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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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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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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題 目:廠商選擇借貸銀行之偏好研究 - 以上市公司 為例

系 所 別 : 經 營 管 理 研 究 所 學 號 姓 名 : M09219013 黃 怡 萍 指 導 教 授 : 李 堯 賢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四 年 六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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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謝辭

回首研究所兩年的學習過程,蒙受經營管理研究所的師長傳 道、授業、解惑,讓我從中獲益良多。而在當中最感謝的是我的 指導敎授 李堯賢博士,在論文寫作期間,時遇到種種困難與瓶 頸時,堯賢老師適時提供意見,指引我正確方向,並給予我諸多 啟發,使我有能力及信心去突破。論文評審委員,楊淑珍副教授、

徐政義副教授在論文口試過程中,提供許多寶貴意見,使本論文 益臻完善,在此謹致上最誠摯的感謝!

同門學長南均,不忘在我口試前的關心以及協助,並分享其 經驗;以及怡雯、毓儀、群翔、宗翰、婉鈴、雪華、培瑄、聖樺 在研究上、課業上、精神上給予的協助,使論文口試過程更為順 利,非常感謝你們!

最後要感謝辛苦的父親、母親 、以及家人,在我撰寫論文期 間給予我關心及鼓勵,有了你們的關懷和奉獻,是我努力完成碩 士論文的最大原動力,謝謝你們!

黃怡萍 謹誌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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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國內關於銀行往來關係的文獻,大多都在探討銀行往來關係 在銀行授信扮演的角色,討論銀行往來關係是否能降低借款利率 或減低擔保品提列或是增加借款額度,以及銀行授信時的道德危 機和逆選擇問題,但是在對於公司向本國與外國銀行往來借貸行 為的偏好方面並沒有著墨。故引發本論文研究的動機。鑑此,本 研究期望能檢測不同產業之上市公司選擇不同借貸銀行時,是否 會有不同的偏好;以及不同產業特性之其借款條件是否影響其選 擇之銀行。

本研究樣本為國內24家鋼鐵業及30家IC產製類之上市公司與 79家台灣所有本國與外國銀行為研究對象,研究期間為民國88年 至民國92年為止,共7820筆長短期借款資料,以羅吉斯迴歸模型 進行實證資料檢測。本研究所選取之自變數分別為借款金額、產 業別、長短期、有無擔保品、信用評等、借款利率、有無聯貸、

借款幣別等八項變數。應變數則為本國銀行與外國銀行。據此,

本文得到下數之實證結果:

1.電子產業較偏好與外國銀行進行借貸行為。

2.公司愈偏好短期借款,其公司愈偏好與本國銀行借貸。

3.借貸之借款利率與銀行別之間無任何關係。

4.公司借款金額愈高,其公司愈偏好與外國銀行借貸。

5.公司之信用評等等級愈高,其公司愈偏好與本國銀行借貸。

6.公司借貸行為上有擔保品,其公司較偏好與支持外國銀行借款。

(7)

7.公司借貸有聯合貸款時,其公司較偏好與支持外國銀行借款。

8.公司以台幣借貸時,其公司較偏好與本國銀行借款。

關鍵詞:銀行往來關係、羅吉斯迴歸、銀行授信、偏好

(8)

目錄

致謝詞 ... i

摘要 ...ii

目錄 ... iv

圖目錄 ... vi

表目錄 ... vii

第一章 緒論... 1

1.1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1.2 研究目的 ... 2

1.3 研究架構與流程 ... 3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5

2.1 銀行往來關係的重要性 ... 5

2.1.1 降低資訊不對稱問題 ... 5

2.1.2 提供小公司重要融資管道 ... 6

2.1.3 揭示公司特質 ... 7

2.1.4 提供較有彈性的借款契約 ... 7

2.1.5 降低銀行資訊蒐集成本... 8

2.1.6 保有內部資訊 ... 8

2.2 銀行往來家數之相關文獻 ... 9

2.2.1 單一往來銀行 ... 9

2.2.2 多家銀行往來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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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銀行授信之探討 ... 12

2.3.1 授信之意義 ... 12

2.3.2 銀行授信的本質 ... 13

2.3.3 銀行授信決策之考慮因素 ... 14

2.3.4 授信品質之評估 ... 17

2.3.5 擔保品鑑價制度 ... 20

2.4 放款契約授信條件 ... 21

2.5 相關文獻探討 ... 23

2.5.1 國內相關文獻 ... 23

2.5.2 國外相關文獻 ... 29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 39

3.1 資料來源、樣本選取與研究限制... 39

3.1.1 資料來源與樣本選取 ... 39

3.1.2 研究限制 ... 40

3.2 研究假說 ... 41

3.3 變數選取 ... 41

3.3.1 自變數 ... 42

3.3.2 應變數 ... 44

3.4 資料分析方法 ... 44

3.4.1 羅吉斯迴歸分析 ... 45

第四章 實證結果與分析 ... 49

4.1 實證結果之統計結果分析 ... 49

(10)

4.1.1 簡單羅吉斯迴歸模型之實證分析 ... 49

4.1.2 多元羅吉斯迴歸模型之實證分析 ... 54

4.1.3 驗證樣本之實證結果 ... 58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60

5.1 研究結論 ... 60

5.2 研究建議 ... 62

參考文獻 ... 63

(11)

圖目錄

圖 1-1 借款來源比率 ... 2 圖 1-2 研究架構流程圖 ... 4

(12)

表目錄

表 2-1 國內相關文獻整理 ... 32

表 2-2 國外相關文獻整理 ... 36

表 3-1 傳統產業之鋼鐵類股 ... 40

表 3-2 資訊電子類之 IC 產製類股 ... 40

表 3-3 TCRI 等級 vs. 授信決策 ... 44

表 4-1 (模式一)不同產業選擇借貸銀行偏好之實證結果 ... 49

表 4-2 (模式二)不同產業選擇借貸銀行偏好之實證結果 ... 50

表 4-3 (模式三)不同產業選擇借貸銀行偏好之實證結果 ... 50

表 4-4 (模式四)不同產業選擇借貸銀行偏好之實證結果 ... 51

表 4-5 (模式五)不同產業選擇借貸銀行偏好之實證結果 ... 51

表 4-6 (模式六)不同產業選擇借貸銀行偏好之實證結果 ... 52

表 4-7 (模式七)不同產業選擇借貸銀行偏好之實證結果 ... 52

表 4-8 (模式八)不同產業選擇借貸銀行偏好之實證結果 ... 53

表 4-9 羅吉斯迴歸模型估計係數結果 ... 54

表 4-10 假說一至八之實證結果... 55

表 4-11 預測模式之預測準確率 ... 58

附錄一 35 家外國銀行總表 ... 71

附錄二 44 家外國銀行總表 ...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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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1.1 研究動機

隨著金融市場的全球化、自由化以及快速發展,籌措資金的 方式與金融工具也跟著日益多元化。就一個企業而言,籌措資金 的方式不外乎是直接金融與間接金融。除了自有資金或向民間借 貸外,透過金融機構借貸或是在資本市場上發行票券、債券或股 票等手段,已經是企業利用財務槓桿原理獲取資金的重要來源。

根 據 調 查 國 內 企 業 籌 資 來 源 資 料 顯 示 , 上 市 公 司 營 運 資 金 之 來 源,有超過八成的公司係向銀行借貸,因此銀行貸款為國內企業 融資的主要來源,相對地企業對銀行的依賴程度高,所以銀行在 金融市場中扮演一相當重要的角色。

再者各種金融服務行業的興起,籌資管道增多,使得直接金 融持續侵蝕傳統的銀行放款業務,加上政府大量開放新銀行的設 立,使得國內銀行競爭過度,存放款利差大幅縮小,授信風險日 亦增大。因此,甚至有歷史悠久的大型銀行亦難以倖免發生問題。

面對這種金融環境,銀行在制定授信決策過程時,選擇最符合本 身利益之授信企業是非常重要的,方能達成銀行所要創造的利潤 及配合政策提供服務的目標。

國內關於銀行往來關係的文獻,大多都在探討銀行往來關係 在銀行授信扮演的角色,討論銀行往來關係是否能降低借款利率 或減低擔保品提列或是增加借款額度,以及銀行授信時的道德危 機和逆選擇問題,但是在對於公司向本國與外國銀行往來借貸行

