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到」之語義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第三章 「到」之語義 "

Copied!
33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第三章 「到」之語義

說明漢字造字原理的「六書」中有「轉注」和「假借」,這兩個術語 告訴我們一件事情,就是隨著客觀事物的多樣化和人們對客觀事物認識的 深化,人們很自然地借用原有的一些詞來表示其他相關事物和認知的內 容,進而造成了「一詞多義」 (polysemy)的現象,因此我們認為出現多義 詞是語言歷史發展的必然結果。多義詞經過「隱喻」 (metaphor)和「換喻」

(metonymy),從一個「核心意義」(core meaning)發展衍生其他相關的

「引伸意義」(extended meaning)。

第一節 「到」之核心概念

我們人類在日常生活中透過身體運動、認識環境與思考等的活動,可 以得到一些經驗,Johnson(1987)認為經驗是在任何概念之前,並獨立於 任何概念而被以一種重要的方法構建起來的。現存的概念可能把更進一步 的結構加強於我們的經驗。 「意象基模」 (image schema)是在身體經驗的 基礎上形成的基本認知結構,使現有的概念進一步結構化。Langcker(1987) 等人以意象基模來詳細地描寫了一些介詞的語義,揭示了單一介詞的多義 現象,並闡述了不同語義之間的關聯。Lakoff(1994:382-389)介紹的常見

「動覺意象基模」 (kinesthetic image schemas)有下列幾項: 「容器基模」 (The CONTAINER Schema) 、 「部分─整體基模」 (The PART-WHOLE Schema)、

「鏈環基模」(The LINK Schema)、「中心─邊緣基模」(The CENTER-PERIPHERY Schema) 、「起點─路經─目標基模」(The

SOURCE-PATH-GOAL Schema)等等。其中「起點─路經─終點基模」與 本文的論述直接相關,因此本文只就該項做討論,說明如下:

(一) 身體經驗:我們的每次移動,總有一個起點,一個終點,一系列連接起

點和終點的相鄰位置,和一個方向。當我們指稱一個明確的空間終點為「目

標」時,我們就使用「目的地」這一詞語。

(2)

(二) 結構成分:起點,終點,路徑(一系列連接起點和目的地的相鄰位置)

和方向(朝向目的地) 。

(三) 基本邏輯:如果你沿著一條路徑從起點到目的地,那麼你必須經過這條 路徑上的每個中間點;此外,沿著這條路徑你走得越遠,那麼自開始起你 渡過的時間也越長。

(四) 隱喻:各種目的是根據目的地來被理解的,而達到一個目的則被理解為 沿著一條路徑從一個起點到一個終點,因此人們為達到目的可能要走很長 一段路,或者可能走到叉路上去,或者會發現有某種東西擋了道。一般說 來,複雜事件總是根據一種「起點─路徑─目標基模」而被理解的;複雜 事件具有開始狀態(起點) ,一系列中間階段(路徑) ,以及一個最終狀態

(目的地) 。

「到」的核心語義也可以利用「起點─路徑─終點基模」與認知語言 學中的「射體」

1

(trajector)和「地標」(landmark)來解釋。如果某個客 體處在相對於另一個客體的位置,或向後者移動,那麼前者就叫「射體」,

而稱呼後者為「地標」 。例如「籃球在桌子底下」這一句中,「籃球」是射 體,「桌子」是地標。包含「到」的句子中,移動的物體設定為射體,最 後物體的位置定為「地標」,即可以將「終點」設定為地標。我們可以以

「射體」往終點的方向出發,經過路徑之後,最後到達終點的整件事件為 背景(base) ,然後以射體在背景中的位置為輪廓(profile) 。所謂的背景與 輪廓是認知語法的重要概念之一。一個語言表達形式(anutter)的語義層 級是一個述義(predication) ,在述義(predication)相關的「認知域」 (cognitive domain)中所覆蓋的範圍稱為背景(base) 。所謂「輪廓」 (profile)就是當 背景的某個下屬結構(substructure)被提升到一個認知上非常顯著的層次,

並在表達時成為所表示的對象(designatum) ,即在背景中成為「注意的焦 點」。以認知語法的觀點來看,詞類的意義是一個「命題」在認知域中的 背景所顯示的輪廓的差異,劃分詞類意義的基礎是約定俗成的意象。

「意象」(image)指的是對一個客觀事物或情況由於識別和理解方式

1 Trajector 的翻譯參考蔡佩庭(2005)

(3)

的差別(輪廓的部分不同,採取的視角不同,抽象化的程度不同等等)而 形成的不同心理意象。我們從「起點─路徑─終點基模」中可以發掘到有 關「到」的兩種不同的意象。第一,在起點上的「射體」往終點的方向出 發,經過一系列的連接起點與終點的相鄰位置之後,最後該射體與設定為 終點的「地標」接觸的意象。第二,從起點出發的「射體」進入可以到達

「地標」的路徑上的意象,雖然這意味著「射體」尚未到達「地標」,但 時間經過之後「射體」終究會與「地標」接觸的意象。下圖為本文認為的

「到」之意象圖:

圖 3-1 「到」產出的第一個意象

起點 (source)

終點 (goal)

時間 (time)

射體 (trajector)

路徑

(path)

圖 3-2 「到」產出的第二個意象

這兩個意象的不同點是「射體」是否已經到達「地標」的位置,例如:

(4)

(1) 我到家了。

(2) 他到北京去。

例(1)表示「射體」已經到達了「地標」的位置,然而例(2)表示

「射體」尚未到達「地標」,但我們可以從兩個不同的意象中找到一個共 同的概念,就是「接觸」 (contact)。前者表示「客體」已經與「地標」接 觸了,後者表示「客體」雖然與「地標」還沒接觸,但終究會與「地標」

接觸。因此我們有理由推論「到」的核心語義是「接觸義」(contact)。

「到」經過「語法化」 (grammaticalization)之後,在句中顯示不同的 句法功能。所謂「語法化」是指語言中具有實在意義的詞轉變為意義比較 空虛或表示語法功用的語法形式的一種過程或現象。 「語法化」可以從歷 時與共時兩個角度來進行研究。就歷時的角度而言,語法形式的語法化會 隨著時間而漸變,順著: 「實詞→語法詞→附著成分→屈折詞綴」這樣一 個連續的方向演變;共時的角度而言,語法化可以用來區別一個語言記號 的各種不同的用法,也就是說,可以用來解釋「一詞多義」 (polysemy)的 現象(陳光明,2003:24)。換句話說,從歷時的角度來看,強制支配受 事(patient)的動詞「到」失去了語義支配能力之後,變成只能引介「終 點格」 (goal)的介詞,然後經過「語法化」之後,成為表示「屈折」變化 的動助詞;從共時的角度來看,「接觸義」的「到」有三種語法形式,第 一個形式為動詞,動詞「到」不但強制支配受事,而且透過升格( promotion ) 還可以引介在周圍格(circumstantial case)中的「終點格」 (goal) 。第二個 形式就是「介詞」 , 「到」失去了強制支配受事之後,在句子裡擔任引介「終 點格」的角色。第三個形式為「動助詞」,這類的「到」已經失去了引介 終點格的能力,只能位於動詞後面擔任「屈折詞綴」 ,並表示「成功義」

