
年齡項目
嬰兒~兩歲 兩歲~三歲 三歲~五歲 五歲~六歲
分辨 幾何 形狀 能力
到了兩歲,能 將積木依共 同特徵分類 (盧素碧,
1979)。
能辨識圓形 與方形,對三 角形辨識能 力較差(盧素 碧,1979)。
能正確地找出相 同的幾何形(陳 幗眉,1995)。
能辨識圓形、方 形及三角形(盧 素碧,1979)。
經由上述幼兒形狀知覺的調查後顯示,圖形的外在形狀,和內部形
態的複雜度,同樣會影響到幼兒的喜好,所以幼兒對於色彩表徵的喜好
程度,也必須考慮到形的變化因素。
2-1-2 幼兒行為的發展
幼兒在不同年齡階層對於外界的行為反應會產生平衡與不平衡的 情緒變化,並有一個循環性。兩歲、五歲與十歲,多半代表一種良好的 心理平衡;兩歲半、五歲半與十一歲呈現不平衡的狀態;三歲、六歲、
十二歲又呈現平衡的時期(徐道鄰,1987)。可由(表 2-3)抽象語意的說明 來了解。
表 2-3.年齡與行為平衡的狀態關係 (徐道鄰,1987)
年齡 抽象語意
2 歲 5 歲 10 歲 溫和、統一 2 歲半 5 歲半至 6 歲 11 歲 破碎 3 歲 6 歲 12 歲 圓整、平衡 3 歲半 7 歲 13 歲 內向 4 歲 8 歲 14 歲 精力充沛,擴張
4 歲半 9 歲 15 歲 內向外向的矛盾、麻煩、神經質 5 歲 10 歲 16 歲 溫和、統一
幼兒情緒與行為的變化,根據 Jurgen Ruesch 和 Weldom Kees 在 其所著之非言詞傳達(Nonverbal Communication)提出不同年齡的孩 子,在情緒行為的表達方式也有階段性的差異(表 2-4)。
表 2-4.傳達的發展階段(高橋正人,1981)
年齡 傳達的特色
胎兒期 在出生前,對熱、機械性、化學刺激有所反應。
幼嬰期(出生 12 週 內)
對於光、音、空氣等直接接觸,學習對視覺、聽 覺、觸覺的刺激有所反應,不過並無法藉由語言 做情緒的表現和傳達。
嬰兒期(3~24 個月) 頭、眼、手能活動了,接著是身體和指頭,再來
是腳和趾,然後說話能逐漸發達(兩年),因此可
借助各種器官進行傳達。
幼兒期(2~5 歲) 主要以父母與兄弟姊妹為對象,同時只對一人傳 達;5 歲以下的兒童可以 2~3 成一群,不過其同 心協力的時間,大約只有 10~40 分鐘。語言表達 固然發達,但是身體動作對傳達而言,具有更大 的意義。
因此,在研究的過程中,可配合行為觀察法的方式,了解幼兒當 時對實驗的樣本產生實際情緒的變化,並考慮著重於身體動作的傳達 的紀錄。
2-1-3 幼兒身體各部位的平均尺寸
幼兒身體的發展,受到遺傳及環境兩方面的因素影響。就遺傳因素 來說,父母的遺傳基因對子女的身體發展有決定性的影響。其簡易的公 式如下(陳幗眉、洪福財,2001):
兒子成人時的身高(公分) = (父身高+母身高) /2 ×1.08 女兒成人時的身高(公分) = (父身高×0.923+母身高) /2
然就環境因素而言,分為先天環境與後天環境兩類,後天環境中又 區分為(1)自然環境(2)社經環境(3)家庭環境(4)營養條件(5)活動與鍛鍊(6) 睡眠(7)疾病等因素,其中以營養條件的影響最大(陳幗眉、洪福財,2001)。
由於影響幼兒的身體發展的要素太多,本研究所考慮的仍以環境因 素為主。而在針對幼兒桌椅的設計與研究方面,則應用下列的人體計測 值,做實驗時幼兒與桌椅尺寸參考的依據。
人體計測值因國家的不同會有所差異,依據(表 2-5)即是針對國內
幼兒各項身體發展測量的平均數與標準差,作為幼兒桌椅設計之參考。
圖 2-3.幼兒人體計測對照圖
表 2-5 幼兒人體計測值(周浩猷,1998)
3 歲 4 歲 5 歲
區分
部位(mm)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1 身高 1012.33 38.58 1069.01 44.23 1130.59 51.02 2 肩峰高 775.62 34.18 823.74 37.42 880.20 42.96 3 肘高 585.79 26.27 622.71 29.21 665.14 35.20 4 肩峰寬 234.90 13.14 242.66 12.32 256.10 15.02 5 肩峰~指尖長 426.26 21.76 448.30 21.96 478.70 24.58 6 肩峰~拇指尖 391.79 20.37 412.03 21.83 437.05 23.90 7 撓骨~指尖長 253.18 13.28 263.87 13.01 284.40 15.72 8 撓骨~拇指尖 220.13 12.35 229.87 12.54 247.46 14.58 9 臀後~膝窩長 258.46 16.48 279.00 15.11 304.52 19.15 10 膝窩高 232.33 10.73 248.40 12.30 268.48 15.61 