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學年度物理系
高中物理資優生輔導班計畫 招生簡章
主辦單位:國立中興大學物理系
網址:http://ezphysics.nchu.edu.tw/Student/highst/
電話:(04)22840427#623 地址:402 台中市國光路 250 號
國立中興大學一○二學年度物理系高中物理資優生輔導班計畫
一、依據: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劃審查要點。
二、計劃設立目的:本計劃修業期限為以一年為單位,階段性物理資優生輔導班計劃,修業期滿,
頒發結業證書。主旨在於基礎科學特殊輔導,激發學生更多的興趣及潛能。
三、報名資格:(1)高一班:一○二學年度各公私立高中高一至高二學生或國中資優學生。(2) 高二班:一○二學年度各公私立高中高二以上學生。
四、招生對象:中部地區(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高中生或國中資優學生。
五、招生人數:高一班八十五名,高二班二十名。
六、修業期限:修業時間各為一學年。
七、開設課程及師資:由中興大學物理系教授講授所有課程,課程有數學、力學、電磁學、實驗…
等。
八、輔導方式及課程:以啟發性教學方式,藉由多媒體與演示實驗等教材導引學生主動思考問題,
增進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安排實驗課程,訓練學生實作能力,強調理論與
實驗並重的啟發性教學。輔導課程包括﹔專題演講、實驗教學、專題研究、書報討論以及參 觀教學活動等。高一班輔導內容以高中三年的物理及相關數學課程為主,高二班將輔導學生 做專題實驗為主。
九、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9 月 25 日止。
十、開班日期:另行通知。(十月中開始上課)
十一、上課時間:原則上於隔週週六上課,並於寒暑假安排密集輔導課程(會再依照各學校的寒暑 修而排定)。
十二、上課地點:國立中興大學理學大樓物理系。
十三、收費:
(1)報名費:伍百元整(請購買郵局匯票,抬頭請務必為國立中興大學),報名費不予退費。
(2)策略聯盟學校推薦 14,000 元整/年;推廣班 24,000 元整/年。(含講義、實驗用品、實驗 器材及校外參觀等費用)
(3)本校校友及本校教職員工眷屬 85 折優待(已享策略聯盟推薦資格者不適用) 十四、招生(報名)方式(有 2 種):
(1) 策略聯盟學校推薦:請於 102 年 9 月 13 日(五)前向所就讀高中教務處登記。
(2) 推廣班個別報名:通訊報名或於上班時間至理學大樓六樓物理系辦公室現場報名。報名 表(請向就讀高中教務處或中興大學警衛室索取)須註明現就讀學校、班級 及聯絡住址、電話,隨函請附上基測成績或在校成績影本,連同匯票寄至 下列地址。
(102 年 9 月 25 日(三)前寄達中興大學物理系高資班— 402 臺中市國光路 250 號)
(3) 招生報名表,如附件一。
十五、資格審查:
由中興大學物理系審查,審查資料以基測成績為主,在學成績或其他可供審查的資 料為輔。
十六、甄選方式:
經資料審核後,擇優錄取。(國中資優生擇優通知口試)
十七、錄取通知方式:九月三十日前,個別通知錄取學生,並公布在資優生網站上:
http://ezphysics.nchu.edu.tw/Student/highst/。
十八、注意事項:
(1)成績複查:自正式放榜七日內,親自向中興大學物理系申請,逾時概不受理。
(2)開學典禮及開課時間將另行通知。
(3)學生經錄取後,不得辦理保留就讀資格。
(4)甄選合格學生應於報到時間攜帶家長同意書(如附件二)報到。
(5)依中興大學推廣教育退費辦法規定,學員於註冊繳費後開課前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 還所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學員於開課後未逹全部課程六分之一(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費、
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
學員於開課後未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不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 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五成。
學員於開課後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則不予退費。
十九、聯絡人: 梁雅萍 小姐 (04) 22840427 轉 623
二十、所修習課程依國立中興大學大學部學生成績考核辦法辦理,及格者發給結業證明書。
二十一、簡章網址:http://ezphysics.nchu.edu.tw/Student/highst/。
國立中興大學一○二學年度高中物理資優生輔導班計畫 招生報名表
編號
(本欄請勿填寫)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報名班別 □高一班 □高二班
就讀學校 市(縣) 高中 年級 班別
戶籍地地址 □□□
通訊地址
□□□
家長或監護人 電
話
(日) (夜)
(行動) E-mail基測成績單黏貼處:
請 貼 照 片
附件一 匯票號碼: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本同意書說明國立中興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將如何處理招生報名表 (以下簡稱本表單)所蒐集到的個人資 料。當您勾選「我同意」並簽署本同意書時,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 修改變更規定。若您未滿二十歲,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 變更規定後,方得使用本服務,但若您已接受本服務,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遵守以下所有 規範。