或「非意志義」 。

本文暫時將「接觸義」衍生的「到」分成「到 1」 、 「到 2」以及「到 3」,

「到 1」在句中擔任動詞,「到 2」在句中擔任介詞,最後「到 3」在句中

擔任動助詞。下一節中分別討論各個「到」之語義。

(5)

第二節 動詞「到」

Chafe(1967)提出的語法理論認為句子都是圍繞著一個謂詞性成分

(verb/verbals)建立起來的。謂詞性成分是句子的必要組成部分。在句子 生成過程中,句中的名詞成分的語義角色由動詞來規定。因此動詞與被支 配的語義成分之間是一種強制性的選擇關係,這種選擇關係按依存語法來 看就是所謂的「依存關係」,這些語義成分也是動詞意義本身所蘊涵的,

動詞本身的語義屬性蘊涵了多少或什麼性質的語義成分在語義結構中出 現。換句話說,每個動詞都有支配一定數量的語義成分的能力,與動詞搭 配的語義成分表述為動詞的論元( argument ) 。我們若可以辨識出動詞的類 型與論元的數量,我們就可以了解在句子中被動詞支配的成分,其語義角 色與動詞之間的關係。

鄧守信(1974)以「格語法」為基礎,建立了一個由動詞語義特徵所 主導的分類系統,在這個系統當中,現代漢語動詞可區分為「動作動詞」

(action verbs) 、 「狀態動詞」 (state verbs)以及「變化動詞」 (process verbs)

等三大類,並且鄧(1984)還提出幾項簡易區分動詞類型的標準,標準如 下:

(一) 只有動作動詞可出現在進行體中。 (不必與英語的「ing」式相一致),

例如: 「他在哭。」 、 「*他在到學校。」

(二) 只有動作動詞可內嵌於「忘」和「記得」等動詞。例如: 「他忘了問張 三。」 、 「*他忘了到學校。」

(三) 只有動作動詞可與工具格副詞一起出現。例如: 「我用毛筆寫。」 、 「*

我用錢有錢。」

(四) 只有狀態動詞可以被「很」修飾。例如: 「他很瘦。」 、 「*他很傷。」、

「*他很到學校。」

(五) 只有狀態動詞可以通過重疊來強調。例如: 「他高高的。」 、 「*船沉沉

的。」 、 「*他到到的。」

(6)

(六) 只有變化動詞可以用「沒有」來否定。例如: 「*他沒有客氣。」 、 「門 沒有壞。」 、 「船還沒有到。」

(七) 只有變化動詞可以有出現次數。例如: 「*他高興了兩次。」 、 「他醒了 兩次。」 、 「他每星期至少要到學校三次。」

本文以上述的標準為動詞分類的依據,透過語料分析之後,得到了「到 1」是屬於「變化動詞」 (process verb)的結論。我們確認「到 1」的動詞 類型之後,我們接下來討論「到 1」所支配的語義角色的數量。

語言學家依據「論元」 ( argument )的數量,將動詞分為「單論元」動 詞、「雙論元」動詞以及「三論元」動詞。那我們怎麼判斷被一個動詞所 支配的論元的數量呢?一般而言,為了確定一個動詞到底能和幾個名詞性 成分產生關連,我們必須使用基礎句來做為判斷的工具。這種基礎句,一 般又稱為「原子句」 (atomic sentence)或「核心句」 (kernel sentence)等。

這種句子就是一種語言裡面最簡單的直陳表述結構,在句子裡只有動詞與 被動詞強制支配的名詞成分,因此在無語境的條件之下,語言使用者不能 刪除句子裡的任何成分,否則句子就不能成立。我們先看下面的例句:

(3) a. 馬老師到學校了。

b. 馬老師到了。

(4) 有一批貨到了。

例(3-a)是我們在生活中最常看到的句型,但「到 1」的原子句不是 它,而是像例(4)一樣的句型。大致上可以將「論元」(argument)分成 兩種,第一類是「必用論元」 (obligatory argument) ,若有缺失,句子就不 合語法,另外有充當「附加語」 (adjunct argument)的「可用論元」 (optional argument) ,「可用論元」是否在句中出現不會影響到句子的合法性。在例

(3-a)中的「學校」就是「可用論元」,就是說無語境的條件之下,可以

(7)

刪除,而且並沒有影響句子的合法度,如:例(3-b)。一般來說,以論元

(argument)為動詞分類標準時,不包含「可用論元」的數量。在例(3-a)

中, 「到 1」除了受事名詞之外,還帶著表示「處所」的名詞組,但這類名 詞在句子中是表示「終點」 (goal)的「可用論元」 。因此,我們可以說「到 1」是單論元動詞。從上述的討論中,我們已經確認「到 1」的動詞類型以 及所支配的論元數量,而「到 1」就是「單」論元的「變化」動詞。

一、「到 1」之語義

我們可以以「起點─路經─目標基模」 (The SOURCE-PATH-GOAL Schema)來解釋「到 1」的語義,以「射體」離開起點之後與「地標」接 觸的整件事件歸納為背景,而「射體」到達「地標」的那一瞬間就是整個 意象的輪廓部分。換句話說,「到 1」產生的認知域中,人們使用「到 1」

或者聽到「到 1」的時候,所注意的焦點就是「射體」在路徑上與「地標」

接觸時的瞬間變化,因此我們可以說「到 1」所表達的語義是「到達」 ,也 就是說「到 1」其實表示了「客體」(theme)狀態的變化。例如:

(5) 火車到站了。

(6) 老師已經到了。

(7) 耐心到了極限,失望就變成絕望了。

(8) 春天到了,樹綠了,小草發芽了!。

例(5)~(8)中,分別以「火車」 、「老師」 、「耐心」與「春天」來

擔任「射體」,而且以「站」與「極限」來擔任例(5)和例(7)的「地

標」 。例(5)~(8)中,「到」所表達的是這些客體與地標接觸了。換句

話說,該例句表示客體到達了地標上。這些射體在句中的語義角色就是被

動詞「到」支配的「客體」(theme)。

(8)

另外,地標在句中扮演「終點」 (goal)的角色。陳光明(2003)透過 Lakoff & Johnson(1999)指出的「Purposes are Destinations」 (目的就是終 點) ,以及「Time As Spatial Location」 (時間如同空間的位置)的隱喻,將

「終點格」 (goal)的概念擴展到心理抽象空間和時間概念。因此我們可以 說所謂的「終點格」 (goal)不僅可以包括在物理空間上的終點,也可以包 括在心理抽象空間上的終點,而且還可以包括表示時間上的終點。

我們依據上述的討論,可以類推「到 1」所呈現的格框,「到 1」所呈 現的格框為「theme+到+(goal)」 。一般來說,若在句中以單論元變化動 詞來擔任主要動詞, 「客體」 (theme)角色指派給主語,並且該句的主語位 於動詞前面,但我們分析語料之後發現「到 1」在篇章中呈現兩種句式結 構,第一類就是「theme+到+goal」 ,第二類是「goal+到+theme」 ,並且 在篇章裡,若符合條件,可以刪除「客體」 (theme),或「終點」(goal),

例如:

(9) a. 有一批貨到了店裡,要不要進來看一下?

b. ﹡ 今天一批貨到了店裡,要不要進來看一下?

c. 今天(店裡)到了一批貨,要不要進來看一下?

