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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道教 起源 道教為中國固有宗教,歷史十分悠久。歷經西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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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道教

起源

道教為中國固有宗教,歷史十分悠久。歷經西 元 200 年-1300 年的推廣與傳佈後,大約可 分為南方的天師教,與北方的全真教。

北方全真教采自行主義,重視修養苦行,南方 采他力主義,重視符咒科儀,一般來說,臺灣 的道教來自中國南方福建的天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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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總廟三清宮

三清道祖--玉皇大帝、東華帝君、無極王母

信仰人口

據中華民國內政部提供資料顯示,台澎金馬地 區現有包含玉帝廟、關帝廟、媽祖廟、三太子 廟等等種類的道廟共 8000 間,利用民房設立 之中型道壇約在 10000 間左右,傳教人員

28,000 餘人,信眾在 8,000,000 以上(占全 臺灣人口三分之一以上),但此數字部份與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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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有重疊情形。

參考資料:中華民國道教會介紹

道教主張「遵天法祖,利物濟世」,宗源於黃 帝,闡揚於老子,而成教於道陵天師,世稱黃 老之學。

道教承襲我國上古宗教思想與祭祀制度,因遵 天法祖而倡導崇德報本,所以道教的家庭都同 時設有神龕及祖先牌位,或是天地君親師牌 位,必須奉祀神明也同時敬祖,是道教與其他 外來宗教所不同的最大特色,也充分表示道教 與信徒對祖先的慎終追遠及家庭、國家民族的 向心和認同感。

道教科儀(俗稱做道場或做法事)

陽事科儀(例如:祝壽慶賀、祈福禳禍、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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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厄、祛病延壽、祈保平安、酬神謝願等)

陰事科儀(即超薦先靈、度亡生方、煉度施食 等)之分。

何謂「道士」

在古代原指「有道」的「方士」,即掌握了某 種 特定方術的人。現今的道士,則指履行了入 道儀 式,並以從事道教活動為職業的道教人 士。道士 也稱「道人」等。女性入道者,則有

「道姑」、「女道」等稱 謂。在道教典籍中,

男道士稱「乾道」,女道士 則稱「坤道」。水 平很高的道士則稱為「高道」 根據不同的情況 而有不同的尊稱,如「天師」、「真人」、

「煉師」、「法師」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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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士與常人的區別,可從服飾上看出來。一般 道士都穿道服,平常穿「道袍」、「褂」等,

受戒時穿「戒衣」,做法事或進行大型的宗教 活動時,則穿專門的「法衣」。

道服常用藍、紅、黃、紫等色,並配有圖案,

不同道士的穿著也體現了其道派和級別。

道士戴的帽子稱為「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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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士還要戴上仿效神仙世界的品第等級的頭上 禮飾

從道士的服飾可分出其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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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公(司公)、紅頭、烏頭

民間道士可大分為紅頭及黑頭兩種,道士一 般稱為司公 (或記為師公)。

紅頭是紅頭師公的簡稱,從事的是與神相關的 法事

黑頭是黑頭師公的簡稱,從事的則是偏陰靈方

面的法事。

紅頭從事如做醮、開廟門、拜天公、做三獻 等等祀神的法事,因為做法事必需有法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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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小規模的法事裡,一般也將其稱為內壇,演 戲的戲班就當成外壇,戲班必需配合紅頭師公 的法事進度扮仙等,法事一個段落後才演戲。

黑頭從事如引魂、做旬等法事,因從事的法 事屬陰方面,一般來說,黑頭是不能去做紅頭 的事,因為民眾會認為不潔,有些紅頭師公也 會特別強調從不碰黑頭的業務,來表示自已很 潔淨。

法師、法仔

在民間信仰裡與神明溝通的人有許多種,普 遍常見的是道士、法師、童乩等,其中道士和 法師有時會讓一般人混淆,有時道士與法師可 能是同一個人扮演的不同角色。最容易的分別 是道士會穿道袍,法師一般只穿普通的衣服,

只在頭上戴箍或綁紅色的布(也有再加一條龍虎 裙),也有人稱其為法仔。

道士與法師的職務也有點難區分,如果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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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的做醮,當然是要請道士來進行法師,其他 如祭改、安營等,有的地方是道士、有的地方 則是法師的法事,如果要分別,可能只在概念 上以法事的性質來分,敬神性質較重者是道士 的事,需要施法的事是法師的事,當然,這只 是概念上的區分,實際上不一定會這麼清楚。

童乩、桌頭

神明的代言人。

一般每位神明都會有一個在人間的代言人(或 者發言人),這個人就是童乩,神明若有什麼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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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就會讓童乩起童來說明,但童乩說的一般 人聽不懂,必需要有一個翻譯,這個翻譯就是 桌頭。

神明不知道用什麼標準選擇代言人,其過程 是村子裡某個人會有「異象」,接著會有老一 輩的人判斷,若是確定是神明「抓童」,就要

「閉關」學習相關知識,才能成為合格的代言 人。童乩在平時與一般人一樣,沒有什麼特殊 的地方,只有在神明有事時才會「起童」,事 情結束後就會「退童」,恢愎成平常人。

關於童乩的研究不少,其中最讓人好奇的是童 乩起童是真還是假,至目前為止,好像沒有人 敢很肯定的說,或許以後會解開這個謎吧。

扶乩

「扶乩」是傳統通神術的一種。由具有專門技 能的人通過一定的手段,將神的旨意用木錐寫 在沙盤上。通常用一個丁字形的木架,下面懸 一根寫字用的木椎,木椎下擺放沙盤。「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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乩」的人通過「焚香」、「念咒」等請神靈附 身,當神靈附身後,用乩筆在沙盤上寫出文 字,報字者報出後記錄下來就是神的指示。

內壇(外壇)

壇可以認知為做法事的地方。

在民間許多儀式中,常需有內壇、外壇的編 制,例如開廟門、做醮、掃路等等,所謂內壇 指的是在如廟中進行的部份,外壇指在廟外進 行者,當然,這是以儀式的內容為主要區分,

因為有時都在室外,也會因所擔任的儀式部份 的差異,照樣區分為內壇及外壇。以做醮為 例,在內壇的是紅頭師公(道士),進行諸如淨 壇、請神、拜表等等法事,外壇則是如玉皇 壇、觀音壇、福德壇等,如果簡省一點,就以 布袋戲(或歌仔戲等其他戲種)視為準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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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鍾馗

民間一種鍾馗為主進行的儀式,通常這種儀 式出現在「凶」或可能會有「凶」的場合,例 如掃路、祭煞等。相傳鍾馗為鬼王,曾受封為 伏魔大帝,當地方有或有可能不寧靜時,即請 鍾馗來掃除,例如常發生車禍的路段就請鍾馗 來掃路,將此路段的冤魂趕走,避免一直循環 不止。

跳鍾馗可能是以人扮演,也有用懸絲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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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馗」進行法事,目的是相同的。跳鍾馗過 程有許多法事,有興趣者請自行蒐尋。

祭(制)煞

民間一種去除不祥的儀式的泛稱。民間對於 不能解釋的不幸事件往往歸因於煞,且相信只 要能將煞除去,就可保平安,故有許多除煞的 儀式。較為人知的是跳鍾馗儀式。關於這種儀 式,有的寫成祭煞,亦有寫成制煞,甚至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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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寫法(因為河洛語的發音相同),甚而產生由字 面解釋者,祭是祭拜、制是控制,祭拜者是以 下拜上,控制者是以上對下,兩者的行為完全 不同,不能視為是同一行為。其實祭煞含有相 當複雜的價值觀,且儀式的形式頗多,恐怕難 以一種方式論之,而必需置於當時的時空中,

才能了解這種儀式的含意。

開光、點眼

一種賦予法力的儀式。

新雕刻的神像要有法力必需開光點眼,其實 如龍舟、醒獅等等,凡有眼睛的新製品,在使 用前通常都會進行這樣的法事。當然,各地的 做法不一定相同,但架構通常是一樣的。以新 雕刻的神像為例,在未開光點眼之前,神像的 眼睛是用紅紙包地來的,要請法師來進行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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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眼的儀式,開光是以寶鏡聚陽光於神像身 上,點眼是以硃筆點神像的七孔、手、足等,