(14)

為的偏好方面並沒有著墨。故引發本論文研究的動機。

34.39%

22.03% 22.89%

43.10%

85.15%

8.33%

0.00%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借款來源 比 率

圖 1-1 借款來源比率

資料來源:經濟部統計處 2004 年之新聞稿【21】

1.2 研究目的

根據以上研究背景與動機,本研究之研究目的如下:

1.不同產業之上市公司選擇不同借貸銀行時,是否會有不同的偏 好。

2.銀行選擇不同產業時,是否會有不同的考量因素。

3.不同產業特性之其借款條件是否影響其選擇之銀行。

藉由研究結果一方面提供借貸公司作為選擇關係銀行的參考 依據,另一方面提供銀行做授信決策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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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研究架構與流程

本論文架構依緒論、文獻探討、研究方法、實證結果與結論 等,共分為五章,各章之簡要說明如下:

第一章 緒論:說明本論文之研究背景、動機、目的與研究架構。

第二章 文獻探討:針對國內外相關研究文獻作概要性探討、整理 並比較,作為研究之依據。

第三章 研究方法:說明研究對象及樣本資料之來源、定義操作變 數,建立研究假說,以及敘述資料分析方法。

第四章 實證結果與分析:解釋及分析本研究之實證結果。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說明本研究之結論及建議。

而本文之研究架構流程如下圖1-2:

(16)

圖1-2 研究架構流程圖 研究動機與目的

文獻探討

建立研究假說

資料整理 與樣本決定

建立實證模型

實證結果分析

結論與建議

簡單羅吉斯迴歸分析 多元羅吉斯迴歸分析

(1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2.1 銀行往來關係的重要性

銀行主要功能在於促進金融市場之間所有資金之流動性,藉 由此扮演資金需求者與供給者間之仲介橋樑,將所吸收的閒置資 金貸放給有資金需求的企業或個人,使得閒置資金能去做出最有 效的運用以及促進經濟的發展,所以銀行可說是社會上重要之公 器,對金融體系的健全上有著不可抹滅的影響力。所以以下將針 對李婉慈(2000)【5】、鍾介瑋(2002)【25】及林柏良(2003)【6】

中相關文獻之銀行往來關係對企業的重要性為何而做出總整理如 下。

2.1.1 降低資訊不對稱問題

Myers and Majluf(1984)【50】指出,在資訊不對稱下,企 業要對外募集資金比較困難,資金募集上會有所受限,企業無法 執行有正的淨現值之投資計畫,而導致公司價值因此降低。一般 而言,小公司或是較年輕的公司通常會有比較嚴重之資訊不對稱 的問題,若有銀行往來關係,授信銀行可藉由借款者的支付行為、

借款條約等,瞭解借款者內部資訊,消除因為資訊不對稱而產生 價值被低估的問題;若該公司向外募集資金,資本市場的投資大 眾因無法獲知公司充分的資訊而不敢貿然投資,只能藉由公司揭 露在外的行為加以揣測內部之經營狀況,使得公司的管理者必須 花費精力注意外部投資人如何解讀公司的每一行為,Fama(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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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Diamond(1991)【43】及 Raian(1992)【54】的模型 也談到相較於一般外部投資人,銀行擁有較佳的資訊,能較有監 督企業的能力及意願。所以銀行往來關係在降低資訊不對稱以提 升公司價值方面是有其不容忽視的重要性。

2.1.2 提供小公司重要融資管道

向 銀 行 借 款 可 算 是 小 公 司 最 主 要 的 舉 債 融 資 來 源 。 黃 于 珊

(1998)【19】指出,並不是所有公司都可以在資本市場上發行 公司債等金融工具,而銀行是一協商的融資來源,而且可提供公 司另一融資方式。Bhagat and Frost(1986)【30】、 Smith(1986)

【59】、Blackwell and Kidwell(1988)【32】皆證實公開融資所 需的固定成本高於私募的,要公開募集資金就需要有規模經濟,

Carey(1993)【35】學者認為當融資規模高於一億元馬克時,才 較適合採取公開舉債融資。因此對小公司來說,在資本市場上公 開募集資金,其發行成本及相關手續費用可能會是一大負擔,此 時銀行借款將是另一項提供融資的管道。Diamond(1991)【43】

指出,在建立和銀行往來關係後,借款者會因為在支付的行為上 逐漸累積聲譽,而這些沒有倒帳、按期還款的借款者,靠著聲譽 的建立,不但在銀行借款上能獲取較低的借款利率或較優渥的借 款條件,在初次發行公司債也能降低公司債成本,對公司會產生 較正面的效應。Diamond(1989)【42】也實證,建議企業藉著與 金融機構建立相當密切的關係以在資本市場上取得更多且更便宜 的融資資金。

(19)

2.1.3 揭示公司特質

若銀行比公開舉債的債權人更瞭解借款公司的資訊,則擁有 較有利內部資訊的公司會選擇借款比率較高之銀行以揭示公司特 質。James(1987)【48】提出,因為銀行對借款公司的情況較為 瞭解,因此當銀行願意提供某公司借款時,則顯示銀行對該公司 的未來深具信心。在資訊不對稱的環境之下,銀行借款可視為一 種對公司價值有正面肯定的訊息方式,所以在嚴重資訊不對稱的 情況下,對於公司未來營運及公司價值有信心的公司,會選擇銀 行借款以揭示其良好的公司品質與狀況,而如果資訊不對稱較不 嚴重時,公司則不需藉此方式揭示公司之特質,所以其銀行借款 比重也就相對地不會那麼高。

2.1.4 提供較有彈性的借款契約

公司和授信銀行之間的往來,銀行對公司的瞭解將日益增加

,可針對公司的不同需求,提供量身定做的合約,而且銀行借款 可以提供一個較有彈性的協調空間,也因此項特性,使得銀行握 有公司資產的控制權。Rajan(1992)【54】認為,銀行借款的價 值就在於它會藉由威脅抽掉銀根而促使公司管理者接受較高淨現 值的計的計劃。一般而言,當公司遭受外在環境衝擊或是本身營 運發生問題時,授信往來銀行不會立即縮收銀根,會視公司狀況 而保有協商的空間,幫助企業渡過難關,這是向銀行舉債和資本 市場舉債很大的不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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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降低銀行資訊蒐集成本

對銀行而言,由於授信市場存在著非常多資訊不對稱的問題

,交易雙方握有的資訊數量和品質並不完全相同,衍生出逆選擇 和道德危險的議題,銀行無法區分借款者的風險程度給予適當的 借款利率,因此容易吸引高風險的借款者來借款,導致銀行的倒 帳危機增加,影響其獲利。要消除此問題,可以利用和借款者間 建立良好的銀行往來關係,降低銀行資訊蒐集和審查成本,而這 些 成 本 的 降 低 皆 可 能 反 映 在 給 借 款 者 的 借 款 契 約 條 件 上 。 例 如 Diamond(1989)【42】及Boot and Thakor(1994)【33】皆認為,

當銀行與借款者之間有良好的銀行往來關係,借款利率應該會下 降。在實證上,Petersen and Rajan(1994)【53】則使用銀行與借 款者往來的期間當作為銀行關係強度的衡量工具,發現公司與銀 行有較長往來時間,可得到較大的信用額度。

2.1.6 保有內部資訊

當公司不想公開洩漏內部訊息而又想得到融資時,銀行借款 是其中一個方案。Campbell(1979)【34】首先提出,當公司管 理者想保留公司內部機密時,會傾向於向銀行借款。Bhattacharya and Chiesa(1995)【31】模型指出銀行能為公司保密,又能有效 發揮監督和審查的功能,可以促進公司研究發展的成長。

由上述六點可以知道銀行往來關係之重要性,尤其在資訊不 對稱的情況下,銀行藉著其較有效率的監督以及審核能力,解決 不少道德危機和逆選擇問題,成為企業重要的籌資工具。