(10)a. 從便利商店出來的時候,有一輛公車到古亭站,我就搭上了。

b. 從便利商店出來的時候,一輛公車到了古亭站,我就搭上了。

2

c. ﹡從便利商店出來的時候,古亭站到了一輛公車,我就搭上了。

(11)我們補送過去的便當到了嗎? (台灣 google 網站)

(12)時間很快就從中午到了晚上。 (台灣 google 網站)

2 漢語語言學理論上,在動詞前的名詞組必須是有定的。筆者在問卷調查中卻發現,雖 然例(10-b)違背了這個原則,但很多母語人士卻認為該例句是合語法的。這可能是因 為筆者所設計的問卷誤導了受試者,或者,在某種情況之下,無定名詞組可置於動詞前。

雖然其原因不明,但這不是本文討論的重點,因此本文不再繼續討論其原因。

(9)

(13)北京到了,請旅客們拿好行李下車。

本文認為「到 1」在篇章中可以呈現出兩種不同句式的原因與指稱

(reference)有關。在語言學理論中,有幾種因素可以決定漢語子句中名 詞和動詞的相對詞序,名詞之指稱(reference)也是其中之一。指稱

(reference)可以決定主語在句子中的位置,若「有定」 (definite)名詞組 擔任主語時,主語位於動詞前面是符合語法的,如:例(9-a) 、 (10-a) 、 (11)

和(12) 。相對的, 「無定」 (indefinite)名詞組擔任主語時(如:例(9-c)),

主語位於動詞後面才符合語法規則。但在篇章(discourse)裡,像例(10-c)

一樣,句子若違背了話題連貫性(topic continuity),主語不能移到動詞後 面,這樣該句子就不符合現代漢語的信息規則。

第三節 介詞「到」

一、「到 2」的詞類

現代漢語介詞的研究由黎錦熙(1924)開始。他曾對介詞做出這樣的 定義: 「(介詞)是用來介紹名詞或代詞到動詞或述說的形容詞上去,以表示他 們的時間、地位、方法、原因種種關係的。」黎錦熙(1924)引起了其他學 者對漢語介詞的興趣,張志公(1952),以及王力(1958)等許多學者都 陸續討論關於介詞界限或分類介詞的問題。當然也有反對將介詞視為獨立 詞類的學者,例如:呂淑湘、朱德熙(1982),他們兩人都認為動詞和介 詞界限不容易畫分,因此將介詞視為動詞的次類,並稱之為「副動詞」 。 丁聲樹(1961)也指出了「次動詞」的概念。丁在書上指出: 「次動詞也是 動詞的一種,不過有兩點和一般動詞不同。第一,次動詞大都不做謂語裡的主要 成分。第二,次動詞後面總要帶動詞,而且一般是體詞賓語。」他認為介詞能 帶賓語是一般動詞的性質而不作謂語的主要成分,又跟一般動詞有區別,

所以稱為「次動詞」 。丁把「次動詞」與其他詞語組成的結構,同前面或

後面的動詞性詞語的關係處理為「連謂關係」。雖然介詞與動詞的劃分不

(10)

太容易,但目前已有許多學者認同將介詞歸類於獨立的詞類裡,並且提出 介詞在句法上的特徵。Chao(1968) 、Li&Thompson(1974) 、劉月華(1983) 、 湯廷池(1978)、屈承熹(1999)等提出的介詞的特徵,如下:

(一) 介詞不能做為述語的核心,因此介詞不能單獨充當謂語,也不能單獨作 答句。

(二) 介詞不能形成正反問句,並且不能重疊。

(三) 介詞的賓語不能省略或移出。

(四) 介詞不能與貌標記(aspect marker)結合。

漢語的介詞與其賓語組成的介詞組與動詞結合之後產生論元關係。漢 語的介詞組所起的主要作用是修飾謂語。湯(1978)對介詞做了分類,主 要是根據其賓語與動詞的語義關係: (一)引介施事者, (二)引介受事者,

(三)引介受惠者, (四)引介關係、對象或範圍, (五)引介工具, (六)

引介起點或距離, (七)引介終點或方位,(八)引介處所或時間, (九)

引介依據,(十)引介原因或目的。例如:

(14)媽答應給你娶個好媳婦。 (引介「受惠格」(benefactive))

(15)我們用筷子吃飯。 (引介「工具格」(instrument))

(16)你到這裡來做什麼? (引介「終點格」(goal))

(17)我們穿上新衣,向長輩拜年。 (引介「終點格」(goal))

介詞的賓語透過介詞與主要動詞發生論元關係。其語義關係能以「格 語法」 (case grammar/ roles )來表示。

關於介詞劃分問題,有許多學者早就進行了熱烈的討論了。「到」也

(11)

不例外,直到現在語言學家還在爭論有關「到」的詞性劃分問題。主要爭 論內容是「NP1+到+goal+VP」與「NP1+V+到+goal」句式結構中的

「到」是否介詞。為解決這個問題,本文在此暫時先將兩句式中的「到」

都稱為「到 2」 ,並且分別針對這兩個句式來討論「到」的詞類劃分問題,

最後則根據「到」字在兩句式中的特點做出「到 2」的詞類界定。

3.3.1.1 「NP1+到 2+goal+VP」之「到 2」

劉等(1996)主張「NP1+到 2+NP2(goal)+VP」的句式結構是「連 動式」 ( serial verb construction ) , 並且將該句式結構中的「到 2」歸在動詞 範疇裡。 (如:上午阿里到機場接代表團了。)為了討論「NP1+到 2+NP2

(goal)+VP」句式是否為「連動式」 ,我們先討論「到 2」的詞類劃分問 題。請看以下的例句:

(18)他到哪裡辦事? 到台北。

(19)他到不到台北辦事? 他不到台北辦事。

(20)a. 李四朝學校跑去了。

b. 李四向學校跑去了。

c. 李四往學校跑去了。

d. ﹡李四到學校跑去了。

他們將例(18)~(20)的「到 2」分類為動詞的理由有三。第一,

例(18)中的「到 2」可以單獨回答問題;第二,例(19)中的「到 2」

可以形成「正反疑問句」 (V-not-V question)。依據上述介詞的句法特徵,

例(18)與例(19)不屬於介詞範疇;第三,例(20)顯示介詞「朝」 、 「向」、

「往」可以與「跑去」連用,介詞「朝」 、「向」 、「往」可以與語義中包含

「移動義」 (+movement)的動詞搭配使用,不過我們也發現「到 2」不

(12)

