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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與中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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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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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中中國語文選修單元系列

── 選修單元四:文化專題探討

孝與中國文化

香港教育大學 文學及文化學系

馮志弘

2018年6月8日

1

(2)

我們當然熟悉「孝」 ──

以下哪一個提倡孝道的故事更值得 為人子女者學習?

戲彩娛親 滌親溺器

2017年卷四考題:

(3)

我們當然熟悉「論孝」──

3

高中中國語文 指定文言經典學習材料

<論仁、論孝、論君子> 論語

<魚我所欲也> 孟子

<逍遙遊 > (節錄) 莊子

<勸學 > (節錄) 荀子

<廉頗藺相如列傳> (節錄) 司馬遷

<出師表> 諸葛亮

<師說> 韓 愈

<始得西山宴遊記> 柳宗元

<岳陽樓記> 范仲淹

<六國論> 蘇 洵

唐詩三首: <山居秋暝>、<月下獨酌>、<登樓> 王維、李白、杜甫 詞三首:<念奴嬌>、<聲聲慢>、<青玉案> 蘇軾、李清照、辛棄疾

(4)

我們當然熟悉──

子曰:「事父母幾

(委婉)

(勸告)

。見志

(父母的心志)

不從,又敬不違,勞

(勞苦)

而不怨。」

《論語.里仁》

(5)

《論語.為政》:

子曰:「吾與回

(顏回)

言終日,不違如愚。退 而省

(省察)

其私,亦足以發

(發揮)

。回也不愚。」

《論語.雍也》:

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違 仁。」

5

(6)

我們當然熟悉───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 。」

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

『無違 』。」

樊遲曰:「何謂也?」

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

(7)

《論語.學而》:

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

7

孔子說的「孝」、「仁」、「禮」,

不應該有矛盾。

(8)

《論語.學而》:

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

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

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 與!」

(9)

學習重點:

一.「孝」是「仁」之本,「仁」是「孝」的擴展。

二.「孝」和「仁」需要「省思」,乃不至於「愚」。

三.「盡孝」,可使風俗醇美,民德歸厚。

四.「盡孝」的標準是「禮」。

五.藉着「禮」的尺度和形式表現「孝」,這個方式不僅涵蓋生 死,並且通過「家祭」,代代相傳。

9

(10)

分題:

一. 守喪三年,理據何在?───「孝」與「禮」的關係 二.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 「孝」與血脈傳承

三. 祭如在,魂兮歸來? ─── 「祭祀」與中國的靈魂 四. 親情的韻律 ─── 詩歌中的「孝」

五. 愚孝.不孝.無孝 ─── 「孝」的危機

六. 「不言之孝」與「不言之祭」 ─── 請你記得我

(11)

《論語.陽貨》: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

(為期)

已久矣。君子三年 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穀既沒,

新穀既升

(登場,指開始進食新穀)

,鑽燧改火

(此指鑽木取火,

四季所用木材不同)

,期

(同朞,粵音基,一周年)

可已矣。 」 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

(汝)

安乎? 」

曰:「安。 」

11

一. 守喪三年,理據何在?

───「孝」與「禮」的關係

(12)

(子曰:)

「女

(汝)

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

食旨不甘,聞樂

(音樂)

不樂

(悅樂)

,居處不安,故 不為也。今女

(汝)

安,則為之!」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

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

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

(13)

《禮記.三年問》:

三年之喪何也?曰:稱

(粵音秤,均稱,符合)

情而立

(制 定)

(禮文)

……

(創傷)

(巨)

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遲,三年者,

稱情而立文,所以為至痛極

(極限)

也。斬衰

(粵音崔,「五 服」之一,麻布衣)

(苴粵音狙,粗劣)

,杖居倚廬,食粥,

(粵音怎)

(粵音sim1,草墊)

枕塊

(土塊)

,所以為至痛飾

(外 在表現)

也。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哀痛未盡,思慕

未忘,然而服以是斷之者,豈不送死有已,復生有節 哉?

13

(14)

學習重點:

一.守喪三年,前提是「有諸內、形諸外」,稱情而立文。

二.就制禮作樂層面,君子心情悲慟,「聞樂不樂」,故無法製作 中正平和,使人歡悅的音樂,故「不為」。

三.孔子批評宰我「不仁」的原因,是由於他的「安樂」。

四.守喪「三年」(二十五個月)的時間對應「子生三年,然後免於 父母之懷」。以此作為根據,使之「送死有已,復生有節。」

五.君子守喪,能彰顯仁者之孝,間接也能樹立榜樣,起教化的效 果。

14

(15)

可是,孔子其中一個最得意的弟子,卻沒有持 守「三年之喪」的原則……

15

(16)

司馬遷(前145-前90)《史記.孔子世家》:

孔子葬魯城北泗上,弟子皆服三年。三年心

(鄭玄注《禮記.檀弓上》:「心喪,戚容如父而無服 也。」)

畢,相訣

(訣別)

而去,則哭,各復盡哀;或

復留。唯子貢廬於冢上,凡六年 ,然後去。

(17)

袁宏(約328-約376)《後漢紀.孝桓皇帝紀》:

「往者孝文

(漢文帝,前180-前157在位)

勞謙自 約,行過乎儉,故有遺詔,以日易月 。」

17

(18)

韓愈(768-824)《(唐)順宗(805-806在位)實錄五》載

〈順宗遺詔〉:

「聖人大孝,在乎善繼。樞

(中心,此指重要)

務之

重,軍國之殷

(多)

,纘

(粵音轉zyun2,繼承)

而承之,不

可蹔

(同暫)

闕。以日易月,抑惟舊章

(章法制度)

。皇帝

宜三日而聽政,十三日小祥,二十五日大祥,二十

七日釋服。 」

(19)

學習(思考)重點:

一.子貢「廬於冢上,凡六年」原因是甚麼?這是否有違孔子 以「子生三年」對應「守喪」極至年期的說法?子貢這樣 做,對孔子其他弟子和後世可能產生甚麼影響?你認同子 貢的決定嗎?

二.漢文帝和唐順宗都說「以日易月」,但前者受批評,後者 卻以此訓示後人。這兩個例子最大的分別是甚麼?

三.你如何詮釋「孝」與「禮」的關係?社會是否需要建立一 種公認的禮數制度,便於人民奉行實踐?如是,這些制度 的意義何在?它會潛藏使人「虛有其表」的誘因嗎?

19

(20)

四.但是,人是否應當「各施各法」,按着自己的喜好和想 像盡孝?尤其是對於「行喪」的儀式──除了是自己和 亡者的事情外,還有親友的參與,牽涉人與人的各種關 係;就此而言,哪些禮數可以變化,哪些準則,始終不 可逾越?

五.最後,「此一時彼一時」,今天華人社會大概很少人按

《禮記》原則守喪三年;但這代表古代守喪制度對現今 中國人已無意義嗎?還是:目前中國人對「行喪」的認 識、心態、行為,不過是「三年之喪」的轉化?甚麼觀 念改變?甚麼原則,尚垂於千古之後?

