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東大學幼兒教育系碩士班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梁忠銘 教授
新移民家庭父親角色現況與親職教育需求
研究生:張庭娟 撰
中華民國 97 年 1 月 31 日
謝誌
研究所生涯,就此告一個段落。回首這段學習過程期間的總總,感謝許多人的陪 伴、支持與提攜,感謝上倉的眷顧,讓我在這個階段獲得我想要的學習的感動、另一 個層次的生活體悟、新的友情以及生命的成長。
這一篇論文能夠順利完成,首先要感謝我的指導老師-梁忠銘教授。感謝非常忙 碌的教授總是能抽空指導學生的論文,也站在學生角度設想,給予學生最適當的指導 與支持,論文撰寫過程中教授的支持,是學生最衷心感謝的!
也感謝我的口試委員郭李宗文教授與翁麗芳教授,郭李宗文教授是我多門科目的 授課老師,在郭李老師課堂上的學習,對我的論文題目以及論文後來的方向有很大的 影響。而翁老師在口試時對於我的指導,更讓我發現本論文主題可以更深入探討的地 方。
感謝我的研究所同學美燕、映虹、愉敏、芷榆、佩芳、華方、貢丸和玉嫻,在這 段期間的陪伴、支持與胡說八道,如果沒有你們,這段時間不會這麼令人難忘與不捨,
這段日子因為有你們而絢爛。也感謝我的好朋友玉佳、俞美和每一位給予我鼓勵與力 量前進的朋友,因為這些溫暖,讓我在用功的夜晚,不會感到寒冷與黑暗,並且不懷 疑眼前的光亮而繼續前進。
最後,謝謝我最愛的家人,沒有言語能形容我對你們的感謝與愛。謝謝你們百分 百的支持、百分百的愛護、百分百的相信、百分百的體諒!馮內果:「親情是沒有道 理的」這句話的解讀,每個人各有不同。對我而言它說明了親人成為生命中的第一順 位也是無需道理和理由的。
論文完成了,研究生的生活就此畫下句點,而生活與生命仍繼續前進,帶著這階 段的成長,我心存感激!
摘 要
在臺灣,新移民家庭的數目已為社會結構帶來莫大的衝擊,使其人口組成呈現急 劇且多元的轉變。新移民家庭正為臺灣重寫族群輪廓,其家庭結構型態也正在挑戰著 臺灣未來的家庭教育發展。在新移民家庭中普遍呈現出父親在子女教養上缺席的問 題,而父親卻是子女社會化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角色。本研究透過質性個案研究之深度 訪談的方式,呈現並分析受訪個案新移民家庭的樣貌、新移民家庭中父親角色個案之 現況,以及新移民家庭中父親角色對親職教育之需求。
所得之研究結果如下:
一、受訪個案之新移民家庭社經地位處於中下階層,工作壓力大、工作時數較長。
二、受訪個案之新移民家庭夫婦相處融洽,臺灣男性角色竭盡心力呵護、照顧其新移 民配偶。
三、在新移民家庭中,父親一職仍扮演傳統經濟支持者的角色,對於教養地位與立場 擁有較小的主導權。
四、父親角色的呈現,受原生家庭環境的影響頗深,原生父親成為其扮演父親角色的 最大借鏡與參考。
五、在經濟條件不佳的新移民家庭中,扮演經濟支持者的父親在教養子女部分有矛盾 的時間與工作之間的掙扎。
六、受訪新移民家庭之父親需要親職教育的支持,使其獲得更多育兒知識以及教養的 資訊。
關鍵辭:新移民、親職教育
Abstract
In Taiwan, the amount of Foreign spouses family has brought great impact on the social structure, and it causes rapid and multi-dimensional transformations in
Taiwan's population composition.Foreign spouses families are reshaping the population outline of Taiwan, and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family education of Taiwan is now under the challenge of their family structure.The father's absence from children's education and nursing is a popular problem in foreign spouses families, in spite of the father's important role in children's socialization . Through In-depth interview of qualitative-research Case Study, this research wanted to picture the outlook of the Foreign spouses families,
understand the role of fathers in Foreign spouses families, as well as the Father’s needs for parenting education in Foreign spouses families. The conclusions are as follows:
First, these Foreign spouses families are in low social and economical status, and suffering from huge working pressure and long working hour.
Second, in these Foreign spouses families, husbands and wives get along very well.
And taiwaness males try very hard to care and protect their foreign spouses.
Third, in these Foreign spouses families, the fathers still play the role of traditional
economical supporters, and have less leading power regarding the education status and the standpoint of children's education.
Fourth, the role of father is influenced enormously by his original family with observing and referencing his father.
Fifth, in foreign spouses families with poor economical condition, the fathers who face the dilemma between working and keeping company with childrenare are the supporters of family economy .
Sixth, in these foreign spouses families, fathers need more parenting education to get knowledge and information to raise children.
Key words: Foreign spouses、parenting education
目次
謝誌...一 摘要...二 Abstract...三 目次...Ⅰ 表次...Ⅱ 圖次...Ⅲ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6
第三節 名詞釋義...6
第四節 研究限制...8
第二章 文獻探討...9
第一節 新移民家庭...9
第二節 父職角色的內涵...18
第三節 父職親職教育之相關研究...28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35
第一節 研究策略的選擇...35
第二節 研究架構與流程...37
弟三節 研究對象與工具...40
第四節 資料整理與分析...45
第五節 研究倫理...48
第四章 研究發現與討論...49
第一節 新移民家庭的樣貌...49
第二節 父親角色的現況...56
第三節 父職親職教育的需求...70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77
第一節 結論...77
第二節 建議...81
第三節 未來研究方向...84
參考書目...86
中文部份...86
外文部份...91
網路資料...92
附錄(一)...94
附錄(二)...95
附錄(三) ...96
表次
表 2-1-1 政府相關部會執行輔導跨國婚姻重點措施情形...16
表 2-2-1 文化資料中的父職演變...22
表 2-2-2 臺灣的父職內涵...23
表 2-2-3 理想的父職內涵...25
表 3-3-1 研究家庭概況表...42
表 3-3-2 訪談對象...43
表 3-3-3 訪談時間與對象明細表...44
表 3-4-1 錄音編碼相關資料...46
圖次
圖 3-2-1 研究架構圖...37 圖 3-2-2 研究流程圖...38 圖 3-2-3 研究進度甘特圖...39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臺灣近幾年來人口結構的改變,除了出生率下降,人口老化等問題之外,最明顯 的就是因跨國婚姻來臺的外籍配偶及其子女人口數的增加。由內政部統計處公佈之 2005 年國人總結婚對數中,配偶為外籍人士(不含大陸港澳人士)者占 9.8%,為大陸 港澳人士者占 10.4%,兩者合占 20.1%,較 2004 年下降 3.7 個百分點。如與 2003 年之最高峰比較,降幅達 11.7 個百分點(內政部,2006)。2006 年底止累計,我國外 籍與大陸配偶人數估計達 38.4 萬人,其中外籍配偶(含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13.4 萬人占 34.94%,大陸與港澳地區配偶 25.0 萬人占 65.06%(內政部,2007)。按生母 國籍別分:95 年新生嬰兒中,生母為本國籍者 181,839 人占 88.39%,大陸港澳地區 者 10,471 人占 5.09%,東南亞籍者 13,241 人占 6.44%,其他國籍者 169 人占 0.08
%,生母非本國籍者比率合占 11.61%,較 94 年減少 1.28 個百分點。生母非本國籍 者比率自 1998 年起快速上升,至 2003 年達最高點,2004 年之後則呈下降之現象係 因取得戶籍登記之生母視為本國籍(內政部,2007)。2006 年 1 至 10 月同期出生嬰兒 之生母國籍(地區)為外國籍者占 6.75%,大陸港澳地區者占 5.19%,本國籍者占 88.06%。生母為大陸港澳地區或外國籍者合占 11.94%,較 2005 年同期略減 1.06 個百分點(內政部,2007)。因此可以看出在臺灣,外籍配偶的增加,熱潮仍未減退。
尤其在新生兒的數據上看來,2005 年出生嬰兒之生母國籍(地區) 為外國籍者占 8.0
%,大陸港澳地區者占 4.9%,本國籍者占 87.1%。非為本國籍者合占 12.9%(內政 部,2006)。在數據上新移民家庭似乎略減的趨勢,但這是在因取得戶籍登記之生母 視為本國籍的情況下統計而得,因此顯示新移民家庭、新臺灣之子數量在臺灣的成
長,仍需受到重視。人口結構的改變對於教育的發展影響甚鉅,教育政策的擬定必須 掌握人口結構的改變來調整資源的配置,避免浪費教育人力的資源,也對國家教育發 展有所幫助。
外籍配偶來到臺灣,其對臺灣教育的影響,主要可從兩個相關的教育發展趨勢來 看,一是外籍配偶的生活與識字教育,另一是其子女的教育。內政部於 1999 年提出
「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鼓勵各地開辦識字與生活教育班。政府給予他 們最直接的協助,提供經費使各縣市鄉鎮陸續開設許多課程班(內政部,1999)。然而,
審視「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發現:原本提供教育的目的是為了對外籍配 偶進行輔導,希望能藉此提升外籍新娘的語言及生活能力,使其順利適應臺灣的生活 環境,並盡快融入臺灣的生活。如此一來能夠避免她們因適應不良衍生而出的各種家 庭與社會問題。外籍配偶會面臨的一種現象乃是「同化主義」的色彩強烈(卯靜儒、
陳冠蓉,2007)。她們必須面對臺灣籍夫家成員試圖同化她們,快速的期望新移民女 性融入我國文化,而忽略了她們原本在文化不同上的適應問題與感受。這些新婚姻移 民婦女在參與各式學習活動的決定權,經常必須視其夫家的支持度(李瑛,2006)。而 這樣的氛圍讓研究者感受到些許的疑問,既然新移民家庭會存有的文化差異與其語言 上的不適應,身為新移民女性的配偶,也就是本國籍的臺灣男性,經常主宰了家庭中 新移民配偶的各項學習參與,同時也是影響了新移民配偶是否能融入臺灣社會的重要 角色,那未來將成為新臺灣之子的父親者,在協助、配合妻子的各項成長以及照護子 女上是不是有更不同於一般家庭父親的責任與親職教育需求?在一個家庭結構中丈 夫亦或是父親的角色相當重要,試問在新移民家庭中他扮演的角色是否更多元,責任 也更趨沉重?