(21)

2.2 銀行往來家數之相關文獻

近幾年有些文獻在探討銀行往來家數對經營績效、融資限制 以及銀行授信的影響,而到底是什麼原因去造成往來銀行家數的 不同,而往來銀行家數又會如何影響公司的經營績效、融資限制 以及銀行授信呢?以下分別就單一銀行與多家銀行進行討論:

2.2.1 單一往來銀行

任何企業選擇和單一銀行往來可能基於下列幾項原因:

1. 有效率地降低資訊不對稱

Diamond(1984)【41】主張,當投資者和企業之間資訊不對 稱 發 生 很 嚴 重 的 問 題 時 , 單 一 銀 行 是 兩 者 間 資 金 最 好 的 流 通 管 道,因為銀行方能有效地降低資訊不對稱的問題。若公司只需要 單一銀行就可以降低資訊不對稱,那麼找多家銀行往來反而只是 做重複的事情,甚至沒有效率。

2. 和銀行建立密切關係

假若企業只和單一銀行往來,自然易於和該授信銀行建立密 切的銀行往來關係,產生一些附加利益,譬如較低的借款利率、

較高的融資金額、較易與銀行之間協商等,授信銀行將有足夠的 動機去監督公司的營運,以及降低資產替代和投資不足的問題,

而可增進公司之經營績效。Hoshi, Kashyap and Scharfstein(1991)

【46】主張日本為主力銀行制度,企業多和單一銀行往來,企業 與授信銀行之間多建立密切的銀行往來關係,所以授信銀行能隨 時獲得企業的資訊,介入企業的經營,監督企業管理階層,給予

(22)

投資建議,公司的投資案較不受公司流動性影響,有好的投資計 畫時,主力銀行將願意借款支持該計劃。

3. 避免內部資訊外洩

經由授信銀行間往來關係,授信銀行可獲知企業內部資訊,

無論是企業目前的經營狀況、或是未來發展的遠景、欲投資的計 劃等,往來銀行都能間接或直接地觀察到,而若該企業的競爭對 手也和該銀行有往來關係時,企業內部資訊將有可能移轉至同業 的競爭對手,將會對企業造成影響。Padilla and Pagano(1997)【52】

指出,企業內部資訊外洩給同業競爭對手時,將會對企業造成傷 害,而要求往來銀行賠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公司選擇和 單一銀行往來以防止資訊外洩。與多家銀行往來之所以容易外洩 公司內部資訊有三個原因,一是多家銀行中可能就有一家銀行會 移轉內部資訊,二是可能會與沒有聲譽的銀行往來,三是可能會 選到和競爭對手也有往來關係的銀行。因此企業為了保有自己內 部之資訊,會傾向向單一銀行借款。而Yosha(1995)【63】探討 高品質的競爭者會隱藏其品質;相反的,低品質的競爭者會透露 其品質而去避免現存企業的激烈反應。而銀行家數就是可以用來 控制資訊洩漏程度的工具,所以低品質的競爭者會藉由向多家銀 行借款來顯示其低品質的投資計畫,來停止現存公司的猜忌,相 反的,高品質的潛在競爭者則會藉由向單一銀行借款以降低高品 質的投資計畫外洩出去。

4. 減少擔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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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與授信銀行維持單一往來關係時,授信銀行所承擔的風 險降低,有助於企業減少擔保品的負擔。所以Miarka(1999)【49】

指出,企業與授信銀行之間維持密切關係,在進行借貸時,將有 效的減少授信銀行所提及之附帶條款。

5. 降低借款利率

Petersen and Rajan(1994)【53】指出,單一的授信往來銀行可 以降低借款利率。Degryse and Van Cayseele(2000)【38】也指出,

若企業無法從第一家授信銀行順利取得借款,其他授信銀行在進 行借貸時,則會認定此企業之借貸計畫必定有所瑕疵,所以如果 想從其他授信銀行取得借款,勢必將支付較高的借款利率。

2.2.2 多家銀行往來

從學者的文獻中發現,台灣及大部份的國家許多企業大多是 維持與多家銀行維持往來關係,企業選擇和多家銀行往來,可能 基於下列幾項因素:

1. 避免剝削

Thadden(1992)【60】指出,當企業若只與單一授信銀行 往來時,銀行將會成為企業資訊的獨佔者,而產生了資訊閉銷問 題,授信銀行可能會剝削企業,譬如提高借款利率、訂定較嚴苛 的借款契約等,產生剝削成本。Thadden(1992)【60】又提出,

即當授信銀行察覺企業管理資產並不適當時,有權利抽回資金,

企業為了避免這種情形發生,便會增加往來的銀行家數,但這可 能就會以銀行降低對企業投資行為的控制做為代價。Weinstein and

(24)

Yafeh(1998)【62】發現和主力銀行往來的企業其獲利和成長都 較低,低獲利可能是和主力銀行收取較高利率有關,低成長則是 因為主力銀行限制公司採取較保守的投資策略所致。實證結果為 單一銀行會產生剝削成本,將會降低公司的經營績效。

2. 分散風險

若銀行突然遭受外來一時周轉不善之衝擊時,可能會採取停 止或限制公司授信的策略,則企業的融資管道將會受阻,因而導 致企業的正常營運出問題或是缺乏足夠的資金投資有正淨現值的 計劃,使企業價值下跌,而產生無謂的損失。Detragiache,Garella and Guiso(2000)【40】指出,企業為了降低授信銀行突發性的流動 性風險,將會以分散融資的方法,同時向多家授信銀行借款,保 持與多家銀行往來關係。

3. 公司可獲得額外利益

Detragiache,Garella and Guiso(2000)【40】指出,與多家 銀行往來時,因授信銀行間為了爭取客戶,將可能需要提供一些 額外的利益給企業,以維持此客戶。

2.3 銀行授信之探討

2.3.1 授信之意義

所謂「授信」,係指銀行對於顧客授予信用並承擔風險之業 務。黃重菁(1999)【20】指出,銀行是資金供需者間的橋樑,藉著 授信功能可促成資本的形成,銀行更能透過創造信用功能,轉貸

(25)

給資金需求者。故銀行授信之型態主要有兩種,其一為銀行以其 所有之資金貸給需求者,以賺取利息之直接授信;另一為銀行利 用其特有之信用創造功能辦理保證、匯票承兌、簽發信用狀等,

非直接貸與資金之間接授信。

此兩種型態之授信,在表面上雖有分別,但就本質上風險承 擔而言,並無差異,因為無論銀行從事資金之貸放或信用之提供,

風險發生是在所難免。資金貸放風險是為資金之損失,而信用責 任之承擔,則因債務之代為履行,其結果亦為資金之損失。故無 論辦理直接授信或間接授信,均有賴於審慎的處理,以確保債權 之安全。

2.3.2 銀行授信的本質

黃重菁(1999)【20】指出,銀行授信業務是銀行獲利的主要來 源,而授信品質的優劣與否更是會影響銀行經營的健全性。授信 業務之主要功能在一方面配合國內經濟發展的要求,滿足工商企 業活動及社會大眾的需要;另一方面則在維持銀行的正當收益及 優質的放款資產,確保存戶權益。所以銀行在承做授信業務時,

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 公益性:

銀行放款是將社會儲蓄導向投資的主要管道,工商企業及個 人資金融通的主要來源,所以經濟發展是有賴銀行方面之協助,

辦理授信業務是否符合公益性原則,將成為從事授信業務所應把 握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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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安全性:

銀行辦理授信,其主要之資金來源及信用基礎,是建立在存 款戶之存款及股東之投資上。所以為了確保社會廣大存款戶所存 款資金的安全,以及銀行股東之權益,授信業務安全性,也就是 授信之品質是成為授信的基本原則之一。

(三) 流動性:

因為銀行授信資金多數來自於短期負債,所以辦理授信應極 力避免資金上之固定呆滯,而是要維持適度之流動性以配合營運 之需要,亦為授信的基本原則之一。

(四) 收益性:

銀行的經營,其雖然因為付有調節社會金融穩定國民經濟之 使命,但因有行員薪資、利息支出、稅捐等龐大開支,所以必須 有收益才能足以維持。而銀行之主要收益乃是來源於放款之利息 收入,因此銀行辦理授信亦應顧及合理之收益。

(五) 成長性:

銀行為追求永續的經營與發展,各項業務上的成長亦相當重 要,所以成長性原則列為授信業務經營之基本原則之一。

2.3.3 銀行授信決策之考慮因素

葉國興、黃天麟(1997)【21】以及江惠櫻(2001)【2】指出,

銀行制訂授信決策通常可以參考以下幾項重要因素:

(一) 法規上的考慮

銀行授信除了應該依照銀行法所規定之各種限制執行,還需

(27)

遵行財政部及中央銀行為配合政策或時宜所頒定之行政規章及命 令,以免因執行違誤而致受罰或糾正。我國銀行法對授信期限之 劃分、各種期別授信總額之限制、授信的類別、擔保物放款值之 決定及最高放款率、防止銀行承做不正常放款之限制等,均有明 確的規定,可利用每月刊行之「金融參考資料」及中央銀行彙編 的「金融法規輯要」中得知。

(二) 授信資產限制

銀行為追求其最大利潤,通常容易忽略對資產之安全性及流 動性上做必要的考慮,而制訂授信政策時,應該針對各種不同來 源之資金與銀行法對於授信期別、總額限制、及風險的分散等因 素,訂定有利的授信資產組合,以及授信與負債比率(存放比率)。

此項比重或比率需視市場資金緊俏或寬鬆、利率水準之高低靈活 運用,並須經常作調整,以免形成資金閒置與浪費。

(三) 內部授權標準

董事會為簡化貸放程式,實施分層負責以及逐級之授權,依 其銀行授信目標及經營特性,對各級授信承辦人員或經理主管訂 定合理之授權。惟對於各級授信主管是否依據其授信決策去授權 執行,授權權限是否合宜,與同業競爭上是否恰當,仍應經常檢 討並作必要的調整。

(四) 授信種類及客戶之限制

銀行應依其組織特性、區域特性及經營目標,明訂銀行所想 承作或不承作之授信種類、區域及客戶。例如某些行業不為銀行

(28)

內部所熟悉,或與其設立宗旨所提供服務之對象不符,或客戶對 銀行所在之社區不會提供相關的利益回報等,均須列為考慮因素

,在銀行於制定授信政策時均應明示,以提供授信承辦人員遵循。

(五) 授信訂價

銀行授信除提供具有社會功能的融資服務外,追求利潤之經 濟目標也為設立之宗旨,需衡量本身自有之資金成本、市場現況 以及承擔之風險,訂定其合理的價格。尤其是在相同市場的貸放 行為上,更須要確立訂價政策,否則對外不能與同業競爭,對內 則各階層貸放主管缺乏遵循依據,必定會導致差別價格與待遇,

最後則可能失去往來之優良客戶。

(六) 授信特定條款

為避免授信集中某些特定產業或是特定單一客戶,銀行可視 其為經營特性、規模及承擔風險能力,規定其授信對銀行或客戶 有形資產及淨值之比率,以避免融資過度或集中之風險。另外為 了避免授信期限過長、風險增大之顧慮,銀行亦可對某特定產業 或客戶之最高授信期限,明訂於授信政策中。

(七) 授信檔卷管理

銀行對客戶授信時,期望其能夠加強利用銀行其他的服務,

以建立長期互惠的關係,以因應將授信客戶之營運及財務資料種 類、保管期限、過去還本付息記錄、以往對銀行貢獻資料、以及 銀行內部審閱之期限等均詳細規定於授信政策中,以提供授信及 其他相關人員參考與執行,便利與客戶保持密切的關係,促進銀

(29)

行業務成長。

(八) 問題放款定義與應採行之對策

銀行資產品質影響銀行收益非常大,有必要定期檢視資產是 否維持既定之品質與債權是否安全有效。在授信政策中,應該明 確訂出品質不良之資產之定義、分類、應採取之對策、步驟、催 收、呆帳沖銷所需之必要條件以及程式。董事會及經理人員可要 求其授信人員提供各項問題放款之明細,定期呈閱,便利控管。

在銀行業的歷史上,問題放款案例的發生大多來自於不當的控管 和不良的監督。銀行的授信決策能否充份發揮功效,有賴於執行 授信工作的各級人員及監督其執行的部門單位,否則各種規章就 如同虛設,銀行為發揮提供融資及創造信用的功能,仍須仰賴最 高管理階層全力的督導。

2.3.4 授信品質之評估

羅 際 棠(1996)【26】認為授信業務健全與否的最簡單評估方 法,是以授信資產的安全性及收益性為基準,只要是符合安全性 及 收 益 性 合 理 標 準 的 良 質 放 款 愈 多 , 其 授 信 業 務 之 健 全 性 將 愈 高;反之,則否。而欲提高銀行授信資產品質其重要憑籍在於合 理評估借款戶的信用。銀行業大多是以放款為其主要獲利來源,

授信品質之優劣會直接影響銀行業的經營利潤,故除了積極擴展 授信業外更必須嚴格控制逾期放款。自1970年代起,歐美部份銀 行業授信資產品質開始採用有系統的信用分析方式,即運用美國 漢華銀行(Manufactures Hanover Trust Co.)副總裁Paul Hunn用來評

(30)

估借款戶信用的5P原則,陳逸文(2000)【14】將授信5P之評估要點 作一說明如下:

(一) 借款戶因素

對借戶個人評估可從其品格、能力和經營績效等方面著手瞭 解,品格首重誠信,此外操守、倫理、道德及責任感亦包括在內,

它是一切商業信用的根本。是以必須不厭其煩地多方調查,才能 徹底瞭解借款戶真正品德,以防止詐欺事件一再發生,和避免銀 行授信遭致無謂的損失。借戶能力乃指年齡、經驗、專業訓練、

教育氣質和領導統禦之總稱,是為經營企業成功或失敗之關鍵所 在。借款人能力之高低可以從其經營事業財務報表之績效看出,

亦可從其社會活動、社會聲譽及學經歷相互參證而得。如果負責 人擅於經營管理,即使該公司財務狀況尚未十分健全,亦可考慮 予以授信;反之,即使公司財務情況甚佳,但負責人信評不良時 亦應予婉拒。

(二) 資金用途因素

銀行授信應避免一昧追求放款成長,或礙於人情關說壓力,

不顧客戶真正資金需求,冒然對其過度融資,致使借戶將所貸得 資金流用於業外投資或投機,或盲目擴充設備,最後落得債台高 築,而被沉重之利息負擔拖垮既有的事業。通常借戶借入款項之 目的不外乎取得資產、償還既有之債務及以借款代替增資。因此,

資金運用是否具體可行,資金用途是否有詳細的規劃,均須經過 徵信分析與精確計算。

(31)

銀行辦理短期性週轉金貸款,必須明瞭借款人之業務性質、

產銷程式和財務狀況,在積極方面,切合借款人資金週轉之實際 需要, 並以借款金額不超過全年營收為原則;在消極方面,可避 免重覆融資,並可防範短期資金移作中長期使用。再則銀行辦理 廠房、機器設備等中長期性資本支出貸款,對借戶所提出之資金 使用計畫之可行性評估,必須從其自籌資金比率、投資報酬率、

經濟效益、技術、組織、管理、商務、財務等觀點深入瞭解分析,

從而判斷是否值得予以融資。辦理個人戶钜額週轉金貸款,應向 借戶徵提資金用途計畫說明書,俾匡計其借款用途及資金需求量 是否合理。

(三) 還款來源因素

還款來源為債權確保之第一道防線,借戶是否有正當且充分 之還款來源,憑藉著按時清償債務,就企業戶而言,可從其淨營 運資金之變化評估其還款能力。就個人戶而言,則可視其各項收 入之多寡而定。從企業授信之觀點分析,基本上放款可分兩類,

