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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 「節水臺灣」微電影徵件大賽活動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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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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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5 年度愛水節水月宣導活動計畫

愛水節水創意微電影徵選活動-活動簡章

(2)

經濟部水利署

「節水臺灣」微電影徵件大賽活動簡章

一、活動宗旨:

臺灣於 104 年度過 67 年來最嚴重的乾旱,如何增加抗旱能力及因應氣候變 遷,成為大家關心的議題,誠摯地邀請您用鏡頭說故事,來傳遞節水觀念及愛 水節水行動的重要性!

二、短片主題:

以「愛水節水」為主題,水是極其珍貴的有限資源,匯聚每個人微小的力量,

愛護每一滴水,讓每一滴水都不只一次的價值,而是有更多無限的可能。

三、活動對象:

對微電影創作有興趣的人士,皆可參加。

四、收件日期

收件期間為即日起至 105 年 6 月 30 日,以郵戳為憑。

五、參賽方式

(1) 熱愛影片拍攝的,只要有創意、有想法,都可以報名。

(2) 影片不限媒體素材,可使用 DV 攝影機、數位相機…或使用 2D、3D 動 畫等多媒體。

(3) 截稿日於 105 年 6 月 30 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請參賽者將影片燒錄成光碟,在封面寫上您的作品名及參賽者,並且 將光碟 1 份寄至 106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 24 巷 7 號 6 樓「節水 臺灣」微電影徵件大賽活動小組收。

(4) 信件內容須包含:

甲、 報名表

乙、 若為團體合作報名,請所有參賽者皆要填寫參賽者資料。(即一人 下載一張報名表)。

(3)

(5) 影片繳交規格:投稿之影片長度需於 1 至 5 分鐘以內,影片解析度建議 至少 720*486 像素以上,需以 WMV 或 MP4 格式製作及含有繁體中文 字幕及自行設計的標語呈現,並燒錄成 DVD 格式送件。另需將作品上 傳至 YouTube,該影片上傳需為參賽者本人的有效帳號。

(6) 應徵稿件數量不足或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該獎項得由過半之總審小 組決議從缺。

(7) 報名方式:報名方式一律透過郵寄收件,請至本署官網

(http://www.wra.gov.tw/)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填妥資料後,連同 5 分鐘以內之參賽影片(WMV/MP4 檔)、字幕文字檔,並另剪輯一份 30 秒預告影片(WMV/MP4 檔),燒錄至光碟後以掛號郵寄至:台北 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 24 巷 7 號 6 樓「節水臺灣」微電影徵件大賽活動 小組收。

六、注意事項

(1) 收件截止後,由主辦單位登錄參選作品,作品不符比賽規格(請遵守 影片時間限制)及違反善良風俗者不予收錄,主辦單位將另以電子郵 件告知不予收錄理由。

(2) 曾於其他比賽中獲獎之作品,一概不得參加此次比賽,違者取消參賽 資格;已得獎者,撤銷其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項。

(3) 參賽作品以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虛擬媒體發表或公開展示者為限

(校內或課堂發表例外),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撤銷其資 格並追回獎金及獎項。

(4) 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或授權等糾紛訴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撤 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項,有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 負責。

(5) 作品一經遞交,概不發還,請參賽者自行保存比賽作品副本。

(6) 有涉及音樂版權及肖像權部分,應確保取得至少 5 年無償使用權,得 獎作品所有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以任何方式後製、修正、

(4)

利用、保存或轉授權他人利用得獎作品,並增列本署、相關政府機關 名稱或其他依法令規定應增列事項。

(7) 作品中出現之影像、音樂、素材、聲音等,均不得違反著作權、智慧 財產權、肖像權及重製權,如有違反者將由創作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 責任,主辦單位單位不負擔其法律責任,並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應以 自行創作為主,如採取國內外授權取得、徵求創作、專業人員設計等,

均需合法取得,不得抄襲、違反相關智慧財產權、肖像權、重製權與 著作權等之規定,並需於交付稿件作品時同時提出取得授權之合法證 明文件。

(8) 主辦單位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得獎時間、得獎公佈、獎項內容與數 量保有修改權利。且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