表示神像已具有法力了。

齋醮、建醮

「齋醮」是道教的重要法事活動之一,「齋」

是指清淨身口之意,保持純淨精誠的宗教心 態,以便與神靈溝通。「齋」包括「上供

齋」、「節食齋」和「心齋」三方面;「醮」

是指祭祀祈禱,溝通神靈。

「齋醮」儀式繁多,內容多樣,上至為國家禳 解災疫、祈晴禱雨,下至為百姓祈福祝壽、安 宅鎮土等,只要有事請神靈幫忙,即可舉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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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的「齋醮」法事。

「齋醮」的過程很複雜,通常包括 「設壇」

、 「擺供」 、 「焚香」 、 「畫符」、

「念咒」 、 「上章」 、 「誦經」 、 「讚 頌」 、 「煉度」 、 「請神 」等。「齋醮」

的種類繁多,正一道和全真道的「齋醮」儀式 亦有所不同。

符籙

「符籙」是與道教神靈互相溝通的特殊文字或 圖形符號。「符」原指皇帝或將帥下達命令時 的憑證符號,道教則用以指神下達的信物憑 證。「籙」是指奉道登真人的名單或紀錄天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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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名冊。「符籙」之意,就是依照天神所授的 信符,按諸神名冊所規定的職責,命令某神去 執行一定的任務。道教認為,有了「符籙」,

就可以代使天神的威權。

道教禮儀

念咒

「咒語」被認為是天神的語言,與「符」相合 用,謂之「符咒」。「符」是文字,「咒」為 語言。念某種天神的咒,就能與這種神取得聯 繫,祈求神靈解決相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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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籤占卜

求籤占卜是通過某種媒介(如籤文等)溝通並 解釋神意,以預測吉凶福等事情。

圖一:九二一普度法會拔度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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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內壇佈置

圖三:外壇佈置(中央主神為太乙救苦天

尊)

圖四:豎旛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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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五:救苦靈幡

圖六:玉壇萬靈總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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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七:普度壇

圖八:靈堂佈置(中為主神太乙救苦天尊)

圖九:詣靈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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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十:超度法會之分燈儀

圖十一:誦經儀式

道教喪葬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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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各地對於喪葬儀式的影響遠超過其他宗 教信仰。 道教的思想中關於人的魂魄,認為人 有三魂七魄,生前魂魄集於一身,死後各自離 散。所謂三魂七魄,三魂是指胎光、爽靈、幽 精。相傳胎光能使人延壽,爽靈則害人多災,

而幽精使人喪命。七魄是指尸狗、伏矢、雀 陰、吞賊、非毒、除穢與臭肺。三魂與七魄在 人體內和諧並存時,則人身體健康。反之,魂 魄離散無法聚合時,久之人必喪命。道家仙法 強調養生成仙,透過消極的遵經守戒與積極的 神形修煉來累積功德,以超越有形的肉體限制 為目標。關於人死後世界的想法,道教有別於 佛教的西方極樂世界,認為所謂天界指諸仙修 煉得到昇天之處,一般販夫走卒死後多半魂魄 盡散,成為漂浮無依的孤魂而沉淪冥界,必須 藉由道教齋法,仰仗仙聖的力量才能昇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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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

  在道教葬儀中,道士扮演中介者的角色,

藉著齋法的執行,乞求道家諸仙拔度亡靈,亡 靈透過一系列的沐浴、解結、水火煉度、過橋 等儀式過程使亡靈能夠在歷經生命的善惡與世 俗的沉淪後,透過聽經聞法來懺悔解罪,消除 累世種種罪業,回到生命的初始狀態已進入仙 界。

 道教與佛教在為人治喪、送葬的觀念與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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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相似之處。佛教講求超度亡靈,以求早 日轉生。道教則講求煉度「薦亡」,早日練成

「真形」。因此, 臺灣道教強調「薦亡」的儀 式。由於臺灣地區之道教接近天師道,為喪家 所做的功德以課誦經懺為主。在恭請三清做主 的情形下,請亡魂至壇前,為他課誦「度人 經」、「太上三元慈悲減罪水懺」、「冥王 經」等,透過「給牒」、「過橋」以示亡魂已 被超拔渡化,不會沉淪於地獄之中。

殯葬禮俗

殮前: 嚥氣前或嚥氣後,要為亡者舉行淨身、換衣、部 份地區相傳人嚥氣前所穿之衣服,亡者才能得 到。故往往在未斷氣前先為他穿壽衣,其實此時 刻正是一個人最痛苦的時候,應俟其安定下來,

才柔軟手腳穿上壽衣。從前男歿者在廳堂淨身穿 衣。女歿者係換好壽衣才能移出廳堂。從前都由 兒女為亡者淨身、更壽衣,現在葬儀社有專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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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代勞。

設水舖:

以厚木板一張,六尺長三呎寬左右,用椅子墊高 置於廳旁,勿靠壁。古禮:男徙正廳,言正寑。

女徙內室,言內寑。男移龍方【進門之右方】,

女移虎方【進門之左方】。頭裡腳外,或則一律 置龍方,【有長輩健在才徙虎方】。目前住宅結 構門戶不一,可因地形之使用而置放。或在殯儀 館由禮儀社安排處理。從前屍舖需防蟲蟻,故於 四柱下必置一碗水。故稱水舖,現今都以冰櫃代 之。意外死亡者,大都於白布或草蓆蓋上,停屍 於廳外,不宜入內。現今都按放於殯儀館中舉行 治喪事宜。

舉哀:

臨終前家都會以電話、電報快函催促散居各地子 孫及至親趕回送終,未嚥氣之前,留在側之至親 家族盡量不要哭出聲以增加其臨終者痛苦,嚥氣 後才趕回之子孫須匍匐號哭而進廳門。

遮神: 家中有人往生,嚥氣後舉哀時,需將廳堂上所供 奉神明及祖先牌位,以紅布或紅紙遮住。至出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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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才可折下,舉喪期間,神明、祖先牌位是不上 香的。

辭生:

在亡者腳尾附近置油燈或蠟燭一盞,稱腳尾燈

【照明用】、米飯一碗、並直插竹一雙,另外一 枚熟鴨蛋。稱腳尾飯,意使亡者不必挨餓赴陰 府,入殮前以此碗飯當香爐。並燒【腳尾錢】給 往生者在行程上使用。昔者亦有燒【腳尾轎】代 步用。並請道士誦【開魂路】或誦經【腳尾經】

等子媳需靈傍守護,防貓狗接近。因誦經時有奉 請神明故需備三樣素果於靈桌上。

示喪:

需在家門口明顯地方貼上白紙或懸白布告示家中 有喪事發生。若男性之長者往生,白紙或白布上 要寫【嚴制】二字示知,若為女性長者往生,則 在白紙或白布上寫【慈制】二字示知,若第二代 或第三代之人不幸因故逝世,則需在白紙或白布 上寫【喪中】二字示知。

辦理死亡 登記:

往生之家屬需向診病之公私立醫院或診所開具死 亡證明書,如醫師不願開證明書(因送到醫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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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斷氣或其他原故)時與意外死亡者(如車禍、

溺水、災難、兇殺等)則須報請檢察官與法醫驗 屍後開立死亡證明。自然病歿時,也可直接向村 里長會同地方衛生單位醫師開具證明。家屬持死 亡證明向各鄉鎮市公所及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始 能入殮。

擇期:

請地理擇取吉日,擇取入殮時刻、移柩時刻、奠 禮(告別式)、出殯、安葬或火化時刻、進塔安 奉時刻等。(今日公寓式房子不便設靈堂,皆直 接送殯儀館停放或送入冰庫存放,出殯前始於殯 儀館設靈堂供親友奠弔。)請宗教家(道士或和 尚)誦經做法事、葬儀社先把水舖用布遮住。到 棺木店選購棺木。設孝堂、守靈、捧飯、燒腳尾 錢。

報喪: 謄寫訃告,分發訃音。亡者已嫁之女或孫女接到 噩耗,立即要換素衣奔回娘家,接近喪宅至宅門 宜匍匐跪下泣涕,此謂(哭路頭)。家中有喪除 告知子孫外,要立即通知族親。母喪要(報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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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娘家,以前報白需亡者子女親身踵府去報喪,