一類是資產轉換型放款,還款來源為借款人營運過程之收現。另 一類是現金流量型放款,係以企業營運產生之利潤做為還款來源。

觀察個人資力良好與否,除薪資、事業、投資、利息等所得 外,不外注意借戶擁有之財產多寡,財產分不動產與動產,前者 包括土地及建物等固定資產,後者包括個人持有之現款及存單,

公債、股票等有價證券暨其他易變現資產。

(四) 債權保障因素

(32)

債權保障可略分為包括良好財務結構、擔保品或承諾在內的

「內部保障」,以及由第三者保證或背書之「外部保障」。就佔 最大比重之不動產擔保品保障而言,基本上其估價不能以任何理 由高於買賣價或合理時價,並須詳細評估其處分難易度,避免估 價不實及超貸之情形發生。

(五) 未來展望因素

對客戶辦理授信,不僅要考慮其過去情況,要更展望其未來 之發展性,包括借戶所屬產業之發展前景,及在產業中所處之地 位等。另外還須評量承作該筆授信所需耗費成本和可能承擔之資 金凍結、本金損失風險,以及所能得到之利潤貢獻和因而衍生之 存款、外匯等業務,並權衡兩者之得失,以便決定貸放金額及利 率。

2.3.5 擔保品鑑價制度

擔保品鑑價制度是藉由擔保品品質與擔保品擔保成數反映授 信戶違約風險的大小。就鑑價程式而言,銀行均須根據擔保品勘 估準則,評估個別擔保品的鑑價與可貸之價值。然後以可貸值佔 實際貸款金額的比率列為擔保放款比例,反映債權保障程式,擔 保比例越高,表示債權越有保障。因此,Jaffee and Russell(1976)

【47】認為銀行在承作授信案件時,應視借款者的違約機率或成 本,彈性增減頭期款、本息攤還金額及寬限期條件,以確保債。

但陳柏蒼(1998)【10】亦指出對授信決策考量時,銀行辦理授信總 是希望能徵提擔保品,承作能取得擔保品之授信;然而,授信決

(33)

策過程倚賴擔保品而忽略借款戶的還款來源應自營運所產生之現 金流量而非擔保品本身。再者,由於「評估價值」與「變現性」

之間的差異,使得授信決策者對對擔保品的價值有錯誤的期望,

導致影響債權保障程度。

2.4 放款契約授信條件

(一) 放款金額大小

放款金額大小即是借款者承諾償還的金額或履約價格。根據 Smith (1980)【58】模型推導顯示出放款金額與放款契約價值呈現 正向關係,則放款金額與放款利率呈負向關係。Smith認為當借款 者承諾償還的金額增加時,則會增加求償權,因此放款金額的增 加會使得放款契約價值上升,故放款者對大額度借款者會收取較 低的放款契約利率。Scott and Smith(1986)【56】使用放款金額大 小來衡量借款公司的違約風險高低,因放款金額越高,借款者的 違約風險越高,而其實證結果亦顯示放款金額大小對放款利率有 顯著正向影響。然而大額度放款可以產生規模經濟,為銀行帶來 較少的交易成本及資訊成本,Hester( 1979)【45】認為以對銀行的 貢獻度而言,大規模放款為銀行產生穩定及大量的利息收入,所 以大額度借款可以產生規模經濟及穩定高額的利潤,因此銀行願 意收取較低利率。

(二) 放款契約到期期間

根據Smith(1980)【58】理論推導指出隨著到期期間增長會有

(34)

兩股相反力量存在,第一個力量是指當到期期間增長,則會降低 承諾償還借款金額的現值,因此降低放款契約的價值,放款者將 會要求較高的利率。另一個力量是指當承諾償還的金額及放款契 約價值固定時,隨著到期期間增長,則放款利率應該會下降。由 於這兩股力量的相反影響,造成放款利率與到期期間的關係呈現 不確定的方向。

Chen(1994)【36】指出放款契約到期期間越長,則放款者將要 求越高的利率,其所持的三個理由如下:第一個理由指出放款銀 行暴露於利率風險,即利率變動會造成淨利息收入的減少。假如 當不同的資金來源到期而進行利率調整或者資金來源採行浮動利 率契約,則放款者將有暴露於未來資金成本發生改變的風險;如 這種資金成本往上變動將使放款淨利息收入減少,故放款銀行心 須考慮此利率風險。第二個理由是市場風險,市場風險反映因為 利率改變導致放款契約的市場價值發生改變。當放款契約到期期 限越長且利率上升,則容易造成求償權償值波動,故放款者會將 此風險考慮至放款訂價之中。第三個理由是以收益曲線來說明,

所有融資仲介機構皆使用短期負債去提供資金給長期資產使用,

這是因為長期利率高於短期利率,此種收益曲線是隨著時間增加 而呈現遞增的狀況。因此,基於上述三個理由,Chen(1994)【36】

認 為 放 款 利 率 與 到 期 期 間 呈 現 正 向關 係 。 陳 家 彬 與 賴 怡 洵(2000)

【11】 實 證 結 果 亦 發 現 台 灣 雖 然 實 施 浮 動 利 率 制 度 規 避 利 率 風 險,但對放款期間愈長,收取放款契約利率愈高,顯示銀行仍需

(35)

反映長期放款可能產生的市場風險、違約風險及通貨膨脹風險。

然而,就銀行資金成本面考量,當銀行以較高的利率收受定期存 款而支應中長期放款,故其取得資金成本較高,相對於承做之中 長期放款利率必定高於短期放款的利率。

(三) 放款契約有無擔保

一般來說,擔保品的使用是在減少放款者所面對的風險,假 如借款者違約,則放款者對於擔保品具有抵押權,而放款者可以 將擔保品拍賣以彌補放款者收不回貸款的損失。根據這個原理,

有提供擔保相對於無提供擔保放款契約應該會有較低風險而訂立 較低放款契約利率。

Scott(1979)【55】指出提供擔保的放款契約將會減少破產成 本,因而提高公司價值且使放款契約價值上升,故銀行較願意提 供較低的加碼數。然而,Berger & Udell (1990)【27】發現由資訊 不對稱觀點來看,低風險借款者將會提供較多擔保品,則意謂風 險性低借款者提供擔保品將使得有擔保的放款契約更加安全;反 之,當高風險借款者提供擔保品時,並不能降低其本身風險而使 得放款契約的風險性降低。依據陳家彬與賴怡洵(2000)【11】研究 擔保放款契約利率高於無擔保放款契約利率,顯示擔保品不能降 低借款者本身風險或使得放款契約的安全性提高。

2.5 相關文獻探討

2.5.1 國內相關文獻

(36)

1. 李婉慈(1999)【5】

就銀行往來關係與公司經營績效及財務危機之關聯性分析而 言,本文採用上市公司為樣本以民國 83-85 年為一般時期的驗證 時期外,再以亞洲金融風暴發生後的民國 86-87 年為特殊時期,

檢視較密切的銀行往來關係是否較能協助企業度過難關。利用羅 吉斯迴歸分析法,認為在銀行家數方面,處於金融風暴時期,保 持較少的銀行家數往來關係對公司而言是較好的,顯示企業和銀 行往來的密切關係在企業遭遇整體環境衝擊時更顯重要。另外將 往來銀行家數分為本國往來銀行家數和外國往來銀行家數,本國 銀行家數顯著為負的情形在金融風暴時期更為普遍。實證結果顯 示當企業遭受外在環境衝擊時,有較少的往來銀行家數代表著較 密切的銀行往來關係:銀行較具有監督的動機,且公司和較少的 債權人較容易協商,銀行願意幫助企業度過難關。銀行家數的確 會影到響台灣企業的經營績效,而往來銀行家數裡又以本國往來 銀行家數更為重要。

2. 陳盈樺(2000)【15】

就台灣地區銀行與企業融資關係之探討--主力銀行機制而言

,此研究以銀行的角度來看,試圖找出國內判斷主力銀行存在與 否之指標,透過問卷調查與實證分析瞭解國內銀行與企業是否存 在有主力銀行間的關係,進而探討此關係存在是否有利於借貸雙 方,在民國 81 年新銀行開放之後,是否會對國內原本存在的主力 銀行關係有所影響,分別從銀行監督成本及企業的借款額度;借