(21)

21

羅明堅(Michele Ruggieri 1543-1607)

「祖傳天主十誡」萬曆十年(1583)

一、要誠心奉敬一位天主,不可祭拜別等神像。

二、勿呼請天主名字,而虛發誓願。

三、當禮拜之日禁止工夫,謁寺誦經,禮拜天主。

四、當孝親敬長。

五、莫亂法殺人。

六、莫行淫邪穢等事。

七、戒偷盜諸事。

八、戒讒謗是非。

九、戒戀慕他人妻子。

十、莫貪非義財產。

二.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 「孝」與血脈傳承

(22)

中國文化和基督宗教都講「孝」,兩 者樂也融融?

不!恰恰相反,就明末清初傳教士的

處境而言,中國人的「孝」,正是攔阻傳

教士工作的重要原因。

(23)

23

《孟子.離婁上》:

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

(不告訴父 母)

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趙岐

(約108-201)

注: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

阿意

(阿諛奉承長輩的意思)

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

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

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

(24)

學習重點:

一.《孟子》未曾列寫「不孝」的「三事」,那是東漢趙岐 的演繹。《孟子》「不孝有三」的「三」字,不一定是

「實數」,也可解作「多」。

二.《孟子》說「無後為大」,用以解釋「舜」的「不告而 娶」,有其針對性。

三.當然,《孟子》「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對後世影響很 大,無可否認,也不必諱言。

(25)

儒家當然反對君子耽溺情欲,那為何若 干儒者卻認同「一妻多妾」制?理論基礎 何在?

25

(26)

張廷玉(1672-1755)等《明史.后妃二.孝烈皇后》:

世宗

(1521-1567年在位)

即位十年,仍無子嗣。

大學士張孚敬

(1475-1539)

上言:

「古者天子立后,並建六宮、三夫人、九嬪、

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所以廣嗣也。 」

(27)

徐三重(萬曆五年1577進士)《鴻洲先生家則》:

古者無子置妾,定以年齒,蓋甚不得已也。若孕育以 繁,更營姝(粵音朱,美麗)麗,此則示淫汰(驕奢)已耳。

夫妾婢既濫,子女雜出,各私其累,便生異同。若無 禮義之維(維則,指綱紀),難免乖離之釁(粵音刃,過失),中人

(普通人)或衰孝敬,不肖者遂滋忿爭,恐薄世澆俗,所必至 此也。

27

(28)

竊謂嫡室或鮮生育,乃緣(緣於)繼續大事(此指繼承家族 血脈),不得不有蓄置。縱於年齒不免通俗,亦須明正大體,

務使相安,禮序樂和,以成家範。

(29)

可是,堅持「一夫一妻」制度的晚明天主教 傳教士,認為中國「一妻多妾」制等同「重婚」

和「犯姦淫」,違反十誡「莫行淫邪穢等事」的 誡命。

因此,晚明傳教士堅拒接受「納妾」的中國 人歸信天主教。

29

(30)

利瑪竇(Matteo Ricci 1552-1610)〈利氏致羅馬總會長阿 桂委瓦神父書〉(1592年11月15日):

……最大的阻礙是中國行多妻制;今年曾有兩三位有地位 的人,本來聽了道理,對我們的信仰也非常欽佩,就因為蓄妾 而不能受洗,我們對這些人十分同情,因為在中國出妻離妾是 不可以的,打發她們另嫁別是羞恥的。因此他們誠心誠意地要 求我們容許他們多妻。天主在其他地方對比這更難的阻礙都有 補救之法,希望祂也給我們克服的辦法。

羅漁譯:《利瑪竇書信集》(上)(台北:光啟出版社,1986年),頁125-126。

(31)

晚明傳教士反對中國「一妻多妾」制,

惹來若干中國士大夫的不滿……

31

(32)

明末.張廣湉

(粵音甜)

〈辟邪摘要略議〉:

據彼云:「國中男女配偶,上自國君,下及黎元,

止惟一夫一婦,無嬪妃姬妾之稱,不重無後為大之說。」

所以我國之聖人,如堯、舜、禹、湯、文、武等,

亦皆云不免于鍊清之獄也。無論民庶,不得畜姬娶妾,

以犯彼二色之誡。即如《周禮》所載,國君之三宮九嬪,

御妻夫人之屬,寧亦悉令遣而出之,若四民(士農工商)之 單婦隻妻耶?

(33)

《明會典.刑部律例》:

親王:妾媵(粵音迎,原指陪嫁女子,此泛指妾侍)十人,一次選;

世子郡王:妾媵四人,二十五歲無子具二人,有子即止;

三十無子,始具四人;

將軍:三十歲無子具二人;三十五歲無子,具三人;

中尉:三十歲無子娶一妾,三十五歲無子具二人;

庶人:四十歲以上無子者,許娶一妾。

33

(34)

黃貞〈請顏壯其先生闢天主教書〉(1633年左右):

彼教中有「十誡」,謂「無子娶妾,乃犯大戒,必入地獄」,

是舉中國歷來皇帝明王有妃嬪者,皆脫不得天主地獄矣。

(黃)貞詰之(艾儒略 Giulio Aleni 1582-1649)曰:「文王后妃眾多,此 事如何?」艾沉吟甚久,不答。第二日,貞又問,又沉吟不答。

第三日,貞又問曰:「此義要講議明白,立千古之大案,方能令 人了然,皈依而無疑。」艾氏又沉吟甚久,徐(緩慢)曰:「本不欲 說,如今我亦說。」又沉吟甚久,徐曰:「對老兄說,別人面前,

我亦不說,文王亦怕入地獄去了。」又徐轉其語曰:「論理不論 人。恐文王後來痛悔,則亦論不得矣。

(35)

古帝王妃嬪眾多的問題,弄得傳教士

左支右絀。

(36)

艾儒略《口鐸日抄》:

文學(黃姓友人,不知其名)曰:「承教十誡,大道炳如(光輝)矣!然 第六誡禁人娶妾,人當中年無子,不娶妾則死陷不孝之名,將奈何?」

先生(艾儒略)詰(質問)曰:「若娶妾而復無子,將奈何?」文學曰:

「至此則亦聽其自然耳!

先生曰:「若娶妾而無子,亦聽其自然,何如不娶妾而聽其自

然之為愈也。夫娶妻,正道也;娶妾,枉道也。無論娶妾而未必有子,

即偶得子,所損實多矣!大都人之艱厥嗣者,雖多病在婦,亦有病在 夫者。如病在婦,而夫必借孝名,另娶一婦;設若病在夫,而婦亦借 孝名,以另嫁一夫,可乎不可乎?……且人之孝不孝,正不繫子之有 耳!」

(37)

學習重點:

一.古代中國「一妻多妾」制度有其理論基礎,包括:

1.禮法意義(身分象徵);2. 延續後嗣/廣嗣。

二.「是否認同孝」和「甚麼是孝」是兩個不同層面的問題。

討論文化異同課題,尤需留意不同文化體系對相同「概念」

的不同「演繹」。

三.艾儒略認為生子有否應順其自然,「人之孝不孝,正不繫 子之有無」。但從利瑪竇信件可見,晚明天主教傳教士反 對「納妾制」,確實是中國人歸信天主教的重大難關,反 映「納妾」在晚明時期根深蒂固——原因在於:傳教士認 為「納妾」犯色戒「不道德」,但更多中國人認為:不納 妾導致後繼無人,才是「更大的不道德」。

37

(38)

利瑪竇《天主實義》:

中國有傳云: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者,如何?