不可進入母之娘家房內。現在有改用電話報喪。

母喪時,娘家要往喪家唁慰並了解死亡情形。故 其子女須在門外跪接,(父喪時不跪接母舅)至 親好友聞噩耗即趕抵喪家,向遺體焚香禮拜,亦 向其家屬叮嚀節哀。需在鄰居門戶邊貼紅紙掛紅 以示報喪趨吉。

接板:

以角、吹、樂、音擇取一種引導,由葬儀社安排 四名以上抬棺者(土公)用小卡車由棺材店載運 至喪主家,至喪家時由孤(哀)子(媳女)在門 外需燒化壽金及小銀跪接。棺頭先進,以利入殮 時頭內腳外。

入殮: 通常在嚥氣後二十四小時內擇吉時入殮,入殮時 子孫環視,亦有子孫自已動手。要上被下褥、

枕、庫錢、生前物品如亡者喜歡之物件。棺底有 舖茶葉或蓪草,亦有放七星板,左腳踏銀紙右腳 踏金紙。客家人也有左手執扇、手帕、醱板、右 手執桃枝、棺底放背筋線、串銀紙墊底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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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需縫住,另放棺席布、道士作(替身)再蓋 上(蓋面被)客家人蓋很多件,先蓋親友贈送 的,最後才蓋上兒子的蓋面被,閩南人不蓋。被 上胸前放(照身鏡)、客家人大殮時放一套衣 服,亡者得衣、子孫得褲(褲與庫諧音),上面 約丈長白布覆蓋遮身旛,超出柩頭部份剪下給媳 婦撕裂成條狀做為(手尾錢),超出柩尾部份剪 下分給女兒收藏。此項習俗部份地區己省略,改 為給亡者手拿錢幣,在封棺之前拿來分給子孫作 手尾錢。

打桶:

入殮後至出殯這段時閒稱為打桶,打桶期間少者 三、五天,多則數月。故入殮後需請棺材店工人 用布及桐油將柩縫密封,使其不致透氣。如亡者 從往生至出殯期間過長,地理師在擇取入殮之時 辰,都會擇取近出殯之吉時為用,今打桶期間都 於冰柩安奉至入殮時。並以布幃置孝堂,幃布不 可用紅色,用黃、白、棕、藍等色。宗教儀式:

必需在家奠以前完成,絕不宜利用公祭之時段舉 行宗教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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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飯:

出殯前打桶期間,每天於黎明後供盥洗用具、早 餐(米飯、雞肉、素菜、米粉等)、香紙等,約 一柱香才燒銀紙,黃昏前數刻亦同樣供晚膳,客 家人有人中餐亦供膳。

守靈:

未出殯前子孫須在靈幃前守靈,夜間則在柩市亮 而,俗稱【睏棺腳】。主要是恐因休克而誤認死 亡,且又復生,故子孫守靈聽聲,並可向來弔唁 之親友致謝。

葬式:

經家族之討論,而決定以何種方式安葬。一般都 以亡都在生之時所說之方式為用,然亦有在生之 時未言明者,可笈杯問死者之意。土葬:需請地 理師和家屬找尋葬地,以求蔭子孫,平安發達。

火葬:必須洽商火化場火化時間收骨灰之時間,

選何處納骨堂塔,進塔位置。

奠禮程序與儀式

奠禮: :家祭、公祭。又言告別式。現今都有專職司儀人 員,於利掌控奠禮之時程。禮堂之準備。在舉行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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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式前,家屬除兒子、長孫、女兒在柩邊準備引 爐外,其餘子孫應進入會場的最前方之席位準備參 加宗教儀式。

移柩:

一般由宗教師(禮儀人員)指引,並有抬柩人員將 靈柩移至禮堂靈案內。由兒子與長孫各執杖與招魂 旛恭請靈位與香爐,安靈位於靈案之內中央位置。

告靈:

由長子點香稟告尊親靈位要舉行奠祭。道教:講 經、加靈。天主教、基督教:彌撒、證道。念復 會:誦經、或唸經。道親舉行獻供。宗教儀式時間 不宜太久,以免影響到家祭和公祭之時程。

家祭: 分為家族祭拜、族親祭拜、姻親祭拜。

家族祭拜:其子媳、女一同祭拜。內孫一同祭拜。

外孫一同祭拜。內外曾孫一同祭拜。義子、義媳、

義女一同祭拜。護喪夫(妻),夫妻為一生中最親 近的人,故務必要堅忍地到靈前上香獻花致敬及惜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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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親祭拜:其同宗之兄弟、堂兄弟之內親、同宗堂 兄弟之妻小、(屬兄嫂、弟媳、侄、侄孫)等。有 一同祭拜由最長者主祭,亦可按輩份而分次祭拜。

姻親祭拜:以亡者同輩,其子之姑丈、姑姑,子之 舅舅、舅媽、父歿者姑丈、姑姑先祭拜,母歿者舅 舅、舅媽先祭拜。其次子之姨丈、姨媽。媳婦之娘 家親、女婿、義女婿,(一般女婿、義女婿不得代 理,需個別行禮祭拜,但不行跪拜禮。)侄女婿。

孫媳婦之娘家親。內外孫女婿。曾孫輩之娘家親。

其他姑表、姨表之親戚眷屬等。此姻親祭拜可按輩 份分開祭拜,亦同合併一同祭拜。

公奠祭 拜:

冶喪會公祭(無治喪會者免)。

報故人生平事略:(同時致感謝詞)由家族或治喪 會,推聘一位口齒清楚的人擔任。

各機關團體奠祭:每一單位都需有主祭者,大部份 都由各團體之首長或首長之代表為主祭者。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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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唁電)可請司儀或代讀者面向家屬唸其唁電文。

遺族謝 詞:

由家族推一人向來申致謝意,也可請地方名人代理 遺族致謝詞,致謝辭時,遺族要向來當面答謝禮。

而所有參加公祭之親友需起立。

自由拈 香:

來拈香時,家族需分例兩邊(男家屬例禮堂之右 邊、女家屬例禮堂之左邊)。來拈香三次,向遺像 行鞠躬禮,在與左右家屬相互敬禮。

安釘 禮:

封釘與安釘不同,入殮後在當天或一、二日內其家 族和至親好友瞻劈遺容後,如喪父由族長、如喪母 由母舅親視後在靈柩四端各釘一長釘稱為封釘。但 入殮當天族長或母舅未能到場,乃直接由棺木店仵 作為之。而於山殯日當天舉行安釘儀舉行執斧點釘 之儀,必須是亡者之親(堂)兄弟(或別人代

表),如無法找到親堂兄弟或其後代時可另請他 人。養子、嗣子除家屬有特別指定外,一律由親生 的那一方主持安釘禮儀。點釘的細節葬儀社應都會 安排,點釘時會有人唸祥語:(一點東方甲乙木,

子孫代代居福祿。二點南方丙丁火,子孫代代發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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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三點西方庚辛金,子孫代發萬金。四點 北方壬癸水,子孫代代大富貴。五點中央戊己土,

子孫壽元如彭祖。)長孫把孫釘咬起,放於靈桌上 香爐內,於除服時焚之,求子孫世代繁昌。

旋柩: 由道士吹打,引子孫繞柩三匝,正三反三而畢。其 意表示不忍親去,依依不捨之意。

啟靈:

從前都由宗親扛柩,現今多由葬儀社安排人員抬 柩。靈柩往靈車處移動,子孫要跟著爬出來,跪送 靈柩上車。出殯行列啟靈一段路後,應擇適當地點 讓靈車暫停,家屬須向後轉,向送殯親友跪下或鞠 躬感謝並婉辭他們請留步。而族長或長輩會把子孫 一一拉起來繼續前進。不到墓地之友應把送殯標誌

(服制)除下而回,喪家辦理之遺席(喪宴),賓 客應參加,此時可先行開動,以表散席。

安葬: 靈柩到達葬地,大多依地理師所擇之時辰落柩下 葬。民間必先扶靈柩入壙,掩土封壙後才舉行安葬 禮儀。靈柩入壙掩土前,道人士讀落壙經文,並由 仵工在靈柩腳方鑽一孔,使空氣流入,屍水能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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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屍身能早點骨化。將柩下壙,覆靈旌於柩上。