外籍配偶教養子女所產生的問題中,孩子的學習無法獲得雙親的支持(張芳全,
2005)。而教養子女的行為表現,屬於親職角色扮演的層次,其受到親職角色知覺的 影響,形成親職角色責任分擔的程度,再依據所負擔責任的程度,表現出不同的親職 行為。由此可知,新移民母親教養行為的表現亦是受到本身對親職角色知覺的影響。
分別在王光宗(2004),黃森泉、張雯雁(2003),魏毓瑩(2003)的研究中探討外籍母親
教養子女的經驗,這個議題是較常受到關注的部份。
在外籍配偶家庭中呈現一個問題,父親常在子女的教養上缺席,而母親對子女的 教養能力不足(黃馨慧,2005)。而研究跨國婚姻家庭中父親與子女的親職互動經驗,
目前國內有鄭予靜(2004)探討跨國婚姻家庭的父職角色,其中提到外籍母親的先生對 親職角色的認知大多仍維持刻板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觀念,一致希望外籍妻子 負起照顧子女的全責,並沒有因為外籍妻子母職與臺灣婦女母職的差異性而調整自己 的父職角色。父親是教導子女社會化過程中重要的人物與楷模,然而在曾美嘉(2006) 的跨國婚姻家庭父親角色及子女教養經驗之探究中,研究得知父親角色在子女教養的 部分,呈現主導或放任兩極化的教養經驗態度。
父母親一起照顧可以使社會發展的環境不致於太單調,父親更是兒子的認同和模 仿的對象(黃廼毓,1988)。父親在孩子的讀物、雜誌媒體的出現率是明顯低於母親的、
鮮少出現在家中,不僅反映出親職的傳統性別意識外,也顯示社會文化重視父親的情 形仍遠不及於母親(魏秀珍,2002)。雖然近期父親角色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性與關注 已經逐漸抬頭,坊間開始出現與父職相關的書籍,在歐洲的某些國家,父親的親職參 與甚至形成一種趨勢與風潮。美國巴爾的摩大學(University of Baltimore)專攻家 庭與性別議題的社會政策教授班諾克提斯(Nijole Benokraitis)呼應男性解放運動 並主張:男性主動參與育兒行為,不僅對兒童發展或婦女有益,對父親本身的發展也 是件好事(王舒芸,2003)。在黃淑滿、葉明芬(2007)二十年來台灣研究中子女對父親 依附關係之後設分析中,得到結論若孩子的家庭結構完整,非單親或繼親家庭中的孩 子,其對父親的安全依附間有顯著的正向關係;而孩子對父親的依附則會顯著的影響 子女的各種生活層面─包括子女的正向壓力知覺、負向壓力知覺、子女的生活適應和 人際問題解決態度。澳洲馬奎里大學(Macquarie University)以研究如何平衡工作與 家庭責任,並且特別從父親角色觀點出發而馳名國際的心理學教授羅素(Graeme Russell)則宣稱:父職角色的變遷,將會是未來家庭裡最重要且值得持續觀察注意的 變化(王舒芸,2003)。
然而在新移民家庭中的父親們,他們所背負的壓力與親職需求會與一般家庭的父
親有怎樣的差異?在林璣萍(2003)的台灣新興的弱勢學生─外籍新娘子女學校適應 現況之研究中發現,外籍配偶家庭中夫家親友的協助與接納對於外籍配偶的文化適 應、教養子女方面有正向的影響,尤其父親是重要的教育子女角色。研究者認為家庭 中的父母角色對其子女的影響應同樣重要,而在外籍配偶家庭議題的研究與書籍中,
呈現一面倒向外籍配偶母職之親職教育的推廣、重要性,而父親角色的親職教育卻被 忽視了。在外籍配偶家庭的親職教育推廣下,除了重點內容如兒童發展、親子溝通、
家人互動關係、家庭生命週期與親職任務、父母角色與親職壓力外,還有協助外籍新 娘認識自我原生家庭及親權行使的影響、了解母國親職文化的特色,調整自我因文化 差異而扮演的親職角色等,而當然這些親職教育內涵的實施對象除了外籍新娘本身之 外,加強宣導並鼓勵先生的參與,更是親職教育實施的要務之一(高淑清,2003)。目 前政府積極地辦理各項協助新移民女性學習成長的課程與活動,卻忽略了家庭中男性 成員這重要區塊(黃文信,2007)。
「親」是指父母親,「職」是職責,親職教育就是培養所有的父母成為健全的父 母,使要成為父母者更明瞭如何善盡父母職責。家庭是孩子第一個步入的社會單位,
父母則是一為照顧、教養與協助孩子社會化的人;一旦父母停止其角色的扮演,社會 將無法倖存,而人類文化勢必難以延續。所以,人類族群都應有其代代相傳、上一代 照顧下一代的一定義務與責任。然而,一對夫婦往往因為孩子的降臨世間,自然而輕 易的成為父母,反而減損了自己對親職責任的領悟。也因此,整個社會未能要求其成 員在為人父、為人母之前需具備成為要效能父母的專業知能。結果父母們只得依據自 己社會化的經驗來教養子女。但是,在急遽變遷的社會,這些經驗自然需要調整與改 進;而且,許多初次為人父母者未能有理想親職角色的仿同對象,而在錯誤的嘗試中 學習。這些父母極需求自國家、社會、學校與家庭的網絡支持系統與環境,來協助他 們克盡與善盡父母親的職責與本分;而親職教育就是這個提供支持系統中重要的一環 (郭靜晃,2006)。而在新移民家庭中父親經常扮演出外賺錢的角色,工作壓力大並且 無閒暇時間照顧子女(黃富順,2006)。加上,在「父權體系」之下,臺灣丈夫是否會 尊重其外籍配偶的文化背景,並學習、適應也協助在社會中顯得弱勢的另一半。
因此,基於上述,研究者從新移民家庭之親職相關研究中,察覺新移民家庭中父 職角色較受到忽略而有意探究此一角色現況,有別於將焦點放在新移民女性,而關注 新移民家庭中的臺灣男性。在家庭中男性角色對其配偶的親職協助亦是親職教育中重 要的一環,在探討新移民家庭中父親角色的扮演現況上,不止是要瞭解其對待子女的 部分,也要看到在親職的角色上,是否協助了新移民配偶,以及新移民家庭父親在親 職教育上的需求為何。以上為本研究之研究動機。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把研究的焦點放在新移民家庭之父親角色身上,以新移民家庭之父親角 色為研究對象,了解新移民家庭中父親之角色現況以及親職教育需求。本研究的研 究目的如下:
一、瞭解受訪個案新移民家庭的樣貌。
二、瞭解新移民家庭中父親角色個案之現況。
三、瞭解受訪個案新移民家庭中父親角色對親職教育之需求。
第三節 名辭釋義
一、新移民
本國籍人士不論男女,凡與非本國籍人士結婚,其婚姻的對象都稱為「外籍配 偶」。臺灣這幾年來所關注的「外籍配偶」現象,俗稱「外籍新娘」。在資本主義的 詮釋下,是指經濟較低度發展國家的婦女嫁往較高度發展國家的全球性現象。臺灣的
「外籍新娘」則是指透過婚姻仲介或其他婚姻媒介的管道而進入臺灣地區的東南亞國 家女子,主要來自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等地(李瑛,2006)。
近幾年來,將外籍配偶、外籍新娘這樣的代稱,改為「新移民」,以顯示未有排 外的意識。這樣的詞彙是在 2003 年的婦女新知基金會所舉辦的正名活動中,經由外 籍配偶票選而得(PChome 新聞台,2004)。
本研究即延續外籍配偶、外籍新娘、新住民、新移民的涵義,以「新移民」正式 稱謂為主,探究新移民家庭的成員。在本論文引用文獻中之專有名詞,如新移民、新 住民、外籍配偶、外籍新娘...等之稱謂,皆視為同意。