西士曰:有解之者云:彼一時,此一時。古者民未 眾,掌充擴之;今人已眾,宜姑停焉。予曰:此非聖人之 傳語,乃孟氏也,或承誤傳,或以釋舜不告而娶之義,而 他有托(通託,寄託)焉……貴邦以孔子為大聖,

〈(大)

學〉、

(中)庸〉、《論語》孔子論孝之語極詳,何獨其大不孝 之戒,群弟子及其孫不傳,而至孟氏始著乎?

利瑪竇如何回應「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39)

孔子以伯夷、叔齊為古之賢人,以比干為殷三仁之 一,既稱三子曰仁、曰賢,必信其德皆全而無缺矣;然 三人咸(皆)無後也,則孟氏以為不孝,孔子以為仁,且不 相戾(違反)乎?

是故吾謂以無後為不孝,斷非中國先進(此指前輩、

前賢)之旨!

39

(40)

……譬若有匹夫焉,自審無後非孝,有後乃孝,

輒娶數妾,老於其鄉,生子至多,初無他善,可稱可為 孝乎?

學道之士,平生遠遊異鄉,輔君匡(匡助)國,教化兆

(眾多)民為忠信而不顧產子,此隨前論,乃大不孝也。然 於國家兆民有大功焉,則輿論稱為大賢。孝否在內不在 外,由我豈由他乎?得子不得子也,天主有定命矣,有 求子者而不得,烏有求孝而不得孝者乎?

(41)

學習重點:

利瑪竇採用的辯論方式包括:

1. 訴諸儒家最大權威(孔子),否定儒家的第二權威(孟子);

2. 提出合理懷疑:如果「有後」是盡「孝」最核心的內涵,

為何孔子本人、親承孔子教導的弟子,以及〈大學〉、

〈中庸〉均無此說?

3. 「歸謬法」:「仁」是最高的道德標準,是「孝」的擴及,

「不孝的仁人」對孔子而言是必然錯誤的概念。既然孔子 認為「無後」的三賢是「仁人」,那「有後」必然不是

「孝」和「仁」不可或缺的內涵。

4. 總結化用「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論語.顏淵》)意 思,加強說服力,以「孔子的儒家」,壓倒「孟子的儒

家」。 41

(42)

利瑪竇的答覆固然厲害,但中國外來宗

教面對「無後」的詰難,不待晚明天主教

來華而後始……

(43)

東漢.牟子《理惑論》:

問曰:夫福莫踰(同逾)於「繼嗣」,不孝莫過於

「無後」。沙門(原意是佛教止息的概念,此指和尚)棄妻子,

捐財貨,或終身不娶,何其違福孝之行也?自苦而無奇,

自拯而無異矣。

……(牟子曰:) 許由棲巢木,(伯)夷、(叔)齊餓首陽,

孔聖稱其賢曰:「求仁得仁者也。」不聞譏其無後、無 貨(此指貢獻)也。沙門修道德以易游世之樂,反淑賢以貿

(此指捐棄)妻子之歡,是不為奇,孰與為奇?是不為異,

孰與為異哉?

43

(44)

歐陽修《薛質夫墓誌銘》:

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此為舜娶

妻而言耳,非萬世之通論也。不娶而無後,罪之大

者可也;娶而無子,與夫不幸短命未及有子而死以

正者,其人可以哀,不可以為罪也。故曰孟子之言

非通論,為舜而言可也。

(45)

那麼,問題的歸結仍然是:

天主

─── 究竟在中國君主、父母 之上,還是之外 呢?

或者說天主

─── 在中國的 上面,還是在西面 呢?

當然,佛教在中國廣為流行的原因,更在於

它的中國化。

(46)

學習(思考)重點:

一.「不孝」的賓語是甚麼?就「無後為大」的概念而言,

顯然不只是「父母」,而是與自己血脈相連的一切祖先。

二.按這種理解,中國人的「孝」只能是一種訴諸血脈相連 的概念,無法由「血脈」之外的道德或者力量彌補。就 是說:就算是「聖人」,也無法為自己宗族以外的人

「盡孝」。

三.中國人可以「移孝作忠」,但不能「以忠代孝」。

(47)

四.正因如此,無論是牟子抑或利瑪竇,都必須首先解拆

「孝」和「有後」的必然關係,才能論證佛教、天主教 可與中國傳統文化相融。

五.牟子和利瑪竇的演繹具有說服力嗎?當然!但這種說服 力是「邏輯性」或者「理性」的;他們的答辯,無法處 理人的「感性」、「感受」。

六.在古代中國,這種「感受」更直接來說是「無後」的恥 感和壓力,來自長輩、朋輩、社會,俗世的壓力。

47

(48)

七.最後的問題是:這種「生仔」的壓力,到了今天,還 有嗎?

八.如果有,在何時、何地、甚麼情況出現?

九.如果這「無後」的恥感已經大大弱化或不存在,原因 是甚麼?而這是否意味:中國文化過去某些讓利瑪竇 也感到相當棘手的「核心價值」,已經悄然失去?

(49)

因而連帶失去的,是否還有:

中國人對「素未謀面」的祖先——的 感情?

49

(50)

究竟中國人祭祖的方式,有沒有祖先靈 體可領受祭物的假設?

三.祭如在,魂兮歸來?

─── 「祭祀」與中國的靈魂

(51)

《論語.述而》:

子不語:怪力

(不合情理的超常力氣)

、亂神

(惑亂的 精神或神志)

。*

*「怪力」、「亂神」解釋據裘錫圭:〈說《論語.述而》的「亂神」〉,載何 志華、馮勝利主編:《承繼與拓新:漢語語言文字學研究》(香港:商務印書 館,2014年),頁67-75。

51

(52)

《論語.先進》:

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

焉能事鬼?」曰:「敢問『死』。」曰:「未 知生,焉知死? 」

《論語.雍也》:

樊遲問知

(智)

。子曰:「務

(務作)

民之義

(此指 致力於對人民好的事情)

,敬鬼神而遠之 ,可謂知

(智)

矣。 」

(53)

無論如何,《論語》這幾段話,完全沒有 孔子否定鬼神的意思。

相反,參考《禮記》,孔子還直言鬼神之 義。

53

(54)

《禮記.中庸》:

子曰:「鬼神之為德

(所做的功德)

,其盛矣 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

(體現於萬 物)

而不可遺

(沒有遺漏)

。使天下之人齊

(同齋)

(「齊明」指沐浴齋戒,使心明靜)

盛服,以承祭祀,

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 」

《論語.八佾》:

祭如在 ,祭神如神在。

(55)

《禮記.祭義》:

宰我曰:「吾聞鬼神之名,而不知其所謂。 」

子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

也者,『鬼』之盛也;合

(結合)