(37)

款成本與流動性進行探討,以提供企業與銀行往來時的重要參考

。結果表示我國部分企業與銀行往來相當密切,具有銀行主力機 制,並且該借款企業比較容易由貸款銀行取得所需的資金;而貸 款銀行與借款企業能維持長期往來關係,較其他行庫更能獲得企 業內部資訊,對於借款企業與貸款銀行所存在的資訊不對稱,較 具有緩和的作用。建立主力銀行體系一方面降低了貸款銀行的貸 款風險,另一方面企業也較容易籌措資金,因此維持主力銀行確 實有利於借貸雙方。

3. 陳家彬與賴怡洵(2001)【12】

利 用 國 內38 家 銀 行 在 民 國81 年底至民國 86年 6月 間對 國 內 公開發行公司的923 筆放款資料,有效樣本為453筆。經由Logit 模 型的實證分析,結果顯示放款額度、到期期間、借款者銷售額度、

信用風險、借款餘額、存款餘額等因素對擔保機率產生正向影響;

而借款者資產規模愈大以及往來銀行家數愈多者有較低擔保機率

;往來關係是決定小企業借款契約擔保機率高低的重要變數。

4. 許茲盈(2004)【9】

就商業銀行關係放款與競爭之研究而言,主要目的是探討大 型銀行、外國銀行以及發生財務危機銀行,其對於資訊透明度 較 低的中小型企業之關係基礎放款契約承作之影響。同時也從企業 的觀點來探討企業選擇多家或單一(少數)銀行維持往來關係之影 響因素,檢定是否支持單一銀行-資訊透明度假說與多家銀行-銀 行財務危機假說。最後,再探討環境競爭對於銀行承作關係型放

(38)

款之影響。主要實證結果包括:(1)大型銀行、外國銀行以及財務 危機銀行會傾向降低對於中小型企業之關係型放款。(2)中小型企 業會傾向與銀行建立少數銀行往來之關係。(3)當小型企業之首位 融資銀行為財務危機銀行時,企業會傾向與多家銀行建立往來關 係。(4)當產業環境競爭時,銀行承作關係型放款較有利,而與銀 行建立密切往來關係的企業可以獲得較佳的借款條件。

5. 蔡瑞平(2004)【24】

就銀行往來關係、投資支出與融資限制之實證研究而言,試 著同時考量往來銀行家數與(長期)銀行債比率,來衡量企業和 銀行之間的往來關係程度,進而探討此借貸往來關係是否有助於 改善企業在投資時所面臨的融資限制問題。另一方面,本研究亦 考量銀行融資是否為企業唯一的籌資管道,以瞭解當企業可同時 採用私募債與公募債的管道來籌措資金時,是否會影響到銀行往 來關係程度對於解釋融資限制的效果。

本研究利用 579 家台灣上市公司之 1991 年至 2000 年的年資 料,共 5790 個觀測值做為研究樣本;實證上所採用之研究方法為 Panel Data 固定效果模型。研究結果發現,當企業愈依賴銀行債 且僅和少數幾家銀行往來時以及當銀行債中多屬於三年以上的中 長期借款且僅和少數幾家銀行往來時,企業將面臨較高或較嚴重 的融資限制問題。可見,企業和銀行往來關係愈密切時,反而會 面臨訊息獨佔或套牢成本等負面的效果,導致企業在向銀行訂定 借款契約時反而處於較不利的地位,進而面臨較高的融資限制。

(39)

另一方面,在進一步考量企業是否發行過公募債的實證結果中發 現:當銀行為企業唯一的籌資管道時,此時不管往來銀行家數多 寡,企業都將面臨嚴重的融資限制問題;相對地,若企對可同時 藉由銀行債與公募債來籌措資金時,所面臨的融資限制相對較低。

6. 陳龍森(2004)【18】

就銀行往來關係對授信條件與授信風險影響之研究而言,以 某全國性商業銀行中部地區五家分行的 273 個企業授信戶為樣本

,實證探討銀行往來關係是否對授信條件及授信風險產生影響,

透過多元迴歸及羅吉斯迴歸模型進行實證分析,主要實證結果如 下:在授信條件方面,企業與銀行往來年齡愈長,則其利率愈高,

授信額度也愈高;當平均存款愈高,則其利率顯著降低,且授信 額度提高;若企業有關係戶往來,則其授信額度顯著較高。當借 款戶購買商品數量愈多,其擔保比例顯著較低;企業往來銀行家 數愈多,則其擔保比例顯著降低,但對中小企業而言,其利率顯 著提高;最後,企業若為信保戶,其擔保比例較高且授信額度較 低。在授信風險方面,往來年齡與授信風險呈正相關,表示企業 與銀行往來愈久,銀行所面臨的授信風險愈大;平均存款與授信 風險則呈顯著的負相關,表示企業在銀行的平均存款愈多,其營 運績效較好,銀行的授信風險會顯著地降低。中小企業的銀行往 來家數愈多,其授信風險顯著提高,表示中小企業有多家銀行往 來關係是信用品質下降的訊號。本研究亦發現,中小企業由於資 訊透明度低,存在較嚴重的資訊不對稱現象,因此相對於大企業

(40)

而言,必須較注重建立並維持良好的銀行往來關係。

7. 吳偉翔(2004)【4】

就中小型企業之借款決策分析而言,本研究提出模型架構推 論企業向績效良好與績效落後銀行借款條件之差異,再佐以實證 分析企業本身之財務狀況、銀行往來關係及授信案之條件,對於 中小型企業借款成本之影響程度,以下為重要結論 :

1.數理模型推導結果說明在兩階段投資計畫之建構下,當企 業維持銀行往來關係,則績效良好銀行在第二階段之利率降幅將 大於績效落後銀行;若企業向多家銀行往來,績效良好銀行給予 之利率永遠低於績效落後銀行之利率。

2.實證結果方面,本研究針對 2002 年公開發行之中小型企業 進行實證,選取前100 家資產總額最小的企業為研究對象,將 1238 筆授信案件列為觀察樣本,結果發現關於企業財務狀況構面,公 司淨值為影響借貸成本的一項重要指標,顯示企業的淨值越高,

能提高公司聲譽,降低貸款成本;而短期償債能力之流動比率越 好,越能吸引銀行以較低利率提供資金予企業。

關於銀行往來關係構面,當企業與銀行維持長期良好往來關 係,藉以降低資訊不對稱程度,則銀行將降低貸款利率;而企業 若建立多重複雜的銀行往來關係,將造成利益分散效果,使貸款 成本提高;當企業向經營績效良好之銀行建立往來關係,其所獲 得之借款利率將比向經營績效落後銀行借款來的優惠,顯示財務 體制健全、風險承受能力佳之績效良好銀行提供中小型企業之貸

(41)

款成本較為低廉。關於借貸案之條件構面,貸款案附擔保品顯示 企業存在較高之授信風險,因此銀行將要求較高之風險貼水作為 補償﹔而貸款期限越長,銀行將會提高利率作為補償。

8. 林俊宏 (2004)【7】

就台灣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特性與授信銀行特質影響其貸款條 件之研究而言,旨在探討公司特質變數與銀行特性變數是如何影 響公司之銀行往來關係與其均衡借款的條件。以民國 84 年至 91 年之上市上櫃公司長短期借款資料為樣本,並嘗試以聯立之 Panel Data 模型,針對公司特質變數與銀行特性變數對於公司之銀行往 來關係與其借款條件之影響加以驗證,以期徹底描述公司與銀行 間之融資借貸行為。實證結果發現資訊不對稱程度低且經營績效 良好之公司其銀行借款利率較低,而公司規模較大、成長較高或 償債能力較差之公司,則會有較多的銀行往來家數。再者,加入 之銀行構面變數亦顯著地影響公司之銀行往來關係與其最終均衡 借款條件,資本適足率較高、流動性越佳之銀行會有較高的長期 放款利率,但卻會有較低的短期放款利率;而規模較大、獲利較 佳與流動準備率較高之銀行則會使公司較易維持較少的銀行往來 家數。此等實證發現顯示銀行本身的特質實會影響企業的銀行往 來關係,進而影響企業之借款條件。