二、親職教育
詹棟樑(1983)指出,親職教育是培養父母教育子女的能力,以形成其適當職份的 教育。王麗容(1994)則指出,親職教育是指為人父母者,為求發揮親職角色所受的教 育。而井敏珠(1995)認為親職教育有以下廣、狹二義:(一)廣義的親職教育:是培養 所有國民成為健全的父母,其施教的對象主要是尚未做父母者,在國民教育階段即施 以親職教育課程如生理、心理、性教育、為人父母之道之課程。此外,對已經為人父 母者,由學前教育機構、國民中小學、社會教育機構、傳播媒體等辦理親職教育之講 座、活動等。(二)狹義之親職教育:是針對不稱職的父母,幫助其改進教養方式,成 為健全的父母,由學校輔導人員或社會輔導機構提供治療性的輔導,如單親的輔導、
親子關係衝突之輔導、行為偏差學生之父母諮詢或輔導等。
隨著社會型態的演變以及多元的文化刺激、女性角色的變化下,父親角色的親職 教育內涵也隨之轉變。而在本研究中的親職教育是類同詹棟樑、王麗容及井敏珠之廣 義的親職教育,著重於凡教導父親角色教養子女的能力之教育、課程,以期父親擁有 育兒的知識與資訊發揮親職角色。
第四節 研究限制
本研究之研究限制包含以下幾項:
一、本研究為質性研究之個案研究,並非是全面性之新移民家庭的普遍性調查,因此 不能做為廣泛推論的依據及解釋。
二、研究樣本的選取不易。本研究樣本採立意抽樣,選取確定之受訪者時又顧及抽樣 對象參與研究訪談的個人意願,以及擔任家中經濟支持者的父親礙於工作時間較 長,難以配合訪談等的個別因素,而做了篩選。
三、本研究對象並非如新移民家庭中常見的挑選新娘之方式認識其新移民配偶,因此 無法呈現在完全陌生的情況下結為夫妻的新移民家庭樣貌。
四、在研究過程中,顧及受訪家庭成員間的感受以及避免彼此有芥蒂,在訪談過程中,
未必採一對一的隱密方式進行,然而這樣的訪談方式,也勢必無法得到部分受訪 者更深層的感受。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目的在於了解新移民家庭中父親之角色現況及親職教育之需求,因此本章 將探討、整理與本研究有關的相關理論與國內外學者所做過的相關研究,共分為三節 來敘述:第一節針對國內之新移民家庭加以描述,第二節為探究父職角色的內涵,第 三節則探討父職親職教育之相關研究。
第一節 新移民家庭
一、新移民家庭的組成
隨著國際化、全球化的發展趨勢,臺灣社會也隨著經濟自由化,政治民主化下展 現多元的面貌,自從 1992 年就業服務法實施以後,政府開始引進許多東南亞外籍勞 工,使得越來越多外籍人士到臺定居,擴大國人與外籍人士接觸的機會,而從 1994 年政府經濟南向政策開放後,更多的國人前往東南亞國家經商,進一步開拓國人與東 南亞居民的接觸機會。近年來,許多因教育程度不足、從事勞力就業擇偶不易的中下 階層男性,在此一機制中,透過婚姻仲介、職業媒人的牽引下,解決許多在臺灣處於 擇偶弱勢的婚姻困境(黃馨慧,2005)。而臺灣社會結構的改變導致男女適婚人口的不 平均,提升了國人對「跨國婚姻」的需求。臺灣社會一直以來重工商輕農漁牧的經濟 發展取向,大大降低農漁牧業男性人口的社經地位,鄉村女性在家鄉找不到滿意的婚 嫁對象,也就大量向外地求發展。學經歷、年齡、健康或職業條件不足的男性在擇偶 時就產生「婚姻排擠」(marriage squeeze)的問題,這些男性在國內受到社經地位低 落以及女性人口不足等問題,因而導致婚配困難(卯靜儒、陳冠蓉,2007)。根據夏曉 鵑在 2001 年指出,媒體建構外籍新娘通常來自經濟落後之國家,是未受過高等教育
且來自貧困家庭的女子,而其結婚的對象又大多為在臺灣婚姻市場(marriage market) 中無法娶到老婆的男子。在外籍配偶家庭組成中,其婚姻與家庭時常出現較多的不穩 定狀況,諸如外籍新娘普遍有適應不良、逃婚、遭受家庭暴力、假結婚真賣淫等問題;
而娶外籍配偶的先生,常是身心障礙、失業、酗酒、虐妻、施暴、騙婚等;而外籍配 偶家庭的子女,常有健康照顧不佳、發展遲緩、學習困難等,需要社會較多關心與協 助。臺灣的經濟在多年努力之後已躋身至資本主義體系三分化所謂的「半邊陲地位」,
相對於以初級工業為主,經濟條件較為落後的東南亞「邊陲國家」而言,擁有較優渥 物質生活的臺灣邊緣男性,經濟因素成了吸引東南亞未婚女性選擇跨國婚姻的主要動 力。加上 1986 年以後,臺灣許多「夕陽工業」紛紛向外發展,用以宣示鼓勵國內產 業投資東南亞國家決心的「南向投資政策」,更是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不但促進了 兩地之間的經貿往來關係,許多人在事業有成之後更與當地女子論及婚嫁(夏曉鵑,
2002)。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的資料可以看出,配偶為外籍人士(不含大陸港澳人士)者尚占 9.8%。若是看新生兒出生比率,則生母為東南亞籍者 16,337 人占 7.91%(內政部,
2006)。從以上數據可見因婚姻關係來自東南亞的新移民女性與臺籍男性構成之家 庭,已經成為臺灣人口結構中重要的一環。「外籍配偶」懷抱著對經濟力的嚮往與對 婚姻的憧憬來到臺灣,這趟築夢之旅卻為臺灣的社會結構帶來莫大的衝擊,使其人口 組成呈現急劇且多元的的轉變。外籍配偶家庭正為臺灣重寫族群輪廓,其家庭結構與 型態也正在挑戰著臺灣未來的家庭教育發展。
根據邱方晞(2003)的東南亞外籍新娘家庭問題與協助需求之探討中,提及東南亞 外籍配偶之家庭生活概況中,丈夫的背景有以下之敘述:不論外籍新娘國籍為何,其 夫家家庭背景除自營生意擁有一技之長外,丈夫多為勞工階層。外籍新娘丈夫職業 別,集中於工廠工作,其次於雜貨店、檳榔攤及農民(蕭昭娟,2000)。雖然較早的資 料顯示外籍新娘的教育程度高於臺灣郎,但是許多臺灣郎後來會選擇較自己低教育程 度者。黃富順(2006)也指出,在我國傳統婚姻觀念,通常男女婚嫁的對象,男士擇偶 有「向下」娶的趨向,女孩則通常有「向上」嫁的趨向,亦即高社經階層的男士,其
在選擇配偶時,有「向下」尋找之趨向,即往往以娶中社經階層女孩為對象;而中社 經階層的女孩在選擇對象時,則往往會以較高社經階層的男孩子為對象。
二、新移民家庭的特點
根據鍾重發於 2004 年臺灣男性擇娶外籍配偶之生活經驗研究中,整理而得擇娶 外籍配偶的男性,有以下特點(鍾重發,2004):
1.教育程度普遍較低:幾乎所有的研究與調查都顯示,選擇外籍配偶婚姻的男性,其 學歷普遍性的偏低。潘彥妃針對臺越聯婚男性的教育程度統計,高中職以下佔 98%;在周美珍的研究中,新竹縣娶外籍配偶的男性教育程度,高中職以下佔 89.1%(引自鍾重發,2004);而我國男子教育程度,大專以上者,早在 87 年就超過 21.2%。因此,外籍配偶的先生教育程度,普遍有較低的情形,也由於他們的教育 程度低,以至於工作職務無法提高,所以也很難追求到本地的女性,進而結成婚配。
2.結婚年齡較高:娶外籍配偶大部分都有「老夫少妻」的現象。王宏仁的研究指出,