由兒子以麻衫衣裾土洒入壙中,以示親手埋葬親 人。其次舉行點主禮儀。其意義為子孫求吉運,古 時多請賢達者用硃京筆在魂帛(神主)上的王字點 硃為主字。繼而以墨筆在硃點上點。現今多請地理 師或道士為之。魂帛(神主)需由逝者之兒之背負 跪於墓壙前,接受點主。點主之人需二口出祥語:

提筆向天一指,對筆言:指日高陞,一生呵成,和 氣致祥,奕世永昌。提筆向神主的上、下、左、

右、中邊點邊言:點天天清,點地地靈,點耳耳 聰,點目目明,點人人長生,點主主分明。以硃硃 筆往神主上之王字上點成主字,把硃京筆向東方或 向陽入之處。繼以墨筆在硃點上點墨而言:點王為 主,點主主安。或言:點前光明,點後裕後,點王 為主,子孫昌盛。現今亦有不舉行此禮儀,都由道 士在墳前舉行宗教儀式時,順便點一式。客家習俗 也有在奠禮前舉行告靈,告祖、告天之後在禮堂舉 行點主。

撒五穀 當點主畢,道士撒五穀子在墓園,乘一此分給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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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丁:

帶回去象徵子孫繁衛,撒五穀子時道士口出祥語:

「一把種子散出去、千災萬厄盡消除。一把種子散 入來、代代子孫大發財。一散東方甲乙木、代代子 孫皆發福。二散南方丙丁火,子孫代代發傢伙,一 散西方庚辛金、代代子孫富萬金。五散北方壬癸 水、代代子孫作立委。五散中央戊己土、代代子孫 壽元如彭祖。一把種子撒呼完、代代子孫中狀元,

釘子放下來,添丁又發財」。(五穀子其中之錢幣 有創業發財之引頭,回家後宜把這些錢幣合在你所 作之事業本錢內,不宜存放一市而無流通應用。以 上為土葬之過程,供參考之,一般都依當地之習俗 和各族之習俗來舉行喪葬禮規。由於時代的變遷,

政令的倡導,葬地的難覓,現今以火化者佔多數。

火化:

告別式後出殯,移靈柩至火化場,需舉行家屬奠 拜,告知亡靈要火化,叫亡靈要離開軀體,獻花、

敬酒、獻奠品。拜後燒金紙。順便把喪服一同焚 化。

火化: 火化場管理人員通常要求亡者之子孫親自點火或按

(38)

電鈕以燒化靈柩。民間往往不忍心當兒女者親手燒 自已父母,因此都請火化場人員代為點火焚化,喪 家需備一份小紅包致謝。火化儀式完成後,家屬奉 遺像和靈位回喪家(返主)。並連絡時間取骨灰,

擇日進行安葬或安置於納骨塔。如骨灰安葬與土葬 禮規相同,只不過靈柩換為靈骨甕。為節省土地利 用及喪葬費用大都置於納骨塔。若火化日非骨灰奉 厝日,其骨灰入甕後需暫寄納骨塔 (暫厝),等到 奉厝日期時辰到才奉放其位。

返主:

土葬畢或火化畢,將神主牌位返喪宅供奉。稱為返 主。由長孫捧斗(神主安放在豊斗內),恭請神主 返家供拜。要入家門時,未送山之家人或親友需出 門神主入門。而後安靈。

安靈: 設靈棹排香案遺像,供物祭品等,如有做靈厝者也 置放之。子孫一同,由長子主祭上香。以後每日晨 昏二次捧飯,至滿七除靈,去靈棹,將神主牌及香 爐供奉在祖先牌位之左側,亦有用一小籃子吊在壁 上,把神主牌及香爐安於籃子內供拜。除靈後每日

(39)

焚香供拜,捧飯改為初一、十五到對年。

作七: 頭七由兒子辦理。 首七拜秦廣明王。

二七由媳婦主祭。 二七拜楚江明王。

三七由出嫁之女兒主

祭。 三七拜宋帝明王。

四七由出嫁侄女主

祭。 四七拜伍官明王。

五七由出嫁孫女祭

祀。 五七拜閻羅天子。

六七由出嫁姪孫女或

曾孫女祭祀。 六七拜變成明王。

七七又稱滿七由兒子 主祭,以表有始有 終、功德圓滿。

滿七拜泰山明王。

(40)

※每七為七日,迎奇數為大七,迎偶數為小七。客 家人以四七為女兒七,與閩南人以三七為女兒七略 有不同。現今由於社會的變遷,生活繁忙,有將七 七四十九天改為二十四天的作法。

※其方式:頭七與滿七各為七天,中間每隔兩天作 七一次,其計算為:如亡者初一逝世,則初七為 七,初九作二七,十一日作三七,十三日作四七,

十五日作五七,十七日作六七,二十四日作滿七。

共二十四天。每次作七都以子時(前一天晚上十一 時至一時)開始作,又通常都以頭七、三七、五 七、滿七較為隆重。一般作七子時延請道士誦經,

中午午時才備敬品菜碗祭拜。誦經之時大都備鮮花 素果即可。

※滿七除靈,子孫拜供品後,即除孝,子孫可以理 髮修容。作旬拜判官,亦即移送法院審理後宣判一 樣。

作旬: 由滿七後隔十天作一旬,需作四旬。頭旬拜崔氏判 官,二旬拜李氏判官,三旬拜韓氏判官,四旬拜楊

(41)

氏判官,有此地方將作七與作旬混為一談,通常只 作七、不作旬。

百日:

逝世當天算起一百天所作之祭祀,此日子孫需前往 墓地或納骨塔,不需帶祭品,向土地公神位及亡者 上香祭拜。家中廳堂神玊前備祭拜供品,拜平政明 王。部份地區亦有提前做百日,即依男兒人數加上 長孫,由百日的日數古除,亦有做日的天數不起過 亡者的歲數。亡者之子媳、兒女、孫子需一同參加 祭拜。

對年:

拜亡靈及轉輪明王、合爐。

俗稱 (忌日)現今改為對年後選擇一吉日舉行,亦 有在作對年當天舉行。為作對年當天擇一吉時作對 年,(需請道士頌經)。

三年:

滿三年之日為之、現今為省事起見,在做完對年法 事後,另再準備一份祭品、於下一時辰做第三年法 事、但必須口頭上告知亡靈。

(42)

合爐: (一)亡者魂帛前上香,獻供品,告以今日要將其名 位敳入列代祖先牌位。

(二)對列代祖先牌位(公媽龕)上香,獻供品,告訴 列代祖先今日良辰要將某靈位入祀神主龕內。

(三)打開公媽龕,書寫新魂之生卒之時日年月日 時,並將其魂屬何祖何宗之脈系。後代之子孫才能 清楚此祖先為第幾世與他何關係,否則過幾十年後 如沒有族譜者,可能會弄不清這些祖先的關係。

(四)將神主牌焚化。在焚化前要從祭拜亡魂的香爐 中,取一小撮爐灰入祖先香爐內。

※祖先牌位書寫 (漳州)以五字生、老、病、死、

苦。要符合(生、老)字數。

※ (泉州)以五字生、旺、死、絕。要符合(生、旺) 字數。

※只祭拜至七祖。 (九賢七祖) 考,祖,高,太,

(43)

始,遠,開基 ,壇,遙[兩生合一老]。

安神主 位:

從新把公媽龕安歸位,子孫、姑姊都應回來祭祀,

要拜湯圓,以示除服復古圓滿。以上為合爐過程,

一般都需請 (地理師、道士、擇日師)先生來處 理。其過程細節還須由先生來幫忙合爐、請靈入 龕、化神主對年:逝世一週年,又稱小祥。若逢閏 年提前一個月,亦有請擇日師另擇吉日舉行,但不 宜過對年之日期。家中準備酒餚果品祭拜亡靈及都 市明主。並邀出嫁之女兒、侄女、子孫等一同參 拜。牌、安香、寫家譜等。合爐前喪家,逢年過節 不可做年糕,一般姻親會為其準備。家中不拜天 公,姻親拿年糕來,需回糖、米給姻親以是答謝之 意。

培墓:

培墓需備酒餚、敬果、三牲、水煮蛋 ; 糕餅、冥紙 等。有此地域習俗需鳴炮,有些地方則無此習俗。

新墳第一年需在清明節前擇一吉日培墓,第二年在 清明當天培墓,第三年在清明後擇一吉日培墓。

掃墓: 祖先之瑩墳掃墓時必須要約集該墓之有關各房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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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前往掃墓,同時清明掃墓當天,各房子孫都需 到齊,現今社會各房各居一地,為事業打拼,宗親 之連繫更為困難,因此其宗親之連誼可利用清明掃 墓祭祖之日來相互問安。其掃墓需備敬品較為簡 單,都於鮮花、敬果、糕餅、飲料、墓紙、冥紙 等。及清除墓園雜草雜物之工具。由於社會形態的 變遷、工作的忙碌,墓園於走企業經營化。更使得 宗親連誼難成,其各房子女在同一社會單位工作,

都不知道對方是那房宗親,要如何稱呼,其輩份的 順序為何?因此有心之宗長需附於傳承之使命,把 家譜建立,連絡各房宗親祭祖掃墓之事宜,以達其 族脈淵源流長。

※選擇土葬處理方式

地:

以亡者年柱 (先命)擇一適合之風水吉地、需聘請風 (堪輿)師、注意來龍去賣、龍、虎砂、水及雜煞。

當然自己能了解一些風水常識最好。

(45)

地: 地點選定、則應先整平、以利泥水工程施工。

定庚 向:

俗稱分金、需擇吉日、需用瓷盤一個、生米一晚、素 果一盤、金箔紙錢一份、紅私線一捲、分金竹一對、

約三呎六、 (不可倒插竹)頭部銷尖。

碑:

立墓碑、其石材不等、較常用高級 (印度紅寶石、非 洲黑金剛石、)次級(唐山赤頭石、青斗石、觀音山 石、大理石、)等。其餘看財力、副魚、桌裙、柱 聯、肚仁、獅、象、石雕等。

墓碑刻字、 (祖籍堂號)、亡者名諱、時間、房份。

(風水堪輿師)會處理。

葬:

下葬課局選用、均非常嚴謹、除先命、庚向、主事者 及所有房份的人都必須兼顧、所謂占天時、得地利、

能否顯現地理師的功力、時課也能窺之一、二 (時下 風水堪輿門派眾多、所謂先生緣、主人福、在此不另 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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墳:

陰宅修造完工稱完墳、需擇吉時、準備鮮花、素果、

三牲、酒禮祭拜龍神、福德及墓主等。

山:

完墳後三日、必須再前往查看、 (古時陪葬品多、恐 有盜墓者、唯恐因此破壞風水、導致不測)現今恐有 也狗挖新墳、也需注意。

※選擇進塔處理方式 (此項則需火化)

塔:

選擇塔位、以先命為考慮、選擇適合的方位、樓層。

選定後與寶塔簽約、付款、取得使用權。

※特別注意寶塔的合法性、台灣附於寺廟的靈骨塔絕 大多數沒有取得合法使用執照、光有寺廟登記不算、

將來能否就地正法、不得而知、未免祖靈不安、事後 麻煩、還是用點心。

塔:

如同下葬、也需擇吉日時、若火化與進塔時間不能配 合時、寶塔均會提供暫厝。

(47)

【一】臨終處理

1. 沐浴、更衣:對往生者之尊重 2. 遮神:喪喜有別

3. 拼廳:落葉歸根

4. 舉哀:為孝道教育之表現

5. 門制:對外告白,並表明逝者之身分 6. 置腳尾物,燒腳尾紙:突破真靈

(1)道教認為人死後,魂昇于天,魄歸體中五 臟,人之生稟以精氣神,氣散則亡;為使死者 早脫迂腐之苦,借以火光之氣,使魄喪傾。故 曰:「突破真靈」

(2)亦為事親孝道之表現。

7. 持念往生咒,以仗道力而超拔。

【二】入殮

1. 入殮:亦稱「入木」,應置靈堂及供品。

2. 靈堂:道教儀上之特色   

(1)靈旛 (2)魂帛(神主) (3)感神旛 (4)魂 身 (5)金童玉女 (6)安奉七星元辰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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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早晚拜飯

表現孝道精神,並以身教準則。

【四】一~七之忌/俗稱做旬,教儀稱「屆丁旬,

開通冥路」

1. 亡人一七/冥府第一宮,泰素妙廣真君,秦廣 冥王。

2. 亡人二七/冥府第二宮,陰德定休真君,楚江 冥王。

3. 亡人三七/冥府第三宮,洞明普靜真君,宋帝 冥王。

4. 亡人四七/冥府第四宮,玄德五靈真君,仵官 冥王。

5. 亡人五七/冥府第五宮,最聖耀靈真君,嚴羅 冥王。

6. 亡人六七/冥府第六宮,寶肅昭成真君,卡城 冥王。

7. 亡人七七/冥府第七宮,泰山玄妙真君,泰山 冥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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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亡人百日/冥府第八宮,無上正度真君,平等 冥王。

9. 亡人周歲/冥府第九宮,飛魔演化真君,都市 冥王。

10. 亡人三年/冥府第十宮,五靈威德真君,轉 輪冥王。

@亡人百日,稱哭卒;周歲稱小祥;三年稱大祥;

故大祥吉畢,稱寶華圓滿天尊。偈曰:「天尊哀 憫救群速九夜幽魂盡出離 徑上南宮感受度 普 皆同會入無為」故須做忌,開通冥路,超度亡人,

來登福境。

一.臨終前之準備:儀節簡要說明:

1. 拼廳與舖水舖:病人自知將終,皆會指定以 大廳為其「正終」之所,因此病人危急之前,

子孫應先將大廳打掃乾淨,準備舖放水舖,俗 稱「拼廳」。拼廳後即要舖水舖,以厚木板一 張(六尺長三尺寬左右)用椅子墊高置於廳旁,

勿緊靠牆壁,男移龍方(進門之右方),女移虎

(50)

方(進門之左方),或以神明牌位之方向,男左 女右,頭裡腳外。

2. 壽衣:人死穿以入殮的衣服稱為「壽衣」,

當病人危急之前,家屬即應為他準備好。台灣 地區之習俗,壽衣算層而不算件(即上衣有裡 子即兩層),上衣通是六件七層,褲子二件至 三件,白襪黑布鞋。

3. 遮神:病人以大廳為正終之所,大廳供奉有 神明、祖先,一旦氣絕,要沐浴、更衣等,怕 對神明祖先不敬(俗稱見剌)必須用米篩或紅紙 遮住神明及祖先牌位,俗稱遮神,大殮入棺後 再除去。

4. 宗教信仰之配合:一般民間信仰,人死後靈 魂乘轎(車)赴陰間要在腳尾供腳尾飯,腳尾燈、

燒腳尾香與紙,這些宗教物品等,不須在去世 前即準備在家中,但須有所計畫,以免事出倉 促,有所失誤,空留遺憾。

二、初終之儀節:

(一)儀節流程:隨侍在側→舉哀→帷堂→闔扉→子 孫變服→陳設腳尾物→易枕→蓋水被→示喪→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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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掛紅→守舖→關貓→買布製孝服→孝誌→擇 日→辦理死亡登記→報喪→買棺→成立治喪委員 會→宗教法事→哭路頭→奔喪

(二)儀節簡要說明:

1. 隨侍在側:病人移至大廳水舖之後,子女即 必須隨侍在側,不可單獨留病人在大廳,以免 病人去世不知是幾時嚥氣,徒留遺憾。

2. 舉哀:病人一旦斷氣死亡,依俗須於門口焚 燒一頂紙轎(車)供靈魂乘用,俗稱「燒魂轎」

以大碗公為香爐,焚香拜亡靈,全家大小始舉 哀慟哭,儒家重視人倫感情,故以哭泣辟踊以 盡其哀,佛教界人士則以為死者去世八小時之 內,意識未完全脫離形體,子孫不可移動,不 可哭泣。

3. 易枕與蓋水被:子孫用石頭或一支大銀紙做 為屍枕,傳說如此子孫才會「頭殼硬」(聰明 之意),實則將頭墊高後屍首才會收下巴,不 致張口嚇人,而且較不易腐臭。屍身棉被須去 除,改罩水被(一大塊白布中綴紅布),用意除 覆其形外,也是避免蓋棉被容易發臭。

(52)