鬼與神

(而祭祀) *

, 教

(教化)

之至也。 」

*緊接下一段有「燔燎……以報氣也」,這裡談及鬼神,是就「祭祀」而論的。

55

(56)

《禮記.郊特牲》:

魂氣歸于天,形魄歸于地。

《禮記.禮運》:

(肉體)

魄則降,知

(此指意識)

氣在上。

(57)

學習重點:

一.實事求是檢察《論語》孔子的鬼神觀,孔子並未明言否定鬼神。

但顯然,他談「人」的事情,遠多於談論「鬼神」。

二.《論語》中,孔子對鬼神的態度是「敬」,他參與「祭神」,

並強調神的「如在」。按《禮記》,「如在」的意思指鬼神 雖「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但通過萬物領受「鬼神之 為德」,就能感受「神」如在身邊。

三.《禮記》以「魂」為「氣」為「神」,以「魄」為「鬼」。分 而論之,「神」高於「鬼」,合而論之,「鬼神」是無形無 體,但能「與人相接」的存在。

57

(58)

《朱子語類》卷68:

問:「祖先已死,以何而求?」

曰:「其氣亦自在。只是以我之氣承接其氣,

才致精神以求之,便來格

(來)

,便有來底道理。」

朱熹的觀點

(59)

「祭神」和「祭祖」,是相同的概念嗎?

59

還有,中國人「求神」,就必然尊敬

「神」嗎?人和神,人和祖先的關係是甚

麼?

(60)

歐陽修(1007-1072)〈又祭城隍神文〉:

雨之害物多矣,而城者神之所職 (司職,此作 動詞用),不敢及他,請言城役。

用民之力,六萬九千工 (工人) ;食民之米,

一千三百石。眾力方 (方才,開始) 作,雨則止之。

城功既成,雨又壞之。敢問雨者,於神誰尸 (尸

職,即主持職務,此作動詞) ?吏能知人,不能

知雨。惟神有靈,可與雨語。吏竭其力,神祐以

靈。各供 (擔任)其職,無愧斯民。

(61)

學習重點:

一.司職的神和人,都要為百姓服務。就「各司其職,無愧 斯民」的尺度看,「神」對百姓有必然的責任。

二.官員有時候和神(城隍神)「講條件」、講「理」,甚至 威脅神,反映了他們對神並不必然敬畏。

三.人向神祈求(要求),神回應人,人回饋神。這種「求神

→ 神施恩 → 還神」的進路,是條件性的,相當功利。

這三點:是中國古人祭祖時的態度嗎?

61

(62)

學習(思考)重點:

一.朱熹通過以「氣」相接的理念,解釋祭祖時「後人」與

「祖先」的感應。

二.今天,若干中國人以同一套儀式和語言,既「祭神」,

又「祭祖」。

三.雖然如此,人們說「祖先保佑」,那就必然表示「拜祖 先」和「拜神」別無二致嗎?例如:如果「祖先不保 佑」,人們就不拜祖先了?或者,就改拜別人「更靈驗 的祖先」?

(63)

四.此外,即使是拜祖先:拜「歷代祖先」和拜祭「曾和祭祀 者一同生活的先人」,祭物,情感也有分別。例如某人記 得他父親生前喜歡吃「砵仔榚」;祭祀時,他更有可能以

「砵仔糕」獻祭——對於素未謀面的祖先,不會出現這些 情況。這是祭「近祖」、「遠祖」的「親疏有別」。

五.對某神的信仰,通常需要傳揚;祭自己的祖先並不如此。

六.最後,起碼就《禮記》和《朱子語類》的論述而言,儒家 不是純粹的思想哲學;古代儒家對祖先的態度也不止於

「形式化」的慎終追遠,並且未曾否定「祖先之魂」和

「祖先之氣」的存在。

63

(64)

詩歌的意象使親情可觸可見。

詩歌節奏如親人聲聲的叮嚀。

四. 親情的韻律───詩歌中的「孝」

(65)

王維《觀別者》(約開元十四年726):

青青楊柳陌

(田間道路)

,陌上別離人。

愛子遊燕趙,高堂有老親。

不行無可養,行去百憂新。

切切

(懇切)

委兄弟,依依向四鄰。

65

(66)

都門

(都城城門)

帳飲畢,從此謝親賓。

揮涕逐前侶

(同伴)

,含悽動征輪。

車徒

(徒然)

望不見,時見起行塵。

吾亦辭家久,看之淚滿巾。

(67)

學習重點:

一.詩中孝子與父母分別的原因,在於家貧無以供養雙親,

故必須前趨燕趙「悲歌之地」賺取生活需要。另外,孝 子仍盡力交託兄弟好好照料父母;別離時候,他尤其難 捨難離。

二.孝子的「難過」包括三方面:

1. 與年邁父母分別,記掛父母安康;

2. 與兄弟親友分別,孤身上路;

3. 前路茫茫,未來未可逆料。

三.敍述者的感觸,反映:「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67

(68)

孟郊《游子吟》:

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

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

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

(69)

學習重點:

一.「線」與「衣」:「遊子身上衣」並非一蹴而就。它從 無到有,從絲絲愛意,一直至包裹身上的溫暖。

二.「密密縫」與「遲遲歸」:「臨行密密縫」一句雖未明 言心意,但通過趕急縫衣形象,反映慈母「意恐」來不 及為遊子添加溫暖──這句寫的是慈母記掛遊子遠行時 的需要,但其實她最記掛的,是久久不能與兒子團聚。

三.「寸草」與「春暉」:「寸草」注定無法回報「春暉」

──兒子無法回報,慈母也不求回報。

69

(70)

林景熙(1242-1310)《故衣》:

(粵音俠,箱子)

中出故衣,絡緯

(昆蟲名)

聲四壁。

昔年慈母線,一一手所歷。

眷眷

(顧念)

遊子心,惻惻

(悲傷)

虛堂

(此指母親房間)

夕。

逝水不返流,孤雲杳無迹。

空令攬衣人,一線淚一滴。

(71)

衣弊奈

(奈何)

有時,母恩無窮期。

終憐寸草心,何以報春暉。

朝寒縱砭

(粵音邊,刺痛)

骨,念此不忍披。

且復返所藏,永寄霜露 *思。

* 《禮記.祭義》:「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悽 愴

(粵音創,悲傷)

之心,非其寒之謂也。」鄭玄注:

「感時念親也。」

71

(72)

學習(思考)重點:

一.詩中敍述者睹物思人的細節描寫:

1.出故衣 2.絡緯 3.細細撫衣 4. 落淚 5.寒冷 6.不忍披衣 7. 藏衣

二.詩歌如何承繼並發展了孟郊《遊子吟》的意象?

三.為何舊物舊事,容易牽引人的情感?另一方面,感情必 須有所寄託嗎?失去信物,是否必然意味情感的零落?

「情」和「物」的關係是甚麼?