娶越南新娘的臺灣男性,平均年齡為 38.8 歲,此外潘彥妃在上述同一項統計中指 出,娶外籍配偶的我國男方,結婚年齡在 31 至 40 佔 55.26%,41 歲以上佔 23.46%。
同時在周美珍的研究顯示,外籍配偶的先生,結婚年齡在 30 至 39 歲佔 55%,40 歲以上佔 18.4%(引自鍾重發,2004)。而依據內政部統計處(2007)對我國男生的初 次婚姻年齡的統計顯示,新郎平均年齡是 30.7 歲。根據以上資料交叉比對發現,
可知娶外籍配偶的男性,其結婚年齡普遍較一般台灣婚齡男性,明顯較高。
3.較低的家庭收入:在呂美紅的研究指出,外籍配偶家庭月收入,在 20000 元以下的,
佔 11.59%;20001 至 30000 元的,佔 25.72%;30001 至 40000 元的,佔 30.43%;
40001 至 50000 元的,佔 10.14%;50001 至 60000 元的,佔 9.06%;而 60001 元以 上的,佔 13.04%。而外籍配偶家庭的家庭平均收入,在四萬元以下,共佔 67.76%,
仍明顯低於行政院主計處 2003 年統計我國 90 年,平均國民家戶所得的 106.4 萬元 (月平均 88700 元) (引自鍾重發,2004)。
由此可知,多數的外籍配偶家庭經濟情況,是屬於中低階層,這和一般社會大眾 認知相同。而呂美紅的研究也顯示,外籍配偶的家庭收入越高,其生活適應越好,
所以即使外籍配偶多半期待婚嫁台灣以後,能得到經濟狀況的改善,但事實上,並 非皆能如期所願。
4.中下階層的職業:蕭昭娟研究娶外籍配偶的男性之職業,以二級產業最多,佔 66.2%,主要是以:襪子、輪胎、鐵工廠等工作;其次是以:開雜貨店、檳榔店等 的三級產業居次,佔 12.3%;同時從事農業的人數也佔 12.3%。其他學者的研究報 告也指出,娶外籍配偶的男子多屬於公農階級。此外,潘彥妃針對臺越聯婚男方職 業的統計,其中「工」就獨占 85.3%之多(引自鍾重發,2004)。顯示贏取外籍配偶 的臺灣男性,大多屬於中下階層者。
5.婚前認識時間短:根據呂紅美的研究指出,夫妻雙方在認識 15 天內者,佔 63.77%,
此研究結果也同於夏曉鵑的研究。而一位美國心理學家,曾對五百多對的夫婦進行
「戀愛時間長短與婚姻滿意度的關係」調查,結果發現,那些經過較長的時間戀愛 而結婚的夫婦,大多對婚姻表示滿意;而那些匆匆結婚的夫婦中,則有四成表示對 婚姻不滿意(引自鍾重發,2004)。
6.婚後快速生育子女:根據內政部統計處資料(2007)顯示臺灣女子在 95 年生育頭一 胎子女的平均年齡為 28.1 歲,而東南亞外籍配偶第一胎平均生育年齡是 25.1 歲。
再對照夏曉鵑的研究指出,有 85%的外籍配偶都在 2 年內就有小孩。這與周美珍的 研究,外籍配偶有 39.2%是在一年以內生育,46.2%是在 1 年至 2 年間生育,兩者 有著同樣研究結果。外籍配偶結婚後距離子女出生的時間,真的是相當短,而且她 們也非常年輕,幾乎在 25 歲前就生下第一胎。這或許是因為孩子是外籍配偶與家 人維持感情的重要橋樑。而且傳宗接代,本來就是臺灣男性娶外籍配偶的主因。
(一)新移民家庭的優點
外籍配偶進入臺灣,對臺灣社會帶來了一些好處,相對的也帶來一些問題,尚 待了解與解決。外籍配偶進入臺灣後,給臺灣社會所帶來的好處為:(1)解決部分男 士的婚姻問題;(2)有助維持人口的穩定成長;(3)刺激社會多元文化的發展;(4)提 供廉價勞力,彌補農村社會基層勞力的不足,維持農工基本生產機制;(5)有助臺灣 早日面對多元文化社會的問題;(6)緩和國人少子化後教育資源的閒置等(黃富順,
2006)。
(二)新移民家庭的問題
而外籍配偶來到臺灣後,確也給臺灣社會帶來了衝擊,形成不少的社會問題,
包括:(1)排擠本地適婚女性結婚機會;(2)產生生活適應問題,造成逃家、遭受家庭 暴力、受歧視及焦慮、憂鬱情緒困擾;(3)語言、文化差異,影響下一代生養教育問 題;(4)子女常有語言發展遲緩及學習成就低落的現象,易受排擠及產生行為偏差;
(5)婚姻商品化,造成婚姻價值觀偏差,族群間易生偏見;(6)排擠國人工作機會,降 低薪資水準;(7)產生假結婚,違法打工等犯罪問題;(8)產生族群間誤解、對立及國 家認同問題;(9)增加社會福利支出等問題(黃富順,2006)。
新移民家庭常有以下幾項常見的問題:1.生活適應的問題,語言障礙是外籍配偶 在臺生活適應的最大問題。除部份華裔的外籍配偶能夠以華語、閩南語或客語溝通 外,絕大多數外籍配偶都無法以國語、閩南語溝通,因而造成生活上溝通之不便。也 由於無法運用語言溝通,使得外籍配偶人際關係大為降低,無法融入我國生活圈,而 形成生活面之斷層。另外飲食文化亦完全不同,外籍配偶來到異鄉後,須重新適應新 的飲食習慣。語言隔閡已造成其精神面不足,飲食問題又造成其物質面不足,雙重壓 力造成生活更加不便。2.文化與宗教適應問題,越南、泰國人信奉佛教,菲律賓人信 奉天主教,印尼信奉回教,由宗教衍生不同背景之生活習性,使得不同生活習性的人 生活在一起,內心調整有一定之困難度。要完全融入本國文化,需經歷長時間適應才 能完成,甚至因無法適應而發生配偶或家人衝突,而造成社會負擔。3.子女教育的問 題,許多研究與報導指出外籍配偶家庭的子女有發展與學習的問題,在現在教育單位 也將外籍配偶子女列為教育優先的對象。大多數外籍配偶本身教育程度低,在國語及 國字的讀寫上有困難,很難在其子女學習上發揮協助與督導的功用,所以外籍配偶之 子女較易出現發展遲緩、學習障礙、學校適應不良的情形。這從許多報章媒體報導可 以得知。4.外籍配偶就業問題,大多數外籍配偶的先生為中下階層從事勞力產業之男 性,家庭所得不高再加上法律觀念不足,認為外籍配偶與國人配偶結婚後,可以讓太 太外出工作以貼補家用,卻因此不自覺觸犯了「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未經申請許
可不准工作之限制,因而造成外籍新娘被遣送回國的結果,造成許多家庭妻離子散的 悲慘結局。5.法律與社會問題,媒體時常報導外籍配偶來臺「假結婚、真賣淫」的案 例,而臺灣先生虐待外籍太太的新聞更是屢見不鮮,也偶有凶悍外籍太太毆打老公的 新聞,更令人心痛的就是全家男性將外籍媳婦當作洩慾工具,或婆婆將媳婦當成生產 工具兼佣人使喚。這些現象與問題不僅僅是牽涉到道德、人權與人道問題,更涉及法 律層面(鍾重發,2004)。
除了上述的語言、文化與生活適應不良、子女教養、貧窮與就業問題、法律與社 會問題之外,尚有以下 3 個問題:
1.人際關係與社會支持網絡缺乏:新移民配偶遠渡重洋隻身來臺舉目無親,加上出來 臺灣語言不通難與社區居民建立互動關係,與娘家或過去的支持系統中斷或難以聯 繫,部分臺灣男士與家人將新移民配偶視為是買來的新娘,認為她們是為錢嫁來臺 灣,加上未能帶來嫁妝,而看不起她們(蕭昭娟,2000)。這種商品化的婚姻導致新 移民配偶在家庭內權力低落並在夫家嚴密監控下,使得新移民配偶處在舊人際關係 中斷,新人際關係難以建立的缺乏社會支持網絡的困境(翁毓秀,2006)。