但無法與「跑去」一起使用,只能與「來」和「去」搭配使用,而且無法 與其他「移動義」(+movement)的動詞搭配。朴正九(1997)無法接受 一個介詞只能與兩個動詞搭配的情況。但是本文認為將「到 2」歸類於「動 詞」的主張中有幾個漏洞。第一,現代漢語介詞中,可以單獨回答問題的 介詞組(介詞+名詞) ,除了「到 2」之外,還有包含介詞「從」 、 「在」和

「跟」等的介詞組,例如:

(21)你從哪裡回來? 從韓國。 ﹡從

(22)你在哪裡學中文? 在北京。 ﹡在

(23)你跟誰一起去旅行? 跟家人。 ﹡跟

(24)你到哪裡散步? 到公園。 ﹡到

(25)你認識他嗎? 認識他。 認識

我們可以從例(21)~(24)中發現,使用介詞回答問題時,有一個 限制,介詞必須與名詞結合成介詞組之後才能回答問題,否則介詞無法單 獨回答問題。相對地,動詞單獨回答問題時,不會受到這種限制,我們從 例(25)中可看出動詞後面是否帶賓語不會影響到句子的合法度。嚴格來 講, 「到 2」與名詞組結合成「介詞短語」之後才能回答問題,因此「到 2」

與名詞組形成「介詞短語」之前,無法單獨回答問題。

接著,我們再來討論本文反對「到 2」屬於動詞的第二個理由。有些 人認為「到 2」可以形成正反問句,因此「到 2」屬於「動詞」 ,但除了「到 2」之外,介詞「跟」 、 「在」 、 「用」與「比」也可以形成正反問句,例如:

(26)結婚後跟不跟父母一起住?

(27)他在不在床上休息?

(13)

例(26)~(27)中的介詞皆可以形成正反問句,而且不少介詞能夠 形成正反問句是語法學家所承認的事實。朴正九(1997)指出,為了判斷 漢語介詞能否形成正反問句,我們要考慮兩個因素。第一,介詞在句子中 的位置;第二,現代漢語的述語能否形成正反問句與能否受否定詞「不」

的修飾有關。為了形成正反問句,該述語至少能夠受否定詞的修飾,並且 被否定詞修飾的對象是該句子的信息焦點。因此如果介詞不能被「不」修 飾,就不能形成正反問句。漢語的否定詞在句法上的分佈,主要是在主語 與述語之間,因此介詞組為了被「不」修飾,介詞至少需位於主語與述語 之間。但介詞出現的位置可以分為下列三種:一、主語前(如:從、到、

根據、憑、依、除、關於等),二、主語與述語之間(如:把、被、比、

朝、跟、向、用等) ,三、述語後(如:在、到、向、往、於等)。其中出 現於主語與述語之間的介詞幾乎都能形成正反問句。除了這些介詞之外,

還有一些位於主語前的介詞有時為了充當信息焦點而允許出現在否定詞 後面,這時候它們可以形成正反問句,例如:

(28)把不把他當人看?

(29)由不由他處理?

(30)對不對他道歉?

可見,能否形成正反問句難以用作劃分介詞與動詞的主要依據。

在「NP1+到 2+goal+VP」句式中,「到 2」為什麼只能與沒有「移 動義」 (movement)的「VP」結合?我們先看以下的例句:

(31)a. ﹡他到圖書館跑去了。

b. 他跑到圖書館去了。

(14)

我們可以透過戴浩一(1985)提出的「時間順序原則」 (The Principle of Temporal Sequence)來說明(31-a)不合漢語語法的理由。 「時間順 序原則」是漢語句子的重要結構特徵之一,其定義為「兩個句法單位的相 對順序決定於它們所表示的概念領域裡的狀態或事件的時間順序。」。即 按時間順序先後發生的兩件事情在漢語句子裡,常常按相應的線性序列來 描述。「時間順序原則」概括了漢語時間上相連的兩個分句和短語的自然 順序,並且抓住了漢語語序最廣泛的趨勢,制約著漢語大量句子的順序,

如副詞、介詞的位置,名詞相對於動詞的位置,帶「目的」的連動結構的 位置,比較結構的順序等。前面已討論過「到」的核心語義,「到」的核 心語義是「接觸義」 (contact) ,也就是說往終點移動的「客體」與「終點」

之間,會隨著時間的變化而產生接觸。在例(31-a)中,表示客體的「他」

與表示終點的「圖書館」接觸之前,先發生了「跑」與「回」的動作,即 發生了「跑」與「回」的動作之後,客體「他」才與表示終點的「圖書館」 」 接觸。但例(31-a)的語序卻與實際發生的事件順序相反,因此我們將例

(31-a)改成例(31-b)之後,就符合現代漢語語法了,所以我們可以說 在「NP1+到 2+NP2(goal)+VP」句式中,「VP」是否帶著「移動義」

與「到 2」之詞性無關。

在討論「NP1+到 2+NP2(goal)+VP」句式是否為「連動式」之前,

需先給「連謂結構」下定義。Li&Thompson(1981)指出,現代漢語連謂 結構是「 不用任何標誌,並列兩個以上的動詞組(

VP

)或子句

(clause)

的句 子。 」;劉月華等(1996)指出「 謂語由兩個動詞或兩個以上連用的動詞 或兩個以上連用的動詞短語構成的句子。 」;屈承熹(1999)指出「 幾個 動詞前後出現,無論其間有無其他詞組相隔的一種結構。 」。本文根據他 們和其他學者的主張,將「連動式」的句法特徵整理如下:

(一) 句子裡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動詞做謂語。

(二) 句子僅有一個結構上的主語。

(三) 句子僅有一個時態或時貌標記。

(四) 動詞組之間有事件的時間先後限制。即發生一件事後,另一件事跟著發

(15)

生。

包含「到 2」的句子似乎合乎以上的句法特徵。不過,有些結構雖然 合乎這樣的條件,但卻不能算是「連動式」 ,例如:名詞子句、關係子句、

及介詞子句。如下

3

(32)我否認他作證了。

(33)我勸他念法律。

(34)中國人用筷子吃飯。

(35)a. 他們吃過晚飯去散步了。

b. 他們吃過晚飯之後,就去散步了。

(36)a. 他到桃園搭飛機。

b. 他到桃園之後,搭飛機。

在(32)中,「作證」是關係子句中的動詞,「否認」才是主要動詞。

在(33)是所謂「兼語句」,主要動詞是「勸」,後面動詞也是關係子句中 的術語。在(34)中、「用」是引介「工具」的介詞,後面的「吃」才是 主要動詞。依據上述的「連動式」的第四個句法特徵,我們可以說在「連 動式」的前一個動詞後面能夠附加「~之後」或在後一個動詞組前面能夠 加上「再、就、才」等副詞,例如(35-a)改成例(35-b)之後,兩者之 間不會產生語義的變化,但例(36-a)改為例(36-b)之後,兩者的語義 則產生了變化,前者在沒有上下文的支持之下,無法判斷施事者「他」是 否已經到達「桃園」 ,但後者卻顯示施事者已經到達終點「桃園」 。因此本 文認為「NP1+到 2+NP2(goal)+VP」句式是「介詞短語」擔任狀語的 句式結構。

