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教育融入社會學習領域教學活動設計之研究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主要重點為人權教育融入社會學習領域教學活動之設計,以下便就 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的重要性、名詞定義、研究範圍與限制加以介紹。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研究動機
雖然孟子曾提出「民為重、社稷次之,君為輕」的人本概念,然而擁有悠 久歷史傳統的我國並未發展出真正「民主」的思想,而人權的概念在過去也未 曾受到上位者的重視。反觀西方,自從 1689 年英國光榮革命的《權利法案》,
以及美國獨立戰爭的《獨立宣言》與法國大革命的《人權和公民權的獨立宣言》
出現後,天賦人權、主權在民、權力分立等概念亦如雨後春筍般產生,在一連 串的權利抗爭後,每個人擁有人權的概念已不容質疑。西元 1948 年聯合國大會 更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作為世人對基本人權努力的標準及實現的共同理 想。維護人權已可說是全世界的趨勢。
民主法治社會的基礎即在保障個人人權,我國歷經民主化之政治改革,然 過去之習俗與文化仍阻礙著人權的落實,欲將人權理念深植人心仍需眾人之努 力。自從西元 2000 年總統於演講中揭示人權的重要性後,政府除規劃成立「國 家人權委員會」外,行政院內亦成立「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民國 90 年教育部 設立「人權教育委員會」,並於同年六月函頒「教育部人權教育實施方案」來推 動人權教育的實施。
在九年一貫課程中,人權教育更正式成為中小學課程的內涵之一,人權教 育不僅屬於六大議題,在九大主題軸架構而成的社會領域中,亦與第六大主題 軸「權力、規則、與人權」密切相關,人權教育的重要性自是不言而喻。嶄新
念與精神融入課程之中,是本研究希望探討的重點。茲以個人實務經驗、校園 現況、教育政策、國際潮流四個部分說明研究動機。
一、個人實務經驗
研究者曾於民國九十二年參與由鄧毓浩及董秀蘭兩位教授所率領的研 究團隊,研究方向為「人權教育融入社會學習領域之教學設計」,並在公 民與道德教育學會主辦之「九年一貫課程人權教育實務研討會」上公開發 表性別平等教育之主題,約莫半年的研究過程中,不同於過去一般流於紙 上談兵的理論,參與的團隊成員必須殫精竭慮地設計出適用於教學現場的 活動,並在自己任教的班級實際試驗。然而,在蒐集資料的過程中,研究 者體會到國內各界對於人權教育雖然重視(這點可由主題式的教案設計充 斥坊間的情形可見一般),但真正對於教師有所助益、運用便利的人權教 育「融入」學校教材的教案設計卻是寥寥無幾。
此外,遍覽諸多先進之博碩士論文中,關於人權教育之理論研究、課 程內涵皆已有豐富的探討,然實務教學設計與經驗探討仍付之闕如。唐秋 霜(民 93)在「九年一貫課程人權教育能力指標之研究」中,藉由人權教 育相關文獻探討、專家諮詢法,詮釋出各分段能力指標之意涵,並於文末 建議「未來研究可以人權價值為標的,從事單元教學活動設計,並且進行 實際教室觀察,探討人權教學之效果」。因此,引發研究者進行人權教育 教學活動之研究興趣,盼能在此研究中深入體會人權之重要精神,進而產 生適合國中生之人權教育教材,供社會大眾參考指教。
二、校園現況
行走在校園中,研究者發現學生談話間粗話與三字經似乎已成了他們 生活裡的一部分;在教室裡,曾見到青春期的男學生把女孩子的衛生用品 貼在佈告欄中大聲嘻笑;在走廊上,許多學生旁若無人地追逐打鬧,橫衝
研究者曾於國中擔任導師,其間所與聞的人權議題可謂屢見不鮮,從 師生言語衝突、班上小團體互相排擠、到身體與精神的暴力等,讓教師深 刻感受到現在大部分的孩子雖然很勇於爭取權利,但對於「權利」內涵的 了解其實相當地表面,所以常常出現似是而非的歪理,而只要求權利卻逃 避其相對應的義務與責任更是比過往明顯許多,讓人不禁為這批國家未來 的公民感到憂心忡忡。
以上諸多問題讓研究者深刻體會到儘速將人權教育落實於生活中實是 刻不容緩,這是漫長卻不得不前進的一條道路,而身為教育者自是責無旁 貸。
三、教育政策