2.感情基礎薄弱、婚姻缺乏互信:商品化婚姻在缺乏穩固的感情基礎下,婚姻缺乏互 信與不穩定感(邱方晞,2003)。夫家人因為商品化婚姻過程,而恐懼新移民配偶有 逃走、外遇、假結婚等的可能,而控制新移民配偶的生活,婚姻關係未能以關懷與 愛出發而是在這種心理狀態之下進行,使得婚姻雖有法律的保障但卻是脆弱的。
3.新移民配偶身分取得問題與不符合社會福利的相關規定:依據現行的法令與制度,
新移民配偶受入出境移民法管制。新移民配偶從結婚、移入到定居臺灣,必須符合 新移民配偶取得我國國籍應具備之條件。新移民配偶從結婚到取得本國國籍必須經 過 9 個關卡,8 個不同單位,此一等待時間至少超過 3 年以上,此乃依據國籍法第 4 條第一款規定,新移民配偶取得國籍需 4 年。現行社會福利法規之相關規定,均 屬補助或津貼型態,合乎規定者的身分均需以在戶政事務單位現有戶籍領有國民身 分證。這些福利措施包括特殊境遇父女之緊急生活扶助、低收入戶生活補助、急難 救助等。對未領有國民身分證的新移民配偶,若遇家庭暴力、婚姻破碎等問題時,
現行的社會福利措施都未能提供協助(翁毓秀,2006)。
鍾重發(2004)研究指出,跨國婚姻家庭由於處於經濟弱勢,這些外籍配偶對於資 源掌握的結構性缺乏,使他們即便有心教養子女,往往有著種種限制,而顯得力不從 心。雖然,家庭的經濟結構和父母的教育程度,與子女未來社會成就不必然完全相關;
但倘若在資源分配不均,或階級流動空間較小的社會結構中,子女即無法透過相對公 平的教育機制,獲得進一步發展的機會。在這個前提下,父母親的社經地位和教育程 度在決定子女的發展狀況時,更具關鍵性的影響(夏曉鵑,2004)。
而跨國婚姻中家庭中的子女教養,最大的問題來自於父母秉持著不同的文化認知 教養子女,所造成的認同衝突(羅瑞玉,2005)。但文化衝擊是否必定不利於教養子女,
其實還牽涉面對文化衝擊時,個人面對的態度與反應,遷徙入境者面對兩種文化衝擊 時的反應分為四種,分別是:吸收(放棄原有文化,認同主流文化)、邊緣化(被兩種 文化所拒絕)、整合(保有兩種文化)、分離(只接受本有文化)(張秋慧,2004)。
目前我國政府在新移民婚姻家庭方面有以下協助措施在進行中,分別將執行單位 與重點措施分類整理如下表 2-1-1。
表 2-1-1 政府相關部會執行輔導跨國婚姻重點措施情形
重點措施 主辦機關 1.辦理生活狀況調查
2.照顧輔導措施示範縣市計畫 3.研議現階段移民政策綱領 4.規劃成立入出國移民署
5.增訂規劃國籍應具備我國語言能力 6.加強管理婚姻媒合業
7.落實追蹤考核 8.建立相關統計資料
9.連結居留、定居及戶籍資料系統 10.加強辦理面談查案
11.編印多國語言外籍配偶生活相關資訊簡冊、外籍與大陸 配偶社會福利資源手冊、親職教養秘笈、兒童成長秘笈手冊 12.辦理生活適應班
13.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
14.結合民間團體,辦理弱勢兒童外展服務及親職教育研習 15.設置外籍配偶保護諮詢專線
16.建立通譯人才資料庫
17.加強宣導族群平等與相互尊重觀念 18.加強受暴者保護扶助措施
內政部
1.補校及進修學校適用,擴及外籍與大陸配偶 2.辦理成人基本教育師資研習及教材研發 3.辦理教育優先區計畫
4.國民中小教師協助提升外籍與大陸配偶教養能力 5.辦理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
6.落實家庭教育法,辦理家庭教育事項
教育部
1.辦理生育、身心障礙及衛生健康之研究調查 2.提供嬰幼兒健康保障
3.加強辦理兒童發展篩檢工作 4.輔導加入全民健康保險
5.提供家庭計畫、優生保健及防疫措施指導 6.逐一建卡照護
7.補助低收入戶產前遺傳診斷及避孕經費
衛生署
1.放寬受暴者工作許可
2.編印大陸配偶申請工作許可手冊、外籍配偶在台工作手冊 3.修正就業服務法放寬工作許可
4.提供就業諮詢服務 5.辦理就業推介與媒合 6.提供職業訓練及費用補助
7.提供受暴者免費接受職業訓練或推介就業
勞委會
1.編印大陸配偶在台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陸委會 1.輔導取得駕駛執照 交通部
資料來源:依據內政部戶政司資料整理而成(2003)
從上表可以看出,目前我國對於新移民女性與新移民家庭的政策、活動或措施,
並無一個固定主辦單位負責策劃、推動與負起權責。當這些新移民女性與新移民家 庭有不同需求時,必須經由不同主辦機關得知訊息,並進行辦理或是學習。這樣不 僅使得新移民女性無法快速獲得融入我國的管道與資訊,對新移民家庭的成長、茁 壯也無法提供立即性的幫助。這對於未能立即得到相關資訊的新移民家庭中之臺灣 籍男性而言,在協助新移民配偶上無法迅速得到解決問題的方式與管道,另外在以 上的政策、活動與措施可以見得,並無針對新移民家庭中男性需求的相關措施,這 樣的施政角度是否需要思考,耐人尋味。
根據文獻中新移民家庭的組成因素與新移民家庭的特點,可以幫助研究者瞭解 新移民家庭,此外也能幫助研究者於研究進行中理解、分析新移民家庭個案,雖然 本研究要探究之重點在於父親角色,但是每個家庭成員個體間的關係、聯繫都會影 響彼此的角色扮演和內涵,因此須先瞭解組成新移民家庭的背後因素,以及此類型 態家庭的特色。
第二節 父職角色的內涵
一、父職角色
以父母親的行為特質(Characteristics)來看,父母親在家庭中有三個基本的角 色,及照顧(Caregiving)、管教(Managing)及養育(Nurturing),這些角色經常重疊 及互相連接(溫世真,1998)。綜觀家庭中必備的功能及角色有:(1)生活供應者;(2) 照顧三餐及主要家務管理者;(3)精神鼓舞者;(4)情感支柱者;(5)醫療照顧者;(6) 決定裁量者;(7)督導孩子教育及成長者;(8)娛樂休閒提供者(高慧芬,2000)。教養 的角色包括父母對孩子成長所有的養護和教育的工作。在個體身心發展未達成成熟階 段前,不能獨立生活,必須依靠成人的養護和教育,使其在生長與學習中逐漸長大成 熟。父母除了要幫助嬰幼兒獲得正常的生長與身心平衡的發展之外,同時還要指導他 們從工作及遊戲中學習。也就是說,對大部分的父母而言,從扮演父母的角色開始,
必須承擔孩子所有生理、安全、健康與教育的責任,它意味著父母必須在孩子有任何 需求時立即地反應,這也使得父母必須先置自己的需求於一旁,隨時去注意、保護、
關愛和提供任何教育的可能性給孩子(廖信達,2000)。
過去對子女的管教大都是交由母親來處理,因為傳統上的觀念認為母親和子女的 親密關係是與生俱來的,父親和子女的關係則較為疏遠,因此對父親的期望主要是扮 演著家庭經濟支持者的角色(王舒芸、余漢儀,1997)。LaRoss 說明「父職」基本上 是一種社會的建構,每個社會,每個人都未盡ㄧ致,彼此各自建構屬於自己的父職文 化(culture of fatherhood)(LaRoss,1988)。Gouldu 提出父職是必須對自己、妻子 及孩子負責;「職」這個字表示必須主管某些事務,履行某些職務,也就是父親必須 與家人建立互信關係,也必須肩負養育照顧子女的責任(周蔚譯,1995)。在功能論學 派的眼中,一個家裡,父親主要是工具性的角色,主要在提供經濟資源,代表家庭與 外界建立關係;母親主要是表達性的角色,提供愛與照顧(王舒芸,2003)。