4. 陳設腳尾物:腳尾處依俗須陳列腳尾飯一碗 (露天炊煮),用大碗盛滿,越滿越好,飯上放 一粒熟鴨蛋並正插一雙竹筷,供死者享用以便 上路,另置腳尾火(油錡仔)、腳尾爐(用碗公盛 砂做香爐),並燒腳尾紙(小銀),供死者做盤纏,

應慢燒,以免室溫升高。

5. 變服:初終尚無孝服,唯為宜悲誌哀,全身 改穿素色衣服。

6. 帷堂與闔扉:惟堂俗稱「吊九條」,即以一 全匹白布,用竹竿架吊起,彎九次後將屍床圍 起來,目的在隔開內外;同時須將門扉關一扇,

以防日月光照射到屍身上。

7. 門外示喪與鄰人掛紅:家有喪事應於門外張 貼告示,以白紙黑字寫明「嚴制」或「慈制」

或喪中「長輩尚在,晚輩去世時用之」。紅色 春聯應以撕除。為敦睦鄰居,應為附近鄰居大 門貼一塊紅紙,以示吉凶有別。紅紙於出殯日 啟靈後始撕除,並由道士洗淨,貼上淨符。

8. 守舖與關貓:親人死後,子孫哀慟不忍,必 須小心看守,孝男夜則席地而眠,稱為「守 舖」,守舖除了哀傷親人之死不忍離開寸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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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尚可預防親人因休克「死亡」復活而乏人 急救,有親友來弔時不致無人照應,同時也防 止肉食性貓科動物之毀損屍體。

9. 請人買布料、製(租)孝服與孝誌:喪事所用布 料以白布為最多,孝服若是自製,則須採購五 服(麻苧、藍、黃、紅)布料。

10. 擇日與辦理死亡登記:喪事重忌諱,入木 (大殮)、轉柩、落葬等均須選日選時。一般是 先看入木時辰,然後才看墓地,後再看出殯之 時日。家屬持死亡證書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 登記,始能入殮。

11. 報喪:入木時辰看好便可報喪,父喪要報 伯叔、姑母等,母喪則要通知外家俗稱「報 白」,母舅以外的親戚,可以央人代為報喪,

或用電話通報。

12. 買棺:俗稱「買大厝」,父喪由伯叔一人 陪孝男去,母喪由外家一人陪孝男去,另外可 請一位懂木材之鄰友做陪。棺木,土葬與與火 化所用不同。

13. 哭路頭與奔喪:出嫁女聞耗喪回家,離家 一段距離即須號哭,且有哭辭,聲極淒洌,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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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哭路頭」。凡長輩嚥氣時未隨侍在側之子 孫,自外地奔喪回去,必須匍匐入門,表示自 己不孝,奉養無狀。

14. 宗教法事:初喪未入殮請道士或僧尼唸經,

稱「唸腳尾經」;或者俟入殮時再一併舉行,

稱「入木法事」。

15. 成立治喪委員會: 本身或子女當中具有崇 高社會地位者,死後應由其朋友或長官、同事、

僚屬組成治喪委員會,討論及安排治喪事宜。

三、大殮與停殯

(一)儀節流程:成服穿壽衣(套衫)→沐浴→乞水→

接板→磧棺→放板→乞手→尾錢→宗教→儀式→

拼腳尾物→佈置孝堂→捧飯→封釘→打桶→大歛

→棺中佈置→辭生→做七→喜喪燈之製作懸掛→

訃聞→撰印→寄送→香奠→答紙→守靈 (二)儀節簡要說明:

1. 成服:昔日有成服儀式,今多省略。客家則 至出山前做功德之前才舉行成服禮。

2. 放板:運棺木到喪家,俗稱「放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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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接板與磧棺:壽板運到離喪宅幾十公尺遠時 要暫停,孝男等穿孝服哀號來跪接,俗稱「接 板」。接板時為首帶一袋米(內放銅幣,今改 用紅包),一副桶箍篾,一支新掃把,米與桶 箍放在板上,俗稱「磧棺」,新掃把則用來掃 棺,同時孝子每人孝服衣裙都佩許多捲好的銀 紙在棺前燒,燒完,棺木才抬進家門,抬棺入 屋,要頭先進,俾便入殮時頭內腳外。

4. 乞水:接棺後隨即乞水,子孫全部穿孝服往 大圳溝或河川,為首帶瓦缽、香、四方金、兩 枚硬幣、抵水濱,燒香向水神禱告因某人去世,

向水神乞水以便沐浴、舀水,不可逆流,尤忌 重舀,今人住於都市嫌河水髒或離河太遠,也 有人以水桶裝自來水置於露天處以行乞水之禮。

5. 沐浴:乞水返家,旋即舉行沐浴、穿衫辭生,

分手尾錢儀式。沐浴,由長子或「土公」以白 布沾乞自河川之水,由頭到腳做一比畫,比畫 時「土公」須唸吉利話。

6. 穿壽衣:今人大多於未斷氣即為死者穿上壽 衣(前已略敘),少數地區仍循古禮於沐浴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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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為死者穿衣,古代有「套衫」儀式,今已 無。死者之穿著,貼身一重必須用白色棉布衣 褲,日後撿骨骨色才會潔白,中層隨人穿,外 層則昔多用長衫馬褂,今已有人穿西裝。

7. 辭生:此為尚看得見死者容貌最後一次之祭

奠,也是死者辭別「生人」階段最後一次祭奠,

故名「辭生」。須準備六至十二碗食碗,陳於 死者面前,長子站在竹椅子,餘人跪於屍旁,

由道士或土公用竹筷代死者夾菜每夾一道便唸 一道吉利話。

8. 乞手尾錢:「辭生」後即乞手尾錢,把預放 在死者衣袋內的硬幣分給子孫,每人一枚,用 白布或藍布穿孔繫於手腕,父死繫於左手,母 死繫於右手,帶至換孝為止,象徵死者愛護子 孫,留下財產分給眾子孫,另一方面也象徵著 責任之傳承。

9. 大殮與棺中佈置:大殮即將屍身置入棺內之 稱。通常人嚥氣後廿四小時內擇吉時入殮。入 殮時子孫環視,有的子孫親自為之。長子用白 布自屍腰提起,其餘子女抱其頭與足,小心放 入棺內,此時民俗忌「人影」被壓住,故須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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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燈光之光源方向。下墊棺蓆上蓋水被,加枕 (中白兩旁紅內裝銀紙、狗毛、雞毛之菱角枕,

表示雞啼狗吠死者才能知晨昏),庫錢、生前 物品、過山褲及桃枝等。棺底最好先舖蓪草、

茶葉等以吸屍汁,亦有置七星板。右腳踏銀紙 左腳踏金紙(部分地區正好相反)。

10. .封釘與停殯:屍體安置好後,固定不會移 動,並經子孫親友最後一次瞻仰遺容,隨即加 蓋封釘,父喪由「族長」主釘,母喪由「母 舅」主釘,謂之「封釘」。棺釘分四角四支長 釘,天頭中間一支小釘纏五彩布,長釘要整支 打入,小釘只略釘一下,即由孝男用口咬起置 於香爐。釘釘時要唸吉祥話。如隔三天以上才 出葬,停柩在堂,等待出殯,則須「打桶」以 防臭味溢出。

11. 拼腳尾物、佈置孝堂與捧飯:打桶後要將 腳尾飯,腳尾紙等移走,俗稱「拼腳尾物」,

然後在柩前布置孝堂,以白布遮柩,設靈幃,

架遺像,亡者衣服鞋襪置於椅子,置靈桌,供 奉魂帛,魂幡,置一對蠟燭、鮮花,設香案、

果品、燈火日夜不熄,備親友之弔唁。自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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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每天要捧飯,有人捧三餐,有人捧二餐,早、

晚要捧水供亡親洗手面、洗腳手。

12. 宗教儀式:大殮係喪禮中之重要儀節,大 部份人家都會衡酌自已經濟情形,宗教信仰敦 聘宗教人士到宅舉行宗教儀式。若舉行宗教儀 式則魂帛、魂幡等即委請道士僧尼製作書寫。

13. 做七:「頭七」由兒子辦理,「二七」為 小七,「三七」係出嫁女兒負責,「四七」也 是小七,「五七」為出嫁孫女祭祀,「六七」

也是小七,「七七」又稱「滿七」或「圓七」

由兒子辦理有始有終,功德圓滿。現代人由於 工商業發達工作忙碌,有將七七四十九天縮短 的情形,以縮為二十四天為例,其方式為「頭 七」與「七七」各七天,中間每隔二天為

