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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看護雇主申請聘僱外勞作業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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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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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國引進許可效 期為6 個月

家庭看護雇主申請聘僱外勞作業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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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

無法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

雇主檢附文件辦理招募許可

審核獲准

核發招募許可函

核發聘僱許可

核發遞補招 募許可

1. 外國人出國、死亡、入出國機場或收容單位發 生行蹤不明情事,所餘聘僱效期逾 6 個月以 上,於前開事由發生日起 6 個月內申請。

2. 外國人於雇主處所發生行蹤不明情事滿 6 個月 仍未查獲,所餘聘僱效期逾 6 個月以上,於前 開事由屆滿 6 個月起 6 個月內申請。

於聘僱屆滿前 4 個月內或 中途解約提前出國者,預定出 國日前 4 個月內申請

自國外引進或於國內承接外勞

辦理重新招募 許可

被看護者為年齡未滿80 歲,有全日照 護需要者、年齡滿80 歲以上,有嚴重 依賴照護需要者或具特定身心障礙重 度等級項目之一者。

申請取得入國引 進許可函

醫療機構開具 60 日 內有效之病症暨失 能診斷證明書或當 地主管機關開具之 身心障礙證明。

招募許可效期:6 個月

遞 補 招 募 許 可效期6個月

外勞入國後 3 日內辦理入 國通報、健康檢查,入國後 15 日內辦理聘僱許可。

外勞入國工作滿 6、18、

30 個月前後 30 日內,應 至指定醫院辦理健檢

辦理離境備查

於聘期屆滿前 15 日前離境者,應向 當地主管機關辦理終止聘期驗證 於外勞離境前60 日內、於外勞

離境後 6 個月內或中途解約 提前出國申請重新招募許 可者於重新招募許可發文 日起 60 日內申請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醫療機構開具 60 日 內有效之病症暨失能 診斷證明書或當地主 管機關開具之身心障 礙證明。但符合重新 招募免經評估資格者

未於聘僱許可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者,將予以扣除該部分之外國 人人數。雇主並於原外國人出國 6 個月內或於外國人聘僱許可有 效期間屆滿前 4 個月內或外國人出國前 4

雇主應於外國人出國後 30 日內,檢 具外國人名冊及出國證明文件,通 知中央主管機關。但外國人聘僱許

雇主應於移工出國後 30 日內,檢具移工 名冊及出國證明文件,通知中央主管機 關。但移工聘僱許可期限屆滿出國,或 聘僱關係終止並經當地主管機關驗證出 國者,不在此限. 移工於聘期屆滿前

醫療機構開具 60 日 內有效之病症暨失能 診斷證明書或當地主 管機關開具之身心障 礙證明。但符合重新 招募免經評估資格者

箱網 養殖 :檢附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或核定之箱網養殖漁業區劃漁業權執照或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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