王叢桂於 2000 年的促進參與父職因素的探討中,提及臺灣社會仍以女性擔任照 顧與教養的主要責任,而臺灣男性似乎仍遲疑於參與子女的教養工作。該研究者透過 訪談高度參與育兒工作之父親的背後因素,由訪談中發現的主要因素如下:(1)對家 庭的承諾;(2)觀察到負面家庭對子女的影響;(3)由於本身的疏忽父職導致的家庭危 機;(4)配偶的支持;(5)育兒的正面回饋;(6)父親本身經驗過缺乏父職的幼年;(7) 夫妻本身成長學習經驗。研究者認為對家庭的承諾是主要的核心動力因素,父親重視 家庭,使他們願意如何學習做好父親。
LeMaster(1974)分析現代父親的角色,舉出幾個重點:(1)在我們所處的社會裡,
父親的角色對男人來說並不非常重要,男人的成就與表現全看事業,男人是一家之 主,也是主要的養家的人,而女人不管就業與否,照顧子女仍是主要的職責,但是男 人是在工作中,表現出作父親的責任、價值觀和榜樣;(2)父親與子女之間不像母親 與子女之間有血肉相連的親近過程,母親由受孕、懷胎、到分娩,與子女氣息相通,
因此親密的感情是自然的,而父親與子女的感情則須靠培養,尤其親情的建立需要時 間、經驗、與妻子的鼓勵。如果一個男人在成長過程中沒機會接觸幼兒,長大後又礙 於「男性的形象」而不敢親近小孩子,即使他面對自己的孩子,仍會手足無措;(3) 父親的角色與婚姻的美滿與否有很大的關係。也就是說如果一個男人不是好丈夫,就 比較難成為好父親,而婚姻的幸福也會使他對父親這個角色更有信心。王連生(1988) 認為為人父親者,能認真關切自己在現代家庭中的角色,而能隨子女的成長,改變對 待態度及管教方式,並設身處地考慮子女的心態,滿足他們內心的需求與願望,以增 強親子的關係,減少父子之間代溝的衝突,這是為人子女心目中所期待的父親形象與 作為。現代父母的角色,趨於多元化,做為一個現代父親,必須分擔家庭中原屬於母 親角色與功能的部份職責,是理所當然的。所以,父親在現代家庭所要扮演的角色,
與往昔有很大顯著的差異,是為人父親應有的體認(王連生,1992)。因此現代家庭中 的父親,必須認清並不斷調整自己與子女相處之道。以孩子的角度看父親,調查研究 中指出,孩子心目中的好父親是肯替孩子做事,而且會擁抱親吻子女,肯和子女一起 玩、說故事、唱歌,而且最主要的,好父親要工作;至於孩子眼中的壞父親,則是離
棄妻子兒女、抽菸、只顧看報、處罰子女、叫子女去睡覺,出乎意料的,壞父親還包 括那些放任子女亂來而不管教的(黃廼毓,1988)。在許惠雯(2005)的理想父職之探討
─兒童心目中的好爸爸研究中,兒童期待中之理想父職在增加學業、遊戲與活動的參 與數量,且參與品質希望能「專心」、「直接投入」且「以子女為中心」。兒童期待理 想父職兼具工具性和情感性角色的特質:就是希望父親除了提供經濟以外,也要理性 管教,並在子女需要情緒支持時給予溫暖的回應。身為一位好父親,不應僅回應社會 所期望或改變中的父親角色,除了勞務上分攤母親教養子女的責任外,父親還必須學 習親職技巧,並投注大量的情感,以促進父親與妻子及子女間的情感交流(Emery,&
Tuer,1993)。根據 John Meredith Beaton(2002)的研究結果顯示父親角色的態度會 影響到其在家庭中所扮演的親職角色。
父親角色的概念涵蓋廣闊,對孩子而言,父親不僅擔任楷模的示範者、資源提供 者、教育訓導者、亦為心靈撫慰者;對家庭而言,父親扮演的不只是家庭維持者、捍 衛者,有是家庭的一個精神形象(李慧美,2003)。
「養不教,父之過。」此足以明示父之於子,非限於養,而教實居要位(余書麟,
1994)。王連生(1988)將身為一位父親須知的基本原則,歸結為以下幾點:(1)實行家 庭計畫;(2)建設溫暖和睦的家庭;(3)身教與良好門風;(4)父權得宜,態度民主;
(5)因材施教,不期龍鳳;(6)善盡教養義務,分享成長樂趣;(7)奉行一家之主的新 觀念。王連生(1992)認為在現代資訊發達的工商社會,年輕一代的心智成長,隨著大 眾傳播事業的進步,接受新時代的知識越多,對家庭關係的認識,對父親角色的扮演,
有如下的期望:(1)他是一位負責的父親,並不一定要多賺錢,但要關心他們的生活 與行為,並給予他們良好的生活指導。(2)他是一位嚴中帶慈的護道者,能寓愛於教,
其所以嚴者,不在於管教的嚴厲,而在於嚴正地糾正子女的錯誤;其所以慈者,不在 於管教的鬆弛,而在於慈愛地鼓舞子女的進步。(3)他是一位善解人意的諮詢員,他 能與子女誠懇的溝通,體察他們內心的感受與需要,並能幫助他們滿足需要,宣洩不 愉快的情緒,而享受快樂的生活。(4)他是一位大丈夫氣概的榜樣,他能保護子女不 受外界的威脅,不受內在的恐懼,不受母親過渡的呵護,還能給子女一種自由的愛。
由以上可見,父職角色含有經濟支持者、生活照顧、精神與情感的支持、身教示 範者、決定裁決者...等的內在意涵層面,可知一個父親角色對家庭成員的重要性。
父職角色的類型,Pruett 分為下列幾種(引自劉秀娟,1999)。
1.父親是道德啟蒙與教育者:農業時代由於父親的工作場所即居所,子女在成長過程 中,隨時可與父親互動,因此父親所扮演的道德啟蒙及知識教育者的角色是明顯 的,特別在道德塑化及行為上,子女往往跟隨父親的角色。
2.父親是家庭經濟供給者:此類型的父親所扮演的角色完全是工具性質,一切以賺錢 養家為主,至於子女的養育照顧責任,則委由母親角色全權處理,換句話說,父親 並不涉入教養子女、處理家務之類的女性事務,而以家之外的公領域為活動中心,
對家庭與子女來說,父親扮演的是經濟支持與供給者。
3.父親是子女性別角色的典範:二次大戰後,有研究者開始研究父親角色缺席對子女 性別角色發展的影響,此時強調父親的性別角色典範被視為與子女互動、維繫親子 關係的促成因素,因為父職的角色功能也在互動中深刻影響子女對自己性別認同的 看法及發展。
4.父親是兩性化的親職角色:1970 年代之後,父親兩性化角色開始浮現,即父親扮 演工具性角色,也扮演表達性、養育性角色,而以兼具兩性化特質的教養行為表達 新的父愛形式,這類父親多半積極參與子女教養及成長歷程,並且分擔傳統母親角 色的工作。
二、父職內涵
然而,父親的角色扮演與內涵會隨著社會的多元化、時代的變遷而有所轉變。
LaRossa 等人整理分析學者從卡通、雜誌標題、電視廣告中所蘊含的父職概念,並加 上對近 60 年的連環畫中的父職觀資料,呈現美國文化資產中父職發展圖像(引自魏秀 珍,2002)。請見表 2-2-1。
表 2-2-1 文化資料中的父職演變
年代 呈現的父親角色 父職內涵 1920 年代 維持家中生計的提供者 賺錢養家者 1940 年代 關心子女成長的養育者 養育子女者 1950 年代 回歸家計提供者的角色 賺錢養家者 1960 年代 父親是笨拙、不靈巧的 不稱職的親職
1970 年代 賺錢之外協助照顧子女 賺錢養家、養育子女者 1980 年代 賺錢與養育性父親角色變動性的出現 賺錢養家、養育子女者 1990 年代 父親是不適任的、不盡責的 不勝任的失職者
資料來源:魏秀珍(2002)。