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的權利,

並對結果擁有最終決定權。

(9) 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填妥依主辦單位要求之領獎文件 後領取獎項,逾期則視為棄權,不再補發。領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 文件如與得獎者資料不符時,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 件,若無證明文件或文件內容不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10) 本活動獎項若需寄送,僅限台澎金馬地區,若為區域外之得獎者,視 同放棄該獎項。

(11) 主辦單位將以網站公告或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之一通知中獎訊息,

如因活動參加者填寫之資料有誤,導致無法聯繫到得獎者時,視同得 獎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12)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13)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承辦單位隨時更新於主辦單位官方網 站修正之。

(14) 報名本活動,表示已同意將個人真實姓名、郵寄地址及聯絡電話提供 主辦單位做為獎金與寄發資料處理之用;資料寄達經簽收受領後,如

(5)

有遺失、盜領或自行拋棄、損毀,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補發,相關稅務 問題應由得獎人自行負責。

七、評分方式及標準:

(1) 評分辦法:比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 3 位專業評審,依公平、公正、公 開為原則,分為下列四點進行評分

甲、 主題創意表現 40%

乙、 劇情畫面呈現 30%

丙、 拍攝剪輯技巧 20%

丁、 演出字幕表現 10%

八、獎勵辦法:

依據評分原則選出前三名及佳作五名。若未達評審標準,該名次得以 從缺,獎項如下列:

金賞獎 銀賞獎 銅賞獎 佳作

名額 1 名 1 名 1 名 5 名

獎金 12,000 8,000 5,000 1,000

備註 含獎狀乙幀

參加網路人氣票選活動者,加值贈送獎

獎項 省水標章認證,時尚單段花灑蓮蓬頭(5 式)

十、活動聯絡人:

(1) 作品收件:「節水臺灣」微電影徵件大賽活動小組收 (2) 作品寄送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 24 巷 7 號 6 樓 (3) 聯絡方式:02-2325-5696 轉 26 洽王小姐

(6)

經濟部水利署

「節水臺灣」微電影徵件大賽文件檢查確認表

參賽編號:由主辦單位填寫

作品名稱 作者姓名

項  目 繳交資料 備齊請打

1

報名表及著作權授權同意書(若為團 體合作報名,請所有參賽者皆要填寫 參賽者資料。(即一人下載一張報名 表)。

2 影片上傳至 YouTube 連結網址:

3 肖像授權同意書(影片中所有主要演員

之肖像授權) □

4 個人資料告知蒐集聲明書暨使用同意

書 □

5 影片腳本文字檔

6

參賽作品光碟 1 份,內容包含:

5 分鐘以內之參賽影片(WMV/MP4 檔)、字幕文字檔,並另剪輯一份 30 秒預告影片(WMV/MP4 檔)。

作品收件:「節水臺灣」微電影徵件大賽活動小組收 作品寄送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 24 巷 7 號 6 樓 聯絡方式:02-2325-5696 轉 26 洽王小姐

(7)

經濟部水利署

「節水臺灣」微電影徵件大賽報名表

作品名稱 參賽編號 本欄位由

主辦單位填寫

作者姓名 性  別 □男  □女

身分證字號 就讀學校或

服務機關

聯絡地址 □□□□□(郵遞區號) 聯絡電話

創作摘要說明:(請以 300 個字作內容描述)

(8)

使用他人影 像或肖像資

料說明

(若有使用他人所有之影像、

肖像,請說明影像之名稱、

作者等來源相關資料,並取 得 著 作 權 聲 明 暨 轉 讓 同 意 書、肖像授權同意書,始完 成報名程序)

□需附上肖像授權同意書

□需附上著作權聲明暨轉讓同 意書

□無需附著作權聲明暨轉讓同 意書及肖像授權同意書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正面 反面

備註:作品得獎將以複審提報之隊員做為確定頒獎對象,請隊長(代表人)及隊 員務必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9)

經濟部水利署

「節水臺灣」微電影徵件大賽著作權聲明暨轉讓同意書

(●每個成員都需一份●)

本人(以下簡稱甲方)參與經濟部水利署(以下簡稱乙方)辦理 105 年愛水 節水月宣導委託服務計畫-「節水臺灣」微電影徵選大賽活動,所提供之各項 資料正確無誤,願遵守簡章相關規定及以下事項:

