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第 二十一條條文勘誤表
更正後文字 原列文字
第二十一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將每 日記錄之使用者儲值款項,於次一銀 行營業日內全額存入管理帳戶、清算 帳戶或跨行業務基金專戶。但利用信 用卡透過電子支付帳戶或儲值卡進行 支付之儲值款項,不在此限。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依本條例第 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將支付款項交付 信託,經與管理銀行約定應儲存於管 理帳戶及合作帳戶之儲值款項比例,
得不適用前項規定。
第二十一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將每 日記錄之使用者儲值款項,於次一銀 行營業日內全額存入管理帳戶、清算 帳戶或跨行業務基金專戶。但利用信 用卡透過電子支付帳戶或儲值卡進行 支付之代理收付款項,不在此限。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依本條例第 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將支付款項交付 信託,經與管理銀行約定應儲存於管 理帳戶及合作帳戶之儲值款項比例,
得不適用前項規定。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條文對照表勘誤表
更正後文字 原列文字
修正條文 說明 修正條文 說明
第二十一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 應將每日記錄之使用者儲值款 項,於次一銀行營業日內全額 存入管理帳戶、清算帳戶或跨 行業務基金專戶。但利用信用 卡透過電子支付帳戶或儲值卡 進行支付之儲值款項,不在此 限。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依本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將 支付款項交付信託,經與管理 銀行約定應儲存於管理帳戶及 合作帳戶之儲值款項比例,得 不適用前項規定。
一、條次變更。
二、鑒於本辦法規定範圍不限於 電子支付帳戶,尚包含儲值卡所 收受之儲值款項,爰第一項刪除
「電子支付帳戶」文字。另配合 跨機構間轉帳所存入之儲值金額 款項將存入清算帳戶及跨行業務 基金專戶,爰於第一項增訂「、
清算帳戶或跨行業務基金專戶」
文字,並酌作文字修正。配合第 十九條第一項增訂但書,爰增訂 第一項但書規定。
三、配合本條例條次變更,修正 第二項所援引之條次,並酌作文 字修正。
第二十一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 應將每日記錄之使用者儲值款 項,於次一銀行營業日內全額 存入管理帳戶、清算帳戶或跨 行業務基金專戶。但利用信用 卡透過電子支付帳戶或儲值卡 進行支付之代理收付款項,不 在此限。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依本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將 支付款項交付信託,經與管理 銀行約定應儲存於管理帳戶及 合作帳戶之儲值款項比例,得 不適用前項規定。
一、條次變更。
二、鑒於本辦法規定範圍不限於 電子支付帳戶,尚包含儲值卡所 收受之儲值款項,爰第一項刪除
「電子支付帳戶」文字。另配合 跨機構間轉帳所存入之儲值金額 款項將存入清算帳戶及跨行業務 基金專戶,爰於第一項增訂「、
清算帳戶或跨行業務基金專戶」
文字,並酌作文字修正。配合第 十九條第一項增訂但書,爰增訂 第一項但書規定。
三、配合本條例條次變更,修正 第二項所援引之條次,並酌作文 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