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彰化縣政府 99年度「施工查 99 年度「施工查 核缺失改善作業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彰化縣政府 99年度「施工查 99 年度「施工查 核缺失改善作業"

Copied!
35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CYUT CE

1

彰化縣政府

彰化縣政府 99年度「施工查 99 年度「施工查 核缺失改善作業

核缺失改善作業 - - 巡迴研習」 巡迴研習」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委辦單位:朝陽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 委辦單位:朝陽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

99.11.08 99.11.08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作業 ™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作業 範本及相關規定說明 範本及相關規定說明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案例 ™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案例

介紹及問題分析與探討

介紹及問題分析與探討

(2)

CYUT CE

3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作業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作業

範本及相關規定說明 範本及相關規定說明

™查核缺失應於查核日期次日起1個 月內(含例假日)完成改善 。

™缺失改善情形報告表請採用行政 院工程會版本 。

™查核缺失若無法依限完成改善,

主辦機關應於規定改善期限內函 請查核小組申請展延(敘明理由 及展延期限),展延期限不得逾3 週。

相關規定 相關規定 - - 改善期限 改善期限

(3)

CYUT CE

5

相關規定- 相關規定 -改善期限 改善期限

™查核缺失改善情形報告表若經查 核小組退件要求補正,補正期限 不得逾3週。

™查核委員之建議事項(包含規劃 設計問題建議及其他建議)應逐 項填寫改善或辦理情形。

™查核缺失改善情形應避免填寫爾 後遵照辦理或已改善等虛應了事 之文字內容。

™承商查核缺失若逾期,主辦機關

ƒ

應於1 週內檢討相關人員責任歸屬,如撤 換承攬廠商工地負責人、品管人員、安衛 人員或監造單位監工人員

ƒ

上述處置應副知查核小組或報查核小組備 查,並登錄於工程標案管理系統。

™主辦機關對廠商缺失改善逾期未檢討 相關人員責任者,依規定查核小組

ƒ

得通知機關或其上級機關另為適當之處置

ƒ

並副知審計機關

ƒ

必要時得函送監察院。

相關規定 相關規定 - - 改善期限 改善期限

(4)

CYUT CE

7

™「工程施工查核改善對策及結果表」

中『改善對策與結果』欄,請依「原 因分析」、「改善措施」、「預防對 策」等3 段論述。

™缺失項目項次及內容應依照查核紀錄 表項次及內容逐項填寫

相關規定 相關規定 -填寫說明 - 填寫說明

相關規定 相關規定 - - 填寫說明 填寫說明

™查核缺失改善情形報告表如有附件,應於備 註欄填寫附件項次(如附件○),並依項次 標記(一律以標籤紙黏貼)。

™品管制度缺失:應檢附改善後品管資料影本

™施工品質缺失:應檢附改善前中後照片

™材料設備缺失:應檢附改善證明文件或照片

™施工進度落後:應檢附趕工計畫書或修正施

工預定進度表

(5)

CYUT CE

9

™改善前、中、後照片應就相同位置及 背景拍攝(照片請附數位照片或彩色 照片,並請附記拍攝日期)。

™改善前之照片請加註缺失說明。

™改善中之照片(例如改善混凝土蜂窩 時)請詳細敘明使用工法(施工過 程)與使用材料,必要時得增加「改 善中」照片之篇幅。

™改善後之照片請加註成果說明。

相關規定 相關規定 -填寫說明 - 填寫說明

™「工程施工查核改善對策及結果表」

中『備註』欄應按缺失逐項核章

™主辦機關缺失由承辦單位確認

™監造單位缺失由主辦機關確認

™承攬廠商缺失由監造單位確認

相關規定 相關規定 - - 核章原則 核章原則

(6)

CYUT CE

11

™查核缺失改善情形報告表請主辦機 關、監造單位、承攬廠商填寫於同一 份並核章,並請監造單位及主辦機關 確實詳實審核。

™請主辦機關

ƒ

承辦、主管人員核章或核蓋機關印信。

™監造單位及承攬廠商

ƒ

核蓋大小章

ƒ

技師(建築師)簽章

ƒ

承攬廠商若為土木包工業由公司負責人簽 章。

相關規定 相關規定 -核章原則 - 核章原則

作業範本-主辦機關

(7)

CYUT CE

13

作業範本-主辦機關

作業範本-規劃設計

(8)

CYUT CE

15

™

改善報告未在查核後1個月規定期限內(查核 日次日起1個月內,含例假日)檢送工程施工 查核小組備查(工程會規定改善期限是否逾期 以工程主辦機關發文日期為準)。

™

監造單位或承攬廠商未於查核後1個月內期限 內檢送改善報告,工程主辦機關未依照工程會 規定檢討監造單位或承攬廠商相關人員責任歸 屬(如檢討撤換監工人員、工地負責人、品管 人員或勞安衛人員)。

™

查核缺失改善逾期,未於查核後1個月期限內 依工程會規定向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申請展延