(73)

孔平仲(慶曆四年1044生)《代小子廣孫寄翁翁》:

爹爹來密州(今山東諸城),再歲得兩子。

牙兒(敍述者第四個孩子,男)秀且厚,鄭鄭(敍述者第五個孩子,男)

已生齒。

翁翁(爺爺)尚未見,既見想歡喜。

廣孫讀書多,寫字輒(粵音接,即)兩紙。

三三(敍述者第二個孩子,女)足精神,大安(敍述者第三個孩子,女)

能步履。

翁翁雖舊識,技倆非昔比。

何時得團聚,盡使歲拜跪。

73

(74)

婆婆到輦(粵音lin5,皇帝坐車,借指京城)下,翁翁在省裡,

太婆八十五,寢膳近何似?

爹爹與(對)奶奶(敍述者母親),無日不思爾。

每到時節佳,或對飲食美,

一一俱上心,歸期常屈指。

昨日又開爐,連天北風起,

飲闌(盡)卻蕭條,舉目數千里。

(75)

學習(思考)重點:

一.詩中不說高言大志,不說揚名聲顯父母,只有快快樂樂。

二.用兒童筆觸,有何好處?(著同學代入敍述者父親的身分 思想──能真切感受孫子的天真)

三.詩中最後四句,是否尚與童言的筆調統一?你如何評價此 一轉折?

75

(76)

耶律楚材(1190-1244)《思親》:

老母琴書老自娛,

吾山側近結蘧

(粵音渠)

(驛站房舍)

。 鬢邊尚結辟兵髮 *,

(粵音俠)

內猶存教子書。

* 作者原注:「昔予從征,太夫人以髮少許賜予云:

『俗傳父母之髮,戴之可五兵,今尚存焉。」

(77)

幼稚

(此指敍述者小時)

已能學土梗

(泥塑偶像)

, 老兄

(指長大後的敍述者)

猶未憶鱸魚。

誰知萬里思歸夢,

夜夜隨風到故居。

77

(78)

學習(思考)重點:

一.詩中如何見出敍述者與母親居處的距離?

1. 敍述者身處驛舍,屢屢遷移;

2. 尾聯點明「萬里思歸夢」。

二.1. 為何詩中無一字正面描寫敍述者對母親的感情,讀 者尚能感到敍述者的「孝」?

2. 詩中如何述寫敍述者對母親的感情和思念:

(1) 珍惜母親所賜:「鬢邊尚結辟兵髮」、「篋內 猶存教子書」;

(2) 平日生活忙碌,雖未能時刻念記親恩,但夜裡 夢回,浮現的仍是其思歸故居的盼願。

(79)

所謂「廿四孝」

──── 元代郭居敬輯《二十四孝》

79

五. 愚孝.不孝.無孝 ─── 「孝」的危機

(80)

〈孝感動天〉.虞舜

虞舜,瞽

(粵音古,失明)

叟之子,性至孝。父

頑母囂,弟象

(這個「象」字是人名)

傲。舜耕於歷山,

有象為之耕,有鳥為之耘

(播種)

。其孝感如此,帝 堯聞之,事以九男, 妻以二女,遂以天下讓焉。

系詩頌之。

詩曰︰對對耕春象,紛紛耘草禽。嗣堯登帝

位,孝感動天下。

(81)

〈嚙指心痛〉.曾參

周曾參,字子輿,事母至孝。參曾採薪山中,

家有客至,母無措,望參不還,乃嚙其指。參忽

心痛,負薪以歸,跪問其母,母 曰︰「有客忽至,

吾嚙指以悟汝耳」。後人系

(同繫)

詩頌之。

詩曰︰母指方纏囓,兒心痛不禁。負薪歸未 晚,骨肉至情深。

81

(82)

〈鹿乳奉親〉.郯

(粵音談)

周郯子,性至孝。父母年老,俱患雙目,思 食鹿乳,郯子乃 衣鹿皮,往深山群鹿之中,取鹿 乳供親。獵者見而欲射之,郯子俱以情告,乃免。

有詩為頌。

詩曰︰親老思鹿乳,身穿褐毛衣。若不高聲

語,山中帶箭歸。

(83)

〈臥冰求鯉〉.王祥

晉王祥母喪,繼母朱氏,不慈,父前數譖之,

由是失愛於父。母欲食鮮魚,時天寒地凍,祥解 衣,臥冰求之,冰忽自解,雙鯉躍出,持歸供母。

有詩為頌。

詩曰︰繼母人間有,王祥天下無。至今河上 水,留得臥冰模。

83

(84)

〈嘗糞憂心〉.庚黔婁

(粵音鉗留)

南齊庚黔婁為孱陵令,到縣未旬

(十日)

日,忽 心驚流汗,及棄官歸 。時父疾始二日,醫曰︰

「欲知癒劇,但嘗糞,苦則佳。」黔婁嘗之,甜,

心甚憂之。至夕,稽

(俯首至地)

(額頭)

北辰

(北極星)

, 求以身代父死。有詩為頌。

詩曰︰到縣未旬日。樁

(柱子,此作動詞,指像 打樁般猛力手叩頭)

庭遘

(同構)

疾深。願將身代死,北

望起憂心。

(85)

〈戲彩娛親〉.老萊子

周老萊子至性孝,奉養二親,備極甘脆

(甘美 爽口)

,行年七十,言不稱老。常著五彩斑斕之衣,

為嬰兒戲於親側,又常取水上堂,詐跌臥地,作 嬰兒啼以娛親。有詩為頌。

詩曰︰戲舞學驕癡,春風動彩衣。雙親開口 笑,喜氣滿庭幃。

85

(86)

〈為母埋兒〉.郭巨

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 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父母之食,盍

(粵 音合,何不)

埋此子。及掘坑三尺,得黃金一釜,

上云:「官不得取,民不得奪」。有詩為頌。

詩曰︰郭巨思供親,埋兒為母存。黃金天所

賜,光彩照寒門。

(87)

學習重點:

一.《二十四孝》故事內容其中兩個主要特色:是「極端行 為」和「靈應事件」。

二.若干故事人物忽略父母(長輩)要求,或自身行徑是否合 理——焦點只在於通過外顯的形式,極力盡孝。

三.《二十四孝》故事文字淺白,篇幅短,詩歌易於記頌,

便於手口相傳。

87

(88)

張廷玉等著:《明史.孝義傳》:

李德成,浹

(粵音浹)

水人。幼喪父。元末,年 十二,隨母避寇至河濱。寇騎

(粵音冀,名詞)

迫,母 投河死。

德成長,娶婦王氏。摶

(粵音屯,揑聚搓揉)

土為 父母像,與妻朝夕事之。

(89)

方嚴冬,大雪,水堅至河底。德成夢母曰:「我 處水下,寒不得出。」覺而大慟,旦與妻徒跣

(粵音冼,

赤足)

行三百里,抵河濱。臥水七日,水果融數十丈,

恍惚若見其母,而他處堅凍如故。 久之,乃歸。

洪武十九年

(1386)

舉孝廉,屢擢

(粵音昨,升遷)

尚寶 丞。二十七年旌

(粵音星,旗幟,此指表揚)

為孝子。建文

(1399-1402)

中,燕兵逼濟南。德成往諭令還兵,燕兵不 退。德成歸,以辱命下吏,已而釋之。永樂初復官,

屢遷陜西布政使。

89

(90)

