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一 致: 教育局幼稚園行政 2 組(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213 號胡忠大廈 23 樓 2329 室)
幼稚園教育計劃(計劃)
代課教師特別津貼 申請表格
( 此 表 格 只 適 用 於 2 0 2 2 年 5 月 3 日 或 以 後 因 懷 孕 教 師 完 全 在 家 工 作 而 聘 請 的 代 課 教 師@。)
幼稚園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區: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聯絡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職銜:________________ 聯絡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便教育局處理本表格時作查詢之用) ]
本校現申請發還因以下懷孕教師完全在家工作而聘任代課教師所支付的薪金1,以及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下本校所作的供款2(如適用)的開支,詳情如下:
甲部 教師資料 在家工作懷孕的教師
姓名 是否首次申請 #是/否
每月薪酬 $ 在家工作
日期3
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日/月/年)
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月/年)
預產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月/年)
代課教師4
姓名
持有幼兒教育 證書或以上
資歷
代課日期 日薪/月薪
(a)
實際工作 日/月數5
(b)
薪金 (不包括強積金供
款)
(c)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下的僱主供款
(如適用) (d)
津貼總額6
(c) + (d) = (e) 由
(日/月/年)
至 (日/月/年)
1. #是/否 #日/月薪 $ 月
日 $ $ $
2. #是/否 #日/月薪 $ 月
日 $ $ $
(e)欄總和: $
在家工作的懷孕教師在參加計劃的幼稚園部分所佔的實際工作比例__________% 申請總額 $ [(e)欄總和] x % $ #請刪去不適用者。
@@ 在家工作的安排會隨疫情發展而改變,如政府取消懷孕員工在家工作的安排,這項津貼會隨即終止。
註:
1. 幼稚園在釐定/計算代課教師的薪酬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i) 懷孕教職員在家工作的安排或會隨疫情的發展而有所變動,此安排一旦取消,代課教師的聘任隨即不再適用,故此,幼稚園應先以 日薪形 式聘用有關代課教師,當代課教師的僱用期達連續 90 曆日或以上時,幼稚園可按其需要及實際情況,由聘任期起改以月薪形式聘任,並 補發已付的薪金差額。
例子 1:
情境:
幼稚園由 5 月 3 日起因懷孕教師選擇在家工作至 2021/22 學年最後一個上課日(即 8 月 12 日)。
代課教師安排:
幼稚園於 5 月至 7 月期間應先以日薪聘請代課教師,待該代課教師的僱用期達連續 90 曆日或以上時(即 7 月 31 日起),可改以 月薪聘任,並補回 5 月至 7 月的薪金差額。
例子 2:
情境:
幼稚園由 5 月 16 日起因懷孕教師在家工作而聘任代課教師,而懷孕教師在 6 月 20 日起放取產假,學校聘請同一代課教師至 8 月 16 日學期結束。
代課教師安排:
幼稚園由 5 月 16 日至 8 月 12 日期間應先以日薪聘請代課教師。在確定代課教師最終僱用期達連續 90 曆日或以上,幼稚園可改 以月薪形式由 5 月 16 日至 8 月 16 日聘任,並補回薪金差額。幼稚園填寫此申請表格時,只需填寫因懷孕教師在家工作而聘任代 課教師期間(即由 5 月 16 日至 6 月 19 日)的資料。在遞交此申請表格時,幼稚園須同時遞交已填妥的 「教職員放取有薪產假的 代課教師津貼」的申請表,以便一併處理(i)因懷孕教師在家工作而聘任代課教師期間(即由 5 月 16 日至 6 月 19 日)的相關開支 及(ii)教師其後放取產假期間(即由 6 月 20 日起)聘請代課教師的薪金發還。
(ii) 就有關訂定代課教師的日薪及月薪,請參照「教職員放取有薪產假的代課教師津貼」規定的代課教師的薪酬範圍及日薪率。
(iii) 在任何情況下,代課教師的薪酬不得高於原任教師的薪酬,或該學年基本職級教師的薪酬範圍的上限,以較低者為準。若該教師的薪酬於 在家工作期間有改變(例如按既定增薪日期獲加薪),代課教師的薪酬也維持不變。
(iv) 如以月薪制聘用的代課教師服務不足整月,該月薪酬按比例計算 [以代課教師的每日平均工資(代課教師的月薪金額 x 12 個月 ÷ 365 日)
x 代課曆日日數]。
2. 所有代課教師如聘用期達 60 個曆日,幼稚園須向強積金計劃供款。
3. 「代課教師特別津貼」只涵蓋由 2022 年 5 月 3 日起 因懷孕教師選擇完全在家工作,而聘任代課教師的開支。
4. 如有一名在家工作的懷孕教師,學校應聘用一人代替其職務,如因特殊情況(例如替代教師中途離職),學校需聘用另一名代課教師接任,學校 須分別列出所有代課教師的姓名、受僱日期及薪酬等資料。
5. 計算日薪的實際工作日數不應包括公眾假期、學校假期及教師無需執行職務的日期。
6. 每名代課教師申領的金額不得高於在附件二填報的相關金額。
2
乙部 提交的文件
*本校已填妥上述申領表格,並提交以下文件:
☐ 1. 在家工作懷孕教師的醫生證明書(已註明其預產期)正本;
☐ 2. 在家工作懷孕教師的薪金證明文件副本(已由#校監/校長簽署核證並附有學校蓋章);
☐ 3. 所有代課教師簽收的領薪收據正本(請參閱附件二的範本);
☐ 4. 代課教師的資歷證明文件副本(已由#校監/校長簽署核證並附有學校蓋章);
☐ 5. 其他(如有需要,請說明: ) 丙部 聲明
3 學校印章
#校監/校長簽署︰
#校監/校長姓名︰
申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