(敍明原因及展延期限,工程會規定展延期限 不得逾3週)。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報告常見缺失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報告常見缺失 (1/6) (1/6)

™

改善報告中工程主辦機關及監造單位未詳實審核 缺失是否改善,即送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備查。

™

改善報告未依照正式查核紀錄項次及內容填寫。

™

改善報告未填寫查核建議事項之辦理情形。

™

改善報告缺失改善情形填寫「已改善」或「爾後 遵照辦理」,無實質改善內容。

™

查核缺失包括工程主辦機關、監造單位及承攬廠 商等三個單位缺失,改善報告內容搞錯缺失單位

(例如查核缺失為無品質督導紀錄,卻檢附監造 單位查驗紀錄)(查核紀錄品管制度缺失編號4.01 為主辦機關,缺失編號4.02為監造單位,缺失編號 4.03為承攬廠商,施工品質缺失編號5.01-5.15為承 攬廠商)。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報告常見缺失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報告常見缺失 (2/6) (2/6)

(9)

CYUT CE

17

™

改善報告內容未註明附件項次,無法檢視所附 之附件是否齊全。

™

改善報告附件未附或附錯(例如需檢附鋼筋施 工自主檢查表,卻檢附模板施工自主檢查

表)。

™

品管制度缺失未檢附改正資料影本佐證,改善 報告內容僅寫爾後遵照辦理。

™

施工品質缺失未檢附改善前、中、後照片佐 證。

™

材料設備缺失未檢附改善證明文件或照片。

™

施工進度落後缺失未檢附趕工計畫或修正施工 預定進度表。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報告常見缺失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報告常見缺失 (3/6) (3/6)

™

改善前、中、後照片未在同一位置、角度拍 攝,或無改善前、改善中照片,或改善照片內 容不明顯(例如鋼筋間距不符,所附照片無法 檢視是否完成改善)。

™

查核缺失為欠缺材料試驗報告或出廠證明文 件,未檢附相關資料佐證。

™

有關品質計畫書、施工計畫書及監造計畫書缺 失,改善報告內容寫缺失改善詳如計畫書,並 檢附整本計畫書,改善報告或計畫書均未標示 缺失改正之頁數(計畫書缺失應就缺失改正後 檢附改正部份之影本備查,無需檢附整本計畫 書)。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報告常見缺失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報告常見缺失 (4/6) (4/6)

(10)

CYUT CE

19

™

有關各項施工報表缺失(如監工日報表、各項 查驗紀錄表、施工日報表、各項自主檢查表、

勞安衛紀錄表),改善報告內容寫缺失改善如 附各項報表,並檢附整月或全部施工期間之報 表資料,改善報告或所附報表均未標示改正之 頁數(相關報表缺失應就查核缺失改正後檢附 改正部份之影本備查,無需檢附整月或全部報 表)。

™

工程主辦機關、監造單位及承攬廠商各寫1份 改善報告,未整合缺失改善報告。

™

改善報告未經監造單位及承攬廠商技師或建築 師簽名確認。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報告常見缺失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報告常見缺失 (5/6) (5/6)

™

查核成績列為丙等,主辦機關未依工程會規定 檢討技師、建築師責任,並於檢討後依規定報 工程會或相關主管機關懲處。

™

查核時監造單位技師或建築師及承攬廠商專任 工程人員(技師)未到場,主辦機關未依契約 規定處理。

™

查核缺失扣點主辦機關未依契約規定對監造單 位及承攬廠商辦理扣款,並檢附扣款資料影本 送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備查。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報告常見缺失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報告常見缺失 (6/6) (6/6)

(11)

CYUT CE

21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案例 施工查核缺失改善案例 介紹及問題分析與探討 介紹及問題分析與探討

™4.01.04無品質督導及查驗紀錄或未落實。

™4.01.05無查核、督導或查驗之缺失追蹤改 善紀錄或內容不實。

™4.01.06監造計畫無核定紀錄或未確實審查

™4.01.09未依工程會92.07.23工程管字第 09200305600號函,於新建工程招標文件 及契約書內載明:應定期召開施工講習會 或檢討會;於工地現陳列使用材料樣品及 安裝工法展示;設置有關混凝土澆置作業 程序等之看板。

施工查核常見缺失-主辦機關(1/2)

(12)

CYUT CE

23

™4.01.14發現工程缺失,未以書面通知監造 單位或廠商限期改善。

™4.01.01契約內未編列品管費用或比率不符 規定,或未編列承包商材料設備之檢驗費 用,或未編列監造單位材料設備之抽驗費 用。

施工查核常見缺失-主辦機關(2/2)

™4.02.01.06未訂定各材料/設備及施工之檢 驗停留點或未符合需求。

™4.02.01.05未訂定各材料/設備及施工之品 質管理標準或未符合需求。

™4.02.03.05發現缺失時,無即通知廠限期改 善,並確認其改善成果,無督導施工廠商 執行工地安全衛生、交通維持及境保護等 工作或是否確實。

™4.02.01.08未訂定品質稽核範圍或頻率或未 符合需求。

施工查核常見缺失-監造單位(1/3)