3 從朴正九(1997:90)引述

(16)

3.3.1.2 「NP1+V+到 2+goal」之「到 2」

語法學家對「NP1+V+到 2+goal」結構的分析可分為兩種,則「NP1

+(V 到)+NP2」與「NP1+V+(到+NP2)」

4

。朱德熙(1982)與胡 裕樹(1992)等學者認為「到 2」可直接附在動詞或其他詞類後邊,構成 一個整體,相當於一個動詞;換句話說,在「NP1+V+到 2+NP2(goal)」

結構中, 「到 2」已經與其前面的動詞合為一體,使其本身成為一個相當於 動詞的成分。朱(1982)與胡(1992)等學者主張「V」與「到 2」組成 一個動詞的主要依據如下:

(一) 語音停頓落在「到」後面。

(二) 修飾成分不能放在「V」與「到」之間。

(三) 「到」組成的介詞組不能移到動詞前。

(四) 「得/不」能夠插在「V」與「到」之間。

(五) 動貌標誌(aspect marker)放在「到」後面。

這些語法現象似乎能夠支持他們的看法,但還是沒有解決「到 2」的 詞性問題,朴正九(1995:2)針對這些學者用以立論的語法現象提出了 以下的意見:

(一) 語音停頓不一定完全反映句法現象。語音停頓會受音節數目、話語節奏 或語用等因素的制約。因此,語音停頓不能作為結構切分的主要依據。舉 有關音節數目的例子而言,動詞是雙音節、賓語是單音節的話,語音停頓 會落在「到」前面,例如:他開車/到學校去。

4 由於第二章已詳細介紹此兩種結構,因而此處不再贅述。

(17)

(二) 修飾成分「已經」 、 「曾經」 、 「就」 、 「也」等是修飾整個動詞組的。因此 當然不能插入謂語中。

(三) 動後介詞與動前介詞在語義、句法、語用上不一定具備相同的特徵。其 受認可的方式也不同,因此無法直接做比較。

(四) [

VP

V [

PP

P NP]]的結構經過重新分析之後,變成[

VP

[

V

V-P] [NP]]之後,

[ V-P ]在句法上的功能變成相當於一個動詞,因此能夠帶上動貌標誌

(aspect marker)

除外,湯廷池(1989)依其內部結構將漢語的複合詞分為「述賓式」、

「述補式」 、 「偏正式」 、 「並列式」 、 「主謂式」等 5 種。朱德熙(1982)等 學者將「V」與「到 2」形成的複合詞視為「述補式」複合詞。若採用湯

(1989)及朱(1982)主張,在「NP1+V+到 2+goal」中,由「V」與

「到 2」所形成的「述補式」複合詞會出現以下兩個問題:第一, 「述補式」

複合詞的動詞與「成功」標記之間可以放入「得」或「不」 ,然而「V」與

「到 2」之間無法插入「得」或「不」,例如:

(37)a. 他坐到公車了。

b. 他坐不到公車了。

(38)a. 我吃到媽媽煮的菜了。

b. 我吃不到媽媽煮的菜了。

(39)a. 我昨天去了一家烤肉店,吃肉吃到飽了。

b. ﹡我昨天去了一家烤肉店,吃肉吃不到飽了。

(40)a. 你坐到台北車站下車。

b. ﹡你坐不到台北車站下車。

(18)

在分析語料的過程中,我們不乏發現與例(37)、(38)類似的例句,

在那些例句裡,動詞與到之間插入「不」或「得」之後,都不會影響到該 句子的合法度,但是例(39-b)、(40-b)卻不是如此。這是因為例(37)、

(38)與例(39) 、 (40)中的「到」是不同詞類的,前者是屬於鄧守信(1977)

提出的動助詞(verb-paticle) ,本文已經在上一節中將這類的「到」歸類於

「到 3」 ,後者則是引介「終點格」的介詞。另外,在例(37)、(38)中,

位於「到」後面的名詞組是動詞「坐」和「吃」支配的語義成分,它們在 句中的語義角色為「目標格」 (recipient)與「受事格」(patient),但在例

(39)、(40)中,位於「到」後面的名詞組是介詞「到 2」所引介的「終 點格」 (goal) ,動詞「坐」和「吃」無法支配「終點格」 ,因此需要用「到 2」引介「終點格」 。

接下來繼續討論若「V」與「到 2」在「NP1+V+到 2+goal」句式中 形成「述補式」複合詞,會出現的第二個問題。某種語境之下,無論「述 補式」複合詞是不及物動詞或及物動詞,我們都可以將該複合詞的賓語前 移或刪除,然而「到 2」後面的賓語卻無法往前移或刪除,例如:

(41)a. 我去書店看看,也許買得到你要的書。

b. 我去書店看看,你要的書也許買得到。

(42)a. 我終於吃到他親手做的蛋糕了。

b. 他親手做的蛋糕,我終於吃到了。

(43)a. 姊姊逛到西門町。

b. ﹡姊姊逛到。

c. ﹡西門町,姊姊逛到。

(44)a. 狗一直追到巷口。

b. ﹡狗一直追到。

c. ﹡巷口,狗一直追到。

(19)

我們透過上述的(41)~(44),再一次證明了動詞後的「到」有兩 種不同的句法功能。例(41) 、 (42)中的「到」是動助詞,鄧守信(1984)

指出動助詞「到」的語義是「成功義」 ,是由「動詞」與「到」結合後派 生而出的,這個成功特徵可視為屈折單位,不改變動詞的選擇特徵。本文 已經將這一類「到」歸類於「到 3」了。相對而言,例(43)、(44)中的

「到」是引介「終點格」的,例(43-a)、(44-a)中,「到」後面的名詞組 是介詞的賓語,它就符合介詞的句法特徵。本文認為這一類「到」屬於介 詞範疇裡,並且將這一類「到」歸類於「到 2」。

二、「到 2」之語義

房玉清(1992)和劉等(1996)將漢語的詞分成兩大類:一類是實詞;

一類是虛詞。實詞具有比較實在的詞彙意義,即所謂本身的意義(semantic meaning) ,能夠單獨充當句子成分,大多數有固定的聲調,出現頻率比虛 詞低。虛詞沒有具體的詞彙意義,只有功能的意義(functional meaning),

