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務 會 議
教務處報告
一、本學期各項教務處 事務工作謝謝各位
同仁的協助,才能逐 一順利完成,再次
感謝大家!
二、本學期舉辦教師專業發展評 鑑初階研習,本學年目前完成 初階研習的教師計有41位,請 已完成初階研習之教師,於下 學期101年3月底以前完成自評 與他評。以便教學組統整資
料,在101學年度為教師申請 初階研習證書。
三-1、本校是參加【多年期程的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所以下 學期希望尚未參興教專評鑑之 教師,能踴躍參與教師專業發 展評鑑。
根據本校的多年期的期程 目標,希望本校80%以上的老 師均具有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 初階研習證書。(目前約63﹪)
三-2、己具有初階研習資格者,
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有興趣之 教師,可參與進階研習,取得 教學輔導教師之證書(該證書 有效期限為10年)。
教學輔導教師每輔導一位 教師,得酌減原授課時數二節 課,最多以減授原授課時數四 節課為上限。
四、下學期課表若教師調動,請 一律填寫調課單並經由雙方教 師簽名同意後,於規定時間內
【1月18日(三)】前交回教學 組辦理,為利課程之順利進 行,上述之調動於第一週【2 月8日(三)】開始生效。
五、請各科事先排定下學期重補 修與自學輔導的師資(含高 三延修),俾益重修課程的 進行。
六、依據〈教師請假規則〉第十 四點與〈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教師差假期間所遺課務調課 補課代課實施要點〉規定:
(1)教師因公差、公假期間所 遺課務以調課方式處理或由教 務處遴聘合格人員代課,並核 支代課鐘點費。
(2)教師因事、病假期間所遺課 務應經學校同意後另定時間調 補課或委託校內合格教師代課 或由學校逕行指定合格教師代 課,其應支給代課人之鐘點費 由請假人自理。但請病假連續 三日以上者,得由教務處遴聘 合格人員代課,並核支代課鐘 點費。
七、依上述規定與顧及學生之受 教權,本處希望教師能配合以 下事項:
(1)由教育部或中辦舉辦之研習 或會議、學校指派出席之研習 或會議及學科中心種子教師參 與之研習或會議,出席人員統 由教務處協助處理課務。
(2)由教務處公告之研習或會議,
教師有興趣參加者,或事、病 假(事先規劃請假者)煩請教 師先自行處理課務問題,再送 公(差)假單或事、病假單。
(3)無論是公(差)假或事、病假,
均先以調課方式處理,無法調 課者,才以代課方式處理。(說明)
八、本校校友王元甫先生以 及蔡宗欣先生提供清寒以 及績優獎學金,各10名,
各1萬元,截止日期為
2/10(五),辦法與申請表
格已於段考前發送學生並
網路公告。
九、寒假/註冊須知已於段 考前發送學生並網路公
告。
教師輸入德育/評語期間,
註冊組將關閉學生查詢系
統,以方便教師調整;預
計1/17開放學生查詢。
十、為配合寒假(1/18開始)、補 考(1/31、2/1)以及寒假營隊 (2/2、2/3),成績輸入截止日 為1/16(四),謝謝各位老師配 合。
今年寒假作業共八科(一、二年 級),註冊組與資訊組合作,建 置於學校首頁左上角「100寒假 作業」,供學生下載。
十一、101學年度大學學測將
於1/17-18舉行,考場分佈
於二中、長榮高中,試務
組已發送諮詢教師分配表
給各高三任課教師,請老
師到考場為考生加油打氣
十二-1、在本校應考之高三考生休 息區域分配如下:
◎ 301、302、303→圖書館三樓
◎ 304、305、306→圖書館四樓
◎ 307→勤學樓一樓多功能教室
◎ 308、309、313(20位)
→弘道樓一樓視聽教室
十二-2、在本校應考之高三考生休 息區域分配如下:
◎ 310→216教室(弘道樓一樓)
◎ 311→217教室(弘道樓一樓)
◎ 312→218教室(弘道樓一樓)
※考生服務處設置於
“勤學樓一樓玄關”請高三上述班級 任課老師與導師至本處簽名。
十三、本學期補考預訂於1/31、
2/1舉行補考,試題請於1/20前 交至試務組以利製卷,如教師 可協助監考請向試務組登記,
依登記人數平均分配監考節
數,監考時數依比例扣抵期中
考監考時數。
十四、教務處在新年度仍須 倚重全體教職員工的協助,
讓各項計畫與目標,能圓滿 完成。若過程中有需改進之 處也希望大家能踴躍提供意 見,讓教務處能做的更好,
在此先感謝大家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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