根據以上表格中呈現的內容中可以看出,自 1920 年代至 1990 年代,父親在家庭 中的角色,經常扮演的是家中生計的提供者,而在親職互動的表現皆不適任或未盡 責。在父職內涵的部份,我們可以從上表中看到除了賺錢養家之外,父職的內涵呈現 的是不稱職的。
從國內外的的文獻中可以看出,在傳統的父權社會中,皆期望父親扮演較工具性的角 色,然而,隨著社會的變遷以及西方女性主義的興起,強調男女平等,男性與女性的 特質定義也有所改變,傳統的父職角色逐漸動搖也受到了挑戰。父親積極參與父職雖 是社會高度的期望,但父親實際參與父職的改變情形並不如社會期望改變來得快(張 再明,2006)。但父親角色參與對子女身心各方面認知、性別角色、道德發展、社會 化、人格、情緒、智力、氣質等發展有重大影響,甚至影響子女對未來父親角色扮演 的認知(黃坤瑛,1989;蔡淑昭,1996;王麗玲,1996)。當男人積極參與孩子的養育 活動對孩子的發展有正面影響,例如:父親參與親職對孩子的認知發展較好,有父親 形象(不論正面或負面)的孩子,其社會競爭感較強且較少出現沮喪癥侯。此外,父親
參與除了在兒童的性別刻板印象、性別角色態度、孩子的社會發展有正面的影響外,
還可提高孩子的內控力及認知發展,並幫助其性別角色認同的塑造(蔡嫈娟、許學政,
2004)。
整理吳黛宜(2003)已婚男性父職態度與實踐之研究─以台北市為例的文獻探討 中,進一步整理臺灣的父職內涵表格如下:
表 2-2-2 臺灣的父職內涵
年代 研究者 研究對象 父職內涵 1989 黃坤瑛 子女年齡在幼稚園或托兒所
階段之夫妻
1.工具性角色(照顧者角色 child-carerole):
照顧生活起居
2.情感性角色(社會化角色 socialzation role):
陪伴
1992 林震雯 台北市五六年級學童 1.心理與情緒輔導 2.生活照顧
3.家庭穩定性的維持 4.智能發展的引導 1993 陳淑貞 台北市就讀國小三年級學童
及其家長
1.工作層面(照顧生活起居) 2.娛樂層面(增進情感活動) 1995 莫藜藜 36 位都會社區中產階層家庭
王行 之已婚男性(子女年齡由 7 個 月至 26 歲皆有)
1.生活提供者 2.玩伴角色 3.管教角色
1996 王麗玲 南區大專男女生 1.親子關係:陪伴、溝通、支持 2.管教方式:管教的態度
3.生活輔導:幫忙解決問題及關心生活 1997 王叢桂 訪談 25-45 歲受過大專教育
的、中產階級且家有需照顧 之幼兒者的夫妻及進行聚焦 團體座談會,搜集父職內涵 資料,再發展問卷以大學生 為受試對象
1.和諧關愛:情感表達及維持何協關係
2.教育子女:培養子女能力、與子女共同討論課業 3.生活照顧:照顧子女生活起居
4.子女發展:提供良好社會資源以助其未來發展,
並適度管教
5.經濟支持:有良好收入 1998 王叢桂 先訪談 30-45 歲間,有長子女
是國小學童或國中、高中學生 的父親,再發展出問卷由大學 生或工作者填答
1.關懷與陪伴:關懷孩子的身心、與陪伴成長 2.能力發展:重視孩子各種能力的培養
3.養家與示範:努力工作,與言行成為孩子的典範 4.日常照顧:照顧孩子的生活起居
年代 研究者 研究對象 父職內涵
1999 陳曉慧 高雄市育有學齡兒童之父親 1.生活照顧:能注意子女健康、飲食、安全、娛樂 2.心理發展:給予子女獨立自主的空間、傾聽子女 心聲、適時地支持與溝通
3.課業發展:關心子女的學業狀況、了解其學習困 擾、協助培養讀書習慣
4.社會性發展:注意子女人際互動情形、訂定行為 規準
1999 張佩韻 訪談與 7-15 歲子女同住之離 婚單親父親
1.經濟的提供者 2.子女的規範者 3.性別角色認同 4.積極規劃教育 5.心理關懷 2000 林莉菁 7 位離婚 2 年以上之單親父親
(子女年齡介於 5-20 歲)
1.保護與疏離的養家者 2.子女道德紀律的管教與導師 3.性別角色模範者
2000 蔡佳宜 台中市雙親家庭五、六年級學 童
1.支持鼓勵 2.活動陪伴 3.生活自主教育 4.學校相關涉入 2001 黃慧森 屏東縣市公私立高職學校在學
男學生
1.陪伴與支持:陪伴成長與關懷支持 2.照顧與管教:對子女生活照顧與日常管教 3.教育與栽培:對子女學校課業及生活技能的教導 與栽培
4.養家與身教:對家庭所盡的養家責任與角色示範 2004 白怡娟 立意抽樣,5 位雙生涯家庭中
夫妻皆為全職工作者並育有 一名以上之子女的父親角色
1.規範者 2.實踐者 3.引導者 4.督導者 5.身教者 2004 鄭予靜 立意抽樣,12 位台越跨國婚
姻家庭之台灣籍父親
1.僵化少彈性的父膱角色 2.採順其自然的放任態度 2006 曾美嘉 立意取樣,兩位跨國婚姻學前
幼兒之父親
1.家庭中的協調者 2.經濟來源的支持者
3.家庭的主導與放任兩極現象
資料來源:本研究者自行整理
從以上的表格內容可看出,自 1989 年黃坤瑛的研究中指出父職內涵為工具性角 色、情感性角色。到了近幾年的研究中可以看出差異性,父職的內涵不在著重於工具 性、經濟支持的角色,逐漸顧及生活陪伴、心理關懷以及生活的照顧...等層面。
然而理想、盡職的父親應該包含有的父職內涵,本研究者整理如下表 2-2-3。
表 2-2-3 理想父職的內涵
年代 提出者 理想父職內涵
1986 Pleck 1.道德教師 2.經濟提供者 3.性別角色楷模 4.新撫育父親 1993 Hetherington 與 Parke 1.良好的夫妻關係
2.與妻子共同分擔對子女經濟、生理、心理及社會方面的照 顧
3.經營親子關係並建立良好的親子溝通管道
4 成為新好男人(兼具父姓與母性特質),並提供子女適切的 性別角色楷模
1995 Levine 與 Pitt 1.必須等到本身的情緒與經濟條件準備好,有足夠能力養育 子女時才生育子女
2.有了子女後,能善盡法律規定的父親職份 3.能與妻子共同分擔子女情緒、生理上的照顧工作 4.能與妻子共同支持子女的經濟需求
1995 Stoop 1.在子女幼兒時期,應扮演養護者的角色,灌輸子女力量,
並充分與子女情感交流,讓他們覺得安全
2.子女學齡時期,應扮演規範者的角色,為子女道德規範的 理想,以身示教,協助子女判斷是非對錯
3.子女青少年時期,應成為子女的戰士與保護者,和子女並 肩面對變化與挑戰,並引導孩子走向獨立、自我負責 4.子女青少年之後的時期,應扮演其精神導師的角色,協助 子女規劃生涯、不斷的祝福、鼓舞他們追求夢想
1996 Lamb 1.提供子女性別的楷模 2.照顧者
3.陪伴者 4.經濟提供者 5.教育者 6.關愛者 7.楷模 8.母親支持者 9.保護者
1998 Horn 與 Rosenberg 一位好父親要件與賺錢養家沒有多大的相關,最有關聯的是 愛子女、花時間與子女相處、實踐諾言且負起子女福祉的責 任
資料來源:張再明(2006)
以上表格可以看出,不同時代對於父職的角色雖有其典型的主張,例如:應為家 庭經濟提供者,或是子女性別角色的楷模,但並不代表父親僅需參與一種父職角色即 可,理想的父親必須扮演多重的父職角色,且應隨子女發展階段的不同及子女的個別 需求、扮演各種不同角色。
三、父職角色相關研究