一、 基本資料之蒐集、更新及保管
1. 本校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在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下,依據本校【隱私 權政策聲明】,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2.請於申請時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
3.本校因執行業務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本表單各欄位等資料。
4.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主動向本班申請更正,使其保持正確、最新及完整。
5.若您提供錯誤、不實、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您將損失相關權益。
6.您可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
(1) 請求查詢或閱覽。(2)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5)請求刪 求。但因本校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本校得拒絕之。若您欲執行上述權利時,請參考本校【隱私 權政策聲明】之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聯絡方式與本校連繫。但因您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權益受損 時,本校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二、 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
1. 本系所於學生就讀期間,因系所業務需要,須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2.當您的個人資料使用方式與當初本班蒐集的目的不同時,我們會在使用前先徵求您的書面同意,您可 以拒絕向本校提供個人資料,但您可能因此喪失您的權益。
3.本班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期間為即日起 至當期課程結束,利用地區為台灣地區。
三、 基本資料之保密
您的個人資料受到本校【隱私權政策聲明】之保護及規範。本校如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或 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班 將於查明後以電話、信函、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四、 同意書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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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另作個別通知。如果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勿繼續接受本服務。否則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 本同意書該等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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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本同意書有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臺灣臺 中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我已閱讀並接受上述同意書內容 當事人簽名 (請親簽) 年 月 日
家 長 同 意 書
茲同意本人子弟 同學,就讀學校為 中學,同意參加貴校舉辦之『一○二學年度高中物理資優
生輔導班計劃』輔導課程。
此 致
中興大學物理系
家長: (簽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交通路線圖
自行開車交通指引:
主要行經中興大學之台中市公車:
統聯客運 73 路
起訖時間:頭末班車:0600~2200
間隔:尖峰時段:(0600~0800、1600~1800)每 5~10 分鐘一班 離峰時段:每 15~20 分鐘一班
站名 站牌位置:
台中車站 火車站前統聯客運候車處 中興大學 興大路與學府路口(中興校門旁)
台中客運33 路
起訖時間:頭末班車:0600~2200
間隔:尖峰時段:(0600~0800、1600~1800) 每 8 分鐘一班 離峰時段:每 12 分鐘一班
站名 站牌位置:
台中車站 火車站前台中客運候車處
中興大學 興大路與學府路口(中興校門旁) 台中客運 35 路
起訖時間:頭末班車:0615~2200
間隔:尖峰時段:(0600~0800、1600~1800) 每 15 分鐘一班 離峰時段:每 25 分鐘一班
站名 站牌位置:
台中車站 火車站前台中客運候車處 中興大學 興大路與學府路口(中興校門旁)
本校因安全管制問題,煩請接送學生的家長至國光路—中興大學實習商 店(東側一門)接送,或把汽車停放於實習商店四周,用步行進校(實習 商店距理學大樓步行只需 1 多分鐘)
高中物理資優生輔導班
Physics Program for Elite High School Stud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