2.5.2 國外相關文獻

1.Weinstein and Yafeh(1998)【62】

探討日本有主要授信往來銀行之企業的資金成本,以 1977

(42)

至 1986 年 686 家日本上市公司為樣本,利用 OLS 法之複迴歸做 分析,結果發現與主力銀行往來之公司期貨力和成長較低,單一 往來銀行時,公司與銀行的密切關係將會產生撥銷成本的現象,

而放款利率與手續費並不會相對的降低,因為銀行與企業間互為 風險分擔。

2. Detragiache, Garella and Guiso(2000)【40】

探討單一或多家授信往來銀行的關係結構,進而找出就公司 而言最適合之往來銀行家數。以義大利員工人數小於 500 人之公 司為樣本,樣本數為 4000 筆,並嘗試以 Probit 迴歸及 OLS 法模 型,結果發現在義大利,就對中小企業而言,維持與多家授信銀 行往來關係是非常普遍的,因為可以使貸款較為穩定,以及降低 提前還款的風險。

3. Degryse and Van Cayseele(2000)【38】

探討不同銀行與借款人關係的密切程度,如何影響借貸契約 之訂定。本研究是以1995至1997年比利時小公司為樣本,利用OLS 法為研究方法,結果發現銀行往來關係之存續期間與利率成正相 關,與附帶條件的要求兼成負相關,借款範圍的大小與實質借款 利率成反向關係,與附帶條件要求成反向關係。

4. Degryse and Ongena(2000)【39】

探 討 銀 行 關 係 如 何 影 響 公 司 的獲 利 以 及 瞭 解 公 司 在 選 擇 授 信往來銀行家數與公司利益上之關聯性。以挪威上市公司1979至 1995年235筆樣本為例,本研究發現,銷貨組合與銀行往來銀行家

(43)

數間有非常顯著的負相關,公司與單一往來銀行較具有利益性,

且就平均而言,小且成立年數少的公司較傾向於保持單一往來授 信銀行的關係,且會得到較高的銷售獲利。

5. Shen and Wang(2002)【57】

探討民國80年至89年間349家上市公司,以往來銀行家數作為衡量 銀行往來是否為密切指標,而往來銀行家數門檻值為8家,也就是 說公司往來銀行家數若小於8家時,則定義此公司為與銀行往來密 切之公司;反之,若公司往來銀行家數大於或等於8家,則定義此 公司為與銀行往來並不密切的公司。其實證結果顯示,公司與少 數銀行往來較不會面臨融資限制,而與多家銀行往來的公司則顯 著的面臨融資限制,即使在檢驗超常投資的公司也具有這樣的結 論,此結果也意謂著:藉由銀行往來減少投資所受到的融資限制 這個功能,不能與銀行往來密切發揮監督的功能畫上等號。

針 對 本 節 所 探 討 之 文 獻 , 本 文 做 了 以 下 的 彙 整 如 下 表2-1與 2-2:

(44)

表2-1 國內相關文獻整理

作 者 李婉慈(1999)【5】

論 文 題 目 銀行往來關係與公司經營績效及財務危機之關聯性 樣 本 資 料 民國 83-87 年上市公司

研 究 方 法 多元迴歸分析與羅吉斯迴歸模型

重 要 結 論

1.企業遭受外在環境衝擊時,有較少的往來銀行家數代表 著有較密切的銀行往來關係。

2.銀行較具有監督的動機,且公司和較少的債權人較容易 協商,銀行願意幫助企業度過難關。

3.銀行家數的確會影到響台灣企業的經營績效,而往來銀 行家數又以本國往來銀行家數更為重要。

作 者 陳盈樺(2000)【15】

論 文 題 目 台灣地區銀行與企業融資關係之探討-主力銀行機制 樣 本 資 料 民國 79-87 年紡織業、食品業、電子業上市公司 研 究 方 法 Panel data的固定效果迴歸分析

重 要 結 論 企業與銀行往來具有銀行主力機制:

1.借款企業比較容易由貸款銀行取得所需的資金 2.貸款銀行與借款企業能維持長期往來關係,

3.較其他行庫更能獲得企業內部資訊,對於所存在的資訊 不對稱,較具有緩和的作用。

4.降低了貸款銀行的貸款風險 5.企業也較容易籌措資金

因此維持主力銀行確實有利於借貸雙方。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45)

表2-1 國內相關文獻整理(續)

作 者 陳家彬與賴怡洵(2001)【12】

論 文 題 目 台灣地區銀行放款有無擔保之決定因素-Logit 模型之實 證分析

樣 本 資 料 民國 81 -86 年國內公開發行公司 研 究 方 法 羅吉斯迴歸模型

重 要 結 論

1.放款額度、到期期間、借款者銷售額度、信用風險、借 款餘額、存款餘額等因素對擔保機率產生正向影響 2.借款者資產規模愈大以及往來銀行家數愈多者有較低擔

保機率

作 者 許茲盈(2004)【9】

論 文 題 目 商業銀行關係放款與競爭之研究 樣 本 資 料 民國 81 年至 92 年中小型企業 研 究 方 法 羅吉斯迴歸模型

重 要 結 論 1. 大型銀行、外國銀行以及財務危機銀行會傾向降低對於 中小型企業之關係型放款

2. 中小型企業會傾向與銀行建立少數銀行往來之關係 3. 當小型企業之首位融資銀行為財務危機銀行時,企業會

傾向與多家銀行建立往來關係

4.產業環境競爭時,銀行承作關係型放款較有利,而與銀 行建立密切往來關係的企業可以獲得較佳的借款條件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46)

表2-1 國內相關文獻整理(續) 作 者 蔡瑞平(2004)【24】

論 文 題 目 銀行往來關係、投資支出與融資限制之實證研究 樣 本 資 料 民國 80-89 年台灣上市公司之年資料

研 究 方 法 Panel Data 固定效果模型

重 要 結 論

1. 企業愈依賴銀行債且僅和少數幾家銀行往來時以及與少 數幾家銀行往來時,企業將面臨較高或較嚴重的融資限 制問題。

2. 企業和銀行往來關係愈密切,反而會面臨訊息獨佔或套 牢成本等負面效果,導致企業在向銀行訂定借款契約時 處於較不利的地位,進而面臨較高的融資限制。

3.當銀行為企業唯一的籌資管道時,此時不管往來銀行家 數多寡,企業都將面臨嚴重的融資限制問題

作 者 陳龍森(2004)【18】

論 文 題 目 銀行往來關係對授信條件與授信風險影響之研究 樣 本 資 料 某全國性商業銀行中部地區五家分行的企業授信戶 研 究 方 法 多元迴歸模型與羅吉斯迴歸模型

重 要 結 論 1. 企業與銀行往來年齡及往來銀行家數與授信風險及授信 額度呈正相關,平均存款與授信額度成正相關,但與授 信風險則呈顯著的負相關

2. 當借款戶購買商品數量愈多、企業往來銀行家數愈多,

則其擔保比例顯著降低

3.中小企業由於資訊透明度低,資訊不對稱現象嚴重,必 須較注重建立並維持良好的銀行往來關係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47)

表2-1 國內相關文獻整理(續) 作 者 吳偉翔(2004)【4】

論 文 題 目 中小型企業之借款決策分析 樣 本 資 料 民國 91 年公開發行之中小型企業 研 究 方 法 多元迴歸分析與主成分分析法

重 要 結 論

1. 企業維持銀行往來關係,與利率成正相關

2. 企業的淨值越高,能提高公司聲譽,降低貸款成本;而 短期償債能力之流動比率越好,越能吸引銀行以較低利 率提供資金予企業。

3. 貸款案附擔保品顯示企業存在較高之授信風險,而貸款 期限越長與銀行利率成正相關

作 者 林俊宏 (2004)【7】

論 文 題 目 台灣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特性與授信銀行特質影響其貸款條 件之研究