一、本人所設計之作品,謹遵守著作權法、專利法等相關智慧財產權之規 定,並保證甄選作品為本人原創,無抄襲仿冒情事,且尚未以任何型式 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乙方若發現本人有違反規定以致觸犯法 律,得取消參加資格;若為獲選作品,則乙方可追回已頒發之獎勵品並 公告之,本人願意自行負責所有法律責任。

二、該參賽作品為本人參賽者之原創與版權所有(未參加過其他比賽或公開 發表使用之作品),於確定參賽作品得獎之時,本人則同意該參賽作品 之著作權、著作財產權讓予乙方,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

三、本人同意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乙方,乙方有權公開發表、公 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 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 作或授權第三人使用等一切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權利不另致酬。

四、本人參賽作品如有侵害第三人權益之情事或抄襲臨摹他人或有妨害他人 著作權者,除自負應有法律責任外,一經查覺,本人願任由乙方取消獲 獎資格,如已發給獎狀、獎項時,甲方本人願歸還所領獎牌、獎品,並 賠償乙方因此所受之損失。

此致

經濟部水利署

著作權聲明暨轉讓人簽章 (18 歲以下未成年人並請法定代理人簽章) 身分證號(代表):

戶籍地址(代表):

連絡電話(代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10)
(11)

經濟部水利署

「節水臺灣」微電影徵件大賽 肖像授權同意書

本人(以下簡稱為甲方)同意予經濟部水利署(以下簡稱乙方)105 年愛水節 水月宣導委託服務計畫-「節水臺灣」微電影徵選大賽活動使用,並簽屬表示接 受本同意書之內容。簽署本同意書,即表示雙方願意接受下列所有條款與規範:

一、 甲方同意授權由乙方使用其個人宣傳資料及肖像(包含照片及動態影像,

以下簡稱肖像)以非獨佔性(non-exclusive)、適用範圍遍及全世界

(worldwide)、免版稅(royalty-free)的方式授權乙方從事以下行為:

(一)、 乙方得以各種管道或印刷方式呈現授權內容之全部或部分並可公開 發表,及著作權法賦予著作人所擁有之權益,且可無須再通知或經 由甲方同意,但於公開發表時必須尊重甲方個人形象,不得發表於 非正當管道(例如情色書刊或網站、交友網站或違反社會風俗之貼 圖網站等),如有此情況發生甲方得以立即終止乙方使用其肖像權,

並要求乙方賠償其個人形象損失。

(二)、 雙方同意單獨使用授權肖像來展示及宣傳。乙方並保有視覺設計之 著作權利與設計相關合作單位之拍攝、活動、文宣事宜中使用以互 助共惠效益之。

(三)、 如乙方所提供之創作備份於甲方,甲方使用時也應尊重乙方創作權,

公開發表時須註明原創者資料。

二、 乙方需保密甲方非個人宣傳之私密資料(例如:電話、地址、身分證字號 等),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外流給合作廠商、參加活動之網站會員、義 務工作人員及非乙方正式雇用人員等。

三、 甲方需保密乙方拍攝內容、拍攝模式、規劃內容及作業流程,未經乙方同 意不得外流。如因商業需要,乙方可要求甲方不得將指定照片公開發表於 相簿或部落格。

四、 凡因本同意書所生之爭議,簽約雙方同意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商業慣例,本 誠信原則協議解決之;如有訴訟之必要時,立同意書人同意以乙方所在地 之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法院。

五、 所有和本同意書相關的通知、聲明、要求及通信都必須以書面形式。一旦 簽署後即立刻生效,並表示雙方對於本同意書內容的同意。

六、 本同意書共兩頁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乙份保留,本同意書內容只能 在具有雙方簽署同意的書面文件下才能改變內容。

   立同意書人雙方簽名並同意本同意書以上規定並會遵守之:

  立同意書人:      【簽章】

 (註:18 歲以下未成年人並請法定代理人簽章)

身份證字號:      

戶籍地址:       

連絡地址:       

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12)

經濟部水利署

「節水臺灣」微電影徵件大賽參選作品字幕腳本

參賽編號:由主辦單位填寫

作品名稱

影部 字幕

(如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填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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