(13)

CYUT CE

25

™4.02.03.08無填報監造報表或無落實記載。

™4.02.03.04無抽查施工作業及抽驗材料設備

,並填具抽查(驗)紀錄表或材料/設備管制/

檢(試)驗總表,或判讀認可,或落實執行

™4.02.03.03無審查施工廠商之施工計畫、品 質計畫、預定進度、施工圖、器材樣品及 其他送審案件、有無審查重要分包廠商及 設備製造商資格、有無訂定檢驗停留點,

並於適當檢驗項目會同廠商取樣送驗。

施工查核常見缺失-監造單位(2/3)

™4.02.01.04對承商之品質計畫及施工計畫送 審情形未訂定管制辦法或未符合需求。

™4.02.01.09未分別訂定「文件」及「紀錄」

之管理作業程序或未符合需求。

™4.02.01.03未訂定對承商品質計畫及施工計 畫之審查時限或未符合需求。

施工查核常見缺失-監造單位(3/3)

(14)

CYUT CE

27

™4.03.04品管自主檢查表未落實執行或檢查 標準未訂量化値。

™5.01.01混凝土澆置、搗實不合規範,有冷 縫、蜂窩或孔洞產生。

™4.03.03施工日誌未落實執行或未依規定制 定格式或記載不完整。

™5.14.04承包商無勞安自動檢查紀錄或,不 確實。

™5.01.04混凝土表面殘留雜物(如鐵絲、鐵 件、模板)。

施工查核常見缺失-承攬廠商(1/3)

™4.03.08.02品管人員未執行品質稽核,如查 核自主檢查表之檢查項目、檢查結果是否 詳實記錄等。

™4.03.01無施工計畫書,或未符合需求,或 未落實執行。

™4.03.05對材料檢(試)驗報告未予審查,或 無材料/設備進料及送審管制總表,或未符 合工程需求。

™ 5.10.04.01無工地密度試驗,或檢驗頻率 不足。

施工查核常見缺失-承攬廠商(2/3)

(15)

CYUT CE

29

™5.09.08無工程告示牌或內容未符合規定。

™5.15.12現場施工交通警告設施不足。

™5.01.05施工縫及伸縮縫(含填縫材料施作) 留設不當或施作不當或未設置。

™4.03.06環境保護、施工安全衛生等履約事 項無缺失矯正預防,或缺失未追蹤改善,

或未落實執行。

™4.03.08.03未做品管統計分析、矯正與預防 措施之提出及追蹤。

™4.03.02無品質計畫書,或未落實執行或未 符需求。

施工查核常見缺失-承攬廠商(3/3)

改善案例-主辦機關

(16)

CYUT CE

31

改善案例-主辦機關

改善案例-監造單位

(17)

CYUT CE

33

改善案例-監造單位

改善案例-監造單位

(18)

CYUT CE

35

改善案例-監造單位

改善案例-監造單位

(19)

CYUT CE

37

改善案例-監造單位

改善案例-監造單位

(20)

CYUT CE

39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21)

CYUT CE

41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22)

CYUT CE

43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23)

CYUT CE

45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24)

CYUT CE

47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25)

CYUT CE

49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26)

CYUT CE

51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27)

CYUT CE

53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28)

CYUT CE

55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29)

CYUT CE

57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30)

CYUT CE

59

改善案例-承攬廠商

改善案例-規劃設計

(31)

CYUT CE

61

改善案例-規劃設計

改善案例-其他建議

(32)

CYUT CE

63

技士○○○

課長○○○

○○○

營造公

○○○

建築師 事務所

(33)

CYUT CE

65

(34)

CYUT CE

67

68

(35)

CYUT CE

69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十九)具有特殊危害之作業相 關法規(含高溫作業勞工 作息時間標準、重體力勞 動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 準、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

(1) 廢棄物處理應依回收技術及對人員危害特性分類。. (2)

復為落實政府醫療政策,共享醫療資源,結合健保制度改革,本 基金依據 99 年 7 月 14 日行政院院臺榮字第 0990039235

復為落實政府醫療政策,共享醫療資源,結合健保制度改革,本 基金依據 99 年 7 月 14 日行政院院臺榮字第 0990039235

復為落實政府醫療政策,共享醫療資源,結合健保制度改革,本 基金依據 99 年 7 月 14 日行政院院臺榮字第 0990039235

五、綜上, 99 年度依財政部分配之回饋金計新臺幣 7,869萬 1,000 元,本會提報 99 年度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計畫,經財政部核定 運用金額計 4,828萬 3,385元,實支

行政院於八十二年十月七日函頒公共工程施工 品質三層級管理制度;第三層級品管工程施工 查核為工程主管機關或工程會,第二層級品管 品質保證為工程主辦單位或監造單位,第一層

市、縣 (市)政 府或其 委託計 畫之社 工人員 訪視評 估確有 經濟困 難,且有 就業意 願之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