樣 本 資 料 民國 84-91 年之上市上櫃公司 研 究 方 法 Panel Data 模型

重 要 結 論 1. 資訊不對稱程度低且經營績效良好之公司其銀行借款利 率較低

2. 公司規模較大、成長較高或償債能力較差之公司,則會 有較多的銀行往來家數

3.銀行本身的特質實會影響企業的銀行往來關係,進而影 響企業之借款條件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48)

表2-2 國外相關文獻整理

作 者 Weinstein and Yafeh(1998)【62】

研 究 目 的 探討日本有主要授信往來銀行之企業的資金成本 樣 本 資 料 民國 66-75 年 686 家日本上市公司為樣本

研 究 方 法 OLS 之複迴歸法分析

重 要 結 論 1.與主力銀行往來之公司之獲力和成長較低

2.與單一往來銀行時,公司與銀行的密切關係將會產生剝 銷成本的現象

3.因為銀行與企業間互為風險分擔,放款利率與手續費並 不會相對的降低

作 者 Detragiache, Garella and Guiso(2000)【40】

研 究 目 的 探討單一或多家授信往來銀行的關係結構,進而找出對公 司最適合之往來銀行家數

樣 本 資 料 義大利員工人數小於 500 人之公司,樣本數為 4000 筆 研 究 方 法 Probit 迴歸及 OLS 之複迴歸法模型

重 要 結 論 在義大利,就對中小企業而言,維持與多家授信銀 行往來關係是非常普遍的,因為可以使貸款較為穩 定,以及降低提前還款的風險。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49)

表2-2 國外相關文獻整理(續)

作 者 Degryse and Van Cayseele(2000)【38】

研 究 目 的 探討不同銀行與借款人關係的密切程度,如何影響借貸契 約之訂定

樣 本 資 料 以 1995 至 1997 年比利時小公司為樣本 研 究 方 法 OLS 之複迴歸法模型

重 要 結 論 銀行往來關係之存續期間與利率成正相關,與附帶 條件的要求兼成負相關,借款範圍的大小與實質借 款利率成反向關係,與附帶條件要求成反向關係 作 者 Degryse and Ongena(2000)【39】

研 究 目 的 探討銀行關係如何影響公司的獲利以及瞭解公司在選擇授 信往來銀行家數與公司利益上之關聯性

樣 本 資 料 挪威上市公司 1979 至 1995 年 235 筆樣本為例 研 究 方 法 1.OLS 之複迴歸法模型

2.事件項目

3.二階段最小平方法

重 要 結 論 1.銷貨組合與銀行往來銀行家數間有非常顯著的負相關。

2.公司與單一往來銀行較具有利益性,且就平均

而言,小且成立年數少的公司較傾向於保持單一往來授 信銀行的關係,且會得到較高的銷售獲利。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50)

表2-2 國外相關文獻整理(續)

作 者 Shen and Wang(2002)【57】

研 究 目 的 探討往來銀行家數作為衡量銀行往來是否為密切指標 樣 本 資 料 民國 80 年至 89 年間 349 家上市公司,

研 究 方 法 OLS 之複迴歸法模型

重 要 結 論 公司與少數銀行往來較不會面臨融資限制,而與多家銀行 往來的公司則顯著的面臨融資限制,即使在檢驗超常投資 的公司也具有而這樣的結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51)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本章將根據先前之研究目的與文獻探討,全章共分為四小節

,首先,第一節為本研究之研究範圍,其中包括了研究對象、研 究期間、研究限制與資料來源,第二章將建立本章之研究假說,

第三章將依據假說而篩選出所需研究變數及衡量方法,最後,第 四節為實證分析所擬用的方法。

3.1 資料來源、樣本選取與研究限制

3.1.1 資料來源與樣本選取

本研究引用台灣經濟新報公司長短期借款明細資料庫之公司 借款資料為研究樣本。鋼鐵業為本國的傳統產業,財務及生產規 模已具備水準,而電子業為新興產業,所以以台灣證券交易所鋼 鐵業上市公司及IC產製類之上市公司與包括台灣所有本國與外國 銀行為研究對象,但因為資料不齊全及取得不易,故排除農漁會 以及信用合作社。研究期間為民國88年至民國92年為止,並刪除 銀行或公司財務資料不完全或者遺漏之資料,最後篩選出鋼鐵業 24家(如下表3-1)、IC產製類30家股票上市公司(如下表3-2)及79家 銀行(請參閱附錄一、二)共7820筆長短期借款資料,此資料為交易 型資料,因為本研究之資料非傳統橫斷面或時間序列之類型,所 以每間公司每年借款筆數都不相同,且在同一年中也可能會與不 同銀行同時往來。

(52)

表3-1 傳統產業之鋼鐵類股

鋼鐵類

中鋼、東鋼、燁興、高興昌、第一銅、春源、春雨、

中鋼構、燁隆、豐興、嘉益、美亞、聚亨、燁輝、

志聯、千興、大成鋼、威致、盛餘、彰源、新光鋼、

新鋼、佳大、允強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3-2 資訊電子類之IC產製類股

積體電路 聯電、台積電、旺宏、茂矽、華邦電子、南科 IC封裝測試 日月光、矽品、華泰、菱生、超豐、京元電 IC導線架 順德、一詮

IC光罩 光罩

IC設計 矽統、瑞昱、威盛、淩陽、偉詮電、聯發電、義隆、

晶豪科、聯陽、聯詠、智原、揚智、駿億 其他產製 創見、嘉晶 創見、嘉晶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1.2 研究限制

1.本研究僅以新報資料庫之上巿上櫃企業的銀行往來關係資料庫 中之資料作為分析對象,資料可能有些偏頗。

2.對銀行而言,由於本研究需使用到五年的銀行借款資料,加上 由於台灣的部分法令規範並沒有非常完整,公司常藉由許多方 法修改財務報表,因此有一些公司之財務報表並不是非常完整

(53)

,因此銀行借款資料上可能會有些許偏誤。

3.有些資料因涉及到公司的商業機密,使得本研究無法提供完整 的資訊時,本研究僅以資料庫提供之資料為準,可能資料會造 成些微誤差。

3.2 研究假說

假說一:產業與銀行借貸行為有顯著性:電子產業較偏好與外國 銀行進行借貸行為。

假說二:公司愈偏好短期借款,其公司愈偏好與本國銀行借貸。

假說三:公司借款利率愈高,其公司愈偏好與本國銀行借貸。

假說四:公司借款金額愈高,其公司愈偏好與外國銀行借款。

假說五:公司之信用評等等級愈高,其公司較偏好與與本國銀行 借款。

假說六:公司借貸行為上有擔保品時,其公司較偏好與外國銀行 借款。

假說七:公司借貸有進行聯合貸款時,其公司較偏好與外國銀行 借款。

假說八:公司借款以台幣借貸時,其公司較偏好與本國銀行借款。

3.3 變數選取

本文將檢測不同產業特性之其借款條件如何影響其選擇之銀 行,將使用羅吉斯之簡單迴歸及多元迴歸模型。本研究分別以借

(54)

款金額、產業別、長短期、有無擔保品、信用評等、借款利率、

有無聯貸、借款幣別等八項變數為自變數。應變數則為本國銀行 與外國銀行。首先分別說明應變數之定義及計算方式:

3.3.1 自變數 (1) 長短期

依照台灣經濟新報之「長短期借款明細資料庫」計算每筆借 款期限,借款期限以年為單位。若期限為一年以下則為短期信用,

設為 1,反之,期限超過一年則為長期信用,設為 0。依授信期限 的長短為標準可分為(銀行法第五條):

1.短期信用:

授信期限在一年以內者 2.中、長期信用:

授信期限超過一年而在七年以內者,為中期信用。授信期限超 過七年者為長期信用

(2) 有無擔保品

依據有無擔保品提列之虛擬變數,有擔保品提列為1,反之,

無擔保品提列為0。依有無擔保為標準可分為:

1.擔保放款或保證:

未對銀行之放款或保證提供下列之一為擔保者(依銀行法第十 二條):不動產或動產抵押權、動產或權利質權、借款人營業交 易所發生之應收票據、個及政府公庫主管機關,銀行或經政府 核准設立之信用保證機構之保證、借款人為股份有限公司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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