依據李慧美(2003)已婚男性對其父親形象知覺、背景變項與實際父職角色之相關 研究中,得到研究結果顯示(1)已婚男性父職角色表現在學校參與層面表現較差;(2) 已婚男性父親形象知覺普遍趨於正向;(3)實際父職角色因父親形象知覺不同而有差 異;(4)教育程度高者其父職角色表現較佳;(5)工作收入越穩定其父職角色表現越 佳;(6)對父親生活觀的形象知覺與年齡在生活照料層面上有交互作用;(7)對父親待 人態度的形象知覺與子女數在關懷輔導、陪伴支持層面上有交互作用;(8)對父親形 象知覺與教育程度在父職角色表現之交互作用情形;(9)對父親形象知覺與家庭結構 在父職角色表現之交互作用情形。
雖然父職角色的扮演有其必要性,可是男性在面對父職角色時還是常感到力有未 逮。造成這個結果的原因很多,但是已婚男性一般都認為主要是因為家庭經濟上的需 求,使得自己將生活的重心都放在職場上。而父親在面對自己的親職角色時,認為其 擁有的男性化特質不適合教養子女,抑或是配偶的態度和行為影響了男性對父職投入 的程度。在目前社會價值對父職角色尚不夠重視的觀點,也造成男性父職能力的不 足,使得成為父親的已婚男性更不願意投入親職行為,因為男性不管是在兒童時期的 學習階段或是社會化的歷程都沒有學習到足夠的親職技巧,使得男性害怕擔任親職的 角色(李正傑,2000)。吳黛宜(2003)已婚男性父職態度與實踐之研究─以台北市為例 的研究中,以生態系統理論為基礎,分析父職態度及父職實踐的因素,內容指出已婚 男性對父職有重視的傾向,但實踐程度仍有提升空間;並且已婚男性最重視養家與示 範角色,此部分的實踐程度較高。而李慧美(2003)已婚男性對其父親形象知覺、背景 變項與實際父職角色之相關研究中,以南投縣已婚男性為研究對象,研究主要發現如 下:(1)已婚男性父職角色表現以學校參與表現最差;(2)已婚男性父親形象知覺普遍
趨於正向;(3)實際父職角色因父親形象知覺不同而有差異;(4)高教育程度者其父職 表現較佳;(5)工作收入穩定者其父職表現較收入不穩定者佳。
Pleck(1997)研究提出,男性的父職觀念來自於原生父親,並且呈現兩種相對模 式,一為模仿父親的角色參與,二為補償父親缺乏參與的父親角色(引自曾美嘉,
2006)。
在鄭予靜(2004)台灣爸爸的父職經驗─分析台越跨文化家庭之親職互動研究中 指出,在新移民家庭中的臺灣爸爸的父職角色扮演上,可以發現一些值得關注的現 象,其中父親本身關心子女,但是卻忽略子女有發展遲緩或障礙的危機;另外父親角 色對其角色的認知仍刻板、傳統,並沒有因為身處新移民家庭與一般家庭之差異性而 調整自己的父職角色;最後是在其研究中的臺灣爸爸都盡力以提供子女學習環境與機 會為目標,對於子女未來的發展並未有太多期待,一切「順其發展」。
曾美嘉(2006)跨國婚姻家庭父親角色及子女教養經驗之探究中,指出父親角色 乃原生家庭父親角色的文化再製,在此類型的家庭中,父親擔任了家庭中協調的角 色,在教養態度,則以父親角色為中心,父親握有較大的主導權,而態度上卻有主 導與放任兩極化的教養現象,極需建立完善的社會福利與親職教育制度以支持並加 強父親參與子女教養工作。
根據文獻探討與整理可以看到目前國內新移民家庭父親角色之相關研究篇數 甚少,因此研究者希望能夠透過此研究增加社會上對於新移民家庭父親角色的認識 與了解。
第三節 父職親職教育相關研究
對每個孩子來說父母是兒童第一位,也是最重要的啟蒙老師,其言行舉止受到父 母的影響很大。舉凡學前教育準備以及入學後的持續關懷與輔助,都會影響兒童學習 與成長。而父母不是天生就擁有當父母的角色認知,他們需要後天的學習與教育,親 職教育及是父母的再教育,其目的如下(郭靜晃,2006):
1.促使父母具備兒童身心發展知識,以促進兒童健全發展,使兒童能依照自我的需 求,分階段性成長。
2.促使父母瞭解父母行為對兒童的影響及職責角色的重要性,使父母在進行管教與照 顧時,能妥善依照兒童發展的方向,影響兒童之行為。
3.促使父母具備解決親子問題的能力,並協助子女有效地解決問題,使危機變轉機,
陪同子女成長。
4.培養父母對子女的愛心,並接納子女,使子女在愛的教育中成長,養成樂意接納他 人的群性習慣。
5.培養父母表現冷靜、舒坦、輕鬆自然而穩定的情緒與行為,使父母能心平氣和地面 對子女的各種行為,並理性加以解決與判斷。
6.促使父母學習管教子女與子女有效溝通的方法。
7.促使父母協助子女成長及自我成長。
8.促使父母維繫良好的親子關係,避免子女行為問題的產生,並促進其身心健全發展。
而親職教育的實施,可以幫助家庭達成下列功能(郭靜晃,2006):
1.促使父母瞭解親職教育的基本任務:包含對子女的養育工作;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 生活習慣,與正確的行為規範;提供子女經濟資源與社會資源之運用;導引子女具 有正確的學習態度,與健全的人格發展。
2.讓父母明白應具備的教養態度:在教養子女態度上應常給予子女親切的關注,並建
立子女的自信心與自尊心;溝通時以合理的獎賞與懲罰,正確的輔導理念與技巧,
以達成自我實現的最終目標。
3.親職教育在培養未來健全的父母:過程是漸進的,目標是長遠的。
4.具矯治意義:親職教育透過課程的學習、觀念的改革、輔導技巧之訓練等方式,來 改變其不適當教養方式,而成為有效能的良好父母。
5.具有強固安和樂利的社會功能:在喚醒父母負起教育子女的職責,勿將教育子女的 責任推給學校或社會,發揮親職教育的社教功能。
6.具有建設光明遠景的國家功能:父母將子女教養妥善,即是為國民教育奠下良好基 礎。
從魏秀珍(2002)的近十年臺灣父職研究的文獻分析中,整理後大約可以看出近十 年來國內父職研究在數量、主題、研究設計上的發展趨勢,這些研究發現對於國內未 來父職議題討論的啟示則是進一步分析的焦點。歸納而言,近十年臺灣父職研究主要 發現有下列幾點:1.父職概念仍偏向傳統性別角色意識,雖然扮演不利但漸漸改善;
2.父職確實與孩子的發展有多方面的關聯;3.要從許多面向關心影響父職的因素。
在楊希珮、黃馨慧(2003)的已婚男性之家庭生活教育需求之研究結論中提到,當前已 婚男性對家庭生活教育普遍感到需要學習,並以親職教育需求最為殷切。目前,在臺 灣專為已婚男性設計的父職教育方案仍然相當的不足(李正傑,2000)。黃馨慧(2001) 已婚男性家庭生活教育需求及其影響因素之研究中,指出當前多數之已婚男性對家庭 生活教育均感到有需求,尤以親職教育最為殷切。
在鄭予靜(2004)臺灣爸爸的父職經驗─分析臺越跨文化家庭之親職互動研究中 的質性訪談中發現,這群娶了外籍配偶的臺灣男性們,普遍以消極的態度回應子女成 長過程中的各種需求,因為臺灣父親無法提供更多的關心與時間給孩童,因此在外籍 配偶有限的能力與時間下,不由得擔心外籍配偶家庭中的孩童之教養。
在影響男性實踐親職參與及親職教育需求相關因素的研究中,黃怡瑾、陳放子 (2004)得到研究結論為年齡、教育程度、職業別對男性親職需求有較明顯之正相關。
研究顯示年齡較輕的父親、教育程度較高之父親以及職業屬半專業人員或一般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