除副詞外不能單獨充當句子成分。虛詞的基本用途是表示句法關係,其中 有一部份沒有固定的聲調,需念輕聲,出現頻率很多,數量比實詞少得多。

根據他們的說法,介詞屬於實詞。本文認為介詞「到 2」雖然是動詞「到」

語法化之後的結果,儘管失去了強制支配客體(theme)的能力,但還是具 有實際詞彙意義。若介詞「到 2」沒有實際詞彙意義而只有引介「終點」

的句法語義,那麼根據語言經濟原則應可省略其他終點介詞。本文在上一 節中曾提及「到 2」位於謂語動詞前面時,無法與其他「移動義」(+

movement)的動詞搭配的理由,若介詞「到 2」只有單純引介「終點」的 功能而沒有詞彙意義,介詞「到 2」不必遵守漢語的「時間順序原則」 。因 此本文認為「到 2」除了引介「終點」的句法語義之外,還有「接觸義」

(contact)。

介詞所引介的論元與動詞之間的語義關係,就是該論元所具備的格角 色,會影響語義、句法及語用。介詞「到 2」可以引介「終點格」(goal)

的介詞,例如:

(20)

(45)a. 我到首爾去。

b. 今天校方把他調到另一個單位了。

現代漢語的介詞中可以引介「終點格」 (goal)的介詞有「往」 、 「向」、

「朝」與「到」 ,但前三個介詞所引介的「終點」與「到」引介的「終點」

概念不盡相同,例如:

(46)a. 我要開到紐約。

b. 他開到紐約了。

c.﹡火車開到北。

(47)a. 我要往(向)紐約開。

b. 他往紐約開了。

c. 火車往(/向)南。

鄧(1984)指出例(46-a)的施事使「紐約」為終點,(47-b)的施事 則沒有這種功能。換句話說,前者表示動作可能會終止的位置,不過後者 表示的是動作必定終止的位置。在(46-a)和(47-b)分別加入「了」以 後,我們發現兩者之間的差異更明顯了, (46-b)所表達的意義是施事者已 經完成動作了,就是說施事者開的車已經在紐約了。 (47-b)指的是施事開 始動作了,則開始開車去紐約了。此外,後者可以說明動作的方向,並且 像(47-c)一樣,可用其他表方向的方位詞代換處所詞,但「到」卻不行。

介詞「到 2」所引介的「終點格」(goal)不僅涵蓋空間概念,還包含 時間概念, 「到 2」表示某一種動作持續到某一個時間點,因此「到 2」與

「+持續」的動作動詞(如:睡、等、呆、熬、留)連用之後,表示動作

(21)

可以持續到某一時間,也就是說可以帶「時間」的終點,例如:

(48)a. 等到明年暑假我再來看你。

b. 客人一直坐到中午才走。

c. 行李搬到傍晚才搬完。

鄧守信(1977)指出「到」所接觸的不僅僅是個實際的事物,而且還 包含精神或情感的(mental or emotional) 、感知的(perceptual) 、動作有關 的(connected)等,亦即所謂的終點除了空間和時間等具體概念之外,還 包含精神或情感等抽象概念。因此「到 2」與有些狀態動詞(如:忙、冷、

愛、恨)連用例如:

(49)a. 淡水的冬天可以冷到十度以下。

b. 小明忙到虛脫了。

c. 小華對讀書恨到咬牙切齒。

例(49)中的「冷」、「忙」和「恨」等的動詞,都表示某一種狀態,

並且可以與程度副詞連用後表示狀態的程度。換句話講,這些狀態動詞,

不但可以描述它所表達的狀態之外,還可以說明它所表達的狀態的具體程 度。因此「到 2」與這些狀態動詞連用之後,表示某一個狀態到達「終點」,

也就是說如果「到 2」用來表示動作或狀態達到某種程度,則可以帶「心 理」或「抽象」的終點。

第四節 動助詞「到」

(22)

過去許多學者將接在動詞後面的「到」歸類於「結果補語」的範疇裡,

並且用其後所接的賓語或是整句的句意來分析該語義。各文獻對動詞後置 成分「到」的語義分類大同小異,下表為根據各文獻對動詞後置成分「到」

的語義說明所做的分類:

文獻 定義 例句

現代漢語詞典

(1978)

用做動詞的補語,表示動作有結果。 看到/辦得到/說 到一定要做到 1. 動+到[+名(受事)]:表示動作

達到目的或有了結果。

我今天收到了一 封信。

2. 動+到+名(處所) :表示人或物 隨動作到達某地。

他回到了家鄉。

3. 動+到+名(時間) :表示動作持 續到什麼時間。

等到明年暑假我 再來看你。

4. 動/形+到+名:表示動作或性質 狀態達到某種程度。

你的視力已經退 到零點一了。

呂叔湘

(1980)

5. 形+到+動/小句:表示狀態達到 的程度。接近於「得」。

聲音高到不能再 高了。

1. 表示動作達到了目的,與「著」意 思相同。

你丟的那支鋼筆 找到了。

2. 表示動作持續到什麼時間,賓語一 定是表示時間的詞語。

昨天晚上我們談 到十點半。

3. 表示事情、狀態發展變化所達到的 程度。

事情已經鬧到不 可收拾的地步 了。

劉月華等

(1996)

4. 表示通過動作使事物達到某處,賓 這個消息已經傳

(23)

語一定是表示處所的詞語。此用法為 趨向補語。

到外地了。

1. 主語實現目標。 我終於吃到他親 手做的蛋糕了。

黃琡華(2005)

2. 事件不是在主語可控制或意志下 發生。

我剛剛吃到一根 頭髮。

表 3-1 前人對動詞後置成分「到」的語義的研究

由上述可見,各文獻對動詞後置成分「到」的分析之間沒有太大差別,

我們暫訂其語義如下:

(一) 動作達到了目的。

(二) 表示事件不是在主語可控制或意志下發生。

(三) 人或物隨動作到達某處或狀態的變化達到某處。

(四) 動作或狀態持續到某一時間。

(五) 動作、狀態變化達到某種程度。

不過,若「到」表示(三)~(五)的語義, 「到」後面的賓語不管 是表示處所或是表示時間,應都是「終點格」(goal),而引介「周圍格」

( circumstantial case )是介詞的功能,所以本文在前一節中已將(三)~(五)

的「到」歸類於介詞範疇裡。因此本文在這一節中只討論有關例(一)~

(二)中「到」的相關問題,首先我們先將表示(一)~(二)的「到」

歸納為「到 3」。

本文在上一章中已經提到鄧(1977)所提出的動助詞的兩個特徵:第

一,與動詞有重疊的屬性(overlapping specification with verbs) ,省略並不

(24)

會造成意思不同;第二,描述次要的語義(peripheral predication) :鄧守信 認為「動詞+動助詞」,不同於「動詞+趨向動詞」。 「動詞+動助詞」的 結構中,第一個動詞是主要動詞,也是核心語義,動助詞只是描述次要語 義,主要動詞是不可用 pro-verb 置換,否則語義會不同。鄧沒有討論句法 上的特徵,只討論關於動助詞在語義方面的特徵。

簡玉玟(1997)為了區別「動詞+動助詞」與「動詞+趨向成分」,

提出以下幾項「動助詞」的句法特徵:

(一) 趨向成分的趨向性成分和位移動詞結合,動助詞的趨向成分可和大部分 動詞結合。如:他跑上三天三夜也不累。在北京,不難吃上烤鴨。

(二) 趨向意義的趨向性成分與處所詞的關係比動助詞與處所詞的關係近。

(三) 「動詞+動助詞」客體的位置

5

: 「動詞+動助詞」有客體時,客體只能 放在「動詞+動助詞」這整個結構的後面,或位移到整個結構的前面,不 能插入動詞和動助詞之間。如:後來才知道人間已經自己找下對象了。﹡

後來才知道人家已經自己找對象下了。

(四) 「動詞+動助詞」的客體對被動式的變形,接受度比趨向意義的客體 低。

本文同意簡(1997)所提出的「動助詞」的句法特徵,但本文認為除 了簡(1997)所提出的四個特徵之外,還有另一個句法特徵。「動詞+動 助詞」結構要表達動作行為實現的可能性時,就得插入「得」或「不」以 構成「可能式」 ,就是說「動助詞」還可以形成「可能變式」 。因此我們可 以說「動助詞」具有五種句法特徵,接下來我們將在下一節深入討論,動 詞後置成分「到 3」的語義。

5 本文認為鄧(1977)討論「動助詞」時提出的「客體」與「終點」等的概念屬於語義 方面的,其理由在討論「到 3」的語義時再說明。

(25)

一、動助詞「到 3」的語義

鄧守信(1977)認為「到」是動助詞(verb-particles) ,黏在動詞之後,

表示客體(theme)離開起點(source)後,與終點(goal)接觸,並將「到」

歸納為「接觸義」 (contact) ,其語義定為「客體與終點接觸,而達到終點。」 , 請見以下例句:

(50)我踢到一塊石頭。

(51)我買到房子了。

例(50)中,當「我」與「石頭」接觸時,就發生「客體」與「終點」

的接觸。同樣地,在例(51)中,當「我」與「房子」接觸就是意味著「客 體」與「終點」的接觸,我們可以將賣方和買方當做「起點」 (source)與

「終點」 (goal) ,另外將房子當做「客體」 (theme) ,雖然在實際生活中房 子無法移動,但我們可以想像在買賣交易中,房子的所有權從賣方轉移到 買方的畫面,所以我們可以說例(51)中位移的事物是「房子」,並且有 理由將「房子」當作「客體」 。我們可以將「我」獲得了對房子的所有權 的事件看成「客體」與「終點」的接觸。

黃琡華(2005)主張例(50)、(51)中的「客體」在句中擔任主語,

並且由「終點」來充任賓語。另外,徐芝穎(2006)主張例(50)、(51)

中的「客體」在句中擔任主語,而「目標」 (recipient)來扮演賓語的角色。

這兩位學者都主張「客體」在句中擔任主語,但本文認為鄧(1977)所提 出之有關「到」的解釋中, 「客體」和「終點」的概念是語義上的概念,

而不是結構方面的概念。因為我們在例(50)中可看出在句中擔任主語的 是「我」 ,並且在句中位移的物體也是「我」 ,這樣看來在例(50)中, 「我」

就是扮演「客體」的成分。但例(51)的情況與例(50)剛好相反,在例

(51)中「我」擔任主語,「房子」擔任賓語,但在句中位移的物體不是

「我」 ,而是「房子」 。雖然現實生活中「房子」無法移動,但筆者認為例

(51)所表示的意義是房子的所有權從賣方到買方的情景,因此在例(51)

(26)

中,是由「房子」來扮演「客體」的角色,但「房子」同時也在句中擔任 賓語。因此我們有理由說鄧(1977)解釋動助詞的語義時,所提出的「客 體」等概念是語義上的概念,但這並不代表反映到句子的結構上。

「客體」與「終點」接觸時發生狀態的改變,也立刻完成了預期的結 果。這個「接觸義」 (contact)的意思是指動作發生一直到動作完成,這個 過程在動作完成那一剎那完成接觸,任務也結束了。例如:

(52)我聽那首歌的時候,~。

(53)我聽到那首歌的時候,~。

例(52)的動詞「聽」後面不接動助詞「到」,表示是狀態的持續,

其實也就是「聽著」的意思,這個時候沒有終點,而聽的情態是一直下去 的,例如:

音樂被播出去 音樂進入耳朵 音樂持續被播 組織訊息的

認知處理 聽的狀態持續

圖 3-3 「+持續」動作動詞

例(53)動詞後加上「到」這個動助詞,當音樂播出來,只要這個訊

息一進入「我」的耳朵,表示這訊息的接觸動作完成, 「到」的動助詞任

務結束,例如:

(27)

圖 3-4 「到 3」動作完結

動助詞「到」帶有的接觸義可用來說明一個動作從無到有的接觸過 程,並且在接觸後任務立刻完成。動助詞「到」除了有表示動作完成的接 觸義之外,在接觸義之下,我們還要提出「到」所具有的兩個特質:「成 功義」與「非意志義」。本文將動助詞「到 3」分成兩類,表示「成功義」

的「到 3」歸納為「到 3-a」 ,另一個表示「非意志」的「到 3」歸納為「到 3-b」 。接下來,我們將個別討論「到 3-a」和「到 3-b」的語義。

3.4.1.1 「到 3-a」 :動作達成目標

鄧守信(1984)認為漢語中的「到」是一個「成功」的標記,而「到」

與動詞結合後可表「成功」之義,例如:

(54)a. 我找了昨天買的書了。

b. 我找到昨天買的書了。

(55)a. 他等朋友了。

b. 他等到朋友了。

(56)a. 他拿書了。

b. 他拿到書了。

(28)

(57)a. 他租房子了。

b. 他租到房子了。

例(54)中的動詞「找」是目標動作動詞,所謂的目標動詞是除了「施 事者」 (agent)之外,還可以支配「目標」(recipient)的及物動詞。徐芝 潁(2006)指出「動詞」與「到」結合後派生出來的「成功義」是動詞的 一個屈折變化特徵,不改變動詞的選擇特徵。因此我們可以說施事總是擔 任句中主語,而目標總是擔任賓語。不過例(54-a)與例(54-b)所表達 的意思不盡相同,前者只表示「我」進行了「找書」的動作,並沒有表示

「我」是否成功地達成找書的目的,因此我們在句中無法判斷「施事者」

是否成功地達成目的;後者動詞後加「到」之後,表示「我」已經找到了 想要找的書,亦即我們可以判斷施事者是否成功達成了動作的目的。這就 表示動助詞「到」與表示完成的動態助詞「了 1」的功能不同。例如:

(58)a. ﹡這本書我到處託人買,今天可買了一本。

b. 這本書我到處託人買,今天可買到了一本。

動態助詞「了 1」只表示動作的完成,動助詞「到」不僅表示動作完 成,而且表示動作完成後達成了所期待的目標。因此應該用動助詞「到」

時,如果用了「了 1」代替,所表達的意思就不夠明確,這就是例(58-a)