「七」即為二十四天,在居喪期間未出殯前不 過節,遇祖先之忌日也不拜。

14. 守靈:未出殯前子孫須在靈幃守靈,夜間 則在柩旁敷蓆而眠,俗稱「睏棺腳」。及因生 前晨昏定省,不忍讓死者遽爾孤零。

15. 香奠與答紙:死者親友通常會送錢給喪家 買銀紙燒與死者,俗稱「香奠」或「楮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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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必須單數,切忌雙數,以免重喪。喪家收到 香奠,必須答謝,俗稱「答銀紙分」。目前以 答毛巾最為通行,而且是收到香奠當時隨即答 謝。

16. 訃聞之撰印及郵寄:大殮後,家屬或治喪 委員會應撰好訃聞付印,並斟酌情形郵寄有關 的至親好友,不應濫發。

17. 喜喪燈(大燈)之製作與懸掛方式:一般家庭 在廳堂上懸掛兩盞喜燈。遇喪事加兩盞喪燈。

懸掛方式及意義:喜喪燈(俗稱大燈),乃懸掛 在廳堂之外以示區別,喜喪燈之懸掛目的乃在 分別 1.停柩在堂 2.出殯後。

四、出殯前之準備工作:

(一)奠禮堂之佈置:

會場以設於殯儀館最為理想,假如是利用喪家附 近空曠場地或巷道等則須預先搭蓬,依親友人數 多寡與地形寬廣而決定會場的規模。唯靈堂設戶 外應避免妨礙交通觀瞻,奠弔時不得製造噪音及 妨礙鄰居安寧,在會場入口處正上方即俗稱「牌 樓」,必須有標題,標明逝者之姓名以便賓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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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上書字數須依「生老病苦」之例。 (二)軸幛 之佈置:以佈置在會場左右兩旁為宜。

1. 親戚之靈旌:佈置在「龍方」由賓友視線為 起線,高約一丈,垂直懸掛,其長幼尊卑的順 序依親戚上香之順序由內而外

2. 各界首長與公司機關及民意代表之「輓軸」:

直式者懸掛兩旁、中間部份懸掛長官輓額,只 要簡單幾副即可,其餘儘量布置在兩旁,如數 量多可分上下兩層。以柩為主尊,按中央級、

省級、縣市級、鄉鎮級,由內而外排列。

3. 輓聯以相對偶為聯句採直式佈置,其尊卑大 體上依配偶、兒(媳)、女(婿)、父母、胞兄弟、

侄、孫(媳)、孫女(婿)、曾孫、同鄉、治喪會 等順序而排列。

4. 特殊長官之輓額,恭懸在禮堂正中前方。

五、葬日儀節 (一)儀節流程:

家奠→轉柩→公奠→安釘→啟靈→葬列→放栓→

安葬→辭客→祀后土→點主→祭墓→返主→安靈 (二)儀節簡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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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柩:一般由宗教師(道佛人員)指揮,並由抬柩人 員抬之,視喪家場地大小而有三種方式:

(1)直接將靈柩移至禮堂靈案內。

(2)移柩至禮堂靈幃之後面。

(3)若禮堂空間狹小無處可放,則只由抬柩者輕輕 移動一下象徵移柩。

由兒子與長孫各執杖與招魂旛恭請靈位與香爐、

安靈位於靈堂前中央位置,會場人員應肅立恭迎。

原來停柩處置一木炭火爐以除濕取旺,放碗筷若 干把(一個兒子一把),另置一桶水內放錢幣,以祈

「錢水活絡」,並置一圓形竹器內盛發粿及十二 粒丁仔粿(閏年加一粒)以求添丁發財。或加一把箍 桶篾以警愓子孫須團結。

※奠禮前之準備:

1. 觀念:

o 奠禮應莊嚴肅穆,故孝眷不宜在奠禮進行 中嚎啕大哭,以致影響奠禮的次序。依

「國民禮儀範例」第十七條:親友之喪,

應臨弔展奠,道遠者得函電致唁;奠弔時,

(62)

應肅穆靜默。故奠禮進行當中不論任何人 (包括賓客、葬儀工作人員、樂師等),不可 聊天、走動、吸煙,以表示對逝者之尊敬,

只有靈前香煙繚繞。

o 所有約雇樂團與陣頭只是供行列用,絕對 不可佔用奠禮進行的時間與妨礙肅穆感,

不應有「假哭」或「請人代哭」的現象,

更不應要求家屬在地上爬行。

o 奠禮務必依訃聞內所定時間進行。不可稱

「告別式」(日語),亦不可謂家祭(除服之 日始日祭)、公祭(先聖先賢,對國家社會有 功之人士始用之)。

o 各項工作人員各就崗位及敦請賓客就位,

家屬除兒子與長孫在柩邊準備引爐外,其 餘子孫應在奠禮十分鐘前進入會場的最前 方席位入座(準備參加宗教儀式)。

o 司儀人員宣佈奠禮開始時間、家奠禮進行 時間、公奠禮開始時與禮成發引時間,以 便讓親友與工作人員心理有準備。

2. 家奠禮儀式:

(63)

o 家奠禮時間按內親外戚人數多寡而定,通 常以二十分鐘至四十分鐘為宜。

o 依「國民禮儀範例」第四十八條家奠禮其 儀式如下:

一.奠禮開始。

二.與奠者就位。

三.奏哀樂(不用樂者略)。

四.上香。

五.獻奠品(獻花、獻爵、獻饌)。

六.讀奠文(不用奠文者略)。

七.向遺像或靈位行禮(本款之行禮指鞠躬或 跪拜,直系卑親屬家奠時行跪拜禮)。

八.奏哀樂(不用樂者略)。

九.禮成。

※家奠禮中每一個單元皆以此儀式行禮,

既莊嚴又隆重,每一個單位的奠禮時間約 一分鐘。

3. 公奠禮儀式:

「國民禮儀範例」第四十九條:親友奠弔應向 遺像或靈位行禮,並向其家屬致唁,團體拜奠

(64)

得參照第四十八條所定之儀式辦理,親友行禮 時,家屬於案側答禮。

一.奠禮開始:

二.主奠者、與奠者就位肅立。

三.奏樂(不用樂者略)。

四.上香。

五.獻奠品(獻花、獻果、獻爵)。

六.讀奠文(不用奠文者略)。

七.向遺像或靈位行三鞠躬禮(鞠躬、再鞠躬、

三鞠躬)。

八.奏樂(不用樂者略) 九.禮成。

十.家屬答禮。

十一.請復位。

◎報告故人生平事略。(含致感謝詞)。

◎各機關團體公奠(儀式照治喪會公奠程序進行,

第 5 項獻奠品可省略)。

◎自由拈香(如人數過多或時間迫促時,可推舉 代表一人拈香,其他來賓就原地起立敬禮)。

(65)

4. 安釘禮:

入殮後在靈柩四端各釘一長釘謂之「封釘」,

因入殮當天族長或母舅未必到場,乃直接由棺 木店仵作為之,而於出殯日另外再安排一場

「安釘禮」,請族長或母舅執斧點釘。安釘意 義:昔時因沒有醫生開具死亡證書及檢察官制 而人命關天通常由親兄弟審視後,才封釘或啟 靈,免得當子媳被誤會為草草收殮,其至被認 為忤逆不孝或虐待死亡等。

5. 啟靈、葬列與辭客:

1. 啟靈:依古禮啟靈有啟靈奠祭,仵工人 員(俗稱土工)絞柩完畢,將「蜈蚣腳」與槓 桿均銜接好,以八人~十二人或十六人、

廿四人抬起,另一人立即將「柩凳」踢翻 或提走,謂之「啟靈」靈柩往屋外「靈 車」處移動,子孫要迅即跟著爬起來,通 常子孫應緊拉住靈車或紼帶,其意乃捨不 得父母親如此快速離開。

2. 葬列:依國民禮儀範例第五十二條規定,

其次序如下:

(66)