為了迎接二十一世紀的來臨與世界各國之教改脈動,政府必須致力於 教育改革,期以整體提升國民之素質及國家競爭力。教育部依據行政院核 定之「教育改革行動方案」,進行國民教育階段之課程與教學革新,即為九 年一貫課程之實施(教育部,民 92),其中人權教育不僅同時與兩性、環 境、資訊、家政、生涯發展並列為六大議題,甚至七大領域中的社會學習 領域,其九大主題軸之第六主題軸即為「權力、規則與人權」(教育部,
民 90)。顯見人權教育在九年一貫課程中之重要性。
黃政傑說:「有關人權教育的教材,普遍不足,應在未來課程編排上 加入『人權教育』這方面的內容。」(轉引自李琪明,民 87)。國內升學 主義掛帥,受到重視的必是與測驗相關的課程,但即使是與人權教育關係 密切的社會學習領域課程,教材中對於人權觀念的啓發與引導,仍嫌不足,
為了推廣人權教育的真正內涵,發展與研究人權教育的相關教材實是當務 之急。
四、國際潮流
二次大戰結束至今五十多年來可說是人權觀念普受重視的時代,對於 人權的定義與範疇、人權的尊重與實行,也逐漸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湯 梅英,民 90)。一九四五年聯合國憲章開宗明義標示對基本人權(如:人 的尊嚴與價值,以及男女平等的信念等)的重視,並將人權與基本自由的 保障,維護世界和平及推進國家之間的友好關係,三者並列為聯合國宗旨。
一九四八年聯合國大會更通過「世界人權宣言」,作為世人對基本人權努 力的標準及實現的共同理想。維護人權可說是全世界的趨勢,臺灣現雖非 聯合國正式會員之一,但人權為普世之共同價值,自不能置身人權潮流之 外。
貳、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之研究動機,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如下:
一、發展「人權教育融入社會學習領域」之教學活動設計。
二、實施「人權教育融入社會學習領域」之教學活動,以探討國中人權教 育的內涵與重要性。
三、依據實際教學的情形,檢核單元教學活動,作為修訂教學活動設計之 依據。
四、綜合研究結果,提出有效的建議,以作為國中人權教育實施的參考。
第二節 研究的重要性
民主法治社會的建立即在保障所有人的人權,我國的政治雖已逐漸朝著民 主化邁進,然而人權的保障制度與人權理念的推展,仍需眾人的努力。以下,
研究者將就因應政府政策、專家學者的重視、順應國際潮流三方面,說明本研 究之重要性。
壹、因應政府政策
自從西元 2000 年陳水扁總統於演說中提出「落實人權維護,走入國際社會」
的目標後,政府除規劃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外,行政院內亦成立「人權保 障推動小組」,民國 90 年教育部設立「人權教育委員會」,並於同年六月函頒「教 育部人權教育實施方案」來推動人權教育的實施。
在九年一貫課程中,人權教育已正式成為中小學課程的內涵之一,人權教 育不僅屬於六大議題,在九大主題軸架構而成的社會領域中,亦與第六大主題 軸「權力、規則、與人權」密切相關,更顯得人權教育的重要。
貳、專家學者的重視
近年來,人權教育受到政府及民間教育團體多方重視,許多專家學者皆曾 發表相關研究,而工作坊式的發展人權教育的課程(實際結合學會、大學與教 學第一線之國中小學校,組成夥伴關係)亦蓬勃發展,文獻之豐富可知其重要 程度,但因篇幅關係及避免流於瑣碎,茲將三名學者的看法簡要羅列如下:
一、Osler(1996)認為推廣人權教育的內涵對於老師及學生皆能提供一 套普遍性的價值,作為專業或道德判斷的依據。
二、林佳範(民 90)指出從人權與教育改革的理念一致性觀之,教改的理 念正呼應著人權的理念,教改的落實不能不包含人權教育於其中。
三、湯梅英(民 88)認為,人權要得到保障除了國際社會組織及各項國際
權的維護。然而,最根本的方式仍需透過人權教育。
歸納專家學者的見解,欲維護人權,透過教育的方式可說是最佳管道,由 此可看出人權教育的重要性。我國雖非聯合國會員,但近年來極力推動人權教 育以追隨世界潮流,故而人權教育亦納入教改重點項目之一,但應如何避免紙 上談兵的學習?若能從孩子年幼時期便開始培養其正確的概念,向下紥根,更 有賴營造人權校園環境及實際教學兩方面共同努力,落實人權將不再是個空泛 的口號。
參、順應國際潮流