沈德四,直隸華亭人。祖母疾,刲

(粵音圭,刺 割)

股療之愈

(通癒)

。己而祖父疾,又刲肝作湯進之,

亦愈。洪武二十六年被

(同披)

旌。尋授太常贊禮郎。

上元姚金玉、昌平王德兒亦以刲肝愈母疾,

與德四同旌 。

(91)

(洪武)

二十七年

(1394)

九月,山東守臣言:

「 日照民江伯兒,母疾,割肋肉以療,不愈。禱岱 嶽神,母疾瘳,願殺子以祀。已果瘳

(粵音秋,病癒)

, 竟殺其三歲兒。 」

(明太祖)

大怒曰:「父子天倫至重。《禮》父服 長子三年。

(《儀禮.喪服》:「父為長子。傳曰:何以三年 也?正體於上,又乃將所傳重也。」)

今小民無知,滅倫害 理,亟宜治罪。」 遂逮伯兒,仗之百,遣戍海南。

91

(92)

因命

(因而下達命令)

議旌表例。

禮臣議曰:「人子事親,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 樂,有疾則醫藥籲

(呼喊請求)

禱,迫切之情,人子所得 為也。至臥冰割股,上古未聞。倘父母止有一子,或 割肝而喪生,或臥冰而致死,使父母無依,宗祀永絕,

反為不孝之大。皆由愚昧之徒,尚詭異,駭愚俗,希 旌表,規避里徭

(里甲,徭役,一百一十戶為一里,十年內 輪流服役)

。割股不已,至於割肝,割肝不已,至於殺 子。違道傷生,莫此為甚。

92

(93)

自今父母有疾,療治罔

(粵音網,沒有)

功,不 得已而臥冰割股,亦聽其所為,不在旌表例。 」

制曰:「可。」

93

(94)

學習重點:

一.《明史.孝義傳》所載「孝行」與《二十四孝》十分相似,

均是通過「極端行為」彰顯孝道,且有「靈應事件」。

二.分別是:《二十四孝》沒有悲劇,且時常天從人願。《明 史》所載的靈應故事,每多模仿《二十四孝》,其「靈驗」

事跡殆不可解:或為謠傳,或為虛構,以博得朝廷封賜。

更大分別是:在「文學創作」中,〈郭巨埋兒〉結局皆大 歡喜,而在「現實」裡,江伯兒親手殺死了自己的兒子。

三.閱讀古人踐行「孝」的記載,不可盲從。我們必須認為:

自殘殘人以療親,不僅是「愚孝」,且是「不孝」和殘忍的

「罪惡」(Sin)。

94

(95)

我所收得的最先的畫圖本子,是一位長輩的贈品:

《二十四孝圖》。這雖然不過薄薄的一本書,但是下圖上說,

鬼少人多,又為我一人所獨有,使我高興極了。那裡面的故 事,似乎是誰都知道的;便是不識字的人,例如阿長(魯迅 褓母),也只要一看圖畫便能夠滔滔地講出這一段的事跡。

但是,我於高興之餘,接著就是掃興,因為我請人講完了二 十四個故事之後,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難,對於先前痴心 妄想,想做孝子的計劃,完全絕望了。

95

魯迅:〈二十四孝圖〉

(96)

「人之初,性本善」麼?這並非現在要加研究的問 題。但我還依稀記得,我幼小時候實未嘗蓄意忤逆,對 於父母,倒是極願意孝順的。不過年幼無知,只用了私 見來解釋「孝順」的做法,以為無非是「聽話」,「從 命」,以及長大之後,給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飯罷了。

自從得了這一本孝子的教科書以後,才知道並不然,而 且還要難到幾十幾百倍。

(97)

其中自然也有可以勉力仿效的,如「子路負米」,「黃 香扇枕」之類。「陸績懷桔」也並不難,只要有闊人請我 吃飯。「魯迅先生作賓客而懷橘乎?」我便跪答云,「吾 母性之所愛,欲歸以遺母。」闊人大佩服,於是孝子就做 穩了,也非常省事。「哭竹生筍」就可疑,怕我的精誠未 必會這樣感動天地。但是哭不出筍來,還不過拋臉而已,

到「臥冰求鯉」,可就有性命之虞了。我鄉的天氣是溫和 的,嚴冬中,水面也只結一層薄冰,即使孩子的重量怎樣 小,躺上去,也一定嘩喇一聲,冰破落水,鯉魚還不及游 過來。自然,必須不顧性命,這才孝感神明,會有出乎意 料之外的奇跡,但那時我還小,實在不明白這些。

97

(98)

其中最使我不解,甚至於發生反感的,是「老萊娛親」

和「郭巨埋兒」兩件事。

我至今還記得,一個躺在父母跟前的老頭子,一個抱 在母親手上的小孩子,是怎樣地使我發生不同的感想呵。

他們一手都拿著「搖咕咚」。這玩意兒確是可愛的,北京 稱為小鼓,蓋即鼗(粵音桃,搖鼓)也,朱熹曰:「鼗,小鼓,

兩旁有耳;持其柄而搖之,則旁耳還自擊」,咕咚咕咚地 響起來。然而這東西是不該拿在老萊子手裡的,他應該扶 一枝拐杖。現在這模樣,簡直是裝佯,侮辱了孩子。我沒 有再看第二回,一到這一頁,便急速地翻過去了。

(99)

那時的《二十四孝圖》,早已不知去向了,目下所 有的只是一本日本小田海儇所畫的本子,敘老萊子事云:

「行年七十,言不稱老,常著五色斑斕之衣,為嬰兒戲 於親側。又常取水上堂,詐跌仆地,作嬰兒啼,以娛親 意。」大約舊本也差不多,而招我反感的便是「詐跌」。

無論忤逆,無論孝順,小孩子多不願意「詐」作,聽故 事也不喜歡是謠言,這是凡有稍稍留心兒童心理的都知 道的。

99

(100)

然而在較古的書上一查,卻還不至於如此虛偽。師覺授

(南朝宋人,生卒年不詳)《孝子傳》云,「老萊子……常衣斑斕 之衣,為親取飲,上堂腳跌,恐傷父母之心,僵仆為嬰兒 啼。」(《太平御覽》四百十三引)較之今說,似稍近於 人情。不知怎地,後之君子卻一定要改得他「詐」起來,

心裡才能舒服。鄧伯道(鄧攸 ?-326)棄子救侄,想來也不過

「棄」而已矣,昏妄人也必須說他將兒子捆在樹上,使他 追不上來才肯歇手。正如將「肉麻當作有趣」一般,以不 情為倫紀,誣蔑了古人,教壞了後人。老萊子即是一例,

道學先生以為他白璧無瑕時,他卻已在孩子的心中死掉了。

(101)

至於玩著「搖咕咚」的郭巨的兒子,卻實在值得同情。

他被抱在他母親的臂膊上,高高興興地笑著;他的

父親卻正在掘窟窿,要將他埋掉了。說明云,「漢郭巨 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 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劉向《孝子傳》