不成立的理由。在例(58-b)中,說話人要表達的意思不是「買」這個動

作已經完成,而是「買」這個動作達到了目標。我們對「到」的第一義項

整理如下圖:

(29)

agent + V + recipient

agent + V 到 + recipient

(+動作完結),(+達成目標)

圖 3-5 「到 3-a」:達成目標

3.4.1.2 「到 3-b」 :偶然性以及被動

鄧守信(1984)提出,當「到」與受事(patient)同現,它表示「非 意志」 (偶然性) ,例如:

(59)a. 他切他的手指。

b. 他切到他的手指。

(60)a. 他踢小妹妹。

b. 他踢到小妹妹。

例(59)與例(60)中的動詞「切」與「吃」是受事動作動詞,所謂 的受事動作動詞指的是除了「施事者」 (agent)之外,還可以支配「受事」

(patient)的及物動詞。例(59-a)與例(60-a)表示施事者有意地施行「割

手指」或「踢小妹妹」的動作,反而例(59-b)與例(60-b)中,動詞後

加了「到」之後該例句表示句中發生的動作是偶然的事件,而不是施事者

(30)

意志的動作。換句話說,例(59-b)中的施事者可能在切菜時不小心切到 自己的手指,不過例(59-a)中的施事者可能因某種原因而將自己的手指 切掉。動詞後加上「到」之後,句中的主語失去了「意志」 (volition) , 「意 志」有時用作區別施事和其他角色的一項標準。例如:

(61)a. 他看了張三一眼。

b. 他看見張三。

李英哲(1970)將例(61)的「看」分析為帶施事的動作動詞,「看 見」是與格的狀態動詞。 「看」和「看見」之間的關係實際上等同於其他 動作動詞以及其後加動助詞「到」之間的關係,如: 「聽」與「聽到」 。徐 芝穎(2006)指出表示動作持續的感知動詞(如:注意、意識、想、感覺、

觀察等)充任「到」的前項動詞時,動作動詞變成變化動詞,表示瞬間的 動作達成。例如:

(62)a. 剛一進家們,就聞到一股炸魚的香味。

b. 我突然聽到嬰兒的哭聲。

c. 他越來越感覺到大家已經不信任他了。

d. 他想到昨天發生的事情。

依據徐(2006)的說法我們可以將「聞到」 、 「聽到」 、 「感覺到」和「想 到」歸類於變化動詞的範疇。這樣意味著動作動詞後加上表示「非意志」

的「到」之後,該動詞變成一個變化動詞,同時原本擔任主語的施事格

(agent)變成受事格(patient) 。 「聞」 、 「聽」和「想」的主語有主動意味,

而「聞到」 、「聽到」和「想到」的主語只有被動意味。鄧(1984)認為不

能將受事角色指派給主語,其理由有二:第一,區別動作動詞和變化動詞

(31)

的手段就不再是尋求動詞特性而是名詞特性了,然而這樣做將使得我們無 法透過動詞分類來分析句法形式。第二,如果我們採用這項規定,我們就 必須一以貫之地藉由「意志」和「非意志」兩項準則來判斷主語究竟為「施 事」還是「受事」,但這樣將導致我們必須不斷地反覆判斷具有相同名詞 及主要動詞的句子。因此鄧(1984)提出「活動句」和「結果句」的區分,

我們可以將只含動作動詞的句子叫「活動句」 ,而將那些含有受諸如「到」

和「見」等後綴修飾的動作動詞的句子叫「結果句」 。這兩類句子的區別 不在於動詞與名詞之間的關係,而與事件的不同體態有關,需通過動詞的 不同變化來表示。因此本文依據鄧(1984)的觀點,將「非意志」的結果 句規定為動詞的一個屈折變化特徵,並且將在結果句中的主語稱為「非意 志施事」。以下為本文整理出「非意志施事」的句法特徵:

(一) 非意志施事不可以出現在進行體中。如:

a. 他在切蛋糕。

b. ﹡他在切到蛋糕。

(二) 非意志施事不可以內嵌於「忘」和「記得」等動詞,如:

a. 他忘了切蛋糕。

b. ﹡他忘了切到蛋糕。

(三) 非意志施事不可以出現在肯定祈使句中,如:

a. 打他的頭。

b. ﹡打到他的頭。

c. 別打到他的頭。

(32)

表示「非意志義」或「被動」的「到」也可以與目標連用,只要動詞 本身不是內涵「意志」的動詞(如:煮、拔、磨等)就可以與「到」連用,

例如:

(63)a. 他不小心打到我的頭。

b. 他不小心踩到我的腳。

(64)a. 他煮了人家的飯。

b. ﹡他煮到了人家的飯。

(65)a. 他磨了我的刀。

b. ﹡他磨到了我的刀。

(66)a. 切菜的時候,不小心切到手指。

b. ﹡切菜的時候,好不容易切到手指。

c. ﹡切菜的時候,努力切到手指。

例(63)~(66)中的動詞與「煮」、「磨」必須包含施事者的意志,

若與「非意志」的「到」連用,會產生意義的衝突,因此這類動詞不能與

「到」連用。此外,例(66-b)、(66-c)無法成立的理由是「努力」、「好

不容易」等副詞是屬於實現願望的副詞,因此「到」只能與表示意外的「不

小心」等副詞連用。我們對「到」的第二義項整理如下圖:

(33)

agent + V + patient (或recipient)

agent + V 到 +patient (或recipient)

(+動作完結),(+偶然性、被動)

圖 3-6 「到 3-b」:偶然性、被動

數據

圖 3-4  「到 3」動作完結  動助詞「到」帶有的接觸義可用來說明一個動作從無到有的接觸過 程,並且在接觸後任務立刻完成。動助詞「到」除了有表示動作完成的接 觸義之外,在接觸義之下,我們還要提出「到」所具有的兩個特質:「成 功義」與「非意志義」。本文將動助詞「到 3」分成兩類,表示「成功義」 的「到 3」歸納為「到 3-a」 ,另一個表示「非意志」的「到 3」歸納為「到 3-b」 。接下來,我們將個別討論「到 3-a」和「到 3-b」的語義。  3.4.1.1  「到 3-a」 :動作達成目標  鄧守信
圖 3-6  「到 3-b」:偶然性、被動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Geometry gml:CurvePropertyType ISO 19136-1 捷運系統名稱 xs:string XML Schema 捷運線段名稱 xs:string XML Schema 捷運類型代碼 xs:integer XML Schema 測製年月

[r]

[r]

[r]

扇形紙片的張數 扇形紙片的角度 一張扇形紙片是一個 圓的幾分之幾. (扇形紙片的角度)

一、將△ABC 平移至△DEF,請問:A 點至 D 點、B 點至 E 點、C 點至 F 點,這三個點平移的 距離、方向是否相同. 二、將△ABC 平移至△DEF

 Dialogic inquiry, collaborative inquiry, community of inquiry. 

在軟體的使用方面,使用 Simulink 來進行。Simulink 是一種分析與模擬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