前導(標明○○○○○之喪)→儀仗(不用儀 仗者略)→樂隊(應用國民禮儀樂曲)→遺像

→靈柩→靈位→重服親屬→親屬→送殯者。

3. 辭客:出殯行列啟靈一段路後,應擇適 當地點讓靈車暫停,家族子孫向後轉,向 送殯親友跪下或鞠躬,並婉辭他們請留步,

叫做「辭客」,孝春俟長輩牽起始能繼續 前進。

※注意事項:

1. 送殯親友宜著素色或深色服裝,並佩 帶黑紗或素花,除至親好友外,家屬可 於啟靈後懇辭。出殯奠禮於○○年○月

○日○午○時○分起預計○時○分啟靈 發引,○時○分入壙,均須守時。

2. 開導汽車前懸橫布標明「○○○○○

之喪」或「○府」即可,保持一定速度,

機車隊及轎車隊可懸小花圈或繫紅布安 在行列中。

(67)

3. 在○○地方辭客,在○○地方上車,

靈車繼續前進,家族陸續上轎車,跟隨 靈車後前進上山。沿途遇交通繁雜及燈 號地段,督導人員應加派交通維護員。

. 安葬/祀后土/點主/祭墓:

1. 安葬:

靈柩到達墓地,置於壙旁,子孫於柩前再 次舉哀,於下葬之前必須請仵工將柩尾一 塊小木塞打掉,使空氣能夠流入,屍水流 出,以便肉身腐化,俗稱「放栓」依據擇 日師所擇時辰將靈柩小心移下去,柩下窆 後,地理師持羅盤審定方位,無所偏差;

各房子孫均無異議,乃將繩索解除,並將 紅布銘旌舖在柩上,灑以米酒,掩土之前,

孝男等須以麻衣盛土撒入壙穴,並喊:

「阿爸(母)起來喔!」以示葬親人之肉身而 不葬其魂,而撒土入壙,則表示是孝子親 手葬其親。掩土成墳,立墓碑及墓桌,立 后土,然後進行祀后土。

(68)

2. 祀后土:

所謂后土即土地神,祀后土的意義,在祈 求土地神保佑亡親所居之陰宅(墓地),祀后 土多半由宗教師或地理師指導喪家子孫進 行。

3. 點主:

祀后土後乃行點主禮,所謂「主」是指神 主,以父亡為例,上寫「顯考○公諱○○

一位之神主」(字數合生老病苦),現在點主,

大部分改為由道士,僧尼或地理師在墓地 舉行儀式時,順便點一個形式。

4. 祭墓禮:

點主禮成,乃行祭墓禮,將神主(魂帛)置於 墳上,子孫一人持黑傘遮之,墓前供五味 碗、發粿、飯、酒、銀紙等,宗教師舉行 簡單之唸經儀式,子孫及所有送葬者,皆 至墓前燃香拜墓。接著由地理師(或由宗教 師兼代)舉行呼龍儀式,意謂此墓風水極佳,

具有龍氣,可佑子秀孫賢。

. 返主:

◎靈柩安葬完畢送葬行列自墓地將神主牌位迎

(69)

返供奉,即古代所謂「送形而往,迎精而反」。

◎殯葬行列仍依去時順序,但減少了靈車及墓 地燒化物品以及靈旌。

◎長孫換了乾淨衣服,端坐「魂轎」中捧斗(神 主安放在米斗中),恭請神主返家供奉。

◎出殯行列去時「喪燈在前,喜燈在後」,返 時恰巧相反。

◎接靈:「魂轎」距家門尚有一段路時,未送 山的家人或親友要出迎神主入門。

. 安靈:

設靈棹排香案遺像,供物(祭品)等,如有做靈 厝時也置放之。子孫就位,由長男當主祭者行 一香禮,獻一對花、獻果行三鞠躬禮,以後每 日晨昏二次捧飯至滿七或至百日,也有到對年。

六、葬後之儀節:

(一)儀節流程:

巡山→完墳→做七→除靈→做百日→做對年→合

(70)

爐→新忌(做忌)→培墓→掃墓→撿金→做風水 (二)儀節簡要說明:

1. 巡山:安葬之翌日或數日後,孝眷至墓地查 看墳墓有無異狀,稱之為「巡山」又稱巡灰,

目前已不流行陪葬金飾,且政府推行公墓公園 化,有管理員負責管理,已無巡山的必要。

2. 完墳:又稱「完山」亦叫「謝土」,於墳墓 築成後,擇一吉日為之。

3. 做七與除靈:做過「滿七」(散飯)後(不論有 否縮減做七日子)子孫以供品祭拜後,即可以 理髮修官,並感謝治喪親友,子孫帶孝者可以 是日換幼孝。

4. 做百日:逝世當天算起一百日所做之祭祀,

應舉哀,稱「做百日」,子孫於滿七未換孝者,

是日須換孝。部份地區亦有提前做百日,即依 男兒的人數加上長孫,由「百日」的日數扣除 之。

5. 做對年(小祥):逝世一週年所做的祭祀,應舉 哀,稱「做對年」逢閏年則提前一個月,子孫 親友到墓地,家中或利用公共場所舉行追悼會,

(71)

稱為「祭禮」。孫輩帶孝一年,是日脫孝,換 紅毛線帶三日後即除去。

6. 合爐:即把魂帛燒掉並將其名字寫在祖先牌 位上,將爐灰取一小部分至祖先香爐中,叫

「合爐」。合爐古代在二十五個月時舉行,現 今改為對年後選擇一吉日為之,有的其至在

「對年」當天行之。

7. 培墓與掃墓:親墳完墳後三年內要「培墓」:

子孫須要備酒餚、三牲五果祭拜第一年開墓頭 要在清明前擇一日,第二年在清明當天,第三 年在清明後擇一天。此後每年在清明前後率子 孫帶水果冥紙去掃墓。

8. 新忌、做忌:即「逝世」後第二次逝世紀念 日,此後年年以此日做忌日。

9. 撿金(撿骨)(洗骨):「檢金」本為古代幾個少 數民族及地區所特有的現象,台灣地區由於移 民社會的特性,加上氣候等因素,葬後若干年 開棺洗骨,將骨骸另裝在一只陶甕中,安奉於 納骨塔。

(72)

生後之禮

 自古的殯葬活動或是後續發展出的喪葬儀式,

皆是以死者遺留下可憑弔的軀體為中心,活動流 程則以處理遺體的程序為主軸。中國最早記載的

《儀禮》、《禮記》、《周禮》典籍以及目前的 殯葬活動,可歸納為下列三個階段:

(1)「殮」的階段:從初終到入殮,主要在潔淨亡 者的身體。

依據《小戴禮‧雜記下》記載「冒者何也?所以 揜形也。自襲以至小殮,不設冒則形,是以襲而 后設冒也。」即人死之後,屍體會僵硬變形,所 以「殮」主要是變飾滅惡,使生者能壓抑對屍體 厭惡及懼怕心理,方能盡哀戚、繫人倫。

(2)「殯」的階段:自入殮到出殯,以停放亡者遺 體表達哀悼,安排後續喪事為主。如《說文解 字》中所言:「殯,死在棺,將遷葬柩,賓遇 之。」即停柩是也,具調適心情的功能,讓生者 憑柩奠拜,逐漸接受死亡的事實。

(73)

(3)「葬」的階段:自出殯到安葬返主,以告別即 最終安頓與祭祀為主。《禮記‧壇弓上》云:

「藏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見也。」

說明以衣衾棺槨重重保護屍體,得見對親人遺體 的珍愛、尊重,也讓生者能定期到親人墳前慎終 追遠。

道教喪葬的儀節流程為何?

A 1. 臨終前的準備:住院治病(在家養病) →拼廳舖 水舖→準備壽衣→遮神→宗教民俗信仰的配合。

2. 終的儀節:隨侍在側→舉哀→易枕蓋水被→陳 列腳尾物→子孫變服→帷堂闔扉→示喪為鄰居掛 紅→買布製孝服孝誌→守舖關貓→擇日辦理死亡 登記→報喪→買棺→哭路頭奔喪→宗教法事。

3. 大殮、停殯儀節:成服→放板→接板、磧棺→

乞水→沐浴→穿壽衣(套衫)→辭生→乞手尾錢→大 殮、棺中佈置→封釘、打桶→拼腳尾物、佈置孝 堂捧飯→宗教儀式→做七→守靈→香奠與答紙→

訃聞撰印、寄送→喜喪燈製作、懸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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