11 座高 586.21 21.32 608.04 24.36 633.35 27.23 12 肘~座面高 158.74 15.86 165.59 13.95 167.23 15.08 13 坐姿大腿厚 90.23 11.51 90.30 8.55 94.16 9.80 14 坐姿臀寬 208.64 20.19 213.81 14.29 222.56 19.24 15 腰椎~座面高 159.65 15.38 165.34 13.43 172.17 16.89 16 坐姿眼高 701.36 28.38 738.64 32.29 780.02 14.08 17 脛骨上緣高 249.77 14.73 267.34 15.18 290.08 17.06 18 胸前~指尖長 367.41 20.63 387.94 23.22 419.60 26.04 19 胸前~拇指尖 331.54 19.43 349.62 22.96 377.55 26.63 20 體重(kg) 16.73 3.27 17.79 2.28 20.00 3.42
※ 由於有些幼兒骨骼發育尚未完全或者是脂肪過高,在計測時有幾位兒無法
測得該項測計項目,因此腰椎~座面高的有效樣本比原先測的人數少,3 歲 的幼兒的樣本共為 39 位,4 歲的幼兒為 94 位,5 歲的幼兒為 108 位。
2-2 扥育機構室內環境調查
2-2-1 幼兒活動室的配置
幼兒的活動室為扥育中心建築的主體,其室內環境的規劃直接影響 到家具與設備的擺設,以及幼兒學習的效果。因此幼兒桌椅設計與環境 的關係,可參考政府歸納的活動室之配置方式:(表 2-6)
表 2-6 托育中心建築配置比較說明(台灣省政府,1988)
形式 一字型 口字型 Y 字型
配置 示例
優點 1.有較好的光線和視 野。
2.與戶外空間的接觸 面大,兒童活動空間 寬廣。
1.配置集中,佔地面積 小。
2.建築經濟,易於管 理。
1.聯絡方便。
2.可按不同年齡需要,配 置適合幼兒身心發展 的設施。
3.適合一般托育中心。
缺點 1.所需空間大。
2.走廊長,佔地大,距 離遠,聯絡不易
1.缺乏擴建餘地。
2.部分採光欠佳。
3.聲音不易擴散。
1.佔地間大。
2.比較分散,增加管理困 難。
附註 A:管理部門 N:幼兒活動室 P:遊戲室 Pa:中庭 O:活動室延長部 G:室外遊戲場 S:戶外服務性空間
由於考慮到減少輻射和有利於通風,幼兒活動室的高度約三公尺。
至於活動室的面積視人數多寡而定,若以每班三十位幼兒,每人佔地至
少二平方公尺計算,則活動室面積不得少於六十平方公尺。(台灣省政
府,1988)
2-2-2 扥育機構的課程與設備的種類
扥育機構的課程共分「健康課程」 、 「科學課程」 、 「社會課程」 、 「造 形課程」 、 「語文課程」 、 「音樂課程」與「運動遊戲課程」七大類 (盧素 碧,1998)。為了配合這些課程,扥育機構的設備分為普通教具、教學教 具、遊戲用具、運動器具、工作用具、樂器用具、整潔用具、醫療用具、
安全用具、圖書設備等十一種。(王靜珠,2001)以下特別針對和幼兒桌 椅相關的教學用具、遊戲用具及工作用具做相關的調查,以作為桌椅設 計及配件內容的參考依據。
(1) 教學用具
教學用具對於幼兒保育上的價值主要分為:增進幼兒的生活經驗、
提高幼兒學習興趣及訓練幼兒的感官三大項。教具可配合實物、標 本、模型、圖片、粉筆板、揭示板、沙箱….等,依課程的內容做搭 配。由於教學用具種類太多,下面先探討影響幼兒發育頗大的課桌 椅尺寸、質料及形式。(王靜珠,2001)
A. 課桌椅尺寸
課桌椅表面應能防水、防污、不反光、且易於清洗。幼兒用桌,
以兩人用一張較宜。有關托育中心的課桌椅尺寸可參考(表 2-7)。
表 2-7 扥育中心之課桌椅尺寸表(王靜珠,2001)
名稱 桌 椅
尺寸(公分) 長度 寬度 高度 椅高 椅寬 椅深 長形 120 60 50
形
式 圓形 直徑 45 50
地面至椅面 25 椅面至椅背 22
30 26
(1) 木質者為宜,桌面油漆以無光漆較佳。
(2) 課桌椅角可加膠蓋,以防止移動時產生噪音。
(3) 課桌椅角度不能太尖,邊緣不能太銳。
(4) 長形兩人合用,圓形四人合用較宜,課桌椅 則每幼兒一張為宜。
B. 材料
課桌椅材料以木質最多,如用鐵質則需在桌腳下裝橡膠墊,避免 移動或碰撞時產生噪音,並具有保護地面的功能。
C. 形式
若以 2~6 歲扥育中心的幼兒為標準,長方形或方形較為普遍,桌 角宜採圓形較安全。椅形以雙橫支背,略彎曲,較舒適耐用。若 供閱讀用,可採圓形(圖 2-4)、長方形(圖 2-5)、梯形(圖 2-6)或閱 覽椅(圖 2-7)(王靜珠,2001)。
圖 2-4 圓形閱覽桌 圖 2-5 長形閱覽桌
圓 角
雙橫支臂,
略彎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