所說,卻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給了兩弟;孩 子是才生的,並沒有到三歲。結末又大略相像了,「及 掘坑二尺,得黃金一釜,上云:天賜郭巨,官不得取,

民不得奪!」

101

(102)

我最初實在替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黃金一釜,

這才覺得輕鬆。然而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並 且怕我父親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壞下去,常聽到父母愁 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那麼,該 埋的不正是我麼?如果一絲不走樣,也掘出一釜黃金來,

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時我雖然年紀小,似乎也明 白天下未必有這樣的巧事。

(103)

現在想起來,實在很覺得傻氣。這是因為現在已經 知道了這些老玩意,本來誰也不實行。整飭倫紀的文電 是常有的,卻很少見紳士赤條條地躺在冰上面,將軍跳 下汽車去負米。何況現在早長大了,看過幾部古書,買 過幾本新書,什麼《太平御覽》咧,《古孝子傳》咧,

《人口問題》咧(粵音呢),《節制生育》咧,《二十世紀 是兒童的世界》咧,可以抵抗被埋的理由多得很。

103

(104)

不過彼一時,此一時,彼時我委實有點害怕:掘好 深坑,不見黃金,連「搖咕咚」一同埋下去,蓋上土,

踏得實實的,又有什麼法子可想呢。我想,事情雖然未 必實現,但我從此總怕聽到我的父母愁窮,怕看見我的 白髮的祖母,總覺得她是和我不兩立,至少,也是一個 和我的生命有些妨礙的人。後來這印象日見其淡了,但 總有一些留遺,一直到她去世——這大概是送給《二十 四孝圖》的儒者所萬料不到的罷。

(105)

學習(思考)重點:

一.為何魯迅說:「講完了二十四個故事之後,才知道

『孝』有如此之難。」?(作者童年時只以「私見」

理解「孝」,與《二十四孝》所載「孝行」的標準的 大不相同)

二.文中把《二十四孝》事蹟是否可以仿傚,分為三類:

(1) 可以勉力仿效;

(2) 有些可疑,但做不來不過丟臉;

(3) 有性命之虞。雖然如此,即使是第一類,也不見 得作者樂於從事。(文章只說「勉力仿效」) 三.魯迅小時候為何說〈老萊娛親〉、〈郭巨埋兒〉「發

生反感」?(虛偽裝佯,侮辱孩子)

105

(106)

四.文章兩次引用〈老萊娛親〉、〈郭巨埋兒〉較早版本,意 義何在?(對「孝」極端行為的描述,每況愈下)

五.歸納文章所載,魯迅小時候對〈二十四孝〉有何觀感:

(1) 方始喜愛《二十四孝》這本書冊圖文並茂,讀後覺得 掃興;

(2) 虛偽斯詐;

(3) 行徑極端;

(4) 是讓人不喜歡的謠言;

(5) 不可能如此巧合

六.既然魯迅童年時候已不盡相信《二十四孝》,為何〈郭巨 埋兒〉仍影響了他和祖母的感情?

(1) 故事的形象性、畫面感鮮明強烈,成為了作者的夢魘 (2) 可聯繫同學看電影、動漫時,印象特別深刻的感受

(107)

一.「(親愛)是一種最平凡、也最普通的愛。」

二.「親愛之情是最沒有歧視性的一種愛……在依戀者與被依 戀者之間,不存在年齡、性別、階級以致教育程度的 藩籬。一個受過大學教育、才智出眾的年青人,肯定 和她的老奶媽是住在不同世界裡的人,但他們仍有能 會彼此親愛。」

三.「親愛之情是一種很謙卑的愛,從來不會裝腔作勢。一 個人有可能會為自己墮入愛河或交上一個新朋友而洋 洋得意。但親愛之情卻是保守的,甚至靦腆的……親 愛之情所擁有的,正是一張平凡無華的臉。」 107

附:魯易斯(C. S. Lewis):《四種愛.親愛》

(108)

四.「我們很少會誇示自己所親愛的人,除非是對方已經遠 離或死亡。我們把這種愛視為是心照不宣,而這樣的 心照不宣,在男女之愛中是不被容許的。這種心照不 宣,和親愛之情那種自在、靜默的本質是一致的。如 果親愛之情常常被大聲掛在嘴邊,那它就不再是親愛 之情了。」

五.「親愛之情的耀眼之處,正在於它可以讓人從個人品味 的約束中釋放出來。被親愛之情繫在一起的兩造,可 能根本完全沒有以互相吸引的地方,而他們之所以會 生出親愛之情,純粹只是命運把他們生在同一個家庭 或放在同一個團體使然。」

(109)

六.「試問,在真實世界裡,十九世紀小說家筆下那些『快 樂家庭』到底有幾個?尤有甚者,到底,是不是所有不 快樂的家庭,都是種因為家人之間缺乏親愛之情呢?我 想答案恰恰相反。很多時候,家庭的不快樂不但不是愛 的欠缺所引起,反而是愛的過剩所造成。親愛之情是一 把兩面刃,它既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

七.「在我看來,十九世紀禮讚親愛之情那些甜得發膩的歌 曲或詩歌,幾乎全都是面目可憎之作。它們是面目可憎 的,因為它們是虛假不實的。它們把某些要靠運氣才能 得着的福份,說成是一種現成的、唾手可得的東西。它 暗示,我們根本不用做任何事情,只要站在那兒,親愛 之情自己會澆灌我們,就像淋浴一樣簡單。

109

(110)

學習(思考)重點:

一.親人的血脈關係與生俱來,親人的愛需要刻苦經營。

二.「愚孝」這個說法有一個問題:它好像假設「愚孝」

仍是「孝」,只是其心態、行徑愚昧而已。但不理智 的「孝」,傷害自己和別人的所謂「孝」,真的還可 以稱為「孝」嗎?

三.還是,這些行徑才是對「孝」最大的傷害?是「不 孝」,或者是泯滅「孝」(無孝)。

(111)

四.我們應該記得「三不孝」中的「阿意曲從,陷親不 義」,但更大的問題是:當「不娶無子,絕先祖祀」

觀念大行其道之時,為甚麼「阿意曲從,陷親不義」

的教訓,卻無法阻擋那些「自殘殘人」的所謂孝行?

五.我們應該——或者說必須通過《二十四孝》、《明 史.孝義傳》的慘痛教訓,學到甚麼?

111

(112)

「孝」即使不說,我們能夠感受。

有時候它默然無聲,因而細水長流。

六. 「不言之孝」與「不言之祭」

── 請你記得我

(113)

學習重點:

一.作品雖述寫母親年老患病,得由女兒幫忙梳頭髮。但通 觀全文文筆明朗徐和,朝氣勃勃,原因何在?