人權是世界各國民主化的重要指標,提升人權也是民主國家共同努力的方 向。1948 年,聯合國大會提出了《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內容即是:「人皆生 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一律平等。」凸顯了人權的重要性及其國際地位。1994 年,聯合國大會將 1995-2004 年訂為「人權教育十年」,促使聯合國的機構集中 力量,透過教育的方式來宣逹人權觀念,在各國的教育範圍內加入人權概念的 教導,以建立世界人權文化(吳宗立,民 90)。
因此,人權已成教育內十分重要的一環,發展出一套國內適用的融入式人 權教育教材已是當務之急,為使人權教育能受到廣泛的推廣與重視,並讓中華 民國躋身世界人權國家之列,本研究盼能設計出適用於國中階段的教學活動,
以供教師教學之參考。
第三節 名詞定義
茲將本研究之重要名詞界定如下:
壹、國民中學
本研究中的國民中學是指目前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中的七至九年級。
貳、九年一貫課程
本研究所稱之九年一貫課程,係指教育部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教育改革行 動方案」,所進行之國民教育階段課程與教學革新。乃將國小六年,國中三年的 課程加以融合貫通成為九年,實際課程亦由各獨立的科目變更為語文、健康與 體育、社會、藝術與人文、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及綜合活動等七大學習領域,
目標則為培養具備人本情懷、統整能力、民主素養、鄉土與國際意識,及能進 行終身學習之健全國民。
參、社會學習領域
九年一貫課程中的社會學習領域是統整自我、人與人、人與環境間互動關 係所產生的知識領域,包含過去歷史、地理、公民三個傳統科目。學習領域則 為學生學習之主要內容,而非學科名稱,除必修課程外,各學習領域得依學生 性向、社區需求及學校發展特色,彈性提供選修課程。
肆、人權
本研究所稱之人權,係指「一個人生而為人,所具有的權利」,這個權利是 與生俱來,經過人們努力爭取,而獲得實證法的保障,不因性別、宗教、種族、
宗教、膚色、社會地位等等的差異而有所不同,用以維護人性尊嚴與人格之獨 立存在。
伍、人權教育
本研究所稱之人權教育,係指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六大議題之一的人權教 育議題之內容與精神,為攸關人權知識、技能與態度的所有學習活動(唐秋霜,
民 93)。其重視的是透過學校教育的歷程提昇學生容忍與尊重的態度、拒絕不正 義的歧視並具備處理日常生活中有關人權議題的能力,進而共同致力於推展世 界的合作與和平。
陸、人權教育融入社會學習領域
本研究所謂人權教育融入社會學習領域,是指教師在教學歷程中,尋找適 當的教學主題或時機,將人權教育的概念與精神結合在教師的教學計畫、教學 內容、教學活動與教學環境裡。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本研究乃以教育部於九十二年四月公布之九年一貫課程重大議題-人權教 育課程綱要中的分段能力指標為基礎,並進一步設計出配合該指標之教學活動 為研究範圍,旨在發展出一套適合國中生的人權教育教學活動,以供進行人權 教育教學之教師參考。
貳、研究限制
茲將本研究之限制論述如下:
一、實驗班級數目不足的侷限
本研究在實施教學過程中,由於研究者的人力與時間有限,僅以一個 班級進行實驗教學,無法進行多樣本的實驗教學,因此,該研究的推論性 有限。
二、對學生的評量難以準確
傳統的教學過程中,在教學活動之後進行評量,以獲知學生學習的成 效,並以學生成績優劣代表教師教學成功與否,然而,考試或是問卷方式 都僅為片面的資訊,而且人往往有認知與實踐的落差(洪美蓮,民 89),
而且在短暫的教學時間裡,難以用問卷獲知學生日常生活實踐的情形。所 以,本研究不採取問卷或評量方式評鑒學習成效,僅以學生課堂中的反應、
學習單、家庭聯絡簿的回饋、課後對學生與導師的訪談及教師省思與觀察 員記錄等資料加以評估教學活動設計之良窳,以完成最後的研究報告。
三、觀察時間過短不易看出成效
宥於人力、物力的限制,研究者只設計了為期八週的人權教育融入教
的觀察中畢竟難以看出明顯成效,再者,縱使在課堂上看到學生想法的改 變,卻也難以長時間追蹤其行為是否確實受到教學的影響,因此,僅能蒐 集導師、學生訪談及該班聯絡簿的資料來彌補不足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