1. 景物描寫營造光明、生機乍現氛圍。(「天氣十分晴朗,

陽光從七層樓的病房玻璃窗直射到床邊的小几上。母 親的頭頂上也耀着這初夏的陽光。」「記得小時候最 喜歡早晨睜眼看到母親梳理頭髮。」「星期天上午,

那些大大小小,黑色的白色的球鞋經常齊放在陽臺的 欄干上。」「樓房之後有一排半被白雲掩遮的青山,

青山之上是蔚藍的天空。從陰涼的冷氣房間觀覽初夏 的外景是相當宜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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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月:〈給母親梳頭髮〉

(114)

2. 母親雖然開刀動手術,尤幸一切順利,她自己和女兒都 心裡悉然。

3. 梳頭髮本為母親鍾愛的事情。加上洗澡後,「換穿一身 乾淨的衣服,母親覺得舒暢無比」,故來了興緻,請女 兒幫她整理儀容(梳頭髮),突顯出她手術成功後心情格 外開朗。

4. 敍述者幫母親梳髮頭,是一種親情和母性的倒流──就像 她母親兒時照料她一樣──敍述者也用「母親一樣的愛」,

回饋母親。這複疊的畫面合起來(兒時母親照料自己/現在 自己照料母親),「敍述者母親年輕時的形象」,故能在 敍述者身上得以「重現」,洋溢愛。敍述者「依照幼時記 憶中的那一套過程。不要驚動她,好讓她就這樣坐着舒服 地打一個盹兒。」這是一種愛的延續。敍述者知道她母親 怎樣會快樂──她從她母親身上,學懂了「母愛──而現 在她的母親正好如嬰兒,接納她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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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篇文章對話極少,叙述者只引述母親寡寡數語;更未 曾記載敍述者任何一句話。有何藝術效果?

1. 使讀者能聚焦敍述者照料母親時微細、親密的形象和 畫面。

2. 突顯敍述者的回憶、反思、感受。這個情景是立體 的:通過沾染母親髮香的梳子,她嗅到母親愉悅的味 道──通過母親被照料時的感受,她記得自己小時候 被愛、被保護時的快樂和平安。這些事情都需要「感 受」,而不是「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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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三.文章有兩個「未曾明言,卻親切可感」的焦點:

1. 雖然敍述者引述母親以前曾故作嘮叨,說自己頭髮

「討厭死啦!這麼長又這麼多」,又說阿公和爸爸不准 她剪髮。但從母親一直細心打理頭髮(注意:敍述者回 憶中,這是個美麗的情景),以及母親手術後主動請敍 述者幫忙整理頭髮,這她樂在其中──凡此均可看到母 親從心裡喜歡她的頭髮。

2. 當母親年老,未能完全照料自己時,敍述者方才領悟

「照料者」的勞苦,和「被照料」的幸福。她能體會,

也能實踐。對母親而言,這是「不言之愛」,而且是

「不言之孝」。

(117)

學習重點

一.文章中食物,以及「食物意象」有何寄意?

1.開篇敍述者的兒女正準備情人節糖果和甜點,以「味道」

為連繫,牽動敍述者的情感──她記得「美食」之於她 父母的意義。

2. 敍述者母親生前,喜歡和敍述者爸爸大吃大喝──敍述 者擔心父母吃得不健康,但對父母來說,這是他們的甜 蜜──快快樂樂地,夫婦「一起」享受的甜蜜。

3. 母親亡故後,父親「頗能夠吃」,卻消瘦。這顯然是精 神恍惚,身體機能卻承擔不來的表現(受重大心理創傷 後的防衛機制)。父親表面壓抑自己的痛,尤其在和家 人共處時,生活吃喝如常,但身體老老實實地反映他的

哀慟。 117

胡燕青:〈蝦子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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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惟有敍述者獨處的時候,他才能肆意地傷心,因而才能 夠復原。

5. 恢復過來的父親,「美食」才重新有了意義。通過和家 人一起烹調,一起吃,「食物和親情」的意義,從僅象 徵「夫妻倆的甜蜜」,擴展為「親情的甜蜜」。

6. 文章的高潮是敍述者和父親吃蝦子麵:最微細、深刻的 愛,只能「湊近」,才能「嗅到」。(「你說的香味,看,

來自這些小小的黑點。」)這些「蝦子」在「矚目」的麵 條裡,也在每一口蝦子湯中。這種懷念,是「不言之 祭」。

7. 最後,兒女還記得留着送給情人的美食(留一個份量),

跟父母分享,藉此也擴充了「情人節」的意義──「愛情」

(男女朋友)和「親情」(父母),都是「情人節」應當念 記的主角。

(119)

二.文章中敍述者對她父母「嗜吃」的看法有變化?

1. 曾擔心父親吃得不健康,從不理會醫生的警告。敍述者 不時「教訓」爸媽:「你們太任性了,老人家怎麼能亂 吃東西呢?」

2. 父親興之所至叫敍述者一同吃飯,她「不免怪她」干擾 她的工作。

3. 母親病入膏肓,敍述者盼望母親多吃,因為這象徵了母 親復原的希望。

4. 母親亡故後,敍述者反而因為父親的「能吃」,感到擔 心。父親生活愈是「看起來正常」,愈反映他壓抑自己

的感情。這時候,敍述者對父親「吃得正常」感到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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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父親漸漸復原,與家人飯後,按時提供各類果食──於 是敍述者又能夠通過和父親、家人一起吃飯,品嚐親情 的味道。

6. 蝦子麵一節,父女二人昇華了對妻子/母親的愛──這種 牽動回憶親情味道,永遠能「回味」,一口也不能遺掉,

遺忘。

三. 比較林文月〈給母親梳頭髮〉和胡燕青〈蝦子香〉,兩 篇文章敍述者表達「孝」的方式有何異同?

1. 同:兩篇文章的敍述者均陪伴母親/父親,做她/他們喜 愛的事情(梳頭髮/愛吃)。

(121)

2. 同:兩篇文章都未明言「孝」,也不張揚敍述者自己 如何「孝」,而是從生活小處體貼父母的需要,彰顯

「孝」。

3. 異:〈給〉篇筆調開朗,雖然述寫母親手術後尚待復 原,但寫得朝氣勃勃。〈蝦〉篇如黃昏漲潮(開篇、收 筆時間為黃昏、晚上),更呈現長者晚年柔和、溫厚的 餘輝。〈給〉篇敍述者對母親的照料,和藹親切,未 見太多擔憂。〈蝦〉篇敍述者對父母的感情夾雜理智 與情感的掙扎,哀傷處遠較〈給〉篇為多。

4. 異:〈給〉篇雖提及敍述者的家庭,但焦點仍在她和 母親的愛;〈蝦〉篇父母子女的關係彼此黏連,沒有 刻意淡化敍述者丈夫、兒女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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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重點:

一.文章呈現了敍述者和父親怎樣的感情?

1. 敍述者年少時和父親相處時間不多,但高小時父親暗暗 記得兒子「激烈央求」自己帶他去釣魚。敍述者也清楚 記得小時候父親帶他去釣魚的細節──他們都珍視,也 彼此珍藏着難得的相處片段。

2. 敍述者兒時對父親的印象,是「父親向來嚴肅、克制、

自律」,由於對父親性情的熟悉,故能細察父親「得意 忘形」的情緒反彈。他後來回想,更明白這是父親工作 時吃盡苦頭,心情的瞬間空白。

3. 父親不管敍述者少時的讀書成績、生活細節,卻藉着給 敍述者「充足的零用錢」,表達父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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